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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的部署安排,为切实抓好8个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关于开展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并提出以下贯彻要求。
一、强化政治责任。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加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党工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中心工作职能职责,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医疗、扶贫、住房、养老等民生热难点问题,以及基层党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把专项整治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衔接起来,贯通于主题教育全过程,加强上下互动和部门联动,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在主题教育启动阶段就要主动着手查找问题,对照中央列出的8个方面重点问题,尤其是区级需注意整治的3个方面问题,认真自查自纠,细化列出具体问题;扎实开展省委部署的“找差距、抓落实、解难题、化积案”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强基促稳”三年行动,组织实施好18个专项行动。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中,分别列出几个最突出的、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各参学单位要认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上报巡回指导组审核把关,由各巡回指导组收集汇总于10月9日前报送区党工委主题教育办。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整治违规医疗广告、违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清理违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完善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内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及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七)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八)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监督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广告监测及查处情况。
(九)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活动的行为。
(十)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要以确保血液安全和献血者(供浆者)身体健康为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行为和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行为,加大对采供血机构献血者(供浆者)管理情况、偏远地区医疗机构血液来源等进行核查,严肃查处冒名顶替、超采频采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09年6月20日至7月1日)为动员部署阶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第二阶段(2009年7月1日至9月1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坚决取缔无证行医。
(三)第三阶段(2009年9月10日至9月20日)为总结上报阶段。
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和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并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按照《2009年云南省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早部署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推进和深化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作为关心群众、优化医疗执业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
(二)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严肃查办案件是确保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也是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要高度重视,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切实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继续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特别是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重点抓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和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行为两类案件的查处。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保证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要注重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加大督查和稽查力度,落实责任,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的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要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向城乡结合部、向城市社区延伸,实现监督重心下移。对未履行职责,疏于、怠于监管,当地医疗服务市场混乱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行政部门监管不力的责任。
(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标本兼治,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在加大打击力度,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同时,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途径和办法,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医疗服务市场违法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措施。把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与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和规范审批行为紧密结合起来,把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与医院管理年活动和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等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审批管理与监督的衔接机制,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完善监管措施,切实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逐步实现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五)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声势,保持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
重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安全就医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审批、注册信息,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定期公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对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查处非法行医典型案件、吊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证书等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对医疗机构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执业行为。
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召开相关会议以后,我局迅速组织召开了党组会和局务会议,将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和学习,通过学习,统一了思想,认清了当前开展专项整治的形势与背景,提高了对本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当前和今年下半年的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同时还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学习,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研究,为专项整治顺利开展工作做好了思想上的准备。我局建立了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潘建荣、伍正明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集中人力财力,整合现有的监管资源开展本次专项整治。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动员会议后,局长亲自召集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对专项整治工作作了专题研究。提出了“找准影响药品安全的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违法行为,以法律法规为武器,检查处罚为手段,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经过4个月的专项整治,集中解决我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中影响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的总体要求。确定了药品生产环节、药品流通环节、医疗器械、虚假违法药械和保健食品广告、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劣药械等违法行为、信用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等六大方面的目标任务,随后各业务科室根据目前药品质量监管的现状,提出了十九项整治重点,并迅速制定了《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三、集中整治、措施有力
2、在卫信药业有限公司建立了药品生产企业授权人制度,切实提高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
3、GMP跟踪检查:对全县3家药厂进行空调、制水系统和药品质量检验、灭菌、投料、出口委托加工专项检查,GMP跟踪检查率达到100%。
4、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日常检查201家,专项检查98家,覆盖面达到100%;完成零售药店GSP跟踪检查30家,完成率为100%。
5、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手术室、检验室医疗器械使用和进货验收台帐记录进行专项检查,立案2件。
6、对“伪药品”整治进行“回头看”,立案1件。
7、会同县计生站对计生用品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是保健品店、性保健品店和计生用具店,检查了20余家。
8、会同县工商局开展药品广告联合检查,对违法广告责令整改3家,移交工商局查处1件。
9、企业建档:药厂和药品经营企业均已建档和电子化(药厂3家,药品经营企业103家),药品使用单位已建立档案,共计医疗机构447家,均达到100%;全面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
10、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达标,应创建413家,已创建411家,完成98.5%
12、完成(县医药公司)批发企业不规范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市内各县、市、区抽调人员实行交叉检查。
13、完成全县17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现有的13个产品注册证的注册资料检查,重点检查了产品的生产记录、检测报告、材料采购等,并对全县11家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厂家进行了一次系统检查,检查率达到100%。
14、完成对宝生义齿厂、生命力有限公司、天医医疗器械公司、雷登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沃尔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华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作情况监督检查。
近年来,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四亚基二砜四胺(即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硅、甘氟等剧毒杀鼠剂(以下统称毒鼠强)仍屡禁不止,部分不法商贩仍在制售毒鼠强,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彻底消除毒鼠强的危害,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年底以前在全州范围内进一步开展毒鼠强清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毒鼠强清缴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毒鼠强属剧毒化学药品,误食将直接导致人畜死亡,而且该药品不易分解,在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都有可能导致二次污染。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地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清除其危害。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发出了《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大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的打击力度。毒鼠强整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州委、州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州自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售毒鼠强活动,引导群众安全使用鼠药,使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由于毒鼠强在专项整治前曾在市场上销售和使用,加之个别地方对毒鼠强的清缴工作重视不够,宣传不到位,清缴不彻底,群众认识不足等原因,致使毒鼠强的清缴工作在少数地区存在死角或遗漏,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保民生、促发展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毒鼠强清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做好毒鼠强清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完成好毒鼠强清缴工作任务。
二、明确职责,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对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当前工作形势和任务变化,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州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农业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州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制定、经费落实、方案商定;负责综合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方案和有关文件的草拟,按照要求指导各县(市)开展好工作,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州委宣传部:适时开展清缴工作新闻宣传,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展舆论监督,严防恶意炒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州工信委:负责工业企业毒鼠强制售行为的监管工作。
州农业局:负责牵头工作,集中保管清缴和上交的毒鼠强,并督促各县(市)组织兑现举报奖励经费,置换杀鼠剂。
州卫生局:负责协调安排因毒鼠强引起的中毒人员医疗救治工作。
州环保局:负责做好清缴和上交的毒鼠强销毁工作。
州财政局:负责协调安排开展毒鼠强清缴工作经费及专项经费。
州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和私鼠强的违法行为。
州教育局:负责学校食堂的监管工作。
州商务局:负责商品贸易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
州工商局:负责集贸市场清查。
州安监局:负责危化品的监管工作。
州质监局:负责做好鼠药的检测鉴定,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鼠药行为。
州食药监局:负责餐饮店(食堂)的监管工作。
州邮政局:负责邮寄品的清查工作。
州供销社:负责所属农资经营店的清查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在州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协同,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以及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事故排查工作,查找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防范投毒事件的发生。同时,要指导医疗机构配备必要的解毒急救药品、医疗器具和卫生检验设备,确保中毒救治工作迅速有效开展。对发生的投毒、中毒等重大安全事件,必须及时、稳妥处理,查清毒源和原因,迅速上报,不得退报、瞒报和漏报。
三、强化宣传,营造全民参与和群防群治氛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张贴公告、标语、印发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毒鼠强危害性和“两院”司法解释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震慑不法分子,形成整治毒鼠强的舆论氛围,使群众全面认识毒鼠强等违禁剧毒杀鼠剂的危害,倡导群众主动参与打击制售毒鼠强等违禁剧毒杀鼠剂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检举揭发制售、私鼠强的行为,扩大清缴线索来源,着力营造全民参与和群防群治氛围,形成对毒鼠强的高压严打态势。
四、突出重点,确保清缴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毒鼠强工作的目标是彻底消除毒鼠强的危害,铲除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不稳定因素。随着近年来专项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整治对象的违法行为趋于隐蔽化。因此,整治工作不能满足于一般化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制售毒鼠强违法犯罪行为的特点,不断探索灵活、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拓宽思路,采取通告、明察暗访、签订责任状、换购、强制没收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清缴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安排专门的置换和奖励经费,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生产、销售、储运、使用毒鼠强且经查属实的,要对举报人给予奖励。要将清缴工作安排落实到乡(镇)、村、组、户、人,强化排查,层层落实责任,齐抓共管,清缴重点是乡村农户、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经营门市、国有农林场、集镇旅社、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村要逐村逐户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清查,做到不漏一家一户、一门一店、一包一瓶。要认真组织开展置换工作,激励群众积极主动上缴私藏和遗留的毒鼠强。同时,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的餐饮场所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逐步建立起长效机制,把犬类的饲养许可、管理、免疫和狂犬、流浪犬的灭杀等一系列措施结合起来,从根本上解决狂犬病防控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犬类登记、饲养、免疫、狂犬及流浪犬灭杀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实各有关部门管理职责。切实保障公民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行动的领导,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长效整治工作机制,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加强狂犬病防控和犬类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协调狂犬病防控和犬类管理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年9月10日至年12月31日,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年9月10日—10月31日)。主要任务:
(一)宣传发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部署动员,根据职能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于9月20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广泛利用报刊、电视、宣传资料、宣传栏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群众性的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张帖分发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政〔〕2号),特别是要加强对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和中小学生、儿童的安全教育,让专项行动深入人心,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狂犬病带来的危害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狂犬病防控工作,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二)调查摸底。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宣传的基础上,集中半个月时间,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个街道、社区,全面调查摸底,逐犬登记造册,弄清底数,并明确要求在年10月31日前由犬主携犬到区农业部门设立的免疫点登记并注射狂犬病疫苗,做到免疫登记工作“不漏户、不漏犬”。各街道要指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牵头组织捕杀行动,抽调派出所民警、行政执法人员和社区干部,并聘请专业捕杀人员共同组成捕杀行动小组,集中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捕杀行动。对发现的狂犬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予以强制捕杀,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于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三)做好免疫。由农林水局统一组织供应兽用狂犬疫苗,设立犬类狂犬病免疫点,进行疫病监测及免疫注射疫苗,同时做好免疫登记汇总及《免疫证》、犬牌标记发放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负责落实犬类的全面免疫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分工,密切配合,积极开展犬类狂犬病免疫工作。
(四)落实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要与犬主签定饲养犬类责任书,明确犬主应按规定每年按时携犬到区农业部门设立的免疫点登记并注射狂犬病疫苗;对免疫犬必须严加管理,一律实行圈(拴)养,养犬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学习、生活和休息,对因未免疫或管理不善造成犬只伤人的,犬主应立即将被伤害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承担被伤害者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造成被伤害者死亡的,依照法律追究犬主的责任。
第二阶段:联合整治(年11月1日—11月30日)。在犬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街道办事处要在认真分析养犬实际和群众犬患举报的基础上,确定一批犬患突出的地段、小区、场所作为防控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组织力量对狂犬、流浪犬进行全面强制捕杀。捕杀后的狂犬要统一进行焚化处理,不得以任何方式流入社会。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年12月1日—12月31日)。各成员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和反馈,于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再书面报告区政府。
此次专项整治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建立健全犬类登记、饲养、免疫、狂犬及流浪犬灭杀等长效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狠抓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要在加强市区犬类及专项整治工作中发挥主体作用,区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指导,密切配合,发挥职能作用。
(三)加强分工协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各街道要以辖区为单位,相应成立工作领导组和捕杀队,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犬类的摸底登记和管理,组织群众对家犬进行登记、免疫,并及时组织收容弃养犬、无主犬,捕杀狂犬、野犬;公安部门要负责协助配合街道捕杀队进行工作,处理犬类管理中的治安、刑事案件,对于在捕杀过程中妨碍公务的依法严肃处理;行政执法部门要负责配合街道捕杀队进行工作;宣传部门要负责狂犬病防控工作及防治知识的宣传;农业部门要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犬类的狂犬疫苗注射、登记和发放“家犬免疫证”、犬牌及犬类狂犬病疫情监测工作;药监部门要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卫生防疫部门要负责被犬类伤害者的诊治和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工作;教育部门要负责对在校学生进行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犬类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口腔诊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接触到患者的唾液、血液及软组织等,某些患者可能是HBV、HCV和HIV等病原体携带者,致使口腔器械污染严重。使用后的口腔诊疗器械若清洗、消毒与灭菌不彻底,可以导致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为了解某区个体口腔诊所中口腔器械消毒现状与消毒效果,我们于2013年4月和2013年10月分别对某区46家口腔诊所消毒质量进行了问卷调查和检测,并对2013年4月发现的问题采取了相应的监督对策。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2013年4月和2013年10月分别对某区属46家口腔诊所消毒质量进行了问卷调查和检测。
1.2 方法 检测前首先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内容为:是否制定了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对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是否定期进行浓度监测,使用的消毒剂、消毒器械是否有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手机消毒灭菌方法、个人防护及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等内容[1]。 检测项目为物体表面、医护人员的手、使用中的消毒液。采样、检测方法和判断标准按《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执行。
2 结果
2.1 专项整治效果 针对2013年4月个体口腔诊所消毒现状与消毒效果的检测所发现的问题,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制定标准、下发文件、会议培训,加大监督力度和频次、行政处罚等方式开展口腔诊所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46家个体口腔诊所全部制定了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及医疗废物处置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定期对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进行浓度监测,手机消毒灭菌方法由碘酊、酒精擦拭消毒为主,变为压力蒸汽消毒为主。
2.2专项整治前后消毒效果比较 通过开展口腔诊所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物体表面、医护人员的手、使用中的消毒剂的消毒效果明显好于专项整治前,具有显著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10.43、8.42、9.95、p
2.3专项整治前后手机消毒方法比较 手机的消毒方法直接着影响灭菌的效果,资料显示,压力蒸气法消毒手机合格率为80.4%,戊二醛浸泡法消毒手机合格率55.9%,而碘酊、酒精擦拭消毒手机合格率只有26.2%。开展口腔诊所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前后,手机的消毒方法比较,具有显著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50.22、7.18、34.33、p
3讨论
3.1 制定口腔诊所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法律法规、院感消毒知识的培训,是改善口腔诊所的消毒状况的 根本。
3.2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以行政执法促消毒制度的落实 卫生执法人员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督促口腔诊所医疗机构加强消毒预防传染病传播措施的落实。对有些医疗机构消毒措施未落实,执法人员可以检查执业许可证核准事项,病历处方管理,医院感染和医疗废物管理等方面入手,严格执法,对违规违法案件严肃处理,同时建立传染病防治工作不良记录档案,并把不良记录计分作为医疗机构校验是否合格的内容之一,对不合格机构予以停业整改[2],以医政执法促消毒措施的落实。
3.3 加大对医疗机构消毒效果检测频次 对消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医疗机构,加大消毒效果检测频次,对物体表面及医护人员的手检测项目超标的医疗机构,责令其停止执业,查找原因。对再次检测仍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进行行政处罚。有效地促进医疗机构落实消毒措施。
参考文献:
[1] 赵同刚.卫生监督员手册―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9.
[2] 唐音,张文慧.强化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J].中国卫生监督2007,14(4)299-301.
一、商标监管工作
(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1、建立制度,抓好落实。为了明确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制定出台培育商标品牌工作五年规划、明确挂点领导,任务到科室,责任到人员。实施“五书”商标服务指导制,即《商标保护提示书》、《商标违法告诫书》、《商标印制管理提示书》、《商标注册证有效期续展提示书》、《商标品牌策略提示书》。原创:为了抓落实工作,建立《商标法律宣传制度》等八项制度。
2、贯彻部署,分解任务。3月底,组织召开由各县(市、区)局分管领导和股长参加的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商广工作会议及《关于开展商标广告信息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围绕省局商标广告绩效评估内容,结合我局实际,部署开展商标广告信息情况调查工作,制定下发《市局2006年商标广告管理工作绩效评估办法实施细则》,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重点抓好商标广告信息调查、推行行政指导、推进实施商标品牌等方面工作。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继续抓好专项行动
1、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傍名牌”商标侵权的专项行动。
2、查处以食品、药品、农资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商标为重点监管对象。
3、以利用企业名称侵犯驰名、著名商标权益行为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侵权假冒行为为整治重点,县局开展保护“万利达”商标专用权行动,全县分三个组九个片对所有电器经营户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车辆3台次,检查电器经营户30户。
4、以商标印制、定牌加工、展销会等为重点监管环节。
5、加强协作,完善商标执法联动机制。与重点企业、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与机构的联系,联手打假维权。
二、广告监管工作
加强户外广告审批监管工作
(1)在户外广告审批方面,指定专人受理、专人审批、专人录入电脑的工作机制,明确行政执法股和各工商所对户外广告的审批职责分工,把好前的审批关,并及时将户外广告的信息录入局内网业务综合信息软件。
(2)在户外广告监管方面,一是引导广告经营者依法经营。通过采取走访、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广告法律法规宣传,指导、督促其建立台帐,落实广告管理制度,严把审查关。二是推进广告监管关口前移。在个体工商户领取执照的同时,窗口工作人员就向拟户外广告的经营者发放《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并对其申请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严格审查。三是加强日常巡查。以违法广告为线索,追根溯源,查处广告主、广告印刷企业非法经营行为,并对已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的者实行定期检查,防止擅自更改内容。四是强化基层工商所办案。通过督查、考评等形式,落实广告违法案件的办理情况。五是根据广告经营资格、广告经营行为、守法诚信状况,将广告经营单位按信用等级分为a、b、c、b四类,实行分类巡查监管。六是点面结合,通过局oa系统、形成行政执法股与各工商所、大队之间互通监管信息,把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七是实施《户外广告登记证到期提示书》。
(3)在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方面,加强同城建部门密切配合,以城市综合治理为契机,抓好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把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结合实际,抓审批、把源头,抓案件、促规范,通过集中整治,重点查处,有效地遏制了虚假广告的泛滥势头。
(三)虚假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长抓不懈
(1)采取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一是积极开展广告诚信自律活动,注重发挥广告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适应广告业发展要求的行业自律机制、提高广告业整体诚信意识;二是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的广告。结合日常工作积极引导广告主在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时淡化对产品服务功能、诊疗效果的描述,突出企业的品牌和形象,让消费者认牌购药,认牌就医;三是把“打虚假”和“树诚信”结合起来,逐步实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四位一体的广告监管体制。四是股、所、检查大队三级联动,增强整治查处的力量。落实广告执法办案制度,规范广告执法办案行为。五是在专项治理中实行违法警示制度,轻微的由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广告者立即改正。六是重点抓好广告明码标价工作,具体由执法股协同工商所落实。
(2)加大宣传,实时预警。原创:结合“3.15”活动,通过散发宣传单,及时消费警示;在工商红盾网和0a系统不定期典型五种虚假违法广告案例等多种形式做好整治虚假广告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
(3)按阶段重点开展联合整治工作。定期1个月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工作,特别是关注容易产生虚假违法广告隐患的媒体单位、关注容易产生虚假违法的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的印刷品广告,进行有重点地开展联合整治工作。
(四)对新闻媒体广告实施长效监管
在去年实施监管的基础上,今年4月份,我局又重新修订下发了《××市新闻媒体广告经营单位信用等级评定与违法违章广告处罚记分监管办法》,按a、b、c、d四个层次评定信用等级管理,并指定专人天天监测,实行广告监测通报制度。把对新闻媒体广告监测情况,以季报形式,向上级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新闻媒体广告经营单位进行适时通报,常敲警钟。这个办法实施以来,取得了五个方面成效:一是新闻媒体广告经营单位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加强了沟通和理解,能够处理好部门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二是增强新闻媒体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审查员工作责任感,加强了审查把关;三是建立、完善和落实“三审”制度;四是完善新闻媒体广告建档情况;五是违法违规广告率明显下降。
下阶段商标广告工作安排
1、按照工作方案,分阶段抓好扶持商标品牌发展工作的落实,对各县(市、区)局申报商标注册情况进行督促。原创:
2、认真做好督查落实绩效评估考评工作。五月份将组织人员分二组到各县(市、区)局、工商所督查开展商标专用权行动、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3、强化商标广告业务知识培训工作,促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和户外广告审批监管工作真正到位。
(一)、考核要求高,稽查工作机制日臻完善
我所结合实际,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要求,为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内部制约,加强稽查队伍建设,设置了专门科室,选拔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卫生监督员专职从事稽查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各类稽查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以文书、案卷质量稽查和监督员治理为基础,同时开展现场稽查完成单位50家。在行政许可监督意见和职业卫生类案卷终结报告中,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每月完成一次稽查考核情况通报。
(二)、服务意识强,卫生行政许可高效便捷
以"解放思想、创优服务"活动为平台,树立优质服务意识,将优质服务延伸到咨询、受理、审核、发证全过程;全面贯彻落实"四轮审改",在新发、复核卫生许可证过程中,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简化审批程序;同时进一步清理了收费项目;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将许可依据、范围、条件、程序、收费等通过媒体、网络、公示栏及宣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严格实行服务承诺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今年以来,卫生许可的质和量明显上升,截止1一月17日,共受理审核各类单位459家,现场量化审核率100%。积极宣传贯策《行政许可法》,不断改革行政许可治理体制,将现场预防性卫生审查纳入窗口治理,真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集中办理模式。
(三).执法力度大,凸显卫生监督权威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处置
为迅速、高效、规范、有序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今年我所进一步完善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调整了应急组织和应急分队。向社会公布了24小时值班电话xx,中层以上干部24小时保持信息通畅。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实行全所一盘棋,领导靠前指挥,业务骨干服从调配,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措施果断,决策科学,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降低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为原则。今年以来,共处置*高级中学食物中毒肇事案等9起食物中毒事故,均为一般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共102人。立案查处9起,罚款计8.4万元。实施行政处罚到位率100%。未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2)、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向纵深拓展
认真宣贯《职业病防治法》,对化工、医药、纺织、农药、电镀、蓄电池等行业的用人单位进行督促、指导和服务,对其劳动者体检、防护设施和用品、警示标识、危害因素检测及规范化建档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要求每个综合监督科室每月完成10—15家企业的监督覆盖。截止1一月17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531人次,共检查厂企279家,比去年同期增长74.13%。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体检达12800余人,全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规范化治理工作台帐的厂企有158家,劳动者个人建档6122人份。检查中,对2名存在职业禁忌症的工人予以合理安置,对6家存在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的单位依法立案查处,罚款36.2万元。对31家重点建设项目存在或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进行上门告知其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3)、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1.按照省、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了蓝盾一号和三号、卤肉制品、豆制品及卤菜加工小作坊、纯净水、饮料、月饼、饮用水等各类专项整治42项。重点针对商场、超市、药店的保健食品、散装食品的规范销售,打击保健食品的虚假夸大宣传;整治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结合区政府"清无"工作要求,强化农村食品卫生监管,严格卫生准入,严厉查处无证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了假冒伪劣食品;非凡是在奥运期间,我所始终绷紧预防食物中毒这根弦,结合蓝盾三号专项整治行动,以交通干线辐射区、游泳景区、食品生产加工集中区为阵地,进行重点整治,实现了"平安奥运、和谐奥运"。共出动卫生监督员4630人次,检查各类单位65000余户次家,责令整改2123户次,立案查处175家,罚款94.433万元。查处销毁不合格食品53.5公斤,收缴暂扣非法生产用工具3卡车,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户72家。
2.开展春、秋季学校卫生及学校周边食品店专项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693人次,检查各级各类学校212所,对1所学校实施了行政处罚。监督覆盖率达100%。
3.量化分级治理工作。对全区212所学校的214家食堂100%实施了量化分级治理工作。继续在餐饮业、快餐业、纯净水生产企业,单位食堂实施量化分级治理,并加贴了分级标识。全区共有a级信誉度单位92家(其中学校食堂84家、纯净水企业4家、餐饮业4家),b级278家,c级2266家。今年又有9家单位申报食品卫生a级信誉度。
4.创建卫生镇、村工作。根据常州市下达的创建卫生镇(村)任务,配合相关镇政府做好食品、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同时对业主、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新创建国家卫生镇2个、省级卫生村55个。
(4)、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卓有成效
为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我所克服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人手少的困难,及时制订卫生监督工作方案,配备经验丰富、吃苦耐劳的卫生监督员,落实各项卫生保障措施:第一点是注重接待单位重点岗位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卫生知识和法治意识;第二点是强化预防性卫生监督检查,注重接待单位对卫生监督意见的整改落实;第三点是完善大型订桌申报制度,加强重大节日前对大中型餐饮单位的监督力度,确保节日期间食品饮用水的卫生安全。今年以来,相关卫生监督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了"花都水城、浪漫xx"旅游节、"英才杯"女曲赛、省青少年田径运动会、科技经贸洽谈会、中国药物科技论坛、"两会"、元旦春节、高中考等27起卫生监督保障任务,真正做到了"万无一失",受到上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5)、"五小"行业长效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1."五小"行业长效治理工作:为巩固"五小"行业整治工作成果,今年在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工作制度、工作措施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补充,针对市、区考评办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采用堵疏结合、监督与服务并重的方法,有效推进了"五小"行业长效治理进程。在店堂内外环境、"二证"持证、硬件设施和内部治理等诸方面均取得了很大进展。截止1一月17日,考评区域共有3095家"五小"行业单位。持证的有3017家,无证的38家。卫生许可证持证率98.75%。对8家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共罚款6.45万元。与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取缔行动,共取缔各类无证单位128家,收缴暂扣违法生产用工具5卡车。顺利完成了"五小"行业从业人员的免费培训工程。''''''''''''''''
2.创建"示范街"、"示范店"工作:根据卫监控文件精神,第一点是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小组,采用"天天查、每周报、月月评"模式,确保了创建工作有序开展。第二点是职责明确。将创建任务扩大到4条示范街,100个店。定人定岗定责,分工与协作并举,有力地推进了工作进度。第三点是措施有力。在告知宣传的基础上,开展培训发动,同时树立精品,以点带面,得到了广大业主的积极响应与配合。第四点是加强信息输入,做好动态维护与治理。1一月12日,市卫生局专家组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了考评验收,得到了专家组一行的充分肯定。
"五小办"全体卫生监督员、检查员走街穿巷,反复巡查在第一线,用自己的辛劳和汗水,诠释了奉献品质。但由于"五小"单位硬件设施简陋,从业人员文化素质差,台账登记不能按要求落实,人员流动性大,不能及时办理健康证实。尤其是长效治理经费投入逐年大幅缩水,加之人手紧,任务重,管区大——承载着太多的艰难,"五小办"运行举步维艰。
(6)、投诉举报得到快速处理
按照依法处理和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维权与服务相结合,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回复,坚固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截止1一月17日,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62起,其中医政类90起,食品类67起、其它5起。回复率达100%。立案查处15起,罚款8.466万元。及时结案率100%。
(7)、整顿和规范医、药服务市场取得阶段性成效
按照蓝盾二号、四号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等方案,第一点是对全区82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其内容包括院内感染、传染病防治、医政、医疗废弃物与污水处理等。监督覆盖率90%以上。同时对供给室不规范、生活垃圾与医疗废弃物混放、放射工作人员无证上岗、助产士开处方等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进行了跟踪监督。第二点是对全区500余家药店零售企业、19家卫生用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了药店坐堂行医、营养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等行为。第三点是制订计划,克服困难,开展打击无证游医、黑诊所专项整治,重点在湖塘城区、横山桥、遥观、牛塘等镇联合公安、工商、药监、城管等部门开展了15次大规模的打击非法行医集中整治行动。第四点是加大了传染病,非凡是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力度。一年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243人次,车辆93车次,检查各类单位418户次数,取缔非法诊所209户次,没收非法药品、b超血压机等器械8300余公斤,货值18万元。实施行政处罚21起,罚款金额10.76243万元。通过一年的工作,有效打击了非法行医的违法活动,医疗秩序明显好转,医疗机构治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8)、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进一步加强
根据省、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的要求,分别制订了我区游泳场所、住宿场所、化妆品等卫生监督工作方案:1.于7上旬会同区体育局、公安局联合对全区6家向社会开放的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对泳池水质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查发现总体情况较好。2.于五月中旬对辖区内9家宾馆饭店客用化妆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同时随机采集相关样品20份检测,其微生物指标均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3.按照《市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先后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2人次,对辖区内1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和9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其结果按要求录入"全国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信息采集系统"。4.按照今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对辖区内422家住宿场所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了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
针对我市广告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开展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统一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局决定开展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执法整顿,集中力量对全市广告市场秩进行集中整治和规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宗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执法、维权相统一,按照构建和谐××的要求,针对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的药品、医疗、保健品、化妆品、房地产等违法广告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坚决遏制各种违法广告的反弹,优化广告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使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得到有效遏制,为××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国__年大庆营造一个和谐向上、健康文明的广告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
此次广告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是:一、严厉打击电视、报纸、广播、期刊、户外印刷品广告内容不良、格调低下的性保健品广告性药品广告;二、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不良广告的整治。重点查处下列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_.医疗广告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利用患者或是其它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或者使用其推荐语进行宣传;
_.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查擅自;擅自篡改广告审查内容进行虚假宣传;以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形象作证明,夸大功能主治和保健食品适用范围;篡改或使用过期广告批准文号;以“讲座”、“求医问药”等形式违法;以“药到病除”、“安全无副作用”、“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绝对化的语言夸大疗效;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广告;非药品广告按药品广告进行宣传。
_.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主要是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超出核准的保健功能范围,宣传未经核准的功能;宣传和改善作用的保健食品。
_.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夸大功能,虚假宣传。主要是对化妆品的效用或者性能等作虚假宣传,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宣传,宣传化妆品的治疗作用或者使用医疗术语,误导消费者;对美容服务的效果进行虚假夸大宣传,使用医疗术语误导消费者。
_.房地产广告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含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_月_日至_月_日,为宣传动员阶段。主要任务是作好前期准备工作。
_.各分局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利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大力营造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社会氛围。
_.召开全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工作会议,把广告监管人员的思想统一专项行动上来,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以增强打击力度。
_.深入媒介、广告公司进行宣传,统一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的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广告行业自律作用。
第二阶段从_月_日至__月_日,为实施整治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整治工作,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_.强化广告监测职能,增强日常监测和巡查力度。要加大对各类媒介的广告监测力度,明确分工,细化目标。市局集中监测主流媒体、固定印刷品及市局登记的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各分局监测辖区内的印刷品广告、路牌广告、条幅广告和店堂等户外广告情况。
_.加大查处力度,重拳打击各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对监测、检查中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要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要严厉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对上级交办、其他部门转办的案件,要做到有登记、有落实、有反馈,限时办结,切实提高办案效能;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对涉嫌虚假广告罪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_.全面落实违法广告公告制度,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行为。对查处的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以及违法率较高的广告经营单位和广告主向社会曝光,以警示消费者、教育违法者、震慑不法者。同时对有关当事人停止其一段时间的某类广告。
_.严格广告审查员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抓好广告审查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落实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从源头上杜绝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对那些不严格把关、疏于审查的广告审查员要追究责任,直至取消其资格。
第三阶段从__月_日至__月__日,为检查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和总结整治工作。各分局在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市局,市局将组织对各分局进行联合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
四、整治目标
_.违法广告案件得到及时查处;
_.广告违法率明显降低;
_.力争基本消除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虚假广告。
_.建立和完善各项长效监管机制;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乌海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广告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工作目标,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齐抓共管。各分局要按照职责分工,突出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媒体、重点商品服务广告的检查和监测,严把媒体广告这一关键环节,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夯实齐抓共管基础,形成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