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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环境整治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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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环境整治方案

第1篇:办公环境整治方案范文

现将市法制办、市物价局、市拆迁办拟订的《武汉市东湖环湖景观建设综合整治工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东湖环湖景观建设综合整治工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东湖环湖景观建设综合整治工程的顺利进行,保护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东湖环湖景观建设综合整治工程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

第三条  市东湖风景区管理局和武昌、洪山区人民政府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该工程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并分别确定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四条  拆迁住宅房屋,采取以产权调换方式在指定地点易地安置;无法易地安置的,由拆迁人按市物价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对产权人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单位自管房屋使用人由产权人负责安置。

第五条  拆迁住宅房屋,按被拆除房屋使用面积安置。

对人均使用面积不足8平方米的,按人均8平方米安置(应当安置的人口,按《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条例》的规定认定);对被拆房屋使用面积每户超过120平方米的,按使用面积120平方米安置,超过120平方米使用面积相应的建筑面积部分,由拆迁人按市物价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不予还建。

第六条  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按下列方式结算:

(一)拆迁直管房屋的,偿还房与原房使用面积相等部分相应的建筑面积,不结算差价;因保底增加的使用面积相应的建筑面积,由房屋使用人按偿还房成本价支付拆迁人,并取得该部分的房屋产权。

(二)拆迁自管和私有房屋的,偿还房与原房使用面积相等部分相应的建筑面积,由房屋所有人按偿还房屋土建单方造价和被拆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与拆迁人结算差价;因保底增加使用面积相应的建筑面积,由自管产房屋的使用人或者私房所有人按偿还房屋成本价支付拆迁人,并取得该部分的房屋产权。

(三)拆迁直管、自管住宅房屋和私房,因房型不可分割的原因,偿还房超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应还建标准部分房屋面积,按偿还房商品价的90%由直管、自管住宅的使用人和私房所有人支付拆迁人,并取得该部分的房屋产权;因申请增加的房屋面积,按偿还房屋的商品价由申请人支付拆迁人,并取得该部分的房屋产权。

第七条  拆迁范围内的直管、自管非住宅房屋,由被拆迁人自行拆除,不予安置补偿;被拆迁人确需另辟还建地异地自行建设的,由拆迁人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并享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八条  拆迁有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自有私房,由拆迁人按市物价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不予还建。

第九条  对租用私房的使用人不予安置补偿。

第十条  违法建筑、构筑物及临时建筑、构筑物,不予安置补偿。

第十一条  搬家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电话移机、有线电视迁移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2篇:办公环境整治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提高全干线公路的路况质量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大各级公路维修改造、高标准养护、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路网技术等级和服务功能,营造良好的路域环境,为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畅通、安全、舒适、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力争在国检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范围及时间

全共有国省干线公路7条369.8公里。

按照区域划分:县154.6公里,县115公里,区16.6公里,区15.4公里,沿海经济区28.6公里,公路处39.6公里(见附件1)。

迎接全国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国检”)时间预计在6月20日左右。

三、主要任务

(一)全力做好重点交通公路工程维修改造工作

今年重点交通公路工程6项117.1公里(其中:滨海大道沟至大凌河42.1公里、中华路延伸线田家至12.4公里、线田庄台至沟12.2公里、双绕河至甜水26.4公里、西外环杜家至田家20.3公里、中新线光伟至3.7公里),在全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绿化处负责各项目绿化工作,征地拆迁工作由县、区政府按辖区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农田水利设施的改造和恢复工作由县区政府牵头组织实施。

续建工程4项56.5公里,计划7月底建成通车,其中:新港路台子前至新港15.2公里,由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实施主体工程;兴于快速干道新立段1.8公里,由辽河筑路公司负责实施主体工程,由县政府负责绿化工程;沈盘线至线29.7公里(至13.8公里由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实施主体工程,外环路至线15.9公里由辽河负责实施);线10公里由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实施。

计划内大中修工程3项31公里(线),计划9月底完工,由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实施。

(二)推动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迈上新台阶

截止年底,全农村公路里程2093.6公里(乡级公路1159.4公里、村级公路934.2公里),其中,县918.1公里,县1050.1公里,区96.1公里,区28.7公里。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县区级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交通公路部门承担行业指导和监督职能。继续按照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县管为主、分级负责、多方支持”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和符合农村公路养护要求的运行机制。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多措并举,提高养管工作水平,注重对病害破损路面及时进行维修,保洁工作及时跟进,最大程度保障公路的使用寿命,达到畅、洁、绿、美的目标,确保农村公路通畅和安全通行。此项工作与国检工作一并检查评比。

(三)实施高标准养护作业,提高路容路貌水平

第一,切实做好春季大整修。全各级公路部门要掀起春季公路养护集中会战的。一要继续加大干线公路路基标准化养护力度,集中清理公路用地内的垃圾杂物,大力开展路基高标准整修,路肩平整坚实,边沟通畅,边坡成型稳固,边缘成线,要对石砌边沟、挡墙、护坡、人工景点等设施进行全面维修,迅速提高路容路貌水平;二要按要求认真进行路面病害处治,早动手、早准备,高标准完成坑槽修补和翻浆处治,做到小坑大补,保证修整外观质量,翻浆处治要全断面修补,保证换填到位,基层、面层处置严格按标准实施,全面提高路况质量,干线公路要全部实行机械开槽灌缝;三要对歪斜、缺损的路缘石、里程碑、轮廓标、示警桩、道口标柱及损坏的钢护栏等沿线设施进行维修和更换,并做好清洗、描字、粉刷工作。开展以交通公路部门为主体,其他部门参与的“一日养路工”活动,推进养护会战工作开展,春季养护会战工作任务要求5月30日前全部完成。

第二,大力加强桥涵养护与管理。全各级公路部门要加强桥涵日常养护,及时维修病害。一要做好桥孔、涵洞清淤工作,做到桥下、涵洞内无垃圾杂物堆占;二要对损坏的锥坡铺砌、墩台基础等构造物做好维修工作;三要对缺损的桥梁栏杆、扶手、人行道等构件及时安排维修、更换;四要对桥头涵顶跳车、桥面破损、伸缩缝损坏、泄水孔堵塞等维修处治到位,及时清理伸缩缝、泄水孔内的杂物;五要对限制通行的桥梁做到限载、限速标志齐全、规范、完好,正在维修改造的桥梁要加强便道养护。按照桥梁管理办法,做好经常性检查,并认真填写记录。桥涵维修要求5月30日前完成。

第三,继续大力推进造林绿化会战。全各级公路部门要大力开展各级公路造林绿化集中会战,从4月初至5月中旬,集中消灭县以上空白段13.6公里,补植加密70公里,提高绿化标准和比重。同时,对现有公路进一步提高绿化标准,重点做好干线界处、城际间区间通道绿化工作,充分利用公路两侧空地修建园林小品和景点,提高整体绿化效果,全面提升干线公路养护形象。绿化工作要求5月中旬前完成。对干线公路新植及原有路树都要安排涂白,要求5月30日前完成。

第四,认真做好标志标线的增设与维护。在国检前竣工的大中修项目要同步完成标线划设工作;加强标志标线的管理,对老路缺损的标线做好补划工作,对原有公路交通标志做好倾斜扶正、板面清洗、损坏维修工作。原有标志标线修补工作要求6月1日前完成,新划标线及道路渠化工作要求6月10日前完成。

第五,认真做好各级受检单位房屋庭院的维修。受检的各级公路部门都要做到办公环境整洁,硬件设施齐全,库房备品齐整,道班房、交调点的完善、维修及道班院墙的粉刷工作要求于5月10日前完成。

(四)强化内业规范化管理工作

一是按照全省的要求,各迎检部门要整理相关内业资料,各自形成汇编,对省交通厅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制度、办法要有转发、有落实,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此项工作要求4月10日前完成。

二是对照检查细则,要认真准备内业资料。计划、财务提供的文件、依据要详实、准确;工程、养护各项档案、台帐、检查记录、施工管理内业资料按照省里制度文件要求,统一规范,准确无误,内业记录要与外业路况桩号或对照表相符;道班内业档案资料、上墙图表和检查记录等内业资料要求5月10日前完成。

三是做好抢险队伍、养护设备、抽查现场的准备工作。成立应急领导组织机构,应急保障队伍准备充分,人员落实到位,值班电话、人员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齐全、准确,保障措施到位,记录认真。做好养护设备、应急物资准备工作,做到储备充足,管理规范。要求5月10日前完成。

四是做好路况信息收集、报告和工作,收集整理路况信息报告记录及通过广播、报纸、网站、服务热线等方式的路况信息记录,对今年的大中修路段,及时通过上述多种方式路况信息,并保留记录。

五是立即着手编写国检总结汇报材料,收集整理“十一五”以来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工作成果,汇编成册,同时准备好应急抢险演练、养护会战、绿化会战、抗洪抢险、抗击暴风雪、养护新技术应用等各项工作开展的图文影像资料。

(五)集中开展超限车辆治理专项行动

4月1日至5月31日,公路路政管理局要按照迎国检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在全集中开展严重超限超载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治理工作目标:有效遏制车货总重55吨以上、超限30%以上超限超载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和非法改装车辆现象。治理工作重点:一是超限超载50%以上,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超载车辆;二是非法拼装、改装或无牌无证的超限超载车辆;三是拒绝执法人员检测卸载、强行闯卡、恐吓围攻执法人员、冲撞执法车辆、恶意阻塞公路等聚众抗法行为。主要措施:一是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在重点路段全面布控,加大货物站场,货物运输企业等装载源头管理,加大对非法拼装、改装车辆的监管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监管。二是对发现的超限车辆要依法责令停驶。按规定实施卸装分载,并严管重罚。三是实施举报奖励政策,发挥社会公众力量打击恶意超限运输行为。

(六)全面加强公路综合整治工作

各参检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县区政府要强化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对干线公路两侧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村容镇貌等全面整治,清除干线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杂物,以整顿村镇路段路宅不分、乱堆乱放为突破口,重点整治村镇路段脏、乱、差问题,实现路宅分离,清理马路场,全面改善路域环境。此项工作要求5月31日前完成。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加强迎国检工作的领导,成立迎接全国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检查领导小组(见附件2)。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如下:

委宣传部负责迎检工作宣传报道,参与检查评比总结表彰。

文明办、监察局、纠风办负责对迎检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交通局负责普通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及运输场站、从业人员的监管。

公路路政管理局负责超限治理,组织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和公路法律法规宣传。

公安局负责超载治理,参与路域环境治理。

住建委负责干线公路城管段的维护和保养,参与路域环境综合治理。

县区政府对辖区内迎国检工作负总责。乡镇政府与县区交通公路部门协作,具体负责国检重点路线穿越城镇

辽河公路处负责干线公路管段的维护和保养,组织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治理。

五、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健全组织机构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部署迎国检各项准备工作,做到“五明确”,即:明确主抓领导,明确具体负责人,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要划定工作阶段和阶段性工作任务,保证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抓到位,有检查,有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细化、量化工作指标,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实施效果。

2.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联动,严格执法,源头监管,保护公路建设成果。加强沟通协调,交通、公安、路政、城建、环保、工商、纠风办等部门和县、区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联合行动,积极做好公路综合治理工作,结合爱国卫生月等活动,对干线公路两侧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村容镇貌等进行全面整治,实现路宅分离,全面改善路域环境。迎国检领导小组将分阶段对全迎国检工作实施检查评比。对行动积极,亮点突出,成绩良好的单位要进行表彰;对分工不明确、责任不落实、面貌无改变的县区或部门主要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要进行责任追究。

第3篇:办公环境整治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按照公路交通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要求,以公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安全品质、服务水平为核心,以优质高效履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法定职责为重点,实施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谐发展新战略,为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和百姓出行提供更好的公路基础设施保障。

基本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因地制宜,服务经济,为社会各方提供路政管理带来的成果;管养结合,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路政管理的重要作用。深入发动,广泛宣传,营造社会普遍理解、百姓高度认可的路政管理环境。科学组织,统筹安排,建立稳定高效的公路保护长效机制。

工作目标:保障路政管理法定职能得到全面履行,保证公路路域环境得到根本改善,百姓爱路护路意识明显增强,公路通行能力全面提升,安全品质有效改善,服务水平大幅度提高,路政执法权威充分确立。为全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位争先打好基础,实现公路及公路路网功能的有效发挥。

二、工作内容、重点及要求

(一)建设强有力的路政管理组织保障体系。路政管理组织机构健全,职能清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制度执行严格。执法队伍、办案设施、路政装备达到标准化大队建设要求。涉路管理界面清楚、关系明确、分工落实。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路政管理工作体制。制定配套的公路建筑控制区、公路用地、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路域环境保护等路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调整范围和工作措施切实可行,职责分工明确并得到贯彻落实。涉及多部门管理的项目,以及路政管理的重大问题,建立相关部门联合工作机制。

(三)营造政通人和的路政工作环境。宣传教育成为路政管理的重要手段,细致、深入、全面、影响大。公路沿线企事业单位、工商业主、小摊小贩、居民、车主、业主等相对人,熟悉路政管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基本能够自觉遵守规定要求。社会各界知晓路政管理目的,基本熟悉路政管理要求,对路政管理认可度、理解度和支持度高。

(四)打造畅通安全的车辆通行条件。公路横向干扰小,建筑红线控制清晰,非法建筑物得到妥善处置和有效控制。公路用地界碑齐全,搭接道口得到有效控制及合理归并,无非法非标、堆积物、边坡种植及建筑物。路面通行管理状况良好,无堆积物、摆摊设点、打谷晒场、乱停乱放等违法占用现象。公路街道化得到有效控制,镇区段实行机非分离,行车道顺畅整洁。

(五)强化路政管理基础建设。路政机构办公环境优美,路政人员服务热情周到。内业资料齐全,文书填制规范。管理手段先进,管理方法有效,路政系统信息维护及时,使用规范正常。路政巡查内容全面,执法规范有力,许可及时准确,监管服务周到。

三、实施方法、步骤与标准

路政管理示范区创建工作从2014年4月份起至2014年12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筹划准备阶段(2014年4月份),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成立组织。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交通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2.前期准备。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对区域公路环境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同时建立组织,配备人员,为全区实施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做好充分准备;二是严格按省、市公路主管部门的要求,高标准规划全区公路的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3.全面发动。重点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召开全区路政管理示范区创建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建工作,区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路政管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二是深入开展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区营造关心、支持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5月-2014年11月),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按照《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路路面及周边环境开展综合整治,确保达到路面完好、公路控制区环境整洁等要求;2.建立工作机制。重点围绕解决路政管理中存在的难解决、易反复的问题,制订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公路管理工作中的各类规章制度,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交通主管、公路主办、各方参与”的工作机制;3.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工作台帐和资料,达到指导和规范管理工作的目的;4.开展调查研究。对路政管理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强化创新,不断丰富创建工作的内涵;5.出台相关政策。围绕路政管理实际,制定出台地方规范性文件、行业标准和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路政管理的政策依据,为今后长效管理奠定基础。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12月份)

以建立路政管理长效机制为重点,全面总结活动成效及经验教训,形成管理制度和标准,进一步规范路政管理工作。要针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以及路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研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楚州区路政管理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活动推进、后勤保障等工作。

组长: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区交通局局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广电局局长

梁文龙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国土局楚州分局局长

区建设局局长

区城管局局长

市楚州工商局局长

市公安局楚州分局副局长

区公路管理站站长

(二)资金保障。省路政示范区建设工作中省道两侧的土地征用、土场配套及矛盾的协调处理由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建设由区公路部门负责。镇村道路达标建设由各行政村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项资金的补助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12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其他缺口资金由各乡镇财政列支或从村民“一事一议”的渠道解决。

(三)质量保障。各建设责任单位要以质量至上为原则,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省公路局关于路政示范区建设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保证公路达标建设、路政管理队伍标准化建设、路域环境治理保质保量以及路政管理组织保障体系、路政管理保障制度科学、合理、合法、切实、可行,区交通、林牧、建设、法制等专业技术部门,要为各建设项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严把公路建设、绿化和美化等质量关,确保路政管理示范区建设质量,并对创建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定期编制建设项目质量技术认证报告,报检查督促工作组。

(四)监督保障。检查督促工作组要以建设总体计划和要求为根据,以进度控制管理和质量控制管理为主要内容,检查各单位、部门在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各建设责任单位要定期上报工作进度信息,以便检查督促组及时了解情况,定期检查、通报、评比各建设责任单位实施进展情况以及完成质量情况,对未能完成计划工作量和工作质量不达标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任单位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优质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形成合力。路政管理示范区建设对于打造生态楚州、构建和谐交通、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齐抓共管,确保创建工作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