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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涵义
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是指,工商机关实现市场监管目标,从事市场监管执法活动时,发挥功能的程度及其产生的效益、效果的统一。其涵义包括:一是目标性,即工商效能提升的首要要件,没有既定目标,谈效能提升,只是一句空话。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是工商行政管理的终极目标,为完成终极目标,还必须有阶段性目标。二是功能性,提升工商效能必须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作用,即发挥组织功能、协调功能、控制功能。三是统一性,即效益、效率、质量、效果的统一。工商效能强调要有市场监管的总体目标与阶段性目标,强调发挥监管执法的功能,强调监管执法能力、效率、效果、效益的有机统一。因此,在工商效能建设中,只有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各要素和环节的作用,才能提升整体效能。
二、彩响工商效能提升的因素及问题
(一)队伍素质因素
素质是指人先天特性和后天社会实践而获得的内在能力。素质是能力的核心,而能力是人的综合素质在行为上的外化表现。工商队伍素质是指工商人员理解和认知法律对有关问题作出恰当判断和合法处置的能力。工商人员职业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工商部门的整体能力和效能。素质更新主要指优良品德的修炼,专业素养的健全,广博知识的积累,办事技能的提高。
经过各级组织多年的管理培训,工商人员知识结构得到改善,干部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现有的人员素质与时代的发展仍有较大差距,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水平不高。在“两费”停征后,部分干部茫然不知所措,平庸、懒散现象抬头,慢作为、不作为时有出现。激励机制显得乏力,制约机制作用不明显,人员只进不出,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干部队伍缺乏活力,这些都直接影响工作效能的提升。
(二)资源配置因素
资源配置包括机构设置、人员调配、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质保障。如何合理设置机构,促进职能到位,发挥整体效能至关重要。人员调配是发挥效能的决定性因素。人员调配是否符合精干决策层、减少管理层、强化执行层的原则,直接关系到工商效能的提升。基础设施和物质保障是完成各项任务的基础,其中信息技术是提升工商效能的重要载体。
工商系统机构名称、上下职能基本相同,但力量整合不够协调。机关内部,市场、公平交易、个体、登记、商标、广告等部门与基层所都有执法办案权,多头执法导致处罚畸轻畸重、重复处罚,上下级工商部门之间权限划分不清,执法资源配置不够合理。有些地方工商部门为了避免以上问题,由公平交易部门实行集中办案,但由于基层执法力量有限,办案人才少,受移交时间和专业知识的限制,执法效能仍未得到提升。
(三)工商文化因素
工商文化是指工商部门在行使国家赋予的职能中,逐渐形成、积淀、培育起来的得到广泛认同的工商行政管理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精神理念、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总和,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服务理念、执法意识、管理理论、管理人员文化素质,蕴含在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制度、形象、行为之中的文化特色。工商文化既重视群体力量和发挥群体优势,又强调个人因素和潜能创造力,是凝聚和激励工商人员的重要精神力量,为工商机关各项改革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发展工商文化,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工商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增强全体人员的向心力、凝聚力。
国家工商总局近几年组织全系统对工商文化开展研究,在工商文化建设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创建工商文化的实践中,各地对工商精神的理解表述不一,工商文化的特色不突出,工商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没有统一的语境表示。工商行政管理共同价值观、工商精神等与工商工作的有机结合还不紧密。全系统对工商文化建设尚未形成统一规划,在社会上的宣传力度和影响力不够。
(四)体制机制因素
工商监管体制属于国家经济行政管理体制范畴,良好的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机制会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不断适应复杂变化的市场经济,能动把握监管规律,实现有效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工商机关虽然实行了垂直管理,但监管执法受当地政府影响仍然很大。在行政机构中存在职能交叉,工作界线不明确的问题,造成监管执法力量分散,缺乏合力,影响监管效能的提高。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科学构建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如何充分利用网络化手段,向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模式发展,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是值得深人研究的重要问题。
三、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提升的路径选择
(一)抓紧素质更新,塑造效能主体
效能建设既要“效”,更要“能”,根本目的是要提高人的素质和能力。行政效能的提高说到底要靠行政人员的素质提升,即优良品德的修炼,专业素养的健全,广博知识的积累,办事技能的提高。
1.加强学习培训教育,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思想政治工作是各项工作的基础,直接关系到整个队伍政治素质的提高。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党风廉政等各种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组织干部学习文化知识和理论研讨,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2.实施职位分类制度,激发队伍整体活力。职位分类制度是建立科学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条件。工商机关可将人员分为企业注册官、行政检查官、后勤管理人员三个系列。企业注册官是指具备专业资格,经过考评和聘任,在工商机关注册登记岗位依法行使注册核准权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行政检查官是指具备专业执法资格,经过考评和聘任,在执法岗位依法行使行政检查和行政管理的执法类公务员。后勤管理人员是指为处理工商各项工作需要而从事财务、政工、监察、装备、信息技术等行政管理和工勤事务人员。按工作性质又可分为服务性和技术性人员两类。对后勤人员应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技术序列分等级,如政工师、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等,按照其相应等级规定享受职务待遇及薪酬。以此构建职务晋升和职级晋升双梯制,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提升工作效能奠定组织基础。
(二)整合管理资源,形成整体合力整合管理资源,形成整体合力是提高工商效能的重要方面。科学的资源配置,是提高行政效能的先决条件。在信息时代,可利用现代科技信息资源,减少中间环节,加强基层力量,对于提高工商效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我国的政府机构中,基层行政机关及其人员仅被当作领导的服从者和决策的执行者,他们受到高层政府组织严格的层级制约,缺少因地制宜的决策权。加上行政层次过多,机构重叠,多头领导,交叉指挥,造成基层行政组织和人员工作被动、缺乏活力,难以获得较高的行政效能。因此,现行政府的改革趋势是由垂直式管理向扁平式管理发展,减少政府组织层次,缩小高层与基层沟通距离,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往基层配置,下放权力,形成小局大所,以达到激发基层人力资源,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履行政府职能之目的。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强调信息共享,重视横向联系、沟通和协作,大大提髙组织的反应能力和工作效能,减少了组织的人力资源成本。
在监管理念上,应把对市场秩序的管理上升为社会管理的层面,借助全社会力量共同治理,运用整合性治理理念充分聚集各种社会资源,实现综合管理,提高整体管理效能。整合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企业自律的四位一体的监管格局。
(三)改革监管模式,创新监管体制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主要有三种模式:经济警察模式、公平交易委员会模式、市场行政监督管理局模式。以上三种模式各有长处与不足,我国在借鉴国外模式时,应该吸收国外模式的长处。目前,我国监管模式采用市场行政监督管理局模式较为符合我国国情,要按照党的十精神,建立适应市场监管需要的大部制,解决权责不清、各自为政问题,解决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协调监管问题,努力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四)应用信息技术,加强软硬件配里随着工商机关市场监管任务不断加大,市场主体数量大幅上升,监管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必然要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我国对商品质量的监管采用的模式为“环节管理为主,专项管理为辅”,多个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管模式。在合理执法成本下,更可取的监管模式是充分利用各个监管环节和部门所取得的有关商品质量信息,将检测结果形成数据在网上共享,实行综合监管、上下联动的市场机制。数据是信息化应用的直接结果,所以数据库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数据库建设首先要建立与完善市场主体数据库,其次是重要商品数据库,并逐步建立联通国家工商总局、省、市、区工商局、工商所五级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化的应用,从长远目标看,应围绕信息资源的跨地区、跨部门共享为重点,努力构建地区、部门互动的市场执法体系,以信息资源公开和开发利用为重点,全面提升科学监管、优质服务的水平,不断满足民众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种新要求。
四、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提升的评价体系
为了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提升,应该建设效能评价体系。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具有综合性特点,其评判标准也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只有科学、合理地确定评价指标,采取正确、有效的评价方法,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才能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提升。
(一)工商行政管理效能评价主体及方法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效能评价可以依靠多元的评价主体和采用综合分析法进行,保障效能评价的真实可靠、公平公正。
1.评价主体。工商机关及其上级机关在评价主体中占有重要地位。与第三者的评价主体相比,工商机关及其上级机关更加了解监管执法总体情况,更能掌握工商行政管理效能评价的重点和难点,对评价标准掌握更加准确、全面。第三方评价是评价主体另一组成部分。在发达国家,政府只是评价主体之一,民间评价机构,包括独立的民间调査机构、大学科研机构和媒体组成评价委员会进行第三方评价,这有利于评价的客观、公正。
2.评价方法。工商行政管理效能评价可以采用主观测量和客观测量方法进行。主观测量方法可采用问卷调査、实地访谈方式进行。客观测量方法可通过监管执法统计数据获得。如査处违法行为的案件数量、发展市场主体数量、商标注册数量、著名驰名商标数量、合同履行率等。把主观测量与客观测量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才能最终反映工商效能的提升情况。
(二)评价指标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定义,我们可以从工商行政管理的效益、质量、效率、时效、能力五个维度进行评判。
1.工商行政管理质量。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和服务的质量,主要从市场巡查质量、行政许可质量、行政处罚案件质量等方面进行衡量。市场巡查质量主要以巡査中违法行为的发现率来衡量,包括市场主体证照齐全率,无照经营率,违法行为发现率,重特大违法行为应急处置等。行政许可质量以受理程序是否合法,核准时限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为标准。行政处罚案件质量以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为标准。
2.工商行政管理时效。衡量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时效指标,是指完成一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量所需要的时间数量。行政效能可以用时间效率表示,以最短时间完成工商行政管理目标的,则工商行政管理效能高;反之,则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低。因此,把时效指标作为衡量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一个重要指标,对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工商行政管理时效既有法律法规规定又有制度性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是职责任务的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尽量缩短工作时间是提高效能的重要表现。工商行政管理时效指标包括行政许可的时限要求、行政处罚的时限要求、市场巡查的时限要求与消费投诉时限要求等。
3.工商监管执法能力。T.商行政监管执法能力是指工商机关综合运用各种资源和手段,有效监管市场的本领和水平。工商行政监管能力是围绕监管执法展开的,具有职能的特定性。随着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熟练掌握和有效运用现代技术和手段的能力要求日益突出,因为它直接决定和反映执法监管能力的高低。工商行政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主要应由以下两个方面组成:(1)执法主体状况,例如监管执法人员文化程度、基本技能、执法人员违纪率等。(2)依法监管执法质量,例如案件核审不合格率、案件行政复议纠正率、案件行政诉讼败诉率等。
一、工商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有效实践
近年来。为适应国内外发展形势的变化,山东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战略。全省各级工商机关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与党委、政府同向思考、同步决策,广泛实施“红盾帮扶”工作,通过多种措施,有力支持了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两大经济区发展壮大。
(一)政策推动。自2003年以来,省局适时出台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国有企业改革、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促进全省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外商投资企业加快发展、加快发展旅游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振兴服务业,以及降低门槛、简政放权、提速提效等几十项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工商部门的职能优势得到了充分发挥。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为应对金融危机,更加积极主动谋划服务发展措施,在对近几年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关于保增长、扩内需、促发展的36条意见,对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全程服务、支持企业二三产业分离、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助企解困等多方面的政策措施,政策出台之密集,支持力度之大,是近几年少有的。同时,在认真贯彻省局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市、县级工商机关也因地制宜,制定了多项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广泛宣传,认真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期,滨州市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全市各部门中率先制定出台了促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的30条意见,重点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优化企业融资环境、促进全市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等方面加大了政策帮扶力度,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日照市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确立的打造“日照电子商务示范城”的目标。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使全市电子商务企业迅速发展。
(二)探索创新。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引导企业注册商标,扶持企业争创著名和驰名商标。两大经济区的工商局都积极主动地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商标工作的支持,成立了由工商局等部门组成的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将商标发展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范围,加大对驰(著)名商标的政策扶持和奖励力度。整合工商部门的融资手段和职能,运用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权质押和向金融机构推荐诚信企业等多种手段,积极破解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题。青岛市局提请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商标权质押贷款规定,在全省率先研发动产抵押网上登记系统。省局开发并推广了产业集群查询系统,各地积极开展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分析工作,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加强与市场主体的联系沟通,根据省局统一部署,2009年2-3月、2010年1―2月,各地工商机关开展了面向市场主体、政府有关部门的“大走访”和“大回访”活动。起到了服务发展、锤炼队伍的良好作用,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坚持开展企业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围绕规范服务、提高效率、优化环境的目标,推行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办责任制、AB角制、企业登记疑难问题请示制、注册局(科、处)长带班制等制度,推行服务质量电子评价系统,目前全省工商系统201个县级以上工商局已全部建立了规范化程度较高的企业登记大厅,有135个进驻当地政府审批大厅;13个市在登记窗口建立了窗口服务电子评价系统。简化登记和年检程序,全面实行“一审一核”制登记程序,推行“一网、一表、一次”式年检,在全国工商系统率先全面推行网上年检,目前网检率达100%。威海市局不断扩大“一审核准”范围,试行了“企业注册官制度”,将登记权限大幅下放分局和工商所。青岛市和潍坊市局共同签署了青潍工商一体化合作备忘录等合作协议,为两市企业联动发展搭建了平台。东营市局发挥信息化优势,建立“移动工商所”,延伸了服务领域。
(三)健全机制。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单位实行网格监管和区域监管责任制的做法,以“经济户口”信息为基础,建立了以县级局、企业注册局、工商所及网格责任为层级的网格监管制度,做到“网中有格、格内有责,责任到人、监管到位”。推行了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的可追溯;烟台市局实施了“一票通行”制度,将监管重心由以往的食品零售商前移到食品批发商。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有效减少了传销活动的生存空间。针对治理商业贿赂、商标侵权、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重点、热点问题,探索完善监管机制,创造出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不断改革、完善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坚持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经营者利益相统一,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相统一,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指导帮扶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改革,组织实行“小局大所”改革、集中执法改革、协作执法改革,创新推行行政指导制、统一掌控制、案件主办制、合理裁量制、案后回访制等五项重要制度。
(四)协会服务。注重发挥所属各级协会的作用,积极帮助会员企业借贷、担保,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开展“消费者满意单位”“百强私营企业”评选活动,有效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发挥熟悉企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开展内容丰富的教育培训,积极搭建高层管理者交流平台,为会员输送管理知识和社会资本。协助企业开展人才招聘活动,积极开展以会员创业促社会就业活动,解决企业缺乏人才支持的问题。积极探索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建设,成立了全国首家省级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协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主题教育、“山东最佳企业公民”评选等活动,培育履行社会责任的先进典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制约工商部门提升服务两大经济区建设的主要因素
尽管工商部门在服务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做了大量工作,但也有些因素制约着工商部门服务水平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商部门服务两大经济区建设的效能和水平,主要表现在:
(一)干部队伍特别是基层干部队伍的服务发展能力有待提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两大经济区建设的战略部署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对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掌握不准,对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企业管理知识、新领域知识学习不够,服务发展与市场主体需求脱节等问题。
(二)市、县两级工商机关简政放权的空间已很小。多年来各级工商机关坚持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而目前当地党委、政府和企业对工商
部门的意见、建议仍然多集中在放宽市场主体准人等方面,但各级工商机关在权限划分、职责履行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因此,市、县级工商机关出台类似降低门槛、提高效率等方面帮扶措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空间已十分有限。
(三)现代技术装备的支撑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一方面,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市场业态多样化、营销方式现代化、市场违法行为日趋高科技化,对监管执法特别是广告监测、网络交易监管、食品安全抽检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另一方面,多年来工商机关的服务举措停留在“降低门槛、简政放权、上门服务”等层面上,依托网络提供较高层面的服务能力较低,而这些又对T商机关的硬件装备、信息化支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现行经费保障体制和机构编制建设对工商部门履职到位有一定影响。“两费”停征后,省局积极争取支持,不断强化经费保障。但目前实行的经费保障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使基层工商部门仍将执收执罚、收取会员费作为工作重点,制约了履职的进一步到位。同时。近年来沿海部分市对辖区开发区的行政区域进行了调整,使得区域面积、人口及市场主体数量较过去有了成倍增长,但工商部门系统内的机构、编制调整没有相应跟上,现有人员编制数量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五)外部环境对工商工作的干扰。一些地方认为,工商部门做好服务就是少处罚、不处罚,有的地方甚至规定无故不得到企业检查,工商部门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责履行受到了制约。部门间监管体制不畅的问题也较为突出,比如威海市局反映,由于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把握尺度不一,导致全市50%以上的海带生产加工业户不能取得质监部门的许可,因而无法办理营业执照。
三、进一步做好服务两大经济区建设的建议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方面,在现有的法律、政策制度框架内,争取国家工商总局在企业登记注册、中国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认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争创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另一方面,加大对市、县两级工商局的赋权、授权力度,特别是对涉及全局性、突破性政策措施的出台,及时提请以省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对需要省相关职能部门支持、配合的关键措施出台,要商请审批部门共同制定下发。同时,密切关注政策措施执行效果,国家及本地的行业、企业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创新现有的政策措施,确保政策措施真正有效、管用。
(二)拓展职能空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两大经济区建设的科学规划,本着既要抓量的扩张、又要抓质的提升的原则,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推进重点、优势、龙头企业组建集团,兼并重组落后困难企业,鼓励城市企业进入乡村发展:认真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扶持新兴产业由无到有,由小变大;引导外资重点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制造研发环节,推动外资以并购方式参与企业改组和兼并重组;完善帮农助农手段,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尽快出台全省商标战略中长期规划。引导各类市场主体重视商标注册和使用工作;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两大经济区内的重点产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积极引导龙头、骨干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推动全省自主品牌国际化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继续帮助企业拓展投融资渠道,重点完善“三押一推”融资手段,探讨债权、市场场地使用权、集合债权融资等新的投、融资方式,并积极参与对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融资担保机构等的研究、支持和规范。
(三)完善服务机制。认真总结“大走访”“大回访”活动,将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做法提炼上升为长期制度并针对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的市场主体,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等方式,建立健全工商部门联系市场主体制度,以达到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问题,引导发展等目的。进一步深化、细化行政指导内容和方式,制定和完善行政指导的内容、措施和制度。完善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全程服务制度,实行全程服务、跟踪服务、延伸服务,使重大重点项目早登记、早发照。完善信息数据分析制度,尤其要建立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制度,提升数据分析质量。建立工商数据向本级党委、政府报送制度,注重选择有代表性、针对性的数据指标定期报送党委、政府,积极为决策服务。认真总结青潍工商一体化合作经验,借鉴长三角工商一体化建设的做法。探索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加强两大经济区工商机关的交流合作,实现两大经济区内工商机关市场主体基础信息互联互通、企业登记注册要件互认、市场监管信息和商品检测信息共认共享、行政执法协作与支援、违法案件协查通报,逐步实现两大经济区工商一体化。
(四)推进监管改革创新。强化信用分类监管,重点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合理划分监管网格,加强基础数据、监管数据的归集。以农资监管、取缔无照经营、食品安全监管、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保护商标专用权等为重点,加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推进以“五制一化”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工作改革,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第一条 为加强对证券公司和基金融资业务的管理,切实防范融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证券公司和基金开展融资业务应坚持“授权经营、规范操作、防范风险、注重效益”的原则。
各行办理对证券公司和基金的融资业务必须经上级行授权。未经上级行授权,各行一律不得开展此类业务。
第三条 对证券公司的融资业务包括同业拆借、债券现券买卖和债券回购。
对经批准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成员的证券公司开展融资业务,必须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供的交易系统进行同业拆借、债券交易业务。
对未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成员的证券公司开展融资业务,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票市场的通知》(银发[1997]245号)规定,办理与其总部的一天同业拆借业务,在交易前须报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行备案。
第四条 对基金的融资业务包括债券现券买卖和债券回购。与基金进行债券交易,必须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供的交易系统办理。
第二章 融资对象
第五条 对证券公司融资,只能办理对法人证券公司的融资业务,不得与其分支机构开展融资业务。
证券公司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2.《法人营业执照》;
3.成为银行间市场成员的,应提供市场准入的文件;
4.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
5.法人清算协议。
第六条 对证券公司同业拆借限定为:
(一)获准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证券公司;
(二)未获准入市,但与我行签有法人券商清算协议并在我行开立法人清算账户的证券公司。
第七条 对基金融资,只能办理对获准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融资业务。
基金融资交易,通过基金管理公司完成,其债券结算通过托管银行完成。
第八条 债券交易的对手限定为经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并签署债券回购主协议的证券公司和基金。
第三章 授权、授信管理
第九条 总行对融资业务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授权。总行授权是对分行授予办理融资业务的审批权,内容包括融资对象、融资方式、融资限额、融资期限等。在未得到总行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受权分行不得对二级分行进行此类业务的转授权。
第十条 依据《中国工商银行统一授信管理制度》规定,对证券公司和基金融资的授信管理实行“统一授信,总量控制,归口管理”的办法。
全行对单一法人证券公司和基金的授信业务统一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加以集中统一控制。统一授信管理应完全在授权管理的制约范围内,不得因授信管理而弱化授权管理。
总行对单一授信客户确定的各项融资业务之和,不得超过总行对其确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总行对证券公司和基金的授信,按业务类别归口管理。由资金营运部提出授信方案,报信贷审查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总行只对法人证券公司和基金授信。
对全国性的证券公司和基金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由总行确定。
对规模较小(注册资本金小于2亿元)的地区性证券公司,经总行授权,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可由一级分行或直属分行确定并报总行备案。
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金调整,或发生市场准入、退出等情况变化,在报请总行资金营运部门同意并经行长授权后,可相应调整授信额度。对基金的授信额度由总行确定调整。
对注册地与主要清算地不在一处,未加入全国银行间市场的证券公司,经总行授权,可由主要清算地分行确定授信额度。隔夜拆借业务仍需由注册地分行操作。
第十二条 对单一证券公司和基金融资业务的单笔业务审批权,总行在基本授权时一并下达分行。分行在总行确定的单笔融资业务审批权限和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对辖区内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办理融资业务。
第十三条 对证券公司和基金融资业务授信,应事先建立风险分析和评估办法。通过设置具体评价要素(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负责人管理水平、盈利性、流动性、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状况、基金投资情况等),评估其偿债能力、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区别不同对象,分类确定授信额度。
第十四条 对证券公司进行的资金拆借,统一纳入全行同业拆借限额和同业拆借授权额度内考核。
第四章 风险控制与监测
第十五条 根据人民银行《证券公司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凡与我行开展拆借业务的证券公司,必须是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并达到证监会关于证券经营机构自营业务风险管理规定的有关标准。
第十六条 根据人民银行和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和基金核准的经营范围,市场准入和退出情况,由经办行负责对证券公司和基金的债权债务情况、财务经营状况和投资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对不能达到证券监管机构风险控制标准的证券公司,不得与之发生资金拆借业务。
经办行应对融出资金的安全性负责,做好风险管理,到期及时收回融出资金。
第十七条 与我行进行资金拆借和债券回购的证券公司,其拆入、拆出资金余额均不得超过实收资本金的80%;债券回购融出、融入资金余额亦不得超过实收资本金的80%.与我行进行债券回购的基金,其债券回购融出和融入的资金余额均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40%.第十八条 对于与我行签有法人券商清算协议并开立法人清算账户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与之建立稳定的融资关系。同时,建立稳定和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要求证券公司定期提供财务报表,重大事项及时通告。
第五章 业务操作与管理
第十九条 对证券公司的同业拆借,拆出、拆入资金最长期限不超过7天。对证券公司和基金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到期后均不得展期。对证券公司的拆出资金,在对同一对手的拆出余额尚未全部归还时,不得发生新的拆出业务;对同一对手上次拆出资金到期日至下次拆出资金起始日,必须有不少于48小时的间隔期。
第二十条 拆借资金和债券回购的利率,参照CHIBOR拆借和债券回购前5个交易日同期限品种的加权平均利率,并考虑自身筹资成本确定。
对逾期归还的拆借或回购资金,除按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外,还应按日利率万分之三加收罚息。
第二十一条 债券交易的对手方必须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在结算时保证有真实、足额债券,严禁债券交易中的买空、卖空行为及其他违法交易行为。
第二十二条 与其注册地在辖区内的法人证券公司进行拆借业务时,必须签订《人民币资金拆借合同》。
通过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系统进行拆借业务,交易系统《成交通知单》与《人民币资金拆借合同》共同构成完整的拆借合同。为建立稳定的融资关系,分行也可与辖区内的法人证券公司签订《人民币资金拆借协议》,作为资金拆借的授信协议,期限一年,在每次通过交易系统成交时,再签订《人民币资金拆借合同》,每笔拆借交易系统《成交通知单》与《人民币资金拆借合同》构成完整合同。
与非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成员的证券公司进行隔夜拆借,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签订并认真履行人民币资金拆借合同,在交易前报当地人民银行货币信贷部门备案。也可与辖区内的法人证券公司签订《人民币资金拆借协议》,作为资金拆借的授信协议,期限一年,在每笔拆借时,再签订《人民币资金拆借合同》。
在签订《人民币资金拆借合同》和《人民币资金拆借协议》时,可视情况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相应加入担保条款,或另行签订担保协议。
债券回购的完整合同为:交易系统《成交通知单》和债券回购主协议。
债券买卖的完整合同为交易系统《成交通知单》。
第二十三条 各级行要严格业务审批程序,坚持业务操作前台交易与后台结算相分离、资金清算与债券结算相分离的原则,严格执行业务操作、审核批准、会计核算“三分离”制度。
第二十四条 各行要加强对证券公司和基金融资业务的会计核算管理和台账管理,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严禁乱用会计科目。
向证券公司拆出资金,通过“119拆放金融性公司”科目核算;拆入资金通过“277金融性公司拆入”科目核算。
以债券回购方式向证券公司和基金融出资金,通过“175买入返售债券”科目核算;融入资金通过“297卖出回购债券”科目核算。对债券回购业务,要求同时在表外“661本行购买债券”科目进行登记。
债券现券买卖,根据交易券种,分别通过“171国家债券”、“172中央银行债券”、“174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科目进行核算。
第二十五条 对证券公司和基金的融资业务,本金和利息的支付必须通过转账方式进行资金清算,不得收付现金。债券交易结算必须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第六章 内部监控
第二十六条 为加强总行对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与证券公司和基金发生融资业务的动态监控,受权分行应于此类融资业务发生当日营业终了之前,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同业拆借监控系统,将有关交易情况逐笔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七条 为全面了解掌握证券公司和基金有关重大债权债务变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重大交易、公司收购或转让、法人变更等重要事项和信息,各行要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二十八条 各行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金融监管机构有关证券交易和同业市场融资的规定,严禁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严禁银行工作人员参与证券违法活动。对严重违规的行为,要按国务院、人民银行和总行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总行原有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文发之日起执行。
高淳县商业局:
六月十三日来信提出关于职工在私营商店期间和小商小贩在合作商店期间,他们在参加国营、公私合营企业后怎样计算工龄问题,经与中央劳动部研究,答复如下:
一、原在私营商店以工资收入为生活主要来源的职工,其在私营商店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龄;转入国营、公私合营企业后继续工作的,可以将转入前最后一个私营商店的工作时间和国营、公私合营企业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原在私营商店的职工随企业转入合作商店,而后又转入国营、公私合营企业的,可将在最后一个私营商店和合作商店的工作时间,连同在国营、公私合营企业的工作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在合作商店的小商小贩,其生活来源主要是工资收入的,他们随合作商店转入国营、公私合营企业以后,可以将在合作商店的工作时间和在国营、公私合营企业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小商小贩在个体经营和合作小组期间,一律不计算工龄。
【关键词】电子工商;行政管理服务;问题;建议
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趋势越来越强烈,催生了一种新型的行政管理服务系统——电子工商行政管理服务系统,基于对工商系统信息部门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截止2009年10月,已经开始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的城市占到了此次受访城市的90%。且在建设路径选择上,全面上线占11%,单个业务系统上线占89%。目前开发出来的电子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主要包括:经济户口管理系统、维权系统广告管理系统、商标注册管理系统、数字档案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依法行政支持系统等。他们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给市民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一、电子工商行政管理服务在我国起步晚,发展不平衡,投入不够
21世纪初电子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才在国内陆陆续续上线,起步较晚,且上线的操作系统少,一般以网上年检、网上登记注册、企业信息管理三个系统为主。食品安全,网上监管系统等04年之前还没有上线。国外的“信息高速公路”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到了90年代已经取得了卓越的成绩。我国的电子政务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我国的大中城市的信息化水平相对小城市发展不平衡,城市与农村相对发展不平衡,东西中部发展不平衡,东部异军突起但却没有起到带动中部特别是西部的作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信息化发展不平衡,信息化程度不高。我们势必应该向国外电子政务发展得好的国家学习,政府真正重视这一领域,同时能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更多支持和扶助。
二、“重电子,轻政务”,自上而下地开发系统
08年,在北京工商局已经建立的26个系统中,只有3个系统是与工作效率联系最紧密的,而剩余的23个系统通常无人问津。究其缘由,并不在于用户不愿意用,而是用户没法用,用不了。因为无论从需求的角度还是用户习惯的角度,开发出来的23个系统均不符合用户需求和习惯。造成了如今尴尬的局面,花了大力气开发的系统却只能做摆设,工商局大部分的业务职能还没有完全避免计划经济时代执政的老思路和老方法。上线系统是为客户服务的,有所需求从而去开发,走群众路线,自下而上的开发系统才是真正的发展之路。
三、主要系统利用低效率
自从08年毒奶粉事件之后,食品安全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食品安全系统扮演了更加重要的角色,为人民监控不安全食品,保障民生。但是,08年的悲剧并没有就此结束,而是愈演愈烈。之后的染色馒头,瘦肉精,地沟油,直至2012年,光明牛奶还被查出有害物质超标。可想而知,食品安全仍旧是让人们担忧的问题。也就意味着,食品安全系统并未真正发挥其监管作用,且有关执法部门惩罚不力,导致食品安全事件一件接着一件,人心惶惶。食品安全有关民生,不可忽视,系统的建立要为人们办实事,而不仅仅是摆设,系统要发挥其上线应当发挥的作用。
四、外包管理不力
如今在政府流行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BOT,也就是政府将工程外包给个人企业和财团,由他们来投入建设,规定在一定年限之后将所建成的工程无条件归还给政府。电子工商行政管理也采用了这种模式,通过招标的方式将系统的开发管理外包。本身这是一个节约成本,节约人力物力财力的事情,但是由于工商局的疏忽,却引来了诸多麻烦。信息安全是当前实施电子政务的首要问题,美国每年花在网络安全对策上的费用就高达20亿美元。我国花费在信息安全上的资金还有待提高,同时也建议工商局在电子政务规划中细化对外包方招标、监管方面的要求,减少系统风险。
五、缺乏信息的深度挖掘和业务的整合
现在工商系统电子政务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是业务整合。就不同业务来说,所有的系统都由业务处主导,每个业务部门只面向一个系统,他们是不关心整合的,但是就工商局来说,一共就二十多个系统,非常复杂,也很急迫。另一个是要形成一种在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基础上的社会制约机制,现在企业违法了,只有工商部门自身对企业进行约束,其他部门不会对之进行制约,惩罚的力度不大。而建立社会联动的惩罚机制,就会使违规企业寸步难行,这样能够营造出企业自律的大环境。
六、缺乏信息公开与透明化服务意识
工商局的职责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什么我们的政府部门花了这么大力气,但市场经济秩序仍然很乱,企业不讲信用的案件层出不穷,除了企业自身的原因,是否我们的监管系统也“不务正业”了呢?市场本身有自我维持秩序的机制,因为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制经济,工商局只要能够制定与维护合理公正、通明公开的规则,市场就能自我有序地运行下去。且市场经济的主要支柱是信息,工商局应疏通信息流通障碍,及时将信息传递给公众,重视信息服务。与其让政府管理市场,不如让市场自我管理。这里的核心问题是要培养社会自律守信的内在冲动与约束,不把信息公开、透明了,让企业明白违法乱纪需要在市场中付出切实的代价,企业就不能真正的守信。仅仅靠以往的惩罚,惩罚是被动的,也是抵消的。惩罚有很多种,一种是直接的,一种是间接的。要把事后的检查变成事先的预警,真正合理、高度运行的社会就应该能够遇见到失信的后果。
以上问题是长期存在的,希望政府能够引起重视,另外,问题有,成就仍旧是不可忽视的,珍惜现有的开发成果,逐步完善工商系统,这是我们未来为之不懈努力的方向。
参考文献
[1] 王飞飞.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发展浅析[J].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04).
[2] 张维迎.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报告[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年.
为支持国营大中型企业转换内部经营机制,鼓励到社会待业的企业富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就业,结合本市情况,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为企业富余人员申请个体经营积极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个体经营条件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为其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二、各区、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划安排个体经营场地和分配摊群市场的摊位时,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审批,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积极支持,给以方便。
三、各区、县劳动局对符合领取待业救济金条件并要求从事个体经营的企业富余人员,可以将应领取的待业救济金,一次性发给本人。
四、各区、县劳动局要严格控制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雇用外地做工人员数量,为企业富余人员就业创造必要的条件,对他们自愿到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就业给予优先安置。
过去的企业管理程式化,管理和市场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创新管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改善公共服务为目标,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创新管理可以从许多方面入手,但都应该本着“以人为本,方便为先”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以合理调配人力和物力资源,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过去企业行政管理的主要方式是“背靠背”的服务方式,不符合时代要求,应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工商管理专业是最后一个“窗口模式”,应广泛使用的电子信息技术,创新商业管理,全面推行网上服务,开发在线系统,建立网上虚拟营业大厅,实施网上预定和发牌等公共服务,使人们的工作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快速和安全地处理相关工作,为企业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舒适的服务。
二、工商行政管理改革的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队伍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奠定理论基础,提升整体素质,提高团队战斗力和集体凝聚力,建立一支人民满意、政府满意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用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作风,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创新。首先,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建设,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以建设学习型团队,坚持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法制化,建立和完善各种学习制度。采用创新机制,加强干部交流;通过越来越多的在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水平;根据德、能、勤、性能等指标,选拔高素质的人才;通过全面激励机制、优胜劣汰的人才机制,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持活力和热情,提高整个团队的能力水平。其次,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必须改掉坏习惯,不断提高自己,营造自我提升的学习氛围。在这方面要加强培训,主要集中在政治觉悟的提高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形成终身学习的习惯,打造服务至上、和谐、创新、诚信为本的工商管理高素质队伍。最后,在产业文化和商业文化建设上要进行价值观的选择,要形成一个高效的团队,还要进行硬件上的优化,不断提高文化建设的水平。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要不断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从根本上提高人员整体素质。除此之外,要积极树立工商管理榜样,不断开拓新局面,这样才能营造良好的氛围,对于能力的提高也具有良好的作用,也能够不断优化管理机制。
信息化时代工商管理发展策略
0引言
信息化时代就是信息产生价值的时代。信息化是当今时展的大趋势,代表着先进生产力。主席提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要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供给侧改革信号开始释放。经济供给结构性改革,给各企业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内涵和特征
1.1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信息化时代中的内涵定义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指的是对信息内容的采集、分类、归纳、处理与传输,继而实现对信息流的有效控制,摆脱各种物理因素的束缚,为工商行政管理提供方便的、有效的、快速的管理和服务,为工商管理的各项工作的不断改革和创新打下了坚实基础。
1.2工商管理工作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的特征表现
第一,对信息技术存在依赖性。工商管理工作本身具备了统一的管理编制以及资源共享机制。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是信息化的前提。标准统一性。实现电子政务各功能系统之间信息共享、上下协同、安全保障的基本前提就是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没有终点的,要始终坚持在工商管理工作中应用信息技术,不断推动信息技术与工商管理业务的融合,让这个过程联系不断、持续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创新、改造,延续下去。
第二个特点是由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决定的基础性、复杂性和广泛性特征信息资源的基础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承担市场主体准入、退出和经营活动的全过程监管的任务。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应用所产生的市场主体数据和监管数据,是基
础性数据,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实施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政府的整体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2信息化时代加强工商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策略
2.1注重于对工商管理行政执法管理系统的建设
工商管理中的执法案件处理带有着极强的相关性与通用性,其需要按照行政谭ㄌ逑道垂菇框架,并以为基础来对案件内容重新建构。案件管理涉及公平交易、消保维权、市场规范管理等全工商监管业务,案件线索、立案、办案、结案,以及协查、通报等流程都具有通用性。在做好需求调研的基础上,面向人员实际的业务分类和应用,以人为本重新设计,使该系统切实可用、好用、通用,符合总局数据和流程标准,成为各级各类监管执法人员离不开的应用系统和连接省工商各类实际业务的纽带。
2.2对硬件网络设施的升级,以此来加强设备配置的信息化水平
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对基础设施的运用,其需要从工商管理单位的硬件设施升级入手来解决目前的滞后状态,适应办公自动化、基础业务、视频会议、远程教育培训等内部业务应用以及面向社会的内外双向服务业务的发展。要在保证网络覆盖率100%的基础上,提供高速、安全、多样的信息传输和处理平台,满足各类信息处理和传输的可用性、可靠性和管理性的性能需求。
一是提供多样的数据信息传输手段,移动电脑、手机等移动终端都可以方便快捷地接收和处理工商业务信息,从而为一线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
二是升级改造工商业务网络和公共服务网络。将以电信租用线路为基础的业务专网切换到电子政务网络上,合理分划网络结构。扩充公共网络能力。根据业务需要不断提高网络安全性和可靠性,建立健全网络应急机制。三是具备合理的全域网络管理维护手段,推进网络核心管理架构建设以及集中的网络用户访问认证建设,配置网管中心,采用分域自治管理,选用先进适用的网管软件,能够充分管理网络资源和运行状态。
2.3提高办公自动化和和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工作的发展水平
通过对计算机局域网络技术的运用以及对办公室自动化处理系统的选择来将工商部门行政管理工作开展以网上办公的形式明确下来,如,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统计分析等等都可以通过成熟的办公自动化软件系统来实现。部门之间,也可以通过局域网或英特网实现企业基本登记数据、信用数据、政务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例如江苏省工商信息系统的“三网三库一中心”的网络设计和布局,即是一个例证。“三网”指的是内部业务网、对外协作网、信息服务网;“三库”指的是业务管理数据库、共享信息数据库、多功能信息数据库,“三库”可以为内部业务网、对外协作网、信息服务网提供相关的数据汇总,利用丰富的数据资料,进行有关统计、分析;“一中心”是江苏省企业电子身份(ca)认证中心,为网络经济环境下的企业提供身份认证、数字签名、信息加密等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服务。
2.4落实培训工作来提高工作人员能力水平
信息化的发展不仅仅需要对软件设施、硬件设施进行升级,其还需工作人员本身的工作能力能够得到显著提升,其也就离不开培训活动的落实到位。同时,在工作中,大家需要互相帮助,互相促进,共同提高,通过不断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软硬件问题,全局整体计算机及网络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已经能够满足工作要求,使全局的软硬件及网络资源充分发挥作用。
3结束语
总的来说,信息化发展是时代进步的表现,但是工商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需要从工作规律出发来对发展模式进行逐步升级,不能操之过急。因此,在实际的工商管理工作中,必须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把人的有点和计算机信息化的优点进行有机结合,优化配置。把计算机信息化的特点发挥到最大。当然,信息化本身已经让工商管理工作发生了质变,使得其发展到了一个高度信息化的工作领域,我们要进一步对工商管理信息化发展和应对措施的深刻分析,促使工商管理信息化水平得以得到一个新的发展高度,继而带动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冰洁.工商管理信息化发展策略创新研究[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6,32(19):94-95.
工商管理部门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要单位,承担着重要的任务,虽然我国工商管理部门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水平依然不足,研究新时代工商管理职能的转变成为了现阶段下的重要内容。本文主要针对新时期工商管理的职能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
工商管理;职能问题;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逐渐成熟,与世界的贸易往来也更加频繁,相对的经济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企业发挥工商管理职能的重要部门,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应对新时期的变化已经成为学者们共同思考的问题。笔者通过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介绍了工商管理的概述、各职能之间的现状与问题,并且针对这些问题给出合理的建议或意见,希望可以给其他学者提供一些参考。
一、工商管理的概述以及必要性
工商管理,它是通过经济学以及管理学知识,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理念对企业的经营和重大决策进行控制,属于管理学范畴,有着广阔的应用市场。随着我国进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时期,工商管理部门行使工商管理职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往往需要掌握多个领域的相关知识,综合运用现代化工商管理理论解决企业经营中遇到的问题。随着经济体制和企业结构的改革,工商管理的地位也在不断提升,这种变化不仅出现在社会管理体系中,在政府对市场的监控中也愈发明显。再加上我国加入WTO,加大了各个领域的经济往来,使得工商管理的职能对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更有着特殊的意义。而我国传统的工商管理制度无法适应经济的变化,因此提高我国工商管理水平和研究水平,引导市场高效稳定发展势在必行。
二、工商管理各个职能间的关系
(一)管理和引导间的关系
工商管理部门与企业之间存在管理的关系,但是想要实现企业的稳定、高速发展,仅仅依靠管理是完全不够的。工商管理部门需要对企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引导,首先确立和发展企业的基础项目,并且将经营项目向其他相关领域拓展。其次是调查新时期市场的产品需求,引导企业向需求较高的产品上靠拢,并且将本地过饱和的产业向外地发展,此外,对于某些需求量较大但是缺乏技术和资金的产业必要时可以寻求政策支持。
(二)管理和服务间的关系
工商管理部门除了对企业的管理以外,还需要对企业的发展负责,尽可能的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充分体现其服务职能。同时,工商管理部门还要对企业的不良行为进行监督。
三、工商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目前我国的工商管理领域还有着许多问题尚未解决,这些问题都对我国行使工商管理职能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一)工商管理的体制还不够健全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完善,工商管理部门所能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这也在推动着工商管理的发展,其所能管理的范围也不断增加,实现对薄弱环节的强化管理,充分发挥自身的职权,维护整个市场的秩序。从目前来看,我国工商管理体制还有许多不足,它将整个区域性市场进行了分割,使各个业务部门各自为政,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只能作为地方保护的工具。地方政府还会采取其他措施,如地区割据等,这些都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经济体制的改革,限制了工商管理的权利。因此,我国首先要进行的就是建立完善的工商管理体制,这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能够更快的与国际接轨。
(二)缺乏工商管理专业人才
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在很多领域都处于起步阶段,需要许多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推动行业的建设,我国对于中、高级工商管理人才极为迫切。市场经济体制是建立在知识和科技以及消费的基础上,与我国早期的农业和工业体制都有着很大的不同,它对工商管理人员更高的要求,需要具备竞争意识和对金融领域的思考,这样才符合新时代的要求。但是目前的工商管理的人才培养,太过注重专业要求和知识的传授,对于知识的应用要求不高而且限制了工商管理人才的创造性。
(三)工商管理的执法力度不够
工商管理机关是监督市场流通的重要部门,具有一定的执法能力,推动着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工商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是严格执法,提高执法的效率,体现工商管理的职能。但是就目前来看,工商管理部门根本无法应对复杂的社会关系,执法能力也在不断的被削弱。我国法律要求行政的处罚权和强制执行权进行分离,工商部门在进行处罚后无法强制执行,对执法造成了阻碍。而且有时工商管理部门的执法会受到地方政府的干涉,地方政府认为工商管理部门阻碍了地方的经济发展,极大的增加了执法人员的工作难度。而这些问题就需要国家给予一定的重视,进行严格的监督才能逐渐改变。在新的历史时期,工商管理职能的转变成为一种必然趋势,要提升工作的效率,需要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好前瞻性调整工作,以国民经济发展作为大局,明确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能,优化内部结构,这样才能够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此外,对于工商管理部门而言,其实际工作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所以必须以客观实际为基础,对工商管理相关职能进行革新。这是要求工商管理部门要以促进企业发展为目标,充分为企业着想,积极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好自身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工商管理的职能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不仅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也是对现有工程管理模式的革新。为了实现工商管理工作的改革,需要与具体的情况结合起来,前瞻性地安排工商管理工作职能,促进企业的规范性发展,为社会的稳定、繁荣奠定好基础。
参考文献:
[1]齐寒石.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J].武汉学刊,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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