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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去冬今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我们主要是抓了如下几个方面: 二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截止2008年底, 三是水库除险加固进展顺利。全市共有106座病险水库纳入国家整治加固补助投资计划,已经启动的第四期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已全面铺开,约有300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在2009年2月底前完成。列入规划的106座水库批复总投资18.6591亿元。目前第一、二期20座水库的项目主体工程脱险任务全部完成。第三期专项规划86座水库已有43座水库下达了投资计划。2007年度省补助投资的36座小型水库溢洪道扩挖工程已经完工并验收。 五是泵站更新全面启动,电气化建设如期进行。列入中部四省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规划的第一批3处泵站总投资7801万元,08年完成投资1560万元,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已投入运行发挥了效益。第二批5处泵站总投资18186万元,已全部完成前期工作,正在抓紧建设。第三批一处泵站更新改造概算投资3902万元,也已开工建设。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总投资18644万元和2791万元,各项目县施工进展如期完成,08年分别完成了140万元和790万元。
六是水土保持工作不断向前推进。2008年度全市共投入资金2747万元,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70平方公里;新建、改建、扩建小型蓄水保土工程266座,完成土石方310万方,群众投工410万个。
七是“民办公助”项目建设全面铺开。全市十个“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完成总投资2039万元,全部通过省级验收,共建设水源工程15处,渠道116公里,安装机电泵站17座,改善和恢复灌溉面积3.55万亩,改善排涝面积0.41万亩,新增节水能力473.8万方。 2、主要做法
各地在开展去冬今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创造出了很多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 第二续三年超计划完成了任务,呈现出近年来规模最大、投资最多、质量最优、效果最好的可喜局面。
第三,拓宽了筹资渠道。采取“国家补助、地方配套、群众自筹、社会融资”多轮驱动的路子,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罗田县围绕项目区建设,把扶贫、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土地整理等涉农资金捆绑起来,重点投入,重点建设,形成了“项目拨、部门帮、水费贴、群众筹,议事投”的十八字投入机制多措并举,统筹投入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格局。该县大崎乡采用这种机制进行低产田改造,完成土方3.7万m3,石方5900m3,总投资358万余元,五个村共恢复因干旱抛荒水田面积2170亩,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810亩,可实现粮食作物增产80余万公斤,工程效益显著。
第四,推进了改革步伐。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用水者协会等民间组织的作用,引导社会各界投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维修、管理。如浠水县充分发挥23个用水者协会的作用,改革旧的体制和机制,明晰产权,减少行政干预,推行受益户全过程参与式管理模式,让农民真正成为小型水利建设管理的主人。
第五,加大了宣传力度。各地加强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典型示范、舆论引导作用。及时交流增加投入、加快建设、推进改革和引入竞争机制等方面的经验。红安县树立了一批效益好、影响大、带动力强的好典型。充分发挥当地电视、广播等舆论媒体的作用,该县还在《黄冈日报》等报纸上刊登农建工作情况,推广典型经验,宣传先进个人和事迹,通过典型引路来引导和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3、今冬明春具体工作安排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1、农村饮水安全状况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入快车道 通过管网延伸,引泉入户,提水直供,改扩老水厂,兴建新水厂等多种工程形式,全市实际建成各类供水工程391处,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36.8万人,占计划解决人数的139.7%。2008年国家和省下达我市44.13万人的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投资计划。项目覆盖全市十一个县(市、区)。实际完成各类饮水工程520处,完成管网入户通水的受益人口达55.6万人左右,占计划任务44.13万人的126%。 2009年剩下的39.7万人的工程建设任务正在有序落实之中。全市各项目县(市)已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完成了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管材和土建施工的公开招标工作,为工程的迅速开工创造了有力条件。全市各地正抢抓时间,倒排工期,加紧施工,掀起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规模建设的。截至目前,全市39.7万人的建设项目开工率达到了56%以上,完成工程量占计划任务的42.5%。完成各类饮水工程205处,管网入户通水的受益人口达16.9万人,在建工程89处,预计11月底前可全面完成全市39.7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3、主要做法
从近几年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情况看,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呈现出以下几大特点:
(1)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连续两年将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列入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的实事之一。发改部门优先计划、优先安排,主动积极做好计划安排与投资下达工作;水利部门责无旁贷,明确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做实,按时完成计划任务。
(2)精心勘查规划,合理布局供水工程。各地在勘查水源、验证水质、比选设计方案、优化投资效果上做了大量工作。一个工程,一项设计,实行当地群众、设计人员、主管部门三级把关,反复比较,择优选取。黄梅县根据本地实际,将全县划分为五个供水区域,分区设计,分类指导,逐年实施。在反复勘查比较方案基础上,按照“适度规模、重点集中”的要求,在孔垅镇新建万吨以上大水厂,可以解决这个供水区域十几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 (4)优惠政策吸引,多方筹资投入。一是通过优惠政策吸引客商投资。龙感湖管理区全区3.1万人,2005年通过对水厂进行改制,在征地、建设、用电、税收上都实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招引民营资本投入800万元,兴建了龙感湖长江自来水公司,用三年的时间解决了全区近2.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2008年该区又自费管网延伸解决0.6万人,共计解决2.8万人饮水不安全,其中国家计划内1.5万人,实现了全区一体化供水。二是捆绑各种涉农资金,集中力量推进工程建设。罗田县整合扶贫开发、农业开发和老区建设等项目,保证了工程建设资金足额到位,实现了“工程质量优,农民筹资少”的双赢结果。
(5)引用新的净水设备,打造优良精品工程。一是根据农村居住分散、水量有限的客观实际,部分地方选用了将絮凝、沉淀、过滤组合在一起的一体化净水器,通过变频增压供水到户。浠水县采用这种设备后,供水入户,计量收费,降低了工程成本,简便了操作程序,满足了水质要求,运转效果较好。二是公开招选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武穴市对安饮工程建设进行公开招标,规范施工,专业安装,全程监理,实行设计、施工、监理和责任人“四个”质量终身问责制,统一用水户标牌编号,统一水表箱、盖,统一收费合同协议,一大批“精品工程”建在农村大地上。
(6)管理体制逐步完善,运行机制灵活多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建得成、用得起、管得好、长受益。通过近几年的摸索,蕲春县探索出了一条可行之路。该县组建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明确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人,县财政每年按下达计划人数5元/人进行财政配套,做到了“专机构、专人员、专经费、专办公场所、专责任”,确保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指导有力,监督到位。同时加挂“村镇供水工程管理总站”牌子,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代行使农村供水行业主管职能,统管安饮工程中新增国有资产。
4、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2)批次多,投入小,难以全面解决问题。计划批次多、投入小,难以进行大规模水厂的建设。建议上级要加快投入、加大投入。村村通自来水是必然之路,我市龙感湖、黄州区和黄梅县都按城乡一体化供水、村村通自来水这个思路谋划,但现在的计划投资体制却不能解决这块投资的缺口,地方政府投入资金压力大。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使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县、乡镇(街道)分级负责、相关涉农部门分口把关。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把关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专项清查工作既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3.坚持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建立专项清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组织专项清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4.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切实解决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本次专项清查的范围包括全县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主要包括农办、发改、粮食、商贸、教体、科技、民政、财政、劳动、建设、交通、水电、农业、林业、文广、卫生、计生、环保、供销、国土、人民银行等部门。
(二)内容。本次专项清查工作主要包括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和检查两个方面内容。由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同时着重检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特别要检查和纠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资金滞留、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等。检点为:
1.涉农补贴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村住房保险保费补贴、早稻订单奖励资金。
2.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重点包括农田水利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改造资金、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专项资金。
3.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资金(下山脱贫专项资金)、农民健康体检资金、农村医疗救助资金、领雁工程资金、书香校园资金、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资金、农村计划生育奖励资金、文化大省(农村基层文化)资金。
4.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对产粮大县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救灾资金、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供销社扶持资金、村级组织运转补助费、村干部基本报酬补助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费等。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今年6月开始至今年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6月下旬-7月上旬)。成立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清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阶段(7月上旬-7月31日)。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专项清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达到100%,并视情将自查自纠工作延伸到乡镇(街道)等项目实施单位。主要工作包括:
1.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按照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的表格填报。
2.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财政部驻浙专员办及纪委、审计、财政监督、绩效评价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坚决纠正。
3.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4.健全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要及时通报给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同期开展县级重点检查。
(三)迎接检查阶段(8月1日-9月30日)。从8月1日起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地自查自纠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对市县的重点检查面达到所在片区县(市、区)数的50%以上。省级重点检查工作除省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外,继续采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核查,并对重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从9月1日起,财政部对我省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省、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迎检各项工作。
(四)整改总结阶段。各有关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省级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各有关部门于9月5日前将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在汇总各有关部门情况和重点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对我县专项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全面、客观评价当前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清查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改进和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于9月10日前将我县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市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好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为做好本次专项清查工作,县里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在做好本部门专项清查的同时,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及时开展县级重点检查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清查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专项清查工作实行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综合协调,相关单位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一是统一领导机制。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二是分级负责机制。本次清查工作以专项资金为线索,按照“谁使用谁自查自纠,谁主管谁牵头把关,谁监管谁负责审核,领导小组重点检查、汇总上报”的要求,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做好每一环节的工作。三是??他部门和单位相关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需要解决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予以解决。四是定期通报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主动收集、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清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要求认真填报清查情况和相关数据,各个环节都要签字确认,落实责任,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瞒报,确保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各有关部门对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在认真组织整改的同时,要加大查办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违纪的,依纪依规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