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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 安全教育 培训 建议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人既是促进 生产发展的决定因素,又是生产中安全与事故的决定因素,这种观点在业内早已达成了共识;因此如何强化和提高人的安全行为,改变和抑制人的异常行为,就成为我们为之讨论和探索的永恒话题。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是其中极为关键的一环,而安全教育培训无疑是提高人员安全素质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通过对企业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文化、安全技术、管理、技能等方面,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包括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安全技能知识、安全文化结构、心理应变承受适应能力和道德行为规范约束能力等,从而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预防事故发生,促进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建设。
近几年来,从资阳市目前的生产经营企业整体上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现状来看,不论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是基层作业人员,由于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狠抓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在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但笔者认为在某些方面暴露出的普遍性的、共同性的问题应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文中提出了笔者的思考和建议,谨作借鉴。
二、对安全教育培训的认识存在差异
不论是国有企业或私营企业,没有哪个部门或单位不重视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但认识上存在差异。
普遍性的观点之一是把安全教育培训当作法定义务、以应付国家法律的规定或上级机关单位的检查,而没有在投入上下真功夫,忽视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对改善教育场所和硬件教学设施上我们确实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全面调研、分析评价、系统管理、师资培养上明显没有做到完全投入。
普遍性的观点之二是混淆了教育和培训的概念,笔者认为安全教育侧重培养人的思想与意识,而安全培训重点在于提高实际工作接触到的与安全有关的知识与技能。很多管理者认为本单位只要常抓不懈地搞好班组安全学习、坚持上班前的安全讲话、下班后的安全总结,及时跟上法律法规的新要求就可以逐步提升安全受控度,当然这种做法有其巨大作用,员工的安全意识的确在这种学习的刺激下提高了,但现在的安全内涵早已不同以往,它已经成为一个人、环境、社会、技术、经济等因素构成的大协调系统,安全素质的提升必须要经过专题培训的方式来进行,如同特种设备人员的取证培训,它涉及到对机械、电气、自动化、安全保护等多方面知识内容的学习,安全培训的内容也非常丰富,像安全评价、风险管理、预防性管理、目标管理、重大危险源评估与监控等专题,决不是通过普通的安全学习方式能完成的。
三、忽视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部分单位在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时,都会重视与工作有关的职业技能知识的内容培训,至于如何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要么跟上级部门制定的一致,要么走过场走形式,要么干脆不制定,这就使得满足员工安全培训需求成为一句空话,即使制定出来的,也缺少本单位的特点,针对性不强。
在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时,应注意到安全教育培训的阶段性。安全教育培训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的教育,即安全知识的教育、安全技能的教育和安全意识的教育。成功的安全教育不仅要使职工懂得安全知识,而且能正确地、潜意识地遵守安全行为。但现在不少计划偏重于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对后两者安排较少,使得安全教育的最终目的打了折扣。
另外,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奖罚制度以激励员工加强安全学习。如学习出色、工作认真负责、未出安全事故的员工,加以一次性奖励或涨工资,对于安全学习不过关的员工,第一次可以扣款,第二次可以下岗,屡次不改的可以开除等等。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的问题
在班组安全培训的实践当中发现,大多数的安全学习内容是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或者是事故讨论,这样的安全教育往往是学完就忘,形式上又以照本宣科为主,学习者兴趣索然。安全培训的教学模式基本上也都是集中授课,结课是笔试考核,实效性不强;这种教条地传统上课方式,时间长了大家厌倦,可以开展诸如幻灯片、事故案例、茶话会、讨论、山庄封闭式脱产学习等学员兴趣高的喜闻乐见的方式。管理心理学的一般规律是:生产过程中的潜变、异常、危险、事故给人以刺激,由神经传输于大脑,大脑根据已有的安全意识对刺激做出判断,形成有目的、有方向的行动;所以在安全教育培训时,应尽可能地给受教育者输入多种强刺激的培训,如有趣的讲课、参观、展览、讨论、示范、演练、实例等,使其见多、博闻,增强感性认识,以求达到广识和强记。教学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各种方法有各自的特点和作用,在运用中应结合各单位实际的知识内容和学习对象,灵活采用。某石化公司组织的主题为“时刻牢记反违章六条禁令、让你我远离事故与危险”的安全巡讲活动,不少单位大力倡导的事故当事人现身说法活动,部分单位实施的安全亲情呼唤活动都是极好的教育形式,比集体学习文件的效果要好得多,也极受一般员工的欢迎。
五、缺少对安全教育培训效果的评价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了,但效果怎么样,部分单位缺少跟踪调查,这就违背了安全教育培训的完整性原则,影响到持续改进。
培训效果评价可以在培训后发调查问卷,收回后做分析统计。培训效果评价应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培训效果反应评价:主要通过学员的情绪、注意力、满意或不满意等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价;
学习效果评价:主要检查通过培训学员学到了什么知识,掌握知识的程度,培训内容方法是否合适、有效,培训是否达到了目标要求等;
行为影响效果评价:主要是衡量是否给受培训者的行为带来新的改变;
绩效影响效果评价:工作行为的改变将带来工作绩效的变化,例如违章现象减少等。
对照以上四点,可以看出我们目前的安全教育效果评价还需要做很多工作。六、管理者的安全培训是弱项
目前某国营企业员工培训工作十分密集,针对操作员工的培训多不胜数,管理者的知识更新速度已经跟不上一线员工。以安全培训为例,为了杜绝安全事故,管理者经常组织一线班组员工进行安全学习,或经常参加专题的例如风险辨识的培训,安全系统内管理人员参加的培训也较多。但是大多数企业负责人或中层管理者,他们当中好多人对于安全知识的掌握已经落伍,加上很多单位很少组织这级管理干部的安全学习,使得不少人对于安全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甚至不如普通工人;即使安排了安全学习,部分管理者总是以工作事务繁多为由,不断的中断学习、甚至不参加学习;这种情况继续发展下去的话,将产生严重的后果。
七、安全教育培训的师资队伍尚不满足企业需要
目前专职从事安全教育培训的老师较少,一些二级单位根本就没有;大部分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老师为临时兼职的。抓好培训工作需要大量安全管理专家级人员的出现,尤其是那种能够既熟悉工艺操作、设备管理和作业现场,又能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他们是能将安全管理知识和技术手段融入到生产实践当中的关键力量。配备有安全管理专家的企业,将会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产生飞跃,达到一个新的境地。
八、学历教育应引起重视并取得支持
如在某国营企业安全系统内部,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的队伍在不断扩大,但他们中绝大多数原来从事的并不是安全工作,基本上是半路出家,安全系统中的安全工程学士或硕士凤毛麟角,这不符合大型国营企业这么庞大组织的发展要求。虽说近几年各类企业的内部不泛有人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但注安师队伍中的学历分布也是很不均衡的,安全本科或硕士学历的注安师比例很低。如何研究安全经济学、安全法学、安全心理学、安全工程技术,如何把先进的安全管理科学应用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当中,成立一支高学历、高素质的研究队伍还是必不可少的。 培养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安全科技人才也是社会安全的有力保障。目前企业安全学历教育的现状不容乐观,培养目标和方向有待进一步确认,学历层次和用人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应共同努力,创建一个安全科技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企业环境。
关键词:安全培训;危险化学品;管理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约90%以上的安全事故是工作人员安全技能不足、安全意识不高等导致的。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危险化学品的概念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中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健康管理对策
2.1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尤其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使各项培训工作有章可循。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积极建立安全培训台账,全面掌握企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台账需包括岗位类别、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方法等指标,与此同时,按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等顺序进行排序。
2.2强化安全培训档案管理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强化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的档案管理体制。严格按照安全培训规定,为每个从业人员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必须重视安全档案管理工作,促使安全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建立企业安全培训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向当地安全检查部门上报安全培训具体情况,主要包括培训岗位、内容、学时、考核成绩等内容,企业自留一份,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一份,从而使安监部门动态、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培训情况。
2.3制定合理的安全培训计划
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出头,积极联合其他部门共同编制《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每年年初,综合培训台账记录情况,合理确定参训人员基本信息,并针对本企业的特点与性质确定合理的培训内容,具体到编制形式来说,建议选择公文加表格的方式。公文内容应包含安全教育培训指导思想、培训目标、形式、时间、具体要求、培训对象与人数等内容,同时,附《企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表》,该表应包含培训内容、课时、方式、参训人员、地点、教材等。企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必须经过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审批后,方可实施。
2.4优化安全培训授课
①合理安排培训课程。综合安全培训大纲、企业安全培训规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等要求,严格遵循适用、务实等原则,结合企业各个厂部、班组、车间的具体生产性质与要求,合理编制安全培训课程计划表。②选择授课人员。企业应积极聘用专业、资质齐全的专职安全培训教师。还可在本企业内评选教学能力优秀、安全管理经验丰富的一线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兼职培训讲师。与此同时,加大授课人员的培训与学习力度,促使其具备全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理论知识与授课能力,全面提高培训效果。③培训考勤与记录。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培训考勤与记录,负责培训人员的签到、签退记录。每次安全培训教育之前,必须组织参训人员签到。在具体培训过程中,还可通过抽查等方式,检查参训人员学习情况,将所有培训记录存档处理。与此同时,全面贯彻安全培训记录制度,每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填写安全记录培训表,主要包括培训的内容、地点、时间、授课人、学员签名、效果评估等内容,一期一记录,并将该资料存档。
2.5强化安全培训考核
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制度,每次培训结束后,均要进行培训考核,对本次安全培训的内容、技能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直接与员工薪资福利相挂钩,从而提高企业员工的培训积极性与主动性。考核结束后,按照要求填写培训考核成绩表以及培训台账。2.6评价安全培训效果评价安全培训效果,可从以下内容进行:①安全评价的依据。培训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②评价准则。评价培训是否具有适用性和实用性、符合性和广泛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③评价结论,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④对培训过程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⑤参加评价的人员及记录人员。
3结语
本文以危险化学品概念、安全培训分类为切入点,从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培训计划、培训授课、考核、效果评价等角度详细论述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管理对策,多角度入手,以期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质量。
作者: 单位:大连来克精化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杜丰才,张季勇.浅谈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防护措施[J].商品与质量,2016,(14).
关键词: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评员;队伍建设
从今年3月1日开始,随着《煤矿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试行)》(煤安监行管【2016】19号)的实施,国家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提出全新的要求。各级煤矿安全培训考试考核体系也将依据该标准进行构建和运行。在新的考试考核体系构建和运行过程中,我们认为实操考评员队伍建设对标准的实施以及体系的构建和运行尤为重要。中煤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中煤能源集团下属的一所职业技术培训院校,承担着江苏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试考核任务(江苏煤矿考点之一),是全国最早建立的省级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基地。考点运行一年多来,我们深刻地体会到考评员队伍建设将直接关系到安全培训责任能否切实落实,做到依法培训;关系到安全培训内容能否满足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做到按需施教;关系到安全培训考试考核能否真实,做到客观公正。总而言之,就是实操考评员队伍建设切实关系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质量和考核发证的“含金量”,关系到国家这项新的安全培训标准能否有效执行。对此我们有自己的一些思考和实践。
一、实操考评员队伍在实施煤矿安全培训实操考试标准中的地位和作用
今年,我国煤矿第一个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核标准在国家局网站上进行了颁布,并定于3月1日正式施行。该标准无论是从标准制定的依据、适用对象、考试方式、考试点基本条件,还是从考核的科目、方法、路径、时间、装备、评分标准等方面都有非常细致的规范要求。其中,对实操考评员队伍同样有明确的要求和任用条件。当我们把这个标准的全部内容与新的安全培训考试考核体系的构建和运行以及安全培训的目标、任务来对照分析,不难看出实操考评员队伍对整个考试标准能否真正“落地生根”、能否“接地气”、能否有效执行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具体来说有以下三方面。
(一)考评员队伍建设是开展安全培训实操考试考核的重要前提
对实操考评员的要求是国家《煤矿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中对考试点建设的三项基本条件之一,也是衡量各个级别的考试考核中心是否具有实际操作考试资质和能力的重要评价因素。“标准”对实操考评员从事的岗位专业、职称水平、工作年限以及应该掌握的考评方法等都有明确的规定,这既细化了评价安全培训机构是否具备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培训条件,又为有关培训管理部门和考试机构指明了培养实操考评员队伍的目标和任务,更明确了如何对实操考评员队伍进行使用和考核的依据。
(二)考评员队伍的职业品德和专业能力直接影响到考试考核的公平、公正和实操考核质量
基于国家新的《煤矿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所建立的安全培训实操考试考核体系,确立的是以实操考评员为核心的考核结果认定原则,即所有考试考核项目的最终成绩认定都是由考评员现场评分和签字确认,即由考评员最后“说得算”,因而对考评员的职业品德、责任担当和专业能力要求就显得非常重要和关键。同时,由于实操考核过程本身对相关培训活动有着明确的引导意义,只有考评员好好考,才能促进培训机构好好教、培训学员好好学,这对保证良好的考试考核质量意义非常大。
(三)建设一支优秀的实操考评员队伍,是一流考试考核部门的重要标志和发展支撑
没有好的实操考评员,就算相关考试考核部门装备再先进、制度再完善,考试考核质量也出不来。所以我们各级安全培训考试考核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实操考评员队伍建设,要通过积极培养和打造一支优秀的实操考评员队伍来促进考试质量的提升和特色品牌的创立,从而促进整个培训考试考核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安全培训实际操作考试考核工作的合法、合规和有效,助推新形势下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转型发展。
二、安全培训实操考评员队伍建设的主要途径和方法
实操考评员队伍建设既要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融合考试考核部门长期的工作实践,又要充分运用好企业自身各种安全培训资源,其途径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企业基层人员中选拔任用考评员
考评员选拔的对象包括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和工人技师。这两类人员不但专业工作年限有保证,而且对实操考核的内容也能准确、快速地理解和掌握。同时,由于他们中很多人在企业培训机构中担任兼职教师,对培训考试考核工作也经常参与,有一定的专业经验,因而对标准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的把握就比较容易,这对标准地有效贯彻非常有益和重要。正是基于这些原因,这部分人员中有很多人成为实操考评员队伍中的中坚力量。
(二)从培训机构中培养选用考评员
主要是在培训机构的实操教师中考察培养和选拔、任用。这部分专职教师一般都从事技能实操教学多年,教学经验较为丰富,但大部分人员以前从事的是课本上的实操、实验室中的实操,而不是从事与现场完全对接的实操。为此,我们可组织有关“对标”专题培训,并定向安排他们到生产厂矿实习,进行生产实践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补课,让每一名考评员都能熟知考评标准、掌握考评方法、明确考评责任和相关要求,有效化解专业上的“短板”。
(三)为实操考评员搭建互学互鉴网络平台和多种学习交流通道
充分利用新媒体,包括校园网(CRP)、微信公众平台、专题考核研讨会、考核工作满意度调查以及计算机考试考核结果自动分析等各种工具和手段,来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相关考评学习和交流活动,共同分享考评工作体会、咨询考评过程中的问题、推介考评工作经验和技巧、创建和宣传考评品牌,搜集和处理相关考评数据和信息,促进实操考评工作的规范化和考评员队伍的不断成长。
三、安全培训实操考评员队伍的使用和管理
实操考评员的使用和管理是考评员队伍建设中不可分缺的一项具体工作,基于德能并重和专业化、流程化以及规范化目标,结合安全培训考试考核部门制度化建设要求,对实操考评员的使用和管理应该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建立和不断完善考评员管理制度
从考评员的具体工作、人员组成和考试组织结构特点来综合考虑建立相关考评员管理制度,配套建立考评员库,明确考评员使用和管理办法。考试考核组织部门要坚持开展日常考核和阶段考评,把每次考核的结果及时记录到考评员管理档案中,对发生“考试考核事故”的考评员要认真进行责任追究和纪律处理。同时,对组织的每一场实操考试考核都要填写好“实操考试工作日志”。日志的内容要包含制度执行情况说明,对考试考核工作中突出的“亮点”和不足要进行定期总结、宣传和改进、提升。
(二)建立考评员选派和任用流程
结合培训考试考核部门的区域特点以及培训与考试工作衔接的需要,坚持按照“统筹安排、异地委派、教考分离”的原则,建立考评员工作分派和任用流程(图),并挂牌上墙明示。流程(图)从下达考试考核任务单开始,到填写工作日志结束,每一个工作节点都有具体的工作内容和相关责任人。在这项工作中,要通过管理系统包括远程监控装置以及考试巡查、考生走访等对考评人员任务领受、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管理,适时调整因故不到位的考评员和考试考核场次安排,及时调度考试考核装置和相关考试考核设备和工具,保证每一场实操考核工作都能顺利进行。
(三)建立不合格考评员退出机制
关键词:露天矿 职业教育 安全培训 学习交流
近年来,发生在我国矿业中的重特大事故越来越频繁,不仅造成了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也使我矿业企业的生产管理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提高矿业劳动者的安全职业素质成为预防事故的关键。
一、我国矿业职业教育中安全培训现状
1.缺乏明确的安全培训计划。我国矿业职业教育中,就安全培训教育的开展还存在一定的漏洞,比如,缺乏完善的培训计划及安全培训的实施细则。由于在制度和法规上没有给于明确的说明,使得安全培训极容易走过场,缺乏落实到位的执行力。
2.缺乏统一、严格的安全培训教材。在职业教育安全培训中,缺乏安全知识与实践操作技能培训相统一的教材。同时,在安全培训考核发证的相关制度和办法方面也不够完善。
3.缺乏有效的监督力。目前,我国劳动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工作相对薄弱,劳动部门对矿业职业教育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不到位,使得矿业职业教育得不到有效的监督。
4.缺乏科学的培训方法。目前,我国在安全培训工作中,存在着“重过程,轻效果”的问题。一方面,安全培训缺乏针对性,传统的安全培训的方式、内容、形式、评估等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另一方面,生产现场人员和矿业安全督查人员应得到更高技术层面的培训要求。但是,目前我国安全培训的水平还尚未满足这一要求。
二、我国矿业职业教育中安全培训的建议
1.加强对矿业职业教育的重视和投入。矿业安全培训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培训工作,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应该给予十分的重视。一方面,矿山企业应设立安全培训的专项基金,作为企业生产成本之一,同时,实行专款专用,保证员工安全培训的基本需求。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矿业职业教育的重视和投入,积极改善教学环境和办学条件,提高职业教育的培训水平;政府设立的培训专项基金,应该用于安全培训督查人员的培训,提高督查执行力;同时用于安全培训的基础建设,例如专项研究、考核、题库等项目建设,综合提高矿业职业教育水平。
2.重视法律法规建设。目前,我国正处于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劳动者的素质不断提高,对矿业生产的安全培训教育成为矿工素质培养的重要方面。对此,应加强对劳动安全培训的宣传和重视,切实提高矿业劳动者的技能,实现安全生产。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拟定与实施,明确培训考核的实施细则;同时,针对矿业安全的相关负责人及监管人员,必须明确相关的培训大纲和基准,实现标准化体系的建设。
3.建设安全培训的制约机制。安全培训的实施必须依靠强有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才能保证矿工安全培训质量,并对相关授课和培训教师做出规定,实现对监管部门的审查和监督。同时,严格把关安全培训资格认证,建立完善的质量评估制度和优胜劣汰机制,提高培训人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除此之外,还要构建培训与考核分离的管理系统,实现安全培训教育和考试分离,制定明确、详细的培训大纲和考试标准,评审优秀的考试题材,实现教育、考核、发证等全过程的制度化。
4.加强对国外安全培训的学习。我国在矿业安全培训方面,与国外相比,尚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我国在职业教育中,针对矿业安全培训工作,应该实现走出去、引进来的战略,积极与国外专家进行学习和交流,切忌不可做井底之蛙;培养职业教育中的骨干力量前往国外学习,借鉴国外的优秀经验,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教学方法,提高我国矿业安全培训的水平,缩小国内外差距。
综上所述,我国每年有上百万人次参加矿业的安全培训,要向提高安全培训水平,就必须保证安全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始终坚持统一战略,归口管理,实施责任,教考分离。从法律法规、培训环境、资金投入及培训方式等流程上实现全过程的系统执行和监管。并努力观察“以考督学”的原则,完善安全培训考核机制,实现矿业工作学习化和安全培训学习工作化的结合,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氛围。相信在未来几年,我国在矿业职业教育中会得到良好、快速的发展,并为我国矿业企业创造更高、更好的效益。
参考文献
[1]邱利祥,牛跃林,谢金亮等.安全生产及合理管理对矿山经济效益的影响[J].安全,2007(11):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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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第十二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六条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第十七条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八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章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总公司(集团公司、总厂)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及所辖区域内中央管理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分公司、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区域内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
(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
(四)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严格考核和颁发安全资格证书。考核不得收费。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责考核、发证的有关人员不得和。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
(二)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
(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本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发现煤矿未按照本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吊销安全资格证书,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
(二)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
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在考核、发证工作中、的,由上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一、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化全员安全培训
(一)规范“三类人员”培训。要切实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取证培训。重点抓好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化与矿山、海洋渔业与水上交通、建设工程、机械制造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其中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率确保达100%。
(二)突出车间主任、班组长培训。以企业自行培训为主,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督促企业开展员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全面推进全员培训工程,努力完成全年培训各类从业人员13万人的培训任务。特别要抓好车间主任、班组长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和班组内部的“随机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分行业的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集中面授。
(三)加强镇街、村居安全管理(监察)员培训。在地级以上安监部门牵头开展市、镇街两级安监员执训和镇街分管领导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市安监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乡镇安监员和村居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培训实效
(一)狠抓“机考”,完善安全培训机制。自去年我市安全生产培训实行信息化考核(机考)试点以来,使得考核效率更高、刚性更强,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要继续坚持并完善“机考”制度,扩大“机考”面。坚持培训机构抓培训、安监部门抓考核,完善教考分离各项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做好考核和发证工作。
(二)严肃纪律,增强“取证”培训权威。对待“取证”安全培训,将严格执行培训纪律,严把考核、发证关。同时,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将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作为重要监管内容,严肃查处无证上岗行为。
(三)注重质量,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建设。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44号令和省安监局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过渡各项工作,努力整改存在的不足,完善安全生产培训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培训基础数据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安全培训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高素质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建设好安全培训师资库。同时,要充分发挥现有大专院校、生产经营单位及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专家的作用,使全市安全培训机构资源共享。
三、强化措施,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落实
(一)创新培训方式。要积极探索安全培训方式,实施分类培训、分级培训,尝试互动教学、安全培训进企业进车间。引导企业培养自有师资,抓好内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开辟网上课堂,实行远程教学,增强培训方式的灵活性。
(二)坚持以执法促培训。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要内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专项检查,依法严肃查处企业“三项岗位”不持证上岗、职工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等行为。通过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惩处一批安全生产培训不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增强警示效果。
(三)切实加大投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培训的人、财、物投入,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确保“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员工普遍得到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四、多管齐下,进一步形成安全培训合力
(一)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培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及时调整安全生产培训联络员,确保安全培训工作有人抓、能落实。市安委办下达了培训考核指标,并将严格考核,及时督查通报。各镇街要根据市安委办下达的培训任务指标(指标分解表见附件1)认真予以完成,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抓好安全培训工作,培训指标不作具体下达。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每月27日前向市安委办上报安全生产培训报表(见附件2)。
一、培训对象:
2009年新安置职工子女,共约300人。
二、培训时间:
三、培训方式:
1、第一阶段:集中理论培训10月*日至10月*日。利用7天时间,全体学员脱产集中在公司培训学校,进行**基本知识、安全知识和政治形势等方面理论课内容,理论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实际操作培训。
2、第二阶段:现场实际操作技能培训10月*日至11月*日。利用一个月时间,把通过第一阶段学习的学员,分配到公司各**队,进行现场实际操作实习培训。这一期间要求学员跟班不顶岗,每队指定专人进行现场指导,以掌握理解整个**生产环节和安全规程为主。这一阶段是培训的重点。此项工作具体由各分公司安全、技教干事负责组织落实,分公司主管技教领导具体负责。在此期间签定师徒合同,明确“一带一”帮教合同内容和责任。
四、培训内容:
第一阶段:理论内容培训:
1、公司总体情况介绍;
2、**精神、铁人精神以及会战传统教育;
3、**技术知识讲座
4、**地质知识讲座、
5、**机械知识讲座
6、公司厂规厂纪、职业道德教育
7、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第二阶段:实际操作培训内容:
1、**工各岗位实际操作技能练习和掌握
2、**工各岗位实际操作安全避险动作和要点
第三阶段:理论内容培训: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工人岗位操作规范》
3、《安全事故案例剖析》。
4、《井控技术和设备》
5、《**机械、电气常见故障、危害和防护》
五、负责部门:
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实施。
2、安全环保部:负责具体制定安全培训内容和组织落实安全授课教师。
3、职工培训中心:负责具体执行和落实安全培训理论教学考核和学员管理。根据人员情况每班配备班主任进行日常管理。
4、各分公司主管安全、技教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组织本单位培训人员参加听课,检查落实本单位现场实际操作培训和师徒合同落实情况。并对学员实际操作进行考核鉴定。
六、食宿安排:
此次培训公司将统一安排到公司职工培训学校进行,上课地点是职工培训学校教室。分为5个班,考虑到本单位子女八百垧居住的比较多,故食宿由学员自行解决。
七、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次培训计划,充分认识**安全培训的重要性,精心组织,认真负责。各单位要成立**安全培训考核小组。同时做好学员在实际操作实习期间的安全工作。
2、培训结束后,公司培训中心负责对每名新录用人员理论考核作出鉴定。各单位安全员、技教干事要对每名培训人员现场实际操作进行考核评定,综合评定不合格人员坚决不予录用。
关键词:电力安全 培训思路 培训评估
近年来,随着电力企业信息技术的发展,大量的信息系统的成功开发并投入应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同时对安全管理和培训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培训管理、安全培训质量也急需改进和提高,以便适应电力生产的要求。基层单位是一线生产部门,必须做好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取得安全培训效果。本文就如何避免目前安全培训上紧下松,生产一线人员培训不系统、不专业,培训质量不高等问题,提几点基层安全培训落实思路。
一、利用科技手段,信息化管理安全培训
现在的基层单位,一线工作人员工作任务繁重,安全培训的系统不够完善,考核制度亦不健全。安排安全培训后,不是没时间参加,就是形式多于实际,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如何改变现状,使安全培训真正达到预期目的,创新培训的手段尤为重要。只有利用信息技术,依托企业远程网络培训平台,建立完整的员工安全培训档案,对安全培训实行系统化、信息化管理,大力推行远程培训考核的方法,利用其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优势,更快捷、更便利地进行安全培训。远程培训系统,具备远程培训、考试、记录学习等功能,加之以良好的利用与操作,合理化管理安全培训,杜绝基层单位安全培训走形式问题,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
二、电力安全仿真培训
在现有安全仿真培训基础上,继续对安全行为模拟测试进行深入研究,通过虚拟操作现场的方式,模拟员工作业环境,建立完善的3d互动电力安全教育培训平台。使培训者身临其境、设身处地地面对具体问题,以便于更迅速构想规划出合理的解决办法并杜绝安全隐患,为日后的实际操作做好充分的准备,防止日后对安全问题疏忽大意或者面对问题时惊慌失措。
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
针对安全培训广泛性的特点,采取分层次的培训方式,根据不同岗位人员采用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手段及内容,基层管理人员应该对制度、标准熟悉,按照制度和标准去管理和执行,对其应进行标准、制度宣贯。一线人员只知道如何去做是安全的,培训的目的是让他们知道正确的操作程序和步骤,对其应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才能取得培训效果。
1.针对信息系统模块化出现的安全问题。例如:“两票”系统使用时出现的两票填错设备编号、线路名称等问题,这些问题到现场导致恶性操作。类似的问题,是模块化集成问题,审核问题,还是流程不完善等原因?针对各环节人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对此开展学习和培训活动,防止安全漏洞。
2.针对事故学习。目前采用文件转发、班组学习的培训方式,查记录纪要等方式监督学习效果,达不到预期的培训目的,因此应该把事故学习提高到案例教学学习的高度,把每次事故当一起案例教学开展,对事故各环节出现的安全漏洞,进行原因分析,组织各环节人员研讨制订本环节的防范措施并进行培训和学习。
3.针对新员工安全培训的策略。目前新入企人员,均是素质高的大学生、研究生,存在经验少、理论高、操作技能差等特点,缺乏对异常情况的分析和处理能力,对这些人员要重视其操作技能培训与考核,以提高安全技能为首要任务。
四、构筑基层安全培训阵地
为确保基层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到实处,必须在生产一线人员中积极挖掘和培养安全培训师,利用其在一线的人缘和地缘优势,根据一线班组的生产作业特点,及时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内容和形式,在一线建设一个有效的安全培训阵地。
五、加强培训评估
目前,培训评估是在培训后对受训人员的反应、学习效果的评估,而缺少对受训人员能力的改变、产生的效果的评估。基层应对这种培训评估模式加以完善,重视能力上的改变评估,在受训人员培训后一段时间,通过测评和观察、了解来评估培训效果,确定培训是否促使了受训人员能力上的改进,是否提高了安全技能,是否提高了安全事故分析能力。
在安全培训中应认真贯彻落实,杜绝照本宣科,流于表面的培训形式,更不能高谈阔论,一味地“假、大、空”。应针对人员的文化层面、技术层面、职务层面的不同,实行分层培训,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紧密围绕生产发展和管理需要,面向基层,提高培训质量,强化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安全素质,扎扎实实搞好安全培训,实实在在见成效,真正为安全生产服务。
参考文献:
[1]肖亮.论电力企业中的安全文化建设[j].河北企业,2008,(2)
[2]沙志儿.建设安全文化促进安全生产[j].中外企业文化,2008,(1)
【关键词】安全培训;创新;员工
0.前言
近期煤矿事故频发,作为高危行业当中的煤矿行业,安全始终是头等大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也对安全培训有了更高的重视,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促进了煤矿的安全生产,改进了安全措施。安全培训工作作为安全措施中的核心,是实现矿企安全工作的前提,已经成为个层面的共识,以下就加强煤矿安全教育、煤矿员工安全培训,建立煤炭行业安全施工的新机制、新手段进行阐述。
1.全体培训,增强创新
煤矿安全,要从根本上树立全员培训的观念,也就是要对全体从业人员按照其不同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和内容进行相对应的全方位培训,要重点培养采、掘、机、运、通五方面系统管理和操作人才,凡未参加培训或未通过考核者,一律不许上岗作业。全员培训理念要深入人心,强化思想,做到无人是隐患,只有这样才能使煤矿长治久安。积极推进培训的创新观,强化"三个意识",首先是强化责任意识,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贯彻到每个煤矿员工身上,使之成为安全生产的利器。要知道抓好安全培训是上级领导的重要责任,做好安全培训,就等于做好了安全生产的根本。其次是强化"生命工程"意识,真正把煤矿安全工作当作事关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大事,安全生产是煤矿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所在,是煤矿企业强根固本的根基,所以全员的安全培训一定要提上日程,常抓不放,贯彻到底。再次是根据国家相关机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作为依据,把员工安全培训法律化。
2.模式下的创新
第一是创新的内容。首先要根据员工在文化技术工作等方面的层次不同,进行分层施教。对于专业技术员在新工艺、新技术方面要重点培训:而管理人员则重点培养其专业技能和对业务流程的熟悉:一般岗位要加强培养职业道德、规章手册和基本常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第二是创新的培训方法。对不同的培训对象根据其特点进行互动式、临摹式、探讨式、情景分析式等方法,充分调动老师的积极性和学生的学习热情。第三,创新培训方式。根据煤矿职工工作的时间长,工作量大,身体和精力有限等特点,可采用在职培训,脱产培训,半脱产培训等方法,这样员工可以接受系统培训,同时积极鼓励员工参加业余学习,参加不同的培训和学习,如各类学术研讨会,技术比武,年展会等。
3.封闭管理,推进体系革新
安全培训的管理系统内包含训前、训中以及训后的连接培训。严把各个管理环节,不断增强改进培训体系革新,先是训前准备,有课程准备和学生准备,课程准备就是让学员根据培训目标和工作大纲要求,参照培训计划编排学员课程,选择老师编写教案,根据培养计划科学分配名额,事先与参加培训单位取得联系,争取学生足额报到,计划按时落实。再是训中落实,认真抓好在培训中的各个环节。主要有开学典礼、培训管理制度、学生考勤、老师授课、结课考核与管理、学生成绩评定、教师评定等。最后是训后跟踪,即跟进调查学生训后的情况,做好训后反馈工作,从用人单位征得意见指导,改进自身内容和方法。
4.完善创建安全长期的机制创新
4.1完善约束机制
严把考核管理机制,明确谁的责任谁负责,定期检查考核,使考核结果同相关责任人利益挂钩。实行按资格上岗制度,资格与要求相符者上岗,未达到岗位要求资格的,下岗或者降级使用。
4.2完备激励机制
要把员工的业务素质和个人安全培训作为衡量利益非配的重要指标,做到按劳分配,根据能力大小分配酬劳,进行"培训-考试-上岗-待遇"的机制,要让员工自觉的学习安全技能,增强业务素质。
4.3完备监督机制
进行培训质量评定制度,把培训组织形式、技能项目设计、课程计划编排、教学方法等和参训学员的要求和预想目标比较,评定出成绩质量的优差,把参训人员的考核成绩同工资奖金挂钩,同时实施的还有培训教师的资格证认证,来提高老师的教育素质。作为第三方的监督管理部门也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严格监管,使得从业人员享受到依法享有的参训权利,监督矿企依法对员工进行强制安全培训。
5.加强师资建设,整合提高教师队伍业务水平
聘用有丰富现场经验的技术员作为兼职教师,填补专职教师实践经验的缺乏。同时加强专职教师现场实践能力锻炼,每月定期使教师下队调研,坚持深入工作一线,深入现场,了解新型设备和最新技术的应用情况,让培训更有实际意义。
6.定期模拟演练
我们大部分矿企缺乏定期应急演练,对于煤矿每年编制的灾害处理应急预案,井下员工熟练的少之又少,矿企应组织员工进行井下灾害事故处理演习,通过设置各种灾害场景,让职工切身感受各种灾害的严重危害。看懂井下避灾路线,避灾方式等,如井下水灾事故演习,可模拟水灾发生地点,组织职工共同分析事故起因,避险路线,拟定预防方案。再者就是自救器使用的培训,这种培训一般只是职工新入职时培训一次,以后基本不再涉及,职工也只是看过了,以后也没有真正使用过,时间长了就会产生麻痹心理,事故一旦发生就会措手不及。所以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应经常温习,定期组织员工亲自动手,牢记使用自救器方法,通过实物讲解,体会感受,做到有备无患。
7.结束语
随着生产力和生产水平的提高,安全生产越来越成为煤矿企业头等大事,矿工整体学历低,学习能力差,以往企业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意识不够强等原因,这些都给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造成了诸多问题,只要我们做好了以上工作,我们的矿企职工的培训工作就一定能飞快发展,实现质的飞跃。 [科]
【参考文献】
[1]李玲.大屯煤矿职工安全培训的现状及对策[J].能源技术与管理,2006(6).
[2]张辉,杨敏.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内江科技,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