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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产品;取样;实践和思考
1采样前准备
根据监测目的及地区,样品种类等制定详细的采样计划,为采样规范进行提供依据。防止采样过程出现混乱及分歧;采样工具:在采样前应根据所采样品的种类特性等准备好采样工具。如抽样单、样品存放工具、标签等;采样人员不少于2人。人员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抽样规程,保证采样的规范;样品储存器具的准备:由于存在着潜在的样品采集介质的污染,包括玻璃器皿、吸附材料和回收装置等,必须对它们仔细地进行清洗和保护。一般采用新聚乙烯食品袋进行样品采集后的初级包装,防止包装储存时发生污染。制样后用聚乙烯瓶储存样品,为节约检测成本样品储存瓶可以重复使用,但取样前要按相关清洗程序认真清洗,晾干,备用。采样点的选择、采样的时机和时间间隔、采样的方式都需要在采样前加以仔细研究后确定。
2采样
2.1采样时间
生产基地采样时,要根据所采样品的生长情况,在其成熟期进行采样。如在生育前期或中期进行采样,就不具有代表性,因为离成熟采收还有一段时间距离。但应特别注意,有些农产品不在生育后期采收,而是在前期或中期就采收上市,如小白菜、小青菜等许多绿叶蔬菜,采样时要在其采收上市前进行。因此,通过笔者采样实践,认为采样时间应根据不同农产品种类的收获目标产物把握在采收上市前进行。如粮食作物和水果,大多在生育后期,即果实成熟时。而部分蔬菜等,则应根据不同情况确定采样时间。集贸市场采样应在市场交易高峰之前采集完成,才能更好的体现样品的代表性。
2.2抽样地点
抽样地点的确定要根据抽样目的的不同而改变。比如重点监测生产情况的取样就应选在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生产田间等生产一线。重点监测市场销售情况的取样则选择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销售地。污染或疑似污染的农产品取样,应采集接近污染源的食品或易被污染部分,同时还应采集确实被污染的同种食品样品以做空白对照试验。
2.3采样
市场采样:包括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等。采样时注意样品基数,一堆、一包还是一车等,要根据基数的不同,在不同部位取样进行混合。如,一堆则根据取样量在上中下等不同部位抽取混合,一包或一车等也要在不同位置抽取混合。采样时,腐烂变质的不采、跟整体情况不符的不采,有可能被污染的不采,尽可能代表整体情况;生产地采样:包括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及农户个体等农产品生产基地。根据产品的生长和成熟采收情况,按面积不同,采用随机法、对角线法、五点法等进行多点采样。采集不同部位进行混合。有病、生长不良、畸形及跟整体生长情况不符的不采。取样后装入样品储存设备中,防止交叉污染和储存设备污染,立即填写标签,贴好标签,防止混淆。
3样品预处理、包装储存和运输
农产品样品采集时,要根据不同状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如块根、块茎类等要清除样品上附着的泥土、根及其它附着物;叶菜类、茎菜类等要去除外部老叶、黄叶和腐烂叶等,因为装在储存容器中,会污染其它样品个体。如果温度高,运输距离远,无冷藏设备等情况下,还会导致整个样品全部腐烂,使取样失败。样品采集后,装入预先准备好的样品袋中,详细记录填写样品讯息,贴好标签。填标签时,要采用不易被水浸透的纸,不易被水模糊字迹的书写笔等,因为农产品样品很多有水附着会弄湿标签,从而导致讯息不全,样品混淆等情况发生。或者采用2个袋子,标签放在2袋子中间,而且包装不易破烂。畜产品特别是肉类用袋子储存,如果温度较高,运输路程较远,容易变质,因此肉类样品运输时要冷藏处理。
4样品的交接和缩分处理和实验室储存
按照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卫办监督〔2011〕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结合我县实际,发〔2010〕16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一)从而了解和分析我县食品污染水平。获得2011年自治县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以及食源性致病菌的监测数据。
(二)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进行风险预警,降低我县食源性疾病发病率,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其中:检测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完成以餐用具消毒效果监测及食品监测。样品来源采取购买的形式采集(见附表1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疾控中心)配合单位:县
食药监局、工商局、商务局、卫生监督所。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可能危害身体健康的非食用物质、微生物及毒素、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中农兽药残留等风险因素进行监测(见附表2责任单位:县质监
局。
(三)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见附表3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四)餐饮服务食品、餐饮具、工用具等进行监测(见附表4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五)生猪、肉牛、山羊饲养场等畜禽养殖和预混料进行检测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和菜克多巴胺及动物疫病等进行监测。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六)蔬菜、水果等农药残留开展监测。责任单位:县农委。
(七)食源性疾病监测
1.监测单位
①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
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②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
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学处理,县疾控中心协助质监、工商、食药监局等部门开展食品抽样检测。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和报告。
2.监测内容
①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报告。
②食品安全事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报告。
三、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四、保障措施
同时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设备投入,县财政将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增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顺利
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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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国认实〔2016〕33号[A/OL].[20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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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出口;监管;秦皇岛
中图分类号:R155.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4-000498-01
一、秦皇岛市出口食品概况
秦皇岛市地处河北省东北部,是我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和重要的港口城市。凭借着秦皇岛港和周边的港口,秦皇岛有便利的出口条件,从80年代开始就有了频繁的食品外贸活动。截止2014年年底,已在秦皇岛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的出口食品企业有66家,另有出口水产品备案养殖场16个,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22个。对外食品贸易中货值较髙的国家和地区有韩国、欧盟、美国、日本等;出口的食品包括动物源性食品、植物源性食品和工业食品等三大类,出口量较多的有冷冻水产品、淀粉、葡萄酒、薯干、粉丝、板栗等10余个品种。目前秦皇岛的出口食品企业大多分布在昌黎县和抚宁县,出口食品主要为冷冻水产品。2015年上半年,以水产品出口企业为代表的食品企业共完成出口2亿美元,比去年增长65.9%。
二、秦皇岛市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现状
秦皇岛市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是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目前秦皇岛市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整体框架如下:依托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检验。秦皇岛市的出口食品检验监管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一个模式+十项制度的工作制度,一个模式,就是出口食品“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十项制度包括:对种植养殖基地实施检验检疫备案管理制度、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等。强化化企业生产资质审查,实施注册考核和管理。重视定期日常监管,今年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辖区内水平品、淀粉、葡萄酒等企业实施现场监管80余次,提出不合格项30余项,企业限期整改率100%。
三、出口食品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不能及时有效应对新时期下新的出口要求
目前对于进口食品,各进口国家和地区不断出台食品安全新要求,如日本“肯定列表制度”、韩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欧盟新食品安全法规、美国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等。信息的不畅,导致出口贸易在技术层面或出现所谓的伪“技术壁垒”。
(二)工作量大,存在漏洞
但随着外贸经济的不断发展,出口企业数量逐年增多,种类繁杂出货周期越来越快,加上检验监管的要求更加专业化和精细化,检力不足的情况依然存在,影响了检验监管的效果。秦皇岛检验检疫局负责食品企业监管任务的职能人员仅十余人,负责辖区食品企业和基地近百家,包括日常监管和定期监管,在旺季时候,抽样,查验平均每人每天需要赶赴5-8个企业,容易导致撒芝麻盐式的走过场、走流程,通常难以发现企业自检自控体系的质量安全隐患。
(三)企业快速通关时效要求与抽批检验周期长的冲突
随着对外贸易的繁荣,当前进出口食品对交易时效性有了更快的要求。而目前的出口食品检验流程规定,对于抽中批的检验流程一般包括企业自检、报检、官方现场抽检、实验室检测、合格判定放行等环节,周期相对较长。因为时效问题,很多食品企业不敢贸然接受订单,只能望洋兴叹。“争分夺秒”快速出货与“按部就班”检验放行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四、提高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性的对策
(一)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安全生产降低质量安全事故
检企携手,通过加强对出口食品企业的全过程监管,第一时间发现并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不断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卫生规范组织生产。国家检验检疫机构有义务就最新国外政策、标准、警示通报等相关时讯及要求,为企业及时答疑解惑。可尝试举办培训班、搭建交流平台等方式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食品生产者对于食品质量安全有着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其安全卫生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进行监督,保证其正常运转,并对企业的监测与检测能力进行对比验证,以提高其自检自控能力。
(二)创新检验检疫模式,重点严控高风险出口食品企业
传统的检验检疫模式比较死板,工作量大,效率低,可以推广风险分析和评估的方法。对食品本身质量稳定、安全卫生因素风险小、在其安全卫生质量体系运行良好并进行有效监管的情况下,实行分类管理减少检验频率,可大幅度减少工作量。对于此类出口食品,检验检疫部门不再针对具体批次的报检产品另行抽样检测,直接放行出口。对于获得检验检疫部门备案未满1年、有出口实绩未满1年或发生过质量安全问题的出口企业列为高风险出口食品企业,在检验检疫上重点严控。
(三)加强自身检测能力建设,适当引入第三方检验认证机构
加强自身的检验与检测能力,是检验检疫工作的基础条件之一。目前特别急迫的就是提高对进出口食品有害残留、农兽药残、微生物等项目的检测能力,不仅要准而且要快,以满足进出口食品检测的需求,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因此,要尽快提高药物残留的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为解决检验时效问题,可以尝试建立引入第三方检验认证结果等效机制,例如:对大多数中低风险产品只进行日常抽查检验,出口报检环节采信企业自检自控或委托第三方检测的结果,不再进行检验检测,实现快速放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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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问题;对策;浙江瑞安
中图分类号 TS20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10-0254-0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也是维系公共安全的重要基础,事关重大。瑞安市围绕粮食、蔬菜、林果、畜禽、水产五大主导产业,共建立起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1个、主导产业示范区5个、粮食生产功能区52个、特色农业精品园20个,夯实了瑞安市绿色农业的发展基础。通过“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坚持严格依法监管,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深入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 瑞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
1.1 充实监管队伍,健全监管网络建设
建立健全县(市)、乡镇、村、基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成立县(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机构,并在全省率先成立瑞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协调、指导及督促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依托“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各乡镇街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并定编制、定人员,对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做好农民培训和质量安全技术推广工作。910个行政村配有农产品监管协管员,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的日常监管、安全巡查、田间生产档案记载等事务,形成了“市、镇、村、基地”四级网格化管理网络[1]。
1.2 强化标准化运用,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
制定主导农产品和其他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图,通过对标准化生产模式的指导与监管[2],加速瑞安市农业标准化进程,建成瑞安市金川有机稻米、上郑花椰菜、湖岭肉鸡、九里红瓯柑等一批标准化示范场,据统计,共向全市各类生产主体发放生产模式图、标准简图近2 000份,全市标准化面积达到2.6万hm2,标准化生产率达到62.4%。同时,围绕发展“三品一标”经济,着力打造“瑞安农产”品牌,通过一系列的品牌创建奖励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全市涌现出华盛水产、香海烤虾、清明早茶等一批知名农产品,建立健全“三品一标”认证与监管机制,认定无公害农产品15 个、绿色食品18个、有机食品4个、地理标志产品3个,全市“三品一标”总面积达到1.48万hm2。
1.3 强化全程监测,健全检测检验体系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通过整合资源,全市形成以瑞安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镇街快速检测室、生产经营主体自检室为网络的三级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检测力度,全市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风险监测,制定《瑞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主动配合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测工作,组织监督或例行抽查,按农产品生产季节进行抽样,落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责,开展相关巡查、监测和技术指导等工作,督促种养殖大户落实产品自检制度,全面落实生产记录[3]。全年定量检测达到762次。镇街快速检测室免费对外开放,定性检测超过6 000批次。各生产主体积极开展自检,自检速测2万批次,合格率在98%以上。
2 存在的问题
2.1 基层农产品监管体制不健全
目前,大部分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已建立,但基层监管与检测任务繁重,按属地管理、重心下移、镇街快速检测室向公众免费开放的要求,存在镇街监管无专项经费、机构无编制、人员身兼数职流动频繁等问题,使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边缘化”“附带性”问题,日常忙于应付各种考核、检查、汇报、总结等“皮肤科”治疗式工作,较少涉及“强筋壮骨”的长效机制,“长管常管”的“组合套路”少,缺乏一套稳定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
2.2 农药包装废物回收率不高
由于农民的环保意识不强,大多数生产主体使用农药后在田间地头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在农村的河沟岸边、路旁等随处可见农药包装废弃物,这些农药包装废弃物以塑料或玻璃为主,难以降解,污染了周边环境,而其中残留的农药成分也对农产品造成了二次污染,严重危害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2.3 农业从业者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
由于农业从业者的文化程度偏低、年龄老化、现代农业理念不强等原因,有部分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在整个种养殖过程中,缺少对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的安全意识[4],未能完全达到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的要求。且农产品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水平不高,病虫害防治未使用生物防治方法,未建立生产记录或生产档案记录不详细、不及时,不利于农业标准化管理,使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难度大。
3 对策
3.1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属地管理
深入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进一步落实镇街农产品监管属地职责,继续推动镇、街道农产品监管机构建设,实行层级、全员培训,突出抓能力、抓作风、抓效能,尽快构建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懂技术、懂管理”的队伍,提升整个监管队伍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5]。组织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监管重点任务,明确各镇街及相关职能科室的相关监管职能,并与之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将全市种养殖生产经营主体按管辖区域全部分解落实到各个镇街,要求各镇、街道根据各自管辖范围,开展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全力促进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稳步推进。同时,与全市农业重点生产主体和农资经营主体签订安全责任书,强化生产主体是质量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3.2 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力度
为全面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已印发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工程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废弃农药包装袋、瓶、桶等定点回收、分类、规范化处置工作。市财政预算资金对废弃农药包装物分5类回收,农药瓶分200 mL以下、200 mL(含)以上2个档次,分别按0.3、0.5元/只回收,农药包装袋分50 g(含)(包含针剂)、51~100 g(含)、101 g以上3个档次,分别按0.2、0.3、0.5元/只回收,并购置农药包装废弃包装物专用回收桶、专用回收袋,分别放置在农资店、大户管理方、村垃圾集中地醒目处,并贴上相应的标识标牌。回收实施主体分别为农资经营单位、农业种植大户、农村保洁员,按回收金额的20%计提,农村保洁员主要是直接回收散户小量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实行各类农药包装废弃物90%以上回收。各回收主体按相同类型规格50只/袋包装好,送至乡镇、街道垃圾转运站,乡镇、街道垃圾转运站划设专用的废弃农药包装物放置c,回收时做好规格、数量清点核实和登记造册,按回收金额的10%计提,再由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回收运输,进行100%无害化处理。
3.3 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
通过“12316”农业热线、瑞安农业信息网,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农产品基本知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全面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市政府有关构建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政策措施。以科普宣传直通车为契机,结合“农业科技下乡”“放心农资进乡村”等活动,通过制作宣传标语与宣传手册、设立展板、现场咨询、送法进农户等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6]。
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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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控制
中图分类号:TV523 文献标识码:A
1.加强建筑施工质量与安全管控的意义
1.1 确保建筑施工的正常运行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是建筑施工中最基本和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和风险,及时地做出相应对策有重要的意义。另外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可以提前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促使建筑工程安全顺利地开展。
1.2 延长建筑工程的使用年限
做好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与安全管理工作是对建筑工程的技术保障和安全维护,是在确保工程|量和安全的基础上的进一步升华,当建筑工程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处理,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的技术性能和结构耐久性。进而在建筑工程结构稳定的情况下,实现建筑工程使用年限的延长。
2.建筑施工质量的管控对策
2.1 建立有效的施工质量管控体系
建立有效的施工质量管控体系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要明确质量目标并且将质量目标进行划分,合理地分配到每一个人身上;第二,明确施工工艺标准,做到质量控制有据可依;第三,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岗,实施奖罚责任制;第四,要根据具体施工实际情况,制定系统、完善的施工质量管控措施,实施全程全方位的监控工作。
2.2 建立和完善施工原材料的管理与控制制度
首先,建立严谨的施工材料采购制度。在采购施工原材料时应该按照采购程序根据要求的技术指标和功能指标,筛选出信誉好质量可靠的供应商进行供货,以保证产品质量。当材料进场时要严格依据进场材料的验收制度对材料进行检查,例如进场材料是否有质量合格证书,对质量不合格的材料禁止入场。此外,对进场的重要材料例如钢材、水泥等材料进行抽样加强实验检测,进一步满足施工的规范和要求。其次,制定妥善的库存保管制度。将入库后的施工材料根据材料的具体性特点,分类进行妥善保管,以免因为材料的保管不当而造成材料技术指标或功能的降低甚至丧失,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2.3 建立施工质量风险管理制度
施工质量问题不是从天而降的,它是可以预测和控制的,建立有效的施工质量风险管理制度对预防和减少施工质量问题起到了行之有效的作用。质量风险管理制度主要分为5个环节,依次是识别、评估、评价、决策及处理。其中风险识别是5个环节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质量控制的前提,只有充分认识到了风险才能有针对性地实施预防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对于一些技术较复杂、施工难度较大的工程项目实施有效风险管理十分有必要。
2.4 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素质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对建筑施工的质量起着决定性的因素。根据我国建筑行业人员流动情况,施工单位应该建立一套系统的人员培训体系,包含培训机构、师资力量、培训周期及培训内容等等。对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培训相关的建筑工程质量专业知识、质量意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上岗之前要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建筑安全生产的管控策略
3.1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方面的投入
建筑项目施工之前,要首先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方面的强化培训,使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生产作业。另外在建筑现场和办公场所设立相应的警示牌或者安全生产标语。每天上岗之前一定要检查是否佩戴安全帽等相关安全用品。在安全方面的投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的投入;二是,在安全防护措施及手段方面的投入;三是,安全用品上的投入,比如安全带及安全帽等;四是,安全生产相关的视觉可识别系统上的投入,例如安全生产警示牌、规章、标语等。安全投入是整个生产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对施工的安全规范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2 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管控,投入新工艺新设备
建筑工程在施工之前,通常要对一些施工设施和设备如施工便道、供电系统、机械设备及施工材料进行严格检查,以确保施工安全。对一些施工相对较难的土方工程项目更要严格把关。在雨季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提前做好防止滑坡和坍塌情况的准备工作;在酷暑的夏季还应该做好防暑降温的作用准备,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在冬季施工过程中,则应该做好路面防滑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现阶段很多施工工地都配备安装了相应的漏电保护装置,以防止建筑工地发生触电事故。而且施工机械采用铁木跳板与自动式吊车进行施工,新工艺与新设备的投入使用,对施工安全起到了极大的预防和控制的作用。
3.3 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除尘措施
建筑施工避免不了会造成场地与周围空气环境产生大量的浮尘,对施工人员或者周围的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都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因此,项目部要派专人在施工场地及街道周围实施道路洒水措施,以沉降空气中的浮尘;另外施工场地中容易起灰的水泥及一些沙石散料应该进行入库或者进行覆盖处理,对长期的地面应该进行绿化或者覆盖,防止产生灰尘污染环境。
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项目的逐渐增多,在新的形势下,建筑企业必须加强施工质量与安全生产的管控,从设计阶段到竣工阶段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作业,同时还要深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大新设备新工艺的投入以进一步提高施工的安全系数。
参考文献
【关健词】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存在问题;具体措施
1 引言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须以工程质量安全是为核心,安全生产是人类进行生产活动的客观需要, 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对安全的需求, 是人类自身的根本需求之一。近年来不断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 说明了当前我国建筑施工的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切实把质量安全生产放在重要的位置, 建立科学有效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实施合理对策措施,质量安全事故才能消除或降低, 才能构建和谐社会。
2 施工期间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2.1 施工人员素质普遍偏低,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从事建筑行业大部分是农民,他们从农村进入城市,身份转为工人,其知识结构、工作方式、质量安全意识还不能适应建筑业这个特殊的行业,且普遍未经基本技能教育及培训,缺乏应有的质量安全知识[1] ,施工技能也会较低,这样就会给施工质量带来隐患。
例如某百货大楼一层橱窗上设置有挑出1200mm 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雨篷,如图1 (a) 。待到达混凝土设计强度拆模时,突然发生从雨篷根部折断的质量安全事故,呈门帘状如图1 (b) 。
图1
经过分析得知受力筋放错了位置(离模板只有20mm) 所致。原来受力筋按设计布置,钢筋工绑扎好后就离开了。现浇混凝土前,有工人看到雨篷钢筋浮搁在过梁箍筋上,受力筋又放在雨篷顶部(工人未经过相关培训不懂得相关概念),就把受力筋临时改放到过梁的箍筋里面,并贴着模板。现浇混凝土时,现场人员没有对受力筋位置进行检查,于是发生上述质量安全问题。
2.2 施工市场秩序混乱,施工单位越级承包工程的事情屡见不鲜,一个项目有很多个分包商,层层分包,并且承包商对分包商不进行管理和监督。“挂靠”现象很普遍。近年来,基本建设规模非正常扩大,大量农民建筑队涌入城市,这些没受过专业培训,无技术人员及机械装备的建筑队根本不能独立施工[2],他们挂靠在一些有影响力的施工单位下来承包工程。有些规模小,资质低的单位不择手段承揽工程,恶意低价中标,对施工技术和质量安全规范不了解,为减少成本,只能靠偷工减料或者粗制烂造来谋取利益,这样势必会让工程的质量安全得不到保证。
例如某学校为三层混合结构,在装饰工程时发现大梁两侧的混凝土楼板上部普遍开裂,裂缝方向与大梁平行,凿开后发现负钢筋被踩下,造成板与梁连接处附近出现通长裂缝。混凝土每立方用量少于250kg。在第二层楼盖浇筑后没达到规定强度,就在其上堆放施工工具,导致荷载超载,混凝土在冬季施工而没采取任何施工措施。后来相关部门调查得知这栋建筑物就是被分包了很多次,最底层的分包商为了获得利益就通过偷工减料和粗制烂造来实现。
2.3 项目监理“监而不理”、“不监不理”。监理的责任是“三控两管一协调”即控制工程的造价、质量和工期,管理合同和信息,协调参建各方关系,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一环。导致监理失控的原因,一方面是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低,未及时发现问题;另一方面是监理人员为利益和“饭碗”,对业主和施工方不规范行为姑息迁就。这也反映出目前我国对工程监理人员缺乏监督考评机制,监理人员、机构缺少应有的权威[3]。如某教学楼浇灌完混凝土拆模后,发现离支座215m 的部位出现了大量的裂缝。见图2 经过调查分析得知,事故是因为钢筋绑扎不当造成的。从设计图上看,受力钢筋为3 根Φ22的钢筋。施工中,由于Φ22 钢筋没有长于10cm 的料,在离支座两端215m 处,将受力钢筋在同一截面切断,并搭接焊上1Φ19 、2Φ22 ,致使该焊接截面同时有6 根Φ19 - Φ22 的钢筋,钢筋间基本没有空隙。浇灌混凝土时无法保证钢筋周围的混凝土保护层,钢筋与混凝土间失去粘着力,钢筋的搭接失去作用。致使拆模后该梁在搭接部位严重开裂。但是出现这样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作为工程监理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事后查明该工程的监理根本没有核对这一钢筋施工环节。
图2
2.4 企业的管理体制存在缺陷,工程的质量安全责任没有明确到具体的人。现在大部分企业实行的是承包制度。承包制度本身是无可厚非,但不少企业往往将它变成以包代管、挂靠队伍、转包的代名词,企业坐收管理费,出了问题由承包人全部负责,缺乏对工程安全问题的日常预防性管理,甚至不管不问。有的还出现了企业管不了项目经理的现象,尤其随着企业改制,家族性企业的增多,这种现象变得越来越突出[4]。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施工组织人员责任心不可能强,管理也不会到位,他们不会把工程质量安全当成是关键问题来看待,同时在利益的驱使下又没有相关的责任约束,质量安全更加无法得到保障。
例如某轻工厂为二层现浇框架,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结构。施工单位作为一家挂靠单位,他们在浇筑完首层钢筋混凝土框架及吊装完一层楼板后,继续施工第二层。在开始吊装第二层预制板时,为加快施工进度,将第一层的大梁下的立柱拆除,以便在底层同时进行装修,结果在吊装二层预制板将近完成时,发生倒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后经调查分析,倒塌的主要原因是底层大梁立柱及模板拆除过早1 在吊装二层预制板时,梁的养护只有3 天,强度还很低,不能形成整体框架传力,因而二层框架及预制板的重量及施工荷载由二层大梁的立柱直接传给首层大梁,而这时首层大梁的强度尚未完全达到设计的强度C20 ,经测定只有C12 。首层大梁承受不了二层结构自重及结构辎重而引起倒塌。出现这样的事故跟施工单位的管理体制有直接的联系,相关部门也没有对该挂靠单位其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
2.5 使用不合格材料。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使用不合格材料,以次充好。例如某车间房屋全部倒塌并发现大梁压区混凝土被压碎。经过调查钢筋混凝土大梁原设计为C20 混凝土。施工时,施工方居然使用进场已3 个多月并存放在潮湿地方已有部分硬块的325 号水泥。这种受潮水泥应通过试验按实际强度用于不重要的构件或砌筑砂浆,但施工单位却仍用于浇筑大梁,且采用人工搅拌和振捣,无严格配合比,致使大梁在混凝土浇筑28d 后(倒塌后)用回弹仪测定的平均抗压强度只有5MPa 左右,有些地方竟测不到回弹值。
2.6 许多施工单位认为地下工程在完工之后是不易被发现缺陷,并且各方面力求低成本,高回报。这样地下工程施工时候在质量安全储备方面就不可能投入足够的人力和物力,这就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隐患。“京光广场”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就是最好的证明。
广州京光广场基坑支护桩突然断裂的质量安全事故,断裂部位在基坑底面以上,其高度不等,但两端头部位较高,中间接近基坑底面,造成长达40m 的边坡大塌方,基坑边缘的两层工棚滑入基坑,造成2 人死亡,17 人受伤。后来继续倒塌的支护桩又导致两个移动式办公室倒塌。经查该工程事故的发生是各方面片面追求低成本,使得支护系统的安全储备过小,基坑边缘严重超载所致。
3针对施工期间相应问题的具体措施
3.1 实施岗前培训制度。所有管理人员、操作人员都应具有基本的质量安全意识。新工人入场必须完成培训教育,企业应结合生产施工的需要对其进行质量安全教育,不仅要使操作者掌握质量安全生产知识,而且能认真、正确地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出质量安全的行为[5]。
3.2 减少分包的次数。在实际工程当中完全转包和分包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完全转包常常会导致没有增值的多层分包,就肯定会减少实际施工分包商的利润。由于利润的减少,实际施工的分包商为了节省成本而偷工减料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这必然会导致建筑整体质量和安全性降低。相关部门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分包的次数,一旦发现超过规定次数,要给予重罚。
3.3 为了保障工程质量,施工方在开工之前缴纳一定的质量安全保险金,完工之后由第三方来鉴定,根据实际工程质量的安全情况来确定最后施工方的得失。
3.4 强化监理机制,加强监理“职业道德”观念,提高监理待遇和发展空间,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监理工作。建立监督考评机制和职业信誉档案,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对施工过程当中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这些都要在监理监督机制中有所体现,以此来提高工程的整体质量安全。
3.5 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责任到人。政府相关部门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抽查,并且建立档案,对在那些管理制度存在缺陷的企业责令他们定期整改,并提交整改结果。要求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做到责任到人,采取“分片包干,落实到人”的方式落实到人。
3.6 监督体系和监督水平在提高建筑质量安全方面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除了现场监理发挥监督作用外,建筑质量监督站更应该起到监督的重要责任。最好是能在行业内有第三方形成单独的一种监督队伍。同时对监督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其职业道德,提高他们的监督水平。
3.7 建立和健全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建设。对那些安全记录差的工地采取实质性的处罚措施,对那些因为腐败而造成巨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一定要给予严惩,进而加大对建筑业腐败现象的监管。同时对那些通过贿赂或者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的企业,要取消其营业资格。
4 结语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只是对一些比较突出领域的关键问题进行概括分析并研究措施。从这些实际工程中总结出来的问题,望能给观者在未来更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措施提供帮助及启迪。
参考文献:
[1] 张巍.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J].建筑,2001.4,32~33.
[2] 卢进亮.从建筑质,浅论质量监督机制[J].广西土木建筑,1997.22 (1),22~24
[3] 周春花.规范建筑市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1,48~49.
关键词:食品质量;安全监测;现状;建议
中图分类号:TS20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4-0291-1
1 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现状概述
由于历史遗留原因以及目前不够完善的市场经济秩序,我国食品加工起点低,基础设施薄弱,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造成目前我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非常严重,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从2009年卫生部组织的全国食品卫生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看,已完成的18类产品9217种食品中,抽查合格率为87.1%。值得说明的是,这些抽查主要是集中在各大城市、省会城市,农村食品卫生情况更加严峻。
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点是要解决化学性污染和相应的安全隐患。从食品生产及加工的产业链来看,原料环节、生产环节、运输流通环节以及最后的销售环节都存在严重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对我国当前农村农业生产发表评论时说,在中国使用的杀虫剂中,有机磷农药产量占70%,其中高种的产量占70%;兽药安全性较低,滥用和超标现象严重,饲料中添加违禁药品的现象依旧比较普遍。国家质检总局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在米、醋、油、面、得油等5种基本食品加工厂中,79.2%为10人以下的小作坊,15.6%无营业执照、64%不进行检验、25%进行无标生产。
2 食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参与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并对其负有责任的部门和机构主要包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农业部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另外还包括个地方的工商局等机构,他们共同组成了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目前,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2.1 职能分工不合理
“一头猪从出生到最后端上老百姓的餐桌,至少有农业、商务、工商、卫生、质检、环境、公安、交通、药监等10余个部门参与管理,多头管理,力量分散,导致在食品安全环节中容易出现漏洞。”中国在食品管理上形成的多部门管理格局是不同部门仅仅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的不同环节的结果。目前,食品安全管理权限分属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环保、法制、计划和财政等部门,形成了“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局面,严重影响了监督执行的权威性。
2.2 食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能够在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各个环节都有效发挥作用的食品安全基本法律。过去的《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虽然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对于监管责任明确不够,对于违法犯罪的犯罪分子处罚力度不够,对引发食物中毒事件的相关责任人不能直接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再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没有进行任何限制,风险与数量不成比例;同时,相关法律法规内容陈旧。不能反映时代的发展。
3 提升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的策略及建议
3.1 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的理念水平
随着全社会食品质量安全意识的逐渐提高,有必要将食品质量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延伸。要加强对各类化学品的严格管制以及对公众健康知识的普及,加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3.2 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体制
首先,构建权威的食品安全机构,统一协调食品安全事宜。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分工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
3.3 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检测体系
建设监测是从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过程、运输以及市场销售等环节中的内部自我监控和外部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首先,应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工作,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测体系。系统调查农产品产地污染状况,开展重点地区、典型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控。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完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抽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建立食品质量监测直报点。完善国家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
其次,在技术上,开发快速检测方法,使用酶联免疫法、放射免疫法、荧光标记法、cDNA标记探针法或者化学比色法、薄层色谱等方法,开发用于现场筛检的灵敏度高,特异性好,假阳性相对较低,适用范围较宽(可测定各类食品),快速、廉价的筛查方法。同时,增加对检验工作的投入,开展人员技术培训。
4 小结
完善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是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本途径。因此必须努力构建和实施以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和动态的食品质量安全监测新模式,以提高我国食品的质量与安全。
随着“菜篮子”等一系列蔬菜工程的实施 ,我国的蔬菜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产量稳步增长,但同时我国农药产量和使用量也居世界前列[1]。在蔬菜生产中,生产者为快速达到防治病虫害效果,随意加大农药的使用浓度和剂量,而且生长期内使用农药次数逐年增多,虽然控制了病虫害,却造成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对老百姓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2]。全国各地由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引起的蔬菜质量安全事件不断发生,如毒豇豆事件,毒韭菜事件,近期的毒姜事件。近年来,农业部门加强了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农业部每年多次组织对蔬菜例行检测,但历次监测结果不容乐观,如2014年农业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季度例行监测,蔬菜检测结果合格率达96.0%,说明仍有个别蔬菜农药残留超标。这些都充分说明了蔬菜质量安全的监管任重道远。济宁是蔬菜生产的大市,2012年全市蔬菜播种面积196 498.2 hm2,总产量759万t,总产值达195亿元。每年生产的蔬菜除供给本地外,还供给周边省市及出口,为配合济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的建设,从2011年开始,分别于2011年8月、12月,2012年5月、11月,2013年4月、7月对济宁市蔬菜中农药残留进行了共6次的抽样检测,以便科学评估济宁蔬菜质量安全现状,并制定出可行的监管策略。
1 济宁市蔬菜质量安全现状
1.1 蔬菜种类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分析
抽样检测的蔬菜为济宁市当地主要种植与消费的种类,3年来6次蔬菜抽检共抽取蔬菜样品
1 144个(表1),其中黄瓜103个、茄子88个、菠菜46个、芹菜77个、辣椒95个、西红柿90个、甘蓝70个、油菜70个、芸豆46个、豆角41个、菜花73个、油麦菜33个、茼蒿20个、大白菜79个、生菜39个、丝瓜19个、西兰花23个,西葫芦66个、山药4个、藕1个、马铃薯3个、根用芥1个、胡萝卜2个、牛蒡1个、生姜1个、韭菜1个、苦苣12个、冬瓜19个、苦瓜35个、紫甘蓝14个、笋瓜1个、娃娃菜4个、水晶菜1个、香菜1个、莴苣3个、萝卜1个、薹菜2个、眉豆1个、空心菜9个、小白菜11个、蛇瓜1个、南瓜1个,共计42种蔬菜。检测结果发现:甘蓝类、瓜类、根茎类、水生类蔬菜农药残留量低,未发现农药残留超标个体,合格率高,均为100%,食用安全。白菜类、绿叶菜、茄果类、豆类蔬菜均检出农药残留量超标产品。农药超标蔬菜多为芹菜、茼蒿、油菜、油麦菜、生菜、苦苣、菠菜、茄子、豆角等。
1.2 不同抽样地点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分析
济宁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的抽样地点范围全面,除含有国家级、省级、市级、其他级别的生产基地外,还含有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等蔬菜消费流通场所。检测结果(表2)显示,济宁的蔬菜质量整体安全,生产基地与蔬菜流通领域的蔬菜农药残留量合格率分别达到98.4%和97.9%。其中国家与省级生产基地的蔬菜种植规模大,生产技术先进,在蔬菜病虫害防治中多采用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如覆盖防虫网、安装诱杀虫灯、释放蔬菜害虫天敌或喷施生物农药等措施,3年的监测中未发现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合格率均达到100%。对市县级生产基地蔬菜监测,检测结果合格率为99.1%,而其他生产基地大多为农民自产地,生产规模小,蔬菜病虫害防治技术差,农药使用随意性突出,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监测结果为95.8%,大大低于国家、省、市县级的生产基地。在蔬菜流通领域,济宁蔬菜批发市场实行蔬菜准入制,市场监管严格,对其抽检的结果合格率高,达到98.7%。超市销售的蔬菜多为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质量令人放心,监测结果为97.5%,但农贸市场的蔬菜,商贩的蔬菜进货渠道千差万别,质量相对偏低,监测结果为95.9%。
1.3 影响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农药种类结果分析
济宁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的农药种类采用山东省蔬菜农药残留监测规定项目,禁用农药:甲胺磷、氧化乐果、磷胺、久效磷、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水胺硫磷8种;非禁用农药:毒死蜱、敌敌畏、乙酰甲胺磷、三唑磷、杀螟硫磷、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联苯菊酯、溴氰菊酯、三唑酮、百菌清14种。对检测结果的统计,一方面,我们发现禁用农药的检出是影响蔬菜农残超标的一个重要因素(表3),其中影响济宁蔬菜质量安全的禁用农药主要为甲胺磷和氧化乐果的违规使用。另一方面,蔬菜中非禁用农药残留含量超标是影响蔬菜农残超标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表4),影响济宁蔬菜质量安全的非禁用农药主要为毒死蜱、氯氟氰菊酯、三唑酮、三唑磷4种农药。
1.4 蔬菜合格率与农药检出率汇总结果分析
由蔬菜合格率与农药检出率汇总表5可看出,济宁市蔬菜的农药残留检出率保持较低水平,安全性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但近几年,农药残留检出率呈上升趋势,蔬菜农残合格率不断下降,特别是自2013年以来的监测显示,农药残留检出率呈突然加速上升趋势,而蔬菜农残合格率则呈加速下降趋势,蔬菜质量安全形势明显恶化。
2 蔬菜质量安全监管的对策与措施
通过对济宁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对济宁蔬菜质量安全现状有了全新的科学的系统评估。因此济宁蔬菜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对策:一是解决禁用农药超标问题。在持续3年的监测中不断地检出氧化乐果、甲胺磷等禁用农药,这也反映出农药市场仍有违规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农药,农业主管部门加强禁用农药的监管刻不容缓,应加大对销售禁用农药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流入。二是解决非禁用农药量值的超标问题。通过农药残留监测我们发现毒死蜱、氯氟氰菊酯、三唑酮、三唑磷4种农药在量值上超标严重,而且出现的频次相当大。说明蔬菜生产农户用药不合理,病虫害防治自主性太强,不遵守安全间隔期,没有详细的用药指导方案,根据经验或者农药经营商的导向来选择防治病虫害的药剂,带着唯恐病虫害不除的思想,随意加大农药的使用量及使用频次,造成部分农药在产品及环境中的残留浓度较高。这种现状要求我们农业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农药的用药指导,同时加强对蔬菜农残的检测力度。三是蔬菜农药超标的品种多为芹菜、茼蒿、油菜、油麦菜、生菜、苦苣、菠菜、茄子、豆角等绿叶菜类、菜豆类、茄果类蔬菜。要求我们今后应加强对这几类蔬菜生产中的农药使用指导及监管。四是我们监测发现,蔬菜种植规模与蔬菜质量水平成正相关,蔬菜生产规模越大越采用先进种植技术,如国家、省级蔬菜生产基地多采用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种植技术;因此我们在蔬菜生产中要大力推广蔬菜规模化种植。五是市场规范化程度越高蔬菜质量合格率越高,因此要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实行市场蔬菜准入等措施,防止质量不合格的蔬菜流入市场,为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总之,蔬菜质量安全监管所解决的是基本消费安全和安全生产问题,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和公益性的特征。要依据国内外管理经验,牢固树立从“田头到餐桌”全程监管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产销同重,出入共管,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主导思想,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监管体系公益性职能,理顺监管机制,注重源头治理,规范产销行为,逐步建立蔬菜质量安全责任与产品追溯的长效机制,稳步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3~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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