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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卫生存在问题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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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卫生存在问题

第1篇:农村环境卫生存在问题范文

关键词:村庄整治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道路的整治

Abstract: taking a village regulation plan as an example, expounds the new socialist rural village renovation plan, overall thought and the necessity of the village specific planning regulation is discussed, and hope to be able to give similar to provide some references for the villages planning and help.

Key words: village renovation plan, the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regulation of the road

中图分类号:G812.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目前许多农村建设缺乏科学的规划指导,村落小而散;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成本高,水平低且使用效率低;大多数农民享受不到基本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区内生活垃圾缺乏管理,闲置空地和排水明沟垃圾较多,严重影响了村庄的环境卫生质量;居民家庭为露天厕所或简易厕所,卫生条件较差。因此科学合理的村庄整治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如何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整治规划工作成为我们规划管理人员当务之急。

1、新时期村庄整治规划的必要性

1.1村庄整治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村庄面貌是农村综合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而村庄整治规划构成了一个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相统一、外在形象与内在素质相融合的科学完整的目标体系,包含了农村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

1.2村庄整治规划是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生产环境的需要

目前我国农村规划工作已经起步,一些经济较发达、先富裕起来的村庄在优化农村环境方面已有很好的经验,但大部分村庄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村庄建设规划性差,随意性大。哪里有空地,哪里就建房,分布较散,规模偏小,不利于基础设施配套。二是布局凌乱,乱搭乱建的现象不少,脏、乱、差现象普遍。三是功能落后,设计简单,施工质量堪忧,安全隐患很多。

1.3村庄整治规划是节约耕地的需要

只有加快村庄整治规划,合理布局,整体规划,改善基础设施,才能便利农民的生活,大幅度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村庄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一样,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切实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使乡村建设逐步走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规模适度、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道路,形成各具特色的新农村新面貌。

2、总体整治思路

某村位于杭州市双浦镇,全村土地面积2500亩,其中耕地面积567亩旱地197亩,下辖5个自然村,农户515户,总人口2070人,水域面积1121亩,园地160亩,生态甲鱼200亩,山林255亩。

结合村内部的地形,以“投资少,见效快”的整治手段,从点到面,抓好重点地块的整治,搞好环境卫生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该村自然环境优势,立足现状,降低实施启动的难度,调动村民参与整治的积极性。整治规划从三方面着手:

(1)分析现有存在问题,改变村庄脏乱差环境面貌、提高村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2)调查村落社区空间,了解当地的习俗民情和社会组织状况,引导社区合理、健康、渐进和持续发展。

(3)关注村落历史文化遗产,探索其在现在化过程中生存和延续的可能性和措施。

整治的内容主要为:道路及基础设施的建设,用地布局整治,村庄的环境整治,路的建筑立面改造、绿化布置,村庄北侧及西侧的拆迁安置建设等。

3、道路的整治

3.1整治原则

村级道路以通畅为原则,适当考虑街景要求,采取自由式的布局形式,根据现状条件村庄道路采用环式。理顺村庄内部主要道路,拆除妨碍道路通畅的建筑物、构筑物,村内主要道路及入户路全部硬化。

3.2整治措施

本规划旧村道路以改造拓宽为主。将道路分为三级,村内主要道路--次要道路--步行路,具体规划措施如下:

① 拓宽村内主要道路,打通断头路,形成完整道路体系。

②保留现状已成形的宅间路和宅前道场,再将步行道理通、理顺,配置绿化带,形成村中步行小路。结合村内地形,地势高差太大的部分道路可建成梯步形式。

③ 在村内主要道路设置路灯。

4、住宅建筑整治

根据房屋建筑质量,分为拆除建筑、整治建筑和保留建筑。

(1)依据功能分区的要求,住宅用地整治要因地制宜,拆除危房、简易房、露天粪坑和简易厕所及一些影响村容村貌的农村附属用房,对布局不合理或影响景观及道路畅通的建筑也予以拆除。拆除后重建的住宅平面排列仍采用行列式布置为主,这样可以节约用地。

(2)对于一些环境较差、质量一般的建筑予以整治,远期遵循住户意愿在规划指导下进行更新。

(3)保留富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和质量较好的建筑。

(4)新建住宅形式主要采用多户联建的独立式小康型住宅,将本地民居建筑特色与现代建筑相融合。住宅建筑日照间距在 1.1~1.2,住宅层数以 2~3 层为主,新建建筑造型要求以当地民居形式为主。为适应不同村民的要求,住宅户型有单(双)间式、单元套间式及别墅式等,沿街住宅底层设计为店面,其它住宅底层设计架空层,方便村民存储农具及饲养畜禽,住宅内配备卫生设施。适当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村民居住质量。

5、公共设施建筑整治

村庄的文化活动场所一般都集中在老村委旁,对每个村里的老村委进行整修和扩大规模,建立完整的商业网络,垃圾收集站用户收集,村转运,垃圾站形式采用封闭式,雨水系统采用明暗结合,建立污水系统,进行生态化处理。幼儿园现状结合民居建在一起,建筑质量优良,在其旁边规划一处开阔场所,一方面提供活动场所,另一方面作为安全疏散场所。

6、环境卫生整治

每个组内在常年风向的下风口和交通方便的地方都有垃圾收集站,方便对村内垃圾的收集和运输;在人口集中的公共活动场所规划公共厕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厕所的类型,加强建成厕所的管理,对粪便的处理结合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规划要求在村庄主要道路隔 100 米设一个果皮箱,加强对主要道路的管理,形成良好的农村新面貌。

7、村庄绿化

村庄绿化应点、线、面相结合,使村庄绿化与周围山体,农田融为一体。

(1)点式绿化。结合公共活动场所进行点式绿化,宜设置亭、台、花架、置水、叠水等园林 ,进一步丰富村庄的空间景观。植物种植上,选用乡土树种,种植模式采用乔木+灌木+花卉+草坪,进一步丰富空间。

(2)线式绿化。村庄内道路两侧进行绿化,采用乔木+灌木的种种模式。植物种植以乡土树种为主。

(3)面式绿化。居民住宅前屋后均进行绿化,同时结合公共绿地和道路两侧的绿化,形成有机体系。

8、结束语

村庄整治规划必须认清新时期不同村庄的类型、村庄建设规划的特点,准确把握村庄建设规划的原则,掌握村庄建设规划的方法,从而最大限度的发挥村庄建设规划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参考文献

[1]李孟波.新农村规划问题研究.农村观察,2009,(2):18-21

第2篇:农村环境卫生存在问题范文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林权制度 改革 生态安全

林业可持续发展—新时期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的新目标

林业可持续发展是建立在自然环境、人类社会、经济和林业资源可持续经营等各种要素和谐发展的基础之上的,而林业资源的可持续生产与经营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由此可见,使林权制度改革向着可持续发展方向推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可持续发展方向的林权制度改革是实现林业资源可持续生产经营的根本动力

在林业资源的可持续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是林业资源的经营主体,林业资源的经营者是否具有足够的热情来从事林业资源生产经营活动,这是影响林业资源可持续生产经营的关键因素。而林业资源的产权归属,则是保障经营主体以足够的热情投入林业资源经营活动的基础。北京林业大学郑小贤教授(2002)认为:林业资源经营者的经营活动与林权归属均产生于共同的物质基础,二者的产生都与林业资源的稀缺性密不可分,由于林业资源稀缺,才有林权制度的产生,也才有可持续发展观的提出;科学合理的林权制度对可持续发展有促进作用,其促进作用主要从林权的功能上加以显现,它可使林权主体在实现自己利益的同时充分利用林业资源,优化林业资源配置,从而提高林业资源利用率,促进可持续生产与经营;林权是林业管理的关键因素,林权是森林可持续生产经营的核心。由此可见,当前进行林权制度改革,就必须使林权制度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容,通过林权制度改革,创新集体林生产经营管理机制,逐步形成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益统一化的林业经营新机制,做到“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不断提高林业质量,扩大林地面积,实现林业资源持续增长,提升林产品有效供给,增加林农收入。

(二)可持续发展方向的林权制度改革有利于建设生态文明

生态文明是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永续发展的文化形态,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高级型态。建设生态文明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维护生态安全,第二个层次是实现生态健康;目前我们的生态文明建设还处于第一个层次,即维护生态安全。维护生态安全,主要是保持土地、河流、湖泊、天然林、地下矿产、动物资源、植物资源、大气等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的环境支撑能力,避免因自然资源衰竭、环境破坏给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由此可见,维护生态安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而通过林权制度改革,使林权制度蕴含更多的可持续发展内容,从制度上保证林业资源的生产,不断扩大森林覆盖面积,减少对生态林的砍伐,使森林生态效益得到正常发挥,实现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与良性循环,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生态资源和舒心的自然环境,从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

新时期林权改革的成效与不利于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问题

(一)新时期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目前我国的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机制、落实政策,成效显著。具体表现为:

第一,以“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为原则,进一步明确林业资源的产权归属,明晰权责利益,实现了林业产权形式多样化、经营方式市场化、经营主体多元化,保证了林农对林业资源拥有完整的物权,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广大林农生产经营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例如,陕西省周至县骆峪镇通过林改确权林地总面积2500hm2,提前完成林改任务。全镇人民的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得到普遍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普遍好转,群众都能自觉参与到森林保护工作中来,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第二,加快了林业资源的产权流转速度,完善了林业资源的产权保障体系,提高了林业资源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带动了林业相关产业的发展。例如,林改过后,陕西省周至县骆峪镇林农植树造林积极性日益高涨,积极种植核桃、猕猴桃、桑葚等杂果林。此外,骆峪镇在林改中抓住森林资源转型的有力时机,积极发展森林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养殖等新型产业,形成了以西骆峪水库、骆峪古道为主要景点的人文生态旅游景区;并开始形成以森林生态效益为主的绿色产业格局。

第三,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全面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确立了林农的生产经营主体地位,加快了林业产权的流转速度,有力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改善了林区的生态环境状况,进一步解放了林业生产力。例如,陕西省周至县骆峪镇通过林改流转林地面积970hm2,使林业资源得到了优化配置,进一步解放了该镇的林业生产力。

(二)新时期林权改革中不利于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我国林权制度改革成绩显著,然而也决不能忽视林权制度中存在的不利于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相关问题。这些问题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1.山林权属的争议。目前在全国各省均存在山林权属争议案件,这些山林权属争议绝大多数是历史遗留问题,要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不太现实;然而,山林归属权若得不到确定,就会严重影响林权证的发放进度,也就必然影响到林业可持续发展。

2.林权流转中的山林倒卖现象。实行林权制度改革,其目的之一就是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林权流转机制,使广大林农可依法将拥有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通过林权流转平台实现林权权属的自由转让、买卖和流转。由于林权流转涉及林地勘界、林业资源价值评估、林权抵押、林权质押、林权信贷等许多后续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合理解决,将会直接影响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化与持续发展。此外,还有些人利用手中职权,借助林权流转机会大量兼并林地资源,极大地降低了林权改革的成绩。

3.基层林业站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亟待提高。林权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林地勘测、山林评估等多方面,只有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才能胜任,但目前有些地方的基层林业站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极度缺乏,在林改工作中感到力不从心,不仅自身工作压力大,还影响林改工作的进度。例如,陕西省周至县骆峪镇林业站只有站长这一名正式工作人员,且原来并非在林业站工作,所以在林改工作中业务不熟,极大地影响了林改进度。

4.山村群众烧材矛盾凸显。实施林权改革后,山村群众生产生活烧材失去来源,盗伐生态林极有可能成为山村薪材的主要来源,这将导致生态林面积减少,不利于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例如,笔者所在的骆峪镇属于半山区,村民烧材都依赖于山上的薪材,而林改后由于确定了林地权属,所以村民不能随意上山砍柴了,由此导致村民烧材成了问题。

林业可持续发展下林权制度改革的思路与对策

笔者在总结陕西省周至县骆峪镇林权改革实践的基础上,探索性地提出以下思路和对策:

(一)可持续发展下林权改革的定位

所谓“林权”,是指权利主体对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各项权利的总和。所谓“可持续发展下的林权改革”,是指为了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永续发展,要最大限度地调动林业产权所有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使其投入到林业资源的生产与经营活动中来,要求林业产权所有者的生产经营行为符合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对原有的依法享有的对林业资源以及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占有、使用、经营、处置和收益等权利进行改革与创新(贺东航等,2006)。它是对林权所包含的权能的重新界定,是对权利主客体的设置、确立和保护等一系列行为规范准则的改革与创新,通过改革使林权制度体现更浓厚的可持续发展韵味。

(二)可持续发展下的林权制度改革应以“三大效益兼顾,生态效益优先”为指导方针

林业“三定”制度实施之前,我国一直以传统的发展观为指导,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速度,从而导致林业资源生态效益弱化。林业“三定”制度实施之后,我国的林业工作才开始逐步重视林业资源的生态效益,新的可持续发展观逐渐为人们所认识和接受。那么,新时期在林权改革过程中,就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大效益兼顾,生态效益优先”为原则,以增加林业资源为主要任务,以提高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为最终目标。

(三)建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并改革林业税制

如何在政府、村集体和林农三个林权主体之间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以此来分配林业资源生产经营所带来的收益,这是当前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任务。这就需要建立一系列的利益调节机制、经营组织等。“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这决定了只有不断提高林业资源的利润,才能使拥有山林股份的林农分得更多利益;只有走产业化、合作化、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之路才能最大限度地解放林业生产力,从而产生更多利润。因此,在明晰林权归属、明确权责关系、合理分配利益、林农自愿的基础上,必须科学引导林农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成立林业生产协会(贺东航等,2006)。税制是调节经济发展的有效杠杆,在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过程中能发挥其作用;例如,林业税目的设置要鼓励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限制天然林的开发利用。

(四)做好宣传动员并加大对基层林业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全方位、多形式地宣传林改政策,使群众充分了解林改,为林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此外,对参加林改的所有工作人员,尤其是对基层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要进行林改政策、林业法规、操作步骤、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等林改方面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林改工作人员必须深入山头地块,根据林业承包合同、造林者等不同情况进行认真调查、记载、分析、总结,并对错误的林地界线予以纠正(郭华明,2005)。

(五)在农村推广沼气、太阳能等新能源并减少山村群众对薪材的依赖

上山砍材是山村群众获取薪材的主要途径,而实施林权制度改革,目的之一是为了减少对森林的砍伐;那么如何解决山村群众烧材与森林保护之间的矛盾呢?这就需要在农村推广沼气、太阳能等新能源,从而减少山村群众对薪材的依赖。例如,由中国沼气学会副理事长邱凌教授研发的“农村庭园沼气技术”就适合在农村使用,值得大面积推广。

结论

林业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全面、系统、综合、持续、健康、绿色、清洁、生态、环保的发展,具有整体性、持续性、动态性、协调性、综合性、可行性、生态性等特点(李小庆,2009)。那么,林业可持续发展下的林权制度改革,就是要用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来引导和规范林权制度的制定与完善,通过这种蕴含着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林权制度来引导和规范人们的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通过综合生产、开发、利用、经营、保护林业资源,以发挥林业资源的多种功能为宗旨,并且保护土壤、空气和水的质量,以及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既满足当代人的林业资源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林业资源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林业发展道路(侯元兆,2003)。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当是“经济、社会、生态”的全面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郑小贤.林业产权制度与森林可持续经营[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

2.贺东航,朱冬亮.中国集体林权改革存在的问题及思考[J].社会主义研究,2006(5)

3.郭华明.南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问题及对策[J].林业勘察设计,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