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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守红线,落实安全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治理隐患,要反“三违”,禁“三超”,提高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高度重视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矿山节后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
各矿山企业要按照省、市、县的统一安排,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面整治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统筹安排,复工复产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机结合
目前全县矿山企业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必须按照停工停产矿山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煤矿企业向集团公司申请报批,并向乡镇人民政府备案;非煤企业向乡镇人民政府监管部门报批、备案。各矿山企业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隐患报告制度。矿山企业应主动报告隐患自查和整改情况,凡没有自查、不报、瞒报隐患,而排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的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二是建立隐患公告制度。所有矿山企业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隐患情况;必须在隐患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注明防控措施;必须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指导工人作业;必须向员工公开隐患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必须建立隐患档案,接受安全监管。三是建立隐患整改承诺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都必须做出整改承诺,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加强与隐患排查组的沟通,把节后复工复产与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相结合。全县矿山企业因停工、停产等原因没有进行井下隐患排查,必须先由核查组进行隐患排查,经矿山企业整改完成后,复查工作可以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一并进行。没有经过省级隐患排查以及复查不合格的矿山企业,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为了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真正把“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落到实处,从根本上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职工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等综合素质,提升矿山企业抗灾能力,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各矿山企业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
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矿山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讲解,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矿山工人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各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培训档案,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情况。
四、明确标准,严格复工把关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确定矿山复工标准和程序,严格把关,逐矿进行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和验收,合格一个,批准一个。
(一)下列五类矿山不得复工
1、证照不全、手续不全或过期的矿山。
2、2014年度伤亡事故未结案的矿山。
3、2014年底以前未退出黑名单监管的矿山。
4、未完成隐患集中排查治理的煤矿,未落实煤监局专项监察指令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5、省安办《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15]3号)中规定的十类情况之一的矿山。
(二)矿山复工必须达到6个条件
1、矿山企业证照齐全有效;建设矿井依法办理安全“三同时”手续;探矿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地勘资质的单位施工;外包工程必须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施工。
2、矿山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系统和安全设备设施完善、可靠;矿山图纸必须真实、规范。
3、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可行;制定了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采掘施工计划、灾害防治计划、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煤矿“六化”或非煤矿山“五化”建设计划。
4、矿山安全管理机构健全。配齐配足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及特种作业人员;井工矿山必须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矿、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矿山企业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了2015年度矿山救护协议,没有成立专职救援队伍的煤矿,必须建设兼职辅助救护队;同时为职工办理了实名工伤保险。
6、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诚信承诺;集团公司与分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优化矿山复工程序
矿山复工重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企业自查自改自报为主。采取四级检查,即企业自查、集团检查、乡镇督查、县安监局核查。
1、矿山企业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先制定复工复产整改方案,煤矿企业报集团公司批准,并向乡镇人民政府备案;非煤企业向乡镇人民政府监管部门报批、备案。整改方案必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间带班领导、整改时限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特别要坚决防止安全措施不落实恢复送电、实施瓦斯排放和排水引发事故。经企业自查,认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按程序逐级申请验收。
2、矿山提出复工申请,经集团公司检查验收合格后以文件形式报请乡镇人民政府验收;
3、乡镇人民政府验收合格后以文件形式上报县安监局;
4、县安监局现场核查,县安监局现场核查合格后,报经县级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由县安监局下达复工通知书。
5、为了更好的给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服好务,与集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县局决定分矿种、分时段分别进行复工,大致安排如下:
非煤矿山企业:3月中旬到4月中旬
煤矿企业:3月中旬到4月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狠抓煤矿安全基础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真正做到尽量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县的煤炭产业的发展壮大作出自己的贡献,以保障我县各项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明确职责
按“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将我镇辖区内10对煤矿具体细化到驻矿安监员进行驻矿监管,并由所长向驻矿安监员签定《2009年度(驻矿安监员)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及由所长驻矿安监员煤矿法人代表层层签定《2009年度(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并认真落实,驻矿安监员必须对所驻煤矿负总责,依法督查,严格监管,具体驻矿安排如下:*
三、2009年工作规划
紧紧把握县煤炭局的三个工作总体目标(1、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2、有效防止3人以上较大事故,坚持杜绝10人以上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3、煤矿基础办矿条件有进一步改善,安生产环境有明显好转)及九项工作任务(具体见责任状),认真排查,严格执法,尽量杜绝煤矿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煤矿在新的一年里更上一层台阶。
1、严把两个关口,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春节复工、复产”:煤矿从提出复工、复产申请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审批复工、复产几个环节层层把关。从煤矿管理机构、图纸、证照、特员持证、制度建立落实,井下五大系统(采掘机运通)、科室建立、厂容厂貌等几个方面入手,认真排查、清理,督促煤矿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方案,并由驻矿安监员驻矿督促整改,隐患整改完成方可层层批准复工、复产,为全年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月安全月活动”:以“六月安全月”活动为契机,对煤矿实行一次彻底的隐患排查整改,利用会议、板报、标语、影像等途径,组织煤矿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的宣传培训,以彻底消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和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为重点,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加强驻矿监管的密度和力度。
驻矿安监员实行驻矿监管,每月驻矿必须达至少22天,每3天入井检查一次,并认真如实填写驻矿监管记录及各种执法文书,所查出的隐患,在规定时限内督促煤矿整改完成,严禁边整边产、停而不整,产而不整的现象发生。
3.加强“雨季三防”,督促煤矿制定切合实际的雨季三防措施,并严格执行。要求各煤矿探水钻要摆在掘进迎头及采面。主汛期间,督促煤矿加强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建立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害的机制与制度,特别是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发现暴雨洪水严重灾害,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全井撤人,乃至全矿撤人。收集相邻煤矿和关闭矿井、老窑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危害的情况。各煤矿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
4.加快煤矿整顿关闭与资源整合工作。要督促对已下达整合决定的煤矿抓紧上报相关资料,及时换发证照,尽快进行整合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的编制并报批。在整合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经有关部门批复后,及时指导、督促煤矿严格按照批准的整合设计和安全专篇组织施工。
5.推进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要结合技术改造等工作,逐步改善办矿条件;实行技改和改扩建工程跟踪管理制度,确保严格按设计批复施工;对已确定为质量标准化建设示范矿和样板矿的永生煤矿,要按照要求认真整改,抓好地面设施建设和“采、掘、机、运.通”的各项达标。
6.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要抓好井下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督促煤矿开展日常安全培训,坚持组织特种岗位人员的培训、轮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7.顶板管理:煤矿人行过道、主运巷、主风井必须实行砌碹支护,坚决淘汰井下木支护。回采工作面必须实行单体液压支柱,临时巷道必须实行锚杆、锚网支护,确保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
8.瓦斯治理:辖区内煤矿100%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能正常使用,并与县网联网,通风设施建设完善、可靠,定期实行测风、配风制度,主扇风机风量能满足井下供风,备用主扇在2分钟内能正常启用,局扇风机安装位置合理、规范,所提供新鲜风流能满足掘进所用。
9.“三条生命线”建设。三条生命线(压风、防尘、通讯)建立必须规范、完善,压风机必须安设在井外,压风管路使用钢制管,并布置到采面及各掘进迎头。防尘管路必须安设到各采面及掘进巷,能起到降尘的作用。通讯线路安有备用线路,能正常通讯。
10、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各部门的会议及文件精神,并督促落实。
1.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准备工作,拟定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报局领导研究审定;
2.根据对2020年应急管理目标考评情况,拟定全区2019年应急管理目标考评通报文件,报局领导研究审定;
3.根据省市安委会统一安排,拟定全区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出台我区工作方案;
4.完成其他日常工作。
二、非煤矿山股负责工作
1.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对证照齐全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复产复工检查;
2.对已经复产的企业按规定开展安全监督检查;
3.对南方水泥投资的2家露天采石场“三同时”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
4.对部分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指导其开展安全生产延期许可;
5.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3家尾矿库安全度汛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物资救灾股负责工作
1.做好汛期期间防灾减灾值班工作及灾情报送工作;
2.做好“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前期准备工作;
3.与区财政联合开展一次应急救灾资金使用情况大检查;
4.做好防汛衔接工作。
四、危化股、综合股负责工作
1.召开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积极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部署全年重点工作;
2.加强对各主管部门的督促,进一步落实好“两个15天”要求;
3.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冶金、有色行业。
4.指导危化品企业做好延期换证。
五、防火办负责工作:
1.做好值班值守;
2.做好野外火源专项整治督查工作;
3.加强队员体能训练,增强业务技能学习。
六、其他工作
1.继续按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服务方面的相关工作。
2.做好与社会救援队的沟通工作。
1、完善制度建设,落实监管责任。安全生产重在落实,为了坚定地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认真落实签定《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和任务,我们及时完善制定学习了《安全检查制度》、《工作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学习制度》等,并上墙管理。目的就是靠制度管人管事,站务尽量公开,职责分工尽可能具体,健全了各类岗位职责和各方面的管理制度,使我们在抓具体工作上有要求有标准有时限,提高行政效率,创造了好的环境。站内安监人员既有千里马,又有老黄牛,怎样合理搭配各尽所长,体现先进性,团结最为重要。通过我们制度的完善,站务的公开,站领导的坦诚,我站所有安监人员能够团结一致,紧紧围绕煤矿安全监管中心工作,分工不分心,主动补台不拆台,诚实配合不推诿,真情尊重不发难,互相鼓气,遇到难题诚心协助,共同搭台唱大戏,为我们完成全年安全监管目标任务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2、把好复产(复工)初验关,为煤矿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在年初为确保春节后煤矿复产(复工)后生产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县煤炭局的具体指导下,由镇政府牵头组成了联合验收组,对辖区符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进行了初验,在初验中,各单位验收人员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强化政治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对煤矿井下一通三防,机电、采掘、运输等环节进行了认真检查,包括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是否建立专户、地面卫生、环境卫生两堂一舍是否达标,及各场所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严格,凡检查不达标的,一律不予复产、复工,通过严格的把关煤矿安全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煤矿安全监督检查。
①在日常安全监管过程中,我站积极探索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在每周一的安全例会上,我们召集所有安监人员对所包(驻)煤矿的安全状态进行详尽分析布置,周密安排检查方案,狠抓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及井下现场管理制度。同时将分管站长及包矿人员分为两组,采取经常性地进行交叉检查、突击检查、夜间巡查等方式,对照《特别规定》对违法违规生产、不能保证安全的矿井,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决不姑息迁就,确保我们的安全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②通过组织开展煤矿矿长及技术人负责人进行自查与互查工作,力求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煤矿现场管理水平,及时对各级检查所提隐患地进行整改。
③采取与XX企办、XX企办共同执法的形式加大对辖区内煤矿的执法力度,大造声势,提高煤矿安全意识,推进煤矿安全管理基础,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认真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一年来,我站共检查煤矿370余矿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350余份,作出停头停面以上处理10余次。如XX煤矿掘进通风紊乱、XX煤矿局部瓦斯超限,我们都及时作出了停产整顿处罚,XX煤矿9102工作面瓦斯积聚未及时处理,作出对该工作面停产整改的处罚。
4、抓隐患整治,消除事故苗头。一年来,我站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按照相关文件和《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狠抓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煤矿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资金、整改期限、整改作业范围、整改内容、整改责任人和督办人,并做出隐患公示,及时进行整改。要求煤矿必须每周排查一次安全隐患,每月向县局报告备案,每季度向市煤监局报告备案。提出对煤矿自查发现一般隐患且正在整改,或重大安全隐患实施停产整改的,中心站不予处罚,以此调动煤矿企业自觉排查,自觉整改的积极性。一年来,我们共查出煤矿一般隐患1300余条,并已全部整改落实。
5、深入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彻底杜绝煤矿瓦斯事故发生。XX中心站辖区内共有6座高瓦斯矿井,经过多年的开采释放,实际瓦斯涌出量并不大,但我们日常检查中从不敢产生麻痹大意思想,始终把瓦斯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要求煤矿在严格落实以风定产公示牌制度,及时公示经核定的采掘头面、通风量、核定下井人数等有关信息,发现与井下实际不相符的或超能力的,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同时督促煤矿认真做好三大系统的传输、维护、升级改造等工作,保证了煤矿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通过瓦斯专治理,彻底杜绝辖区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安全生产现场监管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两会期间我区各类安全生产总体平稳良好,努力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目标,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各级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两会期间我区各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即日起重点监控管理时段,严格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我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xxx“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负责两会期间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验收工作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节后”企业复工复产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按照已制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严格按照验收内容进行验收检查。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责任明确到人,严禁验收工作走过场、走形式。验收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复工复产,有效防范非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
(二)加大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两会期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日排查日报告”双签字制度,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继续将“打非治违”作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坚持露头就打,继续保持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要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着力点,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信息管理台账,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的落实,确保全面整改消除隐患。各有关部门要对截止目前已发现的隐患进行认真梳理,逐一登记,对尚未整改的隐患,要明确整改时限。要加强隐患整改过程的跟踪监督和复查,对不按时限要求整改隐患的企业,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要停产,严防事故发生。对重大隐患,要严格实施挂牌督办和“五到位”要求,使隐患彻底消除,确保按期整改销号,在整改期间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全会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相关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并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力抓好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船)、危险品运输车(船)等重点车辆船舶的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重点路段、水域的事故隐患。要全力做好春运后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要加大对景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治理力度,确保景区安全;要强化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企业依法依规从事生产活动,严防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要强化对危化品安全监管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市场经营秩序和保单行业安全。
(四)应急值守及其它
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单位,要制定“两会”期安全生产应急值班表,严格实行带班、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本行业应急救援预案,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立即立即开展应急响应工作;上述未涉及的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行业管理实际,制定方案,开展检查,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两会期间安全工作,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改革发展大局,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完成。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认真落实两会安全工作责任制,要主要领导关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密切写作,加强配合,确保责任到人。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按照“出手要硬、工作要细、态度坚决、行动有力、铁腕治安全”的要求,结合区各类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切实加强对两会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要组织安全检查组,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务必落实专人限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加强监控,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按期整改完毕,确保两会期间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一些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等领域的安全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此时段是事故的多发、高发期,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松劲、不懈怠、不麻痹、不侥幸,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和督促,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分管责任,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紧紧抓住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和“打非治违”力度,把中、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真正落到实处,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措施,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在春节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好“六个一”活动(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次隐患排查整治,一次专项治理,一次打非治违,一次车船主、经营业主培训会,一次街头咨询活动)。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一是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各乡镇要整合交管办、公安派出所力量,每天要上路管控,提高见警率。党政主要领导要坚持逢场天、节假日亲自带队上路巡查;乡镇“交管办”和村(居)委会要坚持每天上路巡查劝导,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县公安、县交警大队、各派出所交管中队要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载客、酒驾、毒驾、无证驾驶,货车“双超”,长安车、农用车非法载客和摩托车超载且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至少要设立1处固定宣传点;县公安、县交警大队要在高速路口、车站等重要点位设立固定宣传点。各乡镇、县公安、县交警大队要在重要路段、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宣传标语,要结合发放宣传资料、广播、专栏、挨家挨户等多种宣传方式,提高群众受教育率。三是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要对事故多发地段和公路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清查,建立隐患台帐,对易于整改的隐患,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设立警示标识,并报送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四是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县公安、县交警大队、交通、运管及各类运输企业要以车站源头管理和道路运输安全为重点,加强对运输车辆安全检查,严把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关和车辆安全关,手续不全、带病车辆严禁上路营运,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趟次例检、三品检查制度,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船)。五是切实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统筹协调,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及时疏导旅客,强化铁路、车站、码头的安全措施,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
(二)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各乡镇、县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空间、“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重点区域,凡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消防安全标准的一律停业整顿。二是严格消防安全管理。严厉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三是各乡镇、林业部门要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三)切实加强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一是县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严厉打击危化品、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等行为。二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各乡镇要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专店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加强经营业主教育培训,严厉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无证经营和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三是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加强巡逻管控,规范民间自发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取缔非法燃放行为。
(四)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各乡镇、住建部门要严厉整治未经许可建设和脚手架、深基坑、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三宝”、“四口”与“临边支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防范措施不到位的违法、违章、违规行为。
(五)切实加强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县交通、海事、各有船乡镇、要严厉整治不穿救生衣和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水上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七不发航”制度。县食药局、各乡镇要坚持宴席申报制度,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县工商质监局要加强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同时,要加强城镇燃气、学校及校车、“三线”、非煤矿山、工矿商贸企业、旅游、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三、全面细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当前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对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整改方案、防范措施、基础工作台账等方面要做到规范、精细、严密。要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检查内容,编制检查督查表,把各项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分解。要逐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切实把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每个企业、每个岗位,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强力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各乡镇和县级牵头部门要制定整治方案、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
四、做好企业停产(工)、复产(工)和学校停课、复课安全生产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节日期间停产、停工、节后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把企业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关。工矿商贸企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复工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停产、停工后,要落实专人管控,24小时值守,严防闲杂人等进入作业场所;复产、复工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复产、复工验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复工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县教科体局要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放寒假前要上好安全课,加强安全教育;节后复课前要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校舍、校车的检查,确保学校安全。
五、加强防范,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的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通报制度,及时将自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通知到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每天要落实1名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安排足够的人员值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畅通,做好应急准备,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培训
常年在县电视台开辟“蒸水安监”宣传专栏,对全县人民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常识宣传。投入6万余元,在我县境内高速公路出口和主要道路旁新增4块高标准的大型安全生产户外宣传牌。 6月16日,我局牵头组织县直相关单位在夏明翰广场举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县住建局、安监局联合举办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培训班。县安监局、人社局联合举办全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暨工伤保险业务培训班。上半年,县安培中心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1100余人参加了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
(二)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严正行政许可。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条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推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现场审查把关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行政许可。上半年,共对110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农药、油漆店)进行颁证和换证。督促3家非煤矿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另有 6家采石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已报市局,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申办当中。
2、严明执法检查。紧紧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主要节假日,突出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直管行业领域,严格依法进行安全检查。上半年,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49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7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215条,督促整改到位210条。加强对制鞋、箱包、水泥、陶瓷、矿山等职业危害相对严重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管,督促用工单位做好职工体检工作,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严肃隐患治理。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分级分类建立台帐,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县安委挂牌督办。上半年,共下发安全生产隐患《督办令》、《督办函》13份。3月份,县安委接到县教育局报告,称大安乡天翼幼儿园后面山体出现开裂、移动现象,整座山体向该幼儿园墙体方向移动约20公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该幼儿园300余名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县安委办分别给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下达了督办函,要求其迅速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目前,该处隐患现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4、严格复产验收。严格落实省、市关于高危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逐行业制订了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复工复产程序和标准,严把高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关。对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和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复工复产条件的高危企业,坚决不予以复工复产,同时,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进行盯守监控。
5、严密防汛保安。我局多次召开重点矿山和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防汛保安专题工作会议,下发加强防汛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安排专人、专班实行24小时值守。同时,明确了联系尾矿库汛期安全的县级领导、乡镇领导和部门领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汛期防灾应急救援体系,突出抓好尾矿库安全度汛、地下矿山防排水、露天矿山及在建项目防山洪地质灾害三个重点,确保将防汛措施细化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岗位,确保安全度汛。
(三)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我局始终保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按照省、市、县“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单位,组织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坚决予以打击取缔。今年3—4月,我局会同商务、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2次加油站专项整治行动,取缔非法加油站点4个。5—6月,我局对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开展常态执法,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网点24家,依法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00余件。同时,我局还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执法力度,今年上半年,我局依法下达有关执法文书237份,对35家企业进行立案调查,行政处罚32.6万元。
(四)稳步推进安全生产达标创建
1、企业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
今年来,我局不断加大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力度,在强力推进高危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同时,将此项工作向工贸行业拓展。上半年,我县2家非煤矿山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三级标准化验收。工贸行业领域,业美纸业、荣尔电气等2家企业已通过三级标准化验收,雅典娜石英石有限公司、三泰化工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正在积极创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2、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进展良好
4月14日,我县组织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示范县创建工作任务和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行动,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井头、樟树等乡镇正在积极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曲兰、樟木等两个乡镇也正在积极努力,完善相关工作,为创建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统筹兼顾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把学习教育活动作为2016年党建工作的中心任务,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订下发《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学习,组织专题讨论,深刻查摆问题,严格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改,第一专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目标,得到了县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杉桥镇两塘村作为我局精准扶贫村,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驻村扶贫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龙建斌带领班子成员和工作队员经常深入两塘村了解相关情况,与村支两委一道共同商讨了两塘村2016年扶贫工作计划。结合两塘村实际情况,出台了详细的贫困户发展产业扶贫以奖代补方案。局班子成员、工作队员与两塘村贫困户实行“一对一”帮扶,扶持他们发展养殖业、种植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我局在工作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2万元扶贫资金,支持帮助两塘村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还没有把安全生产当作底线工作来抓,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真正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基层发现解决问题不多,积极主动抓安全生产能动性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
(二)安全监管不到位。部分单位不能很好的履行自身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情况复杂、基础较差、难度较大的,不想管、不愿管、不会管,以致在安全监管中出现薄弱环节。
(三)安全投入不到位。部分单位对重大隐患的消除、重大问题的解决,缺乏足够的决心和负责任的精神,在安全投入上能省则省。部分企业舍不得花救命钱、保命钱,安全培训敷衍了事,隐患治理能拖则拖,象征性进行安全投入,个别企业甚至没有安全投入。
(四)责任追究不到位。发现问题不能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普遍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侧重于事后追责,对事前问责力度不够。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宣教培训力度。继续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做到安全生产入脑、入心,宣传到乡、到村、到户;继续大力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全覆盖,同时,积极稳妥向工商贸行业推进。
(二)进一步深化 “打非治违”。定期组织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摸排,对排查出来的非法违法企业,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予以打击,确保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和“三三”重点工作,结合示范乡镇创建、示范县创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和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全县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加强领导
县经信局成立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党委委员、工会主任任副组长,其余领导和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运行股,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对“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进行了统一部署,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
1、煤炭行业。重点检查:煤矿建设工期是否超过期限,复产复工情况;是否按批复的初步设计组织施工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实施情况;施工总体进展情况;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行为;是否存在超设计范围施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启用施工井口;煤矿领导下井带班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2、成品油行业。重点检查成品油市场的制度建设、工程建设、消防设施设备建设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打击超范围经营和违法经营行为。
3、电力行业。一是检查现有电厂机组、设备设施的检修与维护以及高低压线路、变电站、变压器等供电网络的安全检查情况;二是检查35KV、110KV和220KV变电站项目建设和运行方面的安全隐患;三是抓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杜绝无证人员进行电力设施的安装与维修作业;四是优化拉闸限电方案,保障全县人民生产生活、县上重大活动、重点项目和节假日供电。
4、公共场所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棚户区改造工程与机关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5、其它行业。重点排查生产性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各行业生产、经营安全。
三、主要隐患
1、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绝大多数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股东未直接参与企业管理。技术力量薄弱,管理人员水平低下,工作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
2、部份企业软件资料不健全,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出入井检身等制度不落实。
3、矿井隐患较多。通过对我县8家煤矿企业进行认真检查,共查出各类隐患26条,其中现场整改20条,限期整改6条,较大隐患2条。主要有:煤矿软件资料不完善,瓦检、测风等记录不齐。井下排水不畅,积水较多。井下部分巷道压力较大,未采用金属支护,支护变形,未及时更换。个别废弃巷道未做永久性密闭和设立警示标志。
4、加油站消防设施未按规定配备到位。
5、电力企业停电未按照规定告知,部分线路限电情况较多。
四、主要做法
1、制定方案,统一部署
按照市经信委巴市经信发[2012]154号和县安委会通安委发[2012]7号文件要求,县经信局制定“百日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并会同县级职能部门和辖区乡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暗访、互查等多种方式,深入矿山井下,逐个企业落实检查。
2、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我们坚持辖区管理与行业督查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原则,会同县级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整合资源,互通信息,联合执法,增强了合力。
3、分类管理,落实整治
实行“分类管理”:对查出各类隐患,分为一般隐患、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三类。一般隐患通过现场整改,基本处理到位;较大隐患,通过限期整改,部门复查;重大隐患挂牌处理,做到“机构、人员、责任、资金、措施”五落实。通过分类管理,做到了台账清楚,责任明确,整治及时,有效地遏制了安全事故发生。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要求,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推行企业标准化建设、中深孔爆破、机械通风工作、强化行政执法、扎实开展非煤矿山专项行动,切实做到依法整治,强化监管,严格准入,综合治理,确保安全。
二、目标任务
(一)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揭制一般事故。
(二)全面开展地下矿山顶板片帮,提升运输、通风管理三大关键环节和露天矿山高陡边坡、违法爆破专项整治。
(三)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行动,乡党委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员:×××(安监站站长)
×××(安监站副站长)
×××(派出所长)
×××(国土所负责人)
×××(安监站工作人员)
×××(安监站工作人员)
×××(安监站工作人员)
领导组全面负责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四、工作步骤
全乡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从2009年4月1日开始,7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2009年4月1日至4月31日)
安监站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硫铁矿、采石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检查企业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检查企业各种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检查地下开采矿山是否实现机械通风,是否形成两个以上安全出口,是否配备通风检测仪器,是否防尘降尘,提升运输系统、电力系统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是否定期进行检测,是否做到一坡三档,是否强化顶板和片帮管理。小型露天采石场是否有开采设计,是否实行自上而下分层开采;5万顿以上采石场是否实行中深孔爆破,是否加强排土场管理,是否加强边坡稳定性检测,是否强化作业管理,作业过程中是否对危石、浮石进行清理,是否使用安全防护设备、检查辖区内是否存在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违法组织生产的非煤矿山。要立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在消除隐患上下功夫,严格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死角。
(二)督促整改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安监站、各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深刻吸取近段时期各地发生的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要结合2009年全县非煤矿山“三推行”工作方案,周密部署,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乡安监站要深入企业,对排查登记的隐患整改情况逐条进行检查。督促未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限期办证程序。对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组织违法生产的,要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关闭。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
为确保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乡党委政府将安排工作督察组,对各村、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查安监站日常监管及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查列入三推行企业工作进展情况;三是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四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相关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五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六是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台帐的情况;七是查未按要求进入《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企业的停产关闭处理情况。
五、工作要求
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监站和非煤矿山企业要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安监站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充分认识到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按照统一部署,立足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负责,扎实工作,确保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切实整改
专项整治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要按照“七个一”的要求,做到一矿一张隐患登记表、一矿一个整改指令、一矿一个整改方案、一矿一个整改责任书、一矿一个整改督办人、一矿一个验收结果、一矿一个整改档案。排查出的每条安全隐患都要注明基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整改时限、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责令停工停产整顿。对整改完毕的重大安全隐患由生产经营企业将整改完毕情况书面上报乡安监站,安监站经实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利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对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排查出来,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计划,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