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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案例教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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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案例教学

第1篇:公司法案例教学范文

关键词:CDl0 工程教育改革 案例教学法 《材料分析测试技术》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5.03.012

1 引言

精英教育发展为大众教育,我国大学生的数量已经超过了2200万,而工程专业学生的比重约占三分之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的飞速发展迫使用人单位需求与国际接轨的工程师,随之,各类大学不得不突破传统的工程教育模式,选择更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模式。

我国当前的工程教育模式现已无法满足工业发展对高级工程人才的需求,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第一,课程缺少技术、实践内容,而多为学术、理论内容,学生极少获得项目或团队实练机会;第二,教学内容求深、求细,强调课程系统性、完整性,忽略学科间的交叉性、渗透性;第三,课堂上一味地灌输深奥理论,使学生在一个缺乏适应性和竞争力的环境中学习,忽略了自学才是提高学生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前提;第四,当前工程教育尚未针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做出相应计划,缺乏知识管理、系统思考、团队协作、职业道德、创造性与工程设计等能力的培养。

近年来,我国几乎所有、各级别高校不约而同地借鉴麻省理工学院、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及其他一些著名大学的改革经验,采用了CDIO(构思、设计、实施、操作)教育理念进行了一系列试验教学。CDIO理念被视为工程教育新模式,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工程应用能力,有效地解决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意识到薄弱的实验环节有悖于工科课程的工程实践性要求,各校推行CDIO工程教育改革的一项主要措施即增加实验、工程实训等实践教学学时,这就需要大量的配套实验资源,然而,相对于学生人数,实验资源比较匮乏,单纯增加学时难以使学生利用实验真正理解课程内容。为了缓解这一矛盾,很多高校在CDIO改革过程中倡导教师运用案例教学方法,这样既不需要刻意增加实验学时,又可让理论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其深刻理解课程的理论知识,培养其工程应用和创新能力。

2 案例教学法

工程专业教育的核心是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及工程应用能力,而这两项能力是在自主分析问题、团队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采用案例教学法是培养学生工程创新及应用能力的一种有效途径。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开放互动式的、并不算新兴的教学方式,它不是指教师在课堂中为解释某一理论或概念而进行的举例分析,而是将现实环境所遇的问题通过真实的案例呈现出来,并设计适当的案例问题,针对同一问题为学生设立不同探讨角度的情境,使学生体验灵活运用理论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的乐趣与成就感,大幅度提升学生学习积极性、创新性及工程应用能力。

案例教学需要一份事先周密策划和准备的教学材料(案例)及正确使用该材料(案例)的特殊技巧。实施过程需师生共同参与,教师结合一定理论知识,设立讨论主题,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首先开展讨论甚至争论,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交流互动,然后通过收集和评估信息、结合理论知识提出多种解决方案,最后经交换经验和观点得出最优解决方案,来达到解析理论和开发思维的目的。

3 案例教学在工科教学中的实践

3.1 案例的精选

选择合适的案例是成功实施案例教学计划的前提条件,中心围绕着应用基本理论知识解决实际工程问题,在符合教学内容的前提下,所选案例还应具备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真实性。案例必须源自现实生活,不能坐在椅子上捏造案例。形象、直观、生动的真事案例,给学生以身临其境之感。

第二,综合性。案例要符合教学内容,既要有课程针对性,又要顾及专业多学科间知识的交叉与渗透,体现出专业综合性。

第三,代表性。所选案例必须是典型的、学生相对熟悉的工程实例。具有针对性和代表性的案例容易使学生产生认同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四,直观性。简单明了的案例,更容易被学生接受,信息量太大的案例短时间内难以深入分析和讨论,直接影响教学效果。

第五,可判定性。选择案例时需要考虑该案例是否能设立多种情境并得出最优解决方案,便于学生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取得相应成果。

3.2 案例教学法的实践

《材料分析测试技术》是金属材料工程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实践性要求较强。将案例教学法尝试性地应用于该课程中,以换热器管腐蚀失效分析作为教学案例。

首先,教师在完成“物相分析”理论课讲解之后,通过文本、影片等方式介绍换热器管腐蚀失效情况,并说明学生工作内容及任务要求。

其次,学生在透彻理解失效分析要求的基础上,小组协作分工,利用课外时间通过各种途径搜集腐蚀失效分析的相关信息,制定可能的失效分析方案。

再次,各小组需要准备多种失效分析方案,并在组内讨论各种方案的优缺点及可行性,提出小组决策方案。

随后,以小组为单位,派出代表展示本组的设计方案,全班讨论后得出针对换热管腐蚀失效进行分析的最终方案。

然后,将最终方案与实际分析方案进行比较,教师参与评价并分析该方案的利于弊。

最后,要求学生归纳总结分析过程,撰写书面报告。

整个教学过程,教师的角色只是“导演”,起到指导、监督、评价的作用,而学生才是真正的主体,任务完成的好坏直接取决于学生本身的努力、创新思维与团队协作能力。

3.3 案例教学法效果分析

案例教学法在《材料分析测试技术》课程中实践,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专业课的积极性。由于《材料分析测试技术》课程内容较多,涵盖知识面广,教师“满堂灌”理论,会使学生在进入学习状态缓慢的情况下逐渐丧失学习兴趣。案例教学法彻底颠覆了专业课上学生被动学习的状态,通过参与具体的案例,使学生有“看得见,摸得着”的感觉,把课堂营造为一个知识交易市场,学生作为学习主体,可以自由分享学,求知欲空前膨胀,课堂积极主动性显著提高。

第二,有利于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由于《材料分析测试技术》是实践性要求较强的一门材料类专业课程,案例教学方法的运用,避免了理论脱离实际的尴尬境遇,学生灵活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工程案例,拓宽了学生的视野,培养了学生面对实际情况的分析应变能力。

第三,有利于促进学生创新性思维能力的形成。案例具有开放性,例如《材料分析测试技术》中对换热器管腐蚀失效分析方案多种多样,学生根据同一案例可以从多个角度分析问题,并没有固定或单一的答案,因此学生可以根据自己对知识的理解,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锻炼和提高了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

第四,有利于培养学生对问题的归纳总结能力。仍以《材料分析测试技术》中换热器管腐蚀失效分析方案为例,案例教学收尾阶段,要求学生用自己的语言把失效分析的过程及结果重新组织并形成报告,既要突出重点和要点,又要简明扼要。报告不是简单的复制粘贴的过程,而是经过知识整合之后的结果,这一过程既加深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又培养了学生归纳总结能力。

4 结论

高等工程教育培养出的毕业生应具备工程实践性、团队协作性和思维创新性,因此,改变传统教学模式,使工程教育真正“回归工程”迫在眉睫。而课程教育处于高等教育的核心地位,改变教学方法成为培养出“高级工程师”的首要任务。案例教学法立足实践,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鼓励学生亲力亲为。案例教学法在《材料分析测试技术》中的实践表明,在工程教育中采用案例教学方法是提升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工程应用能力及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张永华.应用案例教学法提高工科大学生工程素质的探讨【J】.云南农业大学学报,2012,6(1):106-109.

【2】佟永祥,江树勇,吴滨.机械制造基础课程案例教学法的应用【J].高教论坛,2010,(7):70-71.

第2篇:公司法案例教学范文

[关键词]公司法;“卓越计划”;民航;课程改革

[作者简介]包妹妹,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民航大学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天津300300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4)01-0112-04

一、“卓越计划”

德国于2005年根据《基本法》91b款通过了“联邦与各州促进德国高校科学与研究的卓越计划”,简称“卓越计划”,并在2006年开始实施大学的“卓越计划”。中国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也于2010年6月由教育部开始启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卓越计划”的推出,旨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造就具有创新精神与品质的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卓越计划”在中国民航大学的实施

中国民航大学属于民航特色的行业院校。2012年,学校明确提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目的是通过“卓越计划”的实施,改革课程体系和内容、教育评价标准、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以培养适应民航发展和实践的工程技术人才。满足民航的行业需求。适应未来国际民航业发展。为此,学校专门下发《中国民航大学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在各学院推行“卓越计划”,要求各学科发展紧密联系民航,理论联系实践,实施行业指导,校企联合。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尽管属于文科专业。但在法学教学中,也应时刻以民航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卓越计划”为引领,探索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工程教育框架下的法学专业教育改革,实现“面向民航,服务民航”的办学宗旨。

三、“卓越计划”下适应民航需求的公司法课程改革

(一)改革的前提

公司法是各校法学院开设的一门法学专业课程。不仅属于法律范畴,从属于商法分支,而且与经济学、管理学相关。因此,公司法不仅具有理论性,更强调实务性与技术性。公司法教学应着重体现公司实践,突显公司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性。

作为一所行业特色明显的法学院,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在进行公司法课程改革时,不仅要体现一般公司法的主要内容和实践需求,更要注重民航领域的需求。实施“卓越计划”背景下的适应民航需求的公司法课程改革。必须强调公司法与民航特色实践相结合。加强与民航领域相关制度规则的沟通。民航属于工科行业领域,很多方面需要运用工科思维、工科方法和方式进行,所以,公司法的改革还需以工科的实验方式方法进行讲授与传授。只有这样,才能落实公司法学专业在民航领域的应用与实施。

(二)改革内容

1.课程内容改革

民航业中。民航企事业单位是整个民航系统的主体,其中民航企业,包括民航运输、民航配餐、民航维修、民航制造等多方面,都是以公司形式出现。公司法不可避免地与民航企业的成立、运营、监督、管理等各方面产生联系。因此,公司法的运用在民航业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卓越计划”下的公司法改革要求公司法与民航相结合,就应从公司法课程本身属性与民航特色出发。在强化公司法实践与应用性特点的基础上进行民航行业与公司法学专业的结合,将民航领域中的一些实践运作、模式、项目与现有的公司法理论中的公司设立、运营、解散和清算等制度相结合,利用现有民航资源,加强航空公司法律制度及性质研究,带领学生进入民航业内部事件,了解公司内部真正的组织结构及运作方式,深化公司法理论知识在航空公司的实际应用。

建议将公司法课程分为两大块,第一部分是公司法基本理论,第二部分是公司法在航空企业的运用。以公司法的基本理论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将航空运营企业,包括航空运输公司、机场集团公司及与航空相关的餐饮、维修、订票、机场等相关民航企业进行分类介绍,再与公司法基本理论一一对应。一方面让学生对公司法理论有基本的理解与掌握,另一方面通过专题实务研究,将公司法理论结合民航业界的公司形态对公司的设立、组织结构、运营管理、控制关系等方面进行讲授,尤其是对现实中航空公司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讲授。比如讲授国营公司与民营公司分类时可以就三大航和春秋、吉祥等航空公司做比较,让学生了解不同航空公司的优劣,也帮助其在就业时便于选择。又如讲到母公司与子公司,可以以南航集团与其下设的南龙控股、南方航空进行对比分析。

2.教学方法改革

没有教学方法的改革,一切课程改革都属表面工夫。教育模式要具备特色和实践性,培养的学生要具备实践操作能力。就必须改革教学方法,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更好地教授课程内容。我国目前的法学教育方法主要以教师讲解为主,实施传统的由上向下灌输式的、被动式的教学方法,致使培养出来的学生只能死记硬背法律条文,一旦接触到实务便束手无策。一筹莫展。一些毕业生在处理航空公司并购的案件中虽然熟记并购法律条文却不了解公司并购的真实操作流程和运行程序的事件比比皆是。

鉴于此,教学方法改革要注重与学生的互动性及挖掘学生的主动性。根据在学生中调研的结果以及考察相关学校的做法。建议采用以下教学方法:

(1)模拟角色法。通过设定公司运作的情境模拟课,让学生在角色扮演中吸收消化知识,老师做一个引导者进行讲解与分析。可以由学生模拟股东、董事、监事等角色,模拟航空公司章程制定等。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与掌握。这一方法已经在公司法的“普强实验”中得到证实。“普强实验”要求学生模拟某个航空公司的董事长、董秘,以及董事和独立董事,针对某个问题进行投票表决。在进行模拟时,学生表现得非常投入,在课堂上展开了激烈的争论。通过这样的模拟角色法,使学生深刻体会到董事会组成在航空公司中的地位以及不同董事在航空公司运营管理与监督中的作用。

(2)分组研习法。对公司法的一些知识点可以布置学生组成小组提前预习,然后由各组分别上台讲解。这种方法既提高学生的互动性,又提高学生的参与性,使学生对公司法产生兴趣。如事先将班级分组,每组讨论如何成立一家航空公司,涉及公司的名称、组织形式、章程草案等。并根据每组同学的表现。可以给其设立的公司发放模拟资金奖励(如成绩奖励)等,激发大家的学习热情和兴趣。

(3)案例分析法。案例教学是最能体现理论知识与能力结合的教学方法。案例的学习与探讨在增强学生处理实例能力与理解法条思维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法案例与研讨主要以现实中航空公司的具体案例为立足点,通过设计相关问题给学生,在案例中引出要点,用一个直观形象的实例帮助学生理解单调、客观的法条与重点知识,先由学生进行互动性的探讨与分析,最后由教师对问题进行总结解析。这样的教学方法旨在训练学生收集信息、整理信息、分析信息和表达思想等方面的能力。

(4)产学研实践法。中国民航大学“卓越计划”中明确提出要进行行业指导。实现企业从源头参与学校工程教育,构建利益相关方合作机制,创立一套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这种校企合作办学的方式灵活多样,既满足高校理论学习实践化的需求,又能为企业提供潜在人力资源,因而在各国获得青睐。美国30%以上的高等学校有过与企业联合办学的经历。许多学校会组织教师直接到企业公司里去为其雇员开设课程,还有一些高校则直接到企业中去办学。为其雇员开设有针对性的课程。

中国民航大学开设的公司法,可以采取实习与工科实训的方式,一边增加和扩大校外民航企业实践基地建设,加强与航空公司、机场等民航企业的沟通联系。组织学生到航空公司实地观摩实习,了解航空公司如奥凯航空、天津航空等的运作流程、经营管理、监督等等;一边设立工程实验实践环境,采取工科专业经常采用的实验室教学法,利用法学院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航空公司运行管理模拟实验室、机场运行管理模拟实验室、航空物流管理实验室等,组织学生进行实验室的模拟操作。最后形成一套适应工程教育模式的校内管理、监控、激励和评价体系,对实习实训内容、实习单位选定、实习实训考核与评测等相关整套程序进行制度构建。

3.考核评价体制改革

(1)形成综合的考核方法

传统公司法课程对学生考核一般以书面试卷考试为主,“一卷定终身”的考核手段往往不注重对学生实际业务操作水平的评测,缺乏对学生能力的分析评价,也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传统的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必然会形成传统的考核与评价机制,而传统的考核与评价机制也会促成传统的课程设置与教学方式。实施“卓越计划”后的公司法课程,在考核方法方面不仅要重学习结果,更要重学习过程,既要反映出学生的法学理论功底,又要突出学生的民航实践能力素质。所以应当对考核方式进行多元化的改革,配合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的变化实施。

首先,在考核方法方面。应公司法应用性与民航实践性的要求,注重实际运用能力的评测,可以采取笔试、口试、实践报告、现场答辩、闭卷与开卷等多种方式相结合,以考核学生的综合水平。

其次,扩大平时考核的比重,由目前平时成绩所占成绩比重的15%变更为50%左右,加大对平时学习过程的监测。增强教师对学生学习主动性、学习过程持续性的监督与管理。

最后,采取师生共评的考核方式。考核不由老师单独决定。可以一部分由老师决定,一部分由学生互评。通过这样的共评考核,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学生之间的互助与沟通,为今后进入民航企业奠定一定的企业合作能力。

(2)制定多层次的评价机制

评估体系是检验公司法学教育改革是否真正做到服务民航作用的重要标准。如果缺乏一套完整有效的评价体系,缺失衡量和评价公司法学教育为民航服务的标准,就会造成教育空洞化,丧失服务民航的目标,更加会造成民航经济单纯发展,没有为公司法学教育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首先,评价对象多面化。“卓越计划”下结合民航实践的公司法教育改革不仅涉及学生。还涉及教师、管理机构,因此,应针对不同主体设立一套合理的评价标准。

第一是对教师的评价。对公司法教学制定完善的课程评价体系和课程负责人评价制度。一个特色优质课程的建设与实施,必须要有一个优秀的团队来完成,其中课程负责人更是团队中至关重要的一个角色。所以应当制定一个公司法课程负责人考核评议表(表1),对其职业道德、学历、任课经验、学术能力、外语以及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考试方式等进行多方评价。

第二是对学生的评价。一方面对学生理论学习效果进行评价,通过学生的考试成绩进行;另一方面对学生实践效果进行评价。通过公司法实训课程中的效果分析、民航实习部门的反馈意见等对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进行评判与考核,并将其作为推荐就业的标准之一。

第3篇:公司法案例教学范文

经济法是我校非法学专业的一门学科基础必修课。从任课教师及学生的反映来看,该课程的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通过问卷调查,考察我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基本情况,从教材、教师、学生、教学方法等几个方面分析目前教学过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

关键词:

经济法教学;问题反思;解决路径

经济法是高校经管类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经济法无论是作为必修课还是选修课,开设的目的均为使学生通过学习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具体法律规定,掌握市场经济运行中所涉及的法律知识,能够在将来本专业的实际工作中解决相关法律问题。这种培养目标的设置符合目前高校提出跨专业培养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所以很多高校普遍重视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工作,也积累了很多教学经验。我校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由政法学院教师担任,虽然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成果,如进行经济法精品课程建设、出版了两本经济法教材,但由于学生法律基础、师资力量、教学设备等的限制,目前在经济法教学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以提高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是我们今后经济法教学工作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为了更好掌握仰恩大学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笔者对13级和14级的会计、工商、财管、物流等专业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84份。同时针对个别问题对学生和授课教师进行访谈。问卷和访谈的内容涉及教材、学生、教师、教学方法等课堂教学要素。

一、我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基本情况

目前,仰恩大学非法学专业中开设经济法课程的有工商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市场营销、物流等共计6个管理类专业。从这些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来看,经济法课程较受重视,均被设为专业必修课,总课时为48学时。近三年来,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的教材均采用政法学院老师编写的教材并由该学院教师承担教学工作。经调查,经济法课程普遍受到非法学专业学生的重视。2014级和2013级的管理类学生的问卷调查显示,有89.44%的学生认为经济法课程对自己重要,只有10%的学生认为不重要。对学习经济法的目的,绝大部分学生也形成了积极正面的认识。此次调查结果显示,有90.22%的学生认为学习经济法有利于将来的就业及自身权益的保护,只有9.78%的学生认为学习经济法是“学校规定必须上”的事情。笔者于2014年参加福建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的经济法学教学研讨会,与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嘉庚学院等12所省内高校的教师代表进行了经济法教学情况的交流。相比其他高校,仰恩大学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有自身特色:一是使用自编教材。当其他与会高校代表还在讨论计划出版适用于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材时,我校政法学院已出版了两本适用于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教材,《通用经济法》和《实用经济法》,分别于2010年和2013年由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而后者是在完善前者的基础上,为我校非法学专业本科生“量身定做”的经济法教材。二是重视经济法教学。目前我校非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均把经济法放在专业必修课里,而与会的绝大部分高校的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性质定为选修课。三是经济法的教学契合非法学专业的专业课教学。例如管理专业的“三创精英班”的经济法教学,紧跟“三创精英班”专业课的教学,强调经济法的教学也要为管理专业的创新、创优和创业人才培养服务。

二、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有一定的特色,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有:

(一)教材不能满足教学需要

教材是教师授课和学生学习的依据,一本好的教材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目前,我校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教学中使用的教材是学院老师编写的专为经管类专业使用的经济法教材。这本教材虽然注意到了法学专业与非法学专业在学生的法律基础和人才培养目标的不同,注重实用性,但在内容上仍有不足:一是只考虑了一般教学需要,而没有具体的专业针对性,即没有跟授课学生的专业紧密联系起来。二是落后于现实生活。由于国家经济发展迅速,国家在进行调控经济时出台了大量的经济政策,而且随着国家发展方针的调整,经济政策也随之发生变化,但这些经济政策及其变化不能及时反馈到教材中。

(二)教学内容没有专业针对性

正如上述所讲,我校非法学专业使用的经济法教材充分考虑了非法学专业的一般教学需要,在内容安排上不限于部门经济法,还包括民法、商法的一些内容,体系庞大而丰富。那么我们授课教师在具体教学中是如何选择教学知识体系的?笔者收集查阅了学院担任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师制定的教学大纲和教案,发现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按教材编写教学大纲,把教材所有内容都列入教学大纲内,不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原则———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要求;二是不同专业,包括经济、工商、市销、会计等专业使用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案,而没有注意到不同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的差异性和对本专业领域法律知识需求的不同;三是同一教师在不同时期担任不同专业的经济法课程,仍然使用同一教案、教学大纲,完全忽视了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不同以及法律、国家政策的变化。上述问题归为一点就是教学内容没有针对性,即没有根据授课学生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在专业领域对法律知识需求来确立教学知识体系,而这一问题所带来的后果有二:一是难以在有限时间(54课时)内完成教学任务;二是难以实现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所承担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性课程的任务。

(三)教学方法较为单一

此次问卷调查显示,教师在经济法教学中使用的教学方法主要是讲授法和案例分析法,分别占到100%和74.46%。对不同专业的学生进行访谈得知,讲授法主要是针对理论基础知识的讲授,注重法律概念、原则的讲解。这不容易引起没有法理、民法等先修课程基础的学生的注意和兴趣,容易变成满堂灌,最终使学生失去兴趣,影响教学效果。而案例教学是法学教学中普遍采用的教学法。从调查结果来看,老师们也注重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但从实施的效果来看却不尽人意。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教师对于案例教学认识不足,所选取的案例有的比较简单,主要用来说明概念、分类等简单的知识,使案例教学变成了举例说明;有的案例过时没有时效性,远离学生生活;而有的案例涉及问题简单,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难以达到通过案例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目的。

(四)授课教师缺乏相关经管专业知识背景

经济法课程具有“经济性、政策性”,内容丰富,且涉及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等多学科知识,授课教师不仅要有法学专业知识,还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目前我院担任经济法教学任务的老师都不是经济法专业的,同时也无经济、金融、会计等方面的知识,在知识结构上显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经调查,这些任课教师均反映,当讲授涉及其他专业领域的法律制度,如税法、金融法、财政法等时普遍感到困难重重。如果老师上课都讲得吃力,可想而知,学生也会听得吃力,既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不能实现应有的学习效果。任课教师对经济、金融、会计等其他专业知识的学习并不是短时间内就可以一蹴而就的,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五)学生欠缺经济法先修课程知识,普遍缺乏学习兴趣

此次问卷调查表明,非法学专业学生对经济法的学习兴趣还不够高,只有27.17%的学生喜欢上经济法课,63.04%的学生对经济法课兴趣一般,还有7.07%的学生不喜欢经济法课。授课教师在学院教学座谈会上对经济法教学情况的反映(课堂气氛沉闷、学生注意力不集中、教学活动参与度低等)也印证了问卷调查结果。从学生角度,分析学习兴趣不高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点:一是缺乏经济法先修课程知识。虽然非法学专业学生在大一学习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但该门课程的法律基础部分内容较少,只对我国法律体系作简单介绍,内容上远比经济法课程的先修课程———法理、宪法、民法、行政法和刑法粗略。所以思修课中的法律基础的教学仅为一般的普法教育,而不是经济法课程的先修课程的学习;二是对经济法课程性质及其在专业人才培养中所起的作用认识不足。否认经济法专业必修课性质,把经济法的学习当成了普法教育,忽视了经济法课程已成为非法学专业学习的一部分,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起着基础性课程的作用;三是学习方法不当。经调查,41.18%非法学专业学生对经济法的学习基本只有课堂的听课,21.57%有预习,28.10%有复习和17.65%有看辅导书。即使对老师布置的作业也有79.89%的学生承认只能完成部分。上述原因造成学生对经济法的学习有畏难情绪,进一步降低了对学习经济法的学习兴趣。

三、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问题的解决路径

(一)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构建教学知识体系

正如前述所讲,我们目前使用的教材存在不足,不能完全按照教材来授课,同时经济法课程的课时不超过54课时,要在有限的课时内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需要确定合理的教学知识体系。在确定教学知识体系,需要从几个方面着手:首先要根据授课学生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定经济法教学目标。我校办学定位是教学应用型本科高校,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都立足于培养本专业领域内的应用型人才,要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经济法基础理论和法律知识,并能运用这些理论和知识分析解决本专业领域的法律问题的实务能力作为经济法课程目标。其次,要根据具体专业的经济法教学目标选取教学内容,构建教学知识体系。如对工商管理专业学生,可以重点讲授与工商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如公司法、合同法等。会计专业的学生,税法、财政法、金融法应重点讲授,而对于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应当作为重点章节等等。再次,需要考虑教学内容体系的完整性。经济法基本理论部分要保留。最后,还需要处理好经济政策与经济法规之间的关系。国家在管理社会经济生活过程中会不断出台相关经济政策,如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货币政策等。这些经济政策有些是贯彻执行经济法规的,有些则与现有的经济法规相矛盾,这需要授课教师作出解释,以免使学生产生混乱。对相关法律的立、改、废情况也要关注,及时补充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更新教学。

(二)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加强实践教学

目前教师在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中采用的教学方法主要是讲授法和案例教学法,正如前述所分析,这两种教学方法均有不足的地方,其实“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在经济法教学中还可以采用讨论法、参观法、实践法等多种教学方法。任何一种单一的教学方法都不能满足教学需要,而是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选择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多种教学方法要相互协调和配合运用。在上述多种教学方法中,笔者认为要加强实践教学。早在1999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5条就规定了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21世纪高校教育也提出了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目标。高素质的培养包括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由此可见,实践教学是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这也与我校的应用教学型的办学定位和各专业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相符。同时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也需要在该课程的教学中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不仅是一种教学方法,也是实现教学目标的手段。按照现代教学理论和有效教学模式,有效教学是学生高度参与的教学①,而实践教学能使学生最大程度参与到教学活动过程中来。如何进行实践教学呢?授课教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做好案例教学。

正如调查显示,案例教学是我们在经济法教学中常用的教学方法。做好案例教学,要做好三个环节。首先要精选案例。在选择案例时:一是尽量选择综合性案例,内容能涉及到某章或某几章的主要知识点。案例如果过于简单仅涉及某个法律概念而没有难度,难以激发学生解决问题的兴趣。二是选用法院公开的与授课学生专业有关的案例。这种已经法院判决的案例有三点优势:(1)真实又与专业有关,学生有熟悉感,能引起兴趣;(2)附有判决,通过判决可以帮助学生发现实务中法院对法律规定的理解以及法律原理的运用(如泸州二奶继承案);(3)引发学生的思考。通过司法案例,若发现判决与原理不同时,启发学生思考这种不一致究竟是理解的错误还是原理本身的问题。三是在选择案例时,还要注意案例的时效性。由于法律的修改,有的旧判决已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了,这种司法判案就不能再使用。其次,导入案例。案例既可以在新知识讲授前引入,由此提出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听课,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可以在新知识讲完后引入,提出问题,让学生用所学过的知识,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此外,在进行案例教学时,可以结合讨论法。让学生分组讨论分析案例,在讨论过程中可以进行角色转换,让学生站在不同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有效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只作指导,不给答案。最后,教师结合授课内容及法律规定点评案例。

2.采用模拟法庭教学。

选用典型的经济法案件,对学生进行角色分配,在法庭上运用经济法解决实际问题。这种实践教学方法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是比较新颖的,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可以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多措并举,完善教师背景知识结构

教师的教学素质直接影响课堂教学质量。教师的教学素质包括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能力素质。在专业素质提高方面,作为担任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师,除了要具备法学专业知识外,还需具备一定的经济、管理类专业知识。作为法学专业教师,往往缺乏的是经济、管理类的专业知识。法学专业教师如何提高这方面的知识?笔者建议,授课教师可以通过看书或网络教学视频学习,如MOOC等。还可以去经济学院或管理学院旁听相关经济管理类课程,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另外,在日常生活中还要关心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了解当前经济生活热点问题,敏锐捕捉经济热点事件所包含的经济法律制度问题,把涉及相关经济法律制度的经济热点事件引入教学中。

(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帮助学生树立学习信心

兴趣是学习的第一动力。“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心理学研究表明,如果学生对所学的学科本身感到兴趣,他就会深入地、兴致勃勃地去掌握这方面的知识。否则,学生就可能只是形式地、勉强地去掌握所学的知识。①所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对做好经济法教学很重要。学习兴趣既可以是学习的原因也可以是学习的结果。对于授课教师而言,授课教师可以通过课堂讲授使学生在课堂学习过程中产生对经济法学习的兴趣:首先要让学生明白学习经济法的意义,明确经济法的教学目的就是学习有关经济的法律知识用以解决经济管理领域的法律问题,这有助于将来的就业工作;其次,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授课,仅采用传统的讲授法,很难让欠缺经济法先修课程基础的学生产生学习兴趣;最后,充分运用多媒体教学,使用图片、表格、动画等技术展示教学内容。能让学生更容易理解授课内容,容易有成就感,自然就会有学习的兴趣和信心。我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效果的提高,除了要解决上述主要问题外,还需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完善经济法课程的考核。单纯依靠期中、期末考试来评定学生的成绩,过于简单,也不科学。应采用多种考核方式全面评价学生成绩,注重平时考核,包括出席、回答问题、作业、课堂讨论等,既要考核理论能力也要考核实践能力。二是合理安排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时间。目前我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的课程排在大二上学期,这种安排不尽合理。因为经济法的教学内容要与授课学生的专业相结合,而这时候授课学生的专业课程学习基本还没开始,既无本专业知识又没有专业意识,这必然会影响到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所以,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最好安排在本专业课基本学完之后。

四、结语

随着我校教学改革的深入,积极有效地解决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上文对我校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从课堂教学要素: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媒体等四个方面分析了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从构建合理的经济法教学知识体系、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完善教师知识结构、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等路径来解决。上述路径的采用,要紧紧围绕提高经济法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来进行,使经济法课程真正为非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发挥基础课程的作用。

作者:王晓丽 鲍莹玉 单位:仰恩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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