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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全称瑞典国(Kingdom of the Sweden)。是北欧的经济强国。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其经济均未遭受太大损失。二战后,瑞典经济增长速度一直不稳定,40年代未,60年代和80年代属于经济增长相对较快的时期,50年代、70年代经济增长缓慢。进入90年代,瑞典经济保持了一定的增长,1997年其国民生产总值实际增长率为1.8%。瑞士是世界上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较高的国家,1997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25932美元,居第十位。
瑞典的经济是一种混合经济。国有在公用事业、运输和工矿业中均占有较大的比重。瑞典是西方国家中福利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由于社会福利的不断扩大,即使政府财政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越来越大。
瑞典是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国王是国家之首。其政府组织形式采取议会内阁制,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其议员通过竞选产生。议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决定税收和公共资金的使用,监督政府行为和国家行政。内阁是行政机关,由首相和若干内阁大臣组成,首相由议会提名,经议会批准后任命。内阁由议会委托管理国家,并对议会负责。全国设立平行的且相互独立的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两大系统,均属司法机关。
二、 瑞典政府审计的起源和
早在1539年,瑞典就成立了皇家审计厅,负责皇家的财政及审计与控制工作。以后瑞典政府审计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直到1920年,瑞典成立了中央政府的审计机构,后经改组称为瑞典国家审计局,一直延用至今。瑞典国家审计局负责国家审计工作,同时负责政府和政府管理工作。进入20世纪,瑞典向福利国家迈进,国家直接干预人们的日常生活,例如,、卫生、医疗、老年保险等。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一方面增加税收,一方面扩大支出,因此瑞典国家审计到80年代的工作重点一直放在对政府各项拨款与支出的审计上,以保证政府福利国家目标的实现。
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是瑞典国家审计发展的重要时期,标志有两个:一是了《瑞典国家审计局法》,使国家审计有了法律依据,同时也有了审计行为的基本规范。二是开始发展绩效审计。60年代,国家审计组织就已经开始实施绩效审计,到80年代,绩效审计已成为国家审计普遍实施的主要之一。
三、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一) 政府审计机构
瑞典的政府审计是由下列人员和部门来进行的。
1. 议会审计师
议会审计师由国会从国会议员中选出,每年选举12人,任期一年。国会审计师负责对国会和内阁各部的审计工作,其常设机构是秘书处,成员为国会审计师的助手。
2. 国家审计局
国家审计局是政府所属机构,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它不负责内阁审计,只对政府下属机构进行审计。国家审计局除进行审计工作外,还从事政府会计管理工作。因此,它不但具有监督机关的性质,还具有管理机构的某些特点。
3. 地方审计机关
瑞典地方审计机关与国家审计局在各自政府级别中的地位和隶属关系不同。国家审计局是中央政府行政部门的组成部分,而地方政府审计机关则独立于地方政府行政部门,直接受地方立法部门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瑞典地方审计机关分两个层次,一是省级,二是市级。两级地方审计机关负责对各自政府行政部门的财政及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瑞典国家审计局与两级地方审计机关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适用于国家审计局审计的法律是《瑞典国家审计局法》,而适用于地方两级审计机关的法律是《地方政府审计:指导原则》,前者由议会制定,后者由地方议会制定。
(二) 瑞典国家审计局的机构设置
瑞典政府审计活动主要由瑞典国家审计局来进行,故本文以下涉及瑞典政府审计的内容均以国家审计局为背景。
瑞典国家审计局是瑞典国家最高审计机关,也是政府会计的管理机关。它从属于内阁,向内阁负责并报告工作。
国家审计局的领导机构是领导委员会,成员包括:审计长(领导委员会主席)、瑞典政府开发部部长(领导委员会副主席)和其他不少于6名的成员。领导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均由政府任命。审计长任期6年,可无限延期。其他委员会任期4年。
领导委员会有权决定下列:
1. 国家审计局工作范围内有关计划与执行等重大事项。
2. 有关立法的重大事项。
3. 有关的重要组织事务、内部工作方式或工作制度。
4. 国家审计局向国会提出预算申请和其他重要问题。
5. 职员的健康检查、惩处(包括开除)、起诉、外迁及离职等事宜。
6. 由审计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审计局设有五个处,分别是秘书处、行政管理处、财务管理和处、财务审计处、绩效审计处,各处下设若干个部门,此外,政府设立一个委托审计局代管的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主席由审计长兼任,另有一名政府部长。其他成员由政府任命。通常若干名国会议员为咨询委员,以便国会更好地了解国家审计局的工作情况。
瑞典政府审计在机构设置上有下述特点:
1. 议会和政府分别设主审计人员和审计机构,且分别有各自的工作范围。这一做法无论是与“立法模式”的英、美等国,还是与“司法模式”和“独立模式”的法国、西班牙、德国、日本等均差异较大。当然这与瑞典审计局的地位有关。
2. 建立了独特的“行政模式”的政府审计制度。瑞典的这一模式与前述提到的美、英、法、西班牙、德、日等国均存在较大的差异,它们的最高政府审计机构或者独立于议会,或者隶属于议会,但都独立于政府,瑞典的国家审计局则是一个纯粹的内阁机构。因而,其地位相对较低,其审计的独立性亦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
3. 采用集体领导的方式。与美、英、加拿大等国不同,瑞典国家审计局不是采用个人领导,而是采用集体领导,其最高领导机构是领导委员会。瑞典的这一做法与日本会计检查院相同。
4. 按业务设置审计部门。瑞典按照审计的业务内容设置了财务审计处和绩效审计处,这种机构设置,与前所述及的美、英、加、日等国大相径庭,它们的内部机构都是按行业或部门设置的。瑞典国家审计局的这一做法,易于按审计类型实施审计,易于审计人员掌握某类审计的,从而更有效、深入地开展审计。但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1)不利于对被审单位进行系统的审计;(2)容易浪费审计资源;(3)不利于全面培养审计人员。
(三) 人员配备
瑞典国家审计局除设审计长外,还设副审计长一人、审计长助理若干人,处长5人,其他审计、会计及办公人员300余人,大部分从事审计工作。从绝对数来看瑞典审计局的工作人员并不算多,但就相对数而言,瑞典则是审计人员比较多的国家。
进行审计人员培训是瑞典国家审计局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其工作人员一般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良好培训,但培训时间较短。
四、 工作职责与审计范围
瑞典国家审计局的审计职责是《瑞典国家审计局法》赋予的。瑞典国家审计局有以下三方面职责:
1. 会计管理方面
(1) 开发政府部门计划管理、会议管理的方法,并确定相应的管理标准。
(2) 确保政府会计制度的有效性。
(3) 为政府会计颁布规章制度。
(4) 管理中央政府公共会计,审定会计报表和预算报告。
(5) 检查中央政府在瑞典银行中的帐户。
(6) 进行财务统计。
2. 预测管理方面
(1) 预测下一财政年度国家收入,用于编制国家预算。
(2) 预测本财政年度国家支出情况,预测经修订的下一财政年度国家收入情况,用于补充国家预算。
(3) 向政府和国会审计师提交年度报告。
(4) 向政府提交国家决算及帐目摘要。
3. 审计方面
(1) 检查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工作。
(2) 检查接受国家资助的单位对资助金的使用情况。
(3) 检查中央政府行政管理的费用情况。
(4) 检查中央政府采购部门的采购活动。
(5) 监督政府经办机构内部审计活动。
(6) 监督中央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内部审计活动。
(7) 监督其他政府机构行使颁布重要规章条例权力的情况。
4. 国家审计局在审计、会计和有关方面帮助中央政府培训有关人员。
从瑞典国家审计局的职责范围可以看出,它和美国的总署和英国的国家审计署一样同时肩负审计职责和其他职责的国家,但瑞典国家审计局的其他职责无论是从广度和深度都是英、美所望尘莫及的,它不仅进行会计管理,而且参加预算管理。这虽不能说是绝无仅有,但也是凤毛麟角。一般而言,审计部门是有多种职责,不免要分散精力,甚至相互干扰,但瑞典的立法者们对此却有着独到的见解,他们认为,会计和内部控制所采用的标准是提高财务质量的先决条件,正因如此,他们才把会计管理和预算管理的部分职责划归了国家审计局。
从审计来看,长期以来瑞典国家审计局主要开展财务审计,自60年代以来,绩效审计日益受到重视,80年代以来,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比翼齐飞,共同构成瑞典国家审计局审计工作的主旋律。瑞典审计局与美、英、澳、日等国一道共同推动世界范围内政府绩效审计的。
五、 绩效审计
瑞典中央和地方审计机构都开展绩效审计,其家审计局开展绩效审计已有20多年的。80年代以来,瑞典的绩效审计成果显著并积累了丰富经验,已经成为一种比较规范的审计方式。随着规定的日益完善和绩效审计的日趋成熟,绩效审计在瑞典已经取得了与财务审计同等重要的地位。在国家审计局的工作中,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财政管理已形成了三分天下的局面。
瑞典国家审计局的绩效审计主要包括两个阶段,调查阶段和深入调查阶段。
1. 调查阶段
在调查阶段,审计师的主要任务是找出被审计单位存在的,从而形成自己对以下问题的看法:
(1) 被审计单位的活动目标是什么?是否有与目标相适应的业务活动。
(2) 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中是否存在问题或薄弱环节。
(3) 被审计单位有无建立保证业务活动正常进行的管理制度。
为此,在这一阶段,审计师主要做以下三项工作:
(1) 目标。在作目标分析时,审计师要评价被审计单位是否了解领会了议会或政府为其业务活动规定的目标,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方向是否与目标相一致;业务活动进展中环境变化因素对达到规定目标的;工作结果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目标。
(2) 业务活动分析。业务活动是指资源通过生产转换而形成成果的过程。这里所说的生产过程即指制造产品过程,也指行政管理过程,国家审计局进行的业务活动分析主要是指行政管理过程。
对业务活动分析时,审计师要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工作效率和生产率的高低;工作或生产效果是否达到了计划规定的目标。
(3) 管理制度分析。管理制度的分析重点是要确定被审单位的管理制度能否提供作为管理决策依据的信息和,被审单位的组织结构能否适应组织目标的实现。
在作管理制度分析时,审计师要评价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并不断完善发展了应有的或行政管理制度;外部的各种规范对被审计单位履行职责的影响程度;被审计单位的组织结构、人事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等。
2. 深入调查阶段
如果在调查阶段发现了需要进一步分析的问题,审计师就要进行深入调查。否则,审计即于调查阶段结束。深入调查阶段的工作一般限于在调查阶段就目标分析、业务活动分析和管理制度分析中发现的问题,而且在哪些方面发现问题,就深入调查分析哪些问题,而不必再重复全部事项分析。深入调查阶段的工作具有下述几种共性:①核实调查阶段发现的问题。②结合效果、效益对所核实的问题做出解释。③提出纠正或改进的建议。
近些年来,国家审计局在绩效审计方面优先考虑的审计事项包括:
(1) 政府管理控制系统。
(2) 需要改进组织管理、控制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政府活动。
(3) 需要进一步明确作用和任务的经办机构。
(4) 政府采购部门的工作效率。
(5) 政府部门使用电算系统的效率。
根据上述瑞典国家审计局绩效审计的程序和内容可以看出,瑞典国家审计局的绩效审计与英、澳、日等国家的绩效审计及美国“三E”审计的内容是基本相近的,但它们有自己的侧重点,主要强调业务活动的效果性、效率性和组织、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合理性。从效果性而言,比美国“三E”审计中对效果性的界定要宽,美国“三E”审计中的效果性仅据计划项目效果,而瑞典绩效审计的效果性则涵盖了生产活动的效果性和行政管理过程的效果性。
在绩效审计上,瑞典国家审计局与英、美等国的最高政府审计机关一样,广泛运用调查的方法,在绩效审计程序上,瑞典国家审计局注重后续检查。为了确定被审计单位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国家审计局还要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后续检查。审计局一般要求被审计单位在6个月内向其汇报落实审计建议和采取措施的情况。如果对被审计单位的落实情况不满意,或被审计单位对落实未有动作,审计局还可实施一个专门的落实计划,或通知政府采取适当行动。
瑞典国家审计局的这一做法与英、澳、日等国的最高政府审计机关的做法相同,为充分发挥绩效审计的作用提供了重要保证。
与财务审计相比,绩效审计不是年度定期性检查,不是固定在财务报表所列示的财务信息,不是运用固定、单一的方法。因此,对审查内容与方法以及何时进行审计完全由国家审计局决定。
六、 审计程序
瑞典国家审计局的财务审计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制定审计工作计划
瑞典国家审计局的审计工作计划包括:
(1) 认真分配全部审计工作,系统地把此项工作分成若干部分,并应将审计的资产分成几个部分,并说明当务之急应做的事项。
(2) 为每一部分订出审计项目,为每一个审计步骤预定时间,并为全部审计项目分配审计人员以及适合的咨询人员。
(3) 通知被审计机构内部的人员,由审计人员占用的时间、意料外的事项不列为审计程序的要点。
2. 评价内部控制
审计人员对现行的内部控制系统必须进行检查,以便评价其可靠性和为确定其他审计程序的范围及目的提供论据。
对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价可使审计人员判断某项存在有意或无意的错误。在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的机构,审计人员在很大程序上可能依靠这个系统,以便保证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且相应地限于他检查个别的会计事项。对内部控制系统较差的机构,审计人员必须在很大程序上进行检查,以便对会计记录的可靠性作出正确的判断。
3. 评价与证明文件
审计人员的结论必须取决原始工作文书和得到的凭证。还须清楚表明该工作文书已经审计人员考查。凭证应该是充分的、相关的和确凿的。
完整性表明,凭证必须是全面的,不必认为审计人员所作的结论已经基于这一点或代表一些事实。
相关性表明,审计人员必须把作为其结论基础的凭证合乎逻辑地列入结论中。
确凿性意味着,就审计人员所作结论的重要性而论,倘若凭证失去查询的有效期,则该凭证应受批判性检查。
4. 形成审计报告,报告审计结果
审计人员在取得充分、相关和确凿证据的基础上,形成审计结论,编写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属于公共文件,它一般送给:
(1) 议会。
(2) 行政部门的主管部门。
(3) 行政部门的经办机构通常是被审计单位。
(4) 新闻媒介(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
瑞典国家审计局的财务审计程序与英、美、澳、日等国的最高政府审计机构的审计程序相比,虽然在阶段划分上存在不同,但就其基本内容而言,还是大体相同的。这些国家在审计程序上的一个明显的特征,是都十分重视审计计划,这对审计工作计划实施是不可残缺的。与作为司法模式的法国的司法性审计的审计程序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表现在:法国的审计法院有裁决程序,而瑞典国家审计局则无此程序。
就审计报告的报告对象而论,瑞典有其独特之处。美、英等“立法模式”的国家和法国西班牙等“司法模式”的国家其审计报告的报送对象是议会或国会,作为法、日等独立模式的国家审计报告一般向议会和政府同时报送。而瑞典国家审计局除需报送议会、行政部门的主管部门之外,还同时报送被审单位,这可以说是瑞典国家审计局报送程序上的一大物色。这一做法利于被审单位及时了解国家审计部门对其的评价,以及所发现的,及就此提出的改进建议,利于被审单位及时予以改进。
七、 审计报告
瑞典是通过多种途径促使审计报告充分发挥作用的国家之一,它象美、德、日等国一样。注重发挥立法部门的监督和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的作用。议会把国家审计局提交的审计报告有选择地在报刊或政府公报上公布,并根据议员和公众的反映,对被审单位的负责人或当事人进行处理。瑞典在发挥立法部门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同时,积极发挥行政监督的作用,向被审单位的主管部门报送审计报告,以加强其对被审单位的监督。另外,在绩效审计家审计局利用了后续检查程序来保证审计建议的落实,由此可见,瑞典国家审计局的审计报告虽不及法国审计法院的审计报告那样具有司法效力,但仍具有相当的强制性。
八、 与民间审计、内部审计的关系
瑞典民间审计由皇家贸易委员会确认资格的特许师进行,也可由较低等级的注册审计师进行,它与瑞典国家审计局之间不存在联系,各自独立地开展工作。
瑞典与其他西方国家一样,在政府内部设有内部审计机构,大型公司亦开展内部审计活动。政府内部审计机构不归国家审计机构,与国家审计局之间也没有组织上的关系,但业务上可以协调工作。
九、 与评析
瑞典是北欧强国,上实行君主立宪制,采取“三权”分立的组织形式。由于其政治、经济、国家及传统等诸方因素的形成了独特的政府审计制度模式———“行政模式”、这一模式的典型的特点是最高政府审计机构隶属于政府,受其领导,并对其负责,与“立法模式”、“独立模式”和“司法模式”下的政府审计机构相比,地位偏低,其活动明显带有政府影响的烙印。但由于瑞典国家审计局的审计对象是政府各部门的经办机构和公共机构等,故其独立性并不会受到太大干扰。瑞典所代表的“行政模式”的政府审计制度与“立法模式”、“司法模式”、“独立模式”。共同构成世界政府审计制度的四大模式。前苏联和我国均属于这种模式。
瑞典政府审计制度与其他国家审计制度另一个迥异之处,是它在国会设有国会审计师,负责国会和内阁各部的审计,这一设置与瑞典国家审计局的地位较低有关,并在一定程序上弥补了这一欠缺,毋庸置疑,在政府审计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瑞典国家审计局。
瑞典国家审计局在机构设置上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重视集体领导的作用,它的最高领导机构是领导委员会:二是按业务类型放置业务部门,此法易于按业务类别开展审计工作,但不利于对某个单位系统开展审计和对审计人员的全面培养。
瑞典国家审计局的工作职责非常广泛,既包括审计工作,也包括会计管理和预算管理工作,如此广泛的职责,在世界各国的政府审计机构中是极为罕见的。过宽的审计职责容易分散精力和出现工作间的相互干扰。就审计范围而言,无论是从审计对象来说,还是从审计来看,与美国、加、澳、日等国一样,都是属于范围广泛的国家。
绩效审计是瑞典国家审计局积极倡导的一种审计类型,就其内容而言与前述大部分国家的绩效审计及美国的“三E”审计基本相同,但它更强调效果性、效率性审计,以及组织、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审计。从审计程序上,注重后续检查,这对于充分发挥绩效审计的作用提供了良好的保证。
瑞典国家审计局的审计程序虽与英、美、澳、加、德、日等国的审计程序基本相似,但仍有差别,主要表现在报送对象上,它除了要向议会、政府主管部门报送审计报告之外,而要向被审单位报送,这在其他国家中是极为少见的。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业务工作。
1、今年3月份以来,我局根据省市审计机关部署,全面开展村庄环境整治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审计人员通过走访、调查、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抽查了黄集、东双沟、三河等乡镇,做了大量工作。审计报告初稿形成后,就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交换意见,最终撰写审计报告上报市局,此项工作已于5月份顺利完成。
2、3月份,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也如期开展。审计部门利用财政联网审计系统,加大对财政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监管。此外,我局还对县教育局、经信委等部门201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3、根据市局要求,4月份,我局抽调专人配合市局审计组做好县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调查工作,审计组对资金的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了重点分析并形成报告,目前调查工作已结束。
4、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推进。上半年,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个,涉及县教育局、机关工委、东双沟镇等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时上报给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为县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
(二)招商引资工作。
1、工业项目。由我局引进的总投资10500万元的棋成化工项目已完成环保、安监、消防等各项试生产手续,6月已开始试生产。预计全年实现开票销售2000万元以上。
2、总部经济。目前我局现已注册总部经济企业2个,今年已完成税收近6万元。
3、企业达效。我局现有已投产列统工业企业3个,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心,实施101%帮办服务,督促企业早开票、多开票。目前意利礼品公司、宏泰宠物用品公司、中宝公司分别完成开票销售4400万元、1100万元、2200万元,企业运行情况良好。
(三)其他工作。
1、加强审计队伍及文化建设。我局紧紧围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来加强审计队伍、审计文化建设。今年上半年选派多名同志分别参加县级机关党的知识竞赛、党员网络知识大奖赛等活动。计划选派1名业务骨干赴审计署参加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
2、强化文明单位创建力度。局领导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积极参与、热情高涨,全局上下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广大干部职工形成了你追我赶的文明创建氛围。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围绕县2013年审计工作意见,扎实有效开展审计监督工作,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品牌和地位。一是进快出台新修订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二是加大工程审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力度。三是积极向财政争取专项经费。将工程审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四是狠抓项目质量。严格使用35道审计流程,抓好项目质量管理。
3、多措并举,全面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下半年,我局将全面狠抓各项审计项目质量,尤其是要出重拳打造好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适时向县有关领导报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加强与县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配合,加大财经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树立财务审计的地位。
4、做好四个重点方面审计工作。一是做好财政联网审计。二是做好绩效审计。三是做好计算机审计工作。四是做好一条鞭审计工作。
关键词:医院会计制度 注册会计师审计 意义
一、引言
2011 年1 月18 日,财政部出台了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新制度于2011 年7 月1 日起在全国试点城市执行,2012 年1 月1 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执行。新制度的出台将促进医院加强收支管理和成本核算,更好地规范医疗机构运行。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有了很大的变化。如新制度将权责发生制作为医院会计核算的基础,改变了固定资产核算方式,使固定资产的核算与企业会计核算相近等等,它更要求医院年度财务报表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第一次将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引入了新的医院会计制度中。
在以往医院财务管理中,没有特别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医院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对医院开展的审计业务仅限于受其管理部门的委托对医院管理者进行的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清产核资审计等专项审计,财务收支是审计的主要内容,审计业务范围有限。新医院会计制度第六条中规定了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要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又在第八条中说明医院会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注册会计师对医院财务报告的审计也就主要是对会计报表的审计,通过对医院会计报表的审计正确地反映出医院资产负债信息、资金结构、收入支出,以及现金流入流出等情况。
二、新医院会计制度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意义
(一)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通过注册会计师对医院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能够促使医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升医院内部核算和加强成本管理,增强政府和社会对院财务状况的认同
财务报表审计其实是一种鉴证业务,也就是注册会计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运用自身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以往专业工作经验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目的在于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度。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要完整核算所拥有的资产和负债,全面披露资产负债信息,客观反映资产的使用消耗和实际价值。医院财务报表是否达到这个要求,是可以通过注册会计师审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得出答案的。这是因为,注册会计师签发的审计报告与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审计报告是完全不同的,注册会计师是第三方审计,他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是否合法、是否公允做出判断。
(二)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是医院作为公益事业单位性质的要求。
医院财务制度中第三条明确规定: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公立医院是承担着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事业单位性质决定了将其纳入审计监管体系的必然性。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由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构成。相比内部审计和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专业性和系统性更强,审计过程更加客观公正。注册会计师依法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与公允性进行的审计,是对反映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审查并发表审计意见,其本质是接受委托,提供服务,并且发表的意见具有法定的效果,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鉴证,并承担法律后果。财务报表是否合法、公允,主要依据就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对注册会计师审计任务完成情况及其结果所做的总结,它表明审计工作的质量并明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因此,审计报告可以对审计工作质量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起证明作用。医院是公益事业单位,它所提供的服务收费是否合理、收费标准是否合法、合规,都需通过财务监督来完成,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更具公正、客观。
(三)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能够对政府卫生投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确保医改资金投入与使用安全、规范
医改的目标是要推进医药分开,改变目前的药品收入补贴医院诊疗收入的局面,以后的收入将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部分组成。医改资金投入巨大,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必然要求。而注册会计师具备对医院财务报表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注册会计师通过医院财务报告审计能够取得医院服务收费是否合理,药品加成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政府补助是否到位的会计信息,为医院财务管理提供依据。
(四)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是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事业单位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是绩效考核的主要对象。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是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和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注册会计师通过对医院财务报告的审计即可以掌握有关绩效考核有关数,为绩效评价工作奠定基础。
(五)引入医院年度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是注册会计师将业务拓展到医疗卫生行业的必然
财政部在2009 年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规定,力争用约5 年时间,拓展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领域和范围,把所有的卫生医疗机构、高等院校、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告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由此可知,事业单位财务报告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方向。另外,在国务院发表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积极推进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改革,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监管,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财务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作用,建立起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
(六)建立医院年度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在注册会计师审计医院财务报告过程中发挥注册会计师的专业优势与能力
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社会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改革开放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进程中,利用自身特有的专业优势在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稳定有序以及完善社会管理体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健全,在上市公司年报独立审计、清产核资、破产清算、经营业绩考核审计、企业注册资本验证、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等诸多领域都普遍实施了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制度。与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相比,医院财务报表审计在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成本核算等财务管理方面具有很多特殊性。而注册会计师能够运用自身所具有的专业优势对医院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和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为医院管理层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三、小结
综上所述,引入注册会计师医院年度财务审计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卫生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医改资金投入与使用安全、规范、透明,从而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也是拓展注册会计师执业领域、发挥市场监督服务作用的需要,也为医院良性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 号)[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2]刘鹏.浅谈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分析[J].金融队伍建设,2009,(12).
关键词:审计制度;绩效审计;审计措施;
一、引言
1986年,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在澳大利亚悉尼举行的第十二届国际会议,讨论并发表《关于绩效审计、公营企业审计和审计质量的总声明》。绩效审计这一新概念在该声明首次权威地正式地在理论界被赋予定义,加拿大作为第一个开展绩效审计的国家,自1978年起就开始推行各项绩效审计措施,审计公署把传统的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相结合,用综合审计的工作方法进行绩效审计,要求审计人员更为系统的对受托责任者和管理人员在履行其特定职责过程中的活动和控制行为进行审查。鉴于这种工作方式所涵盖审计内容的全面性,将该种由加拿大审计公署首次开辟的现代绩效审计方法称之为综合审计。二、加拿大绩效审计制度
(一)审计体系
加拿大在其政府审计机关体系设置当中,将联邦审计长公署作为其最高审计机关。加拿大的联邦政府和议会有意识的维护审计长公署的公信力,拥有天然制度保障独立性的加拿大审计长就拥有了一定程度的公信力。审计长公署这一机构的运行具有高度的独立性,其作为一个独立于政府之外,不受权利方限制的监督机构,使其在行使监督审查职能方面,具有天然的独立性。审计长是审计机关的最高行政长官,同时是议会成员,对议会负责并直接报告,保持了较高的独立性,这个职位人选的确定要经过多重程序审定。审计公署在执行得出审计报告的各项职责的过程中并没有直接处理权,只享有对于联邦政府财政资源运用状况和财务数据的充分调查权。所以审计报告直接报送公共账务委员会后,将分别召开有关部门听证会,以促进审计意见的真正落实,随后,公共账务委员再就审计长所提供的审计报告及听证会结果向众议院提出报告,政府需在规定的一百五十天内做出相关回应。
(二)审计立法
加拿大通过审计法的形式,对各项审计工作做了清晰具体的规范,形成了针对各级权力机构和企业等不同单位的财务报告审计制度。由加拿大注册审计师协会制定的各项具体标准,也需要要得到各级权力机构、各级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共同认可,取得一定的公众认可程度,这一准则适用于审计机关、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所有从业人员统一遵守。
二、加拿大绩效审计措施
加拿大的绩效审计工作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审计政府年度账目和财务报表,即为传统意义上的报表审计,主要侧重于合规性,审查各级权力机构年度账目是否符合联邦议会所制定会计政策的要求。二是综合审计,即为货币价值审计,这方面关注各项资源配置和资金运用的实际功效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工作侧重点主要包括检查各级单位对资金的利用是否达到3E指标的要求。三是皇家公司审计,分为侧重于合规性审计的年度常规财务审计和侧重于货币价值审计的专项检查。在加拿大,业已形成的综合审计工作流程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计划阶段
作为这项审计工作开展的初始阶段,要求审计人员在工作开展初期制定适宜的审计计划,并且要求该工作计划应当以对被审单位的风险评估结果为制定基础,在制定过程别要求审计人员在识别风险因素进行风险测评时考虑社会公众关注度、政治敏感度、业务复杂程度、审计人员对内控结构的理解程度、资金流动程度等问题。以渥太华市审计公署为例,审计计划三年为一个周期,与市议会相同,具体程序为首先了解审计实体,对审计对象进行确认,审计人员查阅大量资料对被审计单位的机构、工作环境和财务统计资料进行了解和研究。其次调查被审计单位人员情况,约谈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通过谈话了解人员构成和单位背景,补充对被审单位的认识。其三是识别潜在重大事项,确定审计重点,例如渥太华市进行了为期三年的行政区域合并工作,由十二个行政区合并为六个,这个情况直接导致审计重点侧重于对政府机构合并标准和合并后的内部控制审计。最后一步为拟定工作大纲,要求该纲要能够有效指导下一阶段的工作,准确反映被审单位整体情况。
(二)执行阶段
首先在前期通过的审计计划大纲的基础上再制定出详细的审计方案,其次执行实质性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对所搜集到的第一手审计证据所反映出的被审单位的各项财务现象进行归纳分析,提出适当的改进意见。
(三)报告阶段
加拿大审计机关所出具报告的编制内容与我国审计机关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基本相同。以渥太华市为例,其内容主要包括背景介绍、总体评估、发现的重大问题、纠正措施建议以及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反馈意见。这就要求取得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于审计工作范畴内的改进建议的一致意见,期间需进行多次沟通交流,以保证审计工作有效进行。
(四)复查阶段
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主体进程完成之后,继续对被审单位进行跟踪与关注,执行后续工作。主要是关注综合审计之后,被审单位对于审计人员给出的改进意见的采纳和贯彻情况,以确保综合审计的效果,落实审计发现。
三、加拿大绩效审计监督现状
加拿大每年的政府财政预、决算以及审计报告都在网上公布,民众可以看到,媒体也会报道,这对政府工作形成了有力的舆论压力。
在加拿大,政府要求设立审计顾问委员会,每一项正在开展的综合审计项目都必须设置这一组织机构,该委员会是由审计长、副审计长等负责建立的一个高级顾问组织,委员会由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经验的审计专业人员构成,职责是为审计公署在发现潜在事实、得出审计建议等方面提供技术上的支持,主要协助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一般不参与日常具体审计工作。同时,加拿大也设立全面审计基金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研究国内外公共审计工作方法、交流各国审计工作经验,同时培训优秀审计人员。
加拿大审计长公署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审查作用并不仅局限于打击腐败这一方面,其绩效审计工作的关键之处在于加强和改善权力机构的内部制度建设。绩效审计工作将推动政府工作朝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建立高效廉洁政府的有力措施。
四、对我国的启示和建议
综合比较,加拿大的绩效审计制度及其工作方法对我国的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有很多可借鉴学习之处。相比于我国目前的政府审计环境,加拿大的审计环境略有优势,得益于其审计机关的设置,设立独立于政府的审计长公署,这就赋予了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人员相对较高的独立性,同时也有力提升了审计工作的社会公信力。我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借鉴改进。
(一)提高审计技术
我国应运用内控测评和风险评估技术,科学选择审计范围和重点,提高审计项目的科学化水平。加拿大绩效审计覆盖范围十分广泛,我国不应只局限于财务报表的合规性审计,应当拓展审计领域,加强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力度。
(二)建立听证制度
借鉴加拿大联邦议会每年组织召开审计报告公共听证会以监督审计工作的这一制度,我国也应完善年度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将审计报告向广大公众公开展示和解读,利用群众的眼睛和公众的评论来促进被审单位改进工作。同时将审计机关工作结果公之于众,也有助于审计人员更加清楚明确自身所担当的监督责任。
(三)扩展5E审计监督
我国审计机关目前的工作范畴仍旧主要侧重于经济资源运用合法性和合规性审计,还未能有效的监测政府对于财政资源使用的有效性,今后应从不同的绩效维度,比如社会公平性、环境友好性、资源利用率等方面开展更为全面的综合审计工作,在3E的基础上实现向5E的拓展,将公平性和环境性的定量与定性分析纳入绩效考核方式,同时注重向现场审计发展,将动态资料审查纳入当前单一的静态资料检查工作办法当中,实现经常、连续、有效的5E审计监督。
(四)健全绩效评价体系
目前在绩效审计方面,我国现有的评价指标也仅仅适用于某一行业或某以领域,没有建立起一整套科学完整适用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衡量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工作绩效仍缺乏适当的工作标准和工作守则,需要建立起一套合适的审计评价标准,以改善我国目前主要依赖于审计人员从业经验和职业判断来进行绩效审计的现状。我国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的资料数据基础相对薄弱,会计数据不够真实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削弱了绩效审计在实际监督审查工作中的意义。
(五)建立问责制度
我国在建立健全绩效审计工作制度的过程中,也应注重问责,通过问责制度的建立来发挥绩效审计的免疫作用,建立各部门责任追究制有利于形成对财政资源的配置和利用的有效监督和有效制约,维持经济权力和经济责任的对等。
总之,通过对加拿大绩效审计体系、相关立法、绩效审计监督现状、措施等方面的分析学习,为我国绩效审计的发展提供了现实可行的经验参考。通过提高审计技术、拓展审计范围、建立健全制度和评价体系,将进一步改善我国绩效审计的各项工作成果,充分发挥绩效审计对经济发展的免疫作用。
参考文献:
[1]杨树滋,徐玉棣.最高审计机关第十二届国际会议关于绩效审计公营企业审计和审计质量的总声明[J].审计研究,198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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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丽.国家审计体制模式比较分析[D].中国政法大学,2008.
[5]邓国准.加拿大综合审计简介[J]. 审计月刊,2004(04).
[6]叶剑萍.建立健全审计回访制度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J].审计与理财,2014(07).
[7]任彦.加拿大:审计利于善治[J].中国经济周刊,2004(37).
一、单项选择题
1. 我国审计正式命名的标志是( )审计院的建立。
A.秦朝 B.宋朝
C.汉朝 D.唐朝
2.注册会计师审计起源于( )。
A. 日本股份制企业制度 B. 英国股份制企业制度
C. 美国合伙企业制度 D. 意大利合伙企业制度
3.注册会计师职业诞生的标志是( )。
A. 1581年威尼斯会计协会的创立 B. 1721年英国的“南海公司事件”
C. 1845年英国《公司法》的修订 D. 1853年苏格兰爱丁堡会计师协会的成立
4. 关于国家审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国家审计关系是经过授权形成的 B. 国家审计是独立性的审计
C. 国家审计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主体 D. 国家审计是有偿审计
5. 社会审计最主要的职能是( )。
A. 经济监督 B. 经济鉴证
C. 经济评价 D. 经济咨询
6. 对注册会计师而言,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而造成的过失,属于( )。
A. 重大过失 B. 单方过失
C. 普通过失 D. 欺诈
7. 下列项目中,不属于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是( )。
A. 审查企业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B.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C.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D. 记账
8. 从独立性来看,社会审计( )。
A. 仅仅与委托人独立,与被审计单位不独立
B. 仅仅与被审计单位独立,与委托人不独立
C. 与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都独立
D. 与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都不独立
9. 审计标准的相关性是指审计标准与被审计事项和( )相关联的程度。
A. 审计目标 B. 法律法规
C. 被审计单位 D. 审计人员
10. 审计对象可以概括为被审计单位的( )。
A. 会计资料 B. 经济活动
C. 财务收支 D. 财务报表
11. 下列项目中,不属于内部审计机构的权限的是( )。
A. 建议改进权 B. 调查取证权
C. 检查权 D. 采取临时强制措施权
12. 审计监督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职责属于( )。
A. 会计师事务所 B. 内部审计机构
C. 国家审计机关 D. 审计研究所
二、多项选择题
1. 英国式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早期注册会计师审计,其特点有( )。
A. 审计的对象是会计账目
B. 审计的目的是查错防弊
C. 审计方法是对账簿记录进行逐笔详细审查,
D. 审计报告的使用者是社会公众
2. 审计的独立性包括( )。
A. 组织机构独立 B. 人员独立
C. 经济来源 D. 业务工作独立
3. 审计关系构成的要素有( )。
A. 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 B. 被审计单位
C. 注册会计师协会 D. 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
4. 我国审计组织由( )构成。
A. 国家审计机关 B. 内部审计机构
C. 会计师事务所 D. 资产评估机构
5. 以下项目中,属于审计标准的有( )。
A. 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B. 公司法
C. 税法 D. 被审计单位的规章制度
6. 按审计目的和内容不同,审计可以分为( )。
A. 财政财务审计 B. 经济效益审计
C. 经济活动审计 D. 财经法纪审计
7.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制定的依据有( )。
A. 企业会计准则 B.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C.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D. 审计法
8.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中,具有法定效力的有( )。
A. 验资报告 B.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C. 季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D. 办理企业合并审计业务出具相关的报告
9. 审计准则的作用有( )。
A. 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B. 有利于维护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正当权益
C. 有利于增强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结果的信任程度
D. 有利于实现审计工作的规范化
10.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包括( )。
A. 警告 B. 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C. 暂停执业 D. 撤销
三、判断题
1. 审计就是查账,其目的就是查错揭弊。( )
2.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时,如发现被审计单位正在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有权封存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
3. 一般而言,如果审计报告是真实的,那么财务报表也必然是真实的。( )
4. 审查企业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非注册会计师不得承办。( )
5. 如果注册会计师在缺乏足够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的情况下提供专业服务,就构成了一种欺诈。( )
6. 只要取得了注册会计师资格就可以执行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并签署审计报告。( )
7.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的行为规范,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时,也必须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 )
8.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9. 从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来看,国家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都属于外部审计,但是二者的审计对象不同。( )
10.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是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各类业务时应当遵守的标准。( )
四、问答题
1. 如何理解审计的独立性?
2. 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各有何特点?
3. 简述审计的职能和作用。
4. 简述审计的分类。
5. 审计准则和审计标准有什么区别?
6. 简述我国现行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7. 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包括哪些?
8. 国家审计机关的权限主要有哪些?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B 2. D 3. D 4. A 5. B
6. C 7. D 8. C 9. A 10. B
11. D 12. C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
2. ABD
3. ABD
4. ABC
5. ABCD
6. ABD
7. BC
8. ABCD
9. ABCD
10. ABCD
三、判断题
1.× 2. × 3.× 4.√ 5. ×
关键词:上市公司 审计师变更 审计师变更因素
一、引言
审计师变更,译自auditor change,auditor switching或者auditor realignment,其中的auditor指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因此审计师变更即主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审计师变更行为存在潜在的不利经济后果,即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有可能通过变更审计师行为规避不利的审计意见,或是向审计师提出解聘威胁来影响审计师的独立性,这些都将降低审计质量,被审计单位的许多问题也将随着主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妥协掩藏下来。资本市场的信息使用者可以通过审计师变更事件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含量以减低自身的信息不对称劣势,看穿上市公司变更审计师行为背后的动机。目前,可根据上市公司与前任审计师关系终止时发起方的不同,将审计师变更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自愿性审计师变更。审计师变更行为中,以审计服务市场的需求方即上市公司为发起方的审计师变更,称为自愿性审计师变更。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具有聘用、解聘审计师的权力,当上市公司认为
其聘用的审计师的行为特征不符合自身利益时,可以向审计师提出解聘,从而导致上市公司与其聘用的审计师关系的终止,即发生自愿性审计师变更。自愿性审计师变更也包括当审计师聘期届满时,上市公司不再续聘的情况。自愿性审计师变更是我国审计师变更的主要形式。二是审计师辞聘。审计师变更行为中,以审计服务市场的供给方即审计师为发起方的审计师变更,称为审计师辞聘。当审计师出于降低审计成本、审计风险和调整客户结构等因素的考虑,认为上市公司的行为特征不符合自身利益时,可以向上市公司提出辞呈,从而导致审计师与所审上市公司之间审计关系的终止,即发生审计师辞聘。目前我国的审计师变更行为中,审计师辞聘现象鲜有发生,公开披露的审计师辞聘却是凤毛麟角,多数审计师辞聘行为则被隐瞒和谎报。三是强制性审计师变更(监管诱致性变更)。审计师变更行为中,变更的发起方既不是上市公司,也不是审计师,而是由于不可控因素,上市公司和所聘用的审计师不得不终止两者之间的审计关系,称为强制性审计师变更或监管诱致性变更。强制性审计师变更可能是因前任审计师自身,譬如前任审计师合并重组、限期整改或事务所被撤销等原因导致审计师的变更,也可能是政府监管部门的干预行为而致。由于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制度正在不断的变化和完善,因而强制性审计师变更现象尤为普遍。审计机构、上市公司特征及监管环境这三个因素决定审计师变更行为是否发生。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于审计师变更事项的信息披露不断出台相关文件,但是对于文件的执行程度究竟如何,上市公司审计师变更的原因较以前是否有所改观,本文针对这一问题,着重调查分析了2004年至2008年更换审计师的上市公司对于变更信息披露的情况。
二、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师变更现状分析
(一)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师变更现状 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上公开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快报》(2004年至2008年度)以及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年度报告,对沪市、深市以及中小企业板中的上市公司进行整理统
计,得到2004年至2008年上市公司关于审计师变更信息以及变更原因信息的披露情况统计结果,依据这些数据资料,本文对近年来上市公司审计师变更信息的披露情况现状作了如下分析。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出现了上市公司变更审计师的现象,上市公司数量不断上升,审计师变更也呈现出不断增加的趋势。本文首先对2004年至2008年五年间上市公司对审计师变更信息的披露情况做了总结,数据来源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巨潮资讯网,如(图1)所示。从图中数据可知,2004年至2006年审计师变更数目在逐年递增,2007年开始审计师变更数目下降,从2004年的89例一直上升至2006年的154例,2007年、2008年有所下降但也不是很明显,这五年来上市公司审计师变更数目急剧增加,变更频繁;再从对变更原因的披露情况来看,2004年披露审计师变更原因的上市公司有40家,而发生自愿性审计师变更的上市公司共有89家,49家未披露变更原因,披露比例仅为44.94%;2005年披露审计师变更原因的上市公司有150家,出现了急剧增长趋势,而发生自愿性审计师变更的上市公司共有117家,33家未披露变更原因,披露比例为78%;2006年发生审计师变更的上市公司有154家,这也是近五年来发生审计师变更事件最多的一年,其中有119家自愿披露了变更原因,35家未披露变更原因,披露比例为77.27%;2007年147家上市公司发生了审计师变更行为,其中106家披露了变更原因,41家未披露变更原因,披露比例为72.11%;2008年138家上市公司发生了审计师变更行为,其中73家披露了变更原因,65家未披露变更原因,披露比例为52.9%。综上所述,2004年发生自愿性审计师变更的原因披露比例为44.94%,大部分上市公司未对审计师变更原因作出解释;2005年至2007年三年间总共有451家上市公司发生了审计师变更行为,342家披露了变更原因,披露总比例为75.83%,与往年相比大有好转;但2008年发生自愿性审计师变更的原因披露比例又将为52.9%。但是从总体来看,这五年间共发生上市公司审计师变更事项678例,变更频繁,而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的只有455家,变更信息平均披露比例为67.11%,披露没有完全按照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执行。
(二)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师信息披露现状 按照我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及其格式的规定,上市公司变更审计师属于重大事项,应当以临时报告的方式对外进行公告,并且还应当在年度报告正文的“重要事项”部分对公司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其披露情况(信息披露报纸及披露日期)进行说明,公司还应披露报告年度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及目前的审计机构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年限从审计机构与公司首次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日开始计算)。以2007和2008年度发生审计师变更的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描述性统计方法,初步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师变更的信息披露现状。数据来源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巨潮资讯网,2007年发生审计师变更的上市公司为147家,2008年为138家,两年总计285家。本文考察了样本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对审计师变更的信息披露情况,具体如(表1)所示。可以发现,在年报“重要事项”部分披露了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上市公司共139家,占样本总量的48.77%,而未披露会计事务所变更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上市公司共146家,占样本总量的51.23%,即有过半
数的A股上市公司无视制度规定,众多发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上市公司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临时公告股东大会审议,却更愿意在年报“重要事项”部分不去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通过了股东大会决议。其中,已披露的139家公司中,在变更当年年底之后披露的有74家,近乎披露样本的一半,这表明上市公司的年报“重要事项”部分披露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其信息披露存在严重的时滞。从表中还可以发现,有106家公司连审计师变更原因都未披露,占样本总量的37.19%。在年报“重要事项”部分未披露报告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情况的公司有37家,占样本总量的12.98%。通过以上对2007、2008年A股上市公司审计师变更信息披露的汇总分析可以发现,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师变更信息披露现状不乐观,不愿披露变更原因很多。
三、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师变更原因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我国对审计师变更原因的研究虽比西方起步要晚,但也经历了近十年的发展,有了一定的成果。相关部门也制定了一些法规来使审计师变更的原因更充分,这些法规主要有:中国证监会于1994年颁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近十年来的七次修订,要求上市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原因、程序及披露情况。2001年起还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和目前的审计机构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中国证监会于1996年规定: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在有关的报刊上予以披露,必要时说明更换理由,并报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2003年规定后任注册会计师在接收委托时应当向前任注册会计师询问被审计单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并关注前任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可能存在的意见分歧。2003年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联合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轮换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事项,并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05年国资委也出台了《统一委托审计通知书》和《关于开展2005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统一委托审计工作的通知》文件、2006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价函141号文《关于中央企业200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备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严重亏损、缺乏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管理混乱的企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统一选聘审计师事务所,中央企业集团统一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机构满5年强制轮换事务所。由此可见,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现象是相当关注的。(表2)至(表5)列示了2006年至2008年深、沪两市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审计师变更原因汇总情况。数据来源于巨潮资讯网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从(表2)和(表3)可以看出,2006年深市上市公司披露审计师变更原因有25家,占变更公司总数的40.32%,沪市上市公司披露审计师变更原因的有43家,占变更公司总数的46.74%,2007年深市为50%,沪市为53.33%,2008年深市为47.37%,沪市为64.86,三年平均深市为47.85%,沪市为54.98%,沪市披露比例稍高深市。(表4)和(表5)分别中对深、沪两市年报中披露的变更原因进行汇总后发现,对深市上市公司来说,提及的变更原因排在前三位的依次为监管部门相关规定;聘用合同到期;应控股股东要求或公司资产重组。沪市上市公司提及的变更原因排在前三位的依次为: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应控股股东要求或公司资产重组;聘用合同到期。深、沪两市对审计师变更原因的披露并无太大差异,基本保持一致,可见,审计师变更存在显著的阶段l生差异。因此,便于研究有必要将深、沪两市合并分析,披露上市公司审计师变更的原因。(表6)即对2006年至2008年度深、沪两市审计师变更原因汇总。
(二)客观原因 在对2006年至2008年上市公司年报中对审计师变更原因的披露进行统计、分类整理之后,下文将根据上市公司所披露的审计师变更原因从客观、主观两方面进行相关分析,对未披露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从客观来看:(1)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在披露原因里是排在第一位的原因,监管部门规定主要是指2003年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联合了《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2005年国资委也出台了《统一委托审计通知书》和《关于开展2005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统一委托审计工作的通知》文件、2006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价函141号文《关于中央企业200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备案的通知》等文件,这些相关文件的颁布使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成为披露的审计师变更的一大原因。(2)会计事务所被合并或撤销。事务所合并或被撤销来说,主要集中在2008年,有10家,其中1家是因为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被撤销、2家是因为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与安永明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另外会计师事务所主体变更的还有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因此,不具有代表性。(3)聘用合同期满。披露原因中聘用合同到期的有34家,排在披露原因的第三位,可是,发现聘用合同到期几乎没有信息含量,因为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对审计师的聘用方式基本上是一年一聘,期满可以续聘,聘用合同到期基本没可信度。可见上市公司对监管部门的披露规范几近无视的地步。(4)事务所辞职。在变更原因中,辞聘数量较少,2006年有2家,2007年有1家,2008年有3家,沪市上市公司中并未提及辞聘字样。显然,这多少说明被审计师辞聘的帽子仍然是被忌讳的,审计师也往往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而倾向与上市公司“友好分手”。(5)会计事务所业务繁忙。事务所业务繁忙,是指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其审计工作无法按上市公司的要求及时进行,并按时出具审计报告,导致上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这一解释,表面上看来是合理的,但有值得怀疑之处。根据理性经济人假设,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事务所,怎么仅仅会因为无法安排时间而被上市公司解聘?这是无法解释的。因此,可以说事务所业务繁忙可能只是一个“借口”,应该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
(三)主观原因 主观原因主要包括:(1)审计意见购买动机。审计意见购买,当公司管理当局与现任审计师发生意见分歧时,寻求其他审计师支持自己的会计处理来满足自身财务报告的需要。因此是否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将成为衡量意见购买动机的重要指标。(表7)列示了上市公司是否被出具过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是否变更过审计师的情况。由表可知,2006年至2008年度被出具过非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的变更比率都明显地大于未被出具过非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2006年为19.13%%对9.84%;2007年为22.15%对8.02%;2008年为18.18%对7.79%)这说明被出具过非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比未被出具过的更容易变更审计师。在(表8)中,列出了变更审计师的上市公司在后一年度的审计意见情况。(既变更审计
师后的上市公司在后一年度中给出的审计报告意见情况)。由表可知,变更审计师后的上市公司,在变更年度中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比率要大大高于审计报告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比率(2006年为81.82%对18.18%;2007年为80.95%对19.05%;因2009年的年度报表还未出来,不能查询变更审计师后上市公司的情况),基本为非标准无保留报告的四倍。这说明上市公司变更审计师后,其审计报告中标准无保留意见显著多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可见,通过变更审计师,上市公司成功的实现了审计意见的购买。(2)应控股股东要求或公司资产重组。控股股东因其掌握的股权的优势通常决定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秘书,或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择,而审计师的聘任又是与公司管理人员有关的,控股股东的意愿可能导致公司管理层变更审计师,基于以上分析,作者认为应控股股东要求是导致审计师变更的一个原因。(3)公司财务困境。当公司处于财务困境时,客户更有动机进行粉饰财务报表。但是在我国如何界定上市公司是否处于财务困境?中国证监会于1998年3月要求证券交易所应对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实行股票交易的特殊处理(即“ST”),以后又引入*ST。上市公司被ST的依据包括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价值,假设认为“ST”或“*ST”标记能够作为识别上市公司是否处于财务困境的公认标准,那么以上市公司是否被“ST”或“*ST”处理来界定上市公司是否处于财务困境。(表9)是ST、*ST类公司和非ST、*ST类公司2006年至2008年变更审计师的情况。从表中看出,2006年至2008年ST、*ST类公司变更审计师的比例高于非ST、*ST类公司的变更比例(2006年为17.11%对9.82%;2007年为16.76%对8.45%;2008年为21.18%对7.02%)。因此假设成立,可以推论出:ST、*ST类上市公司比非ST、*ST类公司更容易变更审计师,出于财务困境也是审计师变更的重要原因。
关键词:财务报告;审计非标意见;市场反应
一、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定义
审计意见分为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四种,其中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又称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是指审计报告的对公司年报的信息质量所做的评价,一旦被出具非标意见,说明企业未能满足年报合法性、公允性、一致性的要求,其所公布的盈利数字纵的可能性较大,未来现金流存在问题的可能性很大,投资者承担的风险较高。投资者作出的直观反应为股价的下跌和交易量的变化,一般用股价变化作为市场反应的量化指标。
二、国外文献综述
Choi和Jeter(1992)[1] 研究了保留审计意见的披露与股票盈余反应系数的关系,发现保留意见通过向市场传递公司盈利变差或者盈利缺乏持久性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的信息,可以影响市场预期。他们认为保留审计意见降低了股票价格的盈余反应系数。
Dodd(1984)[2]对非标公司的市场反应进行了研究,Elliott(1982)[3]也选择出具了非标意见公司为样本,对比标准公司与非标公司之间的市值差异,对非标意见的市场传导效应进行了研究。两人的研究结果均表明市场对非标意见表现出弱的负反应。
Melumad N.D和Amir Ziv(1997)[4]对非标意见与市场反应之间的关系运用M―Z模型描述了非标意见、被审计公司管理当局报告选择行为与市场反应之间的关系。认为在强制财务审计环境下,审计意见是上市公司管理当局报告选择行为与证券市场反应的决定因素之一。并且在其模型中,通过设立不同的市场反应标准,可以预测各种均衡下非标准意见的市场反应。Ameen, Elsie C,Chan, Kam,Guffey, Daryl M(1994)[5]对保留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进行研究,发现在信息公布之前会有负的市场反应,而在信息公布后,没有显著的市场反应。他们认为,这是由于审计意见时,有可能证实早期的预期,从而导致无反应。
三、国内文献综述
国内学者对审计意见的分析比较著名的,见于李增泉(1999)[6]以上市公司1993-1997 年度审计意见为对象的实证研究,从实证角度对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作出评价:①审计意见会对投资者的决策行为产生重要影响;②不同类型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会引起不同的市场反应,但投资者并未对其严格区分;③“非标准”公司在年报公布前的反常表现及被连续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在年报公布日仍有一定的信息含量,说明我国证券市场远非“半强式有效市场”。
在对审计意见影响因素的研究中,廖义刚(2012)[7]提出了基于“后果―动因”的研究框架,其中审计意见的经济后果层面中,包括了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审计意见的银行信贷决策有用性、持续经营审计意见( going-concern opinion,以下简称“GCO”) 的破产预测价值等。他认为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与经济后果是审计意见行为最基础性的影响因素,如果审计意见没有信息含量或者不会给利益相关者带来任何形式的经济后果,审计师在选择出具何种审计意见类型时也就不会面临诸多压力和因素的影响。恽碧琰和阚京华(2008)[8]认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解释性说明审计意见后,证券市场对“首次解释性说明意见公司”和对“连续解释性说明意见公司”的反应虽有差异,但不显著,即证券市场对首次解释性说明意见和连续解释性说明意见的反应相近,均为明显的负面反应,这说明“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在证券市场中具有信息含量。证券市场对注册会计师以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代替更为严厉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行为有所识别,因而对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较为反感。郭志勇和陈龙春(2008)[9]得到的研究结论如下:(一) 我国证券市场能够识别按实质性内容分类的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和非持续经营审计意见之间的差异; 但不能识别按外在形式分类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之间的差异; (二) 我国证券市场对2005 年和2006 年不同类型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存在显著差异。
肖序,周志方(2006)[10]分年度考察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及价值相关性后所得结果:(1)在年报公布日前后较短时窗内,市场对非标准意见表现出微弱的负反应;(2)首次出具和连续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分别与股价超额收益增量存在负和正的弱价值相关性,且前者的相关性低于后者;(3)2003年审计报告准则修订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价值相关性和决策有效性提升作用明显。
四、总结
长期以来,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及其出具行为一直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所关注,对这一领域的系统考察不仅有助于理论界深化对审计意见行为机理的认识,还将有助于改进审计实务。本文系统地回顾了国内外审计意见领域已有的实证研究文献,以期为我国审计意见领域的实证研究提供一定程度的方向指引。
参考文献
[1]Choi, Jeter. The Effects of Qualified Audit Opinions on Earnings Response Coefficients [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1992,(15).
[2]Dodd, Holthausen, LetfWlch. Qualified Audit Opinion and Stock Prices Information
Content [J].Announcement Date and Concurrent Disclosure,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1984,(6).
[3]Elliott. Subject to Audit Opinions and Abnormal Security Returns-outcomes and Ambiguities [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82,(20).
[4]Melumad N. D, Amir Ziv. A Theoretical Examination of the Market Reaction to Auditors’ Qualification [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Vol.35 No. 2 Autumn 1997.
[5]Ameen, Chan, Guffey. Information Content of Qualified Audit Opinion for Over-the-Counter Firms [J].Journal of Business Finance and Acoounting,1994,(21).
[6]李增泉.实证分析: 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J].会计研究,1999,(8).
[7]廖义刚. 审计意见的决策有用性及其出具动因:研究框架与研究述评[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2,(9).
[8]恽碧琰,阚京华.上市公司首次及连续披露解释性说明审计意见信息含量比较研究[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8,(12).
[9]郭志勇,陈龙春.上市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市场反应的差异性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8,(5).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尚未出台较详细、完善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而设计框架的主要目的,在于为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提供合理、实用、切实可行的参考标准,利用其提升自身素质,提高审计质量。要设计出便于所有内部审计人员查阅和学习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必须使框架中的职业胜任能力结构和人员层次结构与我国国情相符。对于前者,国内外内部审计协会和专家学者进行过诸多研究,并形成了较一致的看法,且在某些发达国家已经开始广泛使用,发挥了提升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水平的重要作用;对于人员层次结构上的研究,诸如美国、澳大利亚、比利时等发达国家也已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规定,并结合职业胜任能力结构了自己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相比之下,我国对于内部审计人员层次结构的研究相对匮乏,尚未形成较完整的结论。受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制约,我国除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外,专门设置内部审计部门的企业主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研究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层次结构,对设计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人员层次结构具有一定代表性。笔者在分析、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某国有大型企业为例,通过对其内部审计部门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层次和各层级人员的职责差异与任职资格要求进行分析,提出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人员层次结构设计的见解。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成果 1999年,IIA了《内部审计职业胜任能力框架》(Competency Framework for Internal Audit,简称CFIA),这是国际内部审计协会的全球首个覆盖全面且分层次、成体系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根据所在层级和工作年限,又将内部审计人员划分为“首席审计师”、“经验丰富的审计师”和“新内部审计员工”三类,其中“首席审计师”又包括“首席审计执行官”和“审计主管”;“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包括“审计经理”和“高级审计管理者”;“新内部审计员工”包括“内部审计师”和“新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经验少于1年)”。由于员工所在层次不同,其工作重点和工作范围也不相同,则对于同一项职业胜任能力而言,不同层次的内部审计人员针对此项胜任能力被要求掌握的程度也有差异。如,与商业发展生命周期相关的知识对于首席审计执行官和审计主管来说非常重要,需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熟练掌握,而对于审计经理而言并非极其重要,只需能够理解并运用即可,对于刚刚加入内部审计部门的新员工则只需了解。比利时内部审计协会于2010 年了《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和任务》(Competency Framework & Tasks for internal auditors)手册。在人员的层次划分上,该框架将内部审计人员划分为新内部审计师、有经验的内部审计师和内部审计主管三个层次,与CFIA的六个层次相比有了较大幅度的减少。这与其本国企业组织结构扁平化有重要关系。澳大利亚内部审计协会于2010年了《内部审计人员胜任能力框架》,该框架按照四个层次的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区别要求,分别是新内部审计师、有经验的内部审计师、内部审计主管和首席审计执行官。人员层次的划分可以根据不同组织的实际需要而进行适当改变。
(二)国内研究现状 相对于国外而言,国内关于内部审计人员胜任能力框架人员层次结构的研究文献很少,只有陈佳俊和贺颖奇(2009)在其设计的中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中,将内部审计人员层级简单分为内部审计人员和内部审计管理者,并分别给予了在职业胜任能力上的相应规定。我国关于内部审计人员层次结构的分析研究与国外相比十分欠缺,为了使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更方便实用,研究我国内部审计人员层次结构十分必要。
三、理论基础
(一)合理合法的权力基础是组织得以维系的基本 被誉为“组织理论之父”的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和哲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在其管理学著作《社会和经济组织理论》中明确而系统地指出,理想的组织应以合理合法的权力为基础,这样才能有效地维系组织的连续和目标的达成,即:成员有固定职责并依法行使职权;组织实行自上而下的等级系统;关系是对事不对人;成员选用做到人尽其才;成员明确工作范围及权责;成员按职位支付薪金,有升迁制度。组织理论中的等级系统观点、必须规定明确的成员工作职责的观点,要求组织对从事同一职业的工作人员按照等级赋予相应的职责,且等级越高,权力越大,职责范围也越大,对工作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要求也就越高。根据这种观点,要设计某一职业的职业胜任能力框架,必须按照等级层次,对处于不同等级的工作人员,在职业胜任能力的范围和掌握程度上进行有区别的规定,以保证工作人员所具备的职业胜任能力与其职责范围和工作重点相匹配。
(二)企业人员能力结构模型基础 法国“现代经营管理之父”亨利·法约尔(Henri Fayol)在《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中,对企业人员的知识、素质和能力结构进行了系统化分析。在其设计的企业人员能力结构模型中,规定第二层次为职责性差别能力结构,即对处于不同职位和地位的人员,从六个方面的能力分别进行规定,如表1所示。根据韦伯的组织理论和法约尔的职责性差别能力结构模型,要设计符合实际工作情况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必须根据相应不同层级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在职业胜任能力范围和掌握程度上进行有区别的规定,形成纵向体系,以适应不同层次内部审计人员为顺利完成其使命而对职业胜任能力的需要。
四、国企内部审计部门职位结构分析:以我国东部地区某大型国有钢铁上市公司为例
(一)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设置 该集团公司审计机构成立于1985年,2000年以前称审计办公室,2000年改为审计处,同时,撤销工程预决算审查处,其工程决算审查职能及相关人员划归审计处。审计处管理工技岗位定员15人,其中科级职数4个。现在岗职工15人,其中中层领导干部3人,科级4人,一般职工8人,全部为管理工技人员。审计处内设机构三个:经济责任审计科、管理审计科和工程结算审计科。如图1所示。
(二)内部审计机构职责 该企业总审计处主要负责制订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管理规定,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实施财务审计、固定资产审计;对所属二级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合规审计、基建工程审计、物资采购审计、投资项目审计、风险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项审计等审计业务;根据需要选聘社会审计机构,并对其审计工作质量进行评估等。各下属审计科则根据本单位的主要功能实施具体审计工作。经济责任审计科主要负责对集团公司及所属二级单位实施财务审计、固定资产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物资采购审计等审计业务,并根据需要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管理审计科主要负责制订相关审计工作制度、管理规定,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计划,对集团公司及所属二级单位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根据需要选聘社会审计机构,并对其审计工作质量进行评估,管理审计项目台账、审计项目档案、审计软件,编制审计统计报表;工程结算审计科主要负责对集团公司及二级单位的基本建设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中修、技术开发、福利设施修缮、环境绿化等工程项目实施基建工程审计、合规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
(三)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责任 该集团审计处有一位处长和两位副处长;经济责任审计科有一位科长和一位科员;管理审计科有一位科长和两位科员;工程结算审计科有一位科长、一位副科长和一位科员。每位内部审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都不尽相同,该集团公司进行了逐一规定。
(1)审计处处长主持审计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审计制度;主持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公司审计规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负责审计项目的立项及审计人员的安排;检查和考核审计工作质量;审定上报审计报告等文稿资料;落实内部审计监督方针;负责本处管理体系工作的组织领导,保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等任务。两位副处长,一位分管基建、技改、大中修等项目结算审计工作,编制项目结算审计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审计;协助处长不断完善工程结算审计的管理制度和投资控制的措施;对分管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进行检查,对其准确性、合理性负责;协助处长完成全处审计工作计划、汇报、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撰写工作和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绩效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工作;贯彻落实内部审计监督方针和目标等。另一位副处长协助处长分管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算和风险管理审计工作,起草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评价风险隐患,提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的建议措施;检查评价审计项目的完成情况;协助处长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及培训计划。
(2)经济责任审计科科长主持该科管理行政工作,执行年度审计计划,起草公司年度二级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和风险管理审计方案并执行;执行公司或处领导安排的专项或综合的财务会计和经济业务审计指令;起草审计报告、完成审计报告的科审;负责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文字材料的起草;保持本科室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等。经济责任审计科科员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执行年度审计计划,完成领导分配的对公司年度二级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参加并完成上级安排的专项或综合的财务会计和经济业务审计任务;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起草审计报告并完整归档;负责审计资料及数据的统计整理编报工作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等。
(3)管理审计科科长的岗位职责与经济责任审计科科长基本相同。管理审计科第一位科员负责劳资、人教、保险、计生、工会等工作;负责全处审计统计资料、公文的编辑整理上报,负责OA办公网络、文件档案管理;会议准备、办公设备用具的管理工作,其余职责与经济责任审计科科员相同。第二位科员负责内部审计制度修改、审计规划的起草、本处文字材料的起草,其他岗位职责与第一位科员相同。
(4)工程结算审计科科长执行年度审计计划,负责组织对公司和二级单位的基建、技改、大中修、绿化及福利设施修缮项目结算进行审计;执行公司或处领导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算审计、专项或综合的工程项目资金、经济效益审计指令,起草审计方案并组织实施审计;参加公司有关工程项目、大中修项目和其他项目承包合同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对本科审计的工程结算和审计结果的检查、复审、验收、考核;其他岗位职责与其他科科长相同。副科长主要协助科长完成其职责。工程结算审计科科员认真履行审计监督检查职责,执行年度审计计划,按时完成领导分配的公司和二级单位的基建、技改、大中修、绿化及福利设施修缮项目结算审查任务;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算审计、专项或综合的工程项目资金、经济效益审计任务;参加公司有关工程项目、大中修项目和其他项目承包合同的招投标工作,其他岗位职责与其他审计科科员相同。
(四)实例分析 根据该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职责规定和各层次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职责的规定情况可知:(1)从内部审计机构上看,审计处与各审计科之间的职责差异较大。审计处对所有类型的审计项目的计划、实施实行统一管理和考核,执行整个公司层面上的内部审计管理职责;下属各审计科则主要执行各种类型的审计任务,编写内部审计报告,执行二级单位层面上的内部审计实施工作。机构职责的侧重点不同,决定了对处于不同机构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要求的差异。因此,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应当首先从人员层级上区别处级和科级领导。(2)从不同层级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职责规定上看,各审计科科员的职责与科长、副科长的职责也有类似差异。审计科科长主要对科内负责的审计项目执行起草、管理等事务,副科长则协助科长进行其本职工作,科员则主要执行各种内部审计项目的实施及科室的基础性工作(如档案管理等)。因此,在框架设计中,应将普通内部审计科员与科级领导相区别,分别在职业胜任能力要求和培训方面进行规定。此外,案例中审计处处长和副处长在职责上同样有所区别,而副科长的主要职责虽然是协助科长,按照法约尔的职责性能力结构理论,对相同的职责,对不同层级的人员在相应的能力要求上依然要有所区别。由于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对各层级内部审计人员在各方面职业胜任能力上的掌握程度要求十分细致,足以体现对同一机构内不同层级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要求上的区别,因此,在设计框架时,可将处级和科级层次的内部审计人员进一步细分为处长和副处长、科长和副科长四个层级。最后,借鉴国际内部审计协会(IIA)的CFIA中的层级划分方法,在普通内部审计科员层次上,应将工作经验在一年以下的内部审计人员单独划分出来,在职业胜任能力上给予更多基础性要求以保证框架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五、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人员层次结构
设计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应当将内部审计人员分为处级领导、科级领导和普通内部审计科员三大等级。其中处级领导、科级领导根据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位进一步划分为两个具体层次;普通内部审计科员以一年工作经验为界限,进一步划分为新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经验在一年以下)和内部审计师(工作经验在一年以上)两个层次。如图2所示。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按照人员层级进行区别规定,既方便各层次内部审计人员对框架的查阅和学习,而且可以框架为标准,方便评估各层次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水平,并有针对性地对欠缺之处提供后续教育,达到全面提升各层次内部审计人员各方面职业素质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陈佳俊、贺颖奇:《中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研究》,《经济与管理研究》2009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