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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居家养老;物业企业;社会化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8.060
1 研究背景和问题提出
1.1 研究背景
老龄社会的到来和快速发展,带来老年人口扶养比和人口规模的不断提高和扩大。家庭结构小型化、代际分居和人口流动加速,造成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单纯依靠家庭的传统养老方式难以为继,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
自1999年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中央政府出台系列文件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是2008年以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思路逐渐清晰,顶层设计逐渐成型。我国已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基本思路,并取得了一定成就,同时也面临许多困境。养老作为社会公共事业,政府的主导作用毋庸置疑,但单纯依靠政府的力量,养老事业发展困难重重。养老服务建设需要社会、市场等多元力量的共同参与。2013年中央政府出台文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但由于养老产业是一个微利行业,投资大,利润回收周期长,且受传统养老观念影响,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社会力量介入意愿不高,甚至许多先期介入的企业因入不敷出,最终退出市场。如何既降低社会力量投入成本又发挥市场效率,成为探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突破点。对养老相近功能资源的开发与共用成为一些学者探索的介入点。物业服务企业由于具备上述特点,成为近年养老服务产业探索、发展的新方向。
1.2 研究综述
整体而言,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起步晚,资料少。已有研究多集中在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的优势意义以及部分典型实践模式运营方式介绍上。在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优势研究中,大部分学者认为: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物业服务工作相结合将是一个双赢的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驻足社区,面向社区提供服务,特殊的地缘和业缘优势,使物业服务企业对社区人口结构、居民信息、服务需求比较了解,能够提供有效匹配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对已有资源的开发与共用,如对社区公共资源的整合,对已有服务队伍的改良、增能,将减少资本投入,降低运营成本,减小运营风险,拉底服务供给成本。物业服务公司以企业效率提供服务,能够保证服务质量。物业服务企业在社区的普及性,保证了住宅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
在实践模式研究中,被学界广泛介绍的几个典型案例主要有“卓达式”物业养老模式、“青藤式”物业养老模式和“绿城式”物业养老模式。这三种模式基本代表了当前物业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方式。卓达物业主要通过整合内外部养老资源,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老年群体提供养老服务。卓达物业养老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基础,通过委托经营、承包经营的方式整合开发目前市场上具有一定影响力、专业化程度较高、符合社区养老理念的其他行业资源,组成满足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要的资源体系。同时组织动员社区内部力量与社会志愿者提供公益。在开展动力上,卓达物业通过养老服务配套设施的完善推动了楼盘的热销。青藤物业主要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营居家养老服务。青藤物业服务人员承接政府的购买服务项目,为小区内特殊老年群体提供养老服务。绿城物业以物业现有功能与人力资源为主,利用已有资源为老年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如社区老年文化教育服务、老年兴趣爱好发展服务、社区保健类服务、社区门诊、紧急救助类服务、医疗绿色通道、社区购物服务等。
这三种运营模式分别代表了三类不同的社区类型和不同经济承受能力的老年群体。“卓达式”物业养老模式代表了大规模中高端品质社区,这类社区定位于经济状况较好,注重社区服务配套的业主群体。“青藤式”物业养老模式代表了原国企、集体单位家属小区模式,这类小区建立时间长,社区配套设施陈旧,老年人口比例高,社区居民经济条件普遍处于中低水平。“绿城式”物业养老是普通现代商品房小区的典型代表,小区规模、物业公司规模和功能都十分有限,物业企业利用有限资源尽力满足社区居民需求。
2 调查数据与分析
2.1 资料来源说明
本研究以西安市九城区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研究对象,将住宅小区以现代商品房小区和单位家属区(原国企集体企业家属区、企事业单位家属区)为标准分为两类,在九城区中采用滚雪球的方式在每个城区以上述标准各选择一个小区进行问卷调查和重点访谈。本次研究共发放问卷27份,与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深度访谈9次,回收问卷24份,问卷有效回收率89%。本次问卷调查主要从物业服务企业运转方式、对社区资源的支配管理权限、服务内容、社区类型、社区人口结构、与业主关系、参与居家养老意愿等方面进行了资料收集。深度访谈对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不同意愿背后的原因、可能的参与模式、需要的支撑条件以及未来预期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2.2 经验分析
2.2.1 不同类型住宅社区物业企业对社区资源的支配管理权限差异较大
物业企业对社区资源的支配管理权被看成是物业企业运营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优势。对不同住宅社区的调查结果显示,不同类型社区物业企业对社区资源的支配管理范围存在明显差异。2000年以后至今建成的中小规模(1000户以下)普通现代商品房住宅小区,配建的公共设施十分有限,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甚至办公场所都是在小区租赁的,基本没有配套设施可供支配与管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小于一千户的现代商品房社区公共配套室内面积基本介于100―400平方之间。大规模住宅社区(1000―5000户),尤其是具有一定品牌效应和高品质的住宅社区,拥有的社区配套设施规模优于小规模普通商品房社区,公共配套室内面积在500平方以上。单位家属区配套设施规模最大,不管是原国企集体单位家属社区还是现代企事业单位社区,其社区公共配套设施规模面积都比较大,基本在1000平米以上,拥有较大的空间满足社区居民的公共需求。例如位于电子城电子二路已破产的八七七厂家属院,通过问卷与深度访谈了解到,八七七厂家属院拥有两栋楼的公共场所,目前全部由物业管理并经营,主要用于向外出租。
2.2.2 不同类型社区物业企业的组织运转方式存在差异
调查结果显示,现代商品房社区物业企业基本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不受外界牵绊,对自己的经营方向,经营模式拥有完全的自。而仅有不到10%的家属社区物业企业拥有独立经营权,90%以上的家属社区物业企业都隶属于企业、单位的一部分,受企业单位领导和指挥,仅有执行权而缺乏决策权。不同的组织运营模式对物业企业能否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产生重要影响。西京公司家属区物业经理表示,他们对于如何运营物业管理有很多想法,包括开展老年服务,但由于缺乏决定权,很多想法难以实现。企业单位在家属区的物业管理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社区的管理能简则简。
2.2.3 物业企业服务内容分析
在功能上,物业企业负责小区的基本管理,其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居民家庭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绿化管理服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等。在差异化服务上,不同的物业企业因管理理念不同而对服务内容有所延伸。调查结果显示,45%的社区物业企业能够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在社区居民家庭遇到紧急事件时能够及时赶到提供帮助;38%的物业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30%的物业企业逢年过节会探访老弱病残家庭困难者;60%的物业企业提供简单的便民信息服务;40%的社区能够提供助老服务。不同类型社区延伸服务分布呈现差异化。现代商品房小区和企事业单位家属院小区延伸比例高于原国企集体企业家属小区。
2.2.4 社区人口结构分析
西安市的住房改革制度始于2000年前后,2000年以后随着住房实物分配制度的取消和按揭政策的实施,商品房进入平稳快速发展时期。现代商品房开始成为西安市居民获得房屋拥有权的主要形式。西安市现代商品房的购买者以进入婚姻阶段的年轻人为主。调查结果显示,不同类型住宅社区人口结构差异明显。现代商品房小区人口结构以年轻人为主,比例在70%以上,老年人口比例不足30%,在居住方式上,大部分老年人口是为辅助子女照看下一代的老漂一族,与子女同住,也有少量以改善住房,提升生活品质为目的空巢老人家庭,比例较小,不足6%。原国企集体企业家属社区人口结构主要以老年群体为主,人口类型主要以原集体国企退休职工为主,老年人口比例在80%以上,且高龄、贫困老年群体比例偏高。企事业单位家属区一般可以为分两类,一类是原有家属区,另一类是新建家属区。原有家属区中,老年人口比例较高,新建家属区主要以60岁以下在职职工为主。
2.2.5 物业企业对社区的了解状况
调查结果显示,现代商品房小区与单位小区物业企业对业主状况掌握比较详细,60%的现代商品房物业企业掌握了小区内住户的分布类型,比如空巢家庭比例,两代家庭比例,一代家庭比例,保存有每户业主的紧急联系电话。尤其是小型现代商品房住宅社区物业企业员工甚至能准确说出大部分业主的具体门牌号。50%的企事业单位家属区物业企业对住户信息有较为详细的了解。原集体国企家属小区物业企业对社区住户的了解程度相对较低,30%的物业企业了解住户信息。原因在于这些小区各项管理运作依赖于原单位,福利性质较强,住户与物业打交道的机会有限,同时并存的离退办也承接了大量小区公共事务,住户与物业企业的联系不如其他类型社区紧密。
2.2.6 物业企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意愿
以五级测量量表为工具,测量物业企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意愿,结果显示,5%的物业企业表示“十分愿意”,8%的物业企业表示“愿意”,10%的物业企业表示“一般”,70%的物业企业表示“不愿意”,7%的物业企业表示“十分不愿意”。从以上测量结果来看,77%的社区物业企业不愿涉足居家养老领域。分析原因,主要有三点:一,市场有效需求不足;二,各类家属区物业企业缺乏独立性,没有决策权,运营思路自己难作主;三,观望状态。市场有效需求不足是物业企业不愿涉足居家养老领域的最主要原因。中小规模现代商品房社区物业企业普遍表示,小区内老年人口比例较小,且多与儿女同住,养老服务需求不足,即使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也难以维持。大规模社区物业企业因养老服务行业的微利性质处于观望状态,期待同行的破冰。家属社区物业企业一方面自身没有决策权,难以对经营方向进行决策,另一方面,认为老年群体受传统家庭养老观念和节俭思维影响,购买养老服务的观念还没有形成,养老服务缺乏市场。
2.2.7 物业服务企业与外界联系
对外交流是物业企业拓展视野、整合资源、提升自身能力的重要方式。调查结果显示,50%的物业企业与自己所在社区的社区居委会有所交往;40%的物业企业与同行有所交往;20%物业企业接触过物业协会;90%与政府职能部门交往过;5%与养老服务机构交往过,70%与其他便民服务机构有所联系,如开锁公司、家政公司、维修公司等。
2.3 结论
地缘、业缘特征是物业企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主要优势所在,但调查分析结果表明,物业企业地缘优势程度差异明显。地缘优势不仅指物业企业驻足于社区内部,更加强调物业企业在社区内可支配、管理的公共服务资源。由于社区类型不同,家属社区呈现出理想的地缘优势,拥有较大规模的公共服务资源。现代商品房社区公共资源相对欠缺,中小型规模社区甚至缺乏可用的公共资源。业缘优势普遍存在并且具有较大的拓展空间。物业企业公益服务项目和便民服务信息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服务,对物业服务队伍的改良、增能将易于实现物业企业居家养老服务的领域开拓。物业企业对社区住户信息的了解与掌握较为详细,与其他养老服务机构相比拥有绝对优势。不同类型社区老年群体比例差异明显,对社会养老服务的认知存在差异。社区物业企业组织类型存在差异,影响养老服务业务的开展。家属社区类物业企业缺乏业务选择自。
分析调研结果可知,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可行性既与理论假设存在差异,又有共通之处。所以,在现实实践中,不能完全依赖理论假设盲目推进,需要根据复杂的现实情境,依据客观现实合理设计参与运营模式。同时,又要吸收理论模型的合理之处,将其与实际相结合,推动实务发展。
3 物业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探索与对策建议
本研究结合西安市社区现状,借鉴其他地区已有实践经验,提出以下物业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运营模式,以供参考。
3.1 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探索
(1)社会化养老服务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老年群体对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认知和接受程度有限,养老服务有效需求不足,市场较小,这是目前各地存在的普遍情况。基于这一现实,目前通过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之一,应以培养龙头企业,树立典范为思路。具体方式为,鼓励大型房地产集团(拥有多处地产)物业企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大型房地产集团一般拥有多处地产,物业企业服务覆盖面积大,能保证基本的客户源。同时大型房地产集团资源相对充足,社会责任感更强,有实力有能力支撑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方式可以是自行设立养老服务公司,由物业企业直接提供养老服务,也可以整合外部资源,搭建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引入外部资源提供服务。
(2)鼓励中高品质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家属社区搭建养老服务平台,整合外部资源提供养老服务。中高品质社区注重社区服务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健全,同时注重满足不同人群的服务需求。这种社区条件和理念为微利公益性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条件。中高品质社区可以通过搭建信息平台或者以免费或低偿的形式为外来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基础设施,与外来养老服务机构合作为本社区老年群体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这一模式在西安已被个别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实践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亲养老服务集团与多个社区以企业与社区合作的模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在西安产霸地区通过物业企业免费提供空间,如亲养老服务集团自己承担水、电、气、物业费用等,在社区内开展起了居家养老服务。如亲养老服务集团与荣华地产集团以合作的模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荣华地产提供基础设施,如亲养老服务集团负责运营,两者通过一定比例分配利润。
企事业单位家属社区以满足职工利益为出发点,在社区建设中一般也配建了较大规模的公共设施,同时家属社区物业企业的公益服务性更优于其他类型社区,所以在企事业单位家属区搭建养老服务平台,引进养老服务机构具有可行性。
(3)在老年型社区尤其是原集体国企退休职工集中的地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以一定的半径为覆盖范围,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在此类型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政府应赋予物业企业承接养老服务的职能,优先向物业企业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保障物业企业维持运营,营造物业企业提供养老服务的氛围,培育养老服务市场。
(4)鼓励中小规模现代商品房社区物业企业加强与社区养老服务站的联系,建立长效沟通联络机制,利用现有资源和优势拓展为老服务范围,满足老年群体的刚需求。中小规模现代商品房社区由于公共资源和潜在客户资源有限,直接开展和引进外部资源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难度较大,所以,建议现代商品房社区加强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及其他养老服务机构的联系,为社区老年群体搭建有效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同时开展刚性养老服务,如紧急救援、空巢老人定期探访、社区助老服务等。
3.2 推进物业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建议
(1)建议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鼓励物业企业积极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与相关扶持政策。对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提供免费或低偿的养老服务职业培训,降低物业企业进军居家养老服务业的成本。对积极参与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优惠、扶持政策,并进行年终评比,实施以奖代补政策,以引导、激励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2)建议西安市政府通过政府补贴形式对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物业企业予以扶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对向“三无”、“五保”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应扩大现有养老券的使用范围,允许用于购买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养老服务。
(3)有效落实住宅小区同步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和在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增设养老服务设施政策,为开展社区养老服务不断创造条件。
(4)设置合理的进入门坎,根据不同类型社区的实际状况,合理设置进入标准。建立健全物业企业为老服务管理办法,制定物业企业为老服务标准、规范和退出制度,规范物业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参考文献
[1]卢子敏.社会嵌入理论视角下物业养老模式研究[J].经济论坛,2014,(12).
关键词:老龄化;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
人口老龄化是人口转变的必然过程。统计显示,预计到2035年,全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91亿,约占总人口的20.13%。此外,我国老年人口中的高龄化趋势也越来越显著。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达231339人,占总人口的1.36%。因而,发展适合现阶段我国国情的养老方式迫在眉睫,居家养老由于其独到的优势正逐渐成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发展趋势的养老新模式。
一、居家养老概述
社区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一方面,将养老的场所转移到家庭,符合中国传统的养老观念。另一方面,缓解了成年子女没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照顾老年人的压力与负担。同时,也弥补了机构养老费用昂贵的现实不足。总的来说,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以养老制度为保障”的新型的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养老模式,也是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化养老模式。
2002年9月,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公园街道,在全国首先创办了“居家养老院”。2003年上海市初步形成了居家养老的社会化工作网络。目前,以大连“货币化”养老、上海“项目化、集约化”路径、南京“民间组织为载体”的模式为代表的多种居家养老模式在各地探索实践中形成。不可否认,这些具体类型之间存在差别,但它们的基础都是在家中养老,都依托于社区提供的福利服务。
二、苏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体系
近年来,苏州市养老事业的推进坚持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理念,并将其作为社会事业的重点项目。因此,笔者以苏州市平江区娄门街道为研究个案对苏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体系予以简要介绍。
(一)娄门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娄门街道有60周岁以上的老人10195名,占辖区人口总数的20%以上,远远超过区、市的平均水平。现实的养老需求使得居家养老工作成为该街道的首要工作之一。娄门街道通过开展温馨家庭活动,倡导社区志愿者为老服务等多种形式,秉持把社会化居家养老和规范化的社区服务结合起来的理念,积极开展社区养老服务。
娄门街道温馨关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于2006年8月成立,主要职责是为辖区内老人提供个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即“八助”服务(助养、助学、助乐、助医、助为、助餐、助伴、助法)。具体包括为老人提供生活护理、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权益保护等服务项目,并可根据老年人需求,适时调整或增加特殊服务项目。目前,娄门街道9个社区居委会都设有温馨关爱居家养老服务站,并拥有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专、兼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队伍。街道提供整合社区养老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逐步走出一条市场化运作与低偿、无偿相结合的关爱之路。
(二)居家养老体系内部机制及初步运行成效
1、服务提供的社会化机制
娄门街道改变单纯由街道、社区创办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的思路,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服务和管理,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走社会化、产业化之路。整合辖区内家政服务、卫生医疗、便民服务等多种服务资源,构建社区“十分钟服务圈”,服务内容涉及社区医疗、法律援助、娱乐休闲、电脑上网、图书阅览、家电维修、照相、理发等数十项。通过单列为老服务项目,签订合作协议,采取无偿、低偿相结合的形式,细化落实优惠减免措施,严格管理办法,充分利用辖区内社会化服务资源使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各项优质服务,开展老有所养(医)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老人通过低于市场的价格在相关婚姻中介、法律援助组织获得情感慰藉和维权服务,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当前为老服务的不足。为老服务的社会化参与,一方面使辖区内老年服务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以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不同层次需求;另一方面也使社会中介组织扩大了服务对象,提高了知名度,形成互促互进的良性局面。
2、服务项目动态化机制
娄门街道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辐射,9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抓手,在“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方面做出积极探索,循序渐进,突出特色,不断丰富服务项目形式和内涵,将社区的养老服务发展成为一系列可以纵横延伸的动态化的项目集,即根据老人不同需求,结合社区实际条件,不断扩展服务项目种类,对于优势项目追求做精做长,形成品牌特色。
树立“安康养老”理念。娄门街道的新湘苑社区利用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势,大力发展老年人群众性文体活动,广泛吸纳社区内老年人参与,成立了老年拳操队、腰鼓队、健身队、时装队;娄江社区利用毗邻老年大学的地理优势,借助老年大学开办的声乐班、交谊舞、舞蹈等培训班,成立了老年艺术团、合唱队、舞蹈队及晨练队。老年人活动采取社区引导,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定期活动的方式,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生活,实现了社区老年活动的经常化。
创新服务载体。把信息化手段融入养老服务中,拓展养老服务内容,完善养老服务功能。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巧用电话快捷键拨号功能,在部分享受政府补贴居家养老家庭、空巢老人家庭试点“爱心一键通”为老紧急救援热线。管理人员将服务对象家庭电话的快捷键与工作人员手机进行绑定,二十四小时为空巢独居老人提供紧急援救。该热线与街道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心、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邻里联络站等组成一个养老服务网,发挥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作用,努力构建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式养老服务体系。
3、服务专业化机制
街道以解决好老年人日常生活为突破口,通过充分整合服务资源,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各种适应老年人需求的、形式多样的日间照料服务,探索社区环境下专业到位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组建养老服务员队伍。加强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街道设立专职人员,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上岗服务人员全数经过家政服务培训,并具有一定康复护理知识,服务基本能满足老人多方面的需求。
规范居家养老管理工作。在规范管理上做到了三个统一,即:统一标识,服务人员统一制服,制作了带有居家养老标识的服务卡和工作证,实行带证上岗;统一标准,享受政府补贴的居家老人统一标准资格评估,服务人员服务统一标准;统一建档,享受服务的居家老人统一建立个人档案,统一服务人员工作档案,日常考核、服务记录等基础资料的建档存档。“工作记录表”设置服务质量评分栏,受服务老人所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对服务项目进行评分,以确定服务人员工作质量等级,保证居家养老工作质量。
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发动共青团、学校等单位,在街道统一协调下,组建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采取结对子或多帮一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志愿者上门为居家养老的老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营造为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三、苏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可能面临的挑战
苏州市各社区推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进度不同,各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和服务方式也各异,因此,现阶段面临的问题也有各自的特征。我们此次调研的娄门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还处于起步阶段,加之该街道老龄化程度偏高,其社区居家养老的任务和问题较之苏州市其他社区可能较多,但也正可以反映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深入推进进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基础性和方向性事项的演变,促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接下来的完善过程中抓住关键,紧扣核心,推动苏州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优化改进和成熟升级。目前主要显现出的问题有: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必要的舆论氛围,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养老的积极性不够,参与率不高,致使社会化居家养老大多处于自发的、无序的发展状态。
二是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应开辟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筹资渠道,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
三是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目前虽然建立了条抓块管的管理体系,成立了各部门参与的老龄工作领导机构,但发展社区老龄服务仍是民政条线热,很难形成合力。
四是专业人才缺乏。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很难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的社会养老需求,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苏州由于居家养老起步较早,发展速度和水平已经达到一定高度,但仍有不少地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如尚未实现居站分离,社区行政职能过多等基础性问题,亦有不少社区提供的服务主要还集中在生理、安全的层面,而老人的精神慰藉、医疗康复保健服务较为缺乏等等。
四、开展和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与建议
(一)充分认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虽然养老服务工作被提上日程已有一段时间,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其重视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老龄问题不突出的地区。要把社区居家养老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系统工程来抓。只有维护好老年群体的利益,使他们身心健康,才能真正减轻现代年轻人的负担,才能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扩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保障功能
现阶段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普遍主要关注物质生活的帮困需求,事实上,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更趋向于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服务,因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注重物质保障和精神慰藉双管齐下,努力提供更加人性化的管理和特色化的服务。在扩大服务范围的同时也要大力发展福利性的硬件设施,以改善居住生活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三)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架构,加强制度建设及评估机制
随着国家大部制改革的推进,政府各部门要转变观念,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不仅仅只是民政部门的工作,它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在操作层面上,社区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对居家养老服务和老年群体的管理负有直接的责任和义务。社区必须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规章制度,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同时通过采取服务监督员定期走访服务对象开展评估工作,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良性发展。
(四)广泛开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来源,加强监督机制
基层财政的投入对于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落实是远远不够的,不仅要扩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整体的财政预算制度,还应鼓励各企事业单位、个人广泛关注养老事业,共同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长远运行提供充足的资金援助。另一方面,必须加大社区居家养老资金的透明度,坚持“阳光操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只有对养老资金的发放和使用路径清晰,才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养老服务各项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和收益的最大化。
(五)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规模,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缺口是影响服务质量与水平的重要因素。因此,政府可以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继续鼓励下岗职工及部分农民工加入居家养老服务队伍,这样既解决了他们的收入就业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稳定和凝聚。
同时社区大学生村官的配备也为居家养老注入新鲜血液。此外,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与高校联建实践基地等也为建立一支道德水平高、服务意识强、专业素质优的服务者队伍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 祁峰.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新模式——对大连市首创的“居家养老”模式的探讨[J].经济问题探索,2005(2).
[2] 鞠秋锦,邓卫华.浅析中国的居家养老[J].热点透视,2004.12.
[3] 任晓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法制与社会,2009.4.
养老社会保障越来越成为我国经济、社会能否成功转型的重要因素,国务院于2014年8月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业内称之为新“国十条”)更是明确了保险业对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作用:一方面通过税收政策激发养老保险需求,释放养老保险市场;另一方面通过政策优惠,鼓励保险业积极参与养老养生产业。
作为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国人寿)布局老龄化产业,前瞻“大健康”市场持续已久。
2015年4月23日,中国人寿旗下国寿社区健康养老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简称国寿社区)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该项协议,双方将共同打造健康养老示范工程,促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构建“养护+医疗+保险”一体化的养老体系。
在人身保险和投资理财需求方面,中国人寿的传统和核心优势明显。以中国人寿与深圳市的上述合作为例,如何联动保险业、医疗健康、金融以及政府机构,探寻“大养老、大健康”方案成为中国人寿前瞻养老产业布局,履行保险业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议题。
“三点一线、四季常青”
中国人寿启动“大健康、大养老”战略布局,充分依托保险主业的健康管理优势,把健康养老产业作为保险服务的有效延伸,打造差异化竞争的核心优势。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国人寿及其子公司总资产达人民币22465.67亿元,位居国内寿险行业榜首。据中国人寿官网介绍,该公司向个人及团体提供人寿、意外和健康保险产品,涵盖生存、养老、疾病、医疗、身故、残疾等多种保障范围。
更具体来看,中国人寿通过整合国内外知名医院、医疗服务机构、医疗设备制造企业、养老服务管理机构、养老核心地段土地等有限优质资源,并以新“国十条”颁布为契机,为广大投保人提供专享的全方位、一站式、优质高效保险健康养老服务。
2014年11月,由国寿投资公司专业运作,国内养老方面规模最大的中国人寿北京健康养老体验中心在北京大兴顺利开业,苏州阳澄湖项目合资管理公司完成设立、天津空港项目新的医养结合养老产品线也即将建立。同时,海南、贵州、北京项目加速推进,“三点一线、四季常青”的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据了解,中国人寿在北京、海南等地的试点项目将围绕居家、机构、社区建立连续的服务节点,形成活力养生、健康养老等不同的服务产品,协助政府构建层次多样、品质优良、普惠适民、符合中国国情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探索养老健康全产业链
此外,中国人寿主动探索开展包括养老金融、养老养生服务以及医疗健康服务等在内的养老健康全产业链服务,使养老金的资金管理与养老健康服务有序衔接。中国人寿联合各相关方共同打造健康养老示范工程,促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构建了“养护+医疗+保险”一体化的养老体系。
在健康服务领域,中国人寿与国内外顶级医院、健康服务管理机构以及与医疗健康有关的金融机构广泛接触并开展合作,战略入股香港上市公司康健国际医疗;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同时与其他机构的合作正在稳步推进。
这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未来政府社会养老压力,可以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以前述合作项目为例,业内人士表示,福田作为深圳的中心城区,人口密度最大,养老压力与日俱增。
目前,户籍人口中,60岁以上的户籍老人有6.4万人,占比7.6%,预计未来5年,将突破9万,占比近10%,进入老龄化社会。福田区近年大力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引入国寿养老服务后将走出一条双赢之路。
同时,中国人寿、本地社区双方以养老产业作为合作的切入领域,国寿社区将充分发挥其在风险管理、投融资、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与能力,在社区开展创新探索,在健康养老等领域推出品牌项目。中国人寿将在试点项目地区健康养老产业进行持续的支持与投入,支持本地社区健康养老产业建设。
关键词:社区公共服务;社区养老;志愿者服务
一、社区养老模式产生的背景
伴随人口政策的演变,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空前加深,老年人口问题愈演愈烈,这种背景下如何安置老年人的生活问题日益摆上社会亟待解决的日程。传统的居家式养老面临规模缩小与空巢家庭不断增多的处境。而老年人较青睐与同龄人相伴的群居式生活,加上人们养老意识的转变,福利水平的提高等因素,社区养老便应运而生。
在当代社会,青年人在事业上压力较大,照顾老人往往显得力有不逮。由于我国多数老年人喜欢居家养老,而机构养老的覆盖范围较窄,又受制于资源的匮乏和较高的成本无法规模推广。所以,社区在应对老龄化过程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主体作用,其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功能也逐渐凸显。
二、引进志愿者服务进社区的原因
(一)有利于促进社区内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部分,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主要险种,做好养老工作在我国福利体系中有重要作用。老龄化推进对传统家庭式养老产生了不小的冲击,在社会福利领域,尤其养老服务方面,不能单靠政府主导与家庭支撑,而个人层面的养老又显得力不从心。所以引入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养老就成了一条重要的思路。
(二)有利于我国志愿者队伍自身的建设发展。随着文化建设的普及与国民道德水平的提高,借鉴早期志愿组织的经验,志愿者服务在数量与质量上都显著改善,但仍存在改进空间,因此推进我国志愿者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有助于实现建设和谐社区与幸福城市的愿景,且对于促进志愿者组织自身的后续发展也有很大优势。我国志愿者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对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老年人社会保障的需求将产生深远的社会意义。
三、志愿者进社区的可行性分析
(一)社区养老的可行性分析。首先,我国在法律上肯定了社区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等设施和网点”。其次,我国的行政体制已形成一套社区管理的组织基础,各区的街道办事处在服务方面形成了一套规范的管理方法。最后,社区是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共同体,它所特有的感情交流功能可保持传统家庭养老的优势,并弥补居家式养老的单一与信息阻塞,这是其他养老机构所无法替代的。
(二)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的可行性分析。首先,志愿者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定期安排时间做义工,时间较富余。且一定区域的志愿者分布集中,常在周边社区活动,志愿者之间有共同的精神追求,便于统一安排活动,具有时空优势。其次,志愿者人员构成固定,凝聚力较强,也将志愿意识的触角延伸到各机关与高校,而大学里有一批覆盖各专业的人才,他们具有杰出的理论知识。最后,社区可提供公益性岗位,便于收纳劳动者,而在社区从事的工作体力强度适中。社区作为安全的居民聚集区,存在大量的日常活动,又亟需义工人员打理,而志愿者无疑也是合适的参与社区服务的义务性群体。
(三)志愿者提供社区养老的可行性分析。首先,受资金和人力资源的制约,社区服务中专业人员承担职能的范围有限,因此在社区养老中很大一部分服务要由志愿者来承担。而志愿者在以往的工作中与老年人接触较多,较了解老年人物质、文化生活,且社会影响卓著。其次,社区养老服务除需专业人员外,还应有相应的志愿者作为补充,为老年人提供无偿的救助,以降低老年人的生活开支,提高其生活水平。最后,鉴于老年人口所需的服务主要集中于医疗、家政与精神食粮供给。医疗服务主要由专业人士承担,家政和精神服务则部分由专业人员承担,其余由志愿者服务作为补充,而志愿者在供给精神服务方面有突出优势。
四、志愿者在社区养老方面提供服务的途径
(一)激励方面的措施。1.应酌情对志愿者给予一定的物质补贴,调动志愿者参与服务的积极性。社区应坚持以人为本,为志愿者提供适量的物质补贴,对其安全予以保障,提供基本的用餐与出行补贴等,减少其额外的资本付出,使志愿者能切实感受到社区方面的关怀,应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让他们能有一种自我存在感,实现自我价值,在此基础上为志愿服务的持久开展提供保障;2.根据志愿者参与服务的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辅以少量物质奖励。通过定期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集中在服务质量与居民的认可度上,可以设置最受欢迎与最专业的志愿者以对他们进行精神上的鼓舞,为其他志愿者树立榜样,以创造良好的社区服务环境去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其中。
(二)培训方面的措施。1.针对具有突发性的志愿服务进行专业性培训。社区作为公共领域,面临着公共应急管理,可以培训志愿者消防常识、防火渠道与急救措施等,开展养老技术指导与老年人康复训练的讲座,这并选择一些责任心强的志愿者进行初期培训,以点带面,让志愿者不仅帮助了老年人,也获得了生活自救常识。2.对志愿者应具备的基础知识予以培训。鉴于社区中的老年人资源丰富,其本身又具备青年志愿者欠缺的社会阅历,可将老年人意欲回馈社会的初衷体现在与照顾其生活的志愿者的双向交流中,从服务意识、义工精神等方面予以培训。老年人开展座谈会以培训志愿者一些就业方面的知识,提高其在社会上的竞争力。3.根据社区的经济情况,筛选一些外出培训的名额,可联系所在城市典型社区,学习其在志愿服务方面的成功经验,借鉴成熟社区在关爱老人与健康咨询的做法,对相关的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他们提供服务的专业能力,从而提高志愿服务的水平,使其更加高效的助推社区发展。
(三)安置人员方面的措施。社区应制订老年人权益及养老服务的条例,根据本社区老年人所在家庭情况,合理分配前来提供服务的志愿者资源,根据志愿者的医学知识与综合背景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无医学学术背景又较内向的志愿者,负责打扫房间、收拾物品及日夜间护理工作;二类是实践经验丰富又较活泼开朗的志愿者,负责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及外出采购工作;三类是医学科班出身或具有较多医务常识的志愿者,负责社区老年人的疾病观望与日常护理工作,及时发现老年人潜在病灶并联系社区医院以作好防护工作。或者将志愿者分为专门技术人员与业余社会工作者,前者集中精力做好专业领域内的技术与护理工作,后者则服务于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料与心理慰藉。
五、结语
老年人由于身体因素在起居方面存在一些单靠家庭无法解决的问题,需要社区及社会在关爱老年人方面有所作为。志愿者进社区并辅之以社区养老方面的措施,有地利及人和方面的优势,应不断借鉴成功的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的建议,利用志愿者这一宝贵的人力资源,挖掘其身上潜在的服务价值,以更好地推进我国社区养老整体层面的均衡发展。(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孙泽宇.关于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问题与对策的思考[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7(01)
关键词:NGO;传递优化;福利效能;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14)02―0088―08
收稿日期:2013一12 18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苏省农村养老服务机制创新研究――基于‘福利效能’视角”(2013SJB6300042)阶段性成果;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群众路线与公权规约研究”(13ZZB010)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曲绍旭(1980--),男,辽宁本溪人,南京工程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讲师,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
引 言
随着老龄化问题的不断加剧,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逐渐被提上日程。几经发展,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在主体建设、资源供给等方面已经取得了重要的进步,其实施的积极效果也在逐步显现。近几年,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逐渐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而国内学者对这一问题的探讨集中于养老服务中社会参与机制的建立,主要包括:(1)探讨社会参与服务的理念。如,顶层设计式的服务机制研究,认为应建立由政府牵头、社区和社会组织承接并吸纳商业组织参与,集合多种服务的老年服务体系;①关于养老需求的整体分析,认为老年人对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多样化,社会组织以其提供公共产品的灵活性的优势在养老服务领域中应引起高度重视。②(2)对国际和区域个案进行比较。在国际比较方面,集中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养老服务的比较分析,③个别国家成功经验借鉴,如德国、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计划对我国的启示④。在区域个案方面,集中于国内某地的成功做法,如南京市社区养老合作共治模式的探索、⑤“肃南计划生育家庭优先模式”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等⑥。(3)探索服务体系的模式。如强调回归社区、凸显养老机构的特殊职能和整合资源、实现福利服务综合化;⑦基于养老文化的视角,认为政府推动养老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要与传统文化协调一致,政府应承担养老服务制度创新中制度环境建设的责任。
今后,国内的研究趋势应集中于以下几方面:(1)以需求为导向的研究。过往的研究多集中于服务体系的顶层设计,很少涉及老年人自身的需求指向。因此,未来研究趋势应在对老年人进行分类的基础上,从需求角度出发,提出创新性的服务模式,以此来提升老年人的福利水平。(2)以个案为特点的研究。养老服务的政策关联度较大,自2006年国务院提出养老服务的“三化(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②方向以来,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业已形成诸多优秀的个案与模式,值得向全国推广。今后,研究者可把实际经验与理论研究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3)以合作为基础的研究。养老服务体系涉及主体众多,它们在服务的范围、质量、评估等方面不尽一致。以先前研究观之,有些学者曾试图整合部分资源,形成服务优势,但多是以理论的阐述为主,缺乏可行性的权衡。因此,未来养老服务一方面要继续整合优势资源,另一方面要把理论应用于实际,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独特模式。
国外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有其地缘优势,如不考虑环境要素,直接将国外之经验加以复制,终究会因文化要素的冲突而将养老服务的计划搁置或放弃,因此,要由经验的借鉴转向理念的引入。本文认为,以福利理念为视域的养老服务,国外有诸多理论与实际值得借鉴,这主要集中于:(1)福利效果的传递。主要集中于老年人照顾便捷性方面的研究,如在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指导下,将老年人社区照顾分为“在社区内照顾”(care in the community)和“由社区照顾”(care by the community)两种模式,⑧认为要对老年人提供有效的服务,就要组织自助小组,提供对家庭照顾者的培训,并协调组员之间的关系和工作④。(2)福利主体功能的发挥。主要集中于探讨政府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如通过对Ireland的研究,发现老年人服务应该是以政府为主体,通过发挥功能理念来整合各部门的运作。又如,认为养老的资金提供应该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实行自上而下(topped―up)的整体方式。⑥(3)福利多元主义。如Norman Johnson在The Welfare State in Tran sztl‘o?l: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Welfare Pluralism一书中认为,福利多元主义强调去中心化、决策参与与反科层等,就老年人服务输送与提供的外在形式来看,强调政府不是提供集体福利的唯一来源,还包括非正式部门、志愿性组织、睦邻组织(neighborhood organization)、自助或互助团体(self-help or mutual-aid groups)等,这为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奠定了理念基础。
由以上分析可知,一方面,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受制度、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其研究多集中于制度构建,很少提及服务效果的优化及考量;另一方面,国外现有的成熟理念可作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之参考,对完善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以福利效能为支撑理论,以政策网络为分析视角,探讨在现有政策条件下,NGO如何介入到以政府、家庭、社区为主体的养老服务体系中,并优化其各自功能,在此基础上形成完善的服务网络体系。
一、NGO的缘起、定义及特点
NGO(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中文名称为“非政府组织”,源于1945年6月26日在美国旧金山签署的《联合国》。经过几十年发展,NGO不断壮大,到20世纪70年代时已形成较为完善的联系机制。1995年,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期间召开的NGO论坛则成为NGO进入我国的标志。此后,我国一直沿用“民间组织”来替代NG()的概念。⑧受国内发展环境所限,加之研究视角的不同,学界对NGO的概念、范围、功能等方面的研究日益呈现多样化趋势。在概念的界定方面,除非政府组织之外,还有非营利组织、公民参与、第三部门之称。在范围的指向方面,或以政府所涉足较少的领域,如维权、环境等方面,或以部门为研究基础,如学校的NGO、企业的NGO等。在功能的确定方面,多集中于对社会作用的拓展、政府职能的补充、公共权力的延伸等问题的探讨。总体来说,NGO在我国的研究“并非是一个具有明确内涵和外延的术语”,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国内学者主要从特点、功能等方面对NGO进行定义。如李卓从“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或互益性”②等特点对NGO进行定义。秦晖的定义中认为NGO"既与以强制求公益的政府部门和以志愿求私益的市场部门区别开来,又揭示了三者的关联”等功能,③等等④。因此,对NG0的界定既要考虑到其本身的属性所指,又要结合我国的区域特征。本文认为,NGO是指独立于政府、市场之外,采用非营利性的社会服务形式,弥补政府在公共管理领域中的失灵与不足,消除参与主体在市场竞争机制中的不利地位,提升弱势群体在社会生活中的参与能力的社会公益组织。
NGO有诸多特点,第一,独立性。NGO是独立于政府与市场之外的“第三方”组织,这就决定了NGO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范围多集中于制度化、正规化领域之外,具有“边缘性”特征,如心理干预、法律援助、就业帮扶等。第二,灵活性。NGO可采取与政府合作、直接供给的“半市场化”、申请政府的“服务外包”产品等服务方式。多种服务形式亦能产生多种选择方式,能最大化地满足服务接受者福利需求。第三,专业性。NGO产生的基础在于弥补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因此,这对NGO的从业人员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从目前来看,NGO人员大多受过专业训练,而且能针对某一特定领域有效地展开服务。第四,非营利性。NGO的建立要严格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⑤,采取非营利,这也意味着NGO的建立宗旨是社会利益最大化,最终目标是促进社会福利的提高。
NGO经常冠之以“非……组织”“独立团体”“第三方”等字眼,这种语境下的理念诠释使得人们过分偏重于NGO的独立性特征。实际来看,NGO并非独立存在,不仅不独立,反而大多数情况下必须依靠与其他组织的合作才能运营下去,而合作主要采取服务购买、协同生产(Coproduction)等方式。在此基础上,NGO才能有效发挥其作用。
NGO能在公共事件中发挥有效作用是其创立之本源,国外著名的NGO,如绿色和平组织、无国界医生组织、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等,都把关注焦点放在影响社会进程的公共议题中。如绿色和平组织的口号是保护地球、环境及其各种生物的安全及持续性发展,并以行动作出积极的改变。同时,国外NGO在能力建设、战略规划等方面已经形成完善的规模体系,对世界的影响日益深远。首先,提倡以自觉自省为主的能力建设。国外的NGO会更加关注所涉及领域的最新进展,通过反省组织当前的发展境况,来适当改变运作策略,从而更有效地介入事件、议题,完善最初制定之目标。其次,提倡以有效介入为主的战略规划。国外的NG0会更加关注以协同为主的介入方式,也即通过联系议题中的各相关主体,在协调的基础上均衡各方利益,为有效介入提供基础。
由此看来,NGO作用发挥的前提是介入的可能性,而NG0介入可能性的前提条件是被介入组织(或体系、机制等)在运行管理方面存在着问题,需要外界力量的积极推动来完善之,因此,NGO介入养老服务体系应以现存养老服务体系之弊端为前提条件。
二、现状阐释:现存养老服务体系之弊端
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由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模式构成,虽然各模式的服务目标不尽相同,但也基本满足了老年人的需求,并日益被老年人及所在家庭接受。据统计,截止2012年,“我国各类养老机构有近4.5万家,养老床位431.3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2.24张;18个省份出台了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政策,惠及约1600万老年人;22个省份出台了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惠及约170万老年人”。
但从整体上看,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缺乏统筹规划,建设缺乏整体性与连续性,其内容、方式、效果、分布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亟须改进。
其一,服务主体上存在重独立、轻衔接的弊端。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家庭、社区、机构等主体所构成。家庭主要负责老年人的衣、食、住、行等全方位的服务,它是主要的养老形式。社区主要负责老年人的心理、娱乐、咨询等方面的服务,主要采取“在社区内养老”的形式。机构养老主要为孤寡、高龄老人,或者有特殊需求(如需要有专人陪护)的群体提供服务,多采取收费的形式。目前来看,虽然养老服务体系各主体能发挥各自优势,有效地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但是各主体因服务形式的针对性原因,业已形成独立的服务渠道,很难形成服务链接。
其二,服务内容上存在重物资、轻提升的弊端。我国养老服务体系虽提倡多主体共同参与,但政府在整合资源、优化管理、分摊任务等方面,依然以直接供给或间接购买的方式发挥主导作用,其服务内容多集中于政策制定、法律宣传、资金调节等物资方面,较少涉及心理安抚、环境融入、社会参与、能力提升等方面。长此以往,不仅会形成政策客体的“福利依赖”,而且也因政府的“短视效应”而影响福利传输的效果。
其三,服务评估上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弊端。服务评估是政策调整的基础,也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目前来看,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往往以政策客体的评价结果作为衡量标准,缺少对政策实施过程所进行的反馈、跟踪、监督等内容。因此,必须注重效果评估与反馈机制为基础的过程建设,形成具有完善性、有效性、灵活性的长效服务机制。
其四,服务效果上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弊端。我国目前多数老年人都经历过结构调整、经济转型等社会变迁,时代观念的固化容易形成群体性特征,这使得新型的服务理念在这一群体中贯彻下去异常困难。因此,短期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需以“大数法则”为基准,实现整体利提升的目标。过于平均化、标准化的服务难以考虑老年人“共性中的特性”,表面上看来政策普及程度逐年提高,实际上服务质量正逐渐降低。
其五,服务分布上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的弊端。我国二元社会结构的打破,为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老年保障项目的融合夯实了政策平台,但城乡养老服务在硬件与软件建设、服务内容与方式、管理体系与机制、政策宣传与执行等方面均存在严重差异。因此,在农村需要采取“多元福利”的“柔性”政策与“底线公平”的“托底”政策,实现多主体共同参与的网状化福利效能提升。
综上所述,我国养老服务体系既受现有结构的片面化影响,又为服务内容单薄所牵制,难以发挥其资源优势。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体系的构建集中于服务主体的完善,很少涉及服务过程优化。也就是说,现有养老资源过分专注于政府、家庭、社区等方面的任务配置,认为主体的优化就能产生理想的效果。但从目前来看,针对主体――过程――客体的养老服务过程,应更加注重过程的优化及资源配置。以目前来看,除家庭、社区、政府等主体外,NGO介入养老服务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三、福利效能视域下NGO介入养老
服务体系的可行性分析
本文所取效能的定义源于《辞海》所作的解释,即功效、作用,兼备效率与功能之含义。从字面意义上理解,相对于效率而言,效能更加注重管理实施的影响程度、管理效果的满意程度;相对于功能而言,效能更加注重过程、结果的衡量与评定。因此,效能一词广泛运用于行政管理活动的绩效考量,包括对行政管理的数量、质量、效果、影响、能力、公众满意度等客观与主观因素的要求。国外学者对效能(ef―fectiveness)之研究肇始于19世纪60至70年代,学术缘于为“商业部门的效率补充(business seminarsas complementary to efficiency)”。进入21世纪,其研究更多集中于私人部门的优势(goodness)与利润(profit)等理念,随着社会科学独立性的增强,效能研究所涉领域多集中于健康、教育、国家发展、文化人类学等学科,系统性、结果性、时效性愈加明显。毋庸置疑,效能的终极目标已然超脱了效率评价,更多是与目的性、工具性、尺度性、全面性等福利特征联系在一起。
福利效能的提出,源于福利之哲理意义与效能之工具意义的耦合。虽然福利的研究已跨越政治、经济、社会、伦理、哲学等学科视域,但“善(well)”的“进展(fare)”仍是各领域福利研究的追求目标。也即是说,虽然福利的目标呈现专门的聚集形式,是现代福利观念之基础,②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是衡量正确与错误的标准”③,即福利之标准。因此,福利具备评价的导向意义,其自身的工具属性逐渐成为政策实施效果的价值判断。政策效果的价值判断多集中于政策资源、硬件条件、物资投入等静态因素,而政策过程、结果评估、效率考量等动态因素理应介入效能理念,福利效能正是集两者优势之所长,成为政策评价的重要标准。同时,福利效能的最终意义在于政策福利效果的全面衡量,最终目标在于社会福利的“帕累托最优”。
养老服务福利效能是以功用来衡量服务资源、以效率来考察服务过程、以效果来审视服务功能,以此达到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的目标。养老服务的福利效能评价贯穿于政策准备、政策实施、政策评估等服务传递过程,具体来说,应涵盖以下几方面:
其一,服务资源的安排。主要包括主体建设的多元化机制、资源积累的准备情况、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等。在主体建设方面,养老服务福利效能的发挥应改变以往以政府为主体的单一方式,接纳以社会、家庭等为服务辅助的方式。这样一则可减轻政府负担,二则可发挥其他主体所长,实现多样化的服务体系;在资源积累方面,养老服务福利效能的提出可改变以往对资源的狭义理解,即是说,养老服务资源应包含资金、物质、社会等广义范畴。在人员素质方面,养老服务人员除具备服务基本生活技能外,应更加关注于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社会关系建构等方面的能力培养,同时,要以老年人综合发展为视角,培养具备全面性、综合性又不失专业性的服务人员。
其二,服务过程的考量。主要包括社会资本的介入、直线帮扶的建立等方面。在资本介入方面,应考虑民间资本介入养老服务领域,主要涉及社区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建立、养老产业发展等方面。民间资本服务介入能弥补政府的短视行为,形成多元共治的局面,提高服务福利效能。但鉴于老年风险、机构盈利等因素影响,除民政部2012年7月《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①所规定优惠政策外,应在法律帮扶、价格谈判、运营补贴等方面给予更多实惠。在直线帮扶方面,养老服务福利效能应更注重简化服务过程,即打破传统的层级式服务结构,建立以政府――社区(或机构)――老年人直线服务机制。这对政府来说,可节省管理成本,防范福利资源浪费,对老年人来说,可最大限度享受服务资源,提升自身福利水平。
其三,服务效果的评估。主要包含服务效果的跟踪、服务制度的形成、服务满足的程度。在效果评定方面,评判范围应集中于后期对服务效果的考量,如工作人员服务能力提升的程度、政策宣传与理想效果之差距、资源的获取与分配是否合理等价值评判。在制度形成方面,应更加注重“体系”而非“模式”的形成。现有养老服务模式是在注重模块化(如以房养老、合居养老、售房入院养老等)及经验借鉴之基础上,对服务元素进行综合叠加,这导致服务结构趋向于机械的、单一化的制度模式,难以以理念之方式“嵌入”社会结构中。在满足程度方面,应以综合的、全面的评价体系为建立依据,注重效果的长期性,需介人生活水平、社会资本、心理康复、服务效果等指标。
养老服务福利效能对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以现实观之,我国现有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服务模式,在服务的内容、过程、效果等方面不尽相同,从而直接影响福利效能的提升。在福利效能的视角下,NGO可有效的介入养老服务体系中(如表1)。NGO能通过发挥其多样性、创新性等优点,在养老服务方面不仅能凝聚各主体优势、提升服务各阶段效能,而且也能与其他服务要素相结合,促进服务体系的完善。
在主体建构方面,NGO可采取单独建立、与政府合作等方式,以形成独立性或半独立性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主体,能最大限度优化服务的福利效能。在资源供给方面,NGO能发挥其灵活性、广泛性等特点,着力动员家庭、邻里、社区、机构等服务资源,参与到基础建设、关系建立、社会融合等活动中。在服务过程方面,NGO可形成机构――老年人或政府――机构――老年人的服务过程,该过程相对于居家服务与机构服务而言,具有明显的福利“传输”效果。同时,该过程相对于社区服务而言,能简化福利传送机制。在效果评估方面,NGO的服务评价来自于政府评估、市场评估、自身评估等方面,多元化评估体系的建立为NGO的发展提供了现实条件,也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养老服务体系的效能优化与网络构建
NGO介入养老服务体系,拓展了实施平台、丰富了服务内容,加强了服务纽带(如图1)。在资源优化方面,第一,NGO可与老年人家庭及邻里建立帮扶关系。通过其专业性的知识与技能,为家庭提供老年人护理知识普及、家庭成员关系建立、老年人家庭地位确立等方面帮助,一来可进一步强化家庭在养老服务中基础性地位,二来能建立直至完善家庭与NGO间关系,变临时性、短暂性、目标模糊的NG()家庭帮扶为固定化、长期化、内嵌式的制度形式。同时,NGO可利用其灵巧性特点,发挥邻里帮扶的作用,一是以老年人家庭为核心,利用宣传、情感表达等手段,影响周围人群为老年人提供临时性帮扶,形成更具广泛意义上的服务主体;二是要以老年人亲属为对象,通过亲情关系的强化,扩展家庭服务的范围。第二,NGO可与社区建立联合的服务关系。在养老服务方面,NGO与社区具有相同的目标取向,可通过合作、替代等方式实现资源互享。NG()可购买政府(主要以街道、社区为主)的养老服务外包产品,实现行政资源与专业资源的结合。NG()可代替政府部分的养老服务职能,如康复辅助、精神慰藉、医疗辅助等方面,既提高服务质量,又减轻社区负担,取得“双赢”的效果。第三,NGO可与养老机构建立市场化的合作关系。目前,养老机构存在床位紧张、供需矛盾等弊端,且服务人群多集中于生活条件优越的“精英”老年人。为此,NGO可与养老机构合作,由机构提供场地、设施等资源,NGO提供人员、管理等资源,在优势互补、利益均衡的理念基础上完善养老服务。
在过程优化方面,第一,NGO+家庭――个人的过程优化。这一过程打破了家庭直接福利输送的养老服务模式,其优势主要表现为:首先,强化了家庭养老的主体优势。NGO积极参与到家庭养老中,使得养老主体更加多元,夯实了福利输送平台,优化了传递效果。其次,提高了家庭福利的输送效率。以往采用的家庭――个人的福利输送方式受创新性低等弊端所影响,难以提高服务效率,NGO以其创新性、多样性等优势,能弥补服务效率低下所造成的弊端。第二,政府/社x~
NGO--个人的过程优化。这一过程改变了社区养老的层级福利输送模式,变以NGO为中转的福利传递,这一方面可强化输送效果,使效能更具渗透性,另一方面可弱化政府的服务刚性,使效果评估更具弹性特质。第三,NGO/机构――个人的过程优化。NGO参与到机构养老中,使得老年人的选择余地更大,客观上加剧了机构与NGO的竞争,提升了服务质量。
除以上所述之外,NGO介入养老服务,经历以服务――反馈――提升的升华过程,对反馈具有强烈的敏感性。同时,NGO介入到家庭、社区、机构的服务过程中,其评估理念必然逐渐被各主体所接受,并因此能形成有效的评估体系。
NGO介入养老服务优化了其“福利效能”,为以家庭、社区、机构等养老主体的政策网络构建奠定了现实基础。养老服务政策网络是以老年人为中心,以NGO为行动链接,以资源互接为实现条件,通过政府(社区)、家庭(邻里)、机构、NGO为行动主体,实现持续性的协作理念与制度化的互动联系(如图2)。养老服务政策网络注重系统性、链接性、互、依赖性以及利益相关性,其重点在于NG()的组织与运作。通过NGO功能的发挥,寻求各主体服务之共同要素,以结合、凝练、提升等方式,变点对点为面对面服务方式,提升主体影响、扩大服务范围、提升福利效能,最终能形成固化的政策体系。
其一,家庭+NGO+社区的政策链接。社区的发展是“与国家相反的社会”,①是社会原子化的过渡形式。虽然人与社会的关系因社区的发展而变得扑朔迷离,但是人们正逐渐走出家庭而融人社区,社区功能愈加强大、家庭功能愈加弱化的现实,使得养老服务转向社区亦是必然的趋势。而社区――家庭的线性养老体系因NGO的介入而更加丰富、更加牢固。首先,NGO要完善社区与家庭的服务信息传递机制。我国社区养老主要集中于老年人的食、行方面,如送餐上门、老年饭桌、社区便利设施等,运行方式过分注重标准化、难以体现灵活性,且与老年人家庭联系较少,无法根据老年人主客观情况实施服务。以上问题的出现,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社区管理的复杂利益与管理资源匮乏的矛盾所致。NGO通过介入家庭养老服务,利用家庭社会工作、老年人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等专业方法,发掘老年人的特点与需求,为社区提供便利化服务信息,既提高老年人自身福利,又节省社区福利资源。其次,NGO要强化家庭成员的社区融人。家庭对老年人影响深远,其社会融人的方式、进程、效果等会间接影响老年人的福利水平提升。NGO可通过引导、宣传、协同等方式,帮助老年人家庭尽快融入社区,简化服务过程,提升服务的福利效能。
关键词:社会支持;高校社区;养老服务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7)07-01140-05
自世纪之交我国迈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人口快速增长,作为老龄化核心议题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出紧迫性。高校老年群体规模庞大且基本居住在高校社区,高校老年群体的特殊性决定了高校社区养老服务与其他社区存在显著差异,如何认识高校社区养老服务的现状和特征成为一个重要课题。然而,关于社区养老服务,学界以往的研究重点关注了城市“三无”、农村“五保”以及独居、贫困等弱势老人群体,生活在高校社区中的老人被普遍认为是享受体制内的资源和福利的强势群体而受到忽视。实际上,高校社区普遍存在历史悠久、相对封闭而形成的更加严重的老龄化问题,而且高校社区内的老年群体对于养老服务的高标准、高层次的需求与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不完善之间的矛盾也格外突出。面对这种特殊的强势群体,仅有的研究文献依然沿用弱者的视角,集中分析高校空巢高龄老人的精神慰藉需求①,而缺乏对各个需求层次的关注及其差异性研究,更为缺乏从总体上对高校社区养老服务自身的特性和单位制式微、市场化渗透背景下面临的困境以及未来改革完善之策的探索。本文将从社会支持的理论视角,通过对X大学养老服务的调查研究来探讨高校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特色、困境和出路。
本文的资料来源分为三个方面,首先是笔者从X大学离退休工作处获得的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表,涵盖了退休人员的总数、年龄、工种、级别等信息。其次是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获得的数据材料。2016年3月X大学离退休工作处针对全校退休教职工的养老服务需求状况进行了一次随机抽查,共计发放问卷200份,收回196份,有效回收率98%。笔者作为此次调查的主要参与人,通过对数据的初步统计,了解了高校社区老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状况。最后是通过非结构式访谈获得的文字材料。笔者在2016年4―7月间通过对X大学社区内的退休老人及其子女、离退休工作处领导、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和有关养老商业组织负责人的访谈,进一步了解了高校社区养老服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嵌入:高校社区养老服丈缁嶂С痔逑档奶厣
高校具有事业单位编制的属性,这一属性决定了高校社区养老服务社会支持体系中的客体、内容和主体均呈现出有别于普通社区的特点。通过研究,我们认为高校社区养老服务社会支持体系最显著的特点是嵌入性,高校社区养老服务社会支持体系深深嵌入于高校及高校的管理体系之中,其具体表现在:
第一,高校社区养老服务社会支持主体的单位制色彩浓厚。单位制是运行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组织管理模式,承担着组织成员的管理、服务和保障的职能,虽然在市场化大潮的推动下单位制逐步瓦解,但行政事业组织市场化改革滞后,依然保留着浓厚的单位制印记。高校的历次管理体制改革均没有触动单位制的根源,在公立高校中单位制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高校仍承担着服务与保障的工作,高校教职工的衣食住行乃至生老病死都依赖于高校,而目前高校社区养老服务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实际上是在强化校方的责任,延续着高校的单位制色彩。一方面,高校离退休老人的养老金依托单位发放,日常生活的各种问题也在单位内解决,高校的各种设施和资源依旧对他们开放;另一方面,高校行政体制内的各个部门依然对离退休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日常的行政管理、活动组织和慰问走访也都由单位负责,单位将服务以管理的方式推动着。在这种管理模式下,高校老人享受着单位的高福利,他们对社区的认同感往往掩盖于对单位的认同感之下,对单位养老有着强烈的依赖心理。在高校老人浓厚的单位情结氛围中,单位成为高校社区养老服务社会支持主体的绝对主导力量,社区相对封闭导致各种社会力量和市场机构难以进入,影响力弱小,功能被单位侵蚀和代替。因此,此类社区的社会支持体系一家独大,其他社会支持主体的生存空间有限。但同时,在面对规模庞大、需求旺盛的高校老人群体时,单位的服务供给面临着难以满足需要的困境。
第二,高校的地位和作用深刻影响高校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支持客体。与其他普通社区不同,高校社区的老龄群体基本上是本校的离退休职工,他们在社会地位、文化水平和经济收入上均高于一般社会退休老人。2016年底X大学有6808名离退休人员,其中超过五成的人拥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和副处级以上行政级别,社会地位及相应的福利待遇都超过一般群体。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X大学离退休老人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50.8%,大专学历占21.5%,高中及以下学历不足三成,说明高校社区老人是一个拥有着高文化的知识密集型群体。教育是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关键要素,尤其是在一个尊师重教的社会环境中,较高的文化水平不仅能带来较高的社会声誉和社会地位,还能转化为享受更多社会资源的机会。经济状况调查结果表明,X大学离退休老人月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占23%,4001―6000元的占48%,6001―8000元的占25%,8000元以上的占4%,平均月收入约为5200元,远高于同时期武汉市每月4480元的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表明高校社区老人虽然已退出劳动力市场,但依然拥有较为宽裕的经济条件。在住房方面,约85%的人拥有自己的住房,租房的比例仅为2%。由此可见,高校社区的老人群体在经济状况、文化水平和社会地位方面均优于普通社区居民,处于社会中上层水平。此外,生活在高校的老人同样可以利用社区内各种较为完善的生活娱乐等配套设施,生活成本较低;社区人员结构较为单一,生态环境优美,文化气息浓厚,使得高校老人有较乐观的生活态度、较高的生活满意度和对社区较强烈的归属感。客体的强势地位决定了社会支持内容的独特性。
第三,高校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支持内容亦重重烙上了高校印记。同一高校的离退休老人具有较强的同质性,而其强势地位为他们的养老服务需求的满足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因此这一群体更加强调养老服务的高质量和多样性。在X大学离退休人员中,70岁以下、70―80岁、80岁以上老人的比例分别为47%、30%、23%,虽然是一个以中低龄老人为主的群体,生活绝大多数能够自理,但依然有近八成的老人患有各种疾病。其社会支持的内容具有明显的特征:在日常照料和居家安全等基础性和生存需求方面,由于高校社区老人在经济收入、医疗和住房保障、社会福利水平上都有较明显的优势,基础性需求能够得到很好的满足,开始追求服务的更高质量和更高标准,促使生存性需求开始向着精细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比如饮食方面更加关注营养搭配和食材安全,家政服务方面更加注重服务提供方的资质、声誉和专业性,医疗护理方面更加注重常态化和精确性。这些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的转变,为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了潜在市场。但与此同时,紧急情况的及时援助和日常的体力劳动帮助等弹性需求依然强烈。在精神慰藉、娱乐休闲和社会参与等成长性和发展方面,高校社区老人需求强烈。数据显示,X大学社区仅有32%的老人与子女一起居住,空巢率较高。离退休是个人生命历程的重大事件,不少老人离退休后失落感加剧,孤独感上升,但他们在选择精神慰藉的对象时往往看重关系的亲密性和文化水平的相似性,一般服务提供者很难满足。同时退休后较充足的时间允许老人们追求自己的兴趣爱好,各种学术研讨、养生保健、旅游观光、摄影绘画等趣缘组织刺激了高校老人娱乐休闲的多元性,这些组织的准入门槛较高,对活动的质量有较高的期待。再者,高校老人大都是行业领域内的精英,职业习惯造就他们在离退休后依然活跃在专业领域内,通过广泛的社会参与重塑退休后的精神支柱,寻求角色转换的契机和途径重新融入社会。
二、失衡:高校社区养老服务社会支持体系的困境
社会支持体系的良性运行不仅依赖于社会支持主客体之间在支持内容上取得默契,还取决于多个供给主体之间相辅相成,汇成合力。尽管高校社区拥有较为丰裕的养老资源,但是从调查的情况看,高校离退休老人对社区养老服务种类和质量的满意度一般,尤其是高层次、个性化的需求满足程度存在较大欠缺,高校的资源优势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高校社区养老服务社会支持体系的运作存在着条块分割的行政管理体制之困、养老服务供给主体间功能冲突之困和需求与服务的缺位与错位之困,导致高校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和高校的养老服务供给严重失衡,其具体表现在:
第一,单位制管理体制下养老服务各个部门之间条块分割的职能划分造成社会支持的行政力量的分散与低效。政府、社区和高校构成了高校社区养老服务社会支持系统的最重要主体,其中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社区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高校离退休工作处、后勤部门等共同承担高校社区的养老服务责任,但是这些部门之间在权责上存在重叠,多头管理现象突出,分工不清、权责不明,各部门的服务资源不能有效集中使用,降低了服务的效率。比如,高校直属院系和离退休工作处都承担着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二者在很多责任上是相似的,往往院系所应承担的服务都转交给离退休工作,而街道和社区所承担的养老服务与高校各部门衔接不够。与高校养老服务管理部门的碎片化供给形成对比的是,高校社区老人的需求具有明显的多样性和整体性,任何单一的部门都难以独立满足,一旦出现需要多部门协同完成的养老服务工作的时候,在缺少牵头部门的情况下,部门间联动机制缺乏,养老服务的社会支持就会陷入停顿状态②。高校组织的单位制属性使得养老服务具有“行政化”和“管理式”倾向,各种行政管理部门更多地承担的是开具证明、登记备案等工作,X大学离退休工作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本身能力和资源的局限,其原先所具有的组织、协调功能已日渐弱化。高校社区养老服务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还表现为高校社区居委会(服务中心)与街道办之间的矛盾,一些高校社区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由高校在编行政人员兼任,他们本归学校后勤部门管理,薪资由高校发放,但是日常工作受到所在地区街道办的领导指挥,承担其他的行政职能,导致社区服务中心服务高校老人群体的能力受到削弱。
第二,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失衡,主体间协调、配合不当。社会支持的主体本应是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形成状态稳定、功能互补、地位平等的供给结构,但是在高校单位制和行政化制约下,行政力量一家独大,占据绝对优势。高校不是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机构,所提供的养老服务只是出于行政管理和人员安置的需要,大多数的工作人员都是高校在编的行政人员,重管理轻服务的模式造成高校社区养老服务缺乏专业队伍,服务满意度不高。高校老人对单位的高度依赖,本质在于享受高福利和低成本的养老服务,“有事找单位”已经内化为高校老人的思维模式,他们市场化意识淡薄,对社会和市场化供给的养老服务存在明显的偏见和疏离。社区组织在高校地位被弱化,不被老人所认同,有事不是找社区而是找学校相关部门解决。多位受访的商业服务组织的负责人抱怨高校离退休老人过分看重提供服务的组织的类别属性,按照单位的“内部价格”和质量标准选择是否接受服务,社区外的营利组织很难获得高校老人的接纳。各类社会公益组织由于刚刚起步,主要是满足弱势老人的基本需求,对于高校老人高层次的需求涉及较少,也难以获得他们的信任。现阶段市场化力量逐步进入高校社区,社会组织正在发育成长,市场和社会弱小,所提供的服务主要还是从基本需求开始,和行政力量的服务内容缺乏错位发展,差异性不足,没有形成互补双赢的局面③。总之,高校养老服务的社会支持过度依赖于行政力量,市场和社会的施展空间有限,行政式服务造成高校养老服务种类单一,专业化质量不高。各个供给主体在功能界定上存在明显的交叉、竞争与冲突,协调配合难度较大,养老服务供给呈现无序性、自发性和盲目性的乱象。
第三,高校社区特殊的养老服务供给机制和服务对象之间在供给与需求上存在缺位与错位。高校养老服务的单位制特征给老人提供高福利的养老保障,更加强调老人的基本生活服务,服务的内容和标准还停留在传统层面上,尤其是在日常生活照料、老年人心理健康方面已经与时代脱节,无法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在面对有较高社会地位的强势群体的诸如社会参与、精神慰藉等方面个性化和高层次的需求时,高校社区的养老服务并未与时俱进,服务供给还有较大缺失。不同年龄段的老人在不同的生活情境下有不同的养老服务需求,医疗照顾和陪护对于高龄老人来说更为重要,低龄老人更加追求社会参与活动,这就需要社区根据老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开展具体的个性化和差异化服务。但目前高校养老社会化机制落后,后勤部门中的食堂、医院等仅仅提供较为简单的常规化服务,服务内容涉及面较窄,同质性较高,且并不专门针对老年人,老人的特殊需求被忽略。因此,高校老人对社区提供的常规化、例行化、低层次服务有较高满意度,而对差异性、发展性、高层次服务的供给满意度较低。随着高校老人的养老需求趋于多样化和广泛化,他们的需求满足范围已经超过社区所能提供的边界,需要在社会和市场中寻求新的服务渠道。作为微型社会的高校社区,依然为老人们提供不少本该由市场和社会提供的服务,比如信息咨询和家政服务等,这些服务由于使用程序繁琐,使用率较低,造成资源浪费,但它们的存在挤压了其他供给主体的功能范围,造成各主体更多的是在低层次的服务项目上竞争。市场机制、社会机制和行政机制没有产生良性的衔接关系,陷入错位失灵的困境,高层次的养老服务供给滞后于老人的需求。
三、整合:完善高校社区养老服务社会支持体系的路径
当前我国老龄化趋势不可阻挡,养老服务社会支持体系滞后于养老服务需求,尤其是在制度建设上没有跟上老龄化速度,出现了“未备先老”的局面。高校作为养老社会化最后的壁垒势必在新一轮的去行政化改革中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单位制下的社区养老服务社会支持体系面临重新整合,亟需从管理体制改革、供给主体结构优化和自身优势发掘等方面推动高校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支持体系革新,为全社会的养老困局探索出一条可能出路。高校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在管理结构、供给体系以及社会资源方面进行重新整合的可能路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改革和完善高校社区养老服务的管理体制,推动碎片化服务供给向整体供给转变。行政力量是公共服务的最主要提供者,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依然是社会支持体系的核心力量,高校社区改革现有养老服务首先应从管理体制上寻求突破。高校社区养老服务涉及众多行政部门和社区组织,科层制管理的条块分割困境需要高校社区在更高管理层次上建立部门间长效的联动机制,使分散化的碎片式服务供给走向集中,把社区、后勤、医疗、安保和高校直属单位等管理经办机构协调整合起来,建立整体供给机制,以高校社区成员的整体需求为导向,建立一站式服务中心,提高管理效率,满足社区成员的全方位需求。在高校社区老人养老需求较为集中的领域,应该适当扩大高校社区组织和离退休工作处的权责范围,在人力资源和运转经费上加大投入,增强它们在协调各个部门中的话语权,使它们真正由行政部门转向服务型部门,也让它们有更多的精力和资源统筹其他职能部门,从而研究和开发出符合新时期高校离退休老人需求的养老服务供给内容和渠道,革新一些已经过时的服务方式和内容。还要理清和处理好高校社区内外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区及社会组织和高校之间的“条块关系”,在各自的责任权限、性质定位、资源共享、政策目标、服务对象和管理手段等方面做到相互协调配合,避免相互干预和交叉领导,使得各自都能正常履行责任,共同服务于高校社区成员。必要时可以创立一个权威的常态统筹机构(如社区组织和离退休工作处合署办公),从体制上整合它们的职能与资源,完善高校社区养老服务社会支持体系。
第二,整合和充实高校社区养老的社会支持体系,推动单位制一元供给向多元化供给体系转变。高校现有的养老体系过度依赖于政府和高校自身,单一化的社区服务供给模式无法适应多元化、差异化的养老需求,还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高校社区养老社会化的步伐。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政府尝试从一些领域中逐步收缩,吸纳其他主体来共同完成治理任务。养老服务是未来我国面临的最严重的社会问题,引入市场和社会机制构建多元化的养老体系是政府面对老龄化的关键之举。政府(包括高校)在高校社区养老体系中的责任应该是提供财政支持、做好队伍建设、制定政策措施和督促检查落实。作为社区最直接的和主要的支持主体,高校应该从单位制的大包大揽的压力中解脱出来,把职责重点转移到基本生活保障、精神支持和志愿者管理等方面上来,弱化对养老服务的干预和供给功能,引导社区老人走出单位依赖的思维定式,在更多渠道接受其他供给主体的服务。市场化将成为未来养老服务发展的方向,高校老人较高的经济社会地位为处在初级阶段的养老产业提供了无限商机。因此,应该鼓励高校社区加快引入市场化机制,在家政服务、旅游购物、物业维护、休闲娱乐等社区老人急需的个性化和高层次需求的满足上更好地发挥市场的作用。社会机制作为政府和市场的补充,在志愿服务、精神慰藉、日常看护和情感支持以及社会参与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高校社区应该通过社会机制满足老人们的精神陪伴需要,培育他们的社区公共精神。最重要的是,多元化的社会支持体系应该强调各个主体之间的错位发展,通过整合来达到差异化需求的整体性满足,避免主体之间毫无特色和专业性的竞争,这就需要政府对市场和社会的培育和引导。
第三,发掘和利用高校社区内生性养老服务社会支持资源网络,推动养老服务资源由密集型向高效性转变。高校社区是一个集社区和校区为一体的社会共同体,往往集中了各种生活资源和各种服务组织,先天具有较为优越的养老服务社会支持网络体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除部分设施利用率较高外,整体资源网络不断低效化,因此挖掘高校内生性力量提升社区老人养老服务水平应该成为优先选择的途径。除学校行政服务部门外,学生志愿者、学生社团和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可为离退休老人提供各种服务,尤其在满足老人们精神慰藉、娱乐活动和社会参与等需求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高校应该着手研究如何充分地发挥学生的人力资源作用,从而有效缓解养老服务资源短缺的困境,同时实施鼓励老人互助行为的措施,让高校离退休老人一部分特殊需求能够在高校社区内得到满足,进而提升高校养老服务资源网络的利用效率。
四、小结
本文之所以选择高校社区作为研究对象,是因为我国高校社区作为社区的一种类型,大量存在于全国各地。根据教育部官方网站的信息,截至2016年5月30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2879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595所(包含独立学院266所),成人高等学校284所。与此同时,类似于高校社区的还有大量的其他~业单位的社区,如科研院所、医院、报社杂志社出版社等以及行政管理单位。我们通过对这类社区的一个典型个案的研究发现,高校(单位)社区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其养老服务体系的嵌入性特色,包括单位制的包办特点、同质性与收入高的特点以及养老服务需求层次高的特点,这些特点不同于普通社区。然而这类社区在养老服务社会支持体系上除了上述特色或优势外还面临巨大的挑战,其体系处于一种失衡状况,历史越悠久的高校面对众多的养老人群和服务需求越显得无能为力,这些困境包括单位制管理体制下养老服务各个部门之间条块分割的职能划分造成社会支持的行政力量的分散与低效;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失衡,主体间协调、配合不当;特殊的供给机制和服务对象之间在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上存在缺位与错位等。面对这些困境,我们认为只有重新整合高校社区的养老服务体系才能缓解和解决这一问题,包括改革和完善高校社区养老服务的管理体制,推动碎片化服务供给向整体供给转变;整合和充实高校社区养老的社会支持体系,推动单位制一元供给向多元化供给体系转变;发掘和利用高校社区内生性养老服务社会支持资源网络,推动养老服务资源由密集型向高效性转变等。
本文通过一个典型个案的研究所描述的现象和解释的问题,反映的是单位型社区普遍存在的、值得学界同仁高度重视的问题。希望更多的学者关注这一话题,并做一些定量的、带有全面性的研究,把单位型社区养老服务社会支持体系解释清楚,并为解决单位型社区养老服务问题提供决策依据。
注释:
① 王立:《关于高校高龄空巢家庭养老问题的几点思考》,《南方论刊》2008年第4期;孙文博、彭英丽:《高校空巢老人问题研究》,《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彭梅芬:《关爱空巢老人 构建和谐校园》,《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S2期;李春生等:《北京市海淀区独居高、中级老年知识分子家庭需求调查》,《中国老年学杂志》2006年第8期。
② 胡湛、彭希哲:《发展型福利模式下的中国养老制度安排》,《公共管理学报》2012年第3期。
【关键词】社区互助养老;老年社会工作;对策建议
我国是一个拥有着13亿人口的国家,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推进,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幅度提升,人均寿命延长,我国人口老龄化增长速度快,人口老龄化形式异常严峻。面对日益庞大的老年群体,我国正在面临着巨大的养老压力。互助养老,一种新型养老模式的出现,通过在各省市区的试点,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可是在探索与实践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问题,仍需要在摸索中修正和完善。
一、互助养老概念界定
学者余文斌认为,“所谓互助型养老,是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本社区(村)的老年人开展相互帮扶与慰藉,年龄小的照顾年龄大的,身体好的照顾身体较差的,彼此协助,抱团养老,解决让老年人空巢而不孤独、享乐家门口的晚年生活。李豪杰认为互助养老作为新型的养老模式,“是在社区养老服务的基础上,通过社区居民间相互的帮扶与慰藉,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张丽、秦婷婷认为“谓社区互助养老,指的是以社区为依托,社区居民之间相互帮助,特别是帮助老年人。‘互助’即相互帮助,强调的是低龄助高龄的一个方式”。
二、互助养老模式的优越性
(一)其他养老模式存在的缺陷
(1)家庭养老作为中国传统的养老模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养老功能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弱化,发挥的作用很有限,子女外出打工,大量空巢老人、失独老人留守在家,无人照顾,4:2:1的家庭结构使得子女的养老负担过战功,导致很难对老人提供全面细致的照顾。
(2)机构养老成本较高,经济条件差的家庭难以负担,而且机构提供的服务大多停留在生活照顾层面,重视生活护理而往往忽略了情感交流,老年人在情感慰藉方面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容易产生孤独感、失落感,不利于老年人的心理健康。
(3)社区养老的服务内容并不能很好的与老年人的需求相吻合,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以及工作素质对服务质量有很大影响,社区养老资源没有很好地调动与整合起来。而且社区管理者对养老服务的重视程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老年人的生活,如果社区管理者抱以一种听之任之、漠不关心的态度,对于老年人来说,反而是一种危害。
(二)互助养老的优越性
(1)互助养老以社区为依托,服务主要在社区内开展,社区现有资源可以被有效的协调与整合,从而降低成本,减轻每个家庭的经济负担。而且互助养老倡导的是互帮互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资金投入。政府作为养老问题的主要关注者,在制定一些列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提供保障的同时,还会加大对养老事业的财政投入,也可以为互助养老提供资金来源。总之,互助养老相比其他几种模式,有着在经济成本上的优势。
(2)互助养老模式与积极老化理念相呼应。积极老化的概念把充分发挥老年人的潜力作为未来发展的有力基础,强调应对老龄化应当凭借老年群体自身的技能、经验和智慧。而互助养老正是通过老年人参与互动,彼此之间互相照顾、互相关怀、互相慰藉,在帮助别人缓解了生理、心理方面的困难时,提升了自己的能力。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老人自信心得到增强,认为自己是有益于别人的,自己是有价值的,而不是被社会、被时代、被岁月所抛弃的孤独的个体。
三、互助养老模式与老年社会工作的契合
老年社会工作是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以老年人及其相关人员和系统为对象,帮助老年人特别是处境困难的老年人,改善社会功能,提高生活质量,使老年人有更好的社会适应和福祉。而互助养老模式根本上也是为老年人服务的,在服务群体和根本目标上二者有着一致性。
老年社会工作注重从生理、心理、社会交往等各个方面对老年人的需求进行评估,关注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而互助养老模式最大的优势就在于能够通过老人之间的互动,满足老人社会交往的需求和情感的慰藉。所以在这一点上而这也是可以契合的。
老年社会工作秉承着“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在服务过程中始终以同理心、接纳、尊重、案主自决等技巧与老年人进行互动,老年社会工作从优势视角出发,相信老年人是有能力的。老人并非一个问题的存在,是作为一个有价值、有意义的生命的存在,然而社会上的老年人歧视问题,本质上是对老年人能力的否定。大部分老年人是能够自主和健康的,只有少部分是需要照顾和支援的体弱老人,可是体弱并不代表老人就丧失了他的全部能力。毕竟老年人有着丰富的社会阅历,虽然经历过风浪,可是却一直勇敢面对,社工始终相信老人是有崇高价值和坚定意志去应付生命中困难的人。而且社会工作一直致力于老年人能力的建设与发挥,老年人有学习和改变的能力,在服务过程中不能一味提供照顾式的服务,要充分调动老人的积极性和自主性。结合互助养老模式的定义,发现这一模式的核心在于互助,强调的是发挥老年群体的余热,让他们用自己所能掌握和利用的资源为他人服务,同时在服务的过程中提升自己照顾自己的能力,而且这一模式是在充分尊重老年人自我意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社会工作的案主自决相呼应。
四、老年社会工作介入互助养老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工作认同度低,开展工作遇阻碍
对于一些社区管理者来说,社会工作的真正内涵,或许他们也不是完全理解,更何况社区居民呢,尤其是对于老年人来说,社会工作就是一个新名词,由于不了解、不认识,因而就会表露出质疑、抵触的态度和情绪。在服务过程中,涉及到一些私密问题,老人可能会表现出强烈的不满,拒绝回答社会工作者的问题,而在这种缺乏认同和信任的氛围中,社会工作者要想顺利地开展活动,无疑是步履艰难。因此,为了得到社会的认可,需要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普及社会工作理念知识,同时社会工作者要以实际行动赢得居民认可。
(二)资金来源单一,服务难以为继
目前的养老服务主要还是靠政府出资支持,然而仅仅由政府来扶持,对政府来说,未免有点力不从心,而且政府资金是无法满足社区养老服务需求的。再加上老年人经济水平有限,退休工资基本上是其唯一收入来源,所以对于老年人老说,寻求服务费用的问题是他们首要考虑的问题,一旦超出他们的预想,就会拒绝接受服务。没有资金、没有服务对象,何谈社会工作的开展,所以解决资金来源问题至关重要。
(三)人员缺乏,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
据了解,社区中配备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十分有限,从事社区的养老服务的人员有限,志愿者虽然有服务他人的精神品质,但毕竟没有接受到专业知识的学习,专业技能的培训,靠的只是满腔热血和服务意识,不能提供有效的服务。社区基层管理仍属于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于日益丰富的老年人的需求的供给。
五、社会工作介入互助养老的对策建议
为了保障养老服务的质量,互助养老需要社会工作的介入,因而为了更好的发挥社会工作的作用,有必要针对目前社会工作面临的困境提出合理的解决方式。
(一)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认同度
老人群体对社会工作的认知还停留在表面,居民缺乏对社会工作的正确合理的认识是社会工作开展的难点。对于政府和社区相关部门来说,自身要端正态度,深刻认识到社会工作在养老服务中的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张贴海报,定期开展座谈会、讲座等活动,普及社会工作的知识,在社会上、社区内营造有利于社会工作开展的氛围。同时,作为社会工作者,在服务过程中,要始终秉持着助人自助的理念,以服务对象需求为本,运用社会工作诸如同理、接纳、尊重、案主自决、保密等技巧与服务对象建立和维持信任的专业关系,在服务方案的设计与实施过程中,要让服务对象亲自参与进来,真正做到为服务对象着想。总之,社会工作者需要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取得居民支持认同。
(二)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扮演好资源联络者角色
在谈及养老服务的开展时,不可避免要将养老服务所需的资源要素的类型和存量提上日程。如何获取所需资源,是单一的政府来源还是组合式多渠道来源,我国老龄化趋势以及日益增多的养老服务的需求这一现实状况决定了在获取资源时不能只是单方面依赖于政府的财政投入和支持,而应寻求多方合作,诸如企业、基金会、社会公众、媒体等等。多元化的资源来源渠道可以避免单一渠道带来的风险问题,使得资源的输入与输出可以得到保证。而在寻求资源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则扮演了资源的联络者角色。社会工作者具备专业知识和专业技巧方法,能够有效发挥与外部主体的协商沟通作用,为服务对象尽可能争取满足需求的资源。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管理体制
首先,对于社区互助养老来说,社区的基础设施很重要,所以需要健全社区机构的设置、制度建设和人员配备,为社区互助养老提供人力资源和制度上的保障。其次,每一位老年人都是一个有着自己独特个性的个体,工作者在提供服务之前,必须为每个老年人建立独立的档案,全面评估他们的生理、心理和社会三方面的状况、问题以及需求,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对待、具体分析,为接下来的方案设计、方式实施和评估打好坚实的基础。最后,组织老年人开展形式多样的休闲娱乐活动,使老年人在活动中体会到生活的快乐,引导老年人积极适应老年生活。
六、结语
互助养老模式是老年人正式和非正式养老体系有机结合的重要实践,是老年人通过自主选择和整合自身、家庭及社区的人际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的养老经济、文化和社会环境来进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自娱自乐活动,来满足老年人的情感和照料需求,在基层实现了老年人的老有所伴,老有所乐。这一养老模式虽然是融合了传统与现代养老的优势,但是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更多的经验可以借鉴,在探索过程中也会面临很多困境。然而目前政府大力提倡鼓励发展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实务领域自然也备受重视,因此将老年社会工作融于互助养老模式,不仅体现了互助养老模式的互助理念,还展示了社会工作的助人自助精神,老年社会工作利用自己的独特优势为老年人互助养老服务整合资源、满足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促进老年人积极老化。总之,老年社会工作作为一个辅的角色,可以使互助养老模式扬长避短,为互助养老提供更多专业性的引导和帮助,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加安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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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张丽,秦婷婷.对社区养老和社区互助养老模式的评析[J].知识经济,2014(02).
使得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面临着极大的困难和挑战。
本文从微观角度切入,以个案研究为路线采用一对一的方式对老人进行帮助,结合社区与社会各方面的资源提供服务。指出社会工作在满足空巢老人多样性需求方面的优势,并阐释空巢老人的社工服务模式的构建思路和具体运作。社会工作主要是直接服务和间接服务,直接服务包括了三个基本方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等,空巢老人有着自己独特的需求,服务工作的方法根据老人的身心特点具体再商定。付再学指出, “从优势视角看,空巢老人是有优势资源可以挖掘的,他们中大部分是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解决他们自身的问题。
首先要认识到每个老人的能力不同,发掘老人的优势潜质。呼吁全社会尊重老人的权利,尊重老人的应有社会地位” .优势视角打破了对老人的以往的评价。优势视角对开展老年社会工作和理论研究都具有不一般的意义。
一、社会工作者的介入方式
社会工作者针对空巢老人生理、心理和行为特征所做的服务性工作,目的是解决空巢老人日常生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社会工作的实施内容涵盖空巢老人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满足空巢老人日常生活方面的需求和空巢老人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
老年经济供养需求方面的研究。首先是案主主动或案主寻求帮助,社工进行接案,然后针对他们的要求收集相关的资料,整合资料以后对案主的环境和本身做一个预估。主要针对空巢老人的生活救助服务主要是从经济方面为有困难的空巢老人提供帮助,帮助他们申请并及时获得应当享有的基本生活权利与物质帮助。
老年日常生活需求方面的研究。为了满足空巢老人的日常生活方面的需求,老年社会工作要注重生活照顾服务、生活救助服务、老年家庭关系及其他人际关系的调适、空巢老人及其家庭人员的心理辅导等工作。空巢老人生活照顾服务按照空巢老人居住安排的不同可分为社区生活照顾服务和院舍生活照顾服务。社区生活照顾服务是通过社区的各种老年服务机构为居住在自己家中的空巢老人提供援、辅导性的服务,目的是为了帮助空巢老人尽可能地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度过晚年生活 .
二、社区的辅助功能
空巢老人社区社会工作,强调在确定了社区内空巢老人的问题和需求之后,动员社区内外各种社会资源,有针对性地发动和组织社区空巢老人参与集体活动,从而预防和解决空巢老人问题,并培养空巢老人的自助、互助、自决精神。社区社会工作要求社会工作者,通过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策划、实施空巢老人自助和互助计划,如空巢老人健康讲座、空巢老人权益保护主题活动等,唤起空巢老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空巢老人自助能力,并激发社区居民发挥守望相助、邻里互助的精神。作为社会工作者,在社区老年照料和服务中要起到组织、倡导的作用。社区养老服务大部分是无偿的或者是低偿的。加强社区、家庭、企业和学校各部门的资源整合,加强统一管理。
三、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是整合社会工作资源、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载体,是承接政府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依托。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一线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鼓励其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使其能够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专业服务。同时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增强资金计划、分配与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快培养一批具有社会使命感、掌握现代组织管理知识、拥有丰富管理经验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人才以及具有扎实理论知识和丰富实务经验、能够指导解决复杂专业问题、引导推动社会工作服务人才成长发展的专业督导人才 .
大家下午好!
我是xxx社工班的学生,我的毕业论文题目是《社区照顾理论下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对策研究》。我当初之所以选择这个课题,一是因为目前我国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关注养老服务是我们的责任,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二是我个人对养老服务的兴趣。我的学年论文就是研究老年社区照顾的,题为《从“我国老年人的恋家情结”视角看老年社区照顾的开展》,而毕业论文就是对学年论文的深入,我希望通过自己的浅薄研究能够为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建议和参考。
我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是肖云老师。从确定选题、拟定提纲、完成初稿,到最后定稿,我得到了肖老师的精心细致指导,使我很快掌握了论文的写作方法,并在较短的时间里完成了论文的写作。不管今天答辩的结果如何,我都会由衷的感谢指导老师的辛勤劳动,感谢各位评委老师的批评指正。
下面我就把论文选题背景,写作基本思路以及存在不足向各位老师作如下简要陈述: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已成为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由于家庭结构的变化,子女数量的减少,传统的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目前快速老龄化的现状。在我国城市社区快速蓬勃发展,社区服务功能日益扩展和凸现的背景下,如何以社区为依托和载体,使之承担和发挥其养老服务功能,成为理论和实践上需要研究的问题。
近年来,对城市社区养老服务问题的研究较之初期的研究已逐渐走向深入,研究视角也在不断拓展。从研究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文献来看,多数研究集中在社区的境况、老年人的生理特征、心理特征、养老工作存在的问题等方面,优势视角、增能理论也开始得到了初步应有。以社区照顾理论的视角来研究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研究也有不少,但目前运用的深入和全面分析尚不多见。虽然这些相关研究对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都起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着不足和缺陷。例如:多数研究从社会调查的角度出发,比如对我国老年人身体状况、生活状况的调查等;问题的分析多数也仅仅局限在浅层次的空洞层面,分析还不够深刻细致,让人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对于问题解决,太过注重养老的物质层面,而忽略内心和精神层面;在方案的提出方面,考虑不够全面,大多停留在宏观政策的层面,很多措施抽象而不具体,也难以落实,同时也缺乏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