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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实践价值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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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实践价值

第1篇:劳动实践价值范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36号文件、省政府冀政〔**〕1号文件、市政府邢政〔**〕3号文件精神,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有效地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和农村经济发展。现将劳动力市场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劳动力市场建设的现状及重要性

劳动力市场是整合劳动力资源统筹城乡就业,为求职人员提供就业指导、洽谈和培训,提高其技能的主要载体。目前,全市21个县(市、区)有劳动力市场的18个,没有劳动力市场的3个。在现有的18个劳动力市场中,有14个县(市、区)劳动力市场面积不足200平方米,最小的仅有50平方米,而且狭小、简陋,无信息网络,设施陈旧落后,服务功能缺失,无法开展就业洽谈、培训等活动。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尤其是目前难以为大批农民工转移就业提供信息和就业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为了尽快改变目前县(市、区)劳动力市场的状况,适应当前形势发展和工作需求,各级政府要加深对劳动力市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建设好劳动力市场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培训和提高农民工技能和素质,加快当地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任务目标

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按照总书记提出的“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新三化的要求,实施规划和建设。各县(市、区)既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又要坚持高标准,努力实现服务功能基本完善,达到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一体化。

各县(市、区)劳动力市场的具体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21个县(市、区)新建和改建的劳动力市场面积分别达到500平方米左右;信息系统建设**年底前实现与市劳动保障中心联网;2008年底前实现市、县、乡三级联网,基本达到“一点登陆”全程查询,全方位为城乡劳动力提供便捷的就业服务。

三、加大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投入,重点抓好信息系统建设

各级政府在重点抓好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同时,增加对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的投入,拓宽再就业资金的筹集渠道,按照省财政厅、省劳动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社〔**〕8号)的规定和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确保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可将结余部分适当用于劳动力市场建设,市政府将适当给予补贴,县(市、区)政府要列入重点,在政策上、资金上加大扶持力度。对劳动力市场的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要列出专项资金予以扶持,本着政府出一点,劳动部门筹一点,再就业资金挤一点的原则,拓宽筹资渠道,千方百计筹集到位。要加大“五保合一”数据整合和劳动力开发资源管理软件资金投入的力度,使县(市、区)劳动保障工作与市劳动保障中心对接,建设好数据库实现市区与县(市、区)协调一致共同发展,通过劳动力市场的信息化,达到为职工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目的。

四、完善劳动力市场功能

要通过劳动力市场的龙头和辐射作用促进和带动社会就业服务组织发展,动员全社会力量为促进就业提供服务。发展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推进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向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或劳务派遣组织转型。支持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依法建立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提供适应不同群体特点的公益性就业服务。发挥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劳务派遣组织、职业咨询服务组织、劳动保障事务组织、社区就业服务组织的作用,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有效服务。各级劳动保障、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定期清理整顿工作,指导督促职业中介机构明示合法证照、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职业中介和欺诈行为,倡导诚信服务,开展无虚假信息、争创文明职业中介活动。

五、提高劳动力市场服务质量

第2篇:劳动实践价值范文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法》第十条中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10年,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时,只要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顽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固定工转制中各地如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企业中工作时间较长的职工,可根据以上法律、法规与企业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第3篇:劳动实践价值范文

一、职业技术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

根据以技能培训为主的特点和不同行业、专业(工种)的实际情况,技工学校要在加强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同时,逐步建立一支既能指导技术操作又能讲授专业(工艺)理论,专业技术课与生产实习课一体化的新型师资队伍;企业培训中心和就业训练中心要逐步建立一支适应岗位技术(业务)培训需要的既懂专业又懂管理,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

五年内,全国各类技工学校,要按劳人培〔1986〕9号文《技工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暂行规定》配齐专职教师;文化、技术理论基础课教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达到45%以上,讲师应达到40%以上,高级讲师应达到10%左右,技术理论基础课教师应争取掌握某一工种的操作技能;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实际操作技能必须具备中级工(五级工)以上水平,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应达到25%以上,一级以上实习指导教师应达到20%以上,企业培训中心和就业训练中心,要在稳定、提高现有专职教师队伍的基础上,充实专业技术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培养师资的规划。

二、加强后备师资的培养

1.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师资培训基地,单独办或联合办职业技术师范院校、专科学校、进修院校或培训中心,也可以委托普通高等院校开办师资班,培养职业技术后备师资。

2.各地区、各部门可以从高级技工或技师培训班、技工学校优秀毕业生中选择一部分人,经过教育理论、生产实习教学法以及有关企业管理知识培训后,充实生产实习指导教师队伍。

3.各地区、各部门每年可以从普通师范院校及理工科院校选择毕业生或从有关单位调剂一部分专业对口的工程技术人员,充实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队伍。

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的主要培养目标是,培养既能讲授专业(工艺)理论课又能指导生产实习操作的一体化的新型教师。为此,应加快教学改革,尽快总结出一套培养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学文件、办法和教学工作经验,争取办成全国职业技术师资培训和进修工作的中心。

三、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在职教师

1.各地区、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技工教师进修院校、企业职工大学、业余大学和普通高等院校,办好师资班;根据劳培字〔1988〕2号文《关于试行〈职业技术培训教师专业证书〉制度的实施意见》,举办《职业技术培训教师专业证书》教学班,也可以举办教育理论及企业管理知识培训班和外语强化班等,培训在职教师。

2.各类高级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和有条件的技工学校以及企业培训中心,可以通过高级技工培训班,对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本工种高级工技术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3.各级技工培训教研室、技工学校、企业培训中心和就业训练中心,应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观摩教学和新技术、新工艺、先进教学法的讲座,广泛交流教学经验,并采取互教互学、以老带新等方式,积极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能力,适应教学需要。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实行有关政策

1.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政治上关心教师进步,提高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开展优秀教师的表彰宣传活动,树立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积极地在优秀教师中发展党员。同时,每年要为教师办几件好事和实事。组织安排好教师休假疗养等活动。

2.各地区、各部门应认真做好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注意总结经验,逐步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企业培训中心和就业训练中心,可参照《技工学校教师试行条例》,做好专职教师的职务聘任工作。

第4篇:劳动实践价值范文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以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为研究对象,运用劳动价值论以及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石的政治经济学,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规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生产方式与马克思当时所面对的情况有本质不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能直接解释和回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全部经济问题。因此,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展劳动价值论的思考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劳动价值论,应对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加以发展

劳动价值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是“生产劳动”,生产劳动是生产新增价值的劳动,界定好了“生产劳动”,也就界定好了新增价值的源泉。所以从理论上界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劳动是研究社会主义劳动价值理论的首要任务。

马克思在研究生产劳动时,从两个角度界定了两对概念。一是从是否生产出物质产品的角度将劳动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一类是不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前一种劳动称为物质生产劳动,后一种劳动称为非物质生产劳动。二是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角度界定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认为只有与资本相联系、能够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否则是非生产劳动。马克思从生产关系的角度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界定无疑是科学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当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相对于马克思时生了很

大变化,而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关系与马克思时代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更有本质上的差别,加上对生产关系具有决定作用的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带来了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与换代,尤其是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在各行各业的广泛运用,改变了生产劳动方式。在这些情况下,马克思对生产劳动的界定已不能反映现阶段生产关系的新特征。因而有必要对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加以发展。

首先,必须把“生产劳动”和“物质生产劳动”区分开来。我国理论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把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等同于物质生产劳动,这种界定既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又撇开了特定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这样的所谓“生产劳动”可以套用于所有的社会形态,从而失去了界定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意义。马克思在界定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劳动时,不是从劳动成果的物质规定性来界定,而是从劳动过程能否体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来界定。只要劳动过程能体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不管该劳动是物质生产劳动还是非物质生产劳动,它们都是生产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十四章说过:“如果可以在物质生产领域以外举一个例子,那么,一个教员只有当他不仅训练孩子的头脑,而且还为校董的发财致富劳碌时,他才是生产工人。校董不把他的资本投人香肠工厂,而投入教育工厂,这并不使事情有任何改变。”马克思还说:“例如一个演员,哪怕是丑角,只要他被资本家(剧院老板)雇佣,他偿还给资本家的劳动,多于他以工资形式从资本家那里取得的劳动,那么他就是生产劳动者。”可见,马克思把不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教员和演员的劳动也算作是生产劳动,这说明,马克思已将资本主义生产劳动与物质生产劳动明确区分开来了。我们在界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劳动时,虽然不能完全照搬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劳动范畴的具体界定,但可以运用马克思的界定方法。对应马克思在界定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劳动时是从劳动过程能否体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来界定,我们在界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劳动时,就应当使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劳动也能体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从而也将社会主义“生产劳动”与“物质生产劳动”区分开来,将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范畴在“物质生产劳动”的基础上加以扩大。

其次,必须使“生产劳动”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相吻合。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十四章指出:“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是商品的生产。它实质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工人不是为自己生产,而是为资本生产。因此。工人单是进行生产已经不够了。他必须生产剩余价值。只有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或者为资本的自行增殖服务的工人,才是生产工人。”马克思还说:”一个自行卖唱的歌女,是非生产劳动者。但同一个歌女,如果她是由一个企业家雇佣,在企业家的指挥下卖唱,而以赚钱为目的的她便是一个生产劳动者。因为她生产资本。”这两段话给我们的启示是: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是榨取剩余价值,马克思把只有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者才算作生产劳动者,这就使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与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相吻合了。我们认为社会主义的“生产劳动”也必须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相吻合,这样才能使前后两个“生产”一致起来。就是说,进行社会主义的“生产劳动”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只能通过社会主义“生产劳动”来达到。我们知道,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这里有两种需要,一种是物质生活需要,一种是文化生活需要,物质生活需要只能由物质生产劳动来满足,文化生活需要只能由精神生产劳动来满足。所以,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来考察可以发现,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必须包括物质生产劳动和精神生产劳动两个部分,如果把生产劳动仅仅说成是物质生产劳动,那么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就只能说成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的需要了,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不能算作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反过来说,如果你要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算作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一个方面,那么你就必须把精神生产劳动也算作是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范畴,因为仅仅只有物质生产劳动是不能满足文化生活需要的。虽然电视机、收音机、计算机等行业的劳动是物质生产劳动,其劳动成果也能满足人们一部分文化生活需要,但这并不是电视机、收音机、计算机等产品本身直接满足的,而是由文学艺术工作者、各种理论工作者生产的精神产品满足的,电视机、收音机、计算机等产品不过是人们消费精神产品的工具或媒介。总之,如果仅把社会主义生产劳动说成是物资生产劳动,就无法回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由什么劳动来满足。

根据前面的论述,我们将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定义如下: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就是能直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劳动,包括工业、农业、建筑业中工人、农民及管理者的劳动;商业部门中的包装、保管劳动;运输部门的货运劳动;教育部门教员的劳动;科学家、文学家、各种理论工作者、各种艺术工作者的劳动;旅游、医疗卫生、美容美发、与生活或生产有关的修理服务等部门劳动。

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劳动价值论,需要对商品范畴的外延加以扩大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考察的商品属于物质产品,考察的价值是凝结在物质产品中的价值,考察的价值创造也就是物质产品生产部门(马克思区分为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包含三次产业中的第一、二产业)的价值创造,而将非物质生产部门(第三产业)获得的价值归结为价值让渡和再分配。这在马克思生活时代,第三产业不发达且所占比重不大的情况下做这样的处理有一定合理性。但是在当今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不断提高,我国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已越过40%,一些发达国家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已超过第一、二产业总和的情况下,再不承认第三产业的价值创造,已无法解释现代社会价值的来源,也会使我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政策失去理论依据。

承认了第三产业的价值创造,就需要从理论上将第三产业的成果纳人商品的范畴,这样,我们就可以将商品区分为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也可以在将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区分物质生产劳动和精神生产劳动的基础上,将商品区分为物质商品和精神商品。

工业、农业、建筑业等物质生产部门生产的商品是传统意义上的商品,属于有形商品,商业部门中的包装、保管和运输部门的货运劳动生产的商品是一部分有可能被损坏而因为商业部门的包装、保管和运输部门的及时运输而没有被损坏的产品,这部分产品如果失去了包装、保管和运输劳动,其使用价值就会消失,从而其价值也就不能实现,所以这部分产品应当算作包装、保管和运输劳动生产的商品。教师、科学家、文学家、各种理论工作者、各种艺术工作者生产的商品属于无形商品或精神商品。旅游、医疗卫生、美容美发、与生活或生产有关的修理服务等部门生产的商品属于无形商品。

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劳动价值论,应对价值的源泉做出新的说明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就意味着进人交换领域的商品都是劳动产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非劳动产品进人交换领域成了商品,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这里遇到了不能自圆其说的矛盾,如农贸市场的野生动植物、旅游市场的自然风光、矿产开发市场的各类矿产资源等等,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这些自然资源都不是劳动产品(将这些自然资源变成商品需要付出的开采、运输等劳动相对于其实际应有的价值小得可以忽略不计),都没有价值,没有价值就不能成为商品,因为商品必须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可见,大量非劳动产品成为商品的事实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须对“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和“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因素”两个判断的一个做出修改,要么改变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的判断,要么认为商品可以只具有使用价值一个因素。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改变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的判断,承认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具有价值,否则,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的判断又会遇到矛盾:如果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不具有价值,那么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在交换中事实上获得的巨大的交换价值又是什么的表现形式呢?

不承认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具有价值,除了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理论上产生上述矛盾,还会在实践上促使人们不加约束地掠夺自然资源,破坏水生态环境,阻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要承认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具有价值,就必须对价值的源泉做出新的说明。本文认为,可将特定时期社会总商品的价值区分为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的价值、物化劳动的价值、活劳动创造的新增价值三部分,将“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的判断,改为“劳动是新增价值的唯一源泉”。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的价值的大小可以通过假定人类活劳动生产与进人交换领域的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等量的相同使用价值所需消耗的一般人类劳动来换算。于是,我们在这里得出一个新的判断:劳动始终是衡量商品价值大小的依据。

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劳动价值论,应对我国实行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分配制度做出合理的解释

第5篇:劳动实践价值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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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6日,铁道部部长在全国铁路运输安全工作会议上所作的题为《规范新体制下安全管理,确保运输安全稳定为深入推进铁路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讲话,从三个方面总结今年以来全路运输安全工作,分析研究了新体制下运输安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矛盾,动员全路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加快规范新体制下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运输安全的稳定,为深入推进铁路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通过对刘部长讲话的学习,个人认为没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什么事情都干不成。而要保持运输安全的持续稳定,当前最核心、最根本、最基础的是认真学习领会各级领导的讲话精神,集中精力、再鼓实劲,加快规范新体制下车间安全管理、劳动定额管理等工作。作为一名车间的专职管理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快规范新体制下安全管理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深入探索,开拓创新,实现车间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为车间提供稳定的安全环境。

刘部长讲话中明确指出,2006年规范运输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健全规章制度,强化专业管理,改进综合服务,完善检查监督,提高站段能力,优化干部队伍,强化安全基础,基本建立起适应新体制的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实现运输安全管理有序、高效,确保运输安全稳定。

因此,车间定额工作将围绕段、车间2006年的工作目标,集中精力,突出抓好车间劳动定额管理工作。

一是修改完善劳动定额管理制度。劳动定额管理制度是车间工资分配及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具有法规约束力,对管理制度的修改完善要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对车间及工区《“辆单价”工资分配办法》、《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职工内部待岗办法》、《一次性奖励办法》、《安全逐级负责制考核办法》、《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定额报表、台帐工作标准》、《车间汽车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和办法的修订,要全面把握车间、工区管理体制的特点,全面把握车间成立调整后资源配置、生产组织、劳动组织的变化,全面把握分配模式的发展要求,确保修订后的管理制度科学严密,符合车间安全管理的实际。管理制度内容的表述力求准确、清晰、完整,不能模糊不清和出现空白,制度与制度之间不能相互矛盾。要建立管理制度的动态修订机制,根据运输生产的变化和列检车间的特点,及时调整制度、办法的内容。消除管理制度管理比较混乱的现象,规范对管理制度的审核、,履行必要的民主管理程序,合理界定车间、工区的管理权限,明确管理的内容,实现对管理制度的规范化。

二是规范工作秩序。要具体界定车间和工区之间在劳动定额及工资分配等综合管理事项上的责权,建立清晰的管理界面。车间要加强对工区实际情况的了解,全面摸清人员结构、工资分配、定额管理等方面的现状。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及标准,对工区的要求,职工关注的事情,办理时限等要有明确规定,严格按制度执行。简化办事程序,落实办事责任,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为工区及职工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三是转变工作作风。车间劳动定额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关键是要转变工作作风。要坚持为职工、为现场服务的意识,急工区之所急,想工区之所想,做工区之所需,克服小机关化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倾听工区及职工的意见,深入现场了解真实情况,及时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破除传统的思维方式,增强创新意识,发展优质优价分配激励机制。

四是做好车间劳动组织整合的准备工作。车间布局调整后对劳动组织提出的新课题,按照有利于车间安全稳定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要求,对车间劳动力进行优化配置,合理定员定岗,最大限度地满足现场一线检车员的数量,确保技检时间、作业段位和检车质量。

五是加强工区及班组的自控作用。车间要把加强工区及班组自控型管理作为提高车间管理能力的基础工作来抓。要强化车间的管理力量,配强车间管理人员,关口前移、靠近现场,提高处理现场问题的能力。对工区、班组布局进行适当调整,完善班组管理制度,优化班组长队伍,提高班组长管理能力,调整充实自控型班组建设内容,增强自控型班组建设的效果。

六是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收入分配问题是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事关职工队伍稳定的大事。车间要统筹考虑,保持职工队伍稳定,调动职工积极性。要对原各工区工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规范,对工资制度各单元构成、各项工资标准、工区内部奖励及工班长津贴等项目和标准规范管理,指导工区规范内部工资分配管理办法,处理好执行工资政策法规与搞活内部分配的关系,消除不合理的因数,调动职工努力工作、多劳多得的积极性。

七是做好思想引导工作。针对干部职工对全员竞争上岗和工资分配的热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解释,引导干部职工明辨是非,正确看待和理解改革,进一步增强对深化改革、搞好工资分配新机制的信心和决心。并要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第6篇:劳动实践价值范文

最近一个时期,本市部分建设、施工单位在承发包房屋拆除工程中,连续发生伤亡事故,给国家财产和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损失。造成事故的原因是:一些单位忽视安全生产工作,违反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盲目签订工程合同,滥用施工队伍。在施工中又将工程层层转包,造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章作业冒险施工。为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有关建设、施工单位在“三通一平”及房屋拆除工程中,要认真按照《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991年第15号令),理顺工程承发包关系,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安全管理。

二、建设单位在发包各类房屋、建筑物拆除工程中,一律不准将工程发包给无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认可证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承接工程后,也不准以任何形式再次进行转包,更不准将工程转包给个人。否则,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者严惩。

三、签订拆除工程合同或协议时,建设单位必须认真审核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1.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所确认的经营范围;

2.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和《资质审查证书》;

3.检查是否持有《施工企业安全资质审查认可证》及工程负责人是否具备安全管理资质和《安全生产资质证书》。

签订的工程合同或协议书,必须列入安全生产管理的条款,确定各自的管理职责,并报当地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拆除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协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经双方基建、技术、安全部门审批后,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施工。

第7篇:劳动实践价值范文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和《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劳动者制度工时的折算: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的文件精神,为便于企业执行政策,对劳动者日工资的折算统一口径,即:每月制度工时天数为20.92天。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计算:

由于每月制度工时天数改为20.92天,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中小时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2.3元人民币,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2.39元人民币,其它问题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00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

                   (2000年2月12日  劳社厅函〔2000〕18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如何计发职工工资报酬问题。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附件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2000年3月17日  劳社部发〔2000〕8号)

第8篇:劳动实践价值范文

论文关键词: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理想性;实践性;统一

当前职业教育价值取向存在着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功利性与公益性、合理性与合目的性、职业性与教育性、生存需要与发展需要等现实实践与理想追求的失衡与冲突。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职业教育价值取向,对其理想性和实践性进行反思,以期实现价值取向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可能性与可行性的统一。

一、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理想性和实践性

价值取向作为价值哲学的重要范畴,它指的是一定主体基于自己的价值观在面对或处理各种矛盾、冲突、关系时所持的基本价值立场、价值态度以及所表现出来的基本价值倾向[2]。职业教育价值取向是社会或个体基于现实社会历史条件和自身生存发展需要,在面对和处理职业教育内部矛盾及外部关系时,对教育价值的内容及其实现手段不断选择过程中表现出的稳定意向或倾向。由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定义可知,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价值主体既可以是社会也可以是个人,价值取向的影响因素不仅包括不同社会历史条件,还包括价值主体自身生存发展需要,因而职业教育价值取向既具有理想性,又具有实践性。

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理想性,是指职业教育价值主体基于职业教育现实实践,着眼对未来的追寻,从主体需要出发的要求和希冀来建构职业教育的应然价值,是通过对职业教育现实实践的背反和超越来追寻价值理想。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理想性是由教育的本质所决定的,教育是面向未来的事业,教育是一种有目的的培养人的实践活动,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理想的人,这种目的性决定了其价值取向的理想性。

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实践性,是指职业教育作为一种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其价值取向必须立足于实践,来源于实践,用实践来检验价值取向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离开实践根基、脱离实践活动的价值取向就无从谈起对职业教育实践活动有效的指导和引领。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实践性,是由职业教育职业特性所决定的,职业教育的职业特性是指作为教育的一种类型,职业教育直接面向社会生产实践,为社会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为目的,在教育内容上围绕职业活动来选择和组织教学内容,在教学方法上强调情境性和操作性。

二、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理想性与实践性的背离

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理想性是对其实践性的背反和超越。实践性要求职业教育立足实践,面向实践,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实践性依据工具理性;理想性超越实践,指向未来,直面人的需求和希冀,理想性追求价值理性。不同的哲学基础决定着理想性和实践性总是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在二者不断地背离与趋近的过程中,实现着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解构与建构。具体来说,职业教育价值取向解构和建构的过程就是不同价值主体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依据自身生存发展需要在职业教育理想与实践之间不断斗争的过程,职业教育价值取向就是多元主体不断斗争的结果,因此职业教育价值取向具有多元斗争性。其多元性是指现代职业教育的利益相关者不仅是政府和受教育者,还包括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家长及职业教育机构及教育者等,在价值主体上是多元的;同时,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对职业教育的需要和希冀不同,即使是同一价值主体,由于对职业教育功能价值认识水平的改变,其价值取向的目标和内容也会不断地改变,因此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目标和内容是多元的;即使同一主体的特定价值取向目标和内容,其价值实现方式也会随着由于时空条件变化而不断变化。其斗争性是指不同价值主体之间、不同价值目标和内容之间、不同的价值实现方式之间,随着时空条件推移、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生产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地产生矛盾冲突,并在矛盾冲突过程中不断地妥协和调和,价值取向处在不断地解构和建构过程中。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理想性与实践性的分野和冲突不仅体现在多元的价值主体之间和不同的价值的目标及内容之间,还体现在不同的价值实现方式之间,其理想性和实践性总是处在不断地背离和回归统一的过程中。

现代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理想性与实践性的背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价值主体上,理想性强调个人本位,实践性主张社会本位。理想性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认为个人优先于社会,强调人的价值实现,个人价值实现是终极目标,社会发展只是个人价值实现的条件,社会为个人价值实现提供条件保障。实践性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认为社会优先于个人,强调社会发展目标,强调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定性,个人发展不能超越社会历史条件,个人发展只是促进社会发展的手段。二是价值目标上,理想性强调公益性,追求根本目标达成;实践性以市场功利为导向,关注现实具体目标实现。理想性总是追求长远的、整体的、根本的目标的实现,理想性总是基于教育的本质属性,要求所有的目标不能脱离教育的本质,所有的教育活动必须回归本质。而实践性总是立足于实践,认为目标不仅是建立在想像和愿景的基础上,目标还应当回归现实,即根本目标的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逐步实现的,因此,仅强调长远的、整体的、根本的目标是不够的,还必须把根本的目标进行分解,分解成阶段的目标、具体的目标、可行的目标,在当前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下,目标的实现是市场的,功利的。三是价值内容上,理想性追求合目的性,希冀目的实现,以人本发展为标准,追求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强调教育性和发展需要;而实践性立足于合理性,依据理性的指引,强调多元主体的斗争与妥协,注重职业性和生存需要。理想性是社会或个人基于自己发展历史、自身需要的类型和层次、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基础等,通过对现实实践的背反和超越来提出目的,并努力追求目的达到。这种目的强调教育性和发展需要,加入了自己的希冀和情感,可能是合理的,也可能是不合理。实践性强调社会和个人所有的价值追求立足于实践、面向社会实践,从实践出发,遵循实践理性的要求,强调实践必须依据理性的指引。这种理性重视多元主体的价值诉求,基于利益各方的博弈,注重职业性和生存需要,剔除不切实际的浪漫想像。

综上,职业教育取向具有理想性和实践性,不同的哲学基础决定了二者的多元斗争性,理想性指出了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多重可能性,实践性强调了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现实可行性。在职业教育价值取向不断建构和解构过程中,理想性和实践性不断地实现着背离和统一。

三、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理想性与实践性统一的可能性

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理想性指向理想,对未来充满希冀;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实践性立足现实,面向社会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理想职业教育价值取向为职业教育活动提供了方向指引,实践教育价值取向为职业教育活动提供了有效指导,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立足于实践同时又超越实践,对实践的背反和超越来源于对职业教育理想的追寻,二者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二者统一的基础在于拥有共同的培养目标、实现途径、动力机制和发展追求。

首先,一致的培养目标。基于对默会知识和动作智能的肯定,通过技能型人才培养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理想性和实践性共同的培养目标。即理想价值取向追求人的本真存在,实现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实践价值取向立足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对技能型人才需求的现实,但在如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在如何培养技能型人才上理想价值取向和实践价值取向是统一的。原因如下,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作为教育系统的重要类型,职业教育也不例外,也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这体现了教育根本宗旨的要求,离开了培养人才,职业教育就不能称之为教育。进而,真正搞好职业教育,关键是明确培养什么人才,即职业教育要明确定位。在明确定位过程中需要职业教育既要追寻理想,又要立足实践,实现二者的统一。这种统一性表现在,全面发展的人包括所有的人都得到全面发展而不论其天赋如何,当然包括动作技能见长的人。而技能型人才必须在立足技能的基础上不断地全面发展才能满足社会需求,技能学习只是全面发展的手段或某个阶段。在我国现阶段,一方面是大批中学阶段后再没有机会继续学业,或者有机会接受普通教育却面临不能就业的尴尬,一方面是技术工人的短缺,因此,职业教育以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既实现了人人有受教育机会的公平理想,又解决了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现实需求。

其次,共同的实现途径。通过技能型人才培养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是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过程中实现的,即社会服务是价值取向理想性和实践性统一的实现途径,理想价值取向和实践价值取向在实现途径上是统一的。职业教育只有通过人才培养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了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才能作为一个组织在社会大系统中立足,才能体现自己的存在价值。也只有这样,职业教育才能实现与社会其它子系统的物质能量交换,得到生存发展的各种必备资源。职业教育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不断地扩大受教育的机会,才能实现人人全面发展自己;只有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过程中,才能真正完成知识应用的过程,扩展知识的价值,实现职业教育的价值理想。职业教育只有面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践,才能找到自身存在的理由和价值;只有在促进经济和社会进步的实践中,才能调整各种需要的层次和类型,检验职业教育培养人才的质量,即职业教育质量需要其受教育者在以后的职业生涯中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价值来体现;职业教育只有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过程中,才能检验实践主体的发展状况并依据主体的变化,实现价值取向的不断变革。因此,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理想性和实践性统一的实现途径。

再次,共同的发展动力。提高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生活质量是价值取向理想性和实践性统一的动力,即理想价值取向与实践价值取向均以实现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为动力。不断提高职业利益相关者生活质量是职业教育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源泉,不断提高主体的生活质量的过程,就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实现过程,也就是价值理想不断实现的过程;不断提高主体的生活质量的过程,就是职业教育立足实践,满足人的需要的过程。职业教育只有不断地呼应其实践主体发展的需要,改善其利益相关者的生存状态,不断地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才能统一理想和实践,真正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最后,一致的发展追求。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是价值取向理想性和实践性的一致追求,即理想价值取向和实践价值取向均致力于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只有实现了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完成职业教育理想与职业教育实践的循环,因为只有实现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职业教育才能更好地实现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职能,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相关者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也只有职业教育实现了人才培养和促进社会进步,提高了相关者的生活质量,才能完成与社会大系统的物质能量交换,才能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理想职业教育价值取向和实践价值取向均充分尊重和发展个体的智能类型,共同追求人全面自由发展的实现,二者统一于共同的培养目标。由此,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是理想性和实践性统一的实现途径,提高人的生活质量是理想性和实践性统一的动力,实现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是理想性和实践性统一的共同追求。

四、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理想性与实践性统一的实现

既然职业教育理想价值取向和实践价值取向有一致的培养目标、共同的实现途径和发展动力,在发展追求上也是一致的,那么理想价值取向和实践价值取向就具有了统一的基础和可能。但是又如何实现二者的统一呢?即现实的统一的可行性又是什么呢?在现实条件下又需要具体做些什么呢?

首先,正确处理人的社会规定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关系,实现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的共赢。价值取向有不同的维度,不同主体、不同内容、不同实现方式、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的维度。不同价值主体的价值取向不同,在现阶段主要表现在政府追求就业和稳定、企业追求竞争优势、个体追求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在实践中他们三者之间总是面临着冲突,在价值取向冲突的过程中需要协调好三者关系,实现共赢的理想状态。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最高理想,但个人的发展应该主动适应当前现实社会条件,当前的理想状态就是以就业和竞争为手段,主动适应职业教育实践;同时不能为就业而就业,仅仅为了就业和竞争而压抑人的长远的根本的发展,在二者的协调与冲突中既受理想指引,又适应实践现状,不断实现三方共赢。

其次,正确认识可能性和可行性,准确把握职业教育的发展节奏,科学区分职业教育价值取向发展变革的各个过渡阶段。根据理想追求与现实条件,在不同发展阶段上有历史的维度、现实实践的维度、发展过渡阶段维度、理想的维度。价值取向的冲突与协调就是立足于历史传统,从现实实践出发,准确把握过渡阶段不断变化,直至达到理想,同时以理想来审视历史、现实和发展阶段,不断修正价值取向的变革的方向、内容、重点。由于价值取向的不断发展变化,职业教育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历史价值取向是生存价值取向,职业教育以技术传承、固化社会分层(技能型劳动力培养)、生存作为其价值追求;现实价值取向是竞争的价值取向,职业教育以促进社会稳定、就业、培养创新型组织为价值追求,提高个人和组织的竞争能力;理想的价值取向是发展的自由的价值取向,职业教育以促进个体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自身可持续发展、平等、自由、公正的社会理想实现等为价值追求。在价值取向冲突协调过程中,需要准确把握职业教育发展阶段,协调处理好生存、竞争与自由的关系,既追求生存与竞争的实践需求,又不断向着自由的方向迈进。

最后,深刻理解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层次类型及其限定性,不断优化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合理结构,实现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动态解构与建构。教育价值取向的理想性和实践性融于价值取向演进的全部历史过程中,任何具体的价值取向都是相对的、动态发展的,总是处在不断地生成过程中,因此任何具体的价值取向都有其限定性和超越性。不同的价值主体,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价值内容,构成不同的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层次和类型。深刻理解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层次和类型的内涵,对任何具体层次和类型的限定性和超越性时刻保持清醒,是建构合理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结构的前提。在此基础上,以实践为基础,立足实践,依据价值取向的实践性和可行性进行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初步建构;同时,通过对实践的背反和超越,依据社会及个体的需要、目的和对未来的希冀去追寻理想,不断扩展价值取向的可能性,实现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再构;不仅如此,依据在实践中不断改变的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以及对不断改变的主观和客观世界的背反和超越,实现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的动态解构和建构,以期实现职业教育价值取向科学性与有效性、可行性和可能性的统一。

第9篇:劳动实践价值范文

一、从“绩效管理”视角透析“劳动竞赛”实践价值

劳动竞赛,作为一种实践活动,具有其特殊的内涵和特质。在基层电网企业背景下,无论因时间、地点、条件不同,劳动竞赛都必定具备三个要素:一是干部职工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符合基层电网企业建设的具备目标;三是实践成果的比较和交流。这三个要素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一)劳动竞赛具有丰富的实践效应

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劳动竞赛已经呈现出鲜明的供电行业特点,体现出丰富的实践效能:一是推动了干部职工两大素质的提高,实现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行为风范和业务素质多方面明显提升;二是丰富了实践内涵和管理外延,通过多形式的创建载体和竞赛活动,为干部职工成长成才搭建了平台、提供了机遇。三是有效运用典型推动和精神激励手段,营造了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激发了干部职工敬业爱岗、创新创效、忠诚奉献的事业热情;四是结合实施“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推动一线“窗口”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提升,有力地提升了国网品牌社会美誉度。

(二)科学的劳动竞赛必将产生积极的管理因素推动

劳动竞赛,作为一种管理形式,目标是为了提升基层电网企业的履职绩效,其内容和形式是否科学,其实践价值是否能够充分体现,关键在于能否推进人力资源的开发和运用,是否产生积极而充分的管理绩效。

在常态环境中,影响基层电网企业管理绩效的因素主要有四方面:员工的激励、技能、环境和机会。前两项属于员工自身的、主观性影响因素,后两项则是客观性影响因素(可用公式表达:P=F(SOME),其中:P为绩效,S是技能,O是机会,M是激励,E是环境)。

基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经过科学设计和谋划的劳动竞赛活动,以特有的实践形式和管理载体,一方面,推动员工素质提升,解决技能问题,为员工个人成长成才搭建平台,丰富了发展机会,在两大主观性影响因素方面产生了积极管理效应;另一方面,有效运用典型推动和创先争优载体,强化了激励效应,通过广泛深入的服务文化建设,推动了基层工会实践环境的转型和优化,从客观方面,进一步产生有力的管理推动。

因此,从绩效管理的目标考量,当前,我们要增强劳动竞赛的科学性和实践性,不能仅仅从提高职工素质、激发工作热情的浅显层面设计形式和界定内容,更应当深入管理的机理、应合管理的要求,内化为完善管理机制的探索,外化为强化管理因素的推动,方能充分展示实践绩效,体现新形势下电网企业劳动竞赛工作的最终目标和核心价值。

二、基层电网企业劳动竞赛中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上观念陈旧

认为劳动竞赛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搞劳动竞赛不合时宜,落后于形势;认为劳动竞赛的开展占用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影响日常业务工作开展;少数职工甚至将其当成一种额外的负担,参与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难以形成浓厚的竞赛氛围。

(二)形式上缺乏创新

劳动竞赛是一个传统项目,在做法上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思路,因此往往在形式上缺乏亮点和新意,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内容重样、手段陈旧、项目单一等问题,导致职工主观上容易产生厌倦心理或应付态度,难以激发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热情,从而直接影响了竞赛的组织开展以及最终的效果。

(三)管理上流于形式

将开展劳动竞赛视为硬性工作任务,有的只说不做,应付上级,即使组织开展了也只是敷衍了事,不讲究实际效果。竞赛结束后没有认真总结、巩固、提高并推广竞赛活动的成果和经验,没有实现学比赶超争先进、凝心聚力促发展的目的,使竞赛活动效果大打折扣。

(四)理念上缺少支撑

部分劳动竞赛还是停留在“发一发通知、搞一搞比赛、评一评奖项”的层面,没有跟上“两个转变”的步伐并与之相融合,劳动竞赛缺少应有的理念支撑和内涵底蕴,企业文化对基层工会履职尽责的助推作用也未充分发挥,直接导致劳动竞赛无法在高平台上运作,在高层次上收效。

三、创新开展劳动竞赛活动的有效途径

(一)将劳动竞赛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

1.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营造学习竞赛氛围。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载体,广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与劳动竞赛的重要意义与深刻内涵,努力营造浓厚的视觉氛围和舆论环境。通过宣传教育等各种形式,使广大职工明确学习知识、提高技能是竞赛的基础和前提,参与竞赛、相互切磋是对学习成果的交流和检验。大力推进职工知识化进程,努力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劳动竞赛才能拥有持久的生命力;而多渠道、多层次劳动竞赛的开展也能够营造只争朝夕、不进则退的学习氛围,促使广大干部职工自我加压,树立肯学、勤学、善学的学习观念,形成在干中学、在学中练、在练中比、在比中创的良好局面,提高自身素质和岗位竞争力。

2.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搭建竞赛培训平台。职工素质培训是实现职工创新创效的重要途径和措施,在培训上建平台、搭“梯子”,才能有效地把队伍的智慧潜能挖掘出来,通过提升素质能力促竞赛。一是要重视职工培训基地建设,更新培训内容,逐步由过去“缺什么、补什么”的应知应会培训,转变为培训技能和学习力,传授先进技术与办法。二是要与职工实际相结合,量体裁衣,定做不同类型,不同目标、不同进度的人才队伍建设方案和培训计划,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努力拓宽每个人的发展空间,使其都有展示自己最佳才能的舞台,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保证和人才储备。三是要注重创新培训形式,运用培训辅导、自学自修、学历教育、劳动竞赛、考试测评等灵活多样的载体,强化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促进统一的优秀企业文化及先进管理理念的传播与推广,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论素质和专业技能,增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形成求知有学处、深造有去处、实践有用处的良好局面。

3.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构筑竞赛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是劳动竞赛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因。一是要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把规章制度、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融入劳动竞赛的组织内容,活动方式和实现途径之中,逐步建立劳动竞赛长效驱动机制。二是要把劳动竞赛纳入“创先争优”评价考核体系,将调研信息被采用或获奖、工作经验被交流和推广、各项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取得以及劳动竞赛的名次等证明学习成效与工作业绩的资料进行整体评价和考核,作为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及考察、评价、使用干部的依据之一,建立学习与工作相融合,竞赛成果与职工待遇、经济利益相关联,育人与用人相统一的机制。三是建立基层电网企业青年人才库,设立竞赛奖励基金,对职位和工资福利进行动态管理,实行优胜劣汰,全方位多角度鼓励职工不断提升自己的?C合工作水平和业务创新能力,激发职工在“建、创、争、赛”中充分体现自身的创造力和价值,促进职工自身综合素质与业务技能实现和谐发展,有效提升干部职工的学习力、创新力和团队核心竞争力,展现良好的创先争优绩效。同时,挖掘、培养、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和竞赛标兵,为竞赛活动的开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和示范作用。科学考核、经济奖惩、精神激励并重的综合激励模式取代以往单纯侧重物质鼓励的模式,能够使劳动竞赛不仅成为检验职工工作能力水平的标尺,而且成为促进职工全面发展的内源力。

(二)将劳动竞赛和民主管理相结合

民主管理是劳动竞赛的有效载体,同样劳动竞赛也为民主管理不断赋予生机与活力。实践证明,只有把劳动竞赛和民主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保证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在竞赛中得到落实。为此,必须进一步强化竞赛机制,促进竞赛的标准化管理。一是劳动竞赛的方案必须由职工民主决策,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基础上形成决议,使其在目标、奖惩、考核等方面更加符合竞赛实际和职工利益。二是切实规范考核方式,严格执行考核程序。要遵循明确的、严格的考核规则,并将奖励的项目、成绩、集体、个人等相关资料予以公示,置于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意见,使竞赛成绩排序做到透明、公正。三是严格实施奖惩措施,提升竞赛热情。坚持做到该奖必奖,该罚必罚,端正导向,增强竞赛的严肃性。在范围上,要改变过去看面子、讲平衡、轮流坐庄的做法,讲劳动竞赛的真实结果作为评比的唯一标准;在结果上,要改变过去劳动竞赛只奖不罚的模式,实现有奖有罚的竞赛办法,对劳动竞赛达到或超过考核目标的要予以奖励或重奖,对于完不成目标、弄虚作假或应付不作为的部门、个人适当处罚。只有奖罚分明,劳动竞赛才会热情高、出成效,保持其旺盛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