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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疗纠纷 现况 防范对策
1 医疗纠纷的现况、特点
1.1 患方投诉的具体原因:疗效不满51.12%,误诊、漏诊12.04%,告之不力8.41%,其它有观察不力,检查不当,违规操作,误诊误治,手术不当,病历书写不规范,用药不当,护理不当等。
1.2 医疗纠纷的闹访方式:辱骂、威胁医务人员,滞留医疗机构,冲击、打砸医疗机构,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殴打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设置灵堂,停尸不理,弃留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携带危险品、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等。
1.3 原因:部分医护人员制度落实不到位,法制意识不强,服务沟通不到位,书写病史资料不规范,
1.4 医疗纠纷的特点:群体性、职业化(家属、亲戚等),暴力倾向严重(冲击打砸医疗机构),患方主动寻求媒体的关注,媒体舆论参与(媒体关注度增加,互联网传播),以上访的形式施压医疗机构,以投诉举报的形式要求查处的明显增多,诉求涉及赔偿、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增多。
2 防范对策
2.1 加强医疗工作者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强化医疗工作者的风险意识。
认真有效地学习《医疗事故处置条例》、《医师法》、《侵权责任法》,明确医疗人员在医疗护理工作中的法律责任义务,强化医疗工作风险意识的教育,医疗安全贯彻一切医疗工作之中,用实际案例分析提高医护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并把自我保护意识与社会维稳的大局意识,与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与医院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使每个医护工作者有一个正确的法制意识,真正做到依法行医,文明行医,廉洁行医,为减少医患纠纷奠定法律依据。
2.2 加强和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针对当前新形势制定相应对策
加强与上级医疗机构的沟通,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寻求舆论导向的支持,各医疗机构成立纠纷办,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全体医务人员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发现隐患及时跟科领导汇报,随着人民群众对医疗的期望值升高,医患矛盾日益增多,处理难度加大的现况,管理层要第一时间掌握真实的信息资料,切实贯彻落实医院管理年活动内容,医患纠纷核心是抓好医疗安全,切实提高医疗质量,结合医院实际,建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完善预防应急调解预案,向患者宣传法律法规、权利、义务,确实做好医疗纠纷诉讼前的调解工作,尽可能的把矛盾化解在科室、化解在医院,切实做到纠纷苗子不出病房,小事纠纷不出科室,大事纠纷不出医院,重大纠纷不出区县,领导要重视这项安全工作,切实查处查准隐患或问题,在制度上、操作规范上、流程上,分析原因,找出对策,解决问题,落实医疗核心制度,狠抓医疗质量,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准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制度,重在预防,发生问题的处置,要早介入、早解决,及时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医疗纠纷办沟通联系,切实提高处置医患纠纷的工作能力,充分利用处置纠纷的手段、资源,绝对不能发生群体性
事件、越级上访、不能激化矛盾,把医疗纠纷事件妥善处理好。
2.3 加强医务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通过晨会提问、业务学习、主任查房、定期或不定期培训和考试,使医护人员掌握危重症病例的抢救、治疗、观察要点、护理要求及相应的处理对策,培养医护人员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使患者及家属产生信赖感、安全感,从而赢得他们对医疗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医护人员的技术操作及诊疗水平,掌握过硬的技术本领,才能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供技术支撑。
2.4 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
对待医疗服务不能例行公事,而应该站在人性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要知道,每一名患者的病情都关系到他的生命,关系到他的家庭的悲喜,牵动着社会对医者的信任。要让患者感受到医务工作者不是冷冰冰的执业者,在白色口罩的后面,还有对患者命运的关注,还有火热的心灵和生命的温度。通过加强医护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医护人员的服务意识,使医护人员自觉规范其职业行为,增强主人翁意识,牢固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操作规程,医护人员要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及预见性,具有良好的应急能力及高度的责任心,及时发现病情变化,要果断采取应对措施,为患者提供有效治疗和护理,科主任还要根据科室存在的隐患,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使医务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平实要检查和督促医务人员相关制度的落实,要让他们意识到遵守规章制度是自我保护的一种行为,从而真正赢得患者的信任和尊重,减少纠纷的发生。
2.5 加强沟通和告知制度的落实,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改善医患关系要从我们做起,不仅要讲求方法,要让我们自己从内心深处真正的做到真诚善良,善良的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表情可以代替很多东西,能够跨越医患间的鸿沟。加强告知制度的落实,告知制度包括:手术告知(术前、中、后),特殊检查告知,治疗方案变更告知,病情变化告知,特殊药物医疗告知,用药医嘱告知等。在向家属介绍病情的时候,语言一定要严谨,医护人员口径要一致,对于不懂或不知道的问题不能随意发言,切忌使用“正常”、“没事”之类的语言,要求医护人员具备充分认同患者和理解患者家属心情的素质,多深入病房,多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病情变化时及时与患者家属联系,使家属客观对待治疗结果,通过沟通建立彼此之间的了解和信任。时刻注意更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始终树立以“以患者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各项服务都要以患者角度出发,把患者需要放在首位,用心服务,减轻患者的心理焦虑,医务人员:端庄的仪表,落落大方的言谈举止,使医疗工作更加亲切,更加富有人性化,良好的语言沟通是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保持面部表情平和,忙而不乱,语言亲切温柔,用词准确,语言的艺术性和不厌其烦的服务态度是减少医患纠纷的保证。
2.6 规范医疗文件的书写,强调医疗文件的时效性,重要性
病史资料、护理记录单是重要的法律文件,是举证倒置的重要依据。重要护理文件书写质量控制,确保医疗文书客观、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并保持原始记录的一致性。医护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医疗文件书写规范,加强检查和考评,加强病例保管,并及时完整、准确的做好各项医疗记录,绝不伪造、篡改医疗记录,保持病史资料的真实性,保证病历的管理安全。落实奖惩制度。急症患者抢救,医务人员执行口头医嘱,不能立即书写病理历时,也应在执行医嘱后,立即在抢救车内备的速记文件夹上简要记录,在抢救结束六小时内据实补记,并与医师病程记录吻合规范,如因笔误,则应保留原始记录,以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规范化的护理文件是患者获得救治的真实反映,是评价治疗效果的科学依据,同时又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法律证据。
参 考 文 献
[1] 万欣.浅欣侵权责任法可能对医疗纠纷产生的影响.
随着社会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近年来监狱系统医疗纠纷也越来越多。而为了减少负面影响,监狱大多以妥协赔偿息事宁人。如此一来,监狱医疗纠纷愈演愈烈,给监狱工作带来了诸多困扰与隐痛。监管医疗活动中的医患关系是一个特殊的医患关系,因其主体的法律地位具有复杂性,适用法律也有诸多现实矛盾,因此也一直成为监狱学界和法学界探讨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试图从法律的角度剖析监管医疗医患关系的特征及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力求找到解决监管医疗纠纷频发的突破口,切实维护监狱系统安全与稳定。
一、监狱监管医疗活动中医患关系的特征
(一)主体具有非对等性
首先,我们看看这一特殊医患关系的“医”方。监管医疗活动中的“医”方是指监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而监狱医疗机构其本质仍然是监狱,医务人员同时也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狱人民警察。由于医疗机构与监狱职能上的重合,除同社会医疗机构一样有完整的医疗体系外,更重要的是有完整的监管体系,向病犯提供的医疗服务也是在对其监禁的情形下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国家行为。可见监狱医疗机构并非民法意义上的医疗机构。其次,看看这一特殊医患关系中的“患”方,即病犯,虽然也是患者,但他们的基本身份仍然是被剥夺了人身自由、部分限制人身权的罪犯。普通患者与医疗机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表现在二者是消费者与医疗机构间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而病犯则由国家专项经费免费医疗,由押犯单位依法根据病情分别送监狱系统医疗卫生机构诊治,病犯并没有选择医疗机构、医疗方式(保外就医后除外)或拒绝检查、治疗的权利。同时,国家对其强制执行刑罚、强制教育改造的活动也没有因病灭失。因此,监狱医疗机构与病犯之间是不平等的特殊医患关系,各自的法律地位是确定的,且不可转化。
(二)主体权利义务法定且重合
一方面,作为行政主体的监狱及人民警察依法对罪犯实施基本医疗行为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另一方面,《监狱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由此可见,对罪犯实施基本医疗行为,保障罪犯生命健康权,也是监狱及其人民警察的法定义务。实际上,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内容是一致的、重合的。也就是说,监狱对确有疾病的服刑人员实施医疗救治,以及服刑人员接受和服从监狱及其人民警察的医疗救治及由此产生的医疗管理活动,均是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具有重合的特点。
(三)处理争议的方式具有特殊性
监管医疗争议的处理和一般医患关系的医疗争议处理不同,一般医疗争议属于民事范畴,可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调解、行政复议、医疗鉴定和诉讼等方式解决,主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而监狱监管医疗争议的主要途径是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请行政争议复查,只有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时方可向纪检监察及检察机关申诉、控告,因此处理争议的方式具有特殊性。
根据以上特征,显而易见,监管医疗活动中的医患关系与一般医患关系不同,一般医患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而监管医疗医患关系属于司法行政管理关系。因此,适用法律处理监管医疗医患关系也具有特殊性、复杂性,甚至还涉及法律上的盲区,给监狱医疗机构带来诸多困惑与压力。
二、适用法律的现实困惑
(一)知情权问题
按照一般医患关系,医疗机构应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是尊重知情权的体现,目的也是为了患者知情后同意或选择其它治疗方案,并承担治疗方案产生的风险。现实中,监狱医疗机构若如实告知病犯病情,其负面影响常常难以预料:一是易为抗拒改造、抗拒劳动的罪犯利用,如伪病、诈病;二是受疾病及预后、保外就医条件、选择权受限等多种因素影响,可导致罪犯出现拒绝治疗、绝食甚至出现抑郁、自杀等极端行为。可是,不如实告知则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56条之规定,构成侵权。所以,监狱医疗机构在落实病犯知情权问题上常常处于两难境地,大多数监狱医疗机构则为了保障罪犯生命健康权而选择了真诚沟通,向病犯及其亲属如实告知病情甚至协商治疗方案,争取病犯的配合进行治疗,为此也同时选择了默默承受由此带来的监管、医疗、安全等风险。
(二)隐私权问题
根据改造罪犯需要,押犯单位往往需要了解病犯病情并复印病历资料。但是,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查阅、复印病历资料的人员范围作了
明确规定:即患者本人或其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人、保险机构。“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显然,押犯单位不具备查阅、复印病历资格且可能无法得到授权。此外,仅对“因科研、教学需要”,“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给予特许,却并没有就公安、司法机关非办理案件的常规公务需要作出许可规定。此时,如果适用《条例》、《规定》不予提供病历资料,势必会影响押犯单位的正常公务需要。如果未经病犯本人授权同意就向押犯单位提供了病历资料,显然违反了《规定》的权限,侵犯“患者隐私权”,特别是艾滋病犯的隐私权。为此,监狱医疗机构是否要为此承担侵权责任?
(三)选择权问题
按照医疗工作常规要求,医疗机构应征得患者同意后方可实施诊治、检查等医疗行为,特殊检查、治疗、手术、试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但监狱医疗机构的患者是被强制执行刑罚的罪犯,治疗风险比一般患者要高,如果病犯,特别是那些随时有生命危险的危重病犯,拒绝签署同意书怎么办?如果对病犯不予诊治,显然违反《监狱法》,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如果强制诊治,显然违反《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以及相关配套法规,构成侵权。最关键的问题是,医疗行为原本属于高科技性、高风险性,任何医疗行为都存在风险,如果监狱医疗机构为了救治危重病犯而采取的强制医疗行为发生意外,由谁来承担责任?
(四)保障问题
罪犯被依法剥夺人身自由,但其作为公民应当享有的健康权益应当受到保障。降低医患纠纷,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减少误诊率、病亡率乃治本之策。然而,监狱在监管医疗实践中,仍面临诸多制约:一是财政保障经费不足。生活经费实际支出尤其是医疗费开支巨大,不少地区的财政拨款不能及时提高,医疗费超支严重。关于罪犯纳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问题,也无明确的政策依据,进展缓慢。二是医疗队伍需不断充实。以我省为例,按照实际需求和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测算,监狱医务人员缺600余人。由于监狱医疗条件较差、待遇相对较低、专业发展受限,医疗机构进人难、留人难,医疗工作正常运行难,加之监狱病源特殊、业务面有限,医务人员临床经验相对缺乏。三是医疗设备硬件不足。绝大部分医院达不到卫生部关于一级医院的标准,各级医院医疗设备不齐,硬件薄弱,大量罪犯需要离监就医、检查,在办理手续转诊过程中,很可能延误病情。
(五)善后处置问题
病犯死亡后,其亲属一般都毫无例外地会对死因提出疑义,甚至质疑是否存在医疗过失或根本未予治疗。按照《条例》第18条规定,“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 ”应当尸检。且不说死亡病犯的亲属48小时内(或7天内)能否从天南地北及时赶至押犯地,即使不存在上述问题,病亡犯亲属既不依据《监狱法》向检察院提出疑义,又不按《条例》规定签字尸检,有的还长期对监狱医疗机构纠缠不休,甚至蛊惑媒体大肆炒作。而监狱医疗机构因无权尸检以辨明(确定)死因、澄清事实而无可奈何。这不仅牵扯大量精力,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和监管安全稳定,还极大地损害了监狱形象。
(六)涉及法律盲区
我国现有医事法律法规调整的是平等民事主体间的法律关系,而监管医疗医患关系属于司法行政管理关系,有关条款对这一特殊医患关系的调整具有诸多不适应之处,甚至发生冲突和矛盾。纵观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尚无专门法或者独立的条款以调整当前监管医疗活动中的医患关系,有关病犯、监狱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权益保护、责任划分、风险承担等方面存在诸多困扰,尚属法律盲区,迫切期待有关部门健全法律规章,以实现监管医疗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三、如何适用法律及预防医疗纠纷的对策
解决好监狱系统乃至其它监管单位监管医疗工作中医患关系法律适用不明、权益保护不力等问题,是个系统工程,必须从健全法律规章、深化体制改革以及加强内部正规化管理等方面着手,多管齐下,标本兼治。
(一)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如何适用法律处理监管医疗医患关系。由于现行《条例》、《规定》及相关配套法规调整的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而监管医疗医患关系属于司法行政管理关系,因此不适用于现行医事法律框架,而应适用《监狱法》、《国家赔偿法》。理由如下:1、从调整的对象来看,《监狱法》、《国家赔偿法》适用于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与行政管理对象的法律关系,监管医疗医患关系属性正是司法行政管理关系;2、从法律效力来看,根据“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法理原则,《监狱法》、《国家赔偿法》法律效力明显高于《条例》、《规定》等法规;3、从调整的内容来看,《监狱法》、《国家赔偿法》对保障罪犯健康权、监狱人民警察履职要求、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侵权赔偿等作了一些规定,虽然不够全面,但是从总体来看有原则性规定。同时,《监狱法》对罪犯维权的合法途径和救济方式作了规定,如规定罪犯有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以及申诉、控告和检举等的方法和程序。因此,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押犯单位因监管安全和病犯医疗需要,无须经病犯同意,就有知情、选择、同意权。病犯因监狱医疗机构的医疗过失行为导致医疗事故发生、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时,有申述、控告、鉴定、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同时,《条例》、《规定》等法规中除了前述与监狱医疗工作相矛盾的有关患者权益的条款之外,仍然适用于监狱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技术鉴定。再者,已颁布实施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同样适用于规范监狱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医疗质量管理,也是保障病犯医疗安全的科学依据。
(二)在现有管理机制下的预防医疗纠纷的对策。一是明确划分责任。监狱医疗机构的医疗职能与执法职能的责任划分应清晰而明确。在监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虽然也是警察,但是并不能代替管教民警,管教民警更无法代替医务人员。因此,医务人员不应无限承担执法责任,管教民警也不应对医疗工作承担无限责任。监狱系统应出台内部规章,遵循合理、公正、科学的原则,对监狱医疗机构执法与医疗责任的划分、追究,特别是职能重合时的责任分担,作出明确规定,促进工作落实。二是提高保障罪犯健康的能力。1、把好罪犯入监体检入口关。《监狱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不收监”。对新入监罪犯体检要严格把关,有效控制因身患严重疾病、不宜收监的罪犯入监,避免了罪犯入监后病情加剧死亡以及带来的善后处置工作。2、把好罪犯预防治疗关。罪犯生病及时送治,对因受监内医院医疗条件限制而无法救治的危重病犯,及时送到条件更好的医院救治,减少监内病亡率。同时,建立健全罪犯医疗卫生经费动态保障机制,将罪犯纳入社会医疗保障范畴,提高罪犯医疗经费保障水平。实施监狱医院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药事、护理、检验、院内感染等质控工作,进一步改善基层医院硬件条件,突出监狱总医院的业务指导和服务职能。完善专 业人员管理机制,加强绩效考核,坚持多元激励,加大地方医院对口支援和服务力度,提高整体医疗水平。3、畅通罪犯保外就医出口关。适用好《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将依法快速办理保外就医作为降低罪犯死亡率的重要手段,及时发现符合条件的病犯,在最短时间内启动保外就医程序,确保罪犯在监外得到更有效的治疗。三是加强内部正规化管理。要规范监狱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深化院务、狱务公开,增强医疗与执法工作透明度。要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要加强病历的书写与管理,监狱系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监狱医疗机构病历书写与管理办法,确保及时、客观、真实、完整、规范书写病历,以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监狱医疗机构要根据监管与医疗的客观实际,创新举措,实现改造人与救治人两不误、两促进。四是建立健全纠纷处置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对外纠纷处置机制,特别是病犯病亡善后处置机制,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处理各种纠纷,做到不枉不纵。为此,监狱医疗机构可设立法律顾问,或建立医疗纠纷处理工作专门机构,委派专业人员,切实应对医疗纠纷频发的趋势。
一、工作原则
医疗责任保险遵循“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全市统保的优势,引进第三方化解医疗风险机制,切实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医疗责任保险按照“公平公正、保本微利、动态调整”的原则,合理设计条款、科学厘定费率,满足多样化医疗责任保险需求。
市、区县卫生、司法行政、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本着“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逐步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逐步建立和完善促进医疗责任保险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鼓励和支持其他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三、工作目标
2013年11月底前完成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的统保工作;2013年12月底前完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责任保险的统保工作。已自行投保类似医疗责任保险的,应于保险到期后,参加全市医疗责任保险统保。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3.9.25—10.20)
1.各区县卫生局、市直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医疗责任保险的重要性,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转变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充分利用保险等经济手段,化解医患矛盾,处理医疗纠纷。
2.保险公司积极与各区县卫生局和医疗机构对接,开展对医疗责任保险知识的普及和培训,为参保医疗机构提供优质服务,逐步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定期联系制度。
3.各区县卫生局制定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方案,结合实际,下达工作目标,落实相关责任。
(二)实施阶段(2013.10.21—12.31)
医疗机构按照医疗责任保险投保办理和理赔流程开展工作(具体见附件)。
1.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00%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于11月30日前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
2.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于12月31日前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
3.鼓励和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三)总结阶段(2014.1.1—1.20)
各地、各单位认真总结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有关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书面报送市卫生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医疗责任保险对于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化解医疗风险的能力,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各区县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医疗责任保险在转嫁医疗执业风险、医患纠纷预防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要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切实转变观念,认识到医院在不断加强自身管理、独善其身的同时,还要积极纳入政府和社会为医院所创造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机制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医疗风险防范和充分运用保险来转移医疗风险的意识,积极参加全市统保。
(二)认真组织。按照市卫生局统一安排和部署,各区县卫生局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医疗积极参保,确保2013年底完成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参保工作。
(三)强化责任。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将参保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区县卫生局、市直医疗机构绩效目标考核以及“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和医院评审工作的考核内容,并与医疗机构校验挂钩。各区县卫生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督促指导辖区医疗机构统一参保。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医调中心切实加强与卫生行政、保险机构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调解与理赔的衔接。
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保险机构承保及理赔工作的监管,配合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对调解员开展保险理赔业务知识培训。
一、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基本情况
(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基本情况。
目前,我省共有3488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村(居)调委会28482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387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3620个,区域性联合调委会377个,其他调委会826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23184名。初步形成了以农村(社区)人民调解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为框架,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为补充的新型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市、县、乡级行政区划接边地区、城乡结合部等纠纷多发、易激化的敏感地带初步建立了多种形式的联防、联调组织,以村(居)调委会为基础的三级调解网络得到巩固和完善。
(二)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
近年来,省厅针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特点和发展趋势,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挖掘司法行政各项职能资源,积极化解矛盾纠纷。20*年,开展了以创“四无”,保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的“人民调解年”活动。20*年,开展了以化解重大民间纠纷,维护基层稳定,构建“和谐*”为主题的“重大民间纠纷集中调处”活动。20*年,开展了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的“我为和谐做贡献”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
通过“人民调解年”活动、“重大民间纠纷集中调处”活动和“我为和谐做贡献”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拓展了调解方式,健全和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整合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和人民调解组织资源。全省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年均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4余万件,调解成功率在93%以上,防止因民间纠纷激化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1800余件,避免3000余人走上犯罪道路;避免因纠纷激化可能引起的自杀280余人次,避免非正常死亡300余人;制止群体性械斗900余起;制止群体性上访1500余起,涉及2万余人。为基层群众举办各种法制讲座320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70余万人次,为维护全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独特作用,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涌现出了以龙晓霞、张俊贤、李培斌、李怀印等为代表的一批无私奉献、勤奋工作的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队伍。
(三)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情况。
在省厅的指导下,*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机构运行两年来,共接待前来申请调解及咨询的人员2148人次;接到申请调解及咨询医疗纠纷相关事宜的电话3384次;其中属于医疗纠纷范畴、符合受理条件的544件;已成功调解453件,调解成功率为83.3%;处理重大医疗纠纷案件118起;处理集体上访事件47起;有效化解民转刑案件24件,深入医疗机构调查处理医疗纠纷259次。向医院提出改进医疗行为、避免医疗纠纷的合理化建议近千条。最近省政府批转《关于转发<*省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意将省医调会作为医疗责任险第三方,主持医患纠纷调查、评估、处理、防范事宜。人民调解参与调解医疗纠纷的做法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被称为“*模式”。
20*年,省厅与省公、检、法三机关联合下发了《关于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若干意见(试行)》、《关于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若干意见(试行)》。这三个文件许多方面在全国是首创,许多省、市来电、来晋学习。我们以这三个文件为重点,以开展大调解活动为载体,初步建立起“三联三调”大调解工作机制。“三联”是建立司法与公安、司法与法院、司法与检察的化解矛盾纠纷管道,“三调”是建立人民调解参与调解轻伤害案件、治安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大调解工作机制。以人民调解为主导,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配合的新时期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初步建立。
二、目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
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在组织、机制、保障等方面,与当前的社会要求还有许多不适应。
(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亟需加强。
我省人民调解组织虽然比较健全,但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较少,一些调解组织建设不够规范,50%以上的行政村、40%左右的社区调委会的人民调解组织仍没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调解庭,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亟需提高。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全省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一是年龄结构不合理,50岁以上的人民调解员占总数的47.4%;二是文化程度偏低,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民调解员占总数的68%,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民调解员不足8%;三是政策法律水平参差不齐,调解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四是日常业务学习较少,业务书籍和参考资料极度匮乏,人民调解组织的主要资料《人民调解》,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共征订4012本,平均8-9个调委会,31名调解员才拥有一本;五是个别人民调解员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能完全适应民间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实际需要。
(三)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保障亟需落实。
尽管财政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但人民调解工作办公经费、业务培训经费、表彰经费和补助、补贴经费十分有限。全省只有4个市、32个县的司法局有人民调解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员的工资报酬普遍偏低,主要通过兼任有补贴职务的方式来解决,有的甚至没有落实。经费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民调解员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制约着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和改进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的思考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不断化解矛盾纠纷的持续过程。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关键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在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一)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要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村(居)人民调解组织。要健全完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它们化解疑难复杂纠纷、指导村(居)调解组织开展工作的作用。要加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推进改制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建立调解组织。要积极探索行业性的调解组织建设,稳步推进医疗纠纷、交通肇事纠纷等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试行在交通、环保、消防等行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稳步推进在流动人口聚居区、毗邻接边地区、大型集贸市场、物业管理小区、消费者协会等建立调解组织,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二)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坚持人民调解员选任制度,按照人民调解员选任条件,不断调整、充实、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要注意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改善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要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力度,把调解员培训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计划,坚持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期分批实施,切实加强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人民调解小组长和人民调解员骨干的培训。
(三)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调解民间纠纷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任务。要大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在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损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重点开展对因农村干部换届选举及村务公开不到位引发的矛盾纠纷;因农村用工问题以及山林、土地、水利、矿业、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因城市建设、客运管理等与群众利益发生冲突引发的矛盾纠纷;因调整产业结构、企业改制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因长期上访、久拖不决而引发的越级上访以及因政府行政管理与部分群众利益冲突引发的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问题引发的纠纷进行集中排查,进一步提高调解效果。要根据当事人和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采取平等协商、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办法,努力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对调解不成或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要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律、按程序解决问题,或及时向当地党政组织反映情况,促使问题妥善解决。
(四)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工作。
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贴近群众、网络健全的优势,切实强化人民调解预防矛盾纠纷的功能。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准确了解掌握民间矛盾纠纷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对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做出迅速反应、及时处置。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简单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防止发生。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向基层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党委、政府依法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提供依据。
(五)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创新。
今明两年,要重点落实省厅与省公、检、法分别下发的三个“委托”文件。调处一批公、检、法三机关委托的轻伤害案件、治安案件和民事案件。善于依托司法行政资源和借助社会力量开展调解工作。推行在县级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派出所、公安交警大队,消费者协会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无缝衔接。要强化司法行政系统“一盘棋”的思想,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资源,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互相配合,彼此接力,形成合力,成为调处重大民间纠纷的主要力量。实行律师、公证进农村(社区),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制宣传深入千家万户,充分调动司法行政系统各有关部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优势。
(六)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
要解决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办公场所和设施等实际问题,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物质保障能力。要按照财政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要求,把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补贴经费,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补贴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各项经费落到实处。
(七)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三机关的协调配合。
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联系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通报情况、沟通信息、研究工作,提高指导的针对性。要根据形势任务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人民调解员培训、调解与诉讼衔接、调解业务指导等方面,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增强指导的实效性。要与公、检、法共同努力,逐步健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互相衔接配合的有效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八)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在医疗保健行为的全过程中,医疗保健风险无处不在。医务人员、患者、医院管理人员、患者家属、涉及医疗行为的各类人员都可能成为医疗保健风险的责任人或受害者。为避免医疗保健风险发生,提高医疗保健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改善医院管理,特制订我院医疗保健风险管理方案。
1、指导原则
医务人员是医疗保健风险防范的重要责任人,要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具有预见性,注意发现医疗保健流程管理中的漏洞和缺陷,关注高风险环节,力求控制。对于不可控风险,要权衡利弊,降低风险。难以避免的风险,一定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征得患者同意后方可实施。
2、医疗保健风险管理制度
2.1院长是全院医疗保健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分管院长承担分管部门的风险管理责任,各科室主任承担所在科室的医疗保健风险管理责任。
2.2医院各科室员工均有权,也有义务提出全院、科室和岗位工作中的各种医疗保健风险隐患,规避、控制、上报风险,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医疗保健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2.3医院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科级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医疗保健风险管理工作,通过院科两级管理,定期对医疗保健风险现状调查、选题、设立目标、原因分析、制定对策、组织实施、效果检查和持续改进措施步骤开展日常风险管理工作。
2.4院科两级各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认真开展医疗保健风险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每季度结合实际工作,对风险因素从发生概率及导致后果的严重性方面进行讨论、分析,并记录在案。
2.5科级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每月进行现有的操作规章、流程指南的学习,避免可预测的医疗保健风险。
2.6科级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每月一次或一旦发现新的医疗保健风险因素,及时召开专题会,查找、研讨、分析并寻找有效解决方法。各科可自行解决者自行解决,若需医院协调,则上报至门诊部(门诊科室)或医务科(病房)。在每月活动中,查找出的风险、隐患,科内首先提出处理意见,并在科内或病区内尽可能广泛地征求员工的意见,选择最优方案落实,并将所采取的措施通报科内。
2.7院长每半年对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对科级质量与安全小组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以询问方式了解科室员工对所记录的已施行的改进措施的知晓情况。检查各种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其有效性、实际性及便捷性进行评估。对于不完善的措施进一步进行分析、整改,直至完善。协助科内进行医疗保健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医院,对科内提出问题或意见24小时内给予答复。
2.8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分析,上报分管院长,年终将全年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下一年度的医疗保健风险管理重点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
3、医疗保健风险识别与监控范围
3.1临床
3.1.1推诿、延误救治;
3.1.2未按规定知情告知,谈话签字不规范;
3.1.3重点患者管理不到位;
3.1.4入院一周内仍诊断不清,病情疑难由外院转入的患者;
3.1.5院内急会诊未按时到达;
3.1.6超权限、开展诊疗或擅自改变集体讨论诊疗方案;
3.1.7各种医疗意外;
3.I.8非计划再次手术;
3.1.9重大、疑难、复杂、危重等手术未经术前讨论和审批;
3.1.10患者身份识别错误或手术部门、方式错误;
3.1.11麻醉、护理、手术和各种有创诊疗的严重并发症;3.1.12使用药品、剂量、剂型、浓度错误;
3.1.13急救药品、设备不能及时到位或失效;
3.1.14无执业资格独立从事一切诊疗活动。
3.2医院感染
3.2.1重大、特殊的医院感染(传染病院内扩散);
3.2.2多重或泛耐药菌株感染;
3.2.3消毒、隔离、预防违规。
3.3医技部门
3.3.1“危急值(像)范围"检查结果;
3.3.2医学标本错误、缺失,不能正常检测;
3.3.3医用试剂或材料不合格,保管不当。
3.4药剂
3.4.1处方、医嘱(剂量、剂型、浓度、用法、禁忌症等)错误,调剂差错;
3.4.2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
3.4.3药物存放不当,效期已过。
3.5仪器、设备、器械
3.5.1医疗仪器、设备运转异常;
3.5.2医用器械使用不正确;
3.5.3医用耗材、内置物不合格。
3.6医患矛盾
3.6.1医疗损害争议;
3.6.2医疗质量投诉、医疗纠纷;
3.6.3患者满意率明显下降;
3.6.4患者占床不出院,高额医疗费拖欠。
3.7后期保障
3.7.1供电、供气、供水故障;
3.7.2防滑跌未禁示或未采取措施;
3.7.3应急逃生通道不畅或设施失效;
3.7.4其它不良事件。
4、医疗保健风险监控、报告与分析评估
4.1风险监控与报告
医疗保健风险信息来源于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自我查找、同事提醒、科室自查和医院各职能部门对医疗保健风险因素监查,院领导查房等方面。各科室、各岗位对发现存在的医疗保健风险情况,应通过电话或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即时报告科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夜间、节假日先报告医院总值班,总值班根据情况与相应部门联系。有关部门深入科室或现场调查、核实或应急处置,并做好记录,必要时上报主管领导。
4.2风险分析评估
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应按照有关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和规定进行医疗风险信息综合分析,对上报或检查掌握的医疗保健风险资料进行评估,首先调查核实其真实性或者了解出新的事实,再根据事实分析出现医疗风险的性质和根源,严重的或带有共性问题,提交相关医院管理委员会或院务会讨论、分析和定性。
5、风险处理
即时适当的干预与处理是医疗保健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风险控制的作用和成效,发生风险的当事人、科室和职能部门应根据岗位职责,有关规章制度和规定,确定处理方式,并及时作出有效的干预和防范措施,具体处理程序如下:
5.1临床保健类风险
涉及门诊、临床、保健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及时掌握情况,当事人或科室要及时向医务科、护理部上报,并采取积极的干预措施;组织积极有效救治,尽量减少风险给患者带来的损害;加强患者管理,尽可能弥补相应手续和告知;及时调整补充药、械,并按要求正确使用等。
5.2医院感染风险
各临床保健科室及消毒供应室,将发生的院感风险,立即上报院感科,院感管理部门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消毒、隔离、防护等措施,督促临床科室及时调整抗菌药物使用,全力救治患者,纠正、改进消毒、隔离、灭菌等不符合情况。
5.3医技部门风险
各医技科室检出危急值(像)立即通知有关医师或科室,并进行必要的复检核实,相关临床科室即刻采取或调整治疗措施。医务科按危急值报告制度考核。标本缺失、试剂缺陷上报医务科后立即查明原因,尽力纠正。
5.4药剂风险
临床医生、护士或科室发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马上予以相应处置、封存残药或包装瓶盒,上报药剂科,并按《药物不良反应报告与处置规定》处理;药房调剂人员,发现处方、医嘱错误,先不发药,并通知医生核对、纠正;药品逾期或保存不当,药剂科立即撤柜、消理。
5.5仪器、设备、耗材
医技、临床各科仪器、设备、耗材不能正常使用或不合要求,向设备科报告,造成医疗影响同时报告医务科或护理部,设备科立即查明原因,安排检修或更换,根据不同后果按质量考核标准处理。
5.6医患矛盾
全院各科出现医疗投诉、医疗纠纷,当事人应马上向科主任或护士长报告,科室设法安抚患方情绪,通过电话上报医务科,医务科根据事态及时到达科室,了解缘由、分析,尽量控制事态发展,做好投诉接待处理工作,对当事人和科室按相关规定处理。
5.7后勤保障风险
各科室发生后勤保障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值班人员到场,检修排除故障,如造成不良后果报告总务科,并采取措施,制止事态发展,减少损失。按医院规定考核处理。
6、医疗保健风险预警:
6.1医疗保健风险预警标准(以下情况应当预警)
6.1.1危重患者抢救及高风险手术患者。
6.1.2急、危、重患者应做特殊检查和处理的,转诊患者具有一定风险的。
6.1.3麻醉、输血、输液、药物使用异常反应的。
6.1.4界于多学科之间、又一时难以确诊的重症患者,在执行首诊负责制后,存在一定风险的。
6.1.5对于自知或他人的提示下,有违反规章或操作规程可,能发生医疗风险的。
6.1.6对诊疗效果不满意,可能引起医疗争议的院内感染以及对操作较复杂,有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或并发症发生率较重以及治疗效果难以准确判断的。
6.1.7对相关检查不健全,各项指征与相关检查不一致、报告单不准确、可能带来不良后果的。
6.1.8对新技术、新开展的诊疗项目以及临床实验性治疗,在做好技术保障的前提下,仍可能存在医疗风险的。
6.1.9对一次性用品、血液、血液制品、药品材料、仪器设备使用前和使用中发现存在隐患的。
6.1.10因玩忽职守、无故拖延急诊、会诊及抢救或因操作失当(粗暴),不负责任,擅自做主,可能选成风险的。
6.1.11对患方认为服务态度不好、使用刺激性语言或不恰当解释病情等引发激烈争议的。
6.2医疗保健风险预警程序
对于可能发生的一般医疗风险,由科内医疗保健风险管理人员、科主任预先收集信息,对可能发生的较高医疗风险,科内医疗保健风险管理人员、科主任通过书面或电话报门诊部(门诊科室)或医务科(病房科室)备案,必要时报分管院长。对因医疗保健风险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相关科室及时报门诊部(门诊科室)或医务科(病房科室)。
6.3医疗保健风险预警通告
对于可能发生的风险,科内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必须给予足够重视,适时做出适当的评估。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分析,确定可能发生风险的程度,并适时发出预警信号。
6.4医疗保健风险预警处理
青岛市市立医院,山东青岛 266011
[摘要] 按照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根据集团安委会的工作部署,我院高压氧科以质量与安全管理放首位,就实际工作中相关安全的具体管理制度加以分析,不断提高全员的安全知识与安全素质,以保证设备、技术、操作、服务各方面的安全,从而保障患者治疗的安全。
[
关键词 ] 高压氧科;质量;安全;科学管理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5)03(a)-0128-03
Discussion on Quality and Safety Management Department of Hyperbaric Oxygen in Our Hospital
LU Guiling CAI Xiaohua
Qingdao Municipal Hospital, Qingdao,Shandong Province,266011 China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spirit of the national, provincial and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file on a current production safety work, according to the group to deploy the work of the Council, the quality and safety management department of hyperbaric oxygen in our hospital must be placed first, specific management system related to security of practical work in the literature, continuously improve the safety knowledge and safety quality of all staffs to ensure that the equipment, technology, service, operation, all aspects of security, so as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patients.
[Key words] Hyperbaric oxygen department; Quality; Safety; Scientific management
[通讯作者] 蔡晓华(1976-),女,青岛人,本科,主管药师,研究方向:医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按照集团安委会2014年《青岛市市立医院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下发,这对高压氧科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起到了进一步全面细致地推进工作。根据1999年的《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1]; 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分会编制,2004年的《医用高压氧舱管理与应用规范》[2];2005年颁布的GB/T12130-200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国家标准》[3];2009年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4]等法规文件以及全国其他医院管理经验,在依照《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针对我院的现状制定了涵盖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高压氧科管理文件手册,将科室的管理分别以《制度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依法执业管理》、《技术操作规范》、《设备管理》及《培训考核》等进行分类,本着“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并举、重在内涵”的精神,经过努力将科室的管理工作有了较大提升,也为日后常态化管理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在加强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工作中,我科进行了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的改变,按照PDCA循环理论,不断实践和完善、体现了持续改进的精髓,将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落到了实处。
1 制度管理
1.1 静态的制度
我们将全院的管理制度及我们科制定的管理手册一并归档,作为我们日常工作的依据。针对高压氧科的特点我们制定量《高压氧科安全管理制度》、《高压氧科质量与安全工作制度》(附带《高压氧科质量控制目标及目标考核办法》)、《高压氧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高压氧科医嘱制度》、《进舱人员安全教育制度》、《危急重病人高压氧治疗陪舱制度》、《控制舱内氧浓度制度》、《高压氧科心理护理制度》、《高压氧科患者信息识别查对制度》、《高压氧科医疗纠纷预警及不良事件上报登记制度》及《高压氧科从业人员卫生保障制度》等。
1.2 动态的管理
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组建科室质量控制小组及院感控制小组,负责督促检查落实科室的制度落实,每周一次质量控制目标的检查,每月一次质控分析会,总结1个月各项质控指标完成情况及变化原因分析,院感及医疗纠纷、不良事件的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及相应制度、流程等增添或修订,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对应的行政职能部门—门诊部每月一次对高压氧科质量与安全的督导检查,对反馈的内容进行整改落实。所有活动一并记录入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记录本。
2 医疗质量管理
2.1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专项培训
专项培训安排在每月第一周的业务学习时间,每半年一循环,提前半月拟定培训计划,培训的内容包括: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岗位职责、诊疗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流程规范等。根据实际工作发生的状况增加培训内容,每循环末次培训结束进行半年培训内容的考核并存档。
2.2制定并检查落实工作目标
每年根据上年度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新一年的医疗工作目标,每月一次完成情况的总结分析。
2.2.1质量与安全指标 涵盖进舱人员安全教育普及率、治疗压力控制达标率、舱内氧浓度控制达标率、高压氧专科病历合格率、急救物资完好率等,实际值与目标值比较、与上月环比。
2.2.2 工作效率指标 治疗舱次及治疗人次等效率指标,实际值与目标值比较、与去年同期比较、与上月比较。
2.2.3 分析与记录 对未完成目标及负性变化指标进行原因分析说明并记录。
2.3高压氧治疗质量分析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高压氧治疗质量评价规范》,每月对结束治疗的病人治疗效果进行分类评价总结并统计分析,与上月及去年同期进行比较分析,每年一次汇总,总结分析变化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以求提高治疗质量。
2.4 医院感染管理
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由质控小组负责,小组中设有院感监控护士负责督促落实科室院感工作。
①制定《高压氧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执行。②根据医院的总目标制定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年度工作计划。③每月进行一次院感专项知识培训,每季度一次考核。④每半月对科室院感工作进行一次自查:消毒隔离、手卫生执行(量化手卫生考核指标:工作人员手卫生依从性≥95%、洗手正确率100%)、医疗废物管理等。⑤每月一次氧舱空气细菌培养,检测日常舱室消毒情况。⑥多重耐药菌感染病人在进行高压氧治疗时有专门的消毒隔离流程。
2.5 科室质控会
每月一次对上月质控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总结,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总结,医疗纠纷预警机不良事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或修增相关制度、工作流程,实现持续改进的目的。
3 医疗安全管理
3.1全员质量与医疗安全教育
内容包括医疗安全意识教育、医患关系与医疗安全相关性的认识、质量管理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医疗技术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每半年一次,安排在科室学习计划内。
3.2 医疗纠纷预警管理
发现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存在异议,或医疗工作存在某些缺陷以及某些特定情况有可能演变成医疗纠纷时,按照三级发出医疗纠纷预警,并作出相对应的处置避免造成严重的后果。
3.3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管理
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病人损害事件及可能造成病人损害的缺陷及隐患,包括诊疗的失误、环节或流程的缺陷、相关设备、设施及用品引起的损害事件,以及管理、制度或流程在内的缺陷及隐患,根据严重程度分为四个等级进行上报。由专人负责收集登记上报,质控小组进行原因分析,对相关制度流程必要的增修整改,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科安全运行,保障患者安全治疗。
3.4 防火管理
每人每舱的安全教育落实包括口头及书面材料的宣教,每个进舱人员统一更换专用防止静电的进舱服,进舱前严格检查,杜绝一切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被携带入舱。
3.5 预防气压伤及氧中毒
严格按照高压氧治疗的适应症及禁忌症筛选治疗患者,接诊医生和操舱护士负责对每位进舱人员进行高压氧治疗常见副作用的宣教,指导进舱人员掌握正确的耳咽管调整动作,告知出现氧中毒表现时的应急处理,减压过程避免屏气,对新进舱及紧张焦虑的患者进行心理疏导,治疗全程的观察指导。
3.6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
做到隐患自查,填写自查登记本,安全隐患实行分级处置,重大隐患提交院区或集团安委会办理,安监委对重大隐患整改项目进行监督与通报。
4 应急管理
4.1专科应急管理
制定《高压氧科预防气源伤人的措施及应急预案》、《氧舱内发生紧急意外情况的处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分别就舱内人员突发气胸、心跳呼吸骤停、脑血管意外及舱内火灾的应急处理制定相关预案。每半年一次演练并记录,日常工作或演练过程发现缺陷和不足及时修正。
4.2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突发断电、停氧气、停水及信息网络中断情况,制定对应的应急预案,分别就病人进舱前及治疗中采取不同的处理预案,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4.3 制定《高压氧科消防、疏散应急处置预案》
发生火灾时的灭火疏散救援分工职责明确;针对氧舱设备出现故障需要停舱抢修时,制定《高压氧科设备故障及替代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医疗安全落实。
5 依法执业管理
5.1医疗技术管理相关制度
包括《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制度》、《医疗技术风险处置预案》及《临床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对科室开展的各项医疗技术进行规范。
5.2 医疗技术管理档案
包括《高压氧科医疗技术目录》、《高压氧科人员技术档案》(附有各类技术人员资格证及上岗证副本)、《高压氧科各类执业人员资质与能力要求》、《高压氧从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考核记录》、《各类医疗技术资格申请审批表》就人员的技术资质及能力的审核档案规范管理。
5.3 科室排班表
按照资质安排24 h的值班及听班表,保证白天正常医疗工作需求,夜间及节假日听班人员急症随叫随到,每月末周提前排出下月听值班表。
6 技术操作规范管理
依据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分会制定的《医用高压氧舱管理与应用规范》,结合该科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出各类技术操作流程规范,包括《高压氧治疗工作规范》、《高压氧科医疗常规》(附《高压氧治疗适应症和禁忌症》、《高压氧治疗方案》及《高压氧科病历评分标准》)、《高压氧科护理常规》(附《高压氧科主班护士工作流程》、《高压氧科副班护士工作流程》)、《高压氧舱安全操作规程》、《氧舱递物筒操作规范》、《控制舱内氧浓度流程》、《高压氧科心理护理流程》、《多重耐药菌病人高压氧治疗消毒隔离流程》、《移动式吸氧装置使用流程》、《高压氧舱心电监护仪操作流程》等,规范各类各级人员工作。利用每周一次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学习培训,质控小组负责督促检查。
7 设备管理
7.1 制度管理
制定《高压氧舱保养与维修制度》,分为日常保养制度、维修工作制度及定期维修制度。
7.2 检测检验管理
各种压力仪表每半年效验一次,安全阀每年效验一次,氧舱每年请锅检所全面检测一次,各种配套压力容器每3年检测一次,各种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①氧舱及空压机每次使用登记。②氧舱设备日常保养及压力容器定期排污并记录。③氧舱按照要求每3年请厂家进行氧舱中修、9~10年一次大修,日常的设备部件更换及维修进行登记。④设备保养维修由高压氧科专职维修人员负责,科主任及医院设备科负责监管。
8 学习培训及考核
8.1计划安排
提前半月制定出下一季度的业务学习计划,包括时间,主讲人及内容。每周一次业务学习时间,安排在科务会后,每次30~40分钟。每月第一周为质量与安全管理培训,第二周为质控小组分析会,第三周为疑难病例讨论或专业文献学习,第四周院感知识培训或业务学习内容考核(每季度末月)。
8.2 全员参与
轮流主讲并保存讲稿,重点强调、提问讨论、领悟掌握,不走过场。每季度末次为学习内容考核,由各主讲就学习的内容重点给出测试题,以达到复习巩固的目的。起到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在该科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9 人力管理
根据每个员工性格特点,采用不同的沟通方式及必要的心理疏导。发挥人人参与管理的能动性,各自都有主要负责的工作,职责细化分工明确。基于高压氧科人员配置的局限,急救工作或应急事件发生,要求既要各负其责,还要有团结协作、拾遗补漏,减少工作盲区,发现问题及时修补工作流程。科务会主张畅所欲言,问题当面呈现,对事不对人,多肯定少指责,增加团队凝聚力。本着“舒心工作,开心生活”的原则,提倡人文关怀,打造“生命方舟”服务品,创造一个温馨的工作氛围。
高压氧医学现被广泛应用于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康复医学等众多医学学科领域,就2012年不完全统计,国内氧舱数量已达7000台左右[5]。据报道,氧舱火灾事故中,82.61%是由未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及进舱须知、违章失职造成[6],因此必须加强高压氧舱质量安全管理,科学管理必须有制度、流程、培训、考核、执行、检查、反馈、整改、落实、成效,确保良好运行,这显得尤为重要[7],管理具有实时性,随着管理水平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应按文件体系的要求持续改进[8-9]。当然,高压氧科的质量安全管理必须遵循以预防为主,注重防患于未然,才能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从而获得安全保障[10]。自我院高压氧科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以来,对氧舱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规范化的科学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更好地保障患者治疗的安全。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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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急诊手术;护理;风险因素;预防措施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进步,现代医疗护理活动日趋复杂,各种影响因素越来越多,患者在医院接受诊断、治疗、护理的同时也面临着一定的不安全因素,尤其是特别是需要手术的急诊患者起病急,病种多样,手术室风险更大,如何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是现代护理管理者始终摆在重要位置的研究课题。本文将从急诊手术护理的风险因素着手,寻找降低各种风险的预防措施。
1 急诊手术护理风险因素
护理风险是指护理人员在临床护理过程中,如操作、处置、配合抢救等各个环节,可能会导致医院和患者各种损失和伤害的不确定性[1]。急诊手术护理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众多,根据风险事件是否直接造成对患者的损害,将风险事件分为直接风险和间接风险。直接风险主要来自护理人员自身,而间接风险主要来自对医疗工作的后勤支持系统。但直接风险和间接风险仅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往往很多风险不单是直接风险或间接风险,而是两种风险同时并存的[2]。
1.1直接风险 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较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所以易引发较多的风险。随着法律的普及,患者的维权意识大大增强,而护理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却明显滞后,给急诊手术护理工作带来极大的风险。主要表现在:①有章不循,违反规章制度或技术操作规程。如接错手术患者;手术中未按要求放置电刀,致灼伤皮肤;使用止血带超过时间引起肢体组织坏死而截肢;未做皮试给患者注射青霉素,结果造成患者过敏性休克死亡;手术或产后不认真清点纱块、器械等,致异物遗留在体腔或造成感染;供应室发错器械包或包内遗漏主要器械,无菌包灭菌不彻底等而影响治疗等。②注意力分散,护理文书记录不规范或执行医嘱错误。如:未认真核对血型而输错血;因工作忙未及时记录抢救过程,或与医生的记录不完全相符;查对不严将两个患者的药物交换导致用药错误等。③语言、行为举止不当,造成护患关系紧张。如未能及时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理解,家属拒绝签字;对家属提问解释不清、缺乏耐心留下安全隐患等。④专业技术不达标。如对新进仪器设备使用不熟;患者病情复杂多变,缺乏临床工作经验,导致术中配合出现混乱无序等。
1.2间接风险 间接护理风险的结果一般不对患者造成直接伤害,它来源于医院其他部门,包括药房、后勤辅助支持系统或医院管理部门。由于相关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不到位,对患者造成损害是间接的。①环境因素。包括:医院的基础设施、病区物品配备和放置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如地面过滑、床旁无护栏等而导致患者摔倒。环境污染所致的隐性不安全因素,如由于消毒隔离不严容易造成院内感染。②物质因素。护理物品、设备与药品是构成护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品质量差、失效、变质;护理物品数量不足、质量不好;设备性能不好、不配套等都会影响护理技术的正常发挥,影响护理效果。③职业风险因素。护士操作概率高,接触利器、患者的血液、排泄物、分泌物的机会多,这些都有职业暴露的风险。
2 急诊手术护理风险因素的预防措施
2.1风险预防 增强风险意识,预防为主,抓好医德教育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防止差错事故是不可缺少的前提。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从文明礼貌用语、护理人际关系、沟通技巧等方面培训,开展文明礼貌活动,开展以患者为中心的护理,经求患者的意见,改进护理工作,对不满意的方面加强追踪。提高责任心,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树立患者至上的思想。患者满意才是高质量。
2.2规章制度的落实 ①查对制度:治疗前、中、后的查对工作、手术前后的查对、功能检查、执行医嘱过程中的查对等。许多医疗纠纷主要是因为查对工作不仔细而造成,有很多血的教训,所以查对制度是我们工作中的经验总结,稍有疏忽就会酿成对患者极大的伤害。查对时要认真细致,对姓名时不要主观认定,最好是询问式查对可以避免姓名错误。②医嘱执行制度:医嘱是医生对患者的病情定出的治疗方案,护士是执行方案的人。执行医嘱是护士对患者施行治疗措施的依据,并具有法律效力。在一般情况下,护士对医生开出的医嘱,应不折不扣地执行,随意更改或无故不执行医嘱都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在护理人员中普遍有这样一种错误的观念,无论医嘱正确与否,护士只是执行医嘱人,不承担后果。事实上,护士若发现医嘱是错误的,她有权拒绝执行,若听之任之,酿成严重后果,将与医生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如果遇到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有条件时多请一名护士帮忙记录抢救经过及所用药物,执行口头医嘱时要先重复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3]。
2.3专业教育培训 专业素养是确保避免护理差错的基础,对在岗护士进行专业、质量意识教育、护理差错缺陷的识别、质量标准及质控方法等方面的培训,确保护士具备较高的专业才能。Wolfgang对医护人员的进行了为期1w的人际关系、模拟情景等培训,结果显示,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在工作中能更及时的寻求帮助,改善交流技巧等[4]。
2.4加强安全管理 完善各种警示标识,做到安全标识醒目[5]。每天早上有专人检查医院的基础设施、病区物品配备和放置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护理物品、设备与药品的检查。
近年来患者的维权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正逐渐增强,对护理工作的要求相应的越来越高,医疗纠纷越来越多,护理工作安全因素越发重要[6]。为了提高急诊手术护理的质量,要求各方及时消除各种风险因素,是维护患者生命安全以及救治成功的重要条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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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院前急救;危重患者;安全转运;循证护理
危重患者的转运治疗是急诊急救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危重患者的转运主要包括危重患者院前转运(120)、院内转运和危重患者院间转运,重点是做好院前转诊转运工作。对一些病情重、发病急的急救现场,以及初治效果不理想的较偏远的卫生院、卫生所的危重患者,由于就诊的医院不具备患者治疗所需要的技术及设备,需转运面临时间长,路途颠簸,病情随时变化高风险,直接影响患者安全,降低患者的生成率,增加医患矛盾,降低患者及家属的满意度[1-2]。循证护理就是指护理人员慎重、准确、明智地应用当前所获得的最适宜的研究证据,结合患者转运时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完整的护理方案,为患者提供最佳的护理服务[3]。现将我院循证护理模式应用于院前急救危重患者的转运治疗中,取得了满意效果,现将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2016年1月~2016年8月我院急诊120共转运危重患者68例,其中男38例,女30例,年龄21~73岁,平均年龄(43.8±18.4)岁。其中对照组(常规护理组36例)和观察组(循证护理组32例)。按照患者病情分级分为轻、中、重、极为重、死亡。两组患者(主要是重、极为重患者)在转运途中比较无差异,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方法,观察组采用循证护理方法,选取科内经验丰富的3名高年资护士组成循证护理小组,确定需要循证的关于院前急救危重患者转运治疗中涉及的相关护理内容,应用计算机网络检索相关文献数据,查阅相关护理文献,寻找证据并评估其可靠性、合理性,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护理方案。
1.2.1 120调度 护士在接到下级医院转运危重患者的通知后,急诊科医生或护士应电话询问患者病情,并指导下级医院医生应急处置,随时电话联系病情。
1.2.2 120出诊前的准备 根据路途及病情做好预算,出诊护士应保证急救药品数量充足、急救设备及物品完好备用。如患者需要应用救护车上没有配备的特殊的药品、输入血液制品等,转运前要与其他医院医护人员联系,与患者及家属做好沟通,尽量不因为转运延误患者治疗。
1.2.3转运前的评估 到下级医院或急救现场后,出诊的医护人员要全面评估患者的病情,并进行必要的处置如患者的生命体征是否平稳,测量血压、脉搏、心率,血氧饱和度,如有异常者应给予相应处理;呼吸道通畅情况,是否有气管插管,呼吸机各项参数是否正常等;静脉通道、引流管、输血输液管是否通畅,外科患者的包扎止血是否有效;骨科患者的固定、牵引情况等。患者是否具备转运条件,如不具备转运条件,医务人员必须权衡转运的利弊,一定要坚持“一切以患者生命为中心的原则”,决定是否实施转运[4]。
1.2.4转运前的交接 应尽可能收集患者病史及所在医院的治疗经过及检查结果,与患者所在医院医生做好交接,必要时请求患者所在医院相关专科医生参与转院护送患者(如危重新生儿或危重妇产科患者);应将转运的必要性及途中的风险告之家属,征得家属同意并签字后履行相关手续;对精神紧张的患者及家属要耐心解释,取得患者的配合与信任。
1.2.5转运途中的监护 转运途中要密切监护,对病情变化做出正确处置。对患者要给予心电监护,监测神志、瞳孔、血压、脉搏、心率,血氧饱和度,呼吸末二氧化碳分压等。建立可靠通畅的静脉通道(静脉留置针)。有心脏骤停危险的患者随时做好电除颤的准备。做好气道管理如为呕吐患者,头要偏向一侧,要及时清理呕吐物,保持气道通畅。昏迷或严重外伤颅脑损伤患者如有舌后坠、气道不畅时,要及时给予口咽通道、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处置,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可连接呼吸机,防止因呼吸停止引起死亡[5]。
1.2.6加强绿色通道管理 对从120接回危重患者全程开通绿色通道,“先检查、住院,后付费”,从出诊到回医院后患者的各项检查、住院,每一环节护士都做好提前通知,保证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检查及治疗,缩短救治时间,最大限度发挥急诊绿色通道的作用。
1.3统计学分析 应用SPSS15.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量资料以(x±s)表示,行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以P
2 结果
循证护理组与常规护理组院前急救危重患者安全转运成功率分别为96.80%和81.57%,降低并发症发生率和患者的死亡率。两组患者安全转运效果分析比较,见表1。
3 讨论
从表1对比对照组(常规护理组36例)和观察组(循证护理组32例)的效果,可以发现在同时使用常规治疗护理的过程中增加循证护理方法后,患者安全转运率明显提高,降低患者并发症的发生率和死亡率,提高了患者的满意度。
急诊科是急症、危重症患者的抢救中心,也是医疗纠纷和护患纠纷的高发科室。因此,院前急救中危重患者的安全转运尤为重要。循证护理作为拓展工作思路的一种方法,同时也是一种观念或理念。将指导护士以更新、更科学的方式将该领域护理新进展并结合工作经验应用于临床。
在院前急救危重患者转运治疗过程中,我们通过循证的方法,通过循证护理小组讨论,制定了院前急救危重患者转运治疗过程中的相关的护理方案,有效避免了传统护理工作中盲目性和主观性,使护理行为有证可循,有据可依,取得了满意效果[7]。在循证护理组的危重患者安全转运成功率明显高于传统护理组(P
4 结论
循证护理模式应用于院前急救危重患者转运治疗中,可明显提高危重患者安全转运成功率及患者的生存率和降低并发症及死亡率。总之,院前急救工作要细心检查、持续评估、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准确给予相关症状处理,做好家属及院方的沟通签字[8]。危重患者的合理、安全转运是提高危重患者抢救成功率的重要环节,减少了医疗纠纷,提高患者及医院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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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医政管理。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
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质量是效益的根本。XX年年我院将狠抓医疗服务质量。院内开展医疗质量评比,并定期将评比结果公示上墙,接受全院的监督,加强“三基”三严”培训,加强《职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置条理》学习,树立医务人员的责任感,不时地提高医疗技术,完善自我继续推进“放心药房”工程;加大力度宣传我院特色中医科,充分发挥名老中医的作用。
病历书写质量,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对每台手术都要做到术前讨论、术中配合、术后总结,杜绝医疗责任事故的发生;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建立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演讲制度,完善医疗纠纷、医疗投诉处置方法,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疾病的防疫。
1疾病的预防保健。
恶性肿瘤等要以预防为主,对非污染慢性疾病如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为辅,大力加强非污染慢性疾病的预防、治疗及患者在日常中的保健。
以保证生殖健康为目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全面实施《两纲》围绕降低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为今年妇幼卫生工作重点,继续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和儿童的系统管理,全面普及新法接生,提高住院分娩率,减少产后出血,高褥热及新生儿破伤风,新生儿死亡率的发生,确保母子平安,促进方案,院的妇幼卫生工作仍坚持以保健为中心。范文库欢迎您采8集母乳喂养,使四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98%以上。
为广大妇女做好生殖保健服务。今年我院将继续对辖区内15-49岁育龄妇女分批进行普查普治。
2继续推进计划生育工作
严格执行手术惯例,院将继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市生育条例》坚持有证检查、有证生育、有证手术。提高计划生育手术的质量,减少结育手术并发症,严格禁止出假手术、假证明,做到计划生育宣传上墙服务。
3加强计划免疫工作。
规范免疫接种门诊,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提高计划免疫接种质量和接种率,继续加强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对接种儿童进行仔细询问核对,严格掌握疫苗的禁忌症,对不符合接种的儿童进行缓种,加强生物制品的管理,做好各类疫苗的领、用、存记录做到帐苗相符,严格掌握各疫苗存放的温度,坚持每日实事求是填写冰箱温度记录,严格执行平安注射操作规程,对各种疫苗实行分室接种,杜绝错种、漏种、重种,防止接种反应的发生。今年我院预防接种门诊不再限于每月的1520日,只要在工作时间内,随时可以进行预防接种,这样将极大的方便广大父母和儿童。将不时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各项设施,克服一切困难,争创市预防接种示范门诊。
4加强污染病的预防管理
积极开展污染病工作,今年我院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工作方针政策。完善污染病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各项有效措施,规范我院的发热门诊,严防非典疫情的再次流行。
建立以院长为核心的爱滋病防治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爱滋病防治机制。将爱滋病的传达途径、防治方法等知识粘贴上墙,全院加强爱滋病疫情监测演讲,切实做好爱滋病防治工作。
防止其传播。做好结核病的归口管理。乙型肝炎、乙型脑膜炎等要及时建卡、报卡,继续认真学习《南川市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预案)霍乱防治手册》加强对重大污染病的监测、预防、控制。防止漏报、迟报。
三、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建设
家庭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继续坚持以健康为中心。社区为范围,要求为导向;继续坚持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为重点。今年将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工作,切实做好社区居民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的六位一体”基层卫生服务。加强社区医务人员队伍的培训,不时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水平,努力达到全科医生的要求,使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真正成为辖区居民的110今年我院将积极做好两个社区服务站的验收工作。
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收受药品回扣,坚决反对医疗过程中的开单提成。做到不收受红包,不开搭车药,不推委病人,不开大处方,不吃拿卡要。
五、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
实行定员定岗,今年我院将推行以聘用制为核心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全院聘用上岗,中层以上竞争上岗,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逐步形成绩效工资制,调动全院的积极性发明性。
六、加强医院财务管理。
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者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今年我院继续认真贯彻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财务工作管理制度。做到科室核算及时准确,会计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建立科室收支明细帐。
七、设施设备的购置
这是院在急救医疗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淘汰一批陈旧老化的设备,今年将投入一定资金添置救护车1台。将购置一批高、精、尖仪器设备,提高辅助检查的准确率。由于旧城即将改造,今年我院将切实作好暂时迁院准备。
八、坚持两手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