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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的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落实,促进“两个主体、两个负责制”的落实,推进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的内容、范围
(一)整治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落实情况;
4、企业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贯彻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经营户)。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城市燃气、液化气;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2、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公园、宾馆、饭店、医院、网吧、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
3、特种设备、电力设施和工业企业等。
三、职责分工
1、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工作;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民爆公司、非煤矿山企业由安监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排查治理;
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专业爆破公司、民爆物品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由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4、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由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5、公园、公共娱乐场所、液化气及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由城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排查治理;
6、道路桥梁、交通运输企业、水上渡运由交通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7、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工制造企业、电力设施保护、电信移动等信息产业由工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8、水利设施由水利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9、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行为由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取缔;
10、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游乐设备由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排查治理;
11、商(市)场、宾馆、饭店、商贸企业由商务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12、农用机械由农机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13、渔业由畜牧水产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14、网吧、歌吧等娱乐场所及文化企业由文化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15、校园安全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16、医院安全隐患由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17、矿产资源的非法开采、地质灾害隐患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2月25日—12月31日)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二)自查阶段(**年1月1日—1月31日)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特别是企业更要抓好自查工作。各企业负责人要亲自负责此项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及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措施,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帐,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消除到位。
(三)检查阶段(**年2月1日—2月28日)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成立检查组认真对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组要由主要领导带队,抽调相关专家参加,按照方案所列内容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馈,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检查情况由检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督查阶段(**年3月1日—3月31日)
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和部分专家组成若干督查组,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单位进行督查。主要督查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销号情况、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各督查组要认真负责,严格督查,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流于形式的部门和单位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范围。督查情况由督查组签字后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不走过场,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依法整治,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以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的通知》(**政明电〔**〕33号)要求,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督促企业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整改或停产、停业整顿。无视安全监管监察指令,违规违法生产经营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要报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协调解决。
(三)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实行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分类组织,分级负责。县政府安委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县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要求,负责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周密安排,强化责任,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切实推动隐患排查工作的深入进行。
你厅《关于我省制作和颁发统一房地产权证的请示》(建房〔2000〕394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你厅根据《安徽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制作和颁发全省统一的房地产权证,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你省房地产管理工作。
二、房地产权证的具体式样,在全国未实行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之前,可由你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省实际制定。证书的注册号可沿用原批复你省的房屋权属证书的注册号。
最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六个督查组,分别对**6省(区)进行了煤矿节后复产验收的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两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搞好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和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一步复产验收任务还很重,不少地区停产矿井恢复生产的不足50%。目前,复产验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一些企业没有严格执行复产验收方案,没有认真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节后复工方案对职工培训等工作安排不到位;二是部分地方制定的验收方案原则性要求多,缺乏具体的操作性要求,有的验收把关不严;三是少数煤矿没有经过复产验收,违法组织生产,甚至酿成重特大事故。
为进一步搞好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防止煤矿大面积复产后事故反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验收标准,进一步细化煤矿复产验收方案。一是各地要认真检查分析已制定的复工验收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细化方案,提高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二是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认真进行煤矿复产验收,防止走过场;三是矿井复工验收前瓦斯排放必须由专业救护队伍实施;四是督促煤矿将培训工作落实到位,原有矿工要进行复产教育,新矿工必须进行上岗培训。
二、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一是要加强对没有提出验收申请小煤矿的监管,执行驻矿监督员制度,督促其限期整改,坚决防止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二是加强对没有通过验收矿井的监管,防止这部分矿井借整改之名违法组织生产;三是加强对验收合格复产矿井的监管,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尤其要严格按定员控制下井人数。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安全生产现场监管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两会期间我区各类安全生产总体平稳良好,努力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目标,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各级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两会期间我区各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即日起重点监控管理时段,严格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我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xxx“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负责两会期间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验收工作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节后”企业复工复产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按照已制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严格按照验收内容进行验收检查。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责任明确到人,严禁验收工作走过场、走形式。验收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复工复产,有效防范非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
(二)加大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两会期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日排查日报告”双签字制度,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继续将“打非治违”作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坚持露头就打,继续保持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要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着力点,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信息管理台账,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的落实,确保全面整改消除隐患。各有关部门要对截止目前已发现的隐患进行认真梳理,逐一登记,对尚未整改的隐患,要明确整改时限。要加强隐患整改过程的跟踪监督和复查,对不按时限要求整改隐患的企业,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要停产,严防事故发生。对重大隐患,要严格实施挂牌督办和“五到位”要求,使隐患彻底消除,确保按期整改销号,在整改期间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全会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相关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并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力抓好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船)、危险品运输车(船)等重点车辆船舶的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重点路段、水域的事故隐患。要全力做好春运后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要加大对景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治理力度,确保景区安全;要强化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企业依法依规从事生产活动,严防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要强化对危化品安全监管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市场经营秩序和保单行业安全。
(四)应急值守及其它
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单位,要制定“两会”期安全生产应急值班表,严格实行带班、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本行业应急救援预案,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立即立即开展应急响应工作;上述未涉及的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行业管理实际,制定方案,开展检查,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两会期间安全工作,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改革发展大局,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完成。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认真落实两会安全工作责任制,要主要领导关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密切写作,加强配合,确保责任到人。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按照“出手要硬、工作要细、态度坚决、行动有力、铁腕治安全”的要求,结合区各类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切实加强对两会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要组织安全检查组,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务必落实专人限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加强监控,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按期整改完毕,确保两会期间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我县现有各类石煤矿*个,其中:生产矿井*个,基建及技改矿井*个,长期停产停工*个。自2019年春节放假全面停产停工至今,均未复产复工。
二、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全面贯彻省市会议精神,专题安排大整治工作。元月份以来,我县认真传达贯彻省市煤矿安全专题会议和中省安全生产系列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关于立即开展煤矿安全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印发了煤矿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经贸局牵头,国土、公安、电力等相关部门和煤矿所在镇政府参与配合,聚焦9类重大隐患和问题,对全县所有石煤矿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一些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等领域的安全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此时段是事故的多发、高发期,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松劲、不懈怠、不麻痹、不侥幸,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和督促,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分管责任,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紧紧抓住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和“打非治违”力度,把中、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真正落到实处,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措施,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在春节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好“六个一”活动(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次隐患排查整治,一次专项治理,一次打非治违,一次车船主、经营业主培训会,一次街头咨询活动)。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一是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各乡镇要整合交管办、公安派出所力量,每天要上路管控,提高见警率。党政主要领导要坚持逢场天、节假日亲自带队上路巡查;乡镇“交管办”和村(居)委会要坚持每天上路巡查劝导,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县公安、县交警大队、各派出所交管中队要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载客、酒驾、毒驾、无证驾驶,货车“双超”,长安车、农用车非法载客和摩托车超载且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至少要设立1处固定宣传点;县公安、县交警大队要在高速路口、车站等重要点位设立固定宣传点。各乡镇、县公安、县交警大队要在重要路段、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宣传标语,要结合发放宣传资料、广播、专栏、挨家挨户等多种宣传方式,提高群众受教育率。三是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要对事故多发地段和公路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清查,建立隐患台帐,对易于整改的隐患,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设立警示标识,并报送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四是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县公安、县交警大队、交通、运管及各类运输企业要以车站源头管理和道路运输安全为重点,加强对运输车辆安全检查,严把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关和车辆安全关,手续不全、带病车辆严禁上路营运,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趟次例检、三品检查制度,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船)。五是切实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统筹协调,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及时疏导旅客,强化铁路、车站、码头的安全措施,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
(二)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各乡镇、县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空间、“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重点区域,凡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消防安全标准的一律停业整顿。二是严格消防安全管理。严厉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三是各乡镇、林业部门要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三)切实加强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一是县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严厉打击危化品、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等行为。二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各乡镇要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专店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加强经营业主教育培训,严厉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无证经营和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三是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加强巡逻管控,规范民间自发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取缔非法燃放行为。
(四)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各乡镇、住建部门要严厉整治未经许可建设和脚手架、深基坑、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三宝”、“四口”与“临边支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防范措施不到位的违法、违章、违规行为。
(五)切实加强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县交通、海事、各有船乡镇、要严厉整治不穿救生衣和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水上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七不发航”制度。县食药局、各乡镇要坚持宴席申报制度,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县工商质监局要加强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同时,要加强城镇燃气、学校及校车、“三线”、非煤矿山、工矿商贸企业、旅游、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三、全面细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当前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对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整改方案、防范措施、基础工作台账等方面要做到规范、精细、严密。要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检查内容,编制检查督查表,把各项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分解。要逐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切实把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每个企业、每个岗位,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强力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各乡镇和县级牵头部门要制定整治方案、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
四、做好企业停产(工)、复产(工)和学校停课、复课安全生产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节日期间停产、停工、节后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把企业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关。工矿商贸企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复工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停产、停工后,要落实专人管控,24小时值守,严防闲杂人等进入作业场所;复产、复工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复产、复工验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复工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县教科体局要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放寒假前要上好安全课,加强安全教育;节后复课前要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校舍、校车的检查,确保学校安全。
五、加强防范,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的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通报制度,及时将自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通知到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每天要落实1名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安排足够的人员值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畅通,做好应急准备,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020年5月20日我处传达学习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国“两会”期间全县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会上武刚副主任针对我处的办公楼、渔场码头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属,成立查检小组针对我处重点下属企业进行全面的检查。要求各组对安全生产工作要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安全责任到位,要扎实细到进行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交的推进。
二、排查整改,治理隐患
5月21日,党委成员组织了检查组,对下属企业进行排查,主要排查企业治理安全隐患放到首位,其次排查消防、火灾隐患的重点区域,尤其把“两会”期间的大检查作为重中之重,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问题。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三是安全责任缺位问题。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不到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33条刚性规定不到位,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理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不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自觉,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问题。下属企业领域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排查不够彻底,对安全相关要求没能做到熟记于心,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指导管理不力问题。安全指导管理队伍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安全指导不实不深入。
春节即将来临,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交通运输繁忙,群众出行和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加上近期煤炭、建材、化工等原材料价格上扬,一些地方和企业赶工期、抢进度意愿强烈,违法违规现象极易“回潮”,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办(x委办明电〔20xx〕x号)、省政府安办《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x安委办〔20xx〕x号)和省、市、区《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7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街属各社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督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细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以铁的决心和措施坚决防范揭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和每一个工作环节,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状况稳定
街属各部门、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生产、生活、出行等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一要针对春运、“两节”期间客运出行集中、货运需求旺盛的特点,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春运”安全工作,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管理,加强对客运车辆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源头管理到位;全面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强化安全检查措施,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二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福利机构、高层地下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三要强化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销售和消费旺季,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辖区的实际,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做好烟花爆竹的限放宣传工作,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和运输烟花爆竹活动。四要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强化大型焰火燃放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寄递物流安全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街属各部门、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市、区政府安委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加强寄递物流企业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疑似危险品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各类隐患。
四、严格企业停产停工安全管理和复产验收,保障“两节”期间生产安全
街属各社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严格“两节”期间停产停工、节后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化工、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要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停产停业期间危险物品看护守卫,严防丢失或被盗;实施检修作业的,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复产复工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复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经企业总工程师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要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复产复工的验收把关,对被责令停产停工的企业,复产复工必须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对未经验收擅自复产复工、验收审查弄虚作假以及不负责任把关不严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五、加强应急值守,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
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针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要加强重点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六、强化节前督查,全力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
街属各社区、各相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为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开局。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矿山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强化提升管理能力、技术能力和从业人员素质,抓好煤矿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抓好安全技术装备、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强化责任落实,推进精细化管理,促进煤矿企业强基固本,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配齐配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特作人员。
(二)所有煤矿必须在2月5日前完成复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并提出复产复建验收申请。
(三)生产、试运转、建设矿井必须在2月10日前通过验收投入生产、试运转和建设。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生产、试运转矿井必须百分之百达到《煤矿恢复生产验收必备条件》(表1-1附后)各项要求,满足《煤矿恢复生产验收基本条件》(表1-2附后)要求的百分之80%以上。
(二)建设矿井必须百分之百达到《煤矿恢复建设验收必备条件》(表2-1附后)各项要求,满足《煤矿恢复建设验收基本条件》(表2-2附后)要求的百分之80%以上。
(三)生产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防治水、防灭火等专业及监测监控、抽采、压风、供水等系统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通风、瓦斯防治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二级以上标准。建设矿井各项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并正常使用,主体工程和安全设施必须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县人民政府成立节后煤矿复产复建验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二)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复产复建整改验收领导小组,抓好隐患排查和整改验收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严格执行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程序
1、提出整改申请。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配齐并于2月1日前到位,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防突管理机构和防治水管理机构等,方可向安监、能源部门提出整改申请。
2、提交整改方案。2月3日前必须完成自查自纠按要求提交整改方案到所属煤监站,煤监站接到整改申请后,立即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检查意见。煤矿企业根据存在的隐患和检查意见编制整改方案报安监、能源部门备案后方可整改。
3、提交验收申请。煤矿企业按整改方案内容整改并于2月5日整改结束,并组织自查合格,提出验收申请。
4、组织验收。县级煤矿复产复建验收领导小组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在收到验收申请2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完毕。验收合格的煤矿,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由县政府办公室下达书面通知后方可恢复生产或建设。
(二)对春节期间未放假继续生产或建设的煤矿,一律按节后复产复建验收程序组织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验收领导小组和包保组、工作组要认真履行服务、指导和督促的职责,深入煤矿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煤矿企业及时排除困难,督促煤矿抓紧整改,按时通过验收。煤矿企业精心组织,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抓好煤矿复产复建工作的落实,确保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验收领导小组要按照分片负责的要求、时限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煤矿节后复产复建工作的落实。对煤矿企业复产复建工作不力,2月5日前管理人员、特作人员配备不到位的处罚拾万元。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责成管辖煤监站督促并帮助煤矿继续抓紧整改。整改结束后及时组织复查验收。对节后复产复建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肃处理、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标准,严格把关
各级验收人员要按照复建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进行验收,不得随意改变或降低标准。验收过程中,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煤矿复建复产验收工作认真、规范、有序、稳妥进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确保复建复产验收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