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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开展观为统率,具体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自然气管道维护法》和有关司法律例,对峙“预防为主,防治连系”,以强基固本、抓本治源为主线,以石油自然气管道违章占压管理为载体,油地联袂,上下联动,政企双责,齐抓共管,加速长效机制建立,具体做好石油自然气管道违章占压清算整治和平安维护任务。
二、目的义务
对市管道然气工程有限公司——自然气高压长输管道在我县境内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自然气管道维护法》的违章占压物进行集中清算。
(一)对管道上方的修建物及聚积物进行清算撤除,确保自然气管道上方两侧各5米局限内无占压物,完成管道设备“零占压”。
(二)强化预防办法,根绝发生新的违章占压物。相关单元会同然气管道储运企业一起树立平安隐患排查准则,按期对管道平安运转的变乱隐患进行排查管理和有用措置。
(三)出力处理经济开展、城市规划建立与管道设备平安维护的矛盾,协调有关本能机能部分和建立单元,与管道企业一起研讨制定维护方案并付诸施行,接纳尽量避让和对管道设备进行技能维护等有用办法,防止因在地下铺设的管道上规划建立新项目而影响自然气管道储运企业平安和形成不用要的经济损掉,果断根绝管道设备因修路、河流革新等工程被发掘暴露的状况呈现。
(四)树立完美重特大管道平安变乱应急治理系统。依照《县突发公同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县石油自然气主管单元要不时完美应急机制,仔细落实应急责任,对本辖区发作的严重管道平安变乱实时进行应急措置,有用节制事态。
(五)树立项目建立奉告准则。在项目建立申报时触及石油自然气管道的,需先与县自然气主管单元及自然气储运企业进行协谐和对接。
三、管理步调
此次管道占压管理任务自2011年9月1日开端,至2011年10月30日完毕,分为清算维护、肃清管理、反省验收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清算维护阶段):2011年9月1日至9月20日。
1、召开全县石油自然气管道维护任务会议,布置摆设任务义务,明白责任。
2、摸底排查。由相关部分和属地乡镇对管道企业所提的违章占压肃清和维护方案进行核准,经两边确认签字盖印后,报县整治指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此次管理任务的主要根据。
3、对可以接纳维护办法的违章占压点施行维护,并由管道企业依照维护方案的要求一致组织施行,有关部分、乡镇依据管道维护施工进度要求,协调占压单元或业主共同做好占压处的管道维护任务,确保顺畅施工、按期完工,并与业主签署《自然气管道维护和谈书》。
4、对管道上方两侧规则局限内的聚积物进行撤除清算。由相关单元依据管道企业提出的清算方案组织施行。
第二阶段(肃清管理阶段):2011年9月21日至10月15日。
有关部分、单元对责任区内的管道违章占压物施行肃清或对管道进行维护。
第三阶段(反省验收阶段):2011年10月16日至10月30日。
1、县清算整治指导小组组织相关部分、单元,对清算整治任务进行反省验收。
2、召开总结会议,对清算整治任务进行总结。在此根底上,研讨树立管道维护的长效任务机制,构成书面申报,报上级有关部分。
四、组织指导
为确保此次违章占压管理任务的有序展开,在县当局一致指导下,成立县石油自然气管道违章占压管理任务指导小组(见附件),下设办公室,办公地址设在县安监局。其首要职责是做好石油自然气管道违章占压管理任务的统筹布置和组织施行任务;实时处置宽和决任务中呈现的主要问题,确保任务顺畅施行;组织反省验收,进行综合审核。
五、任务职责
输气管道维护和隐患整治任务是一项长时间的综合性任务,此项任务由县当局办牵头,各乡镇(街道)、有关部分和管道企业要增强协作。各乡镇(街道)依照属地治理准则,担任对已在管道平安维护间隔内的违章修建及各类危及管道平安的行为进行仔细清算,制订详细整改方案,限日予以整改,还增强对输气管道平安维护间隔内的有用监控,避免呈现新的违规建立,共同管道企业做好输气管道的平安维护及宣布道育任务。自然气管道企业要科学制订方案,积极自动展开任务。现将有关部分和管道企业详细职责明白如下:
(一)县安监局担任全县输气管道的平安监视任务,催促各乡镇(街道)、各部分实时发现、整改存在的油气平安问题和平安隐患,依法查处然气管道储运运营进程中发作的平安变乱。
(二)县发改委和国土、住建部分要将管道的规划建立和已建成的管道归入城市、村镇开展规划和地盘应用总体规划,在城镇规划建立中,要依照国度有关规则,增强对输油气管道的维护任务,严把立项和审批关隘,避免在管道沿线平安维护间隔内建筑各类建(构)筑物。县国土部分担任对在输气管道平安维护间隔内的乱搭乱建行为予以查处;县住建部分担任对全县城市规划区局限内的管道进行规划治理,对违背规划的建立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还对输气管道平安维护间隔内已处理规划、地盘答应而未经报建建筑房子(应由镇、街道处理开工答应的乡村房屋建房除外)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县公用事业、城管等部分牵头担任市内燃气管网的平安治理,有关乡镇(街道)、部分和油气公司亲密共同,仔细处理自然气管网建立不标准问题,实时展开对城镇燃气管网平安隐患的反省,发现违章修建和违章聚积物,会同有关部分限日予以清算和撤除。凡经同意建立的暂时修建占压自然气管线的,应严厉反省管线状况,提出革新定见或办法,由责任单元限日整改。还,共同县国土、住建部分对输气管道平安维护间隔内的违规建立行为依法进行措置。
(四)县公安部分要依法查处毁坏、偷盗、哄抢管道设备及管道保送的石油、自然气的违法行为,以及其它风险管道设备平安的案件,共同有关部分依法措置违法建立。
(五)县文广新局担任指点、组织和协调油气管道平安维护及整治的有关宣布道育任务,营建管道平安维护和整治的优越气氛。
(六)县质监局要增强对油气管道企业的质量监视和平安监察。
(七)县监察局要对有关乡镇、部分实行整治任务职责的状况增强监视反省,对任务渎职不尽职或搞当地维护、充任涉油气违法犯罪运动“维护伞”的,要果断予以查处,严厉追查有关单元及人员的责任。
(八)油气管道营运企业担任管道平安维护任务的监视和治理任务,加大输气管道的人防、物防、技防建立力度,增强对输气管道沿线各类平安标记的维护和完美,做好维护管道和各类平安标记的宣布道育任务。树立和完美管道巡护机制,对建立工夫早、运转工夫长的管道进行具体清算、排查、检测和评价,对存在隐患的管道接纳有用办法,该改换的要实时改换,还要增强管道地上巡检,发现问题实时处置。对确需迁建的管线和配气站,应事前与当局联接,使之契合本地城镇规划及地盘应用总体规划,并将已建、新建、改建、扩建管道设备的走向图报县发改委、国土、住建、安监部分立案,并制订科学的应急预案。县域油气企业要积极参加和支撑有关部分展开专项整治举动,自动供应需要的支撑和保证。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谋划安排
为开展此次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研究探讨,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我县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分工,形成了具体工作有人分管,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为做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整治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扎实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制定的方案,县专项治理工作组对全县使用燃气、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共检查餐饮场所509家。专项治理工作组根据实施方案治理的十项内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未达到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责令停业整顿,对存在问题严重,一时难以整改的,一律依法取缔。通过对509家餐饮场所的排查,共查处了各类隐患207条,下发整改指令17份,建立了台账,并对餐饮场所的规模大小进行了分类管理,做到了不漏户,不漏项,确保了此次专项治理取得实效,有效排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抓住契机,做好宣传
印发了《餐饮场所燃气使用中的安全隐患》宣传单2000份,前往每个餐饮场所发放,并且针对每家存在的安全问题现场告之业主,提醒业主及时处理到位,短期不能处理的问题下发整改指令,在一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抓好源头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使用燃气餐饮场所的监察力度,强化行政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使企业从思想上提高认识,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高度重视,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为“强化监管、落实责任、突出预防、保障平安”。
我社区成立了“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对辖区单位进行了《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进行宣传,切实落实气瓶充装、运输、经营、使用、检验单位的安全责任,有效遏制和减少液化石油气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加大宣传,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为做好“液化石油气专项”检查,使活动深入人心,营造出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增强居民的安全意识,使每个公民都树立起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社区于2012年4月19日,召开了辖区安全生产会。传达了上级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社区按照街道部署,立即组织制定了“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三、加强专项检查
1、 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安全隐患排查。
结合实际开展了对气瓶的充装、运输、使用等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和正确使用。
2、公共聚集场所
对辖区内餐饮、饭店内厨房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落实从正规渠道购买石油液化气,加强石油液化气的安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并要求做好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治。
3、学校、幼儿园
2020年城镇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专项整治,打击一批严重占用、堵塞消防安全通道的违法行为,严惩一批长期不重视、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企业,提高社会对消防安全通道重要性的认识,推动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火灾发生后人员能及时逃生,消防救援力量能及时到场处置,防止因消防安全通道不畅通导致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专项整治时间
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
三、专项整治重点
结合春季火灾防控工作,以商场市场、大型综合体、宾馆饭店、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厂房、居民住宅楼等为重点对象,对下列消防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治理: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尤其是居民住宅楼梯间堆放杂物、停放摩托车和电动车、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的。
(二)避难层被占用的;安全出口以及主要疏散通道最小净宽不符合要求的,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侵占疏散宽度设置固定或移动摊位的;安全疏散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公共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公共疏散门采用侧拉门、卷帘门、吊门和转门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四)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防排烟设施功能丧失、自然排烟窗被封闭遮挡的;楼梯问内设置影响疏散的其他设施或功能用房的;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五)消防车通道未保持畅通,存在违规停放机动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消防违法行为;存在违规私搭乱建、设置障碍物或摆摊设点影响消防车通行。
(六)高层建筑消防车操作场地存在违规搭建、改建,占用的违法行为。
(七)社会单位以及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检查。
(八)各居民委、各村屯所有规划的巷道如有堵塞,影响消防安全的,在x月x日之前立即清除堵塞物,恢复安全消防通道。十六委安全消防通道由镇政府挂牌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居民委、各村屯及镇直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突出整治重点,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凡因隐患整治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原因,致使因消防安全通道堵塞、占用而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整治合カ。各居民委、各村屯及镇直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抓好工作推进,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通道被堵塞、占用的突出问题,确保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各居民委、各村屯、建设分局、执法分局、派出所、应急办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开展联合整治,最大限度形成合力。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职,确保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群防群治。各居民委、各村屯及镇直各部门要发挥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分块立体网格化进行排査。要抽调精干人员,分片包干,逐一进行排查,特别是对居民社区、市场周边等进行综合治理,对难以治理的,及时上报政府研究解决。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组织、微型消防站、区城联防组织、治安联防队等组织的作用,开展消防安全通道知识宣传、安全巡査、隐患排查。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为重点,坚持工业污染防治与生活污染控制并重,加强环境基础建设,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着力削减我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努力提升城市环境品位和生活质量。
二、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燃煤浴室锅炉
三、整治目标:
拆除、改造使用的所有浴室燃煤锅炉,推行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电、液化石油气及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使城市二氧化硫、烟尘等大气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镇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四、推进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8月20-30日):成立镇禁止使用燃煤锅炉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与业主签订拆除协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9月1-30日):分解落实任务,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1、9月10日前:对已拆除的锅炉进行验收,并发放补贴及奖励资金。
2、9月20日前:对尚未拆除的锅炉发放限期拆除通知书,对已拆除的锅炉发放补贴资金。
3、9月30日前:对尚未拆除的锅炉业主采取吊销营业执照、停电、停水,并锅炉。
五、责任主体:
本次整治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负责组织实施,政府分管领导、蹲点干部和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六、部门分工:
镇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宣传科:负责集中整治的宣传工作,营造舆论氛围。
纪委:负责对各责任单位和镇相关职能部门在集中整治过程中的行政效能监察。
司法:负责整治政策的审核、完善和法律解释工作;负责整治中的行政执法监督。
经济中心:负责与市发改委对接,联系集中供热、燃气单位,加强管理。
环保所:统一负责监督管理,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安检站:做好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财政所:与市财政局进行对接,确保专项整治资金落实到位。
工商所:负责做好对不配合的业主采取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
卫生院:负责对不配合的业主采取吊销《卫生许可证》等措施。
派出所:负责为集中整治行动提供保障;配合相关部门化解整治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
集管办:负责为集中整治行动提供保障;配合相关部门化解整治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
办:负责协调处理整治引发的群众来访、投诉事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谁运营、谁负责”“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通过开展全县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清理整顿,进一步理清价费关系,完善价格机制,打击违法经营、违规收费行为,回应群众关切,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供水供电供气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水、电、气工程安装收费过高问题。(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
(二)整治对已取消的费用项目变换名目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问题,以及因企业管道铺设不合理而额外增加的费用转嫁给用户收费的问题。(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
(三)整治违规收取水电气户头费问题,包括开通费、开户费、开口费、入网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
(四)整治未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构成、和价格投诉举报电话,不明码标价、明码标价不规范,以及散布虚假涨价信息、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
(五)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
(六)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
(七)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
(八)相关职能部门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思想松懈、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工作敷衍塞责、流于形式,未及时有效办理群众的价格投诉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全面整治、总结评估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1月8日至1月15日)。制定全县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专项整治总体方案,发改、住建、经信、水务、市场监管部门和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1月13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要召开动员大会,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媒体平台等,广泛向群众公示整治项目、公布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月16日至1月25日)。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全面梳理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纠正强制性收费,降低偏高收费标准。针对自查发现的违规问题要立即组织进行整改,限时清零。县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自查自纠情况于1月25日前报送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全面整治阶段(1月26日至3月25日)。县发改局要加强水电气收费水平监测,定期收集掌握本地区及周边地区收费标准;要对水电气公司开展价格成本评估;要会同住建部门指导燃气企业合法合理定价,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燃气工程安装平均收费水平。县住建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业市场管理和施工管理,明确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监督、事故赔偿等责任,对施工质量不合格和不达标的要依法查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市场收费行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通过约谈、告诫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强价格自律,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对非利益相关方施工并已验收合格的工程另行加价的,以及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变换名目另行收费的,依法进行查处。
第四阶段:总结评估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县发改、住建、经信、水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形成书面材料,并于3月31日前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为民情怀,强化责任担当,推进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全县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县发改局牵头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县发改、住建、经信、水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整治工作。
(二)强化舆论引导。通过公布举报电话“12315”,受理举报投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做法,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为深入贯彻县政府《贺兰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贺政办发〔2018〕73号)精神和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实际,对我镇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活动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为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目标、要求、内容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我镇切实加强了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并向各村下发《习岗镇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全镇上下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企事业单位全面抓”的良好局面,做到了行动迅速,部署周密,组织有序,措施有力。
(二)落实责任,健全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镇瞄准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按照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我镇及时制定下发了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组织领导,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为契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扩大宣传,掀起安全生产知识学习
我镇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采取会议、展板、横幅、电子屏和“塞上习岗”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在镇村两级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措施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第三季度特殊时节,集中开展消防、交通、食品安全和人群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教育,确保安全生产宣传进村(小区)入户、点面结合,扩大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
(四)加大投入,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始终把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作为关口前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措施,围绕“两个重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抓住“三个关键”(关键部门、关键企业和关键岗位),开展以“二查”(企业全面自查、政府综合督查)为主的隐患排查活动,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村主要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自查,对于前期发现的楼道乱堆乱放、焚烧垃圾秸秆等安全问题及时制止,排除隐患;督促企业重点做好消防安全、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和食品安全等问题排查,对于较严重的安全隐患,镇安监站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对上次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实地到村和企业盯着整改,采取查看防范措施、消防器材是否明确责任人等形式,促使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安全隐患。通过安全生产“回头看”的方式,紧盯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时落实。
(五)突出重点,深化专项整治
活动期间,我镇集中对全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经营、消防领域、校园领域、水域安全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严格执法,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确保了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1、道路交通:协助县政府相关部门重点治理超速、超载、超员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力度,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印制了《致农村驾驶人的一封交通安全公开信》、《农民乘车安全须知》等宣传资料,深入辖区各村进行了广泛宣传和教育,提高了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2、建筑施工:督促和指导了建筑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治理。同时协助县相关部门开展建筑工地食堂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建筑个人的饮食安全。开展了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重点抓了建设项目、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和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燃气经营:大力查处了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坚决遏制擅自设点、倒灌倒卖、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镇安监站联合县住建局燃气办、公安部门、安监局、消防大队依法取缔经济桥一社两处私充贩卖液化气体、黎明村十社一处非法生产乙炔气体、红旗养殖区一处私自存放汽油和柴油工业用气的违法窝点。经查,两处充装点主业在未获得燃气经营资格证,没配备任何消防设施和器材,也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私自在出租房内分灌加装液化气,对附近居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4、校园领域:在暑假期间我镇辖区2家幼儿园、1家小学开展了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了门卫管理、安保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有效防止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5、消防领域:集中排查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对辖区企业消防器材数量不足、灭火器失压失效、消防警示标志不足的现象进行了重点整治。组织塞上名居、德胜花园、永胜花园物业公司对小区楼道和楼外乱堆乱放存在隐患的地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针对电动车火灾事故、居民用电用气事故频发的现象,我镇及时联系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安排专人开展巡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立即制止并组织清理,广泛宣传电动车安全存放、充电常识,加大居民用电用气等消防知识宣传,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预防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二、活动取得的成效
这次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由县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镇政府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取得了明显成效,全民的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在活动期间,没有发生特大事故。
三、存在的问题
(一)有个别企业业主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意识十分突出;
(二)少数业主,经营管理跟不上,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具体,急需整改。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下一步要继续按照“立足当前抓重点、依靠科技抓基础、依法查处抓责任、长效机制抓根本”的总体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1、我镇要从“关心基层、爱护基层、帮助基层”的角度出发,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有效做法,深入持久地开展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加强安全监督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严格把关,从严执法,依法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严重违法、抗拒执法行为,必须加强配合,强制执行。
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为引领,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近期我院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卫生院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中旬,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7月中旬,为期100天左右。
二、专项整治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动员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员,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排查整治,集中摸排并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消除各类问题和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消除安全隐患盲区;坚持“全面查、真正查、从严查”,
(三)坚持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并重;
(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自主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到位,事故防范能力加强到位。
三、专项整治任务
(一)认识到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各科室、村卫生室有关人员要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清醒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医疗安全事故防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严格落实。
(二)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动态管理。严格督促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严格实行限期治理制度,凡隐患限期治理不到位的,该实施处罚的实施处罚、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
(三)强化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各项事故隐患,及时化解各项安全风险,做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隐患排查阶段(即日起至4月底)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月底前,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4月底至6月底)
开展广泛排查深度排查,会同各科室开展地毯式大排查,深入了解和掌握安全隐患问题,查找出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各类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将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期限、责任科室、责任人列表统计造册,逐一建立台账。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立即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严格落实好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三)督查总结阶段(6月底至7月上旬)
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强化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卫生院成立院长李祥岭任组长的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信息科,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组织指导。各科室、各卫生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责任人责任,落实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根据我院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彻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的隐患点、及医疗安全隐患等,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报送,及时整改。各科室、各卫生室要确保做到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并做好记录,形成隐患普查整治台帐。安全隐患要排查出一个整治一个,发现一个消除一个。
六、工作内容
凡有可能引发各类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健康、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都是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主要包括:
1.安全管理组织设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签订;
2.各类安全生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器材、物资、药品准备情况等;
3. 酒精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储存场所;
4. 配电房的管理、维护保养;
5. 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
6. 医院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为重点,立足防范,强化监管,深化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取缔、关闭了一批非法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和经营网点,排查和治理了大量事故隐患,安全生产条件和生产经营秩序有所改善,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一定成果,对推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突出表现为:煤矿、道路交通、烟花爆竹等领域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从根本上扭转,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一些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厂、小矿、经营网点、个体运输户等仍然存在,一些重大事故隐患仍未得到整改;有的企业安全设施、设备陈旧,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7月28日石家庄辛集市王口镇郭西烟花爆竹厂发生严重爆炸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在全国造成了不良影响,必须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党和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重要任务来抓。通过深化整治,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坚决淘汰、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为全省社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煤矿和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安委办、国家煤监局《关于继续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安委办字〔*〕4号)要求,继续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各类小煤矿,严厉查处已关闭取缔煤矿擅自恢复生产的违法行为,严防死灰复燃。同时,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一是严格按要求进行煤矿安全评价,未经评价的矿井不准生产。二是加强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严格持证上岗制度。煤矿从业人员要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所有下井人员都要熟悉井下避灾路线和正确使用自救器。三是严格煤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设备与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认真落实“三同时”的规定,严禁以基建、巷探等名义进行非法采煤生产活动。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禁越层越界开采,做好雨季矿井防洪制水的各项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五是建立健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矿井瓦斯检查、矿井测风等各项管理制度。要以防止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为重点,把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通三防”作为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防治十二字方针。六是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建设。所有小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和“一通三防”管理机构,都要各配备5名以上的专职人员,充分发挥效能。
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重点是各类非法小矿山和事故频发、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金矿、小铁矿、小建材矿、采石场、稀有贵重金属矿、各类小型选矿厂以及武安、沙河、涞源等重点地区的各类金属矿山企业。年内对70%以上的非煤矿山进行安全评估,实施分类指导,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二)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专项整治。以建立和完善安全运输责任制为核心,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驾驶员、车辆和运输企业的管理力度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制裁各种违法现象与违规行为。以整顿运输危险货物车辆为重点,围绕规范运输秩序和通航秩序,加强车辆、船舶检验,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安全责任制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多发的交通运输企业,要坚决停运整顿。对不符合安全要求、隐患较大的交通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要立即停业停运;经整改仍然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和运输工具牌照。加大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纠查力度,严肃查处带病车上路、无证经营、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逆向行驶等违规违章行为。各设区市交管部门要与当地客运单位建立交通安全责任制,开展上门服务,进行安全检查、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卧铺客车的管理和整顿,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卧铺客车要强行实施改造。加大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事故隐患点段排查整治力度,落实责任,及时消除隐患。要切实加强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水上运输秩序。要依法取缔不符合资质规定的客运和危险船舶经营单位和经营户,整顿违章经营客(渡)船、旅游船、危险品船和农用船舶、渔业船舶。
(三)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以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体系,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为重点,严格实施安全评价和许可证制度,依法取缔各类非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从业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制度,加大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素质和安全防御能力。初步建立起危险化学品动态监控管理体系、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严格执行公路运输通行证制度,剧毒化学品运输必须执行准运审批制。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对使用氰化物的小金矿、小电镀厂、小电子器件厂等,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四)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以规范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为重点,继续依法取缔、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厂点。加强对民用爆破器材专用储存仓库的监管,凡达不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要限期整改,限量储存;整改不合格的,吊销许可证件,并予以关闭。要严格仓库的保管、看护制度以及人员和爆破器材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严格使用现场的安全管理,特别是矿山、工程施工等重点单位,要切实加强民用爆破器材的储存和管理,严防丢失和被盗,确保万无一失。加强对硝酸铵、氯酸钾等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行业的有关安全规程、标准的规定,对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安全基础工作以及装备水平、管理水平等,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工作,划分出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五)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群策群防体系为重点,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自救和自防能力。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要确保畅通。凡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被封堵、占用或在营业、生产、有人住宿期间被封闭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其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疏散口、防火设施的,必须按规定予以改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部位设置铁栅栏和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包括学生、幼儿、老人、病员的集体宿舍和员工休息的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对拒不按要求整改或逾期不整改的,要强制执行,并依法给予处罚。
(六)其他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整治。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以施工现场多发性事故为整治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和检查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重大隐患、不认真进行整改以至发生重大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要限期整改并降低资质,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要不断强化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重点防范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坍塌、触电等多发性伤亡事故。要认真做好城市燃气企业、供气管道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民用燃气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以规范设计、生产、使用的各个环节管理为重点,以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长效动态机制为目标,依法取缔无证制造单位,严厉查处违规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农机安全整治工作要以治理黑车非驾、超速超载、违章载人、安全设施不全、机动车带病行驶作业等重大安全隐患为重点,加强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牌证管理,保障各类农业机械安全作业。民航、铁路、旅游、电力等行业和领域也要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和要求开展安全整治工作。
三、确保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省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省政府统一领导,省安委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协调。*省煤炭办、*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负责指导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省安监局牵头负责指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其中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分别由省公安厅和省交通厅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省交管局牵头负责指导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省消防局牵头负责指导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省国防科工办牵头负责指导民用爆破器材专项整治以及军工企业安全整治(其中民用爆破器材使用环节的安全整治由省公安厅负责指导);省公安厅负责指导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其中生产和经营环节的安全整治分别由省中小企业局和省供销社负责指导);省交通厅牵头负责指导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省建设厅牵头负责指导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安全整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负责指导特种设备的安全整治;由省农业厅牵头负责指导农机和渔船安全整治。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整治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指导。
各设区市和牵头负责指导安全专项整治的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和本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负总责。
(二)完善方案,深化整治。各市和牵头负责指导实施专项整治的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明确整治重点、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在8月31日前将整治方案报省安委办。
(三)健全制度,狠抓落实。为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定期总结分析本地、本部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真整真治,决不能走过场、留死角或以停代整、以停代关。省安委办(省安监局)要建立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调度督导和通报制度。省安委办每月召开一次协调调度会,听取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不定期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对领导不力、工作不深入,甚至走过场的地方和部门予以通报。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予以解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
深入贯彻落实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消除和及时整改各类事故隐患,为住建系统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事故,力争全年不发生死亡事故、坚决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三、工作方案
(一)坚持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住建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总责,要明确并落实各分管领导和各个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到级级有责任、层层有压力、人人有目标,实行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建立和完善辖区内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凡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同时对重大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责任者进行追究。
(二)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措施
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规范并落实基础管理工作:(1)安全生产责任制;(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3)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管理制度;(6)安全检查制度;(7)各岗位、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隐患整改制度;(9)安全例会制度;(10)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措施;(11)安全生产评价(评估)制度;(12)安全月报制度等。
(三)狠抓安全工作重点,继续做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安全生产的重点是:
1、建筑施工。①防工程坍塌。重点是深基坑开挖,承重支模架、脚手架搭设和施工围墙、宿舍的安全。②防机械事故。重点是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工具要经过检验、检测并且合格,拆装、检测队伍要具备法定资格,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③防高处坠落。重点是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按规定使用。“四口、临边”防护要严密,严禁使用劣质防护材料。④施工用电安全。重点是临时用电方案必须单独编制,三级用电保护要到位,严格做到一机一闸。严禁用电乱拉、乱接和不装触电保护器。
2、房屋拆除施工。重点是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定资质,要有经审查合格的拆除施工方案,施工现场要有严密的安全防护,施工时要有专职监护人员,对较大的旧房拆除工程要委托监理单位实行监理。
3、燃气及供水。重点是严格按规定,对燃气及供水设施进行定期检测。操作管理人员要持证上岗,确保基础设施正常运营。水厂要加大水源地保护治理力度,加大巡查频次,增设保护设施。要根据水质的季节变化加密检测频次,充分发挥预警作用,做到监测前移,主动防范,确保汛期、风雪严寒等极端气候条件下安全供水;燃气经营方面:站区、罐装区、充装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必须到位,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和地段要设立必要的隔离设施和明显的禁令标志。要严格执行供气管线每天巡查和每月检测制度,落实管线巡查责任制,罐装液化气严禁充装超期未检钢瓶,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严厉查处非法充装、经营液化气的非法行为。
4、市政公用。重点是市政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机构设置、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施工机械操作、高温作业防护等必须规范到位。市政道路开挖要有严密的围护并且要设立可靠的安全标志。对路面坑塘、路灯盗损、窨井盖丢失等问题,要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早发现早处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公共设施安全运行。
5、园林游乐设施。重点是对湖边围栏、用电设施、娱乐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测、维修、保养,确保设施安全运营。易发生危险区域,必须配备安全保护人员。
6、各类火灾易发场所。重点是安全通道必须畅通,有安全禁令标志,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并且保证能正常使用。
围绕上述安全工作重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及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卓有成效。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明确责任如下: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由建工局负责组织实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由局燃气办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公用安全专项整治由局市政公用科负责组织实施;供水及游乐安全专项整治由自来水公司和园林处组织实施。
(四)着力做好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对已制定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要自行组织评估一次,评估时要注意以下问题:(1)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是否得到充分重视;(2)各单位的风险有无变化;(3)应急预案是否根据单位的布局和工艺变化而更新;(4)新进人员是否培训,培训是否达到目的;(5)预案中的人员姓名、职责、联系方式是否已变化;(6)是否将应急管理融入单位整体管理;(7)对制定的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人员进行至少一次演练,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救援,演练一定要科学、周密、细致,要在绝对安全条件下进行。
(五)扎实推进“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全面促进安全工作规范化
扎实推进“1+3”燃气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大力实施“静态抓控制,动态抓管理”的安全管理模式,全面促进燃气安全工作规范化水平的提高,将燃气安全监控中心落到部门、责任落到岗位、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在“1+3”燃气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的推行上做到严格责任追究,狠抓规范管理,创新安全教育形式,注重把好措施落实关;二是在创新燃气安全管理内容与形式方面,开展“周安全员”活动,在全系统范围内形成人人参与燃气安全管理、个个了解燃气安全现状的良好氛围,促使“1+3”燃气安全监控体系推行全员化开展;三是全面推行“运行现场管理和服务规范”,严格岗位操作规程和标准,坚持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的安全流程,加强现场动态管理,有效促进“1+3”燃气安全监控工作的规范实施;四是开展“反习惯性违章”,努力纠正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凭“经验”和“感觉”养成的操作习惯,引导和鼓励职工在实际工作中的自觉遵章守纪,自觉抵制习惯性违章行为。
(六)坚持安全例会制度
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各有关管理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范措施和解决办法。
(七)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加大安全投入
单位是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证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及所需资金投入,要主动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同时要把安全设施纳入概算,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八)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等活动,继续做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教育工作,尤其是对新职工、转岗职工、外来工、临时务工人员必须做到“三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严禁“三违”现象出现,教育职工自觉做到“三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