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和“四城联创”工作,结合XX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办公室《关于开展改善农村环境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x改农居办函z20XX{15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安排,从x月xx日开始,集中100天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为目标,围绕“干净、整洁、文明”的总体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卫生单位、卫生乡村”为载体,通过全方位集中整治、全领域清理积雪,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解决环境卫生整治标准不高、易反弹等突出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营造舒心美好的春节节日氛围。
二、基本原则
1.街镇主体,部门参与。各镇(街道)为本辖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动员、具体实施等工作;
各部门要扎实落实相关职责任务,整治包联街区和机关环境卫生。
2.典型带动,全面推进。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城区及农村积雪清除不彻底、环境卫生易反弹等问题,结合我县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四城联创”工作,以点带面,将环境卫生整治不断向纵深推进。
3.健全机制,巩固长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落实保洁人员、配齐环卫设施、保障整治经费、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持续不间断,做到制度化、全年化,积雪清理常态化。
三、工作重点
(一)城区环境整治。全面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区主要出入通道、居民小区、广场、车站、背街小巷等公共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利用一周时间,全面清理城区内积存冰雪,积极动员广大居民、各商铺门店自扫门前雪,保障各条道路畅行无阻及行人出行安全,最大程度减少冰雪灾害造成的影响。
(二)路渠沿线整治。迅速清理国、省、县、乡道路及通村路沿线积存冰雪、生活垃圾、“三堆六乱”,对加水点、煤场、料场进行整治,并做挡墙处理,彻底清除河道、渠道内生活垃圾。
(三)集镇村庄整治。对所有镇区、集镇十字、村庄及周边等进行环境卫生大整治,重点做好“七清理,一提升”。
1.清理积雪。坚持人力和机械清理相结合,专业队伍和社会力量相结合,动员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利用一周时间,彻底清理城区、镇区、村庄及周边、村内主干道路、群众房前屋后积存冰雪,做到清运干净、无残堆、无剩底;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清雪除冰工作方案,做到“以雪为令、有雪即清、随清随运”。
2.清理垃圾。清理镇区、道路、村庄周边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
3.清理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现象的发生。
4.清理残垣断壁和路障。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清理门前占道旱厕,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道路整洁畅通。
5.清理庭院。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理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营造整洁舒适居住环境,积极创建“美丽庭院”。
6.清理“明锅亮灶”。依法取缔乱摆摊点,做到无出店、占道经营。
7.清理“乱贴乱画”。清理野广告、破损横幅标语,清除破损牌匾,规范牌匾设置。
8.提升村庄绿化效果。在村庄道路两侧、河道两旁、房前屋后开展植树造林,各村主要道路两侧要建有整齐美观的绿化带;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要因地制宜的建设可供农民休闲活动的公共绿地场所,并安装照明设施;积极引导和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空闲地栽植花草树木、育养盆景,全面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达到远看是林、近看是树、林中有园、村中有景的绿化效果。
(四)贫困村环境整治。提高贫困村整治标准,坚持贫困村道路、农户门前、农田、贫困户室内外全面推进,做到无死角整治;发动党员干部帮助“五保户”、行动不便、无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清扫门前和院内积雪,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安全;加大贫困村垃圾污水治理、改厕、村庄绿化亮化力度,全面助力脱贫攻坚。
(五)景区园区整治。对全县各类景区的周边道路、沿线村庄和景区内外环境卫生重点整治,彻底解决景区内外冰雪堆积、垃圾堆积、交通秩序混乱等问题;加大高新区、庄里工业园和各类农业园区清洁生产、污水排放、垃圾处置的治理。
(六)落实垃圾分级处理。逐步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分级处理模式,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搬家”问题,配足配齐垃圾运输车、垃圾箱(桶),切实用好已建成的垃圾中转站、阳光堆肥房等设施。
四、时间安排及职责分工
1.本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月10日-15日)。各镇(街道)、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集中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宣传车、宣传单、微信平台等载体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宣传。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16日-3月31日)。集中三个月,组织力量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切实解决城乡环境卫生突出问题,迅速、全面清理城乡积雪,全力抓好长效机制落实。春节前对城区、镇区、村庄进行一次全面整治,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美好的节日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阶段(20XX年4月上旬)。对各镇(街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进行考核评比,全面总结经验,迎接市上考核检查。
2.各单位要明确责任,扎实开展整治。各镇(街道)负责合理设置保洁员并划定保洁区域,实现全覆盖;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做到整治无死角;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及各类长效机制,确保落实到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级处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由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镇(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2.加大宣传力度。从1月12日开始,美丽办、创建办分别组织宣传车在全县进行两个月巡回宣传;各镇(街道)要利用宣传单、宣传车、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百日行动,广泛发动群众,全面依靠群众,加强对群众健康知识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环境整治,在全县迅速掀起人人抓卫生、讲卫生、爱卫生的热潮;电视台制定专题宣传计划,介绍成功经验,报道工作动态,形成强大舆论态势,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3.创新活动载体。开展“小手拉大手,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
村组党员干部带动左邻右舍”活动,利用党员“统一活动日”组织党员、村民代表打扫环境卫生,开展卫生单位、卫生巷道、最美庭院等评选活动,激发干部群众建设美丽家园的积极性。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为充分发挥检查指导的“指挥棒”作用,促进县委县政府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0年6月1日至6月5日。
二、检查对象
各乡镇政府驻地所在的行政村。其中靖宇镇保安村、河南村、靖安村,濛江乡靖宇村、营林村、南天门村,龙泉镇龙西村、龙东村、双龙村。
三、检查主要内容
1、在壕沟林带、田间地头、河道等地是否存在生产生活垃圾,是否存在越冬垃圾清运不彻底现象。
2、是否存在村内乱堆乱放、残垣断壁、废弃房屋现象;村内是否存在泥草房,是否达到房舍墙面整洁、院落整齐美观、物品摆放整齐要求。
3、农户庭院是否干净,家禽是否存在散养现象,是否存在路边粪堆、污水乱排乱放现象;户用卫生厕所是否做到建新拆旧。
4、村屯街路两侧是否实现边沟围墙(围栏)整齐,无损坏。是否实现绿化美化全覆盖,街路两侧树木整齐、花草错落,村内建有景观点和休闲广场。
5、第三方公司垃圾转运是否到位,村内道路是否干净整洁,保洁员是否做到随时捡拾。
上述内容细化为25项,每项4分,满分100分。赋分人认为该项检查内容完成较好,在相应栏内打“√”,则该项得4分;认为该项检查内容完成不好,在相应栏内打“×”,则该项不得分,最后统计总分。各乡镇按照总分排名。(靖宇镇、蒙江乡、龙泉镇取三个村得分的平均分)
四、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查看方式进行。
五、结果运用
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既通报先进典型,又曝光突出问题。检查结果与“四大机制”绩效考核挂钩,第一、二名的乡镇在“四大机制”总评成绩上加2分,第三、四名的在“四大机制”总评成绩上加1分;第五、第六名的在“四大机制”总评成绩上减1分,第七、第八名在“四大机制”总评成绩上减2分。
六、参评人员
组 长:毕增祥 市人大副主任、县委书记
副组长:全洪宝 县政府县长
徐兆和 县委副书记
杨永明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全传义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徐仁义 县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靖宇镇党委书记
温长江 县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德胜 县委办主任
刘新明 政府办主任
林 江 县住建局局长
杨庆东 县四大机制办公室负责人
隋信波 宣传部副部长
秦树君 濛江乡党委书记
刘峻岭 花园口镇党委书记
王崇宇 三道湖镇党委书记
任继强 景山镇党委书记
王占山 那尔轰镇党委书记
于振声 赤松镇党委书记
郭 杰 龙泉镇党委书记
李若君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彦涛 县委办督查室负责人
荆 杰 县政府办督查室负责人
电视台记者 1名
镇 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标准
赋分人:
序号
考 核 标 准
是
备注
1
边沟是否整齐。
2
围墙(围栏)是否整齐。
3
是否完成改厕任务。
4
改厕完成后是否拆除旧厕所。
5
越冬垃圾和陈年垃圾是否清仓见底。
6
是否存在残垣断壁。
7
是否存在废弃房屋。
8
是否存在私搭乱建。
9
是否存在乱贴现象。
10
是否存在乱烧现象。
11
是否存在乱扔现象。
12
柴草垛是否码垛整齐。
13
是否家禽存在散养现象。
14
畜禽粪污是否随产随清。
15
农户院落是否干净整洁。
16
农户室内是否干净整洁。
17
农户房前屋后是否干净整洁。
18
村庄道路是否整洁。
19
村庄道路是否畅通无积水。
20
河道是否清澈整洁。
21
沟渠是否清澈整洁。
22
水塘是否清澈整洁。
23
村屯是否绿化美化。
24
农户是否门前三包。
25
1.强化组织领导,形成环境治理合力
自4月10日召开县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后,**镇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传达县环境整治会议精神,对全镇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把环境综合整治作为落实十、建设生态富庶美丽幸福新大洼的一个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成立**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环境整治捆绑式巡查,实现增加巡查频率,减少重复执法,形成环境立体化管理。
2.落实长效机制,细化责任制度
**镇制定了《**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镇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针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将全镇环境整治工作按公路、集市等类别细分到职能科室,做到有主管领导抓、有责任科室牵头。实行“门前三包”、道路分段、属地管理等制度,要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为确保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每月组织1次科室负责人下村进行环境考核,并安排每季度1次镇副职以上领导、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现场办公,督促各村环境常态化管理;并定期组织防疫站、城管等职能部门对镇内个体工商户进行联合检查。对环境违法单位、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并公布前后照片对比,切实做到环境卫生达标。截止目前为止,共集中治理镇区、拆迁工地、各村环境卫生垃圾脏乱点13处。
3.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文明素养
**镇坚持以文化建设促环境改善。围绕拆违打非、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实行全面宣传+集中教育的双重引导模式,采取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村内广播、悬挂横幅、宣传栏等宣传形式和机关干部培训、农民观念提升培训等渠道营造清,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新、环保的舆论氛围。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逐步转变不良生活习惯,提高对身边环境的自我管理水平,自觉维护镇域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农村人民文明素养提升。
4.优化生态环境,实现生态立镇
今年以来,**本着绿化一村,见效一村的目的,对各村进行了绿化。投入资金150万元,栽植京桃、金叶榆、垂柳和杨树7000株,栽植花灌木丁香、红王子、小桃红3000株,目前,部分花灌木已经开花,成活率在98%以上,全力提升环境质量,为群众创造更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5.推进综合治理,构建大环境格局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紧密结合“三合一改”工作,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协调联动,集中连片、分步实施,着力改变农村地区的脏、乱、差现象,切实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良性互动,促进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使整治范围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面源污染得到明显缓解,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具体指标为:
(一)自来水普及率≥90%,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80%(污水集中处理模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60%(污水分散处理模式)。
(三)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
(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70%。
(五)户外道路硬化率≥90%。
(六)林木覆盖率≥35%。
(七)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80%。
(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50%。
(九)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50%。
(十)有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
(十一)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乡镇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行政村配备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十二)村容村貌:村有卫生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到位。柴草、杂物、畜粪等分类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残墙断壁、乱涂乱画、乱堆乱放等现象。
(十三)群众满意度≥90%。
三、整治范围、整治重点和技术规范
(一)整治范围。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对连片村庄统一综合整治。优先治理生态水系、主要河流沿岸、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荥阳段)两侧、乡镇政府所在地、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风景名胜区等重点流域、区域,逐步在其他区域推进。
(二)整治重点。按照国家、省、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主要支持内容,我市的整治重点为:
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拆除、截污及隔离设施建设、标志设置等。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根据取水点位置、供水量、取水方式不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2.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将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规模较大的村庄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无(微)动力处理设施、氧化塘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集中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
3.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循环农业。重点加快固液分离、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工程建设,强化畜禽养殖小区及畜禽散养密集区的污染治理,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三)技术规范。按照《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政办〔〕56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审批。按照《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试行)》(财建便函〔〕17号)和《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政办〔〕56号)的具体要求,坚持逐级上报、专家审核、层层筛选的原则,确定项目及投资额度。项目由荥阳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经我市、市两级财政、环保部门初审,报省财政厅、环保厅审查,经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环保部备案。
(二)项目实施。项目经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同意后,我市环保局及时组织乡镇、街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市财政局、环保局初审,由市财政局、环保局报省财政厅、环保厅审查,我市环保局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逐级上报至省环保厅备案。项目一经批准,申报单位不得擅自调整、改变建设内容,不得降低目标要求、压缩投资规模。如确需调整的,须经我市、市两级财政、环保部门审核同意,报省财政厅、环保厅批准。
项目建设实行公开招标制和施工监理制。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招标工作。项目招标要委托专业技术力量雄厚、信誉业绩良好、有专业资质的单位严格依法进行。市环保局具体负责项目招标的行政监督工作,对项目分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公示等严格把关。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通过招标择优选定,应具有相应资质,严禁转让或违法分包。项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等文件应经市环保局审查,工程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查。项目未经审查合格,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在项目实施15个工作日内,市环保局应将招投标文件、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经市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书、经市环保局审定的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材料报市环保局审查,市环保局在项目实施30个工作日内报省环保厅备案。市财政、环保部门将对项目进行指导、督促和考核验收,并在我市提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申请1个月内组织相关部门及行业专家开展验收,市环保局在项目通过工程验收20个工作日内将工程竣工报告、项目决算书等报市财政局、环保局备案。
(三)实施进度。年度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应于2012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工程,6月底前通过上级部门考核验收。
(四)实行项目公示制。市财政、环保部门要及时在主要新闻媒体、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布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及验收考核情况。乡镇、街道要会同村委会将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安排在村庄张榜公布。
(五)项目运行维护。为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切实发挥效益,避免出现“建而不用、建而不管”现象,各乡镇、街道应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建立相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和责任机制,采取财政补助、市场化运营等方式,明确责任主体,保障运行经费,确保项目长期稳定正常运行。
五、资金管理
(一)专项资金来源。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工作总体部署,中央财政将在三年内向我省投入专项资金9亿元,其中年2.5亿元、2012年3亿元、2013年3.5亿元。中央和地方财政按1∶1的投入比例,省、市、县三级资金配套比例为3∶4∶3。我市已被确定为年度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城市之一,主要资金来源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二是足额落实市及我市两级配套资金,三是市及我市两级财政按照“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政策规定落实奖补资金。另外,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加大对我市农村沼气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资金投入力度。
整合涉农资金。市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职责,在安排项目资金时优先支持农村环境整治片区,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的原则,将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沼气、电力、通讯、绿化等设施建设资金向农村环境整治片区集中。市政府将按此要求集中使用各项涉农资金,集合部门优势,整合区域资源,扩大综合整治成果,真正形成规模效应。
(二)使用方向。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全局、点面结合、示范先行的原则,优先支持生态水系、主要河流和南水北调等重大工程实施区开展集中连片综合整治。鼓励支持经济基础条件好、辐射带动作用强、有一定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基础、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地方积极性高、资金配套有保障的地方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三)资金拨付程序。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实行报账制、核算制和分期分批拨付制。具体要求如下:
1.分期分批拨付制:市财政局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和项目完成进度分期分批拨付项目资金,项目首批拨付资金不得超过资金总额度的30%,项目竣工验收前,拨付资金不得超过总额度的90%。
2.项目报帐制和核算制:由项目施工单位向乡镇政府提出报账申请,并附有效报账凭证;乡镇政府根据实施进度提出申报意见,经环保局审核,由市财政局核拨给施工单位。乡镇政府在项目通过验收1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决算,报市环保局审查,并经市财政局审批后申请拨付项目尾款;市财政局在项目决算审批通过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尾款拨付给施工单位。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实行专帐核算。
(四)资金监管。市财政局会同市环保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相应扣减或取消安排下年度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政务公开的原则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我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市、乡、村三级管理体系。一是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协调。二是各相关乡镇、街道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承担项目申报、实施、管理及用地等各方面协调工作。成立由行政正职任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涉及村委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乡镇、街道明确一名班子成员、村委明确一名村委会成员全面负责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上报工作进度和有关材料。健全工作机制,将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考核到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市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监管,并参与项目前期及建设等相关工作;市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对所管各项目前期和建设进行监管,并参与项目资金监管工作。
(二)分工协作,统筹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务求实效。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市水务局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市环保局、卫生局配合;
市环保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市环保局配合;
市环保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市畜牧局、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配合;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整治工作,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市林业局负责乡镇绿化工作,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市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工作;
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市畜牧局、农机局配合;负责农村清洁能源普及工作,市科工委、发改委配合;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工作,市环保局配合;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农村地区矿山企业周边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市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各相关乡镇负责配备农村环保专、兼职管理人员和村容村貌整治等综合性工作。广泛发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开展帮扶支援,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深入开展城乡共建、村企共建、军民共建、党政机关挂钩共建等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
继上次召开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已经近一个月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各乡镇在整治环境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尤其是在秋收大忙时节,又赶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各个乡镇都做到了科学摆布,统筹安排,使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今天,县里又组织召开了现场会,一路上观摩了头台镇仁和堡村和大兴乡通兴新村两个典型村,从中可以看到我们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所取得的可喜成果,应该说,这两个村为全县的村镇环境建设,乃至于全县文明村镇建设都起到了样板示范作用,希望各乡镇认真学习,相互借鉴经验。
回顾前一阶段的工作,我觉得在这次农村环境集中整治中,体现出了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在思想上,给予了足够重视。各乡镇都相继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抽调了得力人员,制定了详实的工作方案,并且在工作推进中,都创造性的研究并制定实施了工作业绩与资金挂钩,任务分片包保等很多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措施;二是在行动上,体现了很强主动性。在这次环境整治中,虽然我们一直强调重在治理和管理,而考虑基层各乡镇经济条件,没有强调建,但通过看现场、听汇报,很多乡镇不仅管和治,还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进行物质和财力投入,修路、修路边沟,从而使这次环境综合整治不仅仅停留在打扫卫生搞清洁规范上,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都得到了相应改善。三是在成效上,呈现了明显变化。从成果看,尽管各乡镇开展的力度不尽相同,但都在动。正值秋收,很多乡镇都把这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放在了修路上,一些屯路通过这次整治切实得到了修整,方便了农民;在柴草堆放上,借这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契机,各乡镇都做到了早要求、早规划,提前动手,腾出场地统一堆垛,从而避免了往年柴草先进村、后动员出村的被动局面,既保证了村屯环境的清洁,也消除了“火烧连营”的火灾隐患。总的看,农村面貌呈现了卫生整洁、环境优良、秩序良好、管理规范的喜人景象。这些成果的取得,离不开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与支持,离不开在座各位的有力领导和积极组织。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各位的辛勤付出和取得的可喜成绩表示诚挚的感谢和衷心的祝贺!
在充分肯定前一段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村屯里仍然能看到乱堆乱倒、畜禽散养、破房框子、墙茬子,屋不像屋、院不像院,柴草连着灶坑门的“破大家”现象。如果这些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认为建设现代农村、创建小康村镇就会变成一句空话。为了进一步抓好这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树立和谐理念,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加强文明村镇建设、建设现代新型小城镇的一项基本内容。要实现农村环境和面貌的根本改变,就必须真正树立和谐发展的理念,在经营农村环境建设上通盘考虑,统筹思考。一是要延伸触角,扩充工作项目。这项工作从设计到实施,从县里来讲是配套的,大家都知道,这次环境综合整治只是以“建小康村镇、树文明新风、创生态家园”为主题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一个子项目,它涵盖的内容很多。除了常规的环境整治和管理之外,在明年总结表彰会后,我们还要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内容进一步扩充,具体来说是要由表及里、由浅入深,从环境整治向群众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群众素质教育等领域延伸。从现在开始,各乡镇除了抓好环境整治集中会战之外,还要深入到村屯农户家中,围绕农民的思想意识、道德观念、文化现状、心理需求等方面进行调研和思考,为明年全面深入开展的“建小康村镇、树文明新风、创生态家园”这项活动做准备。在这里,我强调一点,那就是大家一定要树立长抓不懈的思想,我们开展的这项活动的最终目标是直到“六治”的内容得到了彻底整治,村民的日常行为得到了切实规范,村屯面貌得到了真正改观,村规民约切实深入了民心为止。二是要整体推进,消除村屯差距。在下乡的时候,我也走过一些乡镇村屯,在环境建设方面比较起来大不一样。有的村老百姓生活习惯好,穷富都有个过日子派头,东西摆放有序,院清屋洁,庭院规整,看上去就顺眼,但有的却是草木狼林,让人下不去脚,看不下眼,相形之下,差距很大。我觉得下一步工作的重点部位就是这些环境脏乱差的薄弱村。一方面要对脏乱差问题再搞一次集中会战,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另一方面还要注重宣传教育和引导老百姓树立经营人居环境的意识,养成良好的日常生活习惯。各个乡镇在整治环境当中,也可以考虑召开镇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树立样板村,观摩典型村,让脏乱差的村看到差距,心里真正受触动。三是要依托载体,形成合力推进局面。环境综合整治本身就是一场人民战争,它需要的是全面发动,全员参战。要想达到这一目标,我认为各个乡镇要采取活动载体牵动的办法,依靠载体把广大群众都组织参与到活动中。有些活动载体确实非常好,二站镇土城子村推行的卫生户流动红旗,和平乡工农村开展的诚信贷款评选星级文明户都是非常有效的载体。这在活动当中为广大农民群众树立了典型,大家在活动中都相互比,相互看,荣誉感都有,彼此之间自然就会产生比学赶超的劲头。为此,需要大家在研究创新群众参与的活动载体之外,还要做到宣传到位,组织到位,活动不宜多,要力求精,抓得实。我想,只要群众愿意参与,主动融入,全县这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会战就一定能取得良好的成果。
二、要树立长远思想,坚持不懈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整治农村环境应该说很难,总让人有种老虎吃天、无处下口的感觉。很多问题不是通过搞一两次会战,开几个现场会就能解决的。整治环境的根本实际上就是培育农民的环境意识,规范他们的日常行为。搞集中会战容易,几天几个月就完了,但最后的结果是要看农民的这种意识有没有树立起来,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养成没养成。要想达到这一目的,需要下的是真功夫,做的是细活。各乡镇不要以为这次现场会开完了,这项工作就告一段落,抓不抓都行了。这种想法不能要,今后的文明村镇建设是一个长期长远的工作,县文明办要对此长期不懈地抓。目前,我们上上下下都在提倡实施为民工程、利民工程,我觉得这次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就是为民利民惠民的具体行动,修路方便老百姓出行,村屯环境好了,老百姓过得舒适,应该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每一项治理重点都关系到千家万户,都是为了广大农民的利益着想,这也是广大农民群众所需要和期盼的。因此,大家一定要克服畏难情绪和杜绝打快拳的思想,把这项工作持之以恒的抓下去,这就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要有长期规划。经过前一阶段的工作,确实解决了很多问题,但仍存在着诸多环境问题没有解决。在这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确定了六项重点整治的内容,哪些是重中之重,哪些需要集中整治,哪些需要长期管理,年终整治和管理的标准要达到什么程度,这都需要各乡镇拿出详细科学的规划来,不能没计划性的蛮干。只有规划到位才能干到位。这几年柴草不允许进村,现在农民已经逐步树立了这种意识。要注重村屯建设的规划性,横成行、竖成趟,庭院建设决不能没规划的“抢地盘”,弄得里出外进,难管理。只有规划好了才能建设好,才能便于管理。通兴新村就是例证,一样规格的房屋和院落,道路通畅整齐,原来都是一样的村民,怎么一下子素质就高了,陋习就没了,根本的就是有规划性,形成了好习惯。二是要有长远目标。目标是前进的方向,也是前进的动力支撑和力量源泉。大庆提出争创全国文明城,全市总动员,共同改造大庆,塑造大庆崭新形象,无论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还是市民素质都有了一个新的飞跃;我县也提出了创建生态文明城,在广大群众中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的意识,那么作为基层,在响应和参与创建生态文明城的具体实践当中,也应该抓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这样的契机,镇村分别树立自己的目标。目前看,我县的市县级文明村比例非常小,而且争创这方面的意识还很差,我想,在融入全县创建生态文明城的具体实践中,只有大家都能按照市县文明村创建的标准,逐步去完善和提高,目标是可以实现的。年底前,县里在适当时候要召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总结表彰会,对于在这次活动中成效明显的村,不是县级文明村的将直接命名表彰,对于已经是县级文明村的要提级向上推荐。三是要有长效机制。有句话说的好,“城市环境,三分建七分管”,作为村屯环境也是如此。我们参观的大兴乡通兴新村的环境之所以能够达到这样好,除了好的建设基础客观因素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它有专人来管,仁和堡村也是这样。虽然在环境方面不能做到日清日洁,但至少可以通过专人管理的方法,对于一些出现影响环境的问题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这里,我建议各乡镇要认真研究长效管理机制的问题,很多乡镇已经把所在地的清扫任务承包了出去,有专人清扫;还有的乡镇自己购置了垃圾车,雇佣专人清扫;也有的乡镇实施分片包保、门前三包的办法,这些方法都值得大家相互借鉴。总之,机制要做到实用管用。今后,在检查考核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中,首先就要看有没有一支管护环境的队伍,有没有一套实用配套的机制。希望各乡镇要深入研究,只有推行实施这样的长效管理机制,才能使环境整治的成果得以真正的巩固。
三、树立责任意识,扎扎实实开展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深入调研,制定方案。为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美丽乡村建设帮扶工作方案,理清农村产业化发展思路,增强农民致富本领,我委工作组成员多次深入帮扶点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虚心向村干部请教、走访党员和农村能人,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帮扶工作方案。
3、广泛宣传,营造声势。为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我委工作组成员在认真学习新农村建设手册的基础上,浓缩摘要了一些新农村建设应知应会知识并编印成宣传单下发到农户手中进行宣传。同时,我委工作组成员利用村务公开栏就新农村建设政策刊发了三期宣传栏。另外,工作组成员充分利用下乡与群众接触交流的机会,积极解答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通过认真做好宣传造势工作,使广大农民群众对投身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热情空前高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大大激发,主动性大为增强,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整治村容,美化环境。为了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
我委协助当地村干部从整治农村脏乱差的环境入手,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按照村庄规划的要求,计划在村中心修建一个休闲文化活动场所。为了建设休闲文化活动场所,我委工作组成员积极配合村委会干部做好有关农户的拆迁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到目前为止,已拆除旧房97平方米,拆除厕所36平方米,装运1000立方米以上土方填置废塘一口。此外,还有4户农户修建了4座生态沼气池。
近年来,我县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改善农村生产和人居环境,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农村环境状况不断改善。但是,农村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水普遍未得到有效处理;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长效管理机制还未健全;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依然严重;农业面源污染未得到有效的防治;局部地区重点行业污染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保宣传和农村环保协管员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农村环境保护是我县环境保护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着力解决影响广大农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问题,是提高经济发展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的重要内容,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生态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生态省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全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创建活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建设摆上重要位置。
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实施“生态”的战略,紧扣“应先行、走前头、争上游”实践载体,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为原则,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基本任务,加快推进生态创建,促进我县生态良性循环,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生态宜居型的城市组团。
(二)主要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三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创建活动,至2012年底前,农村环境污染得到较好的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得到较好的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恢复与建设取得较大进展,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以上,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20%以上,开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0%以上,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重达到4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6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分散养殖户建设有沼气池,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以上。全县“四绿”工程达到市要求,60%的乡(镇)街道、30%的村(居、社区)完成市级以上系列生态创建。建成农村三级环境管理机构,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持续加强,公众环境意识得到提高。
三、围绕农村环保工作重点,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
(一)深入开展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整治
要按照县政府关于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文〔〕80号)的要求,持续深入地推进我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效遏制我县支流(内河)水质恶化趋势,保障饮用水安全。
1、以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染为重点,加强干流沿岸村镇及各乡镇境内所有支流(内河)的综合整治,逐步改善支流(内河)的水质。
2、继续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建设
一是加快实施县、建制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年底,各级政府要加强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排查,拆除水源地保护区内与水源地保护无关的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设置饮用水源地地界标志、宣传告示牌及水源保护区隔离设施,重点要抓好溪源宫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治理和三溪口水库的围网建设、生活污染治理及关闭取缔福清调水源地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码头及与供水无关的项目;建设二级保护区内生活污染处理设施,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农田退耕等工程措施;制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至年底前,成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二是加快乡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各地政府在年6月底前完成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调查与卫生评估、水源地划定及规划编制并上报;至2012年底前,完成乡、村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成立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制订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及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1、制定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县畜牧渔业局在年底前完成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规划环评工作,上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将全县畜禽养殖总量分解落实到相关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并依照所下达的养殖总量控制和布局规划,积极引导养殖场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2、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各地政府根据《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划定方案》和《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在年底前,依法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完成禁养区外超标排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整治,特别是高速公路两侧、青口片陶江流域及支流两侧、荆溪镇荆溪、桐溪上游、上街溪源宫水源保护区的畜禽养殖场;建立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对无法达标排放的养殖场依法予以关闭,对未完成治理任务和出现回潮的地方和责任人,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山区、半山区乡镇要根据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合理安排,加强管理,防止畜禽养殖无序盲目的发展,造成环境污染。至2012年底前,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3、严格审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县直各部门在实施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前,暂停审批新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
4、加强分散畜禽养殖管理。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控制可养区分散养殖规模,分散养猪存栏原则上不得超过3头,且必须配套建设沼气池,通过沼气、堆肥、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生态养殖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5、制定县水产养殖规划,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县畜牧渔业局在年底前,完成本辖区的水产养殖产业规划编制,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实施;通过推广名优新品种和生态养殖模式,扶持和壮大一批生态型养殖企业和加工基地。各乡镇街道政府在年底前全部取缔现有分布在干流的投饵类、施肥类网箱养殖,年底前,要依法取缔和搬迁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库、敏感水域养殖、无证经营、不符合水功能区划的水产养殖。
(三)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全面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
1、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制定规范化管理机制。在底前南通、青口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荆溪污水处理厂应按照小城镇建设的要求,对选址规模进行进一步论证,争取年内动工建设。加快完善青口汽车城污水处理厂、上街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完成汽车城内所有企业污水、上街旧城区和南屿片区的污水管网接驳工作,污水处理负荷率达到60%以上。各乡镇街道政府在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工程建设;结合生态县创建活动,分批在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中同步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进行规范化管理,至2012年底前,全县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应达到20%。
2、加大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建设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年各乡镇(街道)建成1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年底前,完成80%乡(镇)和80%行政村垃圾整治工作。
3、大力推广使用农村卫生户厕。各地政府要积极实施农村卫生户厕建设整村推进模式,加快卫生户厕改造,至2012年底前,全县农村卫厕普及率达到50%以上。
4、提高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各地政府要加强农村清洁能源使用推广,因地制宜,积极普及电能、沼气、秸秆、太阳能、水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及天然气、清洁油等化石能,减少薪炭使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至2012年底前,全县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40%以上。
(四)控制农村重点行业污染
1、规范工业集中区建设,加强污染整治。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农村新建项目的审批管理,规范工业区管理;县经贸局负责制定各乡镇街道制定工业集中区整治方案,并指导推进工业集中区整治工作。至2012年底前,全县乡(镇)、村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
2、加强工业污染重点行业整治,对列入工业污染整治重点的重金属、造纸、制革、制药、纺织印染、化工、食品加工(包括定点屠宰企业)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对超标排放或不能稳定达标企业列入限期治理企业名单,并严肃查处企业偷漏排行为。限期治理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予以关闭。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废水的减量化、再循环和再利用。
3、加强医疗行业的污染治理。年建成青口、上街、南屿、荆溪和鸿尾等五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卫生系统的医疗废物按规范处置。
4、加强制砖行业的污染治理。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粘土砖厂拆除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于年6月30日前拆除全县违规违法的53家机砖厂;于年6月30日前拆除我县交通干道两侧土砖窑。
5、强化矿山污染整治,实施总量控制方案。相关县(市)区政府要尽快关闭未达到最小开采规模的矿山,及时公布年石材开采总量,达到逐年递减10%的目标,并分解落实到每个矿山企业;责令矿山企业配套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落实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措施;禁止在矿产资源规划禁采区内设立矿山开采企业或开采点。
6、加大整顿和规范河砂开采力度。县水利局负责监督落实河砂开采的整治,牵头组织清理取缔在禁采区开采以及无证照开采河砂的违法企业,严厉打击超量开采、盗采偷挖河砂等违法行为,确保防洪、通航河水利工程安全,保障河砂资源可持续利用。
(五)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循环农业基地建设
1、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及有机农业。各地政府要加快生态农业建设,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及有机农业,逐年提高种植面积比例,开展生态创建乡(镇)街道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业种植(养殖)面积应达到60%以上。
2、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施用量及施用强度。县农业局、科技局在年底前制定本辖区农业化肥施用控制方案,化肥施用强度应逐年递减5%以上;开展生态创建乡(镇)街道的农用化肥施用强度应小于250公斤/公顷。
3、大力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减少农药施用量。县农业局、科技局在年底前制定本辖区农药施用方案,重点解决农药施用量、农药流失量大的突出问题;开展生态创建乡(镇)街道的农药施用强度应小于3公斤/公顷。
4、加大农膜回收再利用。各地政府要大力推广既能降解又能被土壤微生物分解的降解膜,提高农膜回收再利用,从年开始,农膜使用量及流失量均要逐年递减15%,至2012年底前,全县各乡(镇)、村的农膜回收率达到60%以上。
5、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田间露天焚烧管理。县农业局、科技局在年底前制定本辖区秸秆综合利用方案,积极推行秸秆还田、秸秆堆肥、秸秆气化等资源回用技术,严格禁止露天焚烧;从年开始,秸秆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10%,至2012年底前,全县各乡(镇)、村的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6、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管体系。县农业局在年底前,摸清全县土壤污染现状,建立适合我县实际的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体系,每年要对主要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工矿废弃地等区域的土壤污染实施监测,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
1、加强乡(镇)、村绿化建设。县林业局牵头制定全县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方案,启动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工程建设;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按照“四绿”工程的要求抓好落实。
2、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县水利局牵头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农村水土流失治理方案,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3、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环保、水利、林业、畜牧渔业局等部门要加强内陆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逐步恢复农村地区水体的生态功能。
4、保护生物多样性,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农业、林业、畜牧渔业、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在农村的引进与推广,保护农村地区生物多样性。
(七)大力开展生态创建活动
全县从年开始,全面启动国家、市级生态县创建工作,2016年前完成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在年底前,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完成县生态规划编制工作;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县、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居、社区)创建,完成生态县、生态乡(镇)街道建设规划编制并公布实施,制定生态创建实施方案,作好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和保障措施,积极动员和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生态创建,落实创建责任制,按期完成创建目标。年创建一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一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一个市级生态乡(镇)街道、3个省级、16个市级生态村。
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一)推进农村环保管理体系建设
1、加快构建农村三级环保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底前,建立县、乡(镇)街道、村三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成立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组建乡(镇)街道环保所(站),村明确环保专干。
2、提升农村环境保护地位。环保工作重心要适当向农村倾斜,重点加强环境监察的硬件设施、技术手段和人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预警监控体系,使城市环保与农村环保并重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投入机制
1、提高生态创建奖励资金。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以奖”等鼓励政策,对成功创建各类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居、社区)的,在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财政奖励基础上,县级财政安排一定的预算予以奖励。
2、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县、乡(镇)街道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经费,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资金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和项目,重点支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质改善和卫生监测、农村改厕和粪便管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农村环境健康危害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外来有害物种入侵防控。
3、逐步提高农村环境管理工作经费预算。县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县农村三级环境管理、监测标准化建设专项工作经费,提高农村环境保护、监测和监控能力。
(三)严格实施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制
1、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政{}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贯彻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综{}35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农村环保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农村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对农村环保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农村环保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农村环境保护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地方各级政府全面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县财政局对全县农村环保及生态创建资金投入实施编制预算;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全县生态创建建设规划,对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乡(镇)街道生态创建规划编制实施指导;县环保局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评估、划定、规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农村环保三级管理体系建设,环保产业协会建设,生态创建等实施指导;县水利局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水质监测实施指导;县卫生局对全县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的监督监测实施指导;县农业局负责编制全县生态农业建设、农业化肥农药控制、秸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业土壤污染治理、农村普及清洁能源等实施指导;县畜牧渔业局负责编制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和水产养殖规划,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指导。县建设局对全县农村污水处理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实施指导;县爱卫办对全县农村爱国卫生和农村改厕实施指导;县经贸局对农村工业节能和循环经济技术推广应用,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农村工业集中区污染防治实施指导;县国土资源局对全县矿山整治和植被恢复实施指导;县林业局对农村绿化建设实施指导;县科技局对全县农村环保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实施指导。
(四)完善乡(镇)环保工作年度考核制度
建立乡(镇)街道环境管理考核机制。各乡(镇)街道政府应适时提请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开展辖区内乡(镇)街道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将农村环保三级管理机构建设、重点流域整治、重点行业整治、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畜禽与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治理、生态乡(镇)街道及生态村(居、社区)创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各项内容纳入其中,将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增强环保科技支撑能力
1、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和开发。各地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将农村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列入重大科技专项,用于农村环保科研和开发的资金应逐年提高2%。
2、加大环保实用技术推广。县科技、环保、农业、建设、畜牧渔业等部门每年应推出一批适合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农村健康危害评价等方面的环保实用技术,政府将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
1、规范环境监测职能分工。环保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农村工业行业环境监测,卫生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林业部门负责自然保护区环境监测,建设部门负责风景名胜区环境监测,农业部门负责农业土壤环境、水土保护流失区监测,水利部门负责流域、湖库环境监测,渔业部门负责水产养殖水域的环境监测,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2、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发展改革局同经贸、环保、国土资源、农业、畜牧渔业等部门加强农村引进项目的政策把关,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等环境监管,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开展环保执法监管年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县环境监控中心,在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污企业有计划按步骤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当地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设水质、空气自动站,完成三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加强环保监察能力建设,监察机构通过省级标准化达标验收。
(七)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主流媒体联动,开展广泛宣传
为扩大示范项目的社会影响,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自治区环保厅率先针对“农村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四大项目进行了统一的标识设计并制作成醒目的标识牌,第一时间分发安置在全区各县(区)项目站点上。
为进一步发动农村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农村环境试点示范工作,自治区环保厅及各市、县政府联合全区各大主流媒体,通过广播、电视、网站、报纸、杂志等加大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的宣传力度。在宁夏电视台开辟了每周一期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惠民生”专栏,在宁夏环保网开通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专题网页。先后在《宁夏日报》《宁夏画报》上开辟专版、专刊,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内容进行系列宣传报道。除此之外,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还及时编印刊发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简报信息;在农村开展了“四个一”环保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踊跃关注农村环保,积极投身农村环保的良好氛围。
经过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以及环保、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在农村普遍存在的污水出门泼、垃圾就近倒及乱放、乱堆、乱埋、乱烧等不良现象得到了很大改变,村民的环保意识普遍增强,全区各县(区)乡镇争创生态乡镇、生态村的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
整合各方资源,破解资金难题
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不仅建设规模大、周期长、涉及面广,而且点多面广,“撒胡椒面”式的整治常花钱、难见效。因此,为了保证项目质量进度,减轻市、县(区)及乡镇的资金压力,不增加农民负担,自治区政府克服重重困难,落实了地方配套资金3.5亿元,比国家要求的配套资金高出2500万元,包括国家支持的6.5亿元在内,项目总投资达到了10亿元,按工程进度予以下达,从根本上减轻了市、县及乡镇的资金压力,保证了项目质量和进度。
在加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投入的同时,各市、县也积极响应,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政策,积极整合各项涉农资金,使建设资金向示范项目区集聚,发挥资金的辐射作用,提高项目的综合效益。一些财力较好的市、县还结合实际出台政策,主动加大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投入,在普遍明确将本级环保专项资金20%用于示范项目建设外,平罗县财政每年专门安排300万元配套支持示范项目建设;吴忠市要求统筹各类涉农惠农资金,使农村环保资金的投入不低于当年GDP的0.3%;由于示范项目国家专项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宏观引导作用,调动了各类建设资金向示范项目区聚集,提高了示范项目建设的综合效益。
另外,自治区政府在环保设施运行维护上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除地方财政部门投入外,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和农民投工投劳,充分运用市场经济手段以及适当探索物业收费等方式来解决运行维护经费问题。
自治区财政厅利用综合部门资金管理的优势,使示范项目建设与自治区黄河金岸、生态移民、塞上农民新居等建设规划相衔接、相协调。通过整合各部门新农村建设资金,使得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沼气、电力、通讯、绿化等设施建设资金向示范项目区和庄点集中,按照“建设新农村庄点像打造城市社区一样”的要求和思路来统筹做好各项建设工作。农村环境集中连片示范项目点既是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也是新农村建设成果的最终体现,从而使得示范效应得到有效的提升和放大,真正带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向纵深发展。
“以奖代补”措施,激发工作热情
2010年,结合正在实施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转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2010~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就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实施步骤、保障措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等厅局牵头抓好落实,每年都对宁夏5个市政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进一步健全奖罚机制。
自治区财政厅结合实施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通过不断探索研究,进一步健全“以奖代补”为核心的奖罚机制。按照“以奖代补”政策,对创建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对创建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激励机制。对示范区域项目未完成责任目标、资金使用违规违纪的,停止安排并追缴下达的专项资金,取消下一年度及今后年度的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从而激励各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切实维护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从而使其长期发挥良好效益。
在各种激励机制的鼓动和鞭策下,自2007~2012年,宁夏全区已累计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及生态村180个。
制定地方标准,强化技术支撑
宁夏作为一个地处偏远的内陆省区,经济相对落后,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缺乏实用成熟技术支撑。
为改变我区农村环保工作基础薄弱的局面,自治区政府围绕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等主要内容,多次举办培训班,积极组织参加环保部在我区举办的全国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培训会议。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科学化水平,提高项目效益,宁夏聘请中国环科院、沈阳环科院、兰州大学、宁夏大学等区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研指导,并共同组建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4个技术专家组。具体负责编制宁夏全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年度总体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技术审核、示范项目技术评估等工作,从技术上保障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顺利实施。
一、过去两年以来工作进展情况
20**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我市政府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作为政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高度重视大环境整治和源头治理。
(一)改善水环境质量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饮用水源是生命之源,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积极整治水库保护区内生活和产业污染”列为市委市政府的主要工作任务。同时,又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村庄的源头生活污水治理和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治理试点列为市重点实事工程。近两年对饮用水源保护取得一定成绩。一是到目前为止完成了五个湖库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二是切实加强了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己召开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部署和安排,并完成各项任务的整治方案。三是于8月底前完成9个水库源头污染治理方案的制定,对9个水库源头污染源进行全面调查,为明年继续有效开展源头污染治理作好准备。四是加强饮用水源生活污染治理。今年要全面完成凤浦湖、灵湖、里杜湖、上林湖4个水库保护区内村庄(单位)的生活污水等的污染源治理,启动窖湖、长溪、外杜湖、白洋湖、邵岙湖5个水库保护区内村庄(单位)的源头污染治理。五是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餐饮经营点的打击取缔。六是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工作。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以“严打”态势抓禁养。七是做好水库禁泳工作。今年将加大执法力度基础上,对水库游泳现象进行曝光。
2.水利工程有序推进。总投资7.8亿元、日引水20万吨的汤浦水库引水工程20**年9月初建成并正式通水;总投资8.4亿元、年引水量2.4亿立方米的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慈溪段)已圆满完成;总投资为2891万元的姚江引水配套工程已提前建成并通过试运行。有序推进东部三塘横江、潮塘横江二期及四灶浦拓疏工程等骨干河网建设,完成了新二江、周家路江疏浚工程和周家路江至长岭江贯通工程的建设。
3.加快市域污水治理工程及工程污水纳管工作。一是市域污水治理工程进展顺利。确保北部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工程、东部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工程正常投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扩建工程的建设。继续推进与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配套的集污管网工程建设,完成新华路等10条道路(10公里)的污水管道铺设,确保今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5%。继续推进镇域污水管网连接工程和支管铺设工程建设,完成市域污水工程C6包建设,完成C7、C8包工程量的70%。力争实现今年我市集中污水处理量增加6万吨/日的目标。二是全面推开排污接纳管理工作,对能接入市域污水管网的进行强制接纳,确保完成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到20%以上、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到40%以上,确保市域污水管网贯通区域内纳管率达到70%。
4.加大力度进行城河治理。新一轮城河治理进入实质性整治阶段。从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高度对城河治理作出了系列决策,制定了《慈溪市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力争用3年时间,投入1亿元,大规模疏浚浒山城区30km2内约35公里的河道(其中Ⅰ、Ⅱ类河道24条,Ⅲ类河道49条),改善城河水系流动状况,提高河道自净能力,提升城河水环境容量,力争使城河水质基本达到五类水标准,局部达到四类水标准。今年已实质性地启动了五大工程:1、在城区引水环通工程上,完成了《下姚江引水冲释城河引水调度》课题的调研,并对城河河网水系引水配置环通工程方案作了进一步优化。2、在河道疏浚工程上,引入了河道水下绞吸清淤技术,开展了周家路江北段,华陀殿江、三灶江等河道的疏浚,完成了宗汉街道的西六灶江等三条Ш类河道的疏浚,白沙路街道的Ⅱ、Ш类河道疏浚工作正有序推进。3、在城区污水管网铺设上,以新城大道等11条污水管线铺设工程正有序推进,教场山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3万吨的再扩建工程已全面建设,建成后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有望达到75%以上。4、在污染源整治上,完成了《浒山江、虞波江上游(横河轴承工业区块)区域环境治理可行性研究》课题的调研,组织实施了小印花行业、横河轴承油污染、漾山路江污染源、城区“五小”行业和原经济开发区二、三产业等“六大”整治工程。5、在河道两岸违章整治上,开展了虞波江-六灶江、华陀殿江-三灶江河道两岸违章建筑拆除,共完成拆违109户、面积15490平方米。
5.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鼓励城乡污水治理设施投入的若干意见(试行)》,制定了《慈溪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一是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20**年有13个村开展了农户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20**年完成12个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今年继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完成20个以上村生活污水生态化治理任务。二是粪便无害化处理。20**年有9个镇在建设粪便集中沼气处理站。目前中心城区已建成150吨/日的公厕粪便无害化中心并投入试运行,各镇己建(观海卫、天元2座还未建成)17座总处理能力415吨/日的公厕粪尿无害化中心。2009年继续推进2个镇的农村公厕粪尿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实现全市各镇公厕粪尿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全覆盖,并确保各镇粪便处理中心投入运行,以切实解决公共厕所二次污染问题。
(二)实施“蓝天”工程,不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1.落实节能减排指标。20**年二氧化硫净削减吨,比上年削减12.2%,20**年二氧化硫净削减394吨,比上年削减5.86%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2.宗汉镇铜熔炼集中区关闭,新浦镇铜熔炼集中区落后工艺改造,慈溪市热电厂异地改造,并组织开展燃煤污染、扬尘粉尘污染、秸秆(垃圾)焚烧污染整治和食堂油污染整治。实施燃煤锅炉脱硫改造工程,25家企业完成脱硫设施改造,废水中水回用率提高到80%以上。
3.积极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重点节能领域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推广,完善节能项目奖励政策,组织开展千吨标煤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审计)评估工作和1000万度以上重点用电企业电平衡测试工作,完成80家企业能耗对标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业、建筑、流通、交通领域的节能降耗等工作。努力降低单位GDP能耗,减少燃煤的消耗。
4.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鼓励清洁生产。慈溪杭州湾沿海49.5MW风电场已建成投用,33台风力发电机并网试发电,预计可满足我市近四分之一居民的生活用电。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完成2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
(三)实施“绿色”工程,加快生态绿色创建,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1.扎实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城乡生活环境。20**申报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省级生态镇2个、宁波市级生态镇3个、宁波市级生态村34个、宁波环保模范(绿色)单位44个、省级绿色社区2个。20**年有4个镇创建申报省级生态镇,有3个镇、56个村申报创建宁波市级生态镇(村),配合上级部门对32家单位创建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单位和8所学校创建省级绿色学校的现场考核验收,有10个村编制了国家级生态村创建规划,杭州湾大酒店荣获国家级绿色饭店。2009年组织2个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4个镇创建省级生态镇、5个街道创建宁波市生态街道。开展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宁波市生态村、环保模范单位和省级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力争创建成省绿色社区1个、宁波市生态村40个、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单位20个。
2.大力推进绿色工程建设。20**年新建了3个万亩以上的大型绿色产业基地和万亩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20**年进行环境整治,新增宁波市级全面小康村6个,326个庭院整治示范村完成复评工作,新增环境整治村35个。全市新增造林绿化面积4397亩。2009年力争中心城区绿地率达到34.5%以上。环杭州湾沿海防护林工程,确保累计建设生态公益林8.26万亩、建成6.2万亩,确保全市森林覆盖率递增0.1个百分点。
3.加大废弃矿山治理力度。按照《省级生态市创建标准》要求,以城市周边、风景区和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等视野可及范围的破损山体为重点,开展废弃矿山生态治理,力争完成20座废弃矿山生态治理任务,完成美人山5座连体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部工程量的50%。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严防治理范围内出现新的采矿场(点)。
4.加大“青山白化”治理工作力度。开展“三沿五区”无坟化建设。完成全市经营性公墓园林化改造和公益性墓地生态化建设任务;完成观海卫镇卫山、掌起镇洪魏、横河镇上剑山等地的生态墓地建设;完成杭州湾大通道观海卫段、掌起段可视野范围内的坟墓迁移及生态覆绿任务。确保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三沿五区”坟墓清理率达到95%以上、公墓绿化率达到80%以上。
(四)实施“清净”工程,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管理
1.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继续贯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彻底消除乱堆、乱放、乱排现象。电镀污泥、医疗垃圾、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均按宁波市危险废物管理规定集中定点处置。
2.继续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市环卫作业中心和粪便处理中心建成投用,镇级粪便沼气处理中心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快建设,东、中部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基本完成,管线铺设工程全面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竣工投入使用。
(五)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为手段,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1.每年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无证无照工作。20**年,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镇和街道组织开展了9次“零点行动”,调处1973件环境投诉案件,作出436件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到926.3万元,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达到210件,对9家企业作出限期治理,关闭或停产整顿55家,挂牌督办企业15家。20**年共检查企业3100余家次,作出行政处罚233件,罚款567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57件,受法院委托对204家未履行环保处罚决定的单位实行强制执行,6名当事人被司法拘留,切实维护了环保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杭州湾漂印染基地和电镀园区已建成并整体运行,分散于全市各地的36家漂印染企业全部进入漂印染基地,13家集中整治的电镀企业已整合成5家,并在新区配套建设了处理能力为3万吨/天的漂印染废水处理厂和3000吨/天的电镀废水处理厂。今年又完成漂印染园区污水处理扩建工程达标改造,力争年内完成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扩建工程量的60%。
3.2009年底计划完成横河镇相士地区域轴承企业的油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辖区内小轴承企业产生的含油废水将通过收集并送至建成后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基本完成全市51家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轴承企业的油污染专项整治。
4.有序取缔小印花加工业。全市共有小印花200家左右,其中城区范围内有128家,按照城河污染源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法取缔非法小印花加工,环保局联合工商局、公安局已下发取缔小印花的通告,要求业主6月底前自行拆除。
5.废塑料行业整治重拳出击。继续加大了对废塑料行业的规范与打击力度,全市42家加工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14家污染严重的加工户被立案查处,全市五个重点镇(街道)的废塑料加工户己从3264户减少到2047户,减少了37.3%,同比案件由**年的247件下降到152件,下降了38.5%。已编制完成《慈溪市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环境整治方案》,对废塑料行业的进一步治理作出了部署。目前,桥头镇废塑料再生利用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已启动实施,完成了原废塑料交易市场的规范化整治任务。
6.开展周巷、长河铝浇铸整治行动,取缔一批村庄内离居民住宅近、有投诉及家庭作坊式的加工户,规范一批把焦炭燃料改成柴油或电的加工户,切实改善周边大气环境质量。
7.加强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的整治。完成了5家镇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医疗废水整治工作,全市746家医疗单位均与宁波市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了定点回收合同,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8.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20**年,慈溪市委、市政府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列为年度市“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的内容之一,出台了《慈溪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与管理办法》和《慈溪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年关闭、搬迁禁养区内46家畜禽养殖场,完成禁养区及非禁养区内15个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同时完成新建畜牧小区5个,实施排泄物治理工程的慈龙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成为污染治理示范场。2009年计划关闭、搬迁禁养区内79家畜禽养殖场,完成禁养区及非禁养区内7家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拟建畜牧示范小区5个。
(六)多种形式开展创模宣传教育,深入发动群众,营造全民参与环保浓厚气氛
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为载体,广泛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是以新闻媒体宣传为主阵地,围绕污染减排、“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生态市建设和“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等工作开展大力宣传,及时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各镇、街道生态建设考核结果。二是在各镇(街道)主要道路和公路出入口竖立环保公益广告牌,在城乡(镇、村)显要位置(车站、商业区、居民区、道路两侧、公众场所等)设立环保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张贴环境保护公益宣传画;编制和发放环保宣传手册,把生态文明、生态理念、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水利、节能降耗、环保常识、“两创”指南等相关知识汇编成通俗手册进行发放和宣传。三是倡导建立民间环保组织,成立村级环保自治组织193个。四是继续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和系列环保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五是实现环境宣传教育进村入户、进企到校,形成全民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参与率和满意率,力争市民的环境满意率达到90%以上。六是市生态办认真创办“生态简报”,生态建设工作进展信息。
二、两年多来,我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与环境、发展与保护矛盾仍然突出
环境专项整治困难重重。废塑料回收加工污染、鞋业边角废料焚烧、废弃矿山生态治理进展不快、力度不够。部分河道水发黄、发黑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市域水环境质量尚未得到根本改善。
(二)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超标使用农药、化肥的现象较为普遍,水环境质量的潜在危害较为突出,饮用水源水库蓝藻时有出现。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现象普遍,公厕“二次”污染严重,建筑垃圾随处倾倒现象突出。
(三)农村环保工作基础薄弱,市镇两级环保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环境执法力量、监管力量明显不足。
(四)虽然畜禽养殖关闭和污染整治有序开展,但是慈溪养殖业在农业总产值中比重基本保持在14%左右,目前全市20个镇(街道)有1500余家养殖场,其中规模养殖(牛50头、猪300头、鸡、鸭、鹅5000羽)养殖专业户300家左右,如果按照现在的整治力度,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和污染整治需要很长的时间。
三、针对我们慈溪环境存在的问题,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确实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下阶段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饮用水源保护是重中之重
今年市政府已把饮用水源保护区源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列入了市政府实事工程,并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源头污染治理。我们应该以切实提高慈溪人民的饮用水质量为目标,着力解决饮用水源上游农业、生活、三产等污染问题,确保饮用水源保护系列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完善对各镇、各单位生态任务的督察和考核机制
加强对各镇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督察和考核。市生态办以促进落实为己任,专门设立了督导组,将生态任务的督导工作列为日常工作,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频率,务求督查实效。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列入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生态建设任务书的考核,加强对各部门和镇、街道的考核力度,对不重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出现严重生态破坏事故、未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将在生态任务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大环保“国策”的宣传力度
今年提出了4个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把市委党校建成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教育培训基地;把全市50%的中小学校建成青少年环境教育基地;把电视台办成生态文明传播基地;把《慈溪日报》办成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基地。努力落实好这项艰巨的任务,扩大环保“国策”的宣传面和知晓率,扩大环境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四)扎实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
一是今年市政府安排150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们要确保相关工程的顺利实施。二是抓好生态系列创建镇、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公厕粪便处理中心服务范围外的村庄公厕生态化改造,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三是开展农村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力争在以点成线、多点成面上出成果。力争在农村环境整治、改善村(居)民房前屋后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家园等方面上求突破,努力提升农村环境档次。
(五)进一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