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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市里没有人会受到惩罚――一度混乱不堪的金信信托再次验证了这一啼笑皆非的现实。
2007年12月26日,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信信托)在停业整顿的收尾中,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其持有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博时基金)48%的股权,以63.2亿元的天价卖给招商证券。这不仅足以填补金信信托形成的47亿元亏损,甚至还出现了16亿元的盈利――已经半只脚踏入破产大门的金信信托,忽然迎来回光返照。
这意味着,此前悬望数年的各类债权人,可以悉数收回资金,所有者权益也基本没有损失;甚至对于地方政府来说,通过破产重组,重新获得信托牌照似有一线希望。
已经停业整顿两年的金信信托,在停业之初即已资不抵债,事后成为救命稻草的博时基金股权,在2005年仅仅因为1亿元负债无法偿还即被冻结。此一时,彼一时,2006年以来的市场走牛,使得金信信托完成了不可思议的逆转。
2007年上半年,浙江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了《金信信托破产清算方案》,并于11月得到了国务院批复。12月4日,银监会签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破产清算有关问题的复函》(银监函[2007]482号),同意金信信托由停业整顿转入司法破产程序。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文批复金信信托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尽管2007年底金信信托的停业整顿期限已再次到期,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法院尚未受理金信信托的破产申请。
资产已经大于负债的金信信托是否最终还需要走向破产,金融牌照是否还保留在金信信托或是转让给其他机构?浙江省、监管机构以及法院系统最终会采用何种模式解决金信信托的问题?凡此种种,势将成为类似金融机构清理整顿的风向标。
金信残局
2005年12月30日,金信信托因资金链断裂被停业整顿,中国银监会委托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建投)托管金信信托,并成立停业整顿工作组进驻位于浙江省金华市的金信信托总部大楼。
同时,金华市也成立了以市长挂帅的停业整顿领导小组。当时估计金信信托的亏损约为42亿元,后经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显示,截至2005年12月30日,金信信托实收信托76亿元,亏损达56亿元,其中固有业务亏损近20亿元,信托业务亏损约36亿元。
被称为“江南第一庄”的金信信托,曾经在资本市场叱咤风云。依托向个人发行信托产品以及为关联公司进行贷款和担保,金信信托筹集了大量资金;而这些资金中,很大一部分辗转进入股市,其余的用于对外贷款和投资。
相关审计报告显示,金信利用关联企业投放到证券平台的信托资金达到25.83亿元,加上自有资金、表外资金、关联企业自有资金,总计有38亿元各类资金进入股市。由于大量资金来源于对外发行的信托计划,金信信托在二级市场上的炒作往往受到资金到期的限制。除了借新还旧,金信信托还不断对投资股票斩仓,用以维持资金运转。到停业整顿之时,金信信托手中几乎没有股票,而二级市场亏损高达34亿元。
为了防范监管部门对于操纵证券市场的审查,金信信托在二级市场上的操作多通过关联企业完成,金信信托的关联企业有38家,包括有股东关系、直接或间接控股、同受第三方控制的企业。金信通过七家证券操作平台公司将资金输入股市,这七家平台公司主要分布在浙江和深圳。
“金信与这七家公司的资金往来根本没有入账,需要查原始资金凭证,光这些凭证就装了好几麻袋。”一位工作组人士透露说,“正因为资金运用混乱,金信信托停业整顿之前根本不知道实际损失。”
除了巨亏于证券市场,金信信托还对外贷款、担保、投资,牵涉资金达到18亿元,这部分投资也多是有去无回。
由于金信信托向数家商业银行拆借资金约10亿元,其风险已扩散到银行业。2005年11月,金信信托的债权人之一包头市商业银行向内蒙古高院提讼,要求追讨1亿元的拆借资金;之后,内蒙古高院冻结了金信信托所持博时基金48%的股权。此外,其他债权人也在深圳中院和绍兴中院等多家法院并冻结其资产。
为切断风险,监管部门于2005年年末以“违规经营和经营不善,造成较大损失”为由,宣布金信信托停业整顿。
债权收购
2004年下半年,一部分金融机构因证券市场亏损、违规委托理财而陷入困境。当年11月5日,央行等四部门联合《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着手处理问题金融机构和相关个人债权。
金信信托停业整顿之后,个人债权收购成为处置金信信托风险的首要工作。为此,金华市设立了个人债权甄别确认领导小组,由副市长王挺革负责,下设甄别工作组。债权登记涉及到浙江的五个市及上万债权人,中国建投派出20多人后,又从建行浙江省分行抽调了80多人,债权登记高峰时,共有200余人进入停业整 顿工作组工作。
据金华市甄别工作组组长徐德良介绍,开始预期三个月能做完,但实际上甄别确认的复杂程度超出预期。“一是信托业务本身比较复杂,涉及的关系人多,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而且金信信托的业务品种比较多;二是个人债权量大面广,金信的信托资产总共76亿元,仅个人单一信托合同就有上万笔,个人债权近9000户。”
金信信托的产品主要分为集合信托和单一信托两类,在总共21个集合信托计划中,只有两个(约3亿元)资金被挪用,主要问题出现在单一信托计划上,而其中存在着大量的“拖拉机账户”。
在金信信托的50个单一信托计划中,权属不清晰或被挪用、尚待认定的有22个,涉及资金38亿元。难以确定权属的原因在于,单一信托中存在大量的信托转让行为。比如某个大客户和金信签订了3000万元的信托合同,金信承诺10%的利息,真实的信托计划签9.5%的利率(金信允许3000万元可以拿9.5%利息);然后,金信的营销员会帮助大客户把这3000万元分别转卖给数以百计的个人投资者,并对其承诺6.5%的回报率,因而大客户可从中赚取利差。不仅如此,如果资金周转快,大客户很快就可以和金信继续签署合同,再卖给小客户,甚至有时候资金没有收回就续签了协议。
这种变相的融资行为就形成了大量的所谓“拖拉机账户”,在金信信托有33名个人大客户将信托产品转让给了5900个小额债权人,共涉及80多个合同、7亿多资金。
除了“明拖”,还存在着所谓“暗拖”,即许多个人把钱凑起来以一个人的名义购买信托产品。由于这一部分债权不在国家收购范围之内,对于债权收购处理造成了很大困难。
央行等部门颁布的有关个人债权收购的有关办法中,指出“权属清晰、未被挪用”的债权不纳入收购范围,但如何界定则缺少细则,在具体甄别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为此,中国建投组织了法律、信托界的专家展开论证,在2006年3月末将要进入甄别阶段时,制定了《权属清晰、未被挪用的信托业务认定标准》,并得到浙江省银监局的认可,以此来进行甄别。
该标准将“信托财产权属不清晰”界定为因金信信托违反对信托财产进行单独记账、单独核算、专户管理等要求,致使信托财产与金信信托的自有资产、其它客户资产发生混同、无法清晰辨识的信托财产状态;将“信托财产被挪用”界定为金信信托没有按照信托文件规定的用途独立封闭运作信托财产,而是将全部或部分信托财产挪做他用的信托财产状态。
2007年底,金信信托个人债权登记、甑别及收购工作已基本完成。最终涉及的个人债权32亿元,目前已纳入央行收购范围的个人债权共计8146户,收购金额为21.54亿元。其中,中央收购金额19.41亿元,地方配套金额2.13亿元,剩余56户个人债权预计2008年1月底前完成。
金信停业整顿之后,其合规发行的信托计划仍正常运营,作为托管人的中国建投,同时加大了资产保全和回收力度。据悉,中国建投在托管期间回收了信托财产38亿元,其中包括信托计划到期后回收的现金27亿元,以及协议终止而收回的10.82亿元,另将两个正常运作的集合信托计划(金土地资金信托计划和铜德公路项目贷款资金信托计划,合计1.48亿元),移交给了中国建投旗下的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投信托)。
由于停业整顿工作已接近尾声,中国建投要向清算组移交工作,中国建投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一次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截至2007年9月30日,金信信托的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损失是47亿元,停业整顿期间则通过资产保全等工作弥补了10亿元损失。
“现在债权人已经没什么可担心的了,除了放弃利息追索,将来本金折扣部分都可能依靠这笔股权转让的收益弥补回来。”知情人士透露,“另外,机构的债权本金以及所有者权益也都能够弥补平了,现在所有债权人都不担心了。”
“两年结束停业整顿算是很快的。因为信托公司的整顿比证券公司复杂,而且金信信托资产又很庞杂,关联公司很多,涉及到证券、基金、信托和多家实体公司,风险需要一部分一部分地来化解。”业内人士说。
博时转折
按部就班的停业整顿,随着博时基金股权的拍卖出现重大变局。
按照监管部门关于金融机构停业整顿的惯例,停业整顿工作组没有资产处置的权力。“工作组只负责清理、保全资产,而处置资产则需要进入破产程序后,由法院组成的清算组进行。”金信信托工作组的一位人士说。
然而,由于破产机构的资产处置往往会影响资产本身的价值,在有关部门的要求下,金信信托持有的48%博时基金股权,最终得以在破产程序启动前处置。
博时基金最终的转让价格高达63.2亿元,每股131.67元。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就在博时基金股权拍卖的前一天,2007年12月25日,河北证券破产后,拍卖其持有的融通基金40%股权,起拍价格为18.4亿元,折合每股不过40元。平安信托、德邦证券也有意竞购,但最终因为无人出价而流拍。
博时拍卖情形则大为不同。据悉,有意参与竞拍的机构多达11家,包括四家保险机构和一家财务公司,最终监管部门只批准了五家机构参与竞拍。南京证券在竞拍当日未出现在竞拍现场,招商证券、德邦证券、方正证券和浙江省工商信托四家成为最后的角逐者。
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此次拍卖的起拍价为28亿元,在浙江省工商信托加价到45.6亿元之后,其他竞拍方放弃了加价,拍卖师随即宣布,除浙江省工商信托及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招商证券,其他竞买方无权再参与竞价。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金额与金信的亏损已相去无几。
从45.6亿元开始,浙江省工商信托连续加价,招商证券则不断跟进举牌表示接受价格。当浙江省工商信托举牌将价格推到63.2亿元时,招商证券再次举牌表示接受,而浙江省工商信托在拍卖师询问多次后,终于表示放弃加价。
这一拍卖规则的设定不无争议。按照《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持有博时基金25%股权的招商证券是此次拍卖的优先购买权人,但如何行使其优先购买权则颇费周章。
按照中国建投最终设计的竞拍方案要求,场内出现最高价后,招商证券可以优先购买,此时,如果其他竞拍者继续出价,招商证券需要选择是否接受。当然,如果招商证券不接受最高价,出价最高的竞买方即获成功。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君贤表示,这一拍卖不符合作为老股东的招商证券的利益;最合理的做法,应是老股东之外的外部竞购者竞拍,出现最高价之后,如果老股东(如招商证券)接受最高价,则它就应该并有权以这个价格购买;而外部竞购者不能在老股东行使了优先购买权之后再有机会报出新的竞争价格。
“对优先购买权的规则确定让金信信托多收了17.6亿元,不然拍卖在45.6亿元就结束了。”一位法律界人士说。
但拍卖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解释称,“此次拍卖规则中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方式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的,且该规则已经得到了法院方面的确认,规则本身符合公平原则。”
按63.2亿元的拍卖价计算,博时基金每股合计约131.67元。这也是目前为止国内基金股权转让的最高价,刷新了此前山西海鑫集团以每股56.2元、共计11.8亿元的价格买下21%银华基金公司股权的纪录。
博时基金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原有股东结构为金信信托控股48%、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参股25%、招商证券参股25%、浙江广厦建设集团2%。
据了解,截至2007年底,博时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2200多亿元,预计2007年的管理费收入将超过30亿元,净利润约为13亿元。按此次拍卖价格计算的市盈率在10倍左右,而今年的动态市盈率预计在7-8倍之间。
“从这一P/E水平来看,131元的价格并不贵。”一位业内人士称。不过亦有意见认为,博时旗下绝大部分为开放式基金,一旦市场行情动荡,基金赎回增加,管理的基金规模随时有大幅缩水的可能。
招商证券竞得本次股权后,合计一共持有博时基金73%的股份。但据《财经》记者了解,招商证券此前持有的25%的博时股权中,有18%的股权仍存在争议。早在2003年10月,招商证券曾与金信信托签订协议,将其持有的博时基金18%的股权,以合计每股5元左右、共计9000多万元的价格转予金信信托。
虽然金信信托已经支付了转让款,但这一交易最终并未得到证监会的批准。不久,金信信托就被停业整顿,这18%的博时基金股权便成了悬案。招商证券曾金信信托收回股权,不过随后遇到最高法院的“三暂缓”(暂缓受理、暂缓审理、暂缓执行)政策,这一问题一直搁置至今。
据悉,处置完金信信托直接持有的48%的博时基金股权,浙江广厦替金信信托代持的2%博时基金股份则将在金信信托后续的处置中予以解决。
除了博时基金的股权,2006年4月,浙江省政府委托中国建投对金信证券的股权进行了处置。由于金信信托将金信证券18家客户的7亿元国债回购并挪用,其中香港上市公司沪杭甬(香港交易所代码:0576)从2001年6月起,通过金信证券投资国债,共有5.87亿元国债遭金信证券违规抵押,不能取回。假使国债回购问题爆发,金信证券也马上面临爆仓的危险,最终,沪杭甬以旗下附属公司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收购了金信证券70.46%股权,后更名为浙商证券。
中国建投亦曾有意于博时基金的股权,最后亦因利益冲突未果。不过,它在2006年底以9.7亿元的价格,买下了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00%的股权,并更名为中投信托。
金信去留
拍卖博时基金股权之后,对于金信信托来说,1月18日是决定其去向的关键时点。
2005年底,中国建投对金信信托进行停业整顿后,并没有立即进入司法程序。2006年1月19日法院对于金信信托风险处置案实行了“三暂缓”。所谓“三暂缓”,是指根据国务院的整体部署,由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在一定期限内,对已进入风险处置阶段的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为被告的民事案件尚未受理的暂缓受理,已经受理的中止审理,对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止执行。
之后,由于停业整顿工作复杂,金信信托的停业整顿期限和“三暂缓”均被两次延期,停业整顿期限已于2007年底到期,而2008年1月18日“三暂缓”亦将再次到期。
金信信托的终局原本并无悬念,2007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已发文批复金信信托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但博时基金股权的拍卖结果为其陡增变数――此前,汉唐证券股东就曾以股票资产大幅增值、不再资不抵债为由,提出不破产的申请,但未获证监会批准和法院支持。
据知情人士透露,浙江方面在喜得博时基金股权拍卖巨款之后,即刻研究金信信托下一步处置方案。1月4日,原金华市市长、金信信托停业整顿领导小组组长,现浙江省副省长葛慧君专程赶到北京,和有关监管部门沟通,提出了浙江省政府对金信信托未来处置的三个方案:其一是破产重整;其二是延长停业整顿及“三暂缓”期限,进行整顿重组;其三是行政撤销。而浙江省政府最为倾向的是破产重整方案。
上述知情人士分析称,新《破产法》规定,企业在进入破产程序后还有破产重整期,从操作和策略上看,浙江省很可能会先按破产处理,然后再从长计议,最终走破产重整之路,曲线保留金融牌照。
但一家信托公司高管认为,“以金信信托的情况而言,‘三暂缓’已不太可能再延期了,但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拿出重整方案也非常困难,保留信托牌照的机会非常渺茫”。
据悉,博时基金股权拍卖之后,银监会也开会研究了金信信托的问题。来自银监部门的一位官员认为,高风险金融机构对社会稳定、政府、投资人、委托人带来很大负面影响,应该依法严肃处理,以保持监管和法制的严肃性,而不能只从技术角度以及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问题。
而从技术角度看,金信信托通过破产重整保留金融牌照亦有相当难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全国证券公司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上曾明言:“即使因证券市场变动,导致证券公司在经行政清理申请宣告破产时出现资产大于负债的情形,也仍应受理该破产案件”;“对于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处置行为,原则上应当予以维护,以避免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出现反复。”
业内人士分析称,一方面,信托公司破产重整没有成功先例;另一方面,从重整条件来看,信托公司比证券公司更为不利,信托资产处置干净后,信托公司基本上就是一个无资产的净壳。“像南方证券那样,行政关闭后注销旧牌照,证监会再发给中投证券一个新牌照,这一模式很难在信托上复制成功。何况银监部门曾表态不再发放新信托牌照。”
“金信破产清算的处置方案是通过国务院批准下发的,如果要改变处置方式,则还需上报国务院。”有关监管官员对此表示。
末日审判
在两年的停业整顿期间,与金信信托相关的司法调查亦渐次展开。2005年底,原董事长、金信信托实际控制人葛政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正式立案,数名高管被监视居住。
据悉,金信信托涉案的六名高管已经分案处理。2007年12月12日,葛政案已在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原金信信托董事长葛政、副总经理朱琪、财务总监朱新民三人以职务侵占罪被提起公诉,三人共涉及职务侵占资金439万元,葛政还需追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另一案是金信信托的三位副总经理方正、朱江平和黄昕,他们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并已于2007年 9月一审开庭。两案总共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4.6亿元,其中葛政个人涉及资金50多亿元。
据专家分析,职务侵占、非法吸存两项罪名量刑都不高,按前述涉案金额,职务侵占罪量刑幅度为5年-15年,非法吸存罪为3年-10年。葛政两罪并罚,判刑约在8年-15年之间。此两案均未最终判决,知情人士表示,“如果没有新的情况,一审将不会再次开庭了。整个案子结案也应该不会拖太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