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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焚烧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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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焚烧方案

第1篇:生活垃圾焚烧方案范文

城乡垃圾分类减量的工作方案 自今年3月份以来,我市城乡生活垃圾日收运处理量由1500吨骤增至1900吨以上,最高日垃圾量达2085吨,大大超过我市焚烧厂的处理能力,给我市生活垃圾的正常焚烧处理带来很大的压力。近期垃圾量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是各板块收集的垃圾中夹杂有较多的建筑装修垃圾、工业垃圾和农业垃圾等非生活垃圾,这些非生活垃圾既增加了焚烧厂的处理负荷,也给焚烧厂设备的安全运行带来了很大事故隐患。为切实保障我市垃圾焚烧厂正常运行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各板块在垃圾收运过程中要落实专门车辆和人员,对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农业垃圾等非生活垃圾进行单独收运处置,特别是要按照垃圾焚烧厂对进厂垃圾成分的要求,杜绝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及工业废料、工业污泥、废渣等工业垃圾进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对分流的建筑垃圾,各板块要在各自区域内设置专门的储运场所,用于建筑垃圾的集中分拣、储运和中转,对拆建垃圾、渣土通过回填等方式进行再利用,对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进行填埋处置;对分流的工业垃圾,各板块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督促产生单位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并按照规定实行集中处置;对分流的农业垃圾,要通过采用直接还田、沤肥、堆肥等肥料化处理方式进行再利用。

二是要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应急调度。市城管部门要根据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和两座垃圾焚烧厂的处理能力,完善生活垃圾运输调度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垃圾量高峰期和突况下生活垃圾的应急调度,统筹安排两座焚烧厂设备的日常检修,全力保障两座焚烧厂正常运行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三是要加强日常督查监管。各板块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垃圾分类减量的要求,制定完善检查考核办法,强化对环卫所、行政村、环卫服务企业垃圾收集、转运过程的日常检查考核,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成效。市城管部门要采用视频监控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板块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市城管部门根据两座垃圾焚烧厂处理能力和各板块人口数量、产业结构等实际情况,核定各板块垃圾量高峰期分类减量控制指标在垃圾量高峰期对分类减量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板块视情实行限量运输。

第2篇:生活垃圾焚烧方案范文

一、督察整改工作情况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先后召开2次相关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先后做出2次批示,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反馈案件办理排查、海龙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积存渗滤液处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副局长孙永昌深入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检查积存渗滤液处理情况,副局长佟辉深入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现场,协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和检查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等工作;分别出台1份配套政策、制度、方案,进行了1次整改宣传报道;针对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我局在油烟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监管不严不实偏松偏软、渗滤液车间改造未按序时建设要求、生活污水直排辉发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突出、污水处理厂未达到A级标准排放、水污染防治推进不明显、反馈问题整改还不够有力等问题,执法局举一反三,狠抓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在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定期督查督办并实行考核问责,切实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二、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共有整改任务5项,应完成整改任务5项,实际完成3项,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0项,本月有2项按照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序时推进,分别是任务二十七(近年来,省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推进力度明显不够,水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辽河流域污染明显加剧,支流伊通河、水质没有改善,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滞后。)整改进展情况:1、福民砂轮厂平房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8月份已治理完成,正在组织环保验收。2、第三季度排水管网普查已完成,水质检测已经开展并对各企事业单位及重点点位水样进行采集,累计检测26个点位,后期将根据水质检测报告结果分析排污单位是否存在偷排现象,严格实行审批制度,达到要求才准与其向市政管网排放。任务四十六(目前,全省55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有48座渗滤液处理设施不完善,共积存渗滤液118万立方米,污染隐患突出。)整改进展情况:1、9月份处理后期产生的垃圾渗滤液2万吨。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共有整改任务6项,应完成整改任务6项,实际完成4项;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0项。本月有2项按照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序时推进,分别是任务十四(部分整改措施未达到序时要求。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车间扩容改造工程未按序时要求进行建设。)整改进展情况: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任务十八(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突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只做到了村收集,转运过程中红梅镇、山城镇等乡镇存在随意掩埋的现象,污染周边环境。)整改进展情况:1、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年实现服务企业标准化运营,垃圾日产日清,达到乡镇垃圾清运全覆盖。各乡镇依据《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考核办法》对服务企业进行日常考核,执法局依据每天进入垃圾场的垃圾量和乡镇日常考核结果对服务企业垃圾清运费用进行核算、拨付。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3、8月份海龙镇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土建施工已全部完成,现正在等待设备,预计9月底设备到货。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共有整改任务6项,应完成整改任务6项,实际完成5项;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0项。本月有1项按照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序时推进,分别是任务十五(2018年6月,省制订《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做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订并上报备案。截止“回头看”进驻时,全省仍有10个县区未按要求制订工作方案,18个县(市、区)一直未上报排查情况。)整改进展情况:按照2020年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李炉乡连山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内,由隶属山东凯远集团公司的正和晴阳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特许经营“BOO”方式建设。项目分为二期,总规模为1000吨/日,总投资约4.9亿元。项目前期手续立项、环评、水保、规划、土地已办理,综合楼主体框架已建完。因投资方山东凯远集团遇到经营困难,造成项目不能正常实施。市政府与山东凯远集团多次沟通后,与2019年6月21日,与隶属山东凯远集团公司的正和晴阳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2019年6月21日,与山东兆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框架合作协议》,2019年8月29日,市世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2020年6月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入现场施工。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按时限完成海龙镇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任务。

第3篇:生活垃圾焚烧方案范文

[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 大气环境 影响评价

中图分类号:U445.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6-0227-01

将城市的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再利用是当达国家采用的有效处理垃圾的方式,将垃圾实现能源化的转换。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提升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科学合理地处理生活垃圾是城市发展的首要任务。目前,我国也建立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用有效处理垃圾的方式解决城市发展中遇到的最大问题。

一、 大气中污染元素的评价等级范围的确定及其分析

(一) 焚烧垃圾厂中的污染源

目前,我国垃圾焚烧厂中的污染源主要分为无组织污染源与有组织污染源,而大气污染源主要存在于有组织污染源中。在进行无组织污染源的分析评价时,应该将垃圾收集的方式、运输的路线、储存站的位置、形状及其周围环境、垃圾的运输方式、收集范围、运输量、收集设施、臭气的处理方式、收集方式、排放速度等。而有组织污染源,在分析的时候要将有组织污染源的焚烧锅炉及其烟气排放设备进行仔细了解,比如排烟出气筒的高度及其口内径,烟气从排出口出去的速度;气体中各种污染元素的正常排放量,烟气出口处的烟气温度,毒性较大的物质非正常排放量,年排放的小时数,排放的工况。

(二)评价等级及其范围的确定

基于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的准则及大气环境的规定,根据焚烧垃圾厂的污染源参数及其地理形态的参数,估算出垃圾焚烧厂的主要大气污染元素在不同风向下的浓度,将计算出的浓度最大占标率,依据最大占标率来确定大气环境污染的评价等级。垃圾焚烧厂排除的烟气中有毒性较大的物质,垃圾焚烧厂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应高于二级。

根据国家HJ2.2-2008的要求,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应当以垃圾焚烧厂的烟筒底座中心为圆的中心点,以D10%为半径或者以烟筒底部的中心为矩形的中心点,以D10%×2为边长,若是圆或矩形不存在D10%则环境评价范围确定应该控制在5km之内。

二、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要点分析

(一)监测因子

焚烧垃圾厂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其大气环境监测因子中除了常规性的污染物PM10、TSP、CO、NO2、SO2外,还有Cd、Pb、Hg、H2S、HF、HCI、NH3等特殊性的污染物。

(二)监测频率及监测布点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频率及监测布点要严格遵循HJ2.2-2008中的规定及要求。

(三)监测结果的统计

用列表的方式将监测到的不同阶段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变化范围呈现出来,依据列表中给出的数据,计算出各时间阶段内污染物浓度最大值在标准浓度下的百分比及超标率,依据计算出的结果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的达标情况。探讨大气污染物质的浓度与地面上的风速、风向等气象之间的关系,研究大气污染物质的浓度日变化规律、周变化规律及月变化规律,找出其中污染比较严重的时间点及其分布情况和影响要素。

三、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要点分析

(一)施工阶段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要素分析

垃圾焚烧厂在处于施工阶段时,其对大气环境污染的因素主要是堆方的扬尘、沙子石灰等的装卸、堆积清运、土方挖掘;施工机器的尾气及废气等。对焚烧厂的施工环境影响评价与相类似的施工项目监测影响评价进行对比分析,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二)运营阶段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要素分析

在运营阶段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前,相关部门要先收集适合HJ2.2-2008规定的地形数据与气象资料,简单的地形不需要太多考虑地形因素,复杂的地形环境则需要认真检查符合的数据;气象资料的获取主要基于预测数据的统计归纳及整理分析。其次,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测情景,将污染物的非正常排放及正常排放进行严格分析,确定烟气污染中的常规性污染物及特殊性的污染物。

1、 在运营阶段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的内容

预测内容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预测内容比二级预测内容多,一级预测内容有5点,二级预测内容有4点。具体来说,一级预测内容有:

(1)在逐次小时或全年逐时的气象条件下,评价范围内最大面积的小时浓度、网格点面的浓度和大气环境保护的目标。

(2)在全年逐日的气象背景下,大气环境保护的目标、评价范围内最大面积的日平均浓度和网格点面的浓度。

(3)在长期的气象背景下,评价范围内最大面积的年平均浓度、网格点面的浓度和大气环境保护的目标。

(4)在非正常的排放及逐次小时或全年逐时的情况下,评价范围内最大面积的小时浓度、网格点面的浓度和大气环境保护的目标。

(5)施工期逾期的项目中排放了较多的污染物,因此要对施工阶段的大气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

二级评价项目的预测内容只有一级预测内容中的前四点。

2、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分析

分析垃圾焚烧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影响,就是将现状的环境监测值+新增的污染物预测值-削减的污染物计算值-已被取代的污染物计算值=项目建成后的最终环境影响。用小时浓度及超标位置、超标程度或区域小时平均浓度的最大值等,将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最大值及敏感区计算出。分析不同时段的烟气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结合当前环境中存在的烟气污染控制手段设计有效的解决方案,对有效方案进行评价和预测。

四、大气环境的治理措施分析

(一)烟气污染物的治理措施

在垃圾焚烧厂中安装具有高标准的烟气处理系统,除了采用常规性的技术工艺外,还有运用活性炭式的喷射装置。此外还要控制焚烧工艺装置,完善锅炉内的气体流动结构,减少有毒性物质的生成。

(二)无组织污染的治理措施

在进行无组织污染的治理时,首先要学会从无组织污染的各个阶段、环节中进行治理。例如在垃圾收集运输过程加强垃圾的保护,防治垃圾外漏或散发出恶臭,全程采用封闭式的运输方式,尽量避开高峰期,避开市区环境敏感点。

结语

焚烧厂要做好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首先要确定污染源及污染因子,运用正确的监测方式,提出正确的治理手段和措施,建立科学可靠的环境管理监测体系,完善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陈德喜.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模式的探讨[C].2003年思菲科技论坛论文集.2013

第4篇:生活垃圾焚烧方案范文

关键词:封场垃圾填埋场;土地整理;矿化垃圾

中图分类号:TU824文献标识码: A

Land Arrangement and Utilization of Closed Waste Landfill Island

Lin Jie1,Cheng Fei2*,Zhang Xiangyang2,Wu Wei2,Gao Quanxi2

(1 Wenzhou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 Ltd. Wenzhou,Zhejiang,325000,China;

2 Zhejiang Bestwa EnviTech Co.,Ltd. Hangzhou,Zhejiang,310015,China)

Abstract: Taking the land arrangement way of a closed waste landfill island as an example,it is expounded proposed that the plan of outside transportation & incineration and soil remediation is a new plan for the closed waste landfill site with higher land value.It not only has positive social and environmental benefit,but also has good economic benefit.

Key words: closed waste landfill site; land arrangement; mineralized waste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可用土地资源的紧缺,封场垃圾填埋场的再开发和利用已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1-3]。笔者就某海岛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土地整理为例,探索一种更为积极的土地治理利用方式,即填埋物外运焚烧,原场地修复、回填成商业用地。

1某地垃圾填埋场现状

该垃圾填埋场地处某海岛山谷,濒临外海,附近海域有养殖场,该垃圾填埋场距最近的村仅隔一个高程为113.5 m的小山,村庄与垃圾堆放场直线距离约为200 m,位于垃圾场夏季主导风向下风向偏北,目前填埋场周围有大片的居民住宅,其中最近的住宅小区距填埋场库区不足百米。

该垃圾填埋场自2006年6月开工建设,2007年1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填埋场总占地面积4.279 hm2,填埋库区占地2.655 hm2,至2011年5月填埋场库容量饱和,不再接纳垃圾填埋,累计填埋生活垃圾约14.8万t。目前该垃圾填埋场已实行封场,进入封场后管理维护阶段。

该库区垃圾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陈、老生活垃圾。这部分垃圾是从原来的垃圾堆场一次性转移过来的。陈、老垃圾产生于1996年至2006年间,现位于垃圾坝内侧库区部分,这部分垃圾还包含当时堆场底部被污染的土壤。这部分垃圾的填埋龄均在6年以上,其有机物已全部或大部分降解,垃圾矿化率较高。陈、老垃圾转移过来后,还在其顶面做过封场措施,就地取土覆盖、绿化。二是近年生活垃圾。填埋于2006年至2011年间,这部分垃圾是在垃圾填埋场建成以后逐年填埋进去的,其降解、矿化率随填埋时间的不同而不同。目前这部分垃圾也已封场,基本上是就地取土覆盖、绿化,部分边坡有土工膜覆盖。

2土地整理及利用方案

该地目前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某垃圾发电厂做焚烧处理,不再在岛上做填埋处置。根据相关规划,该垃圾填埋场区块规划为旅游服务配套用地。

根据国家规范,若要对该块土地重新利用,则需要填埋场达到稳定安全期(3年)后方可进行土地使用,且不能建造永久性建筑物[4]。随着该地的快速发展,其土地越来越紧缺,为了将该地块的土地效益积极的发挥出来,可以对该地块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整理,并进行土壤修复,使其尽快的恢复到可重新利用的状态[5]。将该垃圾填埋场已封场的垃圾挖掘、外运至某垃圾发电厂内焚烧发电,同时将填埋场地块进行土壤修复,使之达到HJ350-2007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中B级标准,让该地块恢复成商业用地,并从土地转让收益中抵扣掉土地整理的费用。

3方案实施的条件

3.1 交通运输条件

填埋场所属区块路网成熟,运输条件良好。填埋场距垃圾发电厂约90 km,运距稍远,但道路情况良好,交通顺畅,垃圾转运条件已具备。

3.2 处理场地条件

目前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处理规模是800 t/d,可以提供给垃圾填埋场垃圾二次处理的量约为300 t/d。

4外运焚烧工艺

4.1 工艺设计

4.1.1 工艺流程简介

将填埋场内的垃圾挖掘、筛分后,筛上物拣去大块的砖头、石块等不可焚烧垃圾,余下的垃圾运至垃圾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筛下物做矿化垃圾重新利用。

4.1.2 设备及人员配置

垃圾焚烧厂一期设计处理规模为800 t/d,可以提供给垃圾填埋场二次处理垃圾量约300 t/d。人员及设备配备见表1。

表1垃圾焚烧厂一期人员及设备配备情况

4.2 处理周期分析

4.2.1 已填垃圾成分分析

根据国内对已填埋垃圾筛分测定的相关研究,填埋场内垃圾筛分物随填埋年限各有不同,见表2。

表2已填埋垃圾筛分物分析结果

4.2.2 垃圾总量分析

根据表2,结合本垃圾填埋场填埋种类和填埋年限,预测垃圾填埋场中垃圾经20 mm滚筒筛筛分后,筛上物平均占78%,即11.54万t;筛下物平均占22%,即3.26万t。

4.2.3 垃圾处理周期分析

垃圾填埋场垃圾处理周期见表3。

表3筛上物垃圾处理周期分析

日处理量/t 处理周期/月 总处理量/万t

300 13 11.54

4.3矿化垃圾的性质和用途

矿化垃圾是指在填埋场中填埋多年,基本达到稳定化的垃圾。垃圾填埋数年后,垃圾中易降解物质完全或接近完全降解,垃圾填埋场表面沉降非常小,垃圾本身已很少或不产生渗沥液和填埋气,垃圾中可生物降解含量较小,渗沥液中COD浓度较低,垃圾填埋场达到稳定化状态即无害化状态。

根据矿化垃圾性质可知,矿化垃圾中有一定的有机质和营养元素,主要用途:①绿化用的营养土;②山地土壤改良剂;③建筑材料;④生物反应床的填料。

5场地修复及土地重新利用

5.1场地土壤检测和修复目的

填埋场库区按区块搬空后,即可对搬空区块进行土壤检测,根据HJ 350-2007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中B级标准,按商业用地土壤污染物浓度控制要求取样、分析、给出调查报告,并制定修复方案进行场地修复,使之达到该标准中商业用地的要求,实现地块的重新利用。

5.2常用修复技术

根据《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常用的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包括挖掘、稳定/固化、化学淋洗、气提、电动、热处理、生物修复等。

5.3土地重新利用

场址土方填筑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即可进行地块规划设计,然后进行场地平整、路网建设、通水、通电等基础建设,建设完成后即可进行土地的重新利用。

6投资收益分析

根据工艺各流程和设备配备,项目总投资约为3717.8万元(含土壤修复费用),其中垃圾焚烧按110元/t计,场地调查和修复按480万元计,矿化垃圾处理按20元/t计。

根据当地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和当地人民政府文件,目前垃圾填埋场所在地土地价格约975万元/hm2,本项目完成后可整理出商业用地4.279 hm2,预计可以回收土地资金4171.7万元,故按本方案,该垃圾填埋场地块整理利用后,可以产生453.9万元的净收益。

7结论

1)垃圾填埋场封场后土地开发利用,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城市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最合理的方案。

2)根据某地垃圾填埋场的实际情况,经过技术、经济成本和收益的分析,外运焚烧+场地土壤修复方案是切实可行的。

3)本方案给土地价值较高地区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的土地整理和利用提出了一个新的方案,也为垃圾堆场存量治理提供了一个新途径。

参考文献

[1] 吴英博.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后的维护与利用[J].绿色科技,2011,(12):144-145.

[2] 李雄,徐迪民,赵由才,等.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后土地利用[J].环境工程,2006,24(6):64-67.

[3] 陆鲁.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后资源化利用及发展规划研究[D].上海:同济大学,2008.

[4] 吴玮,杨再兴,冯猛.封场垃圾填埋场的土地整理及利用[J].环境卫生工程,2013,21(4):16-18.

[5] 李玲,王军,唐跃刚,等.封场垃圾填埋场的治理与城市土地可持续利用[J].环境卫生工程,2013,21(3):20-22.

第5篇:生活垃圾焚烧方案范文

最近一段时间,以广州番禹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停建风波为起点,群众反垃圾焚烧抗议活动似乎有“遍地开花”之势。以环境污染和担忧健康为由,北京、广东、江苏、上海等地先后发生了多起类似。

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形象已经跌入谷底,新建和在建的垃圾焚烧项目或将会遭遇更大的阻力。而城市垃圾却不会因此停止增长的步伐,垃圾围城仍在加速。

据记者了解,目前北京共有13个垃圾处理系统,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6处,日产垃圾量为1.84万吨,现有的垃圾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仅为1.04万吨,垃圾处理设施全部超负荷运行,超负荷率达到67%。

当前对于城市垃圾有三种技术较可靠的处理方式,即卫生填埋、焚烧发电和堆肥。在北京市处理的生活垃圾中,填埋、堆肥、焚烧的比例为90:8:2。最多再过四五年,垃圾填埋场将不堪负荷,垃圾将无处可埋。

2009年9月1日,北京市政府出台的《北京市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中,要求为满足今后50年发展的需要,结台北京生活垃圾产生量的预测和垃圾成份的特点,在北京东南西北四方位选址规划4个大型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园区,预留用地,择机建设。此外,意见还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到2012年全市垃圾焚烧比例达20%,2015年达到40%。”

垃圾焚烧发电-――这可能是北京在垃圾围城局面下一个无奈的选择。

但垃圾焚烧发电更面临着“繁荣的魔咒”:在很多市民看来,一座新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或许会导致若干生命的消逝和一个城市社区的萧条。

显然,垃圾焚烧发电被套上了追魂索:上马项目越多,遭遇的阻力越大。人们需要对垃圾焚烧做出理性判断,尽快确定一条垃圾减量化的有效路径,以解城市垃圾之困。

焚烧增加还是减少二英?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聂永丰最近麻烦缠身――因为主张用焚烧解决垃圾问题,聂永丰被人冠之以“因为密切的利益关系而为垃圾焚烧摇旗呐喊”,更为糟糕的是,他甚至接到恐吓电话。

与聂永丰同为“主烧派”的另几位专家也为此苦恼不堪。他们的烦恼缘于前段时间席卷全国的垃圾焚烧民意危机。北京市规划的5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至今都未能开工建设,而居民的反焚烧也由单纯的反对选址演化为反对焚烧路线,但由于其关键元素“二英”无法在线监测,使得焚烧项目推动者和反对者呈胶着状态。可以肯定的是,这场波及全国的“反烧”浪潮越来越接近日本、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曾经经历过的反烧浪潮。

二英,这些被称为世纪之毒,被定性为一级致癌物的化合物群体也在短短数年之间迅速成名,同时也与垃圾焚烧项目紧紧联系在一起。在“反烧派”专家的质疑里,二英是首当其冲的罪魁祸首,比如他们提出公众关注的焦点――垃圾焚烧所排放的二英“致癌”问题。

在这次质疑的浪潮中,被舆论称为“反烧派”领军人物的中科院环科所退休专家赵章元,又一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至今网上仍有很多深受垃圾之害的居民在论坛里积极联系赵章元。这些市民眼里赵章元的威望很高,他代表的是深受垃圾苦楚的那部分百姓。

新闻媒体关于此争论连篇累犊的报道也起到了推波逐浪的作用,比如一些媒体报道,世界发达国家出现了垃圾焚烧炉数量减少的趋势(全世界拥有垃圾焚烧炉数量最多的日本也从高峰期的6000余座下降到1280座),由此推断出美欧日等国近年来兴起了“禁烧风”,以此说明垃圾焚烧排放的二英问题在发达国家中亦不能彻底解决。

“垃圾焚烧不是产生二英的唯一途径,甚至不是主要途径;相反,填埋和堆肥所产生的二英是焚烧的几千倍,对人体危害更大,为什么要选择危害更大的方式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对记者解释,无论是先前北京六里屯还是广州番禺垃圾发电项目遇阻事件,很大因素是先前此地为比较大的垃圾填埋场,对当地民众的身体健康已造成影响,居民对建设垃圾电厂存在心理障碍。比如记者在调查中就了解到,很多居民反对六里屯垃圾焚烧厂,很重要程度上是在担心一直不能消散的臭味和建设后的焚烧厂将污染北京饮用水和周边环境。

从2000年就提出“坚定不移、排除干扰、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徐海云也是坚定的“主烧派”,“中国就是发展晚了,所以才会产生这么多矛盾。”他告诉记者,我们忽略了大量生活垃圾露天焚烧和填埋场自燃向大气中排放的二英。国外研究表明,1吨垃圾露天垃圾焚烧或在填埋场自燃排放的二英,是同样垃圾经过现代化垃圾焚烧排放二英的几千倍。比如日本,垃圾焚烧完后,排放到空气中的二英仅为1%,飞灰中剩余30%左右,二英含量较焚烧前大大减少。

德国研究表明,当垃圾被运往焚烧厂时,二英含量每公斤就已达50纳克。生活垃圾经过焚烧后,空气中二英排放量只相当于原有含量的1%,向环境中所有介质排放量为17.63纳克,相当于原有含量的35.3%。这也说明经过垃圾焚烧,垃圾中原有二英的64.7%得到分解,因此,通过垃圾焚烧处理,环境中的二英净含量是大大下降的。因此,无论是德国、日本还是美国的环境当局,近几年都公开宣布,现代化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染排放已经很低,已经不是二英的主要排放源。

“垃圾焚烧中只要保持800℃以上的高温,稳定燃烧,二英的总排放就会显著减少。”徐海云告诉记者,发展现代化的垃圾焚烧,实际是削减二英排放的措施,目前反而被说成是“罪魁祸首”。“美国一年要烧3000多吨垃圾,总的二英排放仅为12克,中国民间烧柴,产生的二英更多。”

在徐海云看来,北京地少人多,填埋与堆肥成本很高,所以走垃圾焚烧发电之路是刻不容缓的,但同时他表示民众心理是可以理解的,“大家都知道应该建公共厕所,但都不希望它们距离自己家太近。”

至于媒体所报道的“发达国家出现了垃圾焚烧炉数量减少趋势”的现象,威立雅环境集团中国区总裁周

小华告诉记者,欧美及日本等国的垃圾发电站数量的确在减少,但这是“关小并大”的结果,事实上规模十分稳定。如德国垃圾电厂数量和处理能力一直在增长,从1990年到2005年,焚烧增长量占80%-90%,目前已增至70余座,年处理垃圾超过1800万吨。

数据显示:日本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数量在下降,但连续运行的规模较大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无论是数量还是处理能力也是在不断增加。正是因为那些小规模的垃圾焚烧厂不能连续运行,达标成本高等原因,才导致关闭,并因此建设现代化的垃圾焚烧厂。美国近十多年的确没有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厂,但美国生活垃圾年焚

烧量一直稳定在3000-3300万吨,仅次于日本,排在世界第二位。

“很显然,经过几十年的实践,焚烧已成为主要发达国家对垃圾进行减量化处理的重要手段,其所用的技术是可控的、稳定的、安全的;所谓二英超量排放的问题早已解决。相反,垃圾焚烧技术成为二英的减排技术。”徐海云如是说。

技术不是问题

“同样是垃圾焚烧,为什么在德国出现垃圾供不应求、要从别国进口垃圾来焚烧,而在我国却产生巨大争议,甚至酿成全国性的社会事件?”记者了解到,群众之所以反对建垃圾焚烧厂,疑问无外乎集中在:现有的焚烧技术是否成熟到垃圾焚烧厂建在家门口而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

关于技术是否成熟可控这个问题,接受记者采访的企业、专家和技术人员的答案难得的一致:不管从国际还是国内来说,垃圾焚烧的技术都是成熟而可靠的,还有很多新技术层出不穷。但他们也谈到,由于垃圾成份的地域性很强,因此在选择技术的时候,还要参考本地的实际情况。

从世界各地成功的经验来看,垃圾焚烧技术已经得到彻底的研究,实地测试并建立了完备的体系;目前常用的技术主要有两种:炉排炉技术和循环流化床技术,而这两种成熟的排放控制技术也使世界各国的焚烧厂不再被看做二英污染源。

由于各国垃圾中有机物含量不同,因此选用的技术和工厂的管理运营方式也要符合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比如炉排炉技术就是德国和其他欧洲国家垃圾焚烧领域中的中坚技术,这是由欧洲国家垃圾中有机总量比率低(30%-35%)固定垃圾热值高(平均热值超过1万千焦/千克)决定的。

中国的垃圾含水量较欧洲国家高很多,有机物含量占家庭垃圾总量的比率达到60%-80%,固体垃圾的平均热值只有4000-6000千焦/千克。这样的垃圾难以自行燃烧,需要进行前期处理,例如干燥,焚烧前分类以及矿物质燃料混合处理等。具体到北京,周小华谈到,这些年来,随着北京经济的发展,北京的垃圾成份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除了进入垃圾的塑料(约占15%-16%)、纸(11%-12%)增多以外,高湿度的厨余垃圾也明显增加了。据记者了解,除生活垃圾之外,每天北京要产生3000-5000吨污泥,污泥的大量增加和末端资源化问题也日益成为困扰这个城市环境建设的难题;此外还有1200吨泔水和总量为1000万吨的农林废弃物。

记者了解到,炉排炉技术目前多用于混合垃圾焚烧,为高温燃烧,大口大口吃垃圾,投资较高,但运营维护费用较低,循环流化床容量小,高温燃烧,用于PDF成型燃料焚烧,一般应添加20%左右的煤进行助燃,投资较炉排炉较低,但运营维护成本要高一些。总体说两者各有优势,但都符合两个基本指标:技术的稳定性和对污染控制水平的合格性。

近几年来,由于国家逐渐放开公用事业市场化发展,吸引了很多社会资本投资垃圾处理领域:仅2007-2009年,国内共有19起投资环保行业,其中投向垃圾处理的占12起,抢占垃圾商机的不仅有巴菲特,很多国内企业也纷纷下血本投入,致使新技术层出不穷,尤其是在设备制造上,很多关键设备都实现了国产化,大大降低了投资成本。

“应该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北京市情的技术进行焚烧。”大多数被采访者观点惊人的一致:应该因地制宜采用已被实践证明了的、成熟的技术,政府提供一个能够成功运营的平台就可以了。“我们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再去折腾了。”

成熟技术自不必说了。记者了解,针对北京的垃圾处理,也产生了一批新兴公司,这些公司大多具有自主研发的新技术,其中部分经过了稳定的燃烧试验,已被证明稳定有效。但是,在成熟技术和工艺当道的情况下,新技术和新公司很难挤进去。比如专吃餐厨垃圾的北京嘉博文公司,也是花费数年艰辛,才逐渐挤进这个拥挤不堪的市场。或许,新旧技术之争也会伴随着垃圾焚烧的逐渐普及而此消彼长。

垃圾焚烧选用新技术还是成熟技术?记者认为,选择的标准应以是否更加适合北京垃圾现状、能否稳定正常运营、能否取得更好的处理效果。比如记者接触到的采用流化床工艺的一种名为“复合致密型生物质燃料发电”技术,这种技术是在华电集团支持下,北京新日月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专为北京垃圾量身定做的。它将生活垃圾、城市淤泥、餐厨垃圾和农林废弃物分别进行干化处理后,混合对滚成型,制成生物质成型燃料,添加助燃剂用于发电后,体积较原来减少90%,减量80%,灰渣基本不产生有机物,可直接做肥料填埋。不仅解决了生物质成型无法解决的高成本、低热值等问题,还大大节省了运营成本。

同时,这种新技术解决了几个领域的一些老的瓶颈问题:一是解决了生物质成型无法解决的高成本、低热值问题;二是解决了城市淤泥的资源化作为污水处理产业链中一个老大难问题;三是为北京每天产生的800-1000吨餐厨垃圾缺口找到了一个合理有效的处理途径;四是使用一种叫做“中立风压扬长法”的技术,使处于混合状态的生活垃圾进行很好的分类,有效分离出刚性物质和软物质。

据华电集团北京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宁民兴介绍,采用这种技术焚烧垃圾所产生的二英排放,仅为日本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居民在垃圾焚烧厂附近居住,也是安全的。更难能可贵的是,经权威测试,在不需要国家补助的情况下,只要享受现有政策基于这一技术的垃圾处理运营,其利润率能达到8%左右。而目前国内大部分垃圾焚烧发电厂如果没有国家补贴,基本都处于亏损状态。

由此可见:不管是原先较为稳定的老技术还是层出不穷的垃圾焚烧新技术,都能为垃圾焚烧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可是为什么仍然有人质疑呢?徐海云认为,这主要是目前缺乏严格的监管机制和检测手段。比如,现有炉排炉工艺尾气中二英排放是否达标,如何确保检测数据的连续性;又如,在目前电价补贴政策下,现有流化床工艺掺烧燃煤的比例需要严格的监管,否则难保不向小火电方向发展。监管到位,才是取信于民的基础。监管问题不解决,垃圾处理厂仍然危机重重。

源头分类是关键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主烧派”和“反烧派”也会产生交集:就是他们都认为垃圾处理应从源头减量和源头分类做起。即便是赵章元也说过这样的话:他不是否定垃圾焚烧技术,只是他认为应该慎烧,要在做好垃圾分类的基础上焚烧。

我们知道,垃圾处理的目标是减量化,源头分类、焚烧都是减量化的手段。

以赵章元为代表的反烧派认为:通过源头细化分类,垃圾减量化可达90%多,甚至完全利用而达到零剩余。在源头分类这一手段没有利用好的情况下直接动用焚烧的手段,是不恰当的。

徐海云谈到,垃圾焚烧发电的前提就是垃圾分类,但垃圾来自千

家万户和每一天,分类总是相对的,不管如何分类,到最后总要有混合垃圾,这就需要利用焚烧的手段进一步减量化。

看到这里,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种判断:“主烧派”和“反烧派”的分歧并非不可弥合:分歧在于对源头分类所能达到的减量化程度看法不一;但双方都认为,源头分类才是关键。

某绿色组织的中国项目成员就告诉记者,与焚烧相比,他们更加倾向于首先加强源头的治理。比如建设一个垃圾焚烧发电场动辄数亿元,但北京每年投入到垃圾分类中的资金才区区几千万,在源头分类没有做出实质性努力之前,如何做好垃圾焚烧呢?

一些垃圾处理企业也在用行动探索着他们的忧虑:他们在对垃圾焚烧新工艺和技术的研究中,十分重视把好分类关。在采访中,宁民兴就告诉记者,中国的垃圾分类远不如国外,所以如果在垃圾焚烧之前不做分类,垃圾焚烧成本高、效率低、所产生的有害物质也更大。同时他认为,鉴于目前的实际情况,要求垃圾分类达到欧洲或者日本的水平,还得有多年的努力和探索。

事实上,北京这几年来在垃圾分类上作了不少尝试,但结果都收效甚微。如何做好源头分类工作,这是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的一个大难题。

在周小华看来,目前除了20-30%可回收的垃圾之外,把北京所有的垃圾仔细分类是不现实的。一是因为居民尚未普及分类意识;二是能分选的垃圾交叉污染很多,回收成本也较高,目前仍然没有很多社会企业去做这个。

“可以一步步完善。”周小华认为北京不妨先尝试将干垃圾和湿垃圾分开,干垃圾利于焚烧,提高热值,热效率也会大大提高,对炉子的损害也大大降低;而对于湿垃圾的处理,全世界范围内目前都不算很成功,但北京可以少部分尝试厌氧气化,并小面积推广。

按照北京市的统计数据,全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619万吨,再生资源回收量达374.72万吨(来源: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大会书面发言材料之七十一),如果加上餐馆的厨馀垃圾约40万吨(这部分垃圾事实上已经回收利用,当然回收利用过程中可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还有堆肥处理近20万吨,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实际达到40.5%。徐海云认为,如果按照相同口径,参照发达国家的生活垃圾的处理比例的统计方式,北京的生活垃圾处理比例大致为:40%回收利用,60%为卫生填埋。

与世界上一些国家相比,北京的这个数字并不低。徐海云认为我们的差距在于:北京没有把有机物分类回收作为一个主要方向,而生活垃圾中有机垃圾占到60%!

“当前北京市生活垃圾中最突出的是餐厨垃圾分类。”徐海云谈到,北京市对餐厨垃圾的处理方式只是将其通过分选,直接进行堆肥处理;或者仿效少数发达国家生活垃圾管理模式进行家庭餐厨垃圾分类,这两种模式在北京推广都不现实。

徐海云指出,实际上目前北京市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收集的)成份,最大的组成部分往往是水。一吨水通过下水道进入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成本是1元左右,而通过垃圾收运处理要200元以上,如果仅汉将家庭中高水份的西瓜皮、汤、果皮等垃圾粉碎通过下水道排除,成本低,又不会增大下水道和水处理系统的负荷,再辅助密闭化垃圾收集,生活垃圾含水量降低到40%左右是容易实现的。而大幅度提高垃圾热值,有利于垃圾焚烧处理,以北京市600万吨生活垃圾年清运量计算,减少20%的水分,相当于至少节约2.4亿元垃圾收运处理费用。

“其实很多人并不清楚什么是分类收集。”徐海云举例:发达国家都有废纸单独收集的垃圾桶,但国内大多数居民都会把旧报纸和废纸板作为废品出售。因此,尽管我们废纸的平均回收率只有发达国家的50%左右,但单独分析,废纸板、旧报纸、书刊等回收率要高于发达国家。“我们生活垃圾中水分高、热值低,根本原因是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造成的,比如我们去农贸市场而不是去超市购物导致餐厨垃圾多;人为将汤水放入垃圾袋以及垃圾敞开收集混入雨水等,这些习惯都需要我们慢慢改正。”

“要破解垃圾源头分类的难题,首先要选择好最有效的路径,然后做出系统性,制度性的安排。”徐海云表示,垃圾分类不是简单放几个不同垃圾桶就可以实现的,这需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建立持续的宣传、督导体系,建立分类收运与处理系统,无论是城市管理者还是每一个市民,都需要在其中承担管理的责任、支付处理的成本。

“最重要的是,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场地需要从法律上给予保障,这不仅是这个垃圾场服务范围内全体居民的利益,也是垃圾管理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垃圾管理的细化将需要更多的用地,如各类垃圾资源化利用所需要转运、仓储、加工。如果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场地因为部分人为不当利益被挤走,就有可能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垃圾处理设施无处可选。”

这里我们不妨借鉴一下国外的经验。周小华谈到,欧洲就通过一系列制度上的安排从源头减少垃圾:以德国为例,玻璃瓶在生产之前企业是要预先支付一笔钱用于回收,通过奖励政策鼓励“绿色包装”;在政策春风下,各种企业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减少垃圾,也由此在产业链上产生了一些新的投资机会和新的公司,比如致力于各种包装物回收的绿点公司,仅在德国它们就有2万多成员单位;此外,德国的有机物分类处理费用也从市民中收取,尤其是餐厨垃圾,要购买专用的垃圾袋分装,这笔费用折合每户每年150欧元,有了一定的经济压力,市民对分类就自觉多了!

这场持久战的结果是:到2006年末,德国回收、焚烧、填埋的比重为68%

31%

0.7%,成为欧洲乃至世界上垃圾减量化处理最成功的国家。

我们从德国的案例看出,通过源头细化分类,垃圾资源化大致可达到70%,这基本上是目前所能企及的最高水平了,剩下的30%通过焚烧,垃圾的减量化达到了99%。这也应该是目前垃圾减量化处理的最佳模式了。

北京这样的超大城市,产生的垃圾量是巨大的,显然,我们既不能把包袱甩给兄弟省市,也不能把包袱留给我们的后人,这就需要我们的城市、我们每一个市民,都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做出艰苦卓绝的努力,把垃圾减量化进行到底。

“68%、31%、0.7%”,这应该是北京的目标。

效率与监管如何平衡

2009年以来我国多个城市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了BOT招标,近期签约的有:光大国际投资的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发电厂)BOT特许经营项目、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下属可再生能源公司投资的成都市祥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前者占地面积120亩,投资9亿元,施工工期为18个月,计划建设4台日处理能力为500吨的焚烧炉,是目前国内一次性建设规模较大的垃圾焚烧项目,特许

期限25年。后者该项目总投资概算约8亿元,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800吨,年处理能力65万吨。

与众多招标信息相辅相成,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企业都对垃圾焚烧发电表示出浓厚兴趣,华电、大唐、威立雅、清华同方、中科通用等不同所有制的企业纷纷下水。据宁民兴介绍,华电即将投建的垃圾发电焚烧项目预计投资9.36亿,建设周期为一年,预计年发电4亿度,减排二氧化碳27.4万吨,预计可消灭污泥49.5万吨,生活垃圾22万吨,餐厨垃圾4.95万吨,节省标煤10.2万吨。

在专家眼里,各企业抢滩垃圾焚烧发电站不仅出于战略布局的要求,还有着现实的经济考量。记者了解,垃圾发电行业属于由公共财政承担的政府公用事业,企业的收益来源于政府方面的补贴。据一位电力专家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法规,国家除保证垃圾发电的电量全部上网外,还给予每度0.25元的补贴,同时免征增值税,并给与三年免征所得税、后三年减半的优惠,再获当地财政部门的垃圾处理费补贴,目前大约是每吨150-300元之间。

“诸多优惠政策落地,垃圾发电企业基本不会亏损。”这一点得到了宁民兴的证实。他认为垃圾焚烧发电是公益事业,有政府相应的补贴,不仅不亏,而且收益稳定。

因此连外资都对北京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跃跃欲试,周小华谈到,威立雅在广州、上海以PPP模式分别与当地政府合作,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同时希望能与北京市政府以PPP模式合作一个最先进的垃圾末端处置设施。

在很多企业眼里,北京垃圾处理的市场化程度一向很低,基本由政府大包大揽,这样做固然很好地兼顾垃圾处理的公益性,但容易造成规划脱节严重滞后。最典型的如高安屯垃圾焚烧厂,由于从规划到投入使用历经十年之久,当年的规划早已不符合现实情况,比如最近的办公楼距离垃圾焚烧厂不到2公里;垃圾填埋场的恶臭和医疗垃圾焚烧厂对周边居民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据记者了解,目前上海垃圾处理项目多采用BOT模式,广州市场化程度高,部分项目采用PPP模式,而北京多为政府运作。单就记者采集到的三地垃圾处理费用来看:目前广州不到30元/吨,由企业运行;北京60元/吨,由政府运行;上海BOT填埋居多,全成本(包括投资)76元/吨。显然,单从运营成本来说,北京远高于广州和上海。

再看看其他国家是怎么做的:一般说来,发达国家的市场化比例不是很高,政府管理占50%左右。比如法国,由于公共设施由政府控制,一般采用政府投资企业运营的模式(PPP);而在德国,由最初政府自己做逐渐变为私有化,目前仍有一半垃圾处理项目由政府来主持;在英美是完全民营化,经费也是由民营企业自行筹集,但他们建立了有效的监管体系,因此得以有效运营;日韩则是完全政府化。

“近年来,日本和欧盟也开始提市场化运作,他们的衡量标准只有一个:企业能否做,能否高效运作”。周小华表示,垃圾处理的公共性决定了它的完善也是一个多方兼顾的过程,目前的现实应该是一个混合方式,“完全依靠政府的力量肯定是不够的,政府应该放开眼界,寻求一种1+1>2的机制。”

然而,经济有效并不是衡量这个事情的唯一标准。事实上,在垃圾处理上如何引进市场化的因素,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而争议的焦点,就在于效益和监管之间如何平衡。垃圾处理属于公用事业,监管的责任在政府,市场化程度高了,效率上去了,监管的成本也上去了。

因此,主张由政府或以国企担纲垃圾处理主角的呼声依然强势,这一方观点认为:从这几年BOT模式在北京的推行来看,效果并不理想。作为一种公益性很强的项目,国有企业应该在市政工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落实到垃圾焚烧发电,徐海云认为这是一个技术、智力密集型项目,其中还牵涉到民生问题,完全由政府做有问题,完全市场化也有问题。两者应该结合起来。比如垃圾处理外部性很强,完全市场化对社会责任感不强的企业,政府既要做过程监管,又要做责任监管,监管成本偏高。

“比如,我们可以尝试政府投资,引进大企业进行管理,并不断总结既有工程管理模式的优缺点:以技术、经验、效率为衡量标准,适合市场的,应该市场化。完全政府化,有效率问题。”

徐海云谈到,欧洲经济繁荣时规划了很多垃圾焚烧厂,这几年垃圾量不断下降,回收提高,焚烧量少,负荷不满,如果是企业投资,没有那么多垃圾企业也要支付那么多垃圾焚烧费,这也是不合理的。不妨借鉴欧洲和日本从经济角度推动垃圾市场化的做法。

将垃圾压力转为创新动力

近期是垃圾焚烧的多事之秋。

与征地、拆迁、司法等引起的相比,因垃圾焚烧而起的对社会稳定所构成的威胁更大。其一,涉及的人数更为庞大。由于垃圾焚烧厂多建于居民区周边,涉及到的人群动辄几万甚至数十万,如此大规模的群体反对,对社会稳定的威胁绝非一般事件可以比拟。其=,由于涉及生命健康,往往呼声一起,应者云集。这种群体性恐慌与激愤更容易被放大,牵涉者往往同心同德,一致对外;尤其是在精英聚集的地方,他们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也往往会因此调用自己的资源,容易升级和扩大,形成对峙;其三,持续时间很长。

我们知道,欧盟和日本都是在环境保护上十分严厉的国家,那么,既然他们都能接受高比例的垃圾焚烧,为何在环保水平还远低于欧日的中国,刚起步的垃圾焚烧反而遭遇了更多反对呢?

一种观点认为:焚烧是过时的垃圾处理方式,欧目的高焚烧率只是反映了其过去的观念和政策,而现在焚烧方式正在被抛弃,焚烧炉也在大量关闭。徐海云认为这种观点纯属“莫须有”,的确有很多小型焚烧炉被关闭了,但也新建了许多规模更大的新焚烧厂;总炉数的减少其实反映了新建焚烧炉的处理规模更大,因此总的焚烧率并未降低。

另一种观点认为:国外在垃圾处理技术上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最新技术和严格的监管可以确保不给附近居民带来损害。而中国不具备这些条件……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了这样几个问题:政府和公众掌握信息的不对称:比如反对者认为国际上盛行“禁烧风”,而政府和权威专家却是“主烧”的支持者;粗放落后的垃圾处理设施让公众心生恐惧,北京的几大垃圾填埋场依旧恶臭漫天,根据填埋扬的运行情况,居民们实在对焚烧厂能否达到欧盟标准没有信心;监管体系没有建立,政府和民众之间没有一个好的沟通渠道。

因此,我们可以发现,人们的种种担忧和争议,尽管在表面上都指向处理方式、技术和标准,实际上隐含着对管理者一种深深的不信任,对监管能力和实施能力的不信任,和对事前审评、事后检测中信息真实度的怀疑。

可见,垃圾焚烧项目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技术项目,它对社会配套机制高度敏感。发达国家可以采用垃圾焚烧,是因为它们有成熟的法治监管,舆论监管和民众参与。而中国的各项体制改革还在进行之中,权利的制衡以及公众参与的透明度还存在较多缺陷,对垃圾焚烧的有效监管暂时还没有能力做到。

当然,硬币的另一面,也有着不一样的风景。

周小华认为这些事件体现了普通市民对环保知情权上的关注,同时使很多人了解了垃圾处理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而是需全民共同支持的事,政府在决策上要有沟通。应当把这些争议事件作为推进制度创新的契机。比如,通过意见收集和诉求表达的过程,强化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利益的功能,通过政府与业主代表互动将利益协商机制常规化和制度化,通过诉讼明确洁净空气权利的边界和代价,等等。

第6篇:生活垃圾焚烧方案范文

19天前,这座位于上海近郊的垃圾厂发生闪爆,渗滤液处理一期厂房全面坍塌,面积约250平方米。厂区内恶臭呛人,一度弥散至厂区周边。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其中1人危重,2人重伤。

事故发生第二天上午,上海市绿化和市容局组织环境风险评估组专家进行检测和安全评估。上海市政府网站7日消息,称事故对周边环境影响已基本消除,未造成次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目前,江桥垃圾焚烧厂焚烧设施正常运行。”

这是政府部门至今最后一次与此次事故有关的消息。事故具体原因仍在调查。

江桥厂大股东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城投控股)曾公告,承认江桥厂系其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环境集团)与威立雅环境服务中国有限公司共有的合资企业,“由威立雅公司运营管理”。环境集团副总裁邵军14日在公开场合透露,此次事故是外聘单位在维修渗滤液调节池抽气管时,违规操作所致。 事故原因初探

12月5日15时10分左右,江桥厂附近居民突然听到一声巨响,并伴有强震。他们起初以为“地震了”,但很快发现是江桥厂发生了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震感强烈,有两名人员因此摔倒受伤,其他伤者则多被埋在瓦砾之下,其中二人重伤送医后不治,另一人则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才被找到,当时已经死亡。

江桥厂是国家发改委批准的重大环保基础设施,该厂已建成运营的一期、二期工程总投资9.2亿元,占地面积13.6公顷,设计处理能力1500吨/日。2006年8月建成时,是全国规模最大的生活垃圾焚烧厂。至2012年末,上海四个城区的大部分生活垃圾均由该厂处理,当年实际处理垃圾量达59.55万吨,发电量近2亿千瓦时。

上海市政府官网称,据初步调查,事故发生在厂区内渗滤液处理一期工程厂房。当时,约有250平方米的厂房正在进行管网维修,维修过程中突然发生爆炸。

对于事故原因,业界普遍怀疑是垃圾渗滤液发酵产生的沼气爆燃所致。

所谓垃圾渗滤液(又称渗沥液),是指垃圾在堆放过程中,经发酵等生化降解,同时,在降水等作用下产生的一种高浓度的废水。由于垃圾含水量较高,渗滤液产出率也较高,此次发生事故的江桥厂,其夏季渗滤液产出率高达35%。

在渗滤液产生的过程中,以及渗滤液中的有机物进一步降解时,都可能产生沼气。“早期焚烧厂的渗滤液,都是通过车辆或管道送往污水厂处理。近年来,环保法规趋严,越来越多的垃圾焚烧厂自建了渗滤液处理设施。”专注垃圾焚烧处理研究的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系教授马增益回忆称,在本世纪初首批垃圾焚烧厂开始建设,当时设计者们并没想到,短期存放的垃圾也会产生这么多渗滤液。

2008年出台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等指标,均不得超过100毫克/升。

渗滤液处理系统由此成为填埋场必须配备的一项设施,“建设标准较高的焚烧厂,就是参照这个标准”。马增益说。

江桥厂正是这样一座被称为“高标准”的焚烧厂。2006年8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主持通过项目一期、二期的环评验收时,作为配套工程的渗滤液处理一期刚刚试车,直到当年12月1日方结束试运行。

出于成本原因,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多采用生物法处理渗滤液。江桥厂也是这样。它的渗滤液处理一期工程采用的是一套“预处理+膜生化反应器”系统,首先将渗滤液引进调节池进行预处理,由于采用的是好氧发酵法,调节池中会进行预曝气,以去除对好氧反应不利的游离气体,这一过程会令渗滤液中的沼气溢出。而在生化反应阶段,则引入好氧微生物,并在一定温度条件下不断曝气,加速好氧菌群作用,从而降解大部分有机物,在这一过程中,则可能因好氧反应不完全,出现一部分厌氧反应,从而产生沼气。

江桥厂发生事故时,一条抽气管正在维修。在12月14日举行的2013(第七届)固废战略论坛上,邵军介绍,外聘的第三方单位违规操作最终导致了爆炸事故。

自然大学对现有的信息披露情况并不满意,他们呼吁第三方介入事故调查,并建立公众参与的第三方监督机制,“监督江桥垃圾焚烧厂的日常运行,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控制不严

历史上无论是垃圾填埋场、污水厂还是市政污水管道,都多次发生过沼气爆燃。

住建部于2010年颁布《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明确提出“调节池、厌氧反应设施应设置硫化氢、沼气浓度监测和报警装置,曝气设施应设置氨浓度监测和报警装置”,“沼气和硫化氢等危险气体应采取控制与保护措施”等要求。但这仅是一项行业标准,并不强制执行。

在垃圾处置领域,防沼气爆燃隐患的国家强制标准,仅在《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可见: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建设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在填埋场的运行期和后期维护与管理期内将填埋层内的气体导出后利用、焚烧。

专门针对垃圾焚烧厂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未提及渗滤液,这一标准自2001年出台后,至今未经修订。

在马增益看来,建设和管理环节,集中关注的都是主体焚烧炉部分;对整个工程风险的关心,则主要集中于环境污染,并非安全生产。“环评时也会讲到爆炸可能带来的风险,很多人都怀疑垃圾厂可能爆炸吗?至于渗滤液系统,以往更没有敲过这个警钟,至少我自己就没有注意到这个事情。” 马增益说。

渗滤液处理设施的防火防爆,并无技术难度。从事渗滤液专业化处理多年的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研究员岳东北介绍,“涉及到沼气,一是要做监测,最起码要做甲烷监测;二是收集利用,不利用也要做好通风。此外,所有可能出现厌氧反应的范围,都要采用防燃防爆标准。”

浙江合坤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方小冬曾去过一些垃圾焚烧厂。就他所见,这些厂区内的渗滤液处理设施,只是对污水池加个盖防止气味溢出,气体收集设备非常简易,亦未配备监测设备。

“风机不是防爆的,工作服也不是防静电的……包括检修使用的工具,都必须是防爆的才行,能达到这个标准的,我看到的可以说是‘零’。” 方小冬指出,与专业的渗滤液处理厂(站)不同,垃圾焚烧厂在配套渗滤液处理设施时,并没有执行严格的防爆标准。 改造困境

“十一五”时期提出“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的垃圾处理思路后,垃圾焚烧厂近年在各地纷纷上马。至2012年底,中国投入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共有142座,总处理能力为12.4万吨/日。根据各地政府的规划,焚烧将逐渐取代填埋,成为“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主要手段。由此带来的焚烧厂技术完善需求必将提上日程。

垃圾含水量太高,焚烧炉温度达不到标准,会增加产生二英这类有毒有害气体的风险,因此渗滤液必须单独处理。

早期建设的垃圾焚烧厂,大多数都选择将渗滤液回喷,“但这么多水入炉膛,燃烧时就需要添加更多辅助燃料,对节能非常不利,也提高了成本”。马增益说。

如果转运处置,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

直接排放更无可能。要排入设置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执行最低标准(三级标准),化学需氧量也必须在500毫克/升以下。而江桥厂产生的渗滤液原液,化学需氧量含量高达4.8万毫克-7.1万毫克/升,远远低于纳管要求。

华泰证券对《“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分析后,保守测算,至2015年渗滤液新增市场容量为90亿元左右,运营年均市场容量为20亿元,“存量市场超过增量市场3倍”。换言之,至2015年,垃圾渗滤液处理市场规模将超400亿元。

与巨大的市场需求不相匹配的是,真正拥有达标的渗滤液一体化处理工程建设、运营能力的企业很少,行业专业度不足。“多数企业产品技术含量低、无自主知识产权,无法提供渗滤液处理工程一体化服务。”第三方市场研究机构深圳中商智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分析。

渗滤液处理企业正面临技术改造,产业升级的拐点。上海城环水务运营公司(下称城环水务)原总工程师周新宇在参与江桥厂渗滤液改扩建方案技术论证后称,江桥厂渗滤液处理设施使用的工艺存在污泥产量大,生产能耗与药耗大,工艺瓶颈环节众多,生产管理与设备运行要求高等弱点。城环水务是江桥厂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运营商,亦是城投控股的下属企业。

周新宇介绍,在江桥厂渗滤液一期工程的实际使用中,原本希望在调节池通过技术手段将化学需氧量降低30%,因渗滤液原液酸性过高未能实现,生化反应后还堵塞了输送系统,因此降低了供氧效率。这也是众多应用膜超滤技术进行渗滤液处理的设施遇到的共性问题之一。

尽管超滤膜一般都会承诺3年-7年的使用时间,在实际使用中,因超滤膜易堵塞清洗频繁,以及腐蚀损伤等原因,使用寿命往往无法达到预期。北京桑德环保集团董事长文一波透露,“我们做过几十个渗滤液处理工程,全世界的膜基本都用上了,可以说都或多或少有些问题,很多膜一年甚至更短的时间就要更换。项目难以实现稳定可靠的经济性。”

一部分企业希望利用沼气,提高渗滤液处理经济效益。江桥厂在2007年提出技改扩建计划时,提出要在原有生化反应器前端增设厌氧装置,产生的沼气用于发电。“每吨渗沥液的处理成本扣除沼气发电收入后约为11.9元,比现有工程下降约60%。”《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改及扩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中称。

在从业者和研究者看来,以厌氧发酵为主的工艺,尽管会因设备和防爆等原因增加一定投资,却更为节能和环保,应该是未来渗滤液处理技术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然而,上海城投2013年半年报中,已将用于江桥厂技改扩能的492.7万元全部计作坏账,“预计无法收回”。

此外,渗滤液企业还面临着滤出浓液难以处理,回灌造成二次污染的技术难题。岳东北分析,虽然目前已经研究出化学氧化、蒸发浓缩结晶填埋等方法,但成本都较高,“能不能承受得起,谁来承担”?

渗滤液处理工程利润微薄,投资回收期太长也阻碍了企业的投入。“政府投资项目,企业一般希望7年收回投资,但政府的希望是10年,实际操作中经常要20年才能收回成本。”方小冬说,因此,压缩开支成为企业必然的选择,“比如说风机,防爆的比不防爆的至少要贵三成,有多少人在用”?

无论是从业者还是研究者,都认为垃圾渗滤液处理中存在的种种技术或安全问题,并非无法解决。政府提高成本投入,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引导整个行业向专业化发展,是显而易见的解决之道。

第7篇:生活垃圾焚烧方案范文

一、欧盟委员会垃圾管理政策

欧盟垃圾处理政策已发展近三十年,并通过一系列的环保行动规划出立法框架,旨在减少垃圾对健康和环境的影响,并创建一个节能减排的经济体系。欧盟环保行动方案明确了垃圾的预防和管理,其首要目标是确保垃圾不会随经济增长而增多。这些措施已取得成效,在上世纪90年代,德国与荷兰的垃圾产生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欧盟的目标是通过新的垃圾预防措施大量减少垃圾的产生,从而更好地使用资源,鼓励向可持续性消耗的模式转变。垃圾管理方法基于以下三个原则:

(一)垃圾预防

在任何垃圾管理战略中,这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把减少垃圾产生量放在首要位置,并通过减少产品中的危险物质来减少垃圾的危害性,这样垃圾的处理将会变得更简单。垃圾预防与改善产品的生产方式和影响消费者购买需求(如简易包装或无包装的绿色产品)紧密相连。

(二)循环和再利用

如果垃圾的产生不可避免,那么应该尽可能地回收大量的材料,这样既可以保护环境又可以循环再利用。欧盟已经明确重点关注几种具体的“垃圾物”,包括包装废弃物、报废的车辆、电池、电器和电子垃圾,目的是降低其对整体环境的影响。欧盟要求各成员国制定关于这些垃圾回收、再利用和处置的法律。一些欧盟国家已经制定了相关措施,使回收的包装垃圾量达到包装垃圾总量的50%以上。

(三)改善最终处理方法和监控措施

如果有不能被回收或再利用的垃圾,应该将其安全地焚烧,垃圾填埋只作为最后的处理方法。这两种方法都需要密切监控,因为两者都具有造成严重环境破坏的潜在危险。欧盟近期批准了一项指令,规定了严格的垃圾填埋场管理指导方针。它禁止某些类型的垃圾如废旧轮胎进入填埋场,并设定目标,减少可生物降解垃圾的数量。而另一项指令规定了强制性限制焚化炉的排放级别。欧盟还希望减少二f英和酸性气体的排放,如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和氢氯化物(HCL),它们对人体健康是有害的。

由此可见,欧盟首先通过对垃圾产生量的控制和循环利用来减少最终必须要处理的垃圾量,因为减量是解决垃圾问题的根本方法。

二、欧美垃圾分类收集方法实例参考

垃圾分类是垃圾收集和再利用中最重要的环节。世界各发达国家都为垃圾分类提供了各种便利的条件及大量垃圾分类的基础设施,并通过各种规定和措施来促进垃圾分类回收工作的展开。

(一)美国的包装处理

美国在垃圾收集过程中对包装容器的处置有严格的界定及处罚制度。政府规定,当地居民有义务参加垃圾分类和循环再造。在企业延伸责任制下,生产商支付产品包装的处理费用。

近几十年来,美国垃圾减量方法之一就是最小化包装:企业生产更环保、更节俭的包装,消费者协助政府回收废弃的包装。目前,美国有几个州在试运行包装垃圾抵押金制度,居民交付废弃包装时再返还抵押金。

(二)德国的精细分类

德国设有独立的垃圾收集系统。在每个住宅附近都设多个专用垃圾桶(按颜色分类),而且为方便工作人员收集,垃圾桶距行车道不能超过15米。不同颜色垃圾桶收集不同种类垃圾。在德国每个超市都可以回收旧电池,大型家电则需要与专门机构预约处理。

(三)瑞典对化学品的收集

在瑞典,有特殊规定的危险废弃物应丢弃在指定地点的特殊生态站中。生态站是为收集电池、化学品、油漆残余、气雾罐、旧机油、溶剂和荧光灯等有害化学品而专门设置的。

从欧美国家对垃圾收集处理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各国对可回收废弃物和特殊废弃物的收集处理相对比较细致,体系也比较完善,且都在垃圾源头进行分类和预处理,以大大提高垃圾的再利用效率,把对环境的污染降至最低。

三、欧美城市主要的垃圾处理方法

(一)垃圾填埋和焚烧简述

除了3R原则(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目前城市垃圾的主要处理方式是填埋和焚烧。

填埋:垃圾填埋后,有机垃圾在自然分解过程中产生气体,主要是甲烷和二氧化碳,这两种气体是引起全球变暖的主要因素。

焚烧:有机垃圾和其他物质焚烧后,转化为底灰、烟气、粉尘微粒及用于产生电力和热能的蒸汽,可以有效减少垃圾量。

在北美,填埋和焚烧基本持平,而欧洲以焚烧为主,其中丹麦和瑞典在利用焚烧能源方面走在世界前沿。2005年,丹麦4.8%的电力和13.5%的热能都来自焚烧。总体而言,欧洲国家在城市垃圾处理中对焚烧的依赖较强。

(二)北美、欧洲垃圾填埋和焚烧现状

1.美国的垃圾焚烧

1975年10月,美国第一家商业化垃圾焚烧厂建成于马萨诸塞州,并成功运营至今。1990年,美国有186个垃圾焚烧设施,后来慢慢减少至不到90个在运行,主要原因是由于焚烧技术无法满足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时填埋的方式成本更低。但是现在,处理技术的进步使得焚烧这种方式的优势逐渐显现,政府也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来鼓励这种处理方式。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焚烧会逐渐代替填埋成为美国处理城市垃圾的主要方式。

2.欧洲的垃圾焚烧

2001年之前,垃圾管理未引起各国政府重视。随着垃圾量不断增加,许多国家逐渐意识到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解决垃圾问题,从而促进了欧洲垃圾管理法规取得新的进展,垃圾开始被看作是一种资源而逐渐得到利用。由于欧洲许多国家禁止危险垃圾填埋处理,加上私人经营的垃圾焚烧炉可以享受税收抵免,过去十年间,欧洲有很多垃圾焚烧设施建成并运营。

较一般意义的焚烧和填埋而言,焚烧发电显示出独特优势,受到了北欧许多国家的青睐,他们通常将垃圾处理与废热发电结合起来。此外,由于没有足够的场地用于填埋垃圾,一些国家也倾向于焚烧处理。

3.加拿大的垃圾填埋与焚烧

为减少对环境的损害,加拿大安大略省2008年针对垃圾填埋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新标准,涉及内容包括水文地质和地表水、设计报告、保护地下水的选址设计、现场管理与监督、填埋场关闭及关闭后的管理,以及填埋场管理人员对应事故和其他问题的财政保障等。

加拿大政府没有强制执行焚烧排放规定,而是制定了指导方针。这些方针由加拿大环境部根据2006年《加拿大清洁空气法案》制定,涉及内容包括焚烧产生的二f英、呋喃和其他有害物质。但议会没有强制各省执行,各省政府可自行决定如何将政府的指导方针融入地方法规中以进一步实施。

(三)垃圾焚烧的事实

许多环境学家认为垃圾焚烧会产生大量的二f英类物质,会对人类健康产生威胁,而如今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早期的垃圾焚烧设施气体清洁技术不达标,排放了大量的二f英,而目前新的焚烧技术产生的二f英气体很少,其排放物主要是二氧化碳。

所以反对焚烧处理的人在没有充分了解当前清洁排放技术的情况下所做的定性言论未免有些偏颇。一些环保组织认为焚烧是产生二f英和呋喃的罪魁祸首,即便是最新的焚烧设施也会产生污染,这些说法都没有量化根据。

在北美,填埋方式因由来已久而普遍采用,焚烧方式虽然广受争议,但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具有废转能的优点,现在也逐渐成为主流的垃圾处理方式。其实两种方法都会对环境产生危害,只是哪种危害小的问题。

四、北京城市垃圾处理现状

在上世纪90年代之前,北京市的垃圾基本是采用简易堆放的方式进行处理。从1991年开始建成大屯转运站和阿苏卫填埋场,北京市的垃圾处理才进入无害化阶段。

在此后的十几年时间里,大批的垃圾填埋场陆续建成,填埋也成了北京处理城市垃圾的主要方式,填埋量占垃圾总量的90%以上。但是,在这些填埋场之中大部分都是非正规的,截止到2006年,北京市共有非正规垃圾填埋场1011处,垃圾囤积量达8000万吨以上,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污染了地下水及周边环境,还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已经成为政府和市民共同关注的问题。

垃圾填埋处理已经渐渐不能适应北京这种飞速发展的特大城市的要求。2009年,北京每天产生生活垃圾已经达到1.84万吨。令人担忧的是,生活垃圾的数量仍在不断增长。为了填埋这些垃圾,每年要消耗掉约500亩土地。不仅如此,就垃圾处理能力而言,北京的垃圾填埋场也在超负荷运转,这会加大填埋场污染控制的难度。如果不采用其他更加高效的垃圾处理方式,按照每年8%的生活垃圾产量增长速度,几年之后全市现有垃圾填埋场将全部填满。

2009年,北京市市人大代表在十三届二次会议和市政协委员在政协十一届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提出要加快垃圾焚烧厂的建设,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建设宜居城市,学习借鉴国内外经验,制定垃圾处理工作方案。从2013年开始,北京市计划三年内建成各类垃圾处理厂37座,其中大部分为垃圾焚烧厂。

但是,建造垃圾焚烧厂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还不被广大市民所接受。他们认为焚烧所产生的有害气体会严重影响环境和身体健康。杭州市余杭区就曾因垃圾焚烧厂选址问题发生过居民抗议事件。所以,政府相关部门应大力宣传和普及相关知识,使大家从了解到认可,再到支持。

实际上近年来,随着焚烧处理技术的进步,国外对生活垃圾焚烧厂实施了大规模的结构调整,通过更高的环保标准来改造旧的焚烧厂,关小厂、建大厂,向规模化、大型化发展。在技术的改进和知识不断的更新过程中,一些发达国家对二f英产生来源有了科学认识;并且随着垃圾焚烧技术的进步,尤其是高温焚烧技术和更先进的烟气净化技术,在垃圾焚烧过程中已能充分控制二f英等有害物质的产生。

科学专家经过检测发现,城市生活垃圾的焚烧并非是产生二f英的主要原因。有数据显示,大气环境中的二f英90%来源于一些污染较重的工业,如炼钢、火力发电等工业锅炉燃烧、纸浆漂白过程以及医疗垃圾的低温焚烧等。垃圾焚烧还有利于减少碳排放,斯德哥尔摩耶夫勒大学和皇家理工学院的专家研究发现,垃圾焚烧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和有害气体比堆砌和填埋同样数量垃圾的产生量要少,因此垃圾焚烧对环境更加有利。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焚烧垃圾,不但可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还可以产生热能和电力。

针对北京的情况,垃圾焚烧逐渐取代填埋成为北京市处理垃圾的主要方式,这样不但节省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还可以通过先进的技术来减少环境污染,也能实现垃圾二次利用和转化成能源,可谓一举多得。

五、对北京的启示

通过对国外垃圾处理政策与经验的分析发现:城市垃圾处理是一套体系,每个环节都很重要。

首先要从源头控制垃圾产生量。目前,我们的关注点基本集中在垃圾产生后所导致的各种问题上,而忽略了怎样减少垃圾产生这一源头问题,导致在垃圾产生预防上还有许多空白,例如规范生产型企业的正规化,合并同类型企业,鼓励企业使用更简易的包装等。

其次再通过回收和再利用进一步减少垃圾量。例如杭州目前正在试点垃圾分类回收兑换机,居民把诸如塑料瓶、旧电池和玻璃等废弃物投放到机器的指定投放口,到达一定数量后机器会反馈给居民电影票。这样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来让大家体会到自觉分类带来的好处。

最后结合北京的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垃圾处理方法。政府相关部门要注重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完善这一领域的管理组织体系,避免诸如垃圾分类出现先分后混的乱象。加强相关设施的建设,学习先进的经验和技术。加大相关的知识文化宣传,使大众正确认识这一领域问题的重要性,把垃圾分类回收纳入到基础素质教育,让垃圾处理这个问题可持续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张红,李纯.国际科技动态跟踪――城市垃圾处理[R].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

[2]杨艳梅.国外城市垃圾处理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4(04).

[3]向亨裕.瑞典生活垃圾的回收与处理及启示[J].节能与环保,2012(09).

第8篇:生活垃圾焚烧方案范文

关键词:渗滤液浓缩液;SDA系统工艺水;成本分析;UASB-MBR膜处理工艺;生活垃圾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X705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28-0023-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28.013

随着城市生活垃圾快速增长,垃圾渗滤液急剧增加,其成分随季节发生变化。垃圾渗滤液作为典型高浓度有机废水,目前渗滤液的主要处理方式是UASB-MBR膜处理工艺。采用膜处理工艺处理渗滤液后,会产生体积约为进水量20%~25%的渗滤液浓缩液。渗滤液浓缩液的有机物浓度和盐含量相对较高,有机物浓度通常为原水的3~4倍,盐分相当于海水。

渗滤液浓缩液中富集了渗滤液中绝大部分的盐分、难生化降解或不可生化降解的有机物以及少量残留的含氮类化合物如氨氮、硝氮等。通常采用的处理方法有回灌填埋堆体、回流调节池、高级氧化、蒸发和焚烧工艺。反渗透浓缩液盐分含量高,回流调节池或回灌填埋区会对处理系统和填埋堆体产生负面影响;而经过高级氧化后的浓缩液不能被彻底处理,仍会存留一部分浓液,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1 蒸发处置

20世纪90年代,欧洲一些国家就将蒸发法应用到垃圾渗滤液的处理中,瑞士的四级闪蒸可以使渗滤液的CODCr和NH3-N去除率达到99.5%和98.5%;芬兰采用负压蒸发法处理垃圾渗滤液,冷凝液的CODCr含量低于30mg/L、NH3-N浓度为0.6mg/L。法国某垃圾填埋场平均填埋垃圾4000t/d,2004年该填埋场渗滤液总处理量为35600t,反渗透浓缩液1800t,约占5%,二次蒸发浓缩液1600t,约占4.5%。该生活垃圾填埋场整套渗滤液处理流程运行费用主要为电力消耗、pH调理的药剂消耗、组件维修及更换费用、二级浓缩液的处理处置费用。折算成渗滤液的处理运行费用约为100元/m3。

近年来,我国也有一些关于蒸发处理垃圾渗滤液的报道。机械压缩蒸发(MVC)作为在国内应用较多的蒸发处理工艺,其浓缩比理论上可达到较高水平,但在实际生产中因为沸点上升和结垢的影响,蒸发效率会明显降低。

2 喷射到炉膛焚烧

自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就开始了渗滤液回喷到炉膛的研究。2003年深圳某日处理量为400t的炉排炉进行了渗滤液回喷工业化应用。此研究发现,渗滤液回喷量对炉膛温度的影响有限,且随垃圾热值增高,回喷量也可适当增大。按深圳2010~2012年的垃圾平均热值5.807kJ/kg计算,400t/d的垃圾焚烧炉可以处理渗滤液浓缩液1800kg/h,折合每日约40t。按渗滤液占垃圾总量的20%来计算,可回喷处置的渗滤液约占垃圾渗滤液总量的50%,远大于渗滤液浓缩液的实际产量,完全可以作为一种有实用价值的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

渗滤液浓缩液的回喷处理是通过吸收炉膛燃烧热将渗滤液浓缩液气化。浓缩液在气化过程中会吸收相当于常压下蒸汽蒸发焓的热量以及排烟温度对应的热焓。渗滤液浓缩液喷入炉膛内的温度为30℃,焓值为126kJ/kg,锅炉出口烟气温度按照190℃计算,蒸发后的滤液浓缩液焓值为2856kJ/kg,所以1kg渗滤液浓缩液在炉内吸收热量为2730kJ/kg。按照主蒸汽参数4.0MPa(g)、400℃和给水参数温度130℃、给水压力按照5.0MPa来估算,1kg给水变成蒸汽吸收的热量是2664kJ/kg,再考虑锅炉热效率为80%,喷射一吨渗滤液浓缩液,锅炉蒸发量减小值为Q=1t×2730kJ/kg×80%÷2664kJ/kg=0.82t。

每吨主蒸汽发电量为W=(H1-H2)÷3.6×ζ1×ζ2×ζ3。根据表1的设定条件计算得到1吨主蒸汽发电量约为184kWh。考虑喷炉处理1t渗滤液浓缩液会少产生0.82t主蒸汽,则处理1t浓缩液会减少发电151kWh。按照垃圾焚烧项目上网电价0.65元/kWh计算,渗滤液浓缩液回喷至炉膛的处理成本约为98元/t。

3 代替SDA系统工艺水

SDA工艺原用于食品干燥,就是利用旋转雾化器的高速旋转产生小的液滴,利用热空气将液滴进行蒸发的一个高效干燥工艺,现在广泛用于烟气脱酸处理。结合SDA系统的工艺特点,渗滤液浓缩液完全可以代替其降温用工艺水。借助旋转雾化器强大的雾化功能,低品位热能将渗滤液浓缩液蒸发,既为脱酸创造了反应条件,又低成本地处理了浓缩液,节约了宝贵的水资源,其实质是以“废”治“废”,变“废”为“宝”。

作为旋转雾化器工艺降温用水,SDA生产厂家关心的水质分析项目主要有Cl-、SO42-、CO32-、TDS、TS、pH。为此我们调查了国内多家垃圾焚烧厂的渗滤液浓缩液成分,结果见表2。综合分析以上垃圾焚烧厂渗滤液浓缩液的成分,可认为渗滤液浓缩液的水质指标范围见表3,符合SDA主要厂商德国GEA对其降温工艺水的水质要求。

渗滤液浓缩液被热烟气蒸发后TDS全部成为固态,增加了飞灰产量。根据表3中TDS含量得知,每消耗1t浓液将产生飞灰约35kg(北京市每吨垃圾焚烧飞灰的处置费用为1600元/t),增加的飞灰成本是0.035t×1600元/t=56元,与表面蒸发相比可降低成本44元/t,与回喷至焚烧炉相比可增加收入42元/t。

4 结语

综上所述,渗滤液浓缩液代替工艺水回用SDA系统技术方案在技术是可行的,与其他处理方式相比,在经济效益上有巨大优势,可作为渗滤液浓缩液处理的新技术。

参考文献

[1] 邓旭亮,荣丽丽,张春燕,等.膜滤浓缩液处理技术研究进展[J].工业水处理,2011,31(6).

[2] 魏彦丹,李诗媛,吕清刚,等.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有机物成分分析及蒸发处理研究[J].环境工程,2012,(S2).

[3] 杨琦,何品晶,邵立明.负压蒸发法处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J].环境工程,2006,24(2).

第9篇:生活垃圾焚烧方案范文

一、研究目标、内容和期限

1、*河底泥污染评价、疏浚与综合利用研究

研究目标:结合*河三期治理研究提出优化疏浚及底泥综合利用方案,为工程决策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研究内容:

(1)*河底泥疏浚前后耗氧量以及污染物释放与潜在生态毒性研究;

(2)*河底泥污染物通量模式研究、疏浚方案与疏浚底泥综合利用研究。

进度要求:*年6月30日前完成。

2、有机垃圾高效厌氧发酵综合利用研究

研究目标:建成1吨/日有机垃圾厌氧发酵产氢产甲烷示范工程:产沼气110立方米/吨,产纯氢气25立方米/吨;研究提出日处理800吨生活垃圾的分选-发酵-发电工程优化方案。

研究内容:

(1)、微生物的筛选驯化与协同技术;

(2)、添加剂促进生物产氢和甲烷技术;

(3)、环境仿生反应器工艺参数与结构优化技术;

(4)、垃圾处理量及组分、产气量与发电量的定量关系。

进度要求:*年6月30日前完成。

3、城市垃圾与餐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研发由城市污水厂污泥与餐余物制备的可再生燃料及其关键技术,其热值大于4500千卡/公斤,生产与应用过程中均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研究内容:

(1)污泥与餐余垃圾的收集筛选、预处理与稳定技术;

(2)生产与使用中的二次污染评估和控制技术;

进度要求:*年6月30日前完成。

4、利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制备生态水泥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研究目标:研发利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替代部分水泥原料制备生态水泥的关键技术与工艺,形成日处理80吨的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预处理与水泥窑共煅烧制备生态水泥的示范工程及其装备,实现江桥、御桥日产焚烧飞灰零填埋。

研究内容

(1)焚烧飞灰无害化预处理与自净化工艺;

(2)重金属污染物物理化学预处理稳定化技术;

(3)生产生态水泥产业化关键工艺控制与监测方法。

进度要求:*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法人、自然人均可从“*科技”网站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备注:在线填写可行性方案时,“特征”请选择“重点”;“是否定向”选择“否”;“申报市科委计划类型”请选择“攻关计划—生态环境—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相应类别”,从中选择要申报的具体类别进行申报】及下载相关表格《*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版)》,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2.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发力量和市场开拓能力,对所研究的内容有较好的前期研究以及积累,各个项目以企业创新及投融资为主体,鼓励产学研强强联合申请,开展协同攻关,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申报单位必须具备实施项目研究必备条件及匹配资金。

3.课题负责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作为课题负责人和主要科研人员,不得同期参与承担863、973、国家科技攻关和*重大、重点科研课题数超过三项,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它项目申请的课题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4.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建议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

5.本批课题的申请起始日期*年7月5日,为截止日期为*年7月31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四份,并通过“*科技”网站提交可行性方案和其他所有表格。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