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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会议精神、全国“2014年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省厅各相关部门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农业实际,先后制定印发了《2014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方案》、《2014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市2014年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2014年农资市场(种植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继续开展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方案》等工作方案,对全市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具体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各县区农业执法大队围绕各自农业综合执法重点内容,按照市里的安排,制定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市场的检查力度,确保各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治理,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根据我市农资使用的季节特点,加大了对各县区的农资产品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组织了“双节”、五一、十一期间高毒农药专项整治、春季农资打假、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夏季卫生用农药、禁限用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暑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整治活动、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农药市场打假行动等。针对整治重点,对我市农资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对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和通报,有力保障了我市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还建立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实行专人负责和专机操作,确保了信息平台规范、有序运行。及时把我队执法案件、执法动态等向相关部门公开,对执法行为进行网上监督,使监督更加及时和全面。
三、加强农资市场监督检查,确保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
各级农业执法部门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治理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了对全市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在农资市场检查中,种子方面主要以玉米杂交种、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主,重点检查经营套牌侵权品种、主要农作物未经审定品种、超适宜种植范围推广、已停止推广使用的品种以及经营主要农作物品种未按规定办理引种手续等违法行为。农药方面主要以继续深入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为主题,根据农时季节和农药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特点,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开展农药市场整治检查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药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监管。特别是在主要蔬菜种植区,结合生产关键时期开展拉网式排查,着重加强了对自2013年10月31日起停止销售和使用的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农药的清查和收缴工作。肥料方面,通过加强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统一行动等方式,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规范了肥料市场秩序。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叶面肥配方肥等肥料产品,坚决捣毁制售假冒伪劣肥料的黑窝点,从源头堵住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彻底封堵假冒伪劣肥料的流通渠道。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及时依法进行了查处。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3569人次,出动车辆865辆次,检查门店2762个次,检查企业34个,整顿市场21个,立案68起,其中农药15起,种子13起,肥料15起,兽药21起,饲料4起,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推进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开展联合执法,抓住关键时期确保治理效果
3月初,我队与蔬菜中心、植保站、环保站等部门联合行动,在马铃薯播种期集中对全市马铃薯种植基地的生产用药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收缴了部分违禁农药,规范了马铃薯生产中农药使用行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随着农作物种子的销售逐渐进入旺季,市执法支队与市种子管理站、科教科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检打联动等方式,集中开展了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有效地净化了种子市场。在肥料销售的关键时期,各县区农业执法部门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相关肥料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检,确保了肥料质量安全。4至5月,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农资市场春季联查活动,对全市范围的农资进行了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有效规范了我市农资市场秩序。9月15至16日,对我市家乐福、乐购等大型超市的转基因食用油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超市经营规范,没有出现未标注、标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9月22至27日,开展了全市范围的农资市场秋季联查活动,主要检查种子、农药、养殖场周边的兽药、饲料厂家及经营门市、大型畜禽养殖场、复混肥、有机肥和微生物肥,并把检查结果通报给全市农业执法部门。
五、突出抓好执法服务,引导和促进农业执法工作
执法服务是农业执法工作的有效载体,我们把执法服务工作放在农业执法的突出地位抓好、抓落实。一是抓好农业法制宣传服务工作。一年来,通过举办执法人员培训、印发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媒体宣传、农业执法网、“两法衔接”平台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农业法制宣传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农业执法工作的顺利发展。二是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我队联合抚宁县农牧水产局组织我市30余名专家、农技人员于今年“3.15”期间,在抚宁县城关举办以“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为主题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现场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展示优质化肥、农药等农资,并免费发放技术资料,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活动当天,共出动宣传车辆6台,印发各种宣传资料3万余份,现场展示牌匾10个,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通过宣传,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意识,促使农资生产和经营者守法生产经营,形成了农资打假的良好氛围。三是抓好农资质量纠纷事件的处理工作。我队制定了纠纷调节制度,以保证及时受理农资质量纠纷投诉事件,并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四是抓好执法案卷规范管理工作。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案卷管理工作,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文书制作、档案管理符合标准要求,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
六、创新农业执法工作,提高农资市场监管能力
(一)我队依据执法通软件建立了全市农资生产经营门店数据库,对信誉好的单位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有不良纪录的单位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加强了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方便了执法部门的管理。
(二)年初,我队统一定制了《市农资经营规范化建设公示牌》500块,免费分发给全市主要农资经营门店,对农业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农业部六条禁令、农药管理三项制度、禁限用农资管理的各项规定及监管责任人等信息向社会公示,公布了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电话,以利于社会监督。
(三)市县两级农业执法部门分别制订了《农资市场管理岗位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不断强化措施,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压力,确保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了农资市场监管的到位率。
(四)市执法支队拿出部分资金,为全市主要农资经营户印制并发放了农资产品生产经营档案等农资进销货台账,要求农资经营单位对购入和售出的农资情况如实填写,做到了可追溯管理。联合市农药监督管理站为全市农药经营企业、门店统一印制了“农药经营诚信卡”3万个,各级农业执法部门分别与全市主要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农资生产、经营质量承诺书》,要求相关单位把好质量关,守法经营,杜绝欺诈,为农民提供放心的农业投入品。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原县农村经济委员会的行政管理职能。
2、原县农业局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强化职能
1、强化农业和农村经济调研,组织指导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
2、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定、计划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3、加强对农业的保护和支持,扩大农业对外开放领域,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主要职责
经过上述职能调整,县农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的调研,研究拟定我县种植业的政策及实施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研究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种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指导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以及财政扶持等方面的规定;按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重大项目。
(四)研究贯彻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及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农业统计、预测并农业各行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状况等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会同有关部门贮备、安排农业生产救灾物资。
(五)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研究拟定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规划和相关规定;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六)负责农业各产业的产品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县内种子、农药、肥料、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组织协调植物检疫工作,疫情并组织扑灭。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组织实施出口创汇农业,推动农业对外开放;依法监督管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八)组织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审工作及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组织农业农村基层干部的继续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指导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及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1 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1.1 积极开展种植业产品整治工作
1.1.1 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 我们在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和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将工作重点由县城转移到乡(镇)农药经销业户(点)上,严肃查处制售高毒禁用农药行为,坚决杜绝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的销售。督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产品质量和经销档案,实现可追溯管理。
1.1.2 加强农业标准化培训工作 农业标准化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基础,为提高科技人员和农民的标准化知识水平,我们以“科技之春”活动为载体,加强农业标准化知识培训和普及工作。全省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30场次,培训7万人,媒体宣传50次,发放宣传材料45万份。通过对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专业协会负责人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出了一支具备专业标准化知识,能够适应现代农业需要的农业标准化管理队伍。同时,以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等为重点,做好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加强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指导,增强了广大种植业户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1.1.3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为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全省加大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力度,开展了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工作。2009年我委共开展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3次,水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1次,涉及全省60县(市、区)的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各地农业部门组织相关检测机构在“3.15”“5.1”“10.1”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和农产品大量上市期间,加大对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力度,扩大检测范围,保证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1.2 狠抓“三品”整治工作
按照《吉林省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2010年农产品专项整治深化实施方案》要求,“三品”整治工作主要开展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认证自查活动及认后监管工作,在完善监管制度,建立预警机制,从使用标识规范性、产品质量合格性、标准实施到位性、生产过程守法性等方面开展监管和整治活动。―是组织345家“三品”企业完成了自查自纠,合格率达100%;二是对45家“三品”企业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检查,合格率达100%;三是对全省67个市场1800多个产品的规范用标情况实施检查,合格率达99%以上;四是开展督导检查,全省累计出动2668人次,检查“三品”生产企业898家,监查198个场所;五是开展宣传培训,共出动700多人次,监测及检查327个场所;发放“三品”整治宣传材料10.1万份,媒体宣传21次,指导培训32余场次,培训15630人次。抽取“三品”产品数量358个,抽检合格率100%;六是开展绿色食品市场监察工作。按照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要求,对我省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白城市等地区的15个大、中型超市进行市场流通中绿色食品的监督检查。市场购买产品361个,查处违规用标企业15家21个产品,其中送质检部门检测产品65个。对市场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七是开展食用农产品认证的督查工作。对全省的获证企业、获证产品、认证标识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是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认证,尤其是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相关认证。重点查处获证企业、产品不能持续符合认证标准要求,买证、卖证,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认证机构未依法有效实施跟踪调查、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1.3 加大了农业投入品整治工作力度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坑农害农行为,省农委与工商局、质检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2009年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2009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及《2010年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2010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全省打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力争使全省投入品整治工作做到不留死角,全面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截止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685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3865个/次,整顿市场3867个/次,受理举报案件93起,查处案件786件,结案779件,涉及金额1108.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665.01万元。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农资市场得到了进一一步净化,农民选购农资产品的环境进一步优化,优质放心农资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有利地维护了农业生产安全。
1.4 建立和完善了应急处置机制
1.4.1 快速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
一是“海南豇豆问题”在媒体报道后,我委主管领导做出“要引起高度重视,迅速了解我省市场是否有问题豇豆流人,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的批示。连续下发了三个文件,对加强全省蔬菜监测、生产监管进行了全面应急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长春市农委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下发紧急通知,并组成2个检查组,对长春市经营蔬菜的28家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和市蔬菜中心批发市场进行了检查,对有销售豇豆的5家超市和市场现场抽取豇豆样品6个,并对其进行了14种有机磷农药残留检测,未发现水胺硫磷等剧毒农药残留。其它各市(州)农业部门也做出了相应的应急快速反应。总体上讲,我省在“海南豇豆问题”的应急方面做到了“领导有批示、部门有部署、基层有行动”,受到农业部的好评。二是针对“青岛毒韭菜事件”,我委立即采取快速应对措施,组织有关农产品质检机构对长春市市场流通的韭菜进行抽检排查,共计抽检33个样品,未发现禁限用高毒农药残留超标现象。
1.4.2 制定了国家重大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应对方案
按照农业部对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亚残会农产品监管工作的整体部署,我委及时下发了《吉林省上海世博会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2010年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吉林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对上海世博会和亚动会期间吉林省可能出现的供沪、供穗农产品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1.4.3 建立了省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动机制
为加强省际间工作的交流,及时沟通农产品质量安全各方面情况,我省向全国各省(区、市)发出了建立省际农产品质
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动机制的函,对在各省(区、市)区域内发生涉及吉林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函请各有关省迅速告知,并承诺我省将对告知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做好质量追溯和调查处理工作,防止发生严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前我省已经与12个省(区、市)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动机制。
1.4.4 启动了重大灾害快速应对措施
今年7月下旬至8月中旬期间,我省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省农委及时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组织全委并指导受灾地区农业系统投入抗洪抢险和抗灾自救,特别是对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一是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起草下发了“关于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由主管领导牵头负责本辖区农业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把农业面源污染监督管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组织相关单位加强对本辖区农业环境特别是受灾区域农业环境的监督管理。严密监督农业用水情况,重点加强受灾区农业环境监测,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不出现农业污染事故。加强农产品生产、贮藏指导,严防过水农产品污染、变质等质量安全隐患,严禁此类农产品上市流通。同时要求各地在农业环境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建立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理机制,对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实行及时、科学和有效处理。二是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起草下发了《关于报送我省洪涝灾害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紧急通知》(吉农市字[2010]379号),制定了《吉林省2010年受灾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监测方案》。要求各受灾地区对农产品特别是过水地农产品及时监测,及时观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要求开展农田灌溉水和农用水质、过水土壤中重金属及有机物、过水地蔬菜与水果农残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工作。
通过上述工作,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几年来的连续监测结果表明,蔬菜、水果和食用菌的农药残留超标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各类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均呈持续平稳态势,我省农产品总体质量安全状况较好,农产品优质品率较高。能够保障优质安全放心消费。
2 采取的主要措施
2.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切实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省农委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洽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工作小组机构及职责分工。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按要求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执法年活动顺利开展。在今年省食安委组织为期三个月的专项行动中,为加强领导,专门成立了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小组下设办公室,委相关处室及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为成员,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职责分工,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2.2 全面部署,落实任务 根据农业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全省《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总体方案》、《2010年吉林省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总体方案》,并制定了《全省种植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省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三个分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为进一步落实整治工作,2009年4月3日,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副省长王守臣到会并做重要讲话。大会传达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会议精神,总结了几年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部署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主管农业领导和农委(农业局)负责人,省直有关厅局领导500多人参加了会议。
2.3 强化督导,跟踪检查 根据农业部和省政府统一安排,我委先后派出种植业产品、“三品”和农业投入品三个督导检查组,围绕整治工作总体方案,以检查农资市场和杜绝违法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为重点,突出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监管与服务、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三个关键环节,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和查阅文档、问询等方式,对全省九市(州)27个县(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个别问题,提出了改进的指导意见,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4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组织各级农业部门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会议、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时机,广泛借助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报刊等宣传形式,加强对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企业、基地、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要求,每月对各地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调度,根据各地上报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加强督导。同时,把各地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收集整理,在《吉林农业》上刊发专题报导,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做到对上有信息、对外有声音、对下有指导。充分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和《食品安全法》实施的有利时机,开展专家现场咨询等活动,强化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整治和执法年活动宣传舆论氛围。
2.5 加强监管,完善制度 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农产品质量监管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约束生产各环节,努力实现监管的“制度化、长效化”目标。一是不断完善和强化制度落实。先后修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十项”制度,努力实现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及终端产品、包装、储运的全程质量安全监管。二是完成了《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调研论证。2007年开始我们着手组织制定《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先后两次进行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目前已形成送审搞报送省法制办。三是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的作用。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从管理、推广、科研、院校、检测机构、认证机构、企业、市场等单位选出千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开展“千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督查”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了制度落实岗位化、任务目标人头化、工作措施具体化、管理制度规范化。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认识不足。农
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但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机构、人员、设备以及执法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经费投入不足。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农产品质各市周量安全工作有不同程度的投入,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但与实际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检测体系不键全,人员素质较低。市(州)、县(市、区)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尚不健全,还不能开展正常监测工作。县、乡两级监管和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还不能够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整体素质急待提高。
4 下一步工作意见
4.1 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继续抓好种植业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三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总结经验,巩固整治成果,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指导,明察暗访,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严格加强洪涝地区过水地块蔬菜、水果监测;以认证农产品为重点,加强“三品”标识有效使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以我省农药使用为重点,加大对农药违法及不规范使用行为整治力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综合执法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4.2 严格农业生产全程质量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农业法律法规,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依法做好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坚持预防为主,明确监管职责,实行责任追究;继续抓好世博会期间供沪农产品和亚运会期间供穗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出现严重问题。
4.3 加强和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争取各方面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整合现有人才、设备等资源,优化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检测体系建设。同时,加强检测中心、产地、城区农贸市场速测点的建设,构建配套完善的监测网络,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
一、指导思想
农业科技服务年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促生产、保供给、强服务、增效益”的目标,把“访农家、解难题、办实事、促发展”作为这次活动的工作主线,加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建设,以服务“三农”为工作重点,准确把握2012年全县现代农业发展的重点和服务要点,切实解决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广大农户在农业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推动现代农业科技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活动内容
1.走访调研,摸清情况。每个综合服务组联系3-4个镇(街道、开发区),采取蹲点、联系点、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下基层、访农家、走基地、进企社活动,调研农业生产和管理,帮助合理把握农时季节,特别要正确把握好春耕备耕、冬春防疫、夏收夏种、秋收冬种等关键季节;通过开展大走访活动,摸清农民在想什么、基层需要什么、发展中碰到哪些困难,同时及时了解今年农业生产新情况新特点,收集并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2.宣传政策,取信于民。宣传、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宣讲省、市、县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编印、发放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宣传册、明白卡,宣传资料要通俗易懂,便于农民群众及时了解并运用各项政策。
3.疏理重点,落实责任。对大走访调研中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疏理,将今年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七大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建设任务与重点,以及重点项目、面源污染整治等分解到各专业服务组,由各专业服务组分别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指导各镇(街道)加快建设。
4.深入基层,科技服务。组织全县农技人员深入基层指导服务,开展现代农业“良种、良机、良法”等多项咨询活动,现场解答今年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配方施肥、科学种田、畜禽防疫、水产养殖等各种问题。
5.加强监管,确保安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组织“绿剑保春耕”活动,开展大宗农资组织供应及农资市场执法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农业生产顺利推进。
三、活动时间
农业科技服务年活动从2012年2月中旬开始到11月底结束;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月中旬至3月中旬,主要工作是摸农情、寻问题、问需求。
第二阶段,3月中旬至9月下旬,主要工作是找对策、解难题、强措施。
第三阶段,10月初至11月底,主要工作是抓提升、强标准、促完善。
四、活动方式
1.组建队伍。全县组建5个综合服务组,9个专业服务组。综合服务组由局领导带队,结合农事季节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到19个镇(街道、开发区)开展大走访调研和农业科技服务,指导督促农业重点工作的落实和突出问题的查找。专业服务组由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专家组成,对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科技推广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调研,并形成服务课题,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2.座谈交流。组织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及时了解农民需求和投资意向,分析存在的问题,共商发展对策。
3.现场指导。深入田间地头和生产基地,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提供面对面的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宣传推介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和新模式,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4.培训授课。举办基层农技人员、专业大户、科技示范户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宣讲中央1号文件、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现代农业生产知识,提高农户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增收致富能力。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年四季在于春,当前是春耕备耕重要时期,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全年农业的布局和收成。各服务组要高度重视,及早开展服务活动,周密制订方案,精心设计载体,扎实开展走访调研,把农业科技服务年活动抓实抓好。
2、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两区”建设和七大特色主导产业发展以及农业转型升级作为此次活动的重点。各服务组要在解决农民创业增收、支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等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扎实开展各项活动。
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2014年12月、2015年3月山东省分别公布了省级、市县行政权力清单。权力清单制度实行近两年以来,各地如何进一步“应用”这份清单?如何让权力清单从“写在纸上,挂在网上”变成真正对行使权力的政府部门进行约束的制度?如何让权力清单真正成为规范政府行权用权的制度保障?
为弄清这些问题,牟平区编办组织开展了调研活动,调研发现,权力清单虽然已经向社会公开,但是有些部门除编制权力清单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甚至部门领导,对本部门具体权力事项并不能完全掌握。个别行政执法部门甚至无视权力清单,仍旧按老套路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有的还出现了逐利执法现象,走上了职务犯罪的道路,这严重影响了政府公信力。牟平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编办主任王举文说:“权力清单是部门履职的依据,它不仅是部门权力事项的公示,更是规范用权的要求!”
为解决权力清单不落地,用权不规范等问题,牟平区编办主动与区检察院进行了沟通对接,提出把权力清单“回头看”与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结合起来,计划通过巡回宣讲的方式,让各个部门了解有哪些行政权力可以行使,哪些不能行使,哪些行为涉嫌职务犯罪。这一思路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和区检察院的大力支持。
今年5月9日,牟平区召开了“全区权力清单‘回头看’暨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工作动员大会”。受区委书记委托,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陶可令主持会议,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区编办和检察院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在会议上作了讲话,就如何开展好权力清单“回头看”和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将宣讲活动与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成立了由区编办、区检察院和区“两学一做”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宣讲团,在全区45个部门和单位巡回宣讲。
宣讲工作按照“逐个部门过,逐条事项过”的要求,依法依规理顺权力事项设立依据、承办科室、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内容,让各部门明确各自的权力事项,重点要求部门工作人员明确自己行使权力的依据和办理要求,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每次宣讲结束,各个部门还要对“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制度,杜绝职务犯罪”做出承诺,现场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协议书》。
近年来,牟平区检察院不断深入推进“大预防”工作格局。坚持把预防犯罪作为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约谈诫告制度,坚持案前提醒、案中约谈、案后诫告、跟踪整改。对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个人或发生职务犯罪窝串案的单位,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中依法不立案、撤案、不、经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判处缓刑的国家工作人员,分情况分别给予警示提醒、察帮诫劝和责令纠错。牟平区检察院检察长孙延杰告诉记者:“近年来,从检察机关查办的渎职犯罪案件看,一些涉案工作人员甚至部门负责人对自己的职权和工作流程并不熟悉,因履职不正确、不到位已经涉嫌渎职犯罪了。这次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进一步理顺了部门的权力和职责,细化工作流程,严格权力行使程序,防止和减少行政权力的缺失或滥用,特别进一步强化了对预防职务犯罪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主动排查权力风险点,认真制定防控措施,并将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写入部门的工作规则和干部考核方案中,从制度机制上预防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牟平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王伟红全程参与了宣讲活动。她说:“开展权力清单‘回头看’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是今年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工作。通过对大家身边的职务犯罪具体案例的讲解,让广大干部职工有了深刻警醒。”
谈到宣讲活动,牟平区卫计局局长孙昌琪同志深有感触:“这次宣讲活动不仅仅是一次宣讲,而是结合宣讲,对卫计系统的权力清单重新梳理一遍,全体领导干部听后都觉得压力很大。大家表示这次活动让自己明晰了职责,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知道了如何在符合法律要求的情况下,把本职工作做好,同时也保护好自己。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筑牢了卫计系统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特别是拥有行政执法权的科室,对权力清单逐条学习,起到了很好的预警效果。”
牟平区农业局党委委员、农业监察大队队长王基军同志告诉记者:“这次活动让权力清单发挥了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发挥了一个‘清’的作用,部门、干部对自己的职责、权限、权力运行流程有了清楚的认识,如在植物检疫领域,广大干部认清自己职责后,更加频繁地深入基层,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普通群众对到哪个单位、哪一个科室、找哪一个人办事更加清楚;二是发挥监督、警示的作用,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老百姓、社会各界的监督。‘回头看’以后,各部门都明晰自己的权限,做到不越权,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三是方便群众办事,通过网上公示,特别是建立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公开透明,方便了基层群众办事。”
目前,牟平区45个部门(单位)的宣讲活动已全面完成。
把清单用好,让权力不再任性,制度建设是关键。王举文告诉记者,“宣讲活动只是一个开始。下一步,我们要会同检察院打造以权力清单为基础的廉政防控体系,全面排查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绘制全区45个部门和单位工作流程廉政风险‘防控图’,并在区政务网公开,健全部门依法行政的常态化制约机制。”
这是山东省编办主要负责同志在全省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座谈会的讲话中提到的一个小案例。类似于这样的案例,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并不鲜见。从表面上看,它们反映的似乎仅仅是个别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但从深层次看,却涉及到政府职能和机构设置问题。正是为了解决这些实际问题和突出问题,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被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由于市县政府在整个政府体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是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关键,因此6月3日召开的省委第89次常委扩大会议在听取了省编办有关工作汇报后审议通过了《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并决定以鲁发[2014]11号文件形式印发。会上,姜异康在充分肯定了省编办工作成效后强调:“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积极稳妥推进……”。郭树清、孙伟、高晓兵等省领导也多次对搞好这项工作提出过明确要求。
为了贯彻落实省领导们的指示精神,省编办在报请省编委同意后,于6月12日召集十七市编办主任及有关负责同志,以会议的形式及时对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这次会议,其实是对转变职能的一次再动员,对机构改革的一次新部署。
“这三个领域的大部制改革,是省里确定的规定动作,必须认真实施,落实到位。”省编办主要负责同志所说的三个“规定动作”,是指在农业、城市管理、文化领域推进的大部制改革。这是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分散、管理执法脱节和工作协调难度增加等问题的重要措施。比如,在农业领域,要“将畜牧兽医、农机管理机构调整为农业部门管理,农村经营管理等涉农机构整合到农业部门”。农业比重较小的县市区,也可以搞得更彻底一些,即将畜牧、农机等部门完全并入农业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要整合“市容环卫、园林、市政管理等相关机构职责”。除了这三个领域,省编办主要负责同志强调:“各地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机构。”
在整合机构的同时,“凡实行大部门体制的领域,相关执法队伍必须相应整合”,以便解决“市县政府执法队伍设置过细、执法责任不清、监管力量分散等问题”。比如,在城管领域,要“理顺城市管理部门与城市综合执法机构关系,健全城市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大城管体制”;在文化领域,要加强“管理与执法统筹协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统一由文化行政部门管理。”而且,要“在看得准、条件成熟的领域推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在县级,“要最大限度整合县直部门的执法职能”;在乡镇,要“把县直派驻机构执法优势和乡镇日常监管优势结合起来,建立指挥统一、运转协调的综合执法新机制。”
机构改革这一阶段性任务固然重要、必要,但更重要、更必要的却是转变政府职能这一长期性任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文件都……把职能转变放在机构改革的前面”,省编办主要负责同志在讲话中说,“这在历次改革意见中是第一次,充分说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视。”因此,“政府职能转变是这次改革的核心。”首先,要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动简政放权。市县要承接落实上级政府取消、转移、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抓紧对本级审批权限进行清理,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集中清理以“红头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今后严禁再设定此类审批事项。其次,要发挥市县政府贴近基层和群众、就近管理的优势,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要求,真正把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在机构改革和转变职能任务之外,省编办还对政府职能体外循环问题和六个市交警垂直管理问题提出了解决要求。对于前者,省编办要求认真进行清理,今后一律“不得在机构限额外自行设立行政机构,不得新设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对于后者,省编办主要负责同志毫不讳言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其实就是“市公安局的部门利益问题”。交警垂管,带来的是与属地管理的公安部门难以协调衔接的问题,并导致县级公安部门职能不完整。因此,这次改革“省里确定将这些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市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市县政府分级管理体制”。而且,“今后除中央和省有明确要求以外,市县政府不得自行确定垂直管理体制”。
为督促市县两级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本轮机构改革规定了完成时限,即市级和县级的改革方案必须于7月底和9月底前报省编办审核备案,11月底前基本完成。省编办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各级编办要“倒排工期,强化措施,合理调配工作力量,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如果说定任务、明时限显示的是省编办对机构改革的“刚性”要求,那主动为市县完成任务创造条件、争取支持则显示了省编办对机构改革的“柔性”策略。比如,考虑到如果按中等城市机构限额不超过32个的统一规定执行,则淄博等5市就要比其他中等城市多压减4个机构,难度很大,于是积极向中央编办汇报,使其同意5个市仍按限额36个掌握。再如,考虑到大部制改革后干部安置压力较大,这次改革对市县政府部门领导职数有所放宽,比上次改革增加了一职,即市级部门、县级部门副职数可达3副和2副,综合管理部门可增配1名副职。还有,在推行大部门制中被整合的部门,其机构规格等,可暂时不动,先把管理体制调整过来,以免给改革带来更大阻力。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
成立市区扩大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街办、商贸旅游局、财政局、发改委、外经局、文体局、民政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分局、质检局、卫生局、物价局、公安分局、农林水务局、宣传部等部门为成员,统一研究我区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区促进消费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扩大消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贸旅游局。
二、精心策划、大力开展各项促销活动,营造繁荣的商业氛围
大力发展节日经济,围绕双休日、元旦、母亲节、端午节、六一儿童节、中秋节、重阳节、国庆节、圣诞节,春节、元宵节等,让市民走进,感受幸福生活,积极组织辖区内商贸企业举办系列促销活动。
(一)举办“穿靓幸福南城服装展销会”
从5月中旬开始,在华东服装城广场,组织商城内品牌服装进行展销活动。
1、此项活动由区商贸旅游局、长延堡街办、华东服装城共同组织实施。
2、由区商贸旅游局牵头,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包括活动方案的制定);长延堡街办负责协调华东服装城活动落实工作,负责活动开展的协调工作(包括与周边单位的协调事宜);华东服装城负责活动的策划、店内参展商家的组织工作。
3、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联系市城管执法局,支持活动的开展。
(二)举办“美食文化周”活动
借助兴善寺东街美食城开业之际,精心策划“美食文化周”,邀请五一饭店、西饮集团、秋林食街及我市特色餐饮品牌参加,扩大兴善寺东街的影响。
1、此项活动由区商贸旅游局、小寨路街道办事处、索宝投资集团共同组织实施。
2、由区商贸旅游局牵头,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包括活动方案的制定),邀请特色餐饮品牌企业;小寨路街办负责联系索宝投资集团落实活动工作,负责活动开展的协调工作(包括与周边单位的协调事宜)。
3、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联系市城管执法局,支持活动的开展。
(三)举办“电影文化节”活动
7月中旬开始,在保利万和影院、保利博纳影院组织为期一周的电影文化节,内容以放映世界经典片、青春时尚片、教育题材片为主。
1、此项活动由区商贸旅游局、区文体局、区物价局、保利万和影院、保利博纳影院共同组织实施
2、由区商贸旅游局牵头,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包括活动方案的制定);保利万和影院、保利博纳影院负责具体落实活动工作,区文体局负责在“电影文化节”期间放映影片的审定,区物价局负责与影院协调影票价格。
(四)举办“啤酒消夏夜”活动
为了增强小寨商圈的影响力,使广大市民能够消解酷暑,在夏季7月份期间,在好又多广场举办为期一周的“啤酒消夏夜”活动。
1、此项活动由区商贸旅游局、小寨路街办、百福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2、由区商贸旅游局牵头,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包括活动方案的制定);小寨路街办负责联系百福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落实活动工作,负责活动开展的协调工作(包括与周边单位的协调事宜);百福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负责组织知名啤酒商在广场进行布点。
3、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联系市城管执法局,支持活动的开展。
(五)开展大中型商贸企业周年庆典活动
组织辖区内军区服务社、百盛购物广场、华润万家、家乐福等大型购物中心在周年庆典时开展大型促销活动。
1、此项活动由区商贸旅游局牵头。
2、由相关企业制定出具体的庆典活动方案,相关部门及街办负责活动开展的协调工作。
(六)大力开展假日促销活动
节假日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在辖区内各商场、购物中心、大型超市举行形式多样,不同主题的商品促销活动。
1、此项活动由区商贸旅游局牵头。
2、各商业企业负责制定具体的促销措施;相关部门、街办负责协调工作。
(七)大力培育农村特色民俗会
在我区城乡结合区域,根据不同地区的风俗习惯,大力培育2—3个特色民俗会。
1、此项活动由区商贸旅游局、区文体局、区农林水务局及相关街办共同组织实施。
2、由区商贸旅游局牵头,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包括活动方案的制定);各相关街办负责协调与选定的村委会落实活动工作,负责活动开展的协调工作(包括与周边单位的协调事宜);区文体局负责各种民俗文化的背景资料收集,提出具体建议,区农林水务局与区商贸旅游局共同确定特色民俗会举行地点。
(八)举行首届创意市集活动
通过美化广场,展示创意作品,凝聚人气,将文化新天地打造成为时尚的新概念创意广场。
1、此项活动由区商贸旅游局、长延堡街办及新天地商业文化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2、由区商贸旅游局牵头,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包括活动方案的制定);长延堡街办负责活动开展的协调工作(包括与周边单位的协调事宜);新天地商业文化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参加首届创意集市单位和人员的邀请、场地的布置等工作。
3、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联系市城管执法局,支持活动的开展。
以上八个方面的促销活动将在市内主流媒体、互联网上。所有活动由区委宣传部负责与有关媒体的联系和新闻报道,公安分局负责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三、营造宽松经营环境,活跃区内消费市场
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活跃我区消费市场,拉动消费、扩大销售,我区相关部门应允许零售企业在开展促销活动期间,适当延长营业时间,放宽企业户外宣传促销管理尺度,户外促销宣传活动时段及区域限制,减少相关审批手续。允许商业网点物流配送车辆在城区行驶、停靠、装卸等。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力争把商业用水电与工业用水电同价落到实处。
四、深入推进家电下乡活动,切实落实家电下乡相关政策
积极落实国家关于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的优惠措施,
区财政局及时兑现家电下乡产品补贴资金,并对开展家电下乡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区商贸旅游局、区财政局要积极部署、继续加大家电下乡工作推进力度,做好协调组织工作,确保生产企业对补贴家电产品及时供应,确保下乡家电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售后服务,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适时举办“家电下乡”培训会,举行“区家电下乡咨询会”。
五、积极培育小寨商圈,提升小寨商圈的档次和影响力
抓住辖区消费结构变化、创新发展思路,积极培育小寨商圈,推动小寨地区重点商业项目的开发改造。积极协调推进西旅国际中心、小寨工人文化宫、长安大学科技开发综合楼、立丰国际购物广场、华旗国际、财院综合楼、万科新地城、台南蓄洪池综合改造、长庆坊、金鼎国际、长延局等商圈内项目的建设速度,推进兴善寺东西街“特色餐饮步行街”的招商工作和运营工作,推进西路“美术街”建设,规范整合街周边的97家经营户,使其形成特色街区。通过大型项目的带动,全面提升小寨商圈的档次和影响力。
六、积极调研、科学布局,根据辖区区位特点,构建完善的商业体系
根据我区目前商业布局现状,以及各地区现有商业基础和未来发展前景,在遵循我市商贸业整体规划的基础上,依托小寨核心商业区辐射全区,建立鱼化商业中心、电子城商业中心、长延堡商务中心;全力打造长安南路商业轴、南二环知名餐饮带、西影路商业延伸带和南三环物流发展带。形成“一核、三心、一轴、三带”的全区商业服务体系。
七、增强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商业进社区”、“商业进农村”
大力推广“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双进工程”。积极推进建设“家政服务网络中心”;鼓励大型商贸企业进驻社区;培育具有特色的社区商业示范网点,提供新鲜便利的商贸服务。各街办要认真调研,做好各社区的可改造利用商业面积存量调查,对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独立商业设施要报送区商贸旅游局备案,区商贸旅游局要积极与大型商贸服务企业联系,利用存量资源做好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工作。年内力争申报创建一家国家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
积极推进商业进农村,继续深化完成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任务,加快休闲观光示范村建设,增强农村经济活力;通过项目带动、增加投资、扩大消费等举措,促进农民增收。一是新建100个农村商业网点。区商贸旅游局和各街办要密切配合,按照精神进行落实,每个街办新建农村商业网点不少于15个,年底前由区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二是建设农村便民商业中心、农村便民商业街。在改造过的农村中,对商业资源进行整合,对商业网点进行规范,争取打造2—3个农村便民商业中心和农村便民商业街区力争在全市做出样板,成为亮点。
八、加大宾馆(酒店)和旅游景点的宣传力度,开展特色服务活动
各宾馆结合各类假期、店庆推出特价房,特色房;结合旅游淡旺季推出团队旅游房;针对一些小型企事业单位推出宾馆会议室租赁业务。加大对万亩都市森林4A级景区相关景点的宣传力度,开展旅游进社区、旅游进校园等活动,促进市民的近郊游,民俗游,开展赏花、采摘、登高等活动。加强农家乐评比挂牌活动,全年增加农家乐10家。
九、加快各类市场的建设改造步伐,提升原有市场的档次
积极规划引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在南三环段引进、新建1一2大型专业市场;在西影路上,根据区位人员聚集度,建立若干个小型室内小市场。积极扶持朱雀农产品交易中心进行改造搬迁。
完成对我区现存的再生资源点的摸底排查工作,不再审批新建新的再生资源收购站点,加大对再生资源收购站点的规范管理。清理、取缔无照经营的收购点。
十、确保食品消费安全,积极推进放心早餐工程
卫生、质检、工商、商贸旅游局、农林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食品进行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杜绝各类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
积极推进我区的放心早餐工作,扩大放心早餐工程的覆盖面和影响面,2009年全区确保实现总量220个,最大程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十一、加强与农业基地的联系,发展新型农产品销售服务
发展新型农产品销售服务业态,鼓励市场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培育和发展商贸龙头企业。组织引导区域内商贸企业前往蔬菜、瓜果等农业基地现场订购,加强农产品经销商家与农户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长期供应对接,开辟农产品交易绿色通道。
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加大农药法制建设与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农药管理的良好氛围,根据《山东省__年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和__市__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农药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全市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出台为契机,大力开展农药法制宣传培训,推进农药管理配套法规建设,健全农药监管体系,以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规范农药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依法治理、科技促进、提升质量、确保安全”为目标,全面开展“提高农药质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的“双提双保”行动。通过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开展,使全省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具体目标是:
(一)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测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农药产品标签市场抽检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
(二)假证、冒证、伪造农药登记证现象控制在市场监测总数的4%以下。
(三)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确保年底所有农业县(市、区)全覆盖、全到位。杜绝甲胺磷等国家禁用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农药的违法案件,确保假冒伪劣及违规添加高毒农药案件等非登记成分等大案要案查处率达到100%。
(五)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专项检查活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按照省里部署,调查分析农药经营单位现状,开展好农药经营许可试点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摸清非高毒农药限制使用名单。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广泛开展农药法制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社会各界的农药法制意识。按新制定的我省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经营许可,做好农药管理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药市场监管与法制年活动
1、全力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规范农药经营秩序。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业局《关于做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药登记备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确保到年底所有农业县(市、区)全覆盖、全到位。在__市由政府下文禁止经营使用高毒农药产品的基础上,力争禁止经营使用高毒农药产品的区域逐步向全市延伸。
2、强化高毒农药监管,确保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力确保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在我市成功举办。一是加强对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监管和对非法生产窝点的打击,深入高毒农药和其他社会高度关注的生产企业督导检查,严厉查处农药中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行为。二是在农药销售旺季,组织拉网式检查,重点打击违法经营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三是积极排查禁限用农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的隐患,要在关键季节,对重点地区、重点作物的农药使用品种进行全面监控,杜绝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除禁限用高毒农药外,还要对三氯杀螨醇、百草枯、多菌灵、毒死蜱等农药重点关注,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3、加大农药市场抽检力度,开展农药质量提升行动。实行全市农药生产企业产品生产销售情况月报表制度,掌握自产农药产品产销动态、质量状况。建立农药经营单位市场检查记录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做好农药市场常规监管的基础上,要结合农时季节,在农药使用旺季,对小麦、玉米、果树、蔬菜用药、大棚用烟剂、种衣剂、卫生杀虫剂等开展专项抽查行动。各地要加强对农药产品质量的抽检工作,争取财政对抽检经费的支持,努力实现农药市场监管由标签管理向质量管理的重心转移,要对在市场执法检查中,从外观、标签、包装、价格、防效等方面可初步判断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农药产品进行抽检,提高执法有效性,确保农民用上合格农药产品。
4、狠抓农药案件查处,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通过采取市场抽检、群众举报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大农药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特别是对擅自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假冒、伪造、无农药登记证;擅自修改农药标签内容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对典型的农药大要案件要在新闻媒体曝光,有力震慑违法分子。要强化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 司法的衔接机制。按照货值标准,及时移交,坚决杜绝应付、推脱、瞒报和“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的行为。实行案件查处奖惩制度。对历次农药监督抽查合格、在为农民服务、开发新产品、促进农业生产上有突出贡献的生产企业,在有关媒体上进行表扬。省设立案件查处奖励基金,对查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及时果断、措施有力并对外宣传的单位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严重的市(县、区)进行通报批评。
5、打假扶优,继续开展“农药企业挂牌管理”和“四培育”活动。继续对农药生产企业实行挂牌动态管理,加强对违规企业跟踪。对没有问题的企业纳入“绿牌”管理,进行重点帮扶;对全国和全省监督抽查通报的标签违规企业纳入“黄牌”管理;对全国和全省监督抽查通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纳入“红牌”管理。“黄牌”、“红牌”管理的企业在整改结束前对涉及的产品暂不办理续展登记,并实行重点监控。省厅根据监督抽查结果及时公布企业挂牌管理动态,市县(市、区)要根据企业挂牌情况,分别做好跟踪服务和监管。继续开展“四培育”活动,坚持“公益性、公开性、公正性、权威性”的原则,对农药抽检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产品实行评选“一票否决”制度,通过表彰树立起农药行业学习的标兵和榜样。做到药生产企业监管到位率100%,农药经营单位监管到位率100%,
(二)做好农药广告和农药产品展销会的管理
要加强对农药广告的审查,与工商部门配合,加大对媒体农药广告的管理和宣传力度,对虚假宣传和未经审批刊登的农药广告违法案件要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同时农业部门对企业的农药产品质量进行抽检。要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农药企业依法向农业部门提出广告申请,严格执行审查标准,杜绝不经审查批准农药广告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药展销会的监管力度,并会同工商等部门,对发现问题的参展企业和产品及时查处。做到农药广告审批受理率100%。
(三)妥善处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
高度重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切实加强预警分级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事故处理工作。对发生人员安全事故的,要积极协助当地卫生等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治,按规定如实上报信息;对发生使用农药后作物出现药害症状的,首先报告当地政府进行处理;对于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当地政府处理较为困难的,应急预案2级以上的,要及时以政府名义上报。做好《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组建应急队伍,强化人员培训,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维护、样品检测、信息、配合协调等工作,尽最大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做到农药药害事故受处理率100%。
(四)以新《条例》出台为契机,加强宣传培训
《条例》出台以前,要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一是对农药经营单位进行调查及统计分析。要对目前的农药管理单位进行清理,调查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不同类型经营单位各自比例以及各自销售农药所占比例。在此基础上,科学确定许可条件,合理核定经营者数量,研究制定现存经营者处置方案。二是对拟禁止经营高毒农药、杀鼠剂的区域及进行定点经营的四类农药(在当地易产生药害、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生态环境和使用技术要求高的农药品种)进行调查,确定本辖区全部或部分地区拟禁止经营的农药品种和拟定点经营的农药品种,并提出本辖区《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布局规划》。三是按照省厅要求开展好农药经营许可试点工作,研究不同类别农药经营许可的条件、程序、管理办法,探索经营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办法等。
《条例》出台后,省厅将《条例》实施前一个月定为《条例》宣传月,各县市区要采取办培训班、知识竞赛、电视讲座、印发解答画册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安排《条例》培训,由省负责市一级师资力量、农药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农药登记办理人员的培训,市一级负责对基层农药执法和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培训,县负责经营人员培训,做到一般同志了解条例、负责同志熟悉条例、具体工作人员精通条例。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法制意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市、县要有农药管理单位,乡镇要有农药监管人员,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农业局领导联系农药生产企业、监管人员联系农药经营企业的办法,做到监管到人,责任到人。农业行政部门、农药监管单位、农药执法人员不得参与农药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以其名义推荐、监制、监销农药产品。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保障监管经费。各县市区要多方争取支持,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执法监督、培训等经费支出,确保农药市场监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农药市场监管开展情况的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好阶段性总结,发现新问题要及时应对处理,对典型经验要做好宣传推广。
(五)及时上报信息。各县市区从20__年4月份开始,每月底前要向市农药检定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抽检、查处等方面的情况,以数据和典型事例为依据。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同时要认真组织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3),要求每月25日前上报市农药检定所。
(六)做好农药项目。实施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示范推广项目,在栖霞市的蔬菜苹果生产基地开展示范推广工作,完善补贴模式。组织对农药经销商进行培训,提高农药使用者识别假劣农药的能力和用药水平,向农民推荐放心农药。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2-4月,组织召开全市农药管理工作会议,部署20__年全市农药监管工作。
(二)4-6月,制定全市农药监管和法制建设年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实施方案,结合“两项制度”的推行,对全市农药经营单位进行清查统计,对在当地易产生药害、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生态环境和使用技术要求高的四类有风险农药进行调查,开展经营许可试点。
(三)4-10月,对涉嫌违规企业进行排查暗访、督促整改,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四)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抽查检查活动。4月,组织春季农药市场、小麦用药抽查;6月组织蔬菜、果树用药抽查及植物生长调节剂检查;7月组织卫生杀虫剂抽查;8月组织玉米用药专项 抽查和种衣剂抽查;11月份组织大棚等保护地用药抽查。5、10月对“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6-10月,开展蔬菜用药调研和专项治理活动;继续开展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治理活动,对涉嫌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重点抽查,开展农药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六)7-10月,组织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组,结合农药抽检情况,对近几年市场抽检中涉嫌生产假劣农药的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抽查,同时进行基层农药广告暗访工作。
1.工作任务
1.1 成立2010年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吉林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导各市(州)、县(市、区)开展具体工作。
1.2了解和掌握国家农业部和广州及相关城市相关部门制订的具体方案和要求。
1.3 组织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对本辖区蔬菜生产基地、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掌握本辖区在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期间有供穗农产品合同、协议及具体行为的生产基地和企业全面情况。
1.4 指导相关市(州)、县(市、区)开展相关培训及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对有供穗农产品合同、协议及具体行为的生产基地、企业的全过程监管工作。
2.时间安排
2.1 2010年10月15日前,组织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对本地区蔬菜生产基地、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掌握我省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期间供穗农产品情况。
2.2 2010年10月25日前,各市(州)农委将供穗农产品明细表统计汇总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2.3201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各市(州)农委对有供穗农产品合同的生产基地、企业进行全程监管,同时对全省各地蔬菜生产基地和企业继续进行排查,发现有供穗农产品合同、协议的生产基地、企业,随时上报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加入监管名单,立即对其进行全程监管。
3.组织领导
吉林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省农委统一领导并负责协调,成立2010年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吉林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市(州)农委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对本辖区内蔬菜生产基地、企业进行排查,组织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开展对有供穗农产品合同、协议的生产基地、企业进行具体监管工作。
4.工作要求
4.1切实加强对供穗农产品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2010年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是今年继上海世博会后我国举办的又一次世界性盛会,确保亚运会和亚残会期间不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至关重要。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农业部和省农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把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4.2切实掌握供穗农产品供应信息。各地农业部门要对本地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进行定期清查,对已经准确掌握亚运会期间供穗农产品信息的,要及时指派专人进行监管,并请各市(州)农委及时将供穗农产品明细表填好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同时上报该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电话、邮箱。
4.3切实落实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凡有供穗农产品项目的市、州(县、市、区),要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分工负责机制,实行属地管理,强化执法监管,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及要求,明确措施,健全机制,监管任务要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有供穗农产品生产合同、协议的县(市、区)农业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对相关生产基地的监管,必要时要指派专业人员进行驻点监管。
4.4切实保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级农业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抓好供穗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过程监管,严格落实生产操作规程和农业投入品进货、使用记录制度;加强产品包装标识管理,确保其包装规范、质量合格;加大对供穗农产品检验监测力度,严格实施产地准出制度,供穗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达到农业部提出的“有记录、有检测、有标识”的三有要求,确保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0年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
吉林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
组 长:于文波 省农委副主任
成 员:邬晓东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张永林 省农委农业处处长
张大明 省农委园艺特产处处长
潘希波 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站长
孙振天 省园艺特产管理站站长
张辉 省参茸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邬晓东(兼)
成员:赵然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调研员
李小松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调研员
董广夏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科员
徐建维 省农委农业处副调研员
柴秋泉 省农委园艺特产处科员
乔冬云 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科长
赵伟光 省园艺特产管理站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