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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政府责任,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12年,巩固和提高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做好为农村地区居民提供服务的准备工作并逐步展开。到2011年,省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城乡居民免费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和地区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各基层卫生机构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好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协调、人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和区医院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单位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同时,进一步调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预防保健机构的职能,促使妇幼保健、规划免疫、健康教育、慢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下沉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形成贯穿区、镇(街)、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逐步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
(二)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大力培养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强化全科医师、社区护士、乡村医生的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切实提高其理论水平和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处置能力,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人力保障。
城乡基层医疗单位要采取灵活的工作方式,运用健康体检、深入居民家庭走访等形式,全面掌握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建立真实可靠的动态的居民健康档案,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主动采取有效的健康干预措施,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公共卫生部门要转变公共卫生服务模式,定期深入工作场所、学校、社区和家庭,开展卫生学监测评价,研究制定公共卫生防治策略,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继续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包括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宣传,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实施避孕节育和恢复生育力手术,随访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避孕药具不良反应诊治等。
(三)规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我区执行《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公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服务规范,按要求为居民提供服务。对已经实施的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市定项目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梳理,做好对接,确保全面涵盖。
(四)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区政府将根据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目标,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逐步增加公共卫生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经费标准按单位服务综合成本核定,所需经费由政府预算安排。2012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据镇村两级卫生服务机构所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进行分配,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乡镇卫生院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
(五)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区财政局、卫生局等部门将组织专家,按照《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见附件3),每半年对辖区内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评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季度对所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评估,并将结果上报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抽查。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农村基层卫生机构考核参照城市的考核标准和流程进行,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体化考核。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结果作为拨付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主要参考依据。考核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80(含80分)-90分之间的,拨付70%;60(含60分)-80分之间的,拨付50%;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拨付。同时,考核结果将与经费补助以及单位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和任免挂钩,作为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要注重群众参与考核评价,将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
四、项目进度
(一)2012年2月(摸底准备阶段)。认真学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文件,制定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标准;统一印制《居民健康档案》,分层组织档案管理相关人员的培训;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分解安排工作任务,落实项目补助经费;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政策,为项目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2012年3–6月(试点阶段)。在张格庄镇挑选2–3个镇村一体化的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试行工作。以镇街卫生院为单位,有计划地组织辖区适龄居民健康查体,掌握第一手健康信息,填写《居民健康档案》,并做好档案管理。区卫生局组织专家定期对各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指导,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人群为重点,开展健康教育、家庭访视等系统化管理工作,降低发病率,提高重点人群保健水平。同时,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三)2012年7–11月(全面实施阶段)。根据试点经验,以镇街为单位全面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做好基层卫生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到2012年底,全区农村居民建档率达到60%。到2011年底,全区农村居民建档率达到90%以上。
(四)2012年12月(检查验收阶段)。区卫生局、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各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直接挂钩。
五、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各镇街要把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地政府的年度考核目标,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任务的落实,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增强全民健康素质。卫生、财政、计生等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做好调查研究,认真组织落实。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财政投入足额按时到位,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1 对象和方法
1. 1 调查对象
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的方法,在中部六省中,随机抽取两个省份: 安徽省和江西省,在两省内各随机选择两个经济欠发达县,每个县各随机抽取3 个乡镇,调查对象为所选乡镇中随机选择的在本地居住时间五年以上的常住居民和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
1. 2 调查内容与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问卷形式。对农村常住居民和医务人员均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情况和满意度情况的调查,知晓度分为三个程度: 非常了解、了解一些和完全不了解; 满意度分为三个程度: 非常满意、一般满意和不满意。采用统一设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利用情况问卷对农村居民进行调查,问卷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2011 年版) 》统一设计,内容涉及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服务、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已婚妇女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7 类32 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 3 统计学方法
采用EpiData 软件对数据进行录入导出。采用SPSS 17. 0对数据进行相关统计学分析,率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
2 结果
2. 1 基本情况
本次共调查农村常住居民624 人,其中安徽省307 人,江西省317 人; 调查医务工作者38 人,其中安徽省24 人,江西省14人。在所调查的农村常住居民家庭中, 337 人家中有0-10 岁儿童,其中安徽省75 人,江西省262 人; 388 人家中有60 岁以上老人,其中安徽省127 人,江西省261 人; 218 人家中近5 年内有孕产妇,其中安徽省34 人,江西省184 人; 171 人家中有慢性病患者,其中136 人家中有高血压患者,49 人家中有糖尿病患者, 27 人家中有重性精神病患者,32 人家中有残疾人,家中有脑卒中患者和结核病患者的均25 人。
2. 2 农村居民和医务人员
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情况和满意情况农村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较高,但均低于医务人员,见表1。农村居民中,仅3. 7%表示非常了解,7. 6% 非常满意; 医务人员中,63. 1% 对此非常了解,57. 9%非常满意。
2. 3 农村居民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接受利用情况
在本次调查涉及的7 类32 项服务项目中,总体利用率高于60%的有4 项,占总项目的12. 5%,分别是儿童6 岁以前按计划预防接种接受率、高血压患者登记率、糖尿病患者登记率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率; 其余项目的总体利用率均低于60%。江西各项服务项目利用率高于60% 的仅前述四项中的后三项,占总项目的9. 4%; 安徽各项服务项目利用率高于60%的除上述四项中前三项以外,还有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和体格检查接受率、产前随访服务接受率以及妊娠糖尿病筛查率,占总项目的18. 8%。已婚妇女开始妇科检查的平均年龄为25 岁。
3 讨论及建议
本次调查发现,大多数农村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了解较少,仍有约四分之一的居民对此不了解和不满意; 此外,各服务项目开展利用不均衡较为严重,安徽和江西虽各有优势,但总体很多服务项目利用率较低。整体来说中部经济欠发达农村地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利用情况不甚理想,农村居民与医务工作者之间知晓率与满意度的差距也表明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利用存在一定问题,这可能与中部经济欠发达农村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力度不够、农村居民预防保健意识薄弱、公共卫生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和分布不均以及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不深入有一定关系。
为了实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农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缩小城乡差距,真正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首先,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意识。通过大众媒体、公益广告、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加强疾病预防重要性的宣传,让农村居民了解一些疾病的可预防性,提高居民健康意识,改变健康观念,树立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理念,认识到防未病才能真正减轻家庭医疗经济负担,从而提高疾病预防的主观能动性。同时,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民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背景、意义和内容,加深农村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与重要性的认知,增强信任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社会参与度,真正提高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保健、预防接种、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中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3、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2个项目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4、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卫生监督协管食品安全、公共场所等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报告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5、市第四人民医院。协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6、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结合各地实际,明确分工,确保项目任务落到实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项目组织管理。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繁重,市局已经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抽调精干人员,充实项目办公室力量,加强统筹协调,提高项目实施的组织化程度。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科室设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要求规范建立计免门诊、妇保门诊、儿保门诊、疾病控制室、慢病门诊等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室,配备必要设施、设备,改善工作条件。
(三)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队伍建设。要按照《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配备人员,专业人员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其中公共卫生人员编制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的25%。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切实承担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培训任务,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人员培训,确保培训率达100%,合格率达100%。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卫人员管理,建立人员岗前培训制度,持证上岗制度,调整申报制度,非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随意调整公共卫生工作人员,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的稳定。
(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市卫生局及市级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组织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督导每年一次,专项督导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综合督导不少于4次。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每月1次督导,要实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跟踪督导村卫生室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推进。
(五)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各地要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信息业务系统建设,加快卫生信息资源整合,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努力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六)加强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各地要按照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25元的标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311号)要求,实行当年预拨、次年结算,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筹集、使用、管理,确保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要认真落实村级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经费补助,补助金额达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40%,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转。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做好我县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指导专家组,明确了我县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牵头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将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我县卫生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引导和指导全县各医疗机构作好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二)加强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为规范全县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的管理,在6月中旬联合公共卫生科举办了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本次培训参训人员有县直公共卫生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乡镇卫生院负责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人员以及全县各村乡村医生,共培训200余人次,培训为期一个星期,会上邀请了县人民医院中医科主任进行授课。通过对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工作的培训,有效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了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再生新台阶。
一、存在问题
1. 部分乡镇对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重视不够,登记表还存在个别缺漏项,档案填写不完整、不够规范。
2. 个别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负责人员更换频繁,导致工作出现断档,跟不上工作要求。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一)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积极协调统筹全市基本公共卫生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资金保障、技术指导、监督检查以及信息统计、监测等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为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切实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在进一步完善现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逐步合理地开展新项目,积极推进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建立健全社区健康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提高居民健康档案质量及电子化运用能力,努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同时要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推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三)加强项目绩效考核和监督指导。
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包》及《年市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包考评标准》,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体系。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全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专项督导检查,保障项目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确保项目目标的完成和群众受益。
二、社区卫生工作
(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进一步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力度,充分利用省卫生厅专项培训经费,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以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为抓手,从机构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中医药服务和居民满意度5个方面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强化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提升机构服务水平及形象。
(二)探索社区卫生管理新模式。
创新体制,积极推广“家庭医生责任制”服务模式和中心/站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三个转变,即工作重点由重医疗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重转变,服务方式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工作目标由以经济效益为重向两个效益并重转变,以“规范化、优质化、人性化”的服务促进社区卫生工作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管。
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人员的准入监管,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将日常群众诉求纳入到绩效考核工作中来,引入动态管理机制,在年终校验时视情节进行优胜劣汰。
三、妇幼保健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0年)》,加大对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监督力度,按照责任目标对项目进展进行督导,确保圆满完成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
(二)积极争取国家和各级财政对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对妇幼卫生工作的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妇幼卫生服务综合能力和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服务水平。保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呈持续下降态势。
(三)加大婚前保健宣传,提高婚检率。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普及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不断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的水平,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四)进一步规范助产技术、产前诊断、婚前保健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质量的督导检查,加强妇幼卫生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不断完善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要切实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督管理,加大督查惩诫力度,严禁违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四、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一)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巩固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完善健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体系,加大市、县(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基本药物制度的督导力度,深入调研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切实降低群众用药负担。
(二)逐步拓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范围。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配合全市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各级公立医院中国家基本药物配备比例,逐步增加省市两级基本药物种类,降低患者治疗费用的药占比。
(三)强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率。
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意识,严格规范临床合理用药。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方案,适当拉大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差距,切实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四)建立讲评制度,加强监管。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分析讲评制度,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月报表》进行月分析、季讲评。各县(市、区)卫生局每月要重点针对门诊人次、出院人次、次均门诊费用、次均门诊药品费用、次均住院费用、次均住院药品费用、日均住院药品费用等信息进行分析对比,发现与去年同期相比波动较大的数据时要及时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对策措施,为上级部门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决策提供依据。
五、健康教育工作
(一)积极开展全民健康教育。
以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依托,借助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利用图册、标语、显示屏、公益广告等各种载体,以戒烟限酒、平衡膳食、合理运动、心理健康、传染病防治为重点,加强健康知识的宣传,引导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加强健康教育规范化建设。
认真落实《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统一规范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改善健康教育基础设施,提高设施有效使用率,确保健康教育宣传内容通俗易懂、科学正确。定期对健康教育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并积极探索健康教育新模式。
以全区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为指导,以完善体系、健全机制、强化服务、促进健康为重点,坚持突出难点,全面推进,坚持求真务实,积极创新,推动全区公共卫生工作稳步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公共卫生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创新有新推进,质量管理明显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指标达到上级要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工作社会满意度有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体系
1.加强爱卫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区爱卫办建设;加强乡级爱卫阵地和乡、村爱卫队伍建设,确保爱卫体系健全稳固。
2.加强血防组织体系建设。积极争取调整区血防领导小组成员,完善区血地办规范管理。组织召开全区血防工作专题会议,开展相关人员培训,稳固血防队伍。
3.深入推进公卫体系建设。以强化指导体系建设为重点,统筹公共卫生科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体系规范建设;以便捷、高效为原则,以信息共享、提高质量为目标,结合网格化管理,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体系建设;以提升人员能力、完善工作程序、推进医防对接为重点,统筹加强乡镇卫生院慢性病保健室规范建设;以强化人员资质、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儿童保健室和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为重点,完善村级卫生组织卫生监督协管报告体系建设。
4.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积极争创全国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区,以完善预案、健全队伍、完善机制、应急演练为重点,加强卫生应急体系规范建设。
(二)健全机制
1.建立卫生创建工作机制。积极衔接区文明办,探索建立卫生镇(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机制,强化促进卫生创建工作。
2.建立量化分级管理机制。以强化自律、规范监管为目的,实施个体诊所量化分级管理,深入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
3.完善卫生行政审批管理。按照精简、高效、公平、公正、规范,进一步明确卫生行政审批职责和程序,进一步强化卫生行政处罚审批事后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管理。
4.健全基本公卫工作机制。积极衔接区财政部门,建立稳定的区、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及资金拨付机制。
(三)强化服务
1.强化培训,提升人员能力。以项目为抓手,以集中培训、技能比武等形式为手段,组织开展公共卫生理论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促进提高乡、村临床和公卫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能力。
2.强化创新,增强服务能力。以创新为推手,坚持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推进试点项目,加大重点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员化等工作创新力度,积极推广新机制、新项目,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3.强化督导,提高指导能力。坚持落实并不断完善季度公共卫生工作督导检查和例会制度,不断促进提升工作水平。
4.强化重点,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强化健康档案质量管理,综合实施培训、指导、督导、考核工作措施;二是强化65岁以上老年人及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严格落实随访、体检、健康指导等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效应;三是突出提升健康巡讲能力,全面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促进健康有新突破;四是强化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全面启动中盖结核病防治项目;五是认真实施乡村环境卫生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城乡环境卫生不断改善。
(四)促进健康
1.夯实健康管理工作基础。加强死因登记工作,全区人群死因构成情况基本摸清;0-6岁儿童、孕产妇及老年人、高血压等慢病管理人群登记率达到预定指标;卫生监督管理对象全面摸清;加强职业危害检测,全面摸清职业危害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2.强化健康管理工作质量。健康档案录入及时率和准确率、老年人健康体检完整率、慢性病及重型精神病人规范管理率、孕产妇及6岁以下儿童规范管理率、健康教育落实率等核心指标达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工作要求,卫生监督覆盖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违法案件查处率、卫生行政处罚结案率、卫生监测覆盖率、卫生监督文书合格率、个体诊所及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必须达到相关要求,传染病处置率及漏报率、免疫预防接种率等指标必须达到市定要求,乡村环境卫生检查覆盖率、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率达到“三万”活动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发〔〕3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公平效率、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以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能力为基础,以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筹资机制为核心,以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动力,以加强医学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突出基本、基础和基层的改革重点,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到2011年末,初步构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进展,医药科技创新和卫生人才队伍水平明显提升,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初步建立,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逐步缩小,人民群众享有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突出公共卫生问题,免费提供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实施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监管等。
制定实施并适时充实调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国家免疫规划、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水平。
(二)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成县乡两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在每个乡镇设立1所由政府举办的全民事业性质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建成1所村卫生室,推行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
加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标准化卫生室建设,确保乡镇卫生院具备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综合服务能力,村卫生室具备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诊治能力。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社区在公共卫生服务、初级诊疗、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等功能。
(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有效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努力降低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比例。
(四)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所有政府举办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全部执行市级统一网上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其他公立医院按规定使用一定比例的基本药物,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目录。
(五)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龙头医疗机构建设,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改革公立医院以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财政补助为主的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医药分开运行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建立以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为主的补偿机制。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一般诊疗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一般诊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积极推动非公立医院发展,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格局,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各类医疗机构的管理、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六)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机构。加强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室建设,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积极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鼓励西医师学习中医,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型人才。开展面向基层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与适宜技术培训。
(七)逐步建立全县实用共享的信息系统。创建一体化的医疗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保障、药品监督四大信息体系,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资源共享。
(八)改革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经费由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根据人员编制、补助标准、服务任务和服务绩效考核情况全额预算安排。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取得的服务收入按照规定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逐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
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由县财政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给予足额补助,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提供医疗服务的价格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成本确定。社会力量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采取签订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等方式,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渠道给予补偿。县政府按绩效考核兑现的方式,对取得乡村医生从业资格且被聘任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补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政府的公共医疗卫生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全县人民群众。
为统筹城乡公共卫生事业均衡发展,提高农村公共卫生管理、服务水平和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年,初步建立以市为主,镇(街、区)、村分级负责的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和投入保障、责任考核机制。到年底,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实现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使农民群众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全面落实疾病综合防治措施,有效控制肠道传染病、肺结核、肝炎等重点传染病、地方病发病率,逐步开展高血压、精神病、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综合防治。完善农村公共卫生信息监测、报告制度,提高对农村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紧急应对能力。
(二)加大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调整、充实执法力量,完善卫生、公安、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安监、环保等部门信息共享、互相支持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农民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三)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充分运用“八个一”的干预措施,加大健康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四)积极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和除“四害”力度,逐步推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
(五)提高农村妇幼保健水平。加强农村妇女婚育保健、生殖保健、常见疾病防治及农村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技术服务水平,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三、建立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
(一)各镇(街、区)成立由分管镇长(主任)任组长,镇(街、区)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各行政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镇(街、区)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各镇(街、区)确定一名公共卫生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联系、协调等工作。
(二)各行政村组织落实本村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健康教育、职业卫生、食品安全等公共卫生任务,督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履行公共卫生职责。
四、健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一)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通过调整布局和优化配置,建立、完善以市医疗卫生单位为指导、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二)各乡镇卫生院承担本辖区的公共卫生综合管理、服务职能。成立由分管院长任负责人的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办公室,在卫生院现有人员中明确相应的公共卫生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对各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业务管理与考核。
(三)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立一名农村公共卫生协理员,可由乡村医生等熟悉情况的人员通过培训后兼任,接受乡镇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办公室的管理、考核。农村公共卫生协理员负责及时报告公共卫生相关信息,协助处理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助开展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等日常工作。要将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疫病防治等逐步纳入村卫生室服务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综合考核内容,在设施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制定、完善本辖区的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方案,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镇(街、区)要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农村公共卫生经费投入,确保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所需经费。担任村公共卫生协理员职务的乡村医生,对其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所需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解决。
(三)严格农村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准入制度,不断提高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的从业比例;实行考核聘用制和动态管理,将优秀人才及时补充到农村公共卫生队伍。积极开展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有计划地培训乡镇、村公共卫生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
关键词: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建设
公共卫生服务是指为了促进、改善和保护全人民的健康,政府给予支出,医疗服务部门和各级卫生部门给予卫生产品和卫生服务。作为三级卫生网络之"网底"的村卫生室是实施公共卫生服务的主要机构之一,其工作成效是影响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效果的重要影响因素,对促进农村居民健康,有效控制传染病具有重要的意义[1]。本文就农村公用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相对应的措施。
1 目前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1.1工作量偏大且其专业人才短缺 经2009年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出台以后,公共卫生服务就成为了农村基础医疗服务单位的主要职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包括11项,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2]。由于农村的生活条件比较简陋,几乎无发展空间迫使农村的人才大批量涌向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导致农村人才缺乏,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人才更是少之又少。所以,面对大量的工作,以少数的工作人员来完成存在着巨大的困难,同时也影响了服务质量。
1.2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按照国家要求,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建立了公共卫生考核机制,对农村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实行分级考核和评估,并强化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日常工作的监管和督查,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3]。在实际工作中,公共卫生服务的日常计划不周全,没有将服务内容实施到具体化,没有具体到每周、每月或每一个村,日常监督不到位,工作态度松散,通常将工作积攒成堆,每到上级通知要检查工作才临时加班加点,大概完成任务,虽保证其数量,但质量却难以保证。
1.3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执行力较低 要想搞好公共卫生的执行第一步是要操作,第二步是要考核监督。而在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散漫的工作态度、不足的工作能力都影响了工作的执行力。近年来,我国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越来越重视,且状况有所好转。但目前农村公共卫生的工作人员都为年龄偏大、学历不高、工作不积极等现象。在公共卫生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中大部分为专业人士,这也大大降低了行业的专业性,对工作的了解程度和重视程度与专业工作人员是有差距的。同时,也难以满足农村居民对医疗保健的需求,尤其在慢性疾病患者的管理中,农村居民更加重视怎样进行治疗。
1.4激励机制和考核不完善 目前,农村公共卫生考核还只是针对服务的提供机构,很少与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相联系,缺乏政府问责制,工作推进受到了一定的影响[4]。基于对公共卫生的考核机制已建立,通过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考核评估,提高乡镇、村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但在实际工作中,考核机制的奖罚制度并未完全得到实施,对于表现良好的地区得不到奖励政策以及全额的奖励经费。这样奖罚不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执行力。
1.5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程度低同时满足不了农村居民的健康卫生需求 跟随着科技的发展的脚步,政府逐渐为乡镇、村配置电话、打印机、电脑,使信息网络化。但是,在基层信息化建设中缺乏一套集居民健康档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软件,没有这套软件信息化就不能形成,特别是健康档案与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内容连接不起来,与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等不能融通[5]。这降低了信息利用率,影响流行病调查和科学研究。
2 对策
2.1加大公共卫生服务专业人才纳入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一项投入少,成效大,但时效长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在政府公共财政支持下提供的服务[6]。只有国家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真正的重视起来,采取增加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财政投入,增加公共卫生办公设施,提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工资等措施才能吸引专业人才,留守在乡镇、农村为人民服务。同时对通讯设施也进行升级,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工作人员负担,增加乡镇、村卫生医院的门诊问诊率,随之减少城市医院看病难的问题。
对公共卫生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吸收最新技术和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基本文化水平。满足村民就诊需要。
2.2完善管理机制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农村的主要投入是来源于政府,所以,既要以正确的工作态度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同时也要加强对日常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督,保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秩序和发展。建立一个政府和社会共同监管的机构,全面监管日常公共卫生服务过程,及时评估其效能和成绩,进行有效的监督,奖优惩劣,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7]。
2.3信息网络的建设 对村卫生室、基层卫生院的信息网络进行重整和建设,使村民的档案资料信息发挥作用,解决和利用资料中所出现的问题,对村民进行提前预防和治疗,达到"三早"既"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目的。
当村民身体出现问题时可以直接携带在卫生所存入的个人档案,供医生参考,有助于医疗诊断和治疗。
2.4加强考核和奖罚机制 在给公共卫生人员进行培训结束后,也要对其进行严格考核。上级卫生机构严格检查地方卫生机构的服务,对表现突出者进行嘉奖;对表现恶劣者进行给予处分和纠正,及时端正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加强人员管理。
3 讨论
经本文分析,对于公共卫生的监督和管理,应该从基础抓起。提高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提高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注意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让人们受益,提高人们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陈志斌,徐琼花,等. 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效果分析和思考[J]. 社会保障研究,2011,5:6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 [S]. 2011-04-25.
[3]尹红云. 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4,28(7):1.
[4]张燕,曹志辉.新形势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问题的研究[J]. 科技信息,2012(22):72.
[5]张顺利,李载永. 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EB-OL]. . 湖北省审计厅网站,2013-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