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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县远程医疗服务实现长效运营,提高远程医疗各方积极性,保障远程医疗真正服务到患者,进一步规范和推动远程医疗服务。根据《XX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的通知》(X卫计发〔2018〕XX号)和《州发展改革委、州卫生计生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X发改发〔2018〕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建立健全远程医疗服务机构
1.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远程医疗中心(室、点)作为管理部门,明确分管领导。
2.县级远程医疗中心配备2-3名专职管理人员,基层医疗机构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管理人员。
二、明确远程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利益分配
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XX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的通知》(X卫计发〔2018〕XX号)和《州发展改革委、州卫生计生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X发改发〔2018〕XX
号)文件有关要求,签订远程医疗服务协议,确定本单位的远程医疗服务实际执行价格,严格抓好落实,远程医疗服务发起远程医疗会诊的基层医疗机构为邀请方,开展远程指导的医疗机构为受邀方,远程医疗服务费用由邀请方统一收取和结算按以下原则分配。
1.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远程诊断类项目,邀请方和受邀方按照2:8的比例分配。
2.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开展的远程会诊、远程门诊等项目,邀请方、受邀方按照3:7比例分配。
3.医疗机构之间开展的远程诊断类项目,邀请方和受邀方按照7:3的比例分配。
4.远程医学教育内项目由邀请方和受邀方按照远程服务协议分配。
三、费用收取和结算
(一)严格财务管理
远程医疗服务费用由邀请方医院向患者统一收取、负责结算,并建立远程医疗财务专账;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受诊患者远程医疗服务费用结算的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工作之便,通过假会诊病历、出具假票据等任何方式套取其他方远程医疗服务资金。
(二)及时费用结算
1.远程医疗服务费用结算。由邀请方医院于次月5日前和受邀方医院进行对账,并于次月10日前按分配比例将远程医疗服务费支付给受邀方医院,受邀方医院开具相应额度的发票。
2.远程培训教育费用结算。远程医学讲座和远程医学专题教学的费用由邀请方按协议规定支付给受邀方,受邀方医院开具相应额度的发票,具体结算标准以与邀请方和受邀方协议为准。
四、加强管理、强化激励措施
1.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远程医疗服务制度(含激励奖惩机制、邀请方医疗机构专家库选聘制度、病人信息和隐私保护制度等)和流程,
2.县级医疗机构要建立专家库,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推送专家信息。认真组织开展远程会诊工作。
3.各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针对远程医疗相关服务人员制定激励政策,将远程医疗服务纳入绩效分配方案,确保其工作积极性,原则上远程医疗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不低于50%用于补助会诊相关业务人员,不低于25%用于补助远程医疗部门的运行和发展。
五、督导考核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定期对各医疗机构进行考核,对优秀的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对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了解省委、省政府远程医疗服务全省覆盖重大决策惠及民生、利于基层的重要意义,扩大远程医疗的影响,推动远程医疗的广泛使用。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及时研讨出现的问题,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
为深入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结合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活动,规范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取缔无证行医。
(二)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开展的诊疗项目、人员资质进行全部清查。
(三)建立、完善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经常性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
1、医疗机构有无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有无使用过期、失效或伪造、涂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
2、医疗机构有无聘用非卫技人员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
3、医疗机构有无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执业的行为。
(二)坚决取缔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擅自执业的“黑医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质的游医、假医及药店
坐堂行医等非法行医行为。
(三)对全区乡镇(中心)卫生院、个体诊所、私营医院等督查率达100%;
三、组织领导
(一)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各行动小组负责对辖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协调辖区乡镇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乡镇要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乡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小组负责对乡镇非法行医情况及时上报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2月29日前)。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组织人员调查摸底,系统的对各自辖区内非法行医自查,登记。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3月1日-2014年5月30日)。区卫生监督所要针对各地摸底清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认真组织落实整治行动工作,认真严肃地进行突击整治,该立案的立即立案,该查处的坚决查处,切实履行好监督执法职能。各乡镇医院防保所自3月1日开始,要及时将有关违法行医信息上报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规范长效管理阶段(6月1日~7月中旬):各医疗单位按照《区卫生局关于强化医疗服务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确定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医疗市场长效监管工作,及时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总结阶段(7月下旬):认真做好工作总结,确保案件查处到位,震慑各类违法行为,净化我区的医疗市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当前,严重威胁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行为仍有发生,医疗市场秩序亟待规范,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卫生监督所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的举报,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查处,以营造强大的整治氛围;要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教育广大群众增强就医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择医;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典型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及时在媒体上曝光,以增强卫生行政执法的威慑力,让非法行医者无处藏身,净化医疗市场。
[关键词]诊疗护理服务全过程;医护药联合查房;应用;探讨
[中图分类号]R47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0616(2016)23-163-05
实施整体护理,对护士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护士不仅要具备医学、护理、人文、心理及相关学科的知识,还要具备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我院以二甲评审工作和优质护理服务为契机,通过全院开展医护药联合查房,实施临床诊疗护理服务全过程,促使责任护士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提高护理人员的整体水平和综合素质,从而提高护理质量,提高医生及患者对护士的满意度,提升我院的护理服务理念。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全院8个临床科室,合计护理人员145名,其中年龄分布:18~30岁93人,31~40岁38人,41岁以上14人。学历:本科23人,大专82人,中专40人;职称:副主任护师6人,主管16人,护师43人,护士80人。
1.2方法
采用实施诊疗护理服务全过程的医护药联合查房模式进行查房,开展时间为2015年6月~2016年8月,实验组为实施诊疗护理服务全过程的医护药联合查房方式42次,对照组为使用传统的医护分开查房方式42次。
1.2.1诊疗护理服务全过程的医护药联合查房的要求和医护的配合
1.2.1.1查房时间每个星期二下午2:30~5:30,每次查2个病例,每个病例床边查房25~30min,避开早上主管医生查房和护士给患者进行护理的时间。
1.2.1.2查房的人员
业务副院长、医务股、护理部、药剂科及院感办主任、科室主任及护士长、管床医生、上级医生、管床护士、护理组长。
1.2.1.3参加查房者的站位管床医生、管床护士及责任组长携带病例车站于患者的右侧,便于给于患者体格检查,科室主任和护士站于左侧,利于询问患者和指导医护人员,其余参与查房的院长、主任及科室人员站于床尾。
1.2.1.4查房的形式及方法
(1)由医务股当天上午随机抽取两例患者,参加查房人员准时参加查房,由科室提前与患者做好沟通工作,争取病人的理解和配合,并填写好《查房病例基本情况表》,于检查当天下午交给检查组。
(2)床边查房医护汇报病情:①每例患者都先由管床医生汇报患者病情、诊断鉴别、生理病理特点、实验室和辅助检查(阳性结果)、治疗方案等,上级医生提出诊疗指导意见。②管床护士按照临床诊疗护理服务全过程14项内容为患者提供的护理服务进行查房,主要是从患者入院护理,协助医生体格检查,严密观察病情,动态监护患者,提出护理诊断,为增强治疗成效,准确执行诊疗计划和医嘱,确保疗效与安全,为患者提供个体生活护理,合理安排患者,增M患者舒适,关注患者安全、疗效和心理,并督导患者康复训练,提供以患者感受为主导的改善服务,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做好出院随访和延续护理。根据患者现有的主要症状、具体的临床表现及潜在的并发症等问题提出护理措施,并评价护理效果,护理组长提出护理指导意见,护士长对护理现存重点疑难问题修订诊疗计划,解决护理诊断难,准确性差的问题。③科室主任对医护指导汇总,院长根据患者的病情询问患者或家属有关病情的愈合、患者对科室医护人员的满意情况及患者的意见或建议。④床边查房结束后,全体人员返回办公室进行病例点评,由医疗、护理、药剂部门主任进行点评,汇总上次查房存在问题的改进成效及本次查房亮点,查找主要存在问题,院长进行查房总结,结束后科室上报书面整改方案,下次查房进行评价。
1.3评价指标
(1)根据二甲医院评审工作标准和优质护理服务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责任护士对患者分级护理落实情况:包含对患者病情的观察,专科护理和基础护理质量,护理诊断、护理重点、护理效果评价及健康宣教、心理干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等;(2)抽考管床护士的基础操作项目的规范性和标准化;(3)抽问或闭卷考核科室5名护士核心制度及专科知识掌握情况;(4)发放调查问卷调查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5)调查医生对护理工作质量的满意程度。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l3.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采用xX2检验进行统计学处理,P
2.结果
2.1查房模式实施前后护理人员整体素质及整体责任制管床能力的比较
护理人员整体素质及整体责任制管床能力明显提高:由护理部和护理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考核小组,制定患者的责任制护理质量标准进行考核,各科室按分级护理原则(特级、一级、二级及三级护理),实施期间合计调查250例患者(含查房的42例患者),与未实行临床诊疗护理服务全过程的医护药联合查房前的同期考核结果作对比有显著差异性(P
2.2查房模式实施前后护士对操作标准规范化,专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的比较
由护理部制作考试试卷,按照操作标准考核操作,每次查房抽考理论3名护士,操作2名,见表2。结果表明,与同期未开展联合查房做对比,考核结果作对比有显著差异性(P
2.3查房模式实施前后患者、医生对护理工作满意度的比较
通过实施临床诊疗护理服务全过程的医护药联合查房,一年内每个季度对全院住院每个科室发放10份患者满意度调查表,全年合计250份,回收率为100%,与同期未开展联合查房作对比,由表3可见,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3.1医护药联合查房提高护士的责任制护理能力
责任护士对主管患者实施临床诊疗护理全过程服务,对患者由入院到出院指导落实整体护理,主要是对患者做好入院护理,接诊护士协助医生体格检查,严密观察病情,动态监护患者,根据患者症状或体征提出护理诊断,落实护理措施,为使患者增强治疗成效,护士认真准确执行诊疗计划和医嘱,确保疗效与安全,并对疑难危重患者和恶性肿瘤患者进行治疗处置、生活护理、教育指导、心理护理、功能训练等并由责任组长负责评价,管床护士的护理计划、护理效果及关注护理重点,指导患者使用激素、抗菌药物和肿瘤化学治疗等特殊药物,并根据病情和自理能力,安排患者生活护理提供教育指导,同时关注患者安全、疗效和心理,并督导患者康复训练,提供以患者感受为主导的改善服务,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做好出院随访和延续护理。通过责任护士对所管患者落实护理措施,增加专业知识的组织能力,培养护士观察分析能力。联合查房的同时,医生病历分析、病理生理知识、鉴别诊断分析等,提高护士专业知识。药学知识讲解提高护士的药理知识,掌握药剂的作用和副作用。护士可以动态掌握患者的疾病变化,医生的治疗动态,特殊检查情况,在医护沟通中,随时与医生讨论病情,提高护士分析和判断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全面掌握患者的护理问题,以便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的护理,达到满意的护理效果。
3.2医护联合查房提高护理人员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护理质量
多学科联合查房是一种行之有效的专业培训方式,帮助护士系统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护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医护联合查房,医生的讲解,使护士能够跟随着医生的的临床思维,对病例进行分析、判断,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掌握治疗方案,明确病情观察重点,促使护士加深对专科理论知识的掌握,有效地实施护理,提高了护理质量。以实施诊疗护理服务全过程的查房模式汇报病史,提出护理诊断,个性化护理措施、评价护理成效,提高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为患者提供更为专业和高水平的诊疗服务。同时通过科主任的点评和指导,护士在活生生的个案中得到大量专业知识的补充,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及对患者的评估和判断能力均得到提高。护士的专科化程度和专科能力有助于赢得医生的信任和尊重,是建立合作式医护关系和工作模式的基础。
医护联合查房使患者或医护保持良好的关系,患者在住院后,心情会随着治疗情况而波动,传统的医护分开查房,医生没有及时了解患者的心理动态,护士发现患者情绪有变,但大量繁杂的工作容易导致遗忘要向医生报告,医护人员就不能及时了解患者的真实想法,在治疗过程中患者会显得比较被动。
3.3医护联合查房提高医生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
医护联合查房打破了原有的医患、护患两条平行线的格局,重建医护患三位一体的崭新工作格局。医生护士分开的查房模式,护士在床边交接班,医生查房时护士往往在别的病房交接或忙于其他护理事情,当患者需要急复查检查或患者有关护理的动态数据时,要找护士,从而影响落实医嘱的及时性,造成医生认为护士处理不积极,影响患者康复。避免医生对护理工作的误解,了解护理工作执行过程中的困难,使医护之间实现更好的配合。
医护双方共同管理自己的患者的联合查房,而且护士对患者实施诊疗护理全过程护理服务,能和医生一起对同一个患者进行全面信息交流。医生动态了解患者心理、精神状态、饮食、生命体征变化等,收集和综合判断护士对病情评估、分析、需要o理关注的重点,护理工作建议等,增进医生对护理工作的支持,使医护合作默契,提高医生对护士的信任度。另外,医护联合查房,可以使护士在第一时间掌握患者的病情,医生的治疗方案、特殊检查及用药等情况,并主动执行医嘱,及时配合医生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同时也改变护士机器性执行医嘱的被动局面。
3.4医护联合查房有利于提高患者对护士工作的满意度
在传统的查房过程中,医护分开造成很多诊查和病史的采集使重复的,这也无形增加了查房的时间,影响护理工作的进度,而且患者在等待的过程中,容易对护理工作产生不满,或者在医患沟通过程中,医生和护士与患者的解释不一致时,患者容易造成误解,并对医护人员的工作产生质疑,从而影响医护人员在患者心中的地位。通过医护药联合查房,医生和护士查阅资料或咨询上级医护人员,护士在查房过程中与医生的诊疗思路一致,帮助患者解决疑难的问题,更利于增进患者对医护人员的信任感,促进医患间的和平融洽共处,而患者的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自然提高。联合查房结束后,护士与医生已取得充分的沟通,熟悉治疗方案,明确护理目标,为患者解答疑惑,提高质量的效率。
3.5医护联合查房是在职护士把被动学习变成主动学习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
二甲评审工作标准中,护士需要学量的制度、规范、指引或常规,掌握操作技能,危重患者急救技术等,需要掌握大量的、全新的知识,而护士在医院工作受各种条件限制,每个护士能获得学习的机会不多。通过查房,对护士形成压力,也是学习动力,督促护士学习专业知识,主动接受继续教育,与同行交流探讨,主动获得新知识,而这些知识是在二甲工作和优质护理服务中必须掌握的,是给予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护理全过程服务的学习途径。
【关键词】康复医疗服务供应链信息平台
一、引言
近年来,由于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人们利用供应链管理的方式改善医疗服务问题,使原本高昂的医疗费用降低,让更多的顾客满意,这样的方式也对我国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有着深远的意义。一些医疗服务供应链管理方面的问题,例如,医疗服务供应链协同问题有:医疗信息共享、互相确认检查结果等等,以及将病人等候时间缩短是医疗服务供应链的服务效率问题等。本文从供应链的角度,阐述了医疗服务供应链系统的结构,以及着重分析了康复医疗服务的管理问题。
二、康复医疗服务供应链信息管理问题
康复医疗服务供应链信息管理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控制的,人们可以利用网络技术对供应链中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进行相应的规划与控制。可以说,康复医疗服务供应链管理是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基础进行管理的过程,将康复医疗服务的过程加以整合,实施信息平台的供应链管理,不但有利用掌握患者的需求与信息,还能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同时,医疗服务供应链质量信息平台的建立,使得医院与患者之间能够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实现信息共享的目的。
2.1信息共享问题
康复医疗服务供应链管理的关键是各个节点间的信息共享,信息共享将不同层次、不同节点的信息在供应链上与其他企业进行共享,这样做可以方便的优化资源配置,能有效的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从而为人们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同时,信息共享要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确保信息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实行信息平台式的医疗服务供应链管理方式,既可以减少信息缺失带来的不便,又可以利用医疗资源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的效率。采用信息平台的方式可以让患者通过信息平台来进行咨询、挂号、远程治疗、了解相关优惠等一系列活动,避免了一些来自外部的不确定因素,使患者能够及时的得到治疗,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医院的信誉与工作效率。
2.2需求管理与医疗服务能力管理
医疗服务供应链的供应商与医院两者能够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主要依靠于需求管理,这是由于康复医疗服务具有易逝的特性,导致医疗服务具有不确定性因素,在医疗服务供应链中利用需求管理的方法,能够准确的把握客户群体,及时掌握患者的需求,保证信息的完整性与准确性,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由于医疗服务需求有不确定性,因此,医疗服务能力常常会不一致,如果医疗服务的需求没有不能满足,就会对患者有不好的影响。如果医疗服务能力太多,就会造成浪费的现象。所以说,优秀的医疗服务能力管理可以解决这类问题,让这些资源能够满足不同需求的变化。
2.3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人力资源管理是对医疗服务机构人力需求进行预测的过程,人力资源管理是否能够顺利的进行下去,需要相关的部门与工作人员的配合与协作。并且,医院的工作人员较多,长期与患者相接触可以通过自身的精神状态与语言来体现医疗服务的宗旨,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一技术。因此,人力资源管理是医院的核心所在,它不但对人才培养与完善有激励的作用,还促进了医院工作人员能力的提升,为创建高素质、高水平的医务人才团队打下坚实的基础。
2.4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的关键就是一切为了病人,尽量的满足患者的需求,这也是医院工作人员素质、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综合表现。医院可以把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现代的信息技术相结合,采用先进的技术利用信息化的方式进行医疗服务,让患者对服务更加满意,从而提升医院的竞争力。在医疗服务供应链质量管理中,医患的关系也是十分重要的,和谐的医患关系需要医务人员与患者的共同努力,首先,转变错误的思想方式,用友好的态度对待患者,学会换位思考,多与患者、政府等有关部门沟通交流,要时刻以病人为中心。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医疗服务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无论患者还是医疗服务提供商的需求都在变化,医疗服务供应链可以把复杂的服务过程变为相互独立的环节,它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与自身的利益,医院提供给患者的医疗服务是医疗服务供应链的核心,通过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共享、需求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医疗服务能力管理、医患关系管理等,以患者的需求为目标,让每个患者都能满意。
参考文献
[1]叶婷.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中的纵向医疗服务链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华中科技大学.2013(学位年度)
关键词: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制衡;监管
作者简介:申曙光,中山大学岭南学院、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双骋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 广州 510275)
魏珍,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军事经济学院军队财务系讲师(广东 广州 510275)
一、引言
医疗服务市场同时具有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外部性、政府干预及非营利性五个特征。①为克服这些天然缺陷,在医疗服务市场中引入医疗保险作为第三方购买者,是世界上很多国家采取的做法。社会医疗保险作为第三者,不仅内在地具有对医疗服务供方和需方的制衡作用,而且可以对医疗服务行为与就医行为主动地进行监管。与普惠制的福利型医疗保障服务模式相比较,社会保险模式具有更强的适应性,因此不管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有实践。
在1998年之前,中国长期实行的是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为主体的医疗保障模式。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医疗保障体制也由国家承担主要责任的公费医疗与劳保医疗转向了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社会医疗保险模式。1998 年中国建立起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覆盖城镇就业人员;2003 年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以覆盖广大农村居民;2007 年建立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覆盖城镇非从业人员。再加之医疗救助制度,中国用三大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医疗救助制度实现了全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制度全覆盖。可见,我国医疗保障的发展之道在于“全民医疗保障”②。
全民医保大大拓展了国民医疗保障的覆盖面,且医保支付水平不断提升。但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是:随着全民医保的发展,医药费用快速增长;并且在医疗卫生费用快速增长的同时,医疗服务的质量却并未因此而得到同步提升。长此以往,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会入不敷出,全民医保体系将遭遇严峻挑战。因此,在全民医保制度框架基本建成的今天,我国医疗保障与医疗卫生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协调好医疗保障之需求方、供应方和支付方三者之间的关系,③使医疗保险作为支付方起到制衡和监管医疗服务行为并控制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的作用,以促使医疗机构和医生作为供应方为作为需求方的参保者提供性价比更高的医疗服务。换言之,从医疗保险的发展阶段来看,我国医疗保险建设的重点应发生改变,将从以制度推进与扩大覆盖面为建设重点,转向以强化管理、提升服务为重点,以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给方的制衡与监管。由于理论上缺乏对医疗保险制衡作用机理与机制的系统研究和探讨,难以对实践形成指导意义,使得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尽管采取了一些监管医疗服务的措施,但效果有限,且缺乏持续性。因此,探讨医疗保险如何通过完善第三方制衡与监管机制、以达到控制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并同时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目的,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意义。
二、医疗费用支付方与医疗服务提供方之间的关系
一个国家医疗卫生体系的模式决定着医疗卫生体系功能的发挥。从世界范围来看,根据政府和市场在医疗卫生体系中的作用范围及其具体实现形式,各国医疗卫生体系模式主要可以分为垄断整合型(英国为代表)、市场主导型(美国为代表)、公共合同型(即社会保险型,德国为代表)、公私互补均衡型(新加坡为代表)等,各种模式都有自己的优势,也有自己的缺陷。④由于医疗市场的特殊性,无论实行那种模式,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如何控制“供方诱导需求”或“过度医疗”。世界各国都在进行这方面的实践和尝试。如英国在其全民免费医疗体系中将医疗付费者与医疗提供者分开,然后让政府专门设立的付费者模仿商业医疗保险公司的运作方式,采用多种新的方式为医疗服务提供者(包括家庭医生和医院)付费。⑤而德国作为典型的社会保险型国家,其措施主要有:一是医疗保险机构和医疗服务提供者分离得比较清晰,两者是合同关系。二是从服务提供方来看,医院所有权清晰,分为公立医院、私立非营利性医院、私立营利性医院。且其医院补偿机制主要采用“双重补偿”的方法,即医院的投入成本和运营成本各有其补偿来源。⑥三是从费用支付方来看,德国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是公益法人,实行社会化的专业管理,在坚持政府主导之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强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的竞争。医保经办机构为了争取更多的参保人,进而获得更多医疗保险资金,就会为参保人选择优质的医疗服务供方,有动力加强成本的控制,降低卫生费用的支出。德国的医保经办机构已经达到专业化、竞争化和法人化的标准。⑦可见,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卫生体系模式,厘清费用支付方和服务提供方的关系,通过内在机制加强两者之间的制衡,以达到费用控制和质量保证的双重目标,是国际上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
反观我国,2009 年的新医改明确规定我国将采取社会保险的卫生体系模式。而当前,国内无论是公共政策部门,还是理论界,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认识多偏好将其作为资金筹集及风险分担机制,强调其医疗费用支付功能。然而,从比较卫生体系的角度来看,社会医疗保险是一种代表性的卫生体系模式,其制度设计不只是包括资金筹集,还有服务提供与管制方面。并且,更为关键的是,社会医疗保险实际上对服务提供与管制有着自己的要求与特色。⑧我国全民医保时代已经到来,并形成了基金管理人、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患者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制衡的新格局。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卫生体系中的重要一极,其行政与市场方式相互渗透的规制特点,为其在信息不对称的医疗市场发挥独特作用提供了基础。⑨而要发挥医疗保险的这种作用,实现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制衡与监管,必须建立起长效机制。2010 年5 月,同志在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建机制是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的关键。必须建立有激励、有约束的内部运行机制,推动提高服务效率和运转效能。”⑩2012年5 月,同志在医改领导小组第九次全体会议上再次强调,医改的核心就是转换机制、建立机制。也正因为如此,新医改方案从谈判机制、支付机制等方面规定了如何加强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制衡作用。如第十一条: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第十二条: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完善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11
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制衡与监管贯穿于两者互动过程的始终。好的制衡机制通常具有激励功能、约束功能和协调功能。要具备这些功能,有效发挥医疗保险内生的制衡与监管作用,应该构建包括事前的谈判机制、事中的支付机制、以及事后的考核评价机制的系统、全面的机制体系,以平衡各方利益关系,达到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目的。12
三、谈判机制的构建
如前所述,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的建立被纳入新医改方案之中。这为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提供方建立制度化的谈判机制,开展医疗服务谈判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重要契机。13可见,谈判机制的构建是必要的,今后的医保改革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在综合考量各个利益相关者的立场、利益、改革的空间和手段,以及自身的制约因素的前提下,搭建一个平台,导入参与者相协商、平衡和讨价还价的过程。14同时,谈判机制的构建也是可行的。当前,医疗费用的补偿者(提供者)主要由医保机构来承担,这为买方主导奠定了“资本”及“话语权”优势。此外,经办能力的提高为买方主导提供了人力基础,医保信息优势为买方主导提供了较多的知情权。因此,为了实现医疗服务适度让利的经济效应,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医疗费用,让参保者得到更多的实惠,医疗保险有必要也有可能与医疗服务及药品提供方进行服务质量、服务价格等方面的谈判。实质上,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购买过程是一个市场交易过程。市场性质的平等协商谈判应该成为处理他们之间利益协调的主要手段。但是,由于受到管理体制层面因素的制约,谈判机制的建立并非轻而易举。
一是部门权力的钳制。目前医疗保险的管理体制还没有理顺,有些地区医疗保险有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两个行政部门管理。建立完善的谈判机制,前提是出资方和提供方都是独立的市场法人主体,政府管理部门与它们实现了管办分开。15而我国的医疗服务提供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都未成为独立的法人,仍然是行政主导。他们还不能适应角色和管理理念的双重转换,开展医疗保险谈判的动力不足。推进医疗服务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法人化是改革的方向,但这在短期内难以实现。目前我们只能做到政府职能相对分离,不集中在一个政府实体。16由一个部门组织出资方,另一个部门组织服务提供方进行谈判,以抵消政府部门权力干预导致的利益偏向。因此,在卫生体制改革中,要实现医疗保险管理职能与医疗服务管理职能分别由人社部和卫生部两个部门分管,形成部门间权力制衡机制。
二是部门利益的协调。谈判机制的建立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发改委、物价部门、卫生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险谈判定价是一种类似于市场议价的定价方式,与我国现行的医疗服务(包括药品)实行政府定价相矛盾。当前,我国主管医疗服务(包括药品)价格的制定的行政部门是发改委与物价部门,如果全面开展医疗保险谈判,势必会弱化物价部门医疗服务价格制定权力。另外,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实行由卫生部门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组织和管理药品招标采购是卫生部门的一项权力。而如果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议价来进行药名采购,势必会弱化卫生部门的权力。因此,要加快医疗保险谈判机制构建的进程,必须适当改变现有的政府组织结构,以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利益关系。
在谈判机制构建过程中,一方面首先要明确谈判主体的角色定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医疗服务提供者应以平等的购买方和提供方的身份进行谈判。而由于医疗保险的谈判机制主要涉及的是价格问题,鉴于目前的价格管制机制,有必要让各地政府的物价管理部门参与谈判。物价部门可以做为中立的中介者参与到谈判的整个过程中来。不仅可以扮演协调者,而且还可以积极主动地推动价格管理体制的改革。17另一方面是要明确谈判的主要内容。谈判一是围绕医疗服务支付方式、价格以及服务质量来进行。既包括单项支付价格,也包括医疗服务整体的支付方式与价格,更重要的还包括医疗服务范围和质量,以及对医疗服务的评价标准;二是具体的分担机制,医保机构的拒付标准以及拒付依据的监测方法,均是医保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的内容,而且都应该载入协议。
四、支付机制的改革
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走向全民覆盖之后,医疗保险将成为参保者医药费用的主要支付者。正因为医保付费是医院的主要补偿资金来源,医保付费机制事实上就成为了医疗服务和药物的定价机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性日益显现,被赋予合理使用医保资金,甚至监管医疗机构行为的重任。2011年6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的方向,并强调改革的原则:在不增加参保人员负担的情况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增长。182012 年的医改政策,将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放在了相当重要的位置。国务院的《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提出把改革补偿机制作为此次公立医院改革的切入点,同时明确把“发挥医疗保险补偿和控费作用”作为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首要措施。19
所谓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是指作为付款方的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代替被保险人支付因接受医疗服务所花去的医疗费用,并对医疗机构因提供医疗服务所消耗的经济资源进行一定补偿的支付方式。20当前国际通行的医保支付方式主要有:项目付费、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以及按服务单元付费等。由于各支付方式利弊不同,国内外均表现出单一支付方式向多元化混合支付发展的趋势。而究竟选择哪些方式、并如何加以组合,才能有效地调动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引导医生的诊疗行为,促进其合理诊疗,使之一方面控制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服务或遏制过度医疗,另一方面确保医疗服务的基本品质,这正是医保机构的专业服务内容。具体到哪种类型的医药服务应该选择哪些付费模式的组合,则需要医疗机构与医保机构的反复博弈并谈判才能最终确定。
支付方式改革的核心是在协商谈判、科学测定的基础上,通过经济杠杆的调节功能,达到促进医院加强内部管理并合理配置资源的目的。其顺利推进可以引导转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不正当趋利行为。实际上每一种付费方式都有其利弊,必须因地制宜,综合采用。如实践已证明,如果医保机构采用“按项目付费”方式主导,必然会导致供方诱导过度消费的概率大增。但项目付费也有其优势,对于一些费用较高的特殊医疗服务,医保机构可以依照其开支项目逐项进行审查。而如果采取单一的总额预付制,虽然管理成本低、控费效果明显,但由于总额预付在实现控费的基础上,并没有进一步形成其对医疗机构长效的激励机制,医疗机构迫于控费压力,在其医保基金剩余不足的情况下,容易出现推诿医保患者的现象。当前,国际上公立医院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主要将预期付费支付方式尤其是总额预算制结合按病种分组付费(DRGs)作为改革取向。21我国各地也在探索改变单一的按项目付费的模式,拟尝试采用总额预付制、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并存的全新付费模式来支付医药费用。其中最主要的是:一是采取 “预付制”(prospective payment system);二是采取集团购买、打包付费的机制,打包的标准可以如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这两种付费方式各有不同的优劣,其正常运行也需要不同的支撑条件,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医疗服务。两者的共同点在于均是针对某一类人群,为医疗机构提供一笔协商好的费用,医疗机构超支自理,结余归己。总的来说,当前支付机制改革的方向是通过不同支付方式的科学组合,建立激励与制约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向参保者提供高成本效益比的医疗服务。
五、评价机制的建立
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参保人员很难对医疗服务提供方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评价,医疗服务提供方也不会对自身进行客观评价。而医疗保险机构则可以凭借其信息、规模、专业优势建立对医疗服务提供方的考核评价机制,发挥医疗保险制度的监督功能,引导医疗服务供给方提供合理诊疗,从而达到控制医疗保险费用,并保证服务质量的目的。22评价机制的建立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是建立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具体可包括控制医疗费用的评价指标、医疗质量的评价指标以及参保人员满意度评价指标等。评价机制的建立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具体可包括医疗服务质量的评价指标、控制医疗费用的评价指标及参保人满意度评价指标等。二是建立定点机构医疗保险信用等级制度。定点机构医疗保险信用等级制度的核心在于通过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赋予医院自我管理的空间,促进医院间的良性竞争,以达到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目标。它依据考核指标标准,对定点机构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执行谈判协议的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再将定点机构划分为不同等级进行分类管理。相关研究证明,医疗保险信用等级制度的实施对于不同信用等级医院的经济收益和社会声望均具有显著影响,并能达到费用控制的目的。23三是建立定点机构的奖惩机制。对于合格的定点机构,可采取提高其信用等级,延长合同期限、经济奖励等措施进行鼓励;而对不合格的定点机构,可降低其信用等级,甚至取消其定点资格。
其次,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制衡监管不能仅仅停留在医疗机构,还应该延伸到医疗服务人员。医保不能决定医生的行医资格和行为,但医保可以从“是否及如何付费”的角度对医生的服务行为和质量进行监管,由此,医疗保险应该能做到引导医生的医疗行为,促进其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以及合理治疗。2012 年4 月,国务院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 年主要工作安排》,已正式提出要“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24。目前已有8个省、57个统筹地区探索建立“医保医生”管理制度,许多地方采取实名制、实时监控医生医疗行为,这样就不会因为个别医生行为而处罚整个科室乃至医院,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疗保险机构和医院的关系紧张态势。25这说明医保管理部门不仅有将监管延伸到医保医师的理念,更要有监管医疗行为的能力和经验。26而要真正达到对医保医生行为的有效监管,实现费用和质量的双重控制,必须明确各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使卫生部门、社保部门以及物价部门协同工作;对医生行为评估体系建立起具体考核标准,落实医生信用管理的有效性;建立信息化监测手段,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全方位监测医生的医疗行为等。
再次,加快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建设,以实现医疗保险精细化管理是实现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制衡与监管的技术支撑。必须有一个能够支持全天候对就医和记帐数据进行大规模和全面处理并能够进行医疗费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的信息系统为依托,才能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保费结算、支付监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六、结语
在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过程当中,如何处理好医疗保险与医疗服务的关系,是必须面对的核心问题。在目前实行的社会保险型卫生体系模式下,医疗保险内生地具有制衡与监管医疗服务的职能,而全民医保的推进,更对这一职能的实现提出了战略要求。它要求医保的制衡与监管能达到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以及确保参保人就医满意度的目标。在其中,更要处理好费用控制与医疗服务质量控制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有所偏失。而要有效发挥医疗保险的这种职能,必须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以确保制衡与监管的科学性与高效性。如构建合理的谈判机制、支付机制、评价机制、医保医生的管理机制以及精细化的信息系统管理等,使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制衡与监管贯穿于医疗行为的全过程。此外,这些机制的建立并不是孤立的,需要宏观体制的调整与之配合;其发展也并非一蹴而就的,需要在医疗保险与医疗服务提供方之间的不断互动与博弈中日益完善。
注释:
①Pauly,Mark V:“Economics of Moral Hazard:Comment”,American Economic Review,Vol.58,1968, pp.531-536.
②申曙光:《中国医疗保障体制的选择、探索与完善》,《学海》2012年第5期。
③何佳馨:《法、美健康保险法之模式及中国的借鉴》,《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12期。
④⑥张录法:《医疗卫生体系改革的四种模式》,《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5年第1期。
⑤顾昕:《走向公共契约模式――中国新医改中的医保付费改革》,《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2年第7期。
⑦顾昕:《走向有管理的竞争――医保经办服务全球性改革对中国的启示》,《学习与探索》2010年第1期。
⑧彭宅文:《卫生体系模式之社会医疗保险》,《中国社会保障制度》2013年第4期。
⑨傅鸿翔、陈文:《行政管制抑或市场规则――探索合理化医疗服务的监管之路》,《中国医疗保险》2013年第7期。
⑩见,2013-08-05。
19资料来源:《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2013-08-06。
[关键词] 医疗费用;支付方式;经验借鉴
控制医疗费用上涨的关键在于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同时也是决定我国医疗改革成功的关键因素,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还有利于推进建设健康中国。目前,我国医疗费用支付方式还处于探索阶段,而国外一些国家已经有了丰富的经验,通过对比分析国外典型国家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从中得出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
一、医疗费用支付方式的类型
目前,世界各国通行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主要分为下五种类型:
按医疗服务项目后付费方式。该方式指参保人在医院接受医疗服务时自己垫付医药费用,凭借缴费单据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该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支付方便,易于操作。但是容易造成医院诱导需求,过度治疗。
按医疗服务单元付费方式。它是指医疗保险方与医疗服务方预先协商规定每日平均住院费用的标准或者每次平均门诊费用标准来支付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这种方式可以有效的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医生会诱导轻病患者以扩大收入推诿重症患者以减少成本,所以出现小病大治,大病外推的现象。
按人头预付费方式。该支付方式是指医疗保险方先确定人均支付费用的标准,然后根据医疗服务方所签约的注册人头数向医疗服务方支付费用。也就是说医疗保险方按照预先签约的人头数支付费用,而不是按照实际看病的人数付费。
所以医院会增加注册人头数以扩大收入,让人不得病、少得病、不得大病,对大病患者及时有效转诊以降低成本。
按病种预付费方式,全称为“诊断分类定额预付制”(diagnosis-related groups,DRGs)。该支付方式根据国际疾病诊断分类标准(ICD-10)将疾病分为不同组别,每组又根据病种病情轻重程度及有无合并症、并发症进行分类,测算不同类别的医疗费用标准,并预先支付给医疗服务方。这种支付方式使医疗机构改善服务态度,吸引人看病以扩大收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快点治好病人以降低成本。但是按病种付费方式对实施条件的要求极高,需要突破疾病分类和成本测算的技术性难题,管理成本较高。
按总额预付费方式。该支付方式是指医疗保险方与医疗服务方协商谈判年度预算总额,保险方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向医疗服务方支付医疗费用的支付制度。这种支付方式使医疗服务方形成超支自负和结余归己的激励模式。但是这样就会造成医疗服务方在还没有达到预算总额前诱导患者看病以扩大收入在已经达到年度预算指标后推诿病人看病以减少成本的现象。
二、国外典型国家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存在着差异,世界各国建立的医疗保险制度也不相同,各个国家根据自己的医疗保险制度而设计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但是每个国家所选择的支付方式其目的都在于有效的控制医疗费用和改善医疗服务质量。通过比较分析德国、美国、英国这三个国家不同的医疗保险模式,我国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可以从中获得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
(一)德国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德国是属于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医疗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并由雇主雇员承担一定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我国与该模式极其相似。医疗费用实行总额预算制。同时,医生实行“积分”付费制度,各医学会在总费用移交医学会后,按“积分”付费给医生。按照这样的方式,每一单项服务被规定为若干“分数”,每一“分数”的数值由某一类医疗费用预算和某一协会的所有医生在一年中的“分数”的总和的比值来确定。医生如果为了追求“分数”而提供过量的医疗服务,等到年终的时候,他们的“分数”就会下降,其“分数”服务的增加与其收入增加不成正比。
(二)美国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美国虽然是以商业保险为主,但是分别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以及需要照顾的特殊群体提供了专门的Medicare和Medicaid公共医疗保险,其主要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还是以预付费方式为主。美国最早在医疗保健计划中,于1983年和1992年分别采取DRGs(Diagnosis-related groups)和RBRVS(Resources-based relative value scale)等支付方法。其中,DRGs是将国际上疾病诊断分类标准中所列的疾病诊断名称分为467组,按照医院费用相关资料算出每组疾病的标准费用,将此标准费用预先支付给医院,标准费用随物价指数、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每年变化调整;RBRVS是用“按资源投入为基础的相对价值费用率”制订的价目表预先支付给医生,由此制定医师服务及工资标准,规范医生的服务收费。
(三)英国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英国是典型的国家医疗保险模式。医疗保险事业直接由英国政府举办,全体英国公民可以享受免费或者低收费的医疗服务。英国的医疗服务体系是分为三个级别,医疗保险付费方式主要分为对初级卫生保健全科医生进行支付和对二级卫生服务机构的支付。对于初级卫生保健全科医生费用支付主要是按人头收费方式来进行分配,二级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提供高质量的卫生保健服务,多数是按结果付费、采取按服务单元付费的方式来支付。所以英国医生的薪酬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采取按人数付费的补偿机制,全科诊所的总额预付费用由注册居民的人数决定。二是开展一些特色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如外科手术、儿童健康、康复指导等;三是通过QOF(Quality and Outcomes Framework,质量与结果框架)考核后的额外奖励费用。QOF考核奖励约占全科医生平均年收入的20%。
三、不同支付方式之间的比较
(一)德国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有效约束供方
如今,医生靠掌握着医疗技术,控制着医疗的主动权,使他们在整个医疗服务市场里占据了主要地位,甚至是达到了垄断的地步。疾病的发生有着不确定性,同时人们在疾病发生时寻求治疗又存在着迫切性。在医疗服务市场上由医生决定需求,并不是病人决定。通过制定相应的机制和政策,对医疗服务方产生一定的影响,可以使卫生费用得到控制,这样的效果极为显著。德国的支付方式与美国的支付方式不同,德国实行总额预算和按点付费,同时医生与病人之间不产生现金流通,注重从供方入手,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而美国主要采取加强需方约束的支付方式。
(二)美国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控制了医院总支出同时规范医生的服务收费
在美国,根据疾病类型预付医疗费用,通过医院提供的费用资料,计算出每组疾病的标准费用,然后以此标准预先支付给医院相关费用。医疗机构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和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实现医疗成本的降低,控制医院的总支出。同时美国根据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设置了医生的薪酬机制,这样避免了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影响医生的工作效率,规范医生的服务收费。
(三)英国实行人头付费制的同时设置了医生的激励机制
按人头进行付费的支付方式会促使医生希望注册人数越多越好,看病人数越少越好,容易造成医生推诿病人的现象,医疗服务质量的降低,所以英国设置了对医生的激励考核机制,医生除了从人头费中获取薪酬之外还可以通过考核获得额外的奖励费用,这样能够有效的规避这种付费方式的弊端。
四、对我国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的经验借鉴
(一)实行总额控制下的多种混合支付方式
根据对各个国家的支付方式进行比较,单一的支付方式并没有被大多数国家采用。大部分国家采用的是多种混合型支付方式,同时把控制总额预算作为前提。以收定支可以有效的防止医保基金的浪费,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所以一定要实行总额预算,同时再配以多种混合支付方式,每种支付方式都有其利弊,因此要加以结合起来。
(二)实行预付制的同时要考虑对医生的激励设置
实行预付制的支付方式可以有效地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但是其弊端就在于会降低医院的服务质量,许多医生会因为固定的开支所以减少相应的服务,我国进行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可以借鉴英国的医生激励机制,拿出一部分奖金在考核后的作为附加奖励,激励医生的工作积极性,让医院的服务质量得到提高。
(三)结合我国国情建立DRGs
目前很多国家根据自己的国情推行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类付费(DRGs),国外实施DRGs付费制度在控制医疗费用的合理增长、规范临床诊疗、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这三个方面效果比较显著。DRGs付费制度值得我国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和研究。但是每个国家引用DRGs都是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技术水平来制定的,我国应在借鉴国外经验同时,要立足我过国情,建立健全一套完备、牢靠、精确的住院患者电子信息系统,规范临床诊疗常规和明确诊断标准,做好常见病、治疗程序相对稳定、治疗方法相对一致的疾病分组工作,加快建立我国的DRGs系统。
[参 考 文 献]
[1]陈晖,刘宗龙.世界各国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之比较分析[J].天津社会保险,2012(5):42-44
[2]汪丹梅,王静.中美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比较分析及启示[J].中国经贸导刊,2013(8):23-26
一问
为何放开价格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看病难,是许多人的切身感受。究其原因,医疗服务领域供求矛盾特别是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与供给之间矛盾突出是最为重要的一点。目前,我国非公立医疗机构(俗称“民营医院”)在医疗卫生领域发展缓慢,规模偏小,服务数量在整个医疗服务市场中的比重较低,约占10%左右。
因此,2013年9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就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要求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促进多元化办医。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公立医疗机构都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包括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已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次是进一步放开了非营利性的民营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这项措施对于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要的意义在于可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快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扩大医疗服务供给,推动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形成,有助于缓解当前群众看病难的矛盾。进而有利于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有助于其根据市场需求变化,细分市场,提供更多个性化和特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
在社会资本更多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后,政府可以腾出更多资源投入基本医疗服务,更好地保障社会公平。非公立医疗机构加速发展,有利于促进医疗市场的竞争,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
二问
价格如何确定
民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放开后,其价格如何确定?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政府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同时,根据自身特点提供更多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需求的医疗服务,其收费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按服务项目收费,可以按病种打包收费,也可以按服务人次等确定收费方式。
对民营医院的服务定价,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为便于群众辨识和监督,各地将集中公布仍由政府定价的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名录之外所有医疗机构都是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三问
会否竞相涨价
对于民营医院自定价格会不会加剧看病贵的担心,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市场占有率较低,在与公立医疗机构竞争中仍处于弱势地位。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后,由于在基本医疗服务上与公立医疗机构存在竞争,其基本医疗服务的价格会与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衔接,不会出现集中涨价局面。
医疗保险也将发挥费用控制的作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基本平稳,不增加患者负担。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个性化、特色化等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将根据市场供求、支付能力等因素自主确定。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我们既要通过价格杠杆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也要通过制定规则规范其价格行为,防止滥用定价权,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各地将制定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行为规范,并要求非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合理约束价格行为;非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保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1.医疗保险的市场的供求理论
(1)医疗领域的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市场经济中的一般规律在特殊场合下失去作用的情况。在医疗领域内,市场失灵主要包括两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就是说在医疗服务领域由于医疗服务的供给方掌握大量的信息,这就决定了医疗服务的供给方有能力为自己谋利。第三方付费导致的市场失灵:医疗领域保险人只是中间人,供方为了谋取自身利益诱导需求,需求过度导致市场失灵。
(2)政府在医疗保险市场中的作用由上文知,医疗保险市场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以及道德风险,这使得市场无法自发地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所以,政府应该承担外在干预的责任。
2.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保险中不可避免的一种风险。医疗保险所涉及的道德风险简单说就是,在实行医保制度后,由于医院和患者都是“经济人”,在决策时都只考虑自身利益最大化,所以在患者就医的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很大程度上受参保人和医疗机构医师的影响,从而产生道德风险问题。
二、医疗保险费用不同支付方式的比较研究
(一)各种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的含义及比较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付办法按支付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五种:
1.按服务项目付费方式按服务项目付费是指先对每一个医疗服务价格定价,医疗服务机构根据提供的服务项目以及数量得到保险经办机构得到补偿。
2.按服务单元付费方式按服务单元付费也叫平均费用支付。它是指先按一定标准将一系列医疗服务划分为若干个服务单元,然后再综合考虑其他可能的影响因素,最终确定每一个服务单元的费用标准,医疗服务提供者最后会按照提供的服务单元的数量得到报酬。
3.按病种付费方式按病种付费是指根据国际疾病分类法,首先按照诊断、年龄、性别等将住院病人分为若干组,后每组根据疾病轻重程度、有无并发症、并发症严重程度将每组分为不同的级别,最后针对不同级别确定相应的价格标准,采用该付费方式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向医院支付费用。
4.按人头付费方式按人头付费是指医疗保险机构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根据医疗服务提供者根据预先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服务的医保对象的人数,预先支付一笔固定的费用,在这期间,医疗服务供方提供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一切医疗服务均不再另行收费。
5.总额预付方式总额预付是由政府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服务提供方根据往年度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总额、医院服务质量、医院规模、人群死亡率、服务地区人口密度、医院设施与设备情况、通货膨胀等综合因素协商确定某一医疗机构年度偿付费用的总预算。不同的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在费用控制、服务质量以及管理难易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在选择支付方式时也应当考虑这些因素。
三、我国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从医疗保险需求角度分析目前,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约有1.3亿人,仅占全国总人口的10%,享受公费医疗的职工约有5000万人,大部分人还是属于自费群体,他们控制医疗费用唯一的方法就是减少就医行为,因此医疗费用的增加将影响他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下面的图一对近10年来我国的政府和居民的卫生费用支出情况做了简要直观的介绍。从上图我们可以直观地了解到在06-09年政府的卫生费用支出增加较快,然而居民自身的卫生费用支出仍然在总支出中占较大比例,并且医疗费用负担日益加重“,吃药难”、“看病难”,是当前社会中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
2.从医疗保险供给角度分析2010年,我国共有卫生机构936927个,其中县以上医院20918家,诊所就达到181781个;药品生产企业6300多家,药品批发企业16000多家,零售企业120000家。因此,我认为造成我国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原因主要来自医疗提供方的利益驱动和制约机制的失控。我国医疗机构实行“医药合一”的制度,医院既拥有处方权,又拥有药品专卖权。这就导致药品的价格虚高。此外,政府资金和政策长期向国有医院倾斜,导致国有医院在医疗市场占据了主导地位。最后,由于还有大量的自费群体存在,营利性与非营利医疗机构的划分使得营利性医疗机构处于不公平的竞争地位。
四、改进我国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面提到的需求方因为法律制度不完善、信息不充分,监管不合理而处于弱势地位和供给方的程序复杂不易操作、资源浪费、缺乏服务意识等一系列的问题,在下文我将根据不同支付方式的优缺点并借鉴国外的经验,为我国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的选择提出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合作医疗;付费方式;医疗服务
1.目前新型合作医疗的付费方式
改革开放前,乡镇医院的收入基本上来自三个方面:财政补贴、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收费。这三个方面的收入基本维持了医院的正常运营。80年代初,财政体制改革,乡镇医院来自当地政府财政的补贴急速下降,且逐年萎缩至几乎为零。医院处于亏损状态 ,难以维持日常运转,医院的生存和发展面临困难。1994年,政府提出扩大医疗机构自,支持个体开医,实行多种形式办医,因此,把乡镇医院推给了市场。同时,为了弥补医院的成本,维持乡镇医院的正常运营,国家改革了部分医疗收费标准,并且出台了一个政策,就是允许医院对药品加价。在无情的市场中,农村医疗机构一方面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另一方面放松管理使农村医疗机构了产生了追求自身的利益机会,重新设定了服务的目标—“利益最大化”。为了竞争和生存的需要,农村医疗机构将其补偿的重点放在药品收费和服务收费上。生存的压力和“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成为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服务诱导需求的原由。
从目前的合作医疗的试点上看,大部分试点在付费方式上采取的是:农民到医院看病先行支付医药费,然后再持处方和收据到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报销的方式。即付费方式上采取“后付制”的形式。我国的医疗机构多数采用的是“按项目付费”的方式。所以合作医疗的付费方式从总体上说是“按项目付费的后付制”。“按项目付费”的优点是方便患者,容易操作,对医疗服务费用的支付依据充分。同时,患者能够获得各种医疗服务的机会。“按项目付费的后付制”的重要缺陷是无法约束医院的医疗行为。由于合作医疗机构只能在病人诊治后才能对服务项目和费用支出进行审核,处于被动的付费的地位,既难以约束医院的医疗行为,又难以协同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医院对于医疗技术的垄断,很容易刺激医疗供方过度服务,通过提供更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服务量,以获得更多的补偿,刺激医疗费用过度支出。
2.按服务项目付费的后付制度存在的问题
从医疗价格的受益者和承担者的角度看,病人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医疗机构人士拥有较多的诊治手段选择权,患者则由于专业知识的匮乏而只能被动地接受治疗,对医疗服务的定价标准也难以直观地进行评判。同时,在医疗市场上,医患双方地位不对等的状况也直接导致个体患者无力对医疗机构药品和器械的定价与收费进行辩驳和质疑。在权威的医疗鉴定与评判机构遥不可及的情况下,病患个体的“无能”与“无力”使其不得不为高价位的药物和治疗服务买单。
医院以低价采购药品,以高出几倍、十几倍的价格卖给患者,这种现象在我国医疗行业中司空见惯。至于药品差价率(药品零售价与采购价的差价再除以采购价)为何如此之高,不少医院所持的托辞无非是“以药养医”,以药品的高利润拉动医院的经济效益,维持医院的正常运转。
医院从药品生产企业或医药公司购进药品,直到将药品转买给消费者(患者),以高出几倍、十几倍的价格卖给患者,获取暴利。医院采购、保管药品,并没有使药品本身的价值增加;医院在药品上获得如此高的利润,与医院为药品支付的成本极不相称。
从医疗行业的市场定位来说,医院的经济效益应该主要来自诊断、救治、护理等环节,而不应主要来自药品销售环节,应该立足“以医养医”而不是“以药养医”。可是现在绝大多数医院的实际情况却是,药品销售成了医院获利的主要途径,而医疗利润所占的份额却很小。“以药养医”并不是因为医院难以维持正常运转,而是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
医疗服务市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这就为医院利用信息优势进行服务的诱导需求提供了一个必要条件。也为医院各个科室,“业务收入最大化”的目标提供了重要的动力。按项目付费的后付制的补偿方式是合作医疗机构难以对医疗机构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这种监督和制约机制的缺乏,实质上是为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服务上的诱导需求提供了一个制度上的便利条件,给医疗机构、医生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医疗机构获得巨大收益却带来了合作医疗资金的巨大浪费。
那么这种按项目付费的后付制是如何对合作医疗资金产生冲击的呢? 在医疗市场中,由于医生和患者信息高度不对称,医生作为医疗服务供给方,同时也扮演着为需求者病人提供医疗需求决策的角色。病人对医疗信息掌握的匮乏,使他通常没有选择和决策的能力。医疗供求关系中病人的医疗需求是由供给方医生作出的。医生受生存压力和“业务收入最大化”的目标驱使 ,供给曲线会不断上移。由于供需均衡由供给方医生决定,医疗市场均衡点确定是随意性的。(医疗市场的供需曲线)由此可见,只要医院和医生存在会利用信息优势进行服务的诱导需求的动力,医疗服务供给的增加,医疗服务需求也对应增加,医疗服务价格不但不会下降,甚至会出现上升的趋势。
诱导需求使得医疗价格上涨是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浪费的暗道。广大农民因为医疗价格持续上涨看不起病,使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又导致不得以来看病的农民过渡利用卫生资源,造成医疗资源巨大浪费。这同我们有效地缓解农民医药费用负担,避免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初衷形成了强烈的反差,直接影响到合作医疗制度的持续性。
3.提高合作医疗基金运用效率的对策
按项目收费的后付制度对诱导需求的促进作用,严重制约甚至是阻碍了合作医疗制度的长期生存和发展,导致合作医疗资金运用效率的低下甚至浪费。要使合作医疗制度合理有效,真正惠及与民,必须要改变按服务项目收费的后付制度。对于医疗服务机构费用制度的变革并不是合作医疗本身能够解决的,需要政府的积极干预。
任何一种医疗付费方式都会对医疗服务的质量、效率和费用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付费方式的选择中,最重要的是根据现实情况,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关机制,并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明确利益各方的责和权,通过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安全有效的运行提供保证,为农村合作医疗付费方式提供合理和科学性的选择。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