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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领跑中西部,进军二十强”的战略目标,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进一步营造全县和谐有序的电磁环境,为我县无线电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月活动,全面普及无线电频谱资源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无线电频谱资源和无线电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用频的意识,有效提升无线电管理工作知名度和影响力,逐步形成全社会自觉遵守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机构
成立县年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宣传月活动组织领导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政府办、宣传部、人武部、公安局、法制办、城管局、文体局、环保局、人防办、信息中心、广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电信县分公司、移动县分公司、联通县分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信息中心,负责宣传月活动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总结评估工作,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宣传内容
(一)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中涉及无线电管理的内容及相关重要规范性文件。
(二)无线电科普知识。无线电基础知识;无线电频谱资源属性知识;无线电新技术、新应用。
(三)无线电频谱资源和无线电管理工作在促进各行各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无线电干扰的产生和危害,以及相关无线电干扰查处案例。
五、工作安排
1、积极参加市政府及市无委办组织的四大主题活动;
2、9月上旬,召开全县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主要内容是对全国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进行广泛深入发动,学习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布置全县无线电管理宣传月工作任务;
3、9月中旬,在通程广场竖立彩虹门、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布置宣传展板,现场解答群众来访咨询;
4、通过政府短信平台、县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向VIP群发送宣传短信;
5、在全县主要街道、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品;
6、在县电视台、《今日》、政府门户网站等主要媒体上开展系列宣传报道,编发宣传简报。
7、9月下旬,全面分析和总结此次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无线电管理宣传积累经验。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宣传工作,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当地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
在海上运输安全管理中,无线电通信安全是其安全管理项目中关键的环节之一,船只的无线电通信安全管理对于海上船只的安全航行至关重要,所以为了保证海上无线电通信的安全,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保证海上无线电通信的安全。
1.1加强无线电通信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
加强无线电通信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对于强化海上无线电通信的安全来说至关重要。因为无线电通信管理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对于保障船只无线电通信的畅通来说非常关键,所以更应该加强其安全防范意识,从心底重视起无线电通信的安全。加强无线电通信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可以潜移默化的提高管理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那么具体应该如何去做呢?首先,一定要定期的对管理员进行培训指导,可以以做报告的形式来强化管理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使之对无线电通信的安全又足够的重视。其次,对于主管无线电通信安全的部门来说,可以将国家有关无线电通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做成宣传资料,配发给海上船只,督促其自学。最后,也是一个比较有效果的方法就是,对在考核无线电通信管理员时,一定要把相关的国家关于无线电通信安全的法律法规纳入考核的范围,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强化无线电管理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意识。
1.2强化海上无线电的监察
对于强化海上无线电通信安全来说,一个不可或缺的措施就是强化海上无线电的监察,这样可以有效的使海上无线电通信的隐患处于一个可以调控的范围,这对于处理无线电通信安全威胁来说具有重要的作用。
1.3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这对于海上无线电通信安全保障也是非常关键的,设备出现问题的话,无线电通信安全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所以一定要保障无线电设备的正常运转,这就需要管理人员对设备定期的进行检修,排除安全隐患,保证无线电通信的安全。
2强化对海上电台的安全管理
2.1对于重要频率一定要杜绝占用
对于海上通信来说,重要频率一定要杜绝占用,这也是强化无线电电台安全的关键举措,因为重要频率的随意占用是造成无线电安全隐患的重要因素,如果出现占用重要频率的情况,很可能会造成无线电不能准确发送,故而影响海上船只发送安全的信息。对于HF/MF/VHF无线电话、NBDP和DSC安全与遇险频率以及海上船只航线附近的海岸上的电台经常使用的MF/HF无线频率等等,这些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2.2对于无线电电波的传输规律要掌握
对于无线电电波的传输规律要掌握,这是强化无线电电台安全的有效措施。对于无线电电台运行来说,GMDSS通信系统的频段主要有MF、HF、VHF三个频段。这三个频段信号传输距离从高到底依次是HF、MF、VHF。所以掌握无线电电波的传输规律就要对信号所传输的距离非常熟悉,这样当呼叫你的接收电台时,根据船只距离电台的距离选择合适的频段。同时当呼叫的时候,先不要急于使用大功率,可以先尝试小功率呼叫,假入不能呼叫成功,或者通信情况不良时,才采用大功率,这是对于资源的合理使用。所以对于无线电电波的传输规律一定要牢牢掌握好。
3结束语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为了开展好无线电管理工作,维护我县无线电波秩序,合理规划、有效利用和保护无线电频谱资源,促进我县无线电事业的发展,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我县成立了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担任主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并下设办公室在县电子政务网管中心。目前,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有专兼职管理人员3人。
二、认真学习,提高素质
我县积极派员参加市无委办组织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另一方面注意在工作中自觉学习,边干边学,边学边干,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强化对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的掌握,无管人员的自身素质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三、强化措施,确保奥运安全
一是我们根据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县情,认真研究,第一时间对奥运期间无线电安全管理作出安排部署。制定和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处置电子政务网络和无线电突发暴力恐怖事件应急预案》、《*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奥运期间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体现一个“早”字。
二是扎实开展奥运期间值班及广播电视监测工作。我们抽调了专人值班,制定了值班制度,向公众公开值班电话,从而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对*广电局转播的“中央1”、“中央7”电视频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和“昭通人民广播电台”广播频道随时监测监控,特别是奥运开幕的前后几天,每天向广电局和“三家”运营公司“早、中、晚”收集情况,详细登记值班记录和监测记录,每天向市无委上报值班和监测情况,周末也不例外。值班、监测中体现一个“勤”字。
三是认真开展广播电视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成立执法检查领导组,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督促填写自查登记表,对*广播局新建广播电视台站存在问题,下达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另外还把这次执法检查拓宽到所有无线电设台单位,用同种方式、同样的要求开展了此项工作。在执法检查中体现了“面广”。
四、扎实开展20*年无线电执照年检工作。认真填写表册、收集台站执照,按时报市审核。
通过年检一步摸清了家底,完善了台站数据库。2009年末,全县共有各类无线电台(站)389个,主要是公安、林业、广电等3家单位和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公司。其中:电信*县分公司有PHS基站118个;联通*县分公司有GSM基站35个,CDMA基站30个;移动*县分公司有GSM基站79个,微波站6个;县公安局集群系统机站1个,移动台8个;县林业局移动台1个,中继台4个。
五、加大无线电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我县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办公网、溪洛渡电视台以及散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广泛向全社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云南省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行规。同时,我们还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建立了无线电管理专栏,将所有涉及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公文、业务资料等上网公布。通过这些措施,使无线电管理的各项法规深入广大人民群众,营造管理者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被管理者自觉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六、以无线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加大辖区内无线电台站监督检查力度。
下发永无委办电[20*]1号《*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无线电台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县无线电台站设台单位(县广电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等)进行全面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经常跟踪问效,督促检查。此次排查共检查无线电台329个,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有12个,其中老化无线电机站5个,短波电台2部,冰雪冻坏墙面机站2个。通个检查,排除了辖区内无线电台安全隐患,同时规范了各设台单位的管理秩序。
七、存在困难
(一)县无线电管理机构即不是执法主体,又没有行政申批权,工作长期属于“代管”、“托管”,而不能直管,在管理过程中显得捉襟见肘,力不从心。
(二)没有必要的检测工具或监测仪器,开展监测工作非常困难,现有的监测工具收音机、电视机等非常落后,不能适应工作需要。
八、2009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化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大工作力度。
(二)加大无线电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完善无线电频率、台站数据库,建立健全无线电管理制度,维护无线电管理的正常秩序。
2011年,由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和松江、金山、宝山、青浦、崇明五个区县共同推进的区县无线电管理试点工作,可谓一项积极有益的探索。试点工作通过项目合作的方式,将管理流程向区县延伸,并以业务为纽带,进一步带动了区县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作用。从实践情况看,台站协同管理卓有成效,无线电科普培训和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收到预期的试点成效,为深化促进无线电管理机制和体制的逐步完善打下良好基础。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区县无线电管理试点工作的推进,主动服务好新一年区县创新发展的需要,2012年3月,市无线电管理局牵头松江、青浦、宝山、闵行、金山、嘉定、奉贤、崇明等八个区县的科信委,召开了2012年区县无线电管理试点工作会议,共同研究新一年试点工作方案。
确定原则、树立目标。2012年,区县无线电管理试点工作将按照“总体谋划、试点先行、逐步完善、面上推开”的原则,进行有序、稳妥地推进和拓展,力求达到四个方面的目标:下沉管理职能、有效发挥区县协同配合作用;优化管理流程、推动区县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入拓展;增强管理力量、推进区县管理机动分队建设;积累试点经验,开展区县无线电管理体制研究。
围绕目标、提出任务。围绕区县无线电管理工作目标,2012年上海市区县无线电管理任务主要包括:
协助做好规划落地、基站审查和保护工作。重点任务有:加强区县信息基础设施专业规划和市基站布局专项规划的衔接,着重做好区域内新建基站的站址勘测、认定初审,确保基站布局规划有序落地,集约化建设得到积极推进;协助做好“上海市重点无线电台站布局和保护专项规划”的调研和协调,以及区域内重要业务台站纳入城乡规划保护和常规性的保护工作;配合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给予无线电监测网覆盖完善的选址和建设以大力支持。
协同参与无线电安全保障和专项执法活动。主要包括配合参与市无线电管理局组织的各类考试保障、干扰信号查处等任务,以及专项执法活动等。
组织开展宣传、课题研究和科普培训等工作。主要体现为:加大辖区内无线电管理的宣传力度,探索区县无线电管理创新和实践,拓展无线电科学知识普及。
建立工作简报制度。需要做到落实信息报送负责人,每月向市无线电管理局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动态、争取指导、促进工作。
抓好专项工作推进。落实任务为:推进基站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研究的立项;梳理基站设置管理的细化流程并建立相应机制;依托市无线电管理局基站信息化管理平台,协助做好本区基站设置计划预审、站址认定审查,推进室内、室外基站的共建共享,并配合做好区域内基站案件处置工作;择选两个条件成熟的区县管理部门,先行推进无线电管理机动分队建设;由市无线电管理牵头委托,配合完成由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承担的“新形势下完善本市无线电管理体制研究”的软课题项目;加强对2012年全国无线电台站核查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协助做好无线电台站专项核查工作等。
结合任务、强调要求。市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贾洪宝指出,随着上海市经济发展重心向郊区县转移,区县的无线电应用和频率需求将日益增多。为此,无线电管理工作必须及时跟进并与之相适应。2012年,要围绕“智慧城市”的建设和区县的创新发展,结合基站规划落地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无线电管理的职能转换,拓展和延伸对区县一级政府部门的下放,不断推动无线电管理机制和体制的不断完善;要在2011年试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和发挥好区县科信委部门具有的区域情况熟悉、管理资源丰富、执法监管便利等自身优势,以“十二五”规划为指导,努力探索区县无线电管理试点工作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区县的无线电管理试点工作,并在试点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上体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一)清理范围
区内(除军队、武警外)的各类无线电对讲机(含车载台)。重点对小区物业、建筑工地、餐饮娱乐场所、商场、景区景点、宾馆饭店等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进行清理整顿。
(二)清理内容
1.设置使用的对讲机是否经过行政许可并持有电台执照;电台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
2.设置使用的对讲机的工作频率是否为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的频率;
3.设置使用的对讲机是否按照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定的项目和参数工作;
4.设置使用的对讲机是否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二、工作步骤
此次清理工作自6月底开始至11月20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布置阶段(7月20日前)。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无线电管理政策法规,组织使用对讲机的单位和个人,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合法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守法意识,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自查摸排阶段(8月20日前)。区内设台单位和个人对无线电对讲机(含车载台)设备及使用频率进行自查清理,并填写《**省无线电对讲机(车载台)使用情况登记表》,按时报区政府办,由区政府办汇总后统一报省无委办**管理处。同时,会同市无线电管理部门适时开展抽查和重点检查,督促问题用户整改自纠。
(三)监督检查与行政执法阶段(11月20日前)。会同市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区内设置使用对讲机的重点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对违法使用的对讲机,首先责令其整改和办理相应手续,对拒不改正、干扰合法台(站),情节严重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是净化电磁环境,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从促进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维护合法电台的使用权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抓好此项工作,确保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稳定有序推进。
(二)落实分工职责。根据省、市实施方案的要求,此次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由区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方式,组织开展本地本单位本系统的无线电对讲机使用情况清理登记工作,并协助市、区有关部门对违法使用对讲机(车载台)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活动。
为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政办电[]106号)精神,做好我市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无线电台站管理是管理频率资源和维护电波秩序的基础。为了加强我市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市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要安排专人配合作好本地区的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
二、清理登记范围
市境内设置使用的双向卫星地球站、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微波站、雷达站、集群通信台、无线接入通信台、船舶电台、广播电视台、铁路调度台、无线数传台、无线对讲机、车载台、基地台、业余台等各类无线电台站为清理登记范围。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整理台站数据资料(8月至9月上旬)。省无委办市管理处(以下简称市管理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台站清理登记工作的意义、范围和步骤,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同时,根据全市无线电频率台站数据库的现有数据资料,按照频率、台站审批权限和设台单位进行分类整理,建立新的台站数据资料,通知设台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二)设台单位自查,上报台站数据(9月中旬至10月中旬)。设台单位对具有合法执照的电台,进行认真核实数据,准确填写新的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重新上报审批;对没有合法执照的增设电台,于9月30日前补办设台审批手续,逾期不办的,将按照非法设台予以查处;对已停用的电台,办理注销或报废手续。
(三)核实台站数据,发放台站执照(10月下旬至年1月底)。市管理处对设台单位上报的台站技术资料数据进行核实,对各类台站,特别是重要台站或大型台站要进行现场核查,并将准确的数据录入到无线电台站数据库。对重要区域、重点台站要进行重点监测,并将实际监测数据与数据库资料进行对比,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齐全。在完成技术资料数据核准登记后,对设台单位重新发放相应的台站执照。
(四)梳理总结,迎接验收(年2月至3月底)。对清理登记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频率台站数据库,迎接省无委办的检查验收。
1.领导重视,将宣传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针对以往一个时期宣传工作相对薄弱的状况,镇江市无管处勇于正视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改进宣传工作的措施和办法。2011年,镇江市无管处将宣传工作摆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了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建立了激励机制,全面促进宣传工作的开展。经信委领导重视。镇江市经信委分管领导陈凤翔副主任非常重视无线电管理工作,对宣传工作也十分关注。在去年年初的年度工作布置会上,要求无管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力度、扭转局面,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平时,他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对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加强组织领导。镇江市无管处成立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处长任组长,明确一名副站长负责宣传工作,并作为省局镇江站联系人;明确一位科长为具体责任人,各科室指定一名信息报道员,形成宣传工作网络,确保宣传工作的组织落实。将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镇江市无管处把宣传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摆在重要位置。在谋划全年工作时,把宣传工作作为“重头戏”来安排。坚持“一月一讲评”制度,每月进行一次数据汇总,分析稿件质量和宣传效果,排进度、找差距、碰情况、定任务,适当“下猛药”、加压力,强化全员做好宣传工作的意识。强化激励机制。在学习贯彻《江苏省无线电管理局宣传信息报送与考核奖励办法(试行)》文件的同时,镇江市无管处制定了《镇江市管理处宣传信息报送与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细化工作措施。定任务,规定每人每年发表信息文章篇数;上层次,积极引导大家针对不同受众,力争在更高层面扩大宣传影响;评先进,将信息宣传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给奖励,对宣传工作绩效显着的,按奖励办法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明确思路,促进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
宣传工作是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全面推动宣传工作的开展,镇江市无管处力求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借助“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宣传工作的开展。去年,镇江市经信委下发了《关于在市经信委系统深入开展“三争三比”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朱云峰主任在动员会上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定赶超目标、比进档升位,把工作成效和影响放在全国、全省范围内比较和考量。镇江市无管处借此东风,对照市经信委的要求,制定了宣传工作进入全省无管系统第一方阵的工作目标。对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发放的刊物每期必看,经常关注各类媒体、网站上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动态信息;围绕无线电管理中心工作,力求在“大稿件、大媒体”上实现新突破,提高稿件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加强联系,使上级的要求成为做好工作的动力。去年,镇江市无管处认真贯彻省局宣传工作要求,以《全国无线电管理宣传纲要(2011~2015)》为指针,提高做好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争取上级宣传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加强与省无管局宣传站领导的联系,及时了解信息宣传报送重点和需要改进的工作。主动联系《中国无线电》杂志和镇江市报社、电视台等媒体,及时调整宣传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学习宣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与各处室、各县区信息员的联系,及时督促科室报送相关信息,促进了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强教育,提高全员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认识。对于宣传工作,大家起初的认识并不统一,有的同志认为具体业务工作实、信息宣传工作虚。为此,镇江市无管处加强了引导,进一步强调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使做好宣传工作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近年来,猖獗的非法卫星电视干扰器严重影响了江苏北部居民的日常生活,令人伤透脑筋。为了维护百姓利益,江苏省无线电管理局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私设的卫星电视干扰器,仅仅两个月,就在江苏苏北农村查处了三十多例非法卫星电视干扰装置,有效地维护了人们的合法权益。
居民投诉维权
自2012年以来,江苏省无线电管理局的门户网站投诉信箱接连收到群众投诉,反映有人非法安装卫星电视干扰器,造成附近居民家装卫星电视受到干扰,无法正常收看卫星电视。投诉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徐州、盐城、宿迁等苏北县城地区。
江苏省无线电管理局对此高度重视,迅速针对该问题下发了整治通知,并组织力量开展现场调查。原来,苏北地区一些县(市)乡镇广播站和有线电视承包经营者,在乡镇居民区附近非法设置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干扰小区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器(俗称“卫星锅”)的居民正常收看卫星电视,以此逼迫用户改装有线电视。
擅自设置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是违反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早在2007年,原国家信息产业部就了《关于禁止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的紧急通知》,明令禁止非法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行为。
2009年前后,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文件要求,联合广电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卫星电视干扰器专项整治活动和系列干扰投诉查处工作,基本遏制了非法设置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行为,相关投诉明显减少。
然而近日,非法设置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的行为再度涌现,相关投诉数量明显增多。与以往投诉不同的是,出现了群体性投诉和越级投诉情况,往往有较多人次集中反映同一区域存在干扰问题,甚至投诉人在投诉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情况下,转而投诉当地无线电管理部门不作为,不满情绪较为突出。
经营者急功近利
近年来,有线电视以其节目内容丰富、电视画面清晰、信号受环境影响小、网络安全可靠、经济效益可观、发展前景好等特点,获得了跨越式发展,江苏省有线用户突破2000万户,有线网络实现了“一省一网”的整合和数字化改造,基本实现了全省城乡覆盖,为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大力推广有线电视、发展县乡镇有线用户时,由于受到经济条件的制约,并不像城市发展用户那样顺利。尤其是苏北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居民收入相对较低,乡镇居民个人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的现象较为普遍。虽然国家《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1993年第129号令)禁止个人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但仍有部分乡镇居民出于经济考虑,不愿意安装收费较高的有线电视。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应该经当地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同意。像江苏这样经济发达、有线电视网络覆盖较好地区,卫星电视发展不在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政策支持的范围内。江苏对农村安装此类卫星接收器的政策是:有线电视网络覆盖不到的地区,可以安装卫星接收器,但需到当地广电部门进行备案;而在有线电视网络覆盖地区,擅自安装卫星接收器将被依法查处。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个人私自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的行为不合法,有线电视经营者找到了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的合理借口,于是有了部分乡镇广播站和有线电视承包经营者为发展有线电视用户、追求自身经济效益,在居住集中、人口较多的乡镇擅自设置卫星电视干扰器的现象。其不断对卫星电视用户进行恶意干扰,迫使其使用有线电视网络。其结果是群众反响强烈,不断向各级无线电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干扰器灵活隐蔽
随着对卫星电视干扰器查处力度加大,经营商擅自安装卫星电视干扰器的形式和手段也不断翻新。
干扰设备更具针对性。主要是针对中星9号直播电视卫星,Ku波段卫星转发器下行频率,干扰频率范围从11.8GHz~12.5GHz,采用快速扫频干扰技术,可自动旋转喇叭天线,实现全方位对多套电视节目干扰。
安装地点更具隐蔽性。去年,多数卫星电视干扰器安装在乡(镇)广播电视站附近的移动通信运营商的铁塔上,干扰距离远,覆盖范围大,这类卫星电视干扰器在技术上较容易查找。现在,一些经营商为了逃避查处,将卫星电视干扰器安装在一些乡镇相对较高的楼房内,将天线放在窗户上向外发射;而在农村则安装在相对较高平房的可依附支架上,用编织袋或其他覆盖物加以伪装。
干扰时间更具灵活性。以前干扰信号多是24小时不间断发射。随着执法力度的加大,为了逃避查处,干扰时间更加多变。卫星干扰器开始加装电源定时器,专门定时在晚上施放干扰。而夜晚可见度差,路况不熟等不利因素给查处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干扰活动更具“流动”性。一些经营商安装卫星电视干扰器的地点不再固定,有线电视网络铺到哪里,就将卫星电视干扰器架到哪里。随着有线电视布线地迁移,卫星电视干扰器也跟着“流动”,更有甚者将卫星电视干扰器设置在汽车内实施移动干扰,与无线电管理部门打起了“游击战”。
管理部门依法取缔
苏北农村居民遭遇卫星电视干扰的现象,其实不是单纯的无线电干扰问题,而是关系到群众文化生活的民生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处理不及时,则有可能影响到社会稳定。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将解决好“农民看电视”问题作为“保稳定、惠民生、促发展”的实事来抓,切实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根本性解决。
加大针对性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力度。江苏省无线电管理部门利用省局门户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报道相关查处工作动态,解答干扰卫星热点问题等。结合调研走访和查办投诉案件,深入到干扰多发乡镇,现场宣讲法律法规和干扰卫星电视的社会危害性;现场展示查获的卫星电视干扰器实物,便于群众及时发现和举报。结合“无管条例宣传月”活动,利用多种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对于查处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曝光震慑违法者,营造自觉遵守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的健康环境,共同维护无线电秩序。
密切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无线电管理工作人员结合查办的典型案件向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信息专报,引起了当地政府部门的重视。主动与广电部门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加强有关干扰情况的信息通报,联合研究制定解决干扰问题的办法。深入走访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公司,一方面督促企业加强对员工和子公司管理,做到守法经营;另一方面探索如何引导农村普及使用有线电视的有效措施。充分利用防非法插播广播电视协调机制,建立与公安、工商、广电和质检等多部门的联系协作,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局面。
[关键词]民航;无线电通信;干扰类型;影响分析
中图分类号:U46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5-0106-01
1 引言
航空业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无线电作为一种重要的通信方法,在各类系统中应用越来越广泛,国内机场和航线以及航班的次数逐年上升,无线电台的数量也在日益攀升,而在民航通信系统中,如果干扰问题出现,管制员和飞行员之前的通话质量就会受到影响,飞行员可能会对管制员的各种指令漏听或者误听,甚至还会中断正常的地空通信,飞机造成严重的飞行影响,所以加强民航通信系统的无线电干扰预防检测和查找能力是一项需要长期完善的重要工作。本文分析了无线电干扰对民航管制的影响,并提出响应的改善措施。
2 无线电干扰的危害
无线电干扰发生在无线电频谱内。什么是无线电干扰?由于一种或多种发射、辐射、感应或组合所产生的无用能量对无线电通信系统的接收产生的影响,引起有用信号接收质量的恶化,出现信息差错或丢失,甚至会阻断通信,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无线电干扰。[1]随着高科技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无线电通信技术已经在航空的无线电导航、航空的无线电监视、航空的无线电通信以及航空器的气象等各个领域。无线电一旦受到干扰,就可能会影响到航班的晚点、返航、流控和延误,严重的还会危及到飞行的安全,造成机场关闭。
3 无线电干扰对民航管制造成影响的因素分析
无线电干扰从原理来分:分为同频干扰、邻道干扰、互调干扰、杂散辐射干扰等。从干扰源来分:分为广播电视干扰,民航内部干扰,工、科、医射频设备干扰,大功率无绳电话干扰等。
3.1 同频干扰
同频干扰是指载波频率与已发射信号的载波频率相同,并以相同的方式进入收信机中频通带的非有用信号所造成的干扰,都称为同频干扰。在干扰过程中有用信号和干扰信号被同时放大和输出,不但降低了收信机的信噪比,还影响了收信机处理信号的能力,同时形成了阻塞干扰。在实际操作中同频干扰大多不是机器设备出现问题导致的,而是人为造成的,例如:非法大功率无绳电话占用通信频率,这会对通信频率造成直接的干扰;无线视频监控系统也可能会对正常的无线电使用造成干扰等。
3.2 邻道干扰
邻道干扰也称之间相邻间频道信号的干扰,这主要是由于收信机射频通带内或通带附近的信号,经变频后落入中频通带内所造成的干扰,这种干扰会使收信机信噪比下降,灵敏度降低,强干扰信号可使收信机出现阻塞干扰。邻道干扰大多是收发信机老化导致技术指标下降引起的,实际中此类干扰发生的概率非常低,主要原因在于我国无线电频率邻道间隔带宽都有严格规定,这对避免邻道干扰的出现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
3.3 互调干扰
互调干扰主要是指由两个或多个频谱分量在非线性器件中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无用频率分量。这种无用分量与基本分量之和,以及基本分量和不同谐波间的差值有关。带来的结果就是会降低通话的质量,甚至使接受到的信号失真,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空中的飞行人员很难取得与地面控制中心的联系,这就容易造成民航地空指挥通信系统不能正常工作,飞机的飞行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这种互调干扰的影响还会波及到航空设备的正常运作。
4 无线电干扰对民航管制产生影响的改善措施
新时期下无线电事业的迅猛发展,干扰的次数越来越多,危害越来越大,保障各类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运行,做好电磁兼容越来越难,因此,建立起一套以预防干扰为主、促进管理工作水平的上升和排除干扰的一系列工作的问题处理机制。具体做法包括有:
4.1 加强对民航业的专用无线电频率的保护
加强无线电使用的审批与科学管理,做到台站设置、频率指配、参数设置等方面的科学管理,促进无线电事业的良性发展。在机场和地面无线电控制中心等重要的通信部门中加大对其周边的电磁环境的防干扰维护,并建立无线电设备定期检查制度,以此来保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在指标合格的状态下运行,减少和消除干扰隐患,为民航无线电通信提供一个良好的通信环境,从而促进民航无线电通信的安全工作进程。
4.2 加强行政监督工作
当地的地方政府和无线电通信的监督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的无线电使用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强化无线电的立法,从打击非法生产无线电设备的行为开始,特别是要让非法生产和销售无线电设备的行为始终处于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减少和杜绝非法生产的无线电设备流向使用环节。另外,在发现相关的干扰信号的情况的时候,需要对干扰信号的干扰源的强度、种类、方位和影响程度进行一个详细的记录,为以后的防干扰工作提供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
4.3 无线电干扰的预防管理
加强无线电管理法律的宣传,增强人们对无线电管理的认识,让公众知道无线电专用频率对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性,无论单位还是个人非法使用无线电频率、频段,都将会受到行政处罚,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建立一整套对于无线电使用和受干扰情况的定期检测体制,从而在日常的工作和管理当中减少干扰信号对于无线电通信设备的正常工作的影响。[2]在机场的周边范围内设立相关的无线电检测设备网络,对无线电使用和受干扰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通过建立起防干扰信息的历史数据库去分析相关的干扰情况,从而为干扰信息的预防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利用频谱分析仪对实时的干扰信息进行判断分析和信号干扰排除。[3]
5 结语
综上所述,在时代飞速发展的今天,无线电干扰问题日趋严重,在未来的发展中,频率干扰问题依然会频繁出现,这些无线电干扰,会对民航管制产生直接影响,不利机飞行的安全,威胁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但很多干扰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作者通过对无线电干扰原理的深入分析,进行相关预防措施的应用,对通信系统的无线电干扰程度的有效控制,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以保证民航业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许皓文.关于无线电干扰问题的相关研究[J].知识经济,2015,0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