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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围及对象
(一)实施范围:邮亭镇11户(其中集中试点5户),珠溪镇14户(其中集中试点8户),龙石镇11户(其中集中试点5户),棠香街道办事处、龙岗街道办事处、龙水镇、万古镇、中敖镇、三驱镇、雍溪镇、智凤镇、玉龙镇、拾万镇、回龙镇、高坪乡各6户,古龙乡2户,其余乡镇各5户。
(二)实施对象: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和极度危房户(房屋结构严重变形,濒临倒塌,对残疾人及家人的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必须重建的残疾人户)。
二、工作要求
(一)资金使用范围、资助标准及拨付方式
1、使用范围:此次项目经费必须专项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做到专款专用,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挤占和挪用。否则,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2、资助标准:每户9000元,其中市、县残联安排6500元(县残联资助部分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支付),县民政局资助1500元,各街镇乡配套解决1000元。
3、拨付方式:县级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根据县残联提供的施工进度拨付。
(二)配合做好统筹城乡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邮亭镇、珠溪镇、龙石镇的三个统筹城乡社区建设试点社区要作好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建设经费由县残联根据建设情况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补助。
(三)签订危房改造责任书
为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切实保证新建房屋质量,规范工作程序,县政府、县残疾人联合会、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委会及项目资助对象之间签订责任书。
(四)明确职责
1、相关部门职责:县残联负责审定项目实施对象,初审合格者将在**报上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正式对象,并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程监督项目实施和管理;县民政局负责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县卫生局负责项目对象户的卫生改水工作;县农业局负责生态家园工程工作;县财政、税务、国土房管、建委等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对项目所涉及的税费一律免征免收,建委免费设计建房图纸和工程质量监督,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2、街镇乡职责:一是制定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规划,合理筛选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坚持民主评议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优亲厚友;二是广泛动员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帮助、支持对象户修建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的砖木或砖混结构房屋;三是确定对象户后,由对象户写出建房申请,由全程办公室负责办理所有建房手续,以及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建材价格限定、建房税费减免等;四是负责落实危房改造资金到位、建筑材料购置、施工人员确定等,按照建筑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五是新房选址尽量在新农村建设规划内,享受新农村建设配套政策;六是组织协调村委会制定帮建的具体措施,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工,并负责房屋审批资料、设计图纸、施工合同、房屋施工验收合格证明等档案的整理和归档等工作。若不按规定时间完工,县残联可将建房指标调整给其它符合条件的需求户。
(五)检查验收
各街镇乡必须在**年7月30日前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并向县残联报送书面工作总结。县残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县残联与对象户办理房屋交接入住手续,并在新建房屋的显著位置悬挂“**县委县政府民心工程”标识;各街镇乡要将危房改造后对象户的入住情况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并统一填写《**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登记表》。验收不合格的,限期重建。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要求,精准认定对象,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完成脱贫攻坚中住房安全保障重要任务,为圆满完成全省“五年决战同步小康”战略部署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主要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对象危房改造任务。鼓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提前实施任务,并强化措施、科学组织,确保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安居问题。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村委主导、农民主体。各村主导工作实施,要加强领导组织,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广大农民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主体,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使其主动、积极建设美好家园。
二是坚持对象精准、重点突出。补助对象必须精准识别,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坚决甄别剔除,切实帮助真正困难群众解决住房安全保障问题。重点支持有脱贫任务的困难农户改造危房,对特困户在总量明确前提下,统一规划、分批实施、兜底解决。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经济节约。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广低成本建造和加固改造技术,提倡就地取材,提升改造住房的经济性。在建设标准上做好管控指导,引导农户量力而行,摒弃攀比、浪费陋习。
四是坚持资源整合、提升成效。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实现安全居住基本目标。在此基础上,优化完善房屋结构和功能设计,统筹整合基础设施投入和项目配套,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整体效益。
二、主要政策
(一)政策范围
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为农村地区。风景名胜区要按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及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补助对象标准
补助对象必须是户口为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住房困难的居民。具体是:
1、根据经济贫困程度分为四类。指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分别由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认定,并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相关内容。2、根据住房情况分为危房户和无房户。危房户是指农村住房经技术鉴定为C、D级危房、且无其他自有房屋的农户(D级为整栋危房,C级为局部危房)。房屋危险程度由县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入户认定,并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相关内容。无房户指无自有房屋可居住的农户。无房情况由农户自报、“三榜公示”、房管部门核查等多项措施相结合认定。
(三)改造要求
1、改造方式。拟改造的农村危房经鉴定为D级危房农户和无房户的应安排新建;鉴定为C级危房的必须维修加固(拆除新建的不得安排补助)。新建房屋坚持就地就近建设,并以分散分户改造和以农户自建为主,也可选择在集镇建房。农村危房改造建房户较多的地方可规划集中建房。自行实施改造确有困难的,可通过政府和村集体实施代建或“交钥匙工程”,或者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安全的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等特别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支持购买城镇商品房,不得用于敬老院建设,不得以任何名义进城进园区集中安置。享受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移民搬迁政策的,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改造标准。C级危房改造,必须在对危房主要危险构件全部甄别鉴定完成的前提下,逐项实施维修加固,切实解决其质量安全问题,确保加固改造后房屋达到15年以上安全期限。D级危房拆除重建,要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不得超过相关规定。建筑层数控制在一层,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10平米;原址重建宅基地面积不足60平米的可建两层,但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10平米。超出此范围的不得享受补助政策,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兜底保障解决特困农户安居问题。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帮扶力度。对于完全无经济能力和劳动能力、不能自建房屋的特困户,政府必须切实担负责任、实施兜底保障。一是健全完善兜底保障机制。各地可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采取如“交钥匙”工程、盘活利用集体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切实可行的多种措施,实施住房兜底保障,帮助特别困难农户解决安居问题。保障房屋农户无偿享有“使用权”,村集体要加强管理。二是严格兜底保障标准。兜底保障措施应解决农户的基本安居需求。对政府或集体实施“交钥匙”工程要明确建筑面积要求:1至2人户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0平米,3人以上户不得超过60平米。同时,要有住宿和生活功能齐全的独立空间,水电安装到位,达到基本装修标准。盘活利用集体闲置公房和的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要做好修缮加固和功能改造,确保质量安全和使用需求。
(四)资金拨付
1、补助标准。根据不同对象类型、不同改造方式等不同情况,参照我省2020年度四类重点对象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对于新建房屋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助不低于2.2万元;对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确无经济能力和劳动能力的,要列为重点帮扶对象,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必要时采用“交钥匙工程”等兜底保障方式,切实解决其最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对于维修加固房屋的,每户补助不低于5000元。另2020年省出台危房改造标准后以省定为准。
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其他风貌管控重点区域的维修户,补助标准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酌情提高。按照上述标准安排资金后仍有结余的,应将其追加安排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别困难农户,不得结转用于其他项目或下一年度任务。
2、资金拨付。各地要根据各自实际规范补助资金拨付。新建房屋的,补助资金要明确分阶段拨付比例(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资金拨付次数不得超过两次),经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到户。在拨付程序上,应由建设部门定期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进度款数额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由村委会和补助对象签订协议实施“交钥匙”工程或代建(加固维修)的,补助资金可由县财政拨付至协议指定的第三方账户。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
(一)明确任务、分解计划。市里下达2020年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和实施方案后,各地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并将任务逐级分解到村、组。
(二)精准识别、确认对象。有农村危房改造意愿的农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村评议、乡复核、县级审定的“三级认定”和县乡村“三榜公示”程序,对其贫困类型和居住房屋危险等级等情况进行核查,筛选出初步名单,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其中,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对四类困难群众补助对象的相应身份类型进行认定,住建部门要对申请改造对象的住房安全情况进行鉴定,并在《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中分别予以确认。各地要规范简化危房鉴定和对象认定程序,经核查初步符合相关要求的,由县级政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信息联审,确保对象精准。名单确定后,需与建房对象签订协议,明确自觉履行遵守规划审批要求和拆除危房、腾退宅基地等责任义务。
(三)科学施工、狠抓进度。对象确认后,要督促农户抓紧确认施工方案、进入开工阶段。期间,县级建设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将进行施工的组织调度和质量安全巡查指导,4月7日前全面动工,5月31日前必须全面完工,确保6月30日前全面入住。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各村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在6月30日前组织验收,按照工程检查情况填写《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验收合格并完成资金拨付的房屋,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有“政府援建”字样和“民心图案”的长方体标识牌。标识牌尺寸为28cmx20cm,材料为铜质或钛金,字体及图案为红色,在标识牌右下方标注“二○一九年”,挂牌所需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春节后,省直部门将组织对各县(市、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省级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并根据检查情况形成省级绩效评价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象认定管理。各地要在此前建立四类困难对象台账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政策标准、认定程序,对补助对象进行核定把关。农户有鉴定房屋要求的,住建部门要主动上门鉴定。对老幼体弱、知识水平低下的特别困难农户,乡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优先安排,确保符合条件的不漏一户。在县级认定环节,县级政府要牵头协调公安、房管、车管、工商等相关部门进行信息补充联审,并由县级审计部门进行事前审计、确定最终补助对象名单。将享受过其他住房政策、另有自有住房的取消补助资格,对四类对象中发现名下有非小型生产用车辆、拥有规模以上工商企业产权或注册其法人的农户商请相关部门核定其对象身份类型,精准确认补助对象。年度脱贫的危房改造户,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需向扶贫部门提交《退出贫困对象住房情况审核认定表》。
(二)加强资金运行管理。各地要按照《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克扣、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加大对补助资金运行的监督检查,对于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纪问责,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三)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质量安全是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相关技术规范。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编撰图集、技术推广、工匠培训等方式引导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水平,重点加大对加固改造技术的技术推广和监管指导,切实提高农房加固改造后质量水平、确保达到15年安全年限。另外,各地要加强农村建房管理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农村建筑工匠执业资质和质量安全责任终身负责制,维修房屋要鉴定报告中主要危险部位、构件等内容在房屋显要位置挂牌公示,以备检查工程维修加固情况。通过加强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实现全面覆盖、精准到位、便捷高效的质量安全检查,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新建房屋检查情况要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质量检查表》,维修加固房屋检查情况要填写《农村危房加固改造质量安全检查表》,并归入农户档案。抗震设防烈度较高地区,市、县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落实抗震设防要求。
(四)加强建筑风貌管理。加强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将农村危房改造等与乡村振兴战略、传统村落保护、客家民居建设、村庄治理等相结合,并从规划层面合理配置道路、供水、沼气、环卫等基础设施,另外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水利、交通、农业等项目进行统筹整合,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在农房单体建设上,要做好户型和外观设计引导,体现特色家园、致富田园、生态庭园、文化乐园、和谐乡村的良好风貌。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审批管理上,要出台包含规划选址、建筑朝向、外观结构、层数面积等审批内容,体现风貌管控要求。县、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要根据相关情况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登记手续,建立审批发证台账,规划审批内容要在现场挂牌公示并做好后续规划实施监管。此外,要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新房建成后原有旧房要限时拆除。
(五)加强工作信息公开。各级要主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内容、操作程序、对象审批、实施结果等信息。要编撰政策宣传册,组织人员进村入户主动宣传。要建立公开省、市、县、乡四级农村危房改造专线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咨询、申诉,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通过多措并举,积极营造阳光透明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加强农户档案管理。要按照国家部委和省里的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农户危房改造申请书、省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附件1)、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附件2)、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附件3)、《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质量检查表》(附件4)、《农村危房加固改造质量安全检查表》(附件5)、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附件6),农户(夫妻)身份证、户口簿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残疾人等四类对象身份证件复印件,农村危房改造协议(含信息公开、拆旧还基等条款),危房改造前、中、后照片,《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和其他要求所需资料等。档案资料要逐级管理、专人负责、规范齐整。在此基础上,做好农户档案信息化录入,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完整、准确录入至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民政部门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要求,做好灾后倒房重建资料收集管理和信息录入,之后再移交建设部门存档备查。各地要加强对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检查,提高录入数据质量。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办公室要配备工作人员与办公设备,落实工作经费。要强化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的责任,镇实行蹲挂点班子成员和干部责任制,责任分工见附件1,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要通过组织邻里相帮、结对帮扶、投工投劳等措施帮助困难农户改造危房。对文化程度低、残疾、老幼体弱等困难农户,由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站和驻村工作队员配合村“两委”人员主动上门做好有关申请事项及后续相关审批、建房、验收和报账等事项。
(二)落实管理措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凡涉及到的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不能减免的外,要尽量予以减免。要组织好建筑材料的生产、供应和调度,防止发生建材乱涨价现象,并为农民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严把建材质量关。
一、实施生态环保工程
1、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责任单位:卫生局
完成情况:已于年月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
2、申报建设国家级生态县。责任单位:环保局
完成情况:获得国家、市认可,已编制建设生态县规划讨论稿,并报县政府已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讨论修改。
3、完成濑溪河县城段整治工程;完成濑溪河龙水段整治工程年度任务;做好濑溪河县域段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工程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建委、濑治公司、环保局
完成情况:
⑴县城段整治工程:已完成县城段灯饰、建筑和绿化图纸设计。已通知大足宾馆组织实施濑溪河责任段的整治工程,但目前仍未动工。由于污水处理厂排污干管施工进度慢,影响了整个整治工程。
⑵龙水段整治工程:世行已完成对污水处理厂土建包及设备包标书的初步审查;完成污水处理厂用地和部分河堤工程用地征地拆迁工作。污水处理厂进厂道路工程完成1267米道路基层铺筑,开挖土石方80000M3,回填52000M3,修筑围堰164M;沿进厂道路的截污干管安装1070M;已完成挡墙砌筑3362M3;新安装涵管80M。河堤治理工程已开挖土石方40000M3,砌筑片石挡墙8200M3。本年共完成工程投资252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3144万元,超年度投资任务1520万元。因世行审查程序复杂,审批时间长,污水处理厂土建包、设备标审查尚未完成,年内开工困难。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没有落实,市开发投资公司实施项目的配套资金紧张,施工方案迟迟不能确定,影响了施工进度。
⑶濑溪河县域段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工程前期工作,已签订了总包合同,编制完成了可研报告初稿,其余报告正在编制之中。
4、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责任单位:计经委
完成情况:投资3706万元(其中国债2360万元),完成了厂区土建工程;完成沉淀池预制构件,完成了氧化沟、污泥泵池、加氯加药间、接触池和变电室等建(构)筑物的主体结构;完成管道安装10400m。完成工程量占当年计划的102.9%。
5、完成大足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土房局
完成情况:大足县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正进行农民拆迁还房工程场地平整;国债资金已基本到位;A标段正施工(整个标段工程施工工期为6个月),场区内的土石方和调蓄池的施工,锚固平台已基本形成,总计完成土石方约7.5万立方米。B标段进场道路正在施工(整个标段工程施工工期为4个月),管理区场地平整及挡土墙的施工,总计完成土石方约5.6万立方米、毛石挡土墙约150立方米。
6、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责任单位:农业局
完成情况:在龙水镇、国梁镇的5个村按照“一池三改”要求,广泛动员群众,精心组织,逐户规划落实,现两个乡镇完成1840户,已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建设任务,现正抓紧逐户建卡立档,做好扫尾工作。
二、城镇干道工程
7、完成绕城大道棠香段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土房局
完成情况:
⑴棠香长航段全长4公里,由长江航道局全额垫资修建。自年月,施工单位进场以来,工程进展顺利,道路路基已基本形成,还差200米就可全线贯通。已完成大部分路基填筑,二仙桥已开始施工,正在修筑围堰,长江航道局段现已总投入3000万工程款。
⑵棠香嘉杰段(K8+620—K10+500);南山隧道现已分别和嘉杰集团、重庆市政公用公司签订初协议。现正在和各单位谈具体施工建设合同,预计在年1月就能签订合同。各施工单位已对施工进行了地形复测,并正在积极准备开工。
8、完成工农街道路改造和中山西街二期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建委
完成情况:工农街道路改造工程已完成。中山西街二期改造工程,由于多种原因未启动。
三、交通建设项目
9、完成龙水一花桥段公路12.8公里改建工程。实施58.5公里乡镇油路和131公里乡村锶渣路建设。完成邮亭车站改扩建。实现27个行政村通客车。责任单位:交通局
完成情况:总投资6200万元,完成龙水━━花桥段公路12.8公里的改建工程;总投资4500万元,完成80公里乡镇油路建设和50公里乡村锶渣路建设;完成邮亭车站改扩建工程征地、场地平整工作;顺利实现12个行政村通客车目标。
四、就业和再就业工程
10、实施就业和再就业工程。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帮助和指导城乡就业4500名。责任单位:劳保局
完成情况:全年城镇失业率控制为3.67%,帮助和指导城乡再就业2543人。
11、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8000人,新增转移1.4万人。责任单位:农办、农业局、劳保局
完成情况:全县35所定点培训机构共举办培训班163期,培训农村劳动力9946人,转移就业9353人,就业率达94%,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6231人。
五、社会保障工程
12、完成县疾控中心和县医院传染病病区建设;完成18个乡镇卫生院改扩建。责任单位:卫生局
完成情况: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全部完工,县疾控中心综合楼全部完工,基本上可投入使用。7个乡镇卫生院主体工程已完工,其余11个乡镇卫生院已完成招标工作,正在组织实施。
13、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职工失业救济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责任单位:劳保局、民政局、社保局
完成情况:全年发放国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4307万元,失业职工失业救济金291.2万元,确保了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了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年12月底,全县有5359户、8497人享受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全年累计有63559户、99649人次享受低保待遇,共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806万元。全县低保工作已实现全员覆盖、应保尽保的目标。
14、启动科技教育城,开工建设大足二中和县职教中心迁建工程。完成10所学校拆危8700平方米,新建11850平方米。责任单位:教委
完成情况:
⑴科技教育城项目,全年完成投资2000万元,两校已完成了推坡平场、管网管线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部分项目已签订施工合同。目前,两校围墙基本完工,堡坎、道路正在施工,教学大楼及学生公寓的基础工程已开工建设。
⑵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投资1600万元(其中,国债265万元,市级危改资金150万元),已拆除危房17914平方米,已竣工17所学校危房(其中续建项目2个,新开工项目15个),新建竣工21920平方米,其它正在建设。
15、创建平安乡镇,建设平安大足,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开展司法援助工程。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
完成情况:
⑴至月,全县立刑事案件1590起,破案1268起,打击处理583人(其中逮捕350人、直诉171人、劳教62人),与去年同比立案下降0.87%,破案、打击分别上升2.4%、0.5%;1至12月共捉获网上逃犯169人(其中帮外地捉获67人),有效开展了有奖举报,年接举报线索330条,破获刑事案件250起,发放奖金18500元。
⑵全年共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19件(农民工23件、未成年人151件、老年人23件、妇女55件、残疾人9件、精神病人1件)。
六、公共服务设施工程
16、创建“双拥模范县”。责任单位:民政局
完成情况:
⑴投入资金120余万元,妥善解决725名重点优抚对象“三难”的问题。全面落实六级以上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政策,建立复员军人患大病健康档案,将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明显缓解。
⑵年共接收退役士兵508人,其中城镇安置对象147人。自谋职业安置107人,自谋职业率达到72%。推荐安置就业40人。通过培训实现就业70人,安置就业率达22%,做到了部队、地方、本人“三满意”。
⑶及时调整充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双拥办工作人员,落实双拥工作经费;在政府网站增设双拥网页,在《大足新闻》和大足电视台开设双拥专题栏目,在大邮路、大铜路、大安路、大荣路沿线及中心场镇设置固定性双拥标志碑、牌;全县有军民共建单位96个、军民共建对子35对、军民共建点35个。各级各部门为驻足部队解决营区建设、供水工程、公路建设等资金1200余万元,赠送空调44台,赠送慰问品价值60余万元,援建军营图书室2个。县新华书店被评为“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为创建重庆市双拥模范县大下了坚实基础。
17、完成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文体广电局
完成情况:已完成了主体工程,正在进行各层内部隔断施工和外装。共完成工程量的90%。
18、解决部分易旱地区人畜饮水困难和场镇自来水改造。责任单位:水务局
完成情况:新建了化龙自来水厂,扩建了古龙自来水厂;总投资165万元,新建了龙水十里村、铁山高龙村、三驱灯塔村、龙岗官峰村等8处人畜饮水工程,解决了近6000人的饮水问题。投资315万元,完成了县城西门水厂至宏声广场等7条供水管线8093米的改造。投资426万元,完成了南环西路、北环二路东段、龙中路等3条管线6720米的改造。
19、完成新欣游园二期扩建工程,实施西门游园广场建设。责任单位:建委
完成情况:新欣游园广场二期扩建工程已全部竣工。西门游园广场已完成广场场地平整任务的50%;河边道路基础工程已经完成,河道正在进行绿化。由于6户农房拒不拆迁,西门游园工程现已停工。
20、完成农村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年度任务。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完成情况:全年共完成投资500万元。
21、完成石刻景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责任单位:博物馆
完成情况:已完成石刻景区一期工程施工方案。已完成宝顶停车场2629㎡绿化;已完成宝顶山景区大佛湾新后门管理房、宝顶山景区大佛湾公厕修建工程。已完成宝顶景区标识标牌、给排水工程量的40%;已完成宝顶罗家院子绿化工程量的20%;正在做宝顶景区煤改气工程前期工作。
22、实施以工代赈工程,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农办
完成情况:⑴年的特困村续建项目和科技扶贫续建项目,共11个工程项目,完成投资206万元,已于年月全部完成,并经市验收合格。其中,优质种肉兔科技扶贫项目的6000只种兔已全部交到12个村的养殖户,并分村进行了技术培训。⑵年特困村项目23个,财政扶贫资金156万元,要求年月底前完工。其中,村道公路新建硬化已完成项目进度93%,预计1月中旬完工;石板路新建已完成31.6公里,占任务85.4%,预计1月底完工;农村人饮工程,完工或调整计划31口,占任务43.7%,年月中旬完工;山坪塘新建已完成13口任务,配套渠系已完成60%。
23、完成农村改水改厕工程。责任单位:卫生局
完成情况:已按年初规划全部完成。
24、完成北环二路灯饰工程。责任单位:市政局
完成情况:已于年国庆前全面完成。该工程共完成土石方7768立方米,铺设管线3600米,安装路灯142组220盏。
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建设用地、招标投标、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使用和住房分配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使工程项目建成“优质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
二、工作内容
(一)建设用地方面
依据工程建设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重点对工程建设用地的征收和使用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1、各地区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
2、市级行政区域内每年需要新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否全部落实具体地块,所需建设用地当年是否全部供应。
3、市级行政区域内每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实际供应是否高于(等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4、市级行政区域内年度是否发生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土地用途或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性质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5、其他涉及工程建设用地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二)招标投标方面
依据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对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1、建设程序要件是否齐全有效,招标方式是否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公告是否通过指定媒介公开,在两个以上媒介同一项目招标公告是否一致。
2、是否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是否存在规避招标确定中标人的问题。
3、招标机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借证、挂靠、超资质等问题。
4、招标项目是否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是否存在规避监管的问题。
5、是否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标专家,专家评委人数是否符合法定比例。
6、是否存在借用资质投标、收取费用出借资质等问题,是否存在转包、挂靠问题,分包工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7、中标人是否为评标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是否存在在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问题。
8、招标人、中标人是否存在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问题。
9、招投标的有关资料是否全部归档,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10、中标企业的施工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11、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的问题。
12、其他涉及工程招投标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三)工程质量方面
依据工程质量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履行质量监督、施工许可手续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1、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情况。
2、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
3、建设单位是否履行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
4、参建各方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
5、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以及结构钢、钢筋、混凝土等主要建筑材料的质量情况。
6、房屋使用功能中墙体结露发霉、外保温墙面裂缝、填充墙裂缝、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屋面及有水房间地面渗漏、外窗渗漏等质量通病防治情况。
7、是否严格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
8、其他涉及工程质量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四)工程安全方面
依据工程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对工程项目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1、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项目安全监督备案。
3、建设单位是否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论作为确定设计和施工方案的重要依据。
4、建筑施工现场是否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JGJ146-200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
5、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及安装拆卸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安全管理。
6、施工现场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
7、建筑施工现场是否依据《省建筑行业开展“文明施工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文明施工。
8、其他涉及工程安全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五)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依据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有关制度规定,重点对工程建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1、工程建设资金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筹集;各地是否按规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筹集落实各类保障资金;涉及贷款的手续是否合规、完备。
2、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及时拨付资金,资金拨付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及时分解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是否按照规定在地方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是否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有无闲置和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问题。
3、是否制定了落实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应机制,是否按规定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以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之后的余额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
4、各级工程建设补助资金是否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各级财政部门是否按专款专用原则和效益原则使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在使用中有无挤占、截留和挪用等问题;是否存在补助资金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
5、相关部门和单位是否存在应将在国库核算的中央和省补助资金转移到财政专户或单位银行账户核算问题。
6、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法人是否设置专账管理安居工程资金。
7、财务核算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执行财政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8、各地区对发放补贴资金是否进行认真审核,被补贴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按照“先租后补、不租不补”的方式发放补贴。
9、各地区是否对廉租住房租金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确定租金及时足额入库,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
10、其他涉及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六)住房分配方面
依据保障性住房分配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主要对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审核、认定、公示、退出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1、是否制定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办法。
2、是否制定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是否完善申请审核程序,建立健全各部门协作审查机制,公布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严格住房情况和收入情况的审核,严把准入关。
4、是否规范公示、配租(售)程序,实行房源公开、过程公开、分配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是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等手段做好退出工作。
6、是否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保障对象档案管理,实施动态管理。
7、是否建立保障性住房投诉机制,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或网址,让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8、是否依法严肃处理骗取保障性住房、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闲置以及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保障性住房等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检查的方法
监督检查方法采取经常性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经常性检查。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驻在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驻在组直接对监督检查组负责,下设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资金管理四个专业组。驻在组制定检查规则,按照工作规则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向监督检查组报告工作情况。
2、集中检查。监督检查组组织行业主管部门,抽调有关方面专业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及重点问题开展集中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组制定集中检查工作规则,按照检查工作规则开展集中监督检查工作,并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市委、市政府。集中监督检查每年至少组织两次。
(二)检查的步骤
2013年度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
1、安排部署阶段
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组在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地成立相应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机构,制定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建立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问题排查阶段
工程建设单位、主管单位和驻在组,对工程项目按照工程建设用地、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生产、工程建设资金、住房分配等几项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进行分析,边查边改。
3、集中整改阶段
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组在对各地监督检查情况汇总后,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整理,向有关地区和部门反馈。对突出问题,市监督检查组将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于发现的问题解决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各地也要对问题进行滚动排查,边改边查。
4、总结工作阶段
各地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好的做法、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针对问题,分析原因,制订和出台有关制度和办法,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监督检查组。监督检查组在对各地监督检查工作和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后,形成分析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同时,把各地、各部门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靠前指挥,抓好落实。市委、市政府为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已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监督检查机构,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市里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二)明确责任。工程的主管单位对工程顺利实施负有直接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对工程的顺利实施负有领导责任,监督检查组对工程的督促、检查、协调负有责任。监督检查的总督促、总协调和情况综合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负责;工程建设用地的供应、征收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工程的招标投标、质量安全、发放补贴和住房分配的监督检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发改部门和民政部门配合;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由审计部门牵头负责,财政部门配合;驻在组的业务指导由派出单位负责。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工作通报会,主要是总结回顾上半年工作,深入分析当前经济社会形势,组织和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振奋精神,强化措施,千方百计加快发展,毫不动摇地完成或超额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原创:等一下,各位分管县领导还将就项目、计生、社会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别发言,最后,县委林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三个问题。
一、正确认识上半年经济形势,坚定信心加快发展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扎实开展“迎通车”活动,上下同心抓项目、增后劲、促发展,克服了持续干旱、电力紧张等种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保持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按序时进度完成,上半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完成93180万元(含高速公路110951万元,比增23.23%),按可比价格计算比增9.8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20058万元,比增6.41%,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39844万元,比增11.36%,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33278万元,比增9.29%。
(一)农业生产重点突出,特色明显
上半年,全县上下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狠抓农民增收各项措施的落实,克服了干旱少雨和“禽流感”疫情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31430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增4.5%;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192元,比增6.14%。粮食安全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播种面积比去年增加2.3万亩;粮食品种进一步优化,优质稻种植面积较上年提高11.7个百分点。烟叶种植面积和技术措施得到较好落实,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项目。全县44127亩烟叶长势良好,已进入烘烤扫尾阶段,有望实现11万担目标,比去年增加2.41万担;烟叶质量提高,等级上升,加上国家政策性提价,预计农民可增收1770万元。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加大,腾荣达制浆、黄潭蔬菜加工、惠民食用菌、恒鑫木业、菌草灵芝五家企业被确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万全食用菌协会被确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中介组织。菌草灵芝栽培获得成功,首批灵芝生长良好,绿野肉羊、天绿鹅业、佳果多百合花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得到较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户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已签订“订单农业”面积16.4万亩,增加5.6万亩,比增34.15%。经济作物面积增加,水果、食用菌、肉蛋奶、水产品产量分别比去年同期有不同程度增长。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林业生产形势良好。至目前,完成林改面积136.9万亩,占应改任务的70.1%;完成林改登记发证宗地区划180万亩,占任务的69.2%;人造林更新面积19629亩,占年计划的131%;商品材生产70018立方米,比增19.4%。水利“六千工程”(农民饮水、水库保安、节水灌溉、山地水利、河道清水、水土流失治理)、省级商品粮基地、农田标准化等农业基础项目建设得到较好实施,农业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工业经济运行平稳,效益有所改善
上半年我县工业经济持续增长,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产值35383万元,按价格缩减法计算比增16.5%。四大支柱产业在规模工业中占了较大比重,完成产值31082万元,比增24.63%,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87.84%,原创:且继续呈现三增一降趋势,其中:电子工业完成产值7215万元,比增20.9%;矿产工业完成产值12377万元,比增74.1%;林产工业完成产值6966万元,比增75.9%;而电力工业由于受干旱影响,产值仅完成4521万元,下降了42.8%。除电力行业外的企业经济效益持续改善,运行质量稳步提高。1-6月规模以上企业上交工商税收190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26万元,比降32.8%。下降主要原因是:金湖电力公司1-6月发电量只有15744万度,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5054万度,工商税收只完成41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190万元,对全县规模企业的产值和总体效益产生了重大影响。如果剔除金湖公司因素,规模工业工商税收则增加264万元,增长9.3%,说明其他企业效益都有不同程度改善。其中四个支柱产业上交工商税收1422万元,占规模企业上交工商税收的74.8%,占全县工商税收总额的37.5%。
(三)固定资产投资态势良好,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731万元,比增18.63%,其中基本建设投资完成9413万元,比增41.57%;更新改造投资完成5309万元,比增5.11%;房地产投资完成1000万元,比增82.48%;其他投资完成1009万元,比降45.64%。固定资产投资持续高位增长,重点在建项目成为支撑增长的主要因素。年初确定的20个重中之重项目总体进展顺利。京福高速公路建设对我县经济发展起了很大的拉动作用;黄潭电站、大言电站建设进展较快,分别完成投资4154万元和3588万元;云锦大厦、盛亚花园等房地产开发项目进展顺利,东门新区建设已开始填土;电力公司输变电线路改造、腾荣达抄浆生产线等技改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农村公路建设已完成测设33条,动工建设31条153公里;其他重中之重项目也正按计划进度实施,有不同程度的进展。
(四)出口创汇成效显著,利用外资难中有进
上半年我县外贸出口形势喜人,实际出口创汇完成1333万美元(6月份海关数),是去年同期的6.5倍,提前完成了市年度计划(750万美元)和市下达的预期目标数(1300万美元)。今年我县出口工作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新批办了一批出口经营权企业,三农碳酸钙和嘉信矿业两家有贸易进出口权的企业市场行情看好,上半年出口创汇取得较大突破,其中三农碳酸钙有限公司贸易出口额达932万美元,成为我县出口创汇的主力军。二是由于市场行情好转,今年电子企业的订单有所增加,价格趋好,企业生产积极性提高,带动了全县三资企业的出口。上半年我县三资企业出口达269万美元。三是部分民营企业直接经营出口贸易。四是省里出台的支持外贸出口的政策对我县出口有所拉动。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利用外资也逐渐摆脱了被动局面,形势有所好转。上半年实际利用外资完成410万美元,比增15.49%,从第一季度的比降61%到第二季度实现增幅,主要是龙栖山庄到资153万美元,长兴、乐兴增资100万美元,使得我县第二季度实际利用外资实现过半。
(五)消费市场活跃,价格指数持续走高
上半年我县城乡市场繁荣活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7419万元,比增11.2%。个私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全县个体产值(营业收入)20203万元,比增25%。城乡居民收入保持稳步增长的势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60元,比增9.14%。由于粮食提价和国内大市场的影响,物价有所上涨,加上我县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大量管理人员和工人进场,拉动了消费需求。在消费需求的刺激下,市场物价呈上升趋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5%,比上年同期上升5个百分点,并继续呈现上涨势头,其中食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比上年同期上升较大,价格指数分别为105.6%和127.4%,成为拉动我县市场物价上涨的主要因素。
(六)财政收入增长较快,金融形势平稳运行
1-6月,全县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50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170万元,比增30.2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高速公路建设带动了营业税的大幅度增长(1-6月份仅高速公路缴纳的建安营业税就达1414万元);二是水泥、矿产行业产销两旺,价格上扬,带动了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等相关财政收入的增长。上半年我县金融运行平稳,信贷、现金总量呈现出存贷款同增、现金多投、不良资产率下降的格局。6月末,全县行社人民币存款余额129451万元,较年初增加13000万元。全县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96489万元,较年初增加14790万元。加大了不良资产的剥离力度,以937万元的资金回购了7156万元的不良资产,不仅为金融部门降低了不良贷款率,而且也为企业消除了债务,减轻了包袱,实现了银企“双赢”。
从上半年全县经济运行走势看,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好于预期,特别是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外资、出口创汇、财政收入等重要指标均实现了“双过半”,为全面完成全年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经济运行中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干旱对工农业的影响仍将十分突出。干旱影响了当前部分烟后稻的插秧,如果持续下去,有的地方有可能会出现有种无收的局面,造成农作物减产,少数地区居民生活用水也可能面临紧张。同时,干旱造成发电量大幅下降,导致各地用电紧张。下半年省市将加大限电工作力度,预计我县企业用电形势将更加严峻,根据当前市里给我县的预下用电指标分析,在确保居民以及高速公路用电的情况下,部分企业将面临无电可用的困境。二是财政收入不容乐观。上半年财政收入从总量和增幅看,都完成得较好,但进一步分析,有增量没有财力。上半年全县地方级财政比上年同期增收1170万元,如果剔除高速公路建设缴纳的1414万元建安营业税,则减收244万元,比降6.3%。而1-6月全县财政支出61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了1155万元,比增23.31%,财政收支矛盾依然比较突出。三是在谈项目多,落地项目少。虽然上半年洽谈的项目很多,但真正签约的不多,大的项目不多,动工兴建的屈指可数。个别落地项目因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受征地、资金等因素制约,进度不够理想。重点项目建设进展也不平衡,续建项目仅完成年计划的39.1%。四是利用外资形势依然严峻。由于前几年已批办的外资项目基本到资完毕,外资存量已经没有,要完成实际利用外资指标,全依赖于新批办和现有外资企业增资。而新的引资渠道、措施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内外资优惠政策基本同等,外资项目相对手续繁琐,因此,引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五是机关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办事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上半年,全县上下通过开展“迎通车”活动,工作作风有了一定转变,总的看绝大多数部门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单位办事效率仍然比较低下,个别单位还存在中梗阻现象。企业主体对政府各部门的服务质量还不是很满意,个别问题反映还比较强烈。因此我们一定要正视存在的问题,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积极研究和落实有效推动经济发展的措施办法,把经济工作抓紧、抓实,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二、切实抓好下半年各项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下半年,我们要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针对上半年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力争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重点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落实农民增收各项措施,确保农民增收目标实现
进一步落实好中央、省、市有关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围绕农民增收,狠抓农业和农村各项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一是要大力抓好粮食生产。深入开展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宣传活动,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烟叶采摘后的烟田,要确保都种上烟后稻,坚决杜绝抛荒现象;对已落实的粮食面积,要采取各种抗旱措施,保证农业用水。同时要全面落实粮食直补政策和订单合同,确保农民种粮利益。二是要切实加大烟叶收购工作力度。要加强烟叶收购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烟叶专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贩卖烟叶行为,防止税源流失,确保11万担收购目标的实现。乡镇领导要多关心、支持烟叶收购工作人员,为他们的生活提供必要的服务。三是要努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重点要扶持腾荣达、菌草灵芝、恒鑫木业、隆昌竹业、威山牧业、金方舟食品等市、县级农(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做强做大,积极引导农民发展秋冬季种养业,建立特色农业基地,增加农民收入。四是要不断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要认真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各项优惠措施,引导农民转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走出农村,进城进厂,输出劳务,增加劳务收入。五是要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林改工作,加强林改工作调研,切实解决林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快林改进度,确保年内林改和登记发换证工作任务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同时要抓住当前有利气候,加快山场规划、拨交和倒材进度,组织好木材生产。六是要扎实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今年以来,我县出现了持续少雨的天气,降水量为多年平均的70.5%,给农业生产带来了较大影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防旱抗旱放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全力以赴落实抗旱各项措施,努力克服干旱天气给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要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在做好防旱抗旱工作的同时,要严防台风可能给我县局部地区造成的洪涝灾害。
(二)加强工业运行调度,着力构建工业发展平台
坚持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步伐,不断延伸产业链,努力在培育产业集群方面有所发展,为提升工业经济总量打好基础。一是要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促进企业正常生产。加强对工业生产、效益状况的分析,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和制订积极的应对措施。尤其要针对目前电力继续紧张的状况,加强科学调度,保证重点企业生产需要。二是要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整合园区资源。按照“一园两带三个特色小区”的工业发展格局推进园区建设。集中资金、集中力量抓好北郊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园区规模,力争有一批新的工业生产性项目在园区生成落地。三是要围绕支柱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要以骨干企业为中心,找准链接点,发展延伸链的项目,发挥产业集群的聚集效应。电子产业要抓好产量和技术提升,帮助他们解决贷款问题,促进生产规模扩大;机械产业要巩固好三华轴瓦,加快机床厂改制,促其做强做大,同时要抓好机械项目的引进,对汽车活塞、汽车配件等在谈或签约项目要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早日落地;林产工业要在抓好腾荣达生产的基础上,培育壮大一批木竹加工企业;矿产业要抓好现有资源的科学开发和保护,促进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变,促进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的可持续发展。四是要推进企业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要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充分发挥研发中心的作用,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提高工业运行质量和效益。要抓好企业技改项目的实施,加快技改进度,使科技成果早日发挥经济效益。
(三)狠抓项目带动战略的实施,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进一步深化“迎通车”活动,掀起抓项目的,促进项目带动战略的实施。一要深化项目竞赛活动。要切实按照“迎通车”活动和“抓项目、增后劲、促发展”竞赛活动的要求,建立“领导带动、部门(乡镇)联动、项目滚动、考评推动”的项目运行机制,加大项目的督查力度,在全县上下形成抢抓时间、抢抓机遇、自加压力、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二要突出抓好“9.28”开工项目。对东门新区、汽车配件、新百姓超市和龙栖山度假村二期工程等“迎通车”开工项目,要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挂包责任制,倒计时抓好落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精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9.28”之前能够正式动工。三要加快在建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对黄潭电站、大言电站等水电开发项目,拱垅桥小区、云锦大厦等房地产开发项目,万安建隆矿业第二选矿厂、萤石矿选矿生产线技改项目等矿产加工项目,以及省级粮食储备库、城区防洪堤、乡村公路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切实加强领导与协调,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项目任务,力争早日发挥效益。四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结合国家宏观调控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项目的开发、策划、包装、推介力度。策划、规划一批市场前景好、产业关联度大、拉动作用强的好项目、大项目,特别是工业生产性项目,使我县的项目库不断完善和充实,实现项目工作良好滚动的发展格局。
(四)突出利用外资,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继续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和山海协作各项工作,不断拓宽招商渠道和招商领域。一是要抓好招商引资。重点是做好下半年几场招商活动的准备工作。各筹备组要认真准备,积极参与,做到每场招商都有项目推出,有项目签约,有项目落地。二是要加强跟踪服务。对目前在谈的硅铝合金、原创:港澳客商俱乐部等外资项目,要逐个建立外资项目跟踪档案,积极配合业主跟踪,促成尽快签约。三是要扩大外贸出口。鼓励现有乐兴、长兴、新煌等外资企业通过增资进行技术创新,以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提升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效益。要抓住国家将进出口经营权审批改为报备制的机遇,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进出口经营权,对已申请到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争取多出口,做大出口基数。四是要激活民间资本。要通过抓好旅游开发,发展旅游经济,围绕“吃、住、行、娱、购、游”六要素,大力启动民间资本参与宾馆、酒店、娱乐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发展连锁店、直销店、便利店,繁荣第三产业,聚集人气,增加经济总量。同时要认真落实扶持个私经济发展各项措施,促进个私经济快速发展。
(五)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不断提升城市品位
要把县城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来抓,继续实施“六大工程”,美化城区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县城对要素的聚集能力和对产业的承载能力。一是要加快东门新区建设进度。要把东门新区作为我县城市建设的精品工程,作为今后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抓紧工程建设,督促业主增加大型机械上场,加快填方;制定好后期拆迁方案,科学安排进度,确保中心广场9月份开工建设。二是要全力抓好七星街改造工作。指挥部要抓紧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加快立面设计,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大力宣传七星街改造的意义和必要性,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七星街改造涉及的产权业主要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积极配合;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做好各项协调衔接工作,确保7月底正式动工,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三是要加快城区路网改造和桥头地块的开发。对已经确定要改造的几条城区路网(城区和水南桥头至二桥人行道铺设,金溪农贸市场到二桥的水泥路、人行道,以及长兴电子门口水泥路、二桥停车场水泥路建设)要集中力量,抓紧施工,全面展开,加快进度,确保按时间要求完成。要抓紧做好桥头地段拆迁工作,县交通局要组织力量,尽快完成交通服务公司的改制,力争该地块早日动工拆迁。四是要加大城区管理整治力度。要形成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城区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步行街、建筑工地的管理,加大整治力度,抓好夜景工程建设,切实改变城区面貌。五是要抓好城市规划。抓紧完成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加快县城总体规划修编步伐,做好城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使城市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六是要做好经营城市文章。积极探索城市资产经营模式,创新土地收储机制,加快城区土地收购储备,经营好现有资产,确保城市资产发挥最大效益。
(六)努力培植财源,确保财税稳定增长
财税工作要继续以增收节支保平衡为中心,确保今年财税任务完成,确保有效财力增加,突出抓好五项工作:一是要培植新兴财源,增强财政发展后劲。支持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生产性项目。鼓励、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成为重要的新生财点。二是要优化收入结构,提高税性收入比重。既要着眼于加快经济发展,搞好财源建设,拓宽税基,使收入增长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又要面对现实状况,科学安排各项财政收入。三是要加强税收征管,严格依法征税。特别是要加强对矿产资源、木材加工、服务性行业等税收征管。一方面要严格税制,应征尽征;另一方面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改进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四是要深化财政改革,严格控制支出。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深化和完善财政运行机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保工资、保重点,控制非生产性支出。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各乡镇的转移支付资金一定要落实到位。要落实好“售粮直补、良种补贴、种粮免税、保护价格”的有关工作,保护农民利益。五是要坚持服务发展,营造良好金融环境。要继续加大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力度,降低不良贷款比率,盘活存量,提高信贷质量。金融部门要继续研究和支持我县重点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发展,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