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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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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第1篇:建筑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安全生产现场监管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两会期间我区各类安全生产总体平稳良好,努力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目标,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各级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两会期间我区各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即日起重点监控管理时段,严格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我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xxx“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负责两会期间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验收工作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节后”企业复工复产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按照已制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严格按照验收内容进行验收检查。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责任明确到人,严禁验收工作走过场、走形式。验收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复工复产,有效防范非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

(二)加大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两会期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日排查日报告”双签字制度,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继续将“打非治违”作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坚持露头就打,继续保持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要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着力点,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信息管理台账,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的落实,确保全面整改消除隐患。各有关部门要对截止目前已发现的隐患进行认真梳理,逐一登记,对尚未整改的隐患,要明确整改时限。要加强隐患整改过程的跟踪监督和复查,对不按时限要求整改隐患的企业,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要停产,严防事故发生。对重大隐患,要严格实施挂牌督办和“五到位”要求,使隐患彻底消除,确保按期整改销号,在整改期间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全会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相关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并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力抓好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船)、危险品运输车(船)等重点车辆船舶的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重点路段、水域的事故隐患。要全力做好春运后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要加大对景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治理力度,确保景区安全;要强化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企业依法依规从事生产活动,严防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要强化对危化品安全监管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市场经营秩序和保单行业安全。

(四)应急值守及其它

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单位,要制定“两会”期安全生产应急值班表,严格实行带班、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本行业应急救援预案,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立即立即开展应急响应工作;上述未涉及的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行业管理实际,制定方案,开展检查,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两会期间安全工作,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改革发展大局,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完成。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认真落实两会安全工作责任制,要主要领导关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密切写作,加强配合,确保责任到人。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按照“出手要硬、工作要细、态度坚决、行动有力、铁腕治安全”的要求,结合区各类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切实加强对两会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要组织安全检查组,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务必落实专人限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加强监控,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按期整改完毕,确保两会期间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2篇:建筑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坚决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抓好外防输入环节,全面推进复工复产,把“四抓四促”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与疫情防控、国土绿化、安全生产紧密结合起来,对工业企业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大整治、大清理、大绿化,倡导人人落实“戴口罩、少出门、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在全区工业企业中构建起防疫情、整环境、保健康、促文明的工作格局,全面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抓好环境卫生整治。紧盯“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对工业企业厂区卫生环境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要求企业专人负责、专人保洁,配备环卫基础设备,实行定时巡回保洁,做到管理责任明确,保洁及时到位。生产、生活垃圾必须分类存放,生活垃圾做到及时清理,建筑、工业垃圾按要求无害化处理,建立企业内部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二)全面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督促企业生产过程中必须做到“四个到位”,员工健康信息建档到位,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厂区车间班组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位,应急方案、管控措施制定到位。

(三)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帮助指导企业全面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包抓企业联系人积极对接企业,切实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复产复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督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车间、班组及从业人员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做好设施设备检修工作,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五)全面抓好“三线整治”工作。配合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做好我区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等架空线缆清理整治工作,全面清理整治城市“蜘蛛网”。

(六)全面抓好厂区绿化工作。督促企业做好绿化,按照厂区绿地率达到20%的要求,对厂区内外空出地,植树种花,因地制宜搞好绿化,增加绿地。

(七)全面推进中小微企业政策落实。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开展“一企一策”、“一事一议”企业帮扶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复产复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尤其是对22户亿元企业在招工、纾困、融资贷款等方面提供协调帮助,认真落实省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55条措施”、市“36条措施”等各项政策,推动企业稳产增效。

(八)督促中央省属企业做好“四抓四促”。督促公司、银光公司、稀土公司等中央省属企业,全面开展厂区积存垃圾清理清运、厂区环境卫生整治、厂容厂貌形象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压紧压实责任。成立“四抓四促”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各股室明确整治内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三级网格”管理。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三级网格”管理制度,加强厂区车间班组“三级网格化”管理中网格长和网格员队伍建设,动员基层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到网格化管理中来,真正把“三级网格”管理落实到企业日常管理中。

(三)加强督查督办。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五个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下沉一线,严督实查,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现场发现、现场反馈、三天整改,对发现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对厂区负责人要进行约谈,督查立即整改。

第3篇:建筑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范文

一、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逢会必讲安全,通过党委(中心组)带头学、组织干部职工利用周一例会集中学、深入各村、企业开展宣传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会议精神及文件精神;全面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阶段性的重点工作。年初,镇政府与全镇12个村及36家企业签订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目标责任书,达到安全监管全覆盖。截至目前,共计召开镇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暨镇减灾委全体会议3次,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8次,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验收、同总结;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做到从源头上预防治理安全事故,努力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为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我镇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在全镇上下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企事业单位全面抓”的良好局面,做到了行动迅速、部署周密、组织有序、措施有力。

(三)精准施策,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强化对煤矿、非煤矿山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改,认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截止目前,共计检查企业74家,发现一般安全隐患7条,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两节两会”“清明”“五一”“端午”等重点时段节点,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多次带队开展安全专项督查检查,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确保了全镇辖区各重点行业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四)周密部署,做好岁末年初取暖安全工作

为全面做好我镇岁末年初安全取暖工作,坚决防止用电、用煤造成火灾、煤气中毒等恶性事件发生,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我镇重点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进行摸排,定期开展走访;强化岁末年初安全取暖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醒广大群众用电、用煤安全注意事项,严防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

(五)防控结合,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

深入贯彻落实、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会议精神,坚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统筹推进,下发《镇关于疫情期间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通知》,询问企业存在的困难,要求有意愿复工的企业复工前必须向相关部门及我镇报告、完善复产复工相关资料、做好设备维修及返岗人员登记管理,确保尽快复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六)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召开会议、微信推送等形式对广大群众及学生进行宣传,认真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留死角,使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我镇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村紧盯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严格落实网格化及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到“盯住山、看住人、防住火”,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压力不减、责任不空。

(七)强化监管,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活动

为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镇加强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对辖区内7家涉危企业(其中4家加油站:墩墩滩加油站、响泉加油站、陇宝加油站、大水头加油站;1家氧气站:涪氢源氧气站;2家粉尘涉爆企业:魏家地陶土矿、小石沟石料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进行了摸排,要求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

(八)加强宣传,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周及第十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为提高全镇广大群众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我镇通过设置宣传栏、广播、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等方式进行宣传,进一步加大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同时,以全国第十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制定印发了《镇2020年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于6月16日在区人民广场参加了区应急局举办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提问50余人(次);各村相应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采取“五进”的方式,大力开展安全知识送书行活动,将各类普法读本和相关安全知识资料发放到群众手中,切实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活动正在开展中。6月组织开展了“安康杯”知识问答活动。

(九)加强预警,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为及时防范汛期暴雨、大风天气带来的损失,及时向各村雨情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做好预防措施,不定时推送防灾减灾相关制度及常识,切实提高了群众的防范意识,提升了防灾减灾水平;我镇于4月至5月组织各村开展了自然灾害隐患点排查,重点对危房、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河道坑塘、涝池水库、农村道路、避险场所等重点区域、重要地段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拉网式的隐患排查,全镇共排查出13个自然灾害隐患点,确定了责任人,明确了整改时限及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辖区内塘坝、水库的安全监管责任,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及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安全度汛。

(十)积极防范,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结合全镇实际,及时修订完善《镇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加强灾情信息员、应急联络员、安全监管员“三员”队伍建设,全面清点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通讯设备及应急救援机械,划定应急避难场所,确保一旦出现灾害险情,人员及应急救援物资及时到位。积极组织开展汛期应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一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生产轻安全,存在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培训不认真等问题;二是各村普遍存在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到位现象,网格化管理未能有效落实,微信应用平台宣传不及时、不到位;三是我镇安全生产专业监管人员少,缺乏必要的专业力量和执法装备,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阶段重点工作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应急管理,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推动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落实隐患整改评估制度,确保各类隐患落实整改到位,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工作。为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工作,深刻汲取相邻省份地区因扑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惨痛教训,进一步严格野外火源管理,严把野外用火关;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三)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前部署安排,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预防措施,及时预警,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加强汛期雨情、水情、灾情收集分析,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灾(险)情速报制度,确保面对灾(险)情时,能够迅速有效的做出反应。

(四)全面增强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村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应急演练,提升事故灾害救援保障能力。

第4篇:建筑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指导意见、省委书记李锦斌2月19日视察市、县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两手抓”方针,坚定严防严控不动摇,平稳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细化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突出抓好重点防控领域,科学指导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外来人员隔离,严格执行小区封闭式管理各项措施,从而实现防控工作精准有效,有效提高疫情防御应对能力。

三、工作内容

(一)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认真落实《转发国务院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第十二指导组关于切实做好企业防控工作提高抵御突发疫情能力建议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抵御突发疫情能力。督促企业在源头管控、常规性预防控制、主要业务流程防控和应急处置等环节上下功夫,规范生产生活秩序,安全有序做好复工复产。一是结合园区实际,切实督导企业做到“五有、九到位”,即复工前要有复工申请、防控方案、防控物资、防控责任承诺书、员工信息花名册(假期流向);复工后要做到厂区全面消杀、县外返岗员工隔离(疫区人员禁止来全)、每天上岗员工排查登记上报、员工出入检测、常消毒、通风、保洁、错时分散就餐、员工安全防护教育、外来人员、车辆管理、防控信息日报告。二是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风险评估,制定出现突发肺炎病例后应急处置方案、扩散风险评估方案,确保企业在疫情发生后能尽快提出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三是摸排企业需求,帮助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深入排查企业在用工、融资、水、电、气等相关要素保障需求,积极搭建帮扶桥梁,集中帮助企业解决一批困难问题。

(二)同步推进重点项目疫情防控,督促指导开工建设。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县建筑工地病毒感染的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及节后复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在建工地肺炎疫情防控的宣传工作,明确监管重点领域,严格规范复工审核程序,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包保人监管责任。一是强化复工前人员来全信息审查工作。建立来全人员信息台账,特别是县外回全人员,逐一筛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核,湖北等重点地区人员做好劝返工作。二是强化全面复工准备工作审查与验收工作。会同县住建局,共同审核企业提交的复工材料,现场核验企业疫情防控的物资储备、公共区域消毒、人员隔离场所、日常健康监测等重点情况,不符合条件的一律退回。在做好以上两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引导项目尽快开工,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强化小区封闭式管理,落细落实防控措施。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在商住小区、公租房门岗处设立公告栏,张贴关于封闭式管理、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所有出入居民、企业员工严格服从管理。设立流动宣传车,在7个商住小区(1个商住小区未交付)显著位置设立“小喇叭”,不间断播放疫情防控知识,要求小区居民进一步加强自我约束,落实上级封闭式要求。二是精准摸排人员信息。在小区门岗处设立人员信息登记处,所有外来人员一律进行登记,详实记录人员外出、旅居相关记录、联系方式、所在企业等,特别是湖北等重点区域人员,切实做到不漏一人。三是强化人员进出管控。落实24小时管理制度,对所有人员、车辆进出进行排查、登记,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放行。对于企业员工进出公租房,必须出具企业相关证明,否则一律不准进入。坚持每天巡逻,特别是县外回全人员,要求签订承诺书,一律居家隔离14天,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由企业提供或物业公司代购。四是强化人员健康监测。加强外来人员进出体温检测,出现异常状况的立即报告,并拨打120进行处置。

(三)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疫情突发应急准备。一是建立人员筛查信息及时处置机制。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对筛查出的不在园区管辖范围内的人员信息(主要指现居住地不是在企业职工宿舍、园区公租房、7个商住小区),及时转发至相关镇跟踪管理,切实做到人员信息筛查不漏不重。二是建立医疗处置联控机制。联合十字卫生院,加强监控辖区范围内体温异常、咳嗽、感冒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对出现上述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专业医护人员、医用车辆上门,转至县定点医院检查。

四、工作要求

开发区各包保责任人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做好部门本职工作的同时,全力做好园区各项中心工作、企业帮扶工作,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设立6个疫情防控工作专项小组,统筹抓好园区疫情防控应对和应急准备等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制度,由全体职工干部组成的18个包保组负责园区321家重点工业企业、17个招商引资签约未建项目、36个在建项目、4个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派出所和社会事务局负责园区8个商住小区和公租房,形成防疫工作包保全覆盖。

第5篇:建筑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范文

今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全省2020年应急管理目标任务,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引领,在立足于“防”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统”的水平和“救”的能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1-6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27起、死亡30人,同比下降72.7%、66.7%,未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形势总体平稳。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全力以赴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开展疫情防控和企业服务定向督查。局班子成员带队分7组持续3个多月包片桐庐县督查防疫工作,指导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持续对防疫重点场所开展“3天1轮”检查。二是服务防疫指挥部。成立技术保障小组,24小时服务防疫指挥部,保障视频会议137场次。三是服务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设备运输和物资等问题。四是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推出**市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八条措施。推出扩大保障范围、免费延长保险期限等安责险惠企政策。共服务企业8.7万家次,整改隐患2.74万处。免费在线安全培训20余万人次,发送复工安全提示短信100余万条。

(二)勠力同心开展防汛抗洪救灾

今年**梅汛形势严峻,梅雨期长达50天(比常年偏多24天)、梅雨量达815毫米(为常年3倍);新安江水库创历史最高水位108.39米,史上首次开启9孔泄洪;苕溪流域持续6天超警,北湖滞洪区再次实施分洪。全市上下按照省防指决策部署,准备充分、数字赋能、科学研判、精准施策、迅速行动、严防死守,实现了“不死人、不伤人、少损失”。一是靠前指挥,周密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部署会议12次,市领导作出防汛工作批示指示24次,一线检查指导16次。7月7日提升至一级应急响应后,连夜派出9个由市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赴各地指导防汛救灾。二是统筹协调,部门协同。市防指组织会商研判57次,下发工作提示单11期、内部明电10期、工作简报60期,预警信息2000余万条。统筹调拨抢险队伍、人员、物资支援灾区。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有效落实各项举措。三是基层尽职,筑牢防线。新安江水库泄洪沿线地区四套班子下沉一线、基层干部进岗进位、部队官兵奋战一线、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共同抗击洪灾。沿线五地累计转移5.1万余人,实现应转尽转。全市共出动514支队伍2.8万人次,巡堤查险12.5万次,发现处置险情1216处,加固点位396个。四是灾后重建,及时迅速。市政府及时下发《2020年梅汛期灾后救助十条政策》,下拨市级补助资金5000万元,五个地区各配套1000万元,共计1亿元用于困难群众生活和农业补助。市防指派出6个工作组进行灾情核查统计,做到应统尽统、应核尽核。

(三)聚焦聚力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一是细化分解跟踪压实。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工作列为今年重点目标任务之一。市安委办加强对上沟通联系,及时调整细化任务分工和标准要求;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厘清任务清单,每15天一次点评通报,清单化整改落实问题。二是全面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委托中国安科院和省安科院,完成对城市工业风险、人员密集场所、城市公共设施和自然灾害4大类风险评价单元共40个行业领域的风险评估,形成《**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评审。三是形成城市风险一张图。开发“**市城市安全风险电子地图平台”,并绘制四色等级安全风险分布图,为建设城市安全运行系统提供风险底图。

(四)高标杆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一是明确总原则。按照“省方案下达任务照单全收,高标准严要求自加压力,重点解决我市存在短板弱项”总原则,细化任务措施271条,新增个性化举措19条、量化指标11条,自我加压或拉高标杆29项。进一步提高标准、加快进度,体现**担当。二是构建特色框架。结合**建设施工体量大隐患多、城市运行风险突出、小微企业安全基础薄弱等实际,将方案框架确定为“3+9”。将“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单列为1个专项,“城市建设”专项分设为“建设(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和“城市运行”2个专项,“道路交通”“交通运输”“渔业船舶”3个专项整合成“道路交通运输”1个专项。三是建立工作机制。采取例会推动、专班推进、定期报告等措施,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巡查、“60日隐患整改闭环机制”、评价指数等方法确保各项任务落地。

(五)纵深推进60日隐患整改闭环机制

一是坚持不懈推进整改闭环落实。市本级已连续开展11轮督办,曝光各类隐患1375处,完成整改1265处。各地共开展124期督办,交办隐患1.06万处,完成整改1.01万处。特别是事故多发频发的**绕城高速龙坞段隐患,通过曝光督办,业主单位投入资金1.01亿元全面完成隐患整改,事故发生率大幅下降。二是扩大隐患曝光行业领域。从消防、地铁施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四大重点领域,拓展到城镇燃气、旅游景点、烟花爆竹、防汛防台、城市运行管理等领域。三是做好省市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同步推进市县两级开展隐患挂牌工作,完成15家市级重点隐患挂牌,其中已按期完成整改销号5家。

(六)加强重点领域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一是紧盯危化和矿山领域。对全市70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和7个尾矿库实施全覆盖检查和安全隐患治理。配合国家和省危化重点县服务组,对钱塘新区和临安区8家企业开展指导服务。二是紧盯工贸小微企业。划定“红、橙、黄、蓝”四色分级管理范围,实施分级管理。在余杭区试点“一码一图”企业安全数字化监管。对全市2.6万余家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进行全员培训。三是紧盯建设施工(地铁建设)、道路交通、消防、城市运营领域。强化风险监测预警,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排查治理隐患。

(七)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检查企业7639家次;实施行政处罚1005次、罚款2022万元,同比增长36%、21%。其中非事故罚款1639万元,同比增长67%。二是创新执法宣传。联合网易新闻直播“捣毁危化品非法储存窝点”执法行动,吸引50余万人次观看。同时,通过案例汇编、媒体曝光、执法建议书等形式,推动执法+普法。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以省厅在我市试点“浙政钉掌上处罚系统”为契机,统一全市监管事项和执法方式。 

(八)持续深化应急数字化建设

一是深化防汛防台应急联动场景建设。已汇聚1470个水情监测站、18座大中型水库、620座小型水库、10万余路视频监控、1905个山洪危险区、1131个地质灾害风险区及96个城市内涝点等数据,在本轮梅汛指挥应对中发挥积极作用。作为部门场景代表,展屏永久入驻城市大脑展厅。二是深化危化品事故防控“看得见”场景建设。已汇聚9400余家危化生产、经营、使用企业信息,实时掌握在杭所有危化运输车辆信息,接入98路视频监控、1122个物联监测设备数据,日均处置报警信息85起。实现“底数清、风险清、动态清”“能监测、能预警、能处置”。三是深化城市安全运行系统建设。通过对全市各行业已有风险清单进行汇聚,实现一图风险展示;通过接入行业管理数据,实现行业重点管控;通过汇聚的气象、交通、医院、救援队伍、救援物资等综合信息,实现协同应急处置。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当前,**建筑行业(地铁)事故和险情偏多,道路运输领域事故虽降幅较大,但占比仍较高,危矿、消防等重点领域事故时有发生。迎战台汛压力依然较大,容不得丝毫放松和麻痹,需要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复盘梅汛,迎战台汛,全面推进“浙江安全码”应用工作,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二)以“60日隐患整改闭环机制”为抓手,强化隐患排查和考核巡查,确保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抓出实效。

(三)全力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首批挂牌。

(四)落实“铁拳行动”,抓好危化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和专项督查工作。

第6篇:建筑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范文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学生的生命安危和身心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市社会发展和稳定工作的大局。开展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整治活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坚实基础,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建设高质量高水平连云港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和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确保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和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和整治工作,立即组织开展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全面了解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情况,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治,确保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月*日前)。

各地各校要制订周密的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查的重点是:学校校舍、围墙、挡土墙、厕所、浴室、库房、水井、水池、走道栏杆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学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并对学校周边地区的公共安全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对学校所处自然地理环境进行风险勘察。各单位要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报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和省教育厅。

第二阶段: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月**日至*月*日)。

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各责任主体要抓紧进行梳理分类,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并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属于一般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对于重大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各级各类学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等建筑,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质量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制定加固方案,限期完成改造。对学校重点部位和设施,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改造,确保安全达标。对易发生危险的校内水井、水池、楼梯等,要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加盖、加装防护栏等措施。重点加固学校围墙尤其是毗邻公路的学校围墙,改建学校厕所,更新校舍老化电路,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增设逃生通道,防患于未然。不得将学校场地出租用于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校园内场地开放用于停放社会机动车辆。学校及周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保障在校师生安全的要求,提高隐患治理标准,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工程建设等活动,应事先向附近学校通报,并告知有关安全防范知识。要根据学校师生活动范围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警示标志、绕行指示标志等,引导师生避让危险。学校周边有关企业在师生上下班(课)、举办活动等时段,以及建筑施工活动不能保证学生(幼儿)在校(园)期间安全的,要停止有关生产活动。学校也要根据建筑工程的安全情况,采取暂时调整课时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第三阶段:对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月*日至*月*日)。

各地要对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方案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立即督促整改治理,通过下达整改指令、现场监督整改、严格整改验收等措施,确保整改效果。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安全隐患治理的监督检查,对整改治理中不能保证安全的,要采取暂时停工停产措施;安全隐患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工,整改不合格,不得复产复工;对非法违规建设项目,要坚决予以取缔。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有毒有害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督,指导监督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及师生安全;不能保证安全的,要限期搬迁。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验收等工作,要充分听取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意见,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市政府将在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的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第7篇:建筑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范文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全区“七五”普法工作,每年年初积极安排部署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020年4月,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202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内容涵盖2020年全区重点普法目录、202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内容安排以及202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事项等工作内容,明确了全区各单位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核心内容和任务安排,为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引领着全区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法治宣传,助力疫情防控

2020年伊始,病毒肆虐中华大地,为积极应对当前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加强全区法治宣传工作力度,持续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助力全区疫情防控工作。1月底,全区各单位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及法治宣传方案,组织召开了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对疫情全面防控和法治宣传工作做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区司法局、区法宣办积极向全区各单位转发、印发由全国普法办制作的“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助力全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2月2日,全区选派288名党员干部赴社区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劝导、发放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摸排登记等方式协助配合街道社区,在统筹推进中汇聚宣传合力。4月初,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印制区“七五”普法法律选编8共计2200余册,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分发至全区173所中、小学校。区卫健委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参加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解读与落实网络视频培训班。

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始终坚持将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作为控制疫情传播的重要手段,多举措多形式全覆盖开展网格式宣传工作。全区各单位积极在网站、报纸和新媒体平台疫情防控信息及相关法律法规,方便群众学习、观看。各乡镇、街干部深入各村做好防控疫情宣传、入户核查、摸排等工作,通过出动疫情防控宣传车、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音视频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宣传活动,促进全社会众志成城、联防联控,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把握宣传重点,开展主题活动

(一)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学习活动

2020年上半年,区继续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相关活动,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宪法法律列为党校培训部的必修课和全区各类培训班必学内容。据统计,全区上半年共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法律培训32场次。同时,全区上下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制度。5月10日上午,区东桥镇依法选举产生了东桥镇人民政府镇长、人大主席、副镇长、人大副主席,并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会议将宪法精神贯穿始终,工作人员将《宪法》读本放入人大代表档案袋,要求与会代表认真学习,用心领会。全区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制度逐渐常态化、制度化。

(二)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020年4月份,区各中小学校陆续开学。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法宣办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普法任务,指导全区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宪法晨读”、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等法治宣传活动,增强了青少年从小尊崇宪法、学习法律的积极性,青少年宪法法律知识知晓率和认知度显著提高。

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区检察院开展了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5月28日下午,区检察院女检察官宣讲团前往区先生店乡范庵学校开展一堂法治教育课。5月29日上午,区妇联等九家单位代表受邀走进检察机关,实地参观办公、办案工作区并参加座谈会,共同交流探讨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通过法治课、主题座谈会等活动,为孩子们献上一份“特殊”的儿童节礼物。5月29日,区淠东乡开展“法律进校园”暨“双提升”宣传进校园活动。淠东乡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案例给学生们讲解了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法治知识。毛坦厂镇、横塘岗乡等乡镇也在学校开学厚陆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暨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活动,将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推向。

2020上半年,全区各中小学校共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67场次,开展“宪法晨读”活动561场次,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进校园139场次。全区上下勠力同心、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大了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整合了家庭学校等社会团体资源,进一步落实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力,共同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三)开展企业及农民工群体学法用法活动

1.借力“春风行动”开展法治宣传。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农民工群体的法治意识,帮助农民工理性解决合法诉求,2020年1月19日、20日,区司法局、区法宣办紧抓农民工外出返乡“热潮”,在望城街道大岗头村村部和清水河街道海心沙广场开展2020年“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暨大型专场招聘会,区司法局、区法宣办把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送进招聘会现场,通过设立农民工维权宣传和法律援助咨询台,向前来求职的人员宣传法律知识。许多外出打工回来的农民工纷纷闻讯赶来,咨询相关维权方式和解决途径,区法宣办、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解答并向过往群众分发农民工法治宣传手册。

2.积极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法治宣传活动。区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全区企业复工复产法治宣传活动的要求,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所辖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所到全区各企业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法治宣传活动。3月初,区市场监管局紧扣职能,坚持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端发力”,统筹助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区翁墩乡坚持“双统筹、双推进”,通过开展线上线下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大力开展“防疫”、“抗疫”法治宣传,助推企业复工复产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区先生店乡将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相结合,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对安全防线进行督查检查整改等方式,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难点问题,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

3.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为做好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4月8日,区人社局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合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深入区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开展《条例》面对面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通过现场解说《条例》中规定的企业主体责任、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清偿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将保障农民工权利落到实处。

上半年,全区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通过制作宪法宣传展板、播放宪法主题宣传显示屏、搭建法治宣传台、分发法治宣传手册等方式,共开展企业及农民工群体法治宣传活动182场次,悬挂宣传标语105条,发放农民工宣传资料2万余份。全区上下团结一心、齐抓共管,赢得了全区各企业及农民工群体的广泛好评,推动了全区“送法进万企”活动向纵向深发展。

(四)开展重要节点法治宣传活动

区司法局、区法宣办积极组织开展重要节点法治宣传活动,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纷纷响应号召,利用“三八”维权月、“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播放法治主题显示屏、设置法治宣传台、分发法治读本、解答群众疑问。

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当天,区司法局、区法宣办认真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律知识讲座,带头推动全区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先生店乡、横塘岗乡等认真开展“送法进校园”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着力加强青少年群体的国家安全法治意识。同时,区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结合“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加大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法治宣传力度。全区各单位纷纷行动起来,通过设置“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台,发放《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密码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依法防控、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

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准确把握上半年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提升了全区法治宣传工作的认可率和知晓度。

(五)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上半年,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区司法局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工作,同时制定印发了我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和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对全区《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安排。5月份是全区“社区矫正法宣传月”,区司法局紧跟节点,将《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纳入全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宣传重点内容,立足基层,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方式,结合乡镇(街)专题学习宣讲会、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日、“送戏进万村”文艺演出等活动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

“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期间,我区22个乡镇(街)悬挂横幅245条,发放宣传册2万余册,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的满意率,全区《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效果实现了多渠道宽领域的“辐射”,赢得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法治宣传工作“双丰收”。

四、弘扬法治文化,规范阵地建设

(一)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目前我区已建成法治文化公园和广场31个,今年上半年,我区发挥自身优势,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继续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接待黄山市屯溪区司法局等领导、兄弟单位参观考察。上半年,区司法局、区法宣办收集全区各乡镇(街)法治文化阵地图片及文字简介,计划于今年下半年汇编成册,将区法治文化阵地更直观、更系统地展示给大家。今年5月,区双河镇友爱村法治文化广场获市第二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命名表彰。

(二)组织开展“皋陶杯”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区司法局、区法宣办积极响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号召,组织征集全区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积极参加市“皋陶杯”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其中,区检察院报送的法治微视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画视频》、法治书法作品《清正》,区教育局报送的法治故事、法治绘画等,作为区代表作品参与评选。

五、做好资料收集整理,迎接“七五”普法终期验收

第8篇:建筑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范文

     自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开展以来,按照省、市的有关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开展了高密度、多层次、全方位的自查自纠和联动督查活动,切实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现将全市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周密部署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和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各项工作

    省政府“5·12”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暨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动员大会之后,市委、市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市安委重点成员单位召开了碰头会议,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进行了讨论研究。随后,市政府、市安委分别以阳政办发[2009]66号和阳政安[2009]24号、25号、26号、29号下发了《通知》和《实施方案》,明确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和专项整治第三阶段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重点任务、工作要求等内容。在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中,我们提出了努力实现“三加大、三突出、三促进”的工作原则,即: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突出抓好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到位;加大安全生产治理力度,突出抓好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治理常态化、管理精细化;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发展记者行”活动、安全工作月度公告和“安康杯”竞赛活动,办好《**安全发展》刊物,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和舆论导向作用,促进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强化提高。在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中,我们提出了努力实现“十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即:对三类企业分类检查整治的覆盖面达到100%;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治理率达到100%;对应关闭企业的关闭率达到100%;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率达到100%;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停产停业整顿率达到100%;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监管率达到100%;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落后工艺和淘汰设备,取缔率达到100%;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问责率达到100%;对举报案件的查处、结案、反馈率达到100%;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结案率达到100%。

    为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5月21日,市政府召集各县(区)政府分管县(区)长、县(区)长安全助理,市安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以及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市营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共120余人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会议要求,在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中,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合执法,做好综合协调,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二要抓好协调推进,做到“四个结合”,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相结合、与推动企业安全诚信建设相结合、与治理违规违章相结合、与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相结合。三要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规范化建设;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五要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六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三项行动”,广泛发动群众,增强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开展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中,要做到五个“始终坚持”:要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从战略的高度进一步统一全市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思想;要始终坚持“抓源头、重防范、严整治、强机制、堵漏洞”的工作思路,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要始终坚持“专群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科学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要始终坚持“突出重点、带动一般”的工作方法,整体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要始终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责任制,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力度。

    会后,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层层成立了领导机构,层层召开了动员会议,层层制定了工作方案,迅速部署和深化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6个县(区)政府、9个牵头部门、12个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方案,已上报市安委办备案。

    二、迅速行动,有机结合,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和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开展之后,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围绕既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将“三项行动”同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迅速开展了安全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宣传培训教育等一系列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共4页,当前第1页1

    (一)以打击“三非”、“三违”行为为主要内容,取得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新成效

    为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开展了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有力地规范了安全生产行为,推动了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到位。市安监(煤炭)局切实加大了对高危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力度,煤矿方面组织了4个督查组,下达了32份现场检查记录、28份责令改正指令书、2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并叫停了3个已复工复产煤矿;非煤矿山方面组织了2个督查组,下达了15份现场检查记录、5份责令改正书、5份整改复查意见书;危险化学品方面组织了1个督查组,下达了26份现场检查记录,3份整改复查意见书;民爆物品方面组织了1个督查组,下达了8份现场检查记录、 6份责令改正书,吊销了12个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网点的有关证照;机械制造组织了3个行业企业督查组,下达了16份现场检查记录、10份责令改正书;山西煤监局**分局结合煤矿复工复产工作,共组织各类监察活动7次,监察矿井202矿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420份,对35座矿井实施了经济处罚,累计罚款达270余万元,有力地规范了煤矿企业现场生产秩序。市公安局重点开展了“09利剑行动”,累计查处涉爆案件14起,刑事拘留14人,逮捕10人,移送2人,治安处罚21人,收缴雷管7105枚,收缴炸药4751.1公斤,打击了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民爆物品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市建设局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排查,累计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11份、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淘汰停用旧设备7台,督促更换各类供电开关15个,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市交警支队加强了路面执勤和夜间管控,累计出动警力4200余人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7159起,其中:超速行驶187起、无牌无证29起、故意遮挡号牌96起、不按规定悬挂号牌115起、故意抛洒73起、乱停车312起、其他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6347起,进一步规范了道路交通秩序。市消防支队严格执行“三条铁规”和“六个一律”,累计检查各类单位301个,责令停产停业9个,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81份、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16份,罚款5.9万元,提高了人员密集场所防灾意识和水平。

    (二)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掀起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新

    为了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引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市安委以阳政安[2009]28号文件下发了《**市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31日召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议,安排了安全发展记者行、“专项整治年”和“规范管理年”知识测试以及安全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公交等十一项具体活动。进入6月份后,各县区安委办、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重点企业、各建设施工工地在各自范围内的主要街道、大型建筑物上张贴悬挂了安全宣传标语,在北山公园、文化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了专栏,张贴了宣传挂图,据统计,全市悬挂大型标语530余幅,张贴安全标语8600余条;**移动、联通、网通等公司每周向全市手机、小灵通用户发送一条保障平安的短信;全市各级主流媒体全部开辟了活动专栏,共进行宣传306次。**电视台、**电台分别设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累计宣传报道26次。同时,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具体实施,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声势浩大的具体安全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4日,全市设立一个主会场,六个分会场同时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在主会场北山公园组织30个方队1200余人及市直各部门、各重点企业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XX余人参加了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参加了活动。活动中,市人大副主任张清向“安全发展记者行”团队授旗,**石油分公司向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发出了安全生产倡议,在场的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体安全宣誓、安全签名、安全咨询活动,并观看了市青年歌舞团《拥抱平安》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现场共设立12个咨询台,接待群众咨询195人次,展出宣传牌版400余块、发放安全宣传资料XX0余份。市邮政局设立了《中国安全生产报》宣传服务台,向企业和群众散发了《中国安全生产报》500余份,并进行了现场征订。盂县、平定县、郊区、城区、矿区和阳煤集团六个分会场相应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参加人数达8000余人。二是开展了安全发展记者行活动。市安委办组织**日报、**电视台等4个单位的9名记者组成了安全发展记者团队,深入到市、县(区)的21个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采访、报道,宣传推广了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对存在隐患的单位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曝光。三是开展了安全警示教育电影巡演活动。在全市所有复工复产煤矿,组织巡演了89场《命比天大》警示教育片,观看群众和职工达到了5万人次以上,受教育率达到了95%以上。四是举办了“安全杯”篮球赛。6月16日-6月12日,由市安监局主办、**华润公司协办,邀请8支队伍举办了“安全杯”华润篮球邀请赛,经过16场激烈比赛,市消防支队、市公交公司、市安监局分获冠、亚、季军,既增进了单位友谊、强化了安全发展理念,又树立了企业形象、弘扬了精神文化。五是组织了安全文艺巡演活动。市青年歌舞团结合全市开展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专门编排了17个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文艺节目,深入到各县(区)和各重点煤炭企业进行了宣传演出,现已巡演了12场,观看人数达到了3.8万人次。共4页,当前第2页2

    (三)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抓准抓实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难点

    在开展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和治理行动过程中,各生产经营单位由主要负责人挂帅,坚持领导跟班带班作业制度,组织厂矿、车间、班组和现场检查小组,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岗位等进行了细致的自查自整工作。据统计,一个多月来,累计排查各类隐患问题823条,治理了799条,整改率达到了97.08%。阳煤集团认真吸取XX年年小南沟泥石流事故教训,组织开展了“雨季三防”安全大检查,明确了井下和地面的检点,累计发现问题67条,整改了51条;对所属的7个建筑施工企业、19个施工工地进行了全面排查,累计发现问题76条,全部进行了“三定”处理,罚款2.5万元。北京铁路局**站开展了战场环境整治,对62条专用线、9个货场、17条货物线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娘子关2号道岔和阳煤二矿东端2、3、4道间的环境实施了改造施工。**供电分公司治理了10kv阳坡线516富山分支1#-2#杆线路对地距离不够、35kv苇泊站同心电源蓄电池容量不足等线路及设备隐患,同时加快实施了娘子关、连庄、秀水3个变电站隐患治理进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制定细化了安全检查表,其中安全方面46项、机务方面10项,进一步规范了检查内容; 认真落实了“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的规定,查处了3起旅客携带危险物品上车事件,切实加强了客运站的源头管理。南煤集团针对矿井通风阻力大、回风大巷服务年限长局部巷道已变形、断面缩小的问题,投入44.9万元对八采区二回风进行了整扩巷,增加了有效风量、降低了通风阻力。燕煤公司针对三处欠缺顶板离层观测仪隐患,补充安装了三套离层观测仪;在9#煤仓主皮带安装了co传感器,实现了与主皮带的超限闭锁。上社二景煤炭公司在所有井下配电室和皮带运输机头分别安装了瓦斯传感器、co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并配备了灭火器,提高了预防和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铝业公司对挤压车间1250t挤压机板式散热器进行了检修;对110kv整流所四台整流柜和变压器等运行设备进行了温度检测;对8台操控机进行了防雨改造。

    在此基础上,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将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和治理行动紧密结合,组织监管人员和专家、高工、教授等成立了督查检查组,认真开展了督促检查工作。据统计,一个多月来,累计排查各类隐患问题546条,治理了517条,整改率达到了94.69%。安监(煤炭)部门重点开展了复工复产煤矿“回头看”再检查活动,针对盂县通懋煤业有限公司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传感器位置不当、平定德安煤业有限公司15302回采工作面涌水量增大、郊区神堂煤矿9022进风顺槽小绞车钢丝绳绳头断丝等问题分别采取了重新悬挂瓦斯传感仪、停产并调查涌水量增大原因、更换钢丝绳等措施,消除了现场作业存在的隐患;督促山西鸿鹰化工有限公司对石灰氮车间给料机电机皮带轮加装了电机防护罩;督促盂县滴水崖加油站在配电室铺设了绝缘胶垫,加装了电缆防护套;针对市供销社和平定、盂县烟花爆竹专营公司存在的烟花爆竹防伪标识不全、超量和超范围经营的问题,采取了立即没收不合格产品的措施。成都公交车燃烧事故发生后,许建平局长立即部署专项治理,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联合下去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19车次,查出隐患7条。交警部门针对近期城市区内多处道路封闭半封闭施工、交通压力增加的现状,确定了“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严格执行了“六条警规”,采取了强化管理、增派警力、加强值班等“九项措施”,累计治理了3处危险路段,保证了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水利部门针对进入主汛期的现状,成立了4个督查组,对24个水库、4个在建水利工程、2个农村水电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并提出了32条合理化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对义井河城市段6公里河道进行了清挖,确保了渡汛安全。公路部门于6月5日-8日,组织5名工程师和专家对所管辖的三、四类桥梁,双曲大桥,拱桥进行了技术状况复查,针对桥梁病害及养护情况作了进一步的安排,对其中2座四类桥梁提出了加固改造建议。旅游部门针对翠枫山、藏山、银圆山庄等景区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应急预案不完善等问题,对其主要负责人启动了安全约谈机制,督促落实专项整治跟踪检查排查制度,提高整改治理效果。

    三、突出重点、三级联动,配合省政府督查组积极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在企业自查自整和行业主管部门督查的同时,各行业三级联动督查组也同步开展了全面、细致的督查抽查。煤矿联动督查组从5月18日-5月24日,对市政府和3个产煤县(区)政府以及3个煤矿进行了督查,累计发现问题45条,下达执法文书9份,提出了7条主要问题和6条整改建议,对盂县石店煤矿、郊区旧街煤矿专项整治自查自整提出了具体要求;非煤矿山联动督查组在5月19日到达我市,由省国土厅执法总队武涌副队长带队一行16人,对113个企业进行了检查,关停了3家严重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企业,提出了5个方面的问题和建议,目前,我市正在对照整改当中。民爆联动督查组在5月21、22日两天,由省民爆局王英斌副局长带队一行3人,对3个民爆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查出安全隐患5条,针对部分场所安全距离不符合标准的情况,提出了拆除或加强监控的要求,并委托市安监局对3个民爆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查出问题3条,下达了3份执法文书。机械制造联动督查组在6月1日,由省安监局曾顺喜处长带队一行17人,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机械制造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一、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和第三阶段工作部署汇报,认为我市机械制造等行业体现了积极应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全面落实的特点,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好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各项工作任务。电力联动督查组从6月22日-6月24日,由省电监办敏处长带队一行9人,分3个督查小组,对我市32个电力企业进行了全面督查检查,共查出隐患问题25条。对个别县(区)没有排查记录、未对电力企业进行分类公示、个别企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及格就上岗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消防联动督查组从5月12日-5月22日,由省消防总队张耀泽高级工程师一行4人,对市消防支队、5个消防大队、34个社会单位进行了督查抽查,要求存在隐患的单位限期整改完毕,各支队、大队必须要进行“回头看”检查验收,不达标准决不允许经营。质检联动督查组在5月19至20日,由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处调研员范海柱带队一行4人,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座谈交流等形式对我市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我市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继续加强排查摸底工作,特别是要完善排查摸底工作的各种原始记录,做到原始记录完善、基础数据准确,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跟踪整改。旅游联动督查组在6月13日,由省旅游局李太阳副局长带队一行4人,在听取了全市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认真翻阅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应急预案、安全信息简报等基础资料后,会同市、县旅游局深入到药林寺森林公园等旅游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共查出隐患4条,并对我市部分旅游景点和企业处置预案不完善,个别旅行社超范围经营、违规租车、团队档案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道路交通联动督查组从6月22日至24日,以省高管局养路处处长马东强为组长的第九检查组一行6人,对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生产整治进行了专项督促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交通局、阳五高速公路投资管理公司、**市公路分局和太旧高速公路公司4家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汇报,认为**市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良好。对阳五高速维社隧道开挖和二衬之间距离大于100米且未按要求设置钢管救生通道等7条隐患提出了整改要求。6月24日,以霍智生朔州市交通局副局长为组长一行6人已到达我市,并听取了市政府、市交通局、道路、水路运输安全整治汇报,同时对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管理资料档案进行了检查。26日开始将对各县区进行检查指导。农机联动督查组从6月22日至25日由省农机局调研员石福林带队一行3人,在听取了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后,深入到盂县、平定县和郊区,就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共查出隐患问题5条。检查组认为,盂县免费到农户去挂牌、平定为挂牌的农机户进行柴油补贴等举措是安全整治工作的创新,也是一个工作亮点。对我市拖拉机和驾驶员比例不合理、农机驾驶员数量少、安全监管人员配备及专项资金数额太少等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和要求。共4页,当前第3页3

    以上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营造了“关注安全、理解安全、支持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消除了一大批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打击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截至6月底,全市累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44起,死亡36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40起、上升了27.78 %,死亡人数减少24人,下降了40%,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安全生产的阶段性成效,但事实求是地讲,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县(区)、部门和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的不牢,对专项整治和“三项行动”不重视,不积极、不主动,仅仅停留在一般性工作的安排部署上,还没有上升到应有位置和高度;有的行动迟缓,方案照抄;有的敷衍了事,被动应付;有的心存侥幸,得过且过;县区、部门和企业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的情况比较明显。

    二是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虽然近年来安全监管力量有所增强,但面对今年繁重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不强的问题较为突出,致使许多工作任务无法落实到位,达到“无一遗漏”排查和“三个不论”整治的工作目标还存在较大难度,已经成为制约专项整治和“三项行动”纵深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是安全执法检查不严格。在督查检查过程中,面对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有的执法人员执法力度不强,失之以软、失之以宽,存在随意执法、人情执法和“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情况,特别是在正确应用执法程序、使用执法文书、行使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

第9篇:建筑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范文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教育培训,实施标准化建设,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夯实基层基础,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有效保障。

二、明确主体责任

二)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经营)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承担管理、保障、岗位和监督责任,确保具备安全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并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包括: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安全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安全管理机构、各处室、分公司、车间)及其负责人,班组和班组长,具体岗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逐岗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定期考核,严格奖惩。

四)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应依法履行以下七项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其他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组织事故救援,协助、配合事故查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主管安全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应依法履行下列职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具体问题;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责任制,组织查处作业过程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服役在用的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定期组织检查和检测检验,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工艺流程安全、职业卫生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监控,组织排除治理安全隐患,协助配合事故查处;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六)其他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协助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三、健全管理机制

七)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可称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明确专职分管领导,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八)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按规定及时年检。做到合法生产经营。

九)由主要负责人主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会议应当有完整的记录,载明议定的事项,明确事故隐患整改的人员、措施和期限。

十)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应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负责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建立落实基本制度

十一)制定涵盖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和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投入及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操作规程及岗位标准化管理制度;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民主监督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档案管理制度;其他符合本行业、本单位特点的制度。

十二)建立健全与管理制度相对应的安全记录、台账等基础资料。包括: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三违”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记录;伤亡事故记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安全投入台帐;劳动用工台帐;风险抵押金管理台帐;工伤保险台帐;安全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台帐;事故隐患台帐;特种设备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危化品采购使用销售台帐;其他相关资料。

五、加大安全投入

十三)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矿山、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化工、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公路、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编制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专篇,报安监部门审查批准,方可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应根据需要进行试运行,进行验收评价,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报安监部门审查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对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及审查;工程竣工后,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组织验收;以上各环节,都要形成书面报告,并按工作进度分别报安监部门审查备案。

十四)严格执行产业政策,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十五)及时足额提取并切实管好用好安全费用。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必须落实提取安全费用税前列支政策。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有关政策提足用好安全费用。安全费用必须专项用于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事故隐患评估整改和监控、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投入。

十六)落实工伤社会保险,积极推行责任保险。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运输、野外、矿山开采等高危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尝试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十七)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足额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六、加强安全培训

十八)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接受培训教育,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十九)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其他行业(领域)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新上岗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的安全培训。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或聘请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二十)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应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二十一)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有奖问答、编演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引导从业人员端正安全态度和规范安全行为,把先进的安全文化理念融入到企业管理之中。

七、强化作业现场管理

二十二)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和现场安全管理。对生产经营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从事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爆破、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必须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前,按规定进行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和氧含量等有关情况的检测分析,进行必要的安全处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并安排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现场应急处理能力的人员进行全过程监护。

二十三)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和应当采取的措施,并指定专人检查协调。

二十四)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要与其签订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安全管理职责,并统一协调、管理。

二十五)根据实际情况,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和警示标志,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二十六)严格执行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自觉遵守矿山企业“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矿山调度室10项授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等规定。坚决执行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十七)强化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煤矿、非煤矿山、化工企业停工复产、开停车、检维修、试生产(运行)等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复工、试生产(运行)要制定方案,报安监部门验收、备案。凡不符合规定、不具备复工、试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试生产。

八、注重班组安全建设

二十八)班组是企业管理的最基层组织,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的直接执行者。作业场所是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具体地点。只有保证作业现场每个人、每个班组的安全,才能保证企业整体安全。

二十九)从年开始,全面实施工矿商贸企业班组长培训工程,每年将班组长轮训一遍。生产经营规模小、从业人数少、不设班组的小型企业,其班组长培训纳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新上岗的班组长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已在岗的班组长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三十)企业班组长培训考核由安监部门负责,合格者颁发证书。企业或培训机构要建立班组长安全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内容、技能训练科目、培训时间、培训学时及考核情况等。

三十一)实行精细化作业,加强车间、班组、工段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企业、车间、班组、工段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使员工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九、加强职业健康管理

三十二)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并及时、如实向安监、卫生、社会保障等部门申报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接受监督检查。

三十三)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安监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三十四)生产经营单位要保障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投入,完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为职工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作业环境,配备合格的职业安全卫生健康防护用品,并督促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对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经常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处于正常状态。

三十五)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要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安监、卫生、社会保障等部门报告。

三十六)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组织进行上岗前、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身体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个人体检15年、检测记录5年的期限妥善保存。

十、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三十七)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机制,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到班组(岗位)一天一查、车间一周一查、厂级一月一查、公司一季一查,检查的内容、结果、整改情况必须记录在案,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动员、鼓励从业人员及时发现、消除和举报事故隐患,并给予表彰奖励。

三十八)严格按“三定四不推”原则及时治理事故隐患;暂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计划,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撤出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生产经营单位要对重大事故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向县安监等有关部门报告。对停产整改未完成的不得复产。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十九)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建立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实时动态预警。遇重大危险源失控或重大安全隐患出现事故苗头时,应当立即预警预报,组织撤离人员、停止运行、加强监控,防止事故发生和损失扩大。

十一、加强应急救援

四十)规范应急预案管理。要结合本单位危险源、危险性和可能发生事故特点等情况,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管理。针对危险目标,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做到一事一案或一岗一案。矿山、建筑施工和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或论证,形成书面纪要并附专家名单。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也要按规定进行论证或评审或演练。经评审或论证后,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报安监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还应当抄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四十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并进行评估,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修订意见。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并重新申报备案。

四十二)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条件的小型企业,除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外,还应当与邻近专业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十二、及时报告和处置事故

四十三)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安监和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时,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安监和有关部门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措施等。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事故。主要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四十四)对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依法进行赔偿是生产经营单位应尽的责任。必须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政策规定,按标准及时足额落实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赔偿资金。

四十五)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

十三、推行标准化建设

四十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投入,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并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每年要对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评定。

四十七)注重软件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在管理中形成的各类资料要集中收集、分类整理、统一管理。可分为以下五类:1证照类: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加工资质证等合法证照;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消防安全验收等安全生产条件证明资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上岗证件。2文件类:包括企业自产和上级印发的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资料。3制度类:包括管理部门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生产经营单位另行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4管理活动类:包括各类会议、安全检查、教育培训、预案编制演练、事故发生等反映安全管理活动情况的文字、影像、图片、记录等。5设备台帐类:包括主要设备设施的种类、型号、合格证件、检测调试情况的记载表等资料。

十四、加强政府监管

四十八)要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准入的前置条件,严格审批、监管。对不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一律不予审批验收,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办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证照手续。

四十九)严格建设项目管理。对项目建设单位违法分包、转包的立即依法责令其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责任,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违规建设、生产、经营行为。

五十)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下达整改指令和逐级挂牌督办及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五十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顿逾期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

五十二)严格责任追究。生产经营单位因管理不善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关负责人乃至主要负责人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造成人员伤亡,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五十三)实行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和“黑名单”制度。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将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级评价结果,作为信用评级的重要考核依据。对拒不执行国家规定的按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参加责任保险等安全经济政策,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责任事故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安监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其名单,并向投资、国土、住建、金融、财政等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财政支持等,并在有关部门进行的年度检审中作为重要内容予以严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