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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社会老龄化趋势日趋严峻,整个人口结构呈现“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叠加的特点,在养老方式上,家居养老、机构养老无法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快速,而居家养老服务的深化离不开老年产业的全面发展与配合。因此,推进社区居家养老与老年产业的联动协调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满足老年人的物质生活需求,满足其不断增长的精神和文化需要,是当今政府和社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是实现全面的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一、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老龄产业现状
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发展迅速,配套产业滞后发展的特点,特别是人口老龄化,失能,加上我国长期实行4-2-1的计划生育政策,致使家庭结构单一,空巢率持续增加。近年来,政府高度重视老年服务产业,也在采取积极措施扶持社区居家养老企业及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朝产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虽然我国老年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老年消费市场初步形成,老年产业有所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起步较晚,社会化程度低,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体系发展不完善,同时提供的服务项目单一且层次较低,主要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提供较低层次的服务,在文化娱乐等精神享受方面提供的服务不足,无法满足老年人不同程度的需要,阻碍着老年产业进一步朝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老龄产业的联动效应
养老服务业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产业,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能起到扩大社会劳动就业与改善民生的双重效应,在当今宏观经济增长放缓的形势下,保持就业的稳定并力争尽可能多的提供就业岗位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基本保证,在这种情况下,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化,既改善老年人的养老生活质量,又扩大了社会劳动就业率,还能促进现代服务业产业化,是一个一举两得的切入点。
(一)老龄产业是扩大就业的重要手段
具体来说,中国总体的就业供给矛盾还没有得到充分的缓解,在我国从全面小康社会到基本现代化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必须实现就业思想的根本转变。从世界的角度来看,整个人类社会的劳动和就业历史是基于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的前提下,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传统产业的就业人员出现过剩,然后继续扩大和完善社会分工,不断出现新产业,不断拓展出新的就业空间,最终促进社会的各种新需求继续得到满足,从而推动人类社会经济的不断前进。“十三五”期间,政府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新趋势,注重培养吸纳劳动力数量多、投资少、见效快、有着长期就业前景的新产业。符合这些条件新的产业,应当首推养老服务产业。
首先,社区养老服务业是对年龄和受教育程度要求相对较低的行业,更适合当前中国劳动力素质不高特别是农村劳动力质量较低的现状,综合各种类型社区养老服务来看,如果我们全国有4000万老年人需要社区服务,服务人员和老人比率按照1:2计算,我们理论上就可以在全国创造2000万个就业机会。其次,从投资成本来看,社区家庭服务企业需要很少的投资,虽然也存在建设购置设施的成本,但投资也明显低于其他产业,如果企业实现良性运转,也很容易收回成本。最后,社区养老服务业是典型的“拉动内需”的产业,不受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只要国家政策保持稳定,国民收入逐渐增加,操作风险相当小。
(二)老龄产业是推进社会现代化的民生产业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已成为一种普遍趋势。在西方发达国家,社区养老服务业长期以来是一个成熟的产业,政府社区为养老服务提供了许多优惠政策,建立了完备的社会福利制度,广泛实施了公共政策。随着我国城市化和人口老龄化发展双双进入高峰期,我国也迫切需要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2015年全国65岁及以上城镇老年人口已经达到7100多万人,老年人数还在以每年超过500万人的速度持续增加,从长远看,我国老龄产业市场前景是十分广阔的。
由于计划生育、家庭观念改变、人口流动量增大和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在社区“亲子分居”、“空巢”、“4-2-1”家庭日益增多,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护理、养生保健、休闲娱乐等精神上的养老服务已经成为了生活在社区老年人的一般需求。随着社会收入增长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福利制度的日臻成熟,对养老服务的潜在需求日益形成了巨大的市场。总之,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个共识,老龄化已经成为新世纪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最严峻的挑战,同时也将为我国老龄产业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使我国老龄产业的发展日益融入我国现代化进程中。
三、中国社区服务老龄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体制改革滞后,产业和事业区划不清
一是在社区老龄化服务中,国家没有明确政府包办的事业和市场运作的企业之间的界限。“事业编制,产业管理”的公办养老机构和民营养老企业之间存在不公平竞争,扭曲了市场秩序,限制了民营养老企业的发展。 二是资源配置与市场导向之间存在尖锐的矛盾,导致服务市场浪费资源和效率低下等问题严重,影响和限制了老龄产业市场化进程。
(二)市场化程度不高,产业体系尚未形成
首先,市场提供服务的比例不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绝大多数由政府建设,私人资本参与的建设力度相对较小。其次,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现在社区老龄化服务市场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公办养老机构的价格不是由市场形成的。再次,市场竞争机制不够充分。竞争是市场繁荣的关键因素。充分竞争的先决条件是放宽投资门槛,允许各类市场参与者平等进入老龄化服务市场领域。但目前公共养老机构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阻碍了老龄化服务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
(三)产业发展无序,市场集中度较差
首先,行业的结构发展不均衡。 大多数老人需要的文化娱乐业服务发展滞后,很难满足老人的需要。其次,行业发展混乱,市场集中度低。 高端养老服务机构快速发展,而绝大多数老年人需要的低端养老机构发展缓慢;支持型养老机构发展迅速,护理型养老机构发展缓慢; 此外,养老服务业在地域之间、城乡之间存在差异,东部和城市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中西部和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滞后。
(四)服务产品单一,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老年服务产品单一,缺乏针对性,产品的创新性和针对性差。社区居家老年群体是一个异质性很强的群体,服务产品需要从需求者的角度设计,但是很多养老服务产品都是对外国模式的简单模仿,从业人员队伍不健全,专业性差、流动性大,管理方式和经营理念陈旧,服务质量不高。
(五)政府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作用不明显
第一,为了促进社区养老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但许多政策的实施还没有到位。原因是一些优惠政策本身操作困难,很难落实。第二,制定和实施优惠政策属于不同部门。制定政策的部门不管实施情况,实施的部门在牵扯到自身利益,有时不愿意实施优惠政策。
四、相关对策建议
(一)明确老龄服务业中产业和事业边界,发挥市场作用
从目前的政策导向的角度来看,在老龄产业中,市场的作用趋势越来越明显,但政府退出市场还需制度上的配合,通过改革部门利益,逐步减少政府机构在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提高市场配置资源能力,增强企业活力,坚持政府引导不干预,市场运作不决策,进一步促进老龄产业市场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推进老龄产业市场竞争体制的形成。
(二)打造完整的老龄产业链
强化高端资本市场对老龄产业投融资功能,降低私营养老服务企业的贷款门槛,加大对私人老龄化服务企业资金支持。以老年文化服务业、老年保健服务业为主打造老龄化服务产业集群,包括网络信息服务业,社区老龄产业组织运营管理服务,社区老龄产业从业人员培训等多种形式,培育社区服务老龄产业链。
(三)培育社区老龄产业体系,加快专业服务人才培养
首先,要对老龄产业市场资源进行积极整合,扶持一批资源优势较好的龙头企业,还要根据社区养老的特点,培育出一些小规模,高弹性,遍布社区的中小型老龄化服务企业。二是加快社区养老从业人员的培养,特别注重老年护理,养生保健,健康咨询检查,文化服务等领域的人才培养,大力完善老龄化服务专业人才部门晋升渠道,引导人才流动,调整人才结构的分布,促进人才向社区养老服务产业集中。
(四)制定具体的产业扶持政策,强化市场监管力度
为了促进社区老龄服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正在逐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在医疗制度、老年失能养护制度特别是对影响老龄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如税收、征地和各种补贴上,采取具体的行动和措施支持老龄服务产业的发展。老年人身体功能迅速下降,容易增加服务消费过程中的事故风险,因此有必要加强老龄产业的行业监管,加强问责制度和风险防控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这不仅有利于促进行业规范化运营,而且也是对老年消费者权益的一个重要保证。
关键词 城市社区 老年人 居家养老
中图分类号:F840.6文献标识码:A
China's Urban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 Issues and Strategies
YUAN Jimei
(Jili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Changchun, Jilin 130118)
AbstractIn the city, community home care as a pension in line with the wishes of the elderly, to meet the needs of old-age pension, and gradually be recognized and expanded, but the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s in the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of the process of gradually exposing a number of issues need to be resolved, this paper analyzes that at present, China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s, there is some common problems, and issues related to these recommendations, I hope it can play a helpful role to the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s.
Key wordsurban community; old-age; home care
随着老年人口不断增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焦点问题。据官方统计,2005 年底我国60 岁以上的人有1.44 亿,占人口总数的11%,世界老年人口的五分之一,亚洲老年人口的一半;其中80 岁以上高龄老人1300 多万,年均增长速度更是高达5.4%。到本世纪中叶,我国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个60 岁以上的老人。①老年人口的增多,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尤其是在城市,随着独居老人高龄老人的增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也变得更加严峻。
1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必然性与必要性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就是指老年人居住在家中,养老服务以社区为依托。它是介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一种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养老照顾方式,由正规服务、社区志愿者及社会支持网络共同支撑,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帮助和支援,使他们能在其熟悉的社区环境下维持自己的生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存在与发展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拓展,城市老年人口数量也急剧上升。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对于在城市生活的人来说已经有所脱节,子女由于求学工作结婚等原因,无疑使家庭养老功能被架空,而现存的一些机构养老,无论是在服务还是机构设施上还存在诸多漏洞,加之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使许多老年人对其有排斥心理。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保留了传统家庭养老在家养老的形式,满足了老年人养老的心理需求和物质需求。目前国外许多国家都在朝着社区居家养老方向发展,而就我国未富先老的情况而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我国养老服务的一种必然选择。
2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起步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经过政府政策的不断引导,社区自身多方面的探索,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社区都已经初步建立了符合自己实际情况,具有自己地方特色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与此同时,国家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部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这些社区经过多年的协调发展,已经初具规模,而他们在探索发展中形成的一些模式策略也正在不断地得到推广与壮大。
许多城市社区相继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如济南市采取的“居家养老服务代币券”形式,由政府免费为一些有困难的老人提供代币券,老人可以利用代币券购买服务。宁波海曙区建立“义工银行”,以自己今天的服务,换取明天他人的服务等。总体来说,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经初步形成一定的规模与体系。截至2002年,我国的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已达到2318 万个,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151 8 万个,社区服务志愿人员900 多万名,民办社会福利机构1600 余家。根据2005 年全国范围的城乡老年人口的抽样调查,711 9%的老人希望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②
3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经初步形成一定的规模与体系,但是就整体发展水平而言,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仍处于初始阶段,整体发展水平低,仍有许多问题急需解决。
一是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地区发展很不均衡。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是以试点的形式,逐步向外扩散。在有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形成一定规模与特色,发展形势也比较乐观,而另外一些城市,由于经济等多重原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只在极少数社区开展,有的甚至仍停留在书面文件阶段,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不均衡发展,严重影响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发展水平。
二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缺乏自主性。目前,已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绝大多数由政府主导,由社区具体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开展措施及对象的确定都是由政府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确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长足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但是更需要社区自身的探索与自主。如果过度的依靠政府力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则会失去它本来的意义,而是又变成了政府的一种福利性救济。纵观目前全国范围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普遍缺乏自主性,过度依赖政府,这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空间来说都是一种限制与约束。
三是所提供的服务比较片面单一,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目前已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有些只是停留在理论阶段,在文件中有所体现,未付诸实践,具有很大片面性。如居家养老服务中的精神慰藉服务,在各个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中都有体现,但是在真正的实践中,有的社区根本没有条件实行,而即使有些社区提供了这些服务,所提供的服务都是一些模式化的东西,没有具体考虑到老年人具体不同的需求。
4 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
针对目前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也提出了一些相关的应对策略与方法。
(1)正确认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衡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想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开展,需要政府的倡导与支持,更需要社区内相关人员正确认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能仅仅把它当做上级布置的任务,或是仅做一些面子工程,要放远目光,充分认识到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未来功能与效益。
(2)充分发挥城市社区自身的主动积极性,提高社区自主性。城市社区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时,要注重充分开发利用社区内部资源,提高自主自觉性,不要过分依赖政府。在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社区服务人员的选择,可以立足于本社区内一些下岗闲散的人员,这样就能解决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问题,而社区的一些具体服务项目和内容,在政府指导的前提下,社区相关负责人应该以社区为依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具体开展和实施。在寻求支持方面,要把目光放长远,充分挖掘本社区内已有或潜在的资源,动员社区力量,发挥社区成员的主动积极性。
(3)全面贯彻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种需求。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了解老年人的需求。老年群体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因此他们的需求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对他们提供的服务必须以他们的需求为导向。有学者认为社区养老主要内容包括生活照料、物质支援、心理支持和关怀,同时, 很多调查报告表明,医疗服务、文化生活与精神慰藉、日常生活料理是老年人最希望得到的社区服务, 因此社区应把服务的重点放在这些方面,同时加大相关设施的投入和建设。③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今后的开展过程中,应该朝细致化全面化方向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时,不仅要把他们看作老年群体,更要了解他们具体的个体需求,可以通过问卷或者访谈,具体了解老人的需求,然后根据每个老年人的具体需求情况做成老年人个人卡片存档,在以后开展服务的时候便可以此为依据。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满足老年群体的多种不同需求。这就要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要不断深化、健全、完整。
目前,越来越多的城市社区相继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而就我国国情而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方面缓解了由于政策文化观念变迁所带来的养老问题,同时为我国今后的养老事业提供了方向,虽然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仍存在地域发展不平衡,社区缺乏自主性,及服务的单一性等问题,但是许多学者根据自己的调查都提出了宝贵可取的对策,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各个学者也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提出的许多建议有的正在被采纳与实施中,相信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不断地探索发展中,必能形成一套有自己特色的全面的服务体系。
注释
①崔张丽.关于我国社区养老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管理世界,2009(7).
②庄琦.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与出路[J].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2008(4).
③陈元刚, 谢金桃,王牧.我国社区养老研究文献综述[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9(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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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区养老服务;老龄化;老年人
中图分类号:D5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7-0041-01
中国已经进入高速老龄化阶段。社区养老服务具有成本较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等诸多优点,它可以用较小的成本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1]近年来,民政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倡导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据中国广播网报道,针对我国面临着的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民政部表示,到2015年,社区养老服务将基本覆盖我国100%的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形式多样、方便适用、广泛覆盖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2]
一 、社区养老服务现状及存在的缺陷
(一)政府在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中工作范围模糊不清、职能缺漏
由于我国的改革正在进行,社区服务发展在总体上仍属于政府推动型,社区养老服务还带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政府在社区养老服务中也出现职能缺漏的现象。
1.基层社区组织责权不一致,社区承担了许多本不应该由它承担的职责,使居委会成为政府部门的延伸,致使居委会没有精力和时间为居民办实事。
2.从目前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情况看,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是不够的,对非营利组织的培育不到位、投资社区养老服务的民间资本所应享有的相关优惠政策不完善等。
(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低,参与形式过于单一
在中国绝大部分地区,社区养老一直处于独挡一面的角色中,谈及社区养老,责任全部由社区承担,而面对庞大的老年群体的不同需求,社区无法做到尽善尽美。除此以外,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人员有限,缺乏一些社会志愿者和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加入到社区养老服务的队伍中,共同为老年人提供丰富的服务。
(三)社区养老服务内容上过于简单
很多社区虽为老年人提供了日常简单医疗的社区保健室,但并未满足老年人的的实际养老需求,很多社区缺乏多层次养老服务内容,这就导致老年人对目前社区提供的服务存在不满。相比之下,定期体检、医疗护理、社区老年文化活动、心理咨询、法律援助、临终关怀等专业化服务迫切需要开展。
(四)社区养老服务缺乏专业化的管理
社区管理及服务的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缺乏管理及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与此同时,服务队伍的素质急需提高,服务人员的低素质降低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致使社区未能充分发挥在养老方面的优势。社区工作的岗位培训也存在缺乏系统性、专业性和连续性的问题。
二、对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建议
(一)政府转变在社区工作中的角色,支持而不干涉社区养老服务事业
在社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过程中,政府应该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大力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另外,政府还应该帮助基层社区居委会建立独立的社区养老服务部门,将日常政务与社区养老分离,确保社区养老部门有权利和精力投入社区养老服务事业中。
(二)社区吸纳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
社区应积极引导社会不同形式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义务服务或低偿服务,减轻社区的服务压力的同时为各类的养老机构创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逐步形成多方参与兴办,运作机制完善,政策法规配套,管理规范有序,专业化程度高的社区养老助老服务体系。与此同时,建立与老年产品企业的合作关系,为老年人提供多方位的服务,让社区在依托外部社会资源的基础下健康长久的发展。将社会上不同模式的老年服务吸纳到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中,“兼收并制”形成最有效率的服务结构,满足各层次老年人各类不同的需求。
(三)加大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建设
社区养老服务是一项长期有发展的工作,要把它作为一个专业来研究,要从专业院校选用相应专业的毕业生,充实社区养老服务工作队伍。社区养老服务人员应具备养老服务的相关技术和素质要求。社区工作的岗位培训要坚持系统性和连续性原则,确保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持续稳定向前发展。
(四)建立邻近社区间的互通关系
社区应打破当前社区之间管理上不相通的现状。定期组织专题报告及交流会,社区之间互相借鉴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经验,及时更正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中的不足,促进社区养老事业的快速发展,打造优秀的基层社区养老服务。
(五)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化建设
人类已进入网络时代,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已经或将给社区老年服务带来多方面的影响。[3]我们应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社区老年人信息管理库、设立专门的社区老年服务网络平台,使老年人通过使用互联网及时了解各种信息,获取所需服务。如网上购物、接受网上教育、网上预约家政服务、健康检查和体验文化娱乐等服务。
在老龄人口急剧增长的背景下,针对社区养老硬件设施不完备、服务内容单一、服务品质欠佳、服务政策不完善等问题,社区要以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为导向,采取“全方位服务、连续性照顾”的社区老年服务体系建设理念,加快建立并形成以家政服务、医疗健康、文化娱乐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营造出“颐养天年”的生活环境和精神家园。
参考文献:
[1] 刘国萍.现阶段我国城市社区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杭州:浙江财经学院,2013.
[2] 赵乃葳.现阶段完善我国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对策研究[D].锦州:渤海大学,2013.
【关键词】 秦皇岛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养老服务中心;存在问题;对策
一、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内涵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与社会机构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海港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本情况调查及特点总结
2014年秦皇岛市被列为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以来,建立居家养老综合中心已经在全市范围内逐渐开展起来。近1000万的投资力度,使秦皇岛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为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运营的典范。
2015年5月本市首家综合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海港区天洋新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投入试运行。8月海港区新闻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西城里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陆续投入运营。遵循“让老人舒心、安心;让子女放心、省心”的宗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如下几个特点:
1、市场化
与社会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不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采用政府主导、企业投资的合作方式,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新型养老方式。例如海港区东环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由一家集科研、生产和销售于一体,专注于综合智能养老产业的现代化高新科技企业――万寿集团投资成立,选址在东环里社区居委会,由居委会主任负责。
2、针对性
社区辖内的离退休老人都可以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但重点对象是高龄、独居、经济特困且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人。社区居委会为重点服务对象摸底、建档,评估老年人的身体素质,使服务内容更有针对性。
3、包容性
一方面,社区居委会本来就有一定的养老职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此项职能,为社区老人提供质量更好、水平更高的服务。另一方面,将有偿服务、低偿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之中,比狭义社区服务具有更大的包容性。
4、互补性
社区擅长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组织文体活动,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擅长提供康复、保健和日间托管服务,二者各自发挥优势功能又相互补充。
三、海港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发展过程中的优势、困难及问题
1、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优势
(1) 地缘优势。秦皇岛位于河北省东北部,距首都北京281公里,是建立环首都经济圈的重要一环,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甲级旅游城市,也被亲切地称为“京津后花园”。交通发达,气候宜人,风景秀美,使秦皇岛成为很多人工作和养老的理想城市。对于外来人员,秦皇岛有着很强的吸引力。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社区为依托,老年人不仅不用离开子女生活,还可以享受上门服务,在生活上比社会养老机构更加便利。按照就近原则,在养老服务中心接受服务的老人居住在同一个小区或者临近小区。不离开熟悉的社区环境与人际关系,降低了老年人之间的陌生感,使他们更快地融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生活里。
(2)政府政策优势。根据秦皇岛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到“十二五”末,全市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力争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30张以上,3%的老人实现机构养老,97%的老年人通过依托社区养老。同时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极大地鼓励了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及个人以合资或合作的方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此外,对“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子女、无劳动能力)老人、特困低保、伤残优抚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人,政府每月给予养老补贴,对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每月给予生活补贴,由区民政局制作养老服务补贴环⒎鸥服务对象,既满足了老人的养老需求,又减轻了老人及其家庭的养老负担。
(3)经营管理优势。“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按照这样的原则,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给兴办方以较大的自主性,利用市场机制充分调动了兴办方的能动性,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更加灵活。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套有娱乐室、阅览室、日间照料中心、老年营养餐厅、健身室等,集居家、养老、娱乐、保健、健身于一体,与社区公共服务和福利设施实现资源整合与共享,并以托管和上门等多种形式为社区辖内的老人提供服务,付费采用有偿、低偿和无偿三种方式。在经营方面,雇佣专业人员提供低偿服务,招募社区居民作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充分整合了社区的人力资源,使更多的人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
2、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资金困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涉及餐饮、休闲、健身、医疗等各个方面,需要巨大的资金支持,光靠政府的床位补贴远远不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建设初期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对于投资的养老服务的企业和社区居委会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在举办老年活动或购买物资方面的资金,社区仍需依靠企业赞助负担一部分。此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低偿和无偿服务为主,投入与产出比例失衡也为自身发展造成了困难。
(2)宣传工作不到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依托社区而建,与社区养老服务职能互相补充,因此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信息都刊登在社区网站的老年之家板块,信息量较小、不完整,给需要咨询的家庭和欲了解相关情况的个人或团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网站建设尚待完善,整合秦皇岛市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信息的专门网站急需建立,以达到资源共享、经验交流、相互借鉴的目的。
(3)居民对社区了解度不高。居民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不甚了解,对中心的信任程度有待于进一步加深。在走访中发现,仍有很多居民不知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能为老人提供哪些具体服务,对中心的了解仅停留在送餐和临时休息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宣传力度应进一步加强,在加深居民了解程度的过程中增进信任。
(4)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待提高,依靠养老服务业带动经济和就业大发展的局面尚未形成。服务人员多以“4050人员”为主,且以年龄偏大的下岗女工居多,虽然他们实际经验丰富,但是由于文化水平偏低,又缺乏系统的专业训练,仅仅通过短暂的职业培训很难满足老人特殊需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处于起步阶段,带动和吸纳就业的能力依然有限。
(5)经验模式需要进一步总结。秦皇岛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时间尚短,试点数量有限,还处于萌芽和推广时期,因此经验不成熟,有待于进一步积累。各个社区自身设施条件和服务能力不平衡,也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推广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阻碍。
四、促进秦皇岛海港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良性发展的策略
1、完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
政策鼓励发展,需求倒逼政策。政府要及时发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各种需求,及时制定政策并确保政策落实。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需要进一步宣传,此外在充分尊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自主性的同时,政府在其中的参与度应该加强,尤其是宣传、推广和监管方面。
2、运用“互联网+”助力宣传
“互联网+”助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宣传工作,使互联网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在传统的宣传方式,如印发服务宣传单、张贴条幅和宣传海报、刊登报纸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共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向市民传递服务中心信息,展现近期动态,深化市民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认识。整合秦皇岛市海港区所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信息,建立专门的网站,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相互借鉴和交流的平台,为尚未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社区提供可以参考的网络途径。
3、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
众所周知,日本的民间组织和团体在社会救助、突发事件中的影响和作用很大,而其发挥作用的前提就是广泛的民众参与。对中国来说,民众的社区参与还十分有限,参与的层次、形式和内容都还停留在表层。因此政府应在民间组织的服务形式和内容上予以指导,并鼓励民间组织深入到养老服务产业。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全市各级别志愿队伍的联系,进行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志愿帮扶。
4、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培养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服务工作队伍,提升社区服务队伍整体素质,是当前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养老服务者不仅仅是政府和养老机构,还包括医疗类服务队、便民服务队、护理服务队、青年志愿服务队等等,只有各种服务队伍共同参与、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合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要培养具有医疗水平的专业队伍,满足老人的医疗需求。对护理工作者进行长期的不间断的培训,提高护理水平。大学生是志愿服务的主力,学校应该主动承担起鼓励青年从事养老服务志愿活动的责任,把志愿服务纳入德育教育,成为综合素质考评的一部分,使大学生在实践中弘扬尊老敬老的文化传统。另外老人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但并不脱离家庭,因此家庭成员理应作为养老服务队伍中的一员。家庭成员要多汲取养老知识,关注老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5、强化养老服务市场监管
政府是养老服务市场最主要的监管者,监管工作要将市场准入贯彻到实施的全过程,避免因监管不力造成老人身心受损等危害,保障每位老人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每一个家庭和个人都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监督者和参与者,作为个体应增强主体意识,主动参与到建设与监督中来。
家庭养老模式与社区养老模式相结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应对不断加剧的老龄化进程而提出的探索性措施,在今后的几十年内定会在实践的过程中成熟和发展,最后以更完善的体系,更合理的制度迎接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期,更加从容地应对老年人养老问题。
探索不易,未来可期。希望政府、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形成合力,致力于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和谐局面,共筑中国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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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城市社区养老;家庭养老;社区服务
在人口老龄化成为大趋势的今天,养老问题显得尤为突出。解决我国老龄化问题,应该结合我国上千年的家庭养老传统,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使社区的力量,社会的力量,这种援助之手直接进入家庭,向家庭提供最直接的帮助,使老年人能够在家里,得到全方位的照顾,使家庭中的子女以及其他成员,能够摆脱沉重的负担,也要让老年人充分分享到社会发展成果。但是由于我国是在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的,社会福利水平不高,社会养老机构尚不能完全填补家庭养老的不足。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下,社区养老服务在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也直接决定着老年人生活的幸福指数。
目前养老方式主要有三种:社会养老、社区养老、家庭养老。家庭养老方式由于个体差异等各方面的原因,这种方式逐渐暴露出种种弊端,这些弊端需要社会养老和社区养老来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这不仅从根本上明确了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的主要问题,而且也为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助老服务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一、居家养老服务的类型、形式和内容
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民族传统为支撑,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基本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也就是说老年人可以生活在自己熟悉的住所和环境中,政府不必花过多的资金建设集中的养老机构和设施,只是在老年人所生括的社区范围内实行各种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购物、清扫、护理等日常的生活照料。
(一)居家养老的类型
一是独立型的居家养老,老年夫妻独立居住在自己的房子,即老年空巢家庭,或是单身老人独立居住在自己的房子,即老人单身家庭;二是与子女合住型的居家养老,即传统的多代同堂家庭。
(二)居家养老服务形式
一是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二是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托”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
(三)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
社区照顾。社区照顾分为居家老人照料服务和社区养老机构照料服务,其中,以前者为主,后者为辅。居家老人照料服务又分为上门照料和“日托”照料,以前者为主,后者为辅。上门照料服务的内容应包括家务型服务和护理型服务,服务对象应涵盖具有有效需求的健康老人、部分不能自理老人和长期卧床不起老人。
1、 社会参与:社会参与是老人实现自身价值、寻求精神寄托、获得心理满足的需要。对于绝大多数老人来说,社区是他们参与社会的重要窗口和桥梁。社区应当为老人提供参与社会的途径和舞台。
2、社会支援:一些社会服务机构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以社区服务的名义在社区里开办的各种为老年人所需要、所欢迎的项目和连锁服务。
二、居家养老发展过程存在的困难
(一)资金问题
在尚未实现现代化,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提前进人老龄社会的,属于未富先老。社会养老的很多环节都需要资金,由于社区缺乏自我造血功能,“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活动经费以及设施建设费用难以筹措。因此制约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最大的问题是资金,发展居家养老的资金应建立多元的筹措和运行机制。如: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财政拨款、社会集资、有奖募捐、各方捐助、街道和居委会出资等方式解决社区养老助老服务资金问题。政府要造就一个良好的环境,用实实在在的具体措施和保障,使投资渠道畅通,象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一样。
(二)服务人员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人员基本上是一些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就业相对困难的人员,服务内容局限于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务,素质有待提高。这支队伍几乎没有接受过专业化、正规化的培训。根据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社区养老助老服务工作除了专业工作人员之外,还应有相应的志愿者服务队伍作为支撑,组成诸如“老年服务小组”、“送温暖小组”、“孤老残疾保护网络”等志愿组织。他们所提供的救助和服务是无偿的和非盈利性质的。据了解目前社区中的志愿者服务队伍普遍不足,绝大多数社区根本没有形成志愿者组织,也就谈不上具有志愿者队伍。
三、促进居家养老良性发展的具体举措
(一)建立老年家庭档案
街道和社区责成人员负责为空巢家庭建立档案。社区服务根据空巢家庭的要求实行包干制或定期服务制。社区服务的内容可以是多样的,有条件的地方,应该安装有远程中央控制和服务的电子呼叫系统。没有条件的地方,街道或社区应组织建立联系人制度。联系人可以是健康的离退休老人、学龄孩子或其他社区内的志愿者。联系人与空巢家庭定期保持联系,有问题则按街道和社区提出的应急办法处理。即使安装了电子呼叫系统的地方,也最好建立联系人制度。如果街道或社区需要送饭的老人比较多,可以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食堂或饭馆给老人营养配餐送餐。
(二)建设老人活动站
养老院只能解决很少一部分老人的养老问题,更多的老人的老年生活只能在社区进行。近年来,社区建设有了很大发展,小区设置了简单健身场所和老年活动之家,但离真正意义上的新型社区标准还有相当差距。老人们在经济有了保障的同时,更渴望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以增进生活的情趣,扩大社交的范围,使精神生活得到充实。
(三)设立各种与老年人相关的组织机构
设立老年婚姻介绍所。在伴随社会家庭小型化趋势,孤寡老人日益增多,老年人求偶需求也会增加。老年人再婚其实就是自我养老意识的一种体现。设立社区老年婚姻介绍所,帮助鳏寡、孤独、离异的老人求得生活伴侣,互相照顾、互相关心、安度晚年,也应是社区养老助老服务不可缺少的内容。老年人一旦自立自强,可以大幅减轻儿女的压力,间接节约社会资源。
关键词:老龄化 社区养老服务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1(c)-0249-02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10年11月1日,湖南省65岁及以上人口为642万人,占总人口的9.78%。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十年间,65岁及以上人口组增加约173万人,上升比例为2.31%。按照通常标准,我省事实上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而且老龄化的进程不断加快。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发展,养老必将成为一个严峻的话题,由于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城市养老将面临新的挑战。
1 湖南省城市社区养老现状
近年来,湖南省为应对老龄化加速所带来的养老问题,在老年人养老方面也积极采取相应的对策,开展了一系列的实践探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首先,在政策法规方面进行了逐步完善。2007年,湖南省印发了《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对老年人的政策方面进行了完善优化,以确保老年人对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能参与共享,也推动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政策的落实。2013年,湖南省制定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草案,对老年人的权益做出相应的规定,以切实保护老年人应享有的权益。另一方面,湖南市养老服务模式不断发展。2006年,湖南省在长沙市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在天心区试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取得不错的效果。到目前为止,湖南省城市老年人养老服务和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但相对于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形势来说,还是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养老资金投入不够;资源总量不足、服务类型单一;人员配置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资源分布不合理,结构性矛盾突出;养老服务缺乏规范性安排;服务体系缺乏规范的监管机制。
2 湖南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社区养老资金缺乏
社区养老服务的推广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往往这是最紧缺的资源。虽然目前我国社区养老处在多渠道的发展模式,表面上看有很多的社会资金进入养老市场,但实际情况却是以政府的财政支持为主。近年来,政府已经认识到了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影响,每年投入在养老上的资金数额巨大,也在逐年增加的,但这些资金相对于数额庞大的老年数量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远远不够的。很多的社区养老资金都是靠自筹或社会赞助的方式获得,基本上没有专项资金,这使得社区养老资金严重紧缺,处在一个举步维艰的地步。
2.2 社区服务水平低
社区服务水平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区服务人员的素质不高,缺乏专业人才。社区养老在我国还处在起步阶段,作为服务人员,他们的职业并不受人尊重,社会地位也不高,很难吸引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同时,由于大部分的社区工作人员的文化水平较低,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教育和相关培训,对老年医学和心理学方面的知识掌握不够,导致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区养老服务的质量,也制约了城市社区养老失业的发展。二是养老服务类型单一,养老项目利用率低。目前的社区养老的服务还是以护理和家政服务为主,对老年人的精神慰藉方面的服务还是相对较少;很多的社区有相应的老年文化体育设施,可供老年人进行身体锻炼,但是却很少组织老年人活动,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老年人的交流,使得他们精神上不愉快;有的社区的建设没有考虑到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导致老年人参与社区养老的积极性不高,出现利用率低下的情况。这也影响着社区养老服务的质量。
2.3 社区医疗服务网络不全,老年医疗保健体系仍有待完善
随着国家对老年人养老的重视,很多的社区都有专业的医疗机构,也会组织医疗服务队进社区。但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的老人生病时,都选择去正规的大医院,只有小部分人会选择就近去社区诊所。去正规大医院看病的老年人,因自身行动不便,外出极其困难,加上医院看病流程多,手续繁琐,会带来很大的麻烦和不便。其实,对于老年人来说,特别是年龄大和那些行动不是很方面的老年人来说,他们需要的不会去正规的大医院看病,而是需要家庭病床和医生上门服务,但是正真能接受这类服务的老年人却很少,很多人甚至没有听说过有此类的服务。目前,在社区养老中,这类的家庭病床和医生上门看病服务还没有普及,也很不完善,针对社区养老方式的相关医疗服务网络也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这一方面在某种程度上对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形成了阻碍作用。
3 推进和完善湖南社区养老服务建设的对策建议
3.1 借鉴国内外的相关经验
国内的相关经验,我们借鉴我国在社区养老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城市的经验,如上海的“全生态养老社区”,“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青岛模式等,这些城市在社区养老方面都走在前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很多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在国外经验借鉴方面,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养老方面走在我们的前面,有很多的关于养老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如英国的“社区照顾”养老模式,美国的“退休社区”养老模式,日本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模式等,这些国家对社区养老都很重视,并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对社区养老进行了相应的约束,使得社区养老政策和服务都很完善,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3.2 多渠道筹集资金
资金是社区养老的必要保障,社区养老的资金必须充足,才能满足其实施,政府应通过制定一些措施来保障养老资金的落实和运行。以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看,要完全实行政府包办社区养老是不可能的,因此要拓宽养老资金的来源渠道,除了政府的资金支持外,可以有民间组织资助、社会各方捐赠、吸引外国资金、政府政策扶持和其他等各方资金的支持。这些资金来源不仅要引入,还要保证它们的稳定供应,这样才能使社区养老正常的运作和扩展。目前,湖南省的社区养老资金主要是民间资助,政府支持所占的比例较低,但政府对民间资金进入社区养老所提供的政策支持还不够,今后政府应给与民间资助更大的政策扶持,并应加大政府资助的比例,政府应承担更大的责任,通过政府的管理职能为社区养老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
3.3 加大社区养老服务人力资源的开发
人力资源是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的基本因素,人员的配置是否合理是衡量社区养老是否完整、充实的依据。社区养老服务的人力资源开发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要提高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素质,实行专业化的服务。社区的养老服务中,对相关人员的素质要求比较高,我们需要在对相关人员的专业教育和相关培训方面加大力度,以提升他们的专业知识,加强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行业的职业标准,实行专业人员持证上岗;要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提高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待遇和地位,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并为他们做出良好的职业规划。二是要推进志愿者参与。志愿者的服务不同于慈善服务,是整个社会公民责任的一种体现,对于城市社区养老来说,有志愿者的参与是非常重要的人力资源支持,可以减轻政府养老的压力,也能降低养老成本,同时也会让养老成效得到更大的体现。在我国,志愿者主要有社区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社区志愿者经常与政府组织联系,为社区老年人服务,他们采用一对一的服务形式,为社区的老年人提供服务,这样更能满足老年人的个别需求,更能给老年人带来精神慰藉。在湖南省的社区养老中,政府应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通过建立志愿队伍,加强与他们的联系,提升他们的参与度,给与他们一定的支持,有利于提高社区养老的质量和水平,能让养老事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3.4 要改善社区医疗条件
政府要整合社区现有的医疗资源,逐步建立以正规大医院为技术支撑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并逐步完善社区其他专业性的医疗服务机构。一方面应该将社区已有的医疗服务机构和诊所等进行整合,建成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或服务站,以提升社区医疗的水平,向社区老年人提供更好、更全面的医疗服务;另一方面应根据社区养老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和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可以有针对性的增加一些更加专业的医疗服务机构,如针对老年人保健的指导机构、老年护理站、社区老年人康复中心等,向特殊人群提供特约服务,并将这些纳入社区医疗服务统一管理。此外还可以加强与大医院的合作,组织医院进社区和家庭等活动,为老年人定期进行体检等服务,从而达到缩减就医环节,节约医疗资源的目的。
4 发展社区自治组织,积极鼓励老年人参与社区活动
对于社区老年人自治组织的发展,政府应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大力的支持,简化相关的申请办理流程;社区的管理者应多组织这些老年组织活动,并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场地和资金支持,要改变传统的呆在家里养老或者聊天打牌的方式,要充分挖掘老年人的工作潜力和活动能量,积极鼓励他们建立一些自治组织,并鼓励其他的老年人积极的参与组织的活动,不仅要在身体上保障老年人的健康,更要在心理上保障老年人的健康,真正的做到物质和精神上的养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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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方针,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培育社会服务组织,鼓励连续经营,支持规模发展,构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支持体系和社会化发展机制,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各具特色、整体推进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格局,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不断提高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在年全市建立和完善21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队伍建设、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到2012年,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全覆盖,农村社区(村)依托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室)、老年学校等现有场所,增加服务功能,完善服务内容和形式,开展以村民互助和各类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力争到2015年,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城市所有街道、社区和80%以上的乡镇、50%以上的农村社区,形成服务设施不断充实完善,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队伍不断发展状大,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运作长效机制更加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不断增加的格局,不同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二是坚持依托社区。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村)人文环境和老年人需求相适应,符合各地实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四是坚持社会化方向。实行政府主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提高养老服务的社会化水平。
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
居家养老服务要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导向,以日间照料和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服务项目上坚持基本服务和选择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日托照料、护理陪伴、代购代办、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同时兼顾老年人的多种需求,提供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安全救援、法律维权、文体娱乐、学习教育、心理咨询等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方式:子女应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对子女确定无力照顾的老年人,政府鼓励和帮助采取机构服务、专业组织服务、志愿者服务、义工服务、邻里互助服务等多种方式实施居家养老服务。
(一)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网络。
在城市社区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养老服务机构协调运转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着力构建居家养老“十五分钟”服务圈。农村地区要创造条件,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化娱乐、老年教育、信息咨询等服务项目,不断完善为老服务网络,充实服务内容。
1、加强社区生活保障性商业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等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通过选拔、招标、签订协议等方式,把服务质量高、服务信誉好、实力强的社会服务机构确定为居家养老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定点单位。有条件的社区可通过开设托老所、老年人餐厅,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卫生、优惠的配餐、送餐服务。
2、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实施“社区医生进家庭”制度,建立健全城乡老年人健康档案。“十二五”期间,城市社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85%以上、农村社区达80%以上。切实加强与改进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预约的上门随访、送医、送药、康复护理等服务,扶持发展老年护理院,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开设老年专科,逐步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康复服务。开展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加强保健知识普及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尽快解决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空巢老人的医保问题;逐步扩大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病床纳入医保范围;针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加对象中60岁以上老年人,适当扩大门诊特殊病种的医疗机构范围,让老年人能就近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
3、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教育学习、体育健身、精神慰籍等服务。切实改善城乡基层和社区老年人教育学习和文体娱乐活动的设施条件,组织和指导老年人进行文化娱乐和科学健身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和精神关爱,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帮助老年人协调家庭关系、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老年群体的社会问题,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和婚姻等合法权益的服务。到2015年,全社会老年人入学率达到18%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在城市达到60%以上、农村达到45%以上。
4、组织志愿者、义工开展助老服务。组织志愿者或义工开展长期结对帮扶服务、企业助养贫困老人等活动,对空巢、高龄、失能等老年群体,采用定期或不定期上门服务,努力解决这些特殊老年群体在养老方面存在的困难。对确有需要的老年人,组织家政服务机构或专业服务人员上门进行生活照料;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可采取专人上门包户的方式提供服务。有条件的社区可开设老年人日间照料室,及时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
5、建设全市统一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在鼓楼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并确保年底前建成,在2012年底建成全市统一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同时,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服务系统、邻里互助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立起覆盖城市社区,与老年人沟通便捷、服务及时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服务网络。
(二)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老年人日益增多的实际,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发展社会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合理配置资源,探索适应当地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1、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力争到2012年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在城市社区全覆盖。新建城市居民区和旧城连片改造居住区,应将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作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定的配置指标纳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同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交所在地街居使用,所配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用房不少于80平方米。现有老城区没有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或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社区,由各区政府负责,通过盘活利用社区资源,新建和改扩建、购买、租赁等途径解决。
2、合理整合现有各类为老服务资源。各部门设立在社区(村)的卫生服务机构、文化站(点)、劳动保障工作站等为老服务机构,在社区(村)统一安排下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政府兴办的公共服务设施应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社区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资源优惠向老年人开放,以满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学习、活动的需要。
3、农村社区应紧紧依托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乡镇敬老院、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县级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以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特别是对列入省、市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资金保障和项目建设协调力度,确保项目如期建成。
4、认真贯彻省有关技术规范,确保新建市政道路、公共建筑、住宅和养老服务设施无障碍率达到100%,加快推进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公共建筑、养老服务设施、居住小区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积极支持旧住宅增设电梯。积极探索建设集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医疗保健、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学习教育、休闲购物于一体的适合老年人特点的老年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安全、便利的生活环境。
(三)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1、建立专业服务队伍。对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考试合格的发给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参加培训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与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县(市)区民政、老龄部门及街道(乡镇)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相应的工作人员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可根据本中心(站)情况决定是否配备一名助老协管员,若需配备,所需经费由中心(站)的运转补助经费中列支。
2、建立志愿者和义工服务队伍。以开展“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为载体,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不断完善志愿者招募制度和定向、接力服务制度;动员、鼓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居民、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3、建立低龄健康老年人公益服务“时间储蓄”制度。本着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开展各种公益服务,对其服务时间和内容予以记录,采取时间或劳务储蓄的方式,作为以后转换相应时间为自己免费居家养老服务。鼓励老年人采取自愿结合的方式,开展家庭式互助养老,或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依托的社区式居民互助养老。
(四)规范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机制。
1、着力培育社会养老服务组织。积极支持社会养老服务、餐饮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教育文化等机构通过签订协议的形式参与承办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扶持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对新设立的以居家养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服务机构,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实行备案制度,创造宽松发展环境,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2、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按照“区分对象、突出重点、适度普惠”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榕政综〔〕234号文件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统一采用居家养老服务券的形式支付,并逐步扩大服务券使用范围。适当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标准,将无偿服务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低偿服务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经费,人均标准提高到每年40元。
3、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监管、考评、奖励机制。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制定各类标准,规范服务、收费等行为,引导老年人与服务机构通过签订协议、合同,明确管理机构、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的权利、义务、责任,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三、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定规划,持续有序推进。各级政府要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业发展和社区(村)建设的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每个年度推进的工作计划,不断完善推进发展本地居家养老服务的措施,做到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持续发展。
(二)完善政策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各级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带动社会力量的投入和有效参与,逐步形成居家养老服务投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十二五”期间,市、区两级财政每年继续按1:1配比落实安排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一次性补助和运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等。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实际任务,安排相应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扶持养老服务业优惠政策,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数字电视开通以及税费等方面按居民使用价格政策执行或给予优惠。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政〔〕18号)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办居家养老服务经济实体,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优惠政策。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还要与已出台的有关社区建设、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医疗保健等政策措施的衔接,让老年人受益。
(三)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在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受政府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与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建立老年人信息库,对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资格进行评估;全面掌握并及时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信息,引导为老服务机构和组织适时调整服务内容;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相关资格进行审查,接受服务对象的信息反馈,检查监督服务质量;指导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服务站开展工作,定期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市老龄、民政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适时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一、重要意义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二、基本任务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普遍展开,同时积极向农村社区推进。力争“十一五”期间,全国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充实,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管理体制和监督评估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社区依托乡镇敬老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资源,力争80%左右的乡镇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1/3左右的村委会和自然村拥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的站点。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坚持依托社区。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循序渐进,稳步推开;坚持社会化方向。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应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地研究制定本地城乡社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规划,并把它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合理配置资源。各级政府应转变职能,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加大投入,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各级政府要统筹考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运营管理等问题,合理配置资源。有条件的地区可针对性地设立专项资金,开设资助项目,探索适应当地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三)贯彻落实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四)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按照当地社区建设规划和老年人实际需要,协同各个部门,整合资源,在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基础设施,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开展,构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种服务。吸引生活自理的老人走出家门到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接受服务和参加活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则采取派专人上门包护,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多种需求。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
(五)加强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要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认真实施专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科学界定居家养老服务中职业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和职责,加强对社工专业人才的吸纳与培养。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改善和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等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要逐步改善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紧密结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实行,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落实相应的物质待遇;对符合条件的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要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六)积极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按照政府职能转变以及与企业、事业、社团分离的原则,对居家养老服务中能够与政府剥离的服务职能都要尽可能交给社会组织和非营利机构去办,交给市场和企业去办。各级政府应积极培育、规范管理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
一、重要意义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二、基本任务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普遍展开,同时积极向农村社区推进。力争“十一五”期间,全国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充实,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管理体制和监督评估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社区依托乡镇敬老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资源,力争80%左右的乡镇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1/3左右的村委会和自然村拥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的站点。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坚持依托社区。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循序渐进,稳步推开;坚持社会化方向。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应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地研究制定本地城乡社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规划,并把它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合理配置资源。各级政府应转变职能,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加大投入,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各级政府要统筹考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运营管理等问题,合理配置资源。有条件的地区可针对性地设立专项资金,开设资助项目,探索适应当地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三)贯彻落实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四)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按照当地社区建设规划和老年人实际需要,协同各个部门,整合资源,在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基础设施,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开展,构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种服务。吸引生活自理的老人走出家门到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接受服务和参加活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则采取派专人上门包护,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多种需求。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
(五)加强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要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认真实施专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科学界定居家养老服务中职业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和职责,加强对社工专业人才的吸纳与培养。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改善和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等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要逐步改善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紧密结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实行,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落实相应的物质待遇;对符合条件的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要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六)积极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按照政府职能转变以及与企业、事业、社团分离的原则,对居家养老服务中能够与政府剥离的服务职能都要尽可能交给社会组织和非营利机构去办,交给市场和企业去办。各级政府应积极培育、规范管理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