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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为认真做好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我局组织污控股和环境监察大队联合行动,对全县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进行了筛查,重点对3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和《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对不达标内容,提出了整改要求并下发了整改通知。
二、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十三五”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环固化发〔2017〕20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县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方案》,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和《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对辖区内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组织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如下:
(一)考核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3家,达标企业1家,基本达标2家;
三、存在问题
通过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企业未对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利用等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危险废物贮存间未设置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的标识。
(三)部分企业环评文件中未对危险废物贮存间进行评价。
(四)部分企业危险废物贮存期超过一年,未获相应环保部门有效批准。
(五)部分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台账不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我县将继续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执法,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升我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各项指标要求,全面落实内部管理、申报登记、建立台帐、设置标识标志、应急预案备案、业务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且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
一、普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区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单位。
(二)普查内容:1.全部工业污染源(《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的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污染治理设施及运行情况等;2.农业污染源(主要指规模化养殖场和农业面源污染)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来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3.城镇生活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指生活污水、垃圾和医疗废物等),包括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
二、普查的时间安排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标准时点为20**年12月31日。我区普查工作分为三个时段:
第一时段:20**年第四季度至20**年底,为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前期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和普查实施细则,开展污染源普查试点以及培训宣传等工作。
第二时段:2008年1—12月,为全区污染源普查阶段。主要任务是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核实有关数据,建设数据库,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调查登记工作。
第三时段:2009年,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审定汇总并形成报告,迎接市上对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验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涪陵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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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并会同区统计局负责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副局长廖华昌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涉及普查工作的有关事项。
四、职责分工
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依据市上制定的污染源普查技术方案及技术规范,组织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
区环保局牵头负责工业污染源、医疗废物普查。
区农业局牵头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普查。
区畜牧局牵头负责规模化养殖污染普查。
区市政局牵头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普查。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
区工商分局负责企事业及个体工商户登记资料提供等事项。
区统计局协助区环保局组织审核污染源普查数据、建立数据库及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等工作。
区榨菜办牵头负责榨菜行业污染普查。
其他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协调配合污染源普查工作。
市政府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全市保护大检查领导组,分解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内容、责任分工、时限要求等内容。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环保、畜牧、经信等部门联动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保障了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突出重点,措施得力。
我市把工业企业、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城区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违法违章建设项目、淘汰落后产能的清理等作为检点,迅速组织开展了对医疗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污水处理厂污泥的专项检查,涉及危险化学品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淘汰10蒸吨以下锅炉和制浆造纸企业落后生产线、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进行了清理。并迅速联动畜牧、经信、国土、城管、安监等部门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
三是检查深入,成效明显。
检查发现,我市6个工业园区和集中区均按要求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涉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设置了相应的风险防控设施,园区事故收集池、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硬件设施建设较上年有明显提升,大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基本符合相关要求,运行情况良好,罐区设置了围堰,应急物资储备较为充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到位,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均按照两分离、三配套的要求,实现“沼—林”生态处置,综合利用。被检查的涉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企业25家中,大部分涉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企业单位管理基本规范,涉渣场、尾矿库的企业均按要求落实了“三防”措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打造品质生活、建设精品主线,以加快污染减排,促进产业转型发展,确保环境质量安全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做到应急防控与长效治理并重,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健康,促进我区环境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优化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河道水环境整治。对河道两侧企事业单位的雨水排放口调查摸底,并封堵无人认领的污水排放口;严查沿河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确保沿河企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北兴塘河放马滩断面水质的监测,加大北新河、大寨河、塔影河、前胡村浜、柴巷浜水质监测频次,加强对38条实施“河长制”管理的河道监测,按监测要求及时通报水质变化情况。(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环保局、各街道)
(二)开展搬迁、关停化工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搬迁、关停化工企业整治力度,督促企业规范环境安全管理,检查企业执行环评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达标排放情况,按时上报搬迁、关停进度,落实环保责任,督促搬迁、关停企业对污染土壤进行修复。(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安监局)
(三)加强餐饮业油烟排放专项治理。对全区大中型餐饮企业的油烟净化设施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餐饮企业的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使用情况,确保油烟达标排放。推广油烟在线监测系统,提高油烟净化设施的正常使用率。(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四)推进清洁能源区建设。对清洁能源区扩大范围内的燃煤设施(含老虎灶)调查摸底,各街道按环保目标责任状要求逐年减少老虎灶。对清洁能源区扩大范围内的燃煤设施加大宣传力度,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街道)
(五)加强汽车服务业的环境管理及整治。对全区汽车维修、洗车业调查摸底。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范企业对危险废物(废机油、废电池、废有机溶剂)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行为。按照控源截污要求,规范洗车过程中的废水排放行为。(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各街道)
(六)加强医疗机构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对全区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体诊所开展医疗废物处置、诊疗废水处理情况检查。确保医疗废物处置符合环保、卫生规范,诊疗废水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各街道)
(七)开展照相业、印刷业专项整治。对全区有显影废液产生的照相馆、印刷厂调查摸底。按照《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范企业对危险废物(显影废液)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行为。(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街道)
(八)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对全区拥有放射源单位,重点检查辐射安全防护,辐射台帐建立,辐射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等,防止辐射事故产生。(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公安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和督导实施本次环保专项行动。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立足实际制定方案,集中力量分类整治。整治期间,各街道、有关单位要在每月中旬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区环保局,汇总后予以通报。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行政监察,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行政问责;对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环保专项行动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情况复杂。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制定和采取联动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查处有力的工作合力。
一、主要内容
(一)土壤环境安全保障总体情况
2019年,县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强化土壤污染源源头管控,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努力保障土壤环境安全。本年度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二)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1.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根据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县制定印发了《县土壤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并成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各项决策部署,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研究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大事项。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2.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县土壤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确保完成2019年度全县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根据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行业及筛选要求,我县市级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3家,县政府与3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县政府对各项任务进行层层分解,严格按照市级监督考核要求推进落实。
(三)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满分15分,自查得15分)
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要求,确定重点行业企业3家,布设点位11个。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完成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调查清单筛选上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业务人员参加了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技术培训,参训人员对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有了清晰地认识,学习了相关技术规定、工作规范,掌握了点位核实的工作要点,有针对性地为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源头预防(满分24分,自查得分24分)
1.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情况(自查得分9分)。我县每年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未发现我县辖区内有涉重行业企业。
2.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自查得分5分)。我县辖区内一般固体废物企业有五家,均属于季节性生产企业,2018年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10327.7吨、薯渣5916.88吨和污泥137.28吨,炉渣大部分销往外单位修路、建筑等综合利用,少部分本单位综合利用和贮存,无外倾外倒、随意堆放现象;薯渣全部销售给养殖户,用于畜禽养殖饲料;污泥全部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我县辖区内涉及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县洁卫医疗废物处置中心2018年处置感染性医疗废物121.729吨,处置损伤性医疗废物31.03吨,共计处置医疗废物152.759吨,消毒处置后的废渣全部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2019年的正在统计当中。
3.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自查得分2分)。我县在近3年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成效,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化肥零增长行动工作基础上,根据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现状,进一步推进取土化验、田间试验、配方制定和指导服务等工作,统筹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2019年,推广配方施肥技术240万亩,使配方肥使用面积达到86万亩,全县完成取土化验392个,田间试验5个,耕地质量等级持平或提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85%以上,全县肥料利用率达39%以上,农用化肥使用量增幅低于0.6%。
4.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情况(自查得分3分)。一是继续建设回收网点。县废旧农膜回收由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已在全县设立19个收购网点,网点设在全县28个乡镇,并结合县农膜使用量不均匀的实际,在适宜设流动收购点的地方设置了流动站点。二是建设加工企业。县已建成并享受省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专项补助资金的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6家,其中较大型加工企业2家,职业收购贩子30多人,季节性临时贩子40多人,2019年年回收量达5000多吨,回收利用率达80%以上,现已形成了田间回收有网络,生产加工有设备,产业发展有龙头,市场营销有平台的产业模式。
5.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情况(自查得分5分)。2018年,省上下发我县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47处,经排查柴家门镇10处为生活垃圾已全部清运;甘沟驿镇15处为移动式垃圾箱不属非正规垃圾点已进行日产日清;郭城驿镇1处位于郭城文化广场区域,没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河畔镇2处经排查分别是垃圾收购点和固定垃圾收集点,已组织人员全部清运,垃圾收购点已劝导收购点工作人员对收购的垃圾进行分类整理;侯家川镇3处为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已全部清运;会师镇2处,其中东河村1处为钢材加工厂,不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南咀村一处为会师大道征迁建筑拆除垃圾,已清理完毕;汉家岔镇4处为开放式垃圾箱,已进行日产日清;头寨子镇3处为开放式垃圾箱,已进行日产日清;新添堡乡5处,其中4处为开放式垃圾箱,已进行日产日清,1处为建筑垃圾已全部清运;翟家所镇2处,其中1处为开放式垃圾箱,已日产日清;1处为建筑垃圾已全部清运,累计清理垃圾85.45吨。
(五)农用地分类管理情况(满分27分,自查得26分)
1.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自查得分4分)。为积极响应国家级各部门的政策、方针,切实保护土壤环境,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2013〕7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环发〔2013〕46号)和《市环保局关于编制〈土壤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函》(市环函发〔2015〕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县实际,在我县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工作,制定印发了《县土壤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
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自查得分11分)。
加强土壤肥料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提升检测化验能力。县农技中心成立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工作专家指导组,提出具体技术方案,开展指导服务,把各项关键技术落实到位。各地分区域、分土壤类型提出耕地质量建设和污染耕地治理的技术方案,开展指导服务,落实关键措施,提升耕地质量,确保技术人员能够准确掌握、熟练应用新技术,为项目区实验示范技术不走样,显著增产、增效奠定基础。
3.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自查得分11分)。按照“以水带肥、以肥促水、水肥耦合、高效利用”的技术路径,根据不同地区气候特点、农业种植方式及水肥耦合技术要求,重点在镇、镇、镇、镇、新塬镇、刘家寨子镇、草滩镇、四房吴镇、新庄镇、汉家岔镇、柴家门镇、甘沟驿镇、河畔镇、白草塬镇、郭城驿镇、土高山乡等16个乡镇选择荷兰豆、甘兰、辣椒、西蓝花等大棚设施蔬菜生产,水肥一体化技术覆盖塑料大棚3万座。鉴于文丘里施肥器损压严重、注肥时间长,压差式施肥罐供肥不均匀等诸多施肥问题,首部枢纽选择配置“加压式注肥泵+施肥桶”组装配套的简易可移动式轻简化施肥装置,能够快速均匀注入水溶肥,解决了传统施肥肥料浪费利用率不高、费工费时。每户示范户共4个棚,配置一套首部枢纽(加压式注肥泵+施肥桶),覆盖种植农户7500户。
(六)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满分20分,自查得19分)
1.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建立情况(自查得分10分)。根据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甘环发〔2017〕159号)要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开通了管理账号,实现了多部门联动监管及信息共享。我县以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农药、电镀、制革等行业为重点,对照重点行业企业筛选原则,由生态环境局会同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全面排查确定疑似污染地块,我县辖区内无疑似污染地块。
2.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情况(自查得分5分)。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落实用地项目预审制,限制其它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报批,积极将集体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乡镇村公共设施、扶贫产业及农民宅基地建设。认真执行“两规定、两规范”,严格出让程序,对工业、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一律以“招拍挂”方式出让。
3.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情况(自查得分4分)。
严格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对需要新建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重点说明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现状和风险评价结论,并有针对性提出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满分7分,自查得7分)
经排查,县没有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情况。
(八)落实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满分7分,自查得6分)
1.部门协调配合(自查得分2分)。充分利用县现有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相关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参加的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县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情况。有关部门按照其在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享数据信息,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督促和指导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2.环境信息公开(自查得分2分)。在政务网站上提供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以及公布联系方式,及时妥善地处理公众直接向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提出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转办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2019年度县环境保护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是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数量是0件。
3.宣传教育(自查得分2分)。规范土壤环境信息,建立土壤环境监测信息报送和统一制度。建立县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土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把土壤环境保护教育融入学校、工厂、农村、社区等环境宣传和干部培训工作,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土壤环境保护。通过热线电话、公众信箱、社会调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公众意见和建议。
(九)地方特色、经验和成效
大力开展大棚蔬菜水肥一体化技术节水效应研究、加强示范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在镇,镇,镇、镇选择荷兰豆、甘兰等大棚蔬菜,开展水肥一体化技术、高效施肥技术、水溶肥科学利用技术示范应用工作,带动化肥减量增效新技术新产品大面积推广应用。
二、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有关建议
(十)存在的问题、困难
一是基层土壤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相关部门没有土壤污染防治与保护的专业人才、仪器设备。二是全社会对土壤环境保护意识不够,法律意识不强。好生态应该“水气土”共治,“雾霾天”能看得见,“水污染”也能看得见,唯独土壤污染看不见。因此,土壤污染容易被忽视,而土壤影响过程漫长,危害性极大,不但影响农产品安全,还会影响到生物多样性,最后影响到整个生态产业链。三是土壤污染底数不清,相关法规依据不健全,基层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培训跟不上需要,土壤污染防治缺乏专项资金。四是因县级财政困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较大,全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仍未配套建成。五是农药使用过程中,存在农药过量施用情况,农药包装物收集管理不规范,对土壤环境造成了一定污染。
(十一)有关建议
一是加强相关部门每年定期培训与土壤污染防治与保护相关的专业性人才。二是加大科技支撑,及时跟踪国家的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技术名录。三是规范土壤环境信息,建立土壤环境监测信息报送和统一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做好土壤污染详查、状况评估和土壤修复治理工作。
一是大力开发利用优质有机肥,限制大化肥和高残留农药的使用量,实现大化肥用量“零增长”。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1、加强各级卫生监督所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落实卫生监督经费,使卫生监督所的执法装备、办公用房、执法车辆达到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标准。
2、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推进各级卫生监督所参照公务员管理改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需求,充实一线卫生监督员,不断优化人员结构,确保日常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综合素质。
3、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落实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经费,加强卫生监督稽查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4、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按照《2011年-2014年上海市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规划》要求,全面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水平。
5、加快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对卫生监督学科及学科带头人的扶持力度,加强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注重对现场执法技术等卫生监督重点领域的研究,努力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技术含量。
6、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根据本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要求,优化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以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审批程序,做好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工作以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并联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
二、做好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7、做好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根据《关于下发<2011-2011年上海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成世博园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工作。强化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加强世博会期间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有效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三、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8、建立和完善职业病综合防治体系。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为目标,实施《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提升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
9、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按照本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10、加强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上海市职业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质控中心,加强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和培训,规范职业卫生服务行为,提高职业卫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1、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在本市开展卫生部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加强基层职业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探索本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和监管模式。
12、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
1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本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本市重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
14、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现制现售水和管道分质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继续推进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在嘉定、奉贤两区开展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区县范围,同时完成卫生部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
15、加强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和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11版)》和《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的贯彻执行工作。
五、加强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6、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继续做好以甲型h1n1流感为主的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结合季节特点,开展冬春季呼吸道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17、加强对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口腔、内镜等科室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8、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加强对村卫生室和家庭病床的医疗废物监管,进一步规范其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
19、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继续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备案工作。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监督检查。 【1】
20、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监督检查和宣传指导,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进一步规范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
六、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管理
21、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卫生部《医疗机构校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加强对《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效果的评估,进一步完善《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大型医用设备、医疗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临床检验质量的监管。探索中医医院科室设置及名称的规范管理。继续开展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专项治理和整顿,规范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
22、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拟定本市《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上海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23、提高医疗服务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管理系统,为医疗服务监管提供信息支持平台。
24、加强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指导和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其依法执业的意识和自觉性,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25、继续加大血液安全监督力度。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临床用血单位的监管,确保临床用血安全。严格规范采供脐带血行为。应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打击非法组织他人卖血、冒名顶替献血等不法行为的力度。
七、继续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和整治“医托”工作
26、继续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重点打击固定场所无证行医行为,特别是非法接生、非法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大对无证行医处罚力度,并认真做好相关司法衔接工作。
27、继续开展整治“医托”工作。根据《上海市整治“医托”工作方案》要求,通过采取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综合整治、疏堵结合等措施,严厉打击“医托”违法行为,维护医疗服务秩序。
八、认真做好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28、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制定本市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各区县卫生局应根据要求,制定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规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民心所向、发展所需、形势所迫。今年是创模攻坚年、达标年,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要求严、标准高,硬件项目和专项工作要现场核查,实施好这些硬件项目和专项工作既是“创模”的需要,也是改善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的需要。
二、对照检查,清醒认识“创模”工作的差距
目前,全市“创模”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对照“创模”工作要求,我区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和环保投资指数未达标,环保投资占GDP的比重欠1.2个百分点。二是个别大气指标未达标,汽车尾气问题严重。三是区属小流域水质未达标,溪河污染严重。四是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低于标准化5个百分点,主要是五里店片区和西河以西片区、华凤新城城区污水未纳入城区管网,直排西河。五是重点工业污染源稳定排放达标率差18个百分点。六是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不够。七是环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和群众生活需要。
三、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创模各项重点工作
(一)完成西河段综合整治工程。一是西河沿线乡镇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包括新复乡污水处理站提升工程、同仁乡污水处理站工程、西山风景区管理局栖乐垭片区污水处理提升工程。二是康达、兴城液压等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和潆华工业片区污水纳入城市管网;三是西河沿线6家重点养殖场的搬迁、关闭工作;四是加快西河沿线的绿化造林工程。
(二)完成猫儿山垃圾厂垃圾渗滤液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三)完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行。
(四)马市铺垃圾场实施封场、覆土、建绿、安装防爆导气装置和修建渗滤液处理设施。
(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完成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
(六)完成区环境监测站、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
(七)加强创模宣传、教育工作。设置或征用2个以“创模”为主题的大型广告牌,统一编印3万册《市创模宣传手册》,在街道、社区和学校等公共场所设置40个“创模”宣传栏,搞两次大型的“创模”宣传活动。
四、精心组织,确保创模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强领导。区创模指挥部要进一步发挥作用,加强综合协调和工作指导,要尽快充实力量,实行集中办公。创建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要具体抓,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明确责任。区政府已将“创模”25项指标具体细化到各有关部门,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目标任务,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有时间要求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措施,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收集汇总好创模软件资料和影像资料,按验收要求归档待审。各相关部门及责任单位务必在4月25日前将“创模”领导小组名单和工作方案上报区创模指挥部办公室(区环保局)。
一、全面履职,做好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工作的通知,对全县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全面完成公共场所重点卫生检查计划。对571户公共场所建立了档案,受理审核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80份。联系县疾控中心开展卫生质量检测,检测110家,并根据检测结果,加强卫生技术指导,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全县现在集中式供水单位29家,覆盖人口近50万人。由于各自来水厂产权归属不一,水源水来源多样,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缺乏,水质消毒净化设备尚不完善,全县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存在一定的卫生安全隐患。今年以来面对全县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形势,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多次向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卫生局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的意见》,初步建立了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卫生、水务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供水单位为第一责任人的饮水卫生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一是严格饮用水卫生行政许可。进一步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规范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工作,做到许可条件法定化,许可材料标准化,许可审查规范化,坚决杜绝乱发证和低标准发证现象发生。同时,依法整治饮用水供水单位未经卫生许可擅自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依法查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生产或者经营的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城乡饮用水经常性卫生监督和执法力度。监督供水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卫生要求,规范水厂的卫生管理。通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安全巡查,提高卫生监督覆盖率;加强对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卫生防护的指导,严格供水单位使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索证管理。今年以来已对5家自来水厂生活饮用水不符合卫生标准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已全部结案。三是开展供水单位现场调查工作,完善监督档案。通过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饮用水供水单位和供水设施情况,建立完善了供水单位及供水设施的类型、工艺、数量、布局、供水人口及卫生管理等基本信息档案。督促供水单位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完善供水设施,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四是创新完善饮用水卫生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完善与建设、水利、疾病控制等部门间协调机制,今年内已就9个乡镇水厂水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向当地政府发送了公函,共同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饮用水卫生安全措施;同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受理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投诉举报,通过及时的调查处理,发现和控制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五是加强公众宣传。4月份举办了全县集中式供水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班,29家供水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培训;5月份集中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开展卫生知识咨询,增强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引导群众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
(三)学校卫生监督
5月份,参加由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开展春学期校园和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督查。共督查中小学及幼儿园60所。对各校传染病防控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同时,积极依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对其他236所学校开展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都现场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四)传染病防治监督
对120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2月份对县直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和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都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整改。对1户违反传染病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处罚。
(五)消毒产品监督
7至8月份对10家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收缴违法消毒产品36盒。
(六)医疗机构监督与打击非法行医
开展了医疗服务监督检查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医疗机构120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
由于历史的原因,非法行医在我县城乡一定范围内不同程度的存在。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着力把打击非法行医作为全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城乡联动、打疏结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打击重点,完善工作机制,打击非法行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局网站公布非法行医种类、危害、辨识方法和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监督所政务公开网和《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等宣传形式,公开曝光黑诊所,建立“黑名单”。同时,积极利用“3.15”、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发放宣传材料近5000份。3月份,在全县分5个片,举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依法执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取得了明显效果。二是进一步加大了对无证行医、非法行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共受理举报投诉7件,立案查处非法行医14起,结案13件。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三是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县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舒政办〔2012〕24号)、《县2014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开展打击“黑诊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基础上,针对城区非法行医有所抬头的情况,8月下旬,制定了《县城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为期5个月的城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由于监管力度的不断强化,全县的非法行医得到了一定的遏制。9月2日,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来我县督查,对我县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七)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
3月、5月、7月和10月,分别对“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询问相关负责人、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深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该机构资质和人员资质情况、供血浆者管理、血浆采集和检验、实验室管理、血浆储存与转运、医疗废弃物的处置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辖区内市中心血站采血点和21家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人员、设施、设施配备,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八)职业卫生监督
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县电视台新闻报道1次,悬挂标语横幅4幅,张贴宣传画28份,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受咨询463人次。对两家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单位加强宣传培训,并对其技术服务资质、人员资质、工作程序、仪器设备、技术报告规范性情况、管理制度、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九)放射卫生监督
建立完善了各乡镇卫生院放射卫生基础资料。对全县23家放射诊疗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44名放射工作人员中,32人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联系市疾控机构对全县放射工作人员(40人)进行了个人剂量监测。变更《放射诊疗许可证》13份。8月份联系资质单位,组织对全县23家放射诊疗单位的放射场所防护和设备性能进行了检测,对检测不合格单位下达了整改意见。
二、扎实推进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工作
3月份,分片举办了乡镇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培训班,全县22个乡镇分管院长和卫生监督检查员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8月份,又专题召开民生工程卫生监督协管规范化服务培训会议,全县22个乡镇分管院长参加了会议,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协管规范化服务。目前全县21个乡镇均设立了卫生监督站,聘用了58名卫生监督检查员,乡镇共聘卫生监督信息员330人。1—11月,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共计37次,协管对象建档1058户,开展巡查1288次。全年开展卫生监督协管项目集中督导4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协管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卫生应急工作与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
调整了应急工作领导组,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应急预案》,进行了培训,举办了卫生应急演练。县两会、高中考及其他重大活动期间,制定监督保障工作方案,安排卫生监督员驻接待单位进行全程监督,保障了活动期间住宿业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四、提速增效,提升卫生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服务效能,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流程,强化主动服务意识,营造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审批服务环境。一是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承办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全部在窗口集中办理,实行一次性告知,不仅告知应提交的材料还要告知许可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以及举报投诉的方式等,不允许因告知不全造成办事人跑第二次。二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坚持首问负责到底,在窗口受理的事项,工作人员要负责给予办事或咨询方必要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使之最为迅速、简便地得到满意的服务。对属于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及时指导至相关单位窗口。三是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对审批事项实行全过程流程图管理,对受理岗、审查岗、审批岗、制证岗等岗位责任到人,并明确具体的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的工作时限要求。四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再压缩审批时限,将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办结。五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能。实行许可材料内部传递制度,受理材料当日传递到主管领导,审批决定当日传递到窗口,窗口当日完成制发证。对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最短的时间里办结。2014年办理行政许可307件,无一例举报投诉。
五、政务公开与法规宣传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与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成立领导组织。明确了分管领导,确定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明确政务公开与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内容。编制了《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三是以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公平、公正执法。通过公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流程、卫生执法职权目录、卫生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等信息内容,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人员公正执法、阳光执法的自觉性,强化全社会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监督,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分加别在省卫生监督所网站信息43条、在市卫生监督局网站信息49条、在县政府网站信息2条、在县卫生局网站信息53条、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累计信息123条,在《卫生监督通讯》报道11条,《皖西日报》报道2条。编发《卫生监督执法信息》21期49篇。举办管理相对人法规知识培训班3期,接受培训500多人次,“3.15”、“12.4”开展街头普法宣传,散发宣传材料3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近400人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全面改善和提升全市环境质量,优化城市功能,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适宜广大群众居住生活和工作的生态型城市。
二、“创模”指标
总体目标:从提出“创模”目标起至**年年底前,达到**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标准。
(一)环境质量
——空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超过275天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0%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70%,无工业危险废物擅自排放
——噪声达标区覆盖率>60%
(二)社会经济
——人均GDP>1万元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5%
——人口自然增长率<省计划指标
(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污水处理率>50%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
——城市气化率>90%
——城市集中供热率>3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四)环境管理指标
——市委、市政府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和政府例会研究环保工作频次>2次/年
——公众对城市的满意率>60%
——按期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
三、责任分工
根据“创模”计划,将工作目标逐项分解到有关部门(详见附件1),内容包括指标、项目、进度等要求。根据条块结合的原则,市政府与市有关部门和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县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领导责任。建立统一调度的协调会制度和联络员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责任部门领导参加的协调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创模”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及时了解掌握“创模”工作进度与动态,督促工作进度。
四、工作步骤
整个“创模”工作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20~**.9.30)全面动员阶段
召开全市“创模”大会,进行全面发动和深入调研。宣传开展“创模”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在全市营造“创模”氛围。对影响全市环境质量的所有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第二阶段(**.10.1~**.11.30)集中解决重点污染问题阶段
对市区周围(范围为西至**县皇寺镇、太子井一带,南至沙河市十里亭镇、留村一带,东至开发区、**县界,北至**县界)的“四小”(小板材、小石灰、小石子、小煤场)企业、摊点全部关停取缔;拆除集中供热区内的96台燃煤锅炉,完成今年的锅炉拆除任务。
第三阶段(**.12.1~**.6.30)攻坚阶段
对照“创模”指标,应加大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力度:
一是市区空气质量问题。第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对位于市区、大气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搬迁改造;第二,加大对市区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治理力度。全面启动燃煤电厂脱硫工程,重点督促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省下达的“十一五”脱硫计划中的项目,邢钢烧结机头脱硫工程要尽快实施;第三,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集中供热供气,做好准备工作,用2~3年时间在市区内彻底取缔燃煤取暖锅炉;第四,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和道路施工管理,推广机械化清扫,主要街道定期洒水,实行设施洒水、喷雾降尘,控制二次扬尘污染;第五,强力取缔市区露天烧烤;第六,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力度。
二是污水治理问题。要加大污水处理费征缴力度;按照“先排水管网、后污水处理设施”的原则,加快城市排水管网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改制,实现经营多元化、产权股份化、运营市场化和服务专业化,建立合理的价费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确保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0万吨设施正常运行。
三是垃圾处理问题。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和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建设进度。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力争**年内投入运行,并完善运行机制,确保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能进入垃圾处理厂得到处理,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要加快进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力争早日建成运营。
四是绿化问题。城管和林业部门要加强城区绿化和环城绿化带建设工作,要按照建设园林城市的标准,加大对绿化工作的投入,确保绿化率达到“创模”目标。
大力开展环境建设、环境管理和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片(区)工程;攻克“创模”中的难点问题和重点问题;集中开展“创模”的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等活动。
第四阶段(**.7.1~**.9.30)自查完善阶段
根据**省“创模”的考核验收指标和政府的计划任务,自查自测,继续推进,完善提高;继续开展典型宣传和纵深宣传活动。
第五阶段(**.10.1~**.11.30)迎查验收阶段
全面完成“创模”的各项预期任务,做好迎接验收的各项准备;认真做好迎查期间的各项工作,配合验收,搞好宣传;验收后,做好“创模”的总结奖惩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实施“创模”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把“创模”工作实绩列为各级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保证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保证“创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和责任分工制定本部门的“创模”实施计划。
(三)加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将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作为创建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基础和阶段性奋斗目标,确保资金落实,重点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倾斜。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实行严格的项目管理,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
(四)营造声势,全民参与,掀起“创模”。在“创模”的全过程中,通过全市各种宣传媒体,分阶段、有计划地突出宣传、及时报道“创模”工作动态,营造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公众对“创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使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自觉参与“创模”行动,掀起全民共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