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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和法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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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和法学

第1篇:工商管理和法学范文

引言:相对其他行业来讲,煤矿企业人员多,员工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水平整体提升难度大。同时,受工作环境、队伍状况、历史沿袭等多种因素影响,有的煤矿基层管理者工作方法简单,或粗暴指令或信奉“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最终管理效果不明显,甚至事得其反。在当今更加崇尚和谐发展的主题之下,作为煤矿企业的管理者或思想政治工作者,一定要联系实际,潜心思考,特别注重员工管理中心理学、管理学、领导科学等方面的深入研究,见微知著,对症施策,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激发员工队伍生机活力的目的。

一、全力运用“罗森塔尔效应”,挖掘员工潜能。远古时候,塞浦路斯国王皮格马利翁喜爱雕塑。一天,他成功塑造了一个美女的形象,爱不释手,每天以深情的眼光观赏不止。不久,美女竟然复活了。1968年,美国心理学家罗森塔尔和福德到一所小学,从一至六年级学生中进行了一次煞有介事的“发展测验”。然后,以赞美的口吻将有优异发展可能的学生名单通知有关老师。8个月后,经过复试,名单上的学生成绩进步飞快,与教师关系也特别融洽。实际上,这是一次期望心理实验。心理学家提供的名单纯粹是随便抽取的。他们通过“权威性的谎言”暗示教师,坚定教师对名单上学生的信心,虽然教师始终把这些名单藏在内心深处,但掩饰不住的热情仍然通过眼神、笑貌、音调滋润着学生的心田,他们扮演了皮格马利翁的角色。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影响,因此变得更加自信,奋发向上的激流在他们的血管中荡漾,于是他们在行动上就不知不觉地更加努力学习,结果就有了飞速的进步。这个令人赞叹不已的实验,后来被誉为“皮格马利翁效应”、“期待效应”或“罗森塔尔效应”。煤矿工人工作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相对其它行业来讲,收入偏低,社会地位低。有些煤矿工人感到无所适从、前途迷茫甚或自我丧失信心,非常不利于员工队伍建设。对此,我们各级管理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要时刻关注、关心、关爱员工,全心全意依靠员工办企业,一心一意从员工之中寻找智慧之源。就像管理大师杰克.韦尔奇说过的,作为一位领导者,最重要的是要善于从员工中发现好主意,然后努力去实现这个好主意。煤矿企业要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革新改造、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充分发挥员工群体的巨大潜能,让员工在主动参与、深度融入、积极落实过程中,感受自尊,体现价值,体验自强,从而“众人携手开大船”推动企业发展。

二、适时利用“霍桑效应”,理顺员工情绪。“霍桑效应”也是所谓的“宣泄效应。霍桑工厂是美国西部电器公司的一家分厂。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该厂请来包括心理学家在内的各种专家,在约两年的时间内找到工人谈话两万余人次,耐心听取工人对管理的意见和抱怨,让他们尽情地宣泄出来。结果,霍桑厂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这种奇妙的现象被称作“霍桑效应”。当前,由于收入差距、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社会地位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有的煤矿工人不同程度地怀有不平衡心理、厌倦心理、嫉妒心理或者“仇富”心理,弥散着不满情绪,有的甚至夹带到工作之中,影响了员工队伍整体势气提升,更不利于煤矿安全生产。特别是当前,稳定工作倍受关注,是改革发展顺利推进的大前提。作为煤矿管理者要善于关注和把握员工队伍思想状况,采取家访、个别谈心、召开肯谈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倾听员工的呼声反映,积极开辟员工情绪宣泄的渠道,解开员工的思想疙瘩,达到员工队伍心齐、气顺、劲足的目标。

三、深入思量“破窗效应”,规范员工行为。生活中不乏这样的现象:大楼的一个玻璃窗子被打破,如果不及时修补,不久,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窗子被打破,直至百孔千疮。我们也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形:处于灰尘遍布、杂乱无序的环境,人们可能很随意地就随地吐痰、乱扔乱放;而当置身窗明几净、环境清新的宾馆大堂,人们也就变得彬彬有礼,举止有节。这就是环境的影响,环境的力量。环境造人、育人。对于煤矿来讲,要改变煤矿长久以来的积习陋规,应首先从提升环境水平入手。要大力开展文明创建、环境整治工作,在硬件上肯于投入资金,提升设备设施档次,以优美、整洁、有序的环境影响人、教化人。不仅如此,还要大力提升软环境,在员工行为、岗位标准、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优化再造,大力推进诸如准军事化管理、培育本质型安全人、标准化和标杆管理等工作,使先进的理念、行为的规范、工作的规则等在持续深入的引导约束中得以固化和落实,从而构建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第2篇:工商管理和法学范文

【摘要】计划经济转变到市场经济,是经济运行方式的转变,不是社会基本制度的改变,转变得好,不仅不会削弱我们的社会基本制度,反而可以更好地完善和巩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关键词】工商管理;适应;市场经济;思考

工商管理,主要是根据管理学及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探究如何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经营管理和经营决策,它是管理学重要的分支之一,有比较强的应用性。现如今,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工商管理职能部门一定要掌握市场营销学、管理运筹学、人力资源管理学、微观和宏观经济学、会计和财务管理学、质量和运营管理、战略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经济学等专业性的知识,并且懂得综合运用这些知识来解决企业经营中的实际问题。

1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深化改革

事实表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远比给某些行业特定扶持更为重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必须加快劳动力、土地、资金等市场化改革,使生产要素更加顺畅地流动起来。在这一过程中,推动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兼并重组、深化垄断行业改革,都是题中应有之义。 同时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深化改革。主要依靠资源等要素投入推动经济增长的老路已经走不通,新路就在科技创新上,就在加快向以创新驱动发展为主的转变上。如何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根本在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是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紧紧抓住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这个核心问题,系统推进关于科技管理体制、决策体制、评价体系等的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现代科技体制,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创新活力,真正解放和发展“第一生产力”。

2发挥监督与管理职能

强化市场准入资格的审核。市场主体是否具有合格的资质,是否符合准入条件,关乎市场环境的稳定和安全,关系到多方利益。对于规范市场,稳定经济发展,促进健康市场环境的形成具有极其重要的积极意义。加强协作,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市场秩序,鼓励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打击违法行为是工商管理工作的重点。调整内部职能机构,明确职能关系。

工商管理职能部门管理分散,职能交叉,分头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削弱了监管的执法力度。所以,工商管理部门要依据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要求,对所有工商管理职能进行明确的划分:划分行政监督和处罚、划分行政许可和审批、划分行政督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整合工商管理内部的职能,防止出现重叠执法的不良局面,以加强工商管理的执法力度。

3锐意探索,创新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方法在基层农场

社矛盾有两个特点:一是由经济利益关系引起的矛盾易多发;二是某些矛盾聚集性较强,一旦激化,容易形成大规模的突发性,直接威胁农场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影响社会的有序运行。对于社会管理部门来说,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处置突发性要有新的方法和途径。一要认清矛盾的性质,对于人民内部矛盾包括相当多的这种非对抗性矛盾,化解的方法只能是非对抗性的,要注意把握“度”。二要宜疏不宜堵、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说服劝解工作。三要防止个别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内部问题社会化、局部问题扩大化。严格按照政策办事,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四要坚持依法办事,体现公平与正义。切实树立“民利大于天”的民生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权。我们在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充分体现开放意识、民主意识、服务意识、参与意识,实行过程开放、手段多样、与民合作、使民参与,从单一的行政型管理向综合参与型转变。

4力求主动,坚持预防和处理相结合通过加强基础工作、群众工作

及时发现矛盾冲突点和苗头性问题,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工作,坚持通过正常的行政和法律程序解决矛盾和纠纷,防止盲从情况发生,真正做到社会矛盾发现得了、处置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在打击违法犯罪方面,针对辖区案件特点,认真研判辖区治安状况,深入分析发案规律。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将警力部署在案件高发时段和部位。同时,积极建立覆盖面广、反应灵敏的信息员网络,把情报信息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角落,及时了解社情动态,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坚持刑事案件、治安情况日通报等制度,让所有民警知晓辖区治安形势的变化和特点,把握重点开展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措施预防刑事案件的发生,赢得职工群众的支持,让职工群众充分感受到社会管理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和服务中呈现的新发展、新变化。

5既要“放得开”,又要“管得住”,做到两者有机结合

体现在价格部门具体工作上就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价格部门必须摆正自己的位子,不宜过多干预市场,应充分遵循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的市场调节作用,但在特殊情况下,即市场出现失灵的时候,在体制改革不到位和市场秩序不规范的情况下,价格部门要依法进行适时适度的干预。如:2003年“非典”期间,由于部分商品价格出现暴涨,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价格部门依据《价格法》规定,实行了价格干预措施,打击了不法商贩,整顿了市场秩序,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确保了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从目前情况看,价格部门干预的一些领域主要是价格垄断、欺诈、暴利等方面,这些领域价格部门的干预既是对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也是价格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从价格角度讲,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但市场经济并不是放任自流,它需要遵循必要的价格游戏规则,价格部门在市场经济形势下,为价格竞争者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价格平台,但一旦在游戏过程中出现问题,价格部门就要干预,这既是“放得开”、“管得好”的辩证统一,也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内在要求。作为价格工作者就要研究如何调控的方向问题,也就是把握干预重点、时机和力度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缓和价格矛盾,促进价格改革和其他改革的协调发展,真正发挥价格杠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调节器的作用。

综上所述,在全国范围内,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仍然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工商管理部门要不遗余力地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与市场主办者、市场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协作,明确落实各方责任,强化法制,尽快从根本上扭转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局面,全面开创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第3篇:工商管理和法学范文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专业代码:070102

所属一级学科:数学类

专业简介: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是以信息领域为背景,数学与信息管理相结合的交叉学科专业,它以计算理论和算法的研究为重点,属于软件技术领域中偏于基础的部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数学知识,掌握信息科学和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运用所学知识和熟练的计算机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在科技、教育和经济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和应用开发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信息科学和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打好数学基础,受到较扎实的计算机训练,初步具备在信息科学与计算科学领域从事科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及设计开发有关软件的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掌握信息科学和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 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基本的算法分析、设计能力和较强的编程能力;

3. 了解某个应用领域,能运用所学的理论、方法和技能解决某些科研或生活中的实际课题;

4. 对信息科学与计算科学理论、技术及应用的新发展有所了解。

主要课程:

数学基础课、概率统计、数学模型、物理学、计算机基础、信息科学基础、理论计算机科学基础、数值计算方法、计算机图形学、运筹与优化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

江苏:苏州大学、江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山东:山东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烟台大学、山东经济学院;

广东: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商学院;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理工大学;

天津: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中国民航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

河北:燕山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安徽:合肥工业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

江西:江西财经大学;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

海南:海南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教师:到中小学应聘数学教师;软件工程师:在计算机领域从事研发技术工作;工程技术人员: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行政部门中从事应用研究、科技开发、决策管理、软件研制等方面的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专业代码:110205

所属一级学科:工商管理类

专业简介:

人力资源管理,是指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方法,对与一定物力相结合的人力进行合理的培训、组织和调配,使人力、物力经常保持最佳比例,同时对人的思想、心理和行为进行恰当的诱导、控制和协调,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使人尽其才,事得其人,人事相宜,以实现组织目标。我国自加入WTO以来,全球化使国际生产要素的竞争更加激烈,客观上要求各个企业要充分重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需要素质越来越高的人力资源管理专门人才,尤其需要高层次人才的加入。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 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领导的基本能力;

4. 熟悉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5. 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主要课程: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劳动经济学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华北电力大学;

江苏:南京审计学院、扬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

山东:山东财政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经济学院;

广东: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商学院、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

天津: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外国语学院;

浙江:浙江理工大学、浙江财经学院;

河南:郑州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工业大学;

安徽:安徽大学;

山西:山西财经大学;

陕西: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

湖北:华中师范大学;

湖南: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江西: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

四川:西南财经大学、成都理工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四川外语学院;

海南:海南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管理人员:在各种类型的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工作;公务员:在各级政府机关从事相关工作;猎头:在职业服务机构从事公关和咨询工作。

金融学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专业代码:020104

所属一级学科:经济学类

专业简介:

金融学是以融通货币和货币资金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的学科。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广义的金融泛指一切与信用货币的发行、保管、兑换、结算,融通有关的经济活动,甚至包括金银的买卖,狭义的金融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 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要课程:

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管理、证券投资学、保险学、商业银行业务管理、中央银行业务、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审计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山东:山东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

广东: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广州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商学院;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

浙江:浙江工业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陕西: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

江西:江西财经大学;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海南:海南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职员:在各类银行系统从事管理银行的存贷款及投资业务;证券投资人员:在各类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外汇、国债等业务。

土木工程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专业代码:080703

所属一级学科:土建类

专业简介:

土木工程学是一门运用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科学知识,力学、材料等技术科学知识以及土木工程方面的工程技术知识来研究、设计、修建各种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学科。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各类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能在房屋建筑、地下建筑(含矿井建筑)、道路、隧道、桥梁建筑、水电站、港口及近海结构与设施、给水排水和地基处理等领域从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研究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工程力学、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和水利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受到工程制图、工程测量、计算机应用、专业实验、结构设计及施工实践等方面的基本训练,以及具备从事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和给水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及相关研究工作的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具有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和外语语言综合能力;

2. 掌握工程力学、流体力学、岩土力学、工程地质学和工程制图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3. 掌握建筑材料、结构计算、构件设计、地基处理、给水排水工程和计算机应用方面的基本知识、原理、方法与技能,初步具有从事土建结构工程的设计与研究工作的能力;

4. 掌握建筑机械、电工学、工程测量、施工技术与施工组织、工程检测、工程概预算以及工程招标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初步具有从事工程施工、管理和研究工作的能力;

5. 熟悉各类土木工程的建设方针、政策和法规;

6. 了解土木工程各主干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主要课程:

工程力学、流体力学、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学、工程水文学、工程制图、计算机应用、建筑材料、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工程结构、给水排水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大学;

江苏:东南大学、江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

山东:山东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烟台大学、山东建筑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大学;

上海:同济大学、上海理工大学;

天津:天津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河北工业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

河北:燕山大学、河北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河南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安徽:合肥工业大学;

甘肃:兰州大学;

山西:太原理工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成都理工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

广西:广西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福州大学;

海南:海南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工程技术人员:在各类建筑设计研究院、燃气热力公司、工程公司、设备生产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等行业从事相关技术工作;公务员:在各级政府的建设、规划、管理、质监、环境等部门从事技术管理工作。

临床医学

修业年限:五年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专业代码:100251

所属一级学科:预防医学类

专业简介:

临床医学是研究如何运用医学知识和高科技手段,研究疾病的病因、诊断、治疗和预防,为患者解除病痛,提高临床治疗水平,促进人体健康的一门科学。从疾病的诊断、治疗到预防等方面都是临床医学的研究范畴。临床医学主要是对具体病人进行诊断和治疗,从个体水平研究疾病的病因、预防和卫生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本学科一般修业年限五年,分为两个学习阶段:第一阶段学习普通基础课,第二阶段是医学基础课与临床医学课。医学基础课和临床医学课提供扎实的知识基础,实习课则为学生提供难得的实践机会。临床医学更偏重理科,尤其是生物、化学等学科。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医疗预防的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科研等部门从事医疗及预防、医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医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人类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对人类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作出分类鉴别的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掌握基础医学中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掌握常见病名发病诊断处理的临床基本技能;

3. 具有对急、难、重症的初步处理能力;

4. 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主要课程:

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病理学、预防医学、免疫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中医学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清华大学、首都医科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医科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泰山医学院、潍坊医学院;

广东:中山大学、暨南大学、汕头大学、广州医学院、广东医学院、韶关学院、广东药学院;

上海:复旦大学、同济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

浙江:宁波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医学院;

河北:河北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河南科技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延边大学;

辽宁:大连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

安徽: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医科大学;

新疆:石河子大学;

青海:青海大学;

甘肃:兰州大学;

山西:山西医科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江汉大学;

湖南:湖南师范大学、吉首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

广西:广西医科大学;

四川:成都中医药大学、泸州医学院;

重庆:重庆医科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福建医科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医师:到各级传染病医院工作;医务工作者:到各级医疗机构从事卫生防疫、卫生保健等工作;公务员:到各级政府卫生部门从事管理工作。

英语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专业代码:050201

所属一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类

专业简介:

英语,作为当今世界事实上的国际社交语言,它取得的成功是史无前例的。从使用它的人口来说,以英语为母语的人数仅次于汉语而居世界第二位,大约有四亿多人。然而以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或者在一定程度上使用英语的人数,要远比这多得多,可以说分布在世界的各个角落、各个民族。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比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英语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英语语言、外交、社会文化等方面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英语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的良好的技巧训练,掌握一定的科研方法,具有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及较好的素质和较强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了解我国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

2. 掌握语言学、文学及相关人文和科技方面的基础知识;

3. 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和较熟练的听、说、读、写、译的能力;

4. 了解我国国情和英语国家的社会与文化;

5. 具有第二外国语的一定的实际应用能力。

主要课程:

基础英语、高级英语、报刊选读、视听、口语、英语写作、翻译理论与实践、语言理论、语言学概论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江南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科技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西南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教师:在中小学任教;翻译:到外事、经贸部门从事翻译工作;导游:在国际旅行社当导游;其他:在各类涉外企业从事翻译及文秘工作。

通信工程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专业代码:080604

所属一级学科:电气信息类

专业简介:

通信工程专业是通信技术迅猛发展形势下的热门专业。通信技术是以现代的声、光、电技术为硬件基础,辅以相应软件来达到信息交流目的。近年来,多媒体的广泛推广、互联网的应用极大地推动了通信工程专业的发展,宽带技术、光通信也已经崭露头角。通信工程专业所研究的内容涵盖了当今最流行、发展最迅猛的领域。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通信技术、通信系统和通信网等方面的知识,能在通信领域中从事研究、设计、制造、运营及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国防工业中从事开发、应用通信技术与设备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通信系统和通信网方面的基础理论、组成原理和设计方法,受到通信工程实践的基本训练,具备从事现代通信系统和网络的设计、开发、调测和工程应用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掌握通信领域内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 掌握光波、无线、多媒体等通信技术;

3. 掌握通信系统和通信网的分析与设计方法;

4. 具有设计、开发、调测、应用通信系统和通信网的基本能力;

5. 了解通信系统和通信网建设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

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要课程:

电路理论与应用的系列课程、计算机技术系列课程、信号与系统、电磁场理论、数字系统与逻辑设计、数字信号处理、通信原理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

江苏:苏州大学、江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

山东:山东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烟台大学、山东建筑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暨南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理工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商业大学;

浙江:浙江工业大学;

河北:燕山大学、河北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辽宁: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安徽:合肥工业大学;

甘肃:兰州大学;

山西:太原理工大学;

陕西: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

江西:江西财经大学;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重庆邮电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福州大学;

海南:海南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工程技术人员:到各类通信生产企业从事通信工程的研究、设计、技术引进和技术开发工作;软件工程师:在计算机行业从事软件开发工作;网络工程师:在各类企业从事网络设计、维护工作;营销人员:在通信相关公司从事产品销售工作。

法学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专业代码:030101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类

专业简介:

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法律意识、法律关系、法律行为(包括合法行为、违法行为)等法律现象,都是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同任何社会科学一样也具有理论认识职能和意识形态职能。法学肯定法律对于社会的制约和调整。从而,法学教育全体人民遵纪守法,具有特殊的价值。随着中国现代社会的发展进程,法学研究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法学人才也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培养目标:

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 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 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 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 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主要课程:

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江南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科技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辽宁:东北财经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西南大学;

海南:海南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公务员:在相关政府部门任警官、检察官、法官等职;法律顾问:在大公司主观法律事务;律师:在律师事务所做律师;其他:到各类企业做一般性事务工作。

市场营销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学科代码:110202

所属一级学科:工商管理类

学科简介:

市场营销学是适应现代市场经济高度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门关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的学科,是比较实用的学科。在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今天,对于作为独立经济实体的企业,如果没有专业的市场营销人才,以科学、现代化的营销手段来做市场,那么企业将无法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发展。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市场营销及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营销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营销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现代市场营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掌握市场营销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 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以及分析和解决营销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4. 熟悉我国有关市场营销的方针、政策与法规及了解国际市场营销的惯例和规则;

5.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

主要课程: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消费者行为学、国际市场营销、市场调查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江苏: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审计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山东:青岛科技大学、烟台大学、山东经济学院;

广东: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商学院;

上海:华东理工大学、上海理工大学;

天津:天津外国语学院;

浙江:浙江工业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河南科技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辽宁: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大连外国语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安徽: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

山西:太原理工大学;

陕西: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湖北:武汉工程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

江西:江西财经大学;

广西:广西大学;

四川:西南财经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科技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邮电大学;

海南:海南大学。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专业代码:080601

所属一级学科:电气信息类

专业简介: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是电气信息领域的一门新兴学科,但由于和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工业生产密切相关,发展非常迅速,现在也相对比较成熟。已经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国防等领域,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控制理论和电力网理论是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的基础,电力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则为其主要技术手段,同时也包含了系统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开发以及系统管理与决策等研究领域。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在工业与电气工程有关的运动控制、工业过程控制、电气工程、电力电子技术、检测与自动化仪表、电子与计算机技术等领域从事工程设计、系统分析、系统运行、系统开发、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电工技术、电子技术、自动控制理论、信息处理、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等较宽广领域的工程技术基础和一定的专业知识。学生受到电工电子、信息控制及计算机技术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工业过程控制与分析,解决强弱电并举的宽口径专业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主要课程:

电路原理、电子技术基础、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控制理论、电机与拖动、电力电子技术、信号分析与处理、电力拖动控制系统、工业过程控制与自动化仪表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林业大学;

江苏:江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

山东: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

广东: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华南农业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理工大学;

天津: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河北工业大学;

浙江:浙江工业大学;

河北: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东北电力大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安徽: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

山西:太原理工大学;

陕西: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

江西:华东交通大学;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石油大学、四川师范大学;

广西:广西大学;

云南:昆明理工大学;

福建:华侨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工程技术人员:在大型企业如石油化工、冶金、电力、电子、通信、国防、机械和其他相关部门从事研究、开发、设计和工程实施工作。

经济学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专业代码:020101

所属一级学科:经济学类

专业简介:

经济学是综合分析研究经济增长和衰退的起因及社会表象,如通货膨胀、失业率、银行利率、进出口额等的一门学问。微观经济学具体研究消费者和生产者的购买和生产行为;宏观经济学则研究整个国家的经济现象。通过分析研究,经济学者要找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从而采取相应措施,如调整银行利率、调整或引导对某些行业的投资,调整税收政策等,来刺激或保持经济增长避免经济衰退。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比较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比较熟练地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知识面较宽,具有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1. 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经济学基本理论和相关的基础专业知识,了解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熟悉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中外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2. 了解经济学的学术动态;具有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社会经济调查、经济分析和实际操作的能力;

3. 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的专门人才。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掌握经济学、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

2. 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和计算机应用技能;

3. 了解中外经济学的学术动态及应用前景;

4. 了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

5. 熟悉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

主要课程:

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资本论》、西方经济学、统计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经济学说史、发展经济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北电力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审计学院;

山东:山东经济学院;

广东: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商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华南农业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外国语学院、天津师范大学;

浙江:浙江理工大学;

河北:燕山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河南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辽宁: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

甘肃:兰州大学;

安徽: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

陕西:西北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

江西: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西南石油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交通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公务员:在各级政府部门从事经济理论方面的工作;研究人员:在各类研究机构做学问,同时也为政府或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管理人员:在各类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

建筑学

修业年限:四年或五年

授予学位:建筑学学士

专业代码:080701

所属一级学科:土建类

专业简介:

建筑学是研究建筑物及其环境的学科,主要是总结建筑活动经验,指导建筑设计创作,构造某种体形环境等等。建筑学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和艺术两个方面。传统的建筑学研究建筑物、建筑群以及室内家具的设计、风景园林和城市村镇的规划设计。随着建筑事业的发展,园林学和城市规划学逐步从建筑学中分化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一门学科。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室内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设计部门从事设计工作,并具有多种职业适应能力的通用型、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原理、建筑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受到建筑设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项目策划、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绘制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具有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和外语语言综合能力;

2. 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独立进行建筑设计和用多种方式表达设计意图的能力以及具有初步的计算机文字、图形、数据的处理能力;

3. 了解中外建筑历史的发展规律,掌握人的生理、心理、行为与建筑环境的关系,与建筑有关的经济知识、社会文化习俗、法律与法规的基本知识,以及建筑边缘学科与交叉学科的相关知识;

4. 初步掌握建筑结构及建筑设备体系与建筑的安全、经济、适用、美观的关系的基本知识,建筑构造的原理与方法,常用建筑材料及新材料的性能。具有合理选用和一定的综合应用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多工种间组织协调能力;

5. 具有项目前期策划、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绘制的能力,具有建筑美学的修养。

主要课程:

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及原理、中外建筑历史、建筑结构与建筑力学、建筑构造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江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扬州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烟台大学、山东建筑大学;

广东: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大学;

上海: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天津:天津大学、河北工业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

河北:燕山大学、河北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科技大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安徽:合肥工业大学;

山西:太原理工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

江西:华东交通大学;

广西:广西大学;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科技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重庆交通大学;

云南:昆明理工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

海南:海南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建筑师:在建筑设计部门从事建筑规划和建筑设计工作;公务员:在各级政府城建部门从事管理工作;房产开发人员:在房产公司从事房产开发工作。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专业代码:070101

所属一级学科:数学类

专业简介:

数学是研究量、空间模型、结构、变化的学科以及利用逻辑形式研究现实世界的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是以运用数学来阐明概念的科学性、现象的规律性为目的,从而推动数学的新发展。它是研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中数学问题及其理论的一个基础性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备运用数学知识、使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在科技、教育和经济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工作或在生产经营及管理部门从事实际应用、开发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数学和应用数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受到数学模型、计算机和数学软件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初步具备科学研究、教学、解决实际问题及开发软件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受到比较严格的科学思维训练,初步掌握数学科学的思想方法;

2. 具有应用数学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建立数学模型的初步能力,了解某一应用领域的基本知识;

3. 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包括常用语言、工具及一些数学软件),具有编写简单应用程序的能力;

4. 了解国家科学技术等有关政策和法规;

5. 了解数学科学的某些新发展和应用前景。

主要课程:

分析学、代数学、几何学、概率论、物理学、数学模型、数学实验、计算机基础、数值方法、数学史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江苏:苏州大学、江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审计学院;

山东:山东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烟台大学、山东经济学院;

广东: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商学院;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理工大学;

天津: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甘肃:兰州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西南大学;

海南:海南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第4篇:工商管理和法学范文

经济法是电大开放成人教育专科经济、管理类财会、金融、工商管理和法学专业必须开设必修基础课。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效果主要取决于这门课的教学方法。本文从成人经济法教学现状出发,就经济法教学实践方法的改进谈点对应之策。

关键词:

成人教育;经济法;教学方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发展,日新月异,随着其体制的日臻完善,社会实践要求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应更为高远,全民经商以及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健全、完善,尤其现在政府鼓励大众创业对经济法的掌握成了普遍需求。因此,成人教育的改革也应必须顺应这一时代需求,以期达到同步发展的目的。改革和探究《经济法》在教学中实用的教学方法,提升学生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以便学生更好地从事社会实践,则已成为此门课程不容忽视重要问题。

一、《经济法》课程在成人教学过程中应当重视的问题

从培养既要精经济又要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角度去思考:目前很多成人高校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无论在教学计划的安排,还是教学方法和考核制度的实施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一)针对不同专业需求的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雷同化一

先哲孔子提出“因材施教”,才能促进个体的发展,采取有针对性地施教方法,才能满足学员不同的专业特点和要求。即使使用相同的教材,也应当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当然,克服教材的雷同化一,则必然要求因材施教,这是每个专业教师应当具备的基本功。然而,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容易忽视这一问题。使用同一教案面对不同专业的学生,致使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得不到体现,教师的教学效果大打折扣。现阶段,经济法教材版本很多,在成人教育的选用上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教材内容过于繁杂深奥,有的教材内容没能与时俱进;还有部分教师存在照本宣科的问题,忽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忽视成人工学矛盾的特点,使用相同的教案,教学内容缺少针对性,教学效果大打折扣,体现不了专业化特色。

(二)制定的教学计划安排与实际教学容易脱节

《经济法》的教学内容与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息息相关,而经济法课程作为电大经济、管理类专业基础课,法理知识等基础理论知识的安排显得薄弱,法学的专业化程度深浅决定了学员的认识,容易造成学员对法学的粗浅认识,无形中会影响经济实体法律制度的学习,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前后照应困难,难以实现会经济懂法律的教学要求。

(三)灵活生动的教学方法运用欠缺

《经济法》作为一门实用性很强的法律课程,它需要依靠法学知识进行辅助教学。单靠教师一味的说教来讲解,就显得知识结构极为贫乏,学生也缺乏系统的了解,很难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所以,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帮助学生理解法律条文可以利用大量的现实生活案例,也要鼓励学生多学习法学知识,补充自己的内涵。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积极探索其他新的教学方法,培养锻炼学生对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

(四)有待更完善、合理的考核考查方法

在高校课程中,因专业的不同,《经济法》课程也有不同的位置。《经济法》这门学科在高校一些专业里属于考查课,因此没有引起一些教师的重视,认为写篇论文结题就可以了。我们可以试探更科学合理的考查方式,促进学生走进这门课程,去研究这门课程。例如:可以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以增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记忆和理解。

二、对成人经济法教学之方法探究

(一)充分利用各种教学平台的网上资源,抓好课件的制作,发挥多媒体教学优势,实施远程开放教育辅助教学的功能

电大和其他教学平台网上教学资源丰富,引导学生利用网上资源进行学习运用,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除此而外,笔者认为,制作切合学生实际的课件配合教学,大有裨益:

1、能弥补教科书的不足。《经济法》课程源于社会生活和相关法律,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社会实践在不断生动发展,法律也必须与时俱进,顺时而修订法律条文。

2、能补充同步知识,接受新法规。教师利用自身知识,制作多媒体课件,将新的法学知识运用其上,补充到课件中,就是补充同步的知识,传授新法规。在教学中运用多媒体制作课件辅助教学,就能够做到电子教案与现行法律的同步更新。

3、能扩大知识的容量,增大信息量。在课堂教学的有限时间里,通过文本、静态、动态的视频和音频等多种媒体工具,在课堂教学里,演示图片、文字,超级链接各种相关资料和互联网上的最新信息,扩大了学生的知识储备。

(二)应该适当增设一些专门的仿真的案例讨论课

多边互动的教学环境,可以使教学双方在平等交流探讨的氛围中,产生不同的观点,进而激发教师和学生的探索性,这是最为有效的互动交流式学习。案列讨论课不失为一种较好的互动交流式方法。案例讨论课就是给学生建立一个仿真环境,在课堂上由学生扮演独立的当事人,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现场互动。讨论结束时,老师再及时作总结和点评,告诉学生结论或答案,这利于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实施这一教法要求教师必须在课前有针对性地选取典型案例。通过案例教师可以实现教学目的,可以使学生更好的掌握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重视实践性环节教学

《经济法》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应更强调实践性环节的教学工作,做到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学生可以到所在地法院经济庭进行旁听,或者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撰写调查分析报告等。过去电大开展“模拟法庭”和法律咨询等,就是为了落实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目的是引导学生在参与教学过程中学会学习,掌握知识,获得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我们的日常教学相比,学生明显对这种实践性活动情有独钟,也能有效的提高其学术能力。

(四)结合成人教育的特点,鼓励和督促学生自学和指导学生课外学习小组学习,实现学生的互助式学习。

1.学生的自学。成人教学课程有限,必须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自学水平。学生通过阅读文字教材和利用教学平台上大量的媒体资源、IP课件、直播课堂等来理解和掌握课程基本内容。电大学习的主要途径之一就是强调自学。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确立了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的基本教学模式,这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2.课外学习小组讨论学习也是一种互助式学习的好方法。在强调学生自主性、个别化学习的同时,也应该加强小组讨论学习的作用。在此学习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就学习经验进行相互交流。

(五)重视形成性考核

教师依据形成性作业系统讲评,巩固学习的知识点、面,并督促学生必须认真独立地完成形成性作业,辅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并做出成绩评定。

第5篇:工商管理和法学范文

关键词:经济法课程教学;财经类专业;体系化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3-0203-02

《经济法》是本科院校经济、金融、财政、会计、工商管理、税务等财经管理类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基础课,该课程的教学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培养“懂经济、通法律、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的目标能否真正实现,但目前的经济法课程教学与实现这一目标之间还有很大的距离,在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安排、教学考核等方面都还需要做出进一步的改进。

一、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现状

1.课程内容多,涉及面非常宽泛。在财经类专业开设的经济法课程中,其“经济法”不同于法学专业所讲的“规范和保障国家干预经济之法”,而采用的是大经济法的概念,泛指“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或者说泛指“与经济有关的法律规范”,所以在经济法教材中至少包括了合同法、企业法、证券法、破产法、票据法、竞争法、银行法、财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制度。从部门法角度讲,经济法课程的内容横跨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等部门法,其学习内容的宽泛由此可见一斑。

2.教学时间少,任务重。虽然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内容非常庞杂,但课时很少,一般为32学时,少数专业是48个学时。在很短时间内,既要让学生掌握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中与经济有关的主要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规范,又要使学生能够深入理解,灵活运用,任务很重,困难也很大。

3.教学对象的法学基础知识薄弱。财经类专业的学生在学习经济法之前,法学课程仅学习过《法学通论》(或《法律基础与思想政治道德修养》)。《法学通论》的教材安排虽然包括了法学类专业核心课程的主要内容,但在实际教学中,也只能是有选择性地对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讲授,而与经济法课程相关的一些前提性法律知识,学生掌握得并不牢靠,甚至根本没有学习过。比如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的学习都要以民事法律基本知识为基础,但学生对民事主体、民事权利义务、民事行为、物权、债权等知识掌握得很有限,而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责任等知识是学习理解产品质量监管、金融监管与调控、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基础,可财经管理类专业的学生们甚至没有接触过这些知识。

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教学目标不够明确。虽然很多学校对本科生的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定位为培养“懂经济、通法律、会管理”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但在观念上,教师在教学中并没有意识到经济法课程是实现上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一环,特别是没有意识到经济法课程教学是财经类专业学生“通法律”的重要途径。因而,在经济法课程教学目标上存在或多或少的模糊认识,尤其是有意无意地把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与法学专业经济法学课程的教学目标混同起来,以为是在培养法学人才,结果导致课程教学中主要沿习了法学专业的教学理念、教学方式和手段,从而不能适应培养财经类专业复合型人才的需要。其次,教学内容安排不合理。经济法课程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在有限的时间内,不可能面面俱到,但一些重要的经济法律制度,如合同法律制度、企业法律制度、竞争法律制度等,与财经类不同专业学生将来的工作和生活都有紧密联系,都应该学习。再者,教学方法比较陈旧。长期以来,经济法课程主要的教学方法仍然是教师满堂灌,学生听记背的填鸭式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注重解释概念,注释条文,归纳原理,这一方法原本所适用的教学对象是系统学习过法学基本理论的法学专业的学生,对于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学基本理论课程的财经类专业学生而言未必合适。最后,考核设计不够科学。经济法课程的考核方式主要是考试,从鼓励和强制学生牢固掌握基本的经济法律知识角度而言,考试是必要的,但在设计考试题目时,教师往往忘记了考核对象不是法学专业的学生,而是没有系统掌握基本法学理论知识的财经类专业学生,从而过多设计了解释题、论述题、法条阐释题。这种题目重理论轻技能,对非法学专业学生而言是不合适的,也与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目标乃至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相脱节。

三、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体系化改革措施

1.重视《经济法》课程教学,明确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具体目标。经济法课程为财经类专业学生开设,教学人员来自于法学专业教师,在经济学、管理学类众多课程中,经济法是“外来户”,在法学专业教师所讲授的课程中,经济法又是针对非专业对象的。这就会导致两头不重视,学生认为经济法是非核心课程,通过考试就“万岁”;对教师来讲,为非法学专业学生讲授经济法律基本知识,也不必太过用心。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经济法课程的不受重视也就可想而知。为此,教师从思想上高度认同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是必要和必须的。这种重要性的认同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乃至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是联系在一起的。目前,“懂经济、通法律、会管理”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在很多学校已经得到明确确立,所谓“通法律”,仅靠《法学通论》的教学是远远不够的,经济法课程是其中重要且必不可少的一环。而且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已经取得重大成就,人们普遍认识到“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背景下,要求财经类专业学生懂法律已经是国家经济建设对高素质人才培养的要求。具体而言,经济法课程教学目标应从以下方面定位:首先,掌握基本的经济法律知识,培养经济法律意识。通过经济法的课程教学,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经济法律知识是最基本的,在此基础上,还要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这样才能使学生在将来的工作生活中真正对法律具有尊崇信仰之感。

2.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材。法学教师集体编写一本经济法教材,在知识水平上是不成问题的,关键是要有认真负责的精神,要舍得花时间花功夫去精心准备。此外,教材编写还要注意几个技术问题:第一,“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的内容非常广泛,不能把相关法律制度全部纳入教材中,只能选取一些重要的、基本的、与财经类专业联系较为紧密的内容,而其他的一些内容最好痛下决心割舍掉。否则,一本包罗万象、五花八门的教材,不仅重点不突出,而且也会让教师的教学以及学生的学习无所适从。第二,教材编写风格要统一。由于经济法教材一般是多位教师共同编写,不同的人写作风格不一样,有的喜爱简明,有的喜好繁琐,这就要求做好组织工作,风格要大致一样,在内容上要前后一致。第三,在平衡理论分析与制度介绍的关系时,不要过分追求一些纯理论问题,特别是法学专业经济法学课程中的一些基本理论没有必要在这里加以详细介绍,而要将大量篇幅留给对基本制度的分析和介绍,要突出应用性。

3.教学内容安排要统一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经济法课程包括的内容多,涉及的范围广,即使为学生提供一本风格简明的教材,仍然不可能在有限时间内把教材都讲完,因此,需要合理分配教学时间,确定教师讲授的内容与学生自学的内容。一般来说,合同法律制度、企业法律制度、竞争法律制度等是市场经济活动最基础的法律制度,与财经类不同专业学生将来的工作和生活都有紧密联系,可以统一起来,确定为必讲的部分。除此之外,教师可以根据本班、本专业学生知识结构和专业特点,灵活掌握要重点讲授的内容,比如金融专业可以增加证券法、保险法、银行法,财税专业可以补充票据法、会计法和审计法,但鉴于专业核心课中已经有《中国税制》这样一门课程,在经济法课程中就可以不再重复讲授税法的内容。

4.课堂教学要生动,重点是要掌握好案例教学法。由于财经类专业学生没有系统学习相关法学课程,法律基础知识比较缺乏,所以在课堂教学中针对某些重点问题展开讨论就会受到限制,通过讨论活跃课堂气氛并促进学生主动学习的愿望不能很好实现。因此,教师在课堂教学时,要安排好案例教学,既让学生通过实例深入理解相关知识要点,又要提高课堂教学的生动性和趣味性,从而增加对学生的吸引力。在使用案例教学法时,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精选案例。案例的收集和选择是案例教学的基础。一个好的案例,要贴近学生的生活环境或者将来可能从事的职业。选择这类案例,会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引发他们更多的思考。此外,要尽量选择本地的案例,选择新近发生的案例。一般来说,人们普遍在心理上认为,本地发生的事情与自己联系更紧密,新近发生的事情会更有新鲜感,会引起学生们更高程度的关注。还有,在具体操作中,案例的难易程度要适当。案例太简单,不能激发学生思考,案例中涉及的法律关系过于复杂,脱离学生的知识和能力实际,学生会产生畏难情绪,反而会降低兴趣。第二,案例运用与知识讲授要配合恰当。案例教学是为解释、理解和运用法学理论、法律知识服务的,要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选择案例的导入方式。第三,教师要善于引导和归纳总结。案例教学效果的好坏,关键在于教师的组织和引导。在教学实施过程中,教师要为学生创造宽松的环境,鼓励大胆表达自己的观点。教师可以逐步采用设问、提问、反问、暗示、悬念、提示等形式引导学生参与讨论、分析,同时还要注意及时调控讨论的方向和节奏,掌握主动权。在案例讨论结束后,教师都要做一些点评,把零散的知识条理化、系统化,对隐藏在案例背后的规律性和必然性予以总结阐释,以引导学生完成从具体到抽象的过渡,达到深入理解并能实际运用相关知识的目的。

5.考核内容的设计要与教学对象的实际情况相符合。目前的经济法课程教学主要采用考试方式对学生进行考核,对非法学专业学生来讲,提交论文、考查、口试都不太合适,考试这种方式本身是比较合理的。问题是,在设计考试题目时,教师往往忘记了考核对象不是法学专业的学生,而是没有系统掌握基本法学理论知识的财经类专业学生,从而设计了论述题、法条阐释题这类明显偏重理论的题目。其实,这种沿袭法学专业做法的考核题目设计,也与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目标乃至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相脱节。因此,教师在设计考核内容时,要重基础知识,重应用能力的培养。

参考文献:

[1]彭金冶.高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继续教育研究,2009,(9).

第6篇:工商管理和法学范文

这就是南京审计学院,一所将校名刻在石头上的独特大学。

权威审计 独一无二

站在高处远眺南京审计学院,你会发现它有一种鹰击长空的壮阔之美,有力的翅膀,漂亮的滑翔姿势,时刻在关注并丈量着这个学校的深度和广度。

南京审计学院作为中国唯一的一所审计大学,是一所江苏省属、省人民政府与审计署合作共建的财经类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83年,1987年更名为南京审计学院,1993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02年将原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合并组建成新的南京审计学院,2010年被列为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1年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学校秉承“诚信、求是、笃学、致公”的校训精神,以“特色、质量、国际化”为办学理念,坚持“教学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特色优校”的办学方针,树立“大审计”教育观,建成以审计为品牌,经、管、法、文、理、工等学科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财经类院校。

作为国家审计署唯一支持的大学,南京审计学院作为中国审计人才的摇篮,更是被誉为审计界的黄埔军校。

审计文化 无处不在

南京审计学院现有两个校区,一个是坐落在南京著名的莫愁湖边的莫愁校区,另一个是坐落在国家森林公园脚下的浦口校区,总占地面积2200亩。在浦口校区校园山水相间,树石相融,遍植松竹梅菊。楼宇采取新古典主义建筑风格,行走其间,移步换景,湖光潋滟,闻书声朗朗,呈天人合一之境。

走在南京审计学院校园内,最“个性化”的建筑是近5000平方米的大学生活动中心,该中心为大学生们练习声乐、舞蹈、器乐、书法、美术等提供了优越的环境。更让学生引以为豪的,是活动中心外面场地上的室外濒水音乐台,这是南京中山陵风景区“音乐台”的缩小版,是学生们户外音乐会的最好场所。

作为南京审计学院的标志性建筑物――图书馆也一直是学子们引以为傲的地方。图书馆分为五个楼层,内设12个大型专业阅览室、讲演厅以及各种类型的文化沙龙及酒吧。从整体来看,图书馆的装饰色彩非常清新雅致,适合学生静下来饱览群书;另一方面,图书馆又在众多细节上大胆开放,不同功能区用颜色区分开来,并在馆内开设咖啡厅,提供简易餐饮;为增进学术研讨,在阅览区还特别开辟了讨论区,真正将图书馆构建成学生思想交流的场所,兼收并蓄地培养学生的多元化、个性化发展。

另外学校还设有江苏省高校中唯一的货币陈列馆,供学生参观研究货币发展史,帮助学生了解并认识国家的发展史。

此外,学校经常会举办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校园审计文化教育活动,如:审计知识竞赛、审计社团活动、审计专业暑期社会实践等,激发了师生认识审计、热爱审计、学习审计、研究审计的热情;学生成立了自我管理组织――审计委员会,对学生社团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与审计机关进行经常性对流,既实践运用了专业知识,又培养了学生自省、自律的意识。

南京审计学院的宿舍也颇有文化气息,沁园、润园、泽园、宸园等,内涵丰富、韵味十足。宿舍的环境非常舒适,配套生活设施也非常方便,各个园的具体设施不全一样,不同的宿舍有不同的风格。

中外合璧 名师云集

正如著名教育学家杜威所言:大学即生活。南京审计学院一直以“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的三种境界”来激励自己,将“学问、学术、学养”作为从教生涯的重要关键词,在“学有专攻”的同时吸取中国文化的丰富养料,结合先进管理和创新教学方式,引导并培养学生形成相对成熟的社会观和人生价值观。

学院高度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学问至上、培育名师”,实施人才强校的方略,通过“大力度投入、高起点引进、有重点培养、以制度促进、抓政策协调”,建成了一支数量适度、结构合理、素质较强、整体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

同时,学院长期得到审计署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的支持。历任审计长、副审计长以及一批业务骨干担任学校的名誉教授,美国、法国、德国等十多个国家审计长担任学校荣誉教授,每年来校讲学。

学校坚持国际化开放式办学,与美国、英国、法国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审计监察机构、高等学校和行业组织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创办了“中澳班”“中英班”等多种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与国际著名会计师组织――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合作,开展国际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培训,被ACCA总部授权为“全球白金级培训机构”。2007年,南京审计学院被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认定为中国唯一的“全球内部审计教育伙伴”(IAEP)合作级院校,成为IIA在全球认定的39所高校之一。

到目前为止,在南京审计学院的历史上,有三位人物被载入学校的史册:先后多次来到南京审计学院关心学校办学情况的审计署李金华审计长、亲自指导制定学校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我国高等教育学鼻祖潘懋元先生以及学校整个新校区的总设计师何镜堂院士。2003年,南京审计学院千余名毕业生策划了“立感恩石、感母校情”活动。如今,感恩石已成为校园一景,维护感恩石也成为毕业生离校的传统活动。

术业专攻 多元发展

南京审计学院现有7个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会计(审计)学、金融学、国民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企业管理、行政管理和法学理论。

其中,审计专业(下设审计学、工程管理、ACCA三个专业)是品牌专业,属于南京审计学院的重点建设学科,也是审计署的重点建设专业,审计专业的师资力量非常雄厚,是江苏省的优秀学科梯队,江苏省优秀创新团队,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高,主要面向四大国际会计事务所、审计机关等经济监督岗位。

另外,南京审计学院的金融专业,跟其他院校金融专业相比,很大的特点就是,金融专业和审计专业嫁接以后,培养审计金融人才,金融专业这几年已经逐步走出低谷,所以这几年金融专业的招生情况也非常好。这个专业的师资力量也非常雄厚,是优秀学科梯队,金融学是江苏省的重点建设学科,江苏省的品牌建设专业,也是中国人民银行的重点建设专业,这个专业非常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开发,在学校里建立了比较先进的金融超市,金融实验室里有股市,与上海、深圳同步行情,学生可以在学校里面模拟操作,该专业学生近几年来在江苏省的模拟股市大赛当中也多次获得省大学生十佳社团称号。

值得一提的是,学院对录取在会计学院(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院(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税务)、金融学院(金融学、保险、信用管理、投资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政治与行政学院(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理金融]、统计学)的学生实行“一、二年级大类培养,二年级末专业分流”的办法,各学院学习成绩排名前50%的学生可在二级学院内自主选择专业。这也是学校教学“以人为本”的体现,给学生自由的空间发挥和成长。

自由自主 个性张扬

为了满足学生自主性学习、个性化培养、多元化发展的需要,南京审计学院不断探索、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1.本科学历教育+国际执业资格教育

从1997年起,学校在本科教育中先后引入了ACC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CISA(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G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等国际执业资格认证教育,培养国际认可且具有国际水准的高级审计与管理人才。

2.国内学历教育+国际学历教育

学校与澳大利亚等国的大学合作开办了“3+1”模式培养项目。通过国际合作培养,加速了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国际化进程,促进了国际教育教学交流,拓宽了师生的视野,满足了学生接受国际学历教育的需要。

3.跨学科复合型人才

为适应社会发展对复合型财经类人才的需求,学校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与英语专业,审计学专业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与金融学专业,以及会计学专业与法学专业进行创新融合,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

4.境外交换生

为拓宽学生视野,培养国际化专业人才,学校与台湾世新大学、南非比勒陀利亚大学(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内部审计教育合作伙伴”精英级合作院校)合作,交换学生,互认学分,选拔一部分优秀学生去境外高校学习一个学期,以此培养出的具有国际视野、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将更具就业竞争力。

立足当下 仰望未来

日前,江苏省教育厅与麦可思公司联合推出的《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2010年度报告》显示,在江苏31所非“211工程”高校中,南京审计学院是毕业生最愿意推荐的母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平均月薪均居首位。

近几年,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行业流向相对稳定,进入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约占15%左右,进入国内外各类大中型的企业工作的毕业生约占70%左右;毕业生就业区域流向好,流向京、津、沪、苏、浙、粤等地区的毕业生约占80%左右。知名企业如: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石油、中石化、四大国有银行、万科集团等。

当然也有南京审计学院的学生受到国际好评,被知名跨国公司列入“国际人才库”,正如,在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首次面向合作伙伴级以上的院校,在教师、大学生、雇主之间,以互动的形式展开的全额资助学生参加的国际性会议上,来自世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的德勤、毕马威和微软、美国西南航空等6大跨国公司的21名高管与来自世界各地的大学生进行了交流考查。

基本上,南京审计学院的就业可以与上海财经、中央财经这些名校相媲美,毕业生就业率高,薪水也很高。像国际四大会计事务所这些连清华北大毕业生都向往的地方,南审已有一百多人跻身其中,当然南审录取分数线很高,提档线一般要高出一本线三四十分,部分省要高出五六十分,其王牌专业审计学一般要高出一本线六七十分,有的要高出上百分。所以南审也被誉为二本中的北大。

后记

第7篇:工商管理和法学范文

关键词:电子合同;电子签名;交易原理;电子认证;电子合同监管

Content abstract: Electronic commerce will be a future commerce development inevitable trend, the electronic contract its unique works out the way to propose aspect and so on law, technology and supervision to the existing paper surface transaction challenges. The electronic contract was the electronic commerce foundation and the core, in the electronic contract legal matter has restricted the electronic transaction development, has hindered transaction advance. Our country should speed up the electronic commerce legislation work, establishes the electronic contract supervision system, perfect electronic contract transaction legal regime. Author's has carried on the discussion and the elaboration on electronic contract in law and the technical question, and proposes the related countermeasure and the suggestion to the electronic contract legislation and the electronic contract supervision.

key word: Electronic contract; Electronic signature; Transaction principle; Electronic authentication; Electronic contract supervision

一、电子合同

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电子合同得以出现,其虽然也通过电子脉冲来传递信息,但是却不在以一张纸为原始的凭据,而只是一组电子信息。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国颁布的电子交易法,同时结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笔者认为电子合同可以界定为: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1].电子合同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电子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电子合同这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双方或者是多方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当事人之间以电子的方式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是合同的电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中有关规定,电子合同是以财产性为目的协议,该示范法列举了大量商业性质的关系。[2]

2、电子合同交易主体的虚拟化和广泛化。电子合同订立的整个过程所采用的是电子形式,通过电子邮件、EDI等方式进行电子合同的谈判、签订及履行等。这种合同方式大大的节约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电子合同的交易主体可以是地球村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及其相关组织,这种交易方式当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建立信用制度,让交易的相对人在交易前知道对方的资信状况[3],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信用权益必将成为一种无形的财产。

3、电子合同订立的电子化。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需要有要约和承诺这两个过程,电子合同同样也需要具备这些要件。传统的合同的要约和承诺采用的方式不同于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中的要约和承诺均可以用电子的形式完成,它主要输入相关的信息符合预先设定的程序,计算机就可以自动做出相应的意思表示。

4、电子合同具有技术化、标准化的特点。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他有别与传统的合同订立方式,电子合同的整个交易过程都需要一系列的国际国内技术标准予以规范,如: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这些具体的标准是电子合同存在的基础,如果没有相关的技术与标准电子合同是无法实现和存在的。

5、电子合同中的意思表示电子化。意思表示的电子化,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通过相关的电子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表现方式是通过电子化形式实现的。《电子商务示范法》中将电子化的意思表示称之为“数据电文”。

二、电子合同成立时间与地点

电子合同成立时间,是指电子合同开始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时间。在一般情况下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就是电子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一般认为收件人收到数据电文的时间即为到达生效的时间。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5条和我国的《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基本相同。[8]如收件人为接收数据电文而指定了某一信息系统,该数据系统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收到时间。如收件人没有指定某一特定信息系统的,则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一信息系统的时间为收到时间。对于什么是“进入”,笔者认为,一项数据电文进入某一信息系统,其时间应是在该信息系统内可投入处理的时间,而不管收件人是否检查或者是否阅读传送的信息内容。

认定发送和接收电子合同的时间对于判断交易成立和生效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的《合同法》对此只是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根据《合同法》和民事法律关系基本原理和电子合同的实际情况,认定发送和接收电子通讯时间的默认规则为,在双方没有相反约定的情况下,某个电子信息进入某个输送人无法控制的信息系统就视为该信息已经被发送,如果信息先后进入了多个信息系统,则信息发送的时间以最先进入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器,在发送到接收人的计算机系统,那么该信息被发送的时间就是先进入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器的时间。[9]在判断信息接收时间方面,如果电子信息的接收人指定了一个信息接收系统,则电子信息进入该系统的时间即为信息接收的时间。

电子合同的成立地点,是指电子合同成立的地方。确定电子合同成立的地点涉及到发生合同纠纷后由那地、那级法院管辖及其适用法律问题。我国《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电子意思表示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要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要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我国立法对电子意思表示采取的是“到达主义”,所以规定以收到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其原因是考虑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特殊性问题。我国《合同法》第34条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电子交易中收件人接收或者检索数据电文的信息系统经常与收件人不在同一管辖区内,上述规定确保了收件人与视为收件地点的所在地有着某种合理的联系,可以说我国《合同法》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电子商务不同于普遍交易的特殊性。

三、电子合同订立与成立

电子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做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行为和过程。任何一个合同的签订都需要当事人双方进行一次或者是多次的协商、谈判,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可成立。电子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电子合同作为合同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成立与传统的合同一样,同样需要具备相关的要素和条件。世界各国的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大都减少不必要的限制,这种做法是适应和鼓励交易行为,增进社会财富的需要,所以说在电子合同的成立上,只要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即可成立。关于合同中的主要条款,现行的立法是很宽泛的,我国的《合同法》第12条做了列举性的规定,但是该列举性规定是指一般条款。笔者认为,就合同的主要本质而言,在合同主要条款方面如果当事人有约定,要以双方约定为主要条款,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的予以确定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订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电子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相应的要件。首先,订约人的主体是双方或者是多方当事人,合同的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4]其次,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最后,合同的成立应该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一)要约和要约邀请

要约是指缔约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而向对方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关于要约的形式,联合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1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协议,合同要约及承诺均可以通过电子意思表示的手段来表示,并不得仅仅以使用电子意思表示为理由否认该合同的有效性或者是可执行性。要约的形式,即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要约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一项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则必须具备特定的有效要件: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4、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和完整。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5]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从事电子交易的商家在互联网上广告的行为到底应该视为要约还是要约邀请?[6]在该问题上学界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要约邀请,他们认为这些广告是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的。另一种观点认为是要约,因为这些广告所包含的内容是具体确定的,其包括了价格、规格、数量等完整的交易信息。笔者认为,虽然电子商务是新型的商业活动形式,但是其与传统商业活动的区别只是使用的中介媒介不同,其法律特征应当是相同的。因此,就该问体的区分仞然要回到《合同法》中去解决。根据法律的规定,判断网络广告是否属于要约邀请的标准是:1、意思表示的内容是否具体确定,2、其发出人是否有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意图。

要约一旦做出就不能随意撤销或者是撤回,否则要约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由于电子交易均采取电子方式进行,要约的内容均表现为数字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往往要约在自己的计算机上按下确认键的同时对方计算机几乎同步收到要约的内容,这种技术改变了传统交易中的时间和地点观念,为了明确电子交易中何谓要约的到达标准,《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7]

(二)承诺

承诺,又称之为接盘或接受,是指受要约人做出的,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并愿意与要约人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我国的《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否构成承诺需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3、承诺的内容不能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变更。4、承诺应在要约有效期间内做出。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若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即时做出,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间内承诺,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承诺。根据《合同法》第27条的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达到要约人之前或者是承诺通知同时达到要约人。”因此,承诺的撤回通知必须在承诺生效之前达到要约人,或者是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撤回才能生效。如果承诺通知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受要约人当然不能在撤回承诺。对承诺的撤回问题学界有不同的观点,反对者认为电子商务具有传递速度快,自动化程度高的特点,要约或者承诺生效后,可能自动引发计算机做出相关的指令,这样会导致一系列的后果。赞同承诺撤回的学者则认为不管电子传输速度有多快,总是有时间间隔的,而且也存在网络故障、信箱拥挤、计算机病毒等突发性事件的存在,似的要约、承诺不可能及时到达。笔者认为,撤回承诺同要约的撤销同样重要,这种民事权利不能剥夺,否则会破坏我国《合同法》的体系与精神。

四、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

转贴于 电子合同成立是双方当事人意思一致的结果,在传统的合同订立过程中,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用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来确定双方的意思表示。我国的《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意味着自然人或者法人在合同书上签名或者是加盖公章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在电子商务合同中,要在这种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是很困难的。所以,在实践中用何种技术来解决签名和盖章问题是电子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键。

美国是世界上最先授权使用数字签名的国家,他规定了用密码组成的数字与传统的签字具有同等的效力[10].从技术的角度而言,电子签名主要是指通过一种特定的技术方案来赋予当事人一个特定的电子密码,确保该密码能够证明当事人身份的作用,而同时确保发件人发出的资料内容不被篡改的安全保障措施。电子签名的主要目的是利用技术的手段对数据电文的发件人身份做出确认及保证传送的文件内容没有被篡改,以及解决事后发件人否认已经发送或者是收到资料等问题。[11]因此,验证解密得到的结果与经过计算后的结果必然不同,从而保证了电子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12].

电子认证与电子签名一样都是电子商务中的安全保障机制,是由特定的机构提供的,对电子签名及其签署者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服务。电子认证,是指由特定的第三方机构通过一定的方法对签名及其所做的电子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一种活动。电子认证主要应用于电子交易的信用安全方面,保障开放性网络环境中交易人的真实与可靠。电子认证是确定某个人的身份信息或者是特定的信息在传输过程中未被修改或者替换。[13]电子认证即可以在当事人相互之间进行,也可以由第三方来做出鉴别。电子商务活动常常是跨国境的,各个参与方就需要有不同的国家的认证机构对各自的身份进行认证,并向电子商务活动的相对方发放认证证书,这在实践中就需各国相互承认对方国家认证机构发放的电子认证证书的效力。

在认证机构的设立上,必须强调认证机构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数字服务,并且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提供担保,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他必须是保持中立,并具有可靠性、真实性和公正性。电子认证机构一般不得直接和客户进行商业交易,也不能在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活动中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而只能通过公正的交易信息促成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它必须能被当事人接受,也就是说,它应当在社会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和可信度,并足以使人们在网络交易中愿意接受其认证服务。当事人对电子认证机构的接受可能是明示的,也可能是在网络交易中默示承认或者是基于成文法律的要求。另外,电子认证机构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认证机构应当是一种类似于承担社会服务功能的公用事业,其营业的宗旨应该是提供公正、安全的交易的环境,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合同交易,加快电子商务的发展。

五、电子合同生效

电子合同的成立只是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合同内容达成了意思表示一致,但合同能否产生法律效力,是否受法律保护还需要看他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即合同是否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电子合同的成立并不等于电子合同的生效,电子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虽然我国的《合同法》没有对合同的生效做出具体的规定,但是电子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关系。我国的《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这些条件是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有的电子合同还需具备特殊要件,如有些特殊的电子合同还需到有关部门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电子合同的生效需具备以下几个法定要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要件在学理上又被称为有行为能力原则或主体合格原则。[14]行为人必须具备正确理解自己行为性质和后果,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思的能力。

(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指电子合同的内容合法。合同有效不仅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在合同的内容上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在我在我国,凡属于严重违反公共道德和善良风俗的合同,应当认定其无效。

(三)电子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利用资讯处理系统或者电脑而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电子意思表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但不限与电话、电报、电传、传真、电邮、EDI、因特网数据等,具体通过封闭型的EDI网络,局域网与因特网连接开放型的因特网或传统的电信进行电子交易信息的传输。

(四)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无法确认电子合同的形式属于那一种类型,尽管电子合同与传统上面合同有着许多差别,但是在形式要件方面不能阻挡新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步伐,立法已经在形式方面为合同的无纸化打开了绿灯。法律对数据电文合同应给予书面合同的地位,无论意思表示方式是采用电子的,光学的还是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新方式,一旦满足了功能上的要求,就应等同与法律上的“书面合同”文件,承认其效力。[15]

六、电子合同监管

网上广告、网上购物、网上合同、网上支付等新型网络交易活动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了新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大市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电子合同进行监督管理责无旁贷,该项职能是由法律所赋予的。[16]工商部门对电子合同监管能促进网络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安全性、经济性,能有效的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能减少合同争议和违法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市场交易安全,促进经济的发展。

我国现阶段的电子合同监管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电子合同的实体法和监管的程序法等立法不能适应现阶段的要求。对电子合同的监管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是无法开展的。二是相关的技术与配套工程没有确立,从而无法保证电子合同的监督与管理工作。电子合同交易的开展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如市场主体制度的认证,电子合同效力、电子合同交易的安全性与真实性问题,电子证据、电子合同争议的管辖权等等。目前的立法严重滞后,严重影响电子合同的交易和监管力度。三是现有的工商登记制度无法对网络交易主体进行监管,没有统一的认证机构。四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的水平和能力有限,执法的手段单一。目前,我国基层工商机关自动化办公水平有待提高,计算机知识、网络技术有待加强。执法人员对网络交易行为不了解,不能快速的对网络市场信息进行有效的收集、分析和整理,从而影响了电子合同监管的力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电子合同的监管是对电子合同交易的整个过程的监管,从电子合同要约,电子合同的订立、电子合同的交付、电子合同的签证、电子合同争议的处理等。[17]笔者认为根据等同法则电子合同具有书面合同的形式与性质,现阶段我们不能用原有的方法来对电子合同进行监管。电子合同的监管是对签约前、签约过程以及签约后电子合同的履行等监管。电子合同签约前的阶段主要是对买卖信息的检索,对整个交易行为做充分的准备工作,这就需要政府和只能部门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应该对网络市场予以规范和管理,为电子合同的广泛使用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保障网络交易的安全性、公正性,促进网络交易行为,提高履约率。[18]

笔者认为工商部门对电子合同的监管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电子合同监管平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该按照所辖区域设立电子合同监管平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该对所辖区域的经济主体经济情况对公众公开,以备市场相对人进行查询和了解。这种信息包括对企业的信用、资金、企业产品质量,有无违规经营等一切公众资料,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没经权利人同意的不能公开。二、对电子合同的监管应该是对电子合同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审查。纠正电子合同中违法行为,查处利用电子合同进行违法交易的行为,以及违约的处罚。三是完善我国物流配送体系,加强电子合同依法履行的监管工作,促进电子合同交易的成功率。四是建立电子合同签证网。电子合同签证是对合同签证的延伸,电子合同签证网的建立能有效的弥补书面签证的缺陷,减少人力、物力和才力方面的支出,提高工作效率。五是建立网上电子合同监管投诉中心,及时反映合同监管中的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是加强电子合同的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建立有效的网络监管体制,维护市场经济的安全。七是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水平。电子合同监管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他涉及的知识面广泛,需要不断的学习和更新知识结构。八是加强对工商部门职能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电子合同监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宣传力度。面对新的挑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的研习新《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和精神,熟悉电子信息技术,切实有效的对电子合同实施监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注 释:

1、齐爱民、万暄、张素华著:《电子合同的民法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页。

2、齐爱民、万暄、张素华著:《电子合同的民法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7页。

3、吴汉东:《论信用权》,《法学》2001年第1期。

4、王利明、崔建远著:《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3页。

5、王利明、崔建远著:《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0—135页

6、张楚著:《电子商务法初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73页。

7、蒋坡:《论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和基本架构》,《科技与法律》2002年第2期。

8、于静:《电子合同若干法律问题初探》,《政法论坛》1999年第6期。

9、郑成思、薛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核心法律问题》,《知识产权》2000年第5期。

10、邱永红、魏丽:《国际贸易中应用EDI的法律问题新探》,《国际经济贸易研究》1998年第2期

11、蒋坡:《论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和基本架构》,《科技与法律》2002年第2期。

12、唐春林、王颖、郭敏之著:《电子商务基础》,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7页。

13、刘满达:《数字签名的法律思考》,《法学》2000年第12期。

14、王利明、崔建远著:《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40页。

15、蒋坡:《论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和基本架构》,《科技与法律》2002年第2期。

第8篇:工商管理和法学范文

关键词:暴力执法;失效;人性化执法

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一种具体手段,是城市良好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城管执法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领域,涉及社会生活和生产的各个层面,与每一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都有着直接且紧密的联系。作为直接面向老百姓的基层政府管理人员,其行为方式将直接影响民众对政府管理体制的信任和评价,而现阶段我国城市管理中愈演愈烈的暴力执法行为,不仅损害政府形象,而且严重威胁了社会稳定,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同时也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施政理念背道而驰,使城管执法面临着失效的困境。

1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在城市管理中,由于作为执法方的政府部门确有权力和责任对城市管理中的违章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而执法相对人确实有许多是迫于生计而不得不从事违法行为,所以,两者之间的矛盾是难以调和的,执法问题的现状主要是执法人员的暴力执法行为,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下面四方面:

1.1落后的城管执法观念

当前行政处罚是城市管理部门实现管理目标的主要手段,行政指导是辅助的管理手段,这种方式很难使被管者心服口服,被处罚的群众不但会叫屈喊怨,而且也不会对法律产生敬畏的思想。在“官本位”执法观念的指引下,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尽管执法部门突破“障碍”,但执法效果并不理想,并引发了很多矛盾甚至冲突。城管执法中暴露的诸多问题实质上反映了社会处于转型期的大背景下,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冲突,传统管理手段与多元化社会中日益复杂管理对象之间的冲突。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政府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政府把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看成仅仅是政府的管理。公民主体在城管执法中的参与权被剥夺了,执法部门与执法对象处于直接对立的境地。

1.2执法人员的素质低下

新形势下对执法队伍的素质要求在提高,而我们的执法队伍构成复杂,其中一部分执法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基本素质培训,并且有些执法人员公仆心不强,作风不正派,这都与我们重使用轻教育的城管执法观念有关,为少数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提供了条件。在执法过程中,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既不出示证件也不说明理由便直接进行处罚,执法无程序或程序被简化掉的现象造成双方地位不平等,这也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

1.3城管执法程序不规范

城管执法人员是代表政府的,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然而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循法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的现象时常发生,如没收商品不开罚单,不说明情况,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甚至动用暴力将执法对象的商品、捣乱等,都严重损害了城管队伍的社会形象。根据有关部门在一个城市通过问卷调查的显示,该市市民对城管卷查工作的满意率只有29.20%;32.43%的人认为某些监察人员,不依法办事;22.78%的人认为某些监察人员有贪赃枉法行为;40.15%的人对城管监察部门的总体评价为“一般”;究其原因主要是城管执法中存在、执法违法、随意收费、任意罚款、等现象。

1.4相关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

到目前为止全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城管执法的专门法规,现在城管执法的依据仅是《行政处罚法》中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城管执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显不足,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它不仅面临着执法相对人的质疑,而且在与其他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处于“弱势地位”。同时,也没有法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城管执法的范围不断扩大,从市容环境到工商管理,从城市节水到公安交通,几乎无所不包。此外,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城管执法者任意使用,这就使城管执法方式简单化、粗暴化,增大了发生的几率。

2化解的相关对策

2.1转变城管执法理念

城市管理人员应该明白他们的职责就是为社会弱势团体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而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是一种以城市为中心的决策产物,传统的观念驱使,使得城管执法者一开始就将被执法者放在了对立的位置上,把自己的思维和行为定位在“如何惩治”上,用管制犯罪的观念和手段来管理普通民众,视那些摆摊的小贩们只是管理的对象,这种暴力执法行为不仅解决不了弱势群体生存之艰和权力部门执法之难的困境,长久下去恐怕还会引发更多更大的对抗和冲突。所以,应该将暴力型执法理念向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理念转变。

人性化的执法理念主要表现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观念上,但因为执法对象大都是由农村涌入城市的农民和城市里的下岗职工所组成的弱势群体,他们的活动大都是为了维持生计,因此,政府的管理人员更应该做的是优先考虑穷人和弱势群体的利益,适度降低行业管理的门槛,建立一批摊位费便宜或不收摊位费的公益性市场,实行分梯级管理,将为弱势群体提供公共服务作为政绩的重要标准来对待。

2.2完善法律保障机制

由于相关法律规范不明确,存在法律空白地带,处罚设定宽泛,法律规范实效性不强等诸多原因,急需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一部专门的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使城管执法部门能够得到执法相对人的更大认同。同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压缩自由裁量权弹性,避免出现随意收费、任意罚款、的城管现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2.3规范城管执法程序

城管执法,不仅要严格遵循实体性,而且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在实体合法的基础上重视程序,才能保证行政执法行为本身的公正、合理,才能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该按照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建立一系列程序性制度,如行政处罚分级管理和备案制度,行政处罚错案追究制度,行政处罚证据及暂扣制度,调查取证制度,听证制度,审查决定制度等,并用有关监督力量保障各项制度规范化运行。

2.4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适应新形势对城管执法工作的严峻挑战,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首先,要强化用人管理,严把进人关,严格参照工作人员录用标准和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考执法人员,特别是应具备法律专业知识,以逐步提高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的法律素质;其次,要严格评议考核制度,不仅在执法机关内部要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而且要建立健全社会考核制度,让公民参与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从而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第三,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崇法尚礼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一只知法懂法崇尚文明礼貌的执法队伍,从而提供真正高质量的文明的服务。

参考文献

[1]赵荣福.试论城管执法工作的基本原理[J].城市管理,2005,(4).

[2]封挥.粗暴执法行为的诱因和对策[J].城市管理,2006,(2).

[3]黄祝山.城管执法的严格公正与文明[J].城市管理,2006,(4).

[4]王雁红.服务型政府与城管行政执法改革[J].科学决策,2006,(4).

第9篇:工商管理和法学范文

1977年毕业于原上海外国语学院法语系,毕业后留校任教至今。历任法语系副主任、主任,西方语学院院长,副校长等职,2005年任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1981至1984年留学法国,先后获深入研究文凭IDEA和法语语言学博士学位。1990年获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青年教师奖”,1996年获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2001年获法国教育金棕榈军官级勋章,2002年获日本创价大学“最高荣誉奖”。

研究论文有“语言规范与语言的多样性”,“词汇的文化内涵与翻译”等30余篇,出版有《现代法语词汇学》、《法汉实用分类词典》、《加拿大文学词典》、《法语渐进》系列等论著。教材、辞书等10多部。发表有《女士乐园》、《阿达拉・勒内》、《社会语言学》、《从巴黎到耶路撒冷静》、《伏尔泰中短篇小说集》等20多部翻译作品。

他是一个求实严谨的人,学校发展的每一步都在“小心求证”中运筹帷幄;他是一个坚韧不拔的人,30多篇学术论文、10多部辞书编撰、20多部翻译作品在手中应运而生;他是一个接纳时尚的人,在法兰西的浪漫熏陶下喜欢上了古典音乐、世界名著和经典电影;他还是一个充满活力的人,在成立多年的教授篮球队里尽显前锋神威。

留法经历是贵宝的人生财富

前不久,上海外国语大学的文化品牌――“思索讲坛”迎来了成立两周年的日子,曹德明亲自给同学们作了一场题为“漫谈法国文化”的讲座。

曹德明以他渊博的学识和丰富的见闻,并以独特的视角和深刻的洞察力,将法国文化的方方面面――铺陈开来。

吸引同学们的是,曹德明从法语本身入手,谈到了法国的电影、建筑、绘画、服装,饮食等诸多方面,他谈雨果、大仲马、司汤达等法国文学名家,提到了吕米埃兄弟、碧奇・芭铎、梅里爱斯等电影人,聊到了夏奈尔、迪奥、路易・威登等时尚宠儿……

“法国文化同中国文化一样,博大精深而深不可测: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身边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入手,慢慢地对法国文化形成一个由表及里的认识。”平和的话语中,体现出曹德明作为法语教学领路人多年来形成的一套完整的讲学方式――活泼而不失严谨,纷繁而不乏条理。

1981至1984年,曹德明留学法国,先后获深入研究文凭(DEA)和法语语言学博士学位,其后还多次赴法国短期讲学。这些经历对已留校任教的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告诉记者,“现在当了校长回过头看,两种方式都非常重要。留学攻读学位能让我深入地解剖一个‘麻雀’,亲身体验学校发展的每一个环节,而走访讲学式留学能对面上情况加以了解,对不同学校的历史、文化特色做比较分析。”

曹德明告诉记者一个故事,与法国朋友共同用餐时,朋友向侍者介绍,这位教授曾把夏多布里昂的著作翻译成中文。侍者敬佩地说,你很了不起。夏多布里昂是法国文学巨匠,因为很喜欢读他的书,所以曹德明做了大量的翻译工作。

还有一次,曹德明在巴黎参加《经济一体化与欧洲》论坛,一位来自西非的黑人青年问:当一种民族文化不被人家尊重,该怎么办?曹德明义正词严地回答:“我们首先要自尊、自重。如果连自己民族的文化核心价值都说不清,别人怎么会尊重你的文化呢?”

外语教学重要的是理解文化

“从普遍范围来看,中国的外语教学和外语学习,可能走入了一个误区,在语言技能上投入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而对语言所表达的深层文化的研究和学习却做得还远远不够。”曹德明告诉记者“其实无论对个人,还是学校发展,文化都是融于血脉的精髓。”

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现在国内的外语教学过多强调了语音,语汇和语法等语言技能的重要性,急功近利的倾向明显。而对语言所表达的文化的研究学习――这才是语言学习的根本目的――重视程度不够,这实质上是一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做法。

曹德明认为,高等院校在外语教学中要特别重视文化交流的重要意义。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说在外语的学习过程中,要力求把握外语所表达的文化精髓,取其精华为我所用,另一方面是说,在学习其它文化的过程中,要对本国优秀文化做到熟练学习和努力弘扬,这一点现在却往往被忽略。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在课堂上会用英语很标准、很熟练地说“Lady First”的学生,如果在食堂用餐时却总是插队到女生前面,这样的学生真的是“会外语没文化”,这不能不说是我们外语教学的极大失败。

“我还记得,曾任中国驻法国大使、现任外交学院院长,学法语出身的吴建民去年11月应邀在上海文汇讲堂上做了一场《全球化背景下的交流学》的演讲。演讲结束后,有学生问他。在全球化背景下,我们这代青少年应该为未来与全球的交流做些什么具体的准备7我现在也在学习法语,您在年轻的时候是怎样背法语的?吴建民没有告诉提问的学生怎么背法语,而是特别强调了一点,希望中国的学生要‘得中国文化’,他说‘在21世纪,中国人最宝贵的财富’是‘东方的文化’”。

上外在“十一五”期间,将成立“跨文化研究中心”,突出强调文化研究在语言教学中的重要地位,用意正在于此。上外的研究生近年来已连续出版了4辑《外语与文化研究》论文集。除此之外,上外还特别重视通过多种途径,让学生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参加社会实践,在与所学文化的直接接触中,以熏陶感染的方式熟悉了解所学语言国家的文化。前几年的中法文化年,上外通过与法国驻上海领馆联系,将法国艺术展、法国音乐会引进了校园,学校还特别鼓励学生参加大型国际会议和国际赛事活动的志愿服务活动。

另外,为适应高等外语教育的发展和人才竞争的需要,上外在全国同类院校中率先对传统的外语教育观念和外语人才培养模式、目标予以大胆改革,提出了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复合型国际化外语人才的新思路,着力建设复合型专业,把单科性外语专业院校变成多科性应用学科类外国语大学。从1984年在全国首次举办英语+国际新闻双学士专业班至今,上外在化大力气办好学校的传统语言类专业、确保其语言文学学科优势强中更强的前提下,先后设置了新闻学、法学、教育技术学、翻译学、国际贸易、工商管理、国际会计、广播电视新闻学、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学、国际政治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等15个复合型专业本科生专业和硕士学位授权点。上外的国际关系博士学位授权点是全国同类院校中惟一的复合型专业博士点。

目前上外所有的专业着力培养的都是复合型人才,从专业设置的角度来说,6种复合型人才的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在上外都存在外语+专业知识;外语+专业方向,外语+专业,专业+外语,非通用语种+英语,双

学位等6种教学模式。实践证明,上外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竞争优势取得了显著成效。以上海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每年招录毕业生为例,在每年招录的200多名毕业生中,上外的学生占到一半左右,而且上外的学生被录用后,都表现出了良好的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

教学与教师是未来发展的关键

无论是留学法国的经历,还是执掌学校的体验,曹德明都深感“教师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仅就当前的外语教学而言,急需改变的是“教师的一言堂”。如何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教师的教学方法必须着眼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应强调学生的个性发展。曹德明说,在外语教学中,模仿和机械的语言技能训练是必要的,但一定要注意培养学生的分析、综合、批评和论辩的能力,以及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队伍建设上,曹德明特别强调的是要正确处理人才引进与培养使用的关系。他说,学校近年来稳步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学科队伍发展还比较健康、稳定,学科队伍结构也有了相应的改善。但是,应看到目前学科队伍现状、特别是拔尖人才队伍和非语言类专业学科队伍发展还不平衡,这已形成了学校学科发展的“瓶颈”。人才队伍建设是学校建设和发展的第一资源。要搞好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切实做到引进人、留住人、用好人三结合,才是抓住人才强校和学科强校的根本,才能在队伍内部形成合力。

在曹德明看来,创造这种和谐首先要海纳百川,广进人才,进好人才。学科强校归根到底要以人才为基础,没有人才,再好的规划也是“纸上谈兵”。但人才引进一定要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目标,适应重点学科建设需要,有的放矢,重点引进能够增强上外优势学科力量和具有发展潜力的针对性人才,将好钢用在刀刃上。由此,学校需要对教研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和研究方向作深入细致地分析,对在各个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的领军人物、中青年骨干、合理的梯队等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有全面认识,才能选对关键性的人才,将他(她)们放在合适的位置上,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作为院系领导,则要有敏锐的眼光,善于发现人才、引进人才,对于强于自己的人才,要有敢于引进的心胸和气度。

其次,要把青年教师的培养和使用有机结合起来。曹德明认为,学校的青年教研人员是学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基石和未来的中流砥柱,必须将青年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放在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为青年教师成才、成功、成就“大家”提供坚实的平台。要充分发挥教授专家在学术方面的作用,大力发扬“传、帮、带”的优良传统,老教授要勤于培养能超越自己的青年学术骨干,尤其要注重培养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学校在课程安排、科研项目人员构成、出国进修人选、青年教师发展方向和学科布局等方面要统筹考虑,全盘规划,注重个人和学科发展的可持续性。这样才能造就出学校的生力军,实现个人与学校的共同进步。

另外,还要正确处理好本校人才和引进人才之间的关系。曹德明告诉记者,人才的引进、培养与使用这三方面关系协调与否,直接影响到学科建设的成败。培养本校人才是学科建设之基,引进高端人才是学科建设之梁。离开本校教研人员的支持,再优秀的外援也孤掌难鸣、乏力回天,本校人才更应敞开心胸,虚心从引进人才那里汲取新鲜的思想和养分,真诚接纳、支持引进人员的工作。唯有将大度容人和灵活用人统一到队伍建设上来,做到引进优秀人,用好现有人、留住关键人,才能构建出大家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共同致力于学校发展的理想状态。