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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我县困难群众居住环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xx〕2xx号)精神,我县坚持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扩内需、保增长、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创新机制,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将我县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下达我县第一批农村危改任务是2537户。截至目前,我县危房改造户2537户已经全部竣工。各乡镇正在组织验收工作,县一级验收工作将于xx月初开展,有望xx月底前能够迎接上一级验收。第二批、第三批危房改造任务1425户的上报审批工作于xx月开始启动。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根据自治区危房改造办的工作要求,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县住建牵头、财政、监察、审计、民政、发改、计生、国土、残联、移民等部门以及各乡镇为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精心安排,制定好实施方案
经过综合考虑全县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制定《xx县xx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实施方案》,落实了各乡镇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了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
(三)合理分配危房改造任务指标
综合考虑了全县各乡镇对危房改造的积极性因素和平衡分配的要求,在去年xx月各乡镇在调查摸底仍然存在危房数的基础上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
(四)切实加强工程项目管理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现危房改造工程确保质量、确保工期、确保安全。
(五)严格危房改造资金配套管理
在资金管理方面,设危改专户,专款专用,各种资金申请手续完善,县财政按危改竣工验收后将补助直接拨入农户帐户中,不再经过其他环节,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六)加强廉政工作
为保证农村危房改造的顺利实施,我县组成督查组不定期的到各乡镇进行督查工作,确保工程进度,并对工作队和村干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严于律己、是否优亲厚友、是否以权谋私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保证项目透明,工程公开,干部清白,群众满意。
三、存在问题
(一)我县需要进行危房改造的群众户数多,涉及面广,而上级下达的危改指标较少,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致使民主评议难度大,意见集中统一困难。
(二)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时间相对拖后,影响了工作进度。
(三)个别乡镇危房改造工作抓得不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对各乡镇危房改造“一户一档”材料的整理工作进行指导。
(二)组织第一批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工作,及时下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快农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
(三)组织第二批、第三批危房改造上报审批工作。
(四)安排做好明年4000户危房改造的调查摸底等前期工作。
在市政府为群众办的22件实事中,市教育局承担100所D级危房改造任务,改造面积5.5万平方米。为认真落实好市政府十项利民行动,提高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大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力度,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危房改造进程,提高危房改造质量,确保按计划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一、上半年完成情况
目前,100所D级危房改造工程所需资金已全部到位,工程前期立项、选址、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暑期一开始(7月中旬),100所D级危房改造将进入具体施工阶段。
二、采取的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危房改造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我局把危房改造工作作为打造平安教育工作的重点,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亲自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的危房改造专项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危改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在机构改革时都及时调整了危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小组会议研究本县(市)危改工作情况。目前,全市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区县(市)分层抓、发展规划处实体抓的危房改造工作格局,为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深入调查,做好危房改造年度计划。为科学合理安排好危房改造工作,年初我们协同市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相关同志深入到十一县(市)对全市所有危房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了目前现有危房现状,并确定了今年急需改造的100所学校。
3、加大投入,确保危房改造资金到位。为确保危房改造工作正常进行,我局积极协调同市财政、市发改委等部门,对全市危改工作进行综合论证,进一步加大了危房改造投入力度。目前,100所D级改造资金已全部到位,为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地保障。
4、整章建制,完善危房改造各项工作。为确保危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危房改造工程立项、鉴定、招投标等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各区、县(市)精心组织危房改造工作,从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危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资金使用在财政专户内封闭运行等,使危改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
5、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危房改造工程质量。为提高工作质量,我们多次深入到危房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并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危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及时了解危房改造工作进程,提出下一步工作方案。
三、存在的困难
危房改造配套资金不足。我市各县(市)学校建设造价约为每平方米600元。2004年我市计划中按照危房面积每平方米补助510元,各县只需配套90元。但新建校舍普遍大于危房面积,超出部分由各区、县自行解决。这一部分资金数额较大,目前多数区、县投入资金与所需资金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危房改造投入力度。积极多方筹措资金,将危房改造的配套资金及时足额配备到位,并协调各县(市)政府
在政策上对危改工程实施优惠,使用好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改造资金。
一、主要做法
(一)抓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危窑危房改造工作高度重视,以危房危窑改造为抓手,推动新农村建设。一是自治区政府成立了**山区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由自治区政府分管副主席任组长,成员单位由民政、财政、发改委等20多个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民政厅,民政厅厅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抽调4名工作人员专门开展此项工作。各市、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二是实行厅级领导包县(区)、县级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村、一般干部包户的“四包责任制”,县、乡、村、农户层层签定工作责任书,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人。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都要带领成员单位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亲自带队进行验收。办公室每年数十次深入**山区各县(区)对实施方案、建房对象、建房质量、资金兑付情况进行审核检查。市、县(区)主要领导经常深入乡村农户进行督促指导,乡村两级干部扑下身子,狠抓落实。四是严格考核奖惩。各市、县(区)将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严格兑现奖罚政策,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齐抓共管,自治区、市、县相关部门连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抓排查,准确界定对象。做好危房危窑改造工程,准确确定改造对象至关重要。20**年3月份,组织各县(区)对危窑危房进行了“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拉网式排查摸底,严格按照“三级审批,三榜公示”的程序,确定危窑危房户390**户,其中危窑户13375户,危房户25632户。并对确定的危窑危房户建立了档案资料,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对象准。
(三)抓规划,科学制定方案。民政厅多次到有关市、县(区)与相关部门、乡(镇)、村负责人及村民代表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在充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山区特困灾民危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山区特困灾民危窑危房改造实施细则》、《**山区特困灾民危窑危房改造建房标准》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各市、县(区)也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方案坚持“四个统一”、“三个原则”,突出“三个结合”。“四个统一”即:统一设计、统一材料、统一标识、统一验收。“三个原则”即: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逐乡逐村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用一张蓝图指导危窑危房改造工作。二是坚持“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以相对集中为主,严格控制宅基地规模,统一进行通电、通水、通路、平整地基等“三通一平”建设,以降低成本,节约资源,方便群众。三是坚持安全防震,便于实施的原则。民政厅会同建设厅设计了《**山区特困灾民建房图》,明确要求新建住房必须为毛石基础、起脊、红砖红瓦、蓝色屋脊、水泥砂浆砌筑三七墙体、混凝土现浇上圈梁。“三个结合”即:一是坚持分散改造与集中改造相结合,因地制宜,点面结合。二是坚持危房改造与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相结合。将危房改造、种草养畜、人饮工程、闽宁项目、“一池三改”工程、庭院改造、村庄环境绿化等项目捆绑实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三是坚持就地改造和异地重建相结合。对一些地处偏僻,自然地理条件差的危房户,实行异地统一规划,集中进行建设。
(四)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将宣传培训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常抓不懈。危窑危房改造办公室印发了《**山区特困灾民危窑危房改造宣传提纲》,制作编辑了危窑危房改造电视专题片,编发50多期《特困灾民建房信息》,及时通报危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总结各市、县(区)的工作经验。各县(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危窑危房改造工作政策,为危窑危房改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危房改造办公室多次邀请自治区建设厅和财政厅的专家对市、县(区)领导小组成员、民政局局长、各乡镇民政助理员进行培训。同时,各县(区)领导小组也对乡、村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执行政策的能力。
(五)抓质量,严把“四个关口”。我们始终把建房质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严把规划选址关。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防震避灾、方便群众、适度集中的要求,合理利用土地和水、电、路等资源,科学选址。二是严把建房质量关。各市、县(区)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都从建设、国土资源、地震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了质量监督检查组对建房质量进行跟踪监督检查。采取招投标形式,由乡镇负责统一组建建筑工程队,对救助户实行“交钥匙”工程,对扶持户由乡镇与其签订建房协议书,确保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和施工图纸施工。对用量较大的水泥、砖瓦等材料进行了集中采购,从源头上确保了建材质量。三是严把验收关。每年都开展“下百乡、近千村、入万户”检查验收活动,由民政厅所有厅领导带队,集中一段时间,按照“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逐村逐户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标准的建房,不兑现补助资金,并限期整改。四是严把资金兑付关。建房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银行发放。资金使用实行危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分期分批兑现,实行“明白卡”制度,将分批兑现的补助资金、以物代资的材料、以奖代补资金等逐项登记,并及时足额兑现到建房户手中,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各级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全程跟踪监督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二、工作成效
三年来,我们创新思路,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使危窑危房改造工程成为了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赞扬。取得的成效有:
(一)从根本上解决了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三年来,自治区共筹集资金1.59亿元,支助改造危房危窑32203户,新建住房96609间,受益人口16.1万人,解决了**山区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特困户的基本住房问题,使困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了保障,也为建立农村住房救助制度探索了经验。
(二)转变了**山区群众建房观念。**山区危窑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不但提高了**山区困难群众住房水平,而且引领了**山区农村建房的方向,调动了山区农民建房的积极性。最为可喜的是随着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的推进,**山区广大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新建住房质量成为他们建房时首先考虑的问题。
(三)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危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项目一并实施,各项优惠政策捆绑使用,危房危窑改造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完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地改善,农村的村容村貌发生了明显改观,群众的精神面貌和卫生习惯有了明显的变化,危窑危房改造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㈠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总书记对贵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努力改善我区农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为全面启动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累经验。
㈡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目标任务
㈠目标要求
本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经济适用、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标准》对试点乡镇、村五保户中的一、二、三级危房,地质灾害户、因灾倒房户,一级危房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等四类危房进行试点改造。
㈡任务分解
全区农村危房改造二期共2044户,其中:五保户一级35户、二级61户、三级36户,低保户458户、困难户一级607户、一般户一级358户、地质灾害危房改造户22户及第二期最具现实危险和威胁的地质灾害危及点农房改造489户。
三、项目申报和审批
㈠集中连片建房项目申报与审批:
1、申报程序: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村、乡(镇)、特区逐级审核申报,市危改办审批,省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申报材料
⑴建房对象申请;
⑵建房承诺书;
⑶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⑷特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特区危改办需要申报材料
⑴《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⑵《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
⑶《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⑷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㈡分散建房的申报与审批:
1、申报程序:分散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村级申报,乡(镇)审核,特区审批,市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申报材料
⑴建房对象申请;
⑵建房承诺书;
⑶试点建房方案;
⑷特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特区危改办备案材料
⑴《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⑵《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四、资金筹集、补助与建房标准
㈠资金筹集
采取以农户自筹为主、外部扶助为辅,“省、市财政补助一点、特区财政补贴一点、农户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办法。
㈡补助和建房标准
政府对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为:五保户重度危房、低保户重度危房2万元;五保户中、轻度危房分别为0.5、0.3万元;困难户重度危房1万元;一般户重度危房0.5万元,地质灾害户为2万元,具体补助标准由各乡镇根据本地经济状况和人均收入财力等因素确定。建房面积一般不少于人均2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
五、方法步骤
㈠建房方式
建房采取整村推进实施改造、分散重建和地质灾害异地搬迁或原地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三级危房采取局部维修的方式进行改造。
1、整村推进实施:对于自然村农户数量超过50户,并且一级危房户数量超过该自然村全部农户数的30﹪或公路、铁路沿线、风景区周边以及交通方便,经济基础较好的自然村,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建房设计规划应经建设部门批准。
2、分散重建:主要确定在公路沿线,交通便利,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较高的建房户。
3、地质灾害异地搬迁或原地治理:经建设和国土部门及专业技术部门进行地质灾害评估认定,通过对危及点进行工程治理能达到消除灾害隐患的目的,原地治理成本又低于异地搬迁重建的,应采取原地治理的改造方式;经建设和国土部门认定确属必须搬迁的危及点,在异地重建前必须按照“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的原则。
4、局部维修:对二、三级危房采取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和维修的方式进行改造。
㈡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建设准备(2009年5月)。主要是根据我区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情况,按照市的试点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确定试点乡镇和建房对象,并制定特区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制定政策,落实对象(2009年6月)。各乡镇、村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村组群众会、深入宣传发动;开展调查摸底,确定并公示建房对象名单,与建房户签定建房承诺书;按程序做好申报、审批相关工作。
第三阶段:工程实施(2009年6月—11月)。层层落实,签定责任书和协议书,组织群众或施工队拆除危房,进行“三通一平”和备料;6月进行主体工程建设;7月开始进行沼气、水、电、圈舍、道路及公共设施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区、乡两级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发放建房补助款。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2009年11月)。乡镇按照扩大试点方案和有关规划,组织全面验收和总结,并将相关资料报特区危改办(11月22日—11月25日);特区危改办进行评估验收(11月25日—11月28日);工程全面完工,迎接市级评估验收(11月28日至30日)。
六、政策与措施
㈠提高认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扩大试点是全面推进危房改造工程的主要环节,试点乡镇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签定责任状,切实抓紧抓好抓实,为我区全面开展危房改造工作积累经验。
㈡加强机构建设。在特区党委、政府和特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乡两级危改办要充实力量,抽调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解决相应工作经费。
㈢落实责任。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特区把此项工作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如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影响试点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特区实行相关领导联系乡镇危改试点工作制度,试点乡镇要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包组,村、组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要将包保名单送特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试点乡镇在实施危房改造工作中必须履行如下职责:整合资金投入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按要求完成本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按项目申报与审批程序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搞好档案管理,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㈣加强督查。监察、审计、财政、民政、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的督促检查,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㈤整合资金。要将民政、财政、发改、建设、民宗、国土、农业、水力、扶贫、林业、广播电视、残联、电力等部门资源进行整合,并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形成合力;完善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
关键词:农场危房改造;存在的问题;对策与办法
农场危房改造工程对于改善农场居住环境、促进农场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农场危房改造项目提高了很大一部分比较落后的百姓生活水平,同时对于推进农场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也意义巨大。
一、农场危房改造工作中的问题分析
第一,农场的危房改造是国家只补贴1.5万元,其他自理。但是很对危改户因为生活比较贫困,没有资金积累无法垫付前期的资金,常常是向银行贷款来解决问题。在开展农场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虽然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很多危改户都纷纷拆旧建新,但是实际的项目进度并没有那么快,这就涉及到了临时安置的问题。
第二,很多危改户比较迷信,迷信确定日期开工建设,这严重影响了工程的进度。而且,许多的危改户经济条件的不同,导致在施工材料上以及施工队伍上都有很大差别,无法对工程的整体质量进行控制。此外,农场危房改造工程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但是在很多农区的年轻人婚后都与父母同住,没有自己的户口本,这样就不能享受到农场危房改造的政策待遇。
第三,许多农场区的住房都是属于一体化的住房,职工之间的住房都彼此紧挨着,而且都是砖瓦结构,这对农场危房改造工程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再加上资金严重不足,很多农场区的农场危房改造项目需要推掉危房建设楼房,但是对于楼房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实际情况中资金比较短缺。农场危房改造工作中的农场基础工程是各个住户自行筹建的,这样因为经济条件的不同,最终导致建成之后的质量不一,从整体上对质量没有保证。
二、农场危房改造问题的应对措施
(一)多元化方式进行危房改造
第一,结合实际重新规划。需要与农场规划相结合,在市场运作模式下开始建房,建设房屋可以由职工投资建设。另外,可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出比较有经济实力的建筑公司,在场部新区集中进行建设。
第二,原地拆除重建。在农场旧房区中,重新进行建房,主要在场部西区和场部东区进行重建,异地新建联排式楼房或者原地拆除重建,农场需要负责基础公共设备的管理,房屋重建所需的资金大部分都是由政府补给。
第三,加固房屋和维修房屋。在农场的各分场中,需要对分场现存住房设施进行评估和排查,一些具备维修价值的房屋应该进行维修和加固,在维修加固之后,也能重新进行使用。
第四,公租房屋的建立。在一些空余的地方建立公租房,投入基本的设备和资金,根据实际需求,建设与需求相符的公租房,安排一些特殊人群进行居住,主要包括:孤寡老人、弱势群体、收入低的人群等等,能够使每一个人都有住处,同时也需要保证房屋拆迁工作的稳定、有序进行。
(二)明确落实危改措施
第一,明确掌握工作内容。为了能够保障危房改建工程能够顺利进行以及按时完工,各相关工作人员都需要齐头并进、团结一致,共同把民生各方面工作做好,在各领导干部的引导下,能够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个人上,每一位工作人员都需要明确自身的工作内容。
第二,明确掌握各自职责。农场和危房户之间签订房屋改造合同书,在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出各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需按照合同规定来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明确工作任务。可以把农场局所布置的任务,根据具体情况,落实到各个工作小组中,场长指挥和协调管理危房改建工作,其副场长协助场长进行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各领导班子担任各厂区的小组长,与农场签订正式协议,按照相关规定制度来执行工作,保障危改任务顺利完成。
第四,明确规定危改对象。现居住在危房中的人员作为危房改造的对象,如果达到危房改造的标准,管理人员就需要与这些居住人员进行沟通,在协商好之后才能进行危房改造的各项工作。
(三)制定详细的危改实施办法
第一,危房改建需与家庭状况结合。对于农场所设计的改建方案,应该在仔细研究后才能决定是否运用这套改建方案。同时以整栋危房的每一户为单位,在全体人员意见统一后,向农场提出房屋改建的申请,并且需要与农场签订危房改建协议书,危房居住者对农场的一系列安排工作持同意的态度后,方能进行施工。另外,根据施工进度状况,可申请领取相应的补助资金。
第二,在职工自行建立楼房过程中,必须在农场基建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下进行,能够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展开各项工程。
第三,在原地址中进行建设危房,可实行抽签方式来选择改建地点,农场安排到具体地点进行重建。
第四,居住在新房的危改户,需要保障所居住的设施整齐和户外结构统一,如果在农场不知情的状况下,私自进行整改房屋结构,责令危房户在指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如果没有按照农场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农场有权利强行进行拆除,在拆除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都由危房户承担。
第五,危改户的自身条件与房屋整改条件相符合,不得运用自身的资格条件,为他人获取建房资格,如果发现这类事件,应该严加惩罚,将其建房资格取消并且收取一定的违约金。
三、结语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农场危房改造工程是惠及民生的好工程,对于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维护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执行的过程中也存在很多的问题,这就需要具体的实施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保证农场危房改造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2012年我县计划完成1200户的农村低收入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任务,并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制度,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二、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拟改造农村危房局部危险属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危房集中村庄的危房改造。改造后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1、原址重建。房屋重建原则上以农户原址自建为主要方式,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2、相对集中重建。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可对比较集中的危房采取相对集中改造方式,统一建筑风格,同时发动群众进行环境治理,提高危房改造水平。
3、结合村庄整治实施危房改造。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结合村庄整治的方式实施危房改造,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改厕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4、修缮加固。对房屋局部构件进行修缮或更换的方式进行危房改造。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联系施工队伍,有困难的,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给予帮助。
(二)完成时限
2012年3月,正式启动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将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和资金安排,连同《省2012年农村危房申报表》,于6月15日前报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补助标准与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根据省财政厅、发改委、住建厅2012年出台的《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2〕40号)规定,我县具体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2万元;五保户、农村低保户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2、贫困残疾人家庭(非低保户)、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1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非低保户)、其他困难户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2012年省及省级以上综合补助资金为每户0.9万元,由县财政统筹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标准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负责落实。
(三)资金管理
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省及省以上综合补助资金,将根据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上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进度等因素进行分配(各乡镇计划分配户数见附表)。各乡镇要整合资源,将农村危房改造与土地整治整村推进、灾后重建、中国残联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开发等项目建设相衔接,提高政策效应和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捐赠和资助。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县财政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各乡镇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在资金发放过程中,要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
四、改造要求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1、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要认真组织编制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分解落实到各村,并落实到贫困农户。
2、编制村庄规划。改造户数比较集中的村庄,必须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安排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改厕等建设项目,提高农村危房改造水平,促进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3、开展改造方案设计。各乡镇要积极推广《省农村危房改造设计图集》使用,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设计人员深入实地调查,根据农民实际需求,农村危房改造方案设计。设计方案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引导农民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经济、节能环保、富有特色的住房。
(二)加强危房改造项目管理
1、严格审核改造对象。各乡镇要优先改造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房屋。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申报及审批程序参照《关于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09〕33号)。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2、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总造价。重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各乡镇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方案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引导农户先建40到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各乡镇要积极引导,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地方建筑材料利用研究,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减少农村危房改造成本。
3、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县住建委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组织专门技术力量,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各个环节上从严把关,重点加强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工程的监管。各乡镇要完善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4、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年度改造任务结束后,县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
(三)加强档案、信息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
各乡镇要建立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
2、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和监督检查制度。
各乡镇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至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建、发改部门要按规定落实“月报”制度,及时将工程进展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
1、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县住建、发改、财政、民政、国土、扶贫、残联等部门,要会同民族事务、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好与其他有关规划的衔接。
为做好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到2020年如期完成全县脱贫攻坚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中保障住房安全的战略部署,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结合新时代脱贫攻坚总体要求和县脱贫攻坚的工作实际,我局就贫困户的住房保障问题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2018年起实施精准扶贫,用3年时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保障问题实施精准帮扶。确保贫困户全面完成危房改造;确保贫困户新增房屋安全隐患得到排查整改;确保贫困户通过危房改造、造福工程异地搬迁、安居工程、地灾搬迁等政策扶持,持续改善住房条件。
二、时间安排
2018年。全面完成危房改造工程,确保贫困户的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019年。结合全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确认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对新发生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
2020年。加大对贫困户住房安全的动态跟踪,不断改善贫困户的住房条件,确保精准脱贫户的住房安全得到持续保障。
三、措施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018-2020年贫困户住房保障工作的有序开展,迅速找准工作切入点,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保障中心、质安站、村建站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安排专人负责脱贫攻坚资料梳理、台账建立工作,扎实做好贫困户、贫困村的住房保障和挂包帮扶各项工作。
(二)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为准确掌握全县贫困户住房情况,局村建、质安部门积极对接各乡镇村建站,在完成危房改造的基础上,再次深入各乡镇、村对贫困户进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等级鉴定,为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并对因灾害引发新的房屋安全隐患进行重新鉴定研判,协调联系农业农村、残联、自然资源等部门,积极争取危房改造、造福工程异地搬迁、安居工程或地灾搬迁等政策扶持,持续保障贫困户的住房安全。
(三)对贫困户住房安全进行动态管理。对已经开展的全县贫困户住房安全认定工作进行回头看,建立完善贫困户住房安全认定台账,谁确认谁负责,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同时,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疑似危房的动态管理,加大对贫困户居住在老旧房和高边坡地方的巡查力度,发现新的危房及时申报纳入危房改造、造福工程异地搬迁、安居工程或地灾搬迁项目。
(四)做好宣传发动。通过召开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加大对贫困户住房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各乡镇村建站积极配合扶贫办、农技站、自然资源所、残联等部门,结合干部驻村、挂包帮扶工作的开展,进村入户,上门宣讲政策,与群众交流沟通,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发挥政府部门政策扶持、群众互帮互助的联动作用。
一、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情况
本次启动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共14个,其中改造项目11个,建设面积9400平方米;维修项目3个,维修面积4192平方米,计划投入资金418.9万元。
二、工程管理
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由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县教育体育局具体实施。项目工程的实施坚持正规设计、持证施工、专业质量检查监督和规范性验收的原则,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和建筑质量终身责任制。
三、招投标办法
所有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招投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公平、公开、公正、有序地进行。1、招投标办法采取由县危改办核定资质,公布造价,投标单位提出让利值,以抽签的方式抽出让利标准,让利值最接近让利标准的为中标单位;2、招投标企业必须是三级以上并已年检的建筑施工企业;3、在以往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工程建设中工程质量较差、诚信度不高或出过安全事故的项目经理三年之内不得参加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投标;4、每个项目经理只能参加1-2个项目的投标;5、所有项目经理须亲自参加招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否则取消中标资格;6、工程造价控制在420元/㎡之内。让利值控制在1.1--3.5%幅度内(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7、所有工程竣工后,都必须由县决算中心进行结算。
四、质量管理
为确保改扩建工程质量,聘请县监理公司进行项目工程质量监理,教育体育局校建办负责项目的管理及工程质量的监督,所有隐蔽工程都要作好记录,并由甲、乙、监理公司工程师、教体局校建办四方签字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主要材料需要经检测后方可使用。
五、资金管理
由县财政局按照县危改领导小组的安排拨出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设立全县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规范化管理。县中小学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全县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实行按进度拨款,工程基础完工拨30%,主体完工拨付至75%,竣工验收后拨付至95%,5%保质金一年保修期满后拨付。资金拨付程序:由监理公司工程师、项目所在学校校长、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查后,报县政府审核拨付。
六、工程进度
中标单位从中标之日起一个星期之内必须与项目学校签订好施工合同,原则上15天之内必须组织开工,从开工之日起,五个月内必须竣工。如15天内未开工,中标通知书作废,由县招标办重新组织招投标。如五个月内未按期竣工,按合同要求进行违约处罚。各项目学校必须积极配合作好合同签订和开工前的相关准备工作。施工期间严把工程质量关和工程进度关。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充分发动和紧紧依靠农民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大力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努力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农村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对长期居住在安全隐患的土坯房以及达不到抗震安全要求的其它结构的农村危旧房实施改造,年内全县完成1000户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改造危旧房面积45000平方米。
三、原则要求
(一)原则
1、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农村危旧房改造,必须与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相衔接,科学选址,提高防灾避险水平,精心设计、突出特色。
2、集中建设为主、分散建设为辅。农村危旧房改造要与旧村改造及村庄整治相结合,与“城中村”改造相结合,尽可能提高集中建设的比例。
3、集中力量,整合投资。农村危旧房改造要与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相结合,充分整合其他农村建设项目的投资,提高建设效益,加强改造进程。
4、政府推动,农民自建。在政府扶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各乡镇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农民实施改造工程的主体作用,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5、统筹调度,加强管理。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要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的有关要求实施,注意遵守建设程序,加强工程管理,完善基础资料。
(二)要求
1、由县建设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2、农宅建设要按照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农房结构应为砖混结构和砖木结构,以砖混结构为主。
3、有关部门要免收或减收农村危旧房改造相关费用。
5、保证建设用地。按照节约土地和便于基础设施配套要求,进一步落实好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住房建设的意见》中“通过土地整理、土地兑换、旧宅基地复垦等办法,解决农民住房建设用地。对村庄规划区内的承包地,村委会可组织进行适当的土地调整,保证建设用地”等政策。
6、县建设局要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组建巡查队伍,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农民自建房屋的技术服务、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检查、指导。
7、加强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的统计工作和报告制度。各相关乡镇要建立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月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每月25日前(从5月份开始)及时、准确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向全县通报一次各乡镇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的进展情况。同时各乡镇确定专人进行农村危旧房改造电子档案录入工作.10月10日前各乡镇必须完成农村危旧房档案建档工作(包括电子档案录入和纸质档案),并报送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的工作总结.对于按时完不成危旧房改造任务及档案建档工作,从而影响全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进度的,将由所在乡镇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在年终政府工作考核中给予相应扣分。
8、多方筹措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全县确定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1000户,每户改造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省政府每户补助2000元,县财政每户配套2000元,其余资金由农民自筹。各乡镇也要本着为民办实事的精神,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危旧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实行专项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农村危旧房改造支出,不得挪用。
9、健全各种基础档案。各乡镇要在前一阶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动员,细化实施方案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危旧房改造要逐户建档立卡、薄存档,内容包括改造户家庭基本情况、补助标准、改造前后房屋照片等。
10、资金发放。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结束后,经县乡两级验收合格后,由所在乡镇填写项目建设资金审批表,报上级资金主管部门审批合格后,一次性拨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5月25日)。各乡镇要根据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要求,加强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实施机构,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制定相关制度,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大力宣传宣传农村危旧房改造相关政策,动员广大危旧房住户积极申报改造。
(二)审核阶段(5月26日-6月5日)。按照“农户提出书面申请、村民会议评议、村委会统一审查”的步骤,乡镇政府初审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上报的初审意见调查核实后,提交县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批准建房对象。
(三)组织实施阶段(6月6日-10月1日)。建房户确定后,乡镇政府与建房户签订危旧房改造合同或者协议书,明确建房标准、面积、补助标准等。乡镇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县建设局牵头,组织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搞好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进度。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2日—10月15日)。工程结束后,各乡镇在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和总结上报有关资料的同时,县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工作组进行检查验收,搞好总结,并上报市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后,迎接省检查组对工程进行最后验收。
(五)入住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经验收合格的改造建设房屋,统一设置加挂“甘肃省农村危旧房改造户”标志牌,举行仪式入住。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是今年省上确定的惠民工程。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把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靠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抓好本乡镇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同时,县建设局要加强对各乡镇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二)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各乡镇政府和有关村民委员会是实施危旧房改造的主体单位,乡镇主要领导是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建设局要抓好建房规划设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国土局要做好建房用宅基地的规划和审批,把落实旧宅基地恢复农田与新址占地相结合,对宅基地审批给予特殊照顾,同时简化手续,并减免土地占用费;审计局要做好资金使用审计监督工作;监察局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广电局要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捐助和帮建活动。要协调建材生产和经营企业对建房所需的砖瓦、木材、水泥等原材料,发放优惠证,实行优惠价格,当地生产的,尽量按成本价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