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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强度即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额÷项目总用地面积,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额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地价款。
第三条投资强度监管是指工业项目从立项到项目竣工验收期间,依照项目批准文件、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等,对建设项目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市工业项目投资强度认定实行社会专业机构审计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结果予以审查认定相结合的综合确认制度。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市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项目(以下简称工业项目)。
第六条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负责,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环保、商务、工信、统计、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的市工业项目投资强度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对企业落实投资情况进行全程监管,领导小组组成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履行监管职责。
第七条在市区产业集聚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业项目规划要提交市规划技术委员会、市规委会审核确定。新上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4200万元/公顷(280万元/亩),单位土地面积平均产出达到6240万元/公顷(416万元/亩),工业用地建筑密度高于60%,容积率大于1.2。市级产业集聚区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用地面积原则上占产业集聚区工业用地总面积的25%,建筑容积率高于1.6。
第八条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要做到事前把关。项目在开工前,项目建设单位需排出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计划,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市工业项目投资强度监管领导小组对经市规委会批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项目业主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联合审查,重点审查地块开发强度、项目概算及建筑、设备类投资清单等。
第九条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要做到事中预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工业项目投资强度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项目规划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批多建少或不符合规划的情况;检查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按计划推进的情况;检查项目财务支出情况,是否存在投入与支出严重不相符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发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条严格分期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管理。对用地规模需求较大的大型工业项目,应按照整体规划、总量控制、分期供地、限期开发的原则,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分期实施、层次推进。对于分期建设的重大项目,根据项目总体规划合理预留用地,对预留土地设置开发时限,若超过规定期限未开发建设的,不予继续供地,并视情况将预留用地按照规划配置给其他项目。
第十一条土地出让成交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明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投资强度、容积率、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宗地全部出让价款、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可证》后,国土资源部门依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二条对投资额度在亿元以下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严禁向淘汰类、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工业项目供地,重点保障投资高、效益好、就业多的国家鼓励类项目及我市的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的用地需求。
第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委托社会专业机构编制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第十四条社会专业机构从事工业项目投资专项审计需符合下列资质标准和条件:
(一)具有乙级以上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并具备注册会计师技术力量的独立法人单位;或经批准设立并具备注册造价师技术力量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或工程预结算审价等相应经营范围;
(三)工程造价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或者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不少于10年;会计师事务所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具有主任会计师以上资格;
(四)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必要的技术装备、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五)从事过同类建设项目的造价审核,无任何不良记录;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第十五条社会专业机构应参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投资专项审计报告表;
(二)工程概况;
(三)审计依据,主要包括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可证;施工合同、设备购销合同;有关财务资料;其他相关资料;
(四)审计结论,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情况、建设用地履行产业政策情况、投资完成情况、投资强度情况;
(五)社会专业机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审核咨询人员签名、资格证书及资格章;
(六)项目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七)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六条工业项目按规定竣工、所有设备安装完毕后,项目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国土部门申报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和提出工业用地项目评价审核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业用地项目完工总结报告;
(二)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证书;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文件;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社会专业机构出具的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七)建设用地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八)根据相关规定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经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发展改革、城乡规划、统计、工信、环保、审计、监察等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初审,县(区)政府(管委会)审核后,将相关汇总材料一并报市国土资源局。
第十八条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市工业项目投资强度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审查项目建设单位上报的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等,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承担项目投资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及其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指标是否符合核准(备案)文件要求;
(三)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要求;
(四)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第十九条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项目竣工土地检查核验。
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限期整改,整改后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项目竣工土地检查核验。
第二十条经批准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可以实行分期审核,分期实施的项目,一期建设投资强度达不到出让合同约定投资强度的,二期建设不予供地。
第二十一条实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土地成交后,项目建设单位与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保证协议书》,并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国土资源部门按亿元以下成交宗地其成交总价款10%的比例、亿元(含亿元)以上成交宗地其成交总价款5%的比例缴纳保证金。项目建设单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开工的,经国土资源部门验收确认后,在15日内返还50%的履约保证金(含银行利息),按约定开发建设并按期竣工的,经市工业项目投资强度监管领导小组组织验收确认后,15日内再返还项目建设单位缴纳的50%的履约保证金(含银行利息)。项目不能按期开、竣工的,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
第二十二条项目投资规模、投资强度等主要指标不能按期达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投资协议约定的,三年内不得享受地方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已获得的扶持资金由相关部门予以追回。
第二十三条实行工业项目投资强度违约责任追究制度。项目未如期达到约定条件的,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由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征缴项目建设单位相当于同比例土地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继续履约。
第二十四条未经国土资源部门项目竣工土地检查核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受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不予通过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投资强度审核数据失真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有关工作人员在投资强度监管过程中、、的,由市监察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百胜集团而言,这是第一次以贡献企业营销渠道、与消费者互动、鼓励消费者捐款的模式与公益机构合作,没有经验可循。“捐一元”项目成功的关键有两个环节,即募款阶段和资助执行阶段。募款阶段主要是“如何拿钱”,是此项目有效执行的基础,资助阶段主要是“如何花钱”是此项目具有公信力的保障。每年“捐一元”项目公众募捐周结束后,百胜集团将帐目进行汇总,所有的财务账目都会接受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公司的审核,以确保各餐厅的财务准确无误。
今年的活动主题“透明公益 助力成长”
2013年,百胜“捐一元”项目已走入第六年。今年的活动主题是“透明公益,助力成长”。百胜集团负责人表示,“捐一元”项目在网上建立了官方公益频道,任何人都可以查到捐一元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并查看历年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公众可通过中国扶贫基金会官网及官方微博了解项目动态;可以查询受助学校、学校人数、捐赠学生奶以及鸡蛋的数量、金额等。在中国扶贫基金网站上,“捐一元”项目更以精确到“分”的数据,把公益做的透明,这是对捐款人、受助人的负责,也是对中国公益事业的负责。
日前,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监督平台,对“捐一元”项目各个环节连续第二年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捐一元”项目汇款至基金会的银行对账单情况,项目资金在基金会、教育局、炊具供应商、蛋奶供应商之间的交付,捐款进入的各项流程和票据都进行了严格审计。报告显示,所有环节均准确无误。这意味着:百胜向社会劝募所得的每一元善款全部转移至中国扶贫基金会,捐款在进入公益项目流程后准确转换成了营养蛋奶和学校厨房饮具。
数据说明“捐一元”善款使用情况
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中国扶贫基金会共计收到百胜公司及顾客、员工捐款18546302.12元。此次所筹善款拨给受援地2012年和2013年两个年度使用。
2012年度,中国扶贫基金会共使用“捐一元”善款10462508.27元。其中,蛋奶金额共计8238748.27元,炊具供应商提供的20套厨房设备,共计923760元。项目管理费130万元,相当于捐款的7.01%,由百胜公司另行配捐,包括与项目执行相关的差旅费、办公费和人力成本等费用,以及财务、监测及行政办公等支持费用。
专业审计追踪捐款流向
在本次审计中,中瑞岳华通过将百胜为“捐一元”项目汇款至中国扶贫基金会的银行对账单与中国扶贫基金会为百胜开具的“捐一元”项目捐款发票进行核对,确认金额和记录相符。这表示百胜向社会劝募所得的善款已全部转至中国扶贫基金会。
中瑞岳华在对各食品供应商的出库单、食品数量品种、教育部门收到相关食品的证明进行了逐一严格追踪,审计结果为食品出库及送抵均无差错。这表明孩子们最终能吃到营养加餐。
在此次对项目的专项审计中,中瑞岳华选取了百胜旗下的25家餐厅,通过对劝捐周期间(2011年8月20日至9月4日)的POS机签购单捐赠金额与百胜内部系统记录的月捐款总额进行审核比对,发现金额相符。这表明顾客的每一元钱捐款,均转化成了“捐一元”项目善款。
在本次审计中,中瑞岳华对中国扶贫基金会的收付款明细和银行对账单,与教育局、供应商的收付款明细分别进行核对,并查看了供应商、教育局出具的发票,通过严格审核,确认这些交付环节准确无误。这表示捐款在进入公益项目流程后准确转换成了营养加餐和学校厨房设备。
“乐捐”平台推动项目持续透明
2013年“捐一元”项目的捐赠渠道,除了在百胜集团旗下的肯德基、必胜客等品牌餐厅进行为期2周左右的劝捐外,新增了“捐一元”腾讯乐捐捐款平台,网友可以在腾讯乐捐平台上使用财付通或者网上银行的方式为“捐一元”乐捐项目捐款,同时,网友可以通过“捐一元”乐捐页面了解项目的执行进展以及在乐捐项目结束后,通过项目结项报告,了解整个乐捐项目的执行情况。使捐赠渠道常态化。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省节约能源条列》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节能资金”)由市工业经济促进局和市财政局负责管理。市工促局具体负责组织节能项目的评审和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组织验收;市财政局负责年度专项资金的预算、审核、落实和管理,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监督检查,确保节能资金的安全运行。
第三条节能专项资金的使用本着“扶持重点、合理平衡、择优引导”的原则,鼓励工业企业加大对能源节约的投入力度,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期间的节能目标任务。
第四条节能资金的使用范围:
㈠社会效益明显、节能效果显著的节能项目,以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推广应用及研究、开发项目的补助。对主动淘汰落后装备的企业重点补助。
㈡委托节能监测单位进行监测,按规定标准支付的监测费用。
㈢用于开展节能培训、宣传以及节能技术、信息交流与合作等。
㈣对获得国家、省、市节能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给予适当的配套扶持。
㈤对在节能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㈥节能监测机构的建立及管理费用。
第二章节能项目的补助
第五条申请节能资金补助的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㈠项目主体明确,有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必要的规章制度;
㈡具备项目实施能力。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项目资金基本落实,企业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总投资;
㈢项目前期工作扎实。项目配套条件好,技术先进适用且经过可行性论证,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㈣项目的节能、节水、环保效益显著。
第六条申报节能资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㈠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㈡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及技术设备购置额专项审计报告;
㈢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㈣项目基本情况的书面材料(包括企业概况、项目建设必要性、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经济效益测算、项目建设目标、计划工期等,字数在2000字左右);
㈤《市工业节能资金补助申请表》;
㈥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条每年三月底前,申报节能资金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分别报送市工促局四份和市财政局一份。市工促局对节能项目组织评审,确定节能补助项目金额,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初步拟定节能项目的补助标准为:按项目技术设备购置额的5-10%予以计核,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第八条节能项目实施单位对节能项目补助资金须专款专用。
第九条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有截留、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三年内取消其申报该专项资金补助的资格。
第三章节能效果的奖励
第十条考评奖励对象为:年综合能耗3000吨(含300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
第十一条根据年度节能工作开展情况,确定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并对在节能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市工业经济促进局负责解释。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按照“保护先行、科学规划、有序开发、合理利用”的理念,以示范为引领,以龙头为带动,推动我县海洋经济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
二、建设目标及任务
2013年,计划总投资6.5亿元,投放人工鱼礁及石方200万立方米,改造海底10万亩,投放优质海参苗种5亿头。
具体项目包括:
1.建设1个示范区,即集团深水人工鱼礁建设示范区;
2.建设1个试验区,即林阳水产有限公司浅水海底改造试验区;
3.建设18个推广区,即在全县选择18家公司进行海底改造,其中镇5家、乡6家、乡5家、乡2家。
三、建设要求
1.项目应符合《县海洋功能区划》、《大连市海洋牧场先导区()建设规划》。
2.人工鱼礁投放要以混凝土构件礁、石方礁为主。混凝土构件礁不小于2立方米或礁体重量不小于1吨;石方礁单体块石不小于0.3立方米、单体堆石不小于10立方米。
3.整片建设规模要大于3000亩;联片建设的,单片面积不小于1000亩。
4.严禁将有毒、有害或者其它可能污染海洋环境(如扇贝壳、牡蛎壳、胶带、建筑垃圾和泥沙袋等)的材料用于人工鱼礁投放。
5.严禁在航道、港区、锚泊地、通航密集区以及海底电缆、自来水管道通过区域投放人工鱼礁。
四、项目申报
(一)建设单位必须是在我县注册的公司制企业,新增项目建设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年缴纳各种税(费)金不低于100万元,且负债合理、财务管理规范。
(二)建设单位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政府初审把关后统一报县海洋渔业局。申报材料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2.《海域使用权证书》、《水域滩涂养殖证》;
3.由资质部门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
4.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审批意见;
5.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县海洋渔业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联合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建设单位报县发展改革局立项备案,并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五、项目验收
由县海洋渔业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时建设单位需提供下述材料:
1.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总结);
2.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3.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
4.投放人工鱼礁资金决算表;
5.投放人工鱼礁海域具体坐标点(图);
6.其它相关材料(包括财务有效凭证、材质及材料来源证明、底播品种、数量规模等)。
六、支持政策及监管
1.申报通过的项目,将根据建设情况争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予以相应政策或资金支持。
2.县海洋渔业局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3.县财政局负责对支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
1、债务管理。严禁举债兴办生产及公益事业,更不得举债支付村干部工资福利等。
2、现金管理。村级所有收入必须解交村有资金户代管。村级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不得坐收坐支。
3、票据管理。村级收入开具票据必须统一使用省减负办监制的专用票据和省经管处监制的结算凭证,严禁白条收款。所有票据统一实行领用、登记、结报、销号制度。对票据遗失的,村经济合作社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说明原因,并由支部书记签字。
4、审批权限。所有票据必须接受民主理财小组理财。500元以下的支出手续必须齐全,由村经济合作社社长一支笔审批;500-5000元的支出必须由村干部集体讨论,做好讨论记录后由村干部会签,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审批;5000元以上支出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过,村负责人审批,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审核。
5、支出内容。(1)不得报支村干部住宅电话、移动电话、小灵等讯器材的购置费、月租费、话费(党委政府另行规定的除外);(2)不得报支各种捐赠、赞助费;(3)不得报支由个人负担的学习费用及个人订阅的报刊杂志费;(4)不得报支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种津贴、补助、奖金;(5)不得报支为农户代垫的相关费用;(6)不得报支上级文件规定不得报支的其它支出;(7)严格控制村级行政招待费,有村营收入的村(居)可报支党委政府规定的重点工作必要的工作餐、征兵、招商引资等费用,支出额度不得超过本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的30%,严禁在一事一议中列支。另有捐赠等其他收入的村原则上招待费不得超过收入总额的10%。
6、结帐程序。年度内记帐必须不少于四次,原则上按季记帐。收支频繁的村(居)一个月记一次帐。结帐时,由村会计与其他村干部结好收入、支出票据,按要求整理归类,记好现金日记帐,然后村会计将整理好的票据与镇记帐员结报。
二、一事一议资金的使用
1、明确一事一议资金的主要用途。村级一事一议资金主要用于村内以农田水利、路桥修建、植树绿化、环境整治等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当年有结余的,可用于偿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欠债务。不得将一事一议资金用于村级管理性开支及其它开支。
2、一事—议资金严格实行项目化管理。凡年度内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单独进行立项、预算、审批、招标、决算、审计和公示。一个项目实施完结,要将村民议事报告表、立项审批表、项目预算书、招标中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材料验收清单、项目验收报告、项目支出汇总表或决算书、民主理财小组意见或专项审计报告等与项目有关的资料收集或复制,汇总形成项目档案,作为会计凭证或附件存入会计档案。5000元以下的小工程或用于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支出,不立项的,支出凭证要实行村干部会签制度,及时接受民主理财,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3、加强村级务工支出的管理。除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直接投劳或支出以资代劳金外,要严格控制村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性杂工。对村级杂工严格实行限额控制,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人均一个工日。要实行村级派工登记制度,专人负责,规范填写派工单,派工人、验收人等必须齐全,建立用工登记薄,杜绝先用工后登记,严禁弄虚作假,以工抵资(支)。未使用派工单的用工支出一律不得报支。
三、严格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责任制
1、村级集体财务严格执行《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对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将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2、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作用。民主理财小组要行使监督本集体组织财务活动的权利,定期召开例会,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理财活动,检查、审核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的事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审核票据,剔除不符合规定的支出。
3、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对涉农收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使用及村级债务等进行重点公开,对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情况、村级资金的运转及财务状况及时公开,不断完善和扩展公开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支持企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界定资金范围
市级财政扶持企业财政性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是指市财政安排的专项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的各类资金,从扶持方式看:包括对企业的奖励资金、补助资金、贴息资金、资本金注入等专项扶持资金;从资金用途看:包括扶持企业科技创新,技术进步、节能与循环经济、上市、开拓市场、创立品牌、提升质量、融资、进出口奖励等。
二、明确监督管理职责
项目主管部门是扶持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责任人,主要职责是:提出扶持资金使用范围和扶持重点,编制扶持资金的预算建议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市财政局;对企业申报的资金材料进行初审,组织对拟列入扶持资金的项目进行评审;组织和监督扶持资金预算的执行;向市财政局报送扶持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对扶持资金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价。
财政部门是扶持资金监督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完善扶持资金管理制度;对报送的扶持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扶持重点及预算建议计划进行审查,及时纠正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内容;对各项目主管部门和企业扶持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逐步完善对扶持资金预算管理工作和对规定范围内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进行评价。
三、严格项目扶持原则
(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整合、统筹各类扶持我市企业、产业、项目的专项资金,集中用于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扶持企业政策的兑现及扶持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税收贡献大、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和项目,并分项目的轻重缓急,突出重点。
(二)强化绩效,分类支持。强化在安排项目上的绩效观念,明确所支持的项目应达到一定的税收、创汇、新增就业、生态环保等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指标。根据项目资金筹集方式和企业性质等特点,应合理选择无偿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资本入股等扶持方式,分类支持,多元投入,充分发挥扶持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
(三)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扶持资金应当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申请企业应将所获得的专项资金纳入企业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四、加强项目申报管理
(一)各项目主管部门除按政策、文件规定要求企业提供申报项目必需的资料外,企业应提供对资金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二)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要求企业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专项审计报告的,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首选进入省财政厅“优选库”的会计师事务所,其中单笔补助或奖励金额超过50万元的,必须选择进入“优选库”的会计师事务所;其次选择在市工商登记的合法会计师事务所。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不重复支持。
(四)县(市、区)级项目由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对资金申报材料的初审,市级项目由市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审核人员对资金申报材料要进行认真负责任的审核,并签名以示负责。县级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后,先报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复审后再报市级财政部门。
(五)市级财政部门对各县(市、区)和市级项目主管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
五、强化项目评审机制
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科学的项目论证评审制度,提高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项目需专家评审的,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财务、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抽取的专家应在3名以上(单数)。在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监督评价等环节产生的聘请专家、委托中介机构等管理费用在专项资金预算中单独编列,由市财政局具体核定各项管理费用的支出标准,严格按相关财政财务规定执行。
六、规范资金扶持和拨付方式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需要在专项资金安排前进行现场核查的,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核查通过的项目在项目主管部门所属网站或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5天以上(含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确定资金分配方案,需上报市分管领导审批的,应经领导审批后下达资金安排文件。对项目发生重大变更导致项目建设停滞不前或撤销的,不予拨付资金。
(一)扶持资金属无偿补助的,企业一般应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
(二)以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一年以上)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用贷款贴息的方式予以扶持。
(三)对于新引进的企业或项目,根据企业或项目新增地方税收等情况,一般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扶持。
(四)扶持国有控股企业、可形成固定资产且扶持资金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一般采取注入资本金的方式予以扶持。
(五)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予以扶持。
扶持资金的拨付原则上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对县(市、区)企业的扶持资金由市财政通过财政体制下达至企业所在地财政部门,由所在地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需要县(市区)配套的资金,县(市区)应予配套。
七、加强项目跟踪管理
项目主管部门应对扶持资金扶持项目的执行情况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加强项目跟踪管理;结合各项扶持资金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对扶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将逐步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安排下一年度扶持资金预算相挂钩。
扶持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违反专项资金使用原则,擅自改变使用范围;
(二)挪用、截留、侵占专项资金;
(三)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
(四)其他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
中央、省、市下达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关文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足实际,制定了《*县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长助理*、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财政、城建、发改、监察、审计、国土、地震、水利、安监、消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及办公室,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县工程领导组主要负责审核项目规划、组织指导工程实施,监督检查工程进度及质量;县教育局负责危房校舍的排查、建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舍安全的项目规划、实施等工作;县城建局负责危房的鉴定及工程的勘探、设计、监理、质量检查等;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的审批和编制规划;县审计局负责预决算审计;县地震局负责工程项目防震安全的审核监督;县消防大队负责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的审核监督。县监察、安监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
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成立后,召开了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协调会,明确了职责,并对校舍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委常委会、政府办公会先后对校舍安全工程规划进行了审议;县委书记马骥、县长*、县人大主任李建恩、县政协主席李维澜先后带领班子成员深入项目工程学校进行了调研指导;县政府与各项目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省市教育、财政、督导等部门领导多次对校舍安全工程进行指导检查;3月27日,省长王君亲临项目学校*二中调研,对进一步做好校舍安全改造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二、规划落实情况
我县实施校舍安全改造工程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全面摸清全县中小学校舍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制订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规划,分年度、分步骤进行维修改造。二是坚持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不保留的学校,不纳入维修改造范围。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保留的学校,在对校舍进行维修改造时,充分考虑合并后学校的师生增员、校舍扩容等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结合全县新农村建设规划,规模小的学校向规模大的学校调整,地域偏僻的向乡镇中心区域调整。三是坚持质量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工程项目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安全、方便学生”的原则进行建设,在科学规划、设计及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新建的校舍最低使用寿命要在50年以上。四是坚持项目管理的原则。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实行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并据实编制项目预算,确保预算不留缺口,做到改造一所,完成一所。
根据上述原则,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对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和新建改扩建学校规划进行了多次调研论证,改造方案已经确定。按照规划,通过两年改造调整,全县中小学减少41所,学校总数由165所降至124所。
三、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配套要求,20*年、2009年我县共安排校舍安全工程改造资金3323.5万元,根据省定的省市县4:3:3配套比例,其中,省级资金安排1329万元,市级资金安排997.25万元,县级安排配套资金997.25万元。目前,中央、省、市的资金都已进入财政专户,我县20*年的配套资金485.25万元和2009年配套资金512万元都已进入财政专户。
对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我县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实行项目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集中投入,专款专用,保证效益。一是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专款必须用于项目学校工程建设,不得擅自调整,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滞留专项资金的现象。二是对建设资金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三是加大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项目学校在完工验收前,要向县工程领导组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工程完工后,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四是建立专项资金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挤占、挪用、截留、滞留专项资金、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行为,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使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建设资金充分发挥出使用效益。
四、工作进展情况
20*-2009年,我县校舍安全工程安排新建扩建及维修加固项目41个。其中新建、扩建和加固改造项目21个,维修项目20个,改造面积55127平方米。对新建、扩建和加固的项目学校,我们聘请有资质的部门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地形测绘、地质勘探、图纸设计、图纸审查、防震情况核查及工程招投标。目前,20个维修项目全部完工;21个新建扩建加固项目都在建设中,预计到年底都能基本完工。
为使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我县对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将实行项目公示制度,涉建项目学校统一挂牌,项目负责人、施工队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监督人员姓名都要按要求镌刻在项目标志牌上,项目学校的招(议)标都要通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同时,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将列入政务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国家、省、市校安办的安排,今年八月以来,我县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全县中小学校址进行了全面的排查鉴定,对校舍进行了安全排查鉴定和抗震排查鉴定,按时完成了国家校舍安全工程信息采集上报工作。同时,实施了全县校舍安全工程档案室的建设,按要求建立完善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在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中,我县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做好对工程建设收费的减免工作。对工程实施中涉及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消防设施建设费、人防易地建设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墙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绿化保证金等政府性基金,均予以免收。
五、问题与建议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壮大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起着重要作用,能够使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得到提高。任何一个企业,如果没有一套健全高效的财务运行机制,就会导致成本费用高、资产结构不合理、投资效率低下等后果。本文就国资企业40%股权控制民营企业特殊条件的财务整合和融合模式,即对于国资背景的企业通过投资协议书的约定及董事会人员的安排,持股40%相对控制一家民营企业。并购日后的财务整合与融合显得非常重要。会计实践证明,笔者所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通过对会计基础管理规范及资产融合的积极探索,不仅保证了财务上的稳定性,而且与上级集团公司在财务战略、资金管理上和谐一致,圆满完成并购后的各项预期战略目标。
二、财务融合流程及风险控制制度
(一)并购后财务整合的必要性及主要内容
财务整合是企业并购行为最为核心的内容和重要环节;通过财务整合在短时间内减少各种制度的冲突,实现企业各种资源在新企业内部的高效配置,能够快速提升企业效率;通过财务整合对被并购企业进行有效控制,体现在现金流、资金流、偿债能力、借款能力等不断提高,并可以通过税务策划合理避税等方面,并购双方获得财务协同效应。财务整合及融合的主要内容:会计人员和组织机构的整合、企业存量资产的整合、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体系的整合、财务管理制度体系的整合。
(二)并购后三年对赌期间应关注的战略风险
重视企业价值管理,构建以经济增加值最大化为核心目标;建立以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长期现金流现值、经济增加值最大化为辅助目标的财务战略目标体系;以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重点关注:应收账款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三)并购日后会计核算及财务报表对接
财务报表需要满足不同层级的会计合并和数据采集的要求。对上级集团的报表:上报国资信息收集平台的报表(每月数据快报及分析、每年度的全面预算报表及分析说明),上报上级集团的月度财务报表及分析,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年度财政年报等诸多报表;正常的每月对税务机关的全套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上级集团公司对于并购企业有严格的报表完成时间节点和上报计划,因此从并购日开始三个月内,委派财务管理人员需要组织集团所有财务人员进行财务报表数据的期初数、采集要求及上报的具体流程进行培训,保证财务人员稳定,数据传递有序,确保财务报表顺利对接。
(四)规范对接财务报表具体内容
按照国资控股股东财务部要求,及时统一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会计政策,减少对未审财务报表数据的影响因素。本文认为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需要进行的具体对接内容。
(五)投资协议书约定事项后续跟踪管理
混合所有制企业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及章程中有很多约定的事项,需要委派的财务管理人员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后续跟踪并进行处理。每月初上报给控股方总经理月报及季度工作报告中需要及时充分体现完成情况、时间节点、重大事项及重要风险揭示。约定时间需要完结的事项一般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核心资质转入,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持有关联公司或同业竞争企业股权清理;被并购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函。对于评估基准日及交易对价基准日未计提坏账准备的超账期的应收账款限期清理,被并购企业多余银行账户的清理;原有高层管理人员劳动关系的转移及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劳动合同的签署。法定社会保险事宜:社保登记证及商标权等其他事宜。权利转让承诺:被并购股东及根据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关键人员签订相关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知识产权归属:申请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需要由并购后新公司统一申请。规章制度规范:交割基准日前由会计师事务所尽职调查报告中揭示的相关问题整合情况反馈。
三、目标责任及委派财务管理人员KPI考核
四、财务融合关键点及评价标准
(一)实现数据采集的动态化
在充分了解业务流程及财务软件的基础上,建立业务报表分析系统,实现业务分析数据动态化;建立全国资金日报表,资金周报表,实现资金管理的动态化;建立预算开票快报制度,实现营业收入等关键考核指标动态化;根据月度流动资产分析数据,建立资产减值损失动态跟踪数据,掌握账龄变化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程度,便于采取措施,实现主要流动资产质量指标的动态化;建立银行授信管理平台,充分利用应付票据等结算手段,降低资金成本,保证资金的合理需求。
(二)建立可比对标上市公司对比指标体系
建立立项合同详细分析模板,及时分析项目执行情况过程中的指标变化数据;建立合同金额、发货金额、已开票金额、已成本结转金额、已结转毛利率、资金占用等相关关键数据台账;建立营运资金/营业收入、运行效率相关指标动态表。与上市可比公司相关指标进行对标管理,包括分产品品种毛利率、三项费用率、销售净利率、实际人力成本、实际流转税税负率、ROE、EVA等。做实现金流量表,真实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该数据是股利分配政策的基础。
(三)贯彻财务部价值管理的理念
及时办理注册地年度税收优惠返还工作,增加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及时办理企业个人所得税返还,增加现金流入;及时办理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0%的税收优惠政策,满足年度汇算清缴的要求;规范建立上级集团扶持的重大研发项目台账,满足项目验收的需要,获取扶持资金,增加其他业务收入,增加现金流入;配合公司相关部门申请区级及市级小巨人企业资质,获取扶持资金,增加现金流入。
(四)并购企业财务融合绩效的评价标准
总经理及经营团队的评价;上级集团财务部门的评价。上级集团内部审计机构日常专项审计报告、集团审计监察部年终考核的业绩审计报告;外部审计机构的年终预审审计小结、内控测试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
五、结语
新学年开学在即,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陕西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今明两年全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省政府召开了有省、市、县各级各部门负责同志,全省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校长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议,陕西省副省长朱静芝同志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现将讲话摘要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
为有效消除我省农村中小学现存危房,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保证师生安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活动开展,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为新机制的实施提供更坚实的基础,省政府决定实施陕西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集中2006和2007两年时间,投入11亿元的资金,彻底消除全省192万平方米D级危房。
这次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西安市城三区(新城、碑林、莲湖)、列入国家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21个县,共计24个县(区),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其余83个县(市、区)纳入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范围,用两年时间消除现存的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中省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只允许用于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含中心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确有困难、规模较大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可适当给予补助。
此次危房改造工程完成后,省上不再集中实施危房改造。从2008年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校舍修缮,统一纳入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解决。
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投入相对集中,各市县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在此,我强调几点:
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实施“工程“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为保证“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实施危房改造前,各市、县教育、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制定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方案。布局调整规划应结合覆盖人口数、服务半径、经济水平、地理环境和教育中长期发展的需求,并充分考虑新农村建设、城镇化进程、移民搬迁规划等因素,周密测算,科学制定。凡未制定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或经论证布局调整方案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县(市、区),暂不安排补助资金;纳入“工程”的项目学校必须是布局调整规划中保留的学校;拟撤并的学校,不能纳入“工程”实施范围,以后也不再安排危房改造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二要精心组织,落实责任。这次中小学危房集中改造工程资金主要由省里拿,配套也是新保障机制中市县财政应当用于校舍维修改造的资金,并不增加市县财政的负担。各市县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落实各级各方面的责任。土建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公开议标等方式,确定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承担单位。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预警体系,落实校舍定期查勘鉴定制度。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考评制度。对资金落实到位、管理规范、危房改造成效显著的市、县,省级将专项给予奖励。对资金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或挤占、挪用、截留危房改造资金的市、县,将相应扣减其省级基础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因上述原因造成校舍安全责任事故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危房改造工程完工后,各级审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工程完工验收前,必须提交专项审计报告。
三要努力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各级政府既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又必须把降低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成本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项目,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5〕83号文件),凡涉及项目立项、办理土地使用手续、规划设计、施工组织等程序,应由县“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从快办理。“工程”建设应尽量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新建、改扩建校舍等教育用地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由市县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均应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提倡各有关单位从支持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角度适当予以减收或免收;鼓励企业以提供免费服务的形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工程”进行捐赠。要切实加大对危房改造工程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等乱收费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二、严格标准,规范收费,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行为
从总体上看,今年治理乱收费工作的基础是很好的。一是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我国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优先发展教育的责任,为依法加大教育投入、从根本上治理教育乱收费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二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已由标本兼治、重在遏制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向更加注重治本阶段发展,新机制的建立从制度上和源头上为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行为、坚决治理乱收费提供了根本保证。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与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一些地方和学校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学校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等仍然比较严重,主要表现在:强行统一收取教辅材料费、作业本费等,变相收取杂费和借读费,收费行为不规范、标准不公开等。
结合开学前后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是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全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学校,免收杂费,并对贫困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以后,只能收取两项费用,即对非贫困家庭学生收取课本费,对寄宿生收取住宿费,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一律不再收取借读费,暂未被地方政府接收的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校只能向非本单位子女收取,其收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3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500元。
二是坚决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近几年来,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了招生收费管理,得到了社会的普遍支持和好评。但一些地方和学校在贯彻执行中出现了偏差:个别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过大;在规定收费标准外,仍在收取与录取学生挂钩的乱收费;降低录取条件,有的录取分数过低。今年初,国务院七部委下发的《2006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对高中招收择校生作出了严格规定。全国所有公办高中必须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要严格限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要把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招收择校生要以学校为单位,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20%;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
三是依法规范公办改制学校,防止公共教育资源流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停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改制的审批。省教育厅要会同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对本地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进行全面清理,并在明晰学校资产属性、学校办学性质、确保公共教育资源不流失的前提下,提出解决现有改制学校问题的政策措施,并依法加以规范。依法规范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不得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学校、重点班。省教育厅要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
四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阳光工程。规范教育收费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公开。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不仅要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还要更加普遍地向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是从严治教,强化管理。要全面清理学校自行制定的各种补贴政策,不能在学生身上打主意,决不允许一些学校一边享受国家补助公用经费的政策,一边向学生乱收费。审计、监察、教育、物价部门也要加大查处力度,定期不定期进行全省范围内的督查专项行动。对出现的乱收费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当事者和直接主管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推向深入
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大幅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市县、各部门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教育管理工作的头等大事,扎扎实实地推进改革。
1. 要切实加强领导。
各市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危房改造工程的组织和实施。新机制改革和危房改造工程,省上成立了领导小组,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教育厅、监察厅、财政厅、人事厅、农业厅、审计厅、省农发办、省物价局、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等为成员部门,并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今年2月份以后,各市、县也都成立了新机制改革的领导和管理机构。在后面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各市县要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责任落实到人。
2. 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新机制改革的方向是明确的,改革进展是顺利的,改革的成效是明显的,广大农民群众是拥护的,社会反响是好的,但也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于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在改革中不断探索,努力完善政策。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下半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将着手选择若干市县开展长期蹲点调研工作,全面跟踪、监测新机制实施地区的工作情况。各市县也要加强监测和督查,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3. 加强指导和督查,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一是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制度。要把学校维持基本运转的日常经费和保证事业发展的建设经费全部纳入预算,保证学校的每笔开支有根据、有来源、有保障、有效益、有监督。各级政府要加强指导,帮助学校用好预算资金。
二是要指导学校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校长的培训,强化校长责任,对违规挪用公用经费的要严肃查处。要强化学校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实施校务公开,增强经费使用的透明度。要通过新的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建立一个办学规范、管理严格、监督有效、保障安全的学校管理制度。
三是要指导农村中小学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大力提高农村教育质量。要抓住建立新机制的有利时机,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素质;要以城镇学校和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为重点,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支持力度;要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快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积极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是要建立起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中央和省要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要建立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审计制度,每年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截留、挪用经费现象。各市县要对改革资金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专门的审计制度,严禁将改革资金挪作他用,对挤占、挪用、截留改革资金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4. 加强舆论宣传,形成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