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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垃圾应急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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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垃圾应急方案

第1篇:医疗垃圾应急方案范文

(一)

应急预案及其处理措施

为保障本项目运营期间,重要节庆或迎检活动、重大污染事件等引起的突发应急任务,我司在项目公司办公室成立应急指挥小组,作为整个突发应急工作的指挥中心。

1.

应急处理流程

2.

应急保障参与部门

3.

应急工作要求

1、应急指挥组设有应急值班电话,保障24小时有人接听。

2、发生应急或突发事件时,全体应急队全体人员立即响应。根据调度指挥中心的安排立即达到作业岗位。响应时间15分钟。

3、公司安排应急专用车辆、设备、物资。保障设备车辆随时出动,应急物资满足紧急支取调拨要求。我公司根据需要可以调度在海南的其他作业公司提供车辆、人员、物资到达该项目作业区,协助处置突发事件。

4、当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我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服从业主单位的调度总指挥。各部门积极配合应急队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应急任务。保证应急事件反应迅速,调度科学,措施完善,效果明显。

5、为控制应急服务的失误,最大限度降低处置应急事件的损失,公司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详细、有效的工作措施,明确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做好应急期间值班工作安排。后勤保障部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财务部门准备好应急处置过程所需资金保障。劳保部门提供好应急服务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障安全可靠,使用方便有效。

6、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的损失,尽可能的降低不良的社会影响。

4.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1.

抛洒滴漏及建筑渣土处理方案

1、路段作业人员,每天在作业前先进行渣土与建筑垃圾排查工作,一旦发现抛洒滴漏与渣土偷倒现象立即报告;

应急小组立即出动,10-15分钟内到达偷倒点。超过100公斤以上的渣土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2、现场清理时,要在道路后方50-100米处放置警示牌,员工穿戴反光服,员工作业要迅速。

3、工作流程

4、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措施

(1)采用专用应急保障车辆进行渣土运输,车辆装载渣土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装载。

(2)施工车辆完工后进行车轮冲洗,严防车辆车轮带渣土或泥土上路行驶。

(3)设专人对运输的车辆进行管理,出现泄漏撒漏现象及时组织人员清理。

环卫项目公司突发应急任务作业

4.2.

路面污染处置方案

1、交通事故污染处置方案

(1)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求在10-15分钟内,就近保洁员立即赶赴现场,一方面积极参与救援,第一时间报警、呼叫救护、协助保持现场、维护秩序等;另一方面迅速了解、判断事故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道路污染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或者向上级报告,要求进入应急处理状态。

(2)清除污染时,要在道路前方100米处放置警示牌,员工穿戴反光服,设置警示灯,迅速作业。

(3)清除大片污染时,做到有组织,有交通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小组作业方式进行,并在来车方向100米处设置反光锥形筒进行警示。

2、路面其他污染处置方案

(1)油性液体泄漏

油性液体泄漏时,立即从养护物品中调出黄沙或木屑等吸附作用的物质,运至事故现场抛撒;

抛撒厚度均匀适中,以减少对车辆行驶的影响。另外在道路边缘设置警示牌,提示过往车辆,减速谨慎驾驶。待现场清理干净后,撤除提示牌,恢复正常交通。

(2)酸性(碱性)等腐蚀性物质泄漏

首先要确定其性质,然后根据其化学特性,选用合适的中和剂,对其进行中和后再按普通油性物质进行处理。

对于某些无法预测的特殊事件,我公司将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做好现场围护,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然后由上级主管部门指挥、协调处理。

(3)有毒有害物质

注意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分,对于化学用品要在上级领导指挥下进行处置。

处置有毒有害物质时,要采取好相应防护措施,保护好人身安全。

路面其他污染

有毒有害污染或无法判断

判断属于何种污染

酸碱性腐蚀性污染

判断污染化学性质

上报上级主管

听从上级指挥

协调上级处理

现场维护

避免扩散

油性液体污染

根据化学性质

选择中和剂

运送黄沙、木屑等吸附性物质到现场

中和处理

保护现场及维持秩序

设置警示牌以及开设警示灯

均匀覆盖污染路面

撤离警示牌

并关闭警示灯恢复道路交通

继续吸附

未吸附干净

现场清理干净

已吸附干净

判断是否吸附干净

4.3.

大风天气应急处置方案

1、处置预案

(1)接到大风天气预报(10-15分钟内),项目组立即对辖区内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进行防风加固,并回收临时设置的环境卫生公用设施。

(2)保洁队伍在大风过后半小时内,组织清扫人员到达辖区内各主要道路和重要路段进行道路保洁工作;在2小时内完成路面清扫、渣土及树枝的清运,清除地面,绿化带内白色污染。夜间刮风时,在次日7时前完成主干道和重点地段垃圾清扫、清运工作。

(3)大风过后,组织人员对区域内环境卫生公用设施损坏情况进行勘察,并将损坏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甲方单位。

2、驾驶员作业方案

(1)要减速慢行,谨慎驾驶、打开后防雾灯,使用雨刮器,不猛打方向盘;

(2)路中行驶,选择路基高而坚实路面行驶,防止电器部件受潮。

(3)遇六级以上大风以及雷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时,停止室外作业。特殊情况下,确需在恶劣天气进行抢修时,应组织应急人员充分讨论必要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3、保洁员作业方案

(1)及时清理下水道边的垃圾和树叶,避免垃圾和树叶堵住下水口;

(2)遇六级以上大风以及雷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时,停止室外作业。特殊情况下,确需在恶劣天气进行抢修时,应组织应急人员充分讨论必要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4.4.

暴雨天气应急处理方案

1、接到暴雨预报15分钟内管理人员、应急队做好排涝和雨后环境卫生整治准备工作,并将设备(抽水设备)、车辆进入待命状态,确保雨后准时到位。

2、项目管理部门在降雨停止后1小时内,组织清扫人员到达管辖区域内各主要道路和重要路段进行道路保洁工作;在2小时内完成路面垃圾、淤泥、清扫作业,确保道路畅通;在4小时内完成垃圾、淤泥清运作业。如不能及时清运,在指定的转运点堆积,12小时内完成清运,夜间降雨时,在次日7时前完成主干道和重点地段清扫作业。

3、如因降雨形成城区内涝,道路积水,清洁队在雨停后15分钟内调派抽水设备、车辆到达积水路段、地点实施积水、淤泥清抽作业,并在雨停后12小时内完成、淤泥、污水排放到排水公司指定的排污地点。清抽工作需采用抽水泵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任何人进入排水坑、池内,需要进入坑池工作时,必须切断水泵电源。

2016年7月,南方多地受连日暴雨影响发生洪灾。洪水退去,

各地项目公司纷纷在第一时间组织灾后应急清理垃圾工作,获得了当地政府和社会民众的高度赞许。以下为部分灾后应急工作照片。

4.5.

秋季落叶清理方案

1、保障日期

秋季落叶期。

2、组织领导

由项目经理任总指挥,负责总体协调。由综管部负责汇总情况并传达指示。现场管理员负责现场巡视检查。人工、机械队长负责人员执行调度。

3、工作任务

落叶性季节期间,针对作业范围内出现枯枝落叶的,项目用最短的工作时间,集中力量清理整治,确保项目范围内干净整洁。

4、应急保障

逢大风落叶期间保洁员普扫时间延长一个小时,如工作量激增可根据实际情况做二次普扫。

后勤部门要备足作业用的扫把、簸箕等劳动工具,为保洁员提供必要的食物和饮水。

机械作业队全天候待命,做好落叶的机械清扫、清运工作。

5、工作安排

根据道路落叶情况调整充实清扫人员,在必要时全员上岗,加大清扫力度,延长工作时间,组织清扫人员对落叶进行及时收集。

对落叶较多的重点区域增加清扫次数,提高作业频率。

对外加强宣传教育,特别是对参加保洁工作的保洁员,强化作业规范,禁止焚烧落叶,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引发安全隐患。并引导保洁员和项目人员当好禁烧树叶杂草的宣传员和监督员。

6、作业流程

①早上普扫开始,保洁人员进入各自保洁路段,普扫时间延长1小时;

②针对大区域落叶通过扫把清扫,将落叶暂时堆置路边,堆置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防止刮风形成二次污染;

③针对零散落叶区域,保洁人员及时清扫将垃圾装入垃圾斗和飞行保洁车内;

④在普扫开始30分钟之后,垃圾车和压缩车进行垃圾收集,装车过程中跟车工必须将散落垃圾清理干净,不得出现飘散污染现场;

⑤针对窨井或是排水篦子处落叶清理,不得将垃圾落叶等扫入篦子或下水道管内,防止堵塞排水系统;

⑥利用火钳或是垃圾钳子将堵塞排水管处落叶清理出来,时刻保持管道畅通。

项目公司秋季组织清理落叶应急工作

4.6.

冰雪应急处置方案

1、机具设备保养及人员调动措施

项目管理部门要充分考虑雪天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的影响,接到降雪预报(10分钟内),做好除雪作业各项准备工作。

(1)当温度降至0℃之前,提前给各工作车辆做好防冻液,每辆车都准备好防滑链。

(2)车辆出发工作前必须先发动预热。

(3)因冰雪天气无法正常出班的工作人员调动到应急抗雪机动小组24小时待命。

(4)做好人员抗冰雪准备,配置好塑料手套、雨鞋、雨衣等工具,确保作业工具能第一时间发到员工手中,并掌握好作业的时间,能在第一时间进行破冰、除雪作业。

2、清除冰雪方案

(1)清雪措施

当天气低于零度,但降雪量不大(降雪发生后1小时之内),少量积雪时,

动用扫雪机,对道路主干道上的积雪进行循环清扫,并通过巡查人员的巡查结果及时向公司反映情况。

(2)融雪措施

当气温等于-3℃,降雪量较大,路面开始结冰,道路通行条件趋于恶化时,我公司将派出设备前往主要道路和重要路段实施热水喷洒作业,防止降雪过程中道路积雪结冰。夜间降雪时,主要道路和重点地段热水喷洒作业在次日7时前完成;其他道路在7:30前完成清除作业。

热水喷洒作业同时,应急队伍趁着热水的力量,全力清除道路的结冰,以最快的速度清除道路积雪和路面冰块。

严禁使用工业盐、融雪剂等对环境及道路桥梁等设施有负面影响的物品清除冰雪。

(3)大面积清雪措施

在降雪停止后1小时内,组织清扫人员到达管辖区域内各主干道和重要地段(如桥梁、斜坡、十字路口等)实施清雪除冰作业,清雪时2-3位环卫工人为一个作业小组,有组织地进行清雪。主要道路清雪采用机械化作业为主,利用推雪铲、扫雪机、高压冲洗车、洒水车将快车道积雪冲至道路两边;人行道清雪作业以人工清雪为主,清出一米左右的道路。

清雪范围均含两侧人行道,清雪过程中,不得将雨水井堵住,保持雪水畅通排入市政管网。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将雪堆积在侧石边,不得往道路中央洒雪。

同时收集路面信息,及时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4)冬季桥面结冰除冰措施

传统方式解决桥面结冰采用的是融冰剂和人力铲除,作业速度慢、成本高、难度大、效果不理想,有污染。

融冰剂工业盐的主要成分是亚硝酸纳、氯化钙和氯化镁等。工业用盐之所以能融化冰雪,主要基于如下化学原理:

低冰点:正常情况下,当气温为0℃时水即结冰,但盐溶液冰点很低,20%%的盐溶液可使路面冰点降到-16℃,故适当给冰雪路面上撒些盐,即使后半夜温度再低些,被盐消融了的冰雪仍不会冻结,并以液态流向路边。这是盐能除冰的主要原理。

吸潮性:盐有很强的吸潮性,当盐撒到路面上后,由于空气湿度大,盐立即吸潮消融,并和冰雪充分接触。

渗透性:1%的盐溶液能产生6.1个大气压的渗透压,故消融了的冰雪相互渗透,使冻结在路面上的冰雪逐渐松动、融化。

但是,大量使用工业盐会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破坏城市道路等。

1)对道路环境和绿化的破坏

道路中央分隔带的土层较薄,所种植的绿化植物的立地条件较差,使用工业盐时,大量含有氯离子的雪水渗入植物的根部,形成反渗透,大量吸收植物体内的水分,导致植物失水,叶面枯黄,进而导致植物死亡;同时,大量含有盐和融雪剂的积雪清理到边坡上,融化后流入边沟和农田,使沿线两侧土壤盐碱化,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污染对绿化树木生长的破坏

2)对结构物的破坏

撒盐化雪对公路桥梁有一定影响,因盐中的氯化物能侵蚀钢筋混凝土构筑物。工业盐中大量的氯离子等酸性离子随盐水渗入混凝土后与钢筋中的铁发生化学反应,加速铁的锈蚀膨胀,导致保护层剥落。且由于钢材截面的减小,致使结构物承载力降低,进而导致桥梁出现结构性破坏。另外,一般净水结冰后的膨胀率为10%左右,而含有大量盐份的水结冰后的膨胀率可高达25%,这也是大量使用工业盐后混凝土路面出现损坏的重要因素之一。

融雪剂腐蚀桥梁架构

融雪剂腐蚀地面外表

3)对河流、土壤等的影响

盐融化了冰雪之后,盐水被雨水冲

涮到农田、河道中,随雪水流动,所到之处,过多的盐含量会改变土壤和溪流中的化学物质,结果导致土壤失去矿物质,可能导致农作物减产,同时人为造成的咸度增高,将影响河流水生动植物生成、生长等。进而可能会导致水中酸度的增加,引起酸雨。

此外,研究还发现,公路上的盐渗入泥土中后,能够将树木致死。当然,盐的破坏力绝不仅仅只是这些,除了植物外,还会给鸟类、鱼类等动物带来不利影响,它甚至还能改变距离公路非常远的水中的化学物质,而这种影响可能会顺着水流一直延伸到整个流域。

针对桥面结冰难题我公司有特殊的作业方式。示意图如下:

作业优势:

(1)机械化很大程度上代替了传统的人力作业,降低了作业难度和强度;

(2)成本低。提前和热力厂洽谈好,利用热力厂的热水,不需要使用昂贵的融冰剂;

(3)环保无污染。热力厂的热水在融化冰块后流入河道或地表,不会带来环境污染;

(4)效果好。洒水车将热水撒到冰面融化冰块,人力再铲除推到河里,速度快,效率高。

项目公司冬季组织清雪应急工作

4.7.

高温雾霾天气处置方案

1、高温中暑处理流程

发生中暑事件

体温在38.5℃以上,面色潮红、皮肤灼热或者面色苍白、呕吐、大量出汗、皮肤湿冷、血压下降、脉搏细弱

大量出汗、口渴、头晕、胸闷、心悸、恶心、乏力

判断何种中暑

至通风阴凉处休息,解开衣服,服用清凉饮料与人丹、十滴水;体温升高者可用冷敷或冷水擦身帮助散热

至通风阴凉处休息,解开衣服,服用清凉饮料与人丹、十滴水;体温升高者可用冷敷或冷水擦身帮助散热

体温40℃以上,昏迷或者痉挛

情况没有好转或变得更严重

情况没有好转或变得更严重

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2、高温天气作业方案

(1)驾驶员高温作业方案

在高温天气时行车注意经常开窗,保持车内温度;

切勿疲劳驾驶,保持充足睡眠和良好心态;

防止爆胎;

选择茶色太阳镜;

必须注意避免紧急制动或制动过猛;

慎过积水区;

对车辆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车辆电路正常、发动机和传功部件无过热现象,防止车辆发生自燃;

(2)环卫工人高温作业方案

在高温天气时应注意防暑降温;

在高温天气中作业时,尽量避免叉开高温与作业时间,减少中暑人员;

作业时应戴帽;

在雷雨天气作业时,应穿雨衣、雨鞋等防水服装;

应尽量避免在大暴雨中作业,可适当的调整下作业时间;

最好选择在路边作业,避免车辆带来的安全问题;

项目公司为环卫工人发防暑降温药

3、雾霾天气应急处置方案

根据雾霾天气对道路一线保洁员的影响,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1)项目管理部门向一线保洁员宣讲雾霾天气危害与预防的相关知识,加深员工对雾霾天气的认知与了解。

(2)给每位员工发放口罩,防止污染物由鼻、口侵入肺部,作业结束后,要求其立即清洗面部及裸露肌肤。

(3)对有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的员工进行人性化管理,给予适当的调休或更换班次,减少其在雾霾天气中的工作时间。

(4)加强安全管理。每个道路保洁员工,要求穿着带有反光条的工作服。在中等和重度雾霾天气下,能见度较低,视线差,要减速慢行,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4.8.

季节性餐饮集中路段应急方案

1、保障日期

主要为夏秋季节,露天经营食肆摊位较集中时段、路段。

2、组织领导

由城管执法部门牵头,项目经理任总指挥,负责总体协调。由综管部负责汇总情况并传达指示。现场管理员负责现场巡视检查。人工、机械队长负责人员执行调度。

3、工作任务

对小吃街、大排档等露天经营餐饮的路段实施专项保洁,确保责任路段环境卫生满足作业标准,无垃圾、污水和油渍。

4、应急保障

确保有充足的保洁员完成保洁任务。

人机配合,彻底清除污物、污渍。

排档周边增设垃圾桶。

5、工作安排

u

设置夜班保洁员,并将夜班保洁员延长至23:00,如有需要可根据情况继续延长。

u

我方保洁员配合城市管理部门监督餐饮摊位、大排档将其产生的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由我方清运车辆定期清理。

u

我方夜间保洁员及时清理夜间餐饮摊位、大排档歇业后的垃圾,对摊位区域进行普扫,如夜间摊位排档营业过晚,此项工作可由次日路段普扫时优先完成。

对于餐饮、食肆在路边(重点是下水道口)留下的油渍我方利用高压清洗车辆对污渍路面及时进行高压冲洗处理,确保路见本色。

4.9.

重要检查应急处置方案

1、我公司在接到甲方有关重大活动的通知后,积极做好迎接重大活动的准备工作。立即召开迎检预备会议,成立临时管理班子,部署工作任务和分工计划,制订详细的应急方案,确保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及时妥善处理。

2、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全部投入到保障工作中去,到现场督察,详细了解现场工作的具体任务和重点难点,对重点路段的难点问题,进行现场部署。

3、各管理人员要求保证通讯畅通,确保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及时和相关领导沟通,取得政府的支持。

4、召开动员会,布置任务,明确本次活动的质量标准、工作要求,让每个员工提前进入到应急状态中,将迎检工作提升为特级的保洁标准。

5、根据特殊的标准和要求,配备足够的物资材料、机械设备、保洁人员。物资、人员配置安排落实到位,公司仓库提前将物资材料准备充足。

6、成立特别应急小分队。要求车辆优先、物资优先、人员优先,按10分钟内到达现场的要求,能即时处理现场的清扫保洁任务。随时保证增加临时人员,以备现场特殊情况的需要,确保质量达标为100%。为各种大型活动保证提供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

7、如有突击检查任务时,提前一小时组织应急小组对检查区域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扫保洁;要求在突击检查半小时前完成保洁工作,达到环境卫生保洁标准后,应急小组迅速撤离现场。

8、如接到领导视察通知任务时,要求在第一时间获知领导视察时间和视察路线,由项目负责人带领应急小组到相关责任路段,深入清扫,保证在视察领导来前半小时内完成卫生保洁任务。

4.10.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应急处置方案

1、重大活动应急处置方案

(1)提前获取活动信息

如提前获知开展大型活动(如XX文娱活动)的信息,项目负责人主动与活动负责人联系,了解活动进行的时间、地点,对活动地点进行现场考察分析之后,立即编制应对此活动的工作计划和环卫作业时间表,责任落实到个人。

(2)事后获取信息的补救

如之后获知大型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等信息,项目负责人应立即调动应急小组,带上应急环卫器械前往活动现场,迅速展开环卫保洁工作,保证活动现场的洁净。

(3)活动期间工作开展

活动期间首先保证市民人员的安全问题,作业人员在不影响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尽自己最大努力缩短垃圾滞留时间,努力创造良好的洁净环境。

根据活动现场的实际发展,项目负责人在发现现场作业量有逐步增大趋势,且程度可能远远超过预测,原有项目应急人员无法迅速完成应急任务的情况下立即电话增派人手,保证应急的完成。

(4)活动结束后的清理

大型活动结束之后,对活动现场进行彻底的清理,一小时之内做到还原道路原貌。

2、节假日应急处置方案

(1)节假日前人员准备

在节假日(例如春节、五一节、国庆节等)到来之前,项目负责人做好节假日应急准备工作。首先,增加保洁工人数量,适当延长环卫保洁时间,编制出每一个保洁工人的上下班时间和责任区域,责任落实到每个人。

(2)节假日前设备筹备

在节假日到来前半月,增加垃圾运输车辆和保洁清扫工具数量,保证充足有效的器械设备。同时,在节假日到来前一周,项目负责人做到每天晚上彻底检查一次环卫器械设备,发现损坏的立即修缮和补充购置。

(3)春节特殊时期工作开展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后的残留物是环卫清洁的重要任务。要求环卫人员按照编制的工作时间和负责区域,在自己负责的区域内做到随脏随扫,保质保量完成保洁任务,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4)节假日后的清理

在节假日的每一天晚上,项目负责人带来应急小组所有人员对整个项目所有路段进行清查,保证每天早晨都给市民良好的城市面貌。

4.11.

其他应急方案

1、人员意外伤害处置预案

(1)平时准备工作

组织小组成员学习抢修、急救、护理的基本知识;

储备救援所需要的药物、材料等物资。

(2)事发期间

事发后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立即上报安全作业事故的有关消息;

在事发现场进行人员的疏散和抢救,作业物资的保护和转移;

做好现场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组织保洁人员维持正常的保洁作业工作。

(3)事发过后

及时恢复保洁作业,作好善后工作;

总结教训,处理责任人。

2、人员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环卫事业面向社会,环卫工人服务社会,在服务过程中可能会与群众产生一些误会或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从而产生一些纠纷。

遇到纠纷情况,项目经理或项目管理员于10~15分钟内达到现场,处理解决纠纷。

(1)可能出现的纠纷及预防措施

纠纷包括:A、外部纠纷,环卫工人在作业时与社会其他人员发生意外引发的矛盾:B、内部纠纷,主要是劳资纠纷和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的纠纷。

相应预防措施如下:

纠纷类型

纠纷原因

预防措施

外部纠纷

1、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影响到公众,如作业时没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撞到行人,划伤车辆等。

2、在阻止不文明现象时,方法不对,引发矛盾纠纷。

1、做好作业规范的培训、服务意识的灌输、为环境卫生服务的同时,不影响到公众。

2、采取合适的办法劝导不文明现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要对于不听劝告的人员,以德报怨。

3、制定处罚措施。

内部纠纷

1、发生劳资纠纷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明确劳动条款。

2、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的纠纷主要原因是管理方法不对或作业人员服从意识不强。

1、与每一名职工都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资双方义务和权利,并尽量提高环卫作业人员的福利。

2、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加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保证作业人员的服从意识。

3、制定处罚措施。

(2)纠纷处理响应时间

发生外部纠纷时,管理员在发现情况后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采取措施,平息事件。

发生内部纠纷时,项目经理要立即找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如发生在公共场合,应立即带离至合适场所后进行处理。

(3)纠纷处理措施

以积极的态度解决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为业主单位减少后顾之忧。

纠纷类型

纠纷内容

采取措施

外部纠纷

环卫车辆的交通事故

1、按法律法规处理、赔偿。

2、事后对行车安全进行再教育。

3、我公司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进行处罚及教育,严重的开除处理。

划伤车辆或其他损失

1、按条款处理。

2、向受损方道歉,并赔偿。

3、查询原因,作业规范的再教育或作业规范的修订。

阻止不文明现象发生

纠纷、甚至打架斗殴

1、管理员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

2、缓和当事人态度,对待每位市民要像业主那样,承认失职。

3、如造成损失,进行赔偿工作。

4、对员工阻止不文明现象的行为进行肯定,引导其使用正确的办法进行劝导。

5、对行为冲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处理,并对作业队伍进行再教育。

内部纠纷

劳资纠纷

1、项目经理找到当事人当面处理。

2、调阅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规进行处理

3、咨询我公司聘用的律师。

4、公司内部不能解决,请劳动部门仲裁。

管理员与作业人员纠纷

1、项目经理前往解决。

2、了解纠纷的原因,当面调解。

3、扣当事人绩效分。

4、强化管理水平和服从意识。

5、更换不能胜任的管理员,辞退服从意识不强的员工。

作业人员之间纠纷

1、管理人员前往解决。

2、了解纠纷的原因、当面调解,促进团结。

3、扣当事人绩效分。

4、进行批评与教育,必要时予以行政处分。

每次纠纷发生处理过程,管理员都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根据纠纷发生情况制定相应措施,上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审核后通知执行,确保纠纷数量持续减少。

4.12.

人员预案及保障措施

项目配备足额的应急人员组成应急小组,主要成员有:项目经理1人,部门负责人2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保洁班组长4人,机动人员等组成。应急保洁过程中,充分调动应急时在休息的保洁人员,保证应急人员充分满足处理应急的需求,有必要的情况下调动应急区域附近的保洁人员,保证及时高效的应对应急事件。

1、应急工作机制构成

公司设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分管业务副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在各项目服务发生突发事件时和重大应急任务时,实行集中指挥和紧急调度。公司各部门充分履行应急预案中相对应职责,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紧密配合,高效运转。(适用于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保障任务)

项目部建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班组长、机动保洁人员任组员的应急小组,保证发生突发事故时,及时进行现场处理,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项目部建立急物资储备,做到有足够物资的储存,如警示指示牌、铁锹、融雪剂、洋镐、草包、木屑等,以保证现场应急处理需要。

2、工作职责

(1)项目管理部:负责第一时间内组织应急工作人员、车辆的调度;各种应急工作所需工具的发放;最大限度的减少危害造成的损失,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检查、上报执行情况。

(2)保洁人员:负责应急任务时清扫工作。

(3)垃圾清运车辆:负责应急任务时垃圾清运任务。

3、应急响应

(1)预案启动:一旦发生应急任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

(2)响应时间:项目管理部接到应急任务后,10-15分钟内赶到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同时通知各相关班组立即执行相应的应急方案。

(3)响应程序:项目管理部迅速有效的组织应急人员,根据各自职能和应急处置工作细则,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如遇到重大事故和灾害,立即报告有关上级管理部门。工作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参与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管理人员通讯工具24小时保持畅通,并随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4、应急预案流程

非工作时间突发事件

工作时间巡查发现

报告人

汇报现场实际情况

外部救助:消防119、报警110、医疗120

内部支援:设备增派,人员抽调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上级有关部门

备案记录

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填写相关记录

报备公司存档

第2篇:医疗垃圾应急方案范文

献“衣”片爱心,送“衣”份温暖志愿者活动

二、活动时间:

于XX年5月至6月

三、活动地点: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四、主办单位: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五、活动背景:

随着大家生活条件的改善,旧衣服成为一种新的垃圾,每年我国大约有2600万吨旧衣物垃圾,仅江苏每年就有60万吨旧衣服需要处理。对于废旧纺织品的处理方法主要是焚烧和掩埋,但衣物中的合成纤维会在此过程中对环境会产生更大危害。与此同时,在中国却仍有不少家庭依旧没有足够的衣物抵御冬日的寒冷。

六、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在校园范围内开展献“衣”片爱心,送“衣”份温暖活动,通过宣传垃圾减量与资源回收的积极作用在同学群体中得到普及和认同,不断加强宣传并建立固定的旧衣物回收点,使同学们对于旧衣物回收给予肯定,是旧衣物捐赠成为习惯。营造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良好校园氛围。同时捐赠的衣物用于帮扶生活有困难的家庭和孩子,使他们度过难关,感受到爱与温暖。

七、活动准备:

1.联系捐赠衣物接受单位,确定捐赠衣服的详细内容,捐赠时间、受捐的单位和地区;

2.向学校申请宣传活动场地并得到允许;

3.召开部长会议,合理分配各部门的工作,注意事项和活动的具体内容;

4.各部长召开部门会议,说明活动的主题、详细内容与时间,登记活动成员人数;

5.制作宣传海报,宣传我们活动大概内容、时间、地点、所捐衣服的去处和要求; 6.分配会员及干事就此活动在各班级或宿舍进行宣传;

7.向团委处寻求帮助,提前一周通知各班级辅导员,让各班级辅导员在班内宣传;

8.利用网络活动信息(包括QQ群、微博、微信、贴吧、短信等)

八、回收要求:

为了尊重受捐助贫困地区的群众,请各位同学在捐赠衣服之前,注意以下事项:

1.接受衣物标准

Ø 夏装:T恤、衬衣、内衣、运动服套装、休闲装、裙子、牛仔裤、休闲裤;

Ø 冬装:毛衣、羽绒服、裤子(棉裤除外);

Ø 棉被;

Ø 各式箱包。

(除了不接受衣物标准外的均可,不分四季、不分大小、不分新旧)

2.不接受衣物标准:

鞋子(因为鞋子多有异味)、棉袄、棉裤、棉背心(因为棉花芯的衣服细菌很重且消毒很困难)、破旧的衣物、被染色的衣物、特种服装(包括警服、狱服、军装(迷彩除外)、医疗行业服装)、校服。

九、活动安排:

1.宣传:

5月10日—5月20日通过各渠道宣传。

2. 现场活动:

1)开放180办公室为5月21日—5月30日固定捐赠点并安排1—2名同学负责;

2)5月21日—5月30日每周三下午和周五下午,分别在食堂及宿舍门口摆放摊位,分别由2—4名同学负责接受咨询,1名同学负责衣物登记,2—4名同学负责衣物收装,4—8名同学负责现场宣传。

3.应急方案:

1)若摆放摊位当日出现不宜天气,如无太大影响就按原计划进行,否则就取消宣传活动,捐赠的衣服也可就电话联系提供上门回收;

2)若衣物回收数目超出预算,则可与宿管阿姨交涉,将衣物暂存在临近宿舍楼的储存室;

3)若活动没有依据计划展开或引起反应过低,则将宣传时间延长,现场活动时间顺延。

十、后期工作:

1.从5月21日活动开展始,每两日通过微信及微博公布活动收获;

2.活动开展结束后,通过网络渠道,使用照片、成果展示的形式进行本次活动以及青年志愿者协会精神的宣传;

3.活动开展后,联系捐赠衣物接受单位,将衣物数量统计,对较为突出的个人给予证书或物质奖励。

十一、注意事项:

1.确保前期工作的落实,包括宣传、联系捐助站等 ;

2.工作人员要准时集合到位,每位参与活动的志愿者要清楚回收衣服的标准和回收操作的态度及行为;

3.对于上门回收,应尽量安排住在该宿舍楼的志愿者负责该栋楼的回收工作,志愿者要带足装载工具,回收工作应礼貌谦和;

4.应设立3到5个志愿者为其他小组提供应急帮助;

5.注意保护好已回收衣服防止在回收和运送的过程中造成污损。

策划书附件一:

献“衣”片爱心,送“衣”份温暖 捐赠物品统计表

学校

合计

序号

年级

类别

数量

衣物

棉被

箱包

其他

衣物

棉被

箱包

其他

附件二:

捐助接收工作站地点及联系方式(仅供参考)

南京市慈善总会

地址:南京市后宰门东村80-1号二楼

捐助热线:025-84828804

江苏省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82号

捐助热线:025-6641399 210018

南京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第3篇:医疗垃圾应急方案范文

为规范医疗单位医疗废水处理达标排放和医疗废物规范处置,有效防治疾病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雅办函[*]72号)精神,特提出加强医疗单位环境管理的实施意见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对环境的影响明显,危害程度大,医疗单位的环境管理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和环境安全。我局领导班子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卫生局医政股、卫生监督执法所的职责。

1、由卫生局医政股、卫生监督执法所负责对辖区内的医疗单位进行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指导和日常监督执法检查。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医疗单位外排医疗废水进行监测,并提供是否达达标排放的监测报告。

3、与各医疗单位签定责任书,明确医疗单位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医疗废水治理和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保证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监督。

二、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督促各医疗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1、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各医疗单位要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单位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其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并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和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2、对医疗废物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必须归档保存。医疗废物在分类收集、暂时储存和运送过程中,必须使用专用的包装物、容器。

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包装物要求: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6)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7)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9)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0)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11)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必须紧实、严密。如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12)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13)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14)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3、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

有条件的医疗单位应当建立符合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疗单位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2)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4)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5)易于清洁和消毒;

(6)避免阳光直射;

(7)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8)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9)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2)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3)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4、严禁买卖、转让和丢失医疗废物,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和扩散。各医疗单位一是要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各环节责任,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和暂时贮存工作,健全内部交接手续,严禁中途流失。二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转让、丢失、回收医疗废物。三是各医疗单位的医疗废物要集中管理,定期进行处理。禁止在非排放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四是不能自行处理的医疗废物必须与环保部门联系,在环保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处置,并填写转移联单或保存转移联单。

三、保障经费,加强监督检查,依法处罚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保障所需监督、监测的仪器、设备及办公经费12万元。以利县卫生监督执法所对辖区内的医疗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与抽查,及时消除医疗单位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

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和抽查的主要内容是:

(1)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的工作状况;

(3)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资料和记录;

(4)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5)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及调查处理情况;

第4篇:医疗垃圾应急方案范文

关键词 人体寄生虫学;实验教学;医院感染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489X(2016)22-0144-04

1 医学实验教学中医院感染管理存在的问题

医院感染管理临床上称之为感控,是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也是医学高等院校实验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目前,医学院校尚未将医院感染管理学作为一门学科纳入教育体系[1],医学生整个大学五年没有这方面课程进行专门的培训,医院感染管理知识不完备,在实验教学中出现有处理医疗废物时未戴手套、从垃圾桶中用手直接取物、处理医疗废物后没按要求采取手卫生措施等、时有锐器伤等职业暴露现象。

1)医学生对感控重要性认识不足并缺乏安全保护意

识:在实验教学中常常看到,有的学生实验课不穿工作衣,水杯等生活用品任意放在实验台上。

2)实验室基础设施不能满足感控需要: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陈旧,实验室洗手设施不标准(不是感应式水龙头),未配备毁形器、干手纸、醇类手消毒剂等,垃圾袋薄、颜色单一等。

3)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不乐观,存在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的状况:对于损伤性医疗废物,如载玻片等,有的没按要求放入锐器盒中,而是和其他医疗废物混放;有的在使用一次性塑料手套、乳胶手套、纱布等物品后自行焚烧处理,燃烧后仍有燃烧不完全的带血纱布、塑料等物品,达不到无害化要求。

4)在现有的实验室规则以及有关规章制度中,具有本专业特点的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还不完善,还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2 人体寄生虫学实验教学中医院感染管理模式构建

构建思路 河南大学医学院2013、2014级口腔医学专业和临床医学专业部分班级,在人体寄生虫学实验教学中在不增加实验教学学时、不减少教学大纲内容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好人体寄生虫学实验内容与医院感染管理教育的关系,以学生为中心,强化“教改”和“学改”两个重点[2],树立感控理念、培养感控意识、养成感控习惯。把突破点放在手卫生、医疗废物管理、有关制度的健全和加强师生安全防护上,以点带面,建立、健全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科学的规章制度、明确的岗位职责、相配套的设施和监督管理机制,树立师生安全第一、医疗相关感染零容忍的实验室感控文化,把医院感染管理知识与技能有机地渗透到每个实验课程中。

构建内容

1)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基本原则是在学院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成立由教师主导、学生参与,即由实验教师、实验室专职人员、各班级学习委员及课代表组成的三位一体的人体寄生虫学实验教学与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实验室专职教师为组长,实验教师、学生代表为监督员。管理小组的职责: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手卫生执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和职业安全防护工作;负责组织对医疗废物流失、扩散和意外事件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并及时报告第一责任人。

2)建立健全与医疗废物处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在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河南大学实验室污染物处理管理办法》的同时,根据医学院基本情况及人体寄生虫学自身特点,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有关文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做到有制度、有目标、有要求,并将制度上墙。建立健全因医疗废物管理引起的意外事故及t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的应急方案。

3)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及收集方法。学生在实验中及实验结束后,按照感染性、药物性、病理性、损伤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的分类原则[3],在印制有各类标志的红色、黄色、黑色垃圾袋及锐器盒中分类收集,并由专人送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4)建立专门的医疗废物贮存地点。医疗废物贮存地点,设施、设备完善,墙上有明确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盛装医疗废弃物的每个包装袋、容器、锐器盒等,表面也附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明废弃物名称、产生单位、类别、日期、签名。

5)强调手卫生规范,提高消毒隔离与防护意识。处理或接触医疗废弃物时,按要求佩戴防护手套、口罩、帽子,避免裸手直接接触,操作后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进行七步洗手法洗手及卫生手消毒;严格区分医疗废物的种类,掌握操作规范。如在处理一些化学制剂时防止对眼睛、皮肤、呼吸道的损害;坚决禁止用手直接从垃圾袋中去取东西,不管是医疗垃圾还是生活垃圾,也不管是戴手套还是不戴手套,要养成职业保护习惯;在接触感染性废弃物时,注意保护皮肤、黏膜,避免皮肤针刺、锐器伤或被其他废弃物损伤;使学生掌握一旦皮肤被废弃物刺伤,不能简单地使用创可贴,应立即挤出少量血,用盐水反复冲洗,再用碘伏消毒,损伤严重以及特殊情况下(比如接触到HIV、HBV等传染性疾病的患者)应及时按规定上报,到医院做相关检查,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6)实验室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分区明确。实验室两边实验边台为清洁区,学生的书包等一类物品可方便存放,解决了书包随身带或放置实验台的问题;学生用显微观察实验台设为半清洁区,动物实验、采血、粪便检查用实验台为污染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每次实验后进行湿式清洁,用500 mg/L含氯消毒剂擦拭。对于被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台面或地面,则用1000 mg/L含氯消毒剂清洁消毒。

构建方法

1)基于微信平台的翻转课堂。建立实验教师与医学生共享的人体寄生虫学实验教学与医院感染管理微信平台,并利用该平台进行翻转课堂实践。手卫生是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病人和医务人员安全最重要、最简单、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并已成为临床上医院感染管理的标志性名词[4]。充分利用微信平台这种多媒体丰富直观的表达形式,以手卫生为主课题,把人体寄生虫学部分实验课程包括实验内容、实验操作、实验视频、实验报告等部分与手卫生进行有机结合。

如实验五血涂片的制作与染色技术,以视频纠错的方式,首先提起学生的强烈兴趣,然后使学生充分了解和掌握实验过程和手卫生规范。以往的实验教学血涂片操作视频,由于对医院感染管理认识不足,整个实验操作视频不合乎感控规范的比比皆是。课前,将该视频以及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七步洗手法、手卫生五个时刻等内容以影像、醒目图片、部分临床医院的宣传板报照片、学习资料等形式发在微信平台上,并附有手卫生操作要点、操作注意事项等,学生带着好奇先了解实验操作,再了解手卫生措施,师生互动,讨论或争论,找出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课堂上,分组协作进行标准技术操作。课后,网络或图书馆查询有关资料,最后写出实验报告,制出精美的手卫生与实验教学PPT。有的学生用手机自拍出符合手卫生规范的血片制作与染色技术影像,总结出诙谐而又形象地涵盖了七步洗手法和手卫生五大时刻的“内外夹攻(弓)大力(立)丸(腕),两前三后记心间;每步揉搓15秒,致病细菌全玩完”口诀。通过预习、讨论、实践、查证、思考、总结,学生的实验理论能力、实践动手能力以及其他外延能力(包括医学论文检索、PPT制作等)都有了一次升华。

2)开展品管圈活动。组织对感控有特别兴趣的学生,成立品管圈活动小组,并把感控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相结合。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建立不同的圈,确定圈名、圈长、圈员、辅导教师,每次活动时间为30 min。有的圈名为“感控圈”,主题为实验教学中医疗废物处理;有的圈名为“手卫生圈”,主题为实验教学与手卫生;有的圈名为“安全防护圈”,主题为实验教学安全防护和锐器伤。

如感控圈,首先发放医院感染管理教育处方、宣传资料等纸质材料,做好有关废弃物污染环境的科普宣传;通过微信平台加强对学生掌握有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消毒隔离以及意外事故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使每个学生都明确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废物的概念,认识预防医院感染、正确处理医疗废物的重要性,掌握医疗废物分类、贮存、运送的操作程序。

其次,圈长召集,全体圈员参加,在实验课后打扫卫生、消毒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处理实验用医疗废物时,围绕主题结合病案进行讨论,对本实验室的医疗废物处理问题进行评价,找出实验教学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就问题的迫切性和可行性提出建议。

最后进行总结分析,根据记录并查询有关资料,写出圈活动报告。不少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写出关于医院感染管理的实验设计,并参与了河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项目。各圈通过微信把圈内的活动情况向全体学生展示,通过比较与竞赛,在提高乐趣的同时,绝大多数学生的感控知识都有了全面的提高。

3 结果

系统收集医院感染管理与医学实验教学等相关资料,设计若干套测试卷。测试内容以实验教学中医院感染管理常识、手卫生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消毒隔离与安全防护等14个小项展开。第一次实验时随机取其中一套测试卷进行摸底测试,以了解医学生对医院感染管理知识的掌握情况;最后一次实验结束时,随机发放另一套测试卷为结业测试,以考核效果。为确保真实性,学生当场填写测试卷。

1)摸底测试:2013级、2014级口腔医学与临床医学专业学生,计发放并收回有效测试卷204份。

2)结业测试:2013级、2014级口腔医学与临床医学专业学生,计发放并收回有效测试卷210份。

采用SPSS17.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见表1。

测试结果表明,看似简单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知识摸底测试结果极不乐观,医学生除对医学实验室规章制度、传染性疾病鞑ネ揪丁⒁皆焊腥径ㄒ宓扔薪细叩娜现外,其他知识的知晓正确率均低于50%,而对重要的手卫生规范有极低的认知,七步洗手法和手卫生五个关键时刻正确率为零。结业测试显示,手卫生知晓正确率均达到90%以上,医疗废物知识达到96%以上,消毒隔离等安全防护知识也达到70%以上,除医学实验室规章制度外,都与摸底测试有非常显著性差异。

4 讨论

随着医学实验教学的飞跃式发展,实验教学中医疗废物的成分、性质和数量发生巨大变化,而与临床医疗单位相比,医学院校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还相对薄弱,医学生感控知识相对贫乏,实验教学中存在医疗相关感染重大隐患。因此,在医学实验教学中,有机地把实验教学与医院感染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医学生感控理论、基本技术、安全防护及意外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建立健全与医疗废物处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各种应急预案,并用科学的方法处理医疗废物已迫在眉睫。

医学实验教学中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存在较多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实验室方面是规章制度、基础设施不完善;医学生方面是知识不完备,主要表现在医学生手卫生意识淡薄、手卫生依从性低、医疗废物处理不规范,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常识。基于此,笔者建立人体寄生虫学实验教学结合感控的模式,用混合型的实验教学新策略,树立师生安全第一、医疗相关感染零容忍的实验室感控文化,建立感控精细化管理方法,并使之常态化。结果显示,该模式更加体现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加发挥了教师的引导、启发和监控作用,取得良好的效果。

通过以微信为平台的翻转课堂实践,师生间进行实时有效的交互活动,学生完成从课前的“信息传递”到课堂上的“吸收内化”[5-6],建立了新型师生关系,促进了师生良性互动,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医学生手卫生观念有了巨大的提高,手卫生操作有了长足的进步。笔者认为通过预习、讨论、实践、查证、思考、总结,在不增加课时、不减少专业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微信成为师生学习交流的最方便、最有效的移动互联平台。

值得注意的两点:1)引导、培养了学生应用微信做有意义的事的潜意识,不少学生表示,现在他们一上微信,首先想到的是看老师发没发感控消息,看同学们的热烈讨论;2)在师生的互动中并非仅限于手卫生培训内容,这也对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对教师也是一种挑战。

在实验教学中摸索成立品管圈活动小组,同一圈内师生团结合作、集思广益,围绕主题,立足实验教学与感控,找准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取得较好的成效。比如对于锐器伤处理,学生自己总结出符合感控要求的“挤、冲、消、查、报”五字诀,记忆深刻。品管圈还属于初创阶段,范围还比较小,还不成熟,仍有继续探索与实践的巨大空间。

5 结语

鉴于医院感染管理在实验教学中的重要性以及感控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繁多,单单通过人体寄生虫学实验教学根本不可能使学生系统地、全面地掌握,而且存在能不能持续下去的问题,可能出现课完政息、知识忘却的情况。笔者认为,整个医学实验教学的各个学科都要提高对医院感染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教师主导、学生参与的医院感染管理作为日常性的工作贯穿于整个实验教学之中。这就需要在学院的层面上设计,根据各个学科的特点,学科间协调合作、集体联动,将感控文化建设纳入学科文化建设之中,以医学院感控宣传周、医学生感控知识技能大赛等形式,调动全体医学生广泛参与的热情,建立起全学院实验教学与医院感染管理相结合的新体系。

参考文献

[1]徐艳娥.加强医学生医院感染知识培训的方法及效果[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1,21(7):1402-1403.

[2]王国英,张军,等.人体寄生虫学创新型实验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实践[J].中国病原生物学杂志,2013,8(11):2-4.

[3]周延萍.医疗废物是医院感染管理中的重要环节[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1,21(2):415.

[4]张炳华,房爱武,王炳花.我国医务人员手卫生现状及展望[J].社区医学杂志,2012,10(10):60-62.

第5篇:医疗垃圾应急方案范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处置管理规范》和《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根据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随着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和医疗机构业务的不断发展,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工作面临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日益突出。一方面一些单位由于人员紧缺,管理组织不健全、责任不明确、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不完善,严重影响着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另一方面是就诊人数的激增给医院感染控制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并给各医疗卫生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埋下了隐患。因此,各医疗机构必须加强依法执业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务人员防范医院感染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增强恪守执业规范的自觉性,切实把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做好。

二、加强领导,健全医院感染控制的组织体系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处置管理规范》和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等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要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三、规范管理,严格遵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各项规章制度

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建立质量控制和感染控制机构,足额配备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资金和设备保障。要明确职责,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把医院感染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医院感染事件,不得隐瞒、缓报或者谎报。

四、加强学习,建立全员培训和考核机制

各医疗机构要制订全员培训、考核计划,建立考核档案,力争达到人人接受培训,个个熟悉管理的效果,特别是加强对新录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与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着力提高工作人员防范医院感染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规定,将日常培训、考核与专项检查结合起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五、狠抓落实,严把医院感染控制的各个重要环节

(一)医疗废物管理方面

1、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废物要统一交由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收集并处置。

2、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加强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3、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医疗卫生机构应使用专用容器和包装物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使用专用运送工具按单位内部确定的时间、路线运送到单位内的符合要求的暂时贮存设施,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高危废物应当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前就地消毒。

5、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应当严格消毒,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6、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的警示标识、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可直接印制在其外表面。

7、基层医疗机构不得小于20m2,不设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专用暂存柜和周转箱。

(二)院内感染控制方面

1、凡是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必须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其它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2、全面落实医院感染监测有关规定,特别是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和环境卫生学监测,监测资料应详实完整,并长期保存。

3、认真学习卫生部《医院感染诊断标准》,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报告与控制制度,及时了解最新医院感染管理动态,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

4、按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做好消毒灭菌与隔离。特别要注意,自然挥发薰蒸法的甲醛薰箱不能用于消毒和灭菌,也不可用于灭菌物品的保存。甲醛不宜用于空气的消毒。

5、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和器械使用后,必须进行分离、毁形和无害化处理。当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用,并报当地药监部门,不得自行退换。

6、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认真学习、执行《省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指导原则》,切实纠正滥用抗生素的现象。

7、加强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手术室、口腔科、检验科、产房、新生儿病室、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部位要按照专项标准进行管理。

8、严格落实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和工作流程,认真执行卫生部《预检分诊管理办法》,防止传染病疫情在院内交叉感染、暴发。

9、针灸科室的针具消毒管理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6篇:医疗垃圾应急方案范文

第一条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防治水污染,保证饮用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辖区内为城市农村居民饮用水提供原水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表水源的污染防治管理。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企业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监测饮用水水源水质,查处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违法行为和事故。

水务主管部门负责水源地水资源保护、保护区水土保持、河道采砂以及供水、排水的监督管理。

公安、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负责剧毒、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使用、储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保护区内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管理。

卫生主管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的水质监测和评价。

农业主管部门协同属地政府做好畜禽养殖业、农业种植业生产对饮用水水源污染的监督指导。

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渔业生产对饮用水水源污染的监督管理。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

镇政府及其他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饮用水水源污染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原有的工业、农业、医疗卫生和生活等污染源进行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清洁、卫生和安全。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

对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六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会同水务、卫生、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共同划定,按程序报有关人民政府批准。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保护区外围划定准保护区。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理边界,应当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交通警示标志。必要时可设立宣传牌。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

第八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的水质,不得低于国家《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二)二级保护区内的水质,不得低于国家《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三)准保护区内的水质应保证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标准。

第九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第十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车辆,必须做好防渗、防溢、防漏设施,事先申请登记并经管理机构批准,方准进入保护区;

(二)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三)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

(四)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捕杀鱼类。

第十一条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饮用水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二)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三)禁止向饮用水水源水体排放污水;

(四)禁止在河边滩地、岸坡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

第十二条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二)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三)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第十三条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二)禁止在河道边设置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堆放场;

(三)直接或间接向水域排放废水,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当排放总量不能保证保护区内的水质满足规定的标准时,必须消减排污负荷。

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水体,确保饮用水安全。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土地、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出租给他人从事本规定禁止的生产经营项目和活动。

第十六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陆域开展植树造林,增加自然植被,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从事开发建设、生产经营和其他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体污染,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督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地及上游流域的镇人民政府,做好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发生饮用水水源环境污染事件,应及时按照预案进行处置。

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当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市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由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由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的单位,由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7篇:医疗垃圾应急方案范文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在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框架下,成立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血防工作方针,确定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组织领导全区的血防工作,全面指导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血防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血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血防工作与我区的健康城区、生态城区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紧密结合,统筹规划、周密部署,扎实做好血防工作。

二、明确任务,各司其责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在血防工作中的职责,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开展血防工作。

区计委负责将血防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区爱卫会组织拟订血防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组织开展查螺监测。

区卫生局负责对基层血防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螺情的监测;提高医务人员对血吸虫病的早期诊断与治疗的能力,做好外来流动人员及疫区返沪人员的血吸虫病监测工作,发现可疑疫情,应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深入开展血防健康教育宣传,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及自我预防的能力。

区农委结合农业生产及种植业、养殖业结构的调整,开展防止钉螺孳生和灭杀钉螺等血防工作;组织开展对家畜血吸虫病的预防、监测、控制和治疗,有效切断血吸虫病的传播途径。

区水务局完善河道保洁队伍建设,强化河道的长效管理,定期清除河道的垃圾和杂草,建立发现钉螺后的快速反馈制度。并结合水利建设,对全区的中、小河道进行清淤,使钉螺脱离赖以生存的水条件,阻断血吸虫病的传播途径。

区民政局负责对生活困难的血吸虫病人给予生活救济和医疗救助。

区财政局制定血防财政政策,将血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拔付。

区文广局和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血防知识宣传,使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预防意识。

区教育局将血防教育列入教学计划,组织中、小学校开展血防健康教育、普及血防基本知识。

区城管局负责农村粪便管理,规范三格化粪池的使用,坚决取缔小粪缸、茅坑。

区人口办督促做好外来人员的“三病”检疫工作,及时发现血吸虫病感染者。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将血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摸清河道水系的变化,建立完整的水系图和河道登记资料,负责组织落实查螺监测,确保钉螺不孳生。督促本地区的外来人员(特别是来自外省疫区)及疫区返沪人员进行血吸虫病的检测,及时发现传染源、控制传染源。

三、加强配合,联防联控

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血防工作会议,加强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及各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分析总结前一阶段全区血防工作情况,研究解决血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建立高效、协调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血防工作机制。以水系流域为单元统一规划,综合治理,上下游、左右岸同步进行。一要加强与邻近区、县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要落实血防工作责任制,做好控制血吸虫病预案,特别要做好应急方案和措施。三要继续加大螺情和疫情监控力度,巩固治理成果,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松懈思想。

四、全面部署,突出重点

血吸虫病是一项涉及面广、危害性重的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必须抓住重点,全面铺开。

(一)综合治理,查螺灭螺

按照《*区血防监测巩固“*”规划》的要求,加强查螺监测队伍的建设,稳定查螺专业队伍,并开展血防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查螺监测的质量。组织对全区河道进行全面普查,如发现疫情则立即采取措施,及早控制、消灭。

通过对钉螺的孳生环境综合治理,对全区的中、小河道进行清淤,定期清除河道的垃圾和杂草,进行彻底地整治,阻断钉螺的生存环境。

(二)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和疫区返沪人员血吸虫病监测

外来流动人员和疫区返沪人员是我区血吸虫病传染的危险因素之一,根据《上*市流动人口卫生防疫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和疫区返沪人员血吸虫病的检测,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三)广泛宣传,加强全民血防意识

第8篇:医疗垃圾应急方案范文

第一条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三条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

第五条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第七条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及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

第十一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十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前款规定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本地实际情况,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编制,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核,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县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本地实际情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等部门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经批准的水污染防治规划是防治水污染的基本依据,规划的修订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依法批准的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

第十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开发、利用和调节、调度水资源时,应当统筹兼顾,维持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体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生态功能。

第三章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单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应当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交通、渔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经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八条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实施总量削减和控制的重点水污染物。

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十九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未按照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予以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未按照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市、县予以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违反本法规定、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予以公布。

第二十条国家实行排污许可制度。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第二十一条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水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登记;其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当事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二十三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对其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

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商同级有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

排污费应当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水环境监测规范,统一国家水环境状况信息,会同国务院水行政等部门组织监测网络。

第二十六条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水资源保护工作机构负责监测其所在流域的省界水体的水环境质量状况,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机构的,应当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机构。

第二十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有义务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在检查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八条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十九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第三十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第三十一条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三十二条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三十三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第三十五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六条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七条多层地下水的含水层水质差异大的,应当分层开采;对已受污染的潜水和承压水,不得混合开采。

第三十八条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三十九条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

第二节工业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工业布局,要求造成水污染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

第四十一条国家对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限期禁止采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名录和限期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名录。

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的设备名录中的设备。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的工艺名录中的工艺。

依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四十二条国家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当采用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工艺,并加强管理,减少水污染物的产生。

第三节城镇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四条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财政预算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高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编制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建设、经济综合宏观调控、环境保护、水行政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用应当用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不得挪作他用。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收费、管理以及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五条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缴排污费。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负责。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四节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七条使用农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

运输、存贮农药和处置过期失效农药,应当加强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四十九条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水环境。

第五十条从事水产养殖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防止污染水环境。

第五十一条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应当保证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利用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进行灌溉,应当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第五节船舶水污染防治

第五十二条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应当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事海洋航运的船舶进入内河和港口的,应当遵守内河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船舶的残油、废油应当回收,禁止排入水体。

禁止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

船舶装载运输油类或者有毒货物,应当采取防止溢流和渗漏的措施,防止货物落水造成水污染。

第五十三条船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并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

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

第五十四条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厂应当备有足够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的接收设施。从事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作业,或者从事装载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舱清洗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与其运营规模相适应的接收处理能力。

第五十五条船舶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编制作业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和防污染措施,并报作业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一)进行残油、含油污水、污染危害性货物残留物的接收作业,或者进行装载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舱的清洗作业;

(二)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

(三)进行船舶水上拆解、打捞或者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

在渔港水域进行渔业船舶水上拆解活动,应当报作业地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章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

第五十六条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跨市、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协商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协商不成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划定;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确保饮用水安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五十七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第五十八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第五十九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第六十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第六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准保护区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水体,确保饮用水安全。

第六十二条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停止或者减少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

第六十三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可以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以及限制种植养殖等措施。

第六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划定保护区,并采取措施,保证保护区的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六十五条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第六章水污染事故处置

第六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第六十七条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可能严重污染水体的消防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

第六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

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渔业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其他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给渔业造成损害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通知渔业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处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条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水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

(二)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第七十五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

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私设暗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依照前款规定采取措施、给予处罚。

第七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一)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

(二)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三)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

(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五)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

(七)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八)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有前款第三项、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一项、第四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五项、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名录中的设备,或者采用列入禁止采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名录中的工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的,由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第七十九条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或者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船舶临时停航。

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遵守操作规程或者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造成水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船舶承担:

(一)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的;

(二)未经作业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船舶进行残油、含油污水、污染危害性货物残留物的接收作业,或者进行装载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舱的清洗作业,或者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的;

(三)未经作业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进行船舶水上拆解、打捞或者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的;

(四)未经作业地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在渔港水域进行渔业船舶水上拆解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

(二)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

(三)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的;

(二)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

第八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不按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备治理能力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

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渔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其他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进行处罚。

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十五条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排污方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水污染损害的,排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水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排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水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排污方的赔偿责任。

水污染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排污方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六条因水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八十七条因水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排污方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八十八条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共同诉讼。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可以依法支持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讼。

国家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为水污染损害诉讼中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第八十九条因水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委托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数据。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接受委托,如实提供有关监测数据。

第九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九十一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二)水污染物,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的,能导致水体污染的物质。

(三)有毒污染物,是指那些直接或者间接被生物摄入体内后,可能导致该生物或者其后病、行为反常、遗传异变、生理机能失常、机体变形或者死亡的污染物。

第9篇:医疗垃圾应急方案范文

目录

一、项目概况

二、物业管理内容

三、物业管理模式

四、物业公司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物业费的成本测算

六、业服务内容、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

七、管理总体目标与分项目标

一、项目概况

1.地理位置

该项目位于sh区与jz区的结合部,面临武德路,北挨江津西路,南靠北湖路。

2.项目主要经济指标

项目

计量单位

数值

居住区规划总用地

Hm2

13.23

1.居住区用地

Hm2

9.87

①住宅用地

Hm2

6.89

②公建用地

Hm2

1.31

③道路用地

Hm2

1.24

④公共绿地

Hm2

0.42

2.其它用地

Hm2

3.36

居住户数

1292

居住人数

4134

户均人数

人/户

3.2

总建筑面积

万m2

19.11

1.居住区用地内建筑总面积

万m2

16.23

①住宅建筑面积

万m2

14.87

②公建面积

万m2

1.46

2.大卖场总建筑面积

万m2

2.88

项目

计量单位

数值

①大卖场面积

万m2

1.17

②扩建面积(三层)

万m2

0.96

③公建面积

万m2

0.75

地下车库及人防

万m2

0.28

3.底层架空面积

万m2

1.25

住宅平均层数

7.5

人口毛密度

人/hm2

411.1

住宅建筑配套密度(毛)

套/hm2

128.5

住宅建筑配套密度(净)

套/hm2

184.0

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

万m2/hm2

1.496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

万m2/hm2

2.144

容积率

万m2/hm2

1.64

停车率

%

50.0

停车位

634

地面停车率

%

8.7

地面停车位

110

住宅建筑净密度

%

28.5

建筑密度

%

25.6

绿地率

%

40.2

二、物业管理内容

物业管理将政策和法规为理论依据,寓管理与服务之中,建立社区服务体系。为住户提供全方位管理,服务项目呈现多元化、全方位态势,总体归纳为“六项管理、三类服务”,即“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治安消防管理、绿化管理、车辆交通管理和其它公共管理”;常规性公共服务(合同服务)委托性特约服务(非合同零星服务)和经营性多种服务(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服务)。

1、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

1.1建筑公共部位得到维修、养护和管理

范围包括:公共屋面、房屋承重及抗震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共用排烟道。

房屋建筑的维护管理实行“管养合一”主要落实在以下几个方面:

A、工作的主动性

管理责任人与服务中心相结合,落实巡查制度及年度房屋建筑维护、养护计划,执行房屋修缮标准、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健全档案记录、保持房屋正常的使用功能及完好。

B、工作的多样性

根据房屋的完损情况、季节变化、住户对象等采取日常修缮服务,季节修缮服务、重点修缮服务和特殊修缮服务等形式,并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C、工作的针对性

在工作中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房制宜、因户制宜,根据住户的不同需求和所处的特定条件采取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

1.2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

范围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煤气干线、楼内消防设施、电梯、水泵房。

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由维修管理和运行管理两大部分组成,进行统一管理,对于不同的设施、设备进行不同的维修管理,执行相应的工作质量标准,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帐册和重要设备的技术档案,落实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各种运行记录齐备。达到设施设备齐全、功能正常、运行良好。

1.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养护和管理

范围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地上车库等。

根据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构筑物的类别不同,指定并落实巡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大中修工程的验收制度、积累有关技术资料。对于有些专项类别,如:车库、制定专业管理方案并实施。通过有序的工作使其达到功能正常、畅通、达标,基本完好。

1.4智能化设施设备

范围包括:楼宇对讲系统、用户宽带数据网系统、室内红外线报警系统,周界红外线对射报警系统、门禁及车库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等。

根据智能系统的构成、分系统设备的组成情况,建立起适合jt智能系统、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从管理前期介入人员培训入手。做好智能系统设备的档案管理、智能系统的运行管理、系统的维护保养管理、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质量的检查及设备维修管理,并以科技为先导、智能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全方位服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升智能系统功能,通过严格管理保证智能系统运作正常。

2、环境卫生管理

在jt我们遵循“高标准、严要求”的环境卫生管理和“高质量、高频度”的环境卫生维护、实施环境卫生管理和环境卫生保护的职能。做好两项工作,即卫生管理、环境管理。

2.1卫生管理

是对房屋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达到环卫设施齐全,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垃圾日清,按计划消毒、灭鼠、灭虫。通过对小区的清洁卫生,区域管理的过程控制,确保向住户提供高档次的服务水准及高质量的生活场所。

2.2环境管理

jt的环境管理为小区文明洁净、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形成环保意识,日常管理与保护有机结合,提高住户的生活质量。

3.绿化管理

绿化的功能是美化环境。通过我们的管理达到绿草荫荫、绿树成荫的效果;我们以专业化的管理养护人员,将片区负责与巡查相结合,科学合理的保养、管理小区的绿化。绿化管理的主要内容是花木、草坪的养护。

4、治安消防管理

治安消防管理工作是jt重点管理工作之一。我们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消)结合”的方针,对所辖物业区域的治安和消防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

5、车辆交通管理

对小区内各类车辆(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进出、行驶、停泊实施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安全、交通畅通、组织有序,停放整齐,创造优美的辖区环境。

6、公共管理

6.1住户装修管理

在jt物业辖区里,对业主及住户的装修实行全面的监管。以确保装修设计合理,隐蔽工程符合设计规定及图纸要求。装修材料及施工过程符合消防管理规定的要求,并安全使用。保障住宅的结构安全及小区的整体美观,使业主有一个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

6.2搞好维修基金以及储备金的核收与管理。

6.3协助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如在物业辖区范围内从事人口统计、计划生育、预防犯罪等方面的工作。

7、常规性公共服务

即物业处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为全体业主及住户提供的经常,是所有业主及辖区内住户都可以享受到的。它贯穿于物业管理之中。如:清洁卫生服务、治安保卫服务、维修居住区环境服务等。我们将以专业、入微、优质的服务提供给业主及住户。

8、委托性特约服务

是为某些住户群体提供的服务,如:为高层住户14小时开启电梯、24小时高层供水、水泵的维修保养等。我们以专业的养护工作为业主及住户提供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9、经营性多种服务

即向业主及住户提供便利、高效、经济的便民服务。营造jt温馨、和谐的社区环境,努力使居民生活更方便、更迅捷。真正从居民的日常生活细节考虑,以点点滴滴的积累和平凡的小事,体现物业管理的亲情和为业主服务的整体水平。从而使每一位业主及住户体验生活在jt这个温暖大家庭的幸福。我们将以业主及住户为中心,有步骤地开展各种无偿与有偿服务,并不断倾听业主及住户的意见,开辟新的服务项目。

三、物业管理模式

居住在jt社区中,不仅提高了住户的生活质量,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物业管理也将用现代化的管理观念、管理机构、管理手段,通过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

我们的管理方式分为管理方法、管理目标、运作程序、实施措施、管理手段等五个部分。

1、管理方法

1.1严格资质管理确保各类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1.2提供共管式服务。

1.3严格法规、制度和标准制约,规范组织和个人的管理服务行为。

1.4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实现办公管理自动化。

1.5启动CI系统,致力于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品牌和形象战略。

2、运作程序

可分为整体管理运作流程与分项管理流程两部分。

3、实施措施

3.1治安管理上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三防”结合,确保安全。

3.2装修管理上采用情理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并用的方法。

3.3精心养护小区绿化,加强小区环境建设和环保建设。

3.4合理调度、有序停车,人车分流顺畅交通。

3.5发挥规模优势,实施对电梯、保安方面的专业化管理。

3.6在智能化管理上加强各方面工作

3.7超前性、创造性、全方位地实行共管式服务。

3.8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

4、管理手段

4.1启动思想工作机制,通过思想工作重在激发潜能,充分发挥群众效能和工作积极性,引导员工动机,尊重个人感情,并且针对个性心理做适时的思想工作,工作方式有谈心、座谈等。

4.2执行奖惩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优胜劣汰、奖惩分明。

通过奖与惩,做到人人有动力,个个有压力,从而促进工作。

4.3建立激励机制,尊重个体权力,保持团队希望。我们把将培训放在集体和个人发展的重要位置。培养的目标是使员工忠于企业。一专多能、精益求精,在提升方式上不拘一格,能者上、平者让,为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良性环境。方式有培养提升、培训进修等。

4.4工资奖金重在考核。依据贡献大小进行工资决策,既要考虑群体效能,更重视个人利益。充分肯定努力工作所应得的报酬。

4.5提倡“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发挥每个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增强主人公意识和自我实现意识,使其在授权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6管理工作的计划性,我们根据各个阶段管理要点的不同,按照轻重有序、科学实效的原则,拟定不同时期阶段的工作计划,并实施。

四、物业公司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1、服务中心组织机构

1.1物业管理公司组织机构图

2、公共管理制度

2.1停车场管理须知

A、区停车场交通、治安均由小区保安人员负责。入场车辆都应自觉服从停车场保安人员的调度和管理。

B、您不要乱停、乱放车辆,不要将车辆停放在阻碍其他车辆进出的位置。除预先告知外,非小区业主车辆禁止在小区停车过夜。

C、请您不要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各出入口处,影响小区居民的出入。

D、小区业主应自觉交纳泊位费并办理停车证。

E、出租车(除特殊情况下)不得驶入小区。

F、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车辆,保安人员将有权进行锁车及扣押;同时相关业主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2.2卫生管理须知

为了保持小区环境整洁,使业主享受幽雅舒适的生活环境:

A、您将生活垃圾装袋并放置楼洞门口指定地点。

B、您不要将各种杂物投入下水道及便桶中。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堵塞或损坏,业主应承担全部修理费用及连带责任。

C、请您爱护小区内公共环境,不要随意乱涂、乱画、乱帖广告、标语。如属儿童所为,应由其家长负责。

D、请您不要将自种花卉放置在楼栋口或楼道内,避免丢失及影响其他业主的出入。

E、请您不要在楼梯间放置车辆或将鞋架、家具、储藏类等家庭物品。一经发现,物业处不经通知,有权进行清理。

2.3宠物管理须知

为美化、净化小区的居住环境,防止病疫传播,保障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A、您定时携带宠物犬在小区内活动,并佩束犬链,由主人牵领、看管,及时清除排出的粪便;

B、为免对他人的滋扰和对设施的损坏,请您不要携宠物进入会馆、公建楼、幼儿园等公共场所;

C、个人豢养宠物不得妨害他人,宠物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休息时,宠物主人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D、每年须对所养宠物打防疫,防止疾病的传播;

E、对生病、受伤、死亡的宠物应妥善照管、处置,死亡的宠物请不要遗弃或埋在小区内。

2.4绿化管理须知

A、了保持小区环境优美,请您爱护住宅小区内的绿地、花草、树木、雕塑等小品是小区美化点缀设施。

B、您不要攀折花草树木,不要用树木晾晒衣物或扎铁丝、铁钉等,不要损坏花木的保护措施。

C、请您不要穿越绿化带或碰损绿篱栅栏。

D、请您及您的孩子不要在绿化带内打斗玩耍,不要在绿地内进行体育活动。

E、请您不要在小区公共绿地种植蔬菜及农作物,或擅自种植其它作物。

F、请您不要在喷泉、水池内嬉戏,以免触电及发生其他危险。

3、内部管理制度(各岗位职责)

3.1物业处经理岗位职责

A.应主动配合、支持公司正副总经理和管理部、财务部的监督、检查工作;

B.熟悉并执行各项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C.带领各岗位人员进行小区验收,做好小区的各项管理工作及经济核算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经济指标;

D.做好员工管理工作,检查各岗位人员完成任务情况;

E.鼓励员工积极学习专业知识,注意选拔有潜质的员工,对业绩差的人员提出调整或给予处分的意见;

F.关心小区管委员会建设,并接受管委员会监督,共同搞好管辖区的各项工作;

G.配合街道、派出所、物业办等相关部门做好相应工作及其他上级交办的工作;

3.2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A.负责本中心职责范围内工作的策划、指导、监督、把关;

B.负责每月向管理处经理提交本中心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C.负责对本中心员工各类考核;

D.向管理处经理提交各岗位用人计划;

E.接待来访住户,对住户的投诉及时处理;投诉处理率99%;

F.熟悉楼宇结构、单元数、户数;管线的走向;各种设备操作方法,公共设施养护办法和常见故障、常用维修方法;督促本中心工作人员及时收缴管理费,收缴率达预定目标;

G.熟悉有关物业、市容卫生、绿化、治安、消防等管理规定;

H.每日巡查小区,检查各部门工作,发现潜在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并加以改进;

I.负责指导、监督健全档案管理,并抽查工作情况;

3.3环境管理部主管岗位职责

A、依据小区的环境规划,制定小区环境整体养护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营造小区良好居住环境,搞好小区绿化和清洁卫生;

B、对绿化工作和保洁工作,按人分区划片包干作业管理,做到员工之间任务划分清楚,责任明确,检查考核标准公开,奖惩兑现;

C、负责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工作效率;

D、经常巡视检查员工现场工作情况,随时掌握小区内绿化状况和清洁状况,必要时到现场督导员工操作;

E、对小区内各种环境标识牌及人文景观的布置等提出合理化建设性意见和观点,提高社区环境文化品位。

F、定期开展小区的消杀工作,并严格按照消杀计划检查和监督消杀工作;

G、合理控制本部门各项费用,广开增收渠道;

3.4保安部主管岗位职责

A、负责保安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职业道德的思想教育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保安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

B、制定业务培训计划,按计划定期组织专业训练,并做好记录;

C、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维护管辖区的正常秩序,维护业主生命和财产安全,并接受物业处和辖区派出所的监督指导;

D、负责辖区治安、消防、交通车辆的管理工作;

E、负责辖区消防组织工作、检查、监督消防设备的运行及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每位保安人员都能做到“二懂、三会、三能”:

二懂:懂防火措施、懂起火后扑救方法;

三会: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

三能:能遵守消防制度、能及时发现火险、能扑救火情。

F、负责保安部日常工作安排,出勤考核,合理调配人员,坚持白天和夜间的定期查岗制度;

G、定期巡视,对发现的各类事故、事件隐患及时制定解决措施并督促落实,遇到突发事件时以身作责,组织处理;

H、负责与派出所的联系工作,做好辖区安全防范工作;

I、负责水体周围的安全防范,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3.5工程维修部主管职责

A、负责小区公用设施、设备的运行、保养、维修、安全检查工作的安排与落实;

B、组织参与设备的大、中、小修,制定计划,负责员工的专业技术培训;

C、负责制定设备、备件采购计划,报财务采购;

D、做好各项记录,收集整理设备技术资料及维修保养记录,做好设备台帐工作;

E、参与违章纠正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建筑和施工;

F、负责用户对本部门工作的投诉处理,不合格服务的处理,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跟踪检查;

G、负责员工的考评工作,及时上报本部门考勤;

H、合理控制本部门各项费用,广开增收渠道;

3.6、服务中心主管职责

A、熟悉物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

B、负责建立完善服务中心信息流通网络,包括业主报修服务,投诉受理传递,各部门信息汇总,对业主公布信息等;

C、负责多种经营服务及各种费用收缴的组织管理;

D、制定社区文化活动计划,丰富业主、住户的文化生活;

E、负责服务中心各种工作档案、业主档案等档案、文件、资料存档工作的定期检查;

F、负责开展服务中心宣传工作和公益性活动。

4、人员配置和人员的素质要求

jt物业管理的用人原则为“精干、高效、敬业”,确定“重学历,也重能力;重水平,更重品德”的用人标准。我们要求事务管理具体操作人员必须是一专多能,实行一岗多职,相互协作,体现团队精神。(人员的实际配置以具体管理范围而定)

五、物业费的成本测算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1.1人员编制和基本工资标准:见表(01)

人员编制和基本工资标准表(01)

序号

项目

人数(人)

工资标准(元/月)

总额(元/月)

备注

管理人员

6

/

6650.00

1

经理

1

2000.00

2000.00

2

经理助理

1

1500.00

1500.00

3

财务员

1

800.00

800.00

4

维修主管

1

1000.00

1000.00

5

保安主管

1

800.00

800.00

6

保洁主管

1

550.00

550.00

普通员工

14

/

9400.00

1

维修员

2

800.00

1600.00

2

保安员

9

600.00

5400.00

3

绿化员

1

500.00

500.00

4

保洁员

2

450.00

900.00

合计

20

/

16050.00

1.2费用测算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测算见表(02)

工资福利费测算表(02)

序号

项目

金额(元/月)

依据

测算结果(元/月.M2)

基本工资

16050.00

/

福利费

2407.50

注(1)

暂按15%测算

服装费

667.00

注(2)

合计

19124.50

/

注(1):福利费为工资总额的35.5%,其中福利基金占工资总额的14%;教育基金占工资总额的1.5%;社会保险占工资总额的20%。

注(2):服装按年均400元/人计算,则每月分摊为:

20×400元/人/年÷12月=667(元/月)

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

2.1采用总体匡算思路进行测算。住宅建造成本按800元/M2计算,公共设施、设备建造成本统一按30%计取,折旧年限按25年计算,维修保养费按月折旧费的40%提取。

注:因小区新建在保修期中,暂不考虑。

2.2公共设施、设备所用电为

A、(晚间19:00分至次日清晨7:00分为开灯时间,共计12小时,如本物业有200盏灯60瓦计算)。则:每日所用电费为:

(60瓦/盏×200盏×12小时×30日/月)×0.60元/千瓦/小时

=4320千瓦/小时×0.60元/千瓦/小时

=2592.00元/月

B、智能化网络运行等综合:1000.00元

C、共计为:3592.00元

2.3电梯运行电费为:每部电梯按每天15元计算则运行电费为:

10部×15元/天×30天

=150元/天×30天

=4500元/月

维修保养费用为;每部每月按50元计算则为:

10部×50元/月

=500元/月

3.4水泵运行费:

10部×5元/天×30天

=50元/天×30天

=1500元/月

3、绿化管理费:

小区绿化面积为30000M2,绿化管理费测算见表(03)

绿化管理测算表(03)

序号

项目

测算依据

金额(元/月)

测算结果(元/月.M2)

备注

1

绿化工具费

1000元/年

84.00

2

劳保用品费

500元/年

42.00

3

绿化用水费

400.00

/

4

农药化肥费

200.00

5

景观再造费

0.10元/M2.年

200.00

6

合计

/

926.00

4、清洁卫生费

清洁卫生费测算表(04)

序号

项目

测算依据

金额(元/月)

测算结果(元/月.M2)

1

工具购置费

300元/人.年

75.00

2

劳保用品费

300元/人.年

75.00

3

化粪池清掏费

(注1)

/

/

4

垃圾外运费

1000.00

5

环境消杀

/

100.00

/

6

合计

/

1250.00

注(1):化粪池清掏费全年共计约为:2000元,由于小区新建第一年将不会产生费用。

5、保安费:

保安费测算表(05)

序号

项目

测算依据

金额(元/月)

测算结果(元/月M2)

1

装备费

300元/人.年

250.00

2

人身保险费

(暂不计)

/

/

3

房租费

(暂不计)

/

/

4

联建、治安费

100元/人.月

1000.00

5

合计

/

1250.00

6、办公费:(全年开支办公费约3万元)

月办公费=30000÷12=2500元/月

7、固定资产折旧费:

固定资产总额为10万元,平均折旧年限为5年,即:

月固定资产折旧费为:100000÷(12×5年)=1667元/月

8、法定税费:

两税一费为前八项之和的5.75%,则

多层税费=(30309.5)×5.57%=1688元/月

小高层税费=(36809.5)×5.57%=2050元/月

9、利润:

利润取10%,则

多层利润=(30309.5)×10%=3031元/月

小高层利润=(36809.5)×10%=3681元/月

10、管理成本汇总表见(06)

管理成本汇总表(06)

序号

项目

金额(元/月)

金额(元/月.平方米)

备注

管理成本

1

工资福利费

19124.50

2

维修及保养费

10092.00

共用照明

3592.00

电梯

5000.00

小高层

水泵

1500.00

小高层

3

绿化管理费

926.00

4

清洁卫生费

1250.00

5

保安费

1250.00

6

办公费

2500.00

7

折旧费

1667.00

8

法定税费

多层住宅

1688.00

小高层住宅

2050.00

9

利润

多层住宅

3031.00

小高层住宅

3681.00

10

合计

多层住宅

35028.5

0.4423

多层:79193万M2

小高层住宅

42540.5

0.9640

小高层:44127万M2

六、业服务内容、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

为将jt小区建设成为具有标志性的超一流的文明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将依照《全国优秀示范物业小区》标准实施物业管理。具体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如下:

一、基本服务:

1、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2、承接项目对住宅区公共部分、共用设施认真检查,做到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和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4、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建立客户服务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1小时内,其他报修按照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价目;

8、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5%以上。

二、公共服务

(一)安全管理

10、小区主入口24小时执勤;

11、监控室实行24小时监控;

12、别墅区设立专职保安员;

13、小区内每小时保安巡查一次;

14、对小区内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1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16、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二)环境管理

17、按幢设置垃圾桶,生活拉圾每天清运一次;

18、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一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一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一次;公共玻璃每季度清洁一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洗1次;

19、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情况及时清掏;

20、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2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23、定期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三)房屋管理

24、每周巡查一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道通道以及其他公共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护养护;

25、按照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和业主公约要求,建立装修管理制度。通知业主装修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违反规定现象,及时劝阻,并通知有关部门;

2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27、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通道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28、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四)设施、设备管理

29、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0、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运行正常;

31、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作好巡查记录、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

32、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上12点正常运行;

33、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34、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35、容易危机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世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三、便民服务

物业公司提供的无偿服务(共计24项)

类别

编号

项目内容

家政服务

1

代请装修、装饰公司

2

代请家教、介绍保姆

3

代租售房屋、代租汽车

4

气象信息、国内外新闻信息

5

组织各种展销活动

6

无偿配备医药急救箱

7

代订中、西餐

8

代订牛奶

商务活动

9

代购车船、飞机票

10

代订报刊、杂志

11

代办旅游手续

12

电话留言服务

13

代订酒店、客房

礼仪服务

14

代购代送礼品、鲜花

15

代办喜事庆典

文化娱乐

服务

16

提供图书、音像制品交流

17

开设棋、牌活动场所

18

开展各种健康、医疗培训

19

组织健身舞晨练队

20

开展球类、健身培训

21

开展网上游戏攻关竞赛交流会

老年服务

22

建立老年活动组织,开办老年课堂

23

组织老年联谊活动

24

组织健康义诊活动

物业提供的有偿服务(共计62项)

类别

编号

项目内容

价格待定

1

瓷砖改造

2

铺贴普通地砖

3

洗手盆安装

4

坐便器安装

5

安装抽油烟机

6

安装分体式空调

7

安装热水器

8

安装吊灯

9

安装电脑、传真等办公设备

10

家用电器检查、小修

11

换门锁(材料自备)

12

更换、检修开关、插座

13

空调加氟利昂

14

配钥匙、修锁

15

查线、换线

日常维修装饰服务

16

自行车、摩托车小修

17

钟表维修

18

更换灯泡、灯管

19

更换灯角、灯口、镇流器

20

木门窗维修

21

清洗抽油烟机

22

清洗空调过滤网

23

安装音响与家用电器

24

安装灯具、门铃、橱柜(不含材料)

25

修理更换水阀门、各类软管(不含材料)

26

修理洗脸盆、洗菜盆、马桶水箱(不含材料)

27

疏通下水管道

28

修理窗帘、拉窗等(不含材料)

29

修理家具配件

30

内墙修理粉刷

31

配木门窗玻璃

家政服务

32

室内整体保洁

33

木地板打蜡

34

看护病人

35

上门收洗衣服(洗衣费另记)

36

接送小孩上学

37

家庭绿化盆景造型

38

剪裁、宠物喂养指导

39

中、西餐

40

代购、代售二手电脑家私

41

家政培训

42

清洁地毯、沙发

43

小学生中餐

44

学生寒暑假短期学习班

45

提供钟点工(家务、护理、照顾小孩或老人)

46

为老人读报,聊天

礼仪服务

47

特殊安全服务

48

租售鲜花、盆景

49

代接、代送客人

健康服务

50

健康检查

51

建立健康档案

52

家庭病床

53

儿童保健

54

健身培训

商务服务

55

长途电话

56

接发传真

57

打字

58

复印

59

出租商务洽谈室

60

出租会议室

61

租车

62

汽车美容

四、服务承诺标准

序号

指标名称

国家及jz市标准

服务承诺标准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01

房屋完好率

98%

99%

制定维修技术人员专职负责区域巡查,建档记录,确保外观整洁、无破损立面,房屋无改变使用功能,无乱搭建,公用设施及通道无随意占用

02

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

99%

100%

急修、零修接到维修通知,及时赶到现场。零修现场及时完成;急修不过夜,工作量过大以协商形式解决,并按照《维修回访制度》进行回访记录、质量跟踪

03

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100%

分项监督检查,结合部位,严格把关,按照工序维修到位,杜绝二次返工

04

保洁率

99%

99.5%

由专职保洁员进行保洁,并实行巡查制度,建档记录,由主管监督,确保小区垃圾日产日清,设施完好,区内洁净卫生

05

绿化完好率

95%

99%

制定专职绿化员负责维护,并实行园艺师直接负责的巡查制度,建档记录,确保小区绿地树木无破坏、无黄土、无病虫害现象

06

道路、车场完好率及使用率

95%

99%

制定公用设施管理员进行维护,实行巡查制度,建档记录,由维修主管负责监督。建立健全道路、停车场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07

化粪池、雨水井、污水井完好率

95%

99%

由工程维修部清理疏通及维修计划按相应作业规程实施,有检查、记录,达到排放畅通,无堵、无塌陷、井盖完好无损

08

排水管明暗沟完好率

95%

99%

维修工作依计划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达到排水畅通无积水、无污染、无塌陷、无残缺

09

路灯完好率

95%

98%

维修工每日检查,随坏随修,做到路灯完好无损,夜间正常使用计划维修保养,保持洁净

10

停车场、自行车棚完好率

98%

99%

每日检查,随坏随修,达到车辆行驶停泊有序、车场无损坏、无积水、平坦整洁,设施完好无损

11

公共问题设施以及小品雕塑完好率

95%

99%

每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定期按计划实施维修、维护工作,确保使用功能,保持外观造型完好无损

12

小区内治安案件发生率

年1‰以下

年1‰以下

实行24小时保安巡视制度,设立24小时报警中心,充分利用小区智能化设施人防、技防、物防三结合的治安管理,确保小区居民人身财产安全

13

消防、智能化设施完好率

98%

100%

每日巡检与定期保养相结合,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各项记录齐全

14

火灾发生率

年1‰以下

年1‰以下

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防患措施,配齐消防器具,通过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组织强有力的兼职消防队伍

15

违章发生率

1‰

1‰

建立巡视制度,对区内各类违章通过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章现象跟踪管理,建档记录,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使区内居民自觉杜绝违章

16

违章处理率

95%

99%

17

住户有效投诉率

2‰

1‰

按政策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了解住户需求,满足住户合理需要,及时为住户排忧解难,投诉处理有记录,有回访

18

住户投诉处理率

95%

100%

按政策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了解住户需求,满足住户合理需要,及时为住户排忧解难,投诉处理有记录,有回访

19

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

90%

100%

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培训与自学相结合,有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培训考核、培训记录,保证人员较高的专业素质

20

维修服务回访率

95%

99%

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回访制度,做好回访记录、工作记录、上门回访与电话回访结合,业主满意、文明服务

21

居民对物业管理满意率

95%

98%

采取现代科学的管理手段,开展温馨服务、亲情服务,在日常服务过程中及时收集住户需求信息,尽可能满足住户需要,与住户加强沟通,确保住户对物业管理满意程度

22

档案建立与完好率

98%

100%

各种档案资料专人管理、分类存放、检索方便,保证档案资料齐全

23

管理费收缴率

90%

95%

按照规定收取,杜绝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合理使用费用,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七、管理总体目标与分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