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生态县建设”战略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局的各项工作任务,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县创建生态县的目标顺利实现。
二、主要工作任务
1、20__年安排创建省级生态乡镇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大于95%;
2、结合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配合乡镇不断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确保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在90%以上。
3、加强全县医疗废物管理,探索医疗废物处置途径,确保全县各医院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
4、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本系统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县创建宣教活动,在系统内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5、积极开展生态县建设信息报送和优秀图片选送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1、县疾控中心根据《甘肃省农村应用水水质卫生检测实施方案》,加强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提高农村饮用水监测的覆盖率。
2、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信息收集,做好全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部分分散式供水点供水方式等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详细掌握全县农村供水有关数据资料。
3、结合生态县创建工作要求,重点加强对创建生态乡镇、村供水工程水质的日常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并及时对所监测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对水样监测不合格的供水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确保20__年安排创建生态乡镇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大于95%。
(二)农村卫生厕所整治工作
1、今年是我县连续实施中央农村改厕项目的第四年,县爱卫办要在认真总结前三年项目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中央项目督导组专家的意见,重点把好中央项目村的落实、项目村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改厕健康教育三个关,进一步提高项目技术指导能力,确保中央项目质量。
2、普及全县农村的公厕、户厕无害化改造工作, 积极扶持中心村的改厕工作,在中心村全面清除简易厕所、露天粪缸,按人口比例规划建造无害化公共厕所,确保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在90%以上。
(三)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1、认真落实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领导、责任、措施“三到位”。
2、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并按照要求全面开展考核,同时督促各医疗单位将医疗废物按规定统一收集,并交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处理。乡镇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等偏远地区必须达到《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县环保局和卫生局同意后方可就地进行处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3、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强化对辖区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专项检查,要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全县各医院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生态县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的有效载体和内在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生态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创建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行动统一到位,宣传服务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生态县创建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生态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详细实施计划,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高标准、高效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卫生局将成立生态县建设督查考核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督导,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关于2018年度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的总结报告
市环境监察支队:
为促进XX环境监察大队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推进执法工作机制的创新,切实做好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根据《XX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8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的通知》(X环发[2018]xx号文)精神,集中3个月时间,结合日常污染源监察,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危险废物等专项执法工作,规范各项执法工作,现将本次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检查目的,安排大练兵工作
此次环境执法大练兵,为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理念,认真执行《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提升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加强业务学习,培养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现场监察执法要点,熟悉环境执法程序和各类文书制作,规范运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辖区各类环境违法案件做好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围绕检查内容,强化大练兵执法
XX监察大队结合日常污染源检查,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以及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环境违法行为。
1.中小型企业污染治理工作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制定《城XX中小型加工企业整治工作方案》。一是结合日常检查、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辖区X家省控重点工业企业及XX家区管企业的监察力度和监察频次,确保生产加工过程中污染设施正常运行;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截至目前,共下达行政处罚X家,处罚X万元。二是对辖区无环评手续的“散乱污”中企业进行调查并集中整治。目前全区共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X家,并已建立台账。三是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对辖区涉及的汽车修理业、生活服务业等X大项X个重点行业进行调查登记,对确定的X家治理单位进行整治,其中X家单位已取缔,X家单位已完成整改。
2.完成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医疗废水处置及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开展了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理检查活动,对XX5家医疗机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管理计划、转移联单、应急预案备案、储存、去向等情况进行检查,各医疗单位均与专业机构签订医疗垃圾回收合同,定期回收,均能安全处置。对辖区中医院、大堡子卫生院、等X家医院使用射线装置型号、台数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X家单位进行核文化宣贯。其中危险废物每月监察一次,辐射安全半年检查一次,医疗废水一季度监察一次。
3.依照《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和XX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在全区范围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排查工作,共排查出X家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其中使用液氨(氨)制冷的冷库X家、使用一氯二氟甲烷(R22)制冷的冷库X家。X家生产气体的企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此次环境执法大练兵及交叉执法检查,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创新执法机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与兄弟区县的执法联动频次,进一步提升我执法队伍的执法技能建设。
XX城XX环境监察大队
一、工作内容
在20*年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以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推进建设项目和污染源监管为重点,下大力气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同时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巩固珠江水环境整治成果,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监督,彻底清理禁养区畜禽养殖业。重点内容如下:
(一)继续解决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力问题。一是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污染物削减未达到要求的工业园区不得批准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的停止建设。二是对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生产,给予高限处罚。三是对未按规定申请“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生产的违法排污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四是对园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而没有建设污水处理厂,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生产。五是对园区内依法配套建设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要限期治理,逾期不能达标的要停产整治,同时,责令入园企业限产限排。
(二)继续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全面排查。一是制定并实施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科学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规范化的保护区标志。二是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年以来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一律停业(产)或关闭;对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对影响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水质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完善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和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对西江、北江重要江河沿岸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排污企业的执法力度。四是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彻底清理禁养区畜禽养殖业,清除各种威胁饮用水安全的隐患。
(三)继续加强对重污染行业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以火电、石化、有色金属、电镀、制革、印染、造纸、化工、水泥、陶瓷、核与辐射等行业为重点的环境安全大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加大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力度,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四)建立健全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制订和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五)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在役核设施的安全监管;推动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开展伴生矿放射性污染和电磁污染检查。
(六)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强化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的查处力度,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案件。对环境违法行为,除要追究违法企业的法律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整治不力、拖而不决、行政干预或者行政不作为,严重影响党群关系或社会稳定的,要按监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给予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重点查处危险废物违法排污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行为,尤其要加强对废物集中处理地区、危险化工品生产企业、医疗废物产生、收集、处理单位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废弃危险化学品随意弃置或不处置的,责令改正并处罚金;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限期治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措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冯永康副区长任组长,区环保、行政执法、发改、经贸、监察、司法、卫生、公资办、工商、安监、质监等11个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南海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在区环保局设立办公室(联系人:邓浩,联系电话:86393660),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区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以及各种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移交和移办制度的落实情况;按照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的要求,定期上报和通报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公布查处情况。在专项行动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具体分工如下:
区环保局: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排污和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并联合经贸、卫生、公资办、安监等部门开展对企业环境安全的培训;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公布查处情况。
区发改局:负责跟进和综合协调重大项目建设,牵头负责火电、水泥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跟进环保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
区监察局:负责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强执法监察,保证国家和省环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区司法局:负责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法律帮助。
区工商局:负责协助执行政府对违法企业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责令其变更取消相应的经营范围或者办理注销手续,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或注销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须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的,不得核发营业执照;依法配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违法企业的监管。
区经贸局:负责除火电、水泥之外其他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配合发改部门实施火电、水泥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检查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废料回收生产技术和污染排放全过程控制的情况;协助环保部门做好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对企业环境安全的培训。
区卫生局:负责对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院污水处理的管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对企业环境安全的培训。
区公资办:负责督促其监管的企业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按时完成政府责令限期治理任务。
区安监局: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安全检查和培训工作。
区质监局:负责依法查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
区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建筑工地和城市饮食、娱乐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的查处。
(二)制度保障
一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制度。要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积极协调,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完善挂牌督办制度。要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分批进行挂牌督办,明确责任单位、目标责任、解决时限、督办部门等,对违法排污企业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群众反复投诉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实行挂牌督办和实行区域限批,并将挂牌督办结果向社会公布。三是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要公开曝光违法排污企业,公开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到环保监督工作中,继续做好公众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有奖举报工作,把有奖举报工作与环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形成对企业监管的长效机制。四是健全信息通报制度。一方面,按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要求,通过“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信息;另一方面,区有关职能部门在每月15日前向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每10天要编发一期工作简报,及时报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阶段性报告。
各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区监察局、环保局等成员单位对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行动安排(7?11月)
(一)8月5日前:重点对群众投诉且属于重污染行业的企业及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域的污染企业进行清查、整顿,切实解决省、市挂牌督办的重点区域环境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环境问题,各有关职能部门将阶段性工作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8月25日前:区环保、工商、经贸、发改、监察等有关部门对工业园区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等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对园区内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情况以及擅自扩建进行重点查处。各有关职能部门将工业园区专项整治情况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9月5日前:严肃查处危险废物违法排污行为,尤其对废物集中处理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对其违法排污行为严格进行查处。各有关职能部门将查处情况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9月30日前:开展以火电、石化、有色金属、电镀、制革、印染、造纸、化工、水泥、陶瓷、核与辐射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等行业为重点的环境安全大检查,确保不发生大的环境污染事故;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及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制订和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各有关职能部门将检查情况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方面:我科共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23个,其中预审报告书3个,报告表18个,登记表2个;试生产批复4家;否决项目1个,现场检查82家(次),发放友情提醒函35家(次)。
(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方面:五月份,对20__-20__年75家已审批的建设项目下达了限期验收通知,并将验收标准、验收程序等方面一一告知建设单位。对不能按时完成验收任务的企业,进行处理,目前已验收3家。
(三)环境统计上报方面:一是完成了20__年度50家企业的环境统计工作;二是完成了20__年度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报表的上报工作;三是完成了对265家企业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四是完成了80家企业的环境行为信息化调查上报工作;五是会同县发改局上报了5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3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四)危险废物转移及医疗废弃物的集中处置方面:一是危险废物转移方面,截止6月10日,已建立了14家涉及危险废物产生的重点企业档案,并与有处置资质的单位签定委托处置协议,其中:有3家企业取得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
上半年,共委托移出处置各类危险废物50余吨,接收处置110余吨。二是医疗废弃物方面,建立了4家重点医疗机构档案,其中:3家医疗机构(2家二级医院、1家一级医院)与净之杰签定委托处置协议。截止5月份,共处置医疗废弃物5.351吨。
(五)巩固烟控区和噪声达标区建设方面:烟控区和噪声达标区在20__年12月通过市环委会验收后,今年重点是加强和巩固烟控区成果,做好迎接上级环委会的复测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两控区”的资料台账,完成了炉窑灶、噪声源汇总及分类表,其中:秦源热电厂的建成投产,大大削减了烟控区SO2排放量,目前,已有5家企业进行集中供热,7家企业签订供热协议。
(六)核与辐射管理方面:按照省市环保部门的要求,在去年完成全县5家工业涉源单位建立了资料档案(其中1家企业破产)的基础上,推进对医疗诊断用X射线装置建立完善《辐射工作单位档案》工作。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我县域内尚有工业用小型密封源7家(其中1家企业破产),放射源数11枚,其中在用源9枚,待报废源1枚,无主源1枚。据卫生部门移交的名单显示,我县原有医疗诊断用射线装置的单位为23家,正在进行摸底和建立档案工作。
(七)学习培训方面:一是选派了2名同志参加省厅组织的核与辐射培训班的培训学习;二是组织了对8镇1区环保员理论学习3次。
(八)局交办工作方面:一是完成了县人大、政协的提案答复3件;二是配合市局对晶桥化工园区污染现状的调查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
管理科的工作比较繁杂,主要肩负着建设项目管理、污染控制、环境统计三大任务,同时承担了县长目标责任制35以上的任务。任务重、工作量大,稍有不慎将直接影响全局乃至全县的环境保护工作大局。给我科所有人员的工作能力提出了严要求,高标准,必须强化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为了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工作服务档次,年初,我科进行了调整,将行政审批工作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将各项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为完成好我科的各项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注重工作实效,落实目标责任制
我科十分重视县长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自区县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任务下达后,我科承担了31项任务中的11项,占总任务的35以上。县长环保目标责任制任务完成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全局工作。为此,我科及时对承担的任务进行二次分解,将每项任务分解到每个人,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保证了责任制内容落到实处,提高了工作实效。
(三)严格建设项目管理,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是我科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建设项目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环境质量,因此,有机地将发展经济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首先加强培训学习,增强环境意识。为适应经济发展,推进建设项目进程。重视各镇区环保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环保员的作用,定期组织环保员培训,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法律依据、建设项目的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以及目前我县在办理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中程序、申报材料、承
诺期限等环保行政许可程序,反复宣传,从而增强了第一线的环保员的环保理念,给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二是贴近企业,跟踪服务。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服务型机关,我科工作人员深入各镇、开发区及企业,上门服务,告知业主在办理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注意事项,现场检查82家(次),发放友情提醒函35家(次);三是严格执法,堵塞漏洞。为了有效地遏制环境污染行为,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上半年,下达了《关于吊销溧水县东升电镀厂等4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处理决定》(溧环发[20__]17号),对全县不进行环保治理或治理无望的电镀行业产生了震慑作用。四是开展了“说清排污总量”工程工作。根据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关于“说清排污总量”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县排污企业现状,拟定了《溧水县“说清排污总量”工作方案》,并进行了摸底调查、统计等工作。五是结合20__年整治违法排放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开展对全县工业园区企业专题整治。三、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不及时。
2、工作效率有待于提高。
3、工作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
4、有的工作做得不细、不透。
四、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特别是对建设项目审批要贴近服务、跟踪服务、上门服务。
2、对未验收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督促办理“三同时”验收手续。
3、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对全年的工作进一步疏理,尤其是县长目标责任制的工作内容将列出时间表,跟踪落实。
通过三年时间,达到以下目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发挥作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更加完善;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全面提升。重点安全风险取得显著成效。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等安全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安全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确保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更加完善,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健康打下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更新、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科室和一线医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2020年底前,建立本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21年底前,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6月份前,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各医疗机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开展示范创建,培树一批典型单位,推进全系统逐步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隐患问题自改、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2020年,打造卫生健康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是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各医疗机构职责定位,强化部门联动,研究重大事项,通报火灾情况,建立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卫健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措施,确保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会同消防部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渎职失职的严肃问责,同时实行责任倒查,对事故当事人和监管部门都要追责。确保本行业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是推进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逐步推进消防物联
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到2022年底前,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科学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和内容,加强消防普法与消防知识宣传,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运用。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职能部门和重点部位员工、安保人员、工程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开展常态化全员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教能力。2022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培训,全县医疗机构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检查内容,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检查标准。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可邀请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安全评价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专业评估,提高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完善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逐步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完成医疗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医疗废物安全管理
一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和集中处理各环节相关制度和流程,完善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理监督管理。依照标准设置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和集中暂存场所,完善存储、消毒、防蝇防鼠的设施配备。强化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做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安全防范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情况和安检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强化警医联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共享、处置和反馈机制,加大医疗风险防范力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涉医违法犯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安全防范培训。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密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宣传发动和具体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经验推广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整治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单位要明确内部工作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以全国农村环境保护暨生态建设示范工作文件为指导,根据省、市、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的生态建设要求,逐步完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加强城镇建设与管理,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改善镇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规划的生态村建设任务,年镇要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其中村和亭东村二个村在要年10月底前达到省级环境优美考核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年,我镇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活动。镇政府将进一步完善镇区公共设施,完成污水处理、垃圾收运、卫生改厕、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绿化、娱乐休闲游园、农贸市场搬迁和升级改造、老镇区环境整治、河道疏浚及水环境整治、“三品”基地等重点工程建设,强化医院污水、医疗固废监管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底前各项创建指标分别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省级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
(二)生态村创建。开展生态村创建,村和亭东村是区政府指定的年省级生态创建村,务必于11月份过省级验收。
(三)省级生态村提标整改。年,省级生态村按要求全面完成提标整改任务,、亭东两个村尤其要突出抓好专职环保监督员配备、生活污水处理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清淤任务完成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废水处理达标率和粪便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村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等新增加和调整指标的补差工作,确保11月份一次性过省级复核验收。
四、时间部署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村工作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与计划,层层分解落实任务,排定重点工程建设时序表,落实专人负责重点工程实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完成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改厕、垃圾收运、娱乐休闲游园、医疗废物处置、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河道疏浚及水环境整治、“三品”基地等重点工程建设,完成新老镇区和村庄环境整治,确保硬件建设到位。
(三)总结冲刺阶段。组织自查自纠,检查分析考核指标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对未达标项目,完善措施落实整改。创建村镇建立创建台帐资料,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编制技术报告,形成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制作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专题片。
(四)考核验收阶段。组织创建工作年度考核,过区考核的逐级向上推荐申报,申请省、市级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镇生态创建领导机制,各村居都要成立由村支书负责,联络员、资料员配套的创建工作班子。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围绕创建标准制订创建工作方案,逐条细化分解指标任务,排定工作时序进度,明确具体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二)切实加强责任推进。充分发挥生态办、专业工作组、督查组及各部门作用,共同推进生态村镇创建工作。生态办负责创建组织、协调、指导与督查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创建工作机制,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各工作组交流创建进展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工作点评会,镇领导对各村创建情况进行季度点评。各工作组、各部门根据指标任务分解制订部门创建工作方案,对指标任务进行再细化、再分解,由专人负责生态创建重点工程推进,确保各镇硬件指标达到考核标准。各村要针对重点、难点工程进一步完善措施,倒排时序,狠抓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九部委召开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结合我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为目标,通过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环境专项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全力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1、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针对近年来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对涉及重金属(汞、铅、锰、锑、锌、铬、砷等)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重金属企业名单见附表1)。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取得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或排放含重金属的污染物、是否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等。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将污染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群众健康安全。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违法建设的环境违法行动,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企业,一律取缔。严格禁止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取消其排水许可,并予以处罚,造成县城排水设施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严格禁止将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设
施。
3、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然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
(二)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严格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坚持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环境监管的首要任务,加强检查频次,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对在近几年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坚决取缔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各类排污点,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详细项目见附表2)
(三)全力做好污染减排工作
巩固污染减排成果,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突出抓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营的检查,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杜绝随意丢弃或直接排放,同时要确保满负荷日常稳定运行。加快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建设进度,确保6月30日前建成运营;加强重点排污企业及涉水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同时为确保“十一五”期间减排任务的圆满完成,加强省控、国控企业减排设施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增加突击检查的频次,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坚决实施挂牌督办,依法高限处罚,限期治理,切实提高减排效果。
(四)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1、开展对果汁、化工、化肥等重点排污企业的整治工作。加强监管,确保果汁、化工、化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实现cod在线监测联网,制定污染防治长效措施。对世纪明大果业有限公司、山川果蔬汁有限公司两家果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咸阳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果汁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确保运行过程中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装置联网正常,对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
2、加强对“两高一资”企业的监管。严格审批程序,坚决按照“五个不批”要求,杜绝“两高一资”企业进入本县;同时加强对现有企业的监管,促使“两高一资”企业逐步淘汰退出。重点加大对秦
威水泥有限公司、富雄焦化有限公司的关停力度,确保按时关闭到位;加强对昌鑫钢铁、型材厂等钢铁企业的监管力度,落实“三同时” 制度,确保环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实现达标排放。对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企业,不得批准生产运行。
3、开展对植化以及乳品等涉水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植化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提升环境排放标准,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对
已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的植化及乳制品企业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未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的企业要求8月底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必须停产治理并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4、督促各医院对含菌废水进行治理,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贮存并缴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严格落实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5、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永成铝业有限公司采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进行违法生产,在专项行动期间,依法对其实施关闭。(县级挂牌督办企业名单见附表4)
(五)集中开展矿产开发环境污染整治
对辖区内公路沿线和旅游景点周围的采用落后工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和我县对外形象的白灰窑、粉灰厂、堆煤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对市级挂牌督办的瓦头坡一带涉及大程镇、西阳镇的粉灰厂粉尘污染问题进行限期集中规范整治,于6月30日前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坚决予以拆除;对沿山周围公路两旁的采石场要采取限批、限建措施,规范开采,有效遏制乱开滥采;做好对水泥粉磨站的环境治理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未按环评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擅自投入运行的,责令立即停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上限处罚。逾期未完成任务的,不予开产。对违反《环评法》未办理环评手续且已投产的企业,依法进行上限处罚并予以关闭。同时,加大对建筑噪声、扬尘整治力度,规范建筑工地环境管理工作。(市级挂牌督办企业名单见附表3)
(六)开展环保“三同时”执法管理专项检查
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不符合有关环保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国家
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严厉打击已经被取缔关闭后又死灰复燃的企业。对“环评”、“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三同时”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七)加大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按照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能源的农村环保目标要求,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积极实施农村环保“双十工程”,有效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的执法检查,督促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完善保护措施。强化对化肥、农药的使用管理,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按照“人畜分离,集中养殖,污染物再利用”的思路,抓好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利用。
(八)扎实开展环境安全排查工作
进一步规范全县放射源管理,在专项行动期间,开展环境安全联合大排查活动。建立放射源档案,健全涉源单位环境应急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指导、督促企业将已停用的射线及放射源装置进行规范处置。
(九)集中查处各类环境案件
按照《环境保护办法》内容要求,进一步畅通环境投诉渠道,认真受理广大群众的环境污染和上访案件,加强调查和调处,妥善处理环境纠纷,促进群众关系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县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县纪检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县环保局局长
成员: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县工业发展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电力局局长
> 县水利局局长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许文斌同志兼任,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督查上报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安排 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10月10日)
对重点行业、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植化、乳制品等涉水企业以及工业集中区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处一批违法案件,追究一批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1日-10月30日)
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提交《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0月15日前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职责
县环保局负责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负责陕西方圆汽车标准件有限公司、飞鹏氧化锌有限公司和陕西医疗仪器厂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监督检查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并提请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县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环保执法情况进行监察,对违反环保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办法和做法,坚决予以纠正。
县司法局、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活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群众环境维权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县安监局负责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促使企业完善生产条件,以防止或减少因企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及运营工作,确保6月30日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县水利局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与管理工作,确保运营正常且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负责冯村水库水源地的打桩、拉网以及巡查保护工作;负责高渠西秦水源地以及鲁桥供水站的保护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县工业发展局负责煤炭经
营仓储行业于6月30日前完成规范整治工作;在专项行动期间负责完成秦威水泥有限公司1号窑、富雄焦化有限公司50孔焦炉生产线的拆除关闭工作,同时协调解决企业改制及职工安置问题。
县工商局负责对下达关闭或取缔措施的违法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不法企业,负责依法取缔。
县电力局负责配合环保专项行动,对被政府明令关闭、取缔的违法企业停止供电,拆除相应的供电设备。
大程镇政府、西阳镇政府和独李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粉灰厂于6月30日前完成规范整治工作。
渠岸乡政府负责在专项行动期间完成永成铝业加工有限公司的关闭和取缔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并于6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二)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等单位对专项行动以及国控、省控、市、县挂牌督办项目进行全面督查督办。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要及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县政府及市专项行动办公室,不得隐瞒或迟报。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卫生监督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卫办监督发【2020】7号)及全省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调度视频会议精神,在陆良县卫生健康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自年初开始开展整顿医疗秩序和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城区及农村集市存在的黑诊所个体游医和有证医疗机构聘用无证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现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如下:
1、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市场。今年以来,我们先后
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
余人次,出动车辆
余台次,
共监督户数
户次,监督覆盖率达
100%,共没收药品器
械台(件),收缴罚款万元。
为摸清辖区的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的执业情况,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服务对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期
限和科室承包(出租)以及在岗医务人员执业资质情况进行了
全面的监督检查,并下达了《医疗市场整顿通知书》。对检
查中发现的医疗机构聘用无资质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
室、超范围执业、违规处置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我们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对落实不力的,我们立案查处,从重处罚,净化了医疗市场。
2、针对性打击和取缔“黑诊所”。我局集中力量采用摸排和错开工作时间的方式取缔了长年隐蔽在居民区内和执
法部门打游击的地下“黑诊所”并将“黑诊所”的举办者: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取得了良好的震慑效果。截至2020年9月中旬我县已没有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存在。
3、重点打击有证医疗机构中存在的个别人员无证行医的违法行为我科集中力量开展了对有证医疗机构中存在的个别人员无证行医的违法行为。在日常监督巡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侥幸心理聘用部分为取得医师资格证或伪造的医师资格证开展诊疗活动并有针对性的选择在下午晚上开展诊疗活动逃避卫生监督执法的打击。为此,我局集中了一个月的时间对此类违法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有效的遏制了有证医疗机构中存在的无证行医的违法行为。
4、根据今年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我局积极主动想办法谋思路主动争取和公安、检察院、街道办、镇政府、药监、乃至各村(居)委会等多部门的配合加强与法院、公安、卫健等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行医多方出击加大打击力度多次联手多家部门开展综合整治截至到2020年9月中旬我局已经移送陆良县公安局
起非法行医案件并均抄告陆良县检察院。
5、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人人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才能使医疗市场得到净化,为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打击非
法行医活动中来,震慑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专项整治行动
期间,我们加大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利用
电视、报纸等形式宣传,今年以来,发放宣传单
万余份;
在电视台播放新闻
次,编发卫生监督信息
期,扩大了宣传声势,保持了高压整治的舆论氛围。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件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在今后将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建立并完善长效工
作机制,坚持深入持久,同时要继续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非法行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按照《**市20**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大气和水污染治理为重点,着力实施以“洗城净天”和“清流净水”为主要内容的“碧水蓝天”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年活动,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构建和谐生态**奠定环境基础。
二、主要工作目标
----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总量在20**年的基础上削减25.7%,控制在**7**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总量在20**年的基础上削减35.9%,控制在4173吨以内。圆满完成我市“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
----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达到318天;大气可吸入颗粒物PM**年均值控制在0.**3mg/m3以下;降尘量力争低于21吨/平方公里·月,降尘量年均值比20**年下降6%。
----西泄洪渠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控制在130毫克/升以内;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6%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0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
----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环境整治
围绕“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在巩固20**年“洗城净天”全民大会战成果的基础上,拓展活动的时间和范围,在全市实施贯穿全年的“洗城净天”工程,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力量,群策群力,确保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1.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建设局配合,按照“双三十”承诺目标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烟粉尘的减排任务。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水泥、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治理工作。
3.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按照《**市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大气监测点位周边4平方公里区域继续开展专项治理。
4.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3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水泥粉磨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
5.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加强烟尘和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对燃煤电厂在用燃煤锅炉、**吨以上锅炉和年燃煤量5000吨以上的窑炉进行脱硫除尘治理,20吨以上(含20吨)锅炉安装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测设施,并与**市环保局联网。
6.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开展**环公路两侧违法企业环境整治行动,彻底取缔小化工、洗浴燃煤小锅炉。新晨
7.市工促局牵头,环保局配合,20**年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25万吨。
8.市政府办牵头,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局、交通局、公用事业局、教育局、各乡镇具体负责实施,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垃圾无积存;道路、庭院、楼房、车身、树叶无尘土;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路面硬化、路边绿化和学校操场绿化分别达到**0%”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开展垃圾清除、道路清洗、工地抑尘、庭院保洁工作。
9.市环保局牵头,交通局、城管局、建设局、公用事业局配合继续实施空气质量预警调控应急方案。
**.市秸秆办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配合,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制度,力争在夏秋两季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11.市公安局牵头,环保局配合,继续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所有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必须先进行排气污染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由环保部门发放机动车排气达标标志,排气不合格的,公安局对车辆不予年检。
(二)水环境整治
围绕“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大力实施以“水源地保护与管理、排污企业监管、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清流净水”工程,确保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1.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有关乡镇配合,按照“双三十”承诺目标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的减排任务。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负责实施,禁止在饮用水水源
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立直接排污口。
3.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配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6月底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并进行严格环境监管。
4.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确保排水单位入河排污口水质COD浓度控制在130毫克/升以内;对直接排入河流水质COD浓度超过130毫克/升的企业,责令停产治理。
5.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配合,按照“园区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的原则,新建化工、制药、印染、制革、酿造、制浆造纸及涉及重金属排放等水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已进行规划环评的工业集中区。
6.市环保局负责,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废水排放管理意见》,进一步规范企业废水无组织排放行为。
7.市建设局负责,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已经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于年底前全部完成中控室建设。
8.市环保局负责,全面整治制浆造纸企业。按照省政府要求,全市所有废水未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排放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特别排放限值,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停产治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牵头,交通局、工商局、安监局配合,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加强对危险物产生、经营、储运和处置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存放、处置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的管理。
2.市卫生局负责,加大对医疗单位废物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各医院的医疗废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3.市城管局负责,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0%。
4.市环保局牵头,**镇配合,进一步规范**沟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排污口并安装COD自动监测仪,同时与市环保局联网,确保3月底前垃圾渗滤液排放达到国家《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
5.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对拆除机立窑中的废旧、闲置放射源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废旧、闲置放射源。
(四)噪声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城区夜间建筑施工的管理,加大建筑施工噪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2.市公安局负责,加强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的管理。在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期,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产生噪声污染活动。新晨
(五)生态环境建设
1.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配合,按照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全面启动生态市的建设,**镇、**镇、白**乡、**镇、**乡年内完成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3月底前完成北故城村、东焦东队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教育,扎实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十百千”试点工程。开展绿色信贷工作。
3.市农业局牵头,环保局配合,加强农村土地面源污染监管,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4.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有关部门配合,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执法检查,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5.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有关乡镇配合,积极推广生态养猪经验,建设3至5个生态养猪示范点。
6.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商务局,工商局配合,加强对牲畜屠宰行业污染治理及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屠宰行业污染。
7.环保局牵头,**镇负责落实,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城镇创建活动。曲寨村**月底前完成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工作。
8.市环保局牵头,文明办、教育局、建设局、旅游局、卫生局配合,继续抓好绿色创建工作,年内创建5家县级“五绿”单位。
9.市林业局负责,**月底前,完成上级下达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任务。
**.市国土局负责,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新建和改、扩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与保证金缴纳率达到80%,生产矿山达到50%。
11.市国土局、林业局牵头,有关乡镇负责,加快对西部山区的生态恢复工作,国土局负责山体的生态恢复工作,林业局负责对山区的植树和绿化工作,有关乡镇负责山区生态恢复工作的协调和具体落实。
(六)环境监管与能力建设
1.市环保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机构,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
2.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加强建设项目后期监督管理,对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坚决依法进行处罚;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3.市环保局牵头,监察局、安监局、供电局、工商局、发改局、司法局、建设局配合,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危害身体健康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开展重金属和“两高一资”等行业的专项检查。新晨
4.市环保局负责,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确保排污费依法足额征收。
5.市环保局牵头,局配合,加强环境处置力度,调解处理好重点案件、突发事件、跨区域污染案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案件接转率**0%,办结率**0%,反馈率**0%,群众满意率90%以上。
6、市环保局负责,继续开展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市环保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指挥,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指导工作的开展。各乡镇、各部门要将环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置,狠抓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每一项环保重点工作深入推进。
(二)严格检查考核。继续将环保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有关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重要环境问题要挂牌跟踪督办,到期要帐。对达不到任务要求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懈怠、拖沓致使任务完不成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行政领导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处理。新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