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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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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第1篇: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为全力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采取断然措施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根据支队《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压事故保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XX市委副书记在支队调研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大队决定,从4月12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目标,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XX大队长任组长,大队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工作,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在4月15日前对辖区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行车安全教育,同时宣传到辖区所有的运输企业、车主,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继续在车站、车管办证大厅播放宣传光盘,在社会上营造“压事故、保畅通”的交通安全严管氛围。责任单位:宣教科。

2、加强调查研究。迅速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进行一次全面、综合分析研究,在主观和客观方面深刻查找发生事故的原因,对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认真的调研和梳理,提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需要市委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向市委、政府报告;对带有普遍性、全局性,需要全市统一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责任单位:秩序科。

3、加强源头管理和隐患治理。对辖区(包括县乡道路)的道路状况、“黑点”路段、车辆情况和驾驶人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及时发现和处置山洪、塌方等毁路毁桥等险情,发现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采取领导挂片,科室中队负责人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谁排查谁负责。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以整改。此工作4月14日前完成,各单位形成书面材料报秩序科,由秩序科汇总上报。责任单位:各辖区科中队。

4、加强路面监控。当前正值雨季,“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期,各单位必须全员上路执勤,严查严管严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结合治理“双超”、反盗抢机动车辆专项工作、“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整治工作,重拳打击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违法超车、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运车辆夜间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等交通安全违法现象,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5、深入开展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在集中统一行动中把“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推向深入,做到交通民警只要看见交通违法行为,都要不受管辖区域的限制,进行平安问候。将平安问候、安全提醒作为每一位民警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每一位民警的自觉行动来落实。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于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全队民警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大队采取领导挂片、中队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落实管辖责任。对民警上路的出勤率进行量化考核。中层干部须向大队领导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整治期间,全队一律取消休息,按照执勤安排表上路执勤。

3、切实加强民警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集中整治工作中,要高度重视路面执勤民警的安全防护工作,科室中队责任人在上路前和执勤时应对民警安全防护装备进行督促检查及进行安全提醒,切实保保障民警自身安全。

第2篇: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为切实提高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水平,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集镇区、村(居)及所属的企事业单位。

二、考核范围

县道、乡村道路、集镇主次干道和街巷环境。

三、考核内容

依据《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建设、道路、绿化养护、建筑立面、户外广告、违法建设、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河道管护、交通秩序等11个方面。

四、考核计分方法

采取定期督查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1、定期督查。自4月5日起至5月15日,镇领导小组每周一次对各单位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限期督办。

2、集中考核。实行集中分组考核。集镇区由村建、土管牵头负责。村(居)由监察牵头负责,各考核小组要认真做好记录,作为最后奖励的依据。

3、计分办法

(1)组织建设3分。未建立领导小组、成立工作班子、落实管理队伍、制定工作方案和长效管理机制,每缺一项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2)道路管护5分。道路坑洼未修复、乱堆乱放未清理,每见一处扣0.1分;设施缺损的,见一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3)绿化养护10分。行道村、绿化带缺株、死株的,每50棵扣1分;成片杂草、成堆杂物未清作的,见一处扣0.2分;绿化内坟头未铲除的的,见一处扣0.2分,直至扣完为止。

(4)建筑立面6分。道路两侧房屋和围墙破损、残缺的,见一处扣0.1分;房屋立面污损的,每幢房屋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5)户外广告6分。道路两侧乱设站牌、标牌、灯箱的,见一处扣0.1分;墙体、叠加、破损广告未拆除的,见一处扣0.2分;“牛皮癣”每10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6)违法建设20分。道路沿线乱搭乱建建(构)筑物、亭棚或其他附属设施的,见一处扣1分;破旧房屋、裙房未拆除的,见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7)施工现场5分。拆迁、待建、施工工地未设置刚性围挡的,见一处扣0.5分;工地围墙外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的,每见一处扣0.2分,直至扣完为止。

(8)环境卫生10分。道路视线范围内积存大量暴露垃圾未清理的,见一处扣0.2分;道路两侧垃圾池、露天粪坑、旱厕未拆除、改造的,见一处扣0.2分,直至扣完为止。

(9)经营秩序20分。道路沿线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和借空经营的,见一处扣0.2分;占道修车、洗车、见一处扣0.2分;占道收购、堆放废品的,见一处扣1分;出售废旧门窗、物料,生产、销售预制品的,见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10)河道管护10分。道路两侧视线范围内河道河坡、青坎大片倒塌未修复的,见一处扣0.2分;河坡成堆垃圾、杂物未清除的,见一处扣0.2分;水面漂浮物、水生植物每10平方米扣0.2分,直至扣完为止。

(11)交通秩序5分。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交通秩序混乱的,见一处扣0.2分,直至扣完为止。

第3篇: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为本,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通过全面整治工业企业污染、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水库水质污染、河道采砂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和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护好、流域水环境。

二、整治目标

将、沿线所有污染源全部纳入监管和整治范围,严厉打击各类向河内及其支流非法排污的行为。通过实施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措施,全县水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达到《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说明及管理规定》饮用水源二类标准以上,断面水各项指标达到三类水质标准。

三、工作任务

(一)工业企业污染整治。

一是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对流域沿线涉水企业进行排查,并列出涉水企业的名单,建立沿河、沿溪涉水企业监管台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重点整治医药化工、造纸、国控污染源、涉重金属等企业,特别是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检查管理。二是跟踪查处小无企业。对全县竹凉席生产等小型无证无照无环评审批手续的经营企业,按照《县竹凉席生产企业环境污染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整治。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全县未批先建且选址不当、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关停取缔。四是严肃查处超标排放行为。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废水的企业限期治理;对擅自停运环保设施,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私设排污口、私设暗管等违法排污行为,直排、偷排工业废水的企业,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严重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关闭。(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信委)

(二)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整治。

一是严格紧抓落实。制定《县2016年畜禽养殖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督促养殖企业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对畜禽废物进行有效处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属地原则,乡、镇(场)是第一责任单位,乡、镇(场)长为第一责任人。县畜牧水产局负责牵头,联合环保、财政等部门开展全县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整治和检查验收工作。三是建立奖补机制。为调动养殖户自觉治污的积极性,对于按照规定时限内自行关闭治理的养殖企业,县政府将按下列标准落实以奖代补政策:(1)禁养区内自行关闭、拆除栏舍的养殖企业按照120元/平方米的标准实行以奖代补;(2)在限养区和可养区内建设符合规定标准的沼汽池的养殖企业按150元/平方米的标准实行以奖代补。(责任单位:畜牧水产局、环保局)

(三)水库水质污染整治。

对水库承包养殖情况进行清查,确保小(二)型以上水库全面禁止肥水养殖,实行人放天养。按照《县规范水库养殖行为加强水库水质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14〕5号)要求,对定江流域饮用水源水库养殖行为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整治使用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等进行养殖的行为,确保饮用水源水库全面实行人放天养;拆除或关闭违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等。检查非水源水库库区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粪便、污水收集、贮存、清运等情况,打击水库禁养区的养殖行为,整治限养区违规养殖,规范可养区养殖方式。(责任单位:水务局、畜牧水产局)

(四)河道采砂污染整治。

全面贯彻、落实《市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河道采砂、水政监察等工作。确保、流域水质。推行河砂采掘定量化政策,由水利部门核发采掘指标。实行河砂采掘“黑名单”制度,将有超采、过采和损毁河床行为的采掘采砂船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采掘执照。开展河道巡查,规范河道秩序,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及时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水务局)

(五)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整治。

重点做好“一提升、二整治”。一是提升农村垃圾处理工程。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标准,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完善重点流域沿线乡镇集镇和村庄的生活垃圾暂存、中转设施,落实垃圾清运和集中处理、处置措施,并安排专人负责清理;二是开展“村居庭院大整治”活动。重点整治集镇街道乱摆乱停、占道经营、农村房前屋后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扔、污水乱泼乱洒、车辆乱停乱放、墙面乱涂乱贴等现象。三是开展“河塘水库大整治”活动。全面清理打捞河道水库池塘的各类垃圾、废弃漂浮物,包括生活、工业、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以及漂浮的水葫芦杂草、枯枝烂叶等,确保河道两岸无垃圾。(责任单位:农工部)

(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城市污水管网的建设进度,明确时间节点,确保2016年新建管道如期完成建设、尽早投入使用;加强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定期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及时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督促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加强对乡镇污水处理站的监管,落实乡镇负责人,不定期对乡镇污水处理站进行抽查,确保各乡镇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城管局、环保局、各乡镇)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至4月)。县环保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对、水质现状开展调查,掌握污染企业名单,查清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向,制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成立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12月上旬)。对重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滞后的工作加紧推进,确保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下旬)。开展验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将有关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向县政府报告。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成立县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综合整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组职责:统筹研究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淘汰落后产能、重点行业治理、畜禽养殖治理、水库水质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重大问题;协调各地各单位落实实施方案。

第4篇: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年”,也是我市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决战之年,市委、市政府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以及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我局制定了以“五大”工作目标、“六大”工作重点为核心的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认真组织实施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今年1-11月水务系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相关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和新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和督查龙马潭区领导小组、城乡风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区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督导巡查小组等5个领导小组及工作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落实了局水综科为承办科室,明确了专职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区县水务局、局内各科室站院目标考核工作范畴,严格奖惩,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区县水务局相应成立相关工作机构,负责区域城乡环境整治工作。

(二)积极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

今年以来,我局已召开21次职工大会及科室负责人会议,传达各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布置治理工作。认真开展国卫新标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十百千示范建设工程”、联系和督查龙马潭、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市等工作的业务培训。

(三)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制定工作目标及实施方案

围绕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结合全省水环境治理工作任务,我局提出了以工程措施治理为主、以合理利用和保护等非工程措施治理为辅的五大工作目标,并明确了6大工作重点、12个方面的工作措施,以指导全市2010年水务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国卫迎复审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了《联系和督查龙马潭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沱江滨江路沿线河滩地2010-2011年风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泸州市市区河道水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具体牵头和指导工作开展。

(四)强化督查考核引导

局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成立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从纪律方面对区县水务局、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察,实行责任追究;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对区县水务局及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目标考核内容,年终由局水综科进行考核评分;日常工作由局督导巡查小组开展工作联系和督促,定期督查区县水务局工作开展情况,把督查结果作为对区县水务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

(五)注重探索长效机制建设

积极探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按照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要求,加强水利项目工程建设科学论证,确保充分发挥项目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落实和实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措施,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加快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切实改善城乡水环境状况。依据国家水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制度措施建设,强化对已污染城乡水环境治理力度。

(六)大力开展舆论宣传活动

1、对内宣传。根据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要求,市区县水务部门积极利用会议、文件、简报、专栏、专项整治活动等,在全市水务系统倡导以落实“门前五包,门内达标”、办公环境绿化美化、文明办公等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卫生行动,向职工印发“文明卫生公约”、“除四害”、“控烟宣传”、“健康手册”等资料,通过职工大会、支部学习等方式,加强职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知识及重要性培训。

2、对外宣传。市区县水务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利用春节民工回乡、节假日、法制宣传月等,在区县城、乡镇开展专项宣传及组织群众性的文明劝导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在泸州市水务局网站开辟专栏,刊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爱国卫生运动相关信息,积极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主动参与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努力营造清洁、整齐、优美、规范的城乡环境。今年以来全市水务系统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组织群众性宣传活动150余次,组织群众性文明劝导活动650人次,在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14个,投入宣传资金2万余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水利项目工程建设,水环境工程措施治理成效显著

水环境综合治理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进展顺利。今年,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的投资1.46亿元(国补1.17亿元,自筹0.29亿元),解决全市农村群众和学校30.45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截止目前,中央、省、市已下达总投资1.1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0%。项目已完成土石方开挖及回填49.5万方,混凝土9210方,管道安装625公里,建成集中供水站47处,分散供水工程24处,完成投资9215万元,解决了28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推进。一是项目储备成绩显著。今年已完成了江阳区双江项目区、龙马潭区濑溪河下游项目区、纳溪区永宁河项目区、叙永县两河项目区、合江县苦竹溪项目区、古蔺县箭竹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以及泸县濑溪河上游项目区坡耕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前期工作,龙马潭区五湾溪小流域省级财政资金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即将实施。泸县坡耕地综合整治项目已获水利部批准成为四川省五个项目县之一,有望争取到国家1000万元水土保持治理专项资金。二是“双创”工作顺利推进。1-11月全市已完成投资299.05万元,绿化水系面积达300.5公顷,全面完成全年绿化任务。其中江阳区完成沱江三桥至况场镇水系绿化面积110.94公顷,投资153.47万元;龙马潭区完成长江罗汉段、沱江胡市段及安宁段水系绿化面积33.2公顷,投资20.5万元;纳溪区完成永宁河天仙段和渠坝段水系绿化面积36.19公顷,投资79.14万元;泸县完成沱江、濑溪河及水库库区绿化面积22.67公顷,投资10.75万元;合江县完成长江白沙段、大槽河甘雨段、小槽河顺江段水系绿化面积21.5公顷,投资16.21万元;叙永县完成境内水系绿化面积68公顷,投资10.48万元;古蔺县完成古蔺河德耀至箭竹段水系绿化面积8公顷,投资8.5万元。三是积极组织职工开展春季植树活动。市及江阳区、龙马潭区水务职工先后在在泰安镇、三道桥、胡市镇组织了3次大型的植树活动,共栽植了天竺桂、小叶榕、香樟、荔枝、枇杷、竹等植物树苗1500余株,新增绿化面积近1.5万平方米。

病险水库整治及堤防建设快速推进。2010年民生工程下达我市整治病险水库整治23座水库,新建和修复水毁堤防3.3千米。截止目前,已整治24座水库,现已完成投资1608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补助资金128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19万元)。完成土石方开挖及回填4.5万方,砌体2.5万方,砼浇筑5万方,整治完工24座,整治完工水库占目标任务的104%。1-11月新建和修复水毁堤防3.8千米,完成目标任务的115.2%。

小农水项目争取成绩显著。一是经过积极争取,泸县和合江县被列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叙永县被列为省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目前泸县、合江两中央重点县和叙永省级项目县的建设项目已完工。二是渠道配套项目活动国家投资1500万元。省财政厅下达我市三区四县粮食产区渠道配套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300万元。截止目前,江阳区、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和叙永县、古蔺县均已完工。三是争取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3750万元。省财政厅以“川财建〔2010〕4号”文下达我市二区四县中央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水利项目。计划总投资375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250万元。目前,各区县均已完工。

(二)强化依法治水,积极保护水资源,水环境整治非工程措施治理深入开展

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一是着力做好水法宣传。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主题宣传画200份,悬挂16副气球空飘和彩幅标语。二是加大了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力度和水域水功能区监测管理力度,其中小型水库的水质监测由上年的13座增加到55座,并根据监测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了通报,要求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饮水安全管理,确保了饮水安全。

认真开展水污染治理。一是持续推进取缔肥水养鱼行动。积极推行渔业养殖新型水质改良剂“阿尔益”,在全市强力推行无公害养殖,在池塘、稻田推行“80:20”健康养殖模式。目前,全市水库养殖均采用生态制剂和生物菌肥,池塘、稻田80%以上采用以投饲为主的养殖模式,完全取缔了肥水养鱼,水域生态环境大幅改善;在批准作为集中供水水源工程的小(一)型水库和备用饮用水源及风景旅游地,一律实行生态养殖,设置界碑、界桩,保护饮用水源;强化宣传引导,倡导健康养殖,坚决制定违法违规行为。如泸县、叙永等县设立了违法举报电话,经查实的对举报最高可给予1000元的奖励。截止目前,全市74座饮用水源和42座饮用保护备用水源水库,已全部终止养鱼承包合同,实行生态养殖。二是积极开展河道、塘库堰等水域卫生整治活动。市、区县水务部门直接投入经费近20万元,干部职工出动6170余人次,清扫卫生责任区10万余平方米,清理垃圾50余吨,清除牛皮癣800多条,清除卫生死角40余处,清理水库水面漂浮物10.2吨,渠道、沟渠清淤100余公里,疏通整治排水沟10条,投入消毒药品3.5吨。目前,正按全省全市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城乡结合部河渠专项治理工作。

积极开展水事执法行动。1-11月,我局先后开展了河道采砂执法检查、水资源、水保执法活动、农村安全饮水专项活动、春季禁渔执法检查、汛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长江河道禁采期非法采砂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查处河道违法采砂案件18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6起,限期整改14起,查处向河道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违规行为6起,清障35处。一是水务系统单独开展执法活动。全市市区县水务局共开展专项执法活动440余次,其中出动车辆329次,船只56次,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水上联合执法行动。市区县水务局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共享部门执法资源。如渔政执法建立春季禁渔110联动机制,公安、渔政紧密配合,共同打击渔业违法行为。我局以市打击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协调海事局、航道局、长航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在河道内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工作。1-11月市区县水务局与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7次。通过部门间的配合及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违规涉河建设、向河道内倾倒生活、工业、建筑垃圾等水事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遏制作用,维护了河势稳定和行洪安全。

(三)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沱江滨江路河滩地风貌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认真开展前期调查宣传工作。全市风貌整治工作征求意见协调会后,我局立即组织江阳区、龙马潭区水务局人员召开风貌整治工作座谈会,积极听取相关建议意见,共同商讨整治工作方案。同时,组织两区人员深入现场实地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收集相关情况。向河滩地经营户宣讲全市风貌整治工作精神,促进业主积极主动配合整治。二是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根据《泸州市2010-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在积极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本着综合整治和规范的原则,我局制定了《沱江滨江路沿线河滩地2010-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三是把风貌整治与河道整治结合起来统筹规划。把风貌整治工作与沱江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与城市长远发展及城市河道建设整治规划结合起来,将风貌整治内容纳入河道治理规划,推进沱江滨江路沿线河滩地的综合治理,促进城市品位的提升。截止目前,市区水务部门及业主已累计投入资金36.8万元,修建排水沟50余米,拆除违章建筑5处,整治建(构)筑物5栋,整治建(构)筑物立面900余㎡,集中整治枇杷沟河滩地和沱江公交商城堡坎下河滩地4000余㎡;规范广告、店招等7处,经营场所外立面包装2栋;长期雇请保洁人员10人,日常清扫保洁河滩地近10万㎡;雇请清漂船1艘,清漂人员2人,清运垃圾103吨,焚烧处理垃圾2吨。

(四)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联系和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联系和督查龙马潭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我局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具体做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全局中层以上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联系和督查工作领导组,明确由四名局领导分别牵头,划分四个督查小组具体开展工作。明确该项工作由局整治办牵头,局内相关科室协助与配合;二是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制发了《泸州市水务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对口联系和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联系和督查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及工作要求,保证了联系和督查工作的规范、有序;三是强化督查业务培训。局整治办收集整理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知识要点》、《国卫城市标准》及《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资料汇编(二)》等,印发到每一个联系和督查人员。同时,于4月13日专门召开业务工作会议,培训业务知识,了解、熟悉工作要求。截止目前,我局结合水务业务工作及日常的暗访检查已对龙马潭区开展联系和督查工作20余次,并将正式督查情况向市整治办作了报告。

(五)积极配合,狠抓落实,认真开展对各区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月考评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提升治理工作水平,市指挥部提出了对各区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月考评,我局积极参加了由市农业局牵头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和由市交通局牵头的“泸州市公路、水路、河道、铁路环境专项治理”等工作考评办法的商讨,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同时,我局还根据考评办法,要求全市水务系统认真落实联系村社的环境整治工作,加大对辖区河滩地和采砂场地的卫生巡查力度,强化辖区内河、库、塘、渠等涉水环境的治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根据全市2010年六大工作任务,按照我市水务系统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查漏补缺,进一步增添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水利项目工程建设,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结合水务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做好“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工作。

第5篇: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2012年以来,我县系统地开展了以店头矿区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的沮河污染专项治理工作,使沮河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为了巩固治理成果,进一步提升沮河水质,实现一河清水过目标,县政府决定,对沮河流域全面进行一次环境综合整治。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方针,依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认真查处和整治各种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煤炭开发、深加工及储运过程中涉及的环境污染问题和沮河流域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出现的水体污染问题,进一步提高沮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使沮河水体富营养化程度得到有效控制,全线消灭沮河干流超Ⅴ类水质,使入洛河口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标准。

二、整治工作的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工作范围

1、县境内所有煤炭开发、生产企业,煤炭深加工和储运企业;

2、沮河流域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及地质灾害治理点;

3、沮河及南川河流域及沿河交通主干线两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所涉及的沮河污染问题;

4、沮河河道的清洁整治;

5、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县城、店头地区垃圾填埋场管理;

6、生态破坏与生态保护。

(二)整治工作重点

1、所有煤炭企业必须按要求全部建成高标准的清洁文明矿井。

2、严格管理沿河各地质灾害治理点及在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采取必要措施,严防造成水体污染;

3、对沮河流域的堆煤场、洗车台及垃圾存放点进行整治;

4、严厉打击随意向沿河流域排放污染物造成沮河水体污染的单位及个人。

5、煤炭企业、非煤矿山违法乱采滥挖、废弃石渣随意堆放等破坏生态环境及引发的地质灾害等问题。

6、对沮河流域河道进行系统整治和管理。

7、城镇及农村在生产生活中涉及的环境污染问题。

8、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垃圾填埋场管理。

三、整治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沮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力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沮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呼世杰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贺忠乾、政府副县长马存平担任,成员由县委办、宣传部、政府办、经济发展局、水利局、城建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监察局、公安局、环保局、煤炭局、城管局、工商局、商务局、街道办、店头镇、双龙镇、桥山镇、腰坪乡、仓村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局长孙玉鹏兼任,具体负责处理整治期间的日常工作。

(二)营造宣传气氛。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形成沮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沮河流域环境整合整治的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的督导作用,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曝光环境违法和行政不作为作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大查处力度,强力整治各类污染沮河的违法排污行为。一是加大对煤矿的整治力度。按照《清洁文明矿井建设标准》要求,对企业实施全面整治,重点加强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治理,对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或处理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实现长期达标排放。对日排水量较大的煤矿要启动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站,对没有污水处理站的排水矿要求快速建成废水应急沉淀池。二是加大对洗煤厂的监管,生产用水必须循环利用,严禁外排。三是所有涉煤企业要在场区出口处建设洗车台。洗车台同时必须建有合格的配套污水处理系统,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四是对沮河沿岸各堆煤点、垃圾存放点及洗车台进行综合整治。堆煤点要建有围墙及雨水收集系统等严格的防污措施,对防污措施不力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无手续的非法堆煤点要依法取缔;对非指定垃圾存放点按区域责任及时清理;加大对洗车台的整治力度,严禁洗车污水直排。五是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治理点的管理,对治理中产生的废水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水体,严禁直排。六是加强沮河流域村镇环境治理。沮河沿线各村镇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行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理,生活污水必须经沉淀后排放;村镇规模养殖业畜禽屠宰场的生产废水严禁外排,养殖粪便要规范处理;大力整治沮河流域所有直排性厨房、厕所。七是加强沮河河道整治和管理。以整治河道面貌为根本,加强河堤建设,及时清理河道杂草杂物,禁止在河床内发展种殖养殖业,保持河道清洁、平整、美观。八是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要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争取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在六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同时要加强各垃圾处理厂的规范化管理。实现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从根本上彻底解决我县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污染问题。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及时处理和纠正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变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县委、政府督查室及监察部门要制定相关督查制度,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各有治理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这次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治理工作,对履行职责不力、责任心不强,致使治理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沮河污染治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部门职责

1、环保局负责对店头矿区所有涉煤企业生产废水外排的监督管理,严禁生产废水超标排放;联合煤炭局全面开展店头矿区涉煤企业的清洁文明矿井建设工作,重点对日排水量较大的煤矿督促其建设污水处理站,所有涉煤企业在场区出口处必须建成汽车轮胎冲洗设施;严格建设项目管理,防止新污染源产生;全方位开展沮河污染执法检查,及时解决各类污染问题。同时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沮河污染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2、煤炭局负责沮河流域的煤炭经销等堆煤点的整顿,参照清洁文明矿井建设对涉及的沮河污染问题进行整改,对非法煤炭经营点或随意堆煤点坚决予以取缔。

3、水利局负责沮河河道治理和管理。及时清理河道垃圾、水草等杂物,确保河道清洁;加强对沮河流域洗车点的监督和管理,要求建有相应的污水沉淀池,实现达标排放;强化对沮河巡查力度,杜绝各类污染沮河水体事件的发生。

4、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地质灾害治理点实施统一管理,对由于地质灾害治理造成沮河水体污染问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沮河污染。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防止污染沮河隐患和造成的生态破坏。

5、城建局负责沮河流域所有在建项目管理,对因工程建设影响沮河水质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治理,对治理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坚决予以停工整顿。

6、城管局负责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争取今年6月底前完工并投入试运行;加强城区及店头等地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其他固体废物的管理,做到及时清理,规范管理。

7、经济发展局负责对所有重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其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并防止在建设过程中发生一切排污行为。

8、交通局负责沮河沿线道路的清洁和管护工作。主要对道路的煤尘、扬尘及固体垃圾进行清除,防止拉煤及其它拉运原料或垃圾车辆的抛洒,加大超载车辆的整治力度,杜绝因超载造成原煤、固废垃圾等的抛洒。

9、商务局负责县城及店头镇所有畜禽屠宰场滩点的监管。要求屠宰滩点必须建有污废水沉淀池,严禁污水直接外排。

10、农业、林业部门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环保行动要求,大力发展无虫害农业和有机农业。积极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提倡在农业生产中使用有机肥、农家肥等“绿色”肥料,降低农药残留,防止二次污染沮河水体。动员群众,大力开展植树种草,保护生态,防止水土流失。

11、各乡镇、街道办要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煤炭经销点、堆煤点、洗车台和运输车辆抛洒的集中整顿,着力解决涉及的沮河污染问题;督促辖区各村庄建成固定垃圾台,做到及时清运,统一处置;对辖区村镇及村镇道路遗留的杂物、垃圾等进行合理、规范处理;加大力度整治直排性厨房、厕所及规模养殖户,严禁生产生活污水及养殖粪便随意外排。

五、几点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治理任务,落实治理责任,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投入到沮河污染治理工作中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1、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调配治理工作人员,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全力投入到沮河污染治理工作中去。结合各自实际,针对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研究并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实施综合整治,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各自的行政职能,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强化治本意识,加强源头治理,从根本上控污减排。

3、积极协作配合,提高整治效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作配合,形成沮河污染治理整体合力,抓住重心工作,着力解决制约沮河污染治理的重点问题,对重点污染全力实施专项污染治理,提高治理效果。对没有具体治理任务的各成员单位要严阵以待,积极做好配合,确保沮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力开展。

第6篇: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一、*年工作简要回顾

在*年工作中,建委系统全力以赴,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使城市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为改善我区市容市貌,实现区域经济建设的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综合整治情况

1、城区绿化美化整治。*年,我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为目的,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按照《*年城市绿化责任书》的目标要求,大力开展园林绿化工作,全区共栽植各种乔灌木52.72万株,新增绿地总面积48.34万平方米。其中,新增公共绿地面积25.11万平方米,新增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地面积23.23万平方米,完成拆墙透绿3070米,完成垂直绿化4000余米、栽植苗木10万余株,完成屋顶绿化75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占有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1.5%、40.8%、14.83平方米,超额完成了全年绿化建设任务,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明显提高。

2、市政设施维修养护。以提高市政设施服务功能为重点,以提高综合服务功能为目标,先后对大街等170余条主、次、支路进行了整治养护,铺设沥青总面积达7.85万平方米,更换人行道花砖5.1万平方米,立沿石约1.6万米,对八里洼南路、水厂路进行改造,新建机非混行道7400平方米,人行道4800平方米,立沿石1600米,新设雨、污水管道2400米。另外,在开展井盖设施专项整治当中,结合“八乱”整治工作,集中对建国小经三路、经五路、马鞍山路、纬四路实施整治,更换复合型井盖、雨箅近1400个(套),其中含复合防盗型材料的627个(套)。另外,为改善河道行洪能力,提升沿边综合环境,先后对韩庄河、袁柳河、新生大沟、兴济河(谷庄桥段——韩庄河桥段)近4660米的河道淤泥进行了清挖,清淤量约4.7万立方米。

3、环卫设施建设。全年共投入专项资金327万元,改造公厕4处,新建2处,新建3处升降式地下垃圾转运站,1处半地下垃圾转运站,1处封闭式垃圾转运站,新建保洁员公寓7处,共计800余平方米。另外。在“八乱”整治中清理垃圾死角230余处,1.4万余立方米,清运建筑垃圾7000余立方米,有效地净化了城区环境。另外,加大了居民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力度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处置力度,对辖区主、次道路和繁华地区的落地垃圾收集点进行收运。目前,全区垃圾袋装化收集率达到91%,垃圾密闭化运输率达到100%,主次干道洒水率、保洁率均达100%。城区主次干道机扫率达到77.6%。

4、居民小区整治工作。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是树立和落实执政为民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实现城市环境和谐的重要举措。我们在“打造精品”上下功夫,重点进行绿化提升,通过建造小区楼间街心花园,安装健身器材,增设石桌石凳,努力提升小区品味和社区文化氛围,较好地优化了小区环境。今年以来,先后对辖区内13个开放式居民小区环境整治进行了有力推进,重点对王官庄八团小区、舜玉南(北)区、六一片区、岔路街六区进行了综合整治;对舜城片区进行了改造提升;对玉函北区、贵都花园等7个居民小区进行了规范管理,各小区面貌得到显著提升。

5、户外广告牌匾整治。今年以来,我们联合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先后对英雄山路、纬一路、纬二路、舜玉南北街、建设路、二七南路等16条重点道路两侧的广告牌匾进行了全面整治,统一了广告牌匾材质和规格,进一步完善了辖区道路沿街牌匾信息库。全年,共拆除违章设置的灯箱、广告1.5万余块、6.8万平方米。同时,结合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对辖区内道路、小区、建(构)筑物墙体上的乱贴、乱挂、乱画的小广告牌、布幅布幔等与文明城市不协调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市区容貌得到进一步改善。

6、人防设施建设。在人民防空“长期准备,平战结合,重点建设”的方针指导下,对辖区内的75408.96平方米的人防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今年投资近10万元,重点整治了*二路(八一立交桥北至经七路)地下人防工程积水问题。本着和平时期人防工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响应政府号召,节水保泉开发水资源,有效利用防空洞内的积水,变废为宝;根据市人防办的要求和战备需要,严格落实了警报管理维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各警报点的警报器进行全面除锈刷漆等维护管理,目前全区共安装警报器38台,今年新增10台,有效确保了每年5月3日试鸣工作的万无一失,辖区警报鸣响覆盖率达到了95%。

7、旧村(居)改造工作。以加快城市化进程为主线,结合道路拓宽改造和重点区域整治,与市、区整体规划衔接,加快旧村改造步伐。在协调做好对在建违规违法工程处理工作的同时,努力做好总体策划方案的拟制工作。对辖区内旧村(居)现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引导试点村居做好土地、规划、执法等部门的衔接工作,全力推进试点村居的手续办理进度,按照《济南市城区旧村(居)改造项目总体策划方案编报及项目办理流程的暂行规定》,我区的小岭村、杨家庄村、山凹居等8个村居现已进入了程序办理阶段。其中,我区把党家办事处小庄村确定为*年度村庄整治试点单位,总投资近80余万元,完成旱厕改造2处,铺设地下管道600米,绿化6000余平方米,新架设低压线路3000余米,安装路灯设施600盏,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

8、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重点在抓好工程质量上做文章,以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程序为蓝本,强化过程控制,突出对结构质量、材料的控制,保证工程质量稳步提高,杜绝了重大恶性倒塌事故的发生。监督工作基本实现了由遏制性监督向疏导性监督的转变。今年共监督工程85项,面积近57.6万平方米,现场监督次数265人次,监督记录265份,抽检材料共计246组,投诉率为零,合格率达到100%。较好的完成监督任务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9、防汛及河道整治情况。区委、区政府对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及防汛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区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区城市防汛指挥部,与33个防汛责任单位签订了《防汛责任书》。区防汛办根据防汛任务和降雨情况,制订了《市中区城市防汛预案》;通过制作宣传栏、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向低洼地区和河道两岸的居民和业户广泛宣传河道综合整治及防汛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河道综合整治及防汛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全民积极参与的防汛工作氛围。为做好河道(沟渠)占用棚盖清理工作,按照区清理河道(沟渠)占用棚盖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拆除占压棚盖河道建(构)筑物面积近4万平方米;另外,清理河道垃圾、淤泥1.9万余立方米,通过截污水、疏河道、披绿装、造景观,从根本上改变沿岸环境面貌。

10、房地产开发工作。公司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市场为导向,解放思想,积极进取,完成了办公楼室外工程、山景嘉园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后期维护工作、马武寨小区规划和柏石峪村民的安置工程等。目前,马武寨小区的规划设计和土地测量工作已完成,为小区今后的开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花山峪、石青崖和柏石峪两个项目工程回迁区规划方案基本确定,根据规划要求已委托研究设计院积极办理两个回迁区的环境评估报告、地质灾害报告、水土流失报告等相关文件。

11、迎全运会城市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迎接第*全国运动会城市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委全力以赴推进各项整治工作,依照《市中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中区迎全运会城市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方案》,专门成立了迎全运会城市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目进行了明确分工,制定并细化了整治方案。目前,各项整治工作已全面展开,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2、城管重心下移和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深化城管体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全面铺开、重点推进、梯次发展”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管工作重心下移,并着手开展了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目前,我区已成立了区、街两级城市管理委员会,选定了面积近1000平方米的数字化城管监督和指挥中心,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建立城管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制定了《市中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市中区城建系统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和《市中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计分标准》,重新界定和明确了各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建立起了奖惩制度,为推进工作重心下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为各办事处城管委配备了专用车辆和城管协管员,大大增强了城管一线的工作力量。

(二)重点工程建设情况

1﹒重点道路建设情况。重点道路建设是我市“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泉城”的重点工作,本着对工程精益求精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强力推进重点道路工程建设。其中104国道市中段快车道已全线通车,副道及绿化带的工程建设已完成工程总量的95%;阳光新路、舜耕路基本达到通车条件。

2﹒棚户区改造情况。根据市里安排,我区计划在3年内完成馆驿街以南片区、天桥南三角地、魏家庄片区、普利门片区、自由大街片区、中山公园东片区、上新街片区7个改造片区,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共涉及居民9000多户。我区立足实际,抢抓机遇,充分发挥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作用,使整个棚改工作进展非常顺利,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实际操作中,棚改办本着先易后难,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进行,目前,馆驿街以南片区、魏家庄片区、天桥南三角地地块三个片区都已顺利进入实质性动迁程序。普利门、中山公园东、自由大街、上新街四个片区,已完成详细的调查摸底工作,其它相关手续正在完善中。

3﹒户表改造工程情况。自来水户表计量改造是一项民心工程,工作中我们对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质量、施工材料来源、经费支出和施工安全严格把关,强化质量意识,合理安排工期,共受理居民改造申请4万余户,已竣工3.9万余户。

二、主要做法

在整治工作中,我委注重在“六个”结合上做文章,达到了优势互补、相互推动的效果。

一是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相结合。整治工作中,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单位和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特别是各办(镇)作为属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均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办(镇)书记亲自抓,主任(镇长)靠上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在工作上分级负责,整体推进,按照职责分工,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活动。

二是全面整治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坚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对重点区域(部位)、重点路段和重点问题,我委都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妥善的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对全区范围内的“八乱”现象进行拉网式清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

三是政府管理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各责任单位和部门紧紧围绕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不断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强化日常管理,并广泛发动辖区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把各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巩固整治成果。

四是工作落实与考评通报相结合。各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每日将整治工作情况报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由督查组负责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治工作情况,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与此同时,结合督查考评情况,及时对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成绩优异的单位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落实成效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是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充分发挥热线平台作用,通过向社会公布的热线电话和12319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做到零距离、无障碍接受社会各界举报、投诉、监督。坚持治标与治本并重的原则,不断提高整治效率和质量,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六是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在建立长效管理体制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按照属地管理和专业管理相结合、动态管理与条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综合整治责任区域进行了明确划分,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城市环境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治本措施,实施规范化管理,在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方面见成效。

三、存在的不足

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主观能动性不够,工作较被动,不能主动地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二是工作创新意识不够,在整治与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衔接不到位的情况。三是舆论宣传不够,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四、2*年工作初步设想

2*年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城市建设管理与党建工作并举,把加快城市建设、提高城建管理水平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狠抓全面建设,突出重点,大胆创新,继续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积极探索城市建设管理的新路子、新渠道,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目标要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在抓好全面建设的同时,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以“三大攻坚战”为重点,以“净化、绿化、美化”为突破口,扎扎实实开展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数字化管理,不断深化城管体制改革。二是继续做好城区绿化美化工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区城市化进程。三是搞好环卫设施建设,加大投资力度,搞好垃圾清运和道路保洁,同时,紧紧围绕小区管理这个难点,建立并逐步完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四是继续搞好户外广告及城市照明综合整治工作,严格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标准,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完成主要道路乱贴、乱挂“野”广告牌、布幅的取缔工作,规范道路两侧牌匾广告,治理“八乱”行为,维护良好的城建管理秩序。

2、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市、区两级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前形势,认真总结重点工程的建设经验,本着对工程精益求精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道路、市场等工程建设,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定任务目标和工作时限,倒排工期,逐项落实。同时,加强领导,搞好宣传,积极同市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确保重点工程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打造精品工程和群众满意工程。

3、大力推进旧村(居)改造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和城市建设发展目标,以人为本,结合实际,以旧村(居)改造为依托,加强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力度,不断改善城乡容貌环境,实现城乡面貌大变样,全面提升省城南部整体形象。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抓好镇村道路改造,搞好配套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农村特别是城乡接合部的基础设施。二是搞好工作衔接与配合,并注意做好群众工作,为拆迁安置、施工建设提供宽松条件。三是加快旧村(居)改造策划方案的报审工作进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7篇: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总体要求

按照市、县安排部署,以城市管理标准化、精细化为手段,立足于创造生态宜居县城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媒体曝光的原则,疏堵结合、综合施策,强力开展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整治工作,攻克一批影响县城环境容貌的难点和顽症,全力打造干净、有序的县城整体面貌,切实提高县城居民对城市环境容貌的满意度。

工作目标

到2012年底,县城面貌基本达到整治效果明显,主城区环境清洁、秩序整齐的目标。自2013年起,在确保上一年整治效果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加以重点解决。到2015年底,县城环境容貌发生彻底改变,基本杜绝县城“脏乱”现象,达到县城环境干净清洁、城市整齐和谐的目标,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实现县城管理标准化、精细化。

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治“脏”。重点是对县城出入口、城乡结合部、老城区及城中村、背街小巷、沿街门店、河道水系(桥下)、垃圾转运站周边、饭店周边、公厕及周边、外环路两侧、高速连接线两侧等部位,整治垃圾污渍、污水四溢、裸土见天、白色污染等现象造成的县城环境“脏”。

(二)治“乱”。重点是对长安路、广安路、建安路、兴华街、井堂街、希望街等县城主次干道、广场、公园、城中村、建筑工地、住宅小区、车站周边、商贸集市、沿街单位等部位,整治乱设广告、乱摆摊点、乱涂乱画、乱停车辆、乱占道路等现象造成的县城秩序“乱”。

主要内容

(一)治“脏”

1、强化环卫管理。加强垃圾清运工作,彻底清理老城区及城中村、背街小巷、民有渠及其它部位积存的垃圾,消除卫生死角;在县城主城区实施全面清扫保洁的基础上,重点对县城出入口、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城区、车站周边、饭店周边、背街小巷、高速连接线、外环路等部位进行清扫清运,并建立健全清扫保洁机制,确保整治效果。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主城区机扫保洁率提升环卫保洁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到长安路、广安路、井堂街、希望街四条县城主干道“一日两清扫、两冲洗、全天保洁”;其它次干道及支路、小街巷做到“一日两清扫、两拣扫、12小时保洁”。逐年提高机械化清扫比例,机械化清扫由主次干道、广场向县城出入口等部位延伸。完善县城环境卫生巡查机制,制定巡查标准,按照标准要求落实巡查内容和频次,确保整洁干净。

2、落实门前“五包”。门前“五包”即:沿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中村住户、小区、商户、门店、施工工地等,对门前区域要包环境卫生、包花木管理、包墙面牌匾整治、包无店外经营、包车辆有序停放。管理部门要与沿街单位和门店签订责任书,在显著位置钉挂公示牌,明确“五包”内容、标准、范围和责任人。达到责任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花木管护良好、墙面牌匾整洁、无店外经营、车辆停放有序。建立沿街门店垃圾收集制度,每个门店配备专用的垃圾收集容器,环卫部门提供定时、定点垃圾收集清运服务。

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三年上水平办公室要采取每周“两督查、一评比”的方式,单位与单位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小区与小区之间、施工工地与施工工地之间、城中村与城中村之间、住户与住户之间、门店与门店之间等都要参加评比,对于落实效果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于落实不好的由电视台负责进行曝光。

3、消除裸土部位。重点针对便道、绿篱、树穴、小区、广场、公园、绿地、临时空闲地等部位出现的裸土,按照裸土地块数量和面积进行排查统计,并对裸土进行绿化,种植树木、草坪,不宜绿化的要全部硬化;对绿篱、绿化带、绿地内的地块,进行补栽与周边相同的绿化植物;将树穴的垃圾全部清理。

4、治理河道水系。营造“水清、岸绿、健康、生态”的优美景观;定期清理民有渠两岸及广安公园、文化广场湖面、水面的垃圾、杂物,打捞水面漂浮物并及时清运;治理后的河道水系要达到水面、河坡、堤岸等部位无积存垃圾、无杂草丛生、无白色污染,水面上无明显漂浮物的要求。民有渠在无水期,清理淤泥和河底的垃圾杂物,防止水质恶化和变质。

5、组织整治活动。以后每年4月份和9月份,开展迎“五一”、“十一”“环境卫生清洁月”活动。掀起全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热潮,为县城居民创造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治“乱”

1、规范牌匾广告。新设置的户外广告要严格审批管理。在县城长安路、广安路、井堂街、希望街等主要干道及广场、公园的广告要做到清晰、醒目、整齐、美观并与周围建筑、街景环境相协调;商贸集市、次干道等其它部位设置的广告实行一店一牌,同一条街道的店牌要统一材质、式样、尺寸和设置形式。要及时拆除过期、破旧、残缺等户外广告和牌匾、指示牌。结合门前“五包”,做到门内达标。清理沿街门店玻璃贴字、贴画,杜绝街道两侧“大花脸”现象。地名牌和各类标志要采用规范汉字书写。“五包”牌要同一格式。

2、治理户外摊点。对自行车修理、修鞋、修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摊点,实行统一规划、布点和审批。经批准设立的,要分类设置,规范围挡,统一样式,维修时不得超越围挡范围。水果摊、书报摊、冷饮摊、早餐摊、生(熟)食摊要退入室内进行经营,不得露天经营。要对未经审批的摊点和流动商贩依法进行处理。

3、杜绝乱贴乱画。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对在建筑物、公共设施、围墙、地面、树木等地方乱贴、乱画、乱涂小广告的综合治理。捣毁印刷制售窝点,从源头上严厉打击;启用通讯干扰系统,从技术上干扰阻断。对已出现的小广告、根据张贴、涂写的产权或管理权限,确定清理单位。

4、整治施工工地。建筑工地施工围挡要统一样式、牢固安全,县城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它道路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外立面要进行美化包装,不得设置与施工项目无关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比例要达到20%以上。工地出入口要进行硬化,建立车辆冲洗制度,配备车辆冲洗设备或设施,车辆不得带泥驶出工地;运输沙石、泥土、建筑废弃物的车辆应密闭处理。

拆迁工地要采取喷洒等降尘措施,拆迁完成后暂未建设的,要及时进行临时绿化或美化。

5、严格车辆停放。合理规划公共停车场的数量,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临时大型公建、商场、饭店、宾馆、市场等单位门前管理责任,在其门前设置停车场、自行车架;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发现车辆乱停乱放要依法从重处罚,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6、整治占路市场。做好城区内市场建设专项规划,依据规划加快室内市场建设进度。对占路市场数量和位置进行排查统计,按照“退得出、进得去,逐步减少,分期取缔”的工作原则,制定退路进室计划,分年度进行实施。经批准临时设置的占路市场,要制定占路市场管理标准,在市场两端设置界限标志牌,经营者要在界限内进行经营,杜绝市场外溢现象。

责任分工

(一)县城管局:1、加强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2、对城区内常年积存垃圾进行清理,消除卫生死角。3、对县城主次干道、车站周边、饭店周边进行清扫清运,并建立健全清扫保洁机制。4、建立沿街门店垃圾收集制度,配备专用的垃圾收集容器,提供定时、定点收集清运。5、做好县城绿化维护工作,对裸土进行绿化或硬化。6、做好户外广告的审批管理工作,拆除过期、破旧、残缺等户外广告和牌匾、指示牌。7、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摊点,实行统一规划、布点和审批,对未经审批的摊点和流动商贩依法进行处理。8、对城区内乱贴、乱画、乱涂小广告进行清理。9、做好工地车辆冲洗管理工作,严查严处带泥车辆的违规现象。10、对占路市场数量和位置进行排查统计,制定临时市场管理标准,并设置界限标志牌;加强临时市场的管理力度。

(二)县住建局:1、对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施工围挡进行严查,按本方案要求规范管理。2、做好拆迁工地的防尘措施及临时绿化、美化工作。

(三)县工商局:与沿街商店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并在显著位置钉挂公示牌。

(四)县水利局:1、对民有渠两岸垃圾、杂物和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清运。2、每年要对渠内淤泥和河底垃圾、杂物进行彻底清理一次。

(五)县公安局: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城市管理警察中队,主要职责是打击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扰乱机关秩序、偷盗或毁坏市政、园林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外环路沿路两侧门店牌匾、门前硬化、物料堆放、小广告等进行综合治理,路面不得有马路市场、马路修理、马路晒粮等现象,确保路面整洁、标线清晰、路肩平整。

(七)县交警大队:成立城区交通执法中队,对城区内机动车乱停乱放,车辆行驶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等违章行为,严查严处。

(八)县文明办:负责县城居民素质提升工作,倡导居民文明出行。大力宣传文明风气和不文明行为。

(九)肥乡镇、天台山镇:加大城中村环境卫生的管理力度,对各城中村街道进行清扫清运。

(十)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启用通讯干扰系统,对查处的小广告进行技术上的阻断。

(十一)电视台、政府网站、肥乡时报:主要负责此次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这次综合治理活动圆满完成,继续实行各推进指挥部指挥长挂帅,有关部门分包负责制,切实加强对县城市容市貌的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推进落实。

第8篇: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这里原本臭气冲天,现在养猪场关闭了,干净多了。”清新区龙颈镇朱屋村的村民洪叔如是说。农业面源污染,长期以来都是摆在各地环保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近年来,为了守住“一汪清水”,清新区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持续开展畜禽养殖业环境综合整治,向“老大难”动真格。

划定禁养、限养区

倒塌大半的红砖墙、散落一地的灰瓦片、依稀可见的猪圈静静地躺在那里,这是记者在位于清新区滨江迳口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附近的一处废弃农舍所看到的情景――随着近年来清远市清新区畜禽养殖环境整治行动的持续推进,位于水源地附近的污染大户被一一拆除。

“这个养猪场最高峰养过300头生猪。然而,猪场距离滨江河仅仅300余米,日常养猪所产生的禽畜废水,通过一条窄小的泥土沟,直接排入到滨江河,造成河水一定程度的污染,附近群众对此也颇有怨言。为此,在整治行动中该猪场被拆除。”同行的执法人员向记者透露。

早年的清新畜禽养殖业盛行,然而由于养殖户环保意识薄弱,养殖废水直排江河的乱象时有发生,对当地水环境造成很大影响。

针对这种状况,几年前清新县决心对全区范围内的养殖产业进行整治,印发实施《清新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进行划定。

“滨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北江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及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等人口集中的区域,均被划分为禁养区。”清新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根据《方案》,清新区内的禁养区还包括:水环境功能确定为II类水质水体的流域上游,如漫水河、滨江河干流、大岩水、青龙寨水、黄洞水和桂湖水两侧的集雨范围;具有重要饮用水源功能的水库,如大秦水库1500米半径集雨区、大罗山水库、龙须带水库等;III类水质且为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如新洲河、石坎河等6条重要支流两侧500米集雨区范围;城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从取水口上溯2000米河道两侧1000米范围以及取水口1000米范围。

与此同时,《方案》规定,村庄规划住宅区及周边200米、高速公路两侧200米为限养区范围;而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则为适养区。

“常年存栏生猪100头以上、肉禽1000只以上、蛋禽500只以上等情形,均属于规模化养殖,在禁养区内一律令行禁止。”清新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建成的规模化养殖场,由各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偿标准及实施细则后,实施限期搬迁或关闭。

而限养区内,原则上仅允许农户零星或少量养殖,限制建设一切养殖场。已有的养殖场必须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废水必须达标排放。

“对于限养区、适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也要逐步整治,对养殖废水直排的责令限期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保证达标排放;经限期治理后仍不达标的,实施关闭。”清新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说。

“就算是在适养区内的畜禽养殖,清新也作了严格规定”――规模化养殖场的建设和环保设施,须严格控制养殖业废水直排量;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废水必须达标排放,且严禁将达标排放的污水直接进入II类水水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必须经过一定距离的消减才能进入开放水体。要限制使用水冲清粪方式,禁止养殖废水直接排入开放的环境水体。

同时,引导限养区、适养区的规模化养殖场开展生态养殖或集约养殖,采取雨污分流、干清粪、沼气池、厌氧好氧等处理处置技术。“对于养殖散户,则引导其充分利用鱼塘、农田、菜地、林场等消化养殖废弃物,鼓励零排放技术”。

“目前,规模化养殖的粪便资源化率达80%以上,到2020年,资源化率要达90%以上。”清新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开展畜禽养殖综合整治

“拆除畜禽污染养殖场,是清新区2016年的十大民生实事之一。财政投入3000万元,采取‘先拆后补’方式,对300余个畜禽污染养殖场拆除工作进行补助。截至去年年底,投入约1517.9万元,拆除栏舍156户。其中畜场137户、98434.6平方米;禽场19户、8275.8平方米。”

为了进一步推进邻近村庄、水源地等禁养区内的农户清退工作,清新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该方案规定,禽畜养殖场选择自愿退出并签订“自愿拆迁协议书”的,可获得相应补偿款。

“自行P停并自行拆迁的养殖场按畜场每平方150元,禽场每平方50元的标准补贴,拆迁费由养殖户自理;自行关停但需政府组织拆迁的,按畜场每平方100元,禽场每平方20元的标准补贴,同时按照畜场50元、禽场30元每平方补贴拆迁费。”清新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对禁养区其它畜禽养殖场污染达标排放或经整治后达标排放的,经申请同意并签订保证书后给予3年缓冲期,期间严禁扩大养殖规模,期后自行拆除;对禁养区内其它畜禽养殖场,没纳入缓冲期整治,但愿意关停养殖场并签订保证书不再进行养殖生产、改作其它用途的,经申请同意后,可保留地上建筑物,但不能享受有关拆迁补贴。

为了笃实整治工作,清新区从顶层设计入手,成立了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区相关领导、各职能部门以及各镇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门机构;各镇(场)政府快速抽调3人以上骨干力量,明确责任措施,负责辖区内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拆除关停和限制限养区养殖场规模化养殖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拆除整治工作及相关资料档案的整理,确保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由于拆除工作涉及农户的生计问题,在综合整治前期,清新采取宣传先行的方法,通过横幅标语、整治通知书、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群众认识到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全体性,营造整治氛围。”清新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说:清新结合前期摸底调查情况,深入养殖场,与养殖户面对面进行宣传发动,耐心地与养殖户做思想工作,争取更多的养殖户能够及时转变观念,签订自愿拆除协议书,做到自行拆除禁养区养殖场,切实帮助养殖户解决后顾之忧。

第9篇: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2020年我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根据市河长办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河湖长制工作实际已出台《XX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以及示范河湖创建即《西河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在对我镇小微水体的摸底核查以及基本台账的建立;我镇河湖长制体系已经全面建立;完成了三级河长制公示牌16块;完成“一河一策”工作即荆竹河、仙人坝水库一河一策方案,推行规范化、制度化“周五清河大行动”全年开展12次清河行动,围绕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2020年7月我办制定了《XX镇小微水体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小微水体全面整改工作正在逐步展开中。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构建责任体系,逐级压紧压实责任

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全面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一是健全完善河湖长组织体系。按照市河长办贯彻落实《XX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的工作的同时,加强组建我镇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体系,通过媒体、网络、公示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因工作调整等原因更换镇级河长2名,村级河长2名;全镇镇级河长15人,村级河长31人,民间河长41人;管护河道沟道212条,湖泊水系养护459处。二是建立河湖长制目标考核体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严格按照市河长办年内主要水系水质达到Ⅲ类的工作任务,考核指标等。三是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安排部署。召开镇级会议关于河湖长制全面推行工作以及示范河湖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落实镇、村河长责任。

(二)狠抓源头治理,减污提标控源头

以组织实施“周五清河大行动”和示范河整治等活动为抓手,完成了沟道底泥清淤、水生植物清除措施,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镇村污水管网和集中处理措施,强化“厕所革命”工作,27家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拆除水系沿岸“三违建筑”3栋,根据市养殖限养区、禁养区划定,进一步关闭、拆除预建、已建养殖场,大力开展水源地保护工作。

(三)开展中段提升,逐段提升水体水质

结合全市“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多次侵占河道养殖清退、侵占河岸种植清除、水葫芦、水花生等专项清理工作。取缔非法黄沙场3处,对我镇西河、东河、丰收大港等进行了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在提升水体水质上效果突显。

(四)加大检查整治力度,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围绕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障水安全为核心,全面落实市委书记李新桥同志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指示精神,坚决痛下决心,重拳出击,彻底消除了一批长期影响水环境的突出问题,着力扭转制约水环境向好的不利局面。一是加大检查力度,通过县区自查、上级督导等方式,全面梳理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破解长期影响水环境的疾症。开展农田化肥、农药、除草剂“三减”行动,大幅消除农业面源污染;严格审批影响水资源环境风险大的建设项目;针对陈山水库、石岗水库、团山河水库三大小型水库全面收回承包权;针对7月1日电视问政曝光的我镇河湖长制工作突出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压实各级河长责任,不折不扣的完成了整治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虽然水体水质状况有所改善,但主要入黄排水沟水质状况不容乐观。

二是水环境治理投入不足、渠道单一。我镇河流水域规模较大、水体零散分布、治理任务艰巨,近年来相关水利建设资金有限,无专门的河湖长制工作经费来源,并缺乏其它渠道融资,造成投入资金短缺,严重影响到水环境治理效果。

三是水质提升治理难度依然较大。我镇虽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展了全流域、全过程的水环境治理工作,但水质提升效果依然不达标且不稳定,水质提标难度较大。

三、明年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建设,充实市河长办工作力量,加大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创新,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建立指挥有力、监督到位、协同作战、高效运行工作体系,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

二是持续加大污水排放监管,确保全市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按照一级A标准达标排放,力争完成全市农村污水处理厂提标任务,坚决杜绝直排和偷排现象,做到严格监管、严厉执法、严肃处理。

三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围绕滨河水体净化湿地扩整连通工程、银川西北部水系建设、城市清污分流工程、污水处理厂再提标等一批水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建设,优化银川河湖水系框架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好清水畅河净源行动,坚决做好排污口封堵、园区企业排污监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违法乱排私排现象整治活动,巩固提升清河专项行动成果,消除水环境污染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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