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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全区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区域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提高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间、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年度。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业源的规模、排污特点和排污量,本次普查将工业源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详见附件2),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2、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市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市居民生活污染普查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3、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垃圾处置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重点污染源普查内容:
①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代码、位置信息、联系方式、经济规模、登记注册类型、行业分类等;
②主要产品、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以及与污染排放相关的燃料含硫量、灰份等;
③用水、排水情况,包括排水去向信息;
④各类产污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⑤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产、排污及综合利用情况;
⑥污染源监测结果;
⑦电磁辐射设备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情况;
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情况。
(2)一般污染源普查内容:
①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代码、位置信息、联系方式、经济规模、登记注册类型、行业类别等;
②主要产品、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能源结构和消耗量以及与污染排放相关的燃料含硫量、灰份等;
③用水、排水情况,包括排水去向信息;
④各类产污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⑤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排污及综合利用情况;
⑥污染源监测结果;
⑦电磁辐射设备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情况;
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情况。
2、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信息和能源消耗情况,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全市为单位的机动车污染情况,包括在用车分年度和类别的使用情况等;
(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3、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代码、位置信息、联系方式等;
(2)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
(3)能源消耗、污染物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
(4)二次污染的产生、治理情况;
(5)污染物排放量和监测数据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三、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区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本次普查以办事处为基本普查单元。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完成辖区内所有生活源中的污染源企业等普查对象的现场(基础)调查工作和数据录入;工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基础)调查和数据录入由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完成。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普查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选派一名联络员,保持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经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污染源普查的宣传报道和培训;
3、组织实施全区污染源调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
4、负责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和审核汇总工作;
5、负责全区污染源普查报告编写和组织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
6、负责全区污染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和组织培训;
7、承办**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成员单位尤其是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区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污染源现场调查、数据填报和数据录入等工作。
(三)部门分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环保**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组织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上报,组织普查工作的考核、验收;
区统计局配合环保部门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和有关具体政策,做好普查所需资料的提供和有关资料的衔接工作,参与普查相关数据的核定、普查结果的分析和资料开发工作;
区发改局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交警大队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提供在用机动车保有量及分类信息等;
区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区建管局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分局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普查;
工商**分局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各街道办事处在区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生活源中污染源企业的现场调查和数据填报、核对及录入。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街道办事处按污染源数量派遣普查指导员和部分普查员。
(四)质量保证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各街道办事处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进行考核。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五)宣传动员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要求,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四、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10~**.12):
1、建立普查工作网络(**.11)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年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选派的联络员名单报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本单位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2、落实经费(**.11)
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区财政局按照区政府要求,核定经费,纳入预算,按时拨付。
3、技术准备(**.12)
开展污染源监测,环保分局按照市普查办公室的要求,组织对重点污染源开展监测;污染源单位建立、整理排污台帐和原始记录(**年12月)。
普查机构根据各类污染源普查对象制定相应的普查计划。(**年10月~11月)
4、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聘用(**年11月)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环境管理、科研、监察、监测、院校等部门及行业、企业环境保护人员中抽调有一定业务能力、责任心强的同志任普查指导员,负责指导与审核普查员的工作;普查员从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其居委会(社区)工作人员、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及具有一定学历的社会青年中招聘,经考核合格后聘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数量、条件、职责和权力等按《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执行。
各街道办事处按照辖区内各类污染源的分布和数量,从工作人员中选定部分普查员,原则上每办事处不少于2人,各街道办事处于11月15日前将辖区内所有居委会名单及选定普查员名单、本办事处选定的普查员名单报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及时组织参加有关培训。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工作准则,培训和聘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
5、培训(**年11月~12月)
区普查机构负责组织全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普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培训内容包括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6、污染源清查及普查前的准备工作(**年11月~12月)
单位清查是污染源普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主要在于查清普查区域范围内各类单位的基本信息,以确定是否纳入普查、是详细普查还是简要普查,为合理配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提供依据。清查登记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即清查基础资料准备阶段,入户走访清查登记阶段,数据处理、报送、反馈阶段,遗漏及新增单位增补阶段,事后质量抽查工作阶段。
入户走访清查登记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完成,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
(二)全面普查阶段(2008年1月~12月)
1、各街道办事处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含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派的)开始对本辖区内的各类污染源分类、分行业进行调查,4月底前完成入户调查,并组织填报普查表、进行数据录入、数据审核、汇总。(2008年1月~5月)
2、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普查过程中对各街道办事处污染源普查质量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办事处要重新进行普查。(2008年1月~6月)
3、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报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6月底前)。
4、配合省、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抽查。基本完成我区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2008年12月前)
(三)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1月~7月)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污染源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建设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工作总结报告和技术报告;开发利用普查成果。
对各街道办事处的普查工作进行验收和评比。召开全区污染源普查总结表彰大会。
五、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主要用于普查机构设置及开办;普查工作组织和协调;全区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的制订;宣传与培训;设备购置;全区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加工与建档;普查检查验收、考核、总结、表彰;普查成果的开发利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工资;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等。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村镇联动、村庄连片、因地制宜,分类处理、回收优先”的基本原则,以“445”处理模式(即四个主体、四项机制、五个去向、六个基本没有)为基本要求,以主体建设和设施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着力改善农村环境,建设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新农村建设五周年总结表彰暨农村清洁工程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清洁卫生、无害处理、简便实用、群众欢迎”的要求,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操作标准,巩固一年试点成果,合理确定“两年面上推开”工作规模,落实垃圾处理“445”处理模式,努力形成农村面上卫生保洁的长效机制,使全镇农村垃圾污染得到进一步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达到农村“六个基本没有”:一是农民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零星垃圾;二是农户庭院没有随地流淌的污水;三是村间道路基本没有的人畜粪便;四是库(塘)水面基本没有漂浮垃圾;五是村间道路基本没有的人畜粪便;六是公路沿线基本没有散落的塑料垃圾。
三、目标任务
巩固和完善前所有新农村建设点及集镇的垃圾处理工作,完成3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点、2个市县共建点村庄垃圾无害化工作,着力抓好德白公路边沿及村庄、通往新农村建设点沿途村庄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努力实现一年试点、两年铺开、三年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四、工作重点
1、发挥主体作用。四个主体就是农民、保洁员、理事会和环卫所。一是提高农民垃圾处理的主体意识。垃圾处理,农民是主体。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洁和垃圾分类分拣意识,制定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群众建立保洁等相关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比文明、比整洁等活动,使垃圾处理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确保自家庭院、草坪、房前屋后无垃圾、无污水溢流和杂物堆放整洁,并要求对垃圾分类分拣并定点放置。二是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保洁员是实施农村垃圾无害化的具体操作者、宣传员和督查员。要在进一步健全原有新农村建设点保洁员队伍的同时,按照30-50户配备一名保洁员,为今年选定的6个清洁工程试点村配齐保洁员。保洁员应由村庄热心公益事业的五老、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担任。对保洁员要实行做到“四有”,即有管理制度、有工资报酬、有服装工具、有操作技能。要把村庄保洁员纳入到集镇环卫所统一管理,建立保洁员名册和报酬台帐,健全保洁员队伍的职责规定、考核激励机制,统一配置服装,结合农村低保、采取农民自筹和政府给予工资补助等措施,落实保洁员报酬;要加强保洁员的培训,强化保洁员的垃圾分拣分类收集、垃圾五个去向意识,每个试点村要有垃圾分类屋,并作好分类标识,强化保洁员的二次分类意识和垃圾规范化处理能力;保洁员要做到每天到农户家中收集一次垃圾,及时对公共场所垃圾进行清理,垃圾分类屋每周清运和焚烧一次。三是强化理事会村庄保洁的监督管理。理事会是村庄保洁的监督管理主体,理事会成员不仅要带头进行垃圾收集分类,而且要落实“门前四包”制度、督促保洁员搞好日常垃圾处理、按时收集农户保洁费、牵头组织卫生评比活动等垃圾处理日常管理事务,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激励措施。四是加强集镇环卫所建设。集镇环卫所要做到三个确保,即有一支环卫队伍,有专项工作经费,有完善的工作机制,确保其工作正常运行;要把集镇的环境整治作为本镇农村清洁工程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制定目标,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切实改变集镇及中心村脏乱差状况;要明确环卫所工作职责,延伸环卫所职能,把对本镇新农村建设点保洁员的指导管理纳入到环卫所职责范围,要把保障集镇焚烧炉的长期正常运转作为环卫所的基本责任,促进试点村、集镇环境整治垃圾处理常态化长效化。
2、加强设施建设。垃圾处理设施是做好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重要保证。一是设施建设要齐全。集镇要切实做到“五有”:即有环卫所、有环卫设施(环卫工具、机动垃圾清运车)、有集中焚烧设施、有专项工作经费、有健全完善的长效运行机制。所有村庄必须做到“四有”,即户户有分类桶、村村有一个垃圾处理设施(厨余垃圾投料池、垃圾分类屋、简易焚烧设施等)、保洁员有一套清扫工具,有一套完善的长效保洁制度。集镇环卫所做到“八有”,即有人员分工、有环卫服装、有电脑电话、有工作计划、有收支账目、有流程图表、有议事记录、有规章制度。集镇所在地、行政村所在地的街道旁要设置一定数量的果壳箱和垃圾桶(池)。要充分发挥集镇焚烧炉的作用,确保焚烧炉正常运转。加强农村沼气建设,有条件的地方,组织村民修建户用沼气池或沤肥窖或建造联户甚至全村共用的大中型沼气池。继续搞好垃圾棚屋建设,在每个试点村农户生活区内,建造一个面积在15平方米左右的垃圾分类棚屋,并在分类屋内摆放垃圾分类塑料大桶,用于分类存放保洁员从农户家中收来的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和运送至科技环保焚烧炉无害焚烧的垃圾。二是设施建设要规范。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遵循方便、节约、有用的原则,进行合理布局。集镇垃圾处理中心(大中型焚烧炉)建设要符合环保要求,必须具备六大功能区,即分类区、回收区、储藏区、晾晒区、焚烧区、沤窖(沼气)区。垃圾晾晒池、建筑垃圾堆放场、垃圾储存房和沤肥窖(沼气池)等设施要远离江河湖泊、水源地、人居地和沿线路旁。要规范公路沿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公路沿线新建垃圾池要由县新村办会同当地公路建设等部门,合理选址(原则上垃圾池屋应远离公路两侧),要综合考虑沿线村庄布局及人口分布,合理安排垃圾池的建设密度,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县乡主干道垃圾转运清理纳入集镇环卫所职责范畴,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垃圾清理转运工作机制,确保垃圾及时清运。
3、健全回收网络。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的原则,加快农村垃圾回收网络建设,确保在村镇一线工作点有定点定期与保洁员联系和交易的供销回收员,乡镇一级有上连县、下通村的可利用垃圾回收机构,县里有再生资源回收股份公司和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各级回收站点要定期公布可利用垃圾回收价格,本着应收尽收的原则,及时回收各类垃圾,并努力形成可利用垃圾回收加工产业链,使分类回收的可利用垃圾能够便捷、高效、规范、环保地进入加工利用环节。对于玻璃陶器制品、废弃电池、小塑料袋、化纤类衣帽鞋物等回收成本高于再利用价值的废旧物品,政府采取补贴的办法予以回收,最大限度的减少环境污染。
4、强化长效机制。四项机制即宣传培训机制、资金投入机制、制度保障机制和督促检查机制。一是宣传培训机制。浓厚的社会氛围、广泛的社会参与和规范的操作标准是确保农村清洁工程有效推进的关键。要建立长效的农村清洁工程宣传培训机制,通过召开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动员会或现场会,印发形式多样的宣传册,组织干部进村入户进行教育培训,利用电视、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使各级领导干部思想得到统一、认识进一步提高;镇里召开镇、村、组三个层次的培训,对清洁办及镇环卫所工作人员、保洁员、回收员、理事会成员、农民群众进行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理的教育培训。二是资金保障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及“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一方面要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筹资的路子,扩大资金来源,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个人捐资,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另一方面采取“各级财政补一点、村组集体拿一点、受益农民筹一点”的办法,安排垃圾处理资金。三是制度保障机制。建立部门协作制度、单位包村帮扶制度和卫生保洁制度。试点村和集镇要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建立“卫生检查评比”激励制度,健全保洁员报酬筹集等制度。四是督促检查机制。镇清洁办要结合实际,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的内容和标准,采取定期、定向、随机等形式,及时对工作动态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做法,科学推动工作。
5、实现垃圾分类五个去向。按照沤肥、回收利用、铺路填坑、封存、焚烧五个去向做好垃圾分类处理。⑴、沤肥垃圾。包括剩余饭菜等厨余垃圾和其它易腐食物类垃圾、农业废弃物等。沤肥垃圾由农户(或通过保洁员)倒入沤肥池或沼气池。沤肥池的建设应根据农户的意愿实施,可采用单户独建、合户共建、全村建大池等方式,最好是建设沼气池。⑵、回收垃圾。①金属类:废旧五金、金属易拉罐、铁皮罐头盒等;②纸类:报刊、杂志、黄纸板、包装纸、其他废纸等;③玻璃陶器类:玻璃杯、旧碗罐等;④塑料类:废旧塑料、塑料袋、矿泉水瓶等;⑤橡胶类:废旧橡胶、旧轮胎等。此外还有可利用的旧家电、家具和木竹料等。回收垃圾由农户—保洁员—供销社部门进行回收,循环利用。⑶、土建垃圾。碎砖碎瓦、乱石块、混泥土、石灰块、泥土、破损玻璃陶瓷块等。土建垃圾主要用于场地平整、道路路基、洼池填充等,优先考虑就近回填以及简单、实用的再生利用。⑷、有害垃圾。包括废弃电池、过期农药、废油漆、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要认真做好有害垃圾特别是废弃电池、医疗垃圾的回收封存处理工作,采取政府补贴的办法,供销部门要将废弃的电池采取水泥箱固体封存的办法集中存放,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垃圾的管理,落实层级责任制,集中统一处理,坚决杜绝擅自处理、随意处理和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的现象。⑸、焚烧垃圾。不适宜回收的废锡纸、废旧织物、废木料、枯枝落叶等。枯枝落叶、干果壳等植物类垃圾可就地简单焚烧,严禁易爆物品、玻璃及有害垃圾等进入焚烧处理,焚烧的烟气排放之前须经布袋除尘及活性炭吸附处理,焚烧炉渣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焚烧飞、渣和焚烧不完全的垃圾及其他尾气净化装置排放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填埋和处理。
五、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是省委主要领导提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镇里成立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由镇长周洁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万普焱、人大主席张红、常务副镇长夏清川同志任副组长,镇环卫所、新村办、各村、卫生院、中学、小学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统分结合、分工负责”的农村清洁工程工作推进机制。镇环卫所、卫生院、中学、小学、各村等农村清洁工程成员单位要齐心协力,明确本部门在农村清洁工程中的职责。镇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牵头做好农村环境整治的规划、指导、督促、检查;镇清洁办要做好具体协调、服务督导、总结工作;镇环卫所做好集镇卫生管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及保洁员队伍建设工作;卫生院做好卫生防疫宣传工作,着力抓好农村卫生院清洁工程,医疗和生活垃圾分开处理,医疗垃圾按要求消毒毁形,统一收集送至专门的处理中心集中处理,使农村医疗机构成为清洁工程样板;中小学要广泛开展清洁工程宣传活动,开展“小手拉大手”、“我是文明卫生小卫士”等活动,学校有固定环保卫生宣传栏,公厕有自来水,实施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开设环保卫生课堂,使学校环境更美更干净;各村负责村、组公路沿线白色垃圾处理。
3、实行镇村“3456”负责制。按照要求,全面落实对农户的“三项责任”即垃圾分类放置、美化净化承包、定期交纳费用;对保洁员的“四项职责”即收集农户垃圾、清扫公共垃圾、分类处理垃圾、管护使用设备;村委会的“五个到位”即宣传动员到位、安排落实到位、处理纠纷到位、上下沟通到位、督促完成到位;镇政府的“六有”实现即有管理机构、有工作人员、有经费保障、有清运车辆、有焚烧设备、有长效机制。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决打好“1+1+10”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四减四增”,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全街道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各类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突出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生态保护红线全面落地,重要生态系统得到保护和修复。
具体指标:到2020年底,全街道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控制到64微克/立方米、10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良好率提高到60%及以上;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2)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且持续改善;臭氧(O3)浓度较去年有明显改善;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详查,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52%,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高于2015年指标。
二、工作任务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要求,以PM2.5浓度明显下降、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为导向,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推动全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1.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生态环境部“2+26”城市大气污染强化督察工作。持续大力度整治“散乱污”企业,一经发现坚决保证清理整治到位,避免死灰复燃现象发生。加大对全街道企业巡查力度,聘用第三方专业结构对重点企业开展环保隐患排查,形成问题清单,逐项销号整改,督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做好家居产业集群规范整治,引导企业入驻产业园区和喷漆中心,督促企业提升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完善环保设施,做大做强铝质家居产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通过强化标准、加强监管、积极引导,建园区、搭平台,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家居产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上级要求引导企业做好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和建设项目环评预审工作。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有效遏制臭氧浓度上升趋势。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有序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快实施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燃气锅炉、燃气工业炉窑实施低氮改造或尾气脱硝治理。(环保所、各管理区等负责牵头落实)
2.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因地制宜实施清洁取暖,按照宜热则热(集中供热、地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有序推进清洁取暖;2020年采暖季前,在确保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燃煤替代,生产厂区内一律不得出现燃煤炉;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村,积极推广洁净煤和环保炉具,加强煤质管理,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大力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技术,提高煤炭集中利用水平。(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市场监管所、供电站等负责牵头落实)
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按照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要求,统筹开展车、油、路协同治理和非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老旧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加快推进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并轨。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油品行为,集中力量整治黑加油站点。逐步推进非道路机械排放检验和环保标识管理,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公路站、交通安全办、派出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4.深化扬尘污染整治。严格街道面源污染防控,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秸秆禁烧、各类垃圾焚烧等烟尘污染的监督执法。提升施工扬尘防治水平,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各类工地全面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职能部门建立管理清单,实行动态管控。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提高道路机扫、冲洗率。(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5.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防联控,完善重污染过程应急响应机制,及时组织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制定错峰生产调控方案;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货车运输企业制定并落实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方案。加强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监督检查力度,督导企业按清单要求停产限产并完善相关支撑材料。(环保所、各管理区等负责牵头落实)
(二)深入推进碧水行动
深入实施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市系列实施方案,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污水、除臭水。
1.打好水源地水质保护攻坚战。科学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快设置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氮、磷、硫酸盐排放控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全面提升环境应急管理与处置能力。(环保所、各管理区、水利站、村建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2.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将黑臭水体作为河长、湖长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强化河道底泥污染安全治理,深入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多渠道、多方式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水利站、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3.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振兴,以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排查整治工作,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农业办、林业站、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三)扎实开展净土行动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深入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1.加快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上级要求逐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以耕地为重点,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别采取不同管理措施。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适时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排查和整治。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用地准入,对暂不开发的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防止污染扩散。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且未完成治理修复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拆除各类设施过程中的风险管控。(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农业办、林业站、城管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2.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打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攻坚战,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治理,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环卫所、各管理区、农业办、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3.强化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对以危险废物为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危险废物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分级评估。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环保所、各管理区、派出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推进医疗废物城乡一体化处置,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2020年年底,力争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环保所、卫生院等参与)
4.打好进口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攻坚战。开展打击进口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攻坚战,强化进口废物加工利用监管。坚决杜绝新增进口固体废物利用企业和列入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进入我街道。(环保所、各管理区等负责牵头落实)
(四)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推进重点区域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提升各类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1.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原则,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上级部署,制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保护修复方案。现有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上级环保督察要求,按期有序退出。(环保所、各管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2.打好自然保护区等相关问题整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系统修复,实施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退耕还林还果、农田防护林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城乡绿化美化生态建设工程。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矿山问题,有效提高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环保所、各管理区、林业站、水利站、农业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3.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推进水土流失、荒漠化综合治理。推动耕地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环保所、各管理区、林业站、安监站、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体责任,为生态环保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牵头部门要做好工作的指导、调度和协调,对未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督导,配合部门要对照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数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环保优先方针,按照党的十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围绕创建省级生态乡目标,巩固创建成果,突出工作重点,打造“生态石湖”亮点,促进全乡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并重,积极实施城乡统筹、区域一体的生态建设模式,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形成生态创建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确保通过2013年省级生态乡考核。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工程建设
1、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加快启动污水处理厂建设,6月底前建成,8月底前完成调试运行。
2、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程。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新上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对投产项目严格落实污染防控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确保全乡境内企业污染物排放尝试达到国家标准。
3、农贸市场建设工程。按要求规划新建干净整洁、管理完善、设施齐全的农贸市场,对已有的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确保6月底前建成使用。
4、畜禽规模人养殖粪便处理工程。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处理工作,实现粪便综合利用和达标排放,综合利用率达95%,确保8月底前完成。
5、医院“两废”处理工程。切实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和处置,确保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医疗废水达到卫生标准,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率达100%。
6、农村改厕工程。加快实施“一池三改”工程,实现零污染、零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显著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5%,确保6月底前完成。
7、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按照农村道路硬化、卫生洁化、河塘净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四位一体”农村保洁机制和队伍,落实长效管理,达到无暴露垃圾和露天粪坑、河面无漂浮物、无乱倒垃圾、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污水横流等“七无”标准。
8、农村河道清理疏浚工程。将河道清理疏浚工作与河岸绿化、环境卫生整治、垃圾清理相结合,推进河道清淤和岸线景观打造,实现“一河一塘一景观”的目标。
9、生活垃圾长效管理工程。配备专门人员,落实专门经费,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二)创建氛围营造
在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橱窗、宣传栏等载体开辟专栏。在乡、村及交通要道设置永久性标语,突出生态乡创建主题,营造浓烈的生态创建氛围。
(三)环保机构建设
设置独立的环保工作机构,由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兼任环保工作机构负责人,并配备至少一名专门工作人员。各行政村要设立环保监督员,做到工作有场所,机构要挂牌,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要上墙,建立健全“四位一体”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制度。
四、实施步骤
根据省级生态乡创建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周密部署,全面发动(2月下旬到3月上旬)。召开石湖乡省级生态乡创建动员会议,制定下发《石湖乡创建省级生态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生态乡创建任务指标分解表,细化责任,落实措施,全力推进。成立石湖乡创建省级生态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二阶段:重点突破,整体推进(3月中旬到7月)。结合我乡实际,着力抓好污水处理厂、农贸市场建设、医院“两废”处理、农村环境整治等重点工程建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任务到人、责任到身,强力督查、全面推进,确保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创建各项目标任务。完成评估报告、技术报告、工作总结、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说明及支撑材料的收集和编写,及时收集、整理创建相关台帐。
第三阶段:组织申报、迎接考评(8月到9月)。做浓舆论氛围,深入发动群众,做细准备工作,全力迎接上级环保部门组织的验收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巩固创建成果,查遗补缺,提升水平,紧紧围绕生态乡建设指标体系要求,在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等方面分别打造培植一批亮点工程。各“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对应责任单位要对照标准和任务做好先期准备工作,精心准备材料和受检点,逐项落实,按时达标。
五、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省级生态乡创建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的任务分解、项目推进、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迅速成立相应的创建机构,确保创建领导和人员,制定创建方案,落实创建措施,将创建责任指标进一步细化,逐项逐条分解,按标准落实到位。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环保工作会议。一是对去年工作进行总结,二是安排部署今年工作。
年是我县环保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通过全县上下一年多的共同努力,目前,国家示范区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的现场验收,省级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综合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幅度提高,全民环境意识显著提升,环境比较优势逐渐成为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绿色发动机”。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上级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全县各级、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离不开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团结拼搏和扎实工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关心支持我县环保事业的各级领导和各届人士表示感谢,向辛勤工作在环境保护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问候。
年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快“”的关键一年,环保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要求,工作任务相当艰巨。刚才,同志就今年工作做了发言,同志宣读了《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实施方案》。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环保工作在加快“”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我县位于人才、资金、信息充足的两大城市之间,特殊的地理位置,使我县与既具有互补性、一体化的趋势,又具有差异化、竞争性的特点。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了大市场和好条件,同时也给我县带来了巨大的竞争压力。我们要吸引更多的资金和项目,就必须具有自己的特色。为此,我们必须确立差异化的发展战略,即不与比楼高车多,而是比花红草绿,比空气清新,比环境优美,始终把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做为第一竞争点,全力建设经济、社会、环境持续协调的和谐社会。
随着我县加快“”进程不断深入,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更显突出,地位越来越重要。对一个区域而言,蓝天白云、绿意盎然、空气清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最重要的环境基础,也是地区间竞争的最大卖点和竞争力,这些环境基础营造好了,近者悦、远者来,人气也就旺了,项目也就来了。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建设和谐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极其重要的内容,环境保护是落实这些重要决策的组成部分。环境保护工作做不好,就会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就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大局。我们不仅要把当前的事情做好,而且更要把长远的事情做对;既要当前的加快发展,更要长远的可持续发展;既要当前的“金山银山”,更要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
应当说,我县环保工作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随着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站在更高的层次上看,全县环保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观上,个别部门领导环境保护的意识与新形势的需要不合拍,致使个别部门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效率低下,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高,主动意识不强,过多地强调局部利益;客观上,我县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中,垃圾和污水的产生量不断增加,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县城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更大压力;机动车尾气、有害建筑材料等各类新污染源呈上升趋势;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重点区域污染、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污染一直是污染防治工作的难点;由于违法成本低,风险小,致使一些不法排污企业擅自停运治污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所有这些环境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为此,各级各部门必须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对党、对人民、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在发展中认真负责地解决好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更新观念、拓宽思路,创造性做好今年环保工作
关于如何做好今年的环境保护工作,同志在发言中做了具体的安排,希望大家回去后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落实。围绕任何事情都要做到“精致、精细、精美”的要求,我想今年全县的环保工作要着重实施好“三大战略”。
1、实施预防为主战略,在发展中少欠或不欠新帐,努力保护好现有生态环境。
确保环保工作稳步发展,巩固建设成果,必须在经济快速发展中少欠环境新帐,努力做到不欠新帐,切实保护好现有生态环境。
一是把住环境门槛,严格环境准入。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全面推进重点行业、区域发展规划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管理。凡不符合区域生态功能区划、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环境标准要求的项目和工程,一律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对没有通过环评“三同时”验收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生产;要协调联动,搞好配合,环保、工商、建设、规划、土地等部门要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共同把好环境保护的“第一道工序”,全面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确保在环境保护的问题上多做“加法”,不做或少做“减法”。
二是努力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消费模式,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从源头和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发改、环保等部门要在各类工业企业中大力扶持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农业、环保、畜牧等部门要结合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大力扶持绿色产业,培育农业循环经济典型。
三是全面实施蓝天、碧水、净土、绿色、宁静工程。《县环保五大工程实施方案》是按照廊坊市政府的要求制定,在今天的会议已经印发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实施。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五大工程”的深远意义,针对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从今年起要逐项逐年地列出工作进度表,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
2、实施重点攻坚战略,在发展中多还旧帐或还清旧帐,努力加快重点区域、行业污染治理和环境修复。
在努力少欠或不欠新帐的同时,必须抓好重点区域、行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加强领导,重点攻坚,加快治理进程,努力多还旧帐,有条件的应尽量还清旧帐。
一是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和环境监测站建设。进一步加大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和环境监测站等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全力克服土地和资金等制约因素,积极利用BOT、政府资金投入等运行方式推动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要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列入县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得到更有效的资源保障。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环境基础设施的市场化运营,利用价格听证会形式,议定城市污水、垃圾的收费标准,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环境监测站要继续加大仪器设备的装备力度,同时,加大监测站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力争年底环境监测站通过省级计量认证。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区域和主要交通干线的污染治理。作为一个地区环境质量优劣的责任主体,各乡镇要承担起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质量改善的责任,加大重点区域和交通干线两侧的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上半年要确保全县交通干线两侧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上述工作的完成情况要作为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年度环保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都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摸清污染源底数,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督导力度,确保污染源治理到位,确保治理工作不走过场。
三是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力度。继续实行严格的排污总量控制措施,根据水和大气环境容量,逐年削减排污总量,具体工作就是要强化排污许可证的管理与发放工作,使各类污染企业做到持证排污和按证排污。在农村要抓好农业生态保护,特别是要抓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在城镇要围绕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做好燃煤锅炉的治理、煤改气工作的实施、机动车发尾气的控制、二次扬尘的防治、医疗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等工作。要狠下决心,分层推进老污染源、污染企业的治理,督促所有企业稳定达标,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努力多还和还清污染旧帐。
3、实施以创带建战略,在发展中提高创建水平,带动环保工作向纵深发展。
近年来,我县以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为统揽,“点、线、面”结合,开展了一系列的创建活动,收到了显著成效和丰硕成果。实践证明,创建工作已成为我县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的有力抓手。年要继续深化各类创建活动,巩固和扩大创建战果。
一是创建国家示范区。目前,我县顺利通过了国家示范区验收,但是,示范区创建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需要我们在加强污染治理的同时,重点抓好环境管理体系向乡镇的延伸。要切实搞好调研,结合我县管理体制现状,就如何控制乡、镇及农村的环境污染及生态保护问题进行深入地实践和探索,科学合理地把乡、镇人民政府纳入本级环境管理体系框架,在县级体系文件中明确乡、镇政府的环境管理职责,修改县级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各乡、镇人民政府都要确定专人负责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保持工作,由协调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和事业心强的同志担任内审员,要不断加强培训,使同志们具备驾驭体系的能力。对各乡镇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效果的监督检查,要作为今后县级体系监控的重点工作。
二是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全县上下必须高度重视,再次掀起创模。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更大的创模声势和氛围,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水平,形成各级各部门领导带头、全民发动、各方参与、积极治理的创建格局。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进程要进一步加快,年内必须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垃圾处理场、环境监测站建设。
三是深入开展多层次地创建活动。要分类指导,鼓励有条件行业、单位,积极探索,率先突破,在环境保护上“能走多快就走多快,能干多好就干多好”,努力推出一批不同类型的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典型、样板。要大力推进环境优美城镇、生态示范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自然保护区、文明生态村、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和绿色饭店等系列创建活动,带动和促进全县环保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构建大环保工作新格局
1、建立完善环保工作的良性“互动机制”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保持和持续改进,我县初步形成了各级各部门从自身职责出发,认真履行环保职责,上下齐抓共管,左右协调联动的良好局面。各级各部门要更加重视环保工作,把环保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使我县环保工作真正形成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人大监督、部门各负其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协调配合,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2、建立完善环保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
要把县、乡两级环境管理体系的年度环境目标指标和示范区创建与保持工作,纳入人大审议议程和政协委员的视察议程。要重点推进和完善环保政绩考核,环保部门要配合组织部门建立科学考核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逐步探索绿色GDP考核机制。通过简明、有效的考核指标,将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污染排放强度、环境质量变化、公众满意度纳入干部政绩考核,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落实环保责任。
3、建立完善环保工作的公众参与机制
环保部门要在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同时,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只有执政为民,我们的工作才能取得部门、社会、群众的认同。要不断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方法,珍惜手中权力,接受群众监督,依靠社会支持,推动环保工作不断向前发展。要不断拓展环境宣传和教育工作的外延和内涵,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不断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形成环境保护工作全民参与的大好局面。
4、加强环保队伍能力建设
目前,我县环保部门的硬件能力建设水平和污染治理资金的投入水平仍不高,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与肩负的任务还不完全适应。为此,要加大对环保部门硬件能力建设和污染治理资金的支持力度。要积极而有计划的将学有专长的研究生、本科生充实到环保部门,以不断提升环保队伍的能力建设水平。
一、普查目的
更全面地掌握我市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量和排放去向等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污染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为科学编制各类规划、优化区域产业结构、科学制订环保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提高各部门、各镇(区)和各企事业单位环境预警应急能力,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二、普查的时点、范围、内容和污染物种类
(一)普查时点
污染源普查的时点为*年12月31日,普查资料的时期为*年度。
(二)普查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市辖区内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工业污染源。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普查对象和一般普查对象,分别做详细调查与简要调查。
重点普查范围:(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产业活动单位;(2)11个主要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重污染类别的产业活动单位;(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重污染类别的规模以上企业;(4)各级环保部门重点监控的工业污染源。
一般普查范围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普查范围以外的工业污染源。
重污染类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我市可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特点、污染源普查的需要和实际能力,增加重点普查范围。
2、农业源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种植业、禽畜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种植业污染源普查范围:粮食作物(包括谷类、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糖料以及棉、麻、茶、烟草、中药材等)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主要产区。
禽畜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范围: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范围:池塘、网箱、围栏、浅海、滩涂、工厂化养殖厂(区)。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1)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经营单位;(3)医院;(4)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5)民用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第三产业规模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和机动车污染情况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工业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种植业主要普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肥料和农药的名称、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期等;农膜的地膜厚度、覆盖面积、使用量、回收量等;秸秆的产生量、直接还田量、露天焚烧量、随意丢弃量、饲料使用量、回收量等。
(2)禽畜养殖业主要普查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禽畜种类、养殖组织模式、存栏量、出栏量、饲养阶段、禽畜体重、采食量、精粗饲料主要成分含量,粪便和污水产生量、清粪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方式、处理能力、运行时间和运行状态等。
(3)水产养殖业主要普查鱼、虾、贝、蟹等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养殖种类、养殖方式、养殖模式、养殖产量、养殖面积,饵料、肥料、鱼药的使用情况,养殖进排水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城市(地区)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生活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种植业增加地膜残留量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1~2种等;禽畜养殖业与水产养殖业增加cod、铜、锌等。
三、普查机构职责分工
(一)基本原则。本次普查遵循“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
(二)普查机构职责。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由*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负责普查的宣传、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普查办”)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拟定*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普查培训、开展监测和验收等工作,筹备相关会议,汇总和分析污染源普查数据,并按规定普查相关信息。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普查方案及其实施细则,安排专人协调具体工作;按照部门职能分工,指导和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积极参与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及新闻会相关工作;
经贸部门:配合做好普查成果的分析和应用,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部门:负责提供机动车登记基本信息,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及时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部门:提供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厂)名单,会同环保部门开展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厂)普查,参与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调查;
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污染源普查,协调海洋渔业和环保部门完成农业源普查工作;
卫生部门:提供本系统射线装置以及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情况资料,配合做好医疗污染源普查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协助宣传部门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广电部门:配合做好广播、电视发射设施的污染普查工作;
统计部门:配合环保部门,提供与普查相关的基础信息,协助培训普查员,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审核、统计与分析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提供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海洋渔业部门:负责水产养殖业污染源的普查;
教育部门:配合环保部门提供与普查有关的基础信息,负责教育系统污染源普查;
*军分区:负责按全国的统一要求组织军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武警*支队:负责按全国的统一要求组织武警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四、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圆满完成我市普查任务,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要按照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粤府〔*〕128号)的要求,成立本镇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利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机构,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可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确保圆满完成本镇区的普查工作。
(二)技术保障
技术路线———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
1、加强监测
为了加强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市普查办成立了市污染源普查监测小组,对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测,及时掌握重点污染源监测情况,建立监测台账和数据库,定期向上级普查办报告污染源监测情况。
2、加强宣传动员
加强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制定污染源普查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查宣传;根据普查的不同阶段,突出宣传重点,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通过宣传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3、加强培训,建立普查底册
采取分级培训的形式,省普查办负责对各地级市普查技术人员的培训,市普查办负责各镇(区)普查技术人员的培训,各镇(区)普查办负责本级普查员及普查对象的培训,确保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各普查办必须根据统计、工商等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确定重点普查对象,建立普查底册。
4、加强数据审核
市普查办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各镇(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各级要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5、验收
市普查办将制定污染源普查验收方案和评分标准。完成普查工作后,各镇(区)按要求向市普查办申请验收。市普查领导小组验收各镇(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各镇(区)普查领导小组验收所辖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整改,直到通过验收。
(三)法律保障
认真贯彻《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经费保障
我市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市、镇区共同负担。各普查办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
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定与评审,宣传与培训,现场监测,入户调查,专用设备购置,数据录入与处理,数据库维护,检查、验收等过程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办公费等)。
五、时间安排
本次污染源普查以全面普查的方式展开。全面普查工作由市普查办负责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年12月底前)
1、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年10月底前)
各镇区要在*年10月底前按要求成立普查领导机构,明确普查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落实普查经费。
2、制订普查方案(*年10月底前)
各镇区普查办根据国家、省和市的普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地区的普查工作方案,并在*年10月底前报省普查办备案。
3、普查监测(*年12月底前)
市监测站统一开展普查监测工作,建立污染源监测原始记录台账及档案,及时上报污染源监测情况,并在*年12月底前完成普查监测数据的整理汇总工作。
4、宣传动员(*年9月开始)
市和各镇区普查办要分阶段突出重点,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5、清查企业、建立底册(*年12月底前)
卫生、统计、工商、建设等相关部门在*年10月底前向本级普查办提供普查基础资料,由该普查办在*年12月底前建立本级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底册。
6、选配普查员,开展普查培训(*年8月-*年12月)
各镇区要根据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数,按适当比例选配普查员。市普查办统一对全市的普查技术人员和普查员进行培训,培训工作在*年11月前完成。
(二)全面普查阶段(*年1月-*年7月)
1、组织填报普查表(*年1月-*年3月)
采取集中辅导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普查报表填报工作,于*年3月底前完成报表填报工作。
2、建立镇、区污染源数据库(*年3月-*年4月)
各镇区要及时审核、录入、校验污染源数据,建立本地区污染源数据库。
3、建立市污染源数据库(*年4月-*年5月)
完成对各镇区的普查验收工作,建立市级污染源数据库。
4、上报数据(*年5月-*年7月)
市普查办5月底前完成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与汇总,报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年8月-2009年7月)
建立*市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六、普查资料管理
今天是星期日,很抱歉占用大家的休息时间来开会。但是,由于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让我们不得不抢抓时间来部署这项工作,请大家理解,也请大家认真开会、认真落实。
最近,省、市都召开专题开会,部署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并开展了明察暗访,督查推进。这些都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今后的发展将更加突出绿色、生态、环保,更加注重民生。
今天,我们召开会议,就是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启动我市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就我市而言,某项行动,就是要突出绿色发展这一导向,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突出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两大重点,以决心空前的实践行动、力度空前的创新行动、规模空前的治污行动、投入空前的建设行动和从严空前的亮剑行动,全力补好全面小康的“环境短板”,加快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态之城。根据会议安排,我先就这次专项行动讲四点具体意见。
一、以“两减”为突破口,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
要实现生态环境的根本性改善,必须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利时机,推动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尤其要把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和减少落后化工产能作为突破口,从源头上为生态环境减负。
一是减少煤炭消费总量。虽然我市能源结构中煤炭占比较低,人均煤炭消费量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但作为省内唯一一家全国高比例新能源示范城市,我们必须深化能源结构调整,多措并举减少煤炭消费量,确保到2020年,主岛实现无煤化,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到100%。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严格控制新建项目。除公用燃煤背压机组外不再新建燃煤发电、供热项目,只能实施等量或减量替代。二是分类整治燃煤锅炉。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其他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三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扩大天然气利用,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加快开发运用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全力打造绿色能源岛。确保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达到15%。
二是减少落后化工产能。着力去库存、控增量、优总量,加快化工行业结构调整,到2020年底,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和涂料企业外,全市基本实现“无化岛”。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明确整改要求。开展化工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排查,制定全市化工行业整治方案,实行“一企一策”,明确淘汰关闭、搬迁入园、整治提升等要求和时限。2018年底前,对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达不到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化工企业,坚决予以淘汰。二是推进企业转型。加快推进化工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和入园进区,全面开展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节能环保整治提升,分年度分批取缔关闭和搬迁入园,优化我市产业结构。三是严格项目准入。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化工生产项目,现有化工生产企业一律不得进行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品品种的扩能和技术改造,只允许在符合产业政策和排污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改善安全条件、治理事故隐患和节能环保设施改造。四是强化监督管理。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和储运企业建立危化品贮存品种、数量动态管理清单,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化品生产、经营和储运企业一律予以关停。
二、以“六治”为主抓手,从根本上治理环境问题
要紧紧抓住当前最突出的环境问题,多方面齐抓共管,多领域协同共治,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在环境改善上有更强的获得感。
一是全力治好区域水环境。结合我市实际,主要是加快推进“五水联治”行动,确保完成“五个100%”的目标(“治污水”实现城区、集镇及农村居民点100%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的目标,“防洪水”实现江堤100%达标和长久永固的目标,“排涝水”实现100%解决城市内涝问题的目标,“引活水”实现河道100%清淤通畅的目标,“保洁水”实现河道100%长效管理的目标)。
二是全力治好生活垃圾。坚持从前端入手,切实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全流程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基本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全面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推进城乡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60%,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
三是全力治好黑臭水体。“五水联治”开展一年以来,我市水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整体状况仍旧不容乐观,黑臭水体依然存在。围绕2020年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的目标,重点关注三个方面:一是加强治理。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和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实现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100%。二是畅通水系。结合冬春水利工程建设,持续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三是完善机制。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管护机制,明确水体管护责任、绩效评估和管护经费来源,确保管护实效。创新生活污水处理运行机制,整合优质资源,发展壮大水务集团,全力提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管护水平。
四是全力治好畜禽养殖污染。围绕2017年、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分别达到60%、90%的目标,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要优化养殖业布局。以生态红线区域、省考断面周边地区及其他环境敏感脆弱地区为重点,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同时,强化畜禽养殖场规范管理,严控限养区内养殖规模,合理确定禁养区外养殖区域、总量和种类。另一方面,要强化畜禽粪便管理。重点是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建成粪污收集、处理利用设施。落实“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的要求,加强粪污还田,推进化肥施用减量化,确保2020年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化肥施用量削减5%、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
五是全力治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紧扣“到2020年,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削减20%以上”这一目标,全力推进四项整治:一是化工企业废气整治。市环保部门要牵头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调查并编制污染源清单,督促全市所有化工企业全部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完成化工重点企业废气排放源整治工作。二是涂料与胶黏剂整治。要督促印刷包装以及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水性涂料、胶黏剂,以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清洗剂、胶黏剂等。三是交通污染整治。全面开展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工作,加快淘汰高污染车辆,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建立工程机械环境准入制度,城市建成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燃油必须达国Ⅲ及以上标准。科学划定船舶排放控制区,沿江所有港口和船舶修造厂建成船舶污水、垃圾接收设施,建立接收、转运、处置运行机制;引导船舶在排放控制区内使用硫含量≤5000mg/kg的燃油或等效替代品,在港口码头停靠期间应优先使用岸电。四是餐厨废气整治。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控制,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禁止露天烧烤。
六是全力治好环境隐患。一是强化安全监管。全面开展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清理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和储罐,规范沿江危化品码头运行管理,严禁新增危化品码头;强化水上运输安全监管,推进危化品运输船舶定位识别设备安装使用,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严格安全生产监管;避免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二是强化饮用水源地管理。全面取缔二墩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设施;强化饮用水源地和应急备用水源地运行维护管理,加强应急水源启用及多水源切换应急演练,提高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三是严格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加强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的全过程控制,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提高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与资源化,开展综合利用工程试点和建设,确保综合利用率100%。四是开展重点地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重点地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强化“退二进三”污染土地监管和治理修复。
三、以“三提升”为着力点,从长效上保护生态环境
一是着力提升生态保护水平。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建设长江生态安全带。坚持“留白发展”理念,实施江岸线开发总量控制,在岸线开发利用率不突破50%的前提下,有序、高效开发岸线资源。构建安全的生态空间,严格保护生态红线区域,并逐步开展恢复工作。二是加强生态安全建设。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障生态环境用水,实行严格的排污控制,维护水生态环境的稳定和平衡。科学开发生活旅游岸线和过江通道建设,严格保护生态敏感岸线。三是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持续优化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全域旅游,全力促进一二三产生态化转型。
二是着力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强化绿色金融等激励机制,用价格杠杆和市场机制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治污减排。一是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全面实施省政府关于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和环境质量改善双挂钩的财政收费制度。逐步开展排污权有偿取得,启动和建立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加快推进排污权交易,进一步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体系。二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重点支持生态保护特区和生态保护引领区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补偿工作。实施差别化电价、水价和排污收费政策,严格执行新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开展总氮、总磷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体系,实现“税负平移”。三是推进绿色金融政策。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经济的融资支持。推动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探索建立市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基金,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发挥财政资金“金种子”作用,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保领域,加快推动全市环保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三是着力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要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有效落实市、镇、村三级网格化监管考核体系,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强化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实施联合惩戒,从快从严从重打击环境犯罪行为,促进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四、突出“四强化”,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实效
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任务重、压力大。各地、各部门要迎难而上,真抓实干,以持续作战、久久为功的韧劲,全力打赢这场攻坚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依据《某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委市政府将成立由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目标制定、工作协调、督查推进和考核问效工作。各镇街区和市各有关部门也要迅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协调、对接、推进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环境保护关系你我他,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强化责任,勇于担当,认真履职,有力保障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尤其是几个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抓紧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要求,指导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区有序开展工作,确保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稳步推进。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从今年起,市委市政府将把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纳入到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每年依据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进行综合考评。同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常态化督查,对推诿扯皮、工作推进明显不力、区域环境质量恶化等情形,将根据《某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做到动真碰硬,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关键字: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精细化
1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和意义
(1)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区委主要领导和常委会每半月组织召开环保专题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2)健全制度体系。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完善了《环境保护2015至2017年综合整治》《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及创模、减排、大气污染防治等17套计划方案和制度办法,明确各项任务的完成时限和标准,并分解到各部门、企业,与之签订责任状,从制度层面,理顺政府、环保部门和相关部门在环境保护中肩负的责任及扮演的“角色”。通过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十二五”期间,东胜区年度空气质量优良率均达到85%以上,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率和处理率均达到95.5%,区域环境和交通噪声平均值分别为48.3分贝和60.8分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率分别达85%和10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3%,森林覆盖率达36%。
2环境管理的方式
环境管理工作的实施是完成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有效的重要手段,基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环境管理的问题和弊端较多,如何实现中小城市范围环境管理的成效明显就需要依托管辖城市建设的格局和环境保护[2]工作的形势酌情制定工作实施的步骤和方法。(1)着力推行网格化管理,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东胜区通过强化环保能力建设,环境监察、监测、信息机构能力建设均达到相应国家三级标准,环境宣教机构能力建设也达到西部县级规范化建设标准水平,建成多元、高效的环境信息化指挥调度中心。结合污染源分布情况,采取“三级管理、四级网格”模式,每个网格均明确环境监管任务和责任人,形成了“定网格、定人员、定责任、定考核、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体系。(2)探索设立镇、街道环境保护机构,进一步下沉工作重心。为进一步细化、延伸“网格化”管理,东胜区在所辖3个镇、12个街道全部设立环境保护站。环保站的设立实行“双重”管理模式,在区环境保护局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并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管理。环保站的办公设备及运行经费均有管辖区域的财政预算进行支出,做到职责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一是明确了环保站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定了日常巡查、案件办理等制度、流程,使用统一样式的《巡查日记》和执法文书,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二是对环境保护站工作人员从法律法规、执法技能、业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培训,提升环境监管的专业水平,提高驾驭网格全局工作的能力。三是对村、社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公共服务单位等建立“一企一档”,并制作成包括企业概况、法人代表、环保负责人、环保监管人和运营情况等信息的企业“名片”,并以《环保网格一览表》的形式上墙公示,方便工作人员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四是对排查出的环境隐患,实行台账化、分类式、销号制管理,逐一明确整改标准、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通过“周督查、旬调度、月通报”督促推动,确保环境隐患按规定的时间节点有序整治。五是把环境管理与环保宣传有机融合,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等“十进”宣传活动,发放《环境保护法》手册、环保扑克牌、环保手提袋等各类宣传品,并举办社区环保大讲堂,普及环保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经过一段时间的建设运行,镇、街道环境保护站贴近企业、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已经凸显,在及时排查整治环境问题隐患、快速处置环境投诉案件、帮助企业群众解决问题困难等方面正在发挥积极作用,实现了“监管无死角、服务零距离”。(3)充分借助数字环保,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通过整合公安、煤炭及企业等多方软硬件资源,成功将“网格化监管”、“数字监控”和“信息管理”三大系统集成化,建立起视频影像、企业工况监控、数据信息在线监控“三位一体”的环境信息指挥调度中心,可实时监控辖区火电、煤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等65家企业。①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坚持依法保护环境。健全完善环境“网格化”、“台账化”及“一企一档”管理模式,畅通群众投诉监督渠道,推动建立系统完备、高效有力的环境法治体系[3]。②优化环评管理服务,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强化源头治理,严格环评准入,并继续排查清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切实发挥对区域重大生产力布局的指导和规范作用。③完善污染防治体系,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借助污染源在线监控,加大对减排企业监管力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扎实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粉状物料堆场清理整治、供热计量改造、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等各项任务,确保2016年优良天数达到全年天数的85%以上,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035mg/m3限值。④着力保护自然环境,严守生态安全红线。加强遗鸥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清理整顿保护区内违章建筑。严格按照《全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以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为总抓手,拉动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活畜交易市场粪便处理工程及村容村貌建设,改善农村环境质量。⑤强化环保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借助GIS地理信息系统,拓展东胜区信息化指挥调度中心的移动执法、信息管理、预警监测等功能,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3总结
“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东胜区网格化管理模式的全面推广、镇街道环境保护站的设立运行及其“信息化”建设,正是以“深入基层、贴合实际、服务群众”的思想为指引,全面推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做到工作重心前移,监管延伸到底,增强环境管理体制的统一性、高效性[4]。环境保护工作继续探索基层环保站工作经验,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智慧环保”能力建设,强化在线监控、移动执法、应急指挥、数据共享等信息化功能运用,为“十三五”规划纲要绿色可持续发展把好基层服务关,做好基层工作的具体精细化管理工作,为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张永亮,俞海,夏光,冯燕.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现状、经验与政策建议[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25(02):90-95.
[2]赵其国,骆永明,滕应,曹伟,吴绍华.当前国内外环境保护形势及其研究进展[J].土壤学报,2009,46(06):1146-1154.
[3]董小林,白云峰,潘望,曹广华.工程项目施工组织环境保护方案设计研究[J].建筑科学与工程学报,2013,30(02):121-12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打造整洁有序城市环境为目标,全面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准备工作,努力争创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为全面建设文明富庶新做出积极贡献。
二、复审范围
开发区、度假区、宁海街道、文化街道、武宁镇、大窑镇。
三、复审时间和方法
根据《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关于年国家卫生城市、区、镇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全国爱卫办函〔〕46号)精神,全国爱卫会定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复审工作,复审方式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以暗访为主(省明察,国家暗访)。全国爱卫会将根据复审结果,对符合标准的城市予以重新确认;对未达标准的城市,暂缓确认,并限期1年进行整改;再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撤销其命名。
四、复审重点内容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复审主要检查以下8个方面。
(一)健康教育。重点查看主要公共场所、窗口单位(广场、车站、码头、港口)和居民区有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宣传和健康教育情况。
(二)市容环境卫生。重点查看市容市貌、基础设施建设、绿化和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垃圾房、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设置运行情况。检查的重点部位是:旧城区、背街小巷、农副产品市场、铁路沿线、建筑(拆迁)工地、城区内河道和湖泊。
(三)环境保护。重点查看城区内河道和湖泊污水排放情况,主要交通路口噪音情况,城区内工业企业尘和污水排放情况。
(四)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重点查看“五小”(小浴池、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行业、餐饮业基础设施和卫生管理以及夜市管理状况。
(五)传染病防治。重点查看医院健康教育开展情况和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情况。
(六)病媒生物防制。重点查看病媒生物密度、用药情况及预防设施。
(七)单位和居民区环境卫生、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重点查看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居民区的基础设施、环卫设施和卫生管理情况,区域内“五小”行业、餐饮业卫生。
(八)群众满意度。通过与出租车司机、社区居民和旅客交流,听取群众对城市卫生状况及创卫工作的满意度,并了解日常城市卫生管理情况。
五、迎检责任分工
有关镇(街)、开发区、度假区:搞好宣传发动,在辖区主要道路、繁华地段、公共场所、建筑围挡等部位设置公益广告牌和国家卫生城市建设与管理宣传标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全力做好城市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完善城区垃圾车、果皮箱、垃圾房等环卫设施的配套建设,加强城郊结合部、郊区空地、拆迁待建区域、老旧城区、背街小巷、餐饮业、“五小”行业、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停车场等重点部位的卫生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张贴小广告,彻底解决好城市“牛皮癣”,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垃圾日清日运。开展城区卫生五大集中整治活动,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逐项、逐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复审重点工作及部位在全国爱卫会复审前达到或者超过标准要求。
宣传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复审期间的街面宣传作出部署;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打造整洁有序城市卫生环境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重要政策、工作部署和重要活动,及时报道和宣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优化城市卫生环境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效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同时做好全民健康知识宣传。
教育部门:将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使用规范的教材、教案,合理安排课时,定期组织考核;校园内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改善学校教学条件和卫生设施质量,健全卫生防病管理制度,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学校食堂卫生达到标准要求;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
公安部门:做好交通秩序管理,美化亮化交通护栏和交通标志;做好城市暂住人口管理工作;加强公共停车场停车秩序管理,做到车辆摆放整齐;严格落实市区养犬有关规定,规范城区养犬行为,保证主次干道、公园景点、车站广场等公共区域无流浪犬出没;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财政部门:为复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机构编制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确定的标准要求,落实爱卫会办事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划部门:做好城市市政设施、环保设施、绿化美化、市场网点、健身场地、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等规划;严厉查处市区违法建设等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城市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做好绿化、美化和相关设施的配套建设;抓好建筑工地食堂、建筑工地围挡管理,加强居民区物业监管。
城管部门:加强市政、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健全城市污水管网功能,突出抓好城市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工程的运行和管理;搞好城市建成区主干道、公园、广场的绿化改造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汽车站(点)和公路线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的卫生保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做好汽车站(点)、公交车、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工作,协调公交、出租企业悬挂或滚动播放健康知识、创城标语和公益广告。
水务部门:做好城市河道卫生治理,做到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无垃圾杂物;加强城市供水和供水水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保障等工作。
农业部门:大力开展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做好相应监测工作,依法公布监测信息。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做好影剧院、网吧、文化场所的卫生、消毒和禁止吸宣传等工作。
卫生部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加强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抓好“五小”行业管理,确保“五小”行业卫生证照齐全、整洁达标;加强病媒生物防制的技术指导,开展“四害”密度监测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做好生活饮用水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行业的指导、管理、监督,尤其是要加大餐饮业卫生监督,做到卫生设施齐全、外环境整洁,组织餐饮行业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的防治和监督管理;加强对影响生态环境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以及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
旅游部门: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废弃物收集处理以及环境治理等工作的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宾馆的卫生管理。
粮食部门:做好粮食储存环节中的科学灭鼠、灭虫工作,减少粮食损失,保证粮食安全。
工商部门:全面做好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强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建立和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市场秩序良好、管理规范、卫生整洁、范围不外延;确保建成区无草广告。
质监部门:做好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等工作,保证生产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以及食品生产原料达到标准要求。
畜牧部门:大力开展兽药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活动,做好相应的监测工作。
总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广泛动员组织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宣传,提高市民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行成率。
其他部门和单位也要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面发动并做好迎检相关工作。
六、开展城区环境卫生整治集中行动
在自查自纠、综合整治的基础上,从开始,利用2-3个月时间,开展一次城区区卫生综合整治集中行动。
(一)整治重点。
1.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由区城市管理与房产局牵头,区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旅游局等部门和单位及有关镇(街)参加,主要负责辖区内社区、车站、码头、商场、海水浴场、公园、马路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
2.城区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由区工商分局牵头,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和单位及有关镇(街)参加,主要负责市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3.城区公共场所环境综合整治。由区卫生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文广新局、区电视台、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商分局等部门和单位及有关镇(街)参加,主要负责城区公共场所环境综合整治。
4.城区餐饮业卫生综合整治。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区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区旅游局等部门和单位及有关镇(街)参加,主要负责城区餐饮业卫生综合整治。
5.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交通局参加,主要负责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公共停车场停车秩序以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保证城区交通畅通。
各牵头部门和单位要发挥牵头作用,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参与部门、单位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迎检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各项工作,动员全区上下积极行动起来,迅速掀起迎检工作新。
2.自查自纠阶段。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有组织、有领导地对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所承担的迎检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开展拉网式大检查,边检查边整改边完善。各镇(街)要充分发动群众,大搞整治活动,清理卫生死角,清洁室内外环境,使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前各镇(街)要将自查报告报区爱卫办。区里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各镇(街)迎检准备工作进行抽查。
3.督导阶段。区里组织力量对各项工作进行逐项检查验收,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各镇(街),各镇(街)要按照反馈意见积极整改,做好省级复查各项准备工作。
4.复审验收阶段。按照省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通过城市卫生清洁日、专项治理周、市容整治月等活动,全面整改。要着力抓好城区环境、农贸市场环境、公共场所环境、餐饮业卫生、交通秩序等五个方面专项集中整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使各项工作达到或超过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全力做好迎接全国爱卫会创卫专家组对我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爱卫办,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督导检查、工作调度、跟踪落实等日常工作;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切实加大推进力度。
(二)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所承担的迎检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对重点工作要通过领导包街道、包社区等形式,将重点任务具体化,具体任务责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