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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环境治理;水利工程;措施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在当前的社会发展进程中,人们对水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其对我国社会发展以及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水利工程作为我国的基础民生工程,在水环境治理中发挥着显著作用。在水利工程施工中会造成一定的水环境污染,因此必须加强水利工程中的水环境治理,提升水环境治理效果。
1水环境治理的特点
1.1自然性
在进行水环境治理时,首先要具备的特征就是自然性。也就是说,要加强对自然环境的重视,保护周围的自然环境,确保生态平衡最大限度地实现水环境治理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同时,要强化水利工程的和谐发展,进一步实现水利工程建设的科学化、环保化,降低水利工程建设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1.2可持续发展性
近年来,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进行水环境治理时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水环境治理既要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又要符合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避免对周边环境和资源造成破坏。因此,要加大对环境工程的重视,积极应用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
1.3社会性
水利工程建设具备社会性质,目的是为群众服务。因此,要加强对水环境治理措施的严格分析。利用水环境治理措施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保障水利工程建设满足人们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1.4经济性
加强水环境治理能够充分实现在生态文明理念下的环境保护,有效推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水环境治理体现着对资源的合理利用。在进行水环境治理时要合理分析治理措施,确保制定的措施满足工程的建设需求,而且具备良好的经济性,从而提升水利工程的经济效益。
2水环境治理的水利措施与实践
2.1信息资源采集
信息资源采集是水环境治理的基础工作,只有不断加强信息和资料收集的科学性,才能保障水环境治理效果的有效提升。在进行资料和信息的收集时,登记信息、安全信息、材料信息等都要记录齐全。根据施工地周围的气候、地质条件,加强对勘察等资料的收集,掌握主河道的河流特性以及集水面积等。例如,在水库进行加固之后,水库面积、库容、原水位系数变化相对较小,但是水利工程运行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造成库容、水位等出现变化,降低工程的防洪抗旱能力。因此,要加强对信息和资源收集的重视程度,强化水环境治理基础工作的科学性。
2.2河道改造
河道改造是有效实现水环境治理的措施,必须要加强对河道改造工作的重视,积极强化河道改造工作的质量。在实际改造过程中,要加强与生态文明理念的融合,充分考虑到河道改造工作对周围环境以及水环境的污染,积极制定与河道改造工作相符合的施工方案,并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河道改造工作不对环境造成污染,而且还能实现工程质量和安全性的提升。也就是说,在进行河道改造时,首先要加强对生态文明理念的应用,结合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对河道改造中岸边保护、水量疏浚、周围绿化等众多因素进行合理分析,强化河道改造工作的质量。其次要保障施工不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推进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最后要积极强化河道安全运行,吸引更多的游客,从而促进当地经济效益的提升。
2.3堤岸建设
在水环境治理中,堤岸建设是非常重要也是比较关键的组成部分。因此,要积极应用现代化的创新理念,加强对堤岸建设技术的完善与更新,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和环境效益评价指标,全面落实堤岸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评价,加强对水环境治理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关注。也就是说,在堤岸建设时不仅要有效强化工程施工地的勘察与分析,还要充分结合当前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提升堤岸建设的质量,满足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需求。
2.4大力培养和引进优秀的工作人员
要想有效实现水利工程中的水环境污染治理,就要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引进,通过培训和考核工作人员,强化其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相关工作人员要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此外,要加大工作人员在生态理念和环境治理方面的培训,强化其环境保护意识,从而有效实现对我国水资源的保护,进一步促进水利工程建设良好发展。
2.5加强管理监督,发挥综合治理水平
首先,政府部门要加大对水环境治理的监督力度,完善法律法规,利用法律法规对水环境治理进行约束。其次,建立相应的水环境管理部门,针对水环境破坏现状进行合理分析,有效确保水环境治理效果的提升。水环境管理工作人员要组织群众进行水环境保护的学习,设置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水环境治理的巡查与监督。水环境治理工作不仅仅是生态保护部门的工作,也需要政府与群众的配合。最后,政府部门要加大水利工程建设中对招标的合理控制,按照相应的程序严格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在施工前签订细致的施工协议,有效防止投标单位利用合同漏洞在水利工程施工中造成严重的水环境污染。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提高发展环境综合治理和人居环境质量”,“坚持依法治理、持续治理和常态化管理”,“努力开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的决策。以治理“五乱”为重点,采取广泛宣传、集中整治、重点突破的方式,提升全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总体水平,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和出行环境。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做到分管领导、驻村干部、村级负责人个个有任务,人人有责任。要求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形成合力,不折不扣地落实工作。
2、积极宣传,发挥群众主动性。
结合我乡实际,通过挂横幅、贴标语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让群众深刻了解、体会爱护环境的好处,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爱护环境卫生。发动广大农民积极主动地投身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来。
3、采取措施,严格治理“五乱”。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的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开展整治“五乱”工作,加强清扫保洁力度,要求场镇内的垃圾日产日清,重点治理在建工地,坚决依法拆除各类违法违规建筑,对乱堆乱放及建筑垃圾予以清理。
4、加大交通环境治理,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一是强力整治交通环境的“脏、乱、差”现象,清理违规占道、乱停乱放、乱堆乱放及其他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二是严肃查处酒驾、超速超载、乱抛垃圾等行为,确保节日期间交通安全畅通,驾乘人员行为文明。
5、加强学校、卫生院环境治理
集中治理乡场镇“脏、乱、差”现象,对政府机关、学校、街道、医院进行了彻底的大扫除,清除了场镇垃圾死角2处,并由乡医院牵头对机关食堂、学校食堂、学生宿舍进行了严格的卫生检查和消毒,加大了卫生的保洁力度。
1、由于我乡地处偏远、幅员面积大、交通条件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治理难度大,工作难以得到普及。
一、考核体系和我区现状
根据省城市发展特点设置的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涵盖了城市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内容,客观反映了城市的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程度,对推进我区可持续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该指标体系27项内容,由3项基本条件和24项考核指标组成。24项考核指标包括2项经济社会指标、5项环境质量指标、10项环境建设指标和7项环境管理指标。
对照省考指标评分细则,目前我区3项基本条件已达到考核要求,24项考核指标中,尚有环境质量指标中的2项、环境管理指标中的1项未达标。一是我区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未达到相应标准。主要是由于皂河沿岸村庄的不规范生猪养殖和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皂河,造成水质为劣V类,未达到省考指标要求;二是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中可吸入颗粒物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是由于各类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等诸多因素影响,使可吸入颗粒物成为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最主要指标,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提升面临更大困难。截止日,全市二级以上优良天数为110天,我区仅为104天,与市上相差6天,与同期相差4天;三是省考指标要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0%,而目前我区满意率仅为78.2%。
二、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我区以打造“立足率先发展,彰显人文特色,建设幸福南城”为目标,以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为抓手,要把创模工作作为全区的中心工作来抓。紧紧围绕省考27项指标,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对已达标指标,进行全面巩固、完善、提高;对未达标指标,尤其是我区创模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达标,以整齐、完善、有序的档案资料,绿色、生态、整洁的环境面貌,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确保我区27项省考指标在月底前全面达标,力争在市级自查和月底省级考核中名列前茅,使我区创建工作始终走在全市第一排。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落实责任,推进工作,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为创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职责:全面负责创模工作的整体部署、综合协调、督导检查、考评奖惩
办公室设在区创建办,下设4个专项督导组:
(一)宣传资料督导组
职责:负责创模宣传动员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督导、检查考评
(二)大气污染整治督导组
职责:负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督导、检查考评
(三)水环境治理督导组
职责:负责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督导、检查考评
(四)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督导组
职责: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督导、检查考评
各街办要按照区创模办工作体制,成立相应的创模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确保创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在全面推进创模工作,巩固提高已达标指标的同时,完成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整治
1.完成全区69家各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所有拆迁工地必须实施湿法作业;
2.全面提高道路机扫率,改善道路保洁方式,提高道路保洁质量,增加洒水频次,扩大洒水覆盖面,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3.全力做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工作,拆除城中村茶水炉113台;
4.完成39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5.完成石油大学1×10吨锅炉脱硫工程及在线监测装置的安装,并通过环保验收;督促市城投集团完成雁东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100吨锅炉脱硫工程并通过环保验收;
6.认真做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秸秆禁烧率达到100%。
此项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区市容园林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区农林水务局和各街办落实。区创模办大气污染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二)水环境治理
1.清理、规范辖区距村庄、水源地、皂河周边300米以内548户不规范生猪养殖场;
2.加强对皂河沿岸排污单位的监管,确保辖区内水质考核断面达到市政府规定控制指标要求;
3.加强对浐河段饮用水源地环境的日常监督检查,彻底解决浐河段所有雨水排污口排污问题。完成马腾空村简易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
4.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完成凯华技术学院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通过环保验收;完成外事学院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通过环保验收。
此项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区农林水务局、电子城、丈八、鱼化寨、等驾坡街办落实。区创模办水环境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三)宣传动员及资料收集整理
1.按照《区创建国家、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创模宣传动员工作;
2.按时完成“呵护蓝天碧水,你我共同行动”创模主题实践活动,各责任部门要立即制定具体的方案(包括时间、地点、形式、人数等),报区创模办,在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区创模办;
3.按照省级创模27项考核指标,完成本单位三年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宣传动员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各相关街办、责任部门负责落实;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各相关街办、责任部门负责落实。区创模办宣传资料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四)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1.实施三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南二环、长安南路等主干道重要节点实施点亮工程,完成翠华路、小寨东西路等6条道路的线缆落地,拆除90块大型户外广告和22万平方米乱搭乱建,净化城市空间;
2.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力度,提高机扫率,延长保洁时间;
3.坚决取缔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占道经营,特别要对夏季夜市烧烤进行重点清理;
4.组织开展社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垃圾收集清运、出店经营、数字墙、野广告等问题;
5.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活动,杜绝高尖装载、沿途抛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
6.完成区创建办年初下达的《各街道部门脏点乱点重点整治任务分解表》中的工作任务。
此项工作由区市容园林局牵头,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责任部门、各街办负责落实。区创模办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五、实施步骤和推进措施
(一)实施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创模工作实际,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全区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暨加快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区创模办四个专项督导组要确保抽调人员在月底前到位,及时安排部署专项督导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专项督导考核办法;各街办要对照区创模办工作体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结合《实施方案》附件2中所列重点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唯一;区级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全面部署本单位的创模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的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实施方案要上报区创模办。
2.综合整治阶段
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要对照省考27项指标,全面推进创模工作。在巩固已达标指标的同时,突出抓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清理、规范距村庄、水源地、皂河沿岸300米以内不规范生猪养殖场所,彻底解决浐河段所有雨水排污口排污问题,完成石油大学锅炉脱硫工程,深化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安全整治工作。各督导组每两个月进行一次专项工作考评,全面督导推进,确保月底前各项指标达标。
3.巩固验收阶段
在全面整治、确保达标的基础上,区创模办及各督导组要完成与省、市考核组的对接,每个督导组要培养确定1-2名情况明、口才好、反应快的“一口清”人员,配合检查。区创模办要组织实施模拟迎检工作,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和缺项,准备迎检点和迎检线路,为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做好准备。
(二)推进措施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附件2、3中确定的本单位创模各项工作任务,认真研究,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包抓领导、包抓科室、包抓干部身上。对重点、难点问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督战,扎扎实实地做好每项工作,确保不出问题,按期达标。
2.建立考评监督机制
按照市上总体部署,参照我区创卫工作的成功经验,建立创模工作考核奖惩机制:
杨智明:大气污染防治既是最基本的民生工程,也是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省委书记周本顺同志强调,大气污染治理我们没有退路,必须背水一战,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要坚决完成,不折不扣、不讲价钱。张庆伟省长指出,河北省的环境问题已成了头号问题,是要解决的第一件大事,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勇气、背水一战的决心,积极主动、有所作为,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张庆伟省长、杨崇勇常务副省长、张杰辉副省长多次召开会议,调度部署我省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臧胜业书记还亲自到石家庄调研并对《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省人大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省政协将大气污染防治列为一号提案并进行督导调研,为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有力支撑。
我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会同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交管局、省能源局等厅局,在各市政府的协助下,数易其稿,编制完成了《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工业转型升级和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充分讨论,报省委常委会研究,认真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最终稿。这一方案对到2017年底淘汰落后产能、削减钢铁产能、压减燃煤量、燃煤锅炉煤改气、治理汽车尾气、限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机动车油品升级、城市建设扬尘和矿山扬尘治理、PM2.5年均浓度控制值等都提出了严格要求,并对各级政府实施严格的考核和严厉的问责。
记 者:《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对我省各地有哪些指标性的要求?
杨智明:主要目标是到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削减4000万吨,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钢铁产能削减6000万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大幅度削减;全省80%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完成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同时,要求在2013年底前,全省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在2014年底前,全省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15年底前,全省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到2014年,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城市建成区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到2015年,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全部淘汰黄标车。到2014年,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
记 者:我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担子重、责任重、欠债多,针对我省的特殊情况,《实施方案》具体制定了哪些措施?
杨智明:我省《实施方案》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分行业、分类别污染源调查情况,立足自身实际,强化和增加了一些具有我省特色且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具有重要作用的新要求、新做法。《实施方案》共四部分,50条,概括为“1485”行动计划,即:实现一个目标,突出四个重点,实施八项举措,构筑五大支撑。
一个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力争再利用五年时间或更长的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特别是根据我省各市所处的区位、环境容量、污染程度、产业结构等方面因素,分区域、分城市下达了细颗粒物下降比例: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定州、辛集下降33%,邢台、邯郸下降30%,秦皇岛、沧州、衡水下降25%以上,承德、张家口下降20%以上,以此确保完成国家对我省提出的“到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浓度下降25%以上”的目标要求。
四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控制城市。特别是强化了重点城市控制标准和范围,在国家确定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为重点控制城市,在对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金属、化工六大行业和燃煤锅炉实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基础上,考虑到邯郸、邢台空气污染较重,我省将两市的火电、钢铁、水泥行业也参照重点控制城市进行管理,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二是突出淘汰落后产能。实施《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综合采取经济、法律、市场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确保到2017年钢铁产能压减6000万吨,提前一年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三是突出燃煤总量削减。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到2017年,确保全省净削减煤炭4000万吨。四是突出严格环境监管。严查非法排污、超标排污和恶意排污行为,在全省建立全覆盖的各市、县(市、区)大气6项指标自动监测体系,省、市、县、乡镇、村五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化监管机制和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测增点扩面。
(一)狠抓阵地建设
1、配齐配强场管队伍。今年2月中旬,镇党委、政府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治理工作实际决定对场管队伍进行调整,由一名副镇长任场管办主任,两名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任副主任和抽调了两名机关干部组成的场管工作队伍,新组建一支8人组成的城管巡查队,直接由场管办管理。
2、增加清扫保洁人员。针对场镇人口流动量大,场镇战线长,街面破损严重,保洁难度大,居民卫生意识差的实际,镇党委、政府下决心彻底改变保洁难的问题,配备场镇保洁员11名,其中新增4人,实行定员定段定责任,白天不间断保洁,晚上8—11点进行清扫,新增保洁经费2万元,政府支付保洁队伍的经费××到5万元。新增农村保洁员46人,确保每村每条硬化路上有保洁员,厂矿、单位保洁人员41人,使全镇各类保洁人员××到100人。
3、落实镇级联动。一是建立和完善镇、村、单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保洁机构。二是加强对口联系,镇级领导、村(社区)领导,单位部门对口联系一个村(社区)、一条街的机制,进一步落实镇级领导挂包联系制度,实行目标任务分片包干,长期监管。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测评、考评、共建、共管的协调机制。
4、加强硬件设施建设。①环卫所重新购置8台手推车,配置环卫雨衣和环卫工作服装。②新增垃圾池135口。③维修公厕2口。④维修垃圾场下水管网70m。⑤设置车辆禁放警示牌5个,治理责任区域牌6个,市场划分标识牌3个。⑥设置临时停车点3个。⑦投资2万余元,重新打造场管办的上墙资料,对外展板及两台锁车器,7把两轮车锁车器。⑧新建临时停车场1000平方米。⑨投资1万余元购置城管队伍春、夏服装共计24套。⑩投资2.5万余元,疏通500m河道,1800m下水道,清理淤泥13200余立方,铲除牛皮癣1453处,清洗门面1685间。
(二)落实宣教机制
1、党政高度重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和单项考核,做到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先后召开治理专题会12次,现场会7次,现场解决问题12件。
2、加大宣教力度。组织召开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千人大会,制定了全镇的整治宣传方案,通过印发《重拳出击,整治城乡环境行动方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公告》、《告全镇人民书》、《场镇公约》、《温馨提示》等宣传资料7000余份,书写标语156幅,固定标语30幅,办专栏8期,出动宣传车28台次,发放镇治理办工作人员联系卡1000余张,设置宣传展板10个,大型钢架宣传展板一个,便民广告栏3处。组织千名学生到场镇进行文明劝导及百名镇、村(社区)干部和单位干部深入到场镇和农村逐家逐户进行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落实门前四包。建立健全了镇与社区、单位、部门、厂矿负责人的责任机制,社区与住户、门市业主签订了门前“四包”责任书,明确“四包”范围,落实“四包”责任,镇治理办与镇爱卫办每月进行考评,评出“清洁”与“不清洁”,每季度镇纪委、镇目督办、治理办对辖区单位、企业、村(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情况分别授予“流动红旗”与“黄牌警告”,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与单项考核。到目前,已有一家中心级单位被授予“黄牌警告”,其单位负责人已被诫免谈话。
4、组建信息平台。通过镇党委、政府的社会调查,决定组建一支由老领导,各级代表,热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老同志作为城乡环境治理宣讲员,场镇管理信息员和监督员,让他们对城乡环境治理进行宣传、教育、监督,组建一支文明劝导员队伍,进社区入农村进行文明礼貌,卫生意识劝导,通过小手牵大手活动,对环境治理做出每个学生应尽的贡献。
5、加强文明素质培训。镇治理办在村(社区)、单位、部门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的意义、新风倡导工程、八荣八耻等为主要内容的居民文明素质培训,参训人数××1万余人次,表彰文明单位6个,卫生单位8个,文明家庭15个,文明新风好居民26人,见义勇为好公民3人。
(三)加大五大秩序整治力度
1、强力整治市场秩序。场镇共有大小街道12条,商家1500余家,治理前乱摆摊、乱占道现象十分突出,特别是农贸市场两通道占道十分严重,百姓怨声载道,加之撑杆搭蓬、固定蓬甚多,导致行人拥挤,小偷频繁,治理办通过宣传发动,批评教育,划行归市,归点,强力整治的原则,纠正违规占道经营150余家,现场处罚一家,拆除场镇各类蓬架250余个,临街灶台15个。场镇所有固定摊位一律在门市内经营,流动摊一律在指定地点或农贸市场内经营。水果、粮食、竹市场一律在规划区域内交易。通过强力整治骑门摊,占道经营在一周内彻底治理完毕,目前场镇市场规范有序,获得百姓一致称赞和好评。
2、严管交通秩序。全镇共有过境班线车35辆,农客车9辆,三轮车27辆,两轮车300余辆,平均每天车辆流动在100台以上,车辆在场镇乱停、乱放、乱掉头现象十分突出,治理办通过宣传,现场锁车、处罚,规范停车点,合理设置临时停放点,加大巡查力度,使交通秩序在短时间内得到规范。整个上半年共纠正各类违章车辆160余台次,批评教育220余人次,现场处罚80余次,对故意顶风作浪,目无法纪、损坏锁车器的3人分别移交派出所。配合相关部门强力整治非法客运的三轮车,已割蓬12辆,自行切割11辆。目前,我镇车辆停放有序,非法客运三轮车基本杜绝。
3、整治卫生秩序。针对场镇基础设施差,保洁难度大,镇治理办一是增加保洁人员;二是提高保洁人员待遇;三是落实保洁人员责任,实行定员定时定地段;四是落实单位治理卫生死角责任;五是增添基础设施,新建垃圾池,更换手推车;六是组建文明劝导员,社会监督员队伍进行劝导、监督;七是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
4、整治治安秩序。落实治理办、派出所、法庭、司法、综治办五家单位的联系协调机制,及时对辖区治安秩序进行摸排、专项治理。组建了场镇治安巡逻队和各村的治安巡逻队,确保了全镇平安,震摄一批蠢蠢欲动的人。
5、治理建筑秩序。为确保建筑工地不乱堆、乱码,镇治理办采取一是打围作业;二是及时清运;三是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四是主动缴纳占道费,尽量不占或少占公共区域。
二、存在的问题
1、重视力度不够,治理决心不大,由于只顾及场镇,未对农村和城郊结合部位重视,导致连续通报批评。
2、治理办监督力度不够,城管队伍责任意识不强,自我约束力差,环卫队伍保洁效果不够理想,农村保洁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保洁效果差。
3、各村治理成效不够明显,领导重视程度还有一定的差距。
4、场镇战线长,缺乏交通工具,导致工作相当被动。
5、场镇基础设施差,群众意见相当大。
6、环卫车已坏,无法清运垃圾。
三、2009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对治理成果进行巩固,确保不反弹。
2、进一步组织两支队伍加强学习,逐步提高思想业务素质。
3、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设备。
4、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场镇基础改建工作。
一、各乡镇要加强场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确定农房集中建设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和风景区的农房集中建设点要尽快确定。
二、农房集中建设点要坚持以下原则
各乡镇要把农房建设的审批管理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从严控制新建农房建设,严格审批制度,并加强农房建设的管理。
(一)坚持先批后建的原则;
(二)农房要坚持集中选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风格,鼓励农房联建;
(三)高速公路出口必须严格控制,禁止分散自建;
(四)高速公路距离不得少于50m;
(五)国道距离不得少于6m,不得沿国道两边建房;
(六)省道、县道距离不得少于5m,不得沿道路两边建房;
三、严把农房建设审批关
(一)没有在乡镇政府确定的农房集中建设点选址的不得审批;
(二)傍主要河道边选址农房建设不得审批;
(三)没有设计图纸,或选用通用设计图纸的不得审批;
(四)没有确定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不得审批。
四、规范建筑工地
(一)施工围墙:
1.公路、河道沿线工地周围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5m,一般路段工地围墙的高度不得低于1.8m。围墙材料应选用砌体材料,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易损变形材料,围墙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围墙立面应用外墙涂料刷白。书写规范的公益性宣传标语,围墙顶部为琉璃瓦压顶,并设置亮化灯具。围墙外面距地0.6m—0.8m高,范围内应粘贴深色面砖。
(二)施工大门:
1.大门净宽不小于4.5m,净高不小于4.0m,门桩用砖砌或用砼浇筑。门柱尺寸不小于0.6m×0.5m,门扇高度不中于2.4m,用1寸以上钢管或方管焊制,正面用不小于1mm厚铁板全高度封闭(不得用镀锌铁皮)。
2.门扇刷深蓝色油漆。门柱外面用深蓝色油漆书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宣传标语。门头采用灯箱式,规格为长度不小于5m,高不小于0.6m,厚不小于0.3m,箱体正面深蓝底白字标明施工企业及项目名称。
3.大门内侧应设置值班室,值班室应采用活动板房或砌体结构,内外墙体抹灰刷白。
(三)六牌一图:
“六牌一图”名称为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粉尘治理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图牌采用灯箱式单体组合,图牌标题均为白底红字,内容深蓝底白字,钛金边框。箱体规格为长1.4m,高0.9m,宽(厚)0.2m,竖式,固定设置于大门围墙外侧显著位置,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
(四)施工现场:
1.工地进出口及场内主要道路必须用C25混凝土硬化,硬化厚度25cm,场内道路必须延伸至市政道路。
2.施工场地内料场各工种作业区域必须采用C20砼硬化,硬化厚度10cm,其它区域可采用绿化处理,不采用绿化处理措施,则应采用与作业区域相同的砼硬化处理。
3.必须设置排水沟及沉砂池,排水沟宽度净尺寸30cm,深度净尺寸为50cm,沉砂池长度、宽度、高度净尺寸最小100cm;沟壁、沟底及池壁、池底必须用C25混凝土浇筑,厚度20cm。排水沟顶铺Φ25@50钢筋篦子,长度同排水沟。沉砂池设置安全防护盖。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的相关要求,以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城乡结合部公路环境、汽车维修站场为重点,深入落实开展交通运输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巩固前期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消除卫生盲点死角,将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引向纵深,为全省推进“两个加快”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责任分工
按照“部门分工协作、分级管理”的原则,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制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交通运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指导和督促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是该专项治理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应按照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厅公路局具体负责全省以城乡结合部开放式公路为重点的地方公路及其沿线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厅运管局具体负责以城乡结合部汽车维修站场为重点的运输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川高公司具体负责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收费站为重点的高速公路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各市州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当地政府的统筹安排,开展城乡结合部交通运输专项治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城乡结合部交通运输专项治理宣传引导工作,制定科学方案,落实责任分工。
一是加强专项治理组织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方案,将专项治理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二是利用多途径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宣传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引导交通运输参与者培养良好卫生习惯,着力营造城乡交通环境治理良好氛围。三是对高速公路、地方公路、汽车维修站场等城乡结合部整治范围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卫生死角,积极主动协调地方政府组织工商、卫生、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联合依法治理,形成合治力,避免出现管理空白地带。
(二)以收费站和服务区为重点,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加强与高速公路沿线地方政府沟通协调,督促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单位,明确治理范围,落实治理责任,形成治理合力,共同营造高速公路良好营运环境。一是按照“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创新机制、市场运作,完善功能、提升服务”的指导原则,优质高效地做好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建设工作,不断提高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服务能力,在城乡发展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起好示范带动作用。二是进一步落实缓堵措施,针对因雾天交通管制、交通事故、路面施工等形成车辆停留或车速缓慢而造成路面垃圾增多的情况,在加强文明劝导的同时,及时增派保洁人员进行清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三是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交通执法、高速公路公安交警和地方执法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开展收费秩序专项整治,清理整顿收费站外摆摊设点、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等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现象,净化高速公路营运环境。四是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维护车辆正常通行秩序,提高道路安全舒适性。五是全面提升道路保洁水平,加大对收费广场、收费通道、互通立交、人行天桥、边沟等地清扫力度,提高清洁频率,保持清洁卫生,尽力做到不留卫生死角。
(三)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地方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城乡结合部开放式公路为重点开展地方公路及其沿线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治理“三乱”和“七进”活动,加强养护保洁,减少公路病害,规范交通管理,制止车辆抛撒,促进城乡结合部公路环境根本改善。一是加大公路养护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牌,全面清理公路沿线管辖区域内的白色垃圾,积极劝导公路沿线住户垃圾归池,制止沿线乱扔乱弃现象,确保路面整洁干净。二是进一步加大路政执法和公路“五乱”治理力度,依法取缔在公路沿线乱堆、乱放、乱占、乱建、乱接道等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与有关部门联合强力整治超限超载、带水带泥、“抛、撒、滴、漏”车辆,确保公路运输安全有序。三是进一步加强公路道班房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实行“门前五包”管理,彻底根治基层道班“脏、乱、差”现象。四是规范道路施工现场管理,妥善处理建筑垃圾,规范堆放施工材料,完善施工现场标识,切实治理工地杂乱现象,维护好施工现场交通秩序,确保公路畅通。五是以迎接交通运输部国省干线公路大检查为契机,加强公路日常保洁工作,重点整治收费站周边环境卫生,消除卫生盲区,创造整洁美观的公路外观形象。
(四)以维修站场和车站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运输市场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机动车维修站场门店多、投入少、规模小、管理难度大的特点,重点指导维修业主合理规划和合法利用停车、作业场地,严禁占用公路路面维修车辆或随意摆放配件和工具。二是重点督促维修业主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维护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尽可能避免污染周边环境。三是对难以根治的占道维修经营行为,协调当地政府组织交通、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依法治理。四是加强客运站场特别是农村客运站点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汽车客运站点固定环卫配套设备,增加移动式垃圾箱(桶)和垃圾袋,设置车辆清洗台,并在车辆安全检查处附设车容车貌检查岗,为广大乘客营造干净、舒适的出行环境。
四、工作步骤
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从年12月3日至2011年2月3日。分为宣传动员、集中治理和巩固提升阶段。
(一)宣传引导阶段:年12月3日至12月13日,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治理办制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交通运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级责任单位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各级责任单位开展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宣传工作,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中营造出城乡结合部集中治理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年12月14日至2011年1月29日,以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地方公路、汽车维修站场等城乡结合部为工作重点,开展集中整治,排除卫生死角,查漏补缺,全面改善基层交通环境。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1年1月30日至2月3日,对专项治理工作成效进行检查,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整理成果,建立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和督查问责机制,以文明、卫生新风气和整洁、优美的交通环境迎接春节。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细化职责,加快实施。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把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入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中,摆在突出位置,与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务求实效的推进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协作,积极配合,合力推进。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川高公司和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运管局要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配合当地政府治理办和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各尽其责,合力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治理工作有效开展。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安和城管等相关部门,形成联动,共同推进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记者从朝阳区“两会”获悉,2017年朝阳区将推动一系列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从大气、交通、绿化、水系等多方面入手,实现人居环境的和谐宜居。
朝阳全境基本实现“无煤化”
2017年,朝阳区将对四环外居民户进行无煤化改造,实现全区用煤户“清零”。
据悉,2016年以来,朝阳区先后对全区24个街乡、81个社区进行了无煤化改造,通过“煤改气”、“煤改电”等形式,实现了散煤设施的改造升级,5座110千伏的变电站也启动建设,全区共有2.13万户居民用上了清洁能源,而未列入今年改造的地区,也全部使用了优质燃煤。
据了解,在对用煤户实施改造升级的同时,朝阳区还对区域内的售煤点进行了清退。目前,四环路内已全部完成清退,基本实现了四环路内的“无煤化”。
据朝阳区环保局负责人介绍,2017年,朝阳区还将加大对锅炉低氮技术的改造力度,全区低氮锅炉改造工作预计将于2017年全部完成。“我们将没有改造意向的单位列为执法监督重点,对氮氧化物超标排放单位进行了高限处罚。”据统计,截至目前,朝阳区实施改造工作的企业已达到508家,锅炉1429台,总计5103蒸吨。
另据了解,在交通方面,朝阳区正在加速淘汰更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控制新车排放。截至目前,全区共淘汰更新老旧机动车5.1万辆,提前超额完成全年3.65万辆的工作任务。同时,2013年至2016年9月期间累计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25.2万辆,提前超额完成《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中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任务。
除此之外,作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源头之一,扬尘污染是朝阳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工作。“2017年,朝阳区将围绕市政府下达的pm2.5年均浓度下降指标,继续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朝阳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2016年朝阳区已经对全区113块土地喷洒结壳抑尘剂并用高密度防尘网进行覆盖,从源头上控制了扬尘污染。同时,实施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制度和工地扬尘评级制度,充分发挥扬尘排污费经济手段,强化对区域内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14日,朝阳区PM2.5平均浓度71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下降了11.3%。未来将继续采用科技、经济、执法等多种手段,对裸地扬尘、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工业扬尘等进行综合治理。
建设连通城市副中心的
“绿色廊道”
记者了解到,作为连接首都核心区与城市副中心的廊道,朝阳区2017年将着力建设联通城市副中心的“绿色通道”,重点加强长安街、广渠路、朝阳路、朝阳北路等东部几条重要联络线的景观提升建设,通过调整植物配植形式,丰富地被品种,增加彩叶植物,打造季相多彩的靓丽风景线。
“广渠路景观大道环境建设任务预计2017年6月底前完成,届时将打造一条连接核心区与副中心的最美景观廊道”,据朝阳区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广渠路环境提升工程西起东二环广渠门桥,东至区界,总长14公里,主要包括街面环境提升和重点区域拆迁两个部分,广渠路环境景观提升以道路两侧200米内范围为主,重点为道路两侧30米范围、环路交叉桥区景观建设以及18处平房区拆除腾退。全线将设计建设大郊亭、高碑店铁路、五环桥、双桥路、咸宁候、朝阳通州交界6处大型景观节点。
除广渠路环境景观提升之外,2017年朝阳区还将完成双桥路、双桥东路等24条重点大街环境提升工程,41条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工作,彻底治理三环路沿线环境问题,加快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环境整治和架空线入地工作,提升朝阳路、朝阳北路市容环境景观,建成25条环境优美大街,使连接首都核心区和城市副中心的廊道设施更完备、景观更优美、品质更高端。
此外,“新建和改造百个大中小微型公园”是朝阳区“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六个一百”工程之一。“2017年,朝阳区将继续新建和改造20处大中小微型公园,进一步提高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抓紧实现‘居民出行500米见公园绿地’的目标。”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彻底消除33条黑臭水体
朝阳区是连接北京市中心城区和城市副中心的重要廊道,境内温榆河、通惠河、萧太后河等6条河道直接流入城市副中心。
2017年,朝阳区将实行“河长制”,即河道生态环境管理地方领导负责制,推动水环境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社会化。构建区、街乡和社区村三级“河长”管理体系,区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副区长分别担任萧太后河、通惠河、坝河、清河等四个河系的河长,并依据河道流经区域,按属地下设街乡级河长、社区村级河长。“河长”负责研究部署、监督实施相应区域内的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
2016年底前,朝阳区境内19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将基本完成,推广污水和再生水厂集中处理,小型污水处理站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分散式处理的治污新模式,实现区域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快城区水环境的改善,预计到2017年底将彻底消除33条黑臭水体。
目前,朝阳区内已建成市级再生水厂10座,日污水处理能力288万立方米,承担着中心城区65%的污水处理任务。集中处理大大缓解污水处理压力,还可以对清河、温榆河、郊野公园等进行生态补水,改善水质,提升区域整体生态环境。
其中,定福庄再生水厂距离萧太后河直线距离不过4公里,每日可处理来自萧太后河全线6.5至7吨的污水。在曹各庄排水沟、沈家坟干渠等15座小型污水处理站的基础上,新建联村污水处理站4座,总日处理能力将超过12万立方米。
2016年7月27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建言献策。
空气质量有所改观
2015年,浙江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削减21.4%和28.8%;11个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23%,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8.2%,比2014年上升2.7个百分点。2016年1―6月,11个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5%;空气优良天数平均比例为82.3%,同比上升5.7个百分点。
近年来,全省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法主要制度逐步得到落实,空气质量有所改观。
“突出重点领域,全面深入开展调整能源结构、防治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业污染、调整产业布局与结构、整治城市扬尘和烟尘、控制农村废气污染、港口船舶污染治理等7大专项治理工作。”这几年,省政府加强对大气环境治理规划部署,在2015、2016年连续两年将治气列入十大民生实事首位,加重了大气治理的分量。
“把治气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各级领导治水治气的指导思想明确,治理思路清晰。”一些基层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加大了对治气工作的投入,做好了资金保障。省人大检查报告指出,2015年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87.7亿元,社会投入416亿元。
“已经超额完成国家‘十二五’下达的减排任务。”检查组成员指出,根据中央提出的“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要求,并结合浙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我省推出总量指标量化管理、排污权许可、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刷卡排污、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等一系列制度。
针对浙江的产业现状,颁布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等工作方案,出台工地与道路扬尘管理办法和12个重点地方产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整治规范,制定纺织染整工业和制鞋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车用汽油浙VI标准,而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等也不断建立完善,使我省的治气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长效。
2015年12月,在用完最后一批坯料,结束了流水线上最后的一道工序,杭州钢铁集团位于杭州半山的钢铁基地生产线“熄火”,全线关停。这只是浙江通过大气污染防治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的一个缩影。
过去,落后的产能和能源结构阻碍着治气工作向前迈进。为此,浙江注重标本兼治,把产业转型升级作为环境治理的治本之策。一方面大力发展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和生产业,提高绿色产业比重;另一方面加快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加强重污染行业整治,取得的成效也十分明显。
2015年,全省淘汰20多个行业的落后、严重过剩产能,涉及2000多家企业;淘汰整治100多个“低小散”行业集中区块,涉及2.2万家企业(作坊);全年关停重污染高耗能企业1239家,原地整治提升2201家,搬迁入园358家。全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小于1.4亿吨,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为16%,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天然气使用量达到78亿立方米。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截至2016年6月底累计淘汰2.6万台。
同时,在工业废气、机动车污染、城市扬尘烟尘、农村废气等重点领域,注重问题导向,治理取得突破。
调查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省火电、热电、钢铁、水泥、玻璃行业脱硫脱硝改造和限期治理,达到新标准要求;基本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调查摸底,石化行业完成了综合整治,涂装、印刷、化纤、医药化工等13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启动;截至2016年6月底,累计淘汰黄标车、老旧车80万辆;建立“7个100%”长效监管机制,完成近1.3亿平方米的城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控;县以上城市主干路机械化清扫率达100%;2015年全省秸秆利用率达89.7%,秸秆焚烧次数逐年下降。
除了“治”,浙江更加注重严格监管,确保治理成效。目前,省、市、县基本形成多级联网、实时监控的监测网络。通过检查,浙江各市、县都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11个设区市全部形成工业废气实验室分析能力,15个重点工业园区完成自动监测体系建设。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同时,大气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环境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日趋完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5年查处大气环境违法案件1206件。
污染排放突出,形势依然严峻
看到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我省大气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形势依然严峻。2015年,全省11个设区市中,除舟山外,其余市的空气质量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69个县级以上城市只有13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秋冬季污染天气发生频率较高,臭氧污染问题日益显现。不少地市在执法检查中都反映,虽然大气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但空气质量整体提高依然有难度。
“一些地方的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宣传贯彻未完全到位,对依法治气的认识还不足,履行执法主体和监督主体职责的意识不够强。”检查组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在实践中,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仍有不足。在治理工作中,还存在不依法管理和执法不严的现象。一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尚未真正落实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不积极治理、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弄虚作假、逃避监管等现象常有发生。
而各类生产生活污染仍然是治理的难点。“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还未得到根本性改观。”一些地方也反映,能源结构在短时间内很难完全改变,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占比偏低的情况依然存在。
在工业领域,区域性、结构性、行业性污染仍然比较突出,脱硫脱硝深度治理难度较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尚处于起步阶段,一些重要行业还缺乏统一完整的排放标准和治理规范。
城市里的建筑工地和拆迁、道路施工多,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餐饮行业经营单位量多面广,又多处于居民集中区,油烟污染较多;一些农村地区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禁而不止,这些都给污染防治带来了阻力。
随着经济的加快发展,车船排放污染更为突出。调查显示,“我省机动车车辆总量增加较快,目前已经有1622万辆”,加之城市道路拥堵,造成汽车尾气排放量成倍增大。同时,还存在1.3万辆黄标车未淘汰、尾气检测弄虚作假等问题。据2015年杭州空气PM2.5源解析,机动车尾气成首要污染源,占市区本地源排放贡献的28%。而在河道、近海地区,船舶污染治理相对比较薄弱,如宁波、杭嘉湖等地集装箱车和船舶大部分以重柴油为燃料,废气排放对港口、河道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本次检查中,还发现一些地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影响了治理进度。“11个工业园区中还有9个未实现集中供热。”检查组在温州检查时,发现了该市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影响了燃煤锅炉淘汰进程,而这也是其他一些工业发达城市的通病。同时,原计划“十二五”实现天然气管网“县县通”,但由于政策协调等原因,管网工程选址落实滞后,目前全省还有近三分之二的县未通管道天然气。
另外,在监管方面,也存在着短板。一些地方尚未建立大气污染源清单,有关部门对大气复合污染成因和特征污染源研究有待深化;某些部门协调、区域联动还不够紧密,有效开展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个别地方还未建立机动车监管平台和环保监测专业机构,工业园区和建设施工现场实时监测布网不够严密。“发现问题不及时、一罚了之简单化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检查组指出,严格执法查处还有不少障碍,在部门衔接、调查取证突破上需做更多努力。
标本兼治,守望蓝天白云
大气环境保护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吹散雾霾,重现蓝天白云是全社会的共同期许,检查报告建议,要从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加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是从源头治理大气污染。虽然,依靠燃煤的趋势改变很难,但依然要以钉钉子精神,寻求突破、改变。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围绕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目标,深入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政策,严格新建耗煤项目准入,重点限制水泥、钢铁、化工、化纤、造纸、塑料等耗煤行业规模,加强对重点煤炭消费企业的监管。
同时,应该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甬台温、金丽温等天然气管道建设和天然气储运项目建设,保障“县县通”工程完成;加快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加大燃煤分散锅炉淘汰力度。
现在科技日新月异,应该更加突出科技在治理中的作用,注重治理废气先进技术的研发利用,支持工业锅炉和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开展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加快化工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进程。
对于汽车尾气排放,“治理不能只是单纯地‘治气’,还应该结合拥堵治理。”检查报告指出,可以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技术,科学治理汽车尾气污染,促进道路畅通和空气质量改善。
另外,还应该完善成品油质量监管体系,加强油品质量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低劣油品行为。积极开展港口船舶排放治理,落实鼓励靠岸停泊船舶使用低硫油的政策,推进港口“油改电”“油改气”的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治气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在城市扬尘、餐饮油烟和农村秸秆焚烧方面,应该认真宣传贯彻《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严格执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场地“7个100%”要求,加强对城市餐饮业油烟排放的监管,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和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的物质,努力消除群众身边的空气污染。
最后,浙江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也指出,应该依法依规治理,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完备的法律和严格的监管是维护大气治理的重要屏障,各级政府要认真宣传贯彻实施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科学制定“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按照《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依法运用约谈、问责、免职等办法,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
监管也要精准发力,要重视数据库和监测网络的作用。检查组指出,要运用大数据、网络技术完善监管系统,特别要完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监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布点密度和项目种类,建设覆盖全省重点污染源的实时监测网络。同时,也应该通过社会各方的监督,加强监管。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向公众公开的环境监测数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