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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燃气发展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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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燃气发展报告

第1篇:城市燃气发展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燃气管理,规范本县燃气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根据国家建设部的《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及《江西省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城市燃气的规划、建设、审批、生产、经营、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和燃气的使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燃气,是指供给城市生活、生产等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煤制气、重油制气)等气体燃料。

第四条城市燃气的发展与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合理布局、控制站点数量、统一集中审批的管理方式,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城市供用气安全。

第五条县建设局是城市燃气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县城市燃气主管部门),负责国家城市燃气管理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负责全县城市燃气的规划、建设和生产经营企业的资质审批及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批;负责燃气经营及销售价格调整的协调与监督;负责监督检查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并依照本办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县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是县城市燃气主管部门授权的日常管理机构。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县城市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本县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燃气发展规划,并结合本县城市旧区改造和新区建设,适时调整编制供气管网设施布局规划,配合旧区改造与新区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

第七条城市燃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经营网点的选址布局要符合城市燃气发展规划,必须经县城市燃气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安监、技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审查批准。

第八条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应当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有关技术标准应当申报技监部门审核,严禁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燃气工程设计、施工任务。

第九条城市燃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防火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无论是城市新区建设,还是城市旧区改造,凡涉及商品住宅楼、综合楼、生活小区、宾馆酒店开发建设的,都必须配套建设和安装低压供气、使用方便、安全可靠的管道供气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第十条在燃气设施的地面和地下的安全保护规定范围内,严禁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堆放物品和开沟挖坑取土等危害供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十一条确需改动城市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报经县城市燃气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改动燃气设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挠经批准的公共燃气管道工程项目的施工和安装。

第三章城市燃气经营

第十三条按照“规范管理、集中审批、合理布局、强化监管、确保安全”的城市燃气管理要求,凡在本县从事城市燃气供应或燃气充灌经营业务的,必须经县城市燃气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并取得相关证照。

第十四条由县建设局与县技监局共同组建“县液化气钢瓶检测站”,负责对全县家用液化气钢瓶进行安全检测。凡未取得钢瓶检测合格证的,任何燃气充灌单位及经营门点都不得给予充灌气。

第十五条燃气企业供应的燃气气质和压力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安全稳定供气,不得无故停止供气,禁止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或瓶对瓶倒气。

第十六条燃气销售价格的调整,应当按照县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幅度和相关要求,根据市场实际进行。销售价格确定后,依照规定程序报县城市燃气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城市燃气器具

第十七条在本县范围内从事燃气器具的生产,必须取得国家燃气器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质量认证。燃气器具经营者必须到县城市燃气主管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检测,符合销售地燃气使用要求。

第十八条经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的燃气器具产品,由县城市燃气主管部门列入本县《燃气器具安全产品及销售目录》,并在县有线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从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方可从事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业务。

第五章城市燃气使用

第二十条燃气企业应当建立燃气用户档案,向社会公布服务热线电话,及时为用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为确保供用气安全,燃气用户未经燃气企业或燃气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或接通城市燃气管道等设施,不得随便改变燃气使用性质。

第二十一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

(二)禁止盗用燃气或者改变燃气使用性质;

(三)禁止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四)禁止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

(五)禁止改换钢瓶检验标记;

(六)禁止自行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器具和燃气设施等;

(七)以燃气或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燃气灶、热水器等燃气设施,必须由持有城市燃气主管部门审核颁发安装证和相应资质证书的人员安装或调试;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

第二十二条燃气用户应当按时交纳气费。

第二十三条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燃气企业查询,对不符合收费和服务标准的,有权向其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投诉。

第二十四条燃气用户钢瓶内的残液必须由燃气企业负责倾倒(回收)。

第二十五条燃气企业、经营充灌业务门点(站)、销售燃气器具门点(店)都必须积极配合和服从城市燃气管理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从事城市燃气输配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高危物品运输安全规定。

第二十七条经营企业必须保证钢瓶的质量,并承担因钢瓶质量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

第六章城市燃气安全

第二十八条燃气企业必须组织燃气输配从业人员参加岗前安全知识培训。

第二十九条燃气企业必须建立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等制度,及时报告、排除、处理燃气设施故障和事故隐患,确保正常供气。

第三十条燃气企业必须向社会公布抢修电话,设置专职抢修队伍,按规定配齐必要的防护用品、车辆器材、通讯设备等,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燃气事故或者接到燃气事故报告时,应当立即组织抢修、抢险。

第三十一条燃气供应企业必须制定有关安全使用规则和应急救援预案,宣传安全使用常识,对用户进行安全使用燃气的指导和培训。

第三十二条燃气供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重要的燃气设施所在地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毁坏燃气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三条发生燃气事故后,燃气企业应当立即向城市燃气主管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泄漏或者燃气引起的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或破坏燃气设施行为,有义务和责任及时制止并向城市燃气主管部门、燃气企业以及消防等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除消防等紧急情况外,未经燃气企业或城市燃气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关闭燃气管道上的公共阀门。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县城市燃气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第2篇:城市燃气发展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燃气管理,维护燃气供应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规范燃气市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燃气工程(含燃气机动车加气站)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燃气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燃气的使用及安全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燃气,是指作为能源供应城市生产、生活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第三条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管理工作。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有关城市燃气的管理工作。

规划、环保、工商、**消防和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加强城市燃气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城市燃气的发展,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鼓励和支持城市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燃气的科学水平。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市、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编制城市燃气发展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必须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和消防安全要求,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建设项目的审批手续。

瓶装燃气供应点的设置,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部门批准。

第八条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承担,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九条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应当按照城市燃气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燃气设施。

管道燃气供应区域内新建、改建住宅的配套燃气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第十条燃气工程采用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燃气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挠经批准的公共管道燃气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管道燃气实行区域性统一经营,瓶装燃气实行多家经营。

第十四条燃气经营企业,必须经资质审查合格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燃气经营企业不得限定用户购买本企业或指定的单位生产、销售的燃气用具和相关产品,不得限定用户委托本企业或者指定的安装单位安装燃气器具。

第十六条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所供燃气的气质和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安全供气,不得无故停止供气;

(二)不得向无燃气经营资质的经营者提供用于经营的气源;

(三)禁止充装超过检验期限、检验不合格和损坏的钢瓶;禁止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四)禁止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

(五)按规定处理液化石油气气瓶残液;

(六)其它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十七条燃气供应企业及分销站点变更、停业、歇业、分立或者合并的,必须提前三十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因管道燃气设施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调整用气量、降低供气压力或暂停供气时,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户。但因突发事故需要调整用气的除外。

第十九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接到用户报修后,应及时派人到现场维修;对燃气泄漏的,应当立即到现场抢修。

第二十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收费。

第四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需使用管道燃气的居民和单位应向燃气经营企业提出开户申请。燃气经营企业在接到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办理开户手续,并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

(二)禁止盗用或转供燃气;

(三)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钢瓶和适合本市燃气使用要求的燃气器具;

(四)管道燃气用户不得擅自增装、减轻、改装、拆迁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

(五)不得加热、摔砸、倒置、曝晒液化石油气钢瓶和改换钢瓶检验标记;

(六)不得倒灌瓶装燃气、倾倒残液;

(七)安装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经燃气经营企业同意,并由持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三条管道燃气计量表和燃气计量表前的管理及其附属设施,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护和更新,用户应当给予配合;燃气计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和更新。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燃气计量表后的管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用户安全用气给予指导。

燃气经营企业发现用户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十四条管道燃气用气量,应当以法定计量检测机构依法认可的燃气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

管道燃气用户对燃气计量提出异议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三日内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请仲裁鉴定。

第二十五条管道燃气用户需要更名、过户、销户的,应当向燃气经营企业申请办理更名或销户手续,结清所欠气费。

第五章器具管理

第二十六条在本市销售和使用的燃气器具,必须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的气源适配性检测,符合燃气使用要求的,方可销售。

检测合格的燃气器具,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燃气器具销售目录》,并向用户公布。

第二十七条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八条燃气器具经营企业必须有产品售后维修保证措施。

第六章燃气安全

第二十九条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等制度,及时报告、排除、处理燃气设施故障和事故,确保正常供气。

第三十条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向社会公布抢修电话,设置专职抢修队伍,配备防护用品、车辆器材、通讯设备等。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实行每日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燃气事故或者接到燃气事故报告时,应当立即组织检修、抢险。

第三十一条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制定安全使用规则,宣传安全使用常识,对用户进行安全使用燃气的指导。

第三十二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重要的燃气设施所在地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严禁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毁坏燃气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泄漏或者燃气引起的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有义务通知燃气经营企业以及消防等部门。

发生燃气事故后,燃气经营企业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本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对燃气事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除消防等紧急情况外,未经燃气经营企业问意,任何人不得开启或者关闭燃气管道上的公共阀门。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取得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施工资质证书:

(一)未取得设计、施工资质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的;

(二)未按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设计、施工的。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建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000元以上2000O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一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惊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对个人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3篇:城市燃气发展报告范文

关键词:城市燃气工程;工程造价;控制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

燃气工程属于社会公益事业的范畴,因此一直以来所注重的都是其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它的经济效益则往往考虑不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燃气工程的投资主体开始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对于利润的追求也使得工程的成本控制工作被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即便是那些国有独资企业,为了摆脱亏损增加、效益下降、人员增收减缓的压力,也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方向转变,从而增加企业发展的后劲,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进一步增强燃气工程的造价控制工作都是时展的必然需求。

1.燃气工程过程造价存在问题

1.1项目决策阶段研究深度欠缺

对于任何的工程项目都必须经历前期的项目决策,而在此过程中的重要一个环节就是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很多企业在前期可研报告制定的过程中仍然缺乏客观性、实践性,制定报告的工程人员对本地区的城市发展、资源分布、经济动态、燃气规划等方面的具体了解调查不够详尽,甚至部分章节在操作中存在复制套用的现象。对该项目的起始到运行的规划不够详细,缺乏数据和客观分析。由于可行性报告引发的决策失误,国内已经有了很多比较深刻的教训。

1.2项目的规划设计过程前瞻性不足

规划设计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根据城市管网及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对初步设计的方案进行优化比对,即要考虑用户数量也要考虑城市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我国目前处在城镇化大发展的时期。很多企业在项目规划时,没有对城市的发展有前瞻性了解,导致在建设后造成管径不够或管网密度分布不均匀,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了城市发展的配套设施。更主要的问题是提高了工程的造价,造成资源的浪费。

1.3招投标工作不规范随着我国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健全,各地市场基本有了较为完整的招投标体系。但由于燃气行业的特点,很多小型施工单位资质不够达标,或者投标过程存在挂靠、分包的情况,或者采用的工程结算标准不一致等都造成了招投标工作的不规范。有些甚至背离了国家相关法律规范的要求,造成未开工就存在造价漏洞,对今后的工程验收、决算造成负面的影响。

1.4施工过程不规范有些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不能认真了解工程详细情况,未能认真制定投标文件,往往是走过场,甚至参照原来的一些旧的文件,未能详细制定工程量清单,缺乏公平、合理、科学的编制态度,经常造成在施工过程中追加工程量的问题,无形中提高了工程造价,甚至恶意低价中标高价结算。再者,施工中参与的各方人员往往缺乏经验,对施工过程发生的各种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或者未能不必要的变更和签证,造成人员费及管理费的无理提高。最后,施工过程中不能按图施工,不能按规范施工也是影响工程质量和造价的重要因素。现场各方工程师未能严格履行职责,对于设计外的现场问题不能及时与设计沟通反馈,或者施工中把关不严,未经验收进入下一道工序,导致有问题无法弥补或付出额外的费用。

1.5材料进场控制不严,工艺技术落后材料费在工程造价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有的能达到70%。工程中材料采购质量差、现场材料验收不规范、工程中材料无效损耗过大、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造成运输成本增加,这些都是由于在材料方面管理不严导致工程造价提高的重要因素。再者,新工艺新技术的运用较少,缺乏对新事物的认可和尝试。

2.燃气工程造价的控制对策

2.1控制设计造价的措施

2.1.1大力推行限额设计

将上阶段设计审定的投资额和工程量先分解到各专业,有些设计人员思想上比较保守,喜欢把安全设计是以尊重科学、尊重实际的态度,然后再分解到各单位工程,最后分解到分部分项工程。对设计标准、规模、原则的合理确定及有关概算基础资料的合理取定,通过层层限额设计,体现了投资控制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并能有效防止“三超”。从而实现对投资限额的控制和管理。

2.1.2优化设计方案

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运用价值工程原理,对方案实行科学决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根据目前的市场供应价,到成本不变,功能提高的目的。

2.1.3改革政府监督职能

目前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对工程设计质量的控制管理比较薄弱,往往在确定施工单位后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由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进行审查,这种审查消耗该政府部门的人员精力,导致审查工作难以达到应有的深度和广度,对投资控制收效不大。实行“职能部门——业务咨询单位——建设单位”这样的模式管理,可利用“业务咨询单位”丰富的专业知识,达到满意的设计审查目的,这样工程投资控制和监督才能达到一定的效果。

2.2招投标阶段的成本控制

在市场环境中,良好的竞争与合作都是需要的,业主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总是要考虑投资之后能不能取得相应的回报。在招标过程中,首要考虑的是参与投标单位在其他项目中的质量和信誉。在法律上,《建筑法》、《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法规对包括燃气工程在内的建筑市场的交易行为起到了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能使得这个市场能够正常发展和运行,各地方政府也已基本上建起了有形的建筑市场。燃气作为一个公共的独立专业,这种特殊的状态让燃气工程游离于有形的建筑市场之外,招标工作似乎就会有漏洞可钻,程序上的不规范也会让投资得不到相应回报。有些严重的情况是在工程开始阶段进行招标,随着工程的实施临时改为按定额结算,比较强势的企业甚至垄断了这一行业。

在当前经济体制下仍沿用“定额”计价模式,即根据工程预算、取费标准、当地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来编制标底,进行投标报价。这种方法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满足对于燃起工程设计中可能运用到的技术以及建设中的突发状况等问题。而定额这样的方式也不能涵盖所有工程内容并且适合各地情况。“实物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法”,即根据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量清单。在此基础上,投标单位参考消耗量定额,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以及交易市场行情,自主报价,以达到自主竞争。比起传统的招标方式,这一方式是对燃气工程中的材料价格等方面一定程度的透明化,更能提高效率,降低造价。

2.3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

虽然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并不像前面几个阶段那样效果显著,但是其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燃气工程易受环境因素的影响,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也相对较多,这样就容易导致现场施工人员为了保证安全而随意加大措施,提高工程造价。因此,燃气公司首先应选择那些懂经济、有经验、会管理的监理公司作为工地的代表,在对所发生的各类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的同时协调工程参与各方的关系,降低工程索赔的发生率,避免工程造价的无谓提升,防止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现象发生。其次,燃气公司要建立健全现场签证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并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帮助其树立遵守工地规范的意识。最后,就是要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严把审核关,将招投标书和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2.4实现经济和技术的有机结合

燃气工程造价控制是一项系统性较强的工作,需要从合同、经济、技术、组织、信息管理等多个方面共同采取措施进行控制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其中,经济和技术的有机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为有效的手段。在我国的工程建设领域中,经济和技术长期处于分离的状态,具体表现为技术人员不懂经济,设计思想保守,无视设计的经济性因素,将工程造价控制视为与自己无关的工作;而财务人员则不熟悉技术知识,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了解甚少,知识从预算审核和财务制度的角度完成造价控制工作,导致项目造价控制难的问题。因此,燃气公司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应注意将技术和经济这两大因素结合到一起,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协调两者之间的对立关系,实现技术和经济的统一,力求在确保技术先进性的同时实现经济的合理性,最大程度的提高造价控制工作的效果。

3.总结语

控制城市燃气工程造价,在设计阶段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只有把技术与经济有机结合、大力推行限额设计、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加强设计监理、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改变设计收费办法、制订造价控制体系等方面进行不断地探索和研究。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时时要有控制投资的经济头脑,充分利用和认真分析建设周期中的重要信息,把握住市场经济的脉搏,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徐秀萍,浅谈燃气管道工程在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J],科技资讯,2010(27).

第4篇:城市燃气发展报告范文

关键词:城市燃气网管;安全运行;原则

中图分类号:TU996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燃气工程建设在我国城市得到了飞速发展,其供气范围越来越大,用户数量不断增加,在人民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为重要的角色。虽然燃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有着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但燃气一旦发生泄露,轻则污染环境,重则造成人员伤亡,其安全问题被社会各界广为重视。

一、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管理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

城市燃气管网发生事故都是由于系统存在内在或外在的缺陷因素所导致,也即是具有一定的自然规律性,基于这点就要求我们在进行指标因素选取和数据计算时要基于一定的科学理论为依据。评价指标的选择要经过科学的理论分析,而不能依靠主观臆断;同时,在确定评价指标的时候也要明确标明具体的概念。总而言之,风险管理改进措施的选择要建立在科学性原则的基础上,客观实际的反映出燃气管网运行系统的风险状况,才能够确保风险管理改进措施的实施具有有效性和可靠性。

2、综合系统性原则

城市燃气管网的设计铺设是一个复杂性极强的工程,它涉及的技术因素很多,因此在制定风险管理改进措施的时候需要多方面综合性的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从评价对象的各方面入手,考虑全面性和代表性的要求,并且在一开始选择的时候,被选的因素要全面,以便确保有选取的余地。同时,城市燃气系统是一个有机的系统组织,多种要素相互关联,所以在选择风险管理改进措施的时候既要注意指标体系要能够全面反映城市燃气管网的安全性,又要考虑各因素之间的综合平衡关系,以保证风险管理改进措施的选择具有可靠性。

3、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安全管理改进措施的选择要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这样才能更具体的反映燃气管网运行的实际情况,同时也可以量化风险评价指标数据。为了使得风险评价结果更具科学合理性,在将指标量化的过程中,要注意关注到相关制度、环境因素和行为主体之间关系因素的量化。

二、城市燃气管道安全隐患

1、对地下管网缺乏规范管理,增加了不安全因素

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旧城区的改造,给燃气管道敷设带来了便利条件,给发展燃气管道用户提供了新的机遇。与此同时,由于城市管理的条块分割,对地下管线缺乏规范管理,少数建设单位不按规范施工,有些市民安全意识薄弱都给城市燃气管网运行增加了不少安全隐患。局部地区严重威胁着城市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行。

2、违章建筑严重影响了城市燃气管网及设施的安全运行

城市燃气管网和设施上的违章建筑是埋设在城市中的严重安全隐患,少数居民乱搭乱建,有的占压在燃气管线上,有的将燃气调压设施封闭在违章建筑内,燃气抢修维修人员无法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工作,只要燃气管网及设施被损坏漏气,极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燃气安全事故。造成燃气管网和设施上违章建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的原因:如相关的城市管理法规不健全,过去城区地下管线施工没有完全纳入建设规划监管的范围,导致地下管线资料不全;有经济利益驱动的原因,有的单位为了小集体的利益,在未办理规划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燃气管道上及调压设施旁乱搭门面房,也有的单位和个人为扩大占地面积,私自在调压箱安全距离的空地内搭建扩建各种违章建筑。有的违章建筑内住人,有的违章建筑内开饭店、开茶楼,有的违章建筑内做厨房,一旦燃气管道被损坏,造成燃气大量泄漏,其后果难以预料。

3、道路和建筑施工损坏燃气管道,造成燃气泄漏安全事故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道路及旧城改造建筑施工频繁,再加上城区通信电缆、电力电网地改造给燃气管线安全运行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燃气管线及设施被施工挖断及损伤的现象时常发生,屡见不鲜,少数施工单位不按规范施工,破坏了燃气管线隐瞒不报,也不通知燃气企业维修,仍将被损坏的燃气管线掩埋地下,给燃气管线运行留下了安全事故隐患。今年常德华油燃气公司管辖区域1-9 月份由于道路施工等外界因素损坏燃气管线先后10 余起,造成居民用户不能正常用气,商业用户不能正常经营,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4、燃气管道安装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给燃气管线运行留下了安全隐患

在燃气管道安装施工过程中,由于监理公司现场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单位现场质监员对燃气管线安装施工质量管理不到位,有的沟槽深度达不到要求,有的钢管在埋设过程中,将没有做好防腐处理的钢管,或将已被损伤防腐层的钢管直接埋设地下,使被损坏防腐层的钢管直接与土壤接触,加上南方土壤潮湿,从而加快了燃气管线的腐蚀,使原来可以使用20 年-25 年的管线只能用10 年,甚至更短的时间,会因管线锈蚀穿孔而漏气,给燃气管线安全运行埋下了安全事故基因。

三、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对策措施

1、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作用,严格把关地下管线施工报装审批程序

规划、城建等政府的职能部门在核发工程施工规划许可证时,凡涉及或影响到地下燃气管线的,应要求建设单位先与燃气安全主管单位及管线业主单位进行衔接协商,工程施工范围大、工期长的建设项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召集各地下管线业主单位及工程施工单位召开工程施工协调会议。并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后,再核发工程施工建设规划许可证,以控制施工外界因素损坏燃气管线造成燃气泄漏安全事故的发生。

2、管网建设中的安全管理

在管道的施工建设过程中,要保证原材料合格,对原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土建施工过程中要满足相关要求,做到:管沟开挖深度应小于埋管深度10厘米―15厘米,禁止超深挖掘;管道遇到交叉时基础需要砌筑;管沟回填要分层压实,压实系数大于0.94;如果管道上方行车时,回填材料需要采用级配碎石,防止管道被上部荷载压坏;管道交叉时管基要砌筑交叉管道基础。

3、积极选择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敷设和改造城市燃气管道

逐步选用钢骨架PE、PE 管等新材料,采用新型连接方式的燃气接入管。结合西气东输工程对输送天然气要求,对老的燃气管道,可以采用穿PE 管技术。管道内衬技术,逐步对有隐患的燃气管线进行改造,这样既消除了燃气泄漏安全隐患,又能延长燃气管线的使用年限。

4、加强天然气管网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在制定年度大中修维护计划时,要有相应的管道现状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防腐蚀系统破坏范围,环境杂散电流影响,PE管道完整性等。运营单位除了进行相关的专项检测外,特别重视日常巡检,对管网的周边环境有详细的了解。管线日常巡检主要包括:管网周边地面沉降情况,周边建筑物施工现状,管网上部荷载(有无违建),市政人形天桥桩基施工影响。为了加强日常巡检的效果,必须责任到人。同时,将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及时消除隐患。如管网上部的违建要及早消除,周边施工特别是桩基的施工必须要与天然气运营管理单位做好沟通,避免把管道打穿打透。设置专项资金,用于维修管网。

5、加强对市民天然气管道安全知识的宣传。利用新闻媒体等向市民宣传维护天然气设施的安全知识及地方法规,保障管网的安全。

6、加强内部管理人员的专业意识,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如定期举行检测员培训,举行新工艺新技术学习,举办技术管理交流会。

结束语

燃气管网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在防止燃气管网事故发生方面有着重大的意义,既关系到社会的经济效益,又关系到社会的安全。目前,我国管网运行安全管理改进措施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所以,我们必须在综合研究燃气管网特点的基础上,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评价城市燃气管网的风险因素,并慎重选择改进措施,从而为城市管网运行系统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提高城市燃气管网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刘琳.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问题及其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

第5篇:城市燃气发展报告范文

关键词:燃气管道;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1

近几年,随着城市燃气普及速度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亲身体会到了城市燃气的便利,与此同时,城市燃气安全管理问题也日渐凸显,并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一、城市燃气不安全因素分析

城市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行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安全管理问题存在于城市燃气输送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中,从上游采气环节、输送环节到用户使用燃气环节等都可能有安全管理风险。(1)上游采气环节。上游采气环节受地质环境的影响很大,例如汶川地震中,致使中石油在西南地区的油田部分气井关闭,城市燃气的日产量大大减少。(2)燃气输送环节。在我国当前所使用的城市燃气输送方式主要有管道燃气、液化燃气等,在这些输送方式中,管道输气方式相较于其他的方式虽然安全性较高,却并不意味着没有安全隐患,而是这种管道输气方式也同样存在着发生重大事故的风险因素。根据调查,发现由于管道的腐蚀、焊接等原因可能会引起管道输气发生事故。(3)燃气接收站环节。燃气接收站主要负责各城市燃气的接收、调压、输送等工作内容,这个环节也同样存在着安全风险,主要的安全风险是设备是否安全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是否按章作业等。(4)用户使用环节。用户包括有工业用户和居民用户,虽然工业用户使用燃气量大,但是因其安全措施等都比较齐全,一般很少发生安全事故;反观居民用户,虽然燃气用量不是很大,但是由于他们对燃气的不正确使用,反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二、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1)符合相关规定原则。当前,政府正日益淡化对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度干预,而在行政管理方面却逐步加强监督。在生产经济方面,燃气企业在输送城市燃气各个环节都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等要求,要清楚的明白具体的条款规定,把惯常做法与行业标准区分开来,此项原则即为燃气企业要遵循并严格执行各类相关要求和行业标准等。

(2)抓住关键问题原则。在城市燃气安全方面,要做的安全管理包含有多项工作,而且要管理的事物琐碎、复杂,在不同级别、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做的安全工作也不相同。例如,生产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要注重抓住本部门的关键安全问题,并着手解决,而安全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引导各部门关注各自部门的重大安全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原则。对于燃气企业而言,如果能做到及时发现各个环节的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那么基本上这个燃气企业就不会发生安全事故。但是在实际中,根本就不存在这种可能性,基本上在安全检查中才会发现并正视安全隐患。燃气企业一旦发现安全隐患,最恰当的做法是设定合理的期限,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地消除安全隐患。

(4)实行奖励和惩罚并用原则。奖励和惩罚是激励与警醒职工的一种手段。在燃气企业中,调动职工对于安全工作的重视、降低安全隐患的最好最快的办法就是实施奖罚政策,奖励或惩罚不是最终目的,无论何种手段最终都是要消除安全隐患、安全事故。

三、城市燃气的安全管理措施

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城市燃气管道的安全事故的预防、控制等是一个系统的复杂的难题,在城市燃气输送过程中,大部分的管道线路和设备等基本上都在地下,有着接点多、管线长、覆盖面广的特点,一个环节出现安全问题,可能会导致整个城市燃气系统的瘫痪,造成无法估计的生命安全以及经济损失,因此及时地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成了整个城市管网安全运行中亟待解决的难题,为此,笔者从以下几点提出了一些安全管理措施:

(1)燃气企业要完善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不能被及时发现,而大多是在安全检查中才发现,此时进行整改可能会对燃气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完善现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定期检查计划,组织员工进行实战演习,使得企业职工融入安全生产的工作氛围中,提高大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这对于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2)加大技术投入,积极引入先进技术。积极引入新技术,逐步建立GIS、SCADA等信息系统,完善过去传统的管理方式,使得燃气企业达到现代化的技术水平。GIS系统能够将燃气管网所分布的地面实体图形数据存储,之后进行空间分析得出结论,并可以结合相应的理论来制定决策。SCADA系统在城市燃气输送过程中能够达到对燃气输送管道工况进行监测的目的,同时,还可以在燃气企业内部实现资源共享,保证燃气输送安全的同时,大大节约了企业成本。

(3)从施工各个环节上强化安全防范。首先从城市燃气管道施工过程方面,承担燃气管道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施工安装相应的资质,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检查和验收必须要严格加强。与此同时加强对管沟与管基施工方面的管理。一般情况下燃气管道进行埋地敷设,所以在回填土和地面的外部载荷的长期作用下,对管道抗拉抗压强度要求较高,并且要按照实际情况的需要合理的进行开挖深度与回填的密实度等施工系数的计算与管理。在管材的选型与质量方面也要做到严格把关,对于管材商的许可证以及管材的合格证、材质分析化验报告、试压报告等材料进行有效地管理。保证管材的质量符合技术要求。对管材进行如涂刷防腐漆等防腐技术处理,及时有效地防治管材腐蚀、生锈等现象。与此同时对管沟回填加强监管。在进行分层回填的工作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层夯实。对于靠近管顶的土层要进行人工夯实。保证管沟的夯实质量,防治由于多年挤压而出现地面下沉、重载荷作用下导致管道断裂或泄漏等现象。

参考文献:

[1]孟祥德.浅谈如何加强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J].中国科技博览,2011(06).

第6篇:城市燃气发展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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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宣布,自本月底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7元人民币(即降幅达28%)。而且在近日举办的“2015年中国气体清洁能源发展与能源大转型高层论坛”上,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张玉清表示,中国要大力提高天然气的消费比重,扩大天然气的使用规模,力争2020年天然气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10%左右,2030年占比达到15%左右,刺激天然气低迷的需求。 中国燃气股价走势图(6个月)

降价有助燃气销售

燃气分销商方面,降价将有助其燃气销售增长复苏。行业首选为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00384.HK,下称“中国燃气”),是一家天然气运营服务商,主要于中国大陆从事投资、建设、经营城市燃气管道基础设施,向居民和工商业用户输送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建设和经营加油站及加气站,开发与应用石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目前中国燃气在全国已拥有287个天然气项目,其中包括273个城市和地区的管道燃气专营权、13个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1个天然气开发项目及1个煤层气开发项目;并拥有98个液化石油气分销项目以及液化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进出口经营权。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 集团已实现天然气通气的城市达到190个,累计已建成60,419公里管管和269座储配站(门站),接驳的住宅用户和工商业用户分别达到12,590,944户和75,475户。2015财政年度,集团录得管道燃气销售量91.1亿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增长11.6%。

下调天然气门站价,短期而言,有利下游城市燃气分销商提高利润率;是次降价将令工商用户使用的汽价低于液化石油气,但仍高于使用燃油,而经济活动未显著回暖,相信部分对成本敏感的工业用户或会增加使用天然气。长远而言,有助增加下游城市燃气分销商的盈利,因为降低了它们的天然气买入成本,而气价下降又有助提振市场对天然气的需求。

中国燃气回报率高

第7篇:城市燃气发展报告范文

“贵阳率先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包括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但不论是哪一方面,最终都落在了企业的肩上。企业如何体现自己对环保的责任?企业每年消耗多少度电?折合为多少吨煤?同时排放出多少二氧化碳?企业单位利润背后的资源消耗量变化和污染排放量变化如何?这些情况我们平常并不太了解。对此,如果每个企业都在资产负债表上加一个企业环保的资产负债表,这将是考核企业关注环境、保护环境的一个新指标。”

这是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总经理刘晓光在“2009生态文明贵阳会议”上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道出的心里话。

在此次高规格的会议上,不少专家、学者都在大声呼吁:“贵阳要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必须尽快利用清洁能源。”并对贵阳如何使用清洁能源进行了“把脉”。

其实,多年来,贵州燃气集团公司一直都在默默无闻地担当引进天然气的责任和使命。

“我们终于用上最清洁的能源了”

2009年8月29日,本刊记者一行来到了贵阳市小河区,361厂片区的天然气置换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

“我们终于用上了没有杂质的清洁能源――天然气,这对于贵阳市及贵州省的长远发展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贵阳市建设局副局长刘详幸福地告诉记者。

据了解,每年的冬季时节,贵阳的“气慌”一直是省、市领导高度关注的大问题。但是,一贯的思维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表”做法,没有从“治本”上去解决关键的问题。针对如何提高供气能力,最大限度地提供优质燃气,让老百姓用气时“一点就着、一着就旺”等问题,贵州燃气集团先后花费近3亿元巨资,从两个方面着力解决。一是从气源上突破,该公司与重庆垫江县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设了一座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并已正式投产,所生产的压缩天然气全部供应贵州,与重庆燃气集团公司签订了压缩天然气供气协议;与四川达州汇鑫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20-30万立方米/日的《液化天然气(LNG)供应合同》。二是建设了贵州省最大的天然气储备调运中心:小河液化天然气接收气化站。

在省、市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贵阳市片区较大规模的天然气置换在小河区拉开帷幕。据有关方面介绍,通过省、市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的努力,贵阳市基础燃料将与全国同步进入“天然气时代”。

“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把清洁燃料推广开来,无论对城市还是对政府,我们把产业做强做大,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对贵州的市场,我们的分析很清楚,下一步从仁怀、桐梓、金阳、高新区、龙洞堡开始运行,虽然投入非常大,但是我们必须为城市扩容和发展提供燃料保证,我们肩负着公用企业的责任。现已投入近3亿元,在小河建输配站,等待天然气的到来,不能因为输配影响贵阳市民用气。”贵州燃气集团董事长黄友兴欣喜地告诉记者。

天然气对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有质的助推力

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已经逐步成为当今世界经济最重要的增长引擎,成为最有创造就业和财富能力的新经济支柱。

由于天然气运行成本低,经济效益较好,“天然气入黔”可改善大气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解决贵州环境污染治理问题。黄友兴在向本刊记者介绍天然气的时候,这样总结了它的优点:更清洁、更安全、更稳定、无杂质、无污染、时间快,并且一立方米的天然气热值达到了9000标准大卡,是人工煤气的两倍多。实践证明,发展城市燃气是减少城市空气污染的有效途径之一,所以天然气的引进和使用对构建生态文明城市有着重大意义。

当我们在深切感受“森林之城”、“避暑之都”的和美和清凉之时,我们不得不想到为了如此和美、清凉的环境而付出艰辛的人们。

“燃气的新时代已经来临,天然气进入贵阳,对我们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有质的助推力,现在我们要做到的是规范市场,落实资金,安全建设。”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应祥激动地告诉记者。

目前,小河LNG站建成投产后,为扩大LNG站供应范围,充分发挥小河LNG站作用,减小贵阳市冬季供气压力,贵州燃气集团和贵航集团061基地两家企业经过长时间的准备,在该片区公建3个用气点和一个民用调压站,供2137户市民使用。置换范围包括贵州航天风华精密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区、职工居住区以及贵州航天电器股份公司。

贵州燃气集团总经理洪鸣告诉记者:“过去每家每户平均日用煤气0.8方,现在改为天然气以后,每户每月平均使用10方左右,而基地的工用天然气是日平均一次3万方,价格在每方3元左右。贵州燃气集团目前是免费为这2137户进行燃气具改造。天然气的使用,优点不仅仅是能够大大降低城市的空气污染,从361厂这2000多户来计算,每天能置换20000多方煤气,这样同时也缓解了冬气供应不足的问题,相当于缓解了两万户居民的用气困难。”

“对子孙负责,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

“我们是站在全省的角度考虑市场,让全省有条件的城市用上清洁燃料。到各地去宣传,到各市、州、地作调研,无偿给各市、州、地作规划方案;无条件配合市政建设,先埋管道,现在遵义、仁怀、安顺、都匀已铺上管道。对贵阳的投入从2003年到现在已是3亿多。投入不能光靠政府,我们作为企业自身也要解决。我们的想法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按照省委、市委的统一要求,从改变传统能源消费观着手,本着对省城负责,对子孙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去帮助政府排忧解难,让更多人认识天然气,真正地提升广大市民的幸福指数和生活质量。”黄友兴告诉记者。

据国家发改委能源所能源经济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有关专家介绍,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步快速的增长、人民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对清洁能源的需求增多,天然气将成为未来城市燃气发展的方向,LNG发展的空间也很大。燃气的适时出现,是必然也是机遇。正是这一机遇催生了燃气在贵州的落地生根,而迎接清洁能源时代的到来,机遇与挑战并存。

从有关方面获悉,贵州燃气集团公司代表贵州省于2007年9月6日在北京与中国石油公司签订了《中石油・贵州省天然气买卖与输送意向协议书》。根据协议,中国石油公司供应我省的天然气资源将逐年递增,最高将达到30亿立方米/年。

第8篇:城市燃气发展报告范文

关键词:管道燃气;安全事故

1 概述

管道燃气是现代城市燃气发展的方向,是城市公用设施之一。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提高能源利用率,实现社会、经济、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必须采用管道燃气。

2 管道燃气基本情况

2.1 气源

随着陕――京输气管线的建成投产,长庆气田、华北油田和大港油田的天然气在京――津――冀地区基本形成了华北地区天然气供气管网。永清――唐山――秦皇岛输气支线于2008年2月24日开工建设,2008年6月底完成工程主体,2009年上半年向秦皇岛市供气,为秦皇岛市利用天然气提供可靠的气源条件。

秦皇岛市燃气总公司从实际出发,筹建了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形成了长输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同时供应的局面。使城镇燃气供应更加经济安全,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大大提高,对于城镇建设发展、环境改善及企业发展都将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2.2 管材

秦皇岛市燃气管道主要有钢管、聚乙烯(PE)管、铸铁管和波纹软管。对于中压管道大多使用钢管,优点:不易断裂,材质韧性好,不易泄漏。缺点:耐腐蚀性较差,需加牺牲阳极保护。聚乙烯(PE)管大多用在小区内部的低压管道(也有小部分用在中压),其管道伸缩性好,耐腐蚀性好,但施工不当时易损坏。铸铁管一般使用在室内管道。外部挂表时均使用波纹软管,方便施工。

2.3 压力

秦皇岛市天然气利用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天然气门站一座、制气厂高中压调压站一座、加气母站一座。

各系统压力机制如下:

门站:设计压力4.0MPa,进站压力4.0MPa,高压管道出站压力3.6MPa。

高压管线:设计压力4.0MPa,运行压力0.5MPa~3.6MPa。

次高压管线:设计压力1.6MPa,运行压力0.5MPa~1.6MPa。

高中压调压站:设计压力4.0MPa,进站压力0.5MPa~3.6MPa,出站压力0. 4MPa。

次高压调压站:设计压力1.6 MPa,进站压力0.5MPa~1.6 MPa ,出站压力0.4 MPa。

中压管网:原有中压管网设计压力为0.4 MPa,运行压力0.2 MPa(远期升压至0.4 MPa);海港区原有中压管网设计压力0.07 MPa,最高运行压力0.07 MPa。

低压管网:海港区范围内原有低压管网设计压力0.07 MPa,运行压力0.0035 MPa。

2.4 管道燃气的运行

秦皇岛市近几年发展的很快,在房产、道路及其它建设工程中都使用管道燃气。大量的施工工地给管道燃气设施安全带来了影响,从而发生很多的事故,还有第三方施工不当,行车道路下燃气管道遭大型货车频繁的碾压造成管道断裂漏气事故。这就给城市管道燃气设施的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3 管道燃气事故原因分析

3.1 事故原因统计及分析

表为2006年――2010年秦皇岛市管道燃气事故原因及其比例(%)

从上表可知,管道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由第三方施工造成的,其它的事故也有相应的影响。可见管道燃气的安全状况与安全管理状况息息相关。管道燃气的安全管理越好,安全状况越好;但是安全管理的不完善,那安全状况肯定越差。

3.2 案例1

2009年6月12日11时上下,海港区建设大街与东港路交叉口发生一起,施工单位一名挖掘机操作员,没有注意到图纸上标注的燃气管道走向,致使燃气大量泄漏。导致停气15小时,用户不能正常用气。

分析事故原因:

施工单位对燃气的知识缺乏了解,对燃气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完全对燃气管线实施提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由于管道燃气只有这一条线路,没有其他的线路供市民用气,造成停气15小时的恶劣影响。

案例2

2009年11月5日上午6时左右,海港区环城西路口发生一起因燃气泄露引起的爆炸事故。爆炸点附近100米处的电力沟、东环西路北的尚和家园内外,市政混凝土搅拌站的4个污水管窖井和燕山大学西出口的立交桥瞬间发生爆炸。这几处在爆炸的同时均见到了火光。爆炸时几位老人在晨练,受到了轻伤。燃气管道在实施抢断的过程中,停气10小时,周边居民的用气受到影响,自行车棚里的许多车辆已受损,停车场有几辆车也受到严重的损坏。电力沟的盖板被炸开,电力电缆受到损坏,幸运的事事故中未发生人员死亡。事故造成经济损失20余万元。

具体分析后,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路叉处DN150的低压焊接钢管受到外力重压导致管道发生泄漏,天然气进入附近的电力沟积聚,遇明火发生爆炸。

这次燃气爆炸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查漏人员没有完全执行“有漏必查,查漏必处理”的程序,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中途返回,导致泄漏处在时空的状态下。

4 管道燃气安全事故的预防

管道燃气安全事故的成因比较复杂,但还是管道燃气的安全管理没有做到位,从事故预防及事故应急处理的全过程进行控制,这样才能大大的减少管道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减轻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程度。

4.1 提高燃气管道安装的施工质量

加强燃气管道施工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要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要求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燃气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和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要求检查施工质量,特别是易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把好竣工验收最后一道关,降低因施工质量不过关而导致的管道燃气安全事故。建议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将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第6.3.4条的规定相应提高一个等级,当不满足规定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减小因碾压和沉降而造成的安全隐患。

4.2 加强管道燃气安全的巡检、抢修管理制度

按照管道燃气所处的危险等级进行巡查,要勤查、多查、细查的原则,提高管道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减轻对事故的危害程度。同时要提高抢修人员的技术水平、反应能力和处理能力。还要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并下发隐患整改单对其进行先期整改。对到期不改的,可以向燃气行业监管部门报告。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特殊管道节点的监控,我们也应该进一步加强现金管理理念的运用,提高事故处理能力,做到防范于未然。

4.3 加大管道燃气设施的宣传

可以通过媒体、杂志、报纸等向市民宣传管道燃气设施的安全知识及燃气法规,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市民自觉维护管道燃气设施的安全意识。降低人为因素而引发的管道燃气安全事故。

第9篇:城市燃气发展报告范文

关键词 燃气 输差成因 管理控制

伴随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燃气的需求量迅猛增加。而作为负责和保证燃气供应的服务公司,则关系到国民生计。受诸多因素影响,其产品售价被限制,形成燃气输差。燃气输差是一个公司的重要标志,直接影响公司的经济效益。提升输差管理控制,使基础管理水平提高,使生产成本降低,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实力。所以输差的管理控制应是一项重点工作。

一、燃气输差的主要成因

(一)计量表具对输差的影响

(1)计量表具的设计、挑选。计量器具的设计、挑选,通常应依据用户提供的实际相关参数,对所有用户逐一举行现场查勘,安装设计、计量表具的选型一定要合理。若参数不准确,运行状况不佳,都会引起计量器具在选型上的偏差。若计量器具与实际状况不符,将有两种状况发生,一是“大材小用”,气量值无法达到计量的初始流量,小流量计量无效。二是“小材大用”,气量值超过计量器具的上限,计量不准确,且表长期在最大流量状况下运行,会使燃气表加速损耗,缩短寿命,使计量值不准。

(2)计量准确度。计量器具仪表,其要求有一定精度。因为气候、保养等方面,计量器具通常会发生计量误差在使用一定年限后,所以应将计量器具按要求分类,实行周期性检查是十分必要的。燃气流量计的精度等级通常为1.5级,其误差范围在1.5%。居家用户等用户几乎使用的都是皮膜表或新型IC卡表,其最小流量和最大流量的精度准确,所形成的误差小。且同一精度的计量表根据所处环境,时间不同所形成的误差值不相同,在寿命周期外仪表形成误差远高于寿命周期内的仪表。

(二)输送管的损伤对输差的影响

城市燃气管道多用钢管、镀锌管材料,多为地下铺设,少量燃气管道铺设不合理,防腐工作不合格,一旦运行时间长,自然腐蚀,管线老化问题就会突出,甚至发生泄漏。不少地方的漏失是由于事故发生后被动发现的。部分施工单位不合理施工,甚至强行施工导致多数损坏管网、漏气等事故发生,造成燃气输差。还有人员替换,相关资料丢失,导致有些地段无法知道管线的具体走向,其负面影响无法估计。有的用户管线腐蚀也很严重,漏气时常发生,气表接头、阀门都是铁制品,由于长期腐蚀、老化,再加上有的阀门质量不合格,漏气更是不可避免。

(三)人为因素对输差的影响

因为用户自身素质、经济实力等诸多问题,出现了一些不文明用气行为,如将气表打孔、插铁皮、气表反装等等,甚至一些用户利用关系私下安装通气,形成黑户,长期不抄表,也是形成输差的一个原因。燃气公司自2002年逐步推广使用智能表后,部分智能表因质量问题形成直通,客户也不及时报修,导致无法计量,形成输差。辖区内区县购房、租赁户较多,抄表后经常不能正常缴费,导致欠费增多,造成财务输差增大,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输差的管理控制方式

(一)提升计量设备管理

使用的测量仪器要准确度高、性能安全可靠、密封性良好等。仪表应具备良好的适用性检测燃气,检测输配与使用范围必须达到量程允许。现场查勘,核查用户所给的用气参数,提升对用户用气管理控制。设计安装期间,应确保用户正常使用为根本,依据燃气使用量多少,依据燃气使用变化和耗量作最适宜计量,依次设置不一样的计量表。在用户用气期间,注重用户实际用气多少和气表计量运行状况,逐一举行检查,一旦有不合理、不匹配问题马上改正,使用适宜的燃气表,使计量问题能够及时控制并解决,进而将输差减少。对IC卡表实行技术改造或一定的升级更新。

(二)加强管网设施管理

伴随着城市面积的增大和城市化修建的高速发展,市场要求和用气负荷大大上升,陈旧供气管网和设施亟待更新。将发生故障的管网及设施分期淘汰,以便降低跑冒滴漏。降低施工损失量,放空不急于一时,计算好管道内储藏量,通过用户把剩余气量消耗后再施行放散工作,保证施工损失最低,把有气施工时造成的气损,加入工程预算,作为成本收取一定费用,且应使工作人员每天都将主要管线举行巡回查验几次,对所有阀门最少每月检查一次,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三)对人为因素采取有效措施

第一,提高对用户的法度教育宣传,定期举行宣传活动,派送有关法制宣传资料,影视播放,不仅要加大查处乱用、盗用燃气行为的力度,还可最大程度挽回输差所形成的损失。

第二,提高上门检查次数,尤其对封堵、未用、报停客户进行检查,防止偷气、漏户发生。

第三,为有效地降低盗气现象,由原来的安装方式转变成户外挂表。

第四,利用技术、管理创新方法防止偷气现象的发生。

第五,对IC卡表用户种种现象创建专门台账。利用回访制对IC卡用户采用季度人户,定期检查人户。通过利用管理系统的平台,对IC卡智能表用户的状态了解,固定举行IC卡智能表运行情况的查验。

三、总结

将燃气输差有效控制,使得被公司各级领导所重视,举行专题报告,以便将燃气输差的系统管理建立起来,创建有效的控制体制。输差控制是一项持久、艰难的系统项目,需创建完整的监督管理体系,创建新观念、新思维,积极改革进取,利用科学快速合理解决输差成因,将其各个击破,使输差很好地被控制在最低的范围内,以便更好地提高企业的经济,促进良好发展。

(作者单位为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

[作者简介:马军(1968―),女,重庆人,本科,中级经济师,从事输差管理工作,研究方向:输差管理,新型能源。]

参考文献

[1] 张娇,廖春梅.从经营管理环节浅谈燃气输差控制[J].城市燃气,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