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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施工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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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施工

第1篇:危房改造施工范文

一、范围及对象

(一)实施范围:邮亭镇11户(其中集中试点5户),珠溪镇14户(其中集中试点8户),龙石镇11户(其中集中试点5户),棠香街道办事处、龙岗街道办事处、龙水镇、万古镇、中敖镇、三驱镇、雍溪镇、智凤镇、玉龙镇、拾万镇、回龙镇、高坪乡各6户,古龙乡2户,其余乡镇各5户。

(二)实施对象: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和极度危房户(房屋结构严重变形,濒临倒塌,对残疾人及家人的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必须重建的残疾人户)。

二、工作要求

(一)资金使用范围、资助标准及拨付方式

1、使用范围:此次项目经费必须专项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做到专款专用,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挤占和挪用。否则,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2、资助标准:每户9000元,其中市、县残联安排6500元(县残联资助部分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支付),县民政局资助1500元,各街镇乡配套解决1000元。

3、拨付方式:县级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根据县残联提供的施工进度拨付。

(二)配合做好统筹城乡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邮亭镇、珠溪镇、龙石镇的三个统筹城乡社区建设试点社区要作好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建设经费由县残联根据建设情况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补助。

(三)签订危房改造责任书

为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切实保证新建房屋质量,规范工作程序,县政府、县残疾人联合会、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委会及项目资助对象之间签订责任书。

(四)明确职责

1、相关部门职责:县残联负责审定项目实施对象,初审合格者将在**报上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正式对象,并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程监督项目实施和管理;县民政局负责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县卫生局负责项目对象户的卫生改水工作;县农业局负责生态家园工程工作;县财政、税务、国土房管、建委等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对项目所涉及的税费一律免征免收,建委免费设计建房图纸和工程质量监督,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2、街镇乡职责:一是制定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规划,合理筛选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坚持民主评议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优亲厚友;二是广泛动员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帮助、支持对象户修建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的砖木或砖混结构房屋;三是确定对象户后,由对象户写出建房申请,由全程办公室负责办理所有建房手续,以及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建材价格限定、建房税费减免等;四是负责落实危房改造资金到位、建筑材料购置、施工人员确定等,按照建筑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五是新房选址尽量在新农村建设规划内,享受新农村建设配套政策;六是组织协调村委会制定帮建的具体措施,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工,并负责房屋审批资料、设计图纸、施工合同、房屋施工验收合格证明等档案的整理和归档等工作。若不按规定时间完工,县残联可将建房指标调整给其它符合条件的需求户。

(五)检查验收

各街镇乡必须在**年7月30日前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并向县残联报送书面工作总结。县残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县残联与对象户办理房屋交接入住手续,并在新建房屋的显著位置悬挂“**县委县政府民心工程”标识;各街镇乡要将危房改造后对象户的入住情况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并统一填写《**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登记表》。验收不合格的,限期重建。

第2篇:危房改造施工范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改善城区居民人居环境与生活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目标,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协力推进,通过危旧住房改造,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增强城市功能,全面提升城区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水平,努力构建“和谐宜人新*”。

二、基本原则

(一)为民办实事的原则。实施危旧房改造是区政府的重要职责,要把危旧住房改造纳入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制订周密详细的工作计划,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拆迁改造工作,确保两年内基本完成危旧房改造任务。

(二)统一规划的原则。危旧住房改造,要按城市规划确定的改造范围、用地性质、建设要求组织实施。涉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文物保护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对规模较大或需要联动开发的项目,要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三)实物安置与货币化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危旧住房地块改造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加快安置房建设速度,尽力缩短拆迁居民安置过渡时间,尽快改善居住条件。

三、目标任务

目前,全区10个危旧住房地块中,约有72.1万平方米危旧住房尚未拆迁改造,涉及居民约7800户(详见附件)。其中,第一类,对已启动但未完成拆迁的3个地块2.8万平方米危旧住房,区拆管办要加快推进,确保2009年上半年完成;第二类,对已经有建设项目内容的4个地块约20.4万平方米危旧住房,区拆管办应按原计划确定的地块使用性质、建设内容、拆迁政策,抓紧落实推进。在2009年3月前启动实施,2010年完成拆迁改造任务;第三类,未列入改造计划、未办理立项手续的危旧住房,今年先启动3个地块约48.9万平方米,2009年上半年完善各项手续,下半年启动拆迁,2009年完成其中的2个以上地块,2010年完成改造任务。

四、政策措施

(一)拆迁政策。危旧住房拆迁改造,依据《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进行实施,对其中经审核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无锡市住房保障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土地规划供应政策。按照危旧住房改造计划的规划用地规模,争取市有关部门的支持,及时提供合适的建设用地,一次规划、分步建设、分批建成、略有超前,为我区危旧住房改造用地提供保障。危旧住房改造项目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立项建设。

(三)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综合考虑危旧住房改造拆迁安置、非拆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住房(含廉租房)保障等方面因素,我区共需保障性住房100万平方米左右。要按照一次性规划定点、均衡布点、分步建设的要求,尽快启动潘婆桥地块、五爱西地块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断满足危旧住房改造和住房保障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抓好危旧住房改造,区政府建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和区长助理任副组长,发改局、建设局(城司)、财政局、房管局、民政局、财政局、城管局、局、建管中心拆管办、财审办、国土*分局、市规划局城中分局、南禅寺街道、清名桥街道、迎龙桥街道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危旧住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改造目标任务、改造项目地块、改造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房管局,具体协调危旧住房改造相关事宜。发改局负责危旧住房改造项目的立项和报批等手续。拆管办负责做好地块拆迁的组织实施。财政局、财审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危旧住房改造过程中所需政府资金的审核、拨付、监管工作,以及相关财税优惠扶持政策的研究落实。规划城中分局、国土*分局负责危旧住房改造地块规划和安置房定点。建设局(城司)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

(二)明确目标,加快推进,加强考核。危旧住房改造时间紧、任务重,既是当前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进一步明确危旧住房改造的目标任务,并纳入各部门和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按时按量完成改造任务。要加快推进危旧住房改造,对已立项的危旧住房改造地块按原定计划完成拆迁改造;对未办理立项手续的危旧住房地块,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并实施拆迁改造。要加快安置房建设,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建设的要求,落实定点安置房源,保障危旧住房改造安置需要。

第3篇:危房改造施工范文

一、范围对象

凡*市行政区域内持常住户籍的农村低保家庭、困难家庭,其现有住房经当地人民政府核实确认应进行改造的,均属于危房改造范围。农村低保家庭、困难家庭中的无房户也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农村困难家庭的核定标准,由区、县(市)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农村“五保”对象应通过集中供养办法解决其住房问题,除确因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等原因不宜集中供养外,原则上不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二、工作安排

1、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各区县(市)民政部门、残联组织和乡镇(街道)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村(居)委会的支持下,认真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现有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情况。各地要在9月中旬完成调查摸底工作。

2、拟订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各区、县(市)民政部门会同残联组织于10月底前完成本地区20*年至20*年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拟订工作,并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同时制定相关政策。各地出台的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应及时报市政府备案,同时抄送市民政局。

3、抓好目标任务落实。各地要根据三年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实施,20*年首先确保完成省残联下达我市的510户残疾人贫困家庭的危房改造任务。

三、政策措施

1、改造方法。实施危房改造,可根据住房实际状况、村镇建设规划以及受助对象的意愿,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修缮、置换等方法进行。对确定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修缮的住房,在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可由乡镇(街道)统一组织施工,也可由受助对象自行落实施工。乡镇(街道)可以通过收购可居住的闲置房方式,用于置换贫困家庭的危房。

2、建房标准。根据保障基本居住条件的原则,需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修缮住房的面积控制标准及施工标准由各区、县(市)自行确定。

3、资金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所需资金,按“个人出一点、集体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原则,由各区、县(市)政府负责落实。20*年至20*年,市政府每年安排30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残疾人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各区、县(市)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由各区、县(市)根据当地住房的实际造价合理确定。各区、县(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用于农村残疾人贫困家庭的危房改造补助。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接受审计机关监督。具体资金补助办法另行制定。

4、工作程序。凡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贫困家庭应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及危房改造方案,经村(居)委会核实同意后,在村内公示7天。群众无异议的,由村(居)委会报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报区、县(市)民政部门审批。其中属残疾人贫困家庭的,同时报区、县(市)残联组织。经区、县(市)民政部门审批,对同意纳入危房改造的家庭,须在当地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街道)应按户建立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档案。

5、进度质量。危房改造工作的进度、质量等由各区、县(市)相关部门严格把关。

第4篇:危房改造施工范文

【关键词】 姚安县 危房改造 问题分析

一、西南农村危房基本状况

在我国西南广大农村,农户住房大多是由农户自己修建的,建筑质量相对低下,房屋结构也多以土木结构为主。这些农房由于建造年代久远、长期失修,安全性能较差,抵抗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弱。西南地区属于地震多发地带,根据《中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西南地区大多城镇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而劣质房屋、抗震能力差的房屋在大地震中无一幸免,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按照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从2009年起组织实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加快实施危房改造具有极其深远和重大的意义,通过改造不仅可以将危房改造成为安全舒适的新住房,保障农户生命安全,改善居住环境,还可以拉动相关产业迅速发展,刺激城乡居民扩大消费,为经济建设提供动力。近年来,伴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危房改造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农村居民的居住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居住环境不断优化。本文以姚安县危房改造工作为例,粗略谈谈危房改造工作所取得的进展以及面临的问题。为建立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并为今后的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二、农村危房改造取得的成果

西南农村危房比例相对较大,改造任务艰巨。以姚安县危房改造工作为例,虽然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但该县科学规划,特色突出,狠抓落实危房改造项目。项目主要有三大亮点。

1、宣传到位,严把程序。姚安县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采取召开乡村干部会、村民代表会、户长会等方式深入村组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自愿进行危房改造,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建房户的实际困难,激发了群众积极投身农村危房改造的热情,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县危房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充分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及时将每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全县各个乡镇,并拟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对各乡镇符合补助的农户实行农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补助对象确定程序,建立一户一档管理制度,不定期对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和督促各乡镇上报建设进展情况。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遵守程序,始终坚持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程序公开,做到了阳光透明,同时把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程纳入政府综合考核。受益农户经县安居办审核无误后直接拨付补助资金到农户“一折通”,每年危房改造工程结束后对农户满意程度进行测评。使危改工程纳入程序化、规范化、阳光化的运作轨道,有效避免了工程中出现的种种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现象。

2、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在危房改造过程中,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对D级(整栋危房)进行拆除重建。根据姚安县的实际情况,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特色村庄示范村建设结合起来,在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认真思考,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及乡村规划、土地整治相结合,在实施工程推进中,坚持因地制宜,做到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要求受益农户按照全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实施重建,对建房的设计式样、颜色、施工标准和质量要求及修缮加固的标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推进特色村庄示范村的建设步伐。积极统筹协调道路、供水、供电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历史文化区以及特色村庄的危房改造,由政府协调,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统一设计,农户自己建造。

3、狠抓质量,科学发展。实行危房改造后,对农村人口实行聚集集约发展,可以有效地建设生态文明,改善农村的居住条件。危房改造不仅是将危房简单重建,改造的目的在于解决居住在危险房屋中,通过自身能力无法改善住房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户基本安全住房问题。因此,重建住房需要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址和规划,在选址上应避开地质灾害频发区;严格按照《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导则》,对砖混结构房屋地基、配筋、结构等做深入了解;严格把关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质量进行施工,并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督查。切切实实将危改工程打造成优质工程、政府阳光工程和老百姓的满意工程。

三、危房改造目前存在问题分析

1、政府服务职能不到位。受农村土地政策等因素的制约,当前打击违章建筑力度还不够。有部分农民对自家住宅大肆扩建、增建,意向借此危房改造的机会为自身谋利益,而监管部门对此又缺乏打击力度,使这部分农民违章建设以后又在改造工程前期审批中无法顺利审批,造成了整个工程进度的滞后。

危房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也并非某个部门和某个人能够独立完成的。目前部分乡镇危改项目由工作人员交替负责,人事更替太过频繁,熟悉工作流程的过程漫长,不同程度造成了工程进度的滞后。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对农村困难群众来说,是解决住有所居的大好事。各个乡镇应高度重视,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并在当年设置专人负责以及监管实施,按要求配齐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落实办公经费,进一步明确县级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提高工作效率,遇到问题要及时解决,杜绝问题一拖再拖甚至是长期搁置。国家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要求当年计划当年完成。危房改造工作由专人负责能更好督促主体工程的施工,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完善档案电子信息化录入制度,方便健全信息报告制度。

2、建设资金缺乏。改造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除了各级政府下达的补助资金,大多数农户选择了自家存款与亲戚借款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肯定部分先富农民有改善居住条件的同时,应兼顾收入较低,缺乏实物抵押的农民,目前尚无经济能力改善居住条件。危改对象中低保户和残疾户占有一定比例,这部分危改对象经济实力十分薄弱,特别是主要劳动力是残疾人,久病的家庭,自筹资金困难。加之部分危改户地处边远地区,运输成本较高,加重了农户建房成本,危改户的经济负担进一步加剧。即使得到补助资金也仍旧没有足够的资金建房,资金的缺乏严重影响了改造工程的进度。因此政府应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同时深入开展社会互助,鼓励和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各界通过捐款捐物、对口帮扶等多种资金筹措渠道相结合的方式。

此外危房改造必须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确保宜居。要将改善居住环境作为危改工作的重要内容,兼顾安全、为生活提供便利、生态环境优美以及利于村庄未来发展等要素。防止对危房改造面积框得过死,管得过严。一般来说,农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原址重建,在不能满足光照或是地质结构不稳定的地方可以申请异地重建,而户均面积以100平方米左右为宜。

3、农村工匠培训有待加强。除历史文化区以及特色村庄的危房改造外,农村危房改造遵循“政府引导、自建为主”的原则。根据姚安县实际情况,设计任务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担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因此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业务管理,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做好工匠的考核和监督管理。建筑工匠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检修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提出处理建议并做好现场记录。杜绝出现“旧的危房拆除,新的危房耸立”的现象。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综上所述,危房改造工作是关系千家万户,关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和提高人民的居住环境,安居乐业的大事。只要心系百姓,居安思危,做的是为民造福的事,多思考、多摸索,就一定能克服重重困难,按时、按质完成危房改造工作。

【参考文献】

第5篇:危房改造施工范文

关键词:农场危房改造;存在的问题;对策与办法

农场危房改造工程对于改善农场居住环境、促进农场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农场危房改造项目提高了很大一部分比较落后的百姓生活水平,同时对于推进农场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也意义巨大。

一、农场危房改造工作中的问题分析

第一,农场的危房改造是国家只补贴1.5万元,其他自理。但是很对危改户因为生活比较贫困,没有资金积累无法垫付前期的资金,常常是向银行贷款来解决问题。在开展农场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虽然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很多危改户都纷纷拆旧建新,但是实际的项目进度并没有那么快,这就涉及到了临时安置的问题。

第二,很多危改户比较迷信,迷信确定日期开工建设,这严重影响了工程的进度。而且,许多的危改户经济条件的不同,导致在施工材料上以及施工队伍上都有很大差别,无法对工程的整体质量进行控制。此外,农场危房改造工程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但是在很多农区的年轻人婚后都与父母同住,没有自己的户口本,这样就不能享受到农场危房改造的政策待遇。

第三,许多农场区的住房都是属于一体化的住房,职工之间的住房都彼此紧挨着,而且都是砖瓦结构,这对农场危房改造工程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再加上资金严重不足,很多农场区的农场危房改造项目需要推掉危房建设楼房,但是对于楼房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实际情况中资金比较短缺。农场危房改造工作中的农场基础工程是各个住户自行筹建的,这样因为经济条件的不同,最终导致建成之后的质量不一,从整体上对质量没有保证。

二、农场危房改造问题的应对措施

(一)多元化方式进行危房改造

第一,结合实际重新规划。需要与农场规划相结合,在市场运作模式下开始建房,建设房屋可以由职工投资建设。另外,可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出比较有经济实力的建筑公司,在场部新区集中进行建设。

第二,原地拆除重建。在农场旧房区中,重新进行建房,主要在场部西区和场部东区进行重建,异地新建联排式楼房或者原地拆除重建,农场需要负责基础公共设备的管理,房屋重建所需的资金大部分都是由政府补给。

第三,加固房屋和维修房屋。在农场的各分场中,需要对分场现存住房设施进行评估和排查,一些具备维修价值的房屋应该进行维修和加固,在维修加固之后,也能重新进行使用。

第四,公租房屋的建立。在一些空余的地方建立公租房,投入基本的设备和资金,根据实际需求,建设与需求相符的公租房,安排一些特殊人群进行居住,主要包括:孤寡老人、弱势群体、收入低的人群等等,能够使每一个人都有住处,同时也需要保证房屋拆迁工作的稳定、有序进行。

(二)明确落实危改措施

第一,明确掌握工作内容。为了能够保障危房改建工程能够顺利进行以及按时完工,各相关工作人员都需要齐头并进、团结一致,共同把民生各方面工作做好,在各领导干部的引导下,能够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个人上,每一位工作人员都需要明确自身的工作内容。

第二,明确掌握各自职责。农场和危房户之间签订房屋改造合同书,在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出各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需按照合同规定来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明确工作任务。可以把农场局所布置的任务,根据具体情况,落实到各个工作小组中,场长指挥和协调管理危房改建工作,其副场长协助场长进行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各领导班子担任各厂区的小组长,与农场签订正式协议,按照相关规定制度来执行工作,保障危改任务顺利完成。

第四,明确规定危改对象。现居住在危房中的人员作为危房改造的对象,如果达到危房改造的标准,管理人员就需要与这些居住人员进行沟通,在协商好之后才能进行危房改造的各项工作。

(三)制定详细的危改实施办法

第一,危房改建需与家庭状况结合。对于农场所设计的改建方案,应该在仔细研究后才能决定是否运用这套改建方案。同时以整栋危房的每一户为单位,在全体人员意见统一后,向农场提出房屋改建的申请,并且需要与农场签订危房改建协议书,危房居住者对农场的一系列安排工作持同意的态度后,方能进行施工。另外,根据施工进度状况,可申请领取相应的补助资金。

第二,在职工自行建立楼房过程中,必须在农场基建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下进行,能够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展开各项工程。

第三,在原地址中进行建设危房,可实行抽签方式来选择改建地点,农场安排到具体地点进行重建。

第四,居住在新房的危改户,需要保障所居住的设施整齐和户外结构统一,如果在农场不知情的状况下,私自进行整改房屋结构,责令危房户在指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如果没有按照农场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农场有权利强行进行拆除,在拆除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都由危房户承担。

第五,危改户的自身条件与房屋整改条件相符合,不得运用自身的资格条件,为他人获取建房资格,如果发现这类事件,应该严加惩罚,将其建房资格取消并且收取一定的违约金。

三、结语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农场危房改造工程是惠及民生的好工程,对于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维护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执行的过程中也存在很多的问题,这就需要具体的实施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保证农场危房改造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第6篇:危房改造施工范文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要求,精准认定对象,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完成脱贫攻坚中住房安全保障重要任务,为圆满完成全省“五年决战同步小康”战略部署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主要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对象危房改造任务。鼓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提前实施任务,并强化措施、科学组织,确保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安居问题。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村委主导、农民主体。各村主导工作实施,要加强领导组织,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广大农民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主体,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使其主动、积极建设美好家园。

二是坚持对象精准、重点突出。补助对象必须精准识别,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坚决甄别剔除,切实帮助真正困难群众解决住房安全保障问题。重点支持有脱贫任务的困难农户改造危房,对特困户在总量明确前提下,统一规划、分批实施、兜底解决。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经济节约。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广低成本建造和加固改造技术,提倡就地取材,提升改造住房的经济性。在建设标准上做好管控指导,引导农户量力而行,摒弃攀比、浪费陋习。

四是坚持资源整合、提升成效。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实现安全居住基本目标。在此基础上,优化完善房屋结构和功能设计,统筹整合基础设施投入和项目配套,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整体效益。

二、主要政策

(一)政策范围

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为农村地区。风景名胜区要按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及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补助对象标准

补助对象必须是户口为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住房困难的居民。具体是:

1、根据经济贫困程度分为四类。指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分别由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认定,并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相关内容。2、根据住房情况分为危房户和无房户。危房户是指农村住房经技术鉴定为C、D级危房、且无其他自有房屋的农户(D级为整栋危房,C级为局部危房)。房屋危险程度由县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入户认定,并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相关内容。无房户指无自有房屋可居住的农户。无房情况由农户自报、“三榜公示”、房管部门核查等多项措施相结合认定。

(三)改造要求

1、改造方式。拟改造的农村危房经鉴定为D级危房农户和无房户的应安排新建;鉴定为C级危房的必须维修加固(拆除新建的不得安排补助)。新建房屋坚持就地就近建设,并以分散分户改造和以农户自建为主,也可选择在集镇建房。农村危房改造建房户较多的地方可规划集中建房。自行实施改造确有困难的,可通过政府和村集体实施代建或“交钥匙工程”,或者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安全的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等特别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支持购买城镇商品房,不得用于敬老院建设,不得以任何名义进城进园区集中安置。享受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移民搬迁政策的,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改造标准。C级危房改造,必须在对危房主要危险构件全部甄别鉴定完成的前提下,逐项实施维修加固,切实解决其质量安全问题,确保加固改造后房屋达到15年以上安全期限。D级危房拆除重建,要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不得超过相关规定。建筑层数控制在一层,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10平米;原址重建宅基地面积不足60平米的可建两层,但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10平米。超出此范围的不得享受补助政策,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兜底保障解决特困农户安居问题。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帮扶力度。对于完全无经济能力和劳动能力、不能自建房屋的特困户,政府必须切实担负责任、实施兜底保障。一是健全完善兜底保障机制。各地可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采取如“交钥匙”工程、盘活利用集体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切实可行的多种措施,实施住房兜底保障,帮助特别困难农户解决安居问题。保障房屋农户无偿享有“使用权”,村集体要加强管理。二是严格兜底保障标准。兜底保障措施应解决农户的基本安居需求。对政府或集体实施“交钥匙”工程要明确建筑面积要求:1至2人户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0平米,3人以上户不得超过60平米。同时,要有住宿和生活功能齐全的独立空间,水电安装到位,达到基本装修标准。盘活利用集体闲置公房和的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要做好修缮加固和功能改造,确保质量安全和使用需求。

(四)资金拨付

1、补助标准。根据不同对象类型、不同改造方式等不同情况,参照我省2020年度四类重点对象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对于新建房屋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助不低于2.2万元;对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确无经济能力和劳动能力的,要列为重点帮扶对象,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必要时采用“交钥匙工程”等兜底保障方式,切实解决其最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对于维修加固房屋的,每户补助不低于5000元。另2020年省出台危房改造标准后以省定为准。

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其他风貌管控重点区域的维修户,补助标准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酌情提高。按照上述标准安排资金后仍有结余的,应将其追加安排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别困难农户,不得结转用于其他项目或下一年度任务。

2、资金拨付。各地要根据各自实际规范补助资金拨付。新建房屋的,补助资金要明确分阶段拨付比例(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资金拨付次数不得超过两次),经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到户。在拨付程序上,应由建设部门定期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进度款数额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由村委会和补助对象签订协议实施“交钥匙”工程或代建(加固维修)的,补助资金可由县财政拨付至协议指定的第三方账户。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

(一)明确任务、分解计划。市里下达2020年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和实施方案后,各地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并将任务逐级分解到村、组。

(二)精准识别、确认对象。有农村危房改造意愿的农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村评议、乡复核、县级审定的“三级认定”和县乡村“三榜公示”程序,对其贫困类型和居住房屋危险等级等情况进行核查,筛选出初步名单,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其中,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对四类困难群众补助对象的相应身份类型进行认定,住建部门要对申请改造对象的住房安全情况进行鉴定,并在《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中分别予以确认。各地要规范简化危房鉴定和对象认定程序,经核查初步符合相关要求的,由县级政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信息联审,确保对象精准。名单确定后,需与建房对象签订协议,明确自觉履行遵守规划审批要求和拆除危房、腾退宅基地等责任义务。

(三)科学施工、狠抓进度。对象确认后,要督促农户抓紧确认施工方案、进入开工阶段。期间,县级建设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将进行施工的组织调度和质量安全巡查指导,4月7日前全面动工,5月31日前必须全面完工,确保6月30日前全面入住。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各村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在6月30日前组织验收,按照工程检查情况填写《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验收合格并完成资金拨付的房屋,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有“政府援建”字样和“民心图案”的长方体标识牌。标识牌尺寸为28cmx20cm,材料为铜质或钛金,字体及图案为红色,在标识牌右下方标注“二○一九年”,挂牌所需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春节后,省直部门将组织对各县(市、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省级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并根据检查情况形成省级绩效评价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象认定管理。各地要在此前建立四类困难对象台账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政策标准、认定程序,对补助对象进行核定把关。农户有鉴定房屋要求的,住建部门要主动上门鉴定。对老幼体弱、知识水平低下的特别困难农户,乡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优先安排,确保符合条件的不漏一户。在县级认定环节,县级政府要牵头协调公安、房管、车管、工商等相关部门进行信息补充联审,并由县级审计部门进行事前审计、确定最终补助对象名单。将享受过其他住房政策、另有自有住房的取消补助资格,对四类对象中发现名下有非小型生产用车辆、拥有规模以上工商企业产权或注册其法人的农户商请相关部门核定其对象身份类型,精准确认补助对象。年度脱贫的危房改造户,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需向扶贫部门提交《退出贫困对象住房情况审核认定表》。

(二)加强资金运行管理。各地要按照《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克扣、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加大对补助资金运行的监督检查,对于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纪问责,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三)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质量安全是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相关技术规范。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编撰图集、技术推广、工匠培训等方式引导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水平,重点加大对加固改造技术的技术推广和监管指导,切实提高农房加固改造后质量水平、确保达到15年安全年限。另外,各地要加强农村建房管理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农村建筑工匠执业资质和质量安全责任终身负责制,维修房屋要鉴定报告中主要危险部位、构件等内容在房屋显要位置挂牌公示,以备检查工程维修加固情况。通过加强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实现全面覆盖、精准到位、便捷高效的质量安全检查,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新建房屋检查情况要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质量检查表》,维修加固房屋检查情况要填写《农村危房加固改造质量安全检查表》,并归入农户档案。抗震设防烈度较高地区,市、县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落实抗震设防要求。

(四)加强建筑风貌管理。加强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将农村危房改造等与乡村振兴战略、传统村落保护、客家民居建设、村庄治理等相结合,并从规划层面合理配置道路、供水、沼气、环卫等基础设施,另外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水利、交通、农业等项目进行统筹整合,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在农房单体建设上,要做好户型和外观设计引导,体现特色家园、致富田园、生态庭园、文化乐园、和谐乡村的良好风貌。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审批管理上,要出台包含规划选址、建筑朝向、外观结构、层数面积等审批内容,体现风貌管控要求。县、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要根据相关情况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登记手续,建立审批发证台账,规划审批内容要在现场挂牌公示并做好后续规划实施监管。此外,要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新房建成后原有旧房要限时拆除。

(五)加强工作信息公开。各级要主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内容、操作程序、对象审批、实施结果等信息。要编撰政策宣传册,组织人员进村入户主动宣传。要建立公开省、市、县、乡四级农村危房改造专线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咨询、申诉,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通过多措并举,积极营造阳光透明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加强农户档案管理。要按照国家部委和省里的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农户危房改造申请书、省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附件1)、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附件2)、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附件3)、《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质量检查表》(附件4)、《农村危房加固改造质量安全检查表》(附件5)、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附件6),农户(夫妻)身份证、户口簿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残疾人等四类对象身份证件复印件,农村危房改造协议(含信息公开、拆旧还基等条款),危房改造前、中、后照片,《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和其他要求所需资料等。档案资料要逐级管理、专人负责、规范齐整。在此基础上,做好农户档案信息化录入,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完整、准确录入至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民政部门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要求,做好灾后倒房重建资料收集管理和信息录入,之后再移交建设部门存档备查。各地要加强对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检查,提高录入数据质量。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办公室要配备工作人员与办公设备,落实工作经费。要强化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的责任,镇实行蹲挂点班子成员和干部责任制,责任分工见附件1,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要通过组织邻里相帮、结对帮扶、投工投劳等措施帮助困难农户改造危房。对文化程度低、残疾、老幼体弱等困难农户,由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站和驻村工作队员配合村“两委”人员主动上门做好有关申请事项及后续相关审批、建房、验收和报账等事项。

(二)落实管理措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凡涉及到的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不能减免的外,要尽量予以减免。要组织好建筑材料的生产、供应和调度,防止发生建材乱涨价现象,并为农民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严把建材质量关。

第7篇:危房改造施工范文

为了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省政府决定在全省继续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把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作为当前办好农村教育、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首要任务,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责任。搞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让孩子远离危险,走进安全、舒适的校舍,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人民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各级政府要从实践“*”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建立由分管副省长牵头,教育、计划、财政和建设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各地要进一步明确改造任务,认真研究制定科学的改造规划和具体的实施计划,分期分批实施危旧校舍改造。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消除现有危房。今后,当年出现的危房必须在当年消除。各地要组织力量对行政区域内的校舍进行一次彻底核查,摸清校舍的完损状况,把排查出的危房和目前虽未出现险情、但建筑质量较差和已经超期服役的旧校舍一并列入改造和监控范围,根据校舍的危险程度和当地经济条件,按照先急后缓、先危后旧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制定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同时,要适应农村教育发展的需要,统筹解决学校的生活和卫生设施。要根据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生源情况,进一步完善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坚持先布点后改造,避免投资浪费。

三、政府要担负起筹措危房改造经费的主体责任,把中小学危房改造作为公共财政体系保障的重点,继续增加专项转移支付,千方百计加大危房改造投入。县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农村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将学校危房改造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当前改造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可通过贷款筹措危改资金,省、市对部分财政困难县(市、区)的危房改造贷款给予贴息补助。按照中央提出的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省将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转移支付力度。各市要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在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并对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逐县研究,保障财政困难县(市、区)及时消除危房。同时,要多渠道筹集危房改造经费。要足额征收城市教育附加和四项教育费,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危房改造。鼓励、支持通过置换闲置教育资源、盘活集体性资产筹集危改资金,并可免除有关税费。积极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鼓励提倡社会捐资改造中小学危房。鼓励通过东西结合、城乡结合等对口支援方式,帮助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进行危房改造。

四、各地要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作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重点,实现农村中小学校舍的长治久安。校舍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遵循“经济、实用、整洁、安全”的原则。要高度重视改造工程质量,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为本”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不能因财力不足而降低危房改造的质量和标准。为加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管理,中央和省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制度和规范,各地要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要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从论证、立项、选址、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质量监控。尤其要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平房校舍改造的监控力度,坚决杜绝农村地区的建筑陋习。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严格履行规定手续,认真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责任。所有参与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管理与监督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以及相关行政负责人,都要按各自的职责对改造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凡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五、认真落实查勘鉴定制度,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加强校舍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形成良性的修建管理机制。各地要根据有关规定,建立校舍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完善险情报告制度,定期组织查勘鉴定,形成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险情隐患并及时采取有效避险措施的防范机制,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避险、早改造。对那些暂时无力改造的危旧校舍,要重点监控,确保万无一失。今后,省每年都要组织危房抽查鉴定,并校舍安全警报。在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的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加强校舍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真正做到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定期养护、及时修缮,最大限度延长校舍设施的安全使用期限,努力缓解校舍安全形势,减轻危房改造压力。

第8篇:危房改造施工范文

一、开展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要求。2018年来,我区危房改造“四类对象”贫困户为重点,完成732户“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对10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回头看工作,截止6月底,XXX户已全面整改完成;对全区XXXX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核验完毕。并分片区对核验工作进行抽查,重点针对系统预警信息和保障措施不符的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共调研XXX户,有效保障了核验系统数据的真实性。邀标鉴定公司对全区XXXXX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进行了鉴定。

二、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农村住房统筹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统筹全区脱贫攻坚住房建设工作。

(二)制定方案,制定了《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指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并明确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家庭,按照省级文件规定2018年至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1.3万元/户、D级2万元/户(其中D级新建区财政再配套补助资金1.5万元/户);

三类重点对象(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家庭)C级1.3万元/户、D级1.3万元/户(其中D级新建区财政再配套补助资金1.5万元/户)。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2.5万元/户、D级2.5万元/户(其中D级新建区财政再配套补助资金1.5万元/户);三类重点对象(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家庭)C级2万元/户、D级2万元/户(其中D级新建区财政再配套补助资金1.5万元/户).

(三)工作流程,按照中、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操作流程:即农户自愿申请、民主评议及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区扶贫移民局、区民政局、区残联进行对应身份识别、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审批。

(四)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XX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图册。

(五)业务培训及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我区对农村工匠开展了业务培训,区建设局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公开邀请招标确定了1个鉴定公司对C、D级危房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公开邀请招标确定了专业监理公司对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进行全程监管,与此同时区建设局派出20名技术业务骨干,进行现场督查督办,并实行“一周一调度”全程跟踪任务进度。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乡镇领导重视不够,召开全区脱贫攻坚住房保障会分管领导无故缺席(如XX街道办)。

(二)未按要求施工。

个别乡镇未严格按照D级危房新建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施工。新建住房超面积等情况。XX镇2户未按图施工超面积、XX街道办3户未按图施工(已整改2户、1户至今未整改)、XX街道办事处1户超面积(停工未整改)、XX1户超面积。

(三)C级危房排危不彻底。

个别乡镇实施C级危改房屋主体排危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有的水泥砂浆标号不够,有的更换椽子檩子采用不合格的旧材料,有的厨房、厕所、圈舍功能分区不达标(XX镇、XX镇)、XX乡D级修缮加固无修缮加固方案。

(四)D级新建入住率低、附属设施未完善。

D级新建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入住率偏低。

(五)未建立相关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乡镇(街道)未收集整理脱贫攻坚回头看“大排查”发现的住房问题,以及中省市督查暗访、年度成效考核、财政绩效评价、审计监察等各方面反馈的住房问题,未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未制定整改方案。

(六)一户一档资料存在问题。

部分乡镇(街道)一户一档资料不齐全,未按年度分村、分等级整理归档。个别乡镇(街道)重视硬件改造,忽略软件资料和系统录入工作,造成网上信息档案资料与实际档案资料成在差异,审批资料签字、盖章不齐,有的危房改造照片张冠李戴,档案资料与信息系统、危改户实际情况不一致,个别档案信息存在逻辑问题。

(七)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个别乡镇危改对象户提出申请后,村镇两级未认真审核就直接上报,有的五保户既住敬老院又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有的工匠参加了区上组织的工匠培训,但施工过程中仍然不按技术导则规范施工,有的危房改造在施工关键环节乡镇建设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到现场检查把关,导致有的危房改造施工不规范而出现质量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个别乡镇(街道办)本应上报的资料未能及时上报甚至根本不报。

(八)部门配合存在问题。

部门与部门之间配合之间沟通交流不足,联系不够紧密。

四、工作开展情况

(一)挂图作战,我区组织业务骨干20余人和监理公司,划分成3个片区,进行现场督查督办,全面跟踪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进度。

第9篇:危房改造施工范文

刚才,副县长就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近期,县委书记对危房改造工程又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问题,认真整改,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危房改造任务。下面,我就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危房改造工作是政府实施十项民生计划为民办的30件实事之一,也是县委、政府年初确定的39项重点工作。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做好危房改造工作不仅是为了改善民生,更是对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各级干部要时刻把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要从主观上寻求推动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克服”等、靠、要“的思想,不要一味地讲困难、讲条件,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开展工作。二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强化时间观念。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把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现在距离年初确定”交帐时间“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要争时间、抢进度、保质量,对安排布置下去的工作再挤、再压,确保农村贫困户在入冬前乔迁新居。

二、注重质量、强化监管,全力打造“民心工程”、“精品工程”

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生命,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还直接影响党委、政府的形象。在近期督查中发现个别乡镇建房质量不高,擅自降低建设标准,甚至个别农户用黄泥砌墙,给改造工程留下了极大的隐患。首先要增强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按照”干就干好、干就干精“的工作要求,把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要求,统一验收,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精心组织施工,力争将各项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精品工程“。其次要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各乡镇要倒排工期,把任务分工明确到人,工程进度明确到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第三要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县民政、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如果工程质量出了问题,县委、政府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失职、渎职或违法违纪的,将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决不姑息。

三、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