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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内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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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内容

第1篇:危房改造内容范文

(二)明确责任。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由保合少镇政府、成吉思汗街道办事处负责,按属地进行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作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主体,负责对本地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全过程的组织与实施,要组织编制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年度计划、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本级配套资金和有关优惠政策,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整合利用各方资源,组织项目实施并跟踪监督工程进度及质量,建立项目资料档案,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按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区危改办负责制定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改造规划并审定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组织专项监督,及时掌握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区发改局负责将农村危房改造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本地区重点工程进行管理,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区财政局负责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区民政部门负责核实危房改造对象(住在危房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农户)的身份。其它有关部门也应按职责分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工作。

(三)资金保证。要按照自治区和市政府确定的分担比例,结合本地区改造任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将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补助资金统筹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要合理安排日常工作经费。

(四)技术服务。区建设局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申请改造的危房进行鉴定,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牧户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户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对改造完成的危房户进行验收。乡镇建设管理机构,要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

(五)档案与产权登记。农村危房改造要一户一档,规范管理。区建设局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将农户危房改造申请、政府补助审批表、改造前后住房资料等收集齐全,按照权证、基建和管理等类别整理归档,做到项目完工,资料立卷归档到位,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主要由政府出资改造的,改造后的住房产权要集体所有,其他改造户的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要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六)信息报告。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要将改造计划、改造进度、资金安排等情况尽快上报,并于年底前将年度总结报告报市建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上述三部门。

(七)监督检查。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分级督察机制,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实地督察,督察的重点主要是领导责任落实、机构人员到位、资金筹措及使用、优惠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项目管理及安全质量、档案资料管理等情况。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限期整改并予通报。

为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真正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成“阳光工程”、“民心工程”,将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在当地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报道,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471-6201242,设置举报信箱,举报信箱设在区建设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2篇:危房改造内容范文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年,省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350户。根据上级要求,农村危房改造优先考虑生存条件恶劣、灾害频发、生态重点保护区域的贫困村。

(二)工作原则。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最贫困、最危险优先的原则;统筹规划、重点安排的原则;与“两区同建”相结合的原则;农户自愿自主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补助对象、资金来源和管理

(一)补助对象。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户。优先帮助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资金来源。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中央财政平均每户补助7500元。

(三)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原则上以农户自建、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可结合“两区同建”,在社区集中建设安置房。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的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

2.房屋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

3.配套设施。水、电、路等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置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县统一的农村危房改造标识。

(三)技术服务。各乡镇(含街道办、红云高新区,下同)要组织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

(四)档案管理。各乡镇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信息管理。

四、实施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村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五保、低保等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村组)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报乡镇审核。

(三)入户审核。各乡镇接到村(村组)的申报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拍照。符合条件的,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核结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县级审批。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各乡镇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核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签定协议。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反馈到各乡镇后,组织乡镇(甲方)、村(乙方)、农户(丙方)三方签定危房改造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一份),明确三方责任、改造后房屋结构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资金拨付方式等内容。

(六)组织实施。县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七)竣工验收。改造住房竣工后,县住建局牵头,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与,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填写验收合格报告表,并向市住建局提交验收情况报告。改造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县住建部门与资助对象办理交接和入住手续,并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设置“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标识。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各乡镇组建机构,确定补助对象,将任务落实到农户,建立工作台账和农户档案,落实补助资金,配合住建部门核定农户资金补助方式和补助金额。

第二阶段。各乡镇根据建设任务,组织拆旧建新和修缮加固等工作。

第三阶段。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同时,做好迎接上级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住建、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审核、检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3篇:危房改造内容范文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两年任务一年完成”的总体要求,年,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建设任务主要有48个,其中,中、省项目19个,有9个村小项目按集中办学实施方案予以撤并,城镇中学、城镇小学2个项目与城区学校扩容提质另行集中资金统一实施。全县需拆除D级危房20861m2,维修、改造C级危房613m2和B级危房584m2,根据实际需要,全县农村中小学需新建校舍面积19970m2,维修C、B级危房1197m2,逐步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责任

按照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要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实行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教育部门牵头,财政、计划、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的工作管理体制。主要责任单位为县教育局,相关责任单位为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和县建设局。各责任单位负责共同审定申报全县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计划。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规划,牵头组织危改工作的实施,落实省、市级考评方案的内容,建立项目资料档案,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专项督查,督促和指导各乡镇学校危房改造工作,定期收集汇总及通报项目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并向市危改办汇报。县发展计划局负责把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全县重点工程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全县重点工程进行管理,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积极筹措县级配套资金,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县建设局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特别是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指导与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危改项目工程的实施与管理,跟踪监督危房改造工作实施项目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建立危房改造工作实施项目资料档案,及时协调处理危房改造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时上报危改工作实施项目的进展情况,并确定专人负责。

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中小学危房改造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思路

1.总体思路:我县农村中小学现有危房面积中,D级危房20861m2,占84.8%。改造D级危房是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重中之重。同时,兼顾改造B、C级危房,年内全部消灭农村中小学危房。

2.基本原则:坚持“四个结合”:一是与调整中小学布局、推行集中办学相结合,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不予保留的学校一律不纳入改造范围;二是与寄宿制学校建设相结合,按照“量要减少、质要提高”的要求,将寄宿制学校急需改造的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纳入“工程”统筹解决;三是与薄弱学校改造相结合,按照“整体推进、分批解决”的要求,集中力量,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的改造;四是与巩固“普九”相结合,通过认真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舒适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全县基础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3.工作步骤:全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建设工程6月份全面动工,竣工时间一部分为8月底,一部分工程为11月底。

第一阶段(6月1日—6月15日):

主要任务:规划设计、审批方案、组织招标。

第二阶段(6月16日—11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施工、工程监督、竣工验收。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主要任务:决算审计、工作评估、总结表彰。

四、资金保障

年全县中小学规划新建校舍面积19970m2,投入资金798.8万元,维修改造B、C级危房1197m2,投入资金23.9万元,两项合计投入资金822.7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34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51万元,县财政配套212万元,其他资金114.7万元。

为了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县财政、教育、计划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款及早下达,确保农村税费改造转移支付教育资金的10%以上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省财政最近下达的新增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高于25%的部分主要用于危房改造,同时通过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设立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经费,为顺利完成危房改造工作任务提供资金保障;各乡镇要及时依法处理因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产,所得资金应全部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另外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希望工程、各种捐赠款等资金集中优先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适当安排部分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

按照《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危房改造工作项目资金专户,分帐单独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实行县级报账制度;严格资金的预决算制度和审计制度;强化合同管理,从严控制建设成本;严禁将上级专款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

五、项目管理

(一)建立依法依规管理制度。凡列入年度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实施计划的项目,都应实行项目管理,并按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的要求组织实施。

1.严格执行法定的建设程序和强制性建设规范。完善危房鉴定、校园规划、立项预算、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工程监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资金使用、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程序,从立项起,各项目学校要建立包括图片、数据等资料在内的项目改造前的档案资料。按照“整体布局、科学规范”和“坚固、够用、实用”的原则,通过可行性论证后,进行校园规划和项目规划,确定危房改造方式,做好项目资金预算。

2.项目手续及招投标管理。新建、改扩建的项目,施工前均要办理建设项目立项批文,按规定进行施工检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地质勘察和工程设计;工程建设投资50万元以上的项目施工,都必须引入全市具备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招标、投标,投资额较小的不宜招(投)标的特殊改造项目,也必须实行工程议标,选择本县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包危房改造工程。

3.项目工程监理及监督。凡具备监理条件的,县危改办将选派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不具备监理条件的,项目学校应选择和聘请熟悉基建业务、责任心强的学校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后出任现场管理员,严把质量关和安全关。县危改办对项目工程进行全程监督。

4.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结束后,县危改办将按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5.决算审计。工程竣工验收后,邀请审计及财政投资评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按审计结论办理工程结算。

6.档案管理。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应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担工程质量责任。要切实做好危改工程的档案建设,各项目学校要将每个危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声像等各种资料收集齐全,按照权证、基建和管理等类别,根据统一的技术标准装订,并选用统一的档案盒保存归档,项目完工后,档案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交县危改办,一份自存。

(二)建立危改项目报告制度。为了全面掌握危房改造工作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以便于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县危改办建立危房改造项目开工报告制度、工程进展月报制度和项目管理台帐制度。项目开工报告制度,就是新建、改扩建项目在开工时上报县危改办。工程月报制度就是在每月30日前,项目学校将来自危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报县危改办。项目管理台帐制度就是项目学校将年度危改项目工程建立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资金到位情况以及工程进展等内容的台帐,以便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三)建立危改工作督查制度。县危改办将从教育、计划、财政、建设等部门抽调具有一定中小学建设工程管理经验、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较强的工作人员,组成危房改造工作督查组,常年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全县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实地督查,督查的重点是管理人员落实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工程进度及质量、工程资料建档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将督查和整改情况以工作简报形式上报市危改办和县危改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在县教育局设置举报箱。县危改办将对安排了中央专款和省级资金的项目学校的现有危房情况、规划建设情况及资金筹措计划等方面的情况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工程概算、工程招投标、工程决算等情况向社会公开,提高整个工程管理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第4篇:危房改造内容范文

【关键词】 姚安县 危房改造 问题分析

一、西南农村危房基本状况

在我国西南广大农村,农户住房大多是由农户自己修建的,建筑质量相对低下,房屋结构也多以土木结构为主。这些农房由于建造年代久远、长期失修,安全性能较差,抵抗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弱。西南地区属于地震多发地带,根据《中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西南地区大多城镇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而劣质房屋、抗震能力差的房屋在大地震中无一幸免,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按照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从2009年起组织实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加快实施危房改造具有极其深远和重大的意义,通过改造不仅可以将危房改造成为安全舒适的新住房,保障农户生命安全,改善居住环境,还可以拉动相关产业迅速发展,刺激城乡居民扩大消费,为经济建设提供动力。近年来,伴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危房改造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农村居民的居住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居住环境不断优化。本文以姚安县危房改造工作为例,粗略谈谈危房改造工作所取得的进展以及面临的问题。为建立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并为今后的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二、农村危房改造取得的成果

西南农村危房比例相对较大,改造任务艰巨。以姚安县危房改造工作为例,虽然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但该县科学规划,特色突出,狠抓落实危房改造项目。项目主要有三大亮点。

1、宣传到位,严把程序。姚安县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采取召开乡村干部会、村民代表会、户长会等方式深入村组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自愿进行危房改造,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建房户的实际困难,激发了群众积极投身农村危房改造的热情,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县危房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充分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及时将每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全县各个乡镇,并拟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对各乡镇符合补助的农户实行农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补助对象确定程序,建立一户一档管理制度,不定期对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和督促各乡镇上报建设进展情况。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遵守程序,始终坚持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程序公开,做到了阳光透明,同时把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程纳入政府综合考核。受益农户经县安居办审核无误后直接拨付补助资金到农户“一折通”,每年危房改造工程结束后对农户满意程度进行测评。使危改工程纳入程序化、规范化、阳光化的运作轨道,有效避免了工程中出现的种种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现象。

2、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在危房改造过程中,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对D级(整栋危房)进行拆除重建。根据姚安县的实际情况,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特色村庄示范村建设结合起来,在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认真思考,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及乡村规划、土地整治相结合,在实施工程推进中,坚持因地制宜,做到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要求受益农户按照全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实施重建,对建房的设计式样、颜色、施工标准和质量要求及修缮加固的标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推进特色村庄示范村的建设步伐。积极统筹协调道路、供水、供电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历史文化区以及特色村庄的危房改造,由政府协调,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统一设计,农户自己建造。

3、狠抓质量,科学发展。实行危房改造后,对农村人口实行聚集集约发展,可以有效地建设生态文明,改善农村的居住条件。危房改造不仅是将危房简单重建,改造的目的在于解决居住在危险房屋中,通过自身能力无法改善住房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户基本安全住房问题。因此,重建住房需要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址和规划,在选址上应避开地质灾害频发区;严格按照《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导则》,对砖混结构房屋地基、配筋、结构等做深入了解;严格把关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质量进行施工,并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督查。切切实实将危改工程打造成优质工程、政府阳光工程和老百姓的满意工程。

三、危房改造目前存在问题分析

1、政府服务职能不到位。受农村土地政策等因素的制约,当前打击违章建筑力度还不够。有部分农民对自家住宅大肆扩建、增建,意向借此危房改造的机会为自身谋利益,而监管部门对此又缺乏打击力度,使这部分农民违章建设以后又在改造工程前期审批中无法顺利审批,造成了整个工程进度的滞后。

危房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也并非某个部门和某个人能够独立完成的。目前部分乡镇危改项目由工作人员交替负责,人事更替太过频繁,熟悉工作流程的过程漫长,不同程度造成了工程进度的滞后。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对农村困难群众来说,是解决住有所居的大好事。各个乡镇应高度重视,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并在当年设置专人负责以及监管实施,按要求配齐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落实办公经费,进一步明确县级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提高工作效率,遇到问题要及时解决,杜绝问题一拖再拖甚至是长期搁置。国家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要求当年计划当年完成。危房改造工作由专人负责能更好督促主体工程的施工,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完善档案电子信息化录入制度,方便健全信息报告制度。

2、建设资金缺乏。改造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除了各级政府下达的补助资金,大多数农户选择了自家存款与亲戚借款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肯定部分先富农民有改善居住条件的同时,应兼顾收入较低,缺乏实物抵押的农民,目前尚无经济能力改善居住条件。危改对象中低保户和残疾户占有一定比例,这部分危改对象经济实力十分薄弱,特别是主要劳动力是残疾人,久病的家庭,自筹资金困难。加之部分危改户地处边远地区,运输成本较高,加重了农户建房成本,危改户的经济负担进一步加剧。即使得到补助资金也仍旧没有足够的资金建房,资金的缺乏严重影响了改造工程的进度。因此政府应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同时深入开展社会互助,鼓励和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各界通过捐款捐物、对口帮扶等多种资金筹措渠道相结合的方式。

此外危房改造必须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确保宜居。要将改善居住环境作为危改工作的重要内容,兼顾安全、为生活提供便利、生态环境优美以及利于村庄未来发展等要素。防止对危房改造面积框得过死,管得过严。一般来说,农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原址重建,在不能满足光照或是地质结构不稳定的地方可以申请异地重建,而户均面积以100平方米左右为宜。

3、农村工匠培训有待加强。除历史文化区以及特色村庄的危房改造外,农村危房改造遵循“政府引导、自建为主”的原则。根据姚安县实际情况,设计任务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担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因此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业务管理,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做好工匠的考核和监督管理。建筑工匠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检修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提出处理建议并做好现场记录。杜绝出现“旧的危房拆除,新的危房耸立”的现象。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综上所述,危房改造工作是关系千家万户,关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和提高人民的居住环境,安居乐业的大事。只要心系百姓,居安思危,做的是为民造福的事,多思考、多摸索,就一定能克服重重困难,按时、按质完成危房改造工作。

【参考文献】

第5篇:危房改造内容范文

自2014年6月初,县委、县政府部署危房改造工作任务以来,我镇切实将危改工作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集全镇之力狠抓落实。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全镇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镇的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4年,县下达我镇危改任务是165户,加上2014年遗留的25户,我镇实际动工数是190户,截止目前,工程进度情况是190户拆房,150户封顶,32户装修。

二、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着重以“五个强化”为要求开展2014年的危房改造工作。

(一)强化责任意识。

在组织领导方面着重强化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驻片领导、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和村三员抓落实,工程队抓进度的工作格局。一是同镇、村干部签订《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状》,提高了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二是同工程队签定《危房改造工程质量进度协议书》,增强了工程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组织农户同工程队签订《危房改造工程合同书》,明确了施工标准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职责明确的危改工作局面。

(二)强化宣传工作。

在宣传发动方面,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有关危改的扶持补贴的政策宣传,并做深做细宣传工作。首先是召开镇三级干部参加的危改动员大会,由镇主要领导进行宣传发动;其次是成立危房改造工作宣传动员小组,分片、分组深入到村小组挨家挨户进行宣传发动;再次是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扩大了宣传面。

(三)强化审核机制。

1、审核农户申报资格。成立危房改造资格审核小组,在各村自报自查的基础上,镇组织调查组逐户逐村对户主的户籍和危房照片等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主要审核是否存在一户多报、是否农业户口。并将审核结果再次进行张榜公布,待无异议后,再上报县危改办审批。

2、审核工程队资质及实力。一是优先选择去年在我镇危房改造过程中施工进度快、工程质量优的工程队。二是加强对施工队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明确规定进来参加危改的工程队必须具备三级以上的建筑资质证书。三是经镇研究决定今年工程队必须以负责农户每户三千元的标准上缴农民工资抵押金,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四)强化统一规划

我镇今年本着打造危房改造精品工程的目标。规定每个危改工程队必须严格按照县住建局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图纸,规范建设标准进行施工。我镇和农户签订危房改造建设诚信书,农户的危房重建地址必须由危改户、村小组、驻村干部、驻片领导三方签字同意方可动工,杜绝去年危房改造中存在的不服从规划现象。

(五)强化服务到位。

在服务方面,我镇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发挥好政府的服务职能,一是统一标准,保障农户利益。为使镇、村干部和农户了解危改施工标准和规程,我镇请专业人员对危改工程的施工图纸以文字形式进行了详细说明。二是做好协调工作,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施工环境。为了确保施工方能有一个安心、稳定的施工环境,我镇成立危房改造协调办公室,办公室下设1个协调督查组、在有危改任务的村委会成立协调小组,督查组由镇委主要领导组成,各协调小组由各片长具体负责,成员为各驻村干部和村委会书记、村三员。危房改造协调办公室专门协调解决施工方需要镇政府帮助解决的实际问题,形成集信息收集和调处的长效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和施工队反映的各类问题。到目前为止,我镇已先后与交通局、供电局、住建局、民政局、残联、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较好地解决了施工过程中需要解决的路难行、电表安装、变压器更换、电线杆转移、工程用水、预留村道、防震资料及偷盗建筑材料和吃拿卡要等问题,有效地确保了危改工程的顺利推进。

三、资金、档案管理情况

(一)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14年12月10日,我镇农户累计上缴危房改造自筹资金643.5万多元,获得县危改办配套资金903万多元.为加强对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我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建立了严格的报帐制度,并先后多次与县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等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危改资金高效安全运行。目前已安全拨付危改工程款702万元。

(二)建立健全档案信息规范管理制度。对农户的有关资料,实行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管理方法,做到永久备查。无论是纸质档还是电子档,均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建档内容包括农户身份证信息、户口信息、建房申请表、房屋安全鉴定表、申请审批表、建房合同书等材料。

四、存在的问题

(一)县内劳动力、技术工、建筑材料供需矛盾突出,增加了建筑成本。

(二)部分群众缺乏大局意识,未按规划让路、不愿拆除旧房,影响了工程进度。

(三)部分群众缺乏法制意识,对进驻本村的施工队进行敲诈勒索,偷盗施工设备和材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施工队的施工。

五、下步打算

(一)狠抓资金管理。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的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封闭运行。在加强资金管理基础上,积极配合、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资金的监管。

第6篇:危房改造内容范文

一、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目标任务

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和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从20*年起,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区现存的4.8万平方米D级危房改造任务,确保全区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此次危改工程完成后,不再集中实施危房改造,以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校舍修建,统一纳入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解决。

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与项目筛选原则

(一)危改工程坚持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为保证危改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实施危房改造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本地范围学校布局进行科学规划,并提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方案报区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审定。凡未制订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或经论证布局调整方案不符合有关要求的镇街道,暂不安排危改工程补助资金。

(二)纳入危改工程的项目学校必须是布局调整后保留的学校。拟撤并的学校不纳入危改工程实施范围,以后也不再安排危房改造等方面资金投入。在制订危改项目建设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布局调整后师生增员、校舍扩容、寄宿生活等实际需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改扩建为主,重点向农村初中、中心小学倾斜,积极鼓励农村小学高年级学生向中心小学、完全小学相对集中。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寄宿制学校适当予以照顾。

(三)上级补助资金原则上用于农村中心小学、完小及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D级危房改造。

(四)危改工程坚持质量与效益相统一。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的原则进行建设,严禁搞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建设。在科学规划、合理设计、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基建费用,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新建的校舍最低使用寿命必须在50年以上。

(五)危改工程坚持项目管理与目标管理并举。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精心做好项目规划,据实编制项目预算,确保预算不留缺口;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对确定实施危房改造的项目学校,要结合实际制订改造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切实做到改造一所、完成一所,确保到20*年底全部消除农村中小学现存D级危房。

三、危改工程管理职责

实行以区级为主,省、市、区、镇(街道)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要不断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区级

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危改工程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教育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区教育部门牵头对中小学危房进行排查、核实和鉴定,会同区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结合本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制订危改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并报区政府批准;牵头组织建设项目勘探、设计、招投标、土建施工、委托监理、质量检查、竣工验收等;督促、检查危改工程进度,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等。区发改委负责项目的立项。区财政部门协同区教育部门筹措本级承担资金;负责资金的调度和管理,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和专款专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区建委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

(二)镇街道

项目实行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镇长(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本地学校布局进行科学规划,提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方案和危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并报区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审定。督促、检查危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主要内容:现有D级危房在2年内全部得到改造;做好B、C级危房的维修、维护,降低或消除B、C级危房向D级危房的转化率,确保校舍安全。

(三)学校

项目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据实编报学校基本情况和危房改造计划、改造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在鉴定的基础上,组织拆除D级危房;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规章和要求,加强对土建工程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危改工程档案等。

继续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实行扶持政策的通知》(*政办[20*]71号)等有关文件,减免建设收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建设环境,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和实施成效。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或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进度和延期误工的,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出现其他重要责任事故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危改工程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资金的筹措

根据《*省2005年底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规划》,我区改造4.8万平方米D级危房需要资金3056.1万元,其中地方自筹94万元,中央和省20*年、20*年、20*年补助的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032万元,其余1930.1万元通过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贷款本金从20*年及以后省以上补助的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中抵扣,贷款利息由区财政贴息。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贷款、还款、付息等按省规定的有关程序办理。

(二)资金的管理

危改工程项目贷款资金,纳入区财政校舍维修改造(危改)资金专户。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6号)以及省有关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集中支付,不得下拨至镇街道和学校,不得挪用或用于偿还债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勘探、设计、招标、监理等费用,应按规定记入项目土建成本,不得因此增加学校负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后,应组织竣工审计,按审计结论办理工程结算、基建财务决算和国有资产移交手续。

五、危改工程的管理和监督

(一)严格实行以区为主“五统一”的项目管理模式。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区教育局、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委、建委、地税局、审计局是组织实施“五统一”的主体,负责做好“五统一”工作。所有土建工程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危改工程项目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公开议标等方式,确定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承担单位。

1、统一做好规划、立项工作。学校应根据《*省中小学校园规划与建设管理办法》做好学校规划工作,应本着“立足长远,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制定科学的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学校在制定规划时,应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形成符合学校要求的规划,并报送区教育局审定,学校规划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凡新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应办理立项手续,未立项的项目不得开工。

2、统一做好勘探、设计、监理公开招标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实行扶持政策的通知》(*政办[20*]71号文件)规定,“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中涉及到的服务性收费,如危房鉴定费、地质勘探费、招标费、标底编制费、工程勘察设计费、质量监理费等收费项目,按照自愿委托原则,予以减半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舍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秘计[20*]399号)文件要求,由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对地质勘探单位、质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被选中的单位方可进入全区中小学校建设领域。

3、统一实施土建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凡是属于区级以上安排的校舍新建或维修项目均应按招投标法规定进行招标。

4、统一资金管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制度,区财政局在银行设立专户,全区农村中小学建设(维修)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资金拨付程序及额度,按审定工程项目及工程进度拨款。经现场察看,开工时按工程合同价的30%拨付资金,主体完工时按工程合同价的60%拨付资金,完成工程备案、进行决算审计后拨付剩余工程合同价的10%资金。拨款时应填写《贵池区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维修)拨款单》,并履行相关手续,同时,施工企业应开具税务发票,财政部门按拨款单及税务发票拨款。

5、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工程建设完工后,学校应按规定组织验收。项目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参加验收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建设、教育、财政等主管部门。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书面报告。项目学校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内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组成人员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教育、财政部门。统一办理决算手续。学校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办理工程决算审计,决算审计由区财政局组织中介机构进行审核。

(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学校校长是项目负责人(完小、初小项目由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各项目实行校舍建设法定建设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确保校舍工程建设质量。各项目学校要选派一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负责人,出任施工现场监理员。

(三)实行项目审议制度和资金投入额度审计制度。一是审计学校所需建设项目、规模。学校应向区教育局申报拟建(维修)项目及附属设施,经教育部门审计确定施工项目及规模后,方可开始实施;二是对学校拟建(维修)项目及附属设施建设资金进行审议,审议后的资金总额作为项目建设资金总量。如项目原计划安排资金量与实际建设资金量有结余可作为支出勘探、设计、监理、图纸审查、招标、决算审计等费用。

第7篇:危房改造内容范文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组织各镇对xxxx年村镇建设数据进行统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录入上报工作。

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是完成了对全县贫困户的住房安全评定工作;二是根据上级下达我县危房改造作务和各镇申报情况,对年度改造任务进行分配,并筛选出xxx户危房户做为 xxxx年危房改造对象;三是协调民政、残联、扶贫部门,完成了xxx户危房户的身份信息核准工作,确保精准。四是加强行业扶贫政策宣传,印制宣传彩页xxxx份通过各镇进行发放宣传。五是强化培训。组织完成了对农村危房改造建筑工匠及管理人员xx人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二、积极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

春节前夕,本局五个驻村工作队通过多种方式对所包贫困户进行了看望,为每户送去了春联、日历、大米、挂面、食用油等生活用品。xxxx工作队通过“溢乐园公益慈善”群,对该村xx户贫困户进行了慰问,为每户送去了xxxx元现金及食用油一壶、铁楼村工作队队长谢长春自己出资xxxx多元从该村菜农家中购买白菜、萝卜送到xx户贫困户家中,并与贫困户面对面谈心,详细了解贫困户家庭人员身体状况及帮扶要求,使贫困群众切实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而激发他们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第8篇:危房改造内容范文

一、项目名称

区2020年贫困户住房加固维修项目

二、建设内容

全区25个贫困户片区镇、生态指挥部对排查出住房安全稳定性不高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拆除重建、加固维修改造方式,解决农户住房安全问题。并按照动态监管机制,实行常态化巡查,及时消除新出现的各类住房安全隐患,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销号一户。

三、资金来源及数额

资金为省级扶贫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共下达140万。

四、建设和补助标准

(一)建设标准

1.质量标准。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以及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做到建筑面积适当、主要结构安全、基本功能健全。

2.住房面积。重建住房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对于兜底改造的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二)补助标准

改造补助资金从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涉家资金)中列支,补助标准按照改造方式进行差异化补助,加固维修0.8万元/户,拆除重建2万元/户为上限进行补助。排查新增的改造户按标准执行。

五、实施步骤

1.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改造申请书》,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和一折通复印材料及《农户家庭住房基本情况登记表》;

2.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符合改造条件的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政府。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有关方面说明情况。

3.审核。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应上门逐户进行核查确认。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后报区住建局审批。

4.审批。区住建局接到镇报送的材料后,在进行复核抽查的基础上完成审批工作,审批结果下发至各村进行公示。

5.验收。改造项目竣工后,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由区住建局会同镇政府逐户逐项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

6.发放。对竣工验收合格的改造户,区财政局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补助资金通过惠农直发系统足额发放到户。实施统建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前提下,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7.标识。验收合格后,要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住房安全标识牌。

六、工作要求

1.对有财政供养人员、购买商品房、有消费性汽车、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主的“四类人员”,原则上不得将其纳入改造补助对象范围,并由各镇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

第9篇:危房改造内容范文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镇及时召开了脱贫攻坚作风建设调研指导组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议和调度会议,对所涉及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没有涉及到的村要对此次整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下发了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问题清单,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具体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

(一)工作职责不清,责任落实不力。

1、县明确非贫困村驻村干部参照贫困村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实行管理,但调研组发现,县大部分非贫困村驻村干部均未与原单位脱钩,身兼双职。

整改措施:

①从严加强驻村干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县驻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推动驻村干部食宿在村、与原单位脱钩、考勤请假、工作报告等管理制度落地落实落细。②严把驻村干部“调整关”,保持队伍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指导各乡镇(街)、各部门(单位)对不胜任的驻村干部必须抓紧调、马上调,确保不出现空档。③进一步加强驻村干部对扶贫政策的培训与自我学习。重点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增强扶贫一线党员干部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意识和脱贫攻坚政策理论水平。

完成情况:镇已召开全镇驻村工作队会议,会议要求全镇驻村工作队及时与原单位领导沟通,要与原单位脱钩,不允许身兼双职,截止9月8日,全镇上级部门下派的驻村工作队都能与原单位脱钩,能够按要求进行驻村。(已完成)

(二)政策落实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不高。

1、四棵树乡扶贫办主任不熟悉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具体规定及工作要求,没有将扶贫政策学懂悟透。

整改措施:

①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和主管扶贫人员对扶贫政策熟悉知晓,做到“一口清”。②加强党员干部对扶贫政策的培训和学习,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完成情况:我镇主要领导及主管扶贫领导、扶贫办主任对扶贫政策都已达到“一口清”。我镇利用每周二例会时间,对全镇各村及贫困村第一书记进行扶贫政策的培训和学习。(已完成)

2、个别改建房屋偷工减料。刘家馆镇王河村2017年危房改造36户,合同约定由施工方完成“卫生间安门、室内刮大白”工作,但调研组走访发现,该村改建房屋卫生间门多用木板简易安装或不安装,室内墙面用简单粉刷代替刮大白(有的水泥墙面已经),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危房改造房屋验收标准,各乡镇(街)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非自建房屋要按照合同标准严格执行,做到让贫困群众满意。

完成情况:我镇立即召开了整改会议,要求全镇各村对所有参加危房改造的贫困户室内大白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整改,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现危房改造室内大白工作已全部整改完毕。(已完成)

3、有的贫困户住房存在安全隐患。蔡家镇下坎子村贫困户王国芹家旧房只拆除了一半,剩一半当作仓房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白山乡裴家村贫困户郑海龙当前居住房屋被评定为D级危房,该房屋面积在80平米左右,且临近主路,有拆迁可能,按现行危房改造政策,重建后房屋面积将变小,故其个人坚决不同意改造。此户住房安全问题需研究解决,否则无法脱贫。

整改措施:

严格执行危房改造政策和拆除要求,针对贫困户郑海龙房屋问题,在核实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妥善解决其住房安全的问题。

完成情况:我镇所有危房改造贫困户的老房子已全部拆除扒倒,不存在拆除一半留一半现象。(已完成)

4、县2019年已经开工改建、重建的危房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十家堡镇铁岭窝堡村贫困户杨有臣竣工验收档案仅有户主签字。

整改措施:

对危房改造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完善相关手续和程序,规范2019年危房改造档案,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完成情况:我镇2019年危房改造工作已全部完成,危房改造档案已建立完成。(已完成)

5、部分村卫生室日常管理不到位。孤家子镇马家窑村、蔡家镇下坎子村卫生室发现药品柜里摆放过期药物;林海镇夏甸子村卫生室管理不规范,为村民使用的注射液(氯化钠250ml)没有按照规定存放在阴凉处。

整改措施:

强化和规范村卫生室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确保过期药品下架,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完成情况:强化和规范管理村卫生室日常工作,卫生院定期督导检查,保证村卫生室药品达到80种以上,过期药品及时下架,按规定存放药品及摆放。(已完成)

6、有的卫生室没有落实村级报销政策。孤家子镇马家窑村、沈洋乡辽河村贫困户在村卫生室购药全额付费,未能享受贫困户购药村级报销政策。

整改措施:

督促各乡镇各村卫生室进一步落实村级报销政策,确保贫困户享受购药村级报销政策。

完成情况:我镇17个村卫生室已全部开展新农合报销政策,贫困患者持新农合医疗证,当时买药当时报销。(已完成)

7、有的村没有慢病随访手册。调研组在四棵树乡四棵树村共走访了6户贫困户,其中只有1户孙少忠家有慢病随访手册,并且随访记录中村医有1个月没有开展随访工作,其余5户家里均没有随访手册。

整改措施:

①加强政策宣传,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规范化填写签约协议书。②按照省卫健委要求,在精准核实的基础上及时更新家庭医生签约协议书内容及随防手册。

完成情况:贫困患者全部建立慢病随访手册,组织县、乡、村医生定期入户巡诊,加强政策宣传规范化填写签约协议书。(已完成)

(三)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

1、贫困人口没有分类管理。贫困人口分类管理是精准施策的前提,是科学设置公益性岗位、合理进行资产收益分配、避免“大水漫灌”“一分了之”的有效途径。我市早在2018年8月下发的《市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中就明确要求,贫困人口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以提高工作的精准度。调研组发现,县尚未落实此项工作要求,精准扶贫、精准帮扶的工作要求难以实现。

整改措施:

①进行贫困人口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分红计划,对分红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②合理进行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按照有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情况分类,结合公益岗位、庭院经济等贫困户增收项目进行年底分红。

完成情况:我镇及时召开了整改会议,同时对2018年分红资金的发放进行了自查自纠,对未按规定将分红资金按照有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分类(ABC三类)的村及时整改,基于2018年各村分红资金已发放完毕,无法重新发放,故而各村在2019年底分红资金发放时,均都会按照有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分类(ABC三类)发放,让有、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根据不同情况参与或村分配劳动任务,按参与次数或劳动量累计积分,按照积分量年底给予分红。(已完成)

2、识别(标注)不精准。根据我省贫困识别标准,原则上按户识别,对于“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情况,按照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者与户主共同生活的成员为准。蔡家镇下坎子村贫困户郭守利其三儿子郭春昌、儿媳任文红2人常年在外打工,非家庭常住成员却被识别为贫困人口,属于错评。另外,郭守利的二儿子郭春刚为服刑人员,该情况未按规定在数据系统中标注。

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