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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审计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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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审计报告

第1篇:高企审计报告范文

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对大型企业实施专业化税务审计,以加强对大企业税源的监控和做好税收服务,是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目前对大企业的定位,还没有确立统一的标准,但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都以销售或营业额、注册资本、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标准。但真正意义上的大企业,还必须具有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并具备以下特点:跨地区、跨国界、跨行业(绝大多数)经营,实行集团化、连锁式的经营运作方式,各项内部管理和核算均实行电算化,生产基地分布广泛,而管理、技术开发、劳务服务则由总机构集中进行。我国目前的大企业,主要是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大型、特大型集团性企业。从税务管理的角度讲,必须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对其实施集约化、统一的管理和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这样,可以消除在税收属地管理体制下,由于不同地区税务机关、同一税务机关的不同部门和不同人员,在税收管理上提出的不同要求和在政策上作出的不同解释而给企业造成的困难和矛盾,因此,成立专门的大企业税务管理机构,为针对大企业实施的专业化税务审计创造了可能的条件。从必要性来讲,税务审计是发达国家长久以来普遍采用的税收管理手段,如英国国内收入局早在七十年代就设立了大企业管理处,并按不同行业成立审计小组;美国早在五十年代就建立了驻厂员制度,驻厂员人数根据企业的规模不同来配备,专司税务审计;加拿大联邦税务局与大企业签订审计议定书,规定审计的时间、内容、程序及对各项问题的处理意见。因此,税务审计是跨国公司早已习惯和普遍接受的一种税收管理方式。再从技术的角度看,税务审计借鉴了现代财务管理和会计审计的基本程序、步骤和技术方法,所揭示的问题具有全面性、充分性和代表性等特点,纠正了人为的主观判断和随意性造成的偏差。我国在九十年代末引进税务审计,将其作为对企业纳税状况进行深层次审核的工具,通过预审计、在审计结束阶段向企业出具管理建议书、对企业开展税收风险评估等方式,所发挥的预警性、服务性和管理性作用日益显著。

二、按照规定程序对大企业进行审计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增强对企业的服务意识。

改善纳税环境和投资环境,增强纳税人认识和遵从税法的能力,是税收服务于经济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审计是基于逻辑推理来判断的,在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纳税人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要移送税务稽查部门进行处理,但如果在预审计阶段发现纳税人存在非恶意性造成的一般性违章行为,可以给予提示或提出改进意见。在对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方面,由于税企双方信息不对称,在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具体执行过程中,所站的角度和掌握的深度不同,必然会产生一些差异,因此,要在现场审计阶段通过面对面的沟通方式来解决。在审计终结阶段,要向企业出具改善经营管理的“管理建议书”,“管理建议书”的内容,应结合税务机关的自身优势,重点阐述企业在内部控制制度、对应税所得与会计所得的差异的调整、各项经济和财务指标与同行业相比存在的潜在风险等方面的问题。对大企业应每隔两到三年的时间内全面审计一次,对审计发现的各种问题,税务审计部门应协调税务机关内部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或处理,尽可能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二)正确处理税务审计与所得税审核评税、流转税纳税评估、情报交换、反避税、税务稽查、片管员日常管理的关系。

所得税审核评税、流转税纳税评估,实际上是对企业的纳税状况和经济财务指标在偏离正常值的情况下,对其登记和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和发现疑点的过程。这种审核或评估的过程其性质类似于税务审计的案头准备阶段。情报交还,是在税务审计发现企业与境外企业存在某中偷逃税关系时,通过我国税务管理当局向境外企业所在国税务管理当局发出专项税收情报请求,要求其帮助查核的过程。与反避税的关系是,税务审计发现企业与其境外关联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并按照非独立企业原则进行往来时,将疑点或问题移交给反避税部门,反避税部门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调查和调整。税务审计发现企业存在偷逃骗税行为时,要移送税务稽查部门处理。税务审计部门也可根据片管员的要求,在对某企业进行审核评税或纳税评估的前提下,实施全面审计,也可由审计部门单独就某项问题实施专项审计。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税务审计实质上是一种管理的手段,上述各环节在涉及现场核实或确认时,都应该通过税务审计的现场实施阶段来进行。

(三)推行行业审计,建立行业经济与财务指标数据信息库,用以监控大企业经济运行状况。

在每一个行业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几户企业(最好分不同经济类别)进行税务审计,将收集到的被审计企业的经济与财务指标信息,与所得税汇缴指标信息、统计部门的企业经济信息、财政部门的企业财务决算信息等指标信息、全国税收资料调查信息,进行整合,建立分行业的企业经济与财务指标信息库。通过对信息库中筛选出的具有代表性的指标,可以用来监督大企业经济运行状况是否正常,如果发现有异常,可先对企业进行审核评税或纳税评估,如有必要,再带现场进行税务审计。

第2篇:高企审计报告范文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初创于1973年,正式成立于1977年,其使命是发展和提高会计职业,为社会公众利益一贯地提供高质量的服务。IFAC下设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IAPC,2001年更名为国际审计与保证准则委员会,IAASB),主要是通过各种审计和保证业务方面的公告,在全世界范围内提高审计实务和相关服务的统一程度,在理事会的支持下,促进自愿接受这些公告。在审计报告准则方面,IAPC于1983年10月了国际审计报告准则,该准则分别于1994年、2001年和2004年进行了三次修订。

(一)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确立(1983年)

IAPC于1983年了《国际审计准则(ISA)13——审计师关于财务报表的报告》,对审计报告进行规范,标志着国际标准审计报告的基本确立。该准则规定,一份完整的审计报告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并以此作为协调各国审计报告差异的标准:

(1)标题

(2)收件人——即审计报告提交的对象;

(3)已审财务报表的确认;

(4)关于审计准则或审计实务的依据的说明;

(5)关于财务报表意见的表述或拒绝表示意见;

(6)审计师的签名;

(7)审计师的地址;

(8)报告日期。

(二)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第一次变迁(1994年)

IAPC于1994年对国际审计报告准则进行了第一次修订,了《ISA700—审计师关于财务报表的报告》(下文简称“原ISA700”)。将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规范为:

(1)标题;

(2)收件人;

(3)开头或引言段;

(4)范围段(描述审计的性质);

(5)意见段;

(6)报告日期;

(7)审计师的地址;

(8)审计师的签名。

同时,对各部分应表述的内容及其措辞进行了规范。其背景是:美国于1988年了《SAS58:关于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报告》取代SAS15,对其审计报告准则进行了修订;英国也于1993年修订其审计报告准则。由于IAPC成员主要来自美国、英国和美、英审计准则在国际上的影响,国际审计准则(ISA)主要借鉴美、英审计准则,因而,美、英审计准则的任何发展均会推动相应ISA的发展和变化。当然,其最基本的动因是:经过职业界和学术界的长期研究,审计理论取得了重大发展,对一些问题的认识更加深入。如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管理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的区分、审计期望差距、合理保证而非绝对保证、审计局限性、审计重要性概念等重大理论问题的认识。职业界同时也认识到,如果审计报告使用者对这些问题也有所了解,就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职业界的法律诉讼。这种认识也引起了标准审计报告在格式和内容、措辞上的发展,使其所体现的审计理论与理念等均发生了重大变化。

(三)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第二次变迁(2001年)

在2001年7月,IAASB对1994年ISA700进行了细微修订,要求在意见段中明确指明用于编制财务报表的财务报告编报框架(当编报框架不是国际会计准则时,还需指明财务报告编报框架的制定国家)。其他方面与1994年的审计报告准则相同。因为注册会计师跨国执业的蓬勃发展和审计报告的网上,且财务报表编报框架具有多样性,所以就要求明确说明财务报表的编制框架是哪国财务报告编制框架。

(四)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第三次变迁(2004年)

为了提高独立审计师报告在全球范围内的透明度和可比性,IAASB于2004年12月28日了新修订的《ISA700——关于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的独立审计师报告》(下文简称“新ISA700”)和《ISA701——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独立审计师报告》取代原ISA700,确立了新的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并自2006年12月31日起执行。新ISA700规定,审计报告由下列要素构成:

(1)标题;

(2)收件人;

(3)引言段;

(4)管理当局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5)审计师的责任;

(6)审计师的意见;

(7)其他报告责任;

(8)审计师的签名;

(9)审计师报告的日期;

(10)审计师的地址。

二、新ISA700关于审计思想与理念的五大变化

本次修订后,新ISA700由七部分组成:

(1)引言;

(2)关于财务报表的审计师报告;

(3)根据ISA实施审计的审计师报告的要素;

(4)审计师报告;

(5)所实施的审计工作既符合ISA又符合特定国家或地区审计准则的审计师报告;

(6)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同披露的未审计补充性信息;

(7)生效日期。

ISA701由五部分组成:

(1)引言;

(2)不影响审计师意见的事项;

(3)影响审计师意见的事项;

(4)可能导致除无保留之外的意见的事项;

(5)生效日期。

实际上,ISA701就是原ISA700的相同内容(29~47段)。与原ISA700相比,新ISA700、ISA701的内容更丰富,适用性更强,更富有指导性,所倡导的标准审计报告的结构和格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且在审计思想和理念方面具有如下五大发展:

(一)尊重国家或地区法律或法规,并使ISA与其要求相协调

实践中,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还要求审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报告除财务报表合法性与公允性之外的其他内容,如英国就要求审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1985年《公司法》的要求,我国有些地区也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报告被审计单位是否及时、足额缴纳了各种社会保障基金,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收支管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原ISA700所规范的审计报告没有考虑这些情况,只要求审计师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意见,使其适用性受到了限制。此次修订后的新ISA700,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修订原ISA700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一套框架,以将按照ISA的审计报告要求与其他司法管辖权的补充性报告要求相区别。当审计既按ISA又按特定司法管辖权的审计准则实施时,尤其是使编制审计报告既符合国家法律要求又满足ISA要求时,新lSA700也为审计师提供了清晰的指南。IAASB主席JohnKellas指出,“欧共体(EuropeanCommission)要求IAASB将此项目作为在欧盟(EU)内部协调审计报告要求的紧急项目。许多欧盟成员国和其他国家要求审计师报告除财务报表之外的其他事项,但这些要求在国家之间存在不同。我们的解决方案是将审计报告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处理财务报表事项,在按照ISA实施的所有审计中保持相同;第二部分处理地方法律所要求的其他所有事项。当存在这些事项时,我们因要求具有可比性而允许其在处理各地实际情况时具有适当的灵活性。”即新ISA将审计报告划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处理财务报表事项,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在按照ISA实施的所有审计中保持相同;第二部分处理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所有事项(简称为“其他报告责任”),并可对每一其他报告责任设置一小标题单独来表述。这更好地满足了不同国家或地区对独立审计师报告的要求,从而也使ISA与国家或地区法律或法规的要求相协调,也体现了IAASB尊重国家或地区法律或法规,从实际出发的理念。我们也坚信,正因为如此,新准则将会得到更大范围的支持和运用。

此外,新ISA还专设一章,规范所实施的审计工作既符合国际审计准则又符合特定国家或地区审计准则时的审计报告的要求、格式、内容和措辞。

(二)更便于使用者阅读与理解

由于审计报告措辞的概括性和抽象性,对一些内容描述的隐含性,使大部分审计报告使用者不能很好地理解审计师希望在审计报告中传递的信息。此次IAASB在修订审计报告准则时,在提高审计报告的可阅读性和可理解性方面做出了如下改进:

(1)更详细地描述了已审计财务报表的范围;

(2)更详细和具体地描述了管理当局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3)从不同的方面更详尽地陈述审计师在审计中的责任;

(4)更详细、具体地描述了审计师在审计工作过程中所完成的审计程序和应实现的审计目标;

(5)以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恰当性来明晰已完成审计工作的充分性;

(6)为每一部分增加小标题,使审计报告的层次更分明,结构更清楚,中心更突出;

(7)改进了一些内容的表述方式,将一些隐含表述、无表述修改为明确表述,如管理当局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的具体内容、明确审计范围包括了重大会计政策和其他解释性附注的摘要、明确了管理当局和审计师对错误或舞弊所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的责任、明确告知审计过程中审计师运用了专业判断等。通过这些改进措施,我们相信,新的审计报告将会提高使用者的阅读兴趣和理解程度、促进审计师与使用者之间更好地沟通、减少使用者对审计师的法律诉讼。

(三)更详细和明确地表述管理当局与审计师的责任

原ISA700以“这些财务报表由该公司管理当局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计对这些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来表述管理当局和审计师各自的责任。在范围段中,又描述了审计师如何来履行其审计责任的。自美国在1988年SAS58确立这样的表述以来,在审计报告中划分管理当局与审计师的责任就成为审计报告必须表述的一个内容,并一直沿用至今。但这一表述很概括、抽象,即使会计专业人士也难以知晓各自责任的具体内容,普通使用者就愈加困难了。新ISA700在描述管理当局与审计师各自责任方面进行了较大改进。在表述管理当局负责时,首先描述了管理当局责任的具体要求: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编制并公允反映财务报表;再进一步说明了履行这一责任的三大途径:

(1)设计、执行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反映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而不论错报是舞弊还是错误所引起的;

(2)选择并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做出在该特定环境下合理的会计估计。

在表述审计师责任时,以“审计师的责任”为标题分三自然段来表述:第一自然段陈述了审计师的责任、实施审计工作所依据的审计准则、那些审计准则对审计工作的主要要求;第二自然段陈述所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及其这些审计程序所应实现的目标,具体包括获得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的程序及其选择依据、评价管理当局所使用的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做出的会计估计的合理性、评价财务报表的整体反映;第三自然段陈述审计工作获取了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并为审计意见提供了依据。这样,更便于使用者理解和分清他们各自的责任。此外,还强调了管理当局和审计师对舞弊性财务报表的责任,更显示了会计职业界遏制当前舞弊性财务报表泛滥的决心。

(四)更重视对使用者的风险警示

自美国在1934年标准审计报告中通过使用“没有对业务进行详细审计”来传达审计局限性开始以来,职业界就力图在审计报告中使用一些术语来传达审计局限性和审计风险。原ISA700通过使用“重大错报”、“合理保证”、“以测试为基础”、“评价管理当局所使用的会计原则和作出的重要估计”、“评价整体财务报表的反映”、“我们相信”、“合理依据”、“所有重大方面”等来表述审计过程中的局限性和审计风险。新ISA700是审计风险警示方面有如下特征:一是保留原ISA700中的合理表述;二是修订了一些表述,使其更明确和更易于理解,如将“评价管理当局所使用的会计原则和作出的重要估计”修订为“评价管理当局所使用的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做出的会计估计的合理性”等;三是增加了一些表述,向使用者传递了更多的审计局限性和审计结果的风险性,如“程序的选择取决于审计师的判断”等。综合这些表述,使审计报告向使用者更多、更好地传递了财务报表编制过程和审计过程的职业判断,从而传递了已审计财务报表存在的风险。

(五)更强调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专业判断

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运用职业判断,这是不言而喻的。本次修订,更加强调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专业判断,并在审计报告中向使用者传递关于专业判断的更多的信息。主要表现在:

(1)强调审计师要评估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在编制和反映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财务报告编报框架的可接受性。

(2)要求审计师进行专业判断:即使遵守了财务报告编报框架的所有方面,财务报表是否还存在误导?并就审计师如何进行处理提供了相关指南。

(3)在审计报告中更多地传递专业判断方面的信息。在以前的审计报告准则中,较少直接提及审计师的职业判断,只是利用“重大错报”、“合理保证”、“我们相信”、“我们认为”等表述隐含地传递了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专业判断问题。

此次修订,除了保留过去的一些隐含表述外,以“程序的选择取决于审计师的判断”直接表述了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专业判断,此外,还以“对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风险评估”、“审计师考虑了与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反映相关的内部控制”等表述进一步传递了审计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专业判断。此外,新ISA还存在以下变化:

(1)以“那些准则要求我们遵循道德要求”,强调审计师遵循审计职业道德要求;

(2)澄清了内部控制在审计中的作用以及审计师对内部控制的责任范围。其在审计报告中的表述是:“在进行那些风险评估时,审计师考虑了与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反映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便在该特定情况下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其目的并不是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

(3)反映了ISA新发展对审计报告措词的影响。如在审计报告中更新了审计过程的描述,以反映新的IAASB审计风险准则和舞弊审计准则。

三、国际审计报告准则变迁对我国的影响

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于1992年了《注册会计师查账验证报告规则(试行)》,标志着我国审计报告准则的基本确立,随后也经历了两次制度变迁:一是中注协于1996年颁布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一审计报告》;二是中注协于2003年颁布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修订)》。经过两次变迁后,我国审计报告准则无论在审计理论与审计思想方面,还是在审计报告的格式、内容、措辞方面,均与原ISA700相协调,之间的差别微乎其微。新ISA700后,我国立即采取了相应的对策:于2005年对我国审计报告准则按照新ISA700和ISA701进行了修订,将原《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修订)》修订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并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以保持内容、结构、措辞以及所体现的审计思想和理念上与ISA的趋同。主要原因是:

(1)新ISA700体现了审计理论与实务的最新发展,具有科学性与适用性,我们应当借鉴。

(2)ISA的国际协调的大势所趋。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一直保持了与ISA的协调,这也意味着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应当随着ISA的变化而相应发展。

第3篇:高企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审计制度中期财务报告 中报审核 审计动机

一、引言

与西方国家的中期财务报告复核制度不同,我国上市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实行的是审计服务。在我国,上市公司必须披露中期财务报告,但并非所有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都需要接受外部审计师的审计。近年来,对中报的特定审计要求在不断发生变化,其主要围绕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动机、利润分配、异常状况(包括特别处理和暂停上市)等方面展开(李爽等,2003)。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的中报审计实务中,除存在我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要求强制审计以外,中期财务报告实行的是自愿审计制度。

二、中报审计制度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一)美国中期财务报告(季报)的审核制度

按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定,其上市公司应按季度编制中期报告,同时要求上市公司及时接受外部审计师对季报的审核。由此可见,美国的中期财务报告要求施行的不是审计而是审核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在美国审计师执行的中报审核。不需要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作出评价、不需要对报表的交易数据和余额进行细节测试,所需证据相对较少。且审核报告不需对审核结果发表正式的审核意见。美国执行的中报审核程序的目的在于提醒会计师注意到那些对企业季度财务信息具有潜在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并在有必要时执行进一步调查,以确保企业对外提供的季度信息合法、公允。因此。美国的中报审核提供的是一种消极保证。审计师所需要承担的责任范围比财务信息审计缩小很多。

(二)我国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的自愿审计制度

按照我国《证券法》等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中期财务报告。但中报并非都需要进行审计。应当说,我国对中报的审计要求在不断地发展和变化着,中报审计制度主要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的发展:

1、中期财务报告非强制审计阶段

虽然从1994年开始。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要编制中期财务报告,但1994年和1996年的中报内容与格式信息披露准则都指明:“上市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除特别情况外,无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于其并未指明何种情形属于上述规定中的“特别情况”,因此,可以认为在1997年以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中报处于非强制审计阶段。

2、中期财务报告强制审计的开始阶段

1998年6月18日,证监会明确规定对某些上市公司中期报告的审计要求,它明确规定:“上市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可不经过审计,但下列情形除外:(1)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2)公司拟在下半年办理配股申报事宜的;(3)在中期拟定分红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在下半年实施的;(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确认应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因此,可以认为从1998年开始。我国证券市场实行了特别处理的公司和下半年拟办理配股的公司以及拟在中期进行分红或转增股本的公司都必须强制进行中报审计,对其他公司则没有强制中期审计的要求。

3、中期财务报告强制审计的规范阶段

2000年以后,中国证监会对中报的强制审计要求进一步予以了规范,主要包括:(1)在2000年6月证监会取消了对实行特别处理公司的强制中报审计的要求,而增加了对增发新股的强制中报审计要求。(2)在2001年,证监会规定目前已经在证交所暂停上市的公司,在申请恢复上市或向证交所申请宽限期的,其中报必须接受审计。(3)2001年3月,证监会放宽了对新股发行再融资的中期强制审计要求,对于拟在下半年办理配股和增发申报的上市公司,已不再强制进行中报审计了,只有其最近三年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且发行申请于下半年提出的。或发行申请于上半年提出但预计发行时间在下半年的,才必须提供申请当年经审计的中期报告。(4)2001年7月。深圳和上海证交所均对中报审计问题做出了规定,增加了拟在中期分配方案中实施弥补累计亏损公司的强制中报审计要求。(5)2002年,中国证监会明确了上市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巾报审计要求。

总的来说,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中报实行的是自愿审计制度,但特殊情形除外:其一,已暂停上市但经批准给予宽限期的公司中报必须审计;其二,最近3年财务报告被审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且配股、增发或可转换债券发行申请于下半年提出或虽然发行申请于上半年提出但预计发行时间在下半年的其中报必须审计:其三,在中期拟定分红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或弥补累计亏损预案,并将在下半年实施的上市公司中报必须审计:其四,中国证监会或征交所确认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

三、我国中报自愿审计的理论假说及其分析

我国中期财务报告除特定情况外,属于企业的自愿行为,主要有三种理论假说能够对其予以解释。分别包括假说、保险假说和信号假说。

(一)自愿审计的理论假说

1、假说

假说认为审计需求是源于降低成本的需要。经营者以企业法定人身份独立自主地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人实际上成为企业的“内部人”。而委托人(股东)只能通过股东大会或买卖股票对企业进行控制和施加影响。委托人和人都是最大合理效用的追求者,他们各自的利益目标并不一致。委托人为了使人期着自身的方向努力需付出成本。成本的存在,为利用企业关系双方的利益博弈来解释自愿审计行为产生的内在动因提供了理论基础。

2、保险假说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并受到民事法和证券法修订等因素的影响,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在西方出现了“诉讼爆炸”现象,投资者对审计师频繁地提讼。在这种严峻的执业环境下,一种解释独立审计需求的新理论假说――保险假说开始兴起。在该理论下,审计被认为是一种保险政策,通过转移部分期望损失给审计师,从而减少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期望诉讼损失。这时,审计费用相当于保险赞用,分散风险是自愿审计产生的原因。

3、信号假说

由于资本市场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投资者不能充分了解企业的信息,无法正确判断公司业绩。难以辨别公司的优劣,因此,上市公司会采用某种成本较高但又能支付的信号。如自愿购买中期审计向市场传递财务信息可靠的信号,以影响投资者的价值判断。中期财务数据更为及时。但其可靠性相对于年报而言通常更差。同时普遍的盈余管理行为降低了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业绩好的公司更有可能被怀疑有盈余管理行为,投资者对怀疑存在盈余管理的公司将会予以更低的估价。因此报告较高中期业绩的公司有更强的动机自愿购买中报审计以向投资者传递财务报告可信的信号。

(二)中报审计理论假说的评价

首先,在我国,由于上市公司中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股东对经理人的监督需求通常无法通过董事会转化为上市公司的审计监督需求。而在存在强势大股东的情况下,大股东又可能会利用自己的控股地位侵占中小股东利益。这样,董事会为大股东所操纵。使其不会自愿聘请外部审计师对其道德风险问题等进行监督。可见,我国上市公司对委托中的道德风险进行约束的审计监督需求较弱,因此从假说的角度难以解释我国上市公司中期自愿审计动机。

其次,对于保险假说,审计保险价值的存在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信息使用者能够具有向审计师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二是审计师具有相应赔偿能力。受害人能够取得相应补偿(wallace,1987)。但在我国,事务所民事赔偿制度的不健全使得投资者实际上缺乏对高质量审计的保险需求。而又由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多为有限责任公司制,其注册资本远远不能弥补因虚假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给投资者造成的巨额损失,使得投资者几乎不可能从事务所获得因财务报表虚假陈述而造成的投资损失。因此在我国,审计基本没有保险价值,上市公司通常没有来自于中期报告保险需求的自愿审计动机。

最后,与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相比,公司自愿聘请审计师对其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信号,意在表明自己与众不同。事实上,在自愿审计的情况下,由于公司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审计,因此,与强制审计相比。自愿审计这一决策行为就是信号。

第4篇:高企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审计质量 审计主体 审计客体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7-053-02

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是注册会计师审计水平和审计委托人满意程度的综合体现,与中期财务报告审计相关的各种因素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对于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影响因素的研究可以从审计市场、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几个角度加以分析。

一、审计市场因素

对于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来自审计市场的影响因素主要有是审计市场的供求关系。审计市场的供求关系是影响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因素之一,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了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考试制度,会计师事务所数量超过6000家,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过百家。与之相对应,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总数为1500余家,需要进行中期财务报告审计的公司每年不足200家,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共同构成了审计市场的供求双方。

从审计需求来看,我国审计市场仍旧缺乏对高质量审计的自愿需求。分析其中的原因我们可以发现,中期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主要对象是资本市场,理论上中期财务报告审计信息的需求者主要应为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从股东方面来看:特殊的发展背景使得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股东缺位较为普遍,国有股股东难以切实履行股东权利;小股东的投资大多出于投机动机,这种动机使得大多数小股东无法形成强烈的中期财务报告审计信息需求;而控制性股东实际上控制了董事会,掌握着包括财务信息在内的公司信息,因而对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没有太高的要求。从债权人角度来看:上市公司的债权人应该对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有一定的需求,但由于特定的发展背景,使得大部分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上市公司的主要债权人为国有银行,国有银行的粗放式经营的特点使得其难以对债务人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提出较高的要求。正是由于股东和债权人两方面的原因,造成了中期财务报告审计市场上对高质量审计信息需求不足的情况,而这种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必然会对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提高产生负面影响。

从审计供给来看,就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而言,由于在我国中期财务报告审计不是全面审计,需要进行中期财务报告审计的上市公司数量有限,而具备了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相对较多,这种审计服务供给多于需求的中期财务报告审计市场,决定了上市公司在审计意见的交易中居于主导地位,注册会计师为了占有市场,可能会表现出迎合审计市场低质量审计需求的特征。目前,在我国注册会计师没有揭示客户的各种违规行为、出具低质量的审计报告通常没有法律风险,实际上,由于一个或两个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低质量审计报告引发会计师事务所被查处,该事务所的其余合伙人的利益几乎不受影响,他们可以带着客户另换一家事务所,这意味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退出成本几乎为零。由于审计市场的激烈竞争,以及法律责任的缺失,使得注册会计师在客户压力下,提供低质量审计报告的动机较高,这种情况必然会对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产生消极影响。

二、审计主体因素

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主体是指对中期财务报告实施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来自审计主体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执业能力。

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是影响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决定性因素。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不屈服于客户及其他外在的压力,自主地根据自己的专业判断来形成并报告审计意见。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本质特征和根本要求,注册会计师只有在审计过程中真正做到独立于相关利益各方并公正客观地发表意见,才能保证审计信息的社会可靠性。在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由于注册会计师是由进行中期财务报告审计公司的管理层聘用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客户为同一对象,被审计对象掌握了经济命脉的注册会计师在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如何能够不屈服于管理者的压力,自主地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值得思考。

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是指注册会计师在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全面审核企业的中期财务状况并在审计报告中如实反映的能力。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是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的根本所在,也是影响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业务能力是指注册会计师以较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来胜任审计工作的能力,一个合格的注册会计师必须要拥有广博的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即必须拥有较高的业务能力。注册会计师应首先具备一个优秀会计师的业务素质,深谙公司财务会计的每种业务处理,才能对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进行高水平的审计,对审计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三、审计客体因素

审计客户对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影响主要来自于被审计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的股权结构会通过影响股东和经营者的行为而对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产生影响。如果股权高度分散,众多分散的股东要监控公司经营者,势必要付出高昂的监督成本,这使得一般股东没有直接监督公司经营者的积极性,更多的是关注股东收益率,股东的直接监控不足和追求短期利益,促使经营者把主要力量集中于短期利润上,这使得管理者没有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自愿需求。而如果股权过度集中,控股股东不需要通过上市公司向外的财务信息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对财务报表的可靠程度也就没有动力去监督,甚至会出现有损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行为,这种治理结构下公司控股股东也没有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在我国,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大多数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其股份比例较多的是国有股、法人股。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国资部门作为国有股的股东代表,由于其所有权虚位,往往无法合理地行使股东权利,所以其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的关注较少,对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需求也较小,对上市公司独立审计质量的影响可能相对较弱。而法人股股东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派代表进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或监事会,并对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有所影响,如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鼓励政策的确定等。同时,他们很容易获得公司的内部信息,可以随时要求召开紧急股东大会就公司的决策向公司的管理人员询问。因此,法人股股东没有必要通过公司向外的财务信息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对所公布的财务信息的可靠程度没有动力去监督,所以很难有需求高质量中期财务报告的动力。而上市公司大股东持有的流通股比例越多,其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控制权就越强,对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要求就越高,可以说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为大股东通过不正当的财务行为侵犯小股东的利益提供了便利,他们可能会采取造假手段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由于控股股东本身缺乏对审计的自愿需求,所以很可能通过非常手段来影响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在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对审计质量有强烈需求的主要是持有流通股的广大股东,但由于条件所限中小股东往往无法直接影响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在我国,个人股占整个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的比例还不到30%,每一个股东的股权一般都不会超过0.5%,与国有股和法人股的20%~30%的比例相差太远,基本上没有个人成为董事会或监事会的成员。因此,个人股股东没有能力去监督上市公司的行为,也无法对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产生正面影响。

审计客户公司的治理结构将决定公司的财务信息监督机制,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会对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果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两人分别担任,二者之间形成委托关系,后者要向前者提供财务信息来表征自己的完成职责和业绩,而前者必然要审查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作为治理结构中另一重要内容是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人数和比重,若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人数越多,所占比重越大,就越能行使对公司重要业务、关联交易的监督权,必然能降低公司盈余管理程度,减少粉饰报表行为。在我国一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情况并不鲜见,这种情况造成内部人控制公司的状态,管理者没有来自所有者的直接监督,可以比较方便的进行会计盈余的操纵,管理者不需要甚至排斥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此外国有股为第一大股东的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大多是上级部门指派的,上市公司无法在市场上自主选择自己所需要的管理者,真正的经理人市场供求机制无法建立,潜在的竞争者对现任经理人员几乎没有什么威胁,管理人员也就无从谈起通过高质量的审计意见向经理人市场传递信号,提高其市场价值。同时,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一部分就是法人股股东在上市公司的代表,几乎不存在传递信号的动机,管理者即使出现经营失误,也不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结果往往异地做官。这种治理结构使经营者缺乏制约,其弄虚造假的成本大大低于所获得的利益,因此他们对高质量的审计缺乏自愿需求,自然很难对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良性发展产生正面影响。

参考文献:

1.杨慧君.中期财务报告审计的程序和应注意的问题.财会通讯,2005(1)

2.陈玉清,郭传慧.我国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自愿审计效果实证研究.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6(10)

3.喻少华,张立民.基于中报视角的审计质量研究.财会月刊,2005(8)

4.杜兴强,周泽将.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自愿审计的公司治理动因—基于深圳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07(21)

5.房巧玲.注册会计师审计审计质量衡量标准:回顾与评价.当代财经,2004(3)

第5篇:高企审计报告范文

专业实习是我们完成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的学习之后,综合运用知识的重要的实习性教学环节,是本专业必修的实习课程,在实习教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通过专业实习使自己在实习中验证,巩固和深化已学的专业理论知识,通过知识的运用加深对相关课程理论与方法的理解与掌握.加强对企业及其管理业务的了解,认识的基础上,将学到的知识与

实际相结合,使学生运用已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对实习单位的各项业务进行初步分析,善于观察和分析对比,找到其合理和不足之处,灵活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在实习中发现并提炼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习任务

本次实习我到的实习单位是河南省xxx县审计局,实习的主要任务如下:

1.调查xxx县审计局目前的审计事务的操作流程.

2.研究现行信息化系统对业务进程所起的作用.

3.分析xxx审计局信息化的经验及出现的问题.

三,实习内容

1.实习背我国现存的审计软件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

①审计法规管理系统.

②审计抽样软件.

③表格法审计软件,该类软件能完成审计表格及有关参数的增,删,改维护,能输入审计表格中要抄录的数据,能计算并填入审计表格中由计算得到的数据,能按预定的格式打印输出审计表格.

④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软件.

⑤工具箱式通用审计软件,如由北京通审软件公司开发的XX通审软件.

⑥工具箱式通用审计软件,该类程序是为了完成某些特定的审计任务.例如,公路费审计程序,工会经费审计程序,材料成本差异审计程序等.

从以上种类的覆盖度可以看出,我国的审计软件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审计署也已经高度重视计算机审计和审计信息化,制定出了相应的计划.并正在积极的推行现有审计软件的应用推广.但是我国现有的审计软件大都处于满足穿过计算机审计的阶段.还没有适用于网络审计的审计软件.即使是这样,象xxx审计局这样的基层单位仍没有实力购买使用单机版的,这样只是单机的电子化应用不可能将信息化的好处完全带到审计中.现状急待改进.

3.审计人员

审计署提出信息化建设总体目标和构想中指出全国审计系统已有3万多人具备计算机初级水平,占审计人员的25;在审计业务,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方面运用计算机的水平都有较大提高.计划加强计算机审计队伍建设.全国培训800名审计信息化骨干,提高他们在审计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计算机审计的广泛运用;重点培养200名审计信息化专家,进行it审计师专家水平培训.

但是在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由于我国cpa的市场化建设及推行较晚,现行的cpa的素质较低.同时在cpa的考试中也没有计算机方面的要求,因此绝大多数的cpa运用计算机的水平很低.cpa的审计工作仍然是传统的手工审计.计算机仅仅用作文字处理或者基本不用.河南省xxx县审计局共有4名注册审计师,并且年纪相对交大,都已经习惯了手工审计的步骤,很难使他们接受新的计算机的审计流程.其他审计人员有的计算机基础较好,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但是很难把审计业务和计算机信息化结合起来进行.

因此,我国政府审计的计算机审计的水平高于cpa的计算机审计的水平.政府审计虽然已经在一定程度进入了穿过计算机审计的阶段,但是仍然处于其初级阶段.而cpa的计算机水平仅仅处于绕过计算机审计的阶段,仅仅运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处理,穿过计算机审计的阶段还没有开始,最多有极少数的cpa进入了穿过计算机审计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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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习体会

引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杨学山说过的一句话,十五个字:起步晚,基础弱,资金少,应用难,见效快.

首先是起步晚.国家审计署计算机应用是从八十年代后期开始的,到XX年南京计算机审计展示会上才只有18个参展单位,象xxx县这种经济欠发达县审计信息化的应用范围就更小了.第二是基础弱.因为搞信息化,计算机应用要有好的审计工作者,包括审计专业人员和it人员,这方面xxx县审计局基础比较薄弱;有的工组人员甚至连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基本操作也达不到由于起步晚,投入少,网络,计算机设备在起步的时候基础也比较弱.网络环境较差.三是资金少.今年上半年,局里的负责信息工组的人员想购买一套新的审计软件,需要5000块资金,但最终因为没有批准而流产,这正说明了基层单位资金缺乏的程度.四是应用难.审计相对其他部门工作来说,其计算机应用难度比较大.被审计对象都是开放的,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财政部门或者大中型国有企业或小型企业都有各自的制度,要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审计的难度比较大.另外被审计对象的系统与审计单位系统主体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增加了技术上的难度.而且从技术上看,审计单位要在人家的基础上进行工作的技术难度大大增加.特别是在被审单位本身的信息化称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用就更加困难了.第五是见效快.虽然审计信息化起步晚,但是我在实习单位见到仅有的2个审计和网络财务软件的使用还是给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效率的提高,受到大大多数员工的肯定,效果显着.总之,xxx县审计局的审计信息化任重而道远.

21世纪是信息技术的时代.随着生产的自动化,贸易中的电子商务的普及,网络财务软件的广泛使用,以及支付手段的多样化,审计信息化将是21世纪必然趋势.但是我国现今的基层审计单位的信息化现状是什么样的呢我国基层审计信息化的现状,审计人员;软件条件以及硬件条件如何在信息化的过程中有什么样的经验和教训呢带着这个问题,我联系了河南省xxx县省审计局,并在那进行了我的专业实习.

本文所探讨的审计信息化是指,被审计对象进行财务工作和经营时,审计人员为了实现其审计目的,收集必要的审计证据,采取必要的审计程序,对企业的运营的合规性以及利用计算机以及网络生成的财务信息进行审计的工作.

第6篇:高企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自愿审计 冲突 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治理

一、引言

中国证监会1993年要求上市公司开始编制中期财务报告,2001年11月2号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编制进入了规范化阶段。根据2012年最新法规的要求,除以下情形:(1)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弥补亏损;(2)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为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过审计。

现今各国证券市场都要求对上市公司的年报实施强制性审计,我们无法从实施强制性审计的市场中辨别影响自愿性审计需求的因素。但是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上,对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存在强制审计和自愿审计两种类型的审计安排,这为我们探讨影响选择自愿审计的动因提供了契机。

管理者与股东之间的冲突是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冲突。Ettredge et al(1994)的研究从美国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复核角度补充了管理层持股数比例的影响,其研究结论显示管理层持股比例越低的公司,越可能购买中期财务报告复核(保证程度稍低于审计的一种鉴证服务)。Carey et al(2000)也发现在没有强制审计要求的环境下,澳大利亚家族企业会随着管理层和董事会中非家族成员的增多而增大对自愿审计的需求。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比较集中,因此存在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冲突。Haw et al (2005)认为上市公司自愿审计需求与非流通股比例负相关,与公司规模、盈利能力正相关,这在一定程度上支持理论。曾颖、叶康涛(2005)研究表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外部审计需求成倒U型曲线关系,在不同的比例区间表现为“激励效应”和“壕沟效应”。周中胜、陈汉文(2006)主要考察外部审计能否抑制大股东的资金占用行为。当大股东占用较多公司资金时,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就会越高(周中胜,2006)。他们的研究结果也表明大股东资金占用越严重的公司越没有动机聘请高质量的审计需求。

现代公司治理制度的设计初衷便是为了减少公司运营过程中因冲突导致的交易成本,因此很多文献也研究了公司治理特征对自愿性审计需求的影响。李文红(2005)表明独立董事比例越高以及具有两职合一现象的公司,其自愿信息披露水平并没有显著提高,但是审计委员会的设置会显著提高公司的自愿信息披露水平。杜兴强和周泽将(2007)认为独立董事比例较高的公司并没有增加其中报审计的意愿。张天舒、黄俊(2010)则主要从董事会人数来研究其对中报审计的影响。他们认为随着董事会人数的增加,公司的治理效率会提高,但是当人数超过一定限度时,由于董事间的沟通和交流变得困难导致治理效率的下降,更加不会进行中报审计。结论表明董事会人数与自愿中报审计存在先增后减的非线性关系。

为什么会有少量公司自愿选择中报审计?与未接受审计的公司比较,这类自愿选择中报审计的公司在冲突程度和公司治理水平上有何特征?同时独立董事作为一项公司治理制度安排,自2001年推出以来超过十年的时间里,如果该制度真正发挥了其监督和制约作用,那么,它能否影响公司对中报自愿审计的选择?这些都是亟待验证的问题。本文基于中国资本市场上存在自愿中报审计的现象,以理论为基础,研究上市公司中报自愿审计与公司冲突以及公司治理特征之间的关系。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Jensen和Meckling(1976)将成本归纳为委托人的监督成本、成本的保证成本以及剩余损失。一般来说,管理当局持股比例较低时,机会主义行为越强,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越大,因此股东会督促管理层接受外部的审计。当管理当局持股比例较高时,其自身利益与股东利益是一致的,能对自己的行为更加负责,不需要引入外部审计来进行监督。Ettredge et al(1994)以美国上市公司数据验证了高管持股比例越低的公司越可能自愿购买中期财务报告复核服务。本文基于中国数据,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管理层持股比例越低,公司自愿接受中报审计的可能性越大。

我国上市公司的冲突更多的是来自于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冲突。Shleifer 和 Vishny(1997)通过一项调查认为,虽然股权集中作为公司治理机制的一种安排,在解决问题方面确实具有很大的作用,但前提条件是具有一个良好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法律环境。否则,控股股东也会对财富进行重新分配,侵占小股东的利益,从而产生另一种问题。La Porta et al (1998)指出,在大的上市公司中,股权集中度与投资者保护之间是负相关的,小股东无法很好的保护自身的利益。公司的问题就是如何限制控股股东损害小股东的利益。大股东资金占用被许多学者用来反映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冲突。当大股东占用较多公司资金时,为了不被外部审计师发现,公司自愿接受中报审计的概率就会降低。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大股东资金占用越多,公司自愿中报审计的可能性越低。

从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演变中,我们可以发现从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到独立董事人数和比例的规定,以及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职责以及工作背景的规定,各项政策逐渐赋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越来越多的权力,但同时也使得他们肩负更大的义务。

杜兴强和周泽将(2007)得出的结论是独立董事比例与自愿中报审计之间不具有显著关系,他们认为独立董事制度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设立独立董事也只是为了满足法规的要求,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性。但是我们认为随着法规的不断完善,公司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认真执行了监管要求,独立董事也发挥了他们的监督机制,保护了股东的利益,督促公司进行中报审计。因此,当独立董事比例越高时,更会督促管理层聘请外部审计以减少机会主义从而解除自身的受托责任。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独立董事比例越大,自愿中报审计的可能性越大。

(二)样本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深、沪两市上市公司2010-2012年公布的半年度报告作为样本,并根据沪深两市上市规则中对强制性审计的上市公司进行剔除,具体剔除原则如下:(1)金融类上市公司。按照证监会的规定,金融类上市公司采取与其他行业不同的会计准则,并且其在治理结构、数据处理上与一般公司存在较大差异,不具有可比性;(2)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弥补亏损的公司(接受强制性审计的公司);(3)数据缺失以及无法获取的上市公司。

本文研究中所使用的数据:与公司治理及公司财务相关的数据主要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上市公司的半年度财务报告主要通过巨潮资讯网手工搜集,是否有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资本,主要通过查阅半年度报告获得。

(三)模型与变量

基于研究假设中提到的相关变量,本文拟构建如下模型,并运用Probit回归对假设进行验证:

Audit=β0+β1Occupy+β2Independent+β3Management +β4Same +β5Growth+β6Ratio+β7Foreign+ε

其中,Audit是被解释变量,也是一个虚拟变量,若企业自愿接受中报审计,则取值为1,否则为0。Occupy、Independent 和 Management是解释变量,其余变量为控制变量,主要是参照相关已有文献,变量定义见表1。

三、实证检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从表2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接受中报审计的比例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且比例较低,可见我国在自愿信息披露制度方面还有待完善,上市公司也应提高自身自愿信息披露的意愿,尽可能减少信息不对称。

从表3可以看出,我国自愿接受审计的比例偏低,平均值仅为0.0312,可见中报审计作为一种监督机制,其作用有待加强。从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况来看,其最大值达到0.9983,平均值为0.0203,可见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情况严重。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的平均值达到0.364,中位数为0.3333,这说明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已经按照证监会的要求设置独立董事制度,并且符合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的要求。管理层平均持股比例为0.1004,中位数0.0001,持股比例较低。在股权制衡方面,第二至第五大股东与第一大股东之比平均值为0.6187,中位数为0.4480,可见第二至第五大股东相对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难以对第一大股东实施有效监督。从上市公司发行外资股来看,平均值为0.0641,中位数接近于0,比例较低,这主要是由于发行外资股需要受到较严格的监管,而且发行成本较大。

(二)回归分析

杜兴强(2007)考虑了自愿中报审计模型中存在内生性问题,采用了工具变量来解决内生性。本文借鉴其研究方法,认为大股东资金占用可能存在内生性,将公司规模作为工具变量。当公司规模较大时,大股东越有动机和机会侵占公司资金。

从表4可以看出,模型的卡方值为29.28,P值为0.0001,说明模型的总体结果是显著的,R2值为1.77%,自变量对因变量的解释力度不是很大。同时从变量各自的系数和显著性水平来看,只有独立董事比例和管理当局持股比例具有显著性,并且与预期相一致。大股东资金占用与自愿中报审计正相关,与假设不符,也不具有显著性。

根据以前学者的一些观点和研究成果,我们认为大股东资金占用存在内生性。当大股东资金占用情况较为严重时,会减弱公司进行中期报告审计的意愿;同时当公司不进行中报审计时,又会进一步加剧股东的资金占用情况。因此本文借鉴工具变量,再次进行Probit回归,工具变量采用公司规模,两阶段回归结果如表5、表6所示。

表6反映了考虑了内生性之后的公司自愿审计与管理层持股、大股东资金占用、独立董事比例之间的关系。从表6可以看出:(1)管理层持股比例与自愿中报审计负相关,且在5%水平上具有显著性,支持假设1。可见,当管理层持股比例越多时,其与公司整体利益就越加一致,机会主义动机会越小,因此公司自愿进行中报审计的概率也会下降,同时也可以减少部分的审计成本。(2)大股东资金占用与自愿中报审计负相关,且在5%水平上具有显著性,支持假设2。在引入工具变量之后,大股东资金占用与自愿中报审计之间的关系具有显著性。这说明,随着大股东资金占用的增加,上市公司接受中报审计的意愿会大大降低,因为审计作为一种外部鉴证机制,会限制股东的资金占用,这也从另一方面证明了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冲突。(3)独立董事比例与自愿中报审计正相关,且在5%水平上具有显著性,支持假设3。可见董事会独立性的提高增强了公司自愿进行中报审计的意愿,真正意义上实现减少冲突的目的,保持自身独立性,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目的。

四、结论

本文通过分析公司自愿审计的动机和公司治理特征发现,管理层持股比例高,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冲突越小,公司自愿审计的意愿较低。大股东资金占用越多,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冲突越大,也会降低公司的自愿审计意愿。同时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自愿审计之间正相关,可见独立董事发挥了其监督和约束的作用,减少了冲突。J

参考文献:

1.曾颖,叶康涛.股权结构、成本与外部审计需求[J].会计研究,2005,(10):63-70.

2.周中胜,陈汉文.大股东资金占用与外部审计监督[J].审计研究,2006,(3):73-81.

3.周中胜,陈俊.大股东资金占用与盈余管理[J].财贸研究,2006,(03):128-135.

4.李文红.我国上市公司自愿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05.

5.杜兴强,周泽将.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自愿审计的公司治理动因――基于深圳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J].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07,(2):53-60.

6.张天舒,黄俊.公司自愿审计行为的考察:原因与后果[J].中国会计评论,2010,(2):147-160.

7.杜兴强,于竹丽,周泽将.中期财务报告自愿审计的初步经验证据――基于管理当局持股和第一大股东视角[J].当代财经,2007,(7):108-112.

作者简介:

第7篇:高企审计报告范文

关于我县部分学校给予鼓号乐器申请报告

市少工委:

我县少先队事业一直以来在团市委、市少工委和上级各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特别是近几年来不断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组织建设,少先队工作计划已纳入教育部门的整体部署,为少先队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各学校对少先队工作都非常的重视。少先队鼓号队是少先队阵地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少先队教育的特殊手段。对于培养队员组织意识,增强集体荣誉感,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和高尚情操有重要作用。我县特别重视鼓号队的建设,经过我县对辅导员组织的几次培训好多村级完小都已经有鼓号队。但我县新华乡的荒田完小、龙井山完小、新山完小、太和完小;芒棒乡的大田坡完小、老桥头完小、窜龙完小、郑山完小;蒲川乡的龙朝完小、清河完小、十所学校的鼓号比较落后。有的已经破烂不堪,无法使用,而在少先队工作方面各学校做得还是可以。目前这几所学校危房较多,面临排危建校,学校的经费比较困难,一时无法完成鼓号队的配备,还请市少工委帮助这几所学校给于配备一定的鼓号以完善这几所学校鼓号队的配备。

                    少先队***县工作委员会

                       2009年11月28日

第8篇:高企审计报告范文

1 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诊断及发病率 妇女妊娠期所患有的高血压疾病统称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表现为水肿、蛋白尿、高血压及综合症。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指血压≥160/110mmhg,蛋白尿++----++++和(或)水肿,有头痛、眼花、胸闷等自觉症状。子痫是指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基础上有抽搐或昏迷,该病在我国发病率是9.4%,严重影响母婴健康,是孕产妇和围生儿发病及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2 药物作用机理

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治疗原则是:镇静止抽、降压、镇静、合理扩容、必要时利尿,适时终止妊娠。镇静止抽治疗中,传统的药物时硫酸镁,自硫酸镁首次应用于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至今已有近一百年的历史,经过长期的临床实践证明它目前仍是首选的镇静止抽药物。

硫酸镁治疗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作用机制:(1)镁离子作用于周围神经肌肉交接处,减少乙酰胆碱的释放,阻断神经肌肉间的传导,从而解除血管痉挛。(2)镁离子降低中枢神经细胞兴奋性,降低脑细胞耗氧量,从而有利于改善脑代谢。(3)镁离子可促进血管内皮细胞合成前列环素增多,使血浆内皮素下降,有利于血管的扩张。(4)镁离子对子宫平滑肌有直接的解痉作用,从而可以增加子宫胎盘血流量,改善胎儿胎盘功能。(5)镁离子可以使机体对血管紧张素及去甲肾上腺素敏感性减低。(6)镁离子可以提高孕妇和胎儿血红蛋白对氧的亲和力改善氧代谢。但镁离子有效治疗浓度与重度浓度接近,使用不当可能造成镁中毒。据报导静脉大剂量使用硫酸镁科造成胎心基线变异降低,同时部分患者因出现头痛而拒绝使用该药。因此,对该类患者我院使用了654-2。

654-2的治疗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作用机制654-2为抗胆碱药物,由于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时,细胞内离子代谢失调,血管神经交界处的运动神经纤维呈兴奋状态,其冲动传导使乙酰胆碱释放增加,引起血管痉挛,因此近年来,其它城市各医院有采用抗胆碱药物治疗子痫者。

654-2治疗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作用机制:(1)解痉:抗胆碱药物具有阻断肾上腺素能受体的功能,因此在兴奋心脏的同时有明显的解除血管痉挛作用。针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早期的重要特征之一为高学粘度和低灌注、微循环障碍的恶性循环的病理过程有治疗作用。(2)改善微循环:包括闹微循环,可防止抽搐。(3)抑制大脑皮层:兴奋呼吸中枢,减少呼吸道分泌物,对有频繁抽搐呼吸功能衰竭者效果良好。(4)提高血液渗透压:起到内输液作用,舒张血管作用广泛而缓和。最后使血液粘稠度降低,心脏负荷改善,对心、脑、肾等脏器灌注有良好影响。

3 654-2治疗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剂量与方法 以5―10毫克肌内静脉注射,每日1―2次,或20毫克加5%葡萄糖500毫升静脉滴注。患者可有口干面潮红、心率增快等作用,青光眼患者忌用。用该药后尿量增加,水肿在短期内明显好转,蛋白尿减轻或消失。疗效较单纯用利尿剂者为佳。由于该药可具有内输液的作用,所以一般可在解痉治疗的同时,尚有减低血液粘稠度的效果。该治疗方法治疗效果肯定。风险小,易于患者接受。

4 临床观察

4.1 病例

抽取病例200例,随机分为两组,每组各100例,均为 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两组分别使用硫酸镁及654-2解痉,观察疗效。

4.2 疗效判定

用药后尿量增加,水肿在短期内明显好转,蛋白尿减轻或消失。血压下降。

5 结果显示

硫酸镁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愈率2008年三月初截止至2010年三月末完成100例临床观察,通过对病历的临床观察,该方法治愈率达到99%。

654-2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愈率2008年三月初截止至2010年三月末完成100例临床观察,通过对病历的临床观察,该方法治愈率达到99%。

6 两种方法比较及该方法的风险性。

2008年三月初截止至2010年三月末共完成200例临床观察,通过对病历的临床观察与两组的治疗对比,两种方法治愈率均达到99%,经临床应用证明该方法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与硫酸镁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有相同的疗效,但没有硫酸镁的中毒风险及头痛等其它副作用、具有风险性小、易于为患者接受、可行性强等优点。

7 研究进程

2008年三月初截止至2010年三月末完成各100例临床观察,通过对病历的临床观察与两组的对比,总结出用654―2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优于硫酸镁治疗该病,从而为该种方法在临床上广泛应用奠定基础。

第9篇:高企审计报告范文

关于赴凉山州农投集团考察报告—论农投企业自身定位和发展方向

市发投集团公司:

4月24日至4月27日,我司一行8人在市发展投资集团的带领下,赴凉山州农投集团学习他们的先进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我们带着问题,虚心求教、求取真经;看一路、学一路、议一路;当地农业发展活力之足,发展水平之高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通过考察学习,洗脑清脑,使我们理清了思路,明确了发展战略方向,达到了考察学习的预期目的,现将考察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到达凉山州西昌市后,凉山州农投集团对我们一行人员表达了热烈的欢迎之情,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向我们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会上,凉山农投集团董事长张伟一直强调“天下农投是一家”,对我们这次取经也可以说是毫无保留,将他们集团公司三年来积累的宝贵经验倾囊相授,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

凉山州农司于2016年成立,由于凉山州特殊的地理位置、政治环境及艰巨的脱贫攻坚任务,作为最涉及民生的国企,凉山农投成立之初便承担着凉山州委、州政府及当地百姓的殷切期望。而企业刚刚成立,资金短缺、制度混乱、人员紧张、管理人员大部分来自体制内,对企业管理毫无经验等问题深深困扰着每一位凉山农投人,可以说每一天都在面临企业生死考验,各种艰辛自不需赘述。

经过对自身定位及企业发展的思考,凉山州农投集团理清思路,致力于四项主要措施推动企业发展。

1.土地综合整治,既完成政府安排,打造民生工程,又兼顾保障公司利益。

2.农业产业化经营,引进陕西海升集团,组建凉山州海升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在全州规划投资蓝莓、大樱桃等精品果业项目。拟采用“会东模式”将在西昌、会理、宁南、盐源、越西、甘洛、昭觉、普格等县市布局高品质现代果蔬种植基地。

3.农产品加工贸易流通,建设占地30亩,日生产营养餐5万份的中央大厨房。生产经营正常后,向周边县市以及成都地区复制推广;开展“以购代捐”和农产品销售业务;与成都益民集团、简阳汇众农投共同组建成都大凉山农产品加工贸易园区。

4.农业投资金融服务,与四川众信资产共同发起设立了凉山州首支产业私募基金——众农基金。同时积极参与西部农保筹建工作。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通过这一系列有效措施,凉山农投集团2019年实现了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20%,营业利润1114万元,既完成了政府的一系列惠民任务又保证了公司的收益,实现了双赢。可以说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也说明了凉山农投集团的经营理念经受住了市场的考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此次考察,凉山州农投集团的成功经验引发了我们很多思考,同样作为农司,可以说我们与凉山州农投集团有太多相似之处。同样是组建不久,同样是体制内人员担任负责人,甚至同样是资金、人员紧缺。我们公司又该何去何从,要如何找准自身定位和企业发展方向,如何发挥国企的社会责任,如何保障企业的长足发展等成为我们思考的重中之重。

作为企业首要保证盈利,企业发展上要破除行政思维,建立健全的现代化企业制度,树立市场意识,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敢作为、善作为、有作为,做实资产、做强主业,搞好公司经营工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但是作为国企,尤其是像农投这样涉及民生的国企又不能只考虑盈利,要有国企的社会责任感,不能把自己当做普通私企来运营,否则国企和私企又有什么区别。我想区别就在于私企不能做的我们国企可以做,涉及民生的农业项目,国企要不计利益,政府要求的工程,国企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老百姓可以做的我们国企不做,老百姓自己可以动手参与盈利的我们国企坚决不涉足,对于农业这样前期投入大、风险大的产业,企业、尤其是国企,和私人作坊式竞争是不具有优势的,也没有必要,我们农业国企的存在就是为百姓起示范作用、带头作用,我们要主抓项目,引进技术,提供资源,增强群众的市场意识,加强现代种养技术的推广,提高农业生产、管理、营销的标准化水平,加快传统农业产业的改造升级,产业园区农业创新发展。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作为国企应该保持这样的经营思维,在保障自身利益的同时时刻不忘社会责任。把农业发展和百姓增收双赢作为工作目标,在每一项农业工作的推动中着力增强贫困群众的产业意识和致富本领,提高农业生产、管理、营销的标准化水平,积极探索出农业产业发展的新方法、新举措、新路子。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做起:

一、全力实施好农口系统工程项目。在保障民生工程质量的同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优势,以高质量实施项目保障民生发展,以高标准完成项目来带动公司发展,实现双赢。

二、强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广安蜜梨产业作为广安市“三大拳头产业”之一,受到广安市委市政府、华蓥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和认可,我公司受市委市政府安排,将重点围绕基地建设、管护以及创建五星级园区等方面做好蜜梨产业的发展。充分利用项目资金,高标准建成蜜梨产业园,并借鉴“云南褚橙”的管理模式,抓好蜜梨的管护工作。待蜜梨产业园挂果后收成品果的形式充分发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致富。既带动了当地贫困户致富又盘活了项目资金,为公司的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建立粮油配送中心。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优势,利用国企得天独厚的平台优势积极到各机关单位、学校推广粮油配送业务,通过与民营企业合作,利用周到的服务和国企这块金字招牌,既保证各机关单位、学校用上放心油,又为各单位节约了食堂人力成本,确保了各机关、学校食堂的阳光运行和公开透明,也为公司的盈利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