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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重点实施方案》(陕政发[]27号)精神,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将药品“三统一”工作作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着力推进药品购销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竞争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依法监督、公平公正、竞标竞价、合同配送”的原则,在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和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实行药品“三统一”,实现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同质同价,保证医疗用药需要和安全,让城乡群众用上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放心药。
(一)严格执行上级确定的药品统一价格。按照规定,省上确定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目录并统一招标采购,统一价格,药品价格在中标价格基础上增加10%的基层医疗机构药事服务费和5%的配送企业配送服务费。全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必须严格执行省上确定的药品统一价格。
(二)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实行全县统一配送。根据《省基层医疗机构统一配送管理办法(试行)》,由市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办法,公开遴选2-3家药品配送企业,负责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的统一配送。配送覆盖面要达到100%;中标药品配送到位率要达到90%以上,配送到位时间不超过48小时,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凡省上统一招标采购的药品,各基层医疗机构必须使用,使用率要达到95%以上,且不得自行购进并使用招标品种之外的其他厂家的相同品种。村卫生室(所)药品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由乡镇卫生院配送。
(三)探索扩大全县药品“三统一”范围。为确保医疗安全,保证医疗质量,最大限度的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在市上统一招标的基础上,逐步将部分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纳入全县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范围,实现以市为单位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县上成立相关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工作制度和相关细则,进行层层动员部署,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在省上统一招标、统一价格后,市药品“三统一”工作机构及时组织公开遴选配送企业,签订合同,监督实施药品配送。纳入“三统一”的基层医疗机构要及时妥善处理好与原供药企业的关系,严格执行统一价格、统一配送政策。
(三)监督检查阶段。县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配送企业配送情况及医疗机构执行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药品“三统一”工作进展情况,并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保证药品“三统一”的顺利实施。
(四)总结经验阶段。县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全面总结推广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确保药品“三统一”工作顺利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成立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卫生局局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发展计划局副局长、监察局副局长、财政局副局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卫生局副局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工商局副局长、物价局副局长为成员,负责对全县药品“三统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乡镇政府要将药品“三统一”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相应机构,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药品“三统一”各项政策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实施药品“三统一”特别是统一配送,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具体操作难度较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对全县药品“三统一”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发展计划局参与制定药品“三统一”工作的政策、规定,协调有关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三统一”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财政部门负责经费保障。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相关医保事宜。卫生部门负责督促基层医疗机构做好统一配送的实施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履行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组织统一配送工作,受理药品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和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对配送企业、医疗机构违反合同的行为以及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查处;法制部门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物价部门负责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价格方面的投诉、申诉、举报和查处。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医院的药房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按照[*食药监局(2006)6号]《关于印发××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我们积极开展了“规范药房”的创建活动,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医院高度重视创建“规范药房”活动,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院长亲自抓、负总责。明确了岗位责任,制定了得力措施,对照“规范药房标准”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并限时整改。医院设有“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购销药品、医用材料、器械审核验收小组”,制定有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和“验收小组”工作职责,院长和一名业务副院长具体负责药品的质量管理工作。院药事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负责开展对药
房工作人员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验收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药品验收、保管、养护中的质量工作等。院考核领导小组每月对各项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检查和考核,均有记录并与科室、个人的效益工资挂钩。
二、医院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有关药品质量制度:药品购销管理制度、药品储存养护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采购、领用、使用、销毁制度、处方管理制度等,并严格遵照执行。
三、自2002年起,我院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取得明显效果。目前,招标药品占药品总数的80%以上,确保了患者安全规范用药,得到了病人的好评。坚持主渠道进药,供货企业均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质量保证协议书、法人委托书、营销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文件资料。采购一次性卫生材料和医疗设备时,继续坚持“四定”和“质量高、价格低、售后服务好”的原则,认真考察后集体商议决定。
四、对购入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均根据“计划单、发票、随货通行证、验收单”由“院验收小组”逐批验收,并有专门的验收入库记录本,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票据按月装订成册。
五、对库存和陈列的药品按月进行质量检查,发现不合格的药品及时处理,保证不合格药品不入柜、不陈列、不销售使用;对距离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实行重点监控、登记并及时更换。
六、为使药房卫生整洁无污染物、药品摆放合理、陈列整齐规范,医院购置了价值4500元的药架31个;为防尘、防污染、防鼠、防虫、防霉变,药库房配备了20余个铁架,并进行了粉刷,安装了防盗门。做到了药品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存放,内服药品与外用药品分开、一般药品与特殊药品分开、中药与西药分开。中药药斗标签使用正名正字,中药饮片装斗前均做到质量复核,没有错斗、串斗。药房内配备有完好的衡器以及清洁卫生的药品调剂工具和包装用品。药品的保管、贮存条件均符合要求,特殊药品按规定进行管理,并做到帐物相符。
七、所有销售使用的药品均凭本院医生正式处方,调配处方按规定进行;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发现有药品不良反应及时向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报告;设置了意见箱、公布了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八、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药房人员均佩戴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科室等内容的胸卡上岗,并统一着清洁工作服。
2018年上半年,食药科以食品安全“四项治理”、食品安全民生工程、食品药品风险分级为重点,扎实有效开展了各项工作,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没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食药安办工作
县食药安办继续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各镇、各相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查与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起草了《南陵县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修订了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等文件并以县政府办制定下发。2018年5月7日,召开了南陵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上对2018年”一大三小”、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对成员单位职责等进行讨论,县政府与各镇、各相关单位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落实政府属地管理、部门加强监管责任。
为进一步推进“四项治理”工作,县食药安办以县政府办名义制定了《南陵县食品安全“四项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文件,分年度进行任务分解,明确治理单位、责任单位、牵头部门、治理任务及截止日期。文件明确县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召开各镇和各相关部门治理工作推进会,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交流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推进落实下阶段重点工作,文件要求市场监管局定期开展督查,督查结果计入年度目标考核。截至目前,我县各镇治理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二、食品安全民生工程
1、新建民生工程情况:2018年我县计划建设2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食品检验室,1个食品农贸市场快检室。目前,2家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和1家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工程完成选址,招标程序网上流程已全部结束,将于8月8日开标。
2、民生工程后续管养情况:2018年5月10日,我局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2017年新建快检室及部分2016年快检室第三方服务由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目前,该公司所承担的所有快检室已全部派安排检验员,按上级要求进行食用农产品检验工作,截止目前,共检验各类食用农产品23735组,处置不合格产品304起,有效的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加强民生工程宣传。上半年,共民生信息稿件32篇,其中市民生网采用18篇,省民生网采用3篇,超额完成上半年民生工程宣传任务。
三、食品药品抽检情况。2018年,我局承担食用农品抽检任务280批次,目前已完成163批次,其中不合格4批次;县级食品抽检任务710批次,已抽样完成294批次,检验131批次,其中不合格28批次。开展基本药物抽检40批,重点关注全省招标中标《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中高风险药品品种以及在我省范围内发生不良反应较多的药品品种,努力提升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质量风险防控能力。
四、专项整治情况
1、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时段。“两节”、“端午”、“两考”等重点时段,部署联合执法、主题宣传等工作,制定监管实施方案,开展考前、考中巡查和驻点工作。结合“3.15”和“食品安全周”等重点时段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有效确保了重点时段的食品药品安全。二是突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肉制品、白酒、豆制品、乳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中药饮片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网络订餐平台服务者约谈和督查工作,巩固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瘦肉精”等专项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果。三是突出重点区域。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学校、企业、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开展了春季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共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134家,发现和处理各类食品安全隐患500余起。及时处理举报投诉,共处理举报投诉5起,均得到及时处理。
2、全力保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上半年,食药科圆满完成了霭里过小年、丫山牡丹节、中高考等重大活动保障工作,确保了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
五、风险分级工作。
上半年,食药科积极开展食品药品风险分级工作,截至目前,我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风险分级全部完成,网上食品药品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分级结果均及时在政府网站公示。
六、严格许可工作。
食药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开展相关许可工作,上半年,所有许可工作都实行集体审议制度,每件许可都需经过集体审议方可做出许可决定,截止目前,共办理食品生产许可20件,餐饮许可64件,药品许可13件。
七、宣传培训工作。上半年,食药科通过参与“3.15”消费者权益日,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 “3.15”和宣传周期间,共制作专题展板5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上半年,食药科举办了小作坊登记、小餐饮、小摊贩备案工作培训班,与农委联合举办了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培训班,共培训县局工作人员20余人次,培训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50余人次,有力地推进了小作坊登记、小餐饮、小摊贩备案及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
八、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对风险分级和监督检查工作发现的隐患进行跟踪整改,督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隐患整改。
(二)继续开展“四项”治理、餐饮单位质量提升工作,力争按照上级序时进度完成工作。
(三)继续开展食品药品抽检工作。
(四)继续推进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建设,宣传和第三方服务工作。
(五)根据生产季节特点,积极开展饮料、糕点、保健品、坚果及炒货、肉制品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节假日食品安全检查。
(六)扎实开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继续开展无菌和植入性等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及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
(八)继续推进小作坊登记、小餐饮备案工作,力争协调相关部门确定小摊贩固定区域,推进小摊贩备案工作。继续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
(九)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培训工作,计划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班各一期。
(十)继续做好食品安全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十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督查,对乡镇及各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督查。
在阐述当前矛盾时,提到“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
解读:这是长期未解决的矛盾之一。随着新医改方案的出台,在药品生产、流通上的监管将更趋于严格。
第二部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中,提出“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
改革原则中,提出“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作用;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
总体目标中,提出“2011年,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建立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解读:解放以来中国的中医药及民族医药一直未能获得与西医药一样的发展条件,借本次医改,中西医药获得地位上的平等,中医药企业、民族医药企业有望获得更多支持,加快发展。
正确处理各类群体之间的关系,意在引导舆论正确看待各方矛盾,医药销售中的回扣、红包现象将冒更大风险。
第三部分: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四大体系中,“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是其中的一大体系。
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中,提到: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服务中的作用。采取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
涉及“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全部内容:
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和数量。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制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规范药品生产流通。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严格市场准入和药品注册审批,大力规范和整顿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整合。建立便民惠农的农村药品供应网。完善药品储备制度。支持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用药生产。规范药品采购,坚决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医改方案明确规定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为广大群众提供低成本服务,维护公益性质。
解读:2011年确定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且由政府主导,公开招标,统一配送。这给制药企业仅留下一年多时间,进入目录者,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会;同时,药企众多,机会一定不均等,由此将会引起药企竞争两级分化。
基本药物公开招标方式未明,统一配送为大中型、网络渠道健全的医药商业带来机会,特别是给“快配”企业带来最大商机;基本药物价格国家指导,省级定价,意味药厂需投入更多精力与各省沟通;用量小的特殊手药、急救用药生产企业,将拥有更大利润空间。
涉及药品价格方面,医改方案提出:
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合理调整政府定价范围,改进定价方法,提高透明度,利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使用。对新药和专利药品逐步实行定价前药物经济性评价制度。对仿制药品实行后上市价格从低定价制度,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对医院销售药品开展差别加价、收取药事服务费等试点,引导医院合理用药。加强医用耗材及植(介)入类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环节价格的控制和管理。健全医药价格监测体系,规范企业自主定价行为。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
解读:药品定价机制的改变,将让自主创新的药企带来更大回报。在对中外药物定价机制未获得平等的条件下,对新药定价前的经济学评价,在当前中国应当是一件难以操作的事。
后上市价格从低定价制度,即明确了仿制药的“首仿制”,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中国绝大部分制药企业都是以仿制药为主,后仿制价格从低原则将严重打击众多药企,造成市场洗牌的因素。
医院药价差别加价,收取药事服务费,对药企而言,工作并没有减少,药品进院成本也未必见得下降。
加强药品监管方面,医改方案提出:
加强药品监管。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和广告的监管。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高风险品种生产的监管。严格实施药品经营管理规范,探索建立药品经营许可分类、分级的管理模式,加大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建立农村药品监督网。加强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监管,有效抑制虚高定价。规范药品临床使用,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与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作用。
解读:执业药师地位提高;类似于中药注射剂这样的高风险品种,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
在药品信息管理上,提出:
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药品监管、药品检验检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建立基本药物供求信息系统。
解读:药品信息不透明历来是中国药品市场的主要特征,医改后的增加透明度,将让更多的“高毛利品种”失去市场空间。药物供求信息系统在短期内应当难以建立。
第五部分: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力争近期取得明显成效
在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面,医改方案提出:
建立比较完整的基本药物遴选、生产供应、使用和医疗保险报销的体系。2009年,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的价格。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
解读:2009年即公布基本药物目录显然比较仓促,这将令许多药厂措手不及。药店应配备及销售基本药物是一项大变化,将令药品从“高毛利”“知名品牌”两极中分化出第三极“低毛利、低品牌”产品的销售,它可带来更多客流,但却不一定带来更多利润,成为药店品种销售的“鸡肋”,关键还看从药品零售市场须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的品种数量而定。
第六部分: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在医药管理方面,提出:
地方政府要按照本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有效措施,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改革进程,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群众。
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一些重大改革要先行试点。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试点原则和政策框架,统筹协调、指导各地试点工作。各省区市制定具体试点方案并组织实施。鼓励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试点,积极探索有效的实现途径,并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解读:“试点政策”让药厂、药店和医药商业企业拥有了更宽松的发展环境,有识之士应当充分理解、运用试点机会,创造新模式,在医改热潮中领先一步。
综合解读之机遇篇:
1、在各配套政策出台之前,该方案仅为指导性意见,只要在该指导性意见之内,无论是制药、医药商业、药品零售以及医院,均可大胆尝试。类似重庆长龙实业这样已经尝试了三年时间的“民间医改”而言,它们获得了最大的益处。
2、政府加大对县级医院的建设,以及完美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所的建设,将极大拉动农村药品市场,“第三终端”迎来新发展机遇。
3、加大中医药对疑难杂症的科研攻关,让独具疗效的中药企业获得机会,可加强收集整理散落民间的难以计数的“民间验方”。多处提到中医院、民族医药的扶持,中国传统医药在国内的竞争力提高创造了良好条件,此后才有机会走向全球。
4、公立医院改革重点最终归结到了“产权”方面,投资的多元化、适当降低公立医院比例让医药商业及药厂有更多机会投资医疗机构。
5、减少药品中间差价、缩短流通环节,基本药物定点配送等,为医药物流企业带来最大利好。
综合解读之挑战篇:
1、减少药品中间差价、缩短流通环节,基本药物定点配送等,让商业企业、医药批发企业面临威胁,全国、省级、区域经销模式严重受到挑战。网点少、渠道少、实力小的医药商业面临倒闭,中国医药流通市场将迎来重大洗牌。新一轮并购潮即将来临。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领导下,由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进行规范管理的工作体制。为切实做好我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民生工程项目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合理配置、优化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和指导,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等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09年底,全市40%的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到2010年底,全市60%的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到2011年底,全市所有村卫生室基本实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三、实施内容
乡镇卫生院通过院办院管等方式,对村卫生室实行“六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的一体化管理,即对村卫生室的设置、建设、人员、业务、药械、财务进行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的法律责任独立、财务核算独立。
(一)统一机构设置。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结合行政区划调整,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建设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在较大的偏远自然村设置卫生站;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县、区卫生局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重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制作机构标识牌、印章。
(二)统一房屋建设。村卫生室应按《安徽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试行)》(皖卫农〔2007〕9号)进行标准化建设,占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原则上100—180平方米;房屋设置有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药房、观察室、资料室(健康教育室)、值班室,以上六室要分开设置,相对独立,分区布局合理;适当配套建设供水设施、卫生厕所、宣传栏等,保证卫生室业务工作区的相对独立性。凡政府投资支持建设的村卫生室,其资产所有权归属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
(三)统一人员管理。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按所辖农业人口的1‰—1.5‰配备(其中有1名女医生、1名中医或中西结合的乡村医生),服务人口多的村卫生室可适当增加医生配置。在县、区卫生局统一组织下,乡村医生的选配由乡镇卫生院从全乡范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择优录用,并由所在村卫生室与之签订聘用合同、执业承诺保证书。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录用人员报县、区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村卫生室新进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在岗从业人员每两年培训一次,具体培训工作由县、区卫生局负责组织。乡村医生可在乡镇范围内统一调配,直系亲属和有姻亲关系的人员应避免在同一村卫生室工作。
(四)统一业务管理。村卫生室的各项预防保健、医疗、药品管理、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德医风等业务活动,统一由乡镇卫生院按照县、区卫生局要求,负责检查指导、考核评价。县、区卫生局统一制定村卫生室行政、业务、药品、财务等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制定具体工作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应采取工作例会、病例讨论、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管理。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要建立双向转诊机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方便群众就医。
(五)统一药械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用药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指导其规范用药,加强规范性药房建设。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在相关补偿政策保障下,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组织下,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的统一招标药品及其配送服务,严禁擅自从其他渠道购进药品。政府配备村卫生室的医疗器械,由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统一验收,实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及时分发村卫生室使用。村卫生室应确定人员加强医疗器械管理,保证医疗器械正常运行。
(六)统一财务管理。村卫生室应公开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和药品价格,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和收据,做到收费项目规范、票据齐全,严禁截留、坐支收入资金。村卫生室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登记造册,建立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县、区卫生局负责对村卫生室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财务独立核算。村卫生室按照政策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村卫生室开展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村卫生室经营人员承担。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并定期向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报账,接受乡镇卫生院监督检查。
(八)责任独立承担。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村卫生室作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独立承担开展业务发生的民事及相关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抓好落实。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组织,县、区卫生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要明确责任,积极运作,加强督导,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抓住机遇,积极推进。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应与民生工程项目村卫生室建设、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销售、新农合门诊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工作结合起来,抓住有利时机,深入宣传发动,确保顺利推进。凡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的村卫生室,应同步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凡已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均应作为新农合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机构。
(三)完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乡镇卫生院统一所辖村卫生室分配运行机制。村卫生室人员实行按劳分配、按绩计酬的绩效工资制,工作绩效的考核应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各县、区政府要积极开展村卫生室人员养老保障试点,逐步将村卫生室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使其老有所养,稳定村级卫生队伍。
一、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不断深进
在连续几年整顿和规范医药市场的基础上,今年我们结合防治“非典”疫情为重点,积极地开展了医药市场的集中检查。县纠风办会同卫生、药监、工商和物价等职能部分,对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销售价格和医疗器械销售及部分诊所、药店的经营活动进行了重点检查,特别对“非典”疫情期间提价销售消毒液进行了及时的查处,有力地促进了防非工作。今年以来共取缔非法药品经营户7户,打击游医药贩3起,清理销毁假劣和过期药品医疗器械总价值10.45万元,处罚金额6.2万元。配合市检查组对我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中标药品采购工作进行了督查,促进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我县中标药品采购额占到了医院购药总额的54.2%,中标采购药品让利患者24621元,通过监视检查规范了全县的医药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效明显
为了巩固本县境内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年初和涉路部分签订了责任书,纠风领导组和纠风办职员全年坚持了每月上路巡查制度,重点保证了国道和省道的畅通,今年加大了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共查处公路“三乱”案件3起,涉及职员14名,其中开除公职2人,解聘2人,行政警告3人,记过1人,记大过1人,经济处罚5人。
三、农民减负工作取得成效
今年我们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纠风重点来抓,积极地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会同经管局、电力公司给农民退还农网改造款20余万元,农村中小学严格实行“一费制”标准减负金额达15万元,狠抓村务公然工作,在全县385个行政村开展了涉农收费公示,协调县经管局对225个村的农民负担进行了专项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6万元,243个行政村取消村级招待费节省45万元,制止农民乱集资总额18万元,特别是今年实行农村费改税后,全县可减轻农民负担总金额达到616万元。县纠风办对农村征订报刊杂志进行了专题调研,将其情况上报到上级有关部分作为治理依据。
四、不断引深了推行政务公然和行风评议工作
在往年我们全面落实了县级政府和乡镇政务公然的基础上,并在新闻媒体上建立了推行政务公然和行风建设专栏、专版广泛宣传政务公然工作,实行了多项政务公然新制度,不断引深了公然范围,在全县开展了“五务”公然活动,(即:党务、政务、村务、企务、校务),全县县乡村共设立公然栏423个,公然事项达500余项,有力地推进了县乡两级政府部分的政务公然工作,在往年县财政集中收费大厅和会计核算中心开始经营的基础上,今年又着手建立15个乡镇区会计核算中心。
我县的行评工作在市行评办的指导下,4月3日召开了全县*评议行风动员会,成立了领导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在42个部分单位开展了*评议行风工作,4月19日至22日,在市行评办同一安排下领回测评问卷2985份,由社会各界对42个部分单位进行测评,县行评办根据市行评办反馈的测评情况,结合平时督查和把握的情况,对42个部分单位进行评议排队,评定出优秀10个部分,先进单位15个,其余都已达标。10月24日召开了行评前一阶段总结和再动员安排,新增8个部分纳进全省开展的行评工作,11月7日县行评员参加了市行评听证会。
五、加大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在“一费制”实行第一年中,我们加大了执行监视检查力度,五月份县监委纠风办组织教育、物价部分对全县县直中小学和乡镇中小学“一费制”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参加了全市交叉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题目进行了及时的纠正,进一步清理取消收费项目3个,涉及金额21万元,制止强行征订教辅资料和降低教材价格减轻学生经济负担16万元,实行“一费制”后减轻学生经济负担37万元,查处中小学乱收费案件8起,涉及金额6.4万元,一名中学校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一名中学会计行政记过处分。大大地促进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六、企业减负和行政审批工作
结合今年市110创环境工作,我们将24个重点保护企业实行改为“县纪委、监委、纠风办企业联系点”,进企业执行公务的部分严格实行“一证、一卡、两票”制度对进企部分实行监控。今年进一步取消不公道收费项目4项,涉及金额15万元,并制止了对企业乱收费金额30余万元,对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外部环境,纠正粮食部分地方保护主义,使外地客户调运玉米400余吨。
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增长过快,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总体目标
扣除价格因素,当年平均门诊人次医药费用、住院床日医药费用不超过上年增长幅度,切实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
三、活动范围
全市所有一级及二级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医药费用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卫生局成立医药费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医疗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严格大型医用设备准入。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实行阶梯配置。乙类以上大型医用设备购置必须经省卫生厅审批或上报卫生部批准后,方可购置。对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卫生局将责令其停止使用、封存设备,价格主管部门有权没收所获取的相应检查治疗收入,并处以罚款。防止医疗机构因过度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而增加老百姓的医药费用负担。
(二)积极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各市直医疗机构要积极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每家医院不少于5个病种,今后逐步扩大实施临床路径医院的范围以及病种。医疗机构要坚持以人为本,改善诊疗环境,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态度,加快床位周转,减少等候时间,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控制医药费用增长。
(三)切实规范临床用药管理。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临床诊疗指南》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定期公布所属各科室和医生用药情况,并将合理用药作为医生职称评聘、晋级、评优、提升的重要依据。要坚持基本医疗服务原则,教育医务工作者杜绝推介设备、耗材、试剂的行为。要积极推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医生不当处方公示点评等制度,坚决查处“大处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引导患者建立合理的用药观念,减少其对进口、贵重药品及高新技术的依赖,指导使用廉价的基本药物。除医疗用毒性药品、、品及戒毒药品外,任何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不得限制就诊人员持处方到其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零售药店购药。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技术,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的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试点,在落实补偿政策的前提下,对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
(四)严格落实合理医学检查。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实施检查,凡是通过费用较低的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再进行同一性质的其它检查项目;不是病情需要,同一检查项目不得重复实施。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在保证临床诊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医疗机构要面向大多数患者提供简便、廉价、有效的适技术,不准实行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我市将积极推行同级医院大型设备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的互认制度。
(五)切实规范会诊管理。按照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规定,医师外出会诊须经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同意,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由医务科与会诊医院联系,医务人员不得私自外出会诊。会诊收费按照医疗机构所在地的相关标准执行,不得私自或另行收取会诊费或劳务费而增加患者负担。
(六)积极推进付费方式改革。探索建立以总额预付制为主、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相结合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促进医疗机构形成控制费用的内在机制,遏制过度检查、过度用药。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等部门将在近期制定按病种付费的具体办法。
(七)积极探索双向转诊制度。切实有效地实施双向转诊是降低医疗费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有效办法。积极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情况、完善统一的双向转诊体系,具体规定向上转诊和向下转诊的标准、程序,并制定有效的监督机制,规定转诊中各项规章制度。
(八)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各医疗机构要设立价格管理机构或安排专人负责价格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价格监督管理机制,采用多种形式,实行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公示,方便患者查询费用,并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免费为患者提供费用清单,增加服务、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要严格执行医药价格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凭空收费、多收费、分解收费、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费用控制工作纳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与医院管理、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从严格控制“大处方、大检查、乱检查、多项检查”入手,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严格控制服务项目中“除外内容”的增加和准入。市卫生局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对医疗机构开展价格检查活动,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严肃查处,严格追究单位领导与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继续落实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病历记录和收费清单审核制度、费用审查制度、价格公示和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度,为广大患者提供公开、透明的信息服务。
(十)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操守,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控制医药费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重点治理医疗服务过程中开大处方、做大检查和收受“红包”、回扣的现象。要进一步加大卫生支农力度,落实对口支援政策,组织医疗机构进行经常性的免费扶贫义诊,制定并落实各项医疗惠民便民措施,让老百姓感受到实惠。
(十一)加强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加强和改进医疗机构经济核算工作,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反映医疗服务安全、质量、成本控制、效率等绩效。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奖金分配机制,不准将医务人员奖金分配与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加强医用设备与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年4月-5月):动员部署。
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各单位实际制订具体的《控制医药费用实施办法》,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落实工作措施,召开会议,精心部署,使全体职工积极参与控制医药费用工作。
第二阶段(年6月—10月):组织实施。
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控制医药费用的目标和要求,认真开展工作,从医疗服务的各个环节采取控制措施,切实降低患者就医费用。市卫生局将结合相关工作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年11月):检查考核。
市卫生局将组织考核评价小组结合医改监测工作对各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情况进行专项评价和考核。考核结果将记入各单位年终考核内容。
第四阶段(年12月):总结推广。
迎接上级考核评价组的考核评价,总结成功经验,表彰先进个人,建立并完善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医疗机构要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成立强有力的工作专班,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财务、质控、审计、纪检、医务、护理等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的负责人共同参与,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监督、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二)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人均门诊医药费用、住院床日费用、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等指标,与科室建立费用控制责任制,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情况与医务人员评聘、晋级、评优、提升挂钩,对超出费用控制指标较严重的科室,督促限期整改。
(三)强化监督检查。卫生局对全市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增长情况行使监督职责,重点督查医药费用控制指标、医药费用增减情况、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采购情况、财务与会计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等。采用定期督查与随机督查相结合,平时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把维护群众利益,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优化执业环境作为主要内容。针对医院管理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落实院长责任,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药费用,改进服务作风。通过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活动范围
200年医院管理年活动范围为全国各级各类医院,重点是公立医院。
三、工作目标和重点要求
(一)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巩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重点要求:
1.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做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依法查处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行为并予以公示。
2.加大医院院长管理责任。明确院长是医院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医院院长减少临床专业技术服务,以主要精力加强和改善医院管理、维护公益性质。医院领导定期专题研究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的工作,确立质量与安全工作的重点目标,组织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持续改进措施。
3.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结合医师定期考核,建立医院及其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
4.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度。做到人人知晓,落实到位。其中,对病历的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5.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合理配备医务人员。加强医院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培训,对医师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严格考核,强化医务人员“三基三严”训练。
6.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严格控制、规范使用高值耗材和贵重药品,继续实行三级医院同类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
7.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规范化管理,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处方,开展处方点评工作,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
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
培养临床药师,实施临床用药监控,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故的监测与报告。
8.在临床护理工作中贯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正确实施治疗和护理措施,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为患者提供基本生活护理服务,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保障患者安全和护理工作质量。
9.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格准入,维护患者安全。严格对大型医用设备、器官移植技术、介入技术、人工关节等高新技术的准入和临床应用管理。
10.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落实首诊负责制,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抢救设备设施齐备、完好;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急诊会诊迅速到位;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加强对重症监护病房(ICU)的管理,人员、设备、设施配备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科学、合理、规范救治。
11.加强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和临床用血管理,提高质量。
12.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感染诊断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按规定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
(二)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重点要求:
13.优化流程,简化环节,合理科室布局;加强挂号管理,创新挂号便民方式,提高预约挂号比例;采取措施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患者各种等候时间。
14.科室、服务标识规范、清楚、醒目、易懂。
15.为患者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门诊提供导诊咨询服务,有候诊椅、饮水、轮椅、电话等设施。
(三)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注重诚信服务,增进医患沟通,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重点要求:
16.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
17.服务态度良好,语言文明礼貌,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
18.建立医患沟通制度,增强医患感情交流。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增强沟通效果。
19.完善患者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采取多种方式,收集患者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20.创建平安医院,优化医疗执业环境。
(四)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支管理,完善分配办法,控制医药费用。重点要求:
21.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原则,医院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医院、部门、科室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22.建立科学决策机制,提高医院经济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监督分析,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重大项目必须经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23.加强药品、材料、设备等物资的管理,严格实行医院成本核算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材料消耗。
24.加强综合绩效考核,突出服务质量、数量和职业道德,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服务质量和工作绩效取酬的分配机制。严禁科室承包,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分配与医疗服务收入直接挂钩。
25.落实各项惠民措施,努力缓解看病贵。
(五)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重点要求:
26.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制度和规定,将应招标药品、医用耗材全部纳入集中招标采购,做到公开、透明、公正。严禁擅自采购应招标药品、医用耗材。
27.严格执行国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
28.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如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29.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制度,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通过适当方式告知患者。患者出院时,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
30.接受患者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
31.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定期对患者费用进行核查,病历没有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要求:
32.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强调忠诚的服务精神和人道的服务文化。
33.认真组织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弘扬正气,树立新风。
34.继续认真扎实做好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和建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等各项工作。
35.执行医德考评制度,加强医德医风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举报,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6.严禁医务人员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财物;严禁医务人员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严禁药品处方、检验检查等“开单提成”,严禁医院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
37.严禁医院利用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当手段从其他医疗机构招揽患者。
38.严格执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严禁违法医疗广告误导患者,欺骗群众。
39.加强纠风工作,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强化医院院长管理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和部署(*年3月)。
1.下发通知,对*年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全面部署。
2.召开医院管理年工作会议,总结前两年医院管理年活动效果,部署*年工作目标和任务。
3.各地根据本通知部署本辖区医院管理年活动。
(二)组织实施(*年4月-2008年4月)。
1.贯彻落实。针对医院工作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按照*年医院管理年工作目标和重点要求,制订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自查自纠,狠抓落实。
2.检查指导。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职能,进行督查、评价、检查和指导,确保实施效果。
3.督促检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围绕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目标和重点要求,重点对三级医院开展督促检查。
(三)总结表彰(2008年5月)。
认真总结连续三年各地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经验及成效,交流各地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改进医疗服务的有效措施。表扬、宣传管理好、服务好、社会反映好的先进典型。同时,研究加强医院管理与评价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克服松懈心理,切实加强领导。连续三年开展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是医疗卫生系统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全面实现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目标和要求需要不懈努力,各级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不断总结经验,克服松懈和厌倦情绪,切实提高对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领导,做好再宣传、再发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医院管理年活动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突出管理重点,带动整体工作。200年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以落实院长责任、加强医疗技术准入和临床用药管理为重点。各级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围绕工作重点制订具体措施,确保重点工作目标实现。同时也要以点带面,全面改进医院管理。
关键词:医院成本控制 精细化 分析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医院想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需要控制医院成本,以及不断对医院的管理进行深化。目前我国只有少部分医院进入了精细化管理,大部分医院仍然对精细化管理处于摸索、探究阶段,从而浪费了原本可以创造更多价值的时间与资源。在此,对如何控制医院成本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一、医院成本控制所存在的问题
(一)医院成本控制规章制度的不健全
当前的医院成本控制制度针对性比较弱,大部分是依照另外部门的规章制度。因此,这些规章制度在医院成本控制当中无法发挥其真正作用。规章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能在医院发挥作用,但是相当一部分医院的成本控制制度就形同虚设,甚至与现实情况互相违背。医院财务成本控制制度没有随着政策而及时更新,也造成医院成本管理出现纰漏。此种管理制度没有完善,造成医院工作人员工作时没有参考标准。
(二)医院成本控制内控力度有所欠缺
成本控制内控力度有所欠缺是医院财务管理当中存在的一个问题。部分医院在对成本控制制度的认识上有待改善。医院成本控制制度的实际细节内容欠缺完整性,对于某些步骤未作出相关的控制措施,致使管理当中发生纰漏。又或成本控制制度在进行设计的时候缺乏合理性,和现实业务之间相互脱离。
(三)重视实物管理,轻视价值管理,员工没有成本控制意识
随着社会医疗技术的不断开展,各种新型设备、卫生材料在医院总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在有形资产,尤其是在固定资产的采购、保存过程当中,存在许多的反复置办和单方面追求高、精、尖,导致闲置情况较为严重的问题。并且,在平时的保管过程当中,对于维修更为重视,而很少重视爱惜使用,等到设备出现故障之后才进行维修,导致无形之中造成浪费。
(四)医院财务管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欠缺,对成本控制意识不强
医院财务管理人员在医院成本控制中具有重大作用。由于医院财务管理所处的工作环境比较宽松。医院没有制定或者少有医院制定了对财务人员的相关政策,导致财务人员对医院成本控制意识不强,对医院的成本控制抱有事不关己的态度,对于医院成本控制的建设与进步十分不利。
二、医院精细化管理的概念与要求
(一)精细化管理概念
精细化管理是医院分工的精细化,以及服务质量的精细化,起初它源于发达国家的企业管理理念。推行精细化管理是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必走的道路,服务质量的精细化是适应现代管理的必然要求。精细化管理其实就是落实管理的责任,将管理责任更加具体化、明确化、细分化,它要求每一个相应的管理者尽职、尽责。医院精细化管理是整个医院运行的核心内容。医院做大做强,需要深谙和运用细化管理的概念,才能为医院将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医院精细化管理要求
“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精细化管理要求对于管理工作要做到制度化、格式化、程式化,其重点在于执行力度。“权责明确,制度健全”,医院的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各个流程能够充分的发挥其在医院中存在的作用。“监督考核,级别管理”,医院内部形成良好风气。“科学管理,环境友好”,形成激励和约束,融洽各部门、所有者、经营者、医护人员之间的关系,医院精细化管理主要体现在医院资产、财务、成本、岗位、部门、员工等方面的具体分工,实现医院资源的最大化、最优化。
三、医院成本控制的对策
(一)做好流动资产的成本控制工作
流动资产所指的是医院开展业务活动当中参与循环周转、多次改变其形态的资产。它的特点为流动性比较大,但是周期性比较短,其价值一次消耗或者转移或者实现,包含货币资金的应收、付款项、库存里的物品、药物等。在现实工作当中,对于流动资金的管理需要做到十分的重视,预防浪费、贪污、挪用的现象发生,做到不但要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还要预防积压、占用大量资金的情况出现,保证医院的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二)强化医院成本控制当中的预算管理工作
预算管理是医院运用某些定量预算方式及分析技术,对各个部门当中的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有效的安排和控制,预算管理在医院成本控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这便需要财务管理人员能够做好相应的预算管理工作,要积极做好准备,让医院能够更好的顺应变化。财务部门应当同其他部门进行一同的商量、探讨,对医院目前的财务情况做出客观判断,进而医院通过预算编制以及合理施行,帮助医院控制成本。
(三)提升医院全体人员对成本控制的意识
由于时代不断发展,医院所有工作人员也同样需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以顺应当今新形势下的医疗卫生事业。因此,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应当积极自觉参与医院成本控制培训,掌握更多有关于成本控制方面的知识。为了全面控制医院成本,医院可以实行成本控制考核制度,将成本考核以及与建立院内负责制进行结合,要求每个月把各科室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的对比、环比、同期比等,以此作为各个科室的考核业绩,进一步使得医院成本得到最大限度的控制。
(四)建立和完善医院成本管理制度
成本管理和控制是医院经济管理的核心内容,并且医院成本管理不但涉及到医院各个部门,各个人员的切身利益,同时还涉及到医院将来的发展。因此,为了确保医院成本能够得到相应的控制,应当建立和完善医院成本管理的制度,可以由医院的领导或者管理层制定相应的制度,让员工拥有参考标准。比如,每个季度限制医院对医疗器械的购置、对作用类似的医疗器械做出相应选择,或者通过集中招标采购降低大型医疗设备和器械及批量卫生材料的采购成本,通过降低物资消耗的成本,实现医院成本控制。另外对于医院较大金额的开支,必须对上级进行报告,确保不必要的开支而引起成本的浪费等。
四、对于医院精细化管理的对策
(一)医院内部管理方面
精细化管理会增加医护人员或其他员工的工作量,同时也可能会让员工无法适应,所以医院内部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培训工作,让员工认识到精细化管理带来的好处,充分激发和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其次制定出具体工作流程,细分每一个目标、任务、计划,使之落实到每一个员工身上。
(二)岗位明晰
首先,精细化管理,界定各基层职责,各部门及各员工负责所管理单位的精细化工作。其次,严格考核制度是精细化管理的关键步骤,把各部门的职责细分到各个岗位,管理者对每个环节都应当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考核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确保职责到位。再次,培养核心技术、人才,养成良好的氛围,从而带动全体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升医院全面竞争力。最后,企业精细化管理的关键在于领导,领导是医院运营的核心组织者和指挥者,应为医院制定制度和规则,因此精细化管理的关键在于领导发挥核心的组织指挥职能。
(三)观念创新,携手共进
在精细化管理阶段中,除了岗位明晰,专业能力要求,更重要的是管理者的观念需要有创新,注入新的血液,并且激励医院工作人员不断实施创新行为,以新的姿态、方式从事工作,否则将停滞不前。例如:医院上下员工一起思考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方案,这并不是管理者的特权,它要求每个员工有工作有目标有想法,在一个医院中实现自己的价值。
五、总结
医院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收支动态平衡,医院需要合理地组织收支以完成医院的社会使命,而成本控制和精细化管理对其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多数医院的精细化管理尚处于摸索阶段,大部分医院还是喜欢传统的粗放式管理,没有从科学的角度分析,为此浪费了很多创造价值以及资源,使得工作人员缺乏自主生存意识。并且精细化管理与医院的成本控制,二者之间有着绝对的联系,只有做好精细化的管理,医院的成本控制才能得到相应控制,才能进一步帮助医院在社会中适应新形势下管理方面的变化。
参考文献:
[1]王建伟.浅析医院成本会计精细化管理[J].现代商业,2011,(5):227-228.
[2]朱安全.某公立医院成本精细化管理研究[D].安徽医科大学,2013.
[3]郑胜寒,陈新平,吴秀颖等.新医改下公立医院成本控制问题及对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17):69-70.
[4]杨淑莉.浅谈医院成本会计的精细化管理[J].城市建设,2012,(19).
[5]贺方静.浅论加强医院成本核算工作的精细化管理[J].企业文化(下旬刊),2012,(11):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