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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依法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改善,确保不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三)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民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树立,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为做好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县局成立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尹剑任组长,交管大队大队长侯名松任副组长,各派出所所长和交管大队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管大队,交管大队大队长侯名松兼任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一)重点道路
1、214省道、县乡道路
2、城区道路、乡镇集镇道路。
3、校园周边道路。
(二)重点车辆和驾驶人
1、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
2、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及驾驶人。
3、乡镇中巴车、出租车、公交车及驾驶人。
4、摩托车及驾驶人。
(三)重点违法行为
1、酒后驾驶。
2、涉牌涉证。
3、客车超员。
4、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5、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违法载人。
6、机动车违法停车。
7、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
8、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
(一)交管大队
1、交通安全宣传。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强化机动车驾驶人、学校师生等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整治期间,协调团县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在城区各主要红绿灯路口开展为期一周的文明交通劝导行动。协调县电视台、今日郎溪报社强化公益文明交通宣传,引导行人、车辆遵循交通指示信号,按章通行。
2、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开展城区机动车停放秩序治理,规范停车秩序。开展城区机动车通行秩序整治,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城区道路通行秩序。
3、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结合全县道路交通实际,合理安排警力和勤务,适时组织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加大机动车涉牌涉证、客车超员、校车超员等各类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各派出所
1、负责辖区乡镇集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加强集镇红绿灯路通秩序管理,加强乡镇集镇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协调乡镇相关部门加强占道经营行为的管理,保障集镇道路通行畅通。
2、负责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
3、加强三、四轮电动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工作。
4、利用农村警务室、派出所户籍室等窗口,对农村群众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6月4日至10日)。交管大队和各派出所要对交通乱点地区进行摸底调查,查找出需要重点整治的乱点区域和路段;对城区和乡镇集镇道路标牌、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缺失情况和需要增设临时停车泊位、标牌、电子警察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台帐。召开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印发整治宣传材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6月11日至8月4日)。交管大队和各派出所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分工,制定整治计划和时间表,全面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三)提高巩固阶段(2015年8月5日至8月7日)。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查漏补缺,开
展针对性整治工作,重点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六、整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勤务制度。交管大队各执勤中队要针对全县道路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特点规律,制定勤务方案,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遇有雨、雾等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恶劣天气时,要增加巡逻密度,加强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管理,警示驾驶人安全驾驶。各派出所要针对本乡镇集镇道路实际情况和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护学岗设立情况,制定勤务方案,责任到人,加大集镇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集镇道路通行畅通,加强上下学期间护学岗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交管大队要积极协调宣传、教体、交通运输等部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宣传活动,形成全方位、大规模的宣传声势。要会同县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出租车、乡镇中巴车、长途客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会同县教体部门加强学校师生、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城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教育学生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时,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电动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要会同县电视台、今日郎溪报社加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集中宣传,组织记者随警作战,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成果,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宣传、警示和提示。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宣传,广泛道路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形成专项整治宣传的规模效应,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促进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三)完善道路交通管理基础设施。交管大队要充分利用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平台,对排查出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提出治理意见和建议,向当地政府和县安监部门书面报告,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治理。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城区缺失、损毁的交通标志、标线,在县汽车站门前路段、伍员路国购路段、伍员路瀚海路段、东路苏果路段设立禁止停车标志,上述禁停路段要同步设立电子监控设施。
(四)加强流动执法检查。交管大队各交警中队针对辖区道路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乱点地区开展专项治理,不定期、不定点在辖区事故多发、交通秩序混乱路段和时段开展流动执法,及时查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整治的覆盖面。各交警中队要组织精干力量,至少组建一支机动执法小分队,由正式民警带队,针对本辖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每天在辖区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交通秩序混乱路段和时段开展流动执法,现场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期间,交管大队要组织开展交警中队间异地用警互查活动,抽调交警中队机动执法小分队到其他中队辖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把乡镇中巴车超员、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高发、辖区交警查处难度较大的区域交由大队抽调的人员进行整治。
(五)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
1、对乡镇集镇道路,特别是十字、新发等重点乡镇集镇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以及农村公路上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占道经营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突出的乡镇,各派出所要提请乡镇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交管大队、交警中队和派出所参加,共同组织开展整治。
2、交管大队要将整治“酒驾”范围进一步向乡镇集镇道路、农村道路和城乡结合部延伸,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3、各派出所要进一步落实参与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责。派出所在日常业务工作中要向农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他们不违法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电动三、四轮车和拖拉机,发现农村公路上电动三、四轮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要及时制止。
4、各派出所加强乡镇中小校、幼儿园护学岗工作,在上下学期间,要组织警力到学校门前疏导交通秩序,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查纠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
1、开展高峰岗交通秩序整治。抽调交管大队机关警力,以二院路口和县汽车站路口为重点,开展城区道路高峰岗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重点查纠、劝阻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不安规定车道行驶、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红绿灯路口通行秩序。
2、开展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要以县汽车站门前路段、伍员路国购至瀚海路段、东路苏果超市门前路段(主要是夜间)、北大街、郎步路为重点,开展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违反禁停标志停车(指驾驶人坐在车内)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规范城区道路停车秩序。
3、加强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护学岗工作。要以县实验小学、建华幼儿园为重点,责任到人,定人定岗,加强上下学期间学校门前停车秩序、行车秩序管理,保障上下学期间学校门前路段道路通行畅通、有序。
4、组织开展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管理。设立临时执勤点,加大对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号牌、套用其他车辆号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要以上限处罚,按规定记分。
(七)组织开展统一行动。交管大队要结合实际,每周确定一个整治主题,适时组织开展区域性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抽调大队机关警力和参加“战训合一、轮值轮训”交通管理培训班的警力到路面执勤,严格整治城区和十字等重点乡镇集镇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酒后驾驶、客车超员,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从大局出发,从实际出发,立足于解决道路交通管理突出问题和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多管齐下,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规范执勤执法。要加强民警和交通协管员执勤执法教育,提高管事率,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严肃执法纪律,严禁交通协管员单独上路执法,严禁民警当场收取罚款,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要教育民警和交通协管员提高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执勤执法时必须穿着反光背心,严格按照规定设置隔离锥筒,切实保护好自身安全。
为全力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采取断然措施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根据支队《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压事故保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XX市委副书记在支队调研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大队决定,从4月12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目标,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XX大队长任组长,大队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工作,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在4月15日前对辖区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行车安全教育,同时宣传到辖区所有的运输企业、车主,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继续在车站、车管办证大厅播放宣传光盘,在社会上营造“压事故、保畅通”的交通安全严管氛围。责任单位:宣教科。
2、加强调查研究。迅速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进行一次全面、综合分析研究,在主观和客观方面深刻查找发生事故的原因,对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认真的调研和梳理,提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需要市委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向市委、政府报告;对带有普遍性、全局性,需要全市统一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责任单位:秩序科。
3、加强源头管理和隐患治理。对辖区(包括县乡道路)的道路状况、“黑点”路段、车辆情况和驾驶人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及时发现和处置山洪、塌方等毁路毁桥等险情,发现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采取领导挂片,科室中队负责人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谁排查谁负责。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以整改。此工作4月14日前完成,各单位形成书面材料报秩序科,由秩序科汇总上报。责任单位:各辖区科中队。
4、加强路面监控。当前正值雨季,“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期,各单位必须全员上路执勤,严查严管严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结合治理“双超”、反盗抢机动车辆专项工作、“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整治工作,重拳打击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违法超车、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运车辆夜间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等交通安全违法现象,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5、深入开展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在集中统一行动中把“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推向深入,做到交通民警只要看见交通违法行为,都要不受管辖区域的限制,进行平安问候。将平安问候、安全提醒作为每一位民警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每一位民警的自觉行动来落实。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于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全队民警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大队采取领导挂片、中队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落实管辖责任。对民警上路的出勤率进行量化考核。中层干部须向大队领导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整治期间,全队一律取消休息,按照执勤安排表上路执勤。
3、切实加强民警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集中整治工作中,要高度重视路面执勤民警的安全防护工作,科室中队责任人在上路前和执勤时应对民警安全防护装备进行督促检查及进行安全提醒,切实保保障民警自身安全。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3〕3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30号),根据《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政办发电〔2013〕103号)、《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政办发电〔2013〕106号)要求,制定本地、本行业安全检查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要认真组织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精力深化开展大检查,坚持自查、督查相结合,切实把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探索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县政府要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要求,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牵头组织当地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落实试点的主体责任,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要形成一套简明、管用、易操作、可推广的事故防范有效模式,编制事故防范手册,在辖区内进行推广,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有效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市级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积极指导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共同探讨工作方案,并进一步总结提炼工作经验,进行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形成模式,全面推广,可供全市各地学习借鉴。
三、切实抓好道路交通“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2013〕12号)要求,针对道路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作,强化联合执法,确保道路交通“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旅游包车及校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管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交通运输安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着力预防和遏制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广大农民群众及拖拉机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农业(农机)部门协作配合的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安全管理信息互通长效机制得到强化。
(二)拖拉机上牌率、年检率及驾驶人员持证率明显上升,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拖拉机安全技术状况明显好转。
(三)农村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组织领导
区成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办张林副主任担任,区农业局黄封仁副局长、安监局谢炎忠副局长、公安局马少雄副局长、区经贸局陈义明副局长、交警二大队林汉川副大队长和三大队郑瑞雷副大队长为成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由黄封仁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马少雄副局长、交警二大队林汉川副大队长、三大队郑瑞雷副大队长任副主任,各局安排一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兼联络员)。
四、整治内容与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现在起至2012年3月底)
各有关部门、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充分发挥街道、派出所、农业(农机)部门的预防事故工作机构的作用,采取适应农村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的方法方式,结合“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交通安全村”、“农机安全村”、注册登记等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机信息、简讯、专栏、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尤其要针对农村集市、农时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拖拉机出行率较高,人流、车流较多的特点,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法制观念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要积极支持配合市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扩大覆盖面,提高实效性,使专项整治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参与,努力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1日至6月15日)
各有关部门、街道要按照2011年7月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依法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做到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重点路段设点检查与重点时段流动巡查相结合,重点查纠拖拉机载人、超速、超载和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验等违法违章行为,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尽最大努力预防和遏制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6月16日至6月底)
1、各有关部门、街道要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查漏补缺,巩固和提高整治效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农业(农机)等部门各司其职和共同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安全管理信息互能长效机制。
2、区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区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注重实施,防止走过场。
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督查组,按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工作要求,对各有关街道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整治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有关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充分认识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农业(农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推动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
各有关街道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和领导机构成员名单于3月28日前报送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
(二)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综合整治
1、各街道一是要把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列入工作考核内容,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并给予人员、经费等支持。二是要进一步完善预防事故工作机构,充实专职人员,在街道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在村居委设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在自然村设立专职交通安全员,强化拖拉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三是区要与街道、街道与村居(社区)、村居(社区)与拖拉机驾驶人逐级签订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2、区安监局要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年度责任制考核。通过检查、督促、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
3、区公安(交警)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管理工作,依法查纠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4、区交通部门要组织对乡村道路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完善区乡公路防护设施,努力提高公路安全技术水平。要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切实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实行疏堵结合。
5、区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的注册登记、核发牌证、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上考试发证等源头管理,积极配合市整治办、农机监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开展上道路检查和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各司其职、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以规范秩序、完善设施、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交通问题为主要内容,以提升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根本目标,全面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创建交通便利、出行安全、秩序井然的城乡交通秩序,加快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谱写美丽新篇章。
二、工作目标
针对影响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和墟镇交通拥堵等突出问题,以合理组织交通、完善交通设施、规范通行秩序为重点,以“整治推动综合整治”为工作方式,治乱象、理秩序、顺民意、促发展,突出打好规范交通秩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和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四大硬仗,改善我镇重点道路的交通秩序,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我镇成立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材料的收集、上报。各村、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整治内容
根据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以下“三大硬仗”九项工作。
(一)打好规范交通秩序硬仗。
1、整治非法运营行为。(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城监中队)
在主要路段重点查处拼装、报废二、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机动车乱停乱放、乱掉头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整治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让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重点整治墟镇地区主要道路、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等地区,开展针对非法运营车辆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行为的治理活动。重点打击:墟镇上的机动车辆的乱停、乱放、乱掉头和营运三轮摩托车的乱停、乱放、乱掉头行为。
2、严查货车超限超载。(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交警中队)
在省线黄屯路段,以超限超载运输河沙、碎石等易漏物的2轴、3轴、4轴工程运输车辆为重点治理对象;以河沙、碎石场为重点治理源头,深入开展查处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坚决遏制超限超载现象;特别是要进一步巩固治理运输河沙严重超载的突出问题成果。
3、严查公路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责任单位:派出所)
以省线黄屯路为重点,强化路面勤务,提高见警率,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大型客货车占道行驶、违法停车,以及行人、自行车、摩托车等突出违法行为;严查省道和墟镇地区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交通乱象;严查非法改装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保证墟镇地区、重点道路、重点路口、重点部位有人管、管得住,形成威慑力,道路交通秩序逐渐好转,交通事故死亡数明显减少。
4、规范城市建成区、旅游景区、服务区停车秩序。(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城监中队)
加强墟镇地区和旅游景区停车场、服务区车辆通行秩序、停车秩序的管理,完善停车场、停车泊位设施,规范停车秩序,取缔乱设停车位、乱收停车费行为,加强指挥疏导,纠正、教育和查处违法停车行为,确保停车场和服务区内车辆通行及停车规范、有序。
(二)打好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硬仗
5、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行为。(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交警中队)
派出所负责大力整治墟镇地区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和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让行;公交车不进站停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专用车等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交通信号通行;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易引发交通事故和拥堵的重点违法行为。
镇政府牵头,属地公安派出所、城管、驻地交警开展各镇辖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摩托车违法载人、报废车、无牌无证驾驶、未按期进行年检、超载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帽等违法行为,切实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力争通过整治行动,充分遏制农村道路的交通违法行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6、加强对高峰时段重点道路的管控。(责任单位:交警中队)
加强墟镇地区交通高峰期交通指挥疏导,不断改进和优化交通组织,管控施工路段,发挥新开通道路分流交通的作用。
7、加强对学校周边、商业路段、集贸市场、大型活动场所周边的交通管理。(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城监中队)
充分发挥助学岗的作用,在学生上下学的高峰时段,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规范停车;特别是中心学校、中学、茶根小学、安良小学等公路沿线学校的通行秩序管理。同时加强对商业路段和集贸市场的交通管理,防止因人员密集、停车混乱引起的道路堵塞。对节假日期间大型活动场所周边的管控工作提前做好预案,充分研定交通通行和车辆停放措施,现场要及时引导人流和车流,确保畅通。
8、推进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自行协商,快速处理。(责任单位:派出所)
进一步广泛宣传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流程,引导当事人现场及时取证并撤离现场。同时加强对公安交通民警的教育培训,提高民警对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能力,防止因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拥堵。公安交警牵头协调保险公司,组建快速处理理赔窗口。
(三)打好文明交通宣传硬仗
9、各部门联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牵头单位:镇党政办;责任单位:派出所、城监中队、团镇委、工商所)
镇党政办要制定文明交通专题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开辟专题专栏、横幅、标语等。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整治工作动态。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中心学校要组织中小学校在整治期间每个月开展一次文明交通主题班会,并配合开展宣传活动。
工商所要密切协调、配合公安部门设置户外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公告牌和横幅。张贴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图画片,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
团镇委要组织成立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经常性地上街开展文明出行劝导活动。还可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人士担任交通安全宣传员,参与交通公益安全宣传活动。
五、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负责,部门指导”的原则,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一)城监中队、派出所要组织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对不按规定行使等交通违法行为,坐到发现一起,纠违一起,对违停车辆采取贴单、拖移等措施,提高影响力,确保有效震慑违停交通违法行为。
(二)城监中队加强乱设摊治理,与派出所联手开展机动车违法停车占道设摊治理。
(三)交警中队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营运三轮摩托车的管理,与交警协同作战,治理公交车和出租车随意调头、慢行、随意停车揽客及不按规定停靠现象。
(四)交警中队负责加大公路巡查力度,派出所加强道路隐患的排查力度。加大对全镇范围路段的巡查,发现破损、翻浆、塌陷等路面病害时,及时维修,并对交通标志作进一步完善。搞好管辖范围内道路两侧行道树的绿化和补植,不出现绿化盲点现象,道路两侧无乱堆乱放。合理调配清扫保洁时间,不断加大清扫保洁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大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即是打造“畅通”实现绿色崛起的迫切需要,也是我镇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统筹城乡建设的迫切要求。为保证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各村、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把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既要按照各自分工,狠抓落实,主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互通情况,共同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力争形成齐抓共管、综合管理、标本兼治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加强组织建设,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乡人民政府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组织召开党政领导办公会,研究成立了2013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落实了党政领导分管任务中的安全责任工作,使得我乡的安全管理工作走上齐抓共管的轨道,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管理任务标准,打下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基础,也将为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指明前进的方向。
二、充分认识安全工作形势,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进一步认清安全生产形势,明确安全工作目标,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前提。认清安全工作形势,重点是结合本乡实际,全面分析,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要把本地区易发生安全事故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地域分析、排查够,才能对此有所着重地开展工作,在研究、定制工作方案后,我们重点狠抓了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治工作。全年排查出了重点隐患点3处,一般隐患点7处,通过查报,县上下达了我乡隐患整治任务3处。对于隐患的整治,乡人民政府首先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整治隐患的工作方案,落实了整治工作责任,明确了整治任务完成的时间要求。经过乡人民政府精心筹划,认真的组织,对所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治任务于2013年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了任务,完成上报了工作总结和验收申请。
三、认真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积极上报安全信息
在抓好安全隐患整治的同时,认真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乡安办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本乡工作情况,利用了“安全生产月”和“十一”黄金周日子,在逢场天的时候,由安办牵头,派出所和安全工作组全体成员参与进行了安全知识资讯和张贴标语、发放资料。全年共张贴永久性标语7幅,一般性标语80余幅,宣传画40余张,召开了各种形势的安全生产工作会(包括村级安全工作会,乡安委会、乡安全生产专题会等)共40多次,其中安委会和安委扩大会6次。全年共上报安全信息22期,通过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安全生产的发展,有效预防和防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了全乡人民的安全意识,发挥了宣传工作的作用。
四、加大执法力度,杜绝事故发生
今年以来,我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以及省市县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道路交通的执法检查力度,严防死守,严格监控,严格规范执法,严厉打击道路交通中的违法违章行为,有效控制和坚决制止乱停乱放、规范管理秩序,全年共开展安全大检查40余次,开展安全专项整治4次,共处罚违法、违章车辆42人次,罚没收入10750元,教育处理违法违章人员45人次,与此同时还就乡辖区内的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企业消防安全、地质灾害安全、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进行了不定时的检查。通过检查处罚违法人员,纠正违章行为,规范了安全秩序,教育了广大群众,体现了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作用。
五、强化节日安全监管,促进节日平稳、安全
1、重点抓了安全生产月的安全监管工作,在安全生产月中,强化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动员中兴公司屏边电站、鑫诚电力等单位制作了永久性宣传标语6幅,一般标语40余幅,宣传画36张,开展咨询活动一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6次。通过这一系列工作的开展有效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工作汇报,就是把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进行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经验、提高。以下是收录的一些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为深刻吸取“4·20”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中的惨痛教训,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落实责任为主线,以专项治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现将今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压实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把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联合整治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成立以分管县委常委、副县长为组长,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运管所、交警大队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推动有力。同时,建立落实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联合整治工作定期协商、联合约谈、信息资源共享、联合执法协作、保障机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的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二、严格执法,整治行动稳步推进
打击非法营运,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事倍功半。为此,深化联动,由5个部门联合开展执法。一是摸清现状,心中有底。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前,便发动干部职工、客运企业、社会群众协同开展线索摸排,对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将其纳入重点人员进行监控管控。同时,在老客运站等非法营运现象较为突出的重点区域,设置了固定联合执法点,加强对客运站周边以及重点路段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协调互动、左右互补的工作机制。二是精心组织,形成全力。按照州委主要领导对“4.20”道路交通事故的指示精神,修订完善了《县非法营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了每月、每周、每天的行动时间和行动路线等整治方案,采取常规行动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实行24小时按方案随时出击,确保有效打击。同时,展开24小时工作制,在出城和入城的拖坝卡点、卡点,由公安、交警和交通执法、路政大队协同配合,检查过往的每一台车辆。截止目前,出动执法车辆95台/次,执法人员265人/次,查获无证、假牌车3辆;持假证1辆;查处城区内非法营运车辆8辆/次,长途以及县际非法营运51辆,现已处罚非法营运车辆罚没款14万余元,进行暂扣且未处罚车辆21辆。三是强化宣传,正确引导。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采取挂横幅、设展板、发传单、播放宣传片等形式,有效利用客运站场、户外led顶灯、公示公告栏等传统媒介,发挥短信、微信、“党建引领县交通”微信公众平台等现代传播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强化正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把安全生产大检查、非法营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穿到推进平安交通、法治交通建设的过程。截止目前,在县内主要街道、出入口、重点路段,张贴、发放《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公告》、《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手册》2600余张,悬挂横幅15条,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道路运输安全防范意识。
三、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
“4.20”道路交通事故以来,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地段、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严查实改,形成闭环管理。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从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排查,坚决遏制道路安全隐患,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得到明显好转。二是自汛期以来,以甘扎路、麦达路、老甘达路、泥柯乡上泥巴沟、下泥巴沟为重点,及时组织做好全县县道、乡道、村道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工作开展以来,排查公路安全行车隐患65处,累计投入500余人/次,机具80台/次,实施路面整治、边沟清理、维修涵洞、加固路基、清除塌方8处16500余立方米,增设道路警示标志牌29个,投入大量资金及人力物力排查隐患,确保道路安全通行。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黑车”分布面广,车主多数为自由职业,生活无来源,对取缔“黑车”一时难以接受,抵触情绪较大;部分偏远乡镇道路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差,群众出行不便,有随整治随反弹的现象。
二是摸排出的新老车站、幸福饭店乱点乱象问题突出,涉及人数多,形成集团,参与人员结构复杂,甚至有宗教寺庙参与违规经营的问题,打击难度增大。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贯彻落实好国、省、市文件要求,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加强变型拖拉机源头管理,坚决杜绝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的违规行为;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假牌、套牌、超载、超速、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使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等涉牌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依法惩处;建立健全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监管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变型拖拉机安全事故,坚决遏制农机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持续好转。
三、整治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分为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份)。调查摸底数据采集工作由农机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组织公安派出所(农村道路交通执法中队)交通协管员、交管办工作人员、安全办安全管理员、农村村社劝导员等全面摸清辖区内悬挂本省和外省牌照等变型拖拉机情况,建立台账,认真填写调查摸底表格,并及时上报镇政府。农机专(兼)职安全管理员要对各村(居)数据采集和表格填写工作加强指导,并对各村(居)上报的变型拖拉机信息进行分类处理,省内号牌通过“农机监理”业务办理系统进行比对甄别,省外号牌向号牌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发送协查函件。发现涉嫌假牌、套牌的变型拖拉机信息及时上报县农牧业局,为集中整治阶段公安执法查处提供依据。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由片区执法中队牵头,农机、安监、道安办等部门配合,集中开展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9月)。认真分析总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杜绝发牌,遏制增量。目前,全国、全省各地均已停止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农业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对违反规定核发的牌证,按照“谁发牌、谁负责”的原则,坚决予以收回,实行终身追究。对违规登记上牌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二)调查摸底,共享信息。农机专(兼)职安全管理员、片区执法中队、各村(居)要对辖区内变型拖拉机牌照及驾驶人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清理、摸排,主动加强沟通,实现各单位之间,农业、派出所、安办、交管办等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农机专(兼)职安全管理员要在5月25日前完成信息收集与汇总工作。
(三)集中整治,打非治违。在杜绝增量、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对变型拖拉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发现假牌、套牌或没有正当来源等伪造、变造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的,坚决予以收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变型拖拉机不符合目前国家强制标准,安全隐患大,交通事故多。村(居)要充分认识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的严重危害,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整顿变型拖拉机乱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一、工作目标
道路交通秩序全面改善:道路交通遵章率达到80%以上,其中客运车辆超员在国道不超过1%,在省道和客运流量大的县道不超过5%;客运车辆国道超速发生率不超过10%,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发生率不超过2%;在国道和干线省道摩托车戴头盔率达80%以上,超座率低于3%;非机动车违法率低于10%;行人违法率低于15%。
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数不超过年同期指标数,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整治重点:
1.国、省道及农村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市区及重要集镇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交通事故多发、易发和危险点段。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各乡(镇)政府及市公安、司法、安监、交通、农业、宣传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车主、业主、驾驶员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文明意识。教育部门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切实履行交通安全教育的法定义务,广电部门要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积极开展公益性宣传活动,发挥对道路交通安全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交警部门要继续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头,推出一个交通安全村、一个交通安全社区、一个交通安全企业单位和一个交通安全学校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广。
(二)加强事故多发及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
交警部门要对年度我市辖区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出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针对交警部门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路段,各乡(镇)政府和市安监、交通、公路等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制定整改措施,加快整治步伐。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时,主管部门要执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道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对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相关标准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和通车运行,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三)加强源头管理
交警部门要严把驾驶员审验关和摩托车驾驶员考试关,加强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营运驾驶人管理;要进一步加强车辆检验、报废工作,不断提高车辆到检率,积极探索提高摩托车注册登记新措施,减少无牌无证摩托车比率。安监、交通、交警等相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全市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档案,掌握客运车辆交通违法和驾驶人违法行为情况,要经常检查客运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考核、责任追究、安装行驶记录仪等落实情况,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企业和违法客运车辆所属企业进行整顿。
(四)积极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校车专项整治。教育、交通、交警等部门要根据《市校车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严查严处学生接送车辆无年检、无牌证、拼装、报废及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使接送学生的车辆走上安全轨道。
二是开展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公安、安监、交通部门要继续对我市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上访督查,检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从源头上消除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隐患。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安部《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审核、发放《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不按程序发放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决追究经办人员和领导的责任。交警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路上管理,特别是角美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较多的路段,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超载、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三是开展客运车辆专项整治。安监、交通、交警部门要联合组织一次对辖区内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的负责人以及这些运输车辆的车主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要适时开展统一行动,对客运车辆违法行为要严查严处,对屡教不改的客运车辆,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所属企业或单位进行重处。
四是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宣传平台,宣传酒后驾车的危害性;交警部门要在饭店、餐馆、酒吧等易发生酒后驾车的场所开展针对性宣传,张贴提示招贴画,开展温馨提示。在开展整治中,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对醉酒驾车的一律拘留。市电视台要主动派记者参与整治活动,加大对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及时报道整治工作,鼓励群众举报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发挥社会舆论和监督作用,加大整治酒后驾车行为的震慑力度。
五是开展运送沙石、土方车辆专项整治。交通、公路、交警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各场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令业主从源头上严格把好货物装载关,严禁超载、超限,承运车辆在运载沙石、土方等易飘洒、污染的货物时要覆盖帆布或其它覆盖物,制止货物沿途飘洒行为。对不听教育劝告仍然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努力消除工程车辆交通安全隐患。
六是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交警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外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城乡结合部及摩托车行驶秩序比较混乱的村镇道路进行整治,严厉查处摩托车超载和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是加强挂香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对所辖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深入动员参加挂香活动的群众不乘坐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严禁非客运车辆或使用无牌证、报废、拼装等车辆载客。各村(居)要配备交通安全员,密切关注本村挂香活动动态,及时发现报告挂香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违法挂香车辆不出村、不上路。交警部门对过境挂香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要进行劝告、疏导,对严重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
八是以我市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为契机,开展市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交通、公路、交警、工商、城建、城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工程车严重超载、抛洒滴漏货物、机动车污损号牌、摩托车故意粘帖遮挡号牌、飚车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及非机动车、行人不按规定进入机动车道行走交通违法行为,创造市区良好交通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乡(镇)安办、交管、综治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的专项整治方案,建立例会制度,沟通信息、通报情况,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确保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