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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整治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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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整治工作方案

第1篇:建筑垃圾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一、整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以开展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为突破口,彻底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加快建设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美丽文明、社会和谐县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机构

牵头领导:

县委副书记、县长

县委副书记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县委办主任

牵头部门:县双创办

配合部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农工部、住建局、城管局、经贸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环保局、旅游局、交警大队、公路管理段、各镇

三、整治范围

(一)县城。城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道路两侧、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县城出入口、集贸市场、广场游园、一江两岸河堤、河滩、建筑工地等卫生死角区域。

(二)镇村。农村集镇、村级活动场所、广场、道路沟渠、农户庭院内外、林地、农田、绿地等区域。

(三)河流。干流以及、等支流的河道、岸坡、防护林带和各类塘库、沟渠等区域。

(四)交通沿线。高速公路、十天高速公路、宝汉高速公路引道和108国道、309省道、城区道路、通村公路及周边区域。

(五)景区景点。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周边区域。

四、职责分工

1、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双创办:加强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强化督导检查。

2、县委农工部: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3、县住建局:加强各类建筑工地管理,落实文明工地管理措施。

4、县城管局:加强108国道路至、至段、高速引道至城区段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强城区占道经营、野广告治理;抓好城区街道、广场、游园等绿化养护和补种。

5、县经贸局:加强对城关综合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县交通局:负责县乡道路路产路权维护、清扫保洁、绿化美化,督促高速、十天高速县管理所加强高速引道、十天高速引道的清扫保洁。

7、县水利局:清理县内主要河道、河堤暴露垃圾,落实河道管理的相关条例。

8、县林业局: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绿色村庄建设,因地制宜打造绿色景观。

9、县农业局:大力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鼓励生态养殖模式,积极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率。

10、县环保局:加大工业企业烟尘、粉尘污染、秸秆禁烧治理;大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以创建生态文明示范镇村为平台,重点解决生活污染和种养殖业污染问题,有效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11、县旅游局: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环境管理,大力推进环保设施配套建设,解决污水直排、垃圾乱倒现象。

12、县交警大队:整治各种车辆乱停乱放,规范停车泊位,加大对运输车辆车容不整、带泥入城、沿途抛洒行为等处罚力度。

13、县公路管理段:加强108国道、309省道、沿线抛洒沙石和破坏路产行为。

14、各镇:要依托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活动,继续发动广大干部群众持续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整治辖区环境卫生,清除面源污染,逐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体系。

五、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4年5月15日至31日)制定整治方案,召开各镇、各相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项整治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6月1日至7月31日)。各镇、各相关部门按照整治任务,扎实开展集中治理,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8月1日至8月15日)各镇、各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验,做好查漏补缺,巩固提高整治成果,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夯实责任。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巩固提高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活动成果,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通过持续开展整治工作,不断提高城乡环境水平。

第2篇:建筑垃圾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一、目标要求

按照市、县指示精神,结合本镇实际,重点对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庭院及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亮化、道路设施等进行综合治理,并抓好日常保洁工作。彻底改变全镇城乡环境面貌,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使全镇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提升。

二、实施内容

(一)、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通过整治,使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主要道路沿线村道路两侧无违章建筑、无违章占道、无垃圾残土、无污水、无残墙断壁、无柴草堆、粪肥堆和物料堆、无散养家禽、无残缺树木,使有碍观瞻的建筑、违建住宅、广告、牌匾得到有效整治。真正达到“干净、整洁、路畅、村绿”。重点做好以下地段的环境整治工作:

1、做好徐连高速公路出入口及245省道沿线村庄的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张庄村、汤庄村、牛山村、英疃村);

2、做好323省道沿线村庄的环境整治(责任单位:牛山村、汤庄村、曹林村、东蔡村、西蔡村、张谷村);

3、做好晶都大道沿线村庄的环境整治(责任单位:英疃村、贯庄村、望东村、望西村、湖西村);

4、做好市县路沿线村庄的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和堂村、茅墩村);

5、做好牛辰路、牛桃路、牛安路等道路沿线村庄的环境整治(责任单位:贯庄村、张谷村、曹林村等村);

6、做好城中村城区主要道路沿线的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各城中村)。

(二)、城区住宅小区及居民庭院环境整治。配合县市容环境指挥部、城管部门对辖区内背街小巷、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运,清理小广告、拆除私搭乱建、清理乱堆乱放,实现辖区内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违章建筑、无垃圾积存。配合建设部门,加强物业住宅小区环境管理,取缔饲养禽畜、违章搭建、随意堆放装修垃圾、车辆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规范收集、运输和处置生活垃圾,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做到小区环境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2日—4月25日)。各村要完成各自整治工作的摸底调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报镇“春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6日—5月24日)。各村按照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要集中力量抓好主要整治任务的落实,尽快改变环境卫生面貌,创造干净整洁的城乡环境。

(三)考核验收阶段(5月21日—5月28日)。镇党委、政府对整治工作将进行全面考核评比,检查验收,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在全县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同时,迎接县考核组对我镇整治工作的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里成立“春雨”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各村(居)要成立领导小组,村支部书记和居委主任负总责,要落实经费,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要结合实际,选准突破口,找好切入点,齐抓共管,整体推进,下大气力抓好整治活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镇“春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编发整治活动简报。各村(居)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春雨”行动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面,形成人人关心、参与整治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3篇:建筑垃圾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为了更好地向世界和全国体育爱好者展示我区的城市新貌,确保以一流的市容环境迎接国际网球大师赛,根据上级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这次保障工作的总体目标:围绕“大师杯”赛这个中心,以赛期城市面貌“净化、绿化、美化、亮化”为重点,针对现存在的“脏、乱、差”问题,全面整治,尽快解决当前存在的市容环境问题,使全区市容环境符合国际大都市形象的要求。

基本原则:整治工作应当坚持“治本为主,标本兼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分工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容环境联合执法整治领导小组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XX任组长,副组长XXX,成员由XXX、XXX。下设办公室。为便于开展块区的联合执法行动。设南中北3个工作小组。

具体分工:

1、联合执法办负责市容保障的组织协调、队务督查、信息传达、数据汇总、媒体宣传等工作;

2、联合执法办机动队负责大案、要案及大型固定广告设施的整治工作;

3、景观灯光部门负责景观灯的维护、检修,保证赛期的亮灯率;

4、地区市容监察队负责对“大师杯”赛的场馆、交通集散地、途径道路、旅游点等区域的市容环境保障工作;

5、块组长负责块区联合执法整治的组织协调、联络等工作。

三、整治范围及主要内容

1、整治范围:

(1)比赛区域:体育中心及其周边的停车、交通枢纽,观众休息、饮食等区域。

(2)相邻区域:与比赛场馆相邻的区域。

(3)旅游区域:XX老街、XX高新园区等区域。

(4)道路:观众分流、途径、旅游参观道路及其周边区域。

2、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无证摊贩,跨门、占道经营,乱吊挂、乱张贴、乱涂写、乱扔乱倒垃圾,未经批准设置广告、横幅等违章行为;各类施工工程车辆滴漏、洒落及带泥运行;各类工程渣土的无证运输或乱倾倒的违章行为。

四、时间安排及进度要求

X月23日至30日为准备阶段。制订工作方案,层层动员,明确各级职责,分解落实任务,并对现有需整治的内容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备案。

X月1日至X月10日为组织协调阶段。针对调查摸底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召集相关块区的监察队,敲定集中、联合整治行动计划。

X月11日至25日为实施阶段。根据总体工作方案,全区统一全面地开展各项整治活动。

X月26日至31日为巩固阶段。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加强管理,全面完成下达的各项整治任务。

X月1日至3日为保障阶段。各市容监察队伍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区为标准,全力保障赛期全区的市容环境卫生。

五、主要措施

1、停止临时性广告的审批。从X月1日至25日,停止商业性临时性广告的审批;现确实需要进行临时性广告宣传的,严格把关、控制,X月31日为截止日。

2、停止建筑工地渣土外运。从X月1日至25日,停止任何建筑工地渣土外运,对确有原因需要渣土外运的,必须经相关部门同意、审核,并通报联合执法办。

3、建立信息畅通机制。充分发挥派驻中队、联络员“桥梁”的作用,确保条块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地区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监察队的工作动态。

4、建立督察机制。联合执法办将牵头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分片抽查的办法,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告知书的形式通报相关责任单位,以提高保障工作的质量。

六、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地高度,将本次任务作为树立我区良好对外形象的一次契机,要按照方案划定的责任范围,认真梳理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工作的目标、任务、标准、时限要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2、通力合作,确保实效。为了确保整治工作的实效,各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严格把关,尤其对区域结合部要加强联合整治,以降低违章的生存空间。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工具,大张旗鼓地开展整治宣传工作,并及时报道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积极推广开展整治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办法,努力营造全区上下关心“大师杯”赛,参与市容保障的良好氛围。

第4篇:建筑垃圾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本着集中整治、阶段提升、持续改善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管、健全机制”的工作方针,以宣传教育、依法管理为依托,以文明施工专项整治为重点,以严管重罚为手段,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营造环境优美、秩序井然、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

二、整治目标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以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为主题,突出文明施工、文明管理特色,展现行业新形象。通过创新工作机制,理顺管理体系,强化长效管理,着力解决文明施工管理深层次问题,力争用3个月的时间,达到整治效果,使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进一步提高,努力实现施工环境更加整洁、施工形象更加文明,树立建筑行业文明新形象。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建设工程(含市政工程),重点是城区在建建设工程。

(二)整治内容

1.建设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情况。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严格和规范建设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行为。

2.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和《关于实施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考核和“两场”联动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和总监的在岗考勤管理,强化“两场”联动。

3.挂靠、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挂靠、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整顿建筑市场承发包秩序。

4.各项政策制度落实情况。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重点检查施工工地各项台帐资料、执行我市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的政策制度的落实情况。

5.脚手架及临边防护专项整治。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开展对脚手架和“四口”、“五临边”、卸料平台等临边防护情况的专项检查,规范脚手架搭设,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6.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整治。提高对建筑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展建筑施工渣土的整治,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土方开挖的扬尘控制、现场道路硬化、现场沙石回填土覆盖、车辆清运渣土、现场出口设置车辆冲刷设施等情况。

7.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严格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和使用登记制度,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8.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重点检查施工大门、施工围挡搭设情况;建筑工地进出口设置及进出口道路硬化情况,场内车辆转运道路硬化情况,进出口、场内冲洗设施配备情况及控制车辆带泥上路情况;建筑物外整体脚手架使用全封闭安全密目网,防止高空坠物和建筑扬尘情况,脚手架钢管检测备案和漆成统一颜色及安全密目网保洁情况;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设置情况;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施工标志牌设置情况;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构配件等物料堆放情况;施工现场防止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音污染周边环境的情况;现场临建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室等搭设情况;市政工程便民安全通道、安全导向标志设置等交通组织情况等。

四、整治标准

(一)严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单独开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工程开工前,应当预付不少于基本费60%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施工单位应当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

(二)严格项目负责人到岗制度。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必须与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约定的一致,并到岗到位。项目部人员应佩戴企业统一的安全帽和胸牌;监理部人员应佩戴省住建厅统一的带有监理标识的安全帽和胸牌。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认真做好带班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安置房、保障房工程,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总监及项目监理部成员均不得承担其他建设任务,并不得中途更换。

(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发生。

(四)严格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推广使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行为指南》,规范和统一文明施工标准。

1.施工作业区封闭管理

(1)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不低于2米。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规范成线。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砖围墙应做到定期粉刷维护,保证美观。不得使用彩条布或以房带墙的形式进行封闭。

(2)结构主体±0.00以上,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密目式安全网要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

(3)施工现场使用的脚手架钢管、临边防护钢管、扣件必须经过检测备案。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30-2011),钢管、扣件必须进行防锈处理,统一涂黄色,剪刀撑杆、防护栏杆应涂上红白(或黄黑)相间的标志色。

2.施工道路及材料堆放

(1)工地进出通道、场内加工区和生活区道路应使用混凝土硬化覆盖,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它地方应绿化或覆盖,防止产生扬尘。

(2)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大门、平台式车辆冲洗设施和污水沉淀池、排水沟,并派专人冲洗,严禁带泥上路。施工场地内应设置排水沟并连通至沉淀池,经沉淀净化后统一回收再利用。

(3)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物料堆放整齐。无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地清。

3.车辆管理

(1)施工现场运输材料、预拌混凝土、渣土、垃圾等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

(2)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工程运输车辆核准标志”、“工程运输车辆准行证”、“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必须定期检测合格,并安装符合省颁标准的GPS定位系统,加装转弯、倒车蜂鸣提示器及车辆尾部喷涂放大号牌。

4.办公区、生活区管理

(1)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明显。宿舍符合卫生要求,生活用品放置整齐。

(2)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环境卫生、临时厕所等),有卫生管理人员和保洁工作人员。设置的临时厕所卫生清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五、整治措施

1.完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查制度。建设局在受理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时,应严格审查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考评费、奖励费)是否按规定单独开列,未单独开列或费率不符规定的,不予办理合同备案和施工许可证。在受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核查建设单位预付60%基本费的支付凭证,未足额支付的,不予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2.严格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工程开工前,建设局要严格审查包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立情况、安全投入及费用落实情况、现场办公及生活条件等在内的工程开工安全条件,特别是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及车辆冲洗设施到位情况。开工安全条件审查作为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前置条件之一。

3.推广实施LBS无线定位系统。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安全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纳入LBS无线定位系统,通过工地现场区域无线定位,自动采集和统计分析人员在岗和离岗信息,从而实现动态考核。

4.严管重罚,切实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一是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特别是对于施工围挡不全、场地未硬化、扬尘污染、冲洗保洁措施不到位等不文明施工行为,以及拒不执行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不论工程类别,立即实施处罚;二是建立信用考评体系,加快出台信用记分办法,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动态考核,并将信用评价与资质升级、年检、招投标、从业资格等挂钩,对失信的企业和个人坚决列入黑名单,甚至清出市场。

5.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一是上下联动。各主管部门与属地政府建管所加强协调,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坚决予以打击;二是部门联动。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和联系,定期召开碰头会,商讨解决整治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做到信息互通,联合执法,齐抓共管;三是成立督查组。对全市各工地实施随机、不间断巡查检查,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管理部门和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在督办整改的同时可直接进行处罚。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25日)。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将专项整治的目标、内容、要求和措施全面及时传达到各施工、监理企业和各项目部,营造社会重视、参建各方共同参与的良好活动氛围,为广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各镇(街道)建管所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辖区内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在建工程实际情况,研究和部署具体对策和措施。各企业应于10月26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5日—11月5日)。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各自确定的专项整治方案,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分阶段实施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项目部积极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自查自纠。各监理企业督促各项目部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专项整治重点部位、环节的巡查,及时制止不符合文明施工的行为。一查思想认识,对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否认识到位;二查制度落实,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是否建立,人员配备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三查人员到位,项目经理、项目部管理人员、总监、项目监理部人员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到岗到位;四查市场行为,是否存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五查培训教育,民工业余学校是否建立,教学计划是否得到实施;六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是否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组织专家论证,是否按规范和已批准的方案实施;七查扬尘控制、场地道路硬化、围挡,是否编制专项方案,是否落实到位;八查措施费落实,是否专款专用。

各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带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认真进行排查,深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要在11月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5日—12月15日)。市、镇两级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分轻重缓急,按照“重要区域重点抓,重点工程严格抓,难点工程下力抓”的原则,以城区建筑工地和土方开挖工地为突破口,实施重点整治,形成以点带面、以线带片的整治局面,推进全市整治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展开。

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建立、方案制定、责任落实、人员到岗、组织实施和自查自改情况。检查中发现存在人员缺位、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责令整改,记入不良行为档案和实施信用扣分,整改不力的,依法严处,并进行通报。此次整治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必须迅速督办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5日—12月25日)。对在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督办整改,对已整改到位的工地加大跟踪复查力度,确保不反弹。同时,总结和推广专项整治行动经验和成果,结合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梳理、查找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完善文明施工管理长效工作机制。12月25日形成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并上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文明施工是现代化施工的重要标志之一。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对于提高城市整体形象、实现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成立由建设局牵头,由交通运输局、水利农机局、环保局、规划局、城管局、住保房管局、园林旅游局等部门组成的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求变的高度进行专项整治,充分认识文明施工管理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建筑安全生产及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第5篇:建筑垃圾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为载体,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和谐安居为目标,全面整治中心城区环境问题,为市党代会、“两会”以及全市人民欢度新春佳节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心城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二)主要工作职责。

组织、实施市容市貌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区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公园、旅游景点等。加强整治违章、临时建筑;清理乱摆卖、乱搭建、占道经营及各种不按规定设置的广告牌及乱张贴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维修城市道路和市政设施;保证城市路灯亮灯率达100%以上,开启夜景灯光;规范建筑工地和市场秩序;进一步整治交通秩序;抓好各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卫生整治;搞好市区主要公共场所、公园、广场的鲜花摆放;组织全市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清运全市乱堆乱倒的建筑垃圾,保持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1.市容卫生整治组:由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红花岗区、汇川区、县政府及新蒲新区管委会负责。

(1)城市管理:加强对全市违章占道经营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严禁占道经营(包括乱摆乱卖等);加强对施工场地周边的管理,清理违章占道经营及堆放建材、木料、施工材料等违章行为,保证施工场地整洁有序;对各种违章小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治。清理各种既不按规定设置又不办理审批手续的户外广告;加强对夜晚流动摊点的管理,确保市容整洁有序。元旦春节期间城管部门要妥善安置好单位人员值班,除正常管理至晚上10:30时外,还要重点加强晚上11时至次日凌晨2时的管理;加强对中心城区各主、次干道的监管,禁止违章占道和乱堆乱放。

(2)环境卫生:对市区卫生死角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治;除加强日常保洁外,节日期间对市区主要路段要集中安排人员进行重点保洁;清理市区各主要道路人行道的杂物、垃圾等,保持市区道路路面清洁,特别要做好各主干道的卫生保洁;加强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管理和垃圾清运工作,按时进行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市区的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保证无垃圾积压;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及时对垃圾转运站(点)进行消毒;城区政府负责做好城区小街小巷的保洁、清运工作;妥善安置好环卫保洁人员的岗位轮班,保证春节期间保洁人员全天在岗在位,不能出现卫生保洁空位现象;垃圾处理厂要及时处理全市收集、清运到厂的生活垃圾,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处理。

2.市政园林整治组:由市城管局、市园林局、路灯管理所负责。对全市的主要道路进行一次检查,修补损坏的路面,修复道路交通标线,清洗交通隔离栏杆;负责对管护的路树、草坪等进行一次全面的修剪和管护;加强对公园的管理工作,确保园内的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和公共安全。维持广场、公园的美化、亮化、净化。安排好重点场所和路段的鲜花摆放;对全市路灯进行一次检修,保证全市路灯亮灯率在100%以上。加强路灯的监察管理,保持路灯线路处于良好状况,按时开启夜景灯光,保证在元旦春节夜晚统一亮灯。

3.市场整治组:由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全面整顿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卫生,依法规范商场、市场的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包括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夜市、建材市场等);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取缔无照经营。

4.卫生整治组:由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食药监局、市城管局负责。搞好全市饮食卫生管理,大力开展全市性的爱国卫生活动。春节前由市城管局牵头组织一次全市性的卫生大扫除。

5.环保整治组: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文体局、市城管局负责。加强对娱乐场所、网吧的管理,加大对恶、臭污染源的治理力度,组织整治污染严重的食品加工厂、养殖场、洗车场。加强对噪音、排污的监测监管。

6.交通管理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加强机动车辆管理,整治静态交通,严禁车辆乱停乱放,打击无牌照车辆;加强对公交车、出租汽车的管理;整治机动车维修店及占道修车现象等。加大整治车辆污染道路的工作力度,积极做好对带污染体运输车辆的查处工作。

7.旅游区域整治组:由市旅游局、红色旅游集团及红花岗区、汇川区、县政府及新蒲新区管委会负责。搞好中心城区旅游各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和旅游设施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重点搞好会议会址和山的各种管理。

8.违章建筑清理组: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红花岗区、汇川区、县政府负责。清理乱搭乱建、拆除违章建(构)筑物。重点整治临时工棚、铁皮屋、工地围墙以及临街两侧乱搭乱建的建(构)筑物等。

(三)整治时间安排。

从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30日,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和任务,制定方案和计划,按照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面进行整治,元月20日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第6篇:建筑垃圾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东扩西改、完善功能、打造精品、文明有序”的城市建设管理总体思路为指导,深入推进“三城同创”,坚持“建管并重”,重点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态园林城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促进我县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建管并重。在加快推进新城区建设的同时,适时对老城区进行改造,始终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市容环卫、园林路灯、市政设施、交通秩序、集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步推进,整体提升。

(二)部门负责,协同管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部门职能,既分工负责,又协同管理,落实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乡(镇、场)、社区居委会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构建“大城管”的城市管理体制。

(三)门前五包,长效管理。要把以“包净化、包绿化、包亮化、包美化、包秩序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门前五包”责任制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要带头履行“门前五包”责任,促进城区“门前五包”全覆盖,努力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四)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文化、教育、新闻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各类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市容环境整治

1、整治环境卫生。彻底清除城区道路、居民区、城中村、办公区、生产区、城区空地、城区水域的各类垃圾。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实施“垃圾不落地”办法,主次干道临街门店全部配备垃圾容器,做到每天定期上门收集,企业、学校、医院、建筑工地、大型宾馆酒店等产生垃圾量大的单位实行生活垃圾有偿收集代运。主要道路路面做到“五无六净”,即无垃圾杂物堆积、无积水积泥、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痰迹烟蒂、路面干净、道路绿地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窨井盖沟眼畅通干净、果皮箱干净、护栏等市政设施干净。一级环卫由县市容执法局负责,二级环卫由双钟镇负责。

2、整治占道经营。临街门店无跨门经营、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占道搭建等现象,整治占道修(洗)车、乱摆摊设点行为。

3、整治垃圾广告。临街建筑物、构筑物、门店以及电力箱、电话亭、果皮箱等各类设施,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各类垃圾广告现象。对垃圾广告上留下的联系电话,通讯部门要配合执法部门及时停机,进行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应立案查处。市容部门及门前五包责任单位应对垃圾广告及时清除。

4、整治各类亭棚。对城区道路(含空地)上设置的各类亭棚进行清理,严格控制设置数量,未经批准设置的予以取缔。已经批准设置的应加强规范管理,对外形不符合要求的,应由设置单位(个人)统一式样,经营者应保持亭棚外观整洁干净,各类物品摆放有序,严禁超范围跨门营业。

5、整治散货运输。对进入或经过城区运输余土渣土、砂石水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散装(含流体、粉尘)物品行为应加强管理,对运输车辆实行准入许可制度。运输散装货物的车辆应向市容执法局申请,经检测合格取得准运证后方可运输。凡未按规定对货物进行覆盖包扎(标准为从外观看不出运输装载的货物),超过车厢四周档板超高装载货物,由县交警大队予以处罚,造成散装物品泄露、遗撒,污染城市路面的行为由市容执法局予以处罚。

6、整治杂乱线路。对城区“蜘蛛网”(供电线、电话线、光缆线、闭路电视线)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内容为更新或拆除县城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所有废弃、老化、杂乱的线路,拆除临街或背街小巷业主、居民未经审批私拉乱接等影响市容的线路。达到各类线路布置合理、整洁美观、安全规范的目的。

7、整治户外广告。对城区户外广告(含门头店招,下同)开展专项整治。科学编制户外广告规划,合理设置户外广告,清理在城市主要道路和人流密集、建筑密度较高的城市道路沿线设置的跨街、高架等大型广告设施,清理拆除陈旧、破损户外广告。规范各类户外广告灯饰亮化标准,严格控制广告设置密度。

以上整治工作责任领导:张水兰;牵头单位:县市容执法局;配合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工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文广局、县民政局、双钟镇人民政府、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供电公司、供电公司分公司。

(二)交通秩序整治

1、完善交通信号、标识、标线、护栏等设施,清理、建设一批停车场地,合理设置停车泊位。

2、合理优化公交线路与车辆配置,建设公交站台,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营运管理,打击违规营运行为。

3、加强交通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司乘人员和市民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意识。

4、对重点地段、重点时段合理安排警力,加强交通疏导。

5、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章行为,加大对酒后驾车、违章停车、违章调头、超速行驶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车辆停放由市容执法局管理,交警大队予以支持,具体参照市市区管理办法执行。

以上整治工作责任领导:邱玉林;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容执法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司法局、县文明办、道路运输管理局分局。

(三)集贸市场整治

1、规范各类集贸市场内部秩序,落实物业管理队伍,完善市场环卫设施,开展市场内垃圾、除污、摊位规范等工作,保证市场内部道路畅通,不得占道摆放商品、搭建构筑物等。

2、加强市场外部管理,取缔马路市场,引导商家、经营户进场入户经营,合理设置停车泊位,保证车辆有序停放。

3、合理规划和新建各类市场,加快推进各类市场的升级改造。

以上整治工作责任领导:黄祖缘;牵头单位:供销社、商管办;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市容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县卫生局。

(四)建筑工地整治

1、规范各类工地(含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程工地、存量闲置用地)管理,要求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整齐,建筑施工工地应按要求建设临时施工围档(工期半年以上的应建围墙)。规范设置规划告示牌、临时施工告示牌。

2、建设工地出入口地面应按要求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安排必要的保洁人员,保证施工场地周边环境整洁干净,不得出现车辆带泥上路情况。

3、运输各类渣土、沙石等散装建筑材料进出场地应取得运输许可后方可运输。装载物料不得超过车辆四周档板高度,并实行密闭运输。

4、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应与县市容执法局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并交纳相应保证金。

5、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情况,县市容执法局要依法严厉查处,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以上整治工作责任领导:张水兰;牵头单位:县市容执法局;配合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局、县房管局、县交警大队。

(五)市政园林设施整治

1、城市道路应保持平整、完好,便于通行,路面无坑凹、碎裂、隆起、溢水等现象。

2、坡道、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应畅通、完好,路沿石整齐、无缺损。

3、道路上设置的井(箱)盖、雨箅应保持齐全、完好,下水道应畅通无堵塞,无污水冒溢等现象。

4、制订城市亮化景观方案,实施亮化工程。

5、城市路灯、景观灯安装规范,照明度达标,亮灯率达95%以上。

6、城市绿地应保持植物生长良好,公共绿地不应出现泥土,绿化带、花坛内无垃圾、无渣土。

7、行道树应保持树形整齐、树冠美观,无缺株、枯树、死树和病虫害,定期进行修剪。

以上整治工作责任领导:李金梅;牵头单位:县规划建设局(1—3项)、县市容执法局(4—7项);配合单位:县交警大队、县供电公司、供电公司分公司、县电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六)鞭炮燃放整治

1、制订并出台《县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实施细则》。

2、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置限燃区,规定燃放时间和燃放量,防范因燃放烟花爆竹扰民、出现安全事故等情况。

以上整治责任领导:吴红兵、刘道钰;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市容执法局、县法制办、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供销社、县商管办、县消防大队等单位和相关乡镇及社区。

(七)殡葬丧事整治

1、启动殡葬改革。

2、规范殡葬丧事行为,提倡节俭办丧。做到丧事活动有序,追往悼亡有度,办理丧事不影响市容、不破坏公共环境、不危害公共安全、不阻塞交通、不妨碍公共秩序。

3、禁止在城区主干街道及人行道等公共场所搭灵棚、办理丧事,禁止抬棺游丧、沿途摆祭、敲锣打鼓,不得出现抛撒纸钱、纸花、燃放烟花鞭炮等污染公共环境的行为。

4、禁止在县城中小学、幼儿园、医院等公务场所周边摆祭送丧、鸣放烟花鞭炮、敲锣打鼓、鸣奏乐器、产生噪音。

以上工作责任领导:张水兰;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容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双钟镇及镇属各社区。

(八)城市客运市场整治

1、规范客运车辆运营秩序,所有客运车辆一律进站待客,严禁在公路、街道沿线停留待客。

2、坚决取缔无证照营运出租车,规范出租车市场秩序,做到有证经营、文明经营、合理收费。

3、全面禁止摩托车擅自违规载客营运。

以上整治工作责任领导:邱玉林;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分局、县交警大队、县市容执法局。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9月至10月上旬)

各牵头单位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方法步骤、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组建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做好集中整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县电视台要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城市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集中整治阶段(10月至11月)

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集中开展“整治”(其中鞭炮燃放整治、殡葬丧事整治11月15日启动),基本实现整治目标,使市容市貌有明显改善。

3.巩固验收阶段(12月)

全面建立以“门前五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各类长效机制,使城市管理步入精细化、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按整洁、美观的市容市貌标准,打造重点区域的美化亮化,提升城市品位。县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将组织县直有关部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新闻单位对各牵头单位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成立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城市管理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各牵头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加强调度。城市创建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工作调度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难点问题,促进城市管理综合整治专项活动顺利推进。

(三)加大投入。根据城市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大资金投入,购置必要的环卫设施设备,配置足额的环卫保洁和管理人员,改善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待遇,全力保障城市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精心操作。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创新工作方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既要严格依法行政,又要善于破解难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五)密切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各牵头单位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公安机关对暴力阻挠执法、妨碍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的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城市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县人民法院对城市管理过程中申请执行的案件,要及时执行到位。

第7篇:建筑垃圾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全员参与”的原则,兼顾短期和中长期效果,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发挥合力,加强宣传,全面深入开展街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围绕城市噪声、建设扬尘、水环境、环境卫生、市容环境秩序、工业企业排污、居住区综合整治、违法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整治、重点整治,确保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整治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注重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实施长效化管理,使街道城市整体的大气、水、声环境及城市面貌不断改善,城市形象持续提升。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噪声污染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经贸办)

落实《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六类噪声源进行集中整治,减少噪声扰民现象。

1、集中整治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以及市政建设等夜间施工噪声的整治。

责任部门:经贸办(牵头)、城管中队、建管办

2、集中整治歌厅、酒吧等娱乐行业音响噪声扰民问题。

责任部门:派出所(牵头)、科教文卫、工商所

3、集中整治企事业单位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包括使用风机、水泵、金属切割、空调、冷却塔、排风机、油烟机等固定设备,导致噪声超标排放,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经贸办

4、集中整治公共广场娱乐、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污染。

责任部门:派出所(牵头)、城管中队

5、集中整治室外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商家促销、流动商贩使用音响设备、路边摊以及早、夜市市场经营叫卖等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牵头)、经贸办、工商所

6、集中整治机动车交通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城区机动车、旅游景区车辆违反禁鸣规定、车辆不正确使用警报器和音响装置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交警中队

(二)施工扬尘污染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城管中队)

1、进一步规范各类建设施工行为,对城市规划区内建筑施工、拆迁施工、路面及管线施工进行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控制扬尘不力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牵头)、建管办

2、全面加大现场督查力度,要求土地、施工工地渣土堆放场所全覆盖;拆迁工地全部采取围挡、覆盖和洒水降尘措施,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出工地前必须将轮胎和车身冲洗干净。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

3、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加盖封闭运输,严肃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载、洒漏现象。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牵头)、交警中队、交管所

(三)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经贸办)

1、.加强河流沿岸排污口排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超标排污行为。

责任部门:经贸办(牵头)、农业服务中心

2、加快截污管网建设,采取临时截污和完善雨污分流相结合的措施,尽快减少直排入河、入海污染物量,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

责任部门:经贸办(牵头)、市政公路

3、增加沿河园林绿化和生态景观建设,改善城市绿化环境。

责任部门:农业办公室

4、完成年河道治理工作计划,加大投入,推动城市河流下游及支流的河道清淤、垃圾清理工作。

责任部门:农业服务中心

5、根除河岸违法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行为。

责任部门:园林环卫

(四)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园林环卫)

1、.按照区域划分,加强各责任区日常环境卫生保洁,实施精细化管理;清查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查漏补缺,维修完善,保障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责任部门:园林环卫

2、加强垃圾运输车管理,生活垃圾全部实行密闭化运输;垃圾压缩运输车在行驶中确保无渗滤液洒漏。

责任部门:园林环卫

3、加大投入,增加道路保洁机械清扫车辆。

责任部门:园林环卫

4、组织清除主要道路两侧白色垃圾。

责任部门:园林环卫

5、严肃查处焚烧工业垃圾、乱倒工业垃圾行为。

责任部门:经贸办

6、严肃查处焚烧生活垃圾、乱倒生活垃圾行为。

责任部门:园林环卫

(五)市容环境秩序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城管中队)

1、加强饭店室外烧烤及露天烧烤摊的管理,严肃查处违法经营、油烟扰民等行为。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牵头)、经贸办、工商所

2、加大乱贴乱画、非法小广告、占路经营等不文明行为查处力度。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

3、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行为,对全街道范围内不符合设置规划、设置技术规范,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超出批准期限的,不符合户外广告亮化要求的,不按规定公益广告的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

(六)工业企业排污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经贸办)

1、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加密对重点企业、环境敏感区域(环湾、城市河流沿岸、居民区、饮用水源地上游等)内企业的环保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建设、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并制定方案,落实计划,治理毗邻居民区工业企业污染。

责任部门:经贸办

2、制定方案,落实计划,加快推进老工业企业搬迁。

责任部门:经贸办

(七)居住区综合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城市化办公室)

1、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纳入居委会管理,并成立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实施物业管理;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建立由街道牵头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责任部门:城市化办公室、各相关社区

2、整治小区内乱搭乱建、乱摆乱放、毁坏公共服务设施及各类扰民行为。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相关社区

3、加强小区治安管理

责任部门:派出所、相关社区

(八)违法建设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城管中队)

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建设。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

四、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年5月中旬)

街道办事处召开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进一步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项整治、辖区重点整治动员会,明确目标、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和人力、财力投入。宣传部门围绕整治工作重点,制定落实宣传方案,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宣传造势,采取正面引导和问题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及时跟进,充分吸纳广大市民建议,全面推动整治活动不断深入。

(二)集中整治(年5月下旬至6月)

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全面落实整治方案,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对上述八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发现一处问题整治一处;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中长期解决方案,并由负责部门跟踪督查。各专项整治活动的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活动情况进行集中督查或抽查。宣传部门要加强对集中整治月活动情况的宣传报道。

(三)巩固提升(年7月至12月)

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认真总结集中整治活动成果及日常监管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建立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和有关管理规定,将整治活动纳入常态化管理,不断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加大对集中整治活动期间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检验整治活动和长效管理成效;宣传部门会同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对整治活动成果组织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让广大市民感受到整治活动带来的变化,了解整治活动的成果。11月至12月,各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再组织一次集中督查或抽查活动。

五、组织领导

1、成立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调度部署各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整治工作。

第8篇:建筑垃圾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一)整治对象

南贸易广场、龙都商城、中联商城、州农贸饲料市场等4个专业市场。

(二)工作任务、要求

一、整顿占道经营行为,着重清理占道灯箱、落地广告牌,严厉打击占道买卖行为;

二、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规划好车辆停放点、行车路线等,并设立醒目标识牌;

三、更换陈旧(破损)广告、招牌画面,清除各类违章广告及“牛皮癣”;

四、加大卫生保洁力度,根据实际设立垃圾箱,并及时清扫、清运垃圾;

五、拆除市场内违章建筑,对破旧、不规范雨篷按照统一规格进行重新安装。

(三)工作职责及责任人

按照“政府统筹、市场主体、属地管理”原则,现将各部门(单位)及相关业主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市场所在镇(街办):主要负责辖区内专业市场整治工作的协调和督促。具体责任人为

南贸易广场、龙都商城由东外街道办事处负责

中联商城由江街道办事处负责

州农资饲料市场由水东镇负责

物业公司:作为责任单位和整治工作主体,市场物业公司须通过成立机构,保障人员等途径加大工作投入和监管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具体责任人为:

职能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责,依法行使职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区工商局:加强市场监督,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区商务局:负责雨篷等硬件设施升级改造的指导督促工作。

交警部门:协助做好车辆定点停放划线指导、督促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督促专业市场物业公司抓好市场内占道经营、乱堆乱放、违章广告的管理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城管法律、法规行为,并牵头开展督促检查。

(四)整治实施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20日—4月28日)

专业市场所在镇(街办)召集辖区内各专业市场物业公司,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专业市场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目的和意义,告知整治范围、内容和要求,动员企业、商户、市民积极参与。

二、制定方案阶段(4月29日—5月3日)

各专业市场要结合本市场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本市场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措施具体化和责任化,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清晰、标准明确;要对本市场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市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

(三)启动实施阶段(5月4日至6月25日)

各部门(单位)、市场主体各司其职,按照工作分工、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各专业市场均要组织队伍,严格按照整治整治标准分别开展整治工作,对存在问题经营商户督促限期整改。对不落实整改的经营商户,则由执法单位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四)检查验收阶段(4月20日至6月30日)

由区城管局牵头,会同商务局、各专业市场所在镇(街办)等相关部门(单位)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宣传动员阶段”阶段,对各专业市场物业管理公司的宣传发动、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制定方案阶段”阶段,对各专业市场物业管理公司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任务、细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的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启动实施阶段”,对各专业市场物业管理公司开展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此次检查验收分两步进行,一是5月10日检查整治的进展情况,指出问题督促限时整改;二是6月26日全面检查市场环境整治情况,汇总结果,并将整治情况报市“三治”办。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市场主体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各专业市场要认真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各项举措,确保人员、经费和责任落实。

第9篇:建筑垃圾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切落实市、区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打造全国最干净最整洁城市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要求,按照“属地负责、部门协作、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集中开展夏季环境卫生全民大行动,着力改善城乡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品质,为建设“殷实、幸福”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行动目标

从7月1日起,利用10天时间开展夏季环境卫生全民大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当前我镇城市环境突出问题,务求做到行动迅速、组织有力、成效明显、常态长效。

三、主要任务

(一)集中清理范围。(1)集中清理沿线、沿河、沿高速各类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2)集中清理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待开发地块各类积存垃圾;(3)集中清理居民小区(包括楼道)、背街小巷各类积存垃圾;(4)集中清理城乡结合部各类积存垃圾;(5)集中清理公共场所(包括商贸区、旅游景区、汽车站和农贸市场周边等重点场所)各类积存垃圾。

(二)清理内容及要求。(1)清理生活垃圾。按照“户集、村运、镇压缩,市区处理”的收运模式,对辖区内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经收集压缩后由密闭化专业车辆运送至七子山焚烧厂进行无害化终端处置,收运体系覆盖至自然村,收集和处置率须达到100%。(2)清理建筑垃圾。根据政发273号文件和建办29号文件精神,对居民住宅小区的装修垃圾归集点进行扎口管理,统一由辖区环卫部门清运至建筑垃圾归集点进行初级处理。(3)清理大件垃圾。木质类大件垃圾除部分回用外,可在前期对木材进行简单破碎,归入其他垃圾,进入焚烧厂焚烧。浴缸等不可燃归入建筑垃圾,进入建筑垃圾储运场后分类处理。(4)清理无主垃圾。本着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清理一处的原则,由辖区主管部门加大管理查处力度,请有资质的清运部门统一处置。

四、部门职责

镇党政办、纪委办:加强对各村(居)、关部门工作的督查落实,组织开展专项督,制发督查专报。

镇宣传办、爱卫办:负责对制订宣传方案,统一制发告居民书,组织开展跟踪报道,引导全民参与和支持清理行动。督促指导“路长制”单位加强道路垃圾的日常监管。

城乡环境管理中心:对镇区保洁范围内的各类积存垃圾开展集中清理,督促、指导各地开展集中清理行动,抓总协调清理行动的有关工作。

镇村建办:加强对建工地、待开发地块的管理,引导建设单位按要求处理建筑垃圾。

交管所:对国道、省道、区道等养护道路沿线的各类垃圾开展集中清理。

水务站:结合河道清理工作,指导督促各村开展河道废弃物的清理。

农服中心、争艳公司:对管理辖区绿化内的各类垃圾开展集中清理。

工商分局:负责全镇农贸市场垃圾清理整治工作。

各村(居):严格遵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行动各项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实施集中清理专项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夏季环境卫生全民大行动是巩固城市环境整治行动成果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美丽的客观需要。各村(居)、市镇单位、物业公司要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夏季环境卫生全民大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行动。专门成立由主要领导带队的督查小组,期间将分赴各村(居)、市镇单位开展督查。镇城管委将组成若干个巡查小组,每日开展巡查并报送工作专报。各单位要落实好管理责任,各村(居)、单位负责人作为此次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做到全力以赴、主动参与,互协同、密切配合。每日15:00前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宣传,全民动员。镇党委宣传部门要牵头制订专门的宣传方案,集中力量每天开展关跟踪报导,将宣传工作贯穿行动始终,引导广大市民参与、支持整治工作。各村(居)、单位要通过发放告居民书、上门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属地单位、社区、居民、志愿者参与行动。鼓励居民群众通过寒山闻钟、12345和数字城管平台反映环境卫生方面的关问题,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考核,落实责任。夏季环境卫生全民大行动结束后,镇党委、镇政府将结合督查和巡查工作对各区组织实施情况及工作成效予以排名通报。对作风不实、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