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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服务的性质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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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服务的性质

第1篇:社区养老服务的性质范文

关键词:社区养老;空巢家庭;居家养老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们的生活质量逐步改善,平均寿命普遍延长,最显而易见的结果就是老年人口的数量在不断增加。1999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26亿,占总人口的10%,也就是说我国在上个世纪末便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据预测,到201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1.61亿;2020年将达到2.23亿;2030年则会突破3亿。与此同时,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在2020年有可能达到2780万人,其增长速度超过了老年人口增长速度。这些数据不仅揭示了我国老年人口急速增加的事实,更重要的是将如何解决我国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

一、空巢家庭与居家养老

空巢家庭在社会学上原用来指家庭生命周期中的最后一个阶段,即指无子女或虽有子女,但子女长大后离开,独剩老人的家庭。空巢家庭现象是由于平均寿命延长,养老观念改变,居住方式变化,人口流动增快等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我国,空巢家庭的比例急速上升,从1989年到1996年,几年间空巢老人的比例就从30.4%增加到了38.6%。近10年来,空巢家庭问题更是越来越突出,同时我国独居老人的比例也从1987年的不到4%上升到了现在的11%。据有关调查显示,现代社会老人与子女都有分开居住的倾向,其中老人想分开的占78%,子女想分开的占77.4%。老年人与子代分居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虽然这是现代老人的―种理性选择,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随着老年人从低龄走向高龄,从身体健康、尚可自理到体弱多病、不能自理,如何养老成为―个越来越现实的问题。

尽管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方式现在受到了越来越严峻的挑战,但在一定程度上它是不可能完全被社会养老所替代的。调查显示,仅有不到9%的老人愿意去养老院养老。在我国许多大中城市,尽管政府兴办的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的条件良好.服务周到,价格合理,但真正^住的老人却少之又少。例如在上海就仅有4.4%的老人愿意去养老院。老年群体在社会群体中是相当脆弱的,他们需要来自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怀与重视,包括物质与生理上的,精神与心理上的,而养老机构却很难给老年人“家”的感觉,这也是很多老人不选择人住养老院的原因之一。

“居家养老”是近年来西发达国家提出的一种区别于传统意义上居住在家,由家庭成员提供生活服务的“家庭养老”,而是建立在个人、家庭、社区、国家基础上的,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载体,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这种养老模式已经成为全球的一种共识,即使是那些已经完成了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的发达国家,也非常鼓励老年人居家养老。据不完全统计,各国老人在家养老的比例是,美国95%,荷兰91.4%,日本96.9%。由此可见,居家养老已成为未来养老的主要模式。

二、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

居家养老理念得以实践的一个重要的必备条件就是要有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这也就是说必须将养老问题社会化。而在我国目前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范围不大的条件下,将养老问题立足于社区是非常重要而且必要的。首先,由于老年人生活在社区,社区养老服务不仅使其在地缘上有归属感,心理上有安全感,而且可以及时解决老人生活中的各种实际困难,有效提高了老人的生活质量。其次,由于社区养老服务以第三方姿态参与居家养老,一方面维护了老人的自尊心理,另一方面减轻了其子女的压力与负担,从而有利于保证家庭的和睦。再次,社区养老服务可以缓解政府在社会养老问题上的压力,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将社会资源更有效地利用起来。同时,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开辟了―个就业的新渠道,可以解决失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因此可以毫无疑问地说,社区养老服务对于居家养老模式来说有其独特的服务优势,是居家养老的必要也是最佳的载体。

当前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建立社区内部的老年公寓、托老所之类的社区福利机构,由此可以针对老人不同层次的生活需求给予照顾,尤其是一些独居老人;设立社区老年服务中心,以及时解决老人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开设专门的食堂和家政服务中心,以解决老人日常生活的需要;完善社区的医疗保健服务部门,为老人的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照顾;设立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学校、婚介所、人才交流中心等,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满足老人的求知欲望,扩大老人的社交范围,实现老人的自身价值;开展老人法律援助服务,更好地维护和保护老年人的权益。

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开始具有一些鲜明的特征。第一,社区养老服务在性质上的福利性,在资金上的社会性。社会福利性是社区养老服务的宗旨,是其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因此,社区养老服务也就是非营利性质的,其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支持,其他的民间来源,如捐赠等也是相当重要的。第二,社区养老服务在机构上的民间性,在功能上的辅。社区养老服务部门与政府是不存在任何权属关系的,是一个非政府性质的福利机构,因而要防止其准市场化倾向。同时,社区养老服务作为一种辅的养老服务,必须对其有一个明确清晰的定位,如果把社区养老放在主要养老方式位置上,完全替代家庭养老,社区养老服务将不堪重负。第三,社区养老服务在内容上的规范性,在人员上的专业性。社区养老虽然是非政府性质,但也要在最大程度上确保资源的最优配置与利用,因此其提供的服务内容便具有严格的规范性。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要求相关的服务人员具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以保证能够提供高素质的服务。第四,社区养老服务在运作上的协调性,在发展上的多元性。由于社区养老是一个涉及到全社会的问题,因此它与社会其他部门以及社区内部各部门之间都存在着―个协调关系。随着社区养老的不断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势必要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才能满足老人各个方面的需求。

从以上各方面可以看出,社区养老服务在居家养老模式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更好地发展和完善社区养老是我们当前解决养老问题的―个重点。

三、完善社区养老服务

在目前的情形下,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相对于老年人的迫切需要而言,还有比较大的差距。这当中存在的―些问题是不容我们忽视的。

(一)对于社区养老的观念转换落后,对社区养老的认识不足。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养儿防老”的思想,因此,不仅是普通百姓,甚至是一些相关的职能机关和管理部门都没有真正意识到在当前开展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也就是说,并没有把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当作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一部分,没有把建设社区养

老服务体系上升到关系整个社会稳定发展的高度来看待。

(二)基础设施缺乏,硬件设备不齐。虽然在地理上,社区养老服务有很大的优势,但由于其规模受到一定的限制,人力、物力上的资源都比较匮乏,资金来源也比较少,因此很难真正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要。有的城市虽然在基础设施等方面做得比较到位,但却出现养老设施使用率低下的现象,这是因为收费上偏高,老年人难以承受。

(三)在“软件”上,缺少专业的服务人员,服务质量以令人满意。目前在我国从事社区养老工作的绝大部分是没受过专业训练,不具备专业知识的仅凭人道主义和经验而工作的人员。这样的素质不仅直接影响到服务的质量,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整个社区养老事业的发展。而且,目前我国社区养老服务中的志愿者队伍明显缺乏,甚至可以说根本没有真正的志愿者队伍,也就是说还缺乏真正的社会公众参与度。

(四)外部管理环节不协调,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健全。很多关系到社区养老服务的切实问题在各个政府部门间被互相推诿,责任不够明晰,严重影响到社区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同时,由于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予以支持,使得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的限制与制约。这些问题都需要用法律法规来进行调整,以提供―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来发展社区养老服务。

在东南亚,新加坡可以说是一个将西方市场经济制度与东方家庭价值观念结合得比较完美的国家。目前,新加坡有大概30万年龄在65岁以上的老人,占其总人口的8.4%首先,在政策的制定上,新加坡政府着眼于动用全社会的力量来对待养老问题。政府将老年人照料作为―个系统工程来对待,将各个层面的力量都考虑进去,要求个人必须负起责任规划自己的晚年生活,如推行以房养老政策;要求家庭提供基本的照料,鼓励子代与老人同住;要求社区协助和支持家庭对老人的照料;而国家则要尽可能创造条件,帮助个人、家庭、社区各尽其责。政府在养老问题上实行大力扶持政策:在养老设施的建设上,政府投资占90%以上;对养老机构各项服务的运作成本提供津贴;实行“双倍退税”政策,允许国家福利理事会认可的养老机构面向社会募捐等。其次,在养老设施、服务水平和人员素质上,新加坡相当重视对老龄设施的投入力度,各种养老设施齐全且收费合理,服务人员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且需要接受专业培训。与此同时,还拥有一支占服务人员数量15%的义工队伍,这当中有许多具有专业知识,并且长期为养老机构服务。再次,在养老机构的服务理念上,由于没有资金、技术和人员上的后顾之忧,新加坡养老机构追求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努力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达到专业化、科学化、精细化。

尽管我国与新加坡国情不同,体制各异,但在养老问题上是互通的。通过借鉴新加坡的经验,我们可以从中吸取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区养老。

(一)提高对于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摆正社区养老工作的位置。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是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满足老年人各方面需要和促进老龄工作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一项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措施。因此,必须加大资金的投入与宣传的力度,同时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在政策制定上给予社区养老服务一定的政策优惠,鼓励其健康发展。同时,也要规范各级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认识发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二)使社区养老服务走上社会化的轨道。要想扩大社区养老服务的规模,多渠道筹集资金,就必须使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只有将服务机构、服务对象、服务管理、资金筹措等社会化,才能将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到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促进其积极发展,逐步实现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动力机制,免除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在资金等方面的后顾之忧,更好地建设社区养老的基础设施,使其在硬件上达到要求,更好地服务于老年人群。上海市实行的“星光计划”,将福利彩票中的很大份额用于支持本地的社区养老,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三)使社区养老服务走上专业化的道路。必须意识到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具有丰富内涵的工作,应该采取一些专业化的措施来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准。如建立专业人员的培训机构,对在岗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再培训,国家有关机构可制定―些专门的服务职业资格标准,实行劳动准入制度等,以此来提高专业服务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还应扩大宣传,充实志愿者队伍。

第2篇:社区养老服务的性质范文

一、机构养老

未来三年将是机构养老的一个整合过程。机构养老因其资金的投入周期比较长,其盈利见效也比较慢,是政府政策支持的主要方向。目前我国养老机构差异化很大,短期内盈利的机构不足10%,其中盈利超过5%的仅占20%。主要原因是资源的配置没有合理利用,空床率较高的一般都是在地里位置比较偏的郊区。业内认为,未来三年将是机构养老的一个整合过程。

二、地产养老

地产养老看好有地产资源优势的企业。地产养老是将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相结合为一体的社会化养老形式。地产养老相比于传统地产而言,前期投资较少、土地使用更灵活,政府扶持等便利条件。

除此之外,在业态上地产养老更注重配套医疗、体检、护理等相关服务设施。运营模式主要是会员制或租用,会员制更有利于前提投资的回收。有地产资源优势的企业在地产养老上会节约很大成本。

三、社区养老

第3篇:社区养老服务的性质范文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问题;对策

一、社区居家养老

(一)社区居家养老的内涵及优点。社区居家养老是立足于国内养老服务需求,结合传统的家庭养老和现代机构养老形成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其发展做到了与时俱进。社区居家养老是在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在社区建立一系列养老服务体系的,以社区老年人为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分无偿、低偿、有偿服务三个层次的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载体的包含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心理慰藉等主要内容的新型老年服务模式。

社区养老的特点:社区内的老人在经济上以家庭供养和自养为主;社区发展处于起步极端,资金严重缺乏;社区要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提供从物质、精神上的不同服务;社区要逐步做到信息化养老。

(二)社区养老同其他养老的对比。社区养老同家庭养老的对比:从传统观念上讲,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养儿防老”更是中国人主要的生育观和家庭观。从法律角度讲,《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都明确规定了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因此,家庭养老是养老的前提乃至基调。家庭养老就是在家中养老,由子女承担大部分赡养费用的一种方式。我国目前的家庭结构转变为“421”,子女的尽孝必然会力不从心;因人口流动无限制,就业形势严峻、城市化导致年轻人集中到大城市拼搏,每年回家的次数和天数十分有限,家庭养老就没办法实现。

机构养老是指老年人或其家庭按月交纳规定的费用,就可享受住养、生活护理等多种服务的机构。提供的床位、服务根据交纳费用的高低又分为不同的层次。机构养老可以使老年人得到专业的、科学地、及时的护理,但会增加政府和社会的负担,最重要的是与我国的尊老爱老的传统观念及现状是不相符的。而社区居家养老虽然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高效化的服务网络,可它使老年人在不必离开自己熟悉环境的同时就可获得专业化的及时的服务。

二、太原市社区居家养老现状

(一)太原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目前太原市的养老现状是:2010年12月份开展对无证擅自执业的养老院进行清理整顿,此后保证每年都要在10月10日至11月底期间对辖区进行一次清理,动态掌握辖区内养老机构的基本情况,确保养老机构的合法、合理、有效。2011年又对有资格的养老机构实行新增床位补贴每张床位500元,但每个养老机构新增床位不得低于30张。

2010年10月11日太原市开始实施社区虚拟养老服务。即“以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服务,虚拟养老为主体”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的专业化服务,提高太原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将老人分类给与不同的政策安排。同时在2010年12月开始针对社区内70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开展志愿亲情服务。

(二)太原市社区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首先,太原市社区居家养老缺乏系统性,政府、社区、居民之间的关系如何做到有效、快捷的处理是一个大问题。其次,大量缺乏专业化的工作人员,志愿者队伍不能发挥有效作用。第三,社区居家养老的资金没有同意管理,资金来源也各不相同。太原市社区活动资金大部分依靠街道没有拨付的2000元和自助筹资只占一少部分。资金的缺乏、管理使得社区养老很难具体的落实。第五,社区地位低权力小但职责多,社区没有全面理解到社区居家养老的重要性,缺乏有效的宣传和管理、实施经验,且同时需要处理太多的行政事务。第六,缺乏有效的监督。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在2010年开始实施,总结经验后没有的到很好的推广和落实。

三、建立符合太原实情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通过分析太原市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建立符合实际情况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应为:首先,重新定位政府角色,做好主导和监督。太原市政府应大力宣传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使广大群众对新型事物有一个直观、全面的了解;政策扶持要做到把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作为本市下一个五年规划中,将其列为一个重大项目;在摸清老龄人数量、居住区域、实际需求和支付能力、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后建设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本身的福利性质就决定政府应给与财政支持,要作出与五年规划相匹配的财政预算;政府购买使用券、拨付资金建设社区养老设施、对参与社区居家养老商家的服务、社区的落实程度等都应该进行有效的考核和监督。

第二,非政府组织的专业化运作。政府应该放宽民间资本的投资面,鼓励社会资金的投入和非政府组织的参与,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做成专业化、社会化。只有在政府主导、监管下,由市场进行运作才能保证高效率、人性化服务。

第三,做好城市社区服务的运作与管理。一是,提高社区服务人员关于养老方面的素质,并进行专业化培训。二是,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把老年人的需求同信息服务平台紧紧联系起来,并且建立老年人的实际情况信息的电子档案。

第四,完善专业人才与志愿服务工作队伍的建设。政府主导开班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护理。心理学等相关服务的培训基地;政府引进社区养老相关方面的人才;与医院、理发店、餐厅灯服务组织合作;充分利用充满爱心大学生,完善社区养老的服务。

最后,多渠道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在太原市形成表扬养老、抨击不孝的社会风气;增强老年人对社区养老的认同感;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养老补助,保障老年人在养老上的经济独立。

参考文献

第4篇:社区养老服务的性质范文

保险企业跨界到养老服务中,所选取的养老服务模式也各有不同。有的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入口,投资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公司,打造互联网+时代一体化养老;有的从社区养老着手,在一二线城市中,通过竞标地产的方式建立属于自己的养老社区,采用高端护理模式,打造全护理概念。在建立养老社区的同时,保险企业还建立了健康养老体验中心,注重线下养老体验式服务,形成休闲养生、健康管理、医养结合、社区养老等多种业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例如,由泰康人寿投资建设的国际标准大型综合养老社区泰康之家燕园已在北京市昌平区投入试运营。社区总建筑面积约31 万平方米,全部建成后可容纳3000 户约4500 位老人入住。泰康之家燕园的社区服务体系由生活服务体系、医养康复体系、活力文化体系三大部分构成,包括日常生活服务、餐饮服务、健康管理、专业护理、医疗问诊、康体娱乐、活力课程和社工服务等,全方位满足入住长者的综合需求。

养老业务拓展需要大量人才,2016 年3 月,泰康人寿与北京、上海等地20 余所开设护理专业的高校签订订单式人才培养协议,形成以需求为导向、以行业为依托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以破解养老人才短缺问题。

保险企业切入养老,一般都是大手笔,并迅速铺开,要取得规模效应,对资金是一个巨大的考验,但对于善于资本腾挪的保险企业来说,似乎并非难事。大型保险企业选择以投资商、运营商一体化的全资运营模式,通过自建+ 控股+ 合作的方式培养体系化的养老服务能力。还有一些保险企业采用股权合作模式,与开发商联合成立股份公司,该模式有望成为国内保险公司进军养老地产的主要模式。

而在美国,保险公司投资养老产业的渠道以间接投资为主,保险公司大都不直接参与养老社区开发建设。保险公司通过投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成为养老住宅的持有者,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养老产业的发展前景是毋庸置疑的。2013 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目标是到2020 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2014 年8 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促进保险服务业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但对保险公司自身来讲,在进军养老项目前必须选准市场定位和盈利模式,找到适合自己的盈利点及盈利模式。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养老项目多集中在地产领域,以养老社区的形式切入,其中并不排除圈地嫌疑。而持续的低入住率,让险资们看到了理想和现实的差距,也让其对养老行业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中国平安集团子公司平安不动产的养老地产项目合悦,在2015 年春节后进行封盘。该项目以全龄化全方位社区服务为特色,提供颐养身心的全方位服务。据悉,合悦项目并未叫停,仅是暂时封盘。但外界对于平安不动产关注不是这一项目的暂时停滞,更多的是质疑其以养老名义圈地,但平安不动产方并未做出回复。

剥离房地产属性,养老社区并非暴利、高盈利的投资项目,其投资周期也许要长达8 至10 年。在项目投入前期,能维持收支平衡已较为不易。目前从各养老社区运行的情况来看,其短期收益大概仅为5% 至6%,若收益要达到8% 至10% 之间,则需要10至20 年的投资周期。

第5篇:社区养老服务的性质范文

关键词:行政管理;社区养老;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2)11-0042-02

一、社区养老概述

(一)社区和社区养老的概念阐释

“社区”最早出现在德国社会学者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1887)一书中。20世纪初,“社区”一词传入我国。《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说明,“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在我国,研究城市社区服务中的“社区”多指基层法定社区,主要表现为区、街道、居委会三个层次的辖区共同体。

社区养老的概念最早于2000年提出。我国所谓的社区养老就是以城镇社区为载体,以社区基层组织为主导,动员社区资源、发掘社区潜力,运用人际关系网络资源开展为老服务,使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接受服务,在继续得到家庭照顾的同时,由社区来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支持,使老年人能按照个人的议员,在社区内接受养老照顾。(张文范:《社区老杨社会化服务的战略意义》,《城市管理》,2004年第6期)。

(二)社区养老的优势

在未来很长时间内,解决中国养老的主要模式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养老为辅,养老制度为保障的综合性养老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它服务的针对性很强,既能满足不同阶层老人传统的“恋家”心理需求,充分发挥居家的养老作用,同时又能减轻家庭成员的压力,还能体现社会保障福利与社区养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有助于建设关怀型的社区,从而显示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综合优势。

二、我国社区养老的困境

随着中国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管理改革,社区养老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渐出现一系列新的困境。下面就几个主要方面作简要地分析。

(一)资源匮乏的困境

首先是缺乏资金支持。任何社会保障的项目都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持。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于政府拨款和社会集体统筹。由于长期的资金缺口,我国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相对落后,表现在服务设施更新慢、养老服务不周全等。

其次是缺乏专业的管理和服务人员。社区服务行业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效益都不高,很难对从业人员产生吸引力。目前在社区里的管理层是原街道或居委会的领导,在养老服务方面的管理经验有欠缺;在社区一线工作的往往都是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临时志愿者、下岗职工和居委会大妈等。

除此之外,社区养老资源的设施不到位,配置不合理。新建商品房社区为迎合购房者的年龄偏好,硬件设施大多都建造适合年轻群体消费的项目,仅有小部分能留出建设老年人娱乐活动的场地,严重忽视老年人的需求。

(二)参与社区养老的意识淡薄

我国传统观念的养老形式是依赖单位和子女,一般没有社区的概念。社区养老是政府给予老人的社会福利项目,但实际调查中发现社区民众对之陌生,许多老人并不知设立在社区的服务机构是什么性质,因此,消费意愿和消费预期都不乐观。

(三)政策法制保障不健全

由于社区养老仍处在起步阶段,我国关于社区养老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很多社区养老的任务是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或由社区自行开展,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以及法律制度的保障,具有一定的随意性,这导致各地在具体工作中普遍感到难以施展。

三、中国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思路

我国社区养老的特色是在保障社区服务的同时,更要强调政府的职能,充分保障社区养老——这一公共服务的落实和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应由政府推动并为社区营造一个提供和运用养老资源的优越的外部环境。

其一,政府应加大对社区养老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多渠道的资金筹集机制。以财政补贴为基础,以资金募集为扶助,以优惠收费为补充。

其二,政府要加强针对社区养老的立法工作。政府要及时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法规,不仅要建立与老人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要加大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对此,各地政府应根据中央政策法规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使社区养老制度健康有序地进行。

其三,政府要适度地监督和管理社区养老机构和团体。首先,建立管理和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机制,提高养老机构的人力资源水平。其次,还可在相关大专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专业,培养高级管理人才和服务人才,为我国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持续的智力支持。此外,适当提高服务人才的工资待遇,以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其四,政府应强制要求新建社区的开发商建设适宜规模的养老设施。为缓解社区服务严重向中青年人群倾斜的不合理局面,政府需制定针对社区建设的政策规范,强制规定新建设社区中一定比例的养老活动设施区域,并采用资金扶持和补贴,定期改善既成的养老设施。

除此之外,每个社区要培育社区居民参与意识的公民观念。只有居民直接参与到社区养老服务实践中,才能培育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新型的养老意识,也才能有效地发挥社区养老资源的利用。首先,通过社区宣传和教育,使居民对社区的公共事务有所了解,进而产生主动参与的意识和行为。其次,提高社区的自治管理,通过强化居民的社区公民意识,使居民的社区意识和参与意愿都在自治过程中得到加强。

参考文献

[1] 严琳君.我国城镇社区养老问题研究[J].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4(31):141-151.

[2] 齐海丽.社会资本视野下的城市社区养老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08.

[3] 吕珊.关于我国社区养老问题的思考[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6(23):87-88.

第6篇:社区养老服务的性质范文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 居家养老服务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08-0021-01

一、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的现状

社区养老将社区为单元,以家庭为核心,对单元内的需要帮助的老人提供专业化的助老服务,解决老年人日常基本的生活困难为根本的社会化服务。我国主要的养老模式分为三类: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社区养老就是综合了机构养老和家庭养老的所有特点。

自2002年以来,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正在逐步开展,从建立到完善的过程中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大大满足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截止到2010年,我国的社区服务中心已达到17.5万个,社区利民便民网店也达到70万个以上,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与几年前相比有一定的提高。[1]但是从其他国家发展水平以及国内整体养老服务的发展道路上来看,仍然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专业化强度不高等问题。

二、我国社区非营利组织提供养老服务的对比分析

(一)我国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现状

在我国非营利组织主要以委托承包的方式参与社区养老,非营利组织通过服务明码标价的形式挂牌营业。因为非营利组织的福利性质,所以在经营时只对老年人收取低廉的足够维持机构日常运作的费用。此外,政府在社会福利事业中居于主要地位,以社区养老为主要内容的老年福利的推动主要依靠政府的行政手段,为老龄服务业的发展营造一个有力的环境。

1.东北地区。辽宁省为了能够快速发展社区养老事业,已经在多个社区内建立了养老服务中心,并且已经有20多个非营利组织在社区内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及老年超市等。[2]

2.华东地区。华东地区是全国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最为成熟的地区,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内的很多地区都有各自的发展特色,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南京市鼓楼区的“心贴心老年服务中心”。服务方向主要以外向型服务为主,通过与社区其他十几所托老所建立一个以托老所为支点、覆盖整个鼓楼区范围内的立体式老年服务网络,为周边老人提供一系列综合性的养老服务。而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的“星光镜老协会”是典型的以政府为依托,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为社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并承担了各社区养老服务的协调等工作。[2]

3.华南地区。广州市东山区的福利院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主要方式是“内外结合”。一方面对外开放福利院社区部,并为社区老年人开展一系列的敬老服务活动;另一方面是组织福利院的内部员工以及社区服务站的医疗队,为社区老人开展各项医疗检查服务。[3]

(二)对我国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非营利组织的比较分析

1.模式比较。东北地区的非营利组织在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中,通常是以养老院、托老所的形式来提供养老服务。华东地区的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是多样化的,不仅有养老院、托老所参与社区养老,同时还存在一些社团、协会等通过与社区以及养老院联合的形式,从而为整个社区提供养老服务。华东地区的发展模式主要还是以政府购买服务、非营利组织提供服务为主,其模式发展较好。华南地区则是福利院的内外结合模式,通过联合社区内的其他机构,为社区老人提供服务,使得院外的老人也可以得到福利院的生活服务。

2.内容比较。东北地区的养老服务内容主要是以基本养老、助老服务为主,包括日常照料、长短期托养、老年活动室、康复护理等。华东地区的养老服务内容在基本养老的基础上,还发展了上门探望、开展老年讲座、提供家政服务、建立老年大学等,更多地提供一些精神上的服务。华南地区的养老服务同样是以养老助老服务为主,并在此基础上提供一定的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的服务。

3.政策比较。对于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我国在政策上对非营利组织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像税收、补贴、优惠、资金和场地支持等都有相关的规定。但同时各个地区也有不同的政策规定。其中东北地区比较按照国家的规定,对于税收、补贴以及场地支持等都提高了一定的优惠力度,同时也进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华东地区在上述政策支持基础上,政府还安排了专项资金,为提高非营利组织的养老服务水平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从基本养老逐步向文化、体育、教育等多方面发展转变。

三、总结

通过对社区养老内容的阐述以及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现状的研究,以及对我国各个地区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社区养老的发展正稳步前进中。我国华东地区的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比较成熟,非营利组织参与其社区养老服务的形式以及内容也是多样化的,这值得其他地区借鉴和学习。随着非营利组织的不断发展,其服务于社区养老活动的行为也将深入开展,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也会为我国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更好的基础,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将会登上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双翠.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养老问题研究.西南财经大学,2009.

第7篇:社区养老服务的性质范文

1.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受到挑战

目前, 我国广泛研究的养老模式主要有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家庭养老以代际养老的形式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根基深厚。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 这一传统模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局限性日益显现。其原因主要有几点:一是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 使得家庭规模缩小, 有限的家庭成员无暇老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安慰。二是思想价值观念的改变。“父母在不远游”的思想已难以禁锢年轻人的思想, 青壮年人口流向城镇, 农村空巢家庭大量出现。另外,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农村中女性社会角色的转变。女性在传统的家庭养老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她们的角色却随着时代的发展呈现出多样化发展的趋势, 这也削弱了家庭养老的功能。三是传统孝敬文化的弱化以及代沟的产生。由于现代观念对农村的辐射影响很大, 年轻一代在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上发生了很大变化,与老一辈农民之间存在差异, 形成“代沟”, 在家庭生活中会产生许多矛盾和摩擦。这样, 即使老人和儿女生活在一起, 在经济和精神上也难以得到保障。

既然家庭养老已经越来越难以承受中国农村养老之责, 那么依据养老模式非家庭即社会的思维定势, 我们不得不转而求助社会化养老。

2.现有社会化养老机构不能适应不断增长的需求

目前中国社会养老机构数量较少,据资料显示,各种养老服务机构所拥有的床位仅有130万张左右,而需要不同形式的长期护理的老年人约有3250万。即使在经济水平较发达的上海,各种养老服务机构所拥有的养老床位总数也只有49529张,仅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119%。相对于老年群体需求来说,不啻杯水车薪。可见机构养老只能作为养老服务的一种辅助方式,还不能弥补家庭养老在新形势下所形成的“空缺”。中国在目前这种经济欠发达的状况下迎来了人口老龄化,进行社会养老所必须的经济实力尚未奠定。寻求和发展弥补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不足的新型养老方式是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

社区养老的合理性

1.社区养老符合老年人的心理特征, 较为人性化

由于社区养老没有改变老年农民生活的人文背景, 老人们仍能与自己的亲人朋友保持接触, 精神上充实, 不会感到孤独和寂寞。笔者曾经做过一个简单的调查, 当问及一些老年人如果有两种选择(一种入住条件比较好但离家较远的养老院, 一种是在家里得到必要但条件稍差的照顾) 而愿意住那儿时, 其中60% 的老人明确表示他们更喜欢住在自己的家中。老人们除了渴望物质生活的救助外, 更希望有精神上的安慰, 渴望享受与家人在一起的天伦之乐、与邻居在一起的邻里之情。中国有句古话叫“落叶归根”,也反映了老人们对自己的家庭以及世代居住的社区的眷念。另外, 根据对一些社会化的大型养老机构的观察, 发现在这样的环境中, 老人们的生活通常处于一种非正常的状态, 他们逐渐失去了适应社会、进行正常生活的能力。相比而言, 在自己熟悉的社区中生活养老则显得更加人性化和常态化。

2.社区养老成本低, 收益明显

社区养老成本较庞大的社会化养老体系而言则要低廉得多。完善的社会化养老体系需要兴建大量的养老机构, 拥有较多的工作人员, 这必然会造成沉重的财政负担。而农村社区养老则只需不多的国家或集体投入, 这与我国当前财政资金困难, 国家无力承担大规模社会化养老设施建设的现实是相适应的。社区养老模式中, 大多数老人都留在自己的家里, 无需承担入住养老院而产生的诸如房租、水电费等一系列的开销。此外, 社区养老还可以充分挖掘社区内的养老资源, 如利用闲置的村队房舍兴办小型的照料中心。这些举措不但减轻了国家的压力, 也让农民能够负担。农村社区只要能在当地政府、集体以及个人的多方努力下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服务管理体系, 社区中老人的生活质量就会得到极大的提高。

社区养老的困境

1.观念落后, 意识不足

我国长期形成的是家庭子女养老观念, 因此, 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一些职能部门和社区管理与服务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 没有把社区养老助老服务事业提高到反映一个社会文明进步水平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 服务意识差。

2.法律法规不健全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 经济水平还比较低下, 许多地方需要承担“扶贫”与“养老助老”双重任务, 使传统的养老方式和养老观念, 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受到一定的冲击, 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一些地方得不到保障; 部分人道德水准较低, 不尽赡养义务, 打骂、侮辱甚至虐待、遗弃、残害老年人的现象时有发生; 加之我国已有大量的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困难和健康上最脆弱的老年群体压力, 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还不尽如人意。这些问题急需大力发展社区养老助老服务, 用法律来调整有关社会关系, 把一些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

3.基础设施差, 硬件设备和服务水平跟不上需要

居委会组织的社区养老服务, 虽然贴近群众, 很受欢迎, 但是因为人力、物力资源有限, 其规模小、条件差、很难获得发展, 因而很难说让老人得到了应得到的照顾。城市建设中一般都缺少增进老年人相互交往的服务、娱乐设施和服务机构, 老年文化体育设施缺乏, 老年人没有地方玩耍, 精神没有寄托。另外, 收费偏高, 老年人难以承受, 比如医疗费用高,有病不能医、不敢医。

4.专业工作人员缺乏, 志愿者队伍不足

人力资源是推动一个事业发展的基本因素。目前活跃在养老助老服务中的大部分是一些仅凭人道主义和经验而工作的人, 没有接受过相关的专业教育或有关老年服务知识的培训。这不仅影响了养老助老服务的质量, 而且也制约了养老事业的发展。根据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 社区养老助老服务工作除了专业工作人员之外, 还应有相应的志愿者服务队伍作为支撑, 组成诸如“老年服务小组”、“送温暖小组”、“孤老残疾保护网络”等志愿组织。他们所提供的救助和服务是无偿的和非盈利性质的。但目前我国社区中的志愿者服务队伍普遍不足, 有的社区还根本没有形成志愿者组织, 也就谈不上具有志愿者队伍。没有社区公众的广泛支持与参与, 社区养老助老服务工作肯定是搞不好的。

社区养老的出路

1.建立多元化的社区养老服务资金筹集方式和机构

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应建立社会筹资为主、财政资助为辅、多方出资的资金筹措机制。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社区老年人服务事业。为此,应设立社区建设与发展基金,接受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捐赠,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到社区服务的建设和发展中来。再者,应通过示范和政策、资金扶持,整合社区资源,在各社区内建立一批非营利的老人日间照料和提供老人生活服务的机构,实现养老服务网络化的格局,进一步拓宽现有的非营利养老服务市场。吸引企事业单位加入社区助老服务网络。

2.加大农村社区养老的宣传力度, 弘扬农村社区文化

农村社区养老体系成功建立的另一个关键就是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以及农民们的宣传教育工作, 引导他们树立新的养老观, 弘扬农村社区互助互济的风尚。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养老体系的直接受益者, 理所当然也应该是社区养老服务的积极参与者。而且在当前政府没有能力进行较大投入的情况下, 社区养老有很大一部分工作需要村民互相帮助、协作完成。在这个过程中, 成功的动员和有效的组织领导十分必要。当地基层组织以及乡镇企业都应该积极参与进来, 搞好各方的协调统一工作, 突出重点, 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逐步建立一个能保障农村老人老有所养的社区保障体系。

3.政府购买服务

为了给独居老人和部分空巢老人提供生活服务,解决这部分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上海市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社区中的民办居家养老服务构。自2000年至今,政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困难和有特殊贡献的老人提供的服务补贴已达2000多万元,促进了社区养老服务的顺利开展。与此同时,严格按照市政府“万人就业”项目要求,安排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等服务人员作为社区助老服务机构的服务人员,并对其提供上岗培训的相关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从日常生活照料扩展为能上门的社区医疗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全市已基本形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目前,上海市共有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83家,有19个区(县)和225个街道(乡镇)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25个街道(乡镇)创建了社区助老服务社,为213万名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2006年上海将新增1万张养老床位为10万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还将通过市、区县两级财政和福利金投入8000万元,用于为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的补贴。

4.为农村社区养老的实施进行相关立法,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第8篇:社区养老服务的性质范文

一、任务目标

健全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将产业化、公益性、福利性贯穿于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中,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全区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将城市“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作为全区养老工作的重点,所需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确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设立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服务热线,实现终端呼叫,并与街、居联网。构建区民政局、区养老服务中心、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四级上下互动、工作衔接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三)对社会力量新办的养老福利服务机构五年内给予每张床位200元的资助。

(四)养老福利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在使用水、电、暖气以及车辆交通规费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五)到“十一五”末,全区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床位数在300张以上、管理科学、设施一流的老年福利机构要达到3—4家。

二、养老方式

(一)机构养老

1、建成占地面积56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500平方米的全省一流的社会福利院,建成后可容纳孤寡老人430名。

2、联合全区18家福利机构成立养老福利机构协会,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福利机构之间的学习交流,整合社会资源,打造品牌效益。

3、对自愿入住福利院的“三无对象”和自愿入住敬老院的“五保户”,由政府全部无偿收住,入住率达到100%。

4、到“十一五”末,全区福利机构养老床位要达到全区老年人口总数的30‰,入住老人的满意率要达到95%以上。

(二)居家养老

1、继续推进政府补贴服务,解决有特殊困难老人的养老问题。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生活困难的孤老遗属、省级以上称号的劳动模范、烈属等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政府每月为其免费提供30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部分不能自理的,政府每月为其免费提供20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对三级及以上残疾军人、百岁以上老人政府每月为其免费提供30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对扩面困难家庭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政府每月为其免费提供20小时的居家养老。部分不能自理的,政府每月为其免费提供15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对以上仍有特殊困难的老人,每月再增加10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2、以街道为单位,成立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养老服务社或采取与家政服务公司联营的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业务。凡本辖区内的60周岁以上老人,均可通过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服务热线,享受低于市场价格的优惠服务。同时,组织志愿者和义工队伍开展经常性的为老服务活动。

(三)社区养老

1、各街道办事处设有不少于2处,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老年人福利服务机构或提供具有日托功能,有10张床位以上的居家养老机构,向社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和日托护理等服务。对正常运作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视规模大小,由区、街给予适当的运营补贴。

2、街道和社区应结合辖区内的实际情况,组建一大批小型分散、方便适用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进一步加强“星光老年之家”及各类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书报阅览、健身、文化娱乐、各类咨询等服务项目,保证老年人的满意率在90%以上。

三、队伍建设

(一)劳动部门和民政部门联合建立专业性的培训和护理实习基地,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要逐步达到《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并持证上岗。

(二)政府购买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岗位列入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岗位,根据各街道服务对象人数进行合理分配。所聘人员主要录用“4050”人员及其他失业人员。

(三)吸收老年义工服务员,建立志愿者队伍,丰富服务项目,积极开展上门服务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把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提到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完善老龄工作机构,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专职办公室,具体负责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政府制定鼓励发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的优惠政策,将养老服务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困难老人养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建立政府财政支持、慈善公益资助、社团组织运作、服务网络健全的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长效机制。

第9篇:社区养老服务的性质范文

河北:创新养老服务体系新模式

推进“多院合一”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设。

2007年河北省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仅为15%,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1个百分点。从2008年开始,河北省集中力量在农村敬老院建设上寻求突破,基本解决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问题。省财政专门安排奖补资金,支持各地敬老院的建设。

经过几年的努力,2011年底全省五保供养床位数达15.7万张,集中供养率达60%以上,比全国高出20多个百分点。从实际出发,实行了“五个一”工程(建一个小菜园、一块小良田、一个小猪舍、一个沼气池、一套太阳能),丰富了功能,节约了费用,一举多得。

在集中建设农村敬老院的过程中,发现民政系统的福利机构普遍存在规模小、功能弱、布局散、设施破、环境差等问题。这些机构虽功能相近性质相似,但各自独立各成一体。着眼于整合这些资源,提高建设和服务水平,按照统一领导、一院多制、分区管理、经费来源渠道不变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建设“多院合一”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的尝试和推广。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共投入资金30多亿元。到2011年底,全省县建县管敬老院达到630所,其中“多院合一”型达到164所(床位数3.5万张)。

2011年春节期间,总书记在保定顺平县视察,对“多院合一”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

开展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

2008年,邯郸市肥乡县前屯村创建了河北省第一家农村互助幸福院,由村集体提供场地及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吃、穿等生活用品由入住老人自己负担,老人之间互相照顾、互相服务。农村互助幸福院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农民的一个创新、创造和创举,它的核心是穷要养老,也能养老,只要政府搭建平台,空巢老人完全可以利用互助的形式实现养老。

2011年初,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深入到肥乡县调研,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明确了定位、定向、定策等重大问题,认为“农村互助幸福院是一个新生事物,符合农村实际,代表了农村养老的发展方向”。

实现“一键通”呼叫网络全覆盖。

居家养老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头戏。河北省按照有房、有网、有服务的“三有”要求,立足于政府主导、少花钱,采取以市场换网络的办法,在全省开展了以“12349”民政服务热线为主的多种模式的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建设。

到2011年底,“一键通”已覆盖到了全省所有的172个县(市、区),入网老人达到37万多人,服务加盟商达到3万多个。在实际操作中,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 由民政部门组织指导,网络公司与投资商合作建设呼叫中心,搭建服务平台。各类服务商和老年人加入网络,实现供需对接,使老人足不出户,就能够及时、方便、快捷地享受到医疗急救、家政服务、商品配送、生活照料等多方面服务。

北京:创新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为解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问题,北京市以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提高养老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目标,确立并实施了“9064”养老服务模式,初步构建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实施“九养”政策。

北京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个人自愿”的原则,整合公共财政、福彩公益金、残疾人保障金、失业保险金等各种资金,统筹考虑养老、助残和就业等工作,提出系统解决居家养老(助残)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开展万名“孝星”和千家为老服务示范单位命名活动;建立百岁老人补助医疗制度,并于2011年将范围扩大至95岁;为老年人、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助残)券,使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享受到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建设托老(残)所5305个,为日间托老托残创造了必备条件;招聘了4400名养老(助残)宣传员;为全市配备322辆养老(助残)无障碍服务车;为4万户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向有需求的老人、残疾人配备近20万台“小助手”电子服务器。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基本满足了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需求。

完善社区托老护理功能。

完善市、区(县)、街(乡镇)、居(村)养老管理和服务功能,提供教育、文化、体育、科技活动场所,承担日间托老、就餐、精神慰藉等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社区护理院建设试点工作,推广社区托老助残经验,解决老年人社区托老问题,重点满足6%高龄、独居、空巢、生活不能自理以及需临终护理的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加快建设养老机构。

2008年,北京市养老床位总数只有4万张,“十一五”期间,北京市按照养老机构“四化”发展新思路,通过政府统筹和政策引导,养老机构快速发展,特别是2009年和2010年,连续两年新增1.5万张养老床位列为市政府折子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重大项目。通过对床位的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和资金引导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养老机构的快速发展。截至2011年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401家,建成床位7万张,其中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床位占全市总养老床位的60%。

上海: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

截至2011年底,上海享受社会养老服务人数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0%以上,其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数扩大到26.2万人,占全市户籍老年人口的7.5%;养老机构床位发展到10.2万张,占全市户籍老年人口的3%,率先实现了国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年~2015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的目标,初步形成了“家庭自我照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为一体的“9073”养老服务格局。

加快发展养老设施。

将新增养老床位列为市政府实事项目推进。“十一五”期间,连续5年建成5万张养老床位。目前,全市有养老机构631家,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48%,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52%。

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通过政策引导、财力补贴、服务购买等方式,积极调整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日托等服务提供。

统筹服务资源。盘活存量、创造增量,通过闲置厂房、宾馆旅社的功能转换,建造社区型养老机构;有78家养老机构纳入了医保联网结算,为入住老人就医提供方便。

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建立与补贴机制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按照《上海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标准》统一开展老年人身体状况评估,评估后属于经济和生活自理困难的老人,由公共财力提供服务补贴。

建立服务机构和队伍。在市、区县、街镇三个层面建构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网络,成立233家社区助老服务社,建成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326家,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450家,形成3.3万人的社区助老服务员队伍,600多人的养老评估员队伍。

拓展服务内容。拓展以“六助”(助餐、助洁、助急、助浴、助行、助医)为主要内容的社区中心、老年人助餐点的就餐、助浴、养生、精神慰藉等服务。服务普及26.2万名居家老年人,其中约13.3万名老人经评估得到服务补贴。

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推进老年活动室社区全覆盖。全市社区老年活动室有5912个,丰富老年人晚年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