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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继续大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创建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优美文明城乡环境,为2014年亚洲论坛会议服务,为建设国际旅游岛服务。通过对废品收购点(站)、加油站、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文明诚信、依法经营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景观,实现绿色崛起。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做好部门协调、日常监管工作。
三、整治内容、标准及责任单位
(一)对废品收购站的整治。市商务部门要牵头组织市城管、环境、镇政府等部门加大力度对城区,高速路、国道、旅游景区道路旁边及可视范围内废品收购站进行整治,未经批准经营的收购站(点)一律取缔,并责令清扫环境卫生,经批准设置的收购站要依法经营,搞好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对加油站环境的整治。要充分发挥中石化、中石油管理单位的责任主体作用,加大对加油站,尤其是高速公路、海榆东线两侧及城区和旅游景区加油站厕所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中石化、中石油)
(三)对集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市物业管理中心要配合市工商、城管等部门开展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突出以万城、兴隆、和乐、龙滚为重点整治地区,加大对集贸市场“脏、乱、差”的整治力度。对市场各类经营摊位要严格实行划行规市,物品摆放要整齐统一,严禁占道经营;要在市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临时存放设施,以及在摊位内还需设置加盖的垃圾桶(箱),确保垃圾不上人行道;要按照市场改造和建设规模,配置相应的卫生监督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实行区域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并做到“一天一清洗,一星期一大洗”,确保市场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市物业管理中心)
四、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安排60天(2014年2月5日至4月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月5日至2月10日)。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制定方案,明确整治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动员和部署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2月11日至3月31日)。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整治工作。2月底在全市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清扫”活动,发动全市社会力量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乱停乱放、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环境卫生整治。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4月1日至4月5日)。局环境卫生整治小组将对有关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对未能按期保质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1、统一领导。各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期限。特别是对重点整治部位和整治中的重点工作,要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机制,实行责任无缝隙,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属地管理。按照进一步加强综合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有关单位,既要按照行业和市政府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工作,也要服从市卫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互相支持和配合,群策群力,共同完成整治任务。
随着社会进步和农村的不断发展,农村环境卫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海南州许多农村环境的脏乱差状况令人堪忧。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生活污水排放不畅,夏日蚊蝇乱飞,冬日垃圾乱堆。环境脏乱差直接影响农村环境质量和农民生活质量,农民群众改善环境状况的意愿日益强烈。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事关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的和谐稳定。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面临许多问题和困难,如何破解这些难题,坚持不懈地做好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显得任重而道远。
1 海南州农牧区垃圾整治工作现状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州5县36个乡镇422个行政村共有46.4万人;其中城镇15.31万人、农村31.09万人。累计投资1.63亿元,建成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场5处、乡镇垃圾填埋场9处、垃圾转运站21座,配备乡镇垃圾箱961个、垃圾收集转运车40余辆。2015年,全州累计产生各类垃圾11.2万吨,按照区域划分,城镇垃圾7.9万吨、农村垃圾3.3万吨;按照性质划分,建筑垃圾2.1万吨、生活垃圾6.6万吨(城镇5.3万吨、农村1.3万吨)、餐厨垃圾2.48万吨、医疗垃圾0.02万吨。其中无害化处理的垃圾5.3万吨,通过转运后填埋的0.5万吨。全州农村中,垃圾能够集中处理并统一填埋处理的村有147个,占村庄总数的43%。
2 海南州农牧区垃圾环境卫生整治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2.1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在今年,海南州出台了《城乡清洁环境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在海南州范围内全面开展了以实施“四大行动”(城镇清洁环境行动、农牧区村庄清洁环境行动、旅游景区景点清洁环境行动、公路交通沿线清洁环境行动)、开展“两项活动”(推进生态村镇创建、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建立完善“一项机制”(健全城乡清洁环境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城乡清洁环境行动,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2.2 加强综合治理,优化人居环境。不断强化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对各县县城环境卫生区域进行了调整、量化、细化,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并采取定点、定人、定目标、定时限等办法和奖惩、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沿街门店店外经营、沿街屠宰、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堆杂物、占道洗车、毁坏行道树等不良行为,城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着力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力实施改厨、改厕、改圈和“三乱”治理工作,积极组织广大农牧民群众开展义务劳动,清除乡村道路、水渠、河道两岸以及村庄周围、房前屋后等地方的垃圾;加大规模以上养殖场监管,防止和治理恶臭气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有效处置乱丢、乱倒、乱堆、乱搭、乱建等不文明行为,农牧区环境面貌有效改善。不断加大旅游景区和交通环境清洁工作力度,重点整治了青海湖、龙羊峡、倒淌河、南海殿、文昌庙、赛宗寺等景区景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丢、乱刻、乱画、乱吐等“八乱”现象。积极开展公路交通沿线清洁环境行动,清理拆除违章违规广告、宣传栏、破损广告和宣传栏;全面清理交通沿线建设工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整顿乱停乱放施工车辆以及随意堆放建筑材料等行为,规范服务区、停车场、加油站、公共厕所等服务设施,为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和实现公路交通畅通、整洁、安全、美观提供了可靠保障。年内,海南州累计出动人员4.5万人(次)、车辆1.4万台(次),清理垃圾5.3万吨、乱搭乱建219处、露天粪坑32个、黑臭沟塘36个,治理乱垛柴草284.8方、乱堆粪土917.5方,疏浚沟渠166.3公里,清理公路两侧违法违规广告牌40个,养护公路6000公里,查处私开旅游通道32条。
2.3 立足地区实际,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牧区保洁长效机制是彻底解决农牧区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海南州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青海省财政安排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安排农牧区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等费用,形成农牧区环境保洁长效机制,实现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组建覆盖县、乡(镇)、村社、寺院的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将保洁原纳入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工程草原管护公益岗位;优先从低收入农牧户和低保户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选定为村庄环卫保洁员,形成稳定的农村牧区保洁队伍。
一、活动目的
通过集中开展辖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卫生面貌,提高环境质量和全民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城市意识和环境意识,全力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确保年底前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推荐考核。
二、主要任务
集中整治“五乱”(广告乱贴乱画、房舍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行、垃圾乱倒乱扔、污水乱泼乱倒),清理整顿“五小”(小餐馆、小发廊、小旅店、小浴室、小歌厅),实现城区“四净”(市容市貌净、主次干道净、社区楼院净、重点区域净)。
三、时间安排
2012年3月13日至3月31日。
四、整治内容
(一)整治卫生,美化生活环境
1、全面开展“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包公共设施完好)。加大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巷道清扫力度,并实行全天候保洁,道路无果皮、纸屑、塑膜、杂物等垃圾。(责任单位:街道城管环卫服务中心、城管城北大队、各居委会、辖区各物业管理公司)
2、垃圾桶(池)、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完好美观,无破损、积水、外溢、污迹,桶(池)内无积存垃圾,周围地面整洁、无污水流溢。(责任单位:各居委会、辖区各物业管理公司)
3、排水沟、下水道等疏浚淤泥,捞除漂浮物,捡净悬挂物,清除河岸的暴露性垃圾和乱堆乱放。(责任单位:水务站、各居委会、辖区各物业管理公司)
4、做好重点场所、行业、马陵河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升城市农贸市场规范化水平;加强城中村、施工工地、流动人口及务工人员聚集地、集市、小区以及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的管理。(责任单位:城管环卫服务中心、城管城北大队、卫生服务中心、各居委会)
5、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公共场所、学校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背街小巷、单位和社区的小餐饮店、旅店、美容美发店、网吧、洗浴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加大对学校、幼托机构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责任单位:街道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卫生服务中心、各居委会)
6、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通过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药械、统一方法的物理及化学防治,消除“四害”滋生地,使老鼠、蟑螂、蝇、蚊密度防控达到国家级卫生城市要求。(责任单位:卫生服务中心、各居委会)
(二)整治秩序,优化社会环境
公共场所干净整洁卫生,工作人员文明用语,服务优良。严禁汽配、摩配及修理点占道经营、污染路面。(责任单位:城管城北大队、各居委会、辖区各物业管理公司)
五、保证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创卫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环境整治行动。要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及时组织检查评估、督促整改、考核验收,做到不漏一条街道、不漏一户人家、不漏一间房屋、不漏一处环境,彻底整治好城区内的“五乱”现象。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旅游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取缔旅游道路两侧店铺占道经营,以清理旅游道路两侧无照经营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合力攻坚,达到优化旅游生态环境总目标。
二、整治范围
1、重点景区。
2、旅游道路沿线。
3、城区四环路沿线。
三、整治标准
1、市场、摊点整治到位。重点景区周边及重要旅游道路两侧无违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经批准设置的各类摊点必须按照划定的经营区域和经营时间进行经营,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沿路店铺一律实行店内经营,不得在店外进行生产、加工和销售。
2、查处无证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对景区内和景区周边区域及重点旅游道路两侧无证经营坚决予以取缔,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3、由乡镇牵头、工商分局配合,开展本辖区旅游安全专项整治。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旅游生态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从八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8月26日至8月31日)。各工商分局全面部署集中整治工作,成立太行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小组,制定整治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按照整治标准全面开展整治工作,达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
3、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逐步实现旅游道路沿线门店整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做好旅游道路环境整治工作,市工商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由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各工商分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科。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深入开展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实践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三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关于印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通知》厅〔〕2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依照城乡统筹、标本兼治的原则,动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开展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努力塑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农村新面貌。
二、基本原则
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1坚持以块为主、属地负责、分级实施的原则。各街镇、村(居)为本辖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
积极引导、鼓励、动员社会力量参与,2坚持政府主导、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推动环境综合整治的整体合力。
鼓励、支持各地从自身实际动身,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体现特色的原则。区别对待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村改居社居委和中远郊行政村等不同区域。大胆创新,敢于突破,发明性开展各项工作,不搞“一种模式、一刀切”
强力推进,4坚持重点突破、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原则。选择影响力大、代表性强的街镇和村(居)作为示范点。形成典型,同时坚持以点促面,带动全区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
治标与治本相结合,5坚持夯实基础、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的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环境综合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绿化大会战、和谐社区和文明镇村建设相结合,不时巩固和提升成果,总结经验,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耐久、深入开展。
三、总体目标
全面清理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和中远郊腹地农村“脏、乱、差”现象,通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推进镇容村貌整治和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管理,建立完善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保证机制,建立完善农村保洁站(办)健全生活垃圾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制度,达到农村卫生状况明显改观、镇容村貌明显提升、人居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目标。
四、工作任务
建立保洁队伍、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两治理两建立”即:治理环境卫生、治理镇容村貌。
(一)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1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和集镇整治
修缮和出新道路沿线的围墙和建筑;取缔露天茅坑,全面清理“十乱”即乱搭建、乱堆放、乱停放、乱占道、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拉杆线、乱摆摊设点、乱涂写张贴、乱设招牌广告。全面清理残墙断壁。改造旱厕;疏浚河道沟渠和下水管道,清掏淤泥杂物,清理垃圾杂草,清除污水;整治骑路经营,完善市场设施,规范集贸市场。
2道路沿线整治
清除流露垃圾,全面清理环境。清除飘散的杂物和白色垃圾,清除粪堆等。全面整治沿线村容村貌,修缮和出新围墙和破残建筑,清理乱涂乱画,撤除有碍观瞻的招牌和广告,规范乡村店招牌设置;撤除清除露天茅坑、简易旱厕、废弃猪圈和擅自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迁移拴养牲畜和柴草堆,清除路边堆放建材等。全面疏浚、疏通沿线排水沟渠,清除淤泥,清理杂草,清理污水。加强对马路边、河道边、坝埂上等处毁绿种菜、开荒种菜现象的管理。
3村庄内部整治
衣物晾挂整齐规范。无卫生死角,全面清理村庄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村(居)委、乡村道路、设施农业基地等范围内的流露垃圾。农家院落应做到房前屋后可用物品堆放整洁有序。无蚊蝇孳生地。墙体无乱涂、乱画、乱张贴。
(二)落实长效管理
1组建专业保洁队伍
加强农村专业保洁队伍建设。依照乡村社区管理要求。
配齐专职人员,1加强街镇级市容所(科)建设。各街镇要进一步加强市容所(科)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街镇级市容所(科)负责集镇道路、集市、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工作。并督促辖区各村(居)建立市容环卫保洁站(办)保洁站(办)负责本村(居)范围内的清扫保洁任务。
提高保洁实效。2建立村(居)级保洁员队伍。原则上村(居)级保洁员数量按在册人口数4001比例配备。村(居)级保洁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村(居)内主要道路、公共场所、乡村旅游景区、河道、公厕保洁及垃圾清运。有条件的村(居)要推行村(居)环境卫生市场化保洁。
2完善环卫配套设施
原有垃圾房(池)全部撤除。1配备规范化垃圾桶。垃圾实行容器化收集密闭化运输。
区城管局统一设计,原则上按照每10-15户(每个楼道口)放1只垃圾桶的要求进行配置。统一样式和颜色。
配备垃圾收运车辆。原则上每个街镇配备不少于1辆小型生活垃圾收集车,2配齐垃圾清扫和清运工具。各街镇、村(居)要统一配置必要的垃圾清扫工具。有条件的村(居)也要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每名专业保洁员要确保配备1辆生活垃圾收集三轮车,及时收集、清运村庄垃圾桶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日运,防止发生二次污染。街镇要统一村(居)清扫保洁人员服装和工具。
各街镇要在辖区主次干道沿线,3合理配置果皮箱(桶)依照相关规范。街镇道路、车站、市场周边等合理布置果皮箱(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小区内部道路、乡村旅游景区道路两侧要合理布置果皮箱(桶)有条件的村(居)村内道路沿线也要布置果皮箱(桶)
加快推进街镇垃圾转运站建设,4加快垃圾转运站建设。每个街镇要有一座垃圾转运站。确保尽早投入使用。
3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保洁制度,1健全工作职责制度。切实加强对街镇、村(居)两级环卫工作人员的管理。明确市容所(科)市容站(办)管理职责、清扫保洁人员工作职责及垃圾清运、村庄保洁的具体要求,制定工作规程,切实增强环卫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实行环卫监督员制,2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台帐管理制度、村庄保洁检查登记制度等。加强村(居)民自治。村民组长或村(居)委会指定一名热爱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村(居)民中具有一定威信的村民担任本村(居)环卫监督员,增进村(居)民之间互帮互助、互相监督。落实好“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把环境保洁、村容秩序落实到每家每户,责任到人。
纳入政府目标管理,3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建立区对各街镇、村(居)督查考评体系。同时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集中整治期间,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将每10天组织暗访一次、通报一次,通报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转入长效管理后,每月检查一次、讲评一次,纳入全区乡村管理考核工作之中。考核结果原则上每月统计公布一次,每季度通报一次,对组织检查、明查暗访和群众投诉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限期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在区级新闻媒体曝光。
与区下拨专项补贴经费相挂钩,考核结果实行“五挂钩”与区级考核相挂钩。与区委、政府对街镇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相挂钩,与下拨村(居)级环卫保洁经费相挂钩,与村(居)清扫保洁人员报酬相挂钩。同时要积极做好迎接全市检查考评工作。
检查频次不得低于区级组织的检查,各街镇相应建立对村(居)检查考评机制。检查结果上报区指挥部备案。年度检查中,一次排名垫底的街镇,》报通报批评;两次排名垫底的街镇,由区纪检、组织部门对街镇党政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次排名垫底的街镇,追究街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
每年评选出20户“清洁家庭”,广泛开展创建文明乡村、文明户”清洁家庭等评比活动。授予荣誉匾牌;评选出6个先进村(居)第一名1个,第二名2个,第三名3个,第一名奖励2万元、第二名奖励1万元、第三名奖励5千元,用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经费补贴。
五、实施方法
分三个阶段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从年12月上旬开始。
(一)重点突破阶段(2011年1月31日前)各街镇、村(居)综合整治乡村出入口道路、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和中远郊腹地农村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全区各街镇、村(居)中树立一批开展速度快、力度大、效果明显的典型。
(二)拓展延伸阶段(年3月31日前)以点带面。把集中整治延伸到村庄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村(居)委、乡村道路、设施农业基地等区域,探索建立镇容村貌长效管理机制,快速推进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管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4月1日起)不时总结经验。建立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检查考评,纳入全区乡村管理长效考核之中。
六、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副总指挥由郝力群、黄韦华同志(常务)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镇(街)负责人,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文广局)农林水务局、住建局(交通局)财政局、卫生局、规划分局、城管局、环保局、团区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检查、指导和考核各街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综合整治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收集信息,编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指导各街镇、村(居)建立保洁队伍和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完成其他相关任务。
明确目标整治活动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络人,各街镇都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街镇、村(居)党委(党工委、党委、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全民参与”的原则,兼顾短期和中长期效果,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发挥合力,加强宣传,全面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围绕各类噪声、建设扬尘、水环境、环境卫生、环境秩序、工业企业排污、社区综合整治、违法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整治,确保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整治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注重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实施长效化管理,使环境面貌不断改善,街道形象持续提升。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噪声污染整治专项
落实《区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下列噪声源进行集中整治,减少噪声扰民现象。
1.集中整治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以及市政建设等夜间施工噪声的整治。
2.集中整治歌厅、酒吧等娱乐行业音响噪声扰民问题。
3.集中整治企业、单位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包括使用风机、水泵、金属切割、空调、冷却塔、排风机、油烟机等固定设备,导致噪声超标排放,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
4.集中整治室外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商家促销、流动商贩使用音响设备、路边摊以及早、夜市市场经营叫卖等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5.集中整治机动车交通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街道驻地机动车、旅游景区车辆违反禁鸣规定、车辆不正确使用警报器和音响装置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二)施工扬尘污染整治专项
1.进一步规范各类建设施工行为,对辖内建筑施工、拆迁施工、路面及管线施工进行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控制扬尘不力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2.全面加大督查力度,要求土地、施工工地渣土堆放场所全覆盖;拆迁工地全部采取围挡、覆盖和洒水降尘措施,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出工地前必须将轮胎和车身冲洗干净。
(三)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
1.加强河流、海域沿岸排污口排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超标排污行为。
2.加快截污管网建设,采取临时截污和完善雨污分流相结合的措施,尽快减少直排入河污染物量,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
3.增加沿河园林绿化和生态景观建设,改善城市绿化环境。
4.完成年河道治理工作计划,加大投入,推动辖区河流的河道清淤、垃圾清理工作。
5.根除河岸违法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行为。
(四)社区环境卫生整治专项
1.加强辖区日常环境卫生保洁,实施精细化管理;清查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对损坏卫生设施及时维修更换,保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清除辖区道路两侧白色垃圾,严肃查处焚烧、乱倒工业垃圾、生活垃圾行为。
(五)市容环境秩序整治专项
1.加强饭店室外烧烤及露天烧烤摊的管理,严肃查处违法经营、油烟扰民等行为。
2.加大乱贴乱画、非法小广告、占路经营等不文明行为查处力度。
3.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对不符合设置规划、设置技术规范,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超出批准期限的,不符合户外广告亮化要求的,不按规定公益广告的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
4.加强对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现象的清理整治。
(六)工业企业排污整治专项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加密对重点企业、环境敏感区域(河流沿岸、居民区、饮用水源地上游等)内企业的环保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建设、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七)居住区综合整治专项
1.加强对辖区内物业公司的监督指导,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
2.整治小区内乱搭乱建、乱摆乱放、毁坏公共服务设施及各类扰民行为。
3.加强小区治安管理。
(八)违法建设整治专项
坚决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进行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四、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部署,宣传发动(年5月中旬至6月上旬)。
街道召开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各社区、单位,进一步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和人力、财力投入。宣传科围绕整治工作重点,制定落实宣传方案,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宣传造势,采取正面引导和问题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及时跟进,充分吸纳广大市民建议,全面推动整治活动不断深入。
(二)开展集中整治月活动(年6月上旬至6月底)
各社区、单位全面落实整治方案,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对上述八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发现一处问题整治一处;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中长期解决方案,并由专门部门跟进督查。街道宣传科要加强对集中整治月活动情况的宣传报道。
(三)巩固成果,提升水平(年7月至12月)
各社区、单位认真总结集中整治月活动成果及日常监管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建立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和有关管理规定,将整治活动纳入常态化管理,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加大对集中整治月活动期间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检验整治活动和长效管理成效。11月至12月,街道将再组织一次集中督查或抽查活动。
五、组织领导
1.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调度部署各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组,由各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开展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地沟油”集中整治,开展对油脂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用油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依法取缔和惩处一批涉及“地沟油”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制定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规范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经营秩序,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加快建设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
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探索适宜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及管理模式,落实省政府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有关工作要求,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严把餐厨废弃物的“出口”关。(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牵头,卫生、环保、城市管理执法、工商、农业等部门配合)
1、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废弃食用油脂及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从事收集、运输、处置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的单位实行服务许可管理,开展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获得许可的单位名单。依法对擅自从事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责令停业。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渠道,加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2、卫生部门负责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并建立工作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
3、环保部门负责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明确餐饮单位必须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或油水分离器等设施。
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环境保护条例》,对餐饮单位未按照要求设置安装油水隔离池或油水分离器等设施及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依法对产生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单位提供给未经许可的从事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行为进行查处。
5、工商部门对擅自从事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经营活动的行为,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6、农业部门负责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所的监管,禁止直接用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二)开展“地沟油”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严把“地沟油”入口关。(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牵头负责)
1、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假冒伪劣油脂以及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质监部门牵头负责加强对油脂生产企业、食用油生产作坊的监督检查,查明油源购进渠道,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及在生产中掺杂掺假的行为;依法查处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2、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经营、消费单位。
工商部门牵头负责废弃油脂回收、处置单位的登记注册工作,开展对食用油市场的监督检查,以集贸市场、批发单位、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加强监管,督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帐,杜绝“地沟油”流入市场。
卫生部门牵头负责,以小餐饮、火锅店、旅游景区餐饮店、学校食堂、工地食堂为重点,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进货查验记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依法查处使用“地沟油”和不明来源油脂烹饪食物的行为。
(三)根据国家和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管理工作要求,市发改委牵头,市市政园林局配合,争取我市列入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国家试点城市,确定我市作为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试点区,指导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
(四)做好“地沟油”集中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宣传、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涉嫌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
监察部门负责调查工作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问责,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步骤
整治行动自年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各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区应于8月12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食安办。
(二)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区、各有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重点单位,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
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牵头开展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集中整治,确保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改委和市政园林局稳步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并确定下一步工作方案。
(三)第三阶段为总结完善阶段。各区政府和部门总结专项整治经验,进一步建立完善“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长效监管制度。
四、工作要求
我市“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要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做到强化组织、市区联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长短结合、务求实效,确保按时完成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把“地沟油”整治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作为“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中民生工程和城市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完成。加强“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要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开展。市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各区要建立区长负责制,对本区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负总责,根据本方案和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统一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严密部署,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将目标、责任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大查处力度,严打违法行为。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对非法收集、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一律取缔,对违法经营、使用“地沟油”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核实举报线索,发现问题一查到底。
(三)突出整治重点,增强整治实效。在查处非法使用“地沟油”方面,要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和旅游景区为重点,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食堂为主要对象;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方面,要以打击黑窝点和清查分装食用油企业为重点;在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要以大中型伙食单位、餐饮企业、集体食堂等为重点,以点带面,大力推进。
(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整治声势。宣传部门要将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宣传纳入“五大战役”宣传工作中,在电台、电视台、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及时跟踪报道整治活动情况,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相关培训与教育,宣传食用“地沟油”的危害,提高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工商12315、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质监、卫生、环保部门等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广泛监督的群防群治局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工作目标
抢抓当前疫情形式稳定向好的有利时机,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抓紧补齐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推进应对可能发生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突发性疫情,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配合好上级部门疫情防控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按照局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常态化防控疫情实施方案以及城局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日常工作指挥部实施AB角制度,坚持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指挥体系、工作职责不变,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针对可能发生的疫情防控任务,迅速响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
(二)加强高风险人群管理
结合上级关于常态化疫情管控要求和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加强高风险人群的备案、登记、上报管理工作;坚持好、规范好吉祥码扫码登记工作,针对监管企业人员流动大问题,定期做好人员备案督导检查工作,随时做好应急准备,确保突发疫情时,人员来去明确。
(三)做好应对准备
1.抓好加强城区市容市貌巡查工作,对流动摊贩、早市、夜市等中小场所的风险防范,规范卫生清理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不出现纰漏。加强城管队员健康管理和监测。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2.抓紧好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全面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时刻保持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文明、有序。加强城区公共卫生间的通风、清洁和消毒工作,加强垃圾清运和环卫保洁。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强化垃圾处置管理,及时清运垃圾,全面清理积存垃圾,杜绝环境卫生死角盲点,及时完成垃圾场的覆盖工作。加强环卫工人健康管理和监测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3.抓好景观带、各大公园、游园的人流管控工作。对景观带、植物园以及街头游园进行管理,加强游园的清洁和消杀工作,加强园林绿化工人的健康管理和监测。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园林管理中心、公园管理中心
4.抓好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作,安排专人每天准时到达污水厂及污水泵站以及污水管线进行防渗防漏巡查,监督生产运行及疫情防控工作,在封闭的车间安装强制排风设备,使空气强制流动;在易发生污水飞溅的设备(污水泵、格栅,砂水分离器,脱水机等)前,增加防护罩;增大除臭风机功率,形成负压,微生物不能停留聚集,尽量避免在生物曝气池上加装封闭设施,加装的封闭保温设施的要配置大型的除臭通风设备,保持曝气池上的空气流动等工作人员要注意工作服要保持及时的清洗和整洁,同时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体温登记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5.抓好景区管理和景区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海龙湖景区的日常防控管理工作,做好常态化清洁和消杀,做好人员聚集时的劝导工作,加强景区管理人员的体温登记和健康监测。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
6.抓好监管企业防控工作。按照前期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加强监管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和体温登记工作,常态化实行健康扫码制度,确保所监管的企业防控工作到位。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工程科
7.加强局办公场所的防控工作。要做局大楼内办公场所的卫生清洁和消杀工作,提高办公人员公众健康素养,对办公场所实行每2小时通风制度,劝导职工佩戴口罩等健康防护意识。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及各基层单位
8.抓好健康码使用管理工作,继续使用“码上行动”APP对进入公共场所人员实行扫码管理,实行不扫码禁止入内制度,做好相关人员体温登记。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及各基层单位、监管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责任领导及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组织领导,直接指挥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主动谋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压实责任,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责任领导及基层单位主要负责要适时对本单位及监管企业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开展明察暗访,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突发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关键词:风景区村庄环境整治
中图分类号:B845.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景中村”定义与概况
1.1“景中村”定义
西湖风景名胜区“景中村”是指在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主要指托管的西湖街道48平方公里界限的村庄、农居点、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因周围处于公园、景点或风景山林等围合之中而得名。
1.2“景中村”概况
西湖风景名胜区“景中村”包括龙井、梅家坞、满觉陇、茅家埠、双峰、翁家山、杨梅岭、梵村、九溪等9个行政村,灵隐、净寺、金沙港、栖霞岭、九溪、三台山等6个社区,南山、金沙、灵隐等3个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常住人口21882人,其中农业人口5642人。
2.“景中村”环境整治的缘起和主要工作内容
2.1“景中村”环境整治的缘起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素以秀丽清雅的自然景观和璀璨丰蕴的人文景观而名闻中外。风景区面积约60平方公里,拥有近百处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对外开放的景点近100处,年均接待国内游客2200多万人次,入境游客100余万人次。2002年三区体制调整后,景区范围内的西湖街道、社区和村成建制划归名胜区托管,共有9个村、6个社区以及3个股份经济合作社,近3800户农户,农民人口5606人,农村面积占景区面积70%以上。
“景中村”环境整治前,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环境卫生脏乱差,环境污染现象比较严重,同时因缺乏系统、完整的规划设计,导致农居点无序发展,旅游资源遭到破坏和浪费,无证经营和沿街拉客现象时有出现;各类管线杂乱架空,污水随处排放,农民住宅的建设维修建筑风格杂乱,西湖山地民居的文化特质已面临湮灭危机。同时,盲目建设也造成了对原有自然生态景观的破坏。这不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与广大农民的意愿相比有较大的差距,且不利于西湖风景区的资源保护,影响了农村自身和名胜区事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2.2景中村”环境整治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央、省、市对风景区保护和农村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我们以连续10年实施的西湖综合保护工程为抓手,深入实施省、市“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始终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从发展思路、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等方面积极开展“景中村”环境整治,明确农居整治的基本内容主要是拆违清障、建筑立面整治、基础设施完善,实施“上改下”、沟通农居点内道路,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居住质量、保护挖掘散落的历史文化古迹等。
3.“景中村”环境整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
3.1科学规划,统一部署。
景中村整治以规划方案为龙头,尊重景区农民对规划的参与权、知情权和选择权。从规划方案理念的形成,规划方案的初稿,修改稿到规划的正式定稿,均广泛听取景区农村居民的意见,多次将农村整治规划以展板的形式,到景区农村展示,征求意见。规划方案按照正常审批程序进行报批,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多次邀请风景园林、规划建设、文物保护及生态环境等方面专家对方案进行审查和把关,在通过市级职能部门审查及市政府核准后实施整治工程。反复论证的过程,不仅使整治方案日臻完善,也使整治方案更贴近实际,更具可操作性。通过村民至始至终的参与,使景区农民了解整治的内容和目的,进而也使村民从心里支持和拥护村庄整治,并在规划指导下顺利完成村庄整治。
3.2因地制宜,形成特色。
名胜区农村地处西湖风景区的核心位置,是风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于杭州其他城区的“城中村”,同时各村之间又具有明显的共性和个性。我们认识到要真正建设好景区的新农村,必须突出保护和整治,必须与自身个性和特色相结合,与景区环境和主题相融合,与景区整体发展相接轨。为此,我们在整治中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合理布局,尽可能采取就地整治、保留原貌的方式,不搞大拆大建。如在对梅家坞村整治中,依山就势布局,保护茶园和传统村落风貌,展现了较为完整的茶文化习俗和自然淳朴的茶乡特色;在龙井村整治中,针对该村是西湖龙井茶的原产地、村内古迹遗存及古民居众多的特点,拆除违章建筑、整治山涧溪流、保护传统民居、突出文化内涵,体现了西湖山地茶村的人文和自然风貌;由于始终坚持“最小干预、原汁原味、生态优先”的原则,整治后的各村虽处于城市和风景区核心区域之中,却仍保留了各自较完整的传统文化习俗和乡村自然风光,形成了各具独特性和差异性的“景中村”,成为杭州休闲旅游的新亮点,促进了区域旅游经济的发展,给村民带来了实惠。
3.3民办公助,创新机制。
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我们面临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提高政府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对此,在市委积极倡导和支持下,名胜区的农居点整治逐步走出了一条“民办公助”的新路子。自2004年始,农居整治已由全额拨款改为采用政府、集体和个人三者共同出资的办法。这其中,需要公助的主要有三方面。首先是制订规划。近几年实施的“景中村”整治,所有方案规划都由政府出资,通过深入调研经专家论证和征求市民意见后,再予以实施。其次是完善政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原则由政府投入资金。村民整治房子则采用以奖代拨方式,以村集体和村民出资为主,政府适当奖励。其三是发挥政府组织协调作用,解决实施中的实际问题。民办则是农村和村民做到“四个自我”:自我筹资,发挥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户自身的作用来解决资金问题;自我实施,由村民按规划实施,不搞包办代替;自我经营,建成以后农民自己经营;自我管理,由村民自己管理,实现村民自治,真正体现民办。
3.4以民为本,自愿整治。
除了采取民办公助的创新手段之外,在整治政策方面,我们还突出依法整治、自愿整治的原则,实施奖励制度,鼓励农户积极配合整治。
村庄要实行整治,首先需要向街道申请报名,根据村民申报的积极性,由街道择优选取首先整治的单位。凡列入整治工程规划范围内应进行立面整治的农户,要求积极主动拆除违章,采取自愿报名、自筹资金、自寻施工单位,并按照要求签订整治协议,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协议、施工图纸,一户一方案,并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立面整治。经验收评分小组评分,以得分多少实行奖励,奖励额度按确权合法建筑面积给予奖励。同时限定奖励资格如下: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拆除应拆旧房、违法建筑的,不予奖励;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建设的,不愿参加组团,统建的;未按照协议、未按照设计方案图纸施工的都没有奖励资格。对于各户验收评分结果及奖励结果均在在农居点进行公示。对列入整治范围,应整治但不愿整治的住户,今后不得审批维修,同时拆除违章建筑,不予保留暂保的20㎡炒茶用房。
3.5改善环境,加强管理。
按照景区总体规划,我们坚持生态优先、突出文化、造福于民的原则,自2003年以来先后对景区内双峰、三台山、茅家埠、金沙港、梵村、梅家坞、龙井、满觉陇等农村进行综合保护和整治,风景区农村的面貌有了较大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在对村庄实行整治的同时,注重改善农村周边的景区环境,实行截污纳管,对电力、电信等杆线实施“上改下”,较大地改变了农村“脏、乱、差”现象,基本做到了“村庄整洁”。此外,注意结合景区特色,注重挖掘文化内涵,在村庄内部和周边恢复、整治100多个景区(点),这些新增的景点和环湖原来收费公园全部实行免费开放。这一重大的举措取消了景区和农村之间的分界线,使景区农村和西湖风景区真正融为一体,密不可分,“景中村”成为了一道名副其实的风景线。
3.6创新产业,发展经济。
越来越美的环境,给景区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注入了新的动力。根据风景区的特点,我们围绕休闲旅游这一主题,重点做好西湖龙井茶的文章。一是加强西湖龙井茶品牌保护和茶科技推广应用。二是创新思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三是挖掘内部潜力,紧扣主题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依托优越的人文环境和区域资源优势,吸引一批品牌好、税收高的优质餐饮企业进驻,同时着力推进部分集体企业存量资产盘活,增加了效益,实现农村经济逐步升温。
通过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品牌农业,实现了从第一产业到三产连动的跃升,形成了产业发展“新格局”,实现了农民生活水平“新提高”。梅家坞村被国家旅游局命名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并被省农办和省旅游局联合命名为“浙江省农家乐特色示范村”,龙井村被省、市命名为“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
经过连续10年的“景中村”整治,西湖风景名胜区农居点呈现独具特色的西湖山地“景中村”风貌,并形成了初具规模的经济发展点,各村在“龙井茶”文化带动下,结合西湖风景区旅游产业发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经营模式,如梅家坞、龙井村主要为茶楼经济,茅家埠、双峰村则以农家菜为特色,四眼井、满觉陇村、南山村因临近城区主干道和中国美院,形成了以住宿为主的经营业态。西湖“景中村”,已成为西湖文化景观的亮点,但西湖“景中村”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仍需要进一步探索。
4.“景中村”环境整治的成效
从2002年至2008年,西湖综合保护工程总投入80亿,累计拆除违章违法建筑以及无保留价值的建筑面积58.5万㎡,外迁单位265家,外迁住户数2791家,减少景区人口7021人,恢复水面0.9平方公里。同时,核心景区的景中村全部得到整治,环湖地区保留的单位和住户均实行截污纳管,改变了环境污染严重的状况。由于环境的变化,不但使原住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也使村民发展茶产业以及茶楼、农家餐饮等休闲旅游的愿望成为了现实。据统计,2007年景区农民龙井茶销售收入6420万元,比2002年增长100.3%;农家茶楼也从无到有,至2007年景区已有600余农户从事与茶和旅游休闲有关的经营,年收入达5900万元。2007年景区农民人均收入12600元,比2002年增长46.9%。与此同时,环境改善也刺激了旅游等服务行业的发展。如今的西湖新景区,已成为游客争相游览的首选目标。2007年风景区游客量达到2745万人次,比2003年增长73.6%,年平均递增14.8%,由此带动了全市宾馆、饭店、购物、交通等其他服务行业的发展。
5.存在问题与思考
5.1违章建筑的防控问题
整治一新的西湖“景中村”不仅给当地居民提升了居住生活的环境品质,更带来了可观的租房等收入。2012年,钱江晚报专门报道灵隐白乐桥等西湖边农居房吸引投资客的涌入,以300平米算的一套农居房装修后年租金从11万涨到30万。与此同时,因综合因素驱动,“景中村”的违章建筑层出不穷,究其原因,一是利益驱动,搭建的违章建筑可以出租转化为租金,从而直接增加农户的收入水平;二是居住习惯,一部分农户已经把农居房出租掉了,但由于生活习惯和仍在当地的茶地等生产资料原因,不愿离开世代居住的村落,于是在主房外部的角角落落违章搭建了供自身居住的临时建筑。三是相互攀比,因存在利益驱动,你搭我也搭,最后越搭越多。
违章建筑的不断搭建势必蚕食来之不易的“景中村”整治成果,如不加制止,将会回到整治前的脏乱差面貌,而吸引过来的居住、创业、服务行业也会大受影响,最终将损害当地农户的根本利益,因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一要加强宣传教育,街道、村社等基层组织应加强村民的宣传教育,充分认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从源头上减少违章建筑的搭建;二是加强执法管理,早发现早制止,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从而震摄违法行为,也能减少攀比心理;三是借助东风,杜绝新违章,梳理老违建。当前浙江省正在开展“三改一拆”大行动,自2013年至2015年在全省深入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简称“三改一拆”)三年行动。通过内外因素相互作用,力争打赢防违控违这场硬仗,使“景中村”走向良性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