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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应用
中图分类号: TU99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消防安全保障的需要。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就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行政管理资源优势,依托街道、乡镇和居(村)民委员会的行政职能,建立健全“大(乡镇街)、中(居村民委员会、社区及物业管理单位或火灾高危区域)、小(楼院、村组、社会单位)”三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挂牌成立“消防办公室”,通过开展“网格化”划分、“网格化”达标、“网格化”排查、“网格化”宣传推动等“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做到消防工作“处处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搭建“全覆盖、无盲区、网格化”消防管理网络,有效解决公安消防部队单打独斗的局面,以网格的形式进一步落实乡镇(街)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真正进一步推进和实现消防工作的社会化。
一、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是一项科学、系统的工程,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迫在眉睫。
宝坻区是天津市北部的一个有农大区。区域面积1509平方公里,人口67万多。辖24个镇街、京津新城管委会1个、区属工业开发区3个,26个公安派出所,756个行政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33家,派出所监管单位上万家。每年火警起数大约在1000起上下。近几年,随着全区经济迅猛发展,城镇化加快,城乡面貌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防、灭火及抢险救援工作任务日趋繁重,消防监督警力有限,远远跟不上经济迅猛发展的步伐,这种供需矛盾日趋显现。新时期,按照管辖区域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网格划分,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就是要落实政府各基层组织共同抓好消防工作。各级基层组织以“网格”的形式明确责任,在抓经济的同时广泛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即“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安排、同步发展,这对增强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责任感,缓解消防部队紧张的工作压力,提升辖区火灾防控能力,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制约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工作的因素。
在宝坻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近半年的努力,全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已经全面拉开,在24个镇街、1个新城管委会和3个区属工业园区管委会划分了28个区属“大网格”,并全部挂牌建立了“消防办公室”,成立了组织机构。大网格内组建了中网格796个、小网格2600余个,按照标准各级网格开展了达标建设,基本上构建了全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网络,有效提升了区域消防管理水平,强化了火灾防控基础,进一步维护了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但在实际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各级网格存在底数划分不准确、不详细、达标管理等工作迟缓、不深入等问题;二是是镇街、委局层面的大网格消防办公室,存在个别思想重视不够,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影响了各级网格达标管理工作;三是落实农村、社区消防“四个一”建设存在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装备无法落实;四是各级网格工作人员消防管理工作水平还不高,有关部门服务、推动、指导力度不够;五是各级网格的管理员、巡逻员、宣传员多是兼职,工作繁多,也一定影响了网格化管理达标等工作;六是还未出台有效的各级网格达标管理考评奖惩激励办法。
三、强化“三大责任”落实“六项任务”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应用,努力提升地区防控火灾能力。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46号文件和国家五部局《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全区镇街(委局)、居(村)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以及楼院、村组、社会单位,自上而下广泛开展大、中、小三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工作,全面构建“无盲区、全覆盖、网格化”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一)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三大责任”,依法构建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一是强化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区消防工作联席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要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社会团体、志愿者等社会资源,参与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资源支持;要组织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培训,适时开展消防专项治理,提升全区抗御火灾的能力。二是强化各有关部门责任。区安监、综治、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负责推动“大网格”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工作。镇街一级大网格消防办公室要组织安监、综治等有关部门推动本级的中、小网格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工作。并做好各级网格达标管理考评奖惩工作,落实消防工作的主体责任。三是强化社会单位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作为“小网格”的基本组成单元,结合“四个能力”建设和“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并保证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二)落实“六项任务”,大力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应用。一是落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落实消防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加强三级网格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对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及时增减、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二是落实各网格常态化消防安全排查。“大网格”要每月组织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中网格”要每周组织“两委”成员,对居民小区、村组、单位开展1次全面排查;“小网格”要组织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及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1次防火检查巡查。三是落实派驻重点行业和乡镇、街道现役消防特派员制度。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委派现役特派员,深入镇、街指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参加镇、街道综治办(安监办或消防办)工作例会,组织召集大、中、小网格负责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组织各级网格负责人和骨干开展培训。督导社会单位每月第三周的星期三开展“全民消防行动日”活动。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指导社区、农村制定防火公约,适时组织开展消防检查、防火清整、入户宣传。消防特派员要深入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和农村搞好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四是落实重点区域、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安全重点地区劳动密集的服装、沙发产业地区、自由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等薄弱环节,要结合城镇改造,集中解决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五是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建立治消、保消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其他村庄、社区、单位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六是落实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八部门颁布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继续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创造“人人参与、人人关注”消防的良好氛围。
总之,充分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进一步提升区域防控火灾能力,也为消防部队进一步做好防、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支撑,消防工作必将加快步入社会化、现代化管理进程,并更好的为广大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6号)
2、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28号)
1.1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
与网格化管理过程中“网”与“格”之间的差异一样,通过网格化管理模式的应用,能够有效的将整个城市划分成大小不一的两类区域。这两类区域都有着不同的负责人,且负责人下面也有相应的信息管理人员来对消防方面的隐患信息进行专门的收集,并及时的反馈给片区相关管理人员。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当地的居民对于本地区的地形地貌非常了解,他们所提供的信息资料都是非常可靠的,因此相关的信息收集人员应该选用当地的居民。通过信息手机人员所提供的具有真实可靠性的信息资料,消防管理人员再对火灾隐患的发生场所进行科学的分析与判断,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排除处理,最终将火灾的隐患彻底的消除。
1.2有效提高动态消防的监督能力
通过对整个社区的网格化划分,能够有效的在网格内的各个不同区域场所内建立起小型消防分队,这种消防队伍是具有一定独立自主性的,其能够对自身所管辖的区域场所进行及时、全面的排查,从而在第一时间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同时,由于本地消防人员对于管辖区域的地界较为了解,哪里是重点防护区域等基本都了如指掌,能够对小区内的消防人力进行合理的分配,确保动态的防火监管到位。
1.3有利于增强消防信息警务管理水平
在网格化的管理模式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始终都依托于公安机关警务管理平台,对于相应的消防信息能够及时的进行科学有效的分析与判别。在对数据进行检测的基础之上来对相关的信息做出及时、准确的判别,这样的方法不仅能够有效的实现由动态向静态的转变,也能够对所在辖区的火灾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与掌控,从而将相关本区域的消防安全预警信息及时的公布于外界。而针对于那些具有火灾倾向的现象,也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的进行处理,防火能力得到了实质性的提升。
1.4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社会化发展进程
在网格化的管理模式下,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都能够及时的发现所辖区域内违规违章的行为以及火灾隐患。而通过“责任到人、责任到区”的网格化管理体制,消防安全检查的力度以及消防知识普及的范围都将进一步的提升。同时,整改的责任也将明确落实到各个单位之中,隐患整改的力度也将不断强化。另外,针对于各个单位的消防安全巡防次数,也会得到相应的增加,这有利于我们对各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与进程进行了解与掌握,然而协助这些单位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更加详细的整改计划,从而尽快完成整改任务,让社会消防防火墙得以牢固筑立。
2结语
一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认识不足。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的主要责任人,是指法人单位的法宝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的主要负责人,目前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的态度表现为几种情形:一是少数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没有消防安全意识,只顾生产、不顾消防安全,在企业内见不到消防安全管理的痕迹。二是大多数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说起来重视消防安全,但认识模糊、知识缺乏,没有清晰的安全理念,因此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三是一部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有所了解,但存在冒险和饶幸心理,对具体消防安全工作持应付态度、过关思想,在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事务中,凡事都找关系,依法办事观念不强。四是部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自认为比较重视,有自己的安全观念,但在处理消防安全问题时有凭经验、凭想象的情况,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意识不强。
二是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任务分工不明确。由于消防安全责任人自身对消防安全的认识不足、不重视,造成单位整体对消防安全责任制构架不理解、不掌握,缺乏按规章制度管理的消防安全理念。由于单位内部各级各类人员消防安全的职责任务不明确,形不成全员关心消防的局面,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任务依赖于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的临时安排,对于消防安全的要求凭领导口头说说,不能形成规范化的制度。因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不能落实人力的保障、制度的保障和财力的保障。
三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能配备到位。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好坏,领导重视是前提,拥有尽职、熟练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基础。当前,多数单位普遍缺乏熟悉消防安全管理的管理人员是造成这些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另一原因。因此,造成了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组织性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建筑防火、电气防火、火种火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器材、生产经营和仓储现场物品存放等方面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不落实工作,反映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档案、台帐不健全等问题。
四是普遍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近年来,地方政府为鼓励地方经济发展,给予企业单位诸多优惠政策,存在“先上车\后买票”的现象,致使很多企业在实施新、改、扩建建筑工程和建筑内装修改造工程不能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因而造成建筑火灾隐患比较突出的严重后果。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主要有:平面布局不合理,无必要的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建筑耐火等级低,有很多纺织、服装厂房采用木质屋顶、彩条布、塑扣板吊顶的简易厂房,许多化工、纺织、电子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钢结构厂房的建筑构件不涂刷防火涂料保护,屋面和墙体采用泡沫夹芯彩钢瓦等内部易燃材料,一旦发生火灾会迅速蔓延和垮塌,消防给水缺乏和不足,有不少棉纺织等丙类厂房无室内外消防用水,大量厂房由于公共给水能力不配套,厂区内无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室内、外消火栓共用自来水系统,水压不足、水量不够,灭火器材配备不足,甚至没有任何消防器材、设施,安全疏散门普遍采用侧拉门、卷帘门而不是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符合安全疏散要求。这些隐患的存在难以根除,工程项目难以合法化,成为企业后续发展的瓶颈。
五是单位人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一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的工作人员工作相对比较固定,对消防安全没有清醒的认识,认为本单位的消防工作与已无关,存在有问题找领导的思想,甚至认为即使出现问题也是领导的事,与自身的评先晋级没有关系;二是个体和私营企业上的用工多数为临时用工,流动性大,企业招聘过程中只注意应招人员的劳动技能,不注意消防安全等安全知识技能,同时由于企业自我管理能力差,不能组织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普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三懂、四会”常识缺乏,自防自救能力薄弱。
二、应采取的对策
一是要建立健全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由于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于决策者、指挥者的重要地位,其是否重视消防安全,要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为了使消防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必须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以保障单位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决策和统筹安排,并与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同步发展,同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来抓,同时要建立和健全各级消防安全组织领导,明确消防责任人、管理人,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抓落实。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内容,单位也可以采取行政、技术、经济等不同手段,来调动员工在防火方面的积极性,以便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单位的消防安全目标顺利实现;另外在各项制度执行上面要做到有检查、有登记、有记录。
三是单位的各级安全责任人要明确本身的消防管理职责。总结调查以往单位的火灾教训,大部份都是由于领导,管理者和职工群众思想麻痹,行为放纵,不懂得消防规章或者有章不循,意识淡薄,管理松散而造成。所以,单位的消防安全保障,关键也还是在‘人’。我们要在这上面做文章,要让他们忠实履行消防管理职责,落实好各项消防管理职责措施,这方面我们消防监督部门要大力督促,可以通过法律,行政,奖惩等多种措施来督促他们来履行自身肩负的职责。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9020302
“十一五”以来,全社会各个领域纷纷响应国家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号召,努力结合本领域的工作现状、条件、需求等开展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大对火灾等危险事故的抵御强度,全社会的火灾抵御能力有所上升,但是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发展中的火灾危险因素增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火灾风险,因而消防工作面临严峻形势,还必须不断加大对消防工作的指导。《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以下简称《意见》)在社会单位火灾防控上为我们指出了一条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即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人群密集区域、易燃易爆单位、地下公共场所等实施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提高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相关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将其作为该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标准之一。
在当前环境下,对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等级评估机制进行了分析和思考。
1 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等级评估机制的必要性
1.1 消防监督检查系统性的要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高危单位以及功能性、技术性较复杂的建筑或场所不断增多,而消防监管涉及到的内容多,如: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水系统、建筑防火、消防人员综合素质等,作为消防安全监管人员,其必须不断紧跟社会发展实际,不断提高自我综合素质,在监管过程中提高业务能力,从而在监管过程中一次性找出所存在的全部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尽快整改。若设立一个中介机构来负责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工作,一次性发现所有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这样就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整改,很好的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1.2 消防技术规范缺位的有效补充
在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中,我国现行的消防技术规划还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对于大型建筑的消防设计技术规范上,如:大型体育馆、超高层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中,消防技术规范存在诸多漏洞,也有很多方面尚未涉及到,这使得消防设计缺乏专业的技术规范参考,只能依托相关专业单位进行性能优化、评估等。引进中介消防安全等级评估机制,通过中介机构对单位出具评估报告,可以从技术上补充消防设计规范的不足,有效预防和解决先天性火灾隐患。
1.3 修订技术规范对消防管理的影响
消防技术规范是进行消防设计的重要技术依据,是在社会发展、工程设计、火灾事故等的不断总结中逐渐形成的,根据当下的消防管理实际情况进行消防技术规范的修订,使其作为消防设计的重要依据。同时,消防技术规范的不断修订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消防监管的难度和工作压力,消防部门开展消防监管工作以技术规范为依据,但是技术规范一旦修订后,此时沿用新规范进行消防设计的单位不多,很多单位的消防设计都是依据旧技术规范进行设计的,如果统一要求其整改,非常不现实。因此,运用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制度,对相关工程的消防设计进行科学评估十分必要,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技术规范的延续性。
1.4 对社会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
目前,我国已经开始逐步建立起社会单位信用评价体系。消防安全事关社会单位的诚信度和整体发展。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在管理过程中,由于消防安全管理的不到位,会因此被消防监督部门依法查处,造成单位自身社会诚信度降低,在银行贷款、行政监督等方面产生不利后果,影响社会效益。将单位的消防管理状况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依法实施等级评估,可增强其自身发展的责任主体意识,有效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综上,不管是从技术角度还是从依法监管角度来说,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是解决社会单位消防难题的有效方法。那么,如何通过评估来找出消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分类分级,从而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和方案,促进隐患整改工作的进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要课题。
2 建立消防安全等级评估机制的方法分析
(1)根据《意见》的要求,只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人群密集区域、易燃易爆单位、地下公共场所等建立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在笔者看来,评估对象应当分层次,除高危单位外,还应当包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因为从消防监督管理的角度,监管部门管理的单位除了高危单位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还包含了一般单位(主要是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
(2)对某区域的消防安全进行等级评估时,其至少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关于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置的配备,仔细评估区域内的消防供水管网覆盖范围、消防站数量、消防通信、消防通道等的技术含量,这是确定火灾危险等级的重要指标之一。②关于区域内生产、储存、经营等的消防安全等级以及安全布局,如:居民住宅中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搬运存储,将会对该区域的消防安全造成直接的影响。③区域内人员的消防素质高低,接受消防培训人员所占比例、人员的文化层次、年龄比例等也会影响到消防安全。④其余因素,如:区域内的气候变化,气候变化与火灾危险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规律性。
(3)在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评估时,应严格参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对单位的消防管理软硬件等进行安全评估,如:消防组织建设、消防管理职责分配、消防检查制度、消防宣教、火灾隐患整改等,结合该单位的具体消防管理工作以及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来开展消防安全等级评估。
(4)对单个建筑的消防安全评估需要综合考虑该区域的消防安全等级,考虑建筑内部的布局、用途、可燃物分布、人员结构等,通过各种方法对消防安全等级进行评估。一般来说,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消防安全等级的评估:①通过对建筑结构特点、可燃物分布以及可能出现的火灾场景辨别火灾危险源,确定该建筑物的主要火灾危险源,并模拟最大的火灾事故,从而确保任何情况下发生的火灾事故都不会超过预估的结果。②根据建筑内的烟气蔓延特点和模拟火灾发展状况来进行火灾危险程度的评估。③根据建筑中人员的文化层次、年龄层次、消防能力等进行火灾发生时人员疏通情况的评估。④根据建筑内的消防设施进行评估。
3 消防安全等级评估标准
从笔者调研的情况看,目前,湖南、河北等省都已经建立了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等级评估标准。合理判断、评价单位消防安全状况,量化评估单位消防安全等级,可以使政府、公众及单位自身可以准确掌握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评估标准的建立应以保护公民人身和公私财产的安全为目标,制定科学评估单位消防安全等级的方法,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及其它火灾类保险的保险费率浮动系数。同时保险机构可以根据单位的消防安全等级,科学厘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及其它火灾类保险的费率水平。
(1)消防安全等级评估的主体。单位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应由公安消防机构或具备防灾、防损、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资质的保险中介机构实施。高危单位应由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合法的中介机构实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应由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消防安全等级评估项目。单位消防安全等级综合评估按以下项目评定:①总平面布置与消防通道状况;②疏散逃生设施状况;③消防设施配备运行状况;④消防安全管理状况。
(3)单位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可分为以下五类:A类: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开业)前的消防安全评;B类: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或展览会、物资商品交易会前的消防安全评估;C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的消防安全评估;D类:改为其他用途的建筑在投入生产、经营、使用前的消防安全评估;E类: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使用(营业)中的消防安全现状进行的消防安全评估。
(4)特别规定应涵盖以下内容:同一单位具有不在同一处的多个场所的,应分别进行消防安全等级评估;集贸市场、超级市场作为一个场所进行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对单位进行E类消防安全等级评估,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等级的结果应通过挂牌、公告、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该结果还可以成为该单位是否享受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以及其余火灾类保险优惠费率的重要标准之一。保险单位可根据该单位的消防安全等级评估结果来确定保费系数。
(5)关于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等级评估中等级的划分。各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划分成Ⅰ、Ⅱ、Ⅲ、Ⅳ、Ⅴ级,各级分别对应1000分、900分、800分、700分、600分,并分别以绿、橙、黄、红、紫贴标签,同时对应相应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系数为0.65、0.75、0.85、0.95、1.00。
关键字:城市公共消防安全 面临的问题 对策
1.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的现状
近几年来,严峻的火灾现实,使人们对城市公共消防消防安全有了新的认识,社会公众更加关注,政府及其领导更加重视,加大了资金的投入,强化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城市公共消防安全有了较大进展,城市抗御火灾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滞后于城市经济发展的矛盾仍然存在。有些地方建设规划设计不科学,有关部门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忽视了城市消防规划,有的地方城市建筑拥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消防车通行受阻,有的建筑耐火等级低,毗邻相连,无消防水源,易出现火烧连营的惨剧;有些居民区及企业布局不符合消防规范,随意改建、扩建,甚至乱搭乱建,出现防火间距减小,消防通道阻塞,消防设施不到位,加大了消防隐患。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却未配套进行,已是目前比较突出的消防隐患;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消防设施,缺乏维护保养;部分企业消防隐患重重,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为了眼前利益,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承担自己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角色,不履行消防安全义务;有些企业甚至利用政府加快发展经济的心理,以抓经济做挡箭牌,轻视或弱化企业消防工作,对消防部门的检查不配合,对存在的问题拒不整改,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消防工作的健康发展。
3.改进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的措施和对策
3.1切实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八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因此,城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应认识到面临的形势,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消防安全的关系,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时,认真组织城市规划、土管、市政、供水、电信、交通、电力、燃气、消防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城市消防规划,并切实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步建设,逐步建立起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城市消防安全需要的城市消防体系。同时,应高度重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明确、细化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在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的责任,建立一套完备的机制和管理制度,使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真正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巩固城市消防规划建设成果,保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完全可靠,发挥应有的作用。
3.2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抵御火灾事故的能力。一是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合理规划选择消防站的位置,对不符合规划的消防站应迁移到合适地点,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增设消防站,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多渠道多筹集资金,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添置消防器材,更新消防装备,以适应现代灭火作战的需要,提高部队战斗力。二是做好城市消防给水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满足消防用水的需要。在进行城镇、居住区、企事业单位规划和建设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合理确定消防用水量、水压;新建、改建、护建的建筑,必须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规划,合理设置消火栓;加强消防供水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保证其性能良好。三是改造消防通信系统,建设现代化的消防通信体系适应灭火战斗的需要。强化城市远程监控系统的应用,督促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接入城市远程监控系统,保证故障和火警信号的实时监控;建立先进的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使火灾报警、火警受理、消防通信、火场指挥、消防信息综合管理和消防模拟训练等走上现代化的发展轨道;完善消防通信调度指挥中心职能,保证联合作战灭火机制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社会消防安全 评价指标体系 必要性与可行性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消防安全状况评价体系不完善,没有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真实反映消防安全现状的宏观分析评价指标。各地通常是采用传统的火灾四项统计数据来分析消防安全状况,评价消防工作成效,或者只是简单地进行单位、行业等个体的消防安全评估,没有建立全面、科学的社会总体消防安全评价体系。公安部消防局启动了“城市消防安全评价指标体系”课题的研究,并取得明显进展,这个领域已经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构建消防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已经成为科学评价消防工作现状,促进社会消防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以火灾分析替代社会消防安全状况整体评价的弊端
火灾统计,是消防工作的重要业务基础,及时准确地统计上报火灾数据,客观真实地反映火灾信息和部队灭火救援情况,对于研究火灾规律特点,制定相应对策,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以其作为对整个社会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宏观评价的指标,显得片面和单薄。
(一)火灾发生的偶然性影响数据的客观性
火灾发生有其必然性,但也存在偶然因素。前些年,辽宁、河南、浙江、广东等省发生的群死群伤火灾迫使当地政府痛下决心,加大消防工作力度,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消防工作不可谓不强,但仍发生了沈阳汽配城、广东东莞、浙江温州/12﹒12等火灾。2008年1月2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德汇广场发生火灾,经济损失过亿元。如果单纯使用这样一起火灾数据,对全区乃至全国的火灾形势与社会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明显失于偏颇。
(二)火灾数据无法全面反映社会整体的消防安全状况
消防工作涵盖人类社会基本活动的方方面面,社会整体消防安全状况评价指标也应该是一个综合性、全面性的评价体系,而我国的现状是在评价消防工作成效时,局限于“以火灾的四项指标论功过”,消防部门一直被四项指标的升降所困扰,一些地方政府在考核消防部门工作时,惟以四项指标的升降论成败。这种消防安全评价上的局限性,严重束缚了我国消防事业的发展,与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相适应。
二、构建社会消防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的必要性、基本原则和现实功能
(一)建立体系的必要性
在现有社会消防安全条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社会消防安全综合评价体系,正确地选取社会消防发展中具有代表性、较为合理、信息量大的重要指标,用客观、准确、全面、科学的方法来评价社会消防发展的各个侧面及社会整体发展水平,对社会消防发展具有反映、分析、评价、监测、预测等重要功能。建立社会消防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现的功能,可以全面地运用到各级领导的消防决策和管理实践中,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建立体系的基本原则
要使评价体系科学准确,发挥体系的研判、指导、分析、决策功能,就要在评价指标的确立中把握五个原则。一是客观性,指标的确立必须反映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对消防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标准,必须体现当前国家基本国策和消防法律法规对消防工作的要求。二是适用性,指标要宏观,突出重点和主要矛盾,反映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的主要内容,既要力求全面,又要简洁易行,避免以偏概全和过细、过滥、过繁。三是代表性,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城乡差异等因素,尽量选择具有普遍性、基础性的指标,满足全国不同地域、不同经济发展条件下消防状况的总体性、全面性、基础性要求。四是可靠性,要以大量的基础数据为依托,采用科学合理的数据采集方式,以提高数据的可靠性和权威性。五是指导性,评价体系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科学评价消防安全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以指导消防工作实践,推动消防事业长远发展。
三、社会消防安全评价指标的基本构成
正确地选取社会消防发展状况中能够有效体现社会消防工作发展水平和整体状况的指标,是构建社会消防安全评价体系的基础。公安部消防局“城市消防安全评价指标体系”课题中已经有了非常详细的指标内容,这里,笔者从社会消防安全评价(有别于城市消防安全评价)体系方面谈一些看法,主要是突出与当前火灾评价指标的延续性,既力求全面,又要简洁易行。具体指标如下:
(一)社会消防安全整体素质
人为因素一直是火灾原因中的主要成分,人的消防安全素质和意识也是衡量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整体安全素质水平的首要因素。具体包括: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率;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培训率;消防安全教育的普及率。
(二)单位消防安全监管水平
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最终要体现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上。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合格率;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等合格率;单位参加火灾保险率;重大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可靠性论证、评估和提供消防技术服务情况。
(三)消防管理体系
主要指政府和建设、财政、规划、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能的情况。
四、体系建立和运行的保障
(一)大力发展中介组织成为实施消防安全评价的主体
对社会整体消防安全进行评价,需要大量基础性、专业性的数据,且数据的调查与统计无法由单一机构独立完成。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应鼓励合法的消防安全社会中介机构成为实施安全评价的主体,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由社会中介机构具体实施,既为政府减轻工作量,又保证了评估结果的科学、有效和公平。
(二)以法律形式确保消防安全评估体系的建立
可以采取立法、出台地方性规章等形式,确定消防安全评估的组织实施机构、具体评估方法、评估指标以及评估结果的使用等内容,确保消防安全评估工作体系建立并发挥作用。
一、固定资产、家属区方面
1、区社向下属企业下发了文件,要求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同时也向企业和区社各科室翻印了消防知识资料。
2、烟花爆竹公司出了一期消防知识墙报,宣传有关《防火10法》、《火灾现场防烟措施》、《火场避难方法》、《灭火10法》、《火灾逃生10策》、《电气防火》、《家庭防火》、《消防安全党识二十条》等。
3、借春节慰问走访困难户,向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同时也向他们宣传消防知识,提醒他们天气寒冷,注意用电、用火,使用电热毯注意关闭电源等。
4、检查了门点13户,仓库10座,酒楼、超市4家,宿舍楼5栋。
二、烟花爆竹方面
1、领导重视,提前部署,亲自督查
为进一步加强落实“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因烟花爆竹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区社于2012年11月份召开会议布置此项工作,由烟花爆竹管理所负责就全区178个烟花零售网点和烟花爆竹公司仓库进行逐个检查。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节前区社与市、区安监局一起,在人员密集的南门口西园广场,给市民宣传讲解如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如何选购正规的烟花爆竹,并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并在各乡镇城区集贸市场张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通告,让市民增强安全意识。
3、加强仓库和重点区域的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
区社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对公司仓库及零售网点进行安全检查和督查,要求公司仓库值班人员全天候二十四小时有专人值班并使用远红外监控仓库及周边环境,库区内严禁烟火,无杂草,定期检查消防水池、灭火器、消防喷淋等消防设施。严格控制零售网点的储存量,并指导和督促各网点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规范烟花爆竹摆放,严禁将烟花爆竹设置在店外进行销售,确保安全无事故。
4、深入烟花爆竹领域,形成“打非治违”合力
区社积极发挥安委会的综合协调作用,注重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加强联络、密切与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了各零售网点是否办证经营、是否按规定储存,对无证非法经营储存行为进行了查处。其中,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点3个,没收非法销售烟花爆竹50余件。2月7日,接群众举报与安监、公安、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一起。
――骨科医院事件教训深刻非常值得深思
所谓医者怀父母之心,悬壶济世,本为世所称赞,然而医疗安全事故的出现,却让医患对立,引发医疗纠纷,让医院声誉毁于一旦。xx年12月24日xx骨科医院发生的医疗事故,再一次敲响了医疗事故猛于虎的警钟,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一事件值得我们借鉴和深思。
骨科医院发生的事件虽然未发生在我院,但教训极为深刻。xx年12月27日早晨我科组织全体医护人员学习讨论了此事件。马红梅主任首先宣读了事件经过及张院长的指示。大家踊跃发言,深刻分析我们自己,针对我科可能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大家表示应从我们身边每件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爱岗敬业,牢固树立医疗安全意识,确保病人的安全,坚决杜绝一切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
经过充分讨论,全体医护人员一致认为: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应采取综合治理,即:要以加强医疗管理为中心,以提(kt250.com)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为重点,以转变传统观念为内容,以阻塞各种漏洞为方法的综合性预防措施。
第一,规范医疗活动管理,建章立制,有章可循。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要坚决杜绝非法行医,要求人人持证上岗。经常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不以规矩 不成方圆,加强医疗管理,有章可循是防止医疗事故发生的中心环节。科室一定要加强医疗技术管理,要加强医疗护理质量指标。一定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使科室的医疗工作有条不紊的惯性运行。
第二,我们应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操作。首先,坚持首诊医生负责制。下级医生在诊断不明的情况下一定要请示上级医生。同时进行医患双方的及时沟通交流,签知情同意书,授权委托书等等。协助完成一些必要的检验及辅助检查。诊断依据要确凿,其次,护士应严密观察,病人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交作好记录。严格等级护理制度,勤巡病房,发现病人病情发生变化及时通知医生并协助处理,在治疗操作中严格三查八对,严格无菌技术。妇产科是一个高风险的科室,医疗安全是重中之重。
第三、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是预防医疗事故的重点措施。医务人员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两个方面。提高政治素质,就要在加强“四有”教育的同时,大力开展社会主义医德教育。提高业务素质。搞好在职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培训提高。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4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政发〔〕74号)精神,不断创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水平,建立健全“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全力推进我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是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为每个重点单位设置一个专用账户,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要求重点单位负责将本单位基本情况、每幢建筑消防安全基本信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及时记录日常动态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等情况,并积极利用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自动统计分析功能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有关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全面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实行动态监督,严格审点单位报告备案文件,及时录入消防监督情况,定期统计分析本地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消防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主要内容
(一)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要组织建立并完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记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更新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通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了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关工作部署和对本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情况,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有关消防工作,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二)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制度。重点单位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自确定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确保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落实各项消防责任,全面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实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制度。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不具备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重点单位要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重点单位要将维护保养合同、每月维保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实时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并每月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的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资质,依照签订的维护保养合同认真履行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并自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四)实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由本单位进行存档备查,其余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评估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评估情况应自评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三、落实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职责
(一)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指导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审核录入的信息,督促重点单位更新信息和定期报告备案有关消防工作。同时,在实施消防监督管理中要及时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处罚、火灾事故调查等情况录入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
(二)实行消防安全分类预警监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根据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以及监督管理等情况,对重点单位实行“红、黄、绿”三色预警动态监管(红色表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差”,黄色表示“一般”,绿色表示“好”),针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三色预警情况确定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和频次。对连续两次出现红色预警的重点单位,要采取挂牌督办、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等措施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按季度、按月利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指导服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通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为重点单位提供消防业务咨询、消防教育培训等便民服务,定期向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提示、火灾案例警示、消防政策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形式发送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等提醒信息。要定期组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培养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推动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是深化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消防工作基础建设、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内容,是巩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落实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创新消防监督管理模式的有力举措。各县区要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广泛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扎实推进这项工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积极成立工作推进小组,主要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