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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优先改造对象计划,基层普遍难以完成计划任务。目前,在土坯房改造中“两红”人员及革命烈士遗孀子女、分散供养五保、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享有优先改造,这些困难弱势群体收入来源单一,虽享有2万或4万的补助标准,但是他们本身生活非常艰难,基本生活都要靠政府救济,只图有个安身之所,按现在建筑成本,在农村修建一层(一套)房屋少则7、8万元,多则10万元以上,这部分群众自筹建房能力有限,建新房意愿较低。另外,大部分青壮年村民外出务工或在外购房,留守老年人无力建房,无新建和改造意愿。致使上级下达的优先改造对象计划,基层普遍难以完成计划任务。
2.土地落实难,群众顾虑多。一是宅基地选址难。目前,土坯房普遍在基础设施较为落后薄弱的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差,生态环境脆弱,相当部分在自然灾害频发地区,这些原因的存在,土坯房改造在原址重建不能达到改造目的,只有异地建设,异地新建宅基地土地使用费会比原址建设高出数万元,而且受自然条件等限制,农村宅基地用地紧张,很难找到既便利又低成本的集中安置点或散居地。相当部分村委会的村集体经济薄弱,规划的安置点在征地、启动资金、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压力很大,有的村甚至连规划设计费的支付就有困难,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改造搬迁步伐。二是群众有顾虑。涉及土坯房改造的群众心态较为复杂,顾虑较多,虽然绝大多数群众能够主动配合、积极支持,但是部分集中新建、异地新建的土坯房改造户顾虑搬迁改造涉及土地置换,涉及村组之间利益,一些村组和群众争补偿、争利益,致使改造成本上升;也有部分土坯房改造户忧政策会变,忧先改造吃亏,忧经济发展无门,忧搬迁后生活不便,愿维持现状,不愿土坯房改造。
3.群众贷款难。虽然有建房困难户可向银行申请5万元以内的信贷帮扶政策,但是各金融机构对贷款的管理较严,对申请条件也高,而需要贷款的农户主要为困难农户,偿还能力差,又无质押物、担保人,不符合贷款条件。加上部分银行以缺乏相对应的金融产品为理由,不提供贷款,造成信贷支持难以落实。另外,两年贷款贴息的政策如何落实,没有具体的操作程序。
4.部分建房户与“一户一宅”制相矛盾。一是由于部分农民已建新房,也有危旧土坯房,在土坯房改造中有能力有条件改造,且积极性很高,土坯房改造后将有两套以上住房,由此势必与“一户一宅”制度相冲突。二是广大农村三、四兄弟在户籍登记中同一本户口簿,实际生活中已分家析产,并都拥有危旧土坯房,希望在改造中都能按一兄弟一户享受土坯房改造补助政策,有些对象虽然分家,但是家庭户口没有及时分户产生家庭重复享受补助现象。三是异地建新户、集中建新户相当部分危改户建新未拆旧,个别老人依恋故土、故业,不愿舍弃,即便新房入住,也不愿拆除旧屋,希望保留旧房用于其他用途,就是拆旧后的老宅基地也基本没有收回村集体或流转。
5.乡村规划设计相对深度不够。目前土坯房改造的规划设计相对滞后,还停留在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的水平上,且聘请的外来设计单位规划的图纸只有简单的“一图一书”规划,远远不能满足土坯房改造的要求。土坯房改造点的排水、排污等设施规划缺乏系统实施规划,造成工作被动,影响改造工作成果。
二、对策建议
1.加大土坯房改造工作透明度,营造土坯房改造浓厚氛围。一是县、乡镇、村在土坯房改造过程中对实施对象、补助标准、操作程序和特色民居建设等方面,要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使土坯房改造工作更好地按照政策规定有序推进,使农民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土坯房改造政策的公平、公正。二是村委会、理事会要全面推行民主决策和定期公开土坯房改造收支情况,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做到事前公开、事中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让群众自始至终监督,群众完全认可和信任,另外,也可聘请中介机构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2.加大土坯房改造工作的督查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一是相关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土坯房改造工作进行督查,对工程进度缓慢和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应严格兑现相关的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土坯房改造政策的严肃性,保证土坯房改造计划如期完成。二是加强对土坯房改造的质量安全检查和检测,对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坚决杜绝“新建危房”的现象发生。三是财政、纪检监察、审计、农房办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定期、不定期对土坯房改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四是加强对建材市场价格的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从严查处借机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以次充好、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防止出现建材价格非正常上涨而增加建筑成本,抵消政策优惠现象,切实保护改造户的合法权益。
3.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和谐、稳定改造。一是加大信贷资金扶持力度。在土坯房改造过程中,大部分农民群众比较贫困,自有资金少,筹资难,享受国家补助金外仍有资金缺口,为此各商业银行及农村信用合作社应制定更加优惠的信贷担保及利率政策,想方设法增大信贷规模。二是加大帮扶力度。对享受国家补助金后,资金缺口仍然较大的特困户,银行贷款偿还能力差,又无质押物、担保人,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要多措并举帮助筹集建房资金,通过机关事业单位或“三送”工作结对帮扶、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形式解决所需资金。三是加强村组、理事会运作力度。集中新建、分散新建、乡村统建等相对集中建设点的土坯房改建对象建房要在坚持政策原则和保证村民利益及村集体利益的前提下,村组、理事会应灵活运用“村企合作”、市场化运作、村民自筹自建等方式。通过这些方面扶持,为广大农民积极改造土坯房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确保和谐、稳定改造,坚决防止出现因土坯房改造致贫或返贫现象。
4.加强对农民建房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一是公安机关要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办法,让符合分户条件的农户及时分户,使符合土坯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真正受益。二是规划部门要为农民提供科学合理的建房方案,多推出具有乡村特色、经济实用的新型农民住宅户型结构方案图纸免费供农民选用,引导节约用地和集约用地,设法提高房屋质量,完善住房功能;三是建设部门要组织对农村现有各类建筑工匠进行全面的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土坯房改造建设质量。
一、目标任务。
坚决贯彻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开展问题排查核查,着力解决“一些农村危房改造质量不高”问题,对全区低保户等3类重点对象危房全面梳理,完成12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峨桥镇9户,保定街道1户,街道2户)。对低保户等3类重点对象房屋实行动态监管,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做到动态清零,确保不留死角,全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3类重点对象。
(二)政府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建。改造农户是危房改造的具体承担者,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自主开展房屋建设工作。
(二)完成时限。2020年5月10日前全部竣工验收,5月31日前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到改造户手中。
四、管理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整合各方资源,调动积极因素,形成工作合力,凝心聚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要加强组织,做好服务,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危房改造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和“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鉴定标准、程序和鉴定结果,公开申请条件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实行村、镇、县三级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既不能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要围绕年度任务,精准对象、精准施策、精准用力,严禁虚假改造,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安全。
(二)加强危房改造实施管理。
1.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水平。区和镇街住建部门要把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放在重要位置,下大力气解决“一些农村危房改造质量不高”问题。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严格建设标准,明晰危房改造基本安全底线标准,确保改造后房屋质量安全。要落实好质量责任,农村危房改造采用农户自建方式,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区和镇街住建部门要做好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宣传,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指导;要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指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改造一栋、安全一栋,改造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3月下旬开始,区住建部门将组织各镇街对已实施的低保等3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进行“回头看”,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争取5月中旬前全面整改到位,切实保障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水平。
2.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兜底保障工作。要积极协调农村建筑工匠,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支持。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要切实采取措施,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3.精准确定对象。各镇街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对低保户等3类重点对象有危房改造要求的,做到应改尽改。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区住建部门要积极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信息比对,精准核实对象,要逐户开展低保户等3类重点对象房屋等级鉴定工作。
4.规范认定程序。坚持“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强化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各镇街要做好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5.严格控制建设面积。要引导农户建设既经济合理又满足使用需求的房屋,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举债建房等现象发生。改造建筑面积1至3人控制在40-60平米,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4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对于C级危房,维修加固不得改变面积和层高;对于在原址拆除重建的D级危房,必须先拆除、后建设,易地建设的,要在新房竣工后15内拆除旧房,拆除过程要注意安全防范工作;无房户选址应为村内原宅基地,易地建设的,必须符合规划和土地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实行现场核查制度。危房改造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区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区直相关部门、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旧房拆除及群众满意度等。市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抽核。
7.加大问题查处。持续开展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方面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聚焦侵害群众利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分级调查处理,建立台账,逐一核实,对于情节严重的问题要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查处,确保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强化档案信息系统管理。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帐,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改造。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情况、房屋改造的进展情况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镇有关部门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按工程实施时间节点,适时上传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3张农房照片。区住建部门加强信息录入的审核管理,市住建局将定期组织抽验核对,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四)严格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区级住建部门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要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结合扫黑除恶行动,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及时将相关违法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的信息公开,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危房改造工作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
(二)、坚持量力而行、经济实用、美观大方和尊重民族习俗的原则;
(三)、坚持近期恢复改造与长远抗灾减灾相结合、集中改造和分散改造相结合、改善人居环境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五)、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非现金结算的原则;
(六)、坚持区域性、重点性、整合性、连续性相结合的分配原则。
二、危房改造范围及对象确定
(一)、危房改造对象
1、因暴洪、冰雹、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损坏无法居住的灾民;
2、连灾区、重灾区内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的特困户、五保户、特困计生户和优抚对象;
3、因灾、因贫造成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丧失劳动力无力建房的残疾户;
4、其他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住房困难户。
(二)、建房对象的确定
1、以乡镇为单位,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规划、相对集中、保证重点”的总体要求,深入群众、逐村逐户摸排,反复比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真正把最困难、最需要解决住房的对象列入建房范围。
2、严格按照“灾民书面申请、村民会议评议、村委会统一审查上报、乡镇初审、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确定建房对象。残疾人危房改造按上述程序上报后由县残联审批。属特困计生户的应在备注中注明。
3、建房对象的确定、补助标准、数量等纳入乡(镇)村政务、村务公开的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三)、建房标准、规模及选址
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要着眼长远,立足抗灾减灾,根据当地群众基本住房条件和建房对象常住人口数核定建房标准和规模,原则上应保证每户建房3间以上,每间15—20平方米的规模。房屋结构以砖木、砖混为主,四角有砖柱,面墙为砖墙,其它三面可为土墙,一门两窗的瓦房。设计的房屋要做到坚固牢靠、经济实用,达到当地一般农户住房条件的中上等水平。
危房改造和建房选址要做到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地段,让开水道、风道。残疾人危房改造还要充分考虑到便于残疾人生产生活方面进行选址。
三、危房改造指标分配及补助标准
(一)、建房指标分配
今年全县危房改造指标为401户(其中残疾人危房改造121户)。具体分配指标见附表。
(二)、建房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平均每户按6000元计算,坚持“困难大的多补,困难小的少补”的原则,实行分类补助,不搞平均分配。有条件的乡镇也要积极筹资,努力提高补助标准。危房改造资金不足部分由建房户自筹解决。
四、危房改造时限及要求
(一)、建房时间安排
全县居民危房改造工程从20*年5月开始,20*年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为评议初审阶段。经村民提出书面申请(一式两份)和投工及自筹资金情况说明后,由乡镇村组评议初审危改户,提出补助标准,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
第二阶段(5月11日至5月15日)为复核审批阶段。县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初审意见调查核实后,提交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批准建房对象;
第三阶段(5月16日至9月10日)为全面组织实施阶段。由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搞好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数量和进度;
第四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为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工程结束后,各乡镇在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和总结上报有关资料的同时,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工作组进行检查验收,搞好总结,并请省、市民政部门领导检查验收。
经验收合格的改造建设房屋,统一设置加挂“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志牌。
(二)、几项要求
1、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依照当地实际经济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结合当地建房习惯和民俗,量力而行,当年建成,当年入住,严禁高标准建房,杜绝负债建房。
2、危房改造所需主要物资应当纳入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非现金结算,由乡(镇)根据补助标准,按工期、分阶段向建房户供应材料,原则上不向建房户直接发放补助资金。
3、危房改造实行县、乡镇、村工程质量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房工程结束后,如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危房改造资金纳入救灾资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5、建立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档案,对家庭基本情况、经济和住房状况;补助标准、补助的建材品种和数量;建房前后的住房照片;残疾户残疾人照片;其他相关手续和资料一式二份,由县民政、残联部门和乡镇完整归档保存。具体应对照附件2《甘肃省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档案》的要求建立完善档案。档案资料不齐全不予验收。
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督力度
(一)、组织领导
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体现。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加强领导,切实搞好农村居民危房改造工作。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政府办、民政、财政、城建、国土、林业、监察、审计、残联为成员单位的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县民政局对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做到来往帐目清楚,凭证齐全,手续合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县财政局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建立工程预算决算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用款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安排资金,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县城建局提出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方案;县土地局按照建房规划优先安排和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县林业局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就近、优先安排农村危房改造用材指标;县审计局要对施工决算进行审计,切实保证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县残联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残疾人危房改造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及时搞好总结验收和有关资料的整理及档案工作。
各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县上与责任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纳入20*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保证建房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一、目标和任务
县(市、区)政府负责统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在*年4月底前,将现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D级危房全部拆除;9月1日前,将现有的C级危房维修加固及翻新;12月底前,改造新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和教师工作用房竣工交付使用,全部完成C、D级危房改造工作任务。
二、工作原则
坚持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危房改造的规划、立项、建设和资金管理以县为主;坚持危房改造与规范化学校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修复受灾学校、校园环境美化、解决大班额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以及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和建设资金绩效评价的原则。
三、资金保障和拨付
我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按照C级危房维修加固及翻新每平方米160元、D级危房拆除新建每平方米500元标准,由省财政全额负担。其中,*年2月底前拨付50%,*年7月前拨付35%,其余15%的资金,待在*年底对实际建筑面积审核验收后,在省核定的控制数范围内,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拨付。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给工程施工单位、商品供应商和服务提供者,不得下拨至乡镇及项目学校。
四、规划和项目管理
(一)科学制订危房改造规划。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在省核查确认农村中小学校舍C、D级危房资料数据库的基础上,根据省下达的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控制数,结合本地区教育发展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实际,制订科学可行、覆盖全部现有C、D级危房的改造规划,由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审定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备案。
(二)确保改造资金专款专用。对省财政全额负担的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县(市、区)政府设立专户管理,必须全部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危房改造,做到专款专用,绝不能截留、挪用。
(三)确保工程质量。危房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设备安装和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四)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工程造价。在保证安全、适用的前提下,对危房改造实行限额设计,并落实工程建设规费减免政策和优惠政策。对超出省财政补助资金的投资,各县(市、区)政府必须统筹落实,不能产生新的教育负债。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工作。
(五)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各县(市、区)政府应将本地危房改造工程列入*年重点建设项目,明确进度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前期报批工作,对列入改造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投资计划要一次性下达;对辖区内所有改造项目的施工、监理等,有条件的实行一次性招投标;要特事特办,简化工程报建手续,要及时落实供水、供电、道路等开工条件,确保按时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六)加强监督检查。为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工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要每月通过简报等方式向市教育局上报危房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市教育局每两个月将全市危房改造工程进展情况汇总报省教育厅,并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以及以简报形式通报全市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情况。同时,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审计、监察、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对全市危房改造工作全过程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责任书》。各级政府承担危房改造工程的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分管教育的政府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危房改造工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教育、建设的负责人为副组长,教育、财政、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检查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和监管危房改造资金,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和使用安全。各级监察、审计、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和工程质量的监督。
刚才,*副县长就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近期,县委*书记对危房改造工程又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问题,认真整改,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危房改造任务。下面,我就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危房改造工作是*政府实施十项民生计划为民办的30件实事之一,也是县委、政府年初确定的39项重点工作。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做好危房改造工作不仅是为了改善民生,更是对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各级干部要时刻把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要从主观上寻求推动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克服”等、靠、要“的思想,不要一味地讲困难、讲条件,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开展工作。二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强化时间观念。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把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现在距离年初确定”交帐时间“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要争时间、抢进度、保质量,对安排布置下去的工作再挤、再压,确保农村贫困户在入冬前乔迁新居。
二、注重质量、强化监管,全力打造”民心工程“”精品工程“
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生命,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还直接影响党委、政府的形象。在近期督查中发现个别乡镇建房质量不高,擅自降低建设标准,甚至个别农户用黄泥砌墙,给改造工程留下了极大的隐患。首先要增强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按照”干就干好、干就干精“的工作要求,把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要求,统一验收,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精心组织施工,力争将各项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精品工程“。其次要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各乡镇要倒排工期,把任务分工明确到人,工程进度明确到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第三要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县民政、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如果工程质量出了问题,县委、政府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失职、渎职或违法违纪的,将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决不姑息。
三、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5月5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王同志率省有关部门在贵定县调研时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以规划引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突出重点,加快进度,更好更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党恩普照大厦落成千般喜,政策惠民旧貌焕新万户欢”,盘江镇清定桥村危房改造户卢家院子鲜红的对联道出了广大群众对农村危房改造这一民心工程的感激之情。王同志一行先后走进盘江镇清定桥村和定南乡乐芒村卢、王等6户农村危房改造户家中,亲切地与基层干部和农民交谈,向他们详细了解改造对象确定过程、建房补助、建房困难和生产打算,当听到一级危房低保户卢外出打工还清了建房借款,残疾人王夫妇不等不靠、就近打工,在政府补助5000元基础上建起了漂亮的新房,他连夸他们有志气,并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不但解决了困难农户的住有所居问题,还帮助他们树立了自力自强致富的信心。
王同志指出,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自启动以来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深得民心,为全国农村危房改造提供了有益经验。今年是提前2年完成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目标任务的关键年、攻坚年,要改造完成47.49万户和建设30个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相结合示范村,任务更重、难度更大、要求更高,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在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王同志强调,要以规划引领农村危房改造,按照省委省政府城乡规划全覆盖的要求,重点加强30个省级示范村、4条大通道沿线的危房改造规划编制和村庄整治,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尽快改变村容村貌。要突出重点,坚持“两最”原则,优先改造经济上最困难、居住上最危险的农户的住房。要保证新建房屋质量,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把关,绝不允许出现新危房。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公开、改造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结果公开,由群众说了算,做到群众事,群众议,群众办,切实防止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增强基层干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在危房改造过程中的用工、建材、规划、审批、土地、运输等困难。要保证各级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严格资金监管,严禁挪用、挤占、截留、贪污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要加强统筹协调,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等结合起来统筹推进。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黔南州政府负责人陪同调研。
刚才,***副县长就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近期,县委**书记对危房改造工程又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问题,认真整改,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危房改造任务。下面,我就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危房改造工作是***政府实施十项民生计划为民办的30件实事之一,也是县委、政府年初确定的39项重点工作。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做好危房改造工作不仅是为了改善民生,更是对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各级干部要时刻把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要从主观上寻求推动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克服”等、靠、要“的思想,不要一味地讲困难、讲条件,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开展工作。二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强化时间观念。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把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现在距离年初确定”交帐时间“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要争时间、抢进度、保质量,对安排布置下去的工作再挤、再压,确保农村贫困户在入冬前乔迁新居。
二、注重质量、强化监管,全力打造”民心工程“”精品工程“
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生命,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还直接影响党委、政府的形象。在近期督查中发现个别乡镇建房质量不高,擅自降低建设标准,甚至个别农户用黄泥砌墙,给改造工程留下了极大的隐患。首先要增强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按照”干就干好、干就干精“的工作要求,把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要求,统一验收,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精心组织施工,力争将各项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精品工程“。其次要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各乡镇要倒排工期,把任务分工明确到人,工程进度明确到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第三要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县民政、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如果工程质量出了问题,县委、政府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失职、渎职或违法违纪的,将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决不姑息。
三、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危房安全责任书范文【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8、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阶段核验制度。基础、主体、竣工阶段,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相关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xx乡人民政府乙方:
(签章)(签章)责任人:
责任人:
年月日
危房安全责任书范文【2】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按时通过省级验收,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与你单位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明确改造任务。根据省下达今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经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认真研究,确定你乡镇户户。
二、落实改造对象。各乡镇必须按照栗府办字[20XX]57号文件的要求,认真把好每一道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补助对象一定要优先解决家庭条件最困难、现住危房最严重的困难户,坚决杜绝按人情关系分配建房对象的情况发生,由此而引起的越级上访等现象将追究其领导责任。
三、搞好规划选址。危房改造新建户在动工前必须要符合当地村镇规划要求,由乡镇、村为其确定落实新建房屋的地址并办好有关拆建手续。
四、确保工作进度。被确定的危房改造新建户名单要上报县危改办,所有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必须于7月25日前开工兴建,今年11月底完工。各乡镇要进行自查和总结,并于20XX年12月上旬前向县危改办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户于20XX年元旦前搬进新居入住。
五、确保建房质量。在建房实施过程中,各乡镇要指派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新建户任务数户,维修加固专人对其建房质量和建筑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建房质量和建筑安全。
六、掌握工作动态。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和资金发放情况,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并建好台账,做好建房户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七、落实明确工作职责。乡镇长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乡镇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县危改领导小组年终将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各乡镇年终绩效考核。
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乡镇长(签字):
二〇xx年七月日
危房安全责任书范文【3】
为提高农村贫困居民的抗灾减灾能力,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截至目前20XX年已下达两批危房改造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乡镇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向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长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经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研究决定,20XX年安排你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第一批 户,第二批 户,共 户,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11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彻底完善网上信息录入工作。
二、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门机构,组建专门班子,具体承担组织、协调、指导村、组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市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分配到村到户,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明确专人负责。
三、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实六到户,即:一是任务到户,7月10日前要把全部任务分解到户,改造要求落实到户;二是公示到户,每个危房改造户都要按照村上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三是建档到户,建立健全纸质档案和农户档案信息系统,按要求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并按阶段逐步完善;四是监督到户,村镇助理员要对施工过程进行逐户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五是标识到户,危房改造完工后统一加挂标识牌;六是验收到户,各乡镇要及时组织、抽调相关人员对危房改造户逐户进行验收,并填写好验收资料。对验收不合格的予以整改,直至整改完毕,由各乡(镇、办事处)及时组织人员再次验收。
四、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资料报送工作,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及时报送,
改造前、中、后的照片及公示照片必须完整、清晰。每月15日以前将危房改造月报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6777721。
五、严格按照《XX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意见》(黔政发20XX25号)文件要求做好改造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严防发生任何安全和质量事故。
六、加强资金管理,做好改造补偿工作。各乡(镇、办事处)严格按照标准发放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克扣。
七、今年危房改造任务采用百分制考核办法,与市政府和各乡(镇、办事处)所签目标责任相挂钩,年底按照实际得分所占比例作为各乡镇的最终得分。具体各项分值分配比例如下:
(1)所建房屋质量符合标准,数量与所分配任务一致的,得50分
(2)每月15日前及时报送危房改造月报的,得10分
(3)8月底前报送危房改造申请表及其相关资料,10月底前报送纸质档案表,资料报送及时完整的,得15分
(4)11月15日前将竣工验收资料及时报送且资料完整的,得15分
(5)网上录入及时且11月底前彻底完善网上录入信息的,得10分
(6)对未完成改造任务的乡镇,每一户在总分中扣除5分
(7)对超额完成改造任务的乡镇,每多一户在总分中加5分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特别是2003年8月,我市启动二期危改工程以来,在没有上级资金扶持的情况下,全市共拆除了22所学校D级危房7903平方米,查封6所学校D级危房2320平方米,投资207万元新建校舍6708平方米,投资116万元对部分B,C级危房进行了改造。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危房是动态的,由于建设年代和建筑质量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加之自然损耗和灾害侵袭,旧的危房消除了,新的危房还会产生。经市危改办核查,到2003年底,我市农村中小学仍存在危房7。72万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6。55万平方米,B级危房0。42万平方米,C级危房0。76万平方米。这些农村中小学危房,严重威胁着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制约了我市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各级政府,各级领导要提高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抓好危房改造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教育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农村群众最迫切的愿望是子女受到良好的教育,他们宁愿自己日子过得苦一点,也要供子女读书。孩子的教育和成长就成为老百姓的最大利益之一。让师生们在危房里学习和生活,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就谈不上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如果因危房而造成恶性事件,那就会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消除影响师生安全的隐患,就是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实现"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
(二),抓好危房改造工作是落实"科教兴市"战略,促进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解决好中小学危房问题,为下一代的学习和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环境,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提高入学率,巩固率,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为"科教兴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已将其列入今年要着力办好的八件实事之一,并向全省人民承诺2004年全省改造中小学危房99万平方米。
(四),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务院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明确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去年4月24日,谢松保市长就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出批示,"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区要负责本区的危房改造工作"。
二,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确保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一),明确目标任务
我市危房改造工程的目标是:基本消除我市农村中小学现存的D级危房,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设施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切实保证中小学师生生命安全,全面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为农村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工程"的任务是:到2005年底,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2003年底核定的113所学校65525平方米的D级危房改造任务。今年要完成省危改办核定的58所学校45462平方米D级危房的改造任务,明年完成剩余的D级危房改造任务。农村中小学现存B,C级危房及以后新产生的危房,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核查,制订规划,落实资金并承担改造责任。
(二),科学制定规划
各区危改办要根据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额度,提出合理的建设规模和具体的改造方案。各项目的建设面积不得超过省核定的D级危房面积,消除的D级危房不得少于省级核定的D级危房面积。所有项目学校必须量力而行,要本着"安全,够用,实用,耐用"的原则,立足脱险加固,严禁搞不切实际的高标准,超规模建设。确需扩大建设规模的,必须由区政府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不留资金缺口,并在开工前将承诺的资金汇入"危改工程专户"。要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控制工程造价,不能花钱征地,更不能举债建设,不能因工程建设而使项目学校出现新的债务。所有项目学校一律杜绝豆腐渣工程,胡子工程,举债建设的工程。保证所有项目学校危房为零,安全事故为零,质量事故为零,挪用项目资金为零,增加新债为零。
(三),保证资金投入
市 "工程"资金由中央专项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和市,县工程资金组成。目前我市已争取省级危改项目58个,争取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909万元,按今年省下达给我市的危房改造任务,平均每平方米补助200元。市政府今年也将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市级配套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项目的奖励。其余的资金缺口由区级财政配套解决,不得将资金缺口转嫁到乡镇和项目学校。各区政府要按照"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切实担负起筹措危改经费的主体责任。把中小学危房改造作为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建立"工程"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工作机制。要广开财源,多渠道筹集危房改造经费。各区要保证农村税费改革固定性转移支付中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的资金全部用于危房改造。倡导,争取社会各界以及贤达人士通过捐资,筹集危改资金。各区财政部门要按照省危改办的规定,设立"工程"资金专户,分账独立核算。中央专项资金和省,市级配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市危改办核实的项目进展情况,经市危改领导小组审批后,分批拨付给各区财政专户。再由区财政专户直达项目施工单位或在区财政核算中心,实行项目单位报帐制。
(四),强化质量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各区,乡,镇要对中小学危房改造质量负责,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要坚持严把"五关"。一是严把"立项关"。各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必须是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保留下来的有D,C级危房学校。二是严把"设计关"。要坚决杜绝无设计图纸施工,要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精心设计,做到"规范,科学,安全,节约"。三是严把"施工关"。要由工程招标部门组织工程招标,选择优秀的施工队伍。由区级质监部门对工程进行质量监测。一般项目,各乡镇和学校要安排懂技术,会管理的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大型项目,还要聘请监理公司进行项目监理。四是严把"验收关"。认真做好材料验收,工序验收,分段验收,总体验收,总体验收不合格不准交付使用;五是严把"质量关"。对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建筑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如出现质量问题,将依法进行追究。各地在实施危房改造中,坚决防止和杜绝"豆腐渣工程"和新建的危房发生,要确保改造后的校舍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
(五),确保工程进度
目前暑期已过去了一个月,真正的施工黄金时间只有一个月,在这一个月内,我们必须拿下今年危房改造任务的80%,一些不适宜在学生开学后施工的项目,更是要抢在开学前完成主体工程。要确保学校秋季能如期正常开学。具体时间安排是:8月1号前各区危改办结合各项目学校上报的改造方案,深入现场提出分类指导意见。区危改领导小组对项目学校实施方案办理审批立项手续。并将实施方案报省,市危改办。8月5日前,各区根据省,市危改办批准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区危改办统一进行规划,勘测设计,统一进行招投标。区危改办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与有资质的监理公司签订委托监理书。各项目学校选派一名思想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懂管理的人员担任现场质量监督员,并组织进行培训。8月5日后,各项目学校陆续开工,现场质量监督员进驻工地,根据危改办提供的初审施工进度,报危改领导小组批准后,开始分批拨付工程款。9月份,各区危改办组织中介机构,项目学校对竣工项目进行审验收,办理有关竣工验收手续,并将工程交付学校使用。九月底,市危改办将对全市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资金管理规范,承诺资金到位,削除危房面积大,工程质量好的地方,市政府将从市级配套资金中拿出一部分采取以奖代拨的方式予以奖励。
(六),层层落实责任
各区,乡镇要建立危房改造工作责任制。一是严格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区,乡,镇主要领导是中小学危房改造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中小学危房改造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具体工作责任。凡不能按期完成的,由责任人向市危改领导小组做出说明,属工作不力的,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二是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市政府要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具体实施,以及向上级争取经费;计划部门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向上级计划部门争取经费;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转移支付与危改专项资金的到位;城建部门要负责危房的鉴定,工程质量的检查和监理;土地部门要负责办理校舍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审计部门要负责工程资金的跟踪审计及工程的预决算审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树立全局观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凡事多沟通,多交流,共同把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做好。三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不力,造成校舍倒塌,死伤师生的,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建设工程因管理不严,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通力合作,确保全市危改工作圆满成功
各区都要成立危改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要抽调专人充实危改办力量。各区危改办要有专门的办公地点,必要的办公条件,要保证正常的办公经费。市危改办办公地点设在鄂州中专,已从有关单位抽调九名同志集中办公,主要负责结全市项目工程的监督检查,完成省危改办交办的有关事项,并指导各区危改办的工作。各区危改办主要负责本区危改项目的规划,立项,勘测设计和招标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监理机构对项目实施监理。整理工程档案资料,派专人专柜保存。各项目学校要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将工程有关资料进行系统整理,交区危改办分类归档备查。各区危改办要在近期召开一次项目学校所在乡镇,村主要领导及项目学校负责人会议,将有关危改的最新精神传达下去。各项目学校所在乡镇,村要做好施工的协调工作,保证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市,区两级危改办工作人员要深入项目学校,加强督查和协调。要摸清情况,分类指导。对实施中的一些重大决策和重要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拿出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报同级危改领导小组研究解决。要加强舆论宣传,及时报道危改过程中出现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要在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开辟危改专栏,广泛宣传有关危房改造的方针政策,让这一"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深入民心。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危改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