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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练目的
为能够正确、有效、快速处置高危电力用户突发停电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停电损失,确保高危电力用户安全可靠用电,通过开展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各有关单位的应急能力,查找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指导思想
(一)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突发停电应急能力和处置能力。
(二)统一指挥。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组织开展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恢复生产等各项工作。
(三)保证重点。在供用电设备停电处理中,要将保证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四)常态机制。通过开展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形成常态安全管理机制,维护好社会公共安全。
组织机构
组长:(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市安监局局长)
(市发改局主任科员)
(市煤炭局局长)
(市供电公司经理)
成员:各乡镇办和安监、煤炭、电力等部门有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由担任,负责组织协调高危电力用户进行停电应急演练。
工作安排
(一)动员发动。在3月1日前由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启动会,对演练计划、演练内容、演练要求及有关单位分工进行安排。
(二)演练整改。3月1日至3月31日为停电应急演练开展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及时下发。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及高危电力用户要按照演练计划进行演练,对演练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
(三)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将安排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及高危电力用户停电演练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批评,对消极演练或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高危电力用户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总结评价。演练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将对停电演练工作进行总体评价,对工作积极、措施得力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工作迟缓、消极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
部门分工
(一)安监局
1、制定本部门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组织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停电应急演练给予安全保障和医疗救护等工作。
3、指导供电公司和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并对演练方案进行审核。
4、对停电应急演练要进行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书,并督导其整改到位。
(二)煤炭局
1、制定本部门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指导供电公司和煤矿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并对演练方案进行审核。
3、对煤矿停电应急演练要进行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书,并督导其整改到位。
(三)发改局
1、制定本部门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指导供电公司和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并对演练方案进行审核。
3、对高危电力用户供用电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导其整改到位。
(四)供电公司
1、制定本单位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向高危电力用户制定的停电应急演练方案提供技术服务;
3、配合高危电力用户进行停电应急演练;
4、停电应急演练并进行用电检查,查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告知)通知书,整改情况向市政府汇报。
(五)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农业有害生物造成的危害。
(2)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密切注视农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动态,要经常性地组织技术干部深入田间开展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开展防控技术的宣传和培训。预防农业有害生物的特大、重大危害事件发生,做好对特大、重大有害生物危害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中央、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县委、乡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及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农业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使应对农业有害生物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有害生物应急防治专业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有害生物应急防控机制。
(三)编制依据:依据《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延长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1)县人民政府负责农业有害生物的应急防控工作;
(2)指导全县农业有害生物的应急防控工作;
(3)涉及跨区域的、超出县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的应急防控工作。
(五)分级标准:本预案所称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是指农业植物上已发生的病、虫、鼠、杂草和植物检疫对象(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危害农业植物的危险性病虫草鼠和外来生物),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防控是指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的防范和除治。根据农业有害生物的发生特点和危害程度等因素,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分为以下四级:
1、特别重大生物灾害包括:
(1)全国植物检疫对象在我县发生面积在1000亩以上;
(2)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暴发流行,发生面积在1万亩以上,预计危害损失在30%以上。
2、重大生物灾害包括:
(1)病虫害危害面积在1万亩以上,预计危害损失在20%以上;
(2)全国植物检疫对象传入我县,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威胁,发生面积在100亩以上。
3、较大生物灾害包括:
(1)主要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在1万亩以上,预计危害损失在10%以上;
(2)全国植物检疫对象在县境内零星发生,发生面积在100亩以下。
4、一般生物灾害包括:主要病虫草鼠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在一万亩以下、预计危害损失在5%以上。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
副组长:县农业局局长、财政局局长、公安局局长、工商局局长、技术监督局局长、卫生局局长。
成员:县农业局主管副局长、各乡镇的乡镇长、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职责:研究、协调、解决突发性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事件处理过程中的问题,研究、解决应急需要。
(二)机构编成及任务: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农业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突发性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协助并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办公室内设技术组、防治组、物资保障组,其职责:
技术组:由县植保站站长、各乡镇业务单位负责人和植保站防治检疫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防治技术方案、防治效果调查、认定,实施防治的技术指导工作,收集、上报防治信息。
防治组:由县农业局组织县各业务单位负责人及所在乡镇农技站站长组成。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各防治单位开展防治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汇报防治情况。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局、农业局等单位组成,负责各项防治设备、药品和器具的统一调配。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各小组要密切配合,组织、协调和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治单位按技术方案进行防治,防止灾害蔓延传播。
(三)防控体系
1、乡镇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工作,其组织体系可参照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2、专家组:县植保植检站站长是全县农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工作的专家组组长,成员为该站内专业技术干部,必要时邀请市植保站有关专家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参加农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工作。
三、运行机制
预测与预警:县植保植检站和乡镇农技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农业有害生物预报预警职责,要经常性地深入田间调查研究,准确判断农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并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突发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事件或疑似情况时,应立即向所在地的农业主管部门报告。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核实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报送至上级农业主管部门;未经农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突发性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灾害信息。
(二)应急处置
1、发生重、特大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危害和突发性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事件后,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县应急领导组立即组织农业病虫害防治检疫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对灾害进行科学调查和会商,制定具体防治技术方案,用农业、生物、化学、物理和人工防治等有效技术手段进行科学防治,防止蔓延。无公害防治率必须达80%以上。实行化学防治的,施药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畜安全和生态效益。
2、发生重、特大灾害和突发性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事件的镇、村要立即组建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防治专业队伍,按照本预案要求,在县农业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指导下开展防治。
3、跨行政区域发生重、特大和突发性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危害,实行统防统治或联防联治。涉及县辖区内的,由县组织实施;跨县的报市农业主管部门,在市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下,按防治方案实施;跨省、市的报省农业主管部门,在国家、省农业主管部门统一协调下,各级按防治方案组织实施。
4、凡在辖区内发生农业植物检疫对象或危险性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疫情时,由县农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查清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划定为疫区或封锁区的,规定必须检疫的农业植物及其产品(含包装材料),交通运输部门和邮政部门一律凭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开具的《植物检疫证书》承运和收寄,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对来自农业植物检疫对象或危险性病、虫、杂草疫情发生区的木质光缆盘、电缆盘、包装材料和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废弃材料在农业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疫区,县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要加强检疫检查,防止农业植物检疫对象或危险性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传播蔓延。同时按照防治技术方案,采取统防统治,实施生物的、仿生的、化学的或物理的等方法防治。
5、县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农业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对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防治成效进行综合分析,出具监测报告。对成效不明显,还可能继续造成严重危害的,要制定进一步防治方案,继续进行下阶段防治;认定已不能造成严重危害的,报县应急指挥部同意,终止应急行动。县农业主管部门对疫区内植物检疫对象或危险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防治进行检查,认定疫情已解除,报县应急指挥部同意,经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认定,由省农业主管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疫区撤销后,终止应急行动。
6、对发生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不防治的,由县农业局下达限期除治通知书,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书要求和期限除治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
7、对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解、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有关规定申报抚恤、补助或补偿。
四、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性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具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性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事件的保障工作,保障资金落实到位。
1、县财政局根据本地实际,预留应对突发性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事件的经费,用于突发性有害生物事件的应急处理。
2、县农业局保障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和日常工作经费和必须的器具储备。
3、各乡镇应安排农业病虫害监测防治经费,专项用于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普查防治所需药械等物资,并对油料经费给予适当补助,严禁挪用。发生大的暴发性或危险性病虫害,适当增加防治经费。
五、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人员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二)宣传和培训:广泛宣传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应急预案知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一)责任与奖惩
1、对在报告和处置突发性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灾害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除治,赔偿损失。(1)用带有危险性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或未经检疫的农作物种苗进行育苗或栽培的;(2)发生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不除治或除治不力,造成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蔓延成灾的;(3)隐瞒或虚报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情况,造成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蔓延成灾的。
3、被责令限期除治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不除治的,农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可以代为除治,由被责令限期除治者承担全部防治费用,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4、违反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防治有关条例的行政处罚,由县农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决定。
一、应急工作目标
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十保一平安”的应对工作目标:即保安全,保食品供应,保通电,保通气,保通水,保通路,保通邮,保救灾,保果树,保物价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平安有序。
二、应急工作领导指挥机构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县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全县防寒抗灾应急工作。
总指挥*
(二)职责任务
1、县应急指挥部职责。研究确定全县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重大决策,提出实施应急方案的意见;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响应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工作;指导乡镇级应急指挥部开展事发地的现场应急工作。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执行县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负责全县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负责全县应急信息的汇总、整理、上报工作,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县应急指挥部发出指令的传达以及贯彻落实指令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系等日常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1)县武装部:必要时,组织、调配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2)县*局: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参加抢险救灾,并做好灾区治安保卫工作。
(3)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和预报;为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全县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
(4)县交通局:负责组织恢复被毁坏的水陆交通设施,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组织被困车辆、人员的疏散调度工作。
(5)县民政局:负责气象灾情统计、上报及对社会公布,指导和协助乡镇政府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负责救灾物资、资金的发放和管理。
(6)县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道路、取暖、施工等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7)县农业局:负责农用设施的安全管理,指导各类农作物、耕牛等家畜家禽的防寒抗灾和灾后恢复重建。
(8)县林业局:负责山林防寒抗灾和灾后恢复重建。
(9)县果业局:负责指导果农对脐橙等果树采取防冻措施。
(10)县物价局:负责商品市场的物价监管,确保物价基本稳定。
(11)县工商局:负责市场监管监测,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县财政局:负责抗寒救灾经费的保障工作。
(13)县商业局:负责组织生活生产物资调配,确保农副产品的市场供应。
(14)县旅游局:负责各旅游景点游客的安全秩序维护。
(15)县粮食局:负责组织粮源,确保粮食市场供应。
(16)县建设局:负责城市供水、燃气供应部门的协调服务工作。
(17)县卫生局: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水、食品卫生。
(18)县信息中心:负责各通讯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确保通讯畅通。
(19)县邮政局、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负责检查、维护通讯线路和设施,组织恢复被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
(20)县自来水公司:负责检查管路和设施,组织抢修被损坏的管道设施,确保正常供水。
(21)县供电公司:负责供电线路、设施检查维护,组织抢修供电线路和设施,全面安排好电力供应。
(22)县石油经营部:负责燃料油品货源的组织,确保市场供应。
(23)*火车站:负责组织被困旅客的疏散和安置,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畅通。
(24)县电视台:负责灾害信息、政府处置措施和处置情况的相关新闻报导。
三、应急处置的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
1、加强抗寒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抗寒救灾工作。不管有灾无灾,要当作有灾来防范;不管大灾小灾,要当作大灾来应对。各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深入灾区了解情况,指导抗寒救灾工作,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各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狠抓落实,千万不能怠慢,千万不能麻痹,千万不能失职,千万不能出作任何问题。
2、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要求每日下午5时之前向县应急办(设在县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上报有关灾情和处理结果,紧急情况随接随报,无灾情要报平安。
3、加强新闻舆论的引导工作
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气象灾害应对处置措施的宣传。加强对应急工作中涌现的好人好事的宣传报道。防止恶意炒作和负面宣传。
4、加强技术指导,深入灾区巡查
各相关单位要派出技术人员深入灾区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发现灾情,及时应对处理,确保各项应对工作正常有序、取得实效。
四、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为有效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我市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底,开展蓝天保卫战秋季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采取有力措施,降低重点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负荷,确保2020年底前,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完成上级考核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燃煤污染管控。
1.加强燃煤锅炉治理管控,对建成区已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开展“回头看”,防止列灰复燃,对全市20蒸吨及以上燃煤供热锅炉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继续推进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2.推进城乡结合部生活用散煤污染治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无照销售、使用劣质散煤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深化工业污染管控。
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2家重点行业企业完成综合治理;深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建立钢铁、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管理台账,对已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深化治理成果。(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市工信局分工负责)
(三)强化扬尘污染管控。
1.开展扬尘污染排查,强化施工扬尘、堆场扬尘、裸土扬尘、道路扬尘治理;对新的建筑工地,房屋拆迁工地、物料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污染源,及时组织排查、督办、考评,年底前,建成区消除裸露地面。(市住建局负责)
2.开展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严肃查处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防止物料遗撒措施的渣土车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市城管执法局负责)
(四)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
1.全面开展柴油货车治理,加大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限行和禁止使用区域监管力度;加快柴油货车禁行、限行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划定;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联合全面开展路检路查,加大超标排放柴油货车处罚力度。(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分工负责)
2.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分工负责)
(五)统筹秸秆禁烧管控。
按照《省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实行扁平管理和“5+1”模式,市生态环境分局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限烧区计划烧除和秸秆无害化处置工作。
一是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制定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农业部门负责秸秆肥料化、基料化和饲料化利用及相关工作,发改部门负责秸秆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及相关工作。
秸秆全量化处置要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农作物秸秆产量、利用方式和具体去向等基础数据、建立清单台账,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数量分解落实到具体村屯、地块。各乡镇街根据清单台账,编制上报本辖区年度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禁烧区和限烧区秸秆产量及分布;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计划烧除总量、地块和时间安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形成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和责任清单。(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各乡镇街分工负责)
二是开展好限烧区计划烧除。
各乡镇街细化限烧区烧除轮次与时间安排,按省要求根据气象条件自行安排专人采用“攒堆”集中焚烧的方式进行烧除作业,并组织民兵等人员实行旁站式监管,在气象条件允许情况下,争取最大限度完成烧除作业,避免春耕生产前集中抢烧。(各乡镇街负责)
三是严格秸秆禁烧监管。
各乡镇街为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主体,依据省调整新的禁烧区、限烧区划定范围开展管控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不变,充分发挥好网格机制作用。做好日常监管、重点时段监管、重点区域监管、确保不出现违规焚烧问题。(各乡镇街负责)
(六)做好重污染天气管控。
1.严格实施燃煤采暖锅炉错时启炉,制定错时启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住建局负责)
2.按国家和省要求实行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制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工信局负责)
3.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进一步理顺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为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经验和保障;当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要立即启动相关级别的应急预案,果断采取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建筑工作停工停业、高排放车辆限行禁行、增加道路清扫频次等各项应急管控措施,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主体责任,落实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
(二)圧实工作责任。
要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圧实,制定各项任务清单和台账,包括集中供热错时启炉方案,重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措施等内容,将工作任务、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和工作人员。错时启炉、错峰生产,“一厂一策”等工作要明确到企业、设备和具体操作人员,秸秆“两区”管控责任要精准到村屯、地块、农户和责任部门、责任人。
(三)积极宣传引导。
要加大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渠道向人民群众介绍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的相关知识,宣传“攻坚”行动相关工作情况,引导公众支持参与改善空气质量行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为全面做好20**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迎国庆、保安全,确保下半年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畜禽养殖场(小区)科学防控和依法监管工程”,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重点,兼顾做好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其它主要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狠抓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督等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总体要求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一行动,严格督查,通过实施集中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管和督导检查行动,监督指导养殖场(户)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规范动物防检疫基础工作,确保秋防工作取得实效,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行动目标
(一)疫情控制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扩散,其它动物疫情得到稳定控制。
(二)免疫质量目标
1.免疫密度。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布病免疫密度达到100%;鸡新城疫,规模场免疫率达到100%,散养户达到95%以上。
2.免疫抗体水平。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要求执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三)免疫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目标。免疫证持证率、防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牲畜耳标佩戴率达到100%。
四、行动计划
秋季动物疫病防控行动从9月1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全县统一实施集中免疫、疫情监测、督导检查专项行动。
(一)集中免疫行动。9月11日至9月30日,全县集中开展强制免疫行动.规模饲养场要在当地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进行免疫。对散养畜禽要组织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畜禽要及时补免。结合强制免疫工作,以养殖场(小区)、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等场所为重点,开展预防消毒。
高致病性禽流感:种禽、蛋禽、肉禽、水禽等家禽全部实施强制免疫,同时要做好鸽子及其它禽类免疫。各类家禽的免疫程序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对所有生猪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进行免疫,母猪配种前和仔猪断奶前要加强免疫一次。具体免疫程序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
口蹄疫:对所有存栏家畜实施强制免疫,具体免疫程序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在做好O型、亚洲I型口蹄疫免疫基础上,对所有奶牛实施A型口蹄疫免疫,具体免疫程序与要求:①免疫途径及计量。肌肉注射,进针要达到足够深度,保证将疫苗注入肌肉内。6月龄以上成年牛每头2ml,6月龄以下犊牛每头1ml;②新生犊牛免疫程序。新生犊牛于80-90日龄首免,间隔1个月进行一次强化免疫,以后每隔4个月进行常规免疫;③成年牛免疫程序。首免后,间隔1个月进行1次强化免疫,以后每隔4个月进行常规免疫。
猪瘟:对所有存栏生猪全部实施强制免疫,具体免疫程序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
鸡新城疫、狂犬病、布病、炭疽和猪流行性乙型脑炎: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
(二)疫情监测行动。集中免疫结束后,开展秋季集中疫情监测行动。按照《20**年**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要求,除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外,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实行秋季集中监测。一要加强免疫质量检测。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免疫后,按规定及时进行免疫抗体抽样检测,准确掌握免疫质量。二要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在普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县兽医实验室要按规定采集样品,报市实验室进行检测。三要进一步完善应急体系和机制。完善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储备制度,发现重大动物疫情,要严格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的时限、程序和内容报告,同时按规定迅速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坚决、果断地处置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
(三)督导检查行动。县政府督查室要协同有关部门组成专门的督导队伍,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做好督导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因行动迟缓、组织不力,导致免疫工作落后的乡镇,要进行通报批评。
五、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疫情排查阶段(9月11日——16日)。县政府组织召开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具体安排部署防疫任务。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以广播、电视、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同时,各乡镇对辖区内所有养殖场、户进行调查摸底和疫情排查,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新晨
(二)全面实施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实施各项行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0日——15日)。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秋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通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的要求,完善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要统一组织、协调防控工作,逐级分解防控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
(二)加大投入,保障防疫工作所需经费。财政部门要保证防疫经费足额到位,确保强制免疫、疫病监测、监督管理等具体工作的落实。
(一)重点防范时段和灾害类型。根据我区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预测,2009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仍主要集中在3—9月,区内大部分地区春、梅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略高于去年,台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与去年持平。春、梅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高陡边坡崩塌及滑坡。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48小时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山区滑坡、崩塌、小流域泥石流。
(二)重点防治对象。双桥、太真、上方、黄坛口、湖南、大洲等乡镇汛期降雨强度大,地质环境复杂,现状地质灾害隐患众多,属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重点防治对象是:大中型水库岸坡、新建新修简易公路沿线、山区中小学、闭坑矿山的采空区及弃渣堆放点、旅游风景点内险要地貌处、开挖强度较大的民房及稳定性较差的泥石流隐患沟等。
全区需重点做好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处:
1、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黄坛口乡下呈村泥石流和上方镇界头村后山滑坡隐患防治点,由所在乡镇设立防灾明白墙,并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防治现状确定年度防治任务、目标,编制防灾预案,交区国土局备案。
2、列入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5处,即黄坛口乡黄泥岭村桃源滑坡隐患、上方镇姐妹山滑坡隐患、上方镇大坪地村石灰石矿弃渣堆泥石流隐患、杜泽镇庙前枧头坞村泥石流隐患、双桥乡黄蒙村泥石流隐患。上述地质灾害(隐患)所在乡镇要逐点编制具体的防灾方案,并认真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二、地质灾害现状
我区是*省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之一。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面积约1196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68%。截止20*年底,我区共分布地质灾害隐患点47处。其中滑坡13处,占28%;崩塌13处,占28%;泥石流19处,占40%;地面塌陷2处,占4%。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员419户1736人,财产5599万元。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区,由于残坡积物相对较厚,修路、建房削坡、矿山开采、开垦种植等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破坏了山坡的平衡状态,易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岩溶地面塌陷隐患主要分布在覆盖型岩溶比较发育的上方镇,冒顶地面塌陷隐患主要分布于石煤、方解石等坑采矿山较多的上方、峡川等乡镇。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拟订和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针对重点防治对象,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区国土局备案。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特别注意自然因素和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种类、分布范围、发生时间等规律,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特别要根据农村基层干部调整变动情况,及时明确责任人、监测员,并加强对新增人员的培训。汛前要组织一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重点检查人口密集的城镇地区、交通干线、旅游风景区、及山地斜坡地带、河流两侧边坡、库岸、矿山采空区及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及时排除隐患。
(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补充抗台风及暴雪低温气象条件下地质灾害防御的应急管理内容,并注意避灾地点安全性的评估,确保预案启动实施中的有效性。要适时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要结合汛期防洪,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设立安置区,并配置必要的应急装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三)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对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对于已查明的泥石流隐患,要充分结合当地山区小流域的整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威胁人员众多、危害严重的,要在汛期前编制完成防灾预案,确定监测人员,落实防灾责任人及防灾措施。在安排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险及工程治理工作时,也要充分考虑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防灾要求,优先安排项目和资金,切实保证受威胁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与治理、搬迁避让。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与治理、搬迁避让。规模较大、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的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对经勘查比选后认定,防治必要性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不合理、自然环境条件差、不适宜人居的灾害点,则实施搬迁避让;对规模较小、危害较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用简易监测措施来监测灾体的地表位移,通过预警预报、临时避险等方式摆脱地质灾害威胁。通过勘查治理、搬迁避险和预警预报项目的开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保证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我区上方、灰坪、太真区域是*市三大石灰石集中开采区之一,有关部门及所在乡镇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加大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对废弃矿山,应进行削坡、复垦还绿,消除隐患;对生产矿山,应结合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要求,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对待采、待批矿山,要按照开采利用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严格管理、规范采矿行为。
(六)强化工程建设与运行的地质灾害防治。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进行工程建设、新建矿山、移民迁建、旅游开发等,以及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对评估成果的监督检查。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和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或监督检查。对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彻底的建设工程,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迟迟不整改的,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以处罚。
(七)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在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保证农民建房能选择一个安全的地质环境,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拟建房的农民宅基地,国土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逐户调查,填写评估表,按用地批次合成一个评估报告,统一报批。我区农村“康庄工程”沿线存在较多的滑坡、崩塌隐患,在汛期,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道路沿线边坡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八)抓好交通及水利工程沿线、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防治。我区部分交通及水利工程沿线、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存在一些地质灾害隐患。在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防灾预案,对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要提出治理方案,进行工程治理。
四、职责分工
(一)区国土部门。
1、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和完善防灾网络,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
2、加强年度防治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坚持灾情巡查制度和落实灾情速报制度。
3、对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和造成的危害及今后发展趋势,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意见。认真配合当地乡镇(街道)核查因地质灾害冲毁、淤积的耕地情况,帮助房屋倒塌灾民落实重新建房用地。
5、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管理,对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区水利部门。加大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对易发区内进行水利建设工程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有人员居住的大中型水库岸坡,要进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划分易发地段,落实监测、巡查责任。汛期之前,对病险山塘水库、盘山水渠渗漏引起的滑坡、抽取地下水引起的塌陷等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灾情发生后,迅速查明水利工程损毁情况,制定损毁工程修复方案,及时抢修被毁水利工程。
(三)区交通部门。加大交通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对易发区内进行交通建设工程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边坡未治理的交通沿线,要进行详细调查,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地段,落实监测、巡查责任。对因公路建设而引发的地质灾害,督促业主单位,及时治理,消除隐患。汛期加强地质灾害隐患较多公路沿线巡查。
(四)区教育部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山区中小学,须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中小学新建、改建、扩建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汛期加强山区中小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
(五)区旅游部门。加大风景名胜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重要风景名胜区,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旅游工程建设的,须督促业主单位按要求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汛期加强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
(六)区规划、建设部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对农村集镇建房,必须严格按规划建设,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七)区农业、林业部门。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对不宜耕种的山地,要督促乡镇、村坚决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水田应改为旱地,滑坡体上严禁全垦造林。
(八)区财政部门。落实必要的防灾网络建设和地质灾害动态巡查、监测的工作经费。在灾害发生时,落实受灾人员救助资金和灾害治理资金。
五、地质灾害防灾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重要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要强化责任落实,并把地质灾害防治列入年度工作责任制考核目标。凡有地质灾害隐患的乡镇(街道)都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同时监督指导地质灾害点所在村成立地质灾害监测小组。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防灾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抓好整改落实。有关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落实。
一、指导思想
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责任,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秩序,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的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使全县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更加到位,监管体制更加科学,城乡监管更加均衡,技术支撑更加高效,应急处置更加得力,公众健康意识更加普及,辖区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零发生,特殊药品零流弊。
三、创建任务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1、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方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各乡镇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的管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其“安全哨所”的作用,保障监管站做到7个有:有一间办公室、有一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标牌、有一套工作制度上墙、有一套开展工作的文件资料(工作计划、方案、总结、工作档案等)、有一个文件柜、有一台工作用电脑、有一块固定宣传栏(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协管队伍建设。各乡镇要确定1名副科级干部任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站长,并至少推荐2名以上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报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备案),具体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的协管工作,掌握安全动态。在各行政村至少聘请1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信息员(由乡镇监管站批准,报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具体负责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搜集、上报、巡查、宣传等工作。监管站每年需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食品药品诚信评价体系建设
1、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质量追溯。加强食品药品企业安全首责意识教育,督促企业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药品零售企业100%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登记制度,实现产品质量追溯(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2、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以及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完善信用分类标准,开展动态信用等级评定,建档率和信用等级评定率100%;实施“健康餐桌”工程,实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县城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乡镇以上学校食堂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其中80%以上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寄宿制学校食堂达到B级以上单位标准(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3、推行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设施,进一步提高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实现“十个有”规范化管理要求。即:有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员,有合格的水源,有从业人员培训体检合格登记本,有专用食品储藏仓库,有专用留样冰箱,有专用洗涤池,有索票索证和进货台账,有应急处理机制,有食品安全教育课程(责任单位:县文化教育局)。
4、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结合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规范化管理机制,设立药事管理机构,积极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药库、药房100%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局)。
5、开展重点单位示范创建工作。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十百千”工程,开展餐饮服务示范店、示范街和规范化管理“小餐饮”单位的创建活动。创建省级以上餐饮服务示范街1条,省级以上餐饮服务示范单位10家,规范化管理“小餐饮”单位10家(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三)技术支撑能力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
1、加强食品药品快速检验能力建设。按照《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县级食品药品快检室项目建设及评估办法》要求,完善食品药品快速检验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初筛快检能力,有效开展日常监督抽验和便民快速检验工作(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2、加大食品药品抽验力度。完成上级下达的监督抽验任务,药品监督性抽验阳性率、餐饮服务食品抽验合格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3、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制度,健全县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品滥用)监测机构,在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设立监测点,实施区域负责制,落实专人按月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及药物滥用监测报告,并做好分析评价工作,及时预防、控制和减少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320份/百万人,其中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数达到15%,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70份/百万人(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局)。
(四)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
1、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积极融入国家、省“数字药监”工程,认真抓好与上级电子监管平台的对接工作,形成涵盖“四品一械”安全领域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电子监管平台,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水平。辖区内药品经营环节基药核注核销率100%;药品批发企业“两码合一、数据实时上传”的覆盖率100%;“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登陆使用率达到月均15人次以上;乡镇以上卫生医疗机构药品实行计算机管理,并与监管部门实现数据对接,达到乡镇以上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电子监管覆盖率80%以上(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局)。
2、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地理信息系统等现有信息平台建设,保证网络运转畅通,电子地图标识全面、清楚、准确,规定的企业数据上传真实、充足、及时,方便公众网上查询(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3、发挥电子政务作用。通过政务网站平台,公布行政许可条件、程序及相关服务信息,实行网上电子审批;对违法失信企业实施的“黄牌警告”、“黑名单”等失信惩戒信息做到定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五)行政执法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1、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对食品药品监管设备、装备所需经费给予保障,将食品药品抽验和执法办案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年度监管经费增长率达到当地财政支出增长率;加强食品药品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食药监局)。
2、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治理协作机制。建立公安、工商、质监、卫生、邮政等多部门联合治理协作机制,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办力度,增强执法权威,提高执法效能,确保各类案件调查、处理、移送及投诉举报回复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相关单位)。
3、加大食品药品日常监管。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原料采购、制作加工、清洗消毒、食品储藏等全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对卤制品、凉菜等高风险食品的抽检力度,加强重大会议及活动期间的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大对国家基本药物、特殊药品、保健品、化妆品采购、储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落实,不断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监督检查不留盲区(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4、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季节变换、特殊时间节点和上级有关要求,适时组织开展重点区域、重要时段、重点品种等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食品无证经营、非法添加、违法加工、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内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的督查,有力确保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管相关单位)。
5、深化药械市场整顿。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保障药械安全为目标,继续深化药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药械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加大基本药物全品种监督抽验力度,保障基本药物使用安全;加强违法药械广告监测,落实违法广告案件移送制度,规范药械广告宣传行为(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
6、强化食品药品应急处置管理。建立完善突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预警制度,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演练工作,有效构建以县级指挥中心为支撑,相关监管单位为基础,上下联动、反应快速、指挥通畅、预警有效、处置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相关单位)。
(六)构建饮食用药安全群防群治新机制
1、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媒介,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示范县创建信息及“六个一”活动,营造“健康饮食,合理用药”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食品药品安全观念和消费方式,增强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参与食品药品监管,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广电局)。
2、加强企业帮扶和从业人员培训。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政策和技术优势,制定实施服务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开展好对重点企业的帮扶服务,促进食品、医药经济持续发展。加强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其诚信守法和安全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从业人员培训率100%(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4、发挥食品药品“两员”协管作用。以整合优化、加强培训为手段,对食品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进行优化、培训和管理,并将其工作业绩考核同“以奖代补”结合起来,真正发挥好“两员”队伍作用。“两员”年度接受培训比例达到80%(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药监局)。
(七)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全面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和县直创建职能部门、乡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由县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职能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关单位)。
四、创建步骤
创建工作结合本县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工作进程,从2013年7月起,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7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落实创建目标和具体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多渠道、广范围宣传创建示范县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3月底前):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职责分工,将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指标细化,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全面组织实施。县政府办、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自查整改阶段(2014年5月底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开展查漏补缺。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局评估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查找并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创建成效。
4、迎评迎检阶段(2014年6月底前):完成创建材料的整理、汇编以及现场等各项准备工作,迎接考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人家”幸福工程的有效组成,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突出工作重点,精心安排部署,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经费到位、目标任务到位。
(二)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动态和取得的成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关键词:多任务 水库 建设 管理
中图分类号:TV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8(a)-0132-02
2008年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灾害造成江油市水利工程普遍出现险情和受损。经水利部、四川省水利专家组现场初核,并按震损水利工程计算标准测算,江油市水利工程震损直接经济损失为21.96亿元。其中:水库有溃坝险情15座、高危险情45座、次高危险情127座,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堤防震损50.75 km,直接经济损失0.93亿元;村镇集中供水40处、农村分散式供水工程47740处震损,影响人口47.9万人,直接经济损失1.9亿元;中小型引水河堰8处、山坪塘1.52万口、输水干渠1700 km、输水支斗渠1828 km、渠系重点建筑1.9万处不同程度震损,直接经济损失14.9亿元;水电站受损16座,装机5.26万kW,直接经济损失0.77亿元;提灌站震损974处,水泵电机1082台,装机3.93万kW,直接经济损失1.66亿元。
经过3年的努力,江油市的水利工程灾后重建已经全部完成。现结合江油市水库灾后重建建设管理实际,提出了多任务水库灾后重建建设管理的基本方法和措施。
1 应急抢险
1.1 集结队伍,成立机构
2008年5月12日下午第一波地震一结束,江油市水务局迅速集结干部职工,成立应急指挥中心,安装应急电话,启动自备电源,就近临时办公,并安排老专家坐镇应急指挥中心指挥。
1.2 现场抢险和查灾
江油市水务局共组织成立5个工作组,工作组由水利工程师和乡镇水利员组成,分片深入水库工程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和收集险情情况。
1.3 制定水库抢险基本措施
对出现险情水库制定抢险应急方案,形成了“疏散险情水库下游群众、放水减轻大坝压力、大坝裂缝覆盖、加强观测及预警”四项水库抢险基本措施。
1.4 组织抢险物资
险情发生后,江油市政府及时安排了抢险救灾资金,水务局迅速安排专人组织彩条布、塑料薄膜等应急抢险物资,并分发到各水库,及时解决了抢险物资不足的燃眉之急。
1.5 查灾报灾
现场工作组反馈的数据及时在应急指挥中心得到汇总,并由专人统计、审核,集中上报。2008年5月16日,江油市全市水库险情和受损情况已经上报到了国家防总,为上级安排抢险救灾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数据。
1.6 应急抢险方案制定
地震后,黄委、长委专家组及时赶到了江油市,分多个小组奔赴水库现场并制定应急抢险方案,确保了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实施。
1.7 实施水库应急抢险整治
为确保受损水库在主汛期前全面完成应急抢险,经上报有关部分批准,水库应急抢险整治不实行招投标制,江油市水务局及时落实多家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确保水库安全度汛。由于应急抢险措施科学、合理、及时,震损水库险情得到及时控制,保障了水库及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2 灾后重建
2.1 规划设计
水利灾后重建规划批复后,水库的初步设计得到了河南水利厅的大力支持。包括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在内的6家设计单位派出了200余名工程技术人员派驻江油市,历时100余天完成了187座水库的初步设计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在此阶段,江油市水务局主要负责现场向导和收集数据,并参与方案研讨等工作。
2.2 工程招标
水库的招标采用分乡镇打捆招标,一般单个标段以1~3个水库为宜。战旗水库(中型)由于投资规模较大,则按大坝土建、灌浆、管理房分标段招标;向家沟水库(小一型)由于出现了库岸滑坡地质灾害险情,则按枢纽和地灾分标段招标。
2.3 质量管理
震损水库工程质量采取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由于震损水库受损类型分为溃坝型、高危型和次高危型,故而在质量管理上应分清侧重点。溃坝型和高危型水库由水利工程师直接管理,分配到人,直接参与现场质量控制与管理,一般每人管理1~5个工地;次高位水库由水利工程师组织管理,乡镇水利员参与现场质量控制与管理,水利工程师组织管理1~2个乡镇,乡镇水利员一般每人管理1~5个工地;同时要求监理公司每个工地派驻1~2名现场监理,每个监理标段1~2名总监。
乡镇水利员和监理公司对水利工程师负责,水利工程师对水库指挥部指挥长负责。
江油市187座水库灾后重建已经全面完工,完工水库已经经过了2~4个汛期考验,所有水库至今无一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和险情。
2.4 进度管理
震损水库工程进度采取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管理制度。
根据震损水库的分类,按溃坝型、高危型和次高危型水库分步实施重建,包括工程设计、招标、工程实施、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水库指挥部负责187座水库的前期规划、设计、财评、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全面负责中型、小(一)型以及溃坝、高危型小(二)水库的招标、工程实施管理。
各乡镇负责次高危小(二)水库立项、招标、工程实施管理。
所有水库的建设进度由水库指挥部统一控制协调,确保了重建任务顺利完成。
2.5 投资管理
江油市187座水库灾后重建立项总投资36300万元,为我市建国以来在水库上的最大一次性投资,如何管好用好这笔资金关系到党的灾后重建政策能否落实、关系到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参建各方义务与权力的履行。同时也关系到参建的人员个人廉洁问题。
规划阶段:控制投资管理的关键是前期规划与立项,在项目初期,江油市水务局与河南援建的设计单位加强了沟通与联系,所有项目均由双方讨论后才确定最终方案。
招标阶段:水库指挥部安排专业人员全过程参与招标文件编制、财评控制价的编制、审查工作。
实施阶段:指挥部对工程现场计量、签证、索赔等事项统一进行处理,采取1人签证、1人核实确认的方式进行管理。
结算阶段:进度结算由指挥部专人审查,完工结算由水务局组织专家组统一审查后报审计部门审查,最终以审计报告为准办理完工结算;进度结算和完工结算比例均按合同约定执行。
决算阶段:由专人负责水库竣工财务结算办理及送审工作。同时工程人员积极配合办理。
审计阶段:由项目负责人配合审计工作,做好配合与解释工作。
2.6 竣工验收
由于水库数量多,加之周边县市均有重建任务,验收机关需验收上千个项目,故而采取从各县市抽调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并按交叉验收的原则进行验收,验收质量和进度达到预期效果。
3 交付使用
工程采取验收一批移交一批的方式,市(县)水务局和地方乡镇政府、水库管理机构及时办理移交手续,责权利分明,确保完建工程在试运行期和后期得到及时管理维护。
引导群众开展抗旱救灾,千方百计地保障缺水群众人畜饮水,确保全县抗旱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同志在抗旱救灾工作中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他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难,充分体现了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在危难时刻冲锋在前、敢于担责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抓降雨监测,全力做好库塘挖掘潜力增蓄工作
其时,从去年入春以来,**县范围内降雨比往年明显减少,大部分地区呈现出降雨少、汛期短、蓄水少、气温高等旱情特点,特别是10月以来,持续出现极为罕见的干旱少雨天气,全县平均降雨量仅有6.7毫米,县境内降雨量创有观测纪录以来最低值。***同志结合雨季提前结束、降雨严重偏少的实际,积极主动请示汇报干旱情况,在确保中、小型等蓄水工程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于10月上旬采取及时下闸蓄水、维修外流域引水渠等措施,不断挖潜蓄水能力,争取投入增蓄资金35万元,带领水务系统的干部职工经过100多天的努力,全县库塘蓄水量由9月中旬的5458万m3增至12月底的6969万m3,增加了1511万m3,仅小河尾水库和白格龙水库就增蓄了58万m3,超州防办下达的蓄水任务969万m3,为抗旱保人饮提供了水源保障。
二、抓水源工程,确保人饮和灌溉工程发挥最大效益
针对持续发展旱情态势,***同志始终把加快抗旱应急水利工程建设、查找人畜饮水备用水源、健全组织机构作为工作重点,全力做好抗旱保人饮工作。10月12日至17日,带领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各乡镇,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水源水量情况调查,全面寻找人畜饮水备用水源,全县共查找第一备用水源点17个,为编制供用水计划和抗旱应急预案作收集整理数据准备。12月15日,按照水务部门的职能职责及时调整充实了以水务局局长为组长、局机关8个股室和下属5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水务局抗旱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了工程管理、灾情调查、供用水秩序维护、督查、后勤保障5个工作组和面上机动应急、乡镇供水、水河尾片区、**水库4个抗旱设备抢修组,领导小组人员按照实施方案和抗旱救灾制度全面开展抗旱救灾工作。截至目前,在秉烈乡、喜古乡等7个乡镇的46个自然村新建了397口人饮小水窖和27件66.6km管引工程,修复了水毁水利工程122件,修复供水管道8km,完成了32件水利工程的疏通岁修,黄龙坝片区中低产农田改造工作已近尾声,为抗旱保人饮、服务用水和农业生产提供水利保障。
三、抓方案制定,积极主动应对旱情灾情
针对继续扩大的旱情旱灾,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抗旱救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同志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局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再次组织18名专业技术人员,于XX年1月19日至28日包乡、逐村、逐户开展水量、缺水人口等旱情信息调查工作,配合各乡镇到人畜饮水最困难的集镇、村寨就近地区查找第二备用水源点,帮助和指导群众开展抗旱救灾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了全县的“水家底”。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县情乡情村情,组织人员力量拟定了《**县县、乡、村抗旱应急供水方案》、《**县XX年上半年供用水情况分析报告》、《**县XX年抗旱应急预案》、《**县XX年重大级(ⅱ级)抗旱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等工作措施,为县委、政府有效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抓措施落实,全力打好抗旱救灾攻坚战
针对越来越严重的旱情,***同志积极主动向县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请示汇报旱情灾情,通过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分析会商,2月2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抗旱救灾工作紧急会议,进一步全面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及时启动了《**县XX年重大级(ⅱ级)抗旱救灾应急响应实施方案》,依据旱情发展实际情况,2月24日将抗旱应急响应从重大级(ⅱ级)提升为特别重大级(i级),从明确职责、会商研究、行动部署、应急保障等方面对全县抗旱工作作了周密安排。县水务局积极响应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启动了旱情旱灾一日一报制,开通了供水热线电话,派出抗旱应急抢修队的3个抢修组,分扑德厚、马塘、红甸、等15个乡镇对供水设备、管道进行抢修维护,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到各工程水源点加强水源管理,组织拟定了《**县抗旱保人饮工作方案》及骨干工程的供用水计划,对缺水的集镇和村寨进行合理分配,实行限时限量供水,把有限的蓄水用在刀刃上,要求小(一)型以上水库,没有防汛办的批
课堂作文网 准,不得随意放水保苗和进行工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