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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会现场获悉,云南省建立实施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以许可和监管的“组合拳”来提升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据悉,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检查员”)是指省、州(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派出的,对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生产过程控制和食品质量安全等进行飞行检查、问题核查、专项检查(以下统称“现场检查”)的监管执法人员。检查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不经培训、考试,直接进行资格认定,成为检查员。
检查员主要职责是检查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现场、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库房、标签标识、包装、进货查验记录、产品销售台账、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资料等有关情况;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必要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样送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提出现场检查处理意见;向派出机关提交现场检查报告。
现场检查即由派出机关指派2名以上(含2名)检查员组成检查组,并指定一名检查员为检查组长,必要时还可邀请技术专家参加。企业所在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委派一名联络员,配合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工作。检查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天。
2015年5月28日, 《云南省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标志着云南省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的正式建立。6月23 - 25日,按照该《办法》的规定,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了云南省第一期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员培训及考试,共135人经审核合格,成为云南省第一批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员。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模式,探索监管机制,努力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管理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认证合格的药品经营企业实行动态、持续、追踪监管,提高企业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企业严格按照GSP要求经营,淘汰不符合GSP要求的药品经营企业,进一步规范和净化我市药品流通市场秩序。
三、检查对象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安徽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及效能建设明确的目标任务,对全市已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的跟踪检查。
四、检查形式及标准
监督检查包括GSP跟踪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三种形式。监督检查按省局制定《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药品零售连锁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和《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执行,重点检查带*项。
五、检查方法
从今年起GSP跟踪检查全部实行飞行检查,按照认证现场检查方法和程序进行,采取事先不告知,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
六、检查内容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药品质量以及人员、仓库、票据管理等环节,以贯彻实施新颁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26号)为契机,严肃查处挂靠、过票、出租、出借柜台以及从非法渠道购货、药学技术人员“挂名”等违法违规行为;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经营场所、仓库地址和扩大经营范围等许可事项的企业;有群众举报和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虚假药品广告宣传的企业等;检查的重点品种是:广告药品,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以及首营品种,退货、换货品种,临床促销品种等。
七、检查报告的处理
1、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检查组必须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现场检查情况,客观描述存在的缺陷,填好相应的表格文件。各县局对企业GSP跟踪检查不要求在检查报告中写出是否通过现场检查的结论。
2、检查组在现场检查完成后,要向被检查企业反馈发现的缺陷项目和问题,企业负责人应在检查报告上签字,检查报告完成后,各县局应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一个月的检查情况报送2份给市局,由市局统一汇总上报省局备案。
3、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药品经营企业有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GSP规定的,由县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将违规企业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将检查情况向当地政府通报。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和问题,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在GSP跟踪检查结束后30天内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交市局;药品零售企业在GSP跟踪检查结束15天内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交县局,对问题较多的药店县局要进行跟踪复查。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完成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保证。各县局要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辖区监管实际,研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年度药品经营企业日常检查和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方案和计划,并于每年2月报市局。全市监督检查工作一般从每年3月1日开始,11月底前完成,各县局要统筹安排,明确重点,讲究方法,注重效果,要加强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以确保年度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2、严肃工作纪律,保证监督检查质量。
市局对监督检查中的职权、方法、对象、程序和标准都作了进一步明确,各县在具体工作中应认真执行和准确把握。今年监督检查任务繁重,也是全市实施药品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关键的一年。为保证监督检查质量,市局将加大督查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群众投诉、举报等方面的核查力度。如发现监管人员在监督检查中不严格执行标准、走过场、未按规定履行GSP跟踪检查职责,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2013年5月8日 编号:1
检查单位
**联社检查组
编制人员
储成发 明安玺 罗小军 张伟
被查单位
麻柳信用分社
审计项目
飞行替岗检查
审计范围
信贷 财务 会计等
审计方式
现场审计
起止日期
2013年5月9日至15日
审计组长
储成发
主查
明安玺
替岗人员
罗小军 张伟
麻柳信用分社飞行替岗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为有效暴露、揭示、预防案件风险,提高案件防控威慑效应,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和内控管理,进一步强化各网点重要岗位人员管理,查找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风险和漏洞,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飞行替岗实施细则》开展飞行替岗检查工作。
二、工作权限:
(一)有权制止违反金融法律法规和违反联社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替岗中发现原岗位工作人员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工作,有权向其上级领导提出调整建议。
(三)替岗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督促整改或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四)对替岗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该机构限期进行整改,并提出处理建议。
三、工作职责:
(一)检查被替岗机构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方针政策的有关情况。
(二)检查被替岗机构人员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有关情况。
(三)检查被替岗机构业务办理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被替岗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五)检查被替岗人员安全保卫工作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六)帮助和辅导被替岗机构人员熟悉政策、制度和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改进经营管理理念,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人员分工
组长储成发同志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整体安排部署工作;明安玺同志负责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收集整理检查资料、信息反馈、下达整改通知、提交检查报告等;罗小军同志负责接替陈道志主任岗位工作,负责替岗期间被查社内部管理工作,张伟同志负责接替客户经理**鹏勋信贷管理工作,替岗期间办理被替岗人所负责管理片区的信贷业务,并检查、指导信贷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及时归纳汇总并反馈业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实施检查
(一)下达替岗通知书。替岗通知书现场送达,做到预先不打招呼,不让被接替人员提前做准备。到机构后替岗人员将《飞行替岗通知书》交由网点负责人,通知被替岗对象,确保之前被替换岗位业务保持常规状态。
(二)办理手续交接。进点后直接接管被替岗人所有业务手续。包括业务印章、身份卡、钥匙、各类登记簿、台帐、信贷档案资料、会计档案资料、重要空白凭证、抵质押有价物品、借据等等。对重要事项做好移交说明,并打印移交清册一式四份,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单位各执一份。
(三)开展检查工作。
1、详细记载每天发生的业务,同时对现有的存款、贷款、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现金、资金往来等必须做到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内外账务逐一检查核对相符。
2、开展业务检查,替岗人员在办理业务期间要协助监审部稽核人员开展业务检查,将发现的问题逐一记载下来,及时反馈检查组长。
3、检查方法
⑴检要空白凭证帐证是否相符,有无个人私自领用和缺张少份,如有应及时查明原因及去向;客户预留的印鉴卡片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随便放置,下班后不入柜保管的问题。
⑵查看信贷档案资料,对客户资料完整、真实、有效性进行审计。一是审查客户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对复印件是否与原件进行核对,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的意见;二是检查客户提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法人营业执照是否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内容有无发生变更、是否吊销、注销、声明作废;客户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签章是否真实有效;三是审查客户的有关数据、资料是否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并与调查报告及经核实后的客户资料核对。
⑶核对抵质押物账、表、实物是否相符。同时对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的合法性进行审计,一是审核抵押人、出质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权属证明的真实性;二是审查抵押、质押物是否有重复设置的现象,抵押、质押是否足值。
⑷调阅帐户资料。查看对账是否及时,发现不符,是否及时查找、处理和纠正;对改变账户名称和撤并账户是否根据有关部门通知或批示办理,撤并账户尚未用完的重要空白凭证是否全部收回并妥善处理;对长时间没有发生业务的账户,是否按账户管理办法进行认真的处理。
⑸回放监控录像,主要查看碰库、业务流水勾对、移交接、业务办理等操作情况。
⑹查看各种登记簿,查看登记簿设置是否齐全,应登记的内容是否登记完整、合规。
⑺检查会计档案资料。审核是否按要求打印有关凭证、分户账、总账、余额表、科目日结单及各种有关报表,打印是否齐全,是否注明操作人员代号、打印份数、日期,是否加盖有关人员名章,并按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整理、装订、归档,并由专人保管。
⑻贷款帐据核对,查看有无帐据不符的现象,借据要素内容是否合规。
⑼贷款内外部核对。一是审核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及时进行了贷后检查;二是审核贷后检查的内容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三是审核每笔信贷业务到期前的20天是否发出《到期催收通知书》,并取得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押人的回执;四是检查贷款展期及借新还旧的合规性。
⑽重点查看贷款“三查”制度、“阳光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信贷授信、贷款资产保全等工作是否到位。
通过检查要最大程度暴露问题,力求做到现场发现、现场整改。
(四)上报替岗检查结果。替岗结束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替岗人员分别将替岗期间发现的问题整理归纳起来,交监审部审核,由监审部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形成替岗书面报告上报联社,并对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
六、责任追究
替岗工作期间,若发现替岗人员存在以下行为联社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一)对所替换机构发现的问题隐匿不报、擅自处理或对发现重大问题线索不追查、不汇报的。
(二)对所替换机构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应该发现而未发现的。
(三)对发现问题超权限擅自处理的。
七、工作要求
1、派出替岗人员必须保证被替岗机构业务正常进行,严格按照替岗原则进行操作。
2、被替岗人员在替岗期间,按照出勤考核,不得擅自远离住所,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检查组人员的询问,在检查结束前,如被替岗人员擅自外出或无法联系,导致检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对被替岗人员将按照旷工论处,确保检查工作顺利、业务衔接。
3、替岗有效工作时间连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替岗人员对替岗过程中的一切工作负全责,对替岗期间所发生的属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4、替岗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替岗机构的作息时间,统一着装,熟练掌握操作理论知识和操作程序,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5、替岗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被替岗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检查和监督职能,不能影响或干预被替岗机构的正常工作。
6、替岗人员食宿由被替岗机构安排,原则上一律在职工食堂就餐,费用自理。替岗人员按照县内出差对待,替岗工作结束后按照县内出差标准报销差旅费。
7、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工作期间不得擅自行动,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特殊情况确需离岗的要向组长请假
联社监审部
2013年5月8日
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2010年4月13日,住建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快完善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尚未建立监管制度的地方,要加快制定本地区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商品住房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住房项目工程建设;预售资金可按建设进度进行核拨,但必须留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建设工程竣工交付。《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试行)》于同年9月30日印发,同年11月1日,成都市正式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2015年10月9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印发《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完成对原办法的修订。
成都市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6年有余,但成都市在建商品房项目烂尾情况仍未得到完全杜绝,由商品房预售项目烂尾引发的也时有发生。在梳理成都市部分预售项目烂尾的成因时发现,部分烂尾项目开发商存在挪用预售资金的情况。因此,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尤为必要。
1.加大监督检查及惩处力度
监督检查是悬挂在开发企业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让开发企业紧绷守法遵规之弦。除常态例行检查之外,加强飞行检查,即在被检查单位不知晓的情况下进行的启动慎重、行动快的检查,以此及时掌握真实情况,让监管部门做到心中有数。此外,还可采取重点检查手段。在当今信息传播手段日益简便快捷、制度日益完善的情况下,及时根据舆情及情况,重点检查舆情反应大、突出的项目。
2.采取有效措施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根据《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开发企业不按规定缴存、使用预售款以及利用其他账户替代预售款专用账户的,由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逾期仍不改正的,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监管银行未履行监管协议约定职责,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由主管部门予以公示不得再在本市从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事宜,并将有关情况抄送银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在当前高企的房价面前,法定的罚金金额对开发企业而言几乎可忽略不计,换言之,罚款对于开发企业违法行为基本上毫无震慑力。监管部门除责令开发企业限期改正等告诫类措施外,可采取暂停网签、暂停受理新预售许可申请等行政管理措施。
《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仅由房产管理部门单独制定,银行业管理部门未参与联合发文,该办法对监管银行的违规行为惩处规定不够强硬,威慑力不足。在实际操作中,房管部门将银行存在的预售款监管违规行为书面函送银行业主管部门后,违规银行受到的惩处力度很小甚至零惩处。因此,在对监管银行进行督促、指导,促使银行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房管部门可建立黑名单制度,采取暂停或终止受理存在严重违反《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规定行为的商业银行与任何开发企业签订的包含《预售款监管协议》在内的预售方案审查申请。
3.要加强技术创新,进一步优化监管手段
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房管金融信息服务交互平台并建立预售款监管信息系统,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实时交易备案情况与银行监管账户的实时入账情况进行匹配计算,监察入账情况;将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纳入信息系统以规范预售款拨付,并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监察各个预售项目预售款收支,同时通过设定资金足额量、资金拨付额与资金使用计划及工程进度匹配度等风险控制指标建立预警机制,对超过风险控制线的预售款暂停拨付并启动现场督察程序。通过技术创新,实现预售款监管从入账到拨付全流程、动态化、规范化的全面监控。此外,可通过预售款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对全部预售项目预售款监管进行大数据分析,通过监管大数据对参与预售款监管的各商业银行监管能力及服务水平进行考核,为建立监管银行优胜劣汰的淘汰机制提供基础条件。
4.加强合同备案审查,防止虚假交易、确保预售款纳入监管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长期以来,成都市对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的审查主要是采取开发商自主备案、房管部门严管备案变更及注销的模式,事前及事中监管较松,事后监管较严。在这种模式下,开发企业通过备案系统进行虚假备案以达到变相融资(通过备案到债权人或担保人名下作为融资担保)、恶意逃避查封(由于只能查封在房管系统中开发企业名下未售房源,开发企业可自行将房源备案至相关主体名下造成房源全部售完的假象导致无房可封)、捂盘惜售(操作手法类似恶意逃避查封)等虚假交易的目的,由于这些虚假交易并未存在真实购房款,对这些虚假交易房源的预售款监管也无从谈起。此外,部分开发商在购房人支付首付款或全部购房款时,通过非监管银行POS机等渠道将这些资金打入其他账户,绕开预售资金监管,为开发企业挪用现售资金提供了便利。
因此,为避免上述不良行为的发生并确保预售款监管实现全面覆盖,加强合同备案审查尤为必要。在购房资格审查通过后(如有该项审查),开发企业可通过房管系统的开发企业用户端进行预售商品房合同拟定,但在完成备案前,开发企业应当将购房人的付款凭证及资金进入预售款监管账户的证明资料提交房管部门进行购房真实性及预售款入~审查,待审查通过后,房管工作人员通过房管系统房管用户端解除备案限制,开发企业方可完成合同备案。
二、进一步完善预售商品房质量保证机制
在建工程烂尾往往是开发商实力较弱、资金链断裂造成,相较而言小型开发企业开发项目发生烂尾或存在商品房质量问题的风险要比大型开发企业要高。住建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明确要求: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时提交的预售方案,应当明确企业破产、解散等清算情况发生后的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由质量责任承担主体提供担保函。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由于该通知未明确规定质量责任承担主体赔偿能力的审查标准,各地在实际执行预售商品房质量保证机制时仅对质量责任承担主体提供担保函做形式审查,对于该主体是否具有赔偿能力无法做出判断,造成了该机制的实施基本上流于形式。因此,作为承担实际监管职责的房管部门可结合地方实际进一步完善预售商品房质量保证机制。房屋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应当具有较为雄厚资金实力及管理运营经验,可从工商注册实缴资本金、近段时期(如近3年)账户资产情况、成立时间(如不低于5年)、主营范围等维度考量。同时对房屋质量责任承担具有较大风险的主体类型进行排除,例如: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作为其他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的房屋质量责任承担主体。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房地产市场存在明显信息不对称,开发企业具有项目信息主导优势,往往会对相关不利信息予以屏蔽或隐瞒,购房人获得预售项目相关信息的来源及渠道较为缺乏。由于信息不对称,购房人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作出的购房决策可能存在盲目性。因此,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尽可能展现作为交易商品的房屋相关信息,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1.信息渠道分散
房地产开发产业链条长,涉及的政府部门及公众部门多,各部门独自自身掌握的信息,导致房产相关信息渠道分散,购房人全面收集相关信息费时费力。例如:工商主管部门掌握开发企业经营信息、建设主管部门掌握开发项目工程建设信息、房管部门掌握开发项目销售信息、银行主管部门掌握开发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的信用信息等,购房人若要全面调查了解到所有相关信息,需要到各个政府主管部门查询、核实,费时费力的同时还不一定能得到全面信息。
2.信息不及时、不全面
一些主管部门存在对监管中掌握的信息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一些信息仅在工作总结中草草带过,对于购房人而言,获得的信息越及时、越全面,越有助于其做购房决策。
3.信息聚合程度低
相关信息渠道分散及信息不及时、不全面导致了信息聚合程度低,极大增加了购房人整理、利用这些信息的难度。
为了进一步增加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应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一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协作。确立信息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组织房地产开发产业链条中涉及的各个部门信息沟通与协作,将工商、税务、房管、国土、建设、规划、信用管理、司法等信息统一纳入信息公开协作范围,及时、统一信息以提高购房人收集信息效率,为市场交易公平、透明化提供基础条件。
一、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严格卫生监督队伍管理。
(一)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深入贯彻《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各地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以及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体系三年建设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好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改善执法条件,完善保障措施,提高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贯彻落实《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国家和省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开发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等业务应用软件。建立国家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落实统计报告制度,加强职业病、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化妆品不良反应等监测网络建设,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卫生监督信息。
(三)规范卫生监督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开展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规范研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现场快速检测方法和标准,提高执法技术能力。在调研基础上做好国家和地方的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认定、命名、授权工作,强化规范管理。
(四)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各级卫生监督员的管理。组织修订《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贯彻《2005-2010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卫生监督员国家级师资库。按照新的《卫生监督员培训大纲》和《卫生监督员培训系列教材》组织开展国家级师资培训和省级卫生监督员骨干培训。开展全国卫生监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五)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工作,逐步健全卫生监督稽查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深化稽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一)加强医疗服务和采供血监督执法工作。
1.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服务监督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建立完善医疗服务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加大执法力度,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组织开展对医疗服务监督人员的培训,加强卫生监督人员能力建设。加强对地方执法和办案工作的指导。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2.继续开展全国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血液安全监督检查,尤其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采供血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基层卫生监督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对血液安全依法监督责任意识和执法监督水平,加强社会监督,逐步规范血液安全监督的内容与方式,积极探索与建立血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积极稳妥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
制定《卫生部20**年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卫生部关于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等配套文件,逐步规范巡查工作流程,继续深入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组建巡查队伍,培训巡查人员。督促、指导和推动大型医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帮助医院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问题,发现优秀典型,弘扬高尚医德医风。
(三)完善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严格健康相关产品及生产企业的许可,深入开展食品和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
1.做好《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规范》(20**年版)的颁布准备;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拟定《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协查通报暂行规定》,修订《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指南及评分表;加强危险性分析方法在食品卫生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应用,做好《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中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修订工作;开展食品卫生法规宣贯和《食品卫生法》宣传周工作;认真履行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职责,做好食品法典相关工作。
2.规范涉水产品监管审批范围,逐步建立统一的化妆品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国产涉水产品的许可程序、条件和要求;以戊二醛和次氯酸钠类消毒剂的卫生许可改革为切入点,探索消毒产品审批改革模式;加强对检验机构的动态监督管理,开展对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的飞行检查,严肃处理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检验机构。
3.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卫生信誉度分级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对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蜜饯三类产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卫生信誉度管理。严格实施化妆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进一步提高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和自身管理水平。对化妆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卫生信誉度分级管理试点工作。
4.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对餐饮业全面实施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对农村的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促进社区、农家乐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措施。
5.继续加大力度开展健康相关产品国家抽检工作,开展对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违法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围绕与消费者健康密切相关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落实好20**年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的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计划,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结合20**年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对餐饮业原料使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批号及标签标识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实施《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
1.紧紧围绕各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狠抓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职业卫生以煤矿、制药行业、农药生产企业等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为重点,放射卫生以放射诊疗机构和核设施为重点,采取自查、交叉检查和重点督察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落实情况。
2.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取得各级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规范诊断鉴定活动。
3.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采取措施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群体的监护覆盖面。继续做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开展试点地区初期评估工作,适时开展阶段总结和交流。继续做好国家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审工作,制订管理办法,完善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发挥示范企业的示范作用。
4.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工作,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的监督检查。开展对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的重点监督检查。查处一批、曝光一批不合格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
(五)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组织制定重点公共场所卫生规范,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公共场所经营行为;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标准修订工作。
2.组织开展全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地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宣传培训,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水平;根据《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要求,建立全国饮用水水质和水性疾病监测网络。
1我国建材检测管理现状
建筑工程施工材料检测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材料进入施工现场,需要经过严格验收和检测程序,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商使用线上,验收各项环节中都需要检测与试验数据。在建材检测管理中,准确的、真实的监测数据直接影响建筑工程整体质量与安全。因此,加强建材检测管理水平,确定监测数据可靠性,可从根本上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并按照相关检测管理办法,进一步实施检测管理。
1.1自动采集建材检测试验数据
传统建材检测试验数据的采集采用万能试验机、人工读取、机械表盘显示等方式获取,自动采集水泥、混凝土和钢筋力学试验性能数据,在数据采集中,不会因目测读取或手工记录造成人工误差和错误,从根本上保证了检测工作准确性和公正安全性。所有报告按照时间顺序自动排列,建材检测试验人员与工程施工单位采取分离式工作,委托单和试件之间是分离的,试验公正性明显提高。
1.2组件建材检测网络信息平台
建材检测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不合格信息检测速报和信息检测月报制度,建立健全检测信息管理系统,打好全省市联网信息化平台基础,即区域网路建设工作,实现数据上传和联网。建材检测管理深入施工现场建材前期工作内容中,可以避免使用不合格或质量不达标建材,保证了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的同时,促进了建材市场健康发展。
1.3充分发挥建材检测技术与技术监督作用
对于国家禁用建材产品、无证建材产品、委托建材详情不清楚等,不能接受其委托建材检测,对于不合格建材产品,例如:混凝土、水泥等,其检测管理信息实行全天速报制度,并对各大使用单位及时发出警示性慎用信号,避免不合格建材或残次品建材进入施工现场,从根本上杜绝不安全建材出现在结构工程建设中。
1.4建材检测机构的认可评估
检测行业通过有组织的开展相关建材单位行为评估和能力测评等活动,由专家对其进行评审,并对检测机构技术支持跟踪数据,将评估落实到建材检测管理各环节中,保证检测数据权威性、真实性、公正性、公平性、科学性。
1.5建材试样检测留置制度
制定标准、规范要求,确定建材留置试样,按照规定数量、程序、执行环境与时间留置试样;如果标准和规范没有对此提出明确要求,非破坏性检测试样,并且可以充分使用的,需要在检测试样或留置3d,破坏性检测试样,需要在检测试样或留置2d。对建材检测结果有任何异议的,可随时到检测机构抽查、复验。
1.6确保诚信检测管理
引导建材行业开展诚信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建材检测人员和检测单位诚信档案,做好不良信息采集工作、检测机构信誉度、试验数据记录和核实制度。如果存在违规违法行为,需要在诚信档案中记录并曝光,提高诚信管理透明度,规范建材市场管理。
2我国建材检测管理主要问题
2.1我国建材检测机构监管混乱检测
检测结构影响着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和建材供应单位,因此,有些检测人员从中作梗,利用现有权利进行人情或金钱交易。这种私自行为,导致检测结构准确性和真实性严重受损。对于当前我国建材检测机构自身监管问题,需要严加管理,例如:监管停留在表现形式上;监管制度形同虚设;没有严格要求检测人员,缺少有效的监管制度,发现问题也没有深究。
2.2建材检测整体水平低
建材监测站整体平低体现在人员素质方面,以及设备仪器、采集系统和程序规范方面等。人员素质作为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仍需改进提高,出现无证上岗问题需严惩。规范检测程序,其中包括成型试件的检测和养护、取样、处理数据等。但是养护环节属于薄弱环节,例如:混凝土和水泥养护标准中的湿度与温度问题等,软件和仪器设备更新与资金投入有关,对于年久失修的设备仪器需要及时变更规范制度,并投入大量资金更新。如果不及时更新投入生产的设备,使得数据采集仪器或系统没有达到标准规范要求,很难保证数据采集系统准确性、规范性和公正性。正是有些检测机构没有高度重视系统完整性和数据更新,因人为因素造成数据偏差,导致检测整体水平下滑,影响建材市场发展稳定性。
3我国改建检测检测管理的可行性策略
3.1完善建材检测信息系统
信息及时、准确、真实。有些地区虽然已初步完成检测行业的信息系统,但是数据上传与联网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也非常严重,还存在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现象。因此,需加强建材检测信息系统建设,及时上传检测信息,以及到有关部门处理、判断,做到及时、无错误,并将检测结果反馈到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抽查。
3.2落实飞行检查
飞行检查制度可以规范行业检测标准,真实反映出检测结果,属于动态监督管理手段。飞行检查结果和结论应将其纳入机构和工作人员诚信档案中,针对反复造价和集体造价的个人或机构采取严重打击,规范建材市场。由于检测机构属于第三方,即不属于业主方,也不属于建筑施工方,想要明确其主体和独立地位,需要解决检测机构的依附性问题。
3.3推行取样制度和参与制度
参与制度是指建材检测机构参与产品抽样,见证并负责取样真实性,保证试件可以代表建材母体质量水平,消除建材检测机构投机心理,通过统一的内部管理机制监管机构执行操作,禁止出现弄虚造假行为。使得检测取样和试验一体化,促进建材市场健康发展,让检测机构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3.4明确供货方、检测方和适用房应承担责任
建材取样到三方确认环节中,需要保证建材供货商,检测结果落实,需要双方各尽其责,完成不合格或不达标建材产品使用单位警示和清偿管理工作。对于建材使用方,其中包括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应该合理和见证使用检测合格产品,保证施工质量。建材检测方需要公正、公平、客观、真实、准确体现出建材产品质量情况,并且充分领导三方,发挥其规范化作用,控制检测中的乱、假行为。
3.5重大检测招标化
在建材市场规范化建立阶段,需要采取信用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对于重点工程、重要工程、大型工程建立检测招标制度,利于建材市场竞争发展。避免同一类型工程或同一单位项目受到委托单位的多家检测委托行为。
4结束语
一、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安全考核,促进安全责任层层落实
我局始终将安全责任落实放在首要位置。一是坚持安全生产分析汇报制度和联责制度。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周例会”和“调度早会”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直接、全面地掌握全局安全生产动态。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与基层单位安全联责制度,开展基层员工面对面座谈活动,将安全生产压力层层传递,落实到每个员工身上。二是完善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完善《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安全日考核办法》、《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考评暂行办法》等制度,建立覆盖全局的安全绩效精益积分考核机制,将安全绩效与月度、季度、年度奖金挂钩,充分调动了单位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去年年底还首次实施了员工安全生产风险金考核。三是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宣贯。今年国庆后结合“安全周”活动,全局职工开展了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宣贯,使广大职工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今年针对《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我们开展了专门的分析,大力实施宣贯,结合电网和安全生产实际,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杜绝考核事故的发生。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从局安全第一责任人做起,局各级领导直接面对基层广大职工,亲自下班组参加安全活动,实施重要施工项目的领导干部到岗到位和同进同出,确保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形成了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共同关心安全、关注生命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宣传培训,促进安全素质全员提高
根据全员安全素质“人人过关”培训计划,我局通过实施这一系列分层培训步骤,达到全员安全培训、“人人过关”的目的。5月份参加了参加省公司组织的内训师培训;7月份组织各单位部门管理人员、生产班组优秀技术骨干开展了全员安全素质“人人过关”培训,并对现场授课进行视频摄录。8月份,视频教学内容在我局考试系统中上挂,各单位相关领导、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员工通过观看视频录像或集中授课等形式进行学习。9月下旬,在局培训中心开展了全员安全素质“人人过关”及安规考试,至9月底,已开展全员安全素质“人人过关”考试对8596名。
今年的安全月期间,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开展“生命第一、安全发展”征文评选、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人人讲安全”的氛围;组织班组事故案例学习,送安全知识到现场,现场安全知识抽考、抽问,提高员工事故防范意识;统一开展了“电力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今年我们还开展了心肺复苏法的取证培训,共办班50多期,全局有多人通过了培训。
(三)强化安全管理,促进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在管理层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制度,制定“到岗到位标准”和“到岗到位管理规定”,把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纳入生产控制流程,每周制定到岗到位计划,严格考核管理,确保每个生产现场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在生产一线,全面开展变电检修、变电运行、输电线路、电网调度专业准军事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准军事化宣贯、训练和实战演练。将准军事化与生产作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结合,极大提升了我局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益化水平。6月份,我局生产系统准军事化管理通过省公司验收。通过落实到岗到位和推行准军事化管理,使施工现场管理更加规范,规章制度执行更加到位,员工精神面貌更加振奋,管理水平得到了全面提高。
(四)做好设备和运行管理,促进电网设备安全运行
认真宣贯《电力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开展专业性评估工作,梳理电网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开展电网安全风险预控工作,通过流程化管控,积极推进现场到岗到位和安全生产基础的夯实,全面保障了全社会安全可靠用电。
认真开展了输变电设备专业化巡视和状态评估,全面应用红外热像检测、油中溶解气体分析、超高频局部放电检测、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等状态检测手段,集中对220千伏及以上主设备进行带电检测,完成了余公里输电线路直升机巡线;加强“红线”设备管理和消除工作,共消除红线设备46项;专项开展了电气化铁路相关设备安全检查、电缆防火隐患排查、输电线路重要跨越隐患排查;完成白沙变及逍林变主变10kv开关柜更换等易发热设备整治。在今年电网最高负荷突破900万千瓦的情况下,迎峰度夏期间电网仍然保持安全稳定运行。我们认真部署防止恶劣天气的各项措施,今年还成功应对了频发的雷暴天气和“梅花”超强台风等恶劣气象。
(五)推行精益生产,促进电网建设有序推进
针对今年依然繁重的生产任务,我局通过推行精益生产,加强计划刚性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既保障电网建设顺利推进,又保障了施工安全。1至9月,建成投产了220千伏屯山变等一大批项目,基建工程累计投产变电187万千伏安,配合轨道交通、铁路枢纽北环线、穿好高速和象山跨海大桥等重点工程建设,累计投产线路96.58公里;完成了莼湖主变增容、宝山、孔浦、凤阳变消弧线圈改造等技改工程累计14项,并完成了江南变2号主变更换抢修等临时任务。今年,电力安全文明设施配送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负责对地区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进行安全文明设施配送,目前有标示牌、孔洞盖板、成品保护等安全设施30类、数量2500个左右,具备1个220千伏、2个110千伏变电站的全所安全文明设施配送能力。这也是浙江省电力公司首个安全文明设施配送中心。
(六)开展风险评估,促进安全风险不断降低
根据“安全风险管控年”活动要求,在省公司《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控制实施办法》基础上,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风险管控各项管理制度,扎实推进风险管理。一是开展电网风险评估。按照我局电网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当检修状态 不满足“n-1”时,通过开展风险评估,提出存在的电网风险等级,落实运行、检修、线路等专业风险控制措施,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我们对于四星及以上风险的项目,召开专题分析会,确保风险控制措施得到落实。由于国务院颁布了《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日前,我们召开专题会议,对电网风险等级进行了修订,使其更加符合“条例”标准。二是开展专业风险评估。以防误操作、防人身和设备误碰、防电力设施破坏为重点,分运行、检修、线路三个专业开展风险评估。在实施中,我们力求去繁求精,切合实际,对原危险点预控内容进行了整合,使广大员工容易操作又有实效。同时检修专业还开展了承载力分析的探索应用。三是开展县级供电局风险管控试点。根据省公司的要求,鄞州供电局开展了县级供电局风险管控试点。通过改进手段,不但将三级反违章检查纳入风险管控体系,通过反违章稽查来监督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而且增加了安全风险措施库的积累功能,使系统安全风险措施库的数据得到不断地补充完善,同时深化班组安全风险评估功能,将生产班组分为综合类和作业班组分别评估,并将外施协作队伍的班组也逐步纳入到班组安全风险评估体系中。
(七)完善工作机制,促进隐患问题有效整改
作为国网公司、省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树典型、传经验”工作重点推广单位,我局以建机制、查隐患、抓治理、防事故为主线,从隐患排查、评估、治理、防控等环节,总结提炼出具有指导作用和推广价值的工作经验,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一是完善隐患定义。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重要问题的综合督办,着手开展了国网公司隐患范例的修订工作,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县级供电局“障碍隐患范例”的编制。二是强化工作机制。明确了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部门主体责任,成立了以专业小组为核心的隐患排查治理网络组织,建立以专业职能部门为核心,由安监部门综合协调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三是明确隐患报送流程。开展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克服了原系统中无法体现隐患排查治理流程的缺点。并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系统报送和填写要求表”的形式,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填写内容和报送要求。提出了障碍隐患的概念,开展隐患分级控制。四是完善隐患制度建设。重新制定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规范了隐患排查治理的例会通报。每季的安委会上进行通报,每月的局务会议上进行报送情况数据分析,每月的安全分析会上进行详细通报,并且每季均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下发各单位。制定了《电业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对部门、基层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考核。9月份,国网公司事故隐患管理专责人员现场交流会在召开,我局在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发言,获得了大家一致好评。今年,我局报国网安监系统的隐患有26条被省公司录用,已整改22条,其余将在年底前完成整改。
(八)创新管理机制,促进无违章活动深入开展
积极探索反违章管理,按国网公司和省公司反违章要求,及时修订了《电业局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考核力度,重点突出了“26条违章”的考核和联责考核。完善了《反违章工作同业对标考核办法》以鼓励班组自查自纠、支持基层单位加大违章查处为出发点,使同业对标机制更加科学合理,提高了各单位反违章自查的积极性。推广、建立了现场安全员制度,确保每个较大施工现场有人监督、有人负责、有人指导。同时通过考核手段逐步提高一线生产人员的安全技能素质,使生产现场逐步规范。利用科技手段通过gps定位系统的实用化应用,大大提高了反违章工作效率。通过变电站图像监控系统、移动式图像监控系统和无线视频系统使用到反违章稽查工作中,使全过程、全时段、全方位和远程安全监督成为现实。截止11月底,各单位开展反违章检查39764场次,与去年同期比较,自查次数基本持平,查到违章2130次,增加了44%;违章记2286人,增加了33%;记3648分;增加了14%。通过同业对标和联责考核等制度的实施,班组自查自纠现场自查次数和违章查到次数均有明显提高,班组开展反违章检查38714场次,同比提高了19%,查到违章1519次,提高了70%,说明反违章传递到了基层和班组,充分体现了班组自查自纠的目的。也能从源头上遏制了违章行为的发生。
(九)健全应急体系,促进应急能力不断提高
通过组织预案修编、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初步建立了事故发生时的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在应急预案方面,根据国网公司新版应急预案要求,我局22个预案通过内部和外部审核,完成了预案和电监办备案。各县级供电局也开展了预案的修订工作,争取11月完成。同时我们还开展了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和基层单位“一事一卡一流程”试点,确保预案内容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应急演练方面,作为省内最早开展城市大面积停电社会联动应急演练的单位之一,今年6月28日我们在慈溪率先开展省内县级城市大面积停电社会联动应急演练,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我们还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了轨道交通事故、水资源事故等演练,基层各单位也进行了规模不等的迎峰度夏、防汛抗台、反事故等演练,全局的应急演练已成体系。在应急体系建设方面,建立包括安监、生产、调度人员为主的应急网络平台,进一步明确应急物资类型,开展了应急物资调研,积极参加市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着手开展应急管理建设三年规划,为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促进线路设施安全运行
一是大力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以“保护电力设施,珍爱生命财产”为主题,创新思路,拓展载体,着力开展预防山火、风筝与施工安全的电力安全知识公益宣传。今年来共计投入140万元,通过电视、广播、电影下乡、警示牌、标语、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着力推动电力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活动,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电力安全法制意识。二是努力提升电力设施技术防控水平。在红外报警、电子围栏、图象监控、防震报警及110联网报警系统、24小时保安驻守等基础上,加大投入,大力推广普及低压线路防盗报警装置安装。三是深入完善警电、政企协作机制,构筑电力设施保护坚强防线。依托电力治安联络室,强化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打击处理。深入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对一 时难以整改隐患,密切各级政府的沟通协调,确保隐患可控、在控、能控。3月31日圆满完成主城区相距110千伏大河变电所仅28米的高楼爆破作业。四是强化义务护线队伍建设。积极实施举报奖励制度。今年以来计奖励各类有功人员20人次,计1.3万元。
(十一)强化专业管理,促进安全基础进一步牢固
一是加强营销安全管理,完成了131家重要用户的供电安全和隐患排查专项督查工作,完成了第三医院主变过热等7项重要用户供电隐患的整改。制定用户容量管理办法,对全市专变用户超变压器容量运行情况进行了普查,发出整改通知书78份,对2家用户进行了处罚,目前51家用户已办理了增容手续。二是持续严抓信息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信息安全持卡检查、信息机房专项督查、信息安全突出矛盾和问题排查治理等多项活动。针对桌面终端信息安全,不断完善安全扫描评估机制,实行一周进行两次安全扫描预警制度,对未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和考核。三是开展“三个一”农村用电安全活动,制订局农村私拉乱接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专项安全监督。四是组织召开外包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当前发包管理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外施队伍安全管理抽评,推行亮黄牌制度和末位通报制度,不断提高外施队伍的安全管理水平。五是加强消防、交通管理,加大消防四个能力宣贯和培训,保安人进行“三要六步”达标培训,加大交通安全监管,举办车管人员业务培训、安装gps和etc并强化进行专业安全检查,制订驾驶作业准军事化细则。
二、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以“安全风险管控年”活动为主线,把“不发生人身事故、电网事故和责任性事故”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全力确保电力供应,认真做好迎峰度冬各项准备,努力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
(一)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将“安全风险管控年”活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班组“三无”活动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逐层落实责任,筑牢安全基础。认真组织秋季安全大检查问题整改,对查出的问题逐项整改到位,确保检查成效。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隐患技术标准和范例,落实部门责任,规范排查流程,全面体现事故隐患管理办法各项要求,为我省和国网系统隐患排查治理树立典范。大力开展飞行检查,坚持安全生产重大贡献奖励,加大事故、违章考核成本和处理力度,从根本上遏制违章行为发生。强化生产一线准军事化工作,积极开展“三无”班组建设,推行安全知识现场考问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素质。
(二)全力确保电网安全。当前,电网面临基建、检修生产的高峰,需要大量的关键设备停役,电网安全运行存在较大风险,为保障电网稳定运行,我们将重点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完善运行、检修、线路专业项目风险评估机制,重点做好四星及以上风险控制和措施落实,做好变电所防全停技术措施,确保电网安全运行。推行作业风险库和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卡,开展单位、班组的安全承载力分析,保障现场施工安全。二是完善电网事故应急处理流程,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反事故应急演练;加强继电保护及二次安防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积极做好保供电工作,对重要活动保供电方案制定专项事故预案,防止重要场所停电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努力防止检修施工期间人身、设备事故
受迎峰度夏、节假日和保供电等因素影响,年度电网检修有效时间较短,加上受项目审批、物资招投标等因素影响,不少基建、技改工程集中在下半年开工,势必造成基建、检修生产任务安排过于集中。对此,我们需要防控检修施工期间人身、设备事故发生。首先健全检修计划、指标管理、设备管理“三位一体”和生产、基建、调度“统一协调”工作机制,做好与基建、市政、改造、大修工程有机结合,统筹考虑停电计划,严格计划刚性管理,合理安排项目实施,提高输变电设备的可靠性。当电网安全与工程进度、检修安排、新设备启动、负荷平衡存在突出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原则不动摇。其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深化落实到岗到位制度,要求各级领导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加强现场监督指导,遇有重要检修停电工作或较大作业运行操作,有关领导和管理技术人员要与职工同进同出,保证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措施有效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三)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生产和电网建设任务。四季度计划投产220千伏项目2个、110千伏项目12个,合计变电容量__万千伏安、线路133.85公里,电网建设任务相当艰巨。一是抓好项目全过程节点管控,督促各单位及时落实解决投产项目政策处理受阻点,做到建设流程各环节无缝衔接。二是抓好重点工程安全投产工作。四季度迎来220千伏曲池、北仑电厂送出等一批涉及比较复杂运行线路停电改接项目的施工高峰,将加强施工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制订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确保这批项目安全、如期建成投产。三是主动与各部门、单位衔接,提前做好项目预控,合理安排项目投产时间,加强施工及停电作业环节的安全、质量管控,在安全的前提下全面“633”电网建设目标(即储备变电容量600万千伏安,开工300万千伏安,投产300万千伏安)。
三、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一)工作思路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结合“三集五大”建设推广工作,将“不发生人身事故、电网事故和责任性事故”作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防止短板,弥补弱项,保持优势”来开展各项工作,以夯实安全生产监管基础为核心,以提高执行力建设为抓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按照“三个百分之百”和“四不放过”要求,全面梳理流程,强化责任到位,严格措施落实检查,严肃事故、违章考核,精细管理,深化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的能力与水平,为实现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开好局,持续推进企业“本质安全”建设。
(二)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意见和措施
1、加强“五大”体系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严格体系过度阶段安全管理,落实责任,确保过渡期间安全监管“不弱化、不缺位、不空挡”,建立、修订与五大体系相适应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分析并严控人员调整、生产管理模式调整、生产注意力不集中等引发的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努力加快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设,先立后破、统筹兼顾,切实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2、结合《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对《电业局电网风险评估管理办法》中风险等级划分进行修订。依据《电网事故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建议报告》,梳理电网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建议。做好电网检修方式、临时方式和过渡方式下的安全稳定分析校验,按要求开展好电网风险预控工作。合理安排生产任务,明确特殊运行方式的审批、报备工作。加强调度管理和设备运行维护。积极推进技术监督和入网检测工作,确保设备入网质量。
3、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一要完善隐患排查的报送流程,推进隐患报送系统应用及核查。二要落实人员、资金、时限对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治理,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三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隐患的评定和考核机制,每月局务会通报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加大重复发现问题的考核力度,集中研讨“通病”,对整改不力、整改率不高的单位严格考核,确保有安全风险的隐患及时整治。四要持续推进县级供电企业“两清理”和送电线路安全标识排查工作,努力减少误碰设备、误登杆塔等责任事故的隐患。五要加大电网老旧、多病设备的改造力度,及时反馈新入网设备运行隐患信息。
4、认真组织开展城市电网安全性评价工作。本着“贵在真实,重在整改”的原则,优化查评专家组,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查评工作。对电网、调度及二次系统、电气一次设备、安全供电、风险管控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组织开展专业化查评工作,对现存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系统梳理,结合隐患治理工作,有计划地落实规划发展、建设改造、调度运行、生产维护等整改治理和预防预警措施。
5、严格违章稽查和到岗到位制度。一是持续完善反违章常态工作机制。继续加强保证体系和班组的反违章自查自纠工作力度,提高安全稽查业务指导水平。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及飞行检查,持续开展反违章稽查专题月活动,每月一个项目类别,每周一种违章现象,按“四不放过”要求严查、严打。充分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多媒体手段开展违章纠错,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二是加强工作计划刚性和到岗到位管理。进一步巩固,“年计划、季分析、月平衡、周协调”工作机制,加强设备计划停役管理,减少可能引起事故隐患的检修方式出现。在日常计划管理中,尽量做到变电与线路结合,一次与二次结合,基建与检修结合,杜绝重复停电。
6.强化发包及外包安全管理。严格资质审查,修订外包安全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外包队伍抽查和安全管理评价,对资质较低、能力不强、发生重大违章或事故未遂的、连续亮黄灯的进行警告直至清除。资质作假及不满足要求的坚决予以清退。加大外包工程的监管力度,推进主业直接外包管理模式转变,要求外包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入网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加大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加大违章作业成本。切实加强现场监理、验收等关键环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监管、为民监管理念,以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为抓手,以稽查执法为重点,不断规范市场秩序;以快速检验和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不断完善科学监管手段;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目标任务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将餐饮单位基本信息和监管信息100%纳入OA系统管理(含无证餐饮单位),监管覆盖率达100%;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办证率达100%。
2、推进“小餐饮”整规试点和示范工程建设。在2个乡镇(其中必须有一个县城所在地乡镇)开展小餐饮整规试点,创建1条示范街,在大、中、小型和学校(或企事业单位)食堂各创建四个以上示范单位。
3、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对持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100%纳入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5、制定并完成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验计划任务,并及时将抽验结果向社会公示;完成省、市交办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验任务;正常开展快检工作。
6、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7、开展一次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辖区内发生餐饮服务环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按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及时处理上级移交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举报、投诉。
(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1、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和监管信息档案建档率100%并纳入OA系统管理;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建立实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质量管理制度;保化从业人员培训率100%;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备案登记。
2、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员制度;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3、制定和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工作计划,及时依法查办并上报市局。
4、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对市局移交办理的案件或举报投诉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全年办理保化案件不少于10个。
(三)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1、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督覆盖率和日常监督管理建档率均达到100%;完成GSP飞行检查任务;持证上岗100%,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
2、积极抓好城乡一体化平台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基础数据库建设,乡镇及乡镇以上药店、药品批发、连锁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入网率达100%,数据上传达100%,图像上传达100%。
3、OA系统电子档案建档率达100%,并且有当年检查记录,各种信息填报齐全;城乡一体化平台建设中企业档案齐全,企业的基本信息、认证信息、药师信息、诚信记录达100%。
4、依法及时查处辖区内的药械违法案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占总案件的90%以上,假劣药品案件占药品案件总数的40%以上,医疗器械案件占总案件的20%以上;药品医疗器械投诉受理率100%;每月按时准确填报稽查相关报表及材料。
5、完成市局下达的监督抽验任务,药品监督抽验中发现不合格货值2万元以上,推进快检室分级管理,完成市局下达的快检初筛任务,积极开展《药品质量监督综合管理系统》应用工作。
6、特殊药品监督管理规范,无偷盗、流弊案件发生。
7、完成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任务。
8、“四品一械”按要求分区分柜摆放,且分区标识明显,清晰。
9、完成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和餐饮单位“电子地图”标注。
10、做好辖区范围内违法广告监测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药械科和保化科。
(四)专项整治和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工作
1、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化产品、药械安全等专项整治监管工作。
2、组织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社区活动,完成5个示范社区创建任务。在社区居民中开展饮食用药安全示范社区知晓率测评。
(五)政务和法制监督工作
1、及时、准确上报和上传各类数据、信息和工作总结。每月被市局网站采用政务信息2条以上。
2、按照市局网站“办事指南”规定的审批程序、条件、时限、要求进行进行行政许可的受理、验收、公示、审批。
3、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按规定时限内上报备案,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合格率100%;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含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4、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党建、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综治维稳、招商引资、“三送”、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达标;无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
继续抓好示范县创建工作,确保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核评估。一是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二是不断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配置快速检测仪、食品药品快检箱等基本检验设备,充分发挥快检快筛作用。积极开展好监督性抽验工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三是抓好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电子化监管水平,形成对接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覆盖全县、涵盖“四品一械”安全领域的电子监管平台,不断丰富服务公众消费查询、举报投诉的功能,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水平;四是构建群防群治的饮食用药安全监管工作新机制。大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和饮食用药科普知识的宣传,全面开展饮食用药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二)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1、推进“小餐饮”整规试点和示范工程建设。选择2个乡镇(其中必须有一个县城所在地乡镇)作为小餐饮”整规试点,使无证“小餐饮”至少下降10%以上。至少创建一条示范街、在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和学校及单位食堂各创建四个以上示范单位。201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所有持证餐饮单位首次动态等级评价工作。
2、规范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督促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改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尽快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责令条件差且屡次整改不到位的学校食堂停止供餐。全面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学校的餐饮监管工作,主动介入学校供餐食堂新建、改建、扩建的方案审查和施工指导,严把许可准入关。
3、做好重大活动和节假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通过制定保障工作预案、实施全程监管、现场监督的方式,确保本辖区举办的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的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不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
4、积极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制订实施好本级食品抽验计划,扩大抽验覆盖面。提高对高风险食品、大宗食品等监督抽检水平,监测生物性危害因子、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元素、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等项目。
(三)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基本信息和监管档案,做到“一企一档”,全面开展保健食品经营者备案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四)提高药械安全监管水平
1、加强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以销售基本药物的企业为重点,继续开展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实施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七统一”管理。督促药店将普通商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分区摆放,严格实行“四品一械”的分区管理。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完善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制度。
3、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工作。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并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逐步要求医疗机构药房安装电子监管和温湿度在线监控,确保药品质量。
(五)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油、地沟油、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深化对小餐饮、食堂、旅游景区、火锅店等重点场所的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件。
2、深化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大对大中型超市、专卖店、药品经营企业等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检验,重点检查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管理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为。
3、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加大对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邮寄销售假药、挂靠走票、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重点地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以及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专项监督检查和抽验工作。开展药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的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违法采购药品的行为,查处一批医药代表私设仓库现货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
4、加强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加强违法广告监测,完善违法广告上报工作,重点整治违法广告产品及企业。
5、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安全事故监测、信息报告、评估及应急救援机制。建立食品药品舆情监测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开展食品药品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新人新事以及监管部门的举措,扶优惩劣,加大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力度。
(六)加强监管队伍自身建设
1、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全面落实《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廉政监督监察措施》、《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实施办法》、《“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办法》和《廉能风险防范管理办法》等制度,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监管队伍安全。
2、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和水平,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3、加强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和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信息专报制度,结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紧扣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上报工作亮点,反映突出问题,争取更多支持。
4、抓好综治、维稳和等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落实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机要保密、网络系统安全等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政务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对上级机关、领导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部署、批示、指示,以及县局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局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重大的政策性调研、征求意见文稿以及应急处理的重大事项等实行逐项督查。承办股、所和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认真办理所承办的督查事项。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股、所和人员,按规定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督查调度,确保顺利通过考核评估。从各股所抽调人员成立县局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办公室,主任:李振裕,副主任:周敬,成员:温华荣、杨大荣、黄小梅、温生英。办公室人员以示范县创建工作优先,对示范县创建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及时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核评估。
(三)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认真执行“中八条”,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和县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公务接待、车辆等的管理,从俭办理一切公务,把钱用在刀刃上,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四)加强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创先争优
1、年终对各股、所和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工作进行绩效考评,并评选“先进股、所”1个,奖励800元;评选“先进个人”3名,每名奖励200元;“优秀协管员”3名,每名奖励200元。年终考核达标,单位被评为综合工作先进,省以上的奖5000元,市以上的奖3000元,县委、县政府的奖县奖励金额的一半;被评为省以上、市、县单项先进单位的相应股、所分别奖1000元、500元、300元。年终考核未达标的相关股、所不得评先,相关责任人员不得评先、评优、晋级。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条例》为主线,以开展“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推进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构建科学防控体系,着力完善科学防控制度,着力夯实防控产业基础,着力提升防控技术水平,着力完善长效防控机制,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高我县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防控水平,推进动物防疫事业科学发展,有效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总体目标
1、科学防控理念全面确立。各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兽医主管部门及动物防疫机构守土有责的理念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主体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显著提高。
2、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动物产品安全监测体系基本建成,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明显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3、防控基础有效夯实。畜禽养殖主体防疫能力明显提高,执业兽医制度和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效推进。
4、防控机制科学完善。《条例》各项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动物防疫工作效率和执行力明显提高,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督、应急管理、人畜共患病防控等措施全面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
三、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
我县开展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推进年活动,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经费保障,健全机构队伍
1、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深化完善我县农业“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各镇(街、开发区)农业公共服务中心配备1名畜牧兽医监管人员和3-6名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人员,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探索镇街动物诊疗所或诊疗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示范点建设,使我县的日常免疫工作由镇街畜牧兽医站负责向社会服务组织过渡和发展。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和监管,县畜牧兽医局要全力争取单位机构升格和参公管理。
2、加强动物防疫经费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依法将动物防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强制免疫经费、应急处置和扑杀补助经费、疫情监测和检疫监督经费、动物防疫培训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到位。将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级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在今年年初县动物疫病监控实验室通过省级考核的基础上,6月底前全面完成县动物疫病监控中心建设,年底前全面启动实施我县第二批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切实加强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监测、动物检疫监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动物疫病追溯和信息化管理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科学防控手段和能力。
(二)加强《条例》配套规章建设,着力完善科学防控制度
加强调研和座谈,按照省、市农业部门的要求,确保在7月份前依法制订出台《条例》县级配套制度。
(三)加快产业升级,着力提升科学防控基础
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实施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养殖,全面提高养殖主体防控水平和能力。深入推进生态畜牧业建设,改善养殖环境,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场防疫规范化建设,把养殖场防疫规范化建设与实施畜牧业生产扶持项目紧密结合起来,以养殖场(户)、合作社、新型产业主体为主导,推进畜禽养殖场防疫规范化建设,确保近三年已实施国家和省级标准化养殖项目的饲养场在年底前全部达到防疫规范化要求。
(四)强化防疫技术支撑,着力提升科学防控技术水平
1、扎实开展动物疫病监测,提高实验室监测诊断能力。按照省、市的要求,制定2011年县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将任务逐月落实到各镇(街、开发区),重点加强对自免场的监测。县农业部门将加大免疫抗体的飞行监测力度,对各镇(街、开发区)及饲养场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免疫抗体飞行监测。及时分析研究监测调查结果,全面评估主要动物疫病免疫质量、病原分布和流行趋势,科学指导开展防控工作。对免疫不达标单位、空白场(户)通报所在镇(街、开发区),责令整改,并上报省、市有关部门。加大高风险场所跟踪检测力度,对不合格的区域和场所,实施连续飞行检测。抓好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严格奶牛场防疫监管,全面执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管场、健康证管奶、户口簿管牛”的奶牛“二证一簿”管理制度。以兽医实验室考核为契机,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规范实验室检测行为,拓展监测项目,提高检测准确性,为科学防控提供技术支持。
2、加强防疫技术培训。对动物防疫检疫人员、养殖场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开展动物防检疫人员的技能大比武活动,选拔并组织优秀选手参加上级比武,组织实施好我县的职业兽医的考试工作。
(五)加大专项防控行动力度,着力完善长效防控机制
1.认真组织开展春季和秋季防控行动。坚持和完善规模养殖场程序化免疫和散养畜禽集中免疫为主、月月补针的工作机制,确保畜禽应免尽免,不留空白。全面实施畜禽饲养场免疫程序、免疫密度和质量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免疫进展动态,认真总结防控工作成功经验,及时研判疫情态势。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开展高温季节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冬季禽流感、口蹄疫集中补免行动。
2.加强防控工作督查。进一步完善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评估制度、工作考核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强化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通报和督促整改力度。切实加强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强化饲养场、养殖密集区等重点场所监管。全面实施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评估制度,制定完善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办法。
3.完善应急处理体系。6月底前,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预备队,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明确镇街应急处理人员,加强应急预备队培训,按照要求储备应急处理所需的物资,督促饲养场、屠宰场和动物交易市场制定应急工作方案。
(六)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规范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实现检疫申报布点全覆盖,全面实施申报检疫制度,规范检疫申报单格式和填报,做到每次检疫出证有申报单且档案完整。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规范证章标志领购、发放、使用台账。严把畜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选拔参加上级屠宰检疫大比武参赛选手,规范蜜蜂检疫,理顺水生动物种苗检疫机制。实施城市或县内分销动物及产品凭证制度,实施跨城市、县分销调运动物重新申报检疫制度和动物产品换证制度,推进动物及其产品可追溯管理。
2.严格动物防疫许可管理。按规定条件严格审查新办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分步推进老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逐一书面告知管理相对人整改,加强已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场所的后续监管。加强种用乳用动物检疫管理,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到位率100%。依法做好职业兽医注册登记,加强动物诊疗许可管理,年底前全县动物诊疗机构实现持证诊疗。
3.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突出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屠宰加工场、动物专业交易市场防疫监管,建立风险信息告知整改制度。突出强化养殖环节病死动物以及染病或疑似染病动物的无害化处理监管,健全违法弃置在河道、水库等公共场所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责任制,协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源头监管,落实巡查打捞措施,严防河道发生漂浮死猪事件。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案件查处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对出售、屠宰、加工、运输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等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违法行为查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年度办理一般程序案件不少于5件。
四、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