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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整治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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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整治工作方案

第1篇:河道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此次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至2013年9月25日。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市委、市政府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我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任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交警五中队队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综治办,兼任办公室主任。整治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策划、部署、动员、协调、督导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相关单位、各村要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发动工作。

1、认真动员部署,切实提高认识。镇党委、政府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会进行动员部署,提高各相关单位、各村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从严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重要性的认识,切实统一思想、行动,迅速掀起整治行动。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拓宽宣传渠道,采取设立宣传栏、悬挂标语横幅、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各网格长要利用网格优势,深入网格区域,在广大群众中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为此次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3、深入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底数。各村、各相关部门、各网格长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垃圾车)、校车、旅游车、客车、公交车、出租车、货运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等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建立台账。镇网格办也要建立台账,对各村的客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集中排查,对在建施工道路及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隐患点段进行登记,摸清底数,为综合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依据。

各村、各相关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归属各自职责权限的,要拿出针对性措施开展整治工作。不属各自职责权限的,要及时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

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各村、各相关单位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重点车辆的源头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切实做好路面管控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驾驶员队伍进行集中教育整顿,促使社会各界自觉支持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

交警五中队:加大对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垃圾车)、校车、旅游包车、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管、严查、严处疲劳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闯红灯、闯禁行、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以及主干道、重点区域、停车场周边道路上机动车违法停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教研中心: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加大对校车安全的管理和督导,确保校车安全。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加大对道路交通工程设施的投入,完善道路隔离、防护等交通安全设施。对农村道路、在建施工道路和交通复杂路段进行隐患排查,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党政办: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

各村、各网格: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进农村、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使“五进”宣传始终贯穿集中整治活动之中。

(三)完善提升阶段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系统总结,着力研究建立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防止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部署,迅速掀起治理。

第2篇:河道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为深刻吸取“2.23”道外区陶瓷小区连廊杂物火灾和“2.25”南岗区征跃小区楼梯间杂物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兆力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市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哈安发〔2021〕5号)要求,··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双城区近期城镇住宅小区火灾发生的情况,为进一步巩固2019年以来全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成果,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一、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3月30日、5月10日双城区委、区政府在会展中心中会议室分别组织召开了全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会议。会上,印发了《双城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按照任务分工,逐一明确治理重点和治理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全面排查、建立清单、落实整改、隐患消号等工作,同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和2019年专项整治中出现的反弹现象,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此次“回头看”工作取得真正实效。

二、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回头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全区城区内共有283个小区,1139栋楼,5253个单元,自从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排查隐患2493处,其中占用堵塞封闭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2376处,占用消防连廊的85处,经督促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发现占用消防车道隐患32处,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补划消防车通道黄线90个小区。全区共印发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宣传画册4万份。深入小区开展消防宣传100余次。主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永治、承恩、承旭)牵头,组织消防、城管、规划、住建、辖区派出所、社区不间断地开展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联合明察暗访3个街道,35个住宅小区,87栋楼,351个单元,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隐患,普遍存在着消防通道,消防走廊被占用,小区内乱停乱放车辆,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等问题。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消防救援大队共计处罚10.81万元。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一类、二类小区修复补建工作发现双城区存在很多没有消防设施的老旧小区、小区院内乱停车辆、楼道内和小区院内消防通道被占用、小区物业消防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因为此次专项行动针对的是小区物业和居民百姓,居民百姓普遍存在着消防意识较差,多年养成习惯形成的占用消防车道、占用消防连廊等隐患,如果不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很难将问题整改到位,并且问题反复出现,难以达到彻底整改的效果。

四、下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此次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作为全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下大力气狠抓整治反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开展网格员和楼长制度建设工作,为此项工作的常态化治理奠定基础。一类、二类小区修复补建工作住建部门已进入招标阶段;其他住宅小区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时完善消防设施补建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大“回头看”宣传力度。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一定要以此次验收为契机,利用网络、媒体发放宣传单等手段营造宣传氛围,让广大民众人人知晓,自觉参与社区管理这项活动。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全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常态化宣传,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全民的逃生自救能力。

三是加强执法力度,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配合街道、社区对拒不整改行为严厉打击,对物业企业不能履职尽责的,物业管理部门对其采取惩戒措施,行为严重的要强制其退出经营市场,取消其经营资质。

第3篇:河道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中村”综合环境整治,使“城中村”的综合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乱搭建、乱堆放、乱停车、乱设摊、乱倒垃圾等不文明现象得到有效整治,综合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居民集聚区绿化率进一步提高,居住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县城区周边5个农村社区:城桥社区、城东社区、车站社区、西项社区、庄港社区。共整治各农村社区的32个居住小区和自然村,分别为城桥社区1个,城东社区5个,车站社区9个,西项社区6个,庄港社区11个。其中列入重点整治小区的有12个,分别为城桥社区的城桥小区,城东社区的张家桥小区、城东小区、安乐桥小区、陈家浜小区,车站社区的野师庵浜、日晖桥下北、善东花苑、城河滩,西项社区的上南浜小区、南杨浜小区,庄港社区的茅草新区。其中城桥小区和张家桥小区列入重点示范整治小区。

三、整治重点

1、加大违章建筑清理力度。在摸清底子的前提下,积极研究清理违章建筑方案,做到党员干部违章先拆、对一些有安全隐患的违章必拆、沿路沿河违章必拆,妨碍建设违章必拆,公共用地违章必拆,切实改善城中村的环境面貌。

2、加大生活小锅炉整治力度。加强集中排查力度,整治一批影响居民生活、焚烧有毒有害垃圾、焚烧物堆放杂乱的小锅炉。加强日学巡查和宣传,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3、加大废品收购点的整治力度。开展沿线、沿路和小区内废品收购点的集中整治力度,取缔一些脏、乱、差,影响小区环境卫生的废品收购点,加强日常巡查,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美化小区环境和居住环境。

4、加大小区经营户、摊点整治力度。各农村社区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经营户的长效管理力度,进一步发挥好小区管理员的作用,加强日常巡查,取缔店外占道经营和无证经营户以及临时流动摊点。

5、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各农村社区要组织人力,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全面清除道路、房前屋后、河道的垃圾,全面清理乱堆放,清除卫生死角,做到辖区内无卫生死角,杂物堆放有序整齐,小区干净整洁。加强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铺等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整治,落实管理责任,改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和市场化运作的监督检查,提高保洁质量。

6、加大河道保洁和绿化力度。组织人员开展河道漂浮的打涝和清淤工作,加强对城边、小区内的河道落实专人分段负责河道保洁工作。以小区主干道、进村入口、房前屋后、公共活动场所以及河岸边的绿化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绿化覆盖率,做到小区绿化成荫、河清岸绿,切实改善小区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四、实施步骤

本实施方案分前期准备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从2013年5月下旬开始到7月底基本结束。

1、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5月31日前)。街道与相关职能部门在前期试点整治的基础上,制定城中村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项整治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落实职责。做好宣传发动,积极营造良好的集中整治工作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6月1日-7月20日)。各农村社区根据街道的实施方案,对照整治标准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整治目标任务,全面开展城中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整治中的重点和难点,积极与街道相关部门和县级有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50天的集中整治行动过程中要形成有力声势,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推进。

3、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7月21-31日)。加强环境整治工作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建立健全综合环境长效管理各项机制,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五、职责分工

此次农村社区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由各农村社区具体根据街道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并按照各项整治工作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整治工作方案。为把整治行动顺利推进,街道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并分4个专项整治小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整治小组与各农村社区要加强日常的巡查和对接,加强与县级各责任部门的沟通和联系。

六、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形成合力。各专项整治小组和农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根据“三改一拆”行动和城中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到措施有力,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推进。

第4篇:河道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自污染防治攻坚、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国省考断面达标整治一直是各级关注的重点,2018年以来我镇对水污染防治攻坚、水环境整治工作一直十分重视,在开展镇域水环境全面治理的同时,努力查找重点污染源,并制定水生态环境月督查、考核制度,以考核通报的方式促进镇级、村级河长充分履职,现将我镇水环境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8年主要整治内容

(一)、污染源排查整治

1.栟茶运河排污口专项调查

我镇栟茶运河沿河无企业排口,沿河管道排口共9处:(1)十里桥村原砖瓦厂处老排口,现为丰产沟下水,采取保留。(2)中天村缪元凤处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3)中天村冯希友处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4)中天村钱锦山处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5)中天村七里缺东河西侧两处排口,居民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6)关口村杨建处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7)关口村孙海如处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8)关口村徐希付处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

2.全镇范围河道排污口调查

污染防治攻坚及河长制工作以来,我镇对规模企业(含小微规模)、居民集中区、敬老院、学校、医院、饭店、畜禽养殖河道排口进行了调查,共排查企业31家、居民集中区13处、南美白对虾养殖6家、酒店浴室5家、学校9家、医院3家、畜禽养殖户10家。根据排查结果,各村居及环保、建设、教办、卫生部门分别对污染源提出了整改措施,畜禽粪污整治办牵头各村居对养殖户开展“百日整治”行动,通过建蓄粪池、漏粪板、生物发酵床等方式进行整治,实行与污分离,对直排口进行了封堵。环保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检查,排污限期达标整改,未能做到达标排放的进行查处和封堵,目前企业排口已完成达标整治。畜禽养殖直排口已完成整治、封堵。南美白对虾养殖场已完成拆除平整。学校、医院通过建沉淀池的方式落实整改。

(二)、水环境整治应急工作

我镇2018年新建污水管网5km,位于新镇区人民路与古井路。九月份以来对照“十个必接”单位,对栟茶运河沿线及延生支流开展排查,对照应急方案,落实应急措施,通过建设蓄粪池、沉淀池、实行雨污分流的方式落实整改,定期收集运输废水。

(三)、强制减排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如东县改善重点断面水质强制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水治办〔2018〕9号文件精神,我镇实施减排的企业为:如东县海宇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根据强制减排政策,实行减半排放,企业采取的减排措施为设备改进、中水回用及削减生产量的方式,目前日排污量控制在500吨以内。

(四)、畜禽粪污整治“百日行动”

对全镇范围畜禽养殖户进行排查整治,共排查90户有直排行为的养殖户,各村居组织人员封堵排口,并对已污染沟渠进行清理,对雨污分流不到位、粪污露天堆放等行为要求养殖户限期整改,采取异味发酵床、漏粪板、硬质化蓄粪池的方式整改,杜绝水冲粪。同时全镇范围实行减量控制,全镇生猪整体控减率为6.28%,控减情况仍在向全面8%的目标任务努力。

(五)、河道整治工程

1.2018年河道疏浚工程共疏浚河道6条,4.66km,疏浚土方2.83万方,已按期完成工程施工,完成镇级县级验收。

2.2018年二期黑臭河疏浚4条,3.63km,土方2.5万方,已按期完成工程施工,完成县级验收。

3.江红河采取分段清淤与坝头坝埂水下吸浆的方案进行治理,清淤长度800米,共投入11.64万元,现已完成施工,水质明显好转,通过镇验收组验收。

4.对新北二河采取先疏通公路涵洞再修建挡土墙的方案,公路涵洞已疏通,挡土墙已修建完成,对河道内垃圾及学校生活排污口进行清理整改,对新北二河西段采取水下挖机清理,清除河道建筑垃圾、岸坡出新,新北二河整治工程共投入10.44万元,现工程已完成施工,通过镇验收组验收。

5.对栟茶运河沿线重点9条支流四级河采取水上挖机进行了清理,共投入18.94万元。清理的同时,村居人员再次对支流河道排口进行核查,杜绝畜禽养殖、工业企业及小作坊污染直排,目前9条河道已全部完成清理,河道环境明显提升,水系畅通,水质良好,通过镇验收组验收。

6.样本河道打造:2018年我镇级样本河道为宏伟河,采取整治方式为岸坡杂物及堆积物的清理,清除河道生活、建筑垃圾,主要清理河段为立新桥居委会及烈士陵村,双港村主要做好长效管护,共投入经费约6万元,现宏伟河整治已完成,其他村级样本河道也由各村参照宏伟河样本河打造方案自主实施,现全镇10条样本河道均已完成打造任务。

二、2019年工作计划及目前进展

1、镇河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目前上海电气公司正与县住建部门对接,拟由其进行回购。

2、污水收集临时管控措施:目前镇已落实污水临时清运措施,运转正常,定期清运。

3、污水管网建设计划:2019年镇计划新建污水管网2km,目前正在项目设计阶段。

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镇按住建部门建设计划,两年内将完成13座村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正在流转土地阶段。

5、沿河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整治与排口监管:镇按照2018年整治模式,继续由环保部门加强对工业企业督查检查,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结合现有污水管网覆盖范围,2019年6家企业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纳入污水管网,河源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出水水质好于地表水五类标准。

6、码头与船舶污染防治:镇栟茶运河沿线码头共1处,为陈玉林码头,目前已完成落实配套的污水存储及转运服务体系。对非法码头研究制定清理拆除计划,2019年计划拆除徐希连、顾国林、张学建、蔡守渠、丛启军、缪建萍、许波全共7处吊机码头。

7、河道疏浚清淤:2019年镇河道综合整治计划为17条,18.6km,生态河建设1条,1.5km,目前项目已完成工程方案编制,正在招投标中,计划整治完成时间为5月30日前。

第5篇:河道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为本,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通过全面整治工业企业污染、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水库水质污染、河道采砂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和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护好、流域水环境。

二、整治目标

将、沿线所有污染源全部纳入监管和整治范围,严厉打击各类向河内及其支流非法排污的行为。通过实施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措施,全县水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达到《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说明及管理规定》饮用水源二类标准以上,断面水各项指标达到三类水质标准。

三、工作任务

(一)工业企业污染整治。

一是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对流域沿线涉水企业进行排查,并列出涉水企业的名单,建立沿河、沿溪涉水企业监管台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重点整治医药化工、造纸、国控污染源、涉重金属等企业,特别是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检查管理。二是跟踪查处小无企业。对全县竹凉席生产等小型无证无照无环评审批手续的经营企业,按照《县竹凉席生产企业环境污染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整治。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全县未批先建且选址不当、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关停取缔。四是严肃查处超标排放行为。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废水的企业限期治理;对擅自停运环保设施,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私设排污口、私设暗管等违法排污行为,直排、偷排工业废水的企业,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严重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关闭。(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信委)

(二)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整治。

一是严格紧抓落实。制定《县2016年畜禽养殖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督促养殖企业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对畜禽废物进行有效处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属地原则,乡、镇(场)是第一责任单位,乡、镇(场)长为第一责任人。县畜牧水产局负责牵头,联合环保、财政等部门开展全县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整治和检查验收工作。三是建立奖补机制。为调动养殖户自觉治污的积极性,对于按照规定时限内自行关闭治理的养殖企业,县政府将按下列标准落实以奖代补政策:(1)禁养区内自行关闭、拆除栏舍的养殖企业按照120元/平方米的标准实行以奖代补;(2)在限养区和可养区内建设符合规定标准的沼汽池的养殖企业按150元/平方米的标准实行以奖代补。(责任单位:畜牧水产局、环保局)

(三)水库水质污染整治。

对水库承包养殖情况进行清查,确保小(二)型以上水库全面禁止肥水养殖,实行人放天养。按照《县规范水库养殖行为加强水库水质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14〕5号)要求,对定江流域饮用水源水库养殖行为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整治使用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等进行养殖的行为,确保饮用水源水库全面实行人放天养;拆除或关闭违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等。检查非水源水库库区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粪便、污水收集、贮存、清运等情况,打击水库禁养区的养殖行为,整治限养区违规养殖,规范可养区养殖方式。(责任单位:水务局、畜牧水产局)

(四)河道采砂污染整治。

全面贯彻、落实《市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河道采砂、水政监察等工作。确保、流域水质。推行河砂采掘定量化政策,由水利部门核发采掘指标。实行河砂采掘“黑名单”制度,将有超采、过采和损毁河床行为的采掘采砂船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采掘执照。开展河道巡查,规范河道秩序,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及时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水务局)

(五)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整治。

重点做好“一提升、二整治”。一是提升农村垃圾处理工程。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标准,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完善重点流域沿线乡镇集镇和村庄的生活垃圾暂存、中转设施,落实垃圾清运和集中处理、处置措施,并安排专人负责清理;二是开展“村居庭院大整治”活动。重点整治集镇街道乱摆乱停、占道经营、农村房前屋后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扔、污水乱泼乱洒、车辆乱停乱放、墙面乱涂乱贴等现象。三是开展“河塘水库大整治”活动。全面清理打捞河道水库池塘的各类垃圾、废弃漂浮物,包括生活、工业、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以及漂浮的水葫芦杂草、枯枝烂叶等,确保河道两岸无垃圾。(责任单位:农工部)

(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城市污水管网的建设进度,明确时间节点,确保2016年新建管道如期完成建设、尽早投入使用;加强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定期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及时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督促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加强对乡镇污水处理站的监管,落实乡镇负责人,不定期对乡镇污水处理站进行抽查,确保各乡镇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城管局、环保局、各乡镇)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至4月)。县环保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对、水质现状开展调查,掌握污染企业名单,查清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向,制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成立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12月上旬)。对重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滞后的工作加紧推进,确保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下旬)。开展验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将有关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向县政府报告。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成立县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综合整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组职责:统筹研究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淘汰落后产能、重点行业治理、畜禽养殖治理、水库水质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重大问题;协调各地各单位落实实施方案。

第6篇:河道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为整顿规范汉江流域流水段采砂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宜城市《关于砂石料市场供应秩序及非法旱采整治推进会会议纪要》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正常的采砂管理秩序为目的,按照“规范有序开采,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确保行洪安全”的要求,坚持“全面整治与重点整治结合,依法治理与规范管理结合”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加强和规范持证开采活动,保证河道行洪安全,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砂石开采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规范采砂经营管理秩序,有效防范安全、环保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使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采砂秩序得到规范,保护生态环境,保证防洪、供水安全,促进人水和谐的目标。

    三、整治范围

流水镇境内汉江流域流水段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沿汉江各村两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北省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和治理能力。通过在沿汉江村召开会议,在沿汉江村悬挂打击非法采砂标语,在进砂石场道路旁树立警示牌等形式宣传,营造非法采砂行为“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二)建立巡查与值守机制。组建由公安、水利、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巡查工作,沿汉江有砂石采点的村安排专人进行盯防与值守,发现盗采行为及时向“两非”办报告,同时组织人员配合市“两非”办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捣毁盗采路段。采砂点一旦发现盗采行为,组织所属村捣毁盗采路段,禁止拖砂车辆通行。

(四)保障农民自建房砂石料需求。流水镇指定曾湾村二组旱采点为农民自建房唯一采购点,农户建房按程序向城建、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审批后由城建部门核定砂石料用量,凭所属村出具的证明到曾湾村二组旱采点限时限量购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打击非法旱采盗采砂石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分管水利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专班人员由水利、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 

第7篇:河道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优化全镇人居环境,更快、更好地推进全镇新社区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县农村新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广大群众对当前农村人居环境中所反映垃圾、污水等问题为重点,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为抓手,从“美化、净化、绿化”农村人居环境入手,进一步优化农村整体生活环境,努力把全镇农村建设成为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整治重点

⒈生活垃圾清理。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大清理活动;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专业化保洁机制,逐步实现日常保洁由专人保洁向专业保洁转化。

⒉生活污水治理。按照“户改厕、村建池、镇进网”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和小型集中公厕改造步伐,积极普及水冲式卫生公厕,着力提升农村卫生改厕水平。

⒊河道环境整治。按照县“清水工程”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河道清草市场化保洁监管,切实加强对工业废水排放监管,全面开展农村河沟池塘的疏浚整治,着力提升全镇主要流域的水质。

⒋镇容秩序整顿。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对严重影响规划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坚决予以拆除;对主干道路两侧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要切实加强监管,特别是群众反响强烈的尹大线、福漓线和南复线沿线木材市场及二手车市场进一步落实长效机制,切实做到规范有序。

⒌村庄绿化改造。把“添绿”作为这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之一,结合生活、建筑垃圾清理和一些“死角”集中清理,各村(居)要以多种树、多添绿为重点,在废弃地、荒芜地、闲置地开展村庄绿化活动。

三、工作安排

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因地制宜拟定好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组织召开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对全镇农村环境整治这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30日前)。重点对道路沿线、铁路沿线及村内道路两侧的环境卫生,居民区花坛、绿地、绿化隔离带的环境卫生,河道、河坡、沟渠的环境卫生,居民区房前屋后、公共场所、集贸市场等环境卫生,村庄里乱堆乱放的杂物进行大清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负责谁清理”相结合的原则,村庄内环境整治工作,由各村(居)包干负责,积极发动群众组织开展整治;南复线、尹大线、福漓线、容山线、树漓线、赵家坂公路等镇内主干道路及沿线木材市场、二手车市场和村庄、企业之间连接道路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镇、村(居)、企业联动集中开展整治。

第三阶段:机制完善阶段(7月30日前)。进一步健全“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机制,按照“谁有积极性就支持谁”的原则,由镇政府牵头协调,村(居)为主体,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方法,由村(居)提出申请,镇政府有重点逐步推行市场化保洁运作机制和整村(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加快环卫设施、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道路交通设施、绿化、村庄立面改造、文化设施等建设;进一步落实长效卫生保洁机制,做好镇村、村村、村厂结合部的长效保洁管理。

第8篇:河道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__市政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改善我县境内水质,结合我县各流域实际,制定__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居兴县”战略,结合“三边三化”、“双清”行动,以保护源头地区水质和改善跨境交界断面水环境为目标,加强污染控制与生态保护,改善全县各流域水质,保持跨境交界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水环境整治,全流域各交界断面水质总体达到水功能区要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考核良好以上。其中与东阳市交界的台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梓誉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与天台县交界的里石门水库上游断面、与新昌县交界的夹溪大桥断面、与仙居县交界的冲背断面、与缙云县交界的上东岸断面保持Ⅱ类水质以上。其口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浓度≤6毫克每升,化学需氧量浓度≤20毫克每升,总磷浓度≤0.2毫克每升,氨氮浓度≤1.0毫克每升;其他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浓度≤4毫克每升,化学需氧量浓度≤15毫克每升,总磷浓度≤0.1毫克每升,氨氮浓度≤0.5毫克每升。

三、工作重点

1.开展全县制砂行业整治,确保各流域水体清澈。

2.加强畜禽养殖场治理,促进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

3.全面开展存在废水企业执法检查,确保行业整治通过上级考核验收。

4.继续开展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对病死动物、河面废弃漂浮物、河岸垃圾、河道障碍物、农村垃圾、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等进行全面清理。

5.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确保出水达标率。

四、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7月-9月)。抽调相关人员对全县水环境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制订水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全面开展集中综合整治。

1.全面开展制砂行业整治。由县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牵头,对砂场进行调查摸底,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工作要求:

(1)设立禁止取砂、洗砂、制砂、采石区域。禁止范围为秀美乡村、集镇建设规划区范围;旅游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区、森林公园和珍贵树林等需要特别保护区域;主要河道两岸边界300米区域内、其它支流100米内,距离敏感点300米范围内;以及其它不适宜的区域。禁止区内已有取砂、洗砂、制砂、采石企业,原则上一律关停。

(2)规范管理和限期治理现有洗砂、制砂企业。对有证、有照、有设施但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采、制砂场开展限期治理,治理后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收回有关证照,责令关闭、关停。对无证、无照、无设施的采、制砂场,在集中整治阶段达不到治理标准要求的一律责令关闭,达到整治要求的,于8月30日前向所在地乡镇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乡镇签署同意意见,上报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整治办及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现场查勘,明确初审意见后,由乡镇负责委托环评机构评估,由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按程序给予规范管理。

(3)规范管理公路建设中废渣利用的临时制砂点。废渣利用,自产自用的临时制砂点,要合理选点,废水不得流入溪流,产生的粉尘不得影响居民生活。

集中整治期间,县供电部门对采、制沙场先断电,采、制砂场按标准治理后,由县府办牵头,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环保局、工商局、供电局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可以恢复供电。

2.深入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由县农业局牵头,以推进生态养殖、提高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为目标,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完成全县年存栏50头以上养猪场排泄物治理工作,完善沼液后续利用,工作要求:

(1)设立禁养区、限养区。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秀美乡村及集镇建设规划区范围、旅游风景区等环境敏感区以及距主要河道村庄500米以内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实施搬迁、关闭。

(2)限期整改。对现有的规模养殖场,虽有排泄物处理设施,但是污水没有达到零排放或者排放不达标的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治理。

(3)对限期内未按要求实施搬迁或限期内整治未达标的养殖场,实行强制关停。

3.大力开展企业污染治理。由县环保局牵头,开展环保公安联合执法“零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以直排废水,通过暗管、裂隙和渗井渗坑偷排废水,严重超标排放等方式向水体排放或倾倒危险物质污染饮用水源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工作要求:

(1)对未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 “三同时”制度的企业,要限期补办和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

(2)对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便投入生产的,责令停产整顿,并予以处罚,整改后经环保部门同意方可恢复生产。

(3)对擅自拆除、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污水超标排放,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偷排、漏排等环境 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立案查处;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责令其停产治理,逾期未治理完成的,实施关闭。

(4)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私设排污口或者暗管的,责令限期拆除,并予以罚款。排污口设置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

(5)对存在渗井、渗坑排放,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贮存污水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消除污染,并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6)对未按规定建立污染防治设施(包括自动监控设施)操作管理规程及操作运行记录台账,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

(7)对环保意识淡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

4.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台口垃圾渗漏液处理尾水接入污水处理厂;__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继续开展城区污水纳管情况调查,对生活污水还没有纳入城区排污管网的农户及居住小区,提出纳管建设计划,分步进行实施。

(二)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0月-2014年月12月)。

1.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水环境集中整治成果,健全切实可行的责任考核与激励机制,进一步明确水务、国土、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及各相关乡镇在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管理中的职责,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工作监管。深入开展减排重点项目的执法检查,加大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和生产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强化全过程监管,依照准入把关、现场监管、监测监控、处罚整改的流程,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查处、事后整改的执法监管体系。

3.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快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特别是做好重点区域、用水大户等污水收集纳管工作;加快云山度假区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新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项目,建立健全后续管理制度;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陈蕾妍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海明、副县长陈新森、徐妙芳任副组长,县府办、督查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环保局(生态办)、农业局、建设局、工商局、经商局、公安局、安监局、林业局、供电局、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生态办)。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水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第9篇:河道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县委十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构建文明和谐城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影响环境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齐抓共管、治建并重、着眼长效,明显改善全县城乡整体面貌。

二、整治时间

2011年6月15日至7月15日。

三、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主次干道、街巷沟河、物管小区、城郊结合部等路段和重点部位。

四、整治目标

通过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实现商贸秩序更加规范,环境卫生、整洁,保洁水平进一步提升,卫生无盲区、无死角;车辆停放整齐有序,车辆营运秩序、道路交通秩序实现明显好转,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五、整治重点

对从县城区到集镇乡村,从主次干道到小街小巷,从地面到空间,开展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环境集中整治。

一是整治经营秩序。彻底根治“店外店”和占道经营,坚决取缔便道商店、便道摊点、便道停车场、便道仓库,一律实行进店经营、摊点归市;加强市场管理,严格禁止在城区慢车道摆摊设点,切实做到划行入市、场内经营,保持市场环境整洁。此项工作由县城管局负责,工商局、公安局、建设局、卫生局、伊山镇、侍庄乡、东王集乡配合。

二是整治城区交通。规范交通秩序,查纠机动车违章行车、随意停靠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四无”车辆的查处力度;完善交通标志线,彻底整治县城主次干道及两侧、广场周围和公共场地机动车、自行车停放秩序,规范人力(电瓶)三轮车通行秩序和残疾车运营秩序。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城管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配合。

三是整治违章建筑。整治违章建筑、影响市容的破旧建筑,彻底解决乱搭乱建现象,对现有占压道路红线的残墙断壁、破旧平房、活动板房等违规建筑,一律依法拆除,确保道路畅通,并适时进行绿化美化;及时发现、制止近来新出现的违章建筑并依法拆除,坚决遏制违章建筑反弹现象。此项工作由各乡镇负责,县建设局配合。

四是整治公共设施。改造整修破损路面,对已经损坏的便道、路缘石、下水道等公共设施,要集中进行整修,确保路面平整无坑槽、排水管网无堵塞、下水井盖无缺损;改造、新建一批公厕和垃圾房;整改提升背街小巷自来水、道路、路灯等公用设施。此项工作由县建设局负责,县城管局、伊山镇、侍庄乡、东王集乡配合。

五是整治道路环境。在国省干道及县乡道路沿线,开展以安全、畅通、整洁、美观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治行动,完善交通设施,强化临路村庄、交叉道口等危险路段的安全整治和监管,增设道路交通标志牌,严厉查处破坏防护设施、占路摆摊行为,拆除交通干道两侧有碍观瞻的破旧废弃建筑。此项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各乡镇配合。

六是整治乡容村貌。以镇村主要街道及居民区为重点,集中开展硬化、绿化、净化、亮化整治,规范农贸市场,基本消除路面破损、排水不畅、设施残缺、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现象,建设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设施,主要街道做到一日一清扫,彻底改变部分村镇“脏、乱、差”的现状。此项工作由各乡镇负责。

七是整治河道环境。重点整治县城区小鸭河、山前河、树云中沟水体污染及水面漂浮物清理、沿河绿化景观设施管护问题,认真做好重点河段清淤、换水工作;完善城区污水处理系统,整治全县工业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问题;落实水源地保护措施,确保城区生活用水安全无污染。此项工作由县水利局负责,城管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配合。

六、工作安排

1.集中整治阶段(6月15日-6月30日)。在县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单位,根据县下达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制订具体实施计划表,报县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办公室,按计划执行。首先,由各牵头单位或任务包干单位按区域和任务分工自行组织实施。其次,由县城管委办公室牵头,工商、公安、建设、交通等部门共同配合,开展联合行动,强力规范,攻坚克难,着力解决难点问题。

2.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5日)。集中整治结束后,由县城管委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参加,对照整治目标和任务,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通报结果,对未完成任务或不达标的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适时邀请县人大、政协部分代表、委员视察指导。

3.长效管理阶段(全年)。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易反弹、易反复的重点问题,纳入单位工作重点,迅速建章立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考核和奖惩办法并严格执行,确保存在的问题彻底解决。年底,县城建指挥部对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效果进行检查验收。

七、任务分工

1.城管委办公室:负责此次集中整治活动的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导;定期编制活动简报。

2.城管局:牵头组织对砂石场和废品收购站点联合执法行动;负责沿街店面经营秩序、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整治工作;负责规范县城主次道路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负责责任区域内垃圾房、公厕、杂草清理,提升重点路段的保洁水平;添置更新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负责建(构)筑物及公用设施立面“小广告”清理、违章建(构)筑物拆除;对渣土运输管理进行整治。

3.建设局:负责公共绿地、道路绿带、绿池、行道树等城市绿化养护,做到无杂草、无缺株、无枯死;负责路牙与路面各类坡面清除及损坏的人行道路牙、面砖的修补;负责道路隔离栏(墩)清洁、完好、整齐;牵头负责管线规范化工作;牵头负责物业小区内卫生、秩序整治。

4.公安局:勘定机动车临时泊位并施划泊位线,在禁泊限行区域醒目处设立标志标识;查处整治机动车辆闯禁、乱停;严厉打击无牌照机动车;负责治安秩序的维护;牵头做好残疾人运营机动车规范整治工作;会同交通部门对公路打谷晒场进行整治;会同城管部门做好渣土运输管理整治。

5.工商局:查处无证照或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依法吊销或变更清理整治对象的证照或经营地点;取缔查封非法经营的物品;负责集贸市场内外经营秩序整治;会同城管等部门依法取缔露天非法经营摊点、做好废旧收购站场的清理整治工作。

6.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客运车辆营运秩序整治;严格按规定规范公交车站点和运营线路;会同相关单位做好残疾人运营机动车规范整治工作;负责对公交站亭等客运设施上的非法广告、乱贴乱画进行彻底铲除、清洗和对破损的客运设施进行修复更新工作;负责城乡结合部公路路面和边坡、路基、防护设施的集中整治工作;牵头对公路打谷晒场进行整治。

7.水利局:对县城区河道内漂浮物等垃圾进行清理,在山前河、小鸭河等重点河段做好清淤、换水工作。

8.文广体局、新闻中心:负责整治期间的督查曝光和跟踪宣传报道工作。

9.文广体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信号线杆的规范化整治工作。

10.供电公司:清理整治用电电源及私拉乱接用电行为。

11.环保局:对乱倒乱排废弃物、污水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协助做好废品收购站点的整治工作。

12.教育局:做好在校学生的卫生和安全教育工作。

13.各乡镇:负责本乡镇规划建设,严格按规划开展各项建设活动,严禁各乡镇违规批准各项建设;负责辖区内违章建筑的制止和拆除,沟塘水面杂物清除,河岸垃圾杂草清除;负责社区内厕所、垃圾池打扫清运工作;治理背街小巷“小广告”、杂物、垃圾等环境卫生问题;负责辖区内砂石货场清理工作;对公路打谷晒场和秸秆焚烧进行专项整治。

14.大伊山旅游经济区:负责景区内绿化养护;对违章建筑制止和拆除;对景区内摆摊设点进行整治,保持景区整洁卫生、车辆停放有序。

15.临港产业区、经济开发区:根据本工作方案,制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报县城建指挥部并积极实施。

八、措施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这次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长陆永军任组长,副县长吴洋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城管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牵头具体抓,要精心组织,集中力量,齐心协力,紧紧围绕整治目标和任务,切实承担起整治责任,确保在限定时间内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2.加大宣传,深入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媒体,宣传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电台、电视台、新闻中心要做好跟踪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在整治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对行动不力、成效不大、问题整改不明显的单位及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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