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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为满足企业供应链管理需要而创新的金融业务,其目的是为了实现供应链条上的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以及银行等各参与主体的多方共赢,这项金融业务能有效破解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供应链融资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其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也不容忽视,需要银行针对不同融资方案加强信用风险与操作风险的管理。
目前我国金融体系的间接融资渠道中,一方面作为资金供给方的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滞后,具有同质性,同业竞争加剧;另一方面作为资金需求方的中小企业陷入贷款难的境地,生存与发展举步维艰。基于供应链角度的金融创新——供应链融资就是通过金融产品的创新,既为中小商业银行提供了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也从全新视角破解优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1 供应链金融的涵义与产生背景
所谓供应链就是一个完整的商品流通概念,是指从商品的原料到生产到销售的整个流通过程。不同类型的企业,如能源性企业、制造型企业、流通性企业都有各自的商业形态、供应商和分销办法,都有各自的供应链解决办法。在整个供应链中,不同企业所处的地位并不相同,竞争力较强、规模较大的核心企业因其强势地位,往往在交货、价格、账期等贸易条件方面对上下游配套企业要求苛刻,从而给这些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而上下游配套企业恰恰大多是中小企业,这些企业一方面难以从银行融资,另一方面还受到核心企业的制约,结果最后造成资金链十分紧张,导致整个供应链失衡,这种失衡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是中小企业,从长期看也势必会影响到核心企业的效益与竞争力。
供应链金融就是商业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一般将其描述为“1+N”的模式:在供应链中寻找出一个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提供金融支持。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应链的竞争能力。
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有其深刻的社会分工背景,到目前为止,从人类社会生产分工看,先后经历了产业间分工、产品间分工和产品内分工等过程。自上个世纪80以来,产品内分工成为分工的新趋势,产品内分工也叫工序分工。从经济全球化视角看,产品内分工是指特定产品生产过程不同工序或区段,通过空间分散化展开成跨区域跨国别的生产链条或体系,因而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参与特定产品生产过程不同环节或区段的生产或供应活动。在这样国际分工的新背景下越来越多中小企业参与到国际生产活动中,在产业链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供应链中寻找出一个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提供金融支持。
目前,国际上的一些供应链金融产品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提前支付融资。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一些为大企业提品的中小企业将对大企业的应收账款折价出售给银行,提前获得现金。另一类是库存所有权融资,这种方式在国际上比较流行。最初库存所有权融资是银行与供应链之中的库存质押对供货企业进行贷款,使得企业能够得到足够的运营资本,以持有库存。
2 供应链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吸引力
供应链融资方式的创新,主要是商业银行改变了对企业信用评级的视角,银行传统金融产品提供仅仅将目光局限在企业本身,对企业自身的发展经营状况进行评级和授信,而单独从个体角度看中小企业的确存在自身发展时间短,财务状况不好,而导致信用评级较低的问题。因此,中小企业贷款难,主要难在缺乏信用,难在中小企业信用不足,体现为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和担保措施,如果按照传统的审贷标准,凭抵押担保或靠报表分析,中小企业确实很难进入银行的放贷视野。
如果把中小企业放在产业链条上考察,情况会有所改变。供应链金融创新亮点在于抓住大型优质企业稳定的供应链,围绕供应链上下游经营规范、资信良好、有稳定销售渠道和回款资金来源的企业进行产品设计,借助大型核心企业对中小供应商的深入了解,选择资质良好的上下游企业作为商业银行的融资对象,这种业务既突破了商业银行传统的评级授信要求,也无需另行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切实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核心是从整个产业链角度开展综合授信,并将针对单个企业的风险管理变为产业链风险管理。这种融资模式是以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交易项下的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为依托,以交易项下的未来现金回笼为还款保障,由商业银行向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满足企业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供应链金融有两大鲜明特点;一是银行对授信企业的信用评级不再强调企业所处的行业规模、固定资产价值、财务指标和担保方式,转而强调企业的单笔贸易真实背景和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实力和信用水平,即银行评估的是整个供应链的信用状况。因此,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远比传统评估方式要高;二是银行围绕贸易本身进行操作程序设置和寻求还款保证,因而该授信业务具有封闭性、自偿性和连续性特征。
随着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的陆续完成以及我国以国民待遇原则对外资银行开放,国内银行业竞争业务日益加剧,每家银行都在寻求自己的市场定位与目标客户。未来国内银行业市场竞争将呈现以下的趋势:外资银行占领高端市场,存款客户是大客户,有一定的准入门槛,对中小存款者收取一定管理费用,贷款客户多是知名的跨国公司;股份制改造后的国有商业银行将成为金融产品的百货公司,产品种类繁多,目标市场人群从低端覆盖到高端;而一些中小股份制和区域性商业银行最优的选择就是成为一些金融创新产品的专卖店,在某些创新金融产品上做出特色和具有竞争力。金融产品的创新源于对市场需求敏锐洞察力与深入的调查,目前在供应链金融方面做得比较突出的是深圳发展银行等中小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于2005年正式提出“面向中小企业、面向贸易融资”,建设国内领先的贸易融资专业服务银行,打造国内最专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商。
3 供应链金融对企业的吸引力
供应链融资对中小企业具有吸引力。一般来说,一个特定商品的供应链从原材料采购,到制成中间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当前,一个普遍的现象是:核心企业往往是大企业,信用等级高、容易融资,且融资成本低;而配套企业则往往是中小企业,信用差、融资难,且融资成本高。在供应链上,中小企业面对的是强势核心企业,更需要贷款和金融支持,尤其是流动资金上的支持。按照传统信贷标准,中小企业很难进入银行门槛,而现阶段,国内缺少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担保机构,这加重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度。从供应链金融的运作效果看,获益最广、最多、最显著的要数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
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也是该种融资方案的受益者。如果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不融资、小企业融资,那么必然造成供应链整体的融资困难和高成本运行,最终必然体现为终端产品高价格和难以及时供应。这样,核心企业借助“供应链金融”技术管理供应链,做好整体供应链的融资规划,就能大大降低供应链整体的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巩固供应链,提升供应链价值,切实培育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国际上一些优秀企业,已开始尝试操作供应链金融产品,如提前支付融资。20世纪90年代后期,一些为大企业提品的中小企业将对大企业的应收账款折价出售给银行,提前获得现金。与传统应收账款融资不同的是,供应链金融提前支付融资是由供应链的大企业(购买者),像沃尔玛、戴尔这样的公司牵头安排的,这就比较容易。通过这样的融资安排,中小企业获得了运营资本融资,解决了流动性的问题,而大企业则能获得更多的利润。
4 供应链金融在我国的发展趋势与风险管理对策
四个因素决定了我国现行供应链融资方案将长期存在:首先,国内物流经济发展迅猛。入世以来中国企业加快融入全球化分工体系,在未来一个时期,我国企业融入全球经济供应链的进程不会改变,供应链融资将会保持平稳增长。其次,我国企业的信用体系和信用文化建设需要一定时间,在诚信机制的不完善但融资供需双方两旺等因素作用下,供应链融资方案将受到金融企业的青睐,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第三,我国商业银行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商业银行业务导向越来越市场化,出于市场细分和安全性等考虑,会有不同的融资方案被创新出来。第四,我国参与供应链企业扩大业务的需要。我国企业在融入全球供应链的过程中,会伴随着兼并和重组而不断发展壮大,而有效的金融支持是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因此,应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现有供应链融资方案的设计,推动供应链融资的良性发展。提高商业银行的在供应链融资方案中的风险管理水平是目前殛待解决的问题。①加强行业研究,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供应链融资中的市场风险是指大型国际企业购买中小企业商品后,由于市场价格剧烈波动,不能按计划销售货物后不能及时收回货款,导致的银行贷款无法及时收回或发生损失的风险。银行要围绕跨国公司及其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做好深入的调查、研究。要了解核心企业的资信能力、市场地位,履约情况和产业发展前景,同时也要仔细研究供应链上中小企业的产品质量、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对于从事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的银行必须对各大类商品市场进行深入研究,既要分析国际市场行情、国家有关宏观政策,还要及早介入供应商的谈判,了解买卖双方的有关情况。
②加强内部控制,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
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关文件,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科技信息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和声誉风险。
供应链金融是多种金融产品的组合,银行对中小企业授信是基于对供应链核心企业及整个行业发展层面的考察,因此这项业务的开展行业跨度大,对企业经济技术分析、行业发展前景的判断更加困难,除了金融知识以外,还需要许多专业知识,这将加大判断借款人是否发生经营风险的难度,另外对对动产及货权质押的监管也比较困难,对银行业务人员的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商业银行在供应链融资创新中可能存在贷前、贷中和贷后的管理与契约设计存在漏洞和法律的真空,发生操作风险的概率增大。对于从事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银行来说,加强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供应链金融业务素质与能力迫在眉睫,同时在现有操作风险的管理框架下,将供应链融资的操作风险管理嵌入其中并进行有关创新也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 风险缓释 质押融资
一、概述
我国注册的中小企业有约4千万家,但其平均寿命只有2.9年。?譺?訛而中小企业“短,频,急”的资金需求特点,也使银行信贷产品设计困难。因此,为中小型企业开发新的信贷产品,提高银行的创新能力成为另一个银行发展的困境。
中小型企业在融资的过程中主要是依靠外源性融资,尤其是依靠银行贷款。而对于中国的商业银行,其利润的主要来源是存贷利差。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贷款时,将由于许多因素而“惜贷”,因此,存在着一个较大的企业需求资金和银行供给资金的差距,从而导致中小企业普遍融资难的困境。
随着中国的金融系统改革和金融创新深化,银行加快研究和发展金融产品,尤其重点着力于整个供应链中的信息流、现金流和物流,建立供应链金融模式,对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金融创新产品的推出有极大地推动作用。
但由于供应链金融涉及大量的参与主体、灵活的融资方式,融资过程中容易产生风险,因此需要有效的控制。
中小企业没有固定资产抵押贷款,财务体系不健全,所以银行很难充分了解中小企业的业务情况,更不用说预计企业的未来发展情况。先前多数银行的风险控制都是基于微观层面考察企业的情况,而供应链金融能从宏观的角度把握行业的发展趋势。银行通过与现有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的基础上,可以了解企业已有的经营状况,从而对整个供应链和行业进行分析,进一步确定企业未来发展方向。通过这种方式,银行能获得更多更全更真实的信息。
二、以质押为手段的风险缓释
在质押物质押与处置两个阶段,质押物的价值与地位大不相同。
(一)在质押物资产质押阶段
1.在资产评估时,质押物产权清晰,市场信息对称。基于持续经营假设,质押物有未来现金流入作为保障,评估的价值较高。
2.评级机构有高估的动机,因为质押物所属企业希望高估质押物价值以获取更高的授信额度,而评估机构为获取较丰厚的评估报酬,亦有高估的冲动。
3.在质押物的市场地位方面,质押时,资产所有人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的资信,不会因为资产被质押而影响其经营。同时质押权人不会因为拥有质押物的质押权而干预资产所有人的经营。
(二)在质押物资产处置阶段
1.在资产评估时,持续经营假设被破坏,质押物无未来现金流作为保障,并且囿于强制变现的压力,以清算价格法来计算,评估的价值较低。
2.质押物所有者为了快速处置,可能更多考虑资产的不利因素,故意低估价值;而评估机构受买方的影响,亦可能低估资产的价值。
3.在质押物的市场地位方面,资产处置时,资产所有人必定是处于自身经营困境,偿还贷款都困难,更不用说对质押物进行再投资;同时债权人出于资产快速变现的压力,也不能进行投资。所以,资产所有人与债权人在资产处置的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
鉴于以上情况,在质押物资产质押与资产处置阶段,质押物的价值有着天壤之别,所以,若能选择合理的质押物,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这个差异,减少损失。
新巴塞尔协议框架下的风险信用缓释工具中,抵押非常重要,合格的抵押既可降低借款人的违约概率,亦可降低违约损失。抵押与质押都是担保物权的形式,所以,供应链金融中涉及的质押形式亦是一种较好的手段。
存货质押的风险相比应收账款融资方式的更大,因为某些存货贬值或过期较快,或者因为二次出售导致价值快速缩水。而在实际中,银行更倾向于接收大宗商品作为抵押物,因为其有易变现、不易变质、价值变化不大的特点。从风险控制角度看,这类商品价格相对稳定,相比其他货品获得银行贷款的可能性大。为控制风险,银行发放贷款的数额会因为质押物的性质不同而不同。通常国外银行的贷款价值比在50~80%,而在我国,贷款价值比约为50~60%。?譻?訛所以选择合理质押物至关重要。
在供应链金融中,应收账款、存货、预付款项及其他信贷支持资产是中小企业的重要还款来源。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质押物的所有权在各机构与企业之间流动,可能有所有权纠纷,因此需要完善的相关法律文本域契约条款,明确各自的义务和职责,规范各方的行为,以减少法律风险。商业银行在选择质押物时应根据市场对质押物的价值进行正确评价,应选择价值易确定、流动性好、质量稳定的质押物,设置合理的质押率,以规避市场风险。即使企业无法实现还款,银行也能够通过拍卖来实现质押物的价值以减少损失。
三、供应链金融的资金管理创新
只用传统方法进行现金管理会限制公司全面管理流动资金的能力。有效管理流动资金的关键之一,是将资金管理的战略应用到企业的所有业务领域。
而在供应链方面,公司决策人员可以寻求获得更多可见的业务营运资本。了解公司的供应链流程以及如何在供应链内做出决定,可以给公司决策人员所需要的影响营运资金的信息。
公司负责人应该理解企业的资金成本与供应商的资金成本。例如,无担保条款比信用证交易可能需要承担更少的费用,但是无担保条款限制了卖方的营运资本融资并增加了营运资本的成本。?譼?訛卖方延长付款期限而产生的成本可能又导致了商品的成本的增加。
在许多情况下,较长的付款期限对卖方而言是更大的经济负担,而较短的付款期限对买方而言是负担。财务人员和采购人员应确定哪一方拥有较低的融资成本和更容易获得资金。付款期限应考虑到这种差异。
对于提早支付的买方,可以协商给予折扣。通常当一个公司决定延长付款期限是与供应链金融项目结合在一起的。供应商欢迎立即支付,哪怕打一个折扣,尤其当这个折扣率比供应商的借贷成本更具有吸引力的时候。另一种选择是买方加速付款的自筹资金方案。
四、创新模式——反向保理
对于大多数金融专业人士而言,提到的“供应链金融”,他们会立刻想到“保理”或“发票融资”。然而,在国内外各大银行,一种供应链金融的替代方法正慢慢地出现。“反向保理”有潜力显著减少发票融资成本并且加快大型采购组织对供应商的付款。在“现金为王”的经济环境下这个尤为重要。
一个标准的保理和发票融资服务要求供应商“卖”发票,以换取其融资供应商提前付款。为了方便较早的收到的现金,在大多数情况下,供应商需支付资金成本的费用和以佣金费用形式支付的服务费。这两种费用都从发票最终结算中扣除。因此,供应商在24小时内收到的预付款通常在发票的票面价值的85%左右,当采买机构付款给商时发票才结算平衡。
保理和发票融资,无疑给大量的小型供应商提供了至关重要的生命线,但它也有弊端。
首先,在一个正常的保理安排下,给供应商的付款有“追索权”。这意味着,如果买方不能向商付款,该商有权要求追回给供应商的垫付资金。这实际上令垫付资金变成了贷款(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中的银行债项),并且在最后结算前,会限制供应商将这笔垫付资金用于其他用处。
其次,商计算风险水平时,仅基于它与供应商的关系,因为它对采购组织了解甚少。出于这个原因,资金的成本和服务费用可能都会很高。
从历史上看,保理被顾客看作是一个供应商财政困难的明确的信号。所以我们可以很自然的得出结论,传统的供应链金融方法是非常低效的,因为在供应链中有最高的借贷成本的那一方正是给供应链金融的一方。反向保理目的是要解决这种分歧。
(一)国外反向保理业务
在国外,Abbey公司的被称为“供应商付款”的反向保理品牌在大约20年前由Abbey的母公司(西班牙的桑坦德银行)建立。?譽?訛反向保理业务与保理或发票融资服务在本质上类似,但它有两个根本的差异。首先,银行利用与大型采购组织的关系对不付款的风险进行评估。第二,银行仅对买方已核准付款的发票提供融资。
为什么这很重要?因为通过利用与采购组织的关系进行杠杆化,和仅对买方已核准付款的发票提供融资来降低交易风险,银行可以向供应商提供比以前更低的融资利率。
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一旦商品或服务已经提供给其客户,供应商就提交发票。然后,采购组织将通过其内部的审批流程——在大多数情况下将发票与原始采购订单及货物接收票据匹配。如果发票通过这些检查,采购组织就可以知道这是一个合法的商品或服务所要求的发票,并且可以知道它已经收到详细的商品或服务。在这一点上,发票是良好的、可以支付的。在这一点上,银行可以进行协助。
随着反向保理的进行,采购组织向它的银行提交发票的细节。该银行将做以下两件事情之一:
1.发出通知给供应商,有一个付款等待完成。然后供应商可以决定希望哪个发票尽早被支付。根据解决方案的复杂程度,供应商可以归还同意函给银行,也可以利用银行的门户网站接受要约清偿发票(有时也被称为“开放模式”)。
2.自动清偿任何采购组织呈交给供应商的发票(有时也被称为“封闭模式”)。
“开放模式”是一个更普遍可用的解决方案,因为它允许供应商选择合适接受预付账款或发票。然而,这种模式增加了供应商和银行的管理开销,因为供应商的承兑需要通过双方的程序。这也意味着服务成本的增加。
“封闭模式”越来越流行,无论是对于采购组织还是他们的供应商,它最大限度的减少管理,降低服务成本,并最大限度地提高双方的利益。
在两种模型中,值得注意的是,给供应商上的付款是在“无追索权”的基础上。这意味着一旦给供应商付款,银行则无法索回。因此这种付款可以被视为供应商的一个完全并最终的清偿。
对于供应商而言,这种方案的优点是很清楚的。他们受益于:立刻能提前获得发票价值的100%(减去折扣)、“无追索权”付款、较低的借贷成本、减少风险、改善现金流。
总而言之,反向保理给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大型采购组织和他们的供应商提供真正的可兑现利益,这将有助于经济衰退中的许多供应商的生存。反向保理能释放现在被困在供应链中的价值,进而将能彻底改变发票融资。
(二)国外反向保理业务
观之国内,平安银行于近年提供了反向保理业务,并获得良好的市场反响。
平安银行反向保理业务,是帮助核心企业及其供应商加快资金周转、把握发展机遇的新型融资业务。该业务操作过程简单,只需由核心企业牵头对供应商进行集合授信,即可实现双方共赢。
当在供应链上处于强势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与平安银行建立起供应商推荐、应收账款信息提供、直接回款等方面的合作关系后,平安银行可降低核心企业供应商的授信准入门槛,简化内部审批流程,为供应商提供更为简介便利的保理服务。
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传统保理中供应商凭借单个企业的资信实力申请保理业务时门槛高、价格高、融资难的弊端。
由此,平安银行反向保理产品对于核心企业而言的优点有:
第一,通过帮助供应商获得快速、低成本的融资,巩固、增强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关系。
第二,优化应付款账期,更好地运用资金,改善现金流和报表。
第三,应付账款管理整体外包,降低现金管理和处理成本。
第四,可通过平安银行先进的电子信息系统掌握监控各种信息,增强整个供应链的可视性。
平安银行反向保理产品对于上游供应商而言的优点有:
第一,授信易:享受更低的授信准入门槛,提供更简单的报审材料,体验更简化的流程。
第二,利率低:借助核心企业对银行的谈判地位,获得更高的融资比例和更低的融资利率。
第三,竞争强:借助银行的融资支持,可给予核心企业更长的账期和更宽松的付款条件,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第四,操作快:平安银行先进的电子信息系统使得操作方便快捷,减少文件传递,实现信息共享。
总而言之,反向保理产品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核心企业与供应商联动发展。
五、总结
目前企业的资金链日趋紧张,企业存在很大的融资需求,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的潜在市场很大。不可否认,供应链金融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很好的渠道来解决融资问题,但是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现在仍处在起步阶段,发展前景与风险并存。金融机构应结合市场情况,并按照自身风险控制能力来设计相关的风险管理办法与金融产品,以避免风险敞口过大,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通过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分析,既能使银行通过提供这一新型融资模式服务而扩大业务范围并控制风险,又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中小企业服务。
注释
①本文作者系复旦大学—平安银行供应链金融工作室研究人员,本文研究得到平安银行“供应链金融”课题支持。感谢复旦大学—平安银行供应链金融工作室刘红忠教授、牛晓健副教授、许友传博士和平安银行梁超杰、章登锋和王帅的中肯建议,当然文责自负。
②后危机时代中小企业转型与创新的调查与建议[R].民建中央专题调研组,2010.12。
③段伟常,胡挺.供应链金融的法律风险分析[J].中国储运,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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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后危机时代中小企业转型与创新的调查与建议[R].民建中央专题调研组,2010.12.
[4]银监会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泰隆介绍三品三表信贷技术[Z].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网站,新闻中心板块,2009.3.20.
供应链金融是向供应链所有成员企业提供系统性融资的新兴业务,广西糖业产业可以利用这一融资模式来进行融资。在总结了广西糖业供应链特点的基础上,参考农业供应链金融的模式,对供应链金融业务如何针对广西糖业供应链的特点进行优化创新提出了建议,旨在推行具有特色的糖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
关键词:广西糖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
中图分类号:
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8-0106-02
1 前言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我国最大的蔗糖主产区,广西甘蔗种植面积、糖产量连续多年居全国首位,而糖业作为广西的支柱产业之一,地位举足轻重。广西有33家制糖企业(集团)98家糖厂,制糖业从业人员10多万人。广西有56个县(市、区),近2000万农民从事糖料蔗种植,占糖业总人口50%左右,有21个县一半的财政收入来自制糖业税收,49个贫困县中有36个靠种植糖料蔗解决农民温饱问题。以2007年为例,广西糖业行业实现利润总额36.7亿元,占广西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的13.6%,位居广西工业行业第3位。糖业作为广西的支柱型经济产业,如何进行有效融资就成为了制约广西糖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如果不处理好信贷问题,既影响制糖企业的发展,也会带来广西的带来不小的社会问题。
2 广西糖业的融资现状
广西辖区80%以上的糖业贷款投向如南宁糖业、贵糖集团、东亚糖业、凤糖集团等大型集团客户。这些集团企业由于信用度高,在供应链中处于绝对核心的位置,银行均给了较高的授信额度。而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措施,企业信用不足,尤其是上游蔗农缺乏相应的信用评级方法,很难取得银行支持。制糖企业的主要贷款品种是流动资金贷款,占整个集团贷款的90%以上,主要用途是收购糖蔗原料环节和作为产成品销售环节的库存资金。同时,信用贷款是糖业集团贷款的主要担保方式,据统计,糖业贷款采用抵押和质押方式约占40%,关联保证和信用约占到60%以上,如南宁糖业抵押率就只有9%。伍卫(2007)认为这必然将种植风险、糖厂生产风险、下游公司的市场风险集中在集团企业,同时放大集团信用,银行贷款给这些糖业集团后的贷款能否及时归还很值得关注。
制糖集团在得到贷款后,会将贷款用于购买种子、肥料等生产用品,蔗农可以凭借合约申请得到这些生产用品,费用将在甘蔗交收后进行结算,这其实也是一种预付款形式。制糖企业为了鼓励蔗农进行甘蔗种植,往往是低息甚至是无息发放这些预付款,但是制糖企业却背负着巨额贷款带来的巨额利息,这就给制糖企业增加了很多运营成本。在近几年糖价持续走低的情况下制糖企业的运营成本却居高不下,影响企业的收益,银行却由于政策的原因还是持续向制糖企业输送资金,这同样给银行带来了很大的负担。因此,广西糖业想要得到健康地发展,银行想要从制糖企业的贷款中获得利益,就必须解决制糖企业运营成本高企的问题。
3 农业供应链金融
自从2006年深圳发展银行在国内银行业率先推出“供应链金融”品牌后,供应链金融这一概念就吸引国内银行从业者、学者们的目光。黄安妮认为供应链金融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供应链整体的角度出发分析其内部的交易结构,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信贷模型,实现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有效整合,以真实交易为基础,以核心企业的信用状况为依据,以未来现金流为还款来源,对供应链上不同节点的企业提供包括封闭授信支持、结算、理财等金融服务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这也是大多数学者认可的传统供应链金融的运行模式。
与主要面对工业供应链的传统供应链金融产品相比,农业供应链以其独特的供应链特点另外形成了农业供应链金融产品。张艳婷认为农业供应链金融与传统供应链金融类似,农业供应链链条包括农业生产中的农业生产前原材料的采购环节、农业产品的生产环节、农产品的加工环节、农产品的销售环节、农产品最终消费环节。银行则是对这个农业供应链链条中的核心企业,也就是加工销售企业的信用进行评级,为整个供应链链条不同节点的企业进行授信。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起步比较晚,2006年深圳银行才第一次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尤其是农业供应链金融更是近几年才逐渐发展起来的,国内各商业银行对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还处于不断地探索和完善的过程中。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农业供应链金融主要是通过对农业企业的间接授信来实现的,这种授信方式是以真实的贸易背景为基础的,在保障贷款资金的用途的基础上还能防止逆向选择行为,同时,以核心企业为中心还可以形成规模效益。目前我国对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主要包括以下三种业务类型。
3.1 仓单融资
在仓单融资方式中,商业银行不以融资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或信用记录作为发放贷款的主要考察对象,而是根据抵押物的价值来作为主要的考察对象。所以企业抵押物的变现能力就成为银行进行授信的主要依据。在农业领域里,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农副产品等农产品作为生活必需品具有很强的变现能力。因此仓单融资就成为农业供应链金融中主要的业务类型之一。
3.2 承兑汇票保贴
承兑汇票保贴即销货企业将其现在(或将来)基于其与购货方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向其提供资金融通服务。承兑汇票保贴的实质就是银行通过收购债权的方式对销货企业提供融资。在一般的农业供应链中,风险就从制糖企业转移到成品糖收购商,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就要减轻很多。
3.3 反向保理
反向保理是指银行和资金实力强大、信用情况好的优质的大农业企业签订协议,对供应链上有供货关系的农户提供保理融资。这是最能体现供应链金融理念的融资业务。这个模式的运行方式是由核心企业签发应收账款凭证给农民,农民向银行以这应收账款凭证作保申请贷款,农民用所贷资金组织农业生产,产品成熟时将产品转让给核心企业,票据到期后,核心企业向银行付款冲销农民交付给银行的应付账款。这种融资方式不仅使农民获得可所需的生产资金,又能够在不增加产品收购商的贷款压力下保障其货源,还能够降低银行的风险,实现供应链上各节点企业的共赢。
4 广西糖业实行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的可行性分析
4.1 蔗糖产业供应链
糖业供应链链条上的实体包括了蔗农、制糖企业、经销商、用户和物流公司等。一条完整的蔗糖产业供应链通常始于蔗农,止于糖产品的最终用户。目前制糖企业的物流主要还是在蔗糖成熟的季节向运输公司租赁大车来运输甘蔗,而供应链上的物流最佳方式是外包给第三方物流企业,借助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专业服务承担物流工作,这样会使得制糖企业运输成本将有很大程度的降低,糖厂不需要对每一个大车司机都分配每一天的工作任务,只需要告知物流企业整体的运输方案,其他就可以由物流企业来布置每一辆车的工作任务,并且第三方物流服务的质量和专业化程度都较高,制糖企业不需要担心运输过程中出现太大的问题。蔗糖产业供应链是以制糖企业为核心的农产品供应链模式,整条供应链的主导者是制糖企业。作为蔗糖产业供应链上的核心,制糖企业连接了蔗农和与最终消费者相连的糖产品经销商,制糖企业往往事先与蔗农签订购买合同,并对其进行甘蔗生产的资金扶持、技术指导,帮助蔗农们种植好甘蔗,到了甘蔗收获季节,糖厂则以商议好的价格收购成熟的甘蔗。
4.2 糖业供应链的特点
与其他行业的供应链比起来,糖业供应链有以下特点:
(1)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联系更紧密。传统的供应链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联系并不密切,往往核心企业有很多个供应商可供选择,当上游供应商需要贷款的时候很难让核心企业出面为其作保。而农业核心企业与上游农户之间的联系则紧密得多,尤其是制糖企业与蔗农的联系十分紧密。制糖企业的蔗区是由政府划分的,在很多年内都不会发生变动,而蔗区内的蔗农种植的甘蔗往往也是供给同一家制糖企业。而且蔗农贷款的主要用途是用于购买肥料、种子等生产用品,这一部分的贷款制糖企业可以提供担保。
(2)贷款具有季节性。传统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中小企业贷款一般是为了弥补流动资金的短缺,这笔钱银行贷出去后比较难以判断什么时候能够回款,这也是造成核心企业不愿意为上下游企业作保的一个原因。而农业供应链金融中的农民所种植的作物是有季节性的,银行很容易就能判断出大概什么时候能够回款,而且现在很多农作物都是作为期货被估价的,银行也方便判断农作物的价格。
4.3 目前开展糖业供应链金融面临的困难
糖业供应链链条的紧密性利于供应链金融的开展,可是目前针对糖业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却鲜有出现,目前制糖企业融资所运用到的还是传统的融资模式,这给制糖企业跟银行都带来了很大的负担。笔者认为供应链金融难以展开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糖业供应链之间缺少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介入。甘蔗成熟后制糖企业是向运输公司租借运输车辆进行运输,甘蔗运输过来后就直接进行榨糖,产成品也直接放在制糖企业的仓库中进行储存。这种模式下银行很难对供应链的物流情况进行监督。
(2)糖业作为广西的支柱型产业,在政策上是受到特殊对待的。即使在糖价持续走低,制糖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几个大型的制糖企业集团可以以相对容易的方式从银行获得大笔贷款。一般的农业供应链链条上,核心企业是与上游的中小型企业合作,并不是直接与零散的农户进行合作。而糖业供应链链条上,制糖企业作为核心企业是直接与蔗农进行合作的。这样分散的农户会大幅增加银行的信用评价工作。
5 糖业供应链的创新模式
由于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出现的比较晚,发展还不充分,尤其是农业的核心企业还不同于其他产业的核心企业,农业的核心企业往往要配合上游的农民或者养殖公司来进行加工制作,因此对于是否能将供应链金融的业务复制到农业中来以及如何复制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定论。很多商业银行出于风险防范的角度并未把农业供应链金融作为单独的信贷业务进行开展。而糖业供应链金融要想真正应用到实际中,还要针对广西糖业的现状进行改进和创新。
5.1 “制糖企业+农村合作社+银行”模式
对于有条件的蔗区建立“制糖企业+合作社+银行”模式,蔗农通过合作社形式对种植甘蔗的土地进行流转、整合,由每家每户单独种植的生产方式转变为农民专业合作社集约化和规模化管理。然后银行与农村合作社签订协议,以农村合作社代替农民作为承贷主体来申请贷款,制糖企业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然后农村合作社与制糖企业签订甘蔗购销合同。银行再与制糖企业签订协议,由制糖企业协助银行将农村合作社贷款本息从甘蔗收购款中代扣,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的封闭运行。农村合作社也可以作为第三方物流中转站代替对甘蔗的运输进行监督。这种方式方便银行对糖业供应链上游进行信用评级和风险控制。
这样的模式实现了参与各方的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对于蔗农来说,这样的方式将他们从土地解放出来,因为广西是一个多山地形,农民分到的土地并不都适合种植甘蔗,很多农民将甘蔗种在坡上,用平整的土地来种植水稻之类的农作物。这样的种植方式不利于管理,在收割的时候也不利于用机械收割,只能用人力进行收割,这就增大了农民的种植成本和劳动时间。如果统一在一片较为平整的土地上集体种植甘蔗的话既利于管理,又利于机械收割。对于制糖企业来说,这种方式稳定了原料基地,降低了财务成本,便于实施低成本战略。对于银行而言,这种模式在低风险的条件下,开拓了新的业务品种,增加了客户群,差异化经营策略得以实施,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
5.2 “制糖公司+银行+蔗农”模式
对于土地极为分散、难以建立农村合作社的蔗区就采取“制糖公司+银行+蔗农”的模式。农户与制糖企业签订订单;然后农民向银行提交制糖企业开出的应付账款凭证,银行为提交应付账款凭证的农户发放贷款;待收割后,农户按照订单向制糖企业出售甘蔗,而制糖企业按订单收购甘蔗,然后制糖企业直接打款给银行冲销那些应付账款。这就是典型的反向保理业务。
这种模式利用制糖企业与蔗农之间稳定的购销关系,以合同、协议等方式作为支撑,实现资金流在制糖企业、蔗农、银行之间封闭运行,在保证贷款安全性的前提下,有效缓解了蔗农融资难问题同时也降低了制糖企业的财务成本和银行的风险。
5.3 “制糖公司+保险公司+银行+蔗农”模式
当前,农业风险保护体系的缺少是农业供应链资金使用的最难跨越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研究如何防范农业供应链的资金的体系风险,组建农业风险保护体系。这需要保险公司参与到整个糖业供应链的监管过程中,随时对供应链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监控和预警。目前国内还没有较为成熟的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政府需要加强对方面农业问题的关注。这个模式的运行方式可以参照国外较为成熟的成果:中央财政和地方性财政按比例提供专项资金,交由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进行分配管理;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为蔗糖行业和其他农产品提供保险。
保险公司的进入使供应链上制糖公司、银行和农民所背负的风险大为减少,而且保险公司也能拓展新的业务产品,实现各方的互利互惠。政府的介入也能加强蔗农的种植信心,增加种植积极性。
6 结语
糖业供应链信贷模式,研发设计思路以市场为导向,顺应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趋势,拓了金融服务的创新。通过充分发挥资金的驱动作用,以利益为基础把糖业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紧密结合在一起,解决了广西糖业发展过程当中的融资困难的问题,有助于广西“甜蜜”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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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供应链金融是一个金融创新的全新领域。分析我国供应链金融在发展中存在的主要业务模式,根据我国在信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从信用制度建设、全面风险管理提升和加强技术创新等方面构建我国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设想。
近年来,我国金融界兴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金融创新业务。随着现代物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创新需求的日益增太,服务于生产、流通和销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实践越来越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业务实践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我国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
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该业务模式通过货权质押、信托收据、保险及公证、货物监管、提货通知、货物回购、资金专户管理、期货保值等一系列结构化设计来掌握货权、监控资金,为提供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式。
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这种业务融资模式比结构性贸易融资模式更创新了一步,它是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专注于对企业本身信用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
二、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比较活跃,特别是在国内,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在不断进行尝试。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信用管理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替代的局限。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然而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这样,信贷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往往会扩大。因此,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替代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最终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第二,信用管理的局限。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目前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的情况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另外,目前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最高收益往往还超过不了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是动力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
第三,技术手段的局限。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银行和企业中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而目前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第四,信用组织的局限。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在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供应链融资往往会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而目前的信用组织形式很难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建设
目前建设好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一)必须加快供应链金融管理环节中的信用制度建设
1.建立中介信用机构,完善社会征信服务体系。供应链产业的信用问题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供应链产业参与者众多、行业和地区跨度大,容易产生供应链内生性的混乱和不确定因素。体现在既有产品与技术的更新周期频繁、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又有诸如自然灾害、战争与恐怖袭击等外部事件的影响,同时也会遭遇到企业战略的调整冲击,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会增加供应链自身信用问题的风险。二是供应链产业的白发性扩散作用。由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个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地蔓延到整个供应链,这对于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非常大的考验,也是对银行信贷管理的极大挑战。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信用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问题凸显,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大的金融灾难。因此,建议尽快建立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的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完善供应链产业的社会征信业务体系。
2.加快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国有关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和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尚有许多空白,期待完善的地方很多。现实法律中,合同法中没有明确地规定仓单的法律地位,真正的仓单流通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般物流企业签发的仓单又没有权威机构认证和监管,仓单的标准化程度低,使用和流通范围十分有限。同时,从我国的“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到“物流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来看,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制度还须进一步健全。
(二)必须把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涵盖了各层次的金融风险,全面风险管理偏好对资源分配起引导作用。它通过准确计量各类风险确定经济资本,通过经济资本的分配决定各类资产规模,改善业务组合的风险与收益配比关系,将有限的资源从效益较差而风险较高的业务上释放出来,为效益更好而风险可控的业务腾出空间oE6]由于供应链涉及不同的行业、不同技术领域和不同的行政区域,这就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金融风险。因此,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必须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之中,这样才能有效地管理好供应链出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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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Commercial Bank Online Supply Chain Finance
Tan Zhibin Zhang Hui
(Nanjing branch of HuaXia Bank,Nanjing Jiangsu 210005)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 财务管理 融资模式
一、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特征
由于相应体制不健全,以及我国经济模式的差异,与大型企业不同的是,我国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有其自身特点:
(一)财务管理理念经济化
规模小、资金小、人员少的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理念基本奉行简单化和节约化,投资项目单一,财务管理往往依靠经验操作,财务活动决策着重于成本节约。
(二)财务关系单一
大多数中小企业资金来源单一,基本靠出资人自身关系融资,而出资人本身既是企业的拥有者也是经营者,没有大的债权人,主要是通过市场交易产生的交易关系及经济利益等而忽略了自身所处的供应链环境,从而财务关系单一。
(三)投资能力弱
中小企业资金少,投资项目单一。为维持企业生存及资金周转率的提高,其追求短期收益而忽视自身规模的扩大。
(四)融资难问题突出
“小、急、频”是中小企业贷款的特点,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贷款方式以固定资产抵押为主,但对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非常有限,而这些企业拥有占总资产较大比重的流动资产,如存货、应收帐款等,却无法取得贷款。
二、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模式
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因其组织结构不同而不同。中小企业主要组织结构有职能型结构,网络型组织结构。对于职能型的中小企业,由于其组织权力集中于企业最高层,因此选择“集中型”的财务管理模式,但这种财务管理模式对于环境变化适应性差,不利于信息的收集及传递路线较长等。对于网络型中小企业,它的网络结构较为复杂。
三、中小企业的供应链金融创新
供应链金融授信的支持性资产主要是应收账款、存货及预收账款,因此,根据支持性资产的不同,供应链金融模式可分为基于应收账款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基于货权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基于预付账款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
(一)基于应收账款的供应链金融
基于应收账款的供应链金融资模式是指依据真实的贸易合同,授信企业将未到期应收账款转让或质押给银行,并以此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一种融资模式。该融资模式的好处是盘活了供应链上游的广大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资产,银行可以依据核心企业的资信对中小企业进行授信,以此来降低授信风险。从供应链核心企业出发以降低风险,国外银行多数都采用了这种模式。
(二)基于货权的供应链金融
基于货权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是指银行以企业的存货作为质押,并借助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监管和供应链核心企业提供的担保,向企业授信的融资模式。此项模式使得在中小企业资产中占有较大比例的存货成为了银行接受的授信抵押资产。此外,借助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监管可以分散商业银行的风险。因为国内供应链金融服务始于以货押授信业务为代表的中小企业自偿性贸易融资解决方案,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目前多采用基于货权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
(三)基于预付账款的供应链金融
基于预付账款融资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是指买卖双方以真实的贸易合同为基础,由买方(一般为经销商)从银行取得授信向核心企业,也就是产品卖方支付货款,核心企业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货物发至授信银行指定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融资模式。此模式主要通过保证金的累积取得授信,在核心企业承诺回购货物的条件下银行的风险较小。
四、供应链金融环境下财务管理转变
供应链金融创新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选择有效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帮助其提高资产广度,提升投资能力,并帮助其摆脱短期投资收益目标的困境。在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下,利用应收款质押银行获得融资,从而减少了应收款项,增强企业财务运营能力。基于货权的自偿性贸易融资,盘活货物资金,提高了资金周转率,增强企业的投资能力。在预付款融资下,增强企业的融资投资能力,促进供应链的和谐发展。在供应链金融环境下财务管理转变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转变:
(一)管理类型转变
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管理类型混乱,有些过于集权,全靠企业拥有者或债权人凭经验一人说话。在供应链金融环境下,企业要合理妥善处理供应链上下游关系,就必须有既定的管理类型:紧密集权型;半紧密集权型;松散网络型。
紧密集权型由企业核心成员组成财务专项控制小组,以提升在供应链融资过程中提升企业的话语权,获得有利于企业自身的融资机会。半紧密集权型是企业各部门有各自的财务管理制度或团队,但由企业核心成员控制其实际操作权,在作重大财务决策时,必要时须经过核心成员讨论通过。松散网络型是根据中小企业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即核心管理层完全下放控制权,进行完全的财务分散管理,各个部门或组织自身进行财务核算、财务决策,并有独立的财务报表,融资权完全由部门自己掌控。
(二)财权配置转变
【关键词】互联网供应链金融 创新 问题 措施
近日,国务院的《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明确表示鼓励商业银行、商业保理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目前,我国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创新活动层出不穷,多方主体共同打造了金融服务生态圈,中小企业成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受惠主体。在全球化日益加剧的今天,互联网下的供应链金融迎合了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
一、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内涵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实质就是“信息经济+实体经济+金融经济”。在“互联网+”、普惠金融背景下的供应链金融,本质在于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深度融合,加速信息共享,优化产业链条,创造新的发展生态。互联网环境下其零距离、低成本、参与的民主性和自由度等特点,决定了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互联网下的供应链金融,是以一种“低成本、便捷性”的信贷模式来实现金融末端的普惠,是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一环,是对传统金融机构借贷作用的有益补充。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具有信息化与虚拟化、高效性与经济性、网络化与一体化等鲜明特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是信息化条件下实体经济与金融服务的最佳结合点和最佳推进载体,可以破解我国实体经济与金融经济脱节的难题,特别是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发挥巨大作用,实现产业供应链整体运转效率及竞争力的提高,将成为金融业创新的新蓝海和制高点。
二、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创新
互联网具有高效、快捷、节约、连接一切的特点,改造了传统供应链金融,体现了“架构拓展、互联互通、上下一体、风险可控、在线实时、按需融通、资金高效、合作共赢、创新变革”的金融服务新特征。主要有:
(一)平台金融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颠覆了过往以融资为核心的供应链模式,不再以银行为主导、摒弃传统的核心巨头企业概念,转为以企业的交易过程为核心,是依托一站式服务平台、将每一个企业和客户作为中心、专注中小企业自身交易过程监控的平台化模式。该模式将过去围绕核心大企业的“1+N”模式,拓展为“N+1+N”模式。两边的“N”分别代表供应链上下游各个主体,中间的“1”即为综合平台,其实质是让供应链上的企业集中在同一个平台上进行商务活动,使之更方便快捷的对接到上下游企业和消费者。
(二)生态圈金融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更多依赖生态圈的良性循环和共存共赢。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优势主要表现在网络化、精准化、数据化三个方面,以在线互联、风险控制、产融结合的形式,基于大数据、云平台、移动互联网,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将打造一个更富有市场力的实体产业链生态环境,实现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传统电子商务仅通过压缩供应链环节实现交易成本的节约,而在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中,四流合一使得平台的盈利方式从撮合交易扩展到提供物流、融资等更深层次服务,通过提升供应链中各个环节的效率实现了增量的收益。
(三)产业金融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成为目前与产业发展结合最密切的金融形态。在“互联网+”理念下,在线供应链金融不止是线下到线上的延伸,还是一种突破性的转变。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向上游产业延伸与生产系统集成,向下游产业链延伸与仓储物流及终端管理系统集成,充分实践产融结合,使得供应链中各个环节的信息贯穿起来,让供应链金融模式发生颠覆性的变化。通过产融结合,金融机构可以整合供应链中的信息流和资金流,然后充分运用到供应链中,为生产企业、贸易商和终端用户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传统的供应链金融模式相对单一,但是实际上在大宗商品领域,如煤炭和农产品这两种不同的产业供应链实际上是很不同的,其对金融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四)大数据金融
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平台共享客户的采购、销售、物流和财务信息,使用云端、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可以对行业特点和用户特征进行全方位的分析,通过数据整合和应用,对用户进行精准定位和主动服务,从而为用户提供量身打造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大数据风控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将融资平台与网上交易、物流等有机结合,可以通过积累用户数据,增强金融风控能力。基于大数据技术,银行可以对供应链基础上的风控模式进行优化,建立起一套更加稳健的风控体系,充分保证资金安全和交易安全。
(五)客户体验更好
传统供应链的下真正的借款人在供应链方面没有话语权,在金融上也没有话语权;而在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平台上,上下游是一个平等的地位,客户在网上贷款不需要见银行,只需要根据业务规则发出申请就可以了,完全是可预期,可实时操作,金融与供应链将更加平等。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办理供应链融资服务,全程无纸化处理,大大提高了融资办理速度,降低了融资成本,提高了企业办理融资服务的体验效果。
三、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已初具成效,但是这一金融模式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种种问题:互联网金融的交易量所占比重较小,还未得到全面普及;当前国内的信用体系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金融市场尚未规范;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中,各部门普遍缺乏风险意识,风险隐患依旧存在;全国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大环境尚未完全建立,使得服务链条延伸受阻。
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金融,必须解决信用和风险问题。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开始陆续暴露:有些人带着不良目的恶意诈骗、卷款跑路;也有人由于技术、专业能力和资本的不足,造成经营困难从而卷款跑路。这些严重损害公众利益,给社会稳定带来诸多问题。虽然仍有审慎经营、恪尽职守的信誉平台,但是宏观背景和行业变化产生的巨大市场风险,让相对弱小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机构难以持续抵抗。因此,为促进其健康发展,必须规范其潜在风险。
四、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发展措施
进一步完善供应链金融体系,突破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在未来经济发展中仍然任重道远。
(一)宏观层面:完善监管、法规、政策支持
1.完善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其一,市场准入监管: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机构的设立进行审批,从企业运营资金、系统安全技术上严格把关。其二,市场运作过程的事中监管: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流动性监管。其三,市场退出的事后监管。最后,组建行业协会。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行业自律比政府监管会更为灵活,效果更明显。
2.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互联网环境下供应链金融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对其组织形式、准入资格、经营模式、风险防范、监督管理和处罚措施等进行规范。加快技术部门规则和国家标准的制定。
3.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对支撑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平台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大力扶持:此类企业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对传统行业的规则和需求有深入了解,但此类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尚不能有效起到支撑产业转型和升级的作用。国家应该积极引导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行业,如减免税收、倡导银行利率市场化等,以此来扶持一些管理规范、发展预期较好的企业,使之能在较短时间内成长为行业内的核心企业。
(二)微观层面
1.商业银行。对于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型业务,银行现有管理方式实现变革与创新,打破原有信贷业务的风控运营模式和制度限制,积极建立互联网模式下新的交易监控和风险管理体系。
2.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企业。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企业应做好信息技术支持平台的升级工作,充分应用信息技术,紧跟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实时处理效率,使供应链金融发挥出最大效益。加大投入自主研发互联网系统,完善企业本身的风控管理体系、技术安全体系。企业应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自身的投资行为;通过建立一批经验丰富的专家管理团队,可以有效地规范操作流程与加强风险管控,使供应链金融服务更安全、可靠。
3.一定要重视大数据,但不可只凭大数据。电商平台所掌握的大数据确实可以控制一定的风险,但并不意味着风险完全可控。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基础数据的取得,十分不易。真实的交易额、吞吐量、货运量、仓储设施、投资额、销售额都可能有水分,因此在办理供应链融资线上化业务时,仍需要通过对增值税发票的核查,物流运转过程中的核库、应收账款的买方确认等手段,来确保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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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史佳乐.在线供应链金融呈现四大发展趋势[J].中国银行业,2014(11).
【关键词】农业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制约因素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7-023-02
供应链依据源物质有无生物属性可分为两类最基本的供应链,涉农供应链和工业联接型供应链(或称非农原材料供应链,泛工业型供应链)(张晟义,2007)。农业供应链与工业供应链两者具有相似性,即都是将上下游客户有机结合,并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农业供应链金融是供应链金融理论在农业生产领域的一大创新,为农户解决贷款难题,增加农民的农业生产性收入以及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一、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含义、特征及发展状况
(一)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含义
关于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确切定义学术界尚未形成统一的意见。概括来说,农业供应链金融是指为农业供应链的有效运行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以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融资难特别是农户融资难的问题。
农业供应链金融最基本的融资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融资,即由一个参与者向另一个参与者进行的内部融资,也可称之为直接供应链融资;二是间接融资,利用供应链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引导供应链外部的资金流向供应链,如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供应链中的参与者进行的外部融资,又称之为间接供应链融资(Qriros,2010)。赊销抵扣是最常见的直接融资方式,即农业产业链条上的农资供应商将农资赊销给签约农户,公司按照农产品的合同价格减去农资成本后的结余款项支付给农户。订单融资是最简单的间接融资模式,即农户与龙头企业签订订单合同,合作银行以此为依据为农户发放贷款,龙头企业按照订单价格收购农产品并协助银行收回贷款。我国的农业供应链金融以间接融资模式为主,直接融资相对较少,文章接下来分析的对象主要指间接融资模式。
(二)农业供应链金融的主要特征
1.产业融合,相互促进。农业供应链金融将传统的农业、工业与现代服务业有机结合。一方面,金融机构为农业供应链提供金融服务,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性贷款,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另一方面,农业生产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又促使金融机构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反过来推动金融行业的发展。
2.资金封闭式运动。资金封闭式运动特别针对直接融资模式和以定单融资为主的间接融资模式。如赊销抵扣的直接融资模式下,资金流在“企业-农户-供应商”三者之间进行循环,而定单融资模式下的资金流在“银行-农户-企业”三者之间进行循环。资金的封闭式运动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整个农业供应链的资金安全,提高了资金的运作效率。
3.整体评价标准。农业供应链金融是为农业供应链生产经营量身定做的一种融资模式,与传统的银行信贷业务不同,信用评价不再针对单个贷款主体(如某个农户),而是将焦点转移到整个供应链上,特别是龙头企业的信用状况和整体实力。
4.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指有银行参与的农业供应链融资模式,将企业、农户所承担的经营风险转移到银行的信用风险上,而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农产品物价的剧烈波动,银行就可能面临企业和农户违约的风险。
(三)我国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状况
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推进和农业供应链的升级转型,中国农业银行、若干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也在逐步推进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特别是基于订单农业的贸易信贷制度,进行了一系列农业供应链金融创新(马九杰等,2011),逐渐形成了“银行+公司+农户”、“银行+合作组织+农户”、“银行+专业市场+农户”等融资模式(陈贺,2011)。
二、制约我国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几个因素
农业供应链金融在解决农户融资难的问题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几个制约因素也不容忽视。
1.产业化程度参差不齐,利益相关性不强。在我国,除了少数地区的农业产业化高度发达以外,大部分地区的产业化程度不高。农业供应链参与者之间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契约关系,一张订单合同把农户与企业联系起来,链条上的参与者之间没有形成稳固的利益链。特别是当农产品价格波动比较大时合同双方极易出现违约的可能性,一旦违约,由于农业供应链金融本身的整体信用评价特征,损害的不仅仅是一方的经济利益,也给整个农业供应链带来不利的影响,导致整个供应链体系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下降,增加了企业和农户再融资的难度。
2.龙头企业整体实力不强。一方面,龙头企业是整个农业供应链生产经营的核心,带动其他成员共同创造利润;另一方面,龙头企业在供应链融资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农业供应链融资模式依赖于核心企业的信用状况,企业信用的提升能够带动整个供应链信用级别的上升。因此,龙头企业的整体实力和信用状况决定了整个农业供应链融资的最终效果。然而,在我国的农业供应链建设过程中,类似于中粮集团的龙头企业少之又少,大部分是规模小,实力一般的地方性区域性企业。而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较低,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等金融机构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面临的道德风险就相对较高,影响了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的积极性。
3.相关配套体系不完善,阻碍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仓单融资是间接融资模式下的一种创新金融产品,与订单抵押贷款等相对简单的融资方式相比,仓单融资需要相应的软件及硬件配套设施。仓单融资方式下,农民需要将抵押物存放到一个具有营业执照和专业资格的仓库中;除此之外这一融资方式还需要有市场和政策法规的支撑,以保证仓单的法律效力和抵押物的变现能力(陈贺,2011)。这些配套体系是保障农业供应链融资模式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而部分地区配套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仓单融资模式的发展。
4.相关法律制度缺失,供应链参与者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农业供应链融资是金融领域的一次创新,在我国的实践时间还不是很长,现有的法律体系关于质押物的监管、资产的处置、违约赔偿等方面的规定尚不明确,还不能覆盖这一创新模式下出现的所有法律纠纷和权益维护。在农业供应链融资业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状况无法可依,供应链参与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面临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5.农业保险发展滞后。自然风险是农业生产所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这是由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决定的,自古以来农民靠天吃饭,当自然灾害发生时,单个主体风险扩散为供应链整体风险。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业务的覆盖率还很低,因此,一旦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通过农业供应链的风险扩散作用,受损的不仅仅是农户还有供应链上的其他参与者。
三、对我国农业供应链金融有效运行的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农业供应链融资模式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寿光蔬菜产业链订单融资模式的成功经验,文章给出了如下几点建议:
1.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盟关系。一方面,龙头企业要想方设法的将农户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联系起来,可以采取吸引农户参股或者实行利润分成等形式,以减少农户违约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农户在供应链上通常处于弱势,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最低收购价格,要求企业增加违约赔偿力度等方式来预防企业违约。
2.防范和化解风险。农业供应链金融的间接融资模式在有效解决农业生产融资难问题的同时,也将企业和农户所承担的经营风险转移到银行等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上。一方面,银行除了要积极研究开发适合农业供应链融资模式的金融产品以外,还要通过加强与保险机构合作的方式进一步加固风险防线;另一方面,为了最小化银行的信用风险并鼓励银行业在这方面的金融创新,中央银行和政府也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对关联银行进行风险补偿。
一、金融证券化的现实背景
1.金融管制的放松,商业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之间的激烈竞争和游资充斥的市场环境使得商业银行与大客户之间的稳固关系发生了动摇。8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先后进行了一场以金融自由化为标志的改革,放宽或取消利率上限,放松对国际资本的控制,扩大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在这一潮流的影响下,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界限开始模糊,双方的业务竞争更加激烈。各种金融机构都朝着能为客户提供全面金融服务的方向努力。再加上国际金融市场上游资充斥,商业银行与客户的长期稳定的关系遇到了挑战。有着良好信誉的大公司纷纷考虑采取更为灵活的融资方式以获得低成本的融资-直接进人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或商业票据。
2.金融创新的突飞猛进,各种能够降低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的新的金融工具被创造出来,利用计算机技术将传统的各种工具进行“裁剪”和“拼装”,设计出各种对公众有吸引力的金融产品来:比如欧洲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批票据、票据发行便利、零息债券、抵押转递证券、货币和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定、金融期货和金融期权等等。投资者和融资者在各种新的具有各种风险/收益特性的工具当中有了充分的选择余地,从而投资者改变了把银行存款作为主要投资方式的状况,而融资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由选择融资工具。在金融创新当中,对金融证券化影响最大的首推前面提到的资产证券化。
3.电子信息技术的进步也对证券市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方面,计算机的广泛应用是前述的金融创新的必备前提之一。除此之外,信息通讯技术的巨大进步大大改变了公众从市场上获取信息的能力,银行在信息方面的优势地位显得不再突出,这是因为证券市场上的信息获取和传递变得比较方便,再加上各种中介机构提供信息方面的服务—比如债券评级机构随时公布对某些债券的评级,使得投资者和融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改善。另一方面,电子交易系统的广泛使用和联网交易的实现,大大降低了证券交易中的交易费用并提高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提高了证券市场的效率。
二、金融证券服务供应链结构
1.中介体。金融证券服务供应链的中介体主要是指以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交易市场的组成部分,包括证券公司、上市公司和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证券销售、投资咨询、开户、证券买卖、结算等服务,上市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股票债券的发行销售以及配股派息,证券交易所除服务集成商角色外更表现为服务平台的提供者。
2.主体。金融证券服务供应链的主体是指证券投资者,证券投资者也是金融证券服务供应链中的唯一最终客户,其投资证券的要求均通过服务集成商给予的服务得以满足,其服务满意度是衡量金融证券服务供应链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3.客体。金融证券服务供应链中的客体是指其提供的服务产品,即交易市场内进行交易的股票和债券。在金融证券服务供应链的运作模式下,证券交易所在交易市场内各公司之间承担着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起到了联系各组成部分的纽带作用。
三、国际金融证券化的发展历程及其影响
首先是企业越来越趋向干在资本和货币市场上发行证券举债或股权筹资,这种直接融资方式在全球范围内逐渐取代银行间融资市场份额的证券化过程,也称为贷款的非中介化,动摇了银行的传统资金提供者的地位,作为一级证券。其次是企业将已经存在的信贷资产和应收账款集中起来,重新包装分割为证券,出售给市场投资者,是从已有的信用关系基础上发展起来,基本上属于存量的证券化,又称为二级证券化。一级证券化和二级证券化的市场都在扩大,并且二级证券化的比例增加更快[4]。金融证券化作为金融领域重要的创新之一,对现代金融业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具体提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证券化创造了新的投资渠道,使融资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2)金融机构与金融工具呈现出多样性特征。(3)金融监管规则的调整。
四、我国金融证券化的动力支持分析
1.金融业务创新支持。建立市场金融体制,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活动组织方式和间接调控为主的金融管理体制,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是发展证券化的制度基础。
2.制度创新支持。要大力发展商业票据、短期国债、长期企业债券,开展住房、汽车等抵押贷款业务、信用卡业务等,为推进证券化提供初级金融工具。
3.金融服务创新支持。金融服务创新对证券化过程尤为重要。最主要的服务创新包括信用增强和信用评级创新。信用增强是指由证券化的组织者或其他金融机构对证券化资产进行担保。通过信用增强,投资者确保其投资本金的安全。信用评级创新是指在证券化产生之后,信用评级机构相应创立新的评级方法,一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有关证券化资产、金融资产集合与新发行证券的质量标准等信息;另一方面也对证券化组织者、服务者和其他参与机构起到检查和监督作用。
4.政府的决策支持。一方面政府可以出资组建新的金融机构直接参与证券化活动,另一方面可以建议人大立法或由人大授权制订法规来支持金融创新,鼓励和促进金融业的发展。
五、总结
综上研究,我们可以发现金融证券化的发展有其深刻的现实背景。它受到信息技术进步的直接推动,与80年代以来的金融自由化、金融全球化的趋势,以及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此外,部分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兴趣转移也对我国金融证券化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未来金融证券化的发展,不仅取决于我国和国际的宏观经济环境,而且还会和众多金融领域交织在一起,影响因素和发展趋势非常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