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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坚决贯彻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开展问题排查核查,着力解决“一些农村危房改造质量不高”问题,对全区低保户等3类重点对象危房全面梳理,完成12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峨桥镇9户,保定街道1户,街道2户)。对低保户等3类重点对象房屋实行动态监管,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做到动态清零,确保不留死角,全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3类重点对象。
(二)政府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建。改造农户是危房改造的具体承担者,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自主开展房屋建设工作。
(二)完成时限。2020年5月10日前全部竣工验收,5月31日前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到改造户手中。
四、管理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整合各方资源,调动积极因素,形成工作合力,凝心聚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要加强组织,做好服务,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危房改造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和“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鉴定标准、程序和鉴定结果,公开申请条件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实行村、镇、县三级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既不能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要围绕年度任务,精准对象、精准施策、精准用力,严禁虚假改造,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安全。
(二)加强危房改造实施管理。
1.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水平。区和镇街住建部门要把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放在重要位置,下大力气解决“一些农村危房改造质量不高”问题。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严格建设标准,明晰危房改造基本安全底线标准,确保改造后房屋质量安全。要落实好质量责任,农村危房改造采用农户自建方式,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区和镇街住建部门要做好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宣传,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指导;要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指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改造一栋、安全一栋,改造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3月下旬开始,区住建部门将组织各镇街对已实施的低保等3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进行“回头看”,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争取5月中旬前全面整改到位,切实保障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水平。
2.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兜底保障工作。要积极协调农村建筑工匠,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支持。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要切实采取措施,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3.精准确定对象。各镇街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对低保户等3类重点对象有危房改造要求的,做到应改尽改。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区住建部门要积极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信息比对,精准核实对象,要逐户开展低保户等3类重点对象房屋等级鉴定工作。
4.规范认定程序。坚持“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强化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各镇街要做好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5.严格控制建设面积。要引导农户建设既经济合理又满足使用需求的房屋,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举债建房等现象发生。改造建筑面积1至3人控制在40-60平米,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4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对于C级危房,维修加固不得改变面积和层高;对于在原址拆除重建的D级危房,必须先拆除、后建设,易地建设的,要在新房竣工后15内拆除旧房,拆除过程要注意安全防范工作;无房户选址应为村内原宅基地,易地建设的,必须符合规划和土地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实行现场核查制度。危房改造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区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区直相关部门、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旧房拆除及群众满意度等。市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抽核。
7.加大问题查处。持续开展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方面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聚焦侵害群众利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分级调查处理,建立台账,逐一核实,对于情节严重的问题要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查处,确保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强化档案信息系统管理。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帐,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改造。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情况、房屋改造的进展情况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镇有关部门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按工程实施时间节点,适时上传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3张农房照片。区住建部门加强信息录入的审核管理,市住建局将定期组织抽验核对,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四)严格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区级住建部门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要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结合扫黑除恶行动,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及时将相关违法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的信息公开,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在市政府为群众办的22件实事中,市教育局承担100所D级危房改造任务,改造面积5.5万平方米。为认真落实好市政府十项利民行动,提高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大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力度,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危房改造进程,提高危房改造质量,确保按计划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一、上半年完成情况
目前,100所D级危房改造工程所需资金已全部到位,工程前期立项、选址、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暑期一开始(7月中旬),100所D级危房改造将进入具体施工阶段。
二、采取的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危房改造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我局把危房改造工作作为打造平安教育工作的重点,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亲自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的危房改造专项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危改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在机构改革时都及时调整了危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小组会议研究本县(市)危改工作情况。目前,全市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区县(市)分层抓、发展规划处实体抓的危房改造工作格局,为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深入调查,做好危房改造年度计划。为科学合理安排好危房改造工作,年初我们协同市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相关同志深入到十一县(市)对全市所有危房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了目前现有危房现状,并确定了今年急需改造的100所学校。
3、加大投入,确保危房改造资金到位。为确保危房改造工作正常进行,我局积极协调同市财政、市发改委等部门,对全市危改工作进行综合论证,进一步加大了危房改造投入力度。目前,100所D级改造资金已全部到位,为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地保障。
4、整章建制,完善危房改造各项工作。为确保危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危房改造工程立项、鉴定、招投标等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各区、县(市)精心组织危房改造工作,从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危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资金使用在财政专户内封闭运行等,使危改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
5、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危房改造工程质量。为提高工作质量,我们多次深入到危房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并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危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及时了解危房改造工作进程,提出下一步工作方案。
三、存在的困难
危房改造配套资金不足。我市各县(市)学校建设造价约为每平方米600元。2004年我市计划中按照危房面积每平方米补助510元,各县只需配套90元。但新建校舍普遍大于危房面积,超出部分由各区、县自行解决。这一部分资金数额较大,目前多数区、县投入资金与所需资金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危房改造投入力度。积极多方筹措资金,将危房改造的配套资金及时足额配备到位,并协调各县(市)政府
在政策上对危改工程实施优惠,使用好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改造资金。
(二)明确责任。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由保合少镇政府、成吉思汗街道办事处负责,按属地进行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作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主体,负责对本地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全过程的组织与实施,要组织编制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年度计划、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本级配套资金和有关优惠政策,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整合利用各方资源,组织项目实施并跟踪监督工程进度及质量,建立项目资料档案,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按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区危改办负责制定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改造规划并审定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组织专项监督,及时掌握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区发改局负责将农村危房改造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本地区重点工程进行管理,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区财政局负责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区民政部门负责核实危房改造对象(住在危房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农户)的身份。其它有关部门也应按职责分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工作。
(三)资金保证。要按照自治区和市政府确定的分担比例,结合本地区改造任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将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补助资金统筹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要合理安排日常工作经费。
(四)技术服务。区建设局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申请改造的危房进行鉴定,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牧户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户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对改造完成的危房户进行验收。乡镇建设管理机构,要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
(五)档案与产权登记。农村危房改造要一户一档,规范管理。区建设局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将农户危房改造申请、政府补助审批表、改造前后住房资料等收集齐全,按照权证、基建和管理等类别整理归档,做到项目完工,资料立卷归档到位,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主要由政府出资改造的,改造后的住房产权要集体所有,其他改造户的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要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六)信息报告。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要将改造计划、改造进度、资金安排等情况尽快上报,并于年底前将年度总结报告报市建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上述三部门。
(七)监督检查。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分级督察机制,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实地督察,督察的重点主要是领导责任落实、机构人员到位、资金筹措及使用、优惠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项目管理及安全质量、档案资料管理等情况。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限期整改并予通报。
为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真正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成“阳光工程”、“民心工程”,将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在当地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报道,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471-6201242,设置举报信箱,举报信箱设在区建设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区东北部,辖15个行政村、1个街道。年末,全镇总户数8816户,总人口3.7万人,总面积104.2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5万亩.年全镇财政收入38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100元。现有劳动力2.1万人,贫困人口1800人,因灾返贫人口700人。主产水稻、小麦、油菜等粮食作物,年产水稻3.6万吨,小麦0.6万吨,油菜0.9万吨。全镇现有村级道路50公里,其中砂石路20公里,水泥路5公里,柏油路13公里,镇道李三路和合六叶高速公路穿境而过。
年我镇按照《国家危房鉴定标准》调查统计,全镇现有农村危房786户,约占全镇农户总数的8.9%。其中,需要拆除重新建设的一级危房413户,占全镇农户数的4.7%;需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维修的二级危房286户,占全镇农户数的3.2%;需要更换个别构件或轻微维修的三级危房87户,占全镇农户数的0.1%。
二、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
年,按照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我镇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10户,涉及油坊、金桥两村。其中五保户6户,低保户4户。上级补助资金10万元,群众自筹16.95万元,动工率为100%,已完工10户,占任务数的100%。
三、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各级职责。我镇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列为镇的主要工作之一,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财政、民政、国土、建设、扶贫、残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指挥。同时,制定印发《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广泛宣传,采取召开镇村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群众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自愿进行危房改造。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建房户的实际困难,激发了他们积极投身农村危房改造的热情,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是注重审核,选准危改对象。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压滤机滤布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镇政府审核申报”五个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分别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等认真分析研究,根据统一的标准,确定了“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四种补助类型。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居住房屋极度危险、家庭极为困难农户的房屋先行改造建设。
四是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有特色”的原则,从改善人居环境、改变农村面貌的实际出发,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镇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与通电、通路、通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中,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对建房的设计式样、颜色、施工标准和质量要求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
五是加强督促,注重质量监管。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危改工作督查方案,成立危改工作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要求建房户限期改正,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六是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规范运作。试点村实施危房改造以来,共改造农村危房户10户,共投入资金26.95万元。其中国家投入10万元,农户自筹16.95万元。为加强对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我镇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设立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建立了严格的报帐制度和公示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危改资全高效安全运行。
七是建立信息档案,完善危改资料。为方便查询,我镇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数据资料档案库,由专人负责,做到完整、真实、准确。认真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的收集,分类存档(包括房屋报建审批资料、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房屋竣工验收表格等)工作。
四、工作成效
一是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按照现在的改造速度,坚持2—3年将有效解决农村的危房,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将得到极大的改善,困难群众基本可以告别危房,因自然灾害而发生居住不安全的情况将有效减少,实施危房改造是一项德政工程,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民心工程。
二是引领和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改造村容村貌相结合、与实施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相结合、与拓宽镇村道路、改善人畜饮水、美化环境、农村卫生和农村文化等生产和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三是转变了农村群众的居住观念。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镇农村住房从建房面积、质量、美观等方面都比较滞后,与时展不相适应,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来,有力地促进了群众的建房观念的转变,极大的调动了农村建房的积极性,农村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农民参照生态文明家园图纸和标准建造房屋。
四是激发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了群众想建房而又资金不足难题,缓解了群众建房资金压力,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生产,激发了群众发展经济、投入小康社会建设的热情。
五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帮助群众解决建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群众从中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老百姓变富裕了,老百姓的心和干部更贴近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项目投入单一。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上本级财力有限,危改资金不足部分难以解决。
二是由于农村危房改造数量大,镇级财政配套资金压力大。
三是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群众居住的危房虽然得到了改造或新建,但集中建房危改点的水、电、路、广播电视、农村消防、群众活动场所等配套设施建设因投入不足而跟不上发展需要。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危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强化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扶助贫困人口的重要项目来抓紧抓好。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选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滤布使真正的贫困家庭受益。
三是结合新农村建设认真搞好规划,本着因地制宜、群众自愿、先急后缓、逐步推开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建设资金,着重先解决极度危险、极度贫困的农村危房户,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解决全镇农村危房户改造。
四是整合资源,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投入。积极整合新农村建设、农村生态文明家园建设、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帮扶单位的帮助和支持,不断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投入。
一、目标任务
根据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建设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市残联分配我区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进项目任务,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努力提高其生产生活水平。
二、实施范围、对象及标准
(一)范围及对象。本镇常住户口、在镇派出所有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中的无房户和房屋结构严重变形,濒临倒塌,对残疾人及其家人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的残疾人户。
(二)房屋及资金标准。改造标准:砖木结构、瓦屋面、玻璃窗、粉白墙、通风、采光良好。独身一人户不少于25平方米、三人户以上不低于40平方米,做到厨、卧分间,人畜分居。同时,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村组和个人,采取包户、捐款、出义务工等形式,多渠道筹措危房改造资金和物资,残疾人贫困户根据实际情况负担部分改造资金。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摸底调查。做好贫困残疾人住房状况的全面调查,摸清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和极度危房户底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危房对象进行筛选,并进行建档立卡、登记造册,统一填写《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登记表》。
(二)申报批准。根据贫困残疾人申请、村民评议、村委会上报,同时报送残疾人贫困户危房改造申报表,并附镇贫困户证明、反映危房程度的照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户口簿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危房改造工程于2013年2月中旬开始实施,各村(居)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完成危房评估、规划、选址、设计和预算等工作;9月底前基础工程建设结束;10月底前主体工程结束;11月上旬组织验收结束。
四、资金管理
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对每户危房改造实行专帐管理,所有改造资金的使用,将集体研究,严格审批制度,由区残联直接发放到户;改造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责任书所规定的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按实拨付;发放的改造资金,要逐户填报一式两份花名册,由补助对象签名盖章。
五、工作要求
(一)残疾人贫困户危房改造要坚持依靠群众、把握政策标准、自力更生、互助互济的原则。
(二)加强对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区残联和各镇政府将成立残疾人危房改造领导组并签订责任书,制定贫困户危房改造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改造过程中,领导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每一工期环节实施不定期的检查和审计,对不符合工期、质量要求的,不予认定,不准转入第二工期第二环节,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对贪污挪用改造资金、物资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从重予以处理。危房改造结束后,领导组将进行检查验收。
截止2018年底,我镇全面完成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部改造住房已全部竣工并实现搬迁入住。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确保住房有保障各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的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规划中心,由规划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督促、协调和调度等工作,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组织,由村支部书记和主任总负责,驻村工作队协调配合,确保危房改造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二)严格审核程序,细化工作方案。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审核、乡镇审批和县级备案审批程序,精准识别危房改造对象。坚持“一户一方案”,选择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改造前危房进行鉴定,改造后安全住房再进行认定,并出具书面鉴定报告。同时做好建新拆旧工作,做好标识标牌张贴工作,全面消除存量危房。
(三)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过程管理。
加强档案资料管理,把文字资料、图片、会议记录等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作为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专人进行收集、整理和保管,将危房改造对象家庭情况、危房等级、补助标准、动工时间、竣工时间和挂钩责任人等情况进行公示,对新建(修缮)改造前、中、后的房屋照片进行整理归档,纸质档案做到“一户一档”,保证档案资料的齐全规范。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质量安全。
按照《昆明市农村建筑抗震技术导则》《昆明市农村民居抗震图集》《昆明市农村民居抗震补充图集》《寻甸县农村房屋建设指导手册》等规范规程,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镇工程领导小组对完工住房进行验收,对建设质量不达标的或不按方案实施建设的,坚决限期整改。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
年以来,我县连续5年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得到明显改善,有力促进了民生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工作体系,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根据政办字《关于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工作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救助体系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量力而行、促进和谐的总体工作要求,积极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建立长效机制,及时解决农村贫困家庭住房困难,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各乡镇(街道)农村住房困难户数、农村低保等困难群体人数、残疾人住房状况的调查摸底情况,确定各乡镇(街道)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数量。新建住房参照当地群众住房建设的一般标准,做到既经济实用、相对美观,又符合县域村镇规划。
(二)明确目的,保证重点。以为农村贫困家庭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为目的,确保对最困难、最急需的农村贫困家庭全部实施救助。
(三)政府资助与自救互助相结合。认真落实财政资助资金,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集体的帮扶作用,引导有自筹能力的贫困家庭筹集危房改造款物,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互济、扶贫帮困活动,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
(四)严格管理,厉行节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居工程的科学评估、全程监管,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在不影响建房质量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旧房原有物料,降低危房改造成本,提高救助工作效益。
三、救助范围及重点
(一)实施危房改造救助的范围指居住危房及无房居住且自身无力建房的低保对象、贫困优抚对象、分散供养孤儿和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或严重受损形成危房无法居住或无力建房的灾民户等农村贫困家庭。
实施改造的危房指家庭正在居住且住房结构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房屋。不包括家庭配房、厨房、仓库等其他附属设施。
(二)救助重点是最困难、最急需救助的无房、居住土坯危房以及房屋严重损坏已成危房且自身又无法建房的农村贫困家庭。其中,农村低保户不少于救助总数的80%,贫困优抚对象家庭及灾民户均不超过救助总数的5%,优先救助低保户中的残疾人家庭及优抚对象。
四、基本要求
(一)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统一为新建住房。参照当地群众住房建设的一般标准,房屋为砖混结构平房,每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一般为50平方米左右。实施危房改造的家庭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调整建筑面积。
(二)农村贫困家庭新建住房要按照要求确定规模和标准,严禁改变使用意图。
(三)实施危房改造要做到确保改造项目全部落实到资助范围内的农村贫困家庭,确保达到质量要求,确保按时完工。
五、资金保障
(一)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资助资金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资金为主,积极争取上级改善民生项目、灾区倒房恢复重建和社会捐助等资金支持。
(二)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资助标准:实施危房改造的贫困家庭,每户资助2万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别承担1万元,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村资助以及有自筹能力的被资助家庭自筹、社会捐助等。市、县级所需资助资金,以上一年度本级财政此项资金支出数额为基数,列入本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本年度节余救助资金结转使用。资助标准随市场价格变化适时调整。
(三)乡镇(街道)、村应积极筹措资助资金,可以出资,也可以帮工帮料等方式帮助贫困家庭进行危房改造,帮工帮料等形式的资助,折现计入危房改造资金成本。
(四)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资金由县财政及时划拨县民政专户,县民政局根据各乡镇施工进展情况及验收合格后按所签合同分两次拨付,工程开始启动到主体工程完工前为第一批,拨付资助资金的一半,工程完工验收后,拨付资助资金的另一半。
(五)危房改造资金由县财政部门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县民政、财政、残联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危房改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六、组织实施
(一)申请审批程序及工作时限。
1.农村贫困家庭住房出现危房时,由户主向所在村委会提出危房改造救助书面申请。
2.村委会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上报工作。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危房改造救助申请进行专题评议,并初步确定救助对象。初步确定的救助对象要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由村委会组织申请人填写《县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并签署意见,报乡镇(街道)审核。
3.乡镇(街道)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村委会报送材料的审核和上报工作。乡镇(街道)民政、建设等部门组织入户调查审核和危房认定,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救助档案。符合救助条件的,乡镇(街道)签署意见,报县级民政、财政部门审批,属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报县级残联备案。
4.县级民政、财政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乡镇(街道)报送材料的审批和上报备案工作。县级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对乡镇(街道)入户调查审核情况联合组织抽查,确定危房改造救助对象,建立危房改造救助档案,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备案工作完成后,县级民政、财政部门即向申请人核发统一印制的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通知书。
各级在审查、审核、审批过程中,对不符合危房改造救助条件的,要及时将申报材料退回,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二)组织实施程序及工作时限。
1.根据危房改造通知书,乡镇(街道)和村委会在3个工作日内与资助户签定由乡镇(街道)统一印制的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协议书,确定建设任务和工期(每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要完工),明确工作要求和职责。协议书一式四份,县级民政和财政部门、乡镇(街道)、资助户各存档一份。
2.县级财政部门凭危房改造协议书及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拨付资助资金的报告,及时拨付县级财政应承担的资助资金,确保危房改造工程及时开工建设。乡镇(街道)和村委会按照施工建设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工作。县级民政、财政、住建、残联等部门负责督导检查,确保危房改造工程在规定工期内完工。
3.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程完工后,乡镇(街道)应及时报告县级民政、财政部门。县级民政、财政、住建、残联等部门联合组织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合格的,颁发统一制做的“安居工程”标志牌。标志牌落款为市、县级人民政府,并注明完工日期。镶嵌在新建住房门侧显著位置。考核验收不合格的,责成限期整改。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日常工作事务。各乡镇(街道)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民政部门作为牵头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行入户调查、审核审批、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职责,确保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工作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要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住建部门要立足实际,做好危房认定和新建住房的质量鉴定等工作,指导危房改造施工建设。残联要会同民政部门做好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户的核实认定和监督指导工作。监察部门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危房改造户的核定、验收工作,同时做好危房改造资金的管理使用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危房改造户符合规定要求。
(二)强化措施,规范管理。一是建立“即时申请、即时受理、即时施救”的“三即时”工作推进机制,每年月份、月份随时接受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救助申请,及时解决农村贫困家庭住房困难。二是实行定期调度工作制度,强化跟踪检查,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建房质量和按时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三是加强基础工作,注重规范管理。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救助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申请材料、审批表格、贫困证明(低保、优抚、孤儿、残疾人家庭有关证件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危房及新建住房照片、张榜公示资料、村民代表会议评议记录、危房改造协议书、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通知书、考核验收材料等。四是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危房改造质量低劣、弄虚作假骗取资金、贪污和挪用危房改造资金等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明确时限,取信于民。各乡镇(街道)要抓紧确定需进行危房改造的贫困家庭,务于每、前将危房改造花名册报县民政局、残联。要按照规划方案,明确工作时限,及时组织开工建设,加强督促指导,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目标任务按期完成,确保被资助贫困家庭及时入住。从3月份起县民政局每月调度一次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各乡镇(街道)要于每月20日前向县民政局、残联上报工作进度。
__年我场危房改造采取自愿、自主改造和集中统一改造相结合原则进行。
(一)扶助对象
危房改造对象是居住在我场辖区范围内危房中的家庭,优先解决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困难户家庭。
(二)危房界定
1、破损严重、房龄超过四十年的房屋以及土坯、泥草结构的居民住房;
2、建设部门认定的危房;
3、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气、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
4、破旧平房集中连片、危房面积超过50%的居民点。
(一)原址重建
旧房原址重建原则要求整排重建,按照总体规划统一层高、统一户型、前后对齐,颜色相一致的原则实施改造。规划部门上户落实规划许可,确定层高(三层)、外形颜色,土管部门上户确定位置、测量面积。在实施改造过程中,危房办上户照好旧房照片、在建中照片、完工照片。
不能整排重建的,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不改造户思想工作,一是做好动员集中改造工作,二是引导其产权置换,以原址房产证面积在南瓜岗安置区进行1:1置换,三是既不重建,又不置换的,原址上不能添加任何附属建筑,可以自行维修,但维修后不落实补贴政策,在其新建后落实补贴政策。
原址重建需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的原则操作,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总场规划办、土管办、危改办及分场(社区)参照我场总体规划协商,形成意见,场规划部门、土管部门实地规划测量,危改办方办理危改补贴材料,通过联审联批后方可实施拆除改造。初验工作由各分场(社区)统一书面报告申请,场规划办、土管办、危改办、纪委到场查看,报县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得到补贴。
原址重建分两种方式:一是单户独立建设,拆旧建新;二是两户合建,第一层两户各一半,二、三楼各分一层。
(二)维修加固
1、
要求平房整排统一维修加固,规划部门确定影响整体规划的,要求拆除,不拆除的,维修不享受补贴政策。
2、
危旧宿舍楼的维修加固,有维修价值的危旧房,要统一维修加固,统一管理,管理工作由社区(农场、管委会)负责。规划部门确定影响整体规划的建筑除外。
3、
与其他户之间没有关联的单户,维修时要按照危房办签订的协议认真实施,涉及有违章建筑的必须拆除。没有按照要求完成,不享受补贴政策。
4、危房改造采用维修加固的方式要完成的改造项目有:
(1)屋顶除漏加固,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统一屋顶颜色,原则上采用琉璃瓦;
(2)外墙除弃风化的表面,后用水泥灰外粉找平,再刷统一外墙涂料;
(3)破损门窗统一用新门,铝合金窗修缮;
(4)建有独立的厨房主、卫生间埋设进入化粪池管道,并建有化粪池。
(三)异地新建
单户异地新建,个人提出申请,上报图纸,由规划、土管部门办理完善用地手续,方可开工建设,危改办根据其办理的用地手续再办理垦区危房改造相关资料,基本建成后方可落实补贴政策。
(四)集中新建
1、集中新建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国有垦区危房改造既要维护和实现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又要注重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服务能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产业化进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节能环保。
(2)科学规划,统筹实施。综合考虑国有垦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共财力支持力度,职工意愿和承受能力,国有垦区危房现状,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并结合困难职工群众危房情况科学规划国有垦区危房改造方案,进行统筹安排。
(3)因地制宜,集中安置。危房改造要充分尊重职工群众意愿,新建小区与本地区建筑特色相协调,统一建设,集中安置。
(4)公开民主,操作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监督。
(5)量力而行,经济适用。要从职工群众经济承受能力和国有垦区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充分体现安全、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确保质量。
(6)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中央财政对国有垦区危房改造给予专项补助,省级财政按规定予以配套,县人民政府相关单位负责落实土地、办理规划、落实税费等各项配套政策,危改户合理负担。
2、项目情况简介
(1)寺前小区
利用原寺前饲料加工厂内宿舍、仓库、空地,饲料加工厂东边三层宿,320国道至小区道路的土地新建寺前小区。寺前小区新建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拟用地面积6700平方米,拟建筑面积4650平方米,共72套。
(2)__花园小区
__花园小区位于__南瓜岗,
__年垦区危房改造集中新建185户,建筑面积22268.83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用地面积35077.02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于__年12月份开工建设,预计2015年5月底竣工。2015年拟建垦区危房改造集中新建132户,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用地
面积18000平方米。3、危改小区安置对象
(1)__在县城规划区内的危旧房,因集中新建垦区危房改造安置小区,拆除旧房用于建设的。
(2)因我县园区及我场工业建设或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地拆迁后居民无房,申请在垦区危改小区安置的。
(3)各农场、管委会居民区因养殖、工业生产对环境有影响,居民居住环境差,要求集体搬迁,申请在垦区危改小区安置的。
(4)自然村、农场、管委会居民无条件落实居民建房用地,或放弃用自然村、农场、管委会居民空闲地建房,申请在垦区危改小区安置的。
4、 拆迁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十三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第三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第四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第五款,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5、
安置办法
(1)__在县城规划区内的房屋拆除,参照原办理的房屋面积 1:1比例进行安置。
(2)__在县城规划区外的房屋拆除,申请集中安置,原有危旧房及配套设施进行市场价评估后拆除,土地归还国有,评估补偿款可以用于冲抵购买安置小区的房屋。
(3)安置房价格:90m2以内(含90m2)参照经济适用房价格;超出90m2以上面积的价格,按当地商品房均价补偿。拆一补一面积计算在90m2以内。
(4)因我县园区及我场工业建设或>文秘站:
(5)多有房源按投放市场,按市场价出让。
6、 安置房建设标准
依据拆迁安置的需要及危改群众的合理需求,安置房建设面积在60-120m2之内,实际面积以设计方案为准。
7、 奖励措施及房产证办理
(1)由于我县园区及我场工业建设需要用地征地拆迁的,拆迁危房改造户的奖励参照县政府拆迁安置奖励办法实施。
(2)垦区危房改造集中新建用地为国有划拔用地,安置房落实到户后办理危改户个人的产权房产证(参照经济适用房的办证实施)。
四、方法步骤
(一)
本人申请:凡符合国有垦区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分场(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主及家庭成员户口、身份证、房权证或土地使用证等资料。
(二)
初审填报:各分场(社区)收到申请及齐全的相关资料后,应认真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如实填写以下表格。
1、
__垦殖场危房改造维修加固登记表或__垦殖场危房改造新建登记表;
2、
__垦殖场危房改造个人资格界定表;
3、
__垦殖场危房界定表;
4、
新建户办理土地手续流程表。
(三)报送审核:各分场(社区)对申报户进行审核,初审合格后按户把资料装订成册,报总场危房改造办公室。审核内容:房屋产权所在地、户口、身份证是否齐全、是否重复上报、是否要做危房鉴定,是否影响拆迁或总体规划。
(四)上户复核:总场危房改造办公室受理各分场(社区)申报资料后,再逐户上户审核。复核内容:统一拍照、复核家庭人员及地址、审理证照原件、确定维修项目及要达到的效果。
(五)签订协议:总场危房改造办公室上户与各分场(社区)复核合格的危改对象签订危房改造协议书。同时各分场(社区)完善以下表格:
(1)__垦殖场危房改造申请表;
(2)__垦殖场危房改造入户调查表
(六)开工建设:凡与场危房改造办公室签订了改造协议书的用户即可按协议开工建设。
(七)各级验收:1、凡按要求改造完毕的家庭,必须向所在地分场(社区)申请验收。各分场(社区)收到申请验收后,须对申请验收户所需材料进行完善并上户查看。2、场危房改造办公室进行初验并拍验收照片。3、向上级提请验收,验收合格申请拨款。
制定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质量。
(一)资金筹集
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国有垦区危房改造资金采取中央财政补贴、省级财政配套、危房改造对象出资、优惠政策扶持等办法筹集。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要求,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中央每户补助7500元,省财政每户补助7500元,危房改造政策本着先申请先签订协议的先享受。危房改造户的危改资金除去中央和省定额补助资金后的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二)资金管理
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国有垦区危房改造中央及省财政补助资金均纳入市、县财政开设的“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户”,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本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挤占改造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一)明确工作职责
国有垦区危房改造作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我场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下,在业务单位县发改委、县房管局、县农业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危房改造的顺利实施。__垦殖场狠抓落实,成立垦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工作小组和联席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和协调我场危房改造工作,解决危房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了明确办事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切实加强我场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成立__垦殖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小组。
1、__垦殖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
2、四个工作小组
(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组
(4)维稳组
以上各组按照职责配合上级部门检查,入户调查、严格界定改造对象、签订合同等工作,上报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并按有关要求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危房改造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等。
(三)落实优惠政策
我场严格按照《关于印发《__省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
通知》(赣府厅字[2011]99号)、《__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房制度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06]35号)和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地税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赣建房[2008]4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保证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顺利实施。(四)强化督促检查
在项目实施上强化督导检查、政策落实、责任分工、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安全、档案归集和竣工验收等情况;要加强调查研究,对危房改造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难点和困难提出有效措施,切实帮助解决,扎实推动工作开展,并组织力量逐户核查,确保资金全部用于危房改造。
(五)加强宣传引导
在宣传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媒体作用,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使我场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并及时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改善困难职工群众的居住条件作出积极贡献。
(六)加强档案管理
我场将指定专人负责危房改造档案资料的登记、收录和管理,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及时建立档案,保证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完整,做到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图片整洁、影像清晰,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摘要:文章以昆山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南线S-1标段的施工为案例,阐述了路桥立柱模板施工的技术方案,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路桥立柱;模板施工;施工方案
中图分类号:U445 文献标识码:A1 工程概况
昆山中环南线S-1标(起止里程MK0+460~MK3+199.6)包括主线高架2.472km,高新区立交、锦淞路菱形立交,东尤泾中桥、大虞河小桥;道路工程包括新建及改建地面辅道;排水工程包括雨水排管、集水井及雨水井等;附属工程包括新建涵洞工程以及改移道路工程。主线高架采用实体双柱式Y型墩。主线中置高架墩柱厚为1.9m,单肢墩身底宽为2m,墩顶宽度为2.3m,墩高约为6.3m~8.5m,墩顶向外延伸成弧线造型,墩柱顶部通过拱形横系梁连接称为整体;本段最高墩柱高度达25.861m,位于G312主线高架高新区立交跨江浦路东侧MA66#墩。其中分幅边置高架墩柱宽度为1.9m,单侧墩底尺寸为2×1.9m,桥面宽度为22m段墩柱规格与南线主线相同。
2 施工技术方案
2.1总体设想。本工程立柱钢筋施工主要采用钢筋模块化工艺安装。即在钢筋加工棚的钢筋胎架上对立柱钢筋进行分块绑扎,并在胎架上进行立柱钢筋的整体成型,后将钢筋模块采用平板车驳运至施工现场,采用50t汽车吊进行安装。对于非模块化施工的立柱模板采用25t汽车吊进行安装。
立柱及系梁模板采用装配式定型钢模板组成。立柱砼采用商品砼,由输送车送到现场泵车泵送入模。立柱高度小于12m时采用混凝土一次浇筑,大于12m的用两次浇筑。为确保模板互换,模板节段分为0.5m、1m等规格,模板采用4单位板形式竖缝,原则上设在垂直桥方向位置。
2.2施工准备。(1)技术准备。技术人员要将模板吊装的施工要点、注意事项等向全体施工人员作详细的技术交底,做到按规范和施工方案施工。认真学习施工图纸,研究立柱结构,并会同模板加工单位设计模板的结构和加工图纸。对进场模板进行外观质量检验,检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及时取样复试。进行工程测量及有关施工技术资料交接、审核、确认。 (2)施工机械准备.本工程立柱钢筋施工主要采用钢筋模块化工艺安装。即在钢筋加工棚的钢筋胎架上对立柱钢筋进行分块绑扎,并在胎架上进行立柱钢筋的整体成型,后将钢筋模块采用平板车驳运至施工现场,采用50t汽车吊进行安装。对于非模块化施工的立柱模板采用25t汽车吊进行安装。
3 模板设计
3.1基本参数。柱截面宽度B方向斜拉螺栓数目:1;柱截面宽度B方向竖楞数目:7;柱截面高度H方向斜拉螺栓数目:1;柱截面高度H方向竖楞数目:12;斜拉螺栓直径(mm):M30;
3.2柱箍信息。柱箍材料:槽钢槽口水平[;截面类型:22a号槽钢;钢楞截面惯性矩I(cm4):2393.90;钢楞截面抵抗矩W(cm3):217.60;柱箍的间距(mm):600;柱箍合并根数:2;
3.3竖楞信息。竖楞材料:槽钢槽口水平[;竖楞合并根数:1;截面类型:8号槽钢;钢楞截面惯性矩I(cm4):101.30;钢楞截面抵抗矩W(cm3):25.30;
3.4面板参数。面板类型:钢面板;面板厚度(mm):6.00
4 模板加工制作
4.1模板制作。为确保模板制作的整体性,模板制作由具有定型钢模板生产能力的专业生产厂家分段制作,并在制作完毕后运至工地现场,在运输过程中应垫平、衬稳,叠堆时应用木方隔垫,运至现场后,应卸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另外,对于到达现场的模板应根据具体的规格对其进行验收,并对模板进行试拼装,检查立柱模板的内表面的平整度、板面拼缝的严密性,立柱模板的几何尺寸等。
4.2 定型钢模板在加工时要关注的一些问题。(1)模板在制作时要做到通用性,即模板不论怎样组合,其组合的结果都要达到外观的要求。(2)钢板的拼接要平整,所以对焊缝一定要做打磨工作。(3)要有一定的刚度,受力后不变形。(4)钢模设置专用吊点,确保吊装安全。
4.3 定型钢模板在施工时要关注的一些问题。(1)支模前先在模内刷一层脱膜剂,立柱模板拼装完成后,采用吊车把拼装好的钢模吊到绑扎好的立柱钢筋外,按放样的位置正确就位。(2)模板使用前必须经过监理部门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 模板加工及安装质量保证措施
立柱采用定型模板,模板拼接处要求严密、平整、不漏浆、拆除方便。钢模内模要求光滑平整,无电焊疤痕、裂痕等影响砼表面质量的杂物。模板在安装前,要在模板上涂刷足隔离油或脱模剂。模板安装安全措施如下:(1)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国家证书,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严禁酒后作业。(2)认真学习掌握安全作业交底。施工中检查,施工后总结。(3)悬挂显目安全宣传牌,施工人员时刻明确安全施工规定。(4)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筑的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再起吊。(5)起吊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料斗吊装,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体的夹角在45°-60°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棱角之间应加垫块。(6)起吊荷载在达到额定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50CM高时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物体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7)起吊过程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8)禁止起吊物体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安全地区,关闭电源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开关,采取措施使重物落在地面。(9)每班作业前,信号工应检查吊索、吊具等有无安全隐患,钢丝绳是否有断股和锈蚀现象,吊勾、吊环是否有裂纹,磨损程度是否达到报废标准。(10)汽车吊应有维修保养计划,日常保养贯彻“、紧固、调整、清洗、防腐”十字作业法。(11)安全检查人员要随时对吊装设备和吊运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杜绝违章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